外国直接投资研究论文范文

2024-03-17

外国直接投资研究论文范文第1篇

[摘要]国有企业境外直接投资已经成为我国对外投资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由于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国境外投资企业在比以往更加动荡多变的环境中进行竞争,面临的国际投资和经营的风险明显加大,对其的法律监管亟待加强和完善。本文通过对我国国企境外直接投资的法律监管体制的现状和缺陷分析,以及对主要贸易伙伴国企业境外直接投资的法律监管体制的比较研究和借鉴,提出我国国有企业境外直接投资监管立法的构建和完善的若干建议。

[关键词]国有企业;境外直接投资;法律监管体制

近年来,经济全球化、金融国际化以及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极大地改变了对外投资经营的外部环境。新环境、新问题使得我国企业的境外投资一方面要应对国际市场的竞争压力,另一方面又不得不面对国内的政策压力,这不仅不利于境外投资企业的顺利运营,而且造成企业的成本大幅度上升,最终将企业拖垮。所以,结合当前的国际形势出台相关的政策为我国企业发展境外投资保驾护航,这是我国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国企境外直接投资的法律监管体制的现状和缺陷分析

1 国企境外直接投资的法律监管体制的现状分析

我国2000年10月提出实施“走出去”战略,为此开始了境外直接投资监管体制的深入改革,这个改革始于1999年财政部、外交部、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联合出台的《境外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其目的是维护国家境外国有资产的合法权益,保障境外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2003年成立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并出台《企业国有资产监管管理暂行条例》。该《条例》坚持政企分开,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有些专家学者认为该条例的出台,从某种意义上讲可谓是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新的里程碑。

目前,我国对外直接投资新监管体制以2004年《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为指导思想,用核准制和备案制替代原有的审批制,强调企业在对外直接投资活动中的主体地位,政府不再干涉境外投资经济、技术方面可行性的决策。2004年10月国家发改委颁布《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明确了新的境外投资基本操作模式。商务部2004年10月也出台了《关于境外投资开办企业核准事项的规定》,替代了原来对外经济贸易部《关于在境外举办非贸易性企业的审批和管理规定(试行稿)》,制定了境外开办企业的新规定。

随着我国从原先严格审批制改为核准制、备案制,以及国资委的建立,我国国有企业境外直接投资法律监管体制可以说初步建立,形成了综合性管理与专业性管理相结合的体制模式,即国有资产综合管理的以国资委为主,涉及境外直接投资的以商务部管理为主,其他管理机构为辅的管理模式。

2 国企境外直接投资法律监管体制的缺陷分析

(1)多头管理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目前,虽然初步建立了综合性管理与专业性管理相结合的体制模式,但是,职能交叉和混淆而形成的多头管理问题并没有得到根本的解决。有学者指出:“在现行部门职能分工中,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外汇管理局、财政部等部门表面上均是对境外投资负责,各司其职,但审批内容重叠,职能交叉,权力的转移并未使前置程序与内容发生实质性改变。这反映出对外直接投资审批制度的内在缺陷以及改革的迫切性。审批权的横向转移并未从根本上解决简化审批的问题,有时甚至使问题更加复杂化。”

(2)政企不分的固有弊病并未解决。有学者指出:“商务部负责我国对外投资业务的统一协调管理,但目前境外投资主体中国有企业占主体地位是一个不争的事实。新组建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应当承担起出资人的角色,负责对境外投资项目的国内母体(总公司或者集团)进行管理。”但是,根据国资委的职能,国资委既是监管者又是出资人,这很难让国资委有效地行使出资人的职责,实质仍然是政企不分。境外国有企业是境内国有企业的全资、控股或参股的企业,如果作为其股东的境内国有企业政企仍然不分,那么境外的国有企业也就无法做到政企分开。而且境外国有企业既要受到我国的监管体制管理,也要受到投资东道国法律体制管理,如果仍然政企不分,必然与某些法制健全的投资东道国的管理相冲突,无法与国际接轨。因此,未来如何实施有效监督也是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3)国有资产的管理体制不健全,管理人才匮乏。从管理体制上看,一些境外国有资产所属企业尚未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机制,所有者代表监管不到位,存在严重的“内部人控制”的现象。国有资产所有者在实施跨国经营决策时,也缺乏一定的风险意识。境外企业是在不同的国家背景下活动的,需要全面了解东道国的政治、经济、法律、文化、习俗等方面的情况,并要充分估计政治风险和经济风险,在此基础上才能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但是,由于企业自身的缺陷,缺乏对风险的识别和评估机制,常常是在对东道国各方面状况尚未进行全面深入的考察以及科学论证的情况下,就盲目地选定项目或合作伙伴,结果往往是导致重大决策失误。“中航油”事件就是最好的例证。因此,我国的监管体制应当在借鉴先进国家经验的基础上进行完善。

二、主要贸易伙伴国企业境外直接投资的法律监管体制和借鉴

1 美国企业境外直接投资的开放式监管体制。美国对外开放程度高,对境外直接投资采取相对宽松的政策。但美国非常注重境外投资立法,其境外投资国内立法主要体现在《对外援助法》及其多次修订法和1970年的《财政收入法》之中。内容涉及境外投资保险,税收优惠,信贷支持甚至信息服务等内容,并且通过境外投资保险制度中“合格投资和投资者”的规定,对中小企业的境外投资予以多方面的资助,对于不利于美国经济发展的投资项目或产业采取不予承保和不给予优惠等措施,间接地对本国境外投资进行监管和产业布局的调控。由此可见,美国境外投资国内立法采取了间接性综合立法的监管体制。

另外,美国对境外投资基本不实行管制措施。美国投资者在国外或国内进行直接投资无须得到批准。美国对居民或非居民由国外汇入或向国外汇出资本,不实行外汇管制。对于一些特殊国家,如古巴、朝鲜民主主义共和国等进行的交易则受到限制。可以说,美国的货币当局对于美国本国货币资本的输入与输出基本不实行管制措施。它并不鼓励美国居民将其存款转移至外国银行,除非转移是必要的。

2 日本企业境外直接投资的有限监管体制。从1969年开始,日本开始推行对外投资的自由化政策,政府不仅放宽了严厉对外直接投资的限制,同时也给予了许多鼓励措施。日本对国有资产的管理职能不是仅靠一个部门来独立行使,而是通过各个部门分工协作来共同实施的:(1)对企业最高负责人的任命和劳务制度有决定权。(2)制定有关严格的制度干预企业财务活动。日本国有资产经营企业的预决算、资产处置、资金筹措、剩余资金的动用等均受到政府的制约。(3)通过制定相应法律来确定国有资产经营企业的权利和义

务。(4)对国有资产经营企业的经营活动实施行政监督。日本国有资产经营企业的开设、业务范围、投资范围、业务方式、事业计划、收费标准和停业等重大事项都受到政府和国会的控制。日本法律规定主管大臣有业务监督权,除军事工业外,对国有资产经营企业拥有监督、命令、现场检查的权限。因此,日本国有资产监管与经营治理模式强调政府作为所有者的职能较多,国有资产经营治理主体的自主权较少,

3 对国外企业境外直接投资监管体制的借鉴。通过对国外企业境外直接投资监管体制的研究,我们可以将其分为开放监管体制和有限监管体制等类型。不管各国采用哪一种监管体制,我国都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借鉴:

(1)加强境外直接投资立法,明确监管范围。我们可以看到世界上各主要的资本输出国,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新兴的发展中国家,都制定了一套较为完整的境外直接投资法律制度,用以规范和管理本国的境外直接投资。如美国1948年制定并几经修改的《对外援助法》,日本1978年修订的《输出国保险法》,韩国1978年颁布的《海外资源开放促进法》等。许多国家的境外直接投资立法基本形成了完整的体系。

(2)明确对国有企业的监管范围。市场经济国家为避免国有企业妨碍市场的公平竞争,保证市场经济的规范运行,一般通过立法将国有企业与一般企业在法律上作出界定。市场经济国家的国会对国有资产以及国有企业的立法管理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明确国有资产以及国有企业的法律地位;二是确立对国有资产及国有企业的审计监控及其有关机构;三是确立国会中专司监管国有资产及国有企业的机构。

(3)将综合性管理与专业性管理相结合。一些发达国家以及新兴工业的发展中国家都通过设立专门的境外投资管理机构来统一协调该国的境外投资管理。例如日本的通商产业省,韩国的境外投资事业审议委员会。此外,各国一般都设立了专门的国有资产管理机构,且明确地划分国有资产专职管理部门和其他政府部门的职权范围。在该国国有企业境外直接投资过程中,涉及境外直接投资的专业时由专门的境外管理机构负责,涉及综合的国有资产管理时,则由国有资产专职管理部门负责。这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的优点是使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部门独立于政府的行政系列,直接对议会或国会负责,这样可避免政府行政管理职能与所有者职能的混淆,以减少行政干预。

(4)按照市场化原则规范国有企业境外投资的行为。境外直接投资是一种市场行为,企业是投资的主体,无论采取何种经营和管理方式,国外政府都是按照市场化的原则赋予国有企业独立的法人地位,给予国有企业相应的参与境外直接投资的自由权。作为国有资产代理人的政府职能部门,也是以投资者的身份从经营的角度对企业的境外投资发表意见,参与经营活动,而不是行政性的命令和管理。

三、国有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监管立法的构建和完善

1 国有企业境外直接投资监管立法的若干原则。通过对国外监管制度的比较分析以及对我国监管制度的现状分析,构建我国国有企业境外直接投资监管法律制度,加强国有企业境外直接投资法律监管,应坚持六个基本原则:一是国有企业境外直接投资监管的国内法律与国际条约及东道国法律相互协调;二是国有企业境外直接投资监督管理法律与鼓励促进类法律相互协调;三是境外直接投资监管法律与国有资产及国有企业监管法律相互协调;四是境外直接投资开办时的监管法律与开办后的监管法律相互协调;五是对国有企业实行比民营企业更为严格的境外直接投资监管法律制度;六是将司法监管的监督、救济与制裁功能相结合,尽快建立制裁国有企业境外直接投资违法的机制。

2 加快制订《境外直接投资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发达国家或新兴发展中国家对于国有企业境外直接投资法律监管,都具备较为完备的法律来规范境外直接投资这一法律行为。我国要建立国有企业境外直接投资法律监管体系,首先要做到有法可依。根据我国目前的法律发展状况,我国国有企业境外直接投资立法模式的现实选择应该是先单行法后基本法,单行法与基本法并行。具体内容应包括投资企业开办项目管理立法、投资出资立法、投资税收立法、投资保险立法和投资企业运营管理立法等。关于立法形式,无论是单行法还是基本法都可以有三种形式选择:一是由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制订法律,如制订《境外直接投资管理法》、《境外直接投资保险法》等;二是由国务院颁布行政法规,如制订《境外直接投资管理条例》、《境外直接投资保险条例》等;三是由国务院相关职能部门制订部门规章,如商务部、发改委、国家外汇管理总局等,制订《境外直接投资管理办法》、《境外直接投资保险办法》等。三种立法形式因其不同特点各有利弊,综合比较来看,法律是最好的立法形式,能够更好地调整国有企业境外直接投资法律关系。因此,最终应采取法律来完善立法。不能因为法律的立法周期较长而忽视甚至拖延立法工作的进展。

3 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有限监管体制。由于各国历史文化、政治体制和价值取向不同,形成了不同的国有企业境外投资管理体制。发达国家资本雄厚,技术优势明显,市场经济制度完善,政府对企业的管制相对宽松,更多的是从宏观上协调经济的发展,因此多采取投资自由化政策。而发展中国家经济基础薄弱,法律制度尚不完善,市场经济还不发达,在经济全球化的竞争中处于弱势地位,需要政府的大力扶持和严格监管。因此,除了中国香港等实行自由港政策外,绝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并没有像发达国家那样实行全面的投资自由化政策。鉴于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存在的差异,我国在借鉴别国境外直接投资监管机制的先进经验时,要立足于本国国情,有选择地学习和借鉴,不能一味的照搬模仿。

4 重新定位我国行政监管机构的职能。在目前初步建立的综合性管理与专业性管理相结合的体制模式下,境外投资管理机构的最大问题在于多头管理的局面没有得到改变,而又没有必要专门设立一个针对国有企业境外直接投资法律监管的行政部门。因此,就境外投资的管理而言,需要统一由商务部进行归口管理,而其他部门进行配合。所谓归口管理,就是要改变现在的各部门各管一块的局面。凡涉及境外直接投资的核准、促进、保护、指导与扶持、年检、统计等后继监管都应当由商务部进行统一管理,以避免多头管理的局面。而各部门予以配合,则要求各部门在各自的职权范围之内做好本职工作,协助和配合商务部对境外直接投资的管理。

对国有资产管理而言,最大的问题则在于出资者与监管者的重叠。因此,要将这两者的身份予以分离。只要国资委仍隶属于国务院,仍然作为政府直属机构存在,就难以有效行使国有资产出资人的职能。因此,国资委的出资人代表身份应予以剥离,应定位为专门的国有资产监督机构。通过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的授权,设立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作为专门的国有资产运营机构,以出资人代表的身份,将国有资产投入到各类国有企业中,建立其国资监管部门、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国有企业的国有资产三级授权经营机制。

综上研究,在国有企业境外直接投资的监管体制方面,一是要尽快形成以商务部为主的统一归口管理。调整发改委等部门对境外直接投资项目的平行核准职能,改由商务部统一对境外开办企业和对外投资项目实行核准;二是要加强国资委在国有企业境外直接投资中的监管职能。建议由国资委在国有企业境外直接投资后续监管中发挥主导作用。

[责任编辑:昱文]

外国直接投资研究论文范文第2篇

【关键词】对外直接投资 投资壁垒 企业社会责任

一、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现状

近年来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发展迅速,不仅对外直接投资流量和存量不断增加,覆盖的行业和地区也更加广泛。根据《2013年度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的数据,截至2013年底,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流量达到1078.4亿美元的历史新高,蝉联全球第三大对外投资国,累计净额(存量)达6604.8亿美元,较上年排名前进两位,位居全球第11位。从对外直接投资的地域分布看,2013年中国1.53万家境内投资者在国(境)外设立2.54万家对外直接投资企业,分布在全球184个国家(地区)。从对外直接投资行业分布看,截至2013年底,中国对外直接投资覆盖了国民经济所有行业类别。其中,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金融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制造业,五大行业累计投资存量达5486亿美元,占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存量总额的83%,当年流量占比也超过八成。

二、我国对外直接投资遭遇的投资壁垒特点

自2003年中国有关权威部门发布年度数据以来,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已实现连续11年增长,2002年至2013年的年均增长速度高达39.8%。随着我国对外直接投资每年流量存量的不断增多,以及覆盖行业以及国家地区的不断增广,我国对外直接投资遭遇的投资壁垒也日益增多。

(一)我国对外直接投资遭遇壁垒的总量仍处于高位

根据The American Enterprise Institute and The Heritage Foundation的统计数据,2005年到2014上半年,我国对外直接投资项目因遭受投资壁垒而受阻的案例总计发生了130起,其中2005-2011年数量不断增加,近两年有所回落,但仍然处于高位。其中2005年、2006年分别为1起和9起,2007年以后快速增长,2007年为11起,2008年为15起,到2011年达到历史最高值22起,2012年后有所回落,但仍然处于高频发状态,其中2012年和2013年分别达到16起和14起,2014年上半年年达到8起。2008到2011年的高速增长主要是因为在2008年经济危机的大背景下,欧美经济衰退,中国经济稳健发展,大量中国企业走出国门的同时,欧美不断鼓吹中国威胁论,使得这段时间中国企业对外投资遭遇的投资壁垒不断上升。

(二)我国企业遭遇海外投资壁垒呈现区域和行业特点

根据The American Enterprise Institute and The Heritage Foundation的统计数据,美国、欧盟、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和地区成为我国企业遭遇海外投资壁垒的高发地带,其中又以澳大利亚最为突出。2005年到2014上半年期间,我国企业1亿美元以上对外直接投资因遭遇投资壁垒而失败的案例,对澳大利亚为21起,对欧盟为16起,对美国为19起,占我国遭遇对外直接投资壁垒案例总数的46%。同时,我国对外直接投资主要分布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批发零售业、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等14个行业。在上述行业中,我国企业在以矿产和能源为代表的采矿业领域遭受投资壁垒的情况最为严重,2005~2014上半年,能源类对外直接投资遭遇投资壁垒39次,矿产类对外直接投资遭遇投资壁垒38次,两者占我国对外直接投资遭遇投资壁垒案例的59%。

(三)东道国政府更易对国有企业设置投资壁垒

从参与对外直接投资主体的规模来看,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主要力量仍是大型国有企业。根据《2013年度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数据,2013年末,在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5434亿美元存量中,国有企业占55.2%,非国有企业占比44.8%,较上年提升4.6个百分点。2013年,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流量927.4亿美元,其中国有企业占43.9%,有限责任公司占42.2%,股份有限公司占6.2%,股份合作企业占2.2%,私营企业占2%,外商投资企业占1.3%,其他占2.2%。可见国有企业仍然是我国对外直接投资的主力。然而,在国有企业主导的对外直接投资活动中,东道国政府更倾向于将投资行为看作是政治化行为而非商业化行为,于是往往以影响国家安全等原因为由对投资活动进行否决。2009年,中国铝业第二次注资澳大利亚力拓集团股份时,因为中铝的国有背景身份,使得澳大利亚方面认为这是带有政治性目的的占有澳方核心资源,最终在澳大利亚外商投资审核委员会审查拖延下最终失败。

(四)东道国政府审查更加注重投资方的社会责任和利益分享承诺

安南在2000年任职联合国秘书长时,首次提出了“全球契约”的概念,号召企业在进行经济活动时,遵守国际行为准则,在获得经济收益的同时兼顾社会公益,从而承担相应企业社会责任。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外国投资者的企业社会责任承诺成为了东道国政府在审查外国直接投资项目时重要的考量指标,例如改善当地医疗,提高当地就业,保护当地环境等。另外,东道国政府审查非常注重当地企业与投资企业的利益分享,因此也就更加偏好外国企业合资形式的对外直接投资。在独资的方式下,东道国当地企业无法分享外商独资企业的收益,同时也可能引进消化吸收投资国先进技术。因此,相比于强调利益分享的合资形式,东道国政策更容易对独资形式的对外直接投资设置壁垒。

三、结语

对外直接投资已经成为我国实施“走出去”战略中重要的一环,但是随着我国对外直接投资流量和存量的不断增大,对外直接投资遭遇的东道国投资壁垒也日益增多,给我国相关走出去企业带来了损失。为了改善我国对外投资环境,减少对外投资过程中遭遇的投资壁垒,相关政府部门应该对我国对外直接投资活动进行针对性的引导。一是在投资主体上,要大力支持民营企业的对外投资,这样更容易消除东道国在政治审查中的顾虑,从而通过投资审批。二是要积极推动以合资形式进行的对外直接投资,相比于独资的对外直接投资,合资形式更有利于东道国企业分享合资企业利益,更受东道国政府欢迎。三是要督促对外投资企业在东道国主动承担相应的企业社会责任,例如积极改善当地的医疗教育条件,提高当地就业,保护当地环境等。

作者简介:戴畅(1988-),男,汉族,湖北武汉人,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研究方向:对外直接投资。

外国直接投资研究论文范文第3篇

关键词:国际直接投资;国际间接投资;融合

一、国际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的传统区别

自从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世界各国经济快速飞速发展,产业资本跨国流动日益增加。并且逐步形成了一种与传统的资本流动形式截然不同的特点和方法。首先,二者最大的区别在于直接投资对国外企业控制权的要求。在投资的过程中直接投资是通过全部或者部分国外企业的进行管理和控制,更是通过间接方式对国外企业进行经营和管理。而间接投资则很少涉及到这一问题。从资本发展的过程中看,其形式也不尽相同,直接投资随着社会的发展已经不再局限于单纯的货币形态的投资方式,而逐步的转向为其他各种方式的货币投资方法,其技术设备、经营管理知识和经验方式在国际上也在日益应用,逐步的进行转移化。

二、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的融合趋势

随着当前社会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其在投资应用的过程中对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方式进行了综合的处理与分析,其两者之间的关系进行严格的区分,在越来越多的场合它们相伴相随,有的时候在投资控制的过程中对其接线的划分很难。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1.资本市场的高度发达使大量对外投资行为既有直接投资的内涵,又有间接投资的手法和特点

在资本市场上,资产表现为以下四种基本形式:①现金资产:各种货币资产;②实体资产:表现为各种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生产资料;③信贷资产:各种债权债务;④证券资产:表现为股票、债券、商业票据和各种投资收益凭证等证券。实体资产的国际流动是FDI的本质特征,而间接投资则侧重于其他金融资产的流动。然而在现代经济中,实体资本的转移必然大量的借助于各种金融资产的流动。

(1)兼并收购(M&As)在FDI中的比例越来越高,方式也日趋复杂。较之新建方式的直接投资,并购具有独特的优势:首先,它可以让投资者在进入东道国市场的同时就消灭一个竞争者;而且,它可以让投资者获得公开市场上不易获取的被收购企业的商标、技术、管理经验、关系网、销售渠道等等;并购方式建设周期短,使投资者可以迅速进入东道国市场,迅速扩展产品线和营销渠道,从而有利于降低经营中的不确定性;并购方式还可以让投资者利用东道国货币贬值、股市大跌、东道国企业面临财务危机等情况廉价地获取资产从事海外经营。

(2)少数股权投资。这种投资虽采用股权形式,但并不要求对受资企业的控制权,同时也有别于单纯追求股票升值的间接投资。通常,它是企业间欲达成某种联盟而采取的形式。随着经济全球化和科技的迅猛发展,如今的商业竞争比任何时代都要激烈、复杂,即使是像500强这样的大企业也没有能力在各个方面保持领先。为了在竞争中立于不败,很多企业积极地在技术、产品、市场等方面寻求与同行乃至其他行业的优秀企业的合作,以求强强联合,优势互补。

(3)从FDI的回收来看,传统的直接投资是通过海外企业的赢利逐步收回,而在资本市场高度发达情况下,企业还可以利用各种资产证券化的方式转移风险、收回投资,从而使得FDI在回收上要利用间接投资的回收手段。

2.一些投资机构的国际投资行为往往兼有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的特征

(1)国际资本市场风险大、技术要求高,能在这样的舞台上提供大量资金的多为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保险公司、各种基金会等机构投资者。相对于个人投资者,它们的投资通常数额大,期限长,注重通过投资组合降低风险。

(2)风险投资基金作为一种特殊的投资基金,更是兼具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的双重特性,它以权益资本的形式向那些新兴的快速发展的小企业(通常为高科技企业)提供创业资金。它是一种直接投资,因为它提供的是权益资本,而且常常占有风险企业的大部分股权;风险投资不仅为企业提供资金,而且提供技术上和经营上援助,帮助企业发展业务计划,促成企业成长;风险基金在投资时必须对风险企业有全面的了解,从技术水平到产品的市场前景乃至管理团队的综合素质等,只有这样,它才能对企业的发展潜力有适当的判断。

三、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的融合带来的启示

1.引进外资需要加大资本市场的开放程度。如前所述,外商直接投资的发生往往和间接投资是相伴相随的,对金融资本流入的限制也会阻碍直接投资的进入,特别是在兼并收购在FDI中的比例越来越高的情况下,限制国内企业向外商发行或出售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也变相地限制了直接投资的流入。

2.两者的融合趋势,既反映了金融中介力量的发展,也对金融中介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没有金融中介的穿针引线,它们的紧密结合是不可想象的。收购、兼并、各种资产的证券化、相关信息的收集等等,都需要大量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需要金融中介提供专业服务才能顺利而高效地进行。同时,在这种条件下生产企业对金融中介也有更高的要求,它不仅要能够提供从资金融通到投资顾问的全方位金融服务,而且要能够在全世界开展业务提供服务,为跨国公司的国际拓展提供金融支持。

四、结束语

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随着当前社会不断发展过程中其投资方式逐步变换。在国际经济发展过程中如何提高其投资方式是当前人们探究的重点,更是提高企业发展效益的关键。在投资的时候,不仅仅要从去演方位进行管理和控制,更是要通过业务开展方式进行跨国公司业务开展服务和金融方式的支持。

外国直接投资研究论文范文第4篇

广东是我国外贸第一大省,欧美日发达国家是其长期的主要贸易伙伴。但受2008年金融危机的影响,近三年来广东与欧美日三大传统市场国家贸易总额仅增长388.98亿美元,增长形势严峻。后危机时代,欧美发达国家面临债务危机,日本深受地震灾害影响,欧美日经济全面复苏有待时日,广东与传统市场国家的外贸增长压力仍较大。

但近三年来广东与东盟、印度、拉美、俄罗斯、非洲、中东十七国六大新兴市场国家或地区的贸易总额增长了738.28亿元,恢复性增长态势良好。今年国家外贸新政也出台了“新兴市场”战略,提出了力争到2015年,中国与欧美日等传统市场以外的市场贸易占比提高5个百分点的外贸发展目标。因此,在新形势下,重新认识和定位广东的新兴市场贸易,探讨广东如何扩大对新兴市场贸易,这对保持广东外贸持续快速增长、实现国家“新兴市场”战略目标等有重要意义。

一、广东与新兴市场国家贸易现状分析

(一)广东的新兴市场贸易增长较快,贸易总额不断扩大

自我国2001年加入WTO以来,广东与新兴市场国家贸易往来日益频繁,贸易增长迅速,贸易总额不断扩大。2002-2011年9年间,广东与东盟、印度、拉美、俄罗斯、非洲、中东十七国六大新兴市场国家或地区的进出口总额年均增速均高于广东外贸总体增速,分别达18.69%、30.73%、28.30%、25.78%、34.74%和23.27%。

2011年广东与六大新兴市场国家或地区的进出口总额达2144.99亿美元,比2002年增长了1811.79亿美元。其中,东盟十国、印度、南非、巴西、俄罗斯、墨西哥是目前广东较重要的新兴国家市场,2011年广东与这6个新兴市场国家的贸易总额分别达931.51亿美元、105.28亿美元、165.88亿美元、86.21亿美元、80.16亿美元和68.54亿美元,分别比2002年增长4.68倍、11.15倍、19.33倍、12.09倍、7.87倍和5倍。

(二)广东的新兴市场贸易类型集中于资源品和加工产品

从出口结构来看,新兴市场国家正成为广东机电产品、纺织、服装、鞋子、家电、玩具等加工产品的重要出口市场。以广东对东盟的出口为例,主要商品为计算机零部件、轻纺和家电等加工产品。2011年广东对东盟出口机电产品223.3亿美元,占同期广东对东盟出口总值的58.9%,增长了16.1%。

从进口结构来看,初级原料、煤、成品油、铁矿、铜材、钢材等重要资源品是广东对新兴市场国家的主要进口产品。例如,2011年广东自俄罗斯进口的成品油、煤、铁矿砂及其精矿分别为95.8万吨、352.4万吨、18.4万吨,分别增长94.8%、2.5%及2.3倍。

(三)广东的新兴市场贸易正促进广东外贸市场走向多元化

虽然欧美日传统市场长期占据了广东外贸市场的主导地位,但是近年来广东的新兴市场贸易正促使广东外贸市场走向多元化,其主要表现有以下三方面:

一是与欧美日传统市场贸易相比,广东的新兴市场贸易增长更为迅速。2002-2011年9年间,广东与东盟、非洲、印度、俄罗斯、拉丁美洲、中东十七国六大新兴市场国家或地区的贸易年均增速高达22.99%,而与欧美日三大传统市场国家的贸易年均增速仅为13.93%,低于广东外贸总体年均增速3.14个百分点。

二是广东的新兴市场贸易占广东外贸总额比重不断上升,而传统市场的贸易占广东外贸总额比重不断下降。2002-2011年9年间,广东与六大新兴市场国家或地区的贸易总额占广东外贸总额比重由2002年的15.07%上升为2011年的23.48%,而与欧美日的贸易总额占广东外贸总额比重则由2002年的39.08%下降为2011年的30.60%。

三是广东良好的新兴市场贸易发展态势强化了广东外贸市场走向多元化的趋势。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广东与欧美日的贸易年均增速仅为1.85%,低于3.28%的广东外贸总体增速,但广东与东盟、印度、拉美、中东、非洲、俄罗斯六大新兴市场国家或地区的贸易年均增速达到了4.8%,是传统市场增速的2.6倍,是广东外贸总体增速的1.5倍。

可见,目前广东与新兴市场国家的贸易具有稳健增长性。而且,新兴市场国家正步入经济快速发展期,据预测,到2040年,新兴市场国家在全球GDP中的占比将超过发达国家,到本世纪末,新兴市场的进口额可能会超过发达市场。因此,广东在新兴市场国家的贸易空间将不断扩大,广东外贸市场走向多元化趋势将不断得到强化。

二、广东扩大新兴市场贸易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广东扩大新兴市场贸易面临发达国家的激烈竞争

发达国家与新兴市场国家贸易发展较早,不仅占据了新兴市场国家的投资市场,其企业在品牌及市场认知度等方面优势明显。而广东目前出口商品多为贴牌商品,高附加值商品不多,产品竞争力不足。人民币持续走强也使广东原本有一定优势的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受到了影响,降低了广东参与新兴市场贸易竞争的比较优势。而且,后危机时代世界各国特别是受金融危机影响较严重的发达国家纷纷采取国际贸易扩张政策,这使广东扩大新兴市场贸易面临发达国家更激烈的竞争。

以日本对东盟的贸易扩张情况为例。据越通社报道,目前越来越多的日本企业将其生产基地转向东盟各国,并加大从东盟国家的出口。2010年4-9月日本驻马来西亚、泰国、印度尼西亚和菲律宾东盟四国的海外企业对日本以外市场的出口同比增长50%,达261亿美元。另据越南外国投资局统计,截止目前,日本在越南直接投资累计注册资金已达208亿美元,在所有对越投资国家和地区中位居第三。广东开拓东盟市场面临日本日益激烈的竞争。

(二)广东扩大新兴市场贸易面临新兴市场国家的竞争

改革开放初,广东处于工业化初期阶段,出口产品以纺织、服装等轻工业产品为主。同期,东南亚、中东欧等新兴市场国家已进入工业化中期,出口产品以汽车、电子、化工等重化工业品为主,其出口结构与广东出口结构存在互补关系。

但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随着广东工业化进程加速,广东产业结构逐渐向重化工业方向转变,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占出口产品比重越来越大,而印尼等其他新兴市场国家产业升级缓慢,出口结构转换困难重重,这导致广东与新兴市场国家的出口结构相似度不断增加,因而出现了贸易竞争。随着广东出口进一步增长和商品结构层次的提升,广东出口扩张的冲击范围将会进一步扩大,并与新兴市场国家形成更激烈的竞争关系。

(三)广东扩大新兴市场贸易受限于新兴市场国家萎缩的市场需求

受2008年金融危机的冲击,新兴市场国家普遍遭遇了出口规模减小、外汇储备下降、资金流入减少等困难,经济增长因而普遍放缓,需求相应减少,广东扩大新兴市场的空间也相应缩小。比如,高度依赖石油出口的俄罗斯因受金融危机影响,其经济陷入了10年来的首次衰退,2008年俄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5.6%,增速同比下降了2.5个百分点[6],2009年则同比下降了8%,2010年、2011年虽出现了恢复性增长,但也仅分别增长了4%和4.3%。广东对俄投资类产品,特别是机电产品、钢铁制品及建材等产品的出口随之明显下降。

后危机时代,虽然新兴市场国家经济有所复苏,但世界各国普遍出现的通货膨胀压力加大、资产泡沫风险上升、流动性过剩等问题都对新兴市场国家产生更大的影响。一些新兴市场国家可能面临的债务危机、汇率贬值、国际收支危机等问题使其经济复兴前景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新兴市场需求出现全面持续大幅回升的动力仍不足。因此,广东扩大与新兴市场国家贸易仍具有不确定性和不稳定性,未完全恢复的市场需求仍是广东扩大新兴市场贸易的主要约束因素。

(四)贸易保护主义重新抬头,广东扩大新兴市场贸易面临更多贸易壁垒

受2008年金融危机的影响,发达国家普遍出台了有利于本国且具有排他性的经济刺激计划。为了保护本国产业、投资及就业,新兴市场国家与发达国家一样产生了强烈的贸易保护倾向。新兴市场国家纷纷采取的禁止进口、技术壁垒、提高关税、反倾销等贸易保护措施直接限制了广东扩大新兴市场贸易的空间和领域,其主要表现有两个方面。

一是不断增加的贸易壁垒直接导致了广东新兴市场贸易萎缩。以玩具出口为例。2010年以来,马来西亚、墨西哥、越南、埃及、阿联酋、俄罗斯等国对玩具进口出台的一系列安全法规和标准直接增加了广东玩具的出口阻力,降低了广东玩具的出口规模。

二是更突出的贸易摩擦增加了广东扩大新兴市场贸易的障碍,减少了广东的新兴市场贸易。比如,2010年印度对中国钢铁、药品和化工产品等产品出口发起的反倾销调查和泰国对中国陶瓷出口发起的反倾销等都给广东扩大新兴市场贸易造成了较大的冲击,降低了广东出口水平。

三、广东扩大新兴市场贸易的对策

(一)提高产业和产品的竞争力,增创广东与发达国家展开市场竞争的优势

一个国家或地区间的出口竞争本质上是产业和产品的竞争,因此,面对发达国家的激烈竞争,广东可从以下三方面着手提高产业和产品的竞争力,增创广东扩大新兴市场贸易的竞争优势。

一要巩固和增强传统产业和产品在新兴市场的竞争力,保持和扩大广东家电、鞋子、服装等传统优势产品的出口规模,强化广东在新兴市场已形成的比较优势。

二要加快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提高加工贸易出口产品的质量和附加值,增创加工贸易的竞争新优势。

三要发展壮大新兴市场竞争主体,引导出口龙头企业开展技术、产品及商业模式创新,鼓励企业提高国际化经营管理水平和市场开发能力,加快形成自主品牌优势,以新产品、新品牌培育新客户、占领新市场;同时,引导企业及时了解掌握新兴市场国家各种贸易政策、法律法规、文化习俗,克服产品准入和新市场切入难题,提高出口龙头企业在新兴市场的竞争力。

(二)优化贸易结构,提升贸易产业层次,减少与新兴市场国家的贸易竞争

减轻出口商品相似度,寻找差别化的贸易发展空间和领域是解决广东与新兴市场国家贸易竞争问题的有效途径。具体而言,广东可采取以下三个措施。

其一,优化新兴市场的出口结构,扩大高新技术和高附加值产品出口,避开广东与新兴市场国家因出口产品同质化而产生的贸易竞争。

其二,提升贸易产业层次,加快生产性服务贸易发展,重点扩大信息、工程承包、技术转让及金融保险等服务贸易规模,同时,积极拓展服务出口新领域,着重推动文化、教育、中医药等新兴服务贸易,减少与新兴市场国家因贸易产业同构而产生的贸易竞争。

其三,推进针对新兴市场的高质量服务外包基地建设,支持服务外包企业实施品牌国际化发展战略,继续扩大“在岸外包”,大力增加“离岸外包”,打造计算机和信息等产业服务外包的规模优势和高端优势,在提高服务外包国际竞争力的同时促进广东与新兴市场国家服务外包差别化发展。

(三)加大新兴市场综合开发力度,化解新兴市场需求萎缩风险

为了防范和化解新兴市场需求萎缩风险,扩大新兴市场的拓展空间,广东需深入分析新兴市场进出口产品供需结构,创新市场开拓形式,巩固“存量市场”,扩大“增量市场”。

一要考虑资源的互补性及政策便利性,把面向整个新兴市场的开发与重点地区的市场辐射带动相结合,以资源丰富、市场容量大、与我国政治友好的新兴国家作为市场开发重点,因地制宜,以点带面分梯度、分层次综合开发新兴市场,以化解单一新兴市场需求短期萎缩可能带来的风险。

二要按新兴国家进出口市场供需特点优化贸易结构,增加资源品、先进技术、关键设备及元器件等产品的进口,扩大机电、通信设备、家电等新兴市场需求普遍较大的产品出口规模,同时,根据不同的新兴市场需求潜力,深度挖掘新兴市场特别是俄罗斯、中东等新兴市场的高中端市场需求,扩大高附加值产品及高中端消费品的出口规模,避免结构性市场萎缩风险。

三要充分利用当前多国产业面临重组、进入门槛较低的有利形势,通过宣传深圳华为、中兴、珠海格力等企业以进入新兴市场国家直接投资来开拓新兴市场的成功例子,鼓励家电、通信、机械等有实力的企业通过投资办厂、控股、参股等方式开展对外投资,并把对外投资与贸易、资源开发、建设境外营销网络等有机结合起来,推动投资带动型贸易,不断增加贸易产品、方式和渠道,拓宽贸易的边界和领域,通过“市场”增量来化解可能出现的市场萎缩风险。

(四)积极规避贸易壁垒,努力减少贸易摩擦

面对后危机时代贸易保护主义重新抬头的新形势,广东需以优化出口产品结构、转变新兴市场贸易增长方式为基本思路,按互利互惠原则,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新兴市场贸易壁垒和贸易摩擦增多的问题。

一是引导企业加快产品升级换代,优化出口产品后续服务,创造可以弥补他国供给缺口的产品和服务,促进广东与新兴市场国家贸易产品结构形成梯度互补,规避贸易壁垒,减少贸易摩擦。

二是主动通过向工业化进程较慢的新兴市场国家转移低端制造业、转让技术、培训人员、增加当地就业等方式助推这些国家的产业发展,在贸易互利中减少贸易摩擦。

三是建设完善广东与新兴市场国家贸易的协商机制和经贸合作交流平台,积极参与和推进区域经济合作交流,努力打造与新兴市场国家长期、稳定、全方位的经贸合作关系,创造实现低摩擦友好贸易的良好政治环境,促进广东新兴市场贸易可持续发展。

(五)充分发挥政府管理服务职能,完善相关配套政策体系

复杂的新兴市场竞争环境决定了广东扩大新兴市场贸易需进一步从以下几方面建设完善相应的政策和服务保障体系。

第一,合理规划广东与新兴市场国家的经贸合作内容,监督落实各项合作协议,科学制订对外投资合作产业指导政策,建设完善出口企业特别是出口龙头企业在财税、金融、科技创新、境外投资等方面的扶持政策,优化广东扩大新兴市场贸易的政策大环境。

第二,建设扩大新兴市场贸易的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及时发布政策法规、行业资讯、市场动态、贸易机会等新兴市场贸易信息,为企业拓展新兴市场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减少企业信息搜寻成本,降低企业国际经营风险。

第三,建立健全扩大新兴市场贸易的服务管理支撑体系,建设完善新兴市场贸易服务信息化、智慧化管理系统,优先为出口龙头企业提供退税、通关等方面的便利化服务,优化扩大新兴市场贸易的管理服务环境。

参考文献:

[1] 范文丹,张宝闪. 2011年广东与东盟进出口贸易值超900亿美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网,http://www.customs.gov.cn/tabid/ 399/ctl/InfoDetail/InfoID/ 349062/ mid/60432/Default.aspx?ContainerSrc=[G]Containers%2f_default%2fNo+Container

[2] 冯晓敏,张燕. 广东对俄罗斯贸易持续快速发展.中国人民共和国广州海关网,http://guangzhou.customs.gov.cn/publish/portal31/tab560/module1846/info353116.htm

[3]陈子凌. 新兴市场又“火”了.上海金融报,2010年4月13日

[4] 驻越南使馆经商处.日本企业正以东盟为跳板加大对亚洲市场出口,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网站.http://www.mofcom.gov.cn/aarticle/i/jyjl/j/201102/20110207405945.html

[5] 驻越南使馆经商处.日本对越南直接投资累计208亿美元,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网站,http://www.mofcom.gov.cn/aarticle/ i/jyjl/j/201102/20110207414883.html

[6]黄继汇.石油价格 俄贸易顺差晴雨表.中国证券报,2009年05月21日

[7]赵志鹏.俄罗斯经济去年增长4%.新华网. http://news.xinhuanet.com/2011-01/31/c_121045689.html

外国直接投资研究论文范文第5篇

摘要:随着我国加入WTO,我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活动日益活跃。本文通过对世界上主要的对外投资进入方式进行优劣比较,结合我国企业的实际对我国企业的对外投资进入方式及策略进行了初步的探讨。

关键词:WTO;对外直接投资;进入方式

作为世贸成员国,中国企业在参与国际经济活动中享有更多的便利。然而对外直接投资对于中国大多数企业来说是一个崭新的课题。许多中国企业没有丝毫国际化经营的经验,盲目进行跨国直接投资很容易导致失败。如何选择正确的对外直接投资方式困扰着很多的国内企业。

一、当今国际上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的主要进入方式

现在国际上主要的对外直接投资的方式有合资企业和独立子公司两种。这两种方式各有其优缺点,适用条件也各不相同,企业应该依据自身特点选择。

1. 合资企业。合资企业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本来相互独立的企业共同拥有的企业。与当地公司建立合资企业长久以来一直是打入外国市场的流行方法。最典型的合资企业是一半对一半的企业,各自向合资企业派出管理队伍,实现共同经营。当然也有些合资方取得多数股权,从而对合资企业有较强的控制权。

合资企业的优点主要有:(1)企业可以得益于当地的合作伙伴对东道国的竞争态势、文化、语言、政治体制和商业运行机制的了解。例如,很多的美国公司在对外投资时,主要是提供技术和产品而当地伙伴则提供在当地市场上竞争所需要的经验和对当地情况的了解。(2)当进入外国市场的成本和风险很高时,当地伙伴可以分摊这些风险和成本。(3)在很多国家,由于政府部门的规定使得合资是唯一的选择。

合资方式的缺点主要表现在:(1)合资有可能使得对技术的控制权落到合作伙伴手中。解决的方法之一是争取成为控股方,这样就可以取得对技术的更大的控制权。(2)合资企业可能无法获得为实现经验曲线和区位经济所需要的对子公司的控制。同时,也不能够使企业获得为协调全球战略所需要的对子公司的控制。比如说,公司出于全球竞争的需要,可能会要求某子公司在当地做一些战略牺牲,损失一些利益。面对这种要求,当地的合作伙伴几乎是不会接受的。

2. 独资子公司。所谓独资子公司,也即投资企业占有100%的股权。在外国市场上建立独资子公司有两种方法。其一是在当地创建新的公司;其二是兼并当地的现有企业,并利用兼并企业来促进在当地的产品销售。

独资企业的优点主要有:第一,有利于发挥企业以技术为基础的竞争优势。这是因为独资公司可以将技术外漏的风险在制度上降至最低。因此,是高科技企业的首选;第二,投资企业可以对独资子公司进行严密控制,使之为企业的全球战略服务;第三,独资的方式有利于企业实现经验曲线经济和区位经济。

独资企业的缺点也是显而易见的:建立独资子公司是成本最高的直接投资方法,投资企业所要承担的风险也是最大的。

二、我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所应该采取的方式

我国企业总体上处于对外直接投资的初级阶段,缺乏足够的国际化管理人才,跨国经营的经验也少之又少,资金实力也无法和大型跨国公司相比,因此,我国企业现阶段的投资方式应该是合资方式,具体分析如下。

1. 虽然我国改革开放已有20多年,但绝大多数中国企业是立足于国内市场的。这些企业的组织管理模式、经营观念、资源配置都是与国内市场相适应的。企业中的经营管理人员对国际经营知之甚少,尤其是在观念上相对封闭。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贸然投资国外建立独资企业,投资失败的风险很大。通过与当地企业的合作,可以迅速进入国际市场 ,进行多样化试验 ,利用被购并企业现成的经营网络和社会关系 ,降低管理难度和经营风险 ,学习到较为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尤其是那些将发达国家和新兴工业化国家作为投资对象的企业来说,与当地企业的合作将使这些企业受益非浅。不仅可以迅速进入东道国市场,加快资金周转,更为重要的是通过与发达国家企业的合作,可以学到西方先进的经营管理技术,培养我国企业自己的国际经营管理队伍,加速企业自身的成长。而对于投资发展中国家的企业来说,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的市场比较混乱,没有发达国家那么完善和规范。在这种情况下,及时了解当地的语言、文化、竞争环境、政府运行机制就显得非常的关键。在这方面,当地合作伙伴有着先天的优势。

2. 由于我国还是发展中国家,国家经济的发展始终受到资金短缺的困扰。因此,我国企业在对外直接投资中不可能象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那样有着庞大的资本做后盾。如何减少投资成本,降低投资风险是我国企业现阶段在对外投资中应首要考虑的问题。寻找当地的合作伙伴不仅可以减少投资成本,而且可以分摊投资风险,可谓一举两得。

3. 由于全球经济不景气,国际竞争越来越激烈,为了降低国内的失业率,保护本国民族工业,促进本国经济的发展,许多国家尤其是大多数的发展中国家规定某些行业外国企业不得独资经营。这时合资经营就成了唯一可行的方式。

4. 采取合资企业的方式也有一些困难的因素。首先,采用合资的方式就不可避免地要面临合同期限的问题。任何合资都不可能是永久的,有限的合作期限将使得企业或多或少有一些短视的行为。等到合同期满之后,很多企业会发现一开始制定的战略并没有得到完全的实施,没有达到预想的目标。此时,无论是谈判延长合同还是自行建立独资企业,都将处于一种不利的局面。这就要求我们的企业在合作开始就应该有明确的战略和具体的时间表,眼光要放的长远,不打无准备之仗。其次,也许是更为重要的一点,如何寻找到合适的合作伙伴。好的合作伙伴应该具备3个条件:(1)能够帮助企业实现战略目标;(2)对合作的目的的认识与本企业大致相同;(3)好的合作伙伴不会为了自己的目的而机会主义地利用合作伙伴。因此,我国企业在寻找当地合作伙伴时应该从这3个方面来考察,力争找到理想的合作伙伴。

5.我国企业所拥有的绝大部分技术都是标准化的成熟技术,在技术保护方面没有太高的要求。同时,我国企业对外投资本身的优势就是小规模生产技术,经验曲线经济对我国企业来说不太适用。另外,我国企业整体上还刚处于对外投资的初始阶段,投资规模一般都不大,目前许多企业还谈不上所谓的全球战略和布置全球生产体系(但是,全球竞争的观念还是应该建立起来的)。如何减少投资成本,降低投资风险才是整体上资金短缺的中国企业所要考虑的核心问题。因此,就目前情况来说,合资的投资方式是最适宜的。

当然,我们这里是就我国企业的总体情况来讨论的。对于我国的一些大型的龙头企业集团,如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中远集团、海尔集团等,是完全有实力在海外建立独资子公司的,从而可以避免合资企业所固有的一些难题。而且更有利于这些企业集团逐步形成自己的全球战略,建立完整的全球竞争体系,最终成长为成熟的跨国企业集团。

三、我国企业对外投资的进入策略

1. 追求产品的高质量和完善的服务。由于我国长期实行计划经济体制,企业对这两方面都没有足够的重视。而日本人提出“质量是企业的生命,关系到国家和企业的存亡”、“ 顾客是上帝”。日本企业把质量管理贯穿到供、产、销的全过程 ,由依靠少数管理人员和产品检验员把关来保证质量,变为发动企业全体职工进行“全员质量管理”。另一方面,日本企业尽力解决国外用户的各种困难,让经销公司和服务商店同步运行,设立广泛的服务网点,通过送货上门,提供配件,包退包换,帮助安装,培训人员,以及周到、及时的维修服务, 使用户满意、放心,提高企业和产品的声誉。这些都值得那些准备进行海外投资的中国企业好好学习。

2. 避强击弱的目标市场的选择策略。企业的一切经营活动都要有明确的目标市场。脱离了目标市场的经营活动是盲目的。日本企业在进军国际市场时,实行避强击弱的目标市场选择策略,避开美国等当时的强国 ,首先在东南亚以及相邻近的国家和地区开展国际营销 ,然后扩大到印度、巴西等发展中国家 ,最后才致力于发达国家。这一点值得我国许多中小型企业注意。我国大多数企业资金技术实力不强,在对外投资活动中应该注意避开大型的跨国公司集团,首先在自己熟悉的周边国家和地区展开有限的投资,积攒实力和经验,然后逐步向欧美市场挺进。

3. 努力打造国际品牌。在国际市场上竞争一定要有强烈的品牌意识。中国的许多企业在这方面的意识非常薄弱。在商品经济中,品牌是一笔宝贵的无形资产,一个企业没有品牌就象一个人没有名字一样。这里有一个生动的例子:1956年,索尼的盛田昭夫带着他的晶体管收音机去开辟美国市场 ,美国的买主们深为索尼的发明所吸引,很快就有一万台的定单 ,其中一家大公司提出 ,如果能用美国的商标出售索尼的收音机 ,他们愿购买十万台。但盛田昭夫拒绝了,他要创出自己的品牌。1983年,索尼在美国市场的销售额达到13亿美元之多。

4. 要注意有针对性的广告宣传。首先,广告要有明确的针对性,注意广告的本地化。企业进入一个市场时,离不开广告宣传。在做广告时一定要注意应符合当地消费者日常生活,顾及当地的文化习惯和传统观念。这里我们可以看看日本公司在中国的广告语:丰田公司的“车到山前必有路 ,有路必有丰田车”,东芝高公司的“此时无霜胜有霜”,真可谓是独局匠心。其次,我国企业在当地做广告时要注意聘请当地的广告专家和社会文化顾问为公司广告提供咨询,以使广告发挥更大的促销效益。这是因为与国内市场广告相比,除了面对的消费者不同、消费心理不同以外,还要受当地国家政策、法律、文化传统、社会观念、风俗习性等因素的制约,国际广告更应重视当地市场的适应性和社会影响。

参考文献:

1.(美)查尔斯·希尔著.孙建秋,邹丽,羡锡彪译.Global Business Today.北京:中国机械出版社,1999.

2.滕维藻.走向国际市场.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1997.

3.宋亚非.中国企业跨国直接投资研究.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1.

基金项目:本文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我国创造性资产寻求型对外直接投资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项目批准号:70372026。

作者简介:武汉大学商学院企业管理硕士生。

收稿日期:2004-03-06。

外国直接投资研究论文范文第6篇

【摘 要】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巨额外汇储备的积累,国际资本的流动,中国迫切需要通过对外直接投资的方式,成为在经济领域有真正影响力的强国。

【关键词】坚定;对外直接投资;战略

一、定义

一般认为,对外直接投资是一国投资者为取得国外企业经营管理上的有效控制权而输出资本、设备、技术和管理技能等无形资产的经济行为。

二、现状

1、多地区、多领域“全面开花”

据《2010年度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显示,加入世贸组织以来,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覆盖率进一步扩大,行业多元且聚集度较高。截至2010年底,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存量为3172亿美元,在全球178个国家和地区共有1.6万家对外直接投资企业,投资覆盖率达72.7%,其中,对亚洲、非洲地区投资覆盖率分别达90%和85%。中国对外直接投资覆盖了国民经济所有行业类别,绝大部分投资流向商务服务、金融、批发和零售、采矿、交通运输和制造六大行业,这些行业累计投资存量2801.6亿美元,占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存量总额的88.3%。

2、民营企业大步前进

面对国际产业重组和国内产业转型升级的新形势,中国民营企业抓住机遇,在国际产业链分工中逐步从产业链低端向高端延伸,通过跨国并购增强产品设计、研发、营销和跨国管理能力,在化工、机械制造、汽车、电子、食品、服装、家电等行业并购交易数量、金额显著增加,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国产品牌的竞争力,进而对相关产业的转型升级发挥了推动作用。如2011年9月汉龙矿业以约17亿澳元收购澳大利亚上市企业SundanceR esources Ltd.公司、2010年8月吉利以15亿美元收购沃尔沃全部股权。民营企业的对外直接投资正成为中国企业海外并购的新亮点。

3、建立对外经贸合作区

对外经贸合作区是指在境外有条件的国家或地区建设或参与建设的基础设施较为完善、产业链较为完整、带动和辐射能力较强、影响力较大的工业、农业或服务业园区,以吸引中国或其他国家企业投资兴业。对外经贸合作区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国内建设开发区的显著成就,促使一些发展中国家向我国提出建设合作区的要求,目前,我国企业正在13个国家建设16个国家级境外经贸合作区,其中,亚洲6个国家7个合作区,非洲5个国家6个合作区;欧洲1个国家2个合作区;南美洲1个国家1个合作区。通过建立对外投资根据地,为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搭建平台,转移我国具有比较优势的产能,降低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经营成本。

三、原因

1、充足的外汇储备。截至2011年末,我国外汇储备达3.18万亿美元,约占全球外汇储备总量的30%,而中国2011年中国全年进口约1.74万亿美元,外汇储备远远超过了进口的需求,中国完全具备大规模对外直接投资的经济基础。

2、对外直接投资比例小。截止2011年年底,中国的海外资产达4万多亿美元,对外净资产为1.77万亿美元,而对外直接投资存量仅为约3172亿美元,占海外资产比不到10%,占对外净资产比不到20%;而我国持有美国国债达1.1万亿美元,占外汇储备的34.6%,为对外直接投资额的2.9倍;因此,为了提高中国对外投资的安全性,迫切要求中国从“债权投资”为主向“股权投资”为主转变,积极推动对外直接投资的战略。

3、对外直接投资规模小。从投资流量方面看,根据中国商務部、中国国家统计局、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的《2010年度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显示,2010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净额(流量)为688.1亿美元,跃居全球第五,首次超过日本、英国等传统对外直接投资大国,但与美国相比较,仍存在巨大差距,2010年美国对外直接投资流量为3200多亿美元,比我国全部存量加起来还多;从存量规模上看,根据《2010年度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截至2010年底,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存量为3172亿美元,居全球第十七位,然而这一数字仅相当于美国对外直接投资存量的6.5%,英国的18.8%,中国与传统投资大国相比还有相当大的差距,因此,为了在全球寻求与中国的GDP相适应的投资影响力,客观上也要求中国进行持续的、大规模的对外直接投资。

4、我国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快速增长与对外贸易增长密切相关,可以说“入世”十年,中国已经逐步成长为一个比较成熟的全球对外贸易大国。至2009年,我国成为全球第一出口大国,占全球出口约10.4%份额,在世界对外贸易中的份额达到9.6%,位居世界第三;2010年,中国对外贸易总额2.975万亿美元,超过德国,全球第二,与居全球第一的美国差距约3000亿美元;2011年的最新数据尚未出来,但根据中美两国政府的统计数据,中美两国的对外贸易总额差距已经进一步缩小,据美国商务部估计,2011年美国对外贸易总额3.734万亿美元,而据中国海关统计,2011年中国对外贸易总额为3.642万亿美元,中国与美国的差距已经缩小到区区920亿美元。在这一过程中,外贸企业作为投资主体,自身的对外直接投资意愿不断提高,他们希望通过以对外直接投资的方式,扩大市场份额。

四、推动对外直接投资的重要意义

1、可拓宽我国外汇储备利用渠道,有利于减轻我国对美国国债的投资倚赖,提高外汇储备的安全性、流动性。

2、对外投资资源性行业,可为我国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提供稳定的能源、材料等供应。

3、通过对投资国的投资,影响其经济、文化、对我国的外交政策等,有利于巩固我国与有关国家的关系,为保障我国的稳定发展提供有益的外部环境。

4、可以开辟新市场、扩大销售渠道、获取先进技术、获取经济信息、提高管理水平等,不断增强我国产品的竞争力。

五、风险

对外直接投资风险是指企业对外直接投资遭受经济损失的可能性,或者说不能获得预期投资收益的可能性。诱发对外直接投资风险的因素很多,但主要在两个层面体现:

1、宏观方面

据国际知名金融数据Dealogic公布的数据显示,2009年中国企业跨境收购的失败率为全球最高,达到12%;2010年,这一比率降至11%,但仍为全球最高,相比之下,美国和英国公司2010年海外收购的失败率仅为2%和1%。这在某种程度上表明,中国的对外直接投资战略尚不成熟,投资失败风险相对较高。

2、企业微观方面

对企业自身而言,普遍存在以下两个主要问题,一是过多考虑短期的价格因素和难易程度,较少考虑投资目标是否符合自身整体发展需要,短视状况较普遍;二是对国际市场的投资游戏规则尚不熟悉,处于摸索阶段,更多的是依靠经验做决策,而现阶段,中国企业的对外直接投资经验往往不足,导致成功率不高。

六、建议

展望未来,虽然中国的对外直接投资存在着风险,但大规模对外直接投资的趋势已不可逆转,在这过程中,为了提高对外直接投资成功率,反辅国内经济发展,保障中国的顺利崛起,需从以下几方面做好工作:

1、从国家战略上,积极推动企业走出去。一是有关部门对所有国家或地区的经济状况、投资环境、产业发展及市场情况加强风险评估与管理,积极建立风险评估预警体系,加快建立海外保险体系与风险补偿机制,从而提高对外直接投资的成功率和收益率。二是发挥在全球拥有200多个驻外经商机构的作用,为企业多提醒、多监督、多检查,并可必要时代表行业与驻在国有关部门进行面对面的谈判、沟通、协调,协助企业“走出去”。三是发挥大型国有企业的优势,明确国有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任务,提高国际化经营水平,增强全球资源配置能力。

2、扶持民营企业、个人对外直接投资。欧美等发达国家从本质是不愿看到中国走出去,与他们的企业在国际上同台竞争,特别是对资金雄厚的大型国有企业,更是利用种种借口百般刁难;因此,为了更好的实施对外直接投资战略,因积极推动、扶持民营企业和个人对外直接投资,拓宽对外直接投资主体。

3、加大对发达国家的投资。发达国家的法律政策比较成熟、经济总量较大、科技较发达等,投资的政治风险相对较小,因此,今后应加大对发达国家的直接投资,以减少投资风险,提高投资安全性。

4、采取多种方式对外直接投资。随着中国的崛起,一些国家出于各种原因,对来自中国的投资进行刁难、限制,如美国、澳大利亚、蒙古等;因此,为了提高对外直接投资成功率,只要符合国家和企业的利益,在投资方式上,可灵活多样,如可实行合资、收购、控股、参股等方式,也可建立生产基地、农业合作、建立研发中心、设立境外设立投資基金等形式。

5、完善金融系统,为中国的对外直接投资提供资金支持。

6、继续对外经贸合作区,以点带面,不断扩大、深化对外直接投资领域和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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