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风险管控范文

2023-09-23

人力资源风险管控范文第1篇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建立完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通知》和南通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崇川开发区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绘制安全风险分布图工作方案”(崇开安发〔2017〕21 号)的通知》,按照南通市崇川开发区的统一部署,结合公司实际,现就推进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两个体系建设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1.任务目标

力争到 2018 年上半年,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体系,全面开展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和风险评估,采取技术、管理等措施对安全风险实施分类分级管控,及时对事故隐患进行整改,形成安全风险受控、事故隐患有效治理的双重预防机制和运行模式。

2.成立组织领导机构

公司推进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两个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小组任职

姓名

所在岗位

组长 XX XX 组员 XX XX 组员 XX XX 组员 XX XX 组员 XX XX 组员 XX XX 组员 XX XX 组员 XX XX 组员 XX XX

3.制定专项工作方案,

根据开发区统一部署研究制定本公司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方案,确定工作内容、工作步骤、保障工作认真落实相关工作安排。

4.主要原则

1、坚持风险优先原则。以风险管控为主线,把全面辨识评估风险和严格管控风险作为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道防线,切实解决“认不清、想不到”的突出问题。

2、坚持系统性原则。从人、机、环、管四个方面,从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两道防线,从企业生产经营全流程、生命周期全过程开展工作,努力把风险管控挺在隐患之前、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之前。

3、坚持全员参与原则。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各项工作责任分解落实到企业的各层级领导、各业务部门和每个具体工作岗位,确保责任明确。

4、坚持持续改进原则。持续进行风险分级管控与更新完善,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实现双重预防机制不断深入、深化,促使机制建设水平不断提升。

5.

组织保障

为了加强对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建设的组织领导,公司成立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工作领导小组。

6.工作内容

1、划分辨识单元。对整个生产系统根据生产工艺特点和作业活动方式划分辨识单元,以生产车间、储存区域、工艺流程、生产系统、设备设施、环境条件、工作场所、安全管理、操作行为和制度建设等方面为单元,科学划分。

2、编制辨识清单。参照国家安监总局《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防范指导手册(2016 版)》,结合本单位生产工艺和岗位特点及职业卫生防护要求,采取全员参与、专家指导相结合的方式,全面、详细地排查辨识各个岗位、各个生产环节存在的各类危险(有害)因素,并参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 (GB6441-1986)、《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13861-2009)等标准,综合考虑起因物、引起事故的诱导性原因、致害物、伤害方式等,编制危险(有害)因素排查辨识清单。

3、开展风险评估。结合企业实际,可选择风险矩阵法(L·S)、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LEC)等评估方法,对排查出来的风险确定等级,风险等级从高到低划分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

4、制定分级管控措施。企业针对排查确定的风险类别和等级,按照风险分级管控基本原则开展,将风险管控责任逐一落实至企业的各层级(公司、车间、班组、岗位)和具体的责任人。管控措施包括技术、管理、个体防护以及应急处置等四个方面。同时公司、车间应分别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清单,内容包括风险点名称、风险位置、危险因素名称、风险等级、管控主体、管控措施等。

5、实施安全风险公告警示。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公告制度,实行公司(厂)、车间(班组)、岗位三级公告。

6、实施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针对每一风险点制定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和清单,明确各部门、各岗位对风险点的管控范围,将风险点隐患排查的责任落实到人,明确每个风险点的隐患排查内容、频次和要求,建立起全员参与、全岗位覆盖、全过程衔接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实现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

7、督促从业人员持卡上岗。根据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清单,制定主要负责人和其他从业人员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承诺卡,作业场所(工作岗位)危险因素、物品危险危害特性应知卡和应急处置方法应急卡。

8、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修订和完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各类预案符合企业实际,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和适用性。

9、安全风险信息更新。登陆南通市企业安全生产分级监管系统填报基本信息。

7.推进步骤

序号 内容 时间 责任部门 责任人 1 成立公司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建设领导小组 2018.3.1 公司办公室 主要负责人 2 拟定公司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建设方案 2018.3.5 领导小组/安全 安全部门负责人 3 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建设培训 2018.3.10 安全部门 安全部门负责人 4 风险点辨识:划分辨识单元、编制辨识清单 2018.4.1 安全及各部门 部门负责人 5 风险评估及制定管控措施 2018.4.9 安全及各部门 部门负责人 6 风险辨识、分级管控措施等培训 2018.4.13 安全及各部门 部门负责人 7 实施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 长期 安全及各部门 部门负责人 8 风险及管控措施告知、公示 督促从业人员持卡上岗 2018.5 长期 安全及各部门 部门负责人

件 附件 2

培训记录

培训主题 风险分级管控 培训部门

培训讲师

培训时间

培训地点

培 训 内 容 ○《关于加强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绘制安全风险分布图的工作方案》等。

○公司实施方案及辨识单元、风险辨识、分色、分级方法及管控措施制定方法等。

○ 风险评估结论、管控措施、应急处置等。

人力资源风险管控范文第2篇

一、为进一步规范煤矿安全管理工作,全面体现预防为主的思想,明确安全风险的辨识范围、方法、和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工作流程,实现对风险的超前预控,以预防事故的发生,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评分办法》,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风险预控管理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建立健全全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并严格监督落实。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包括:管理方针、风险预控管理、保障管理、员工不安全行为管理、生产系统安全要素管理、综合管理、检查审核与评审。安全风险预控责任体系应符合“PDCA”的运行模式。

注:PDCA分别表示:P-Plan(计划);D-Do(实施);C-Check(检查);A-Action(改进)。

三、风险预控管理流程

(一)危险源辨识。

1、危险源辨识

(1)每年底由矿长组织各分管负责人和相关业务科室、队进行一次重点对瓦斯、水、火、粉尘、顶板及提升运输系统,爆破、机电运输等容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的危险因素开展一次全面安全风险辨识;

(2)危险源辨识前由培训中心组织全体职工对相关知识进行培训;

(3)辨识范围要覆盖全矿所有生产及辅助系统作业场所、工序、流程;

(4)各相关业务科室要对本科室负责的所有工作任务建立清册并逐一进行危险源辨识,并对危险源辨识资料进行统计、分析、整理、归档;

①危险源辨识可采用安全检查表法(SCL),也可由各相关业务科室根据具体情况提出建议,并安全风险预控管理领导组确认后实施;

②危险源辨识时考虑正常、异常和紧急三种状态及过去、现在和将来三种时态;

③采掘系统、机电运输系统、“一通三防”系统等应采用事故树分析法对系统中存在的危险源进行辨识;

(4)各相关业务科室要结合本的安全工作情况及下一年工作中可

1 能遇到的安全风险对发生风险性质、危害、原因、易发地点、预兆、应采取的安全措施进行评估,并形成初评报告,并于当年10月15日完成分管领导与总工初步审查,上传矿QQ工作群。

(3)安全风险辨识工作由安全风险预控管理领导组组织,所有矿领导、科队长、技术员参加及相关队职工代表参加。

3、专项危险源辨识

(1)专项危险源辨识前由专项危险源辨识组织人安排相关科室组织相关职工进行相关知识培训;

(3)辨识范围要覆盖所有涉及到的生产及辅助系统作业场所、工序、流程;

(4)各相关业务科室要对本科室负责的所有工作任务建立清册并逐一进行危险源辨识,并对危险源辨识资料进行统计、分析、整理、归档;

①危险源辨识采用的方法和程序要与现场实际相符,具体由各相关业务科室根据具体情况提出建议,并安全风险预控管理领导组确认后实施;

②危险源辨识时考虑正常、异常和紧急三种状态及过去、现在和将来三种时态;

③采掘系统、机电运输系统、“一通三防”系统等应采用事故树分析法对系统中存在的危险源进行辨识

(2)新采区、新工作面设计前,由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业务科室重点对地质条件和重大灾害因素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1次专项辨识;

(3)生产系统、生产工艺、主要设施设备、重大灾害因素等发生重大变化时,由分管负责人组织有关业务科室进行重点对作业环境、生产过程、重大灾害因素和设施设备运行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1次专项辨识;

(4)启封火区、排放瓦斯、综采工作面初放、收尾等高危作业实施前,新技术、新材料试验或推广应用前,连续停工停产1个月以上复产前,由分管负责人组织有关业务科室、队重点对作业环境、工程技术、设备设施、现场操作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1次专项辨识;

(5)发生死亡事故、涉险事故、出现重大事故隐患或所在省份发生重特大事故后,由矿长组织分管负责人和业务科室对安全风险辨识结果及管控措施是否存在漏洞、盲区进行1次针对性的专项辨识;

(二)风险评估

1、危险源辨识完成后相关负责人应及时组织职工对辨识出的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估,并确保:

(1)各相关科室对职责范围内所有辨识出的危险源要逐一进行风险评估,并对风险评估资料进行统计、分析、整理、归档;

①风险评估应采用依据风险矩阵表或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MES)进行风险等级判定,各业务科室也可根据具体情况提出评估办法建议,由安全风险预控管理领导组确认后实施;

②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对辨识出的风险源分以下几个等级: (3)评估结果分级

①蓝色风险5级风险:轻稍危险,需要注意(或可忽略的)。岗位人员应引起注意。

②深蓝色风险4级风险:轻度(一般)危险,可以接受(或可容许的)。班组、队应引起关注。

③黄色风险3级风险:中度(显著)危险,需要控制整改。(业务科室、安全科)应引起关注。

④橙色风险2级风险:高度危险(重大风险),必须制定措施进行控制管理。煤矿对重大及以上风险危害因素应重点控制管理。

⑤红色风险1级风险:不可容许的(巨大风险),极其危险,必须立即整改,不能继续作业。

(2)在以下情况时执行持续风险评估,并保留评估的记录:

①新改扩项目前;

②新设备、设施、工艺和技术应用前或有重大改变时;

③ 为特定项目(采煤工作面安装、初次放顶、收尾、回撤,采掘工作面过构造、过冲刷带、过富水区、过空巷,排放瓦斯、井下电气焊、大型设备安装与检修等)制定安全措施前;

④执行重大风险任务前;

⑤执行特定检查和实验前;

⑥审核发现重大不符合项;

⑦调查事故(包括未遂)暴露的新风险。

3 (4)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由安全风险预控管理领导组组织,所有矿领导、科队长、技术员参加及相关队职工代表参加。

(5)专项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由相关组织人员组织,有关有矿领导、科队长、技术员参加及相关队职工代表参加。 (三)风险管理对象、管理标准和管理措施

1、在对危险源进行辨识、分析的基础上,应提炼出相应的风险管理对象,并符合下列要求:

①风险管理对象的提炼应具体、明确,一般应按照人、机、环、管四种风险类型来确定;

②各业务科室组织对提炼出的风险管理对象制定相应的管理标准和措施并形成程序;

③管理标准和措施的制定应遵从全面性原则、可操作性原则和全过程原则;

④管理标准和措施的制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管理制度的要求;

⑤安全风险预控管理领导组或分管领导应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对管理标准和措施进行修订和完善。

(四)危险源监测

煤矿应采取措施对危险源进行监测,以确定其是否处于受控状态。并确保:

1、危险源监测方法适宜,并在风险管理程序中予以明确;

2、危险源监测设备灵敏、可靠;

3、危险源监测信息传递畅通、及时,相关信息能及时录入管理系统。

(五)公告警示

1、由安全科负责在井口公示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责任人和主要管控措施。

2、由各相关科室负责在分管范围内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区域的显著位置地点公示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责任人和主要管控措施。

3、由各相关队负责在各岗位公布各岗位存在的安全风险及防范措施。

(六)分级管控

4

1、分级管控

①蓝色风险5级风险:轻微危险由岗位人员自己注意。

②深蓝色风险4级风险:轻度(一般)危险由班组、队应进行监管。 ③黄色风险3级风险:中度(显著)危险由业务科室、队进行监管,安全科登记关注。

④橙色风险2级风险:高度危险(重大风险),由各分矿领导、安全科对重大及以上风险危害因素应重点控制管理。

⑤红色风险1级风险:不可容许的(巨大风险)必须立即停止作业进行整改。

2、各业业务科室应建立程序以确保风险管理标准、风险管理措施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贯彻与执行,以实现对风险的控制。并符合:

(1)对危险源及其风险的控制遵循消除、预防、减弱、隔离、联锁、警示的原则;

(2)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风险管理标准与措施制定及隐患消除、控制效果评价等环节符合PDCA的运行模式;

(3)制定生产作业计划时应以上风险评估报告为依据,充分考虑本计划实施时潜在风险;

(4)根据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结果和相关规定,编制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应急预案及其它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5)在进行重大以上风险任务时,应编制专门的安全措施,并明确安全工作程序。

3、及时完善相关标准、制度

(1)各相关业务科室要根据安全风险辨识会议形成的决定及时编制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报告,建立可能引发重特大事故的重大安全风险清单,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

(2)安全风险预控管理领导组要根据辨识评估结果确定下一安全生产工作重点,调度中心与技术科要根据辨识评估结果指导和完善下一生产计划、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应急救援预案。

(3)新采区、新工作面设计前专项辨识评估完成后、各相关科室要及时补充完善重大安全风险清单并制定相应管控措施;根据辨识评估结果及

5 时完善设计方案,科学合理选择生产工艺、布置生产系统、对设备设备进行选型、确定劳动组织等。

(4)生产系统、生产工艺、主要设施设备、重大灾害因素等发生重大变化时专项辨识识评估完成后,各相关科室要及时补充完善重大安全风险清单并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根据辨识评估结果重新编制或修订完善作业规程、操作规程。

(5)启封火区、排放瓦斯、综采工作面初放、收尾等高危作业实施前,新技术、新材料试验或推广应用前,连续停工停产1个月以上复产前专项辨识识评估完成后,各相关科室要及时补充完善重大安全风险清单并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并将辨识评估结果作为编制安全技术措施依据。

(6)发生死亡事故、涉险事故、出现重大事故隐患或所在省份发生重特大事故后的专项辨识完成后、各相关科室要及时补充完善重大安全风险清单并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并根据辨识结果修订完善设计方案、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技术文件。

(七)风险管控

1、管控措施

(1)每年由安全风险预控管理领导组组织制定安全风险预控管理实施方案,确保人员、技术、资金有保障。

(2)采取设计、替代、转移、隔离等技术、工程手段,制定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并符合相关规定

(3)对划定的重大安全风险区,由风险管控领导组根据具体情况划定作业上限人数。

2、监督检查 (1)定期检查

①矿长每月组织对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和管控效果进行一次检查分析,针对管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调整完善管控措施,并结合和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结果,布置月度安全风险管控重点,明确责任分工。

②分管负责人每旬组织对月度安全风险管控重点实施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分析,检查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完善改进管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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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现场检查

(1)所有带班矿领导要严格执行《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与矿领导下井带班制度,跟踪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填报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表。

(2)各级安全管理人员要对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责令立即或限期整改。

(3)场安全员、瓦斯员要对当班所管区域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责令立即或限期整改

(八)保障措施

1、信息与沟通

煤矿应建立并保持程序,以确保员工与相关方能够及时获取风险预控管理信息,并可相互沟通、告知,煤矿应确保:

(1)各级要保证职工参与风险预控管理方针和程序的制定、评审;

(2)各级要保证职工参与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及管理标准、管理措施的制定;

(3)班组长要明确现场或当班急救人员,并确保不职工了解谁是现场或当班急救人员;

(4)班组长必须组织当班职工进行班前、作业前风险评估,作业中存在不符情况,应及时汇报,并组织班后或作业后评估,并留有记录。

(5)各级应采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实现对安全风险记录、跟踪、统计、分析等全过程的信息化管理。

2、教育培训

(1)所有入井人员安全培训内容包括和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结果及本岗位相关的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2)培训中心每半年至少组织参与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工作的人员学习1次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技术,第二次必须于10月份前完成。

3、资金保障

煤矿应建立并保持安全投入资金管理与控制程序,为实施和改进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并符合:

(1)矿长对安全投入资金进行统一决策、管理、支配;

7 (2)财务科对安全专项资金的提取、使用应遵循“统筹安排、突出重点、注重实效、规范使用”的原则,确保专款专用;

(3)后勤副矿长负责对安全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确保投入的安全资金有效使用。

4、安全文化保障

(1)煤矿应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文化活动。 (2)培训中心要认真组织各科队推行一岗双述安全工作法。

5、员工不安全行为管理 (1)员工准入管理

劳资科应建立并保持员工准入管理标准,员工准入管理标准应,明确岗位设置要求和岗位需求计划和准入条件(包括员工身体条件、专业技能、文化水平等)。

(2)员工不安全行为分类

安全科要认真制定三违处罚管理办法,对煤矿可能出现的不安全行为进行分类,并严格监督实施。 (3)员工培训教育

培训中心要建立健全职工培训档案,认真制定培训方案,并严格进行落实。

6、制度保障

(1)各相关科室要认真组织制定与全风险预控管理相关的目标、责任、奖惩、举报、投入保障、风险控制、员工行为、文化建设、安全会议、教育培训、技术审批、安全监测、人员操作、设备使用、应急救援、监督检查、考核评审、灾害预防、人员入井、跟班带班、班组建设、卫生健康、环境保护等管理制度,并确保:

①各相关科室负责相关制度的制定、修订。

②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修订完成后相关科室要及时与培训中心联系对全体职工进行培训。

③培训中心要加强对各项制度的培训监督。

④质量标准化办公室负对相关制度的制定、修订、培训的监督检查进

8 行考核。

2、煤矿应建立并保持程序,以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相关要求,并确保:

煤矿相关活动遵守适时的法律、法规、标准和相关要求;

(2)每年至少评价一次本单位对在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相关要求的遵守情况,并形成评价报告;

(3)及时更新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相关要求的信息,并将这些信息传达给员工和其他有关的相关方;

(4)资料齐全完善,有目录清单。

(三)办公室应建立并保持程序,以规范体系文件、记录的管理,保证在体系运行的各个场所、岗位都能得到相关有效的文件、记录,并确保: (1)文件收发、传达、归档;

(2)文件收发、归档应有记录,并形成目录清单;

(3)作废文件有标识,销毁文件有记录,无在用的无效、失效文件; (4)与风险预控管理体系相关的各种记录应字迹清楚、标识明确,并可追溯相关的活动;

(5)记录保存和管理应便于查阅,避免损坏、变质或遗失,并明确记录保存期限。

7、技术保障

技术科应建立并保持安全技术管理与控制程序,以消除和控制重大危险源。并符合:

(1)应优先采用国际、国内先进安全技术标准、方法、工艺、设备、设施;

(2)及时根据生产作业过程中的实际制定或安排相关科队专项安全技术方案。

人力资源风险管控范文第3篇

兴仁县新龙场镇桂兴煤矿

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与

管控效果检查分析

(11月份)

为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提高安全风险管控意识及效果,遵照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定期检查有关“矿长每月组织对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和管控效果进行一次检查分析”的要求,矿长陈永胜于11月29日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开展本次检查活动。 会议时间:11月29日,19:30 会议主题:对11月份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与管控效果检查分析。

会议地点: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主持人:陈永胜

参加人员:晏中科、念小良、王现伟、王春付、夏云鲧、邹永、胡小超、段绍权、许旺兴、陈志付、代定稳、向雄飞、许振兴、王雄、刘雄飞、温小孔、念永兵、李智及矿井各块分管负责人

一、责任分工:

陈永胜:全面负责本次检查分析的领导工作。

晏中科、夏云鲧:负责组织领导采、掘顶板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的落实与检查分析工作。

段绍权:负责组织领导“一通三防”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的落实与检查分析工作。 王现伟:负责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与检查分析的监督检查工作。

王春付:负责组织领导提升运输系统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的落实与检查分析工作。

邹永:协助总工程师进行水灾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的落实与检查分析工作。

段绍权:协助总工程师进行“一通三防”的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的落实与检查分析工作。

其他科室负责人:负责本职范围内的安全风险辨识管控措施的落实与检查分析工作。

基层区队负责人:负责本区队的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的落实。

二、工作要求

1.陈永胜每月组织对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和管控效果进行一次检查分析,针对管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调整完善管控措施,并结合和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结果,布置月度安全风险管控重点,明确责任分工。

2.分管负责人每旬组织对分管范围内月度安全风险管控重点实施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分析,检查管控措施落实情况,改进完善管控措施

三、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与管控效果

结合当前生产布局和采掘工作面情况,针对采掘机运通、防治水各项工作,经现场检查和查阅图纸、资料,各类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与管控效果如下:

(一)瓦斯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与管控效果分析

1、管控措施落实情况

(1)矿井“一通三防”机构、人员设置齐全。

(2)通风设施构筑达标,通风系统稳定,风量充足,采掘工作面、采区变电所等硐室独立通风,无不合理的串联通风、老塘通风和扩散通风。

(3)1个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实行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风筒接设到位,风量充足。

(4)严格瓦斯检查制度,每月编制瓦斯检查计划、绘制瓦斯巡回路线图,瓦检员认真检查、汇报、填写瓦斯记录,无空班漏检、弄虚作假行为。

(5)矿领导、区队长、技术人员、班组长、流动电钳工等人员下井必须按规定携带便携式瓦检仪。

(6)能够加强火源、放炮和电气防爆管理,杜绝引爆火源。 (7)能够加强瓦斯监测管理。确保监控系统功能健全、正常运行,各类传感器安装位置、数量、报警值、断电值准确,定期标校,保证动作灵敏、系统可靠。

2、管控效果分析11906回采工作面、11806切眼掘进工作面掘进面和其他作业地点和巷道,都没有发生过瓦斯积聚或超限现象,管控措施有效,效果符合预期要求。

3、改进措施 (1)加强通风管理,保证通风设施构筑达标,通风系统稳定,风量充足。

(2)加强瓦检员管理,保证检查巡视到位,杜绝脱岗、假检、岗位睡觉等违纪行为。

(3)进一步做好采煤工作面瓦斯管理,保证悬顶面积不超限。

(二)煤尘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与管控效果分析

1、管控措施落实情况。

(1)矿井防尘机构、人员设置齐全。

(2)防尘洒水系统健全,管路铺设到采掘工作面。

(3)采掘工作面能够严格执行和落实综合防尘措施。截煤机、扒渣机作业时打开喷雾降尘,转载喷雾、净化通风设施齐全完好,正确使用。

(4)运输系统各转载点喷雾设施齐全完好,正确使用。 (5)严格执行粉尘清洗制度,定期清洗巷道积尘。 (6)能够加强对各产尘点的粉尘检测和检查。

2、管控效果分析。

煤尘治理到位,煤尘浓度在允许范围之内,各地点无煤尘堆积超限现象,管控效果符合预期要求。

3、改进措施

(1)进一步加强粉尘清洗工作,尤其要做好死角死面的粉尘清洗工作。

(2)各类喷雾装置要保持完好,正确使用。 (3)加强刮板运输机转载点、掘进内喷雾管理,保证完好。

(三)水灾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与管控效果分析

1、管控措施落实情况。

(1)矿井防治水机构、人员设置齐全。

(2)防治水制度健全,探放水设备、抢险救灾设备和物资齐全。 (3)矿井排水系统健全,设备设施齐全,满足矿井排水需要,对水仓、水沟定期清淤,保证畅通这。

(4)地测部门掌握矿井水文地质和老空积水情况。

2、管控效果分析。

矿井无水患,管控效果符合预期要求。

3、改进措施。

(1)及时清理大巷排水沟,保证畅通。

(四)火灾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与管控效果分析

1、管理措施落实情况

(1)矿井消防机构、人员设置齐全、制度健全、抢险救灾设备和物资齐全。

(2)矿井消防供水管路系统健全,灭火器、蓄沙量满足灾变需要,管理安设到采掘工作面。

(3)采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有专门防灭火措施,能够严格执行和落实。

(4)通风设施构筑位置合理,对风路上无用的设施能够及时拆除,减少局部通风阻力。 (5)密闭管理符合规定。永久性密闭采用不燃性材料建筑,厚度不小于0.8m,密闭前支护完好,定期检查维护,建立档案管理。

2、管控效果分析

矿井无火灾隐患,管控效果符合预期要求。

3、改进措施

(1)严格检查井下电气设备的检查维护。 (2)严格检查可能引起火灾的设备设施和线路。

(五)顶板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与管控效果分析

1、管控措施落实情况。

(1)顶板管理制度、机构、技术及管理人员健全。 (2)巷道支护方式、方法、技术参数合理,支护强度可靠。 (3)采煤工作面超前支护不小20米,掘进工作面永久支护到头,按规定使用临时支护,最大最小控顶距符合规定。

(4)巷道维修及时,能够对底鼓巷道及时安排人员进行维修。 (5)检查巡视到位,对井下各条巷道做按规定和要求进行顶板观测。

2、管控效果分析。

巷道支护可靠,没有发生过冒顶现象,管理效果符合预期要求。

3、改进措施

(1)进一步做好巷道的维修工作。

(2)掘进工作面使用好临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 (3)进一步做好工作面及巷道压力观测工作。

(六)提升运输系统风险管理措施落实情况与管控效果分析

1、管控措施落实情况

(1)提升运输管理制度健全,图纸资料齐全、真实准确。 (2)主斜井绞车的日常检修维护到位,设备完好,安全运行,无带病运行现象;绞车和行人井人车各类保护装置设施齐全,试验灵敏可靠,保持完好,正常使用。

(4)作业人员能够按操作规程、措施进行操作。

(5)斜巷绞车运行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规定。 (6)机电设备采购、使用、管理必须符合相关规定,无使用非安标产品及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行为。

2、管控效果分析

提升运输设备检修维护到位,安全运行,没有发生过提升运输或险情,管控效果符合预期要求。

3、改进措施。

(1)进一步做好提升运输设备的检修维护工作,保证完好,保证装置齐全灵敏。

(2)正确使用斜巷一坡三档装置,没有拉放车时要保持常闭状态。

(3)加强轨道维修质量,保证安全行车。

四、12月份安全风险管控重点及责任分工

针对11月份重大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和管控效果分板,结合当前安全生产实际,12月安全风险管控重点仍然以瓦斯、水、火、顶板、提升运输系统风险管控为主,具体责任分工与方案如下:

1、瓦斯风险管控方面

由总工程师负责,安防部具体组织,安全科及相关区队负责具体执行。必须保证通风系统合理,风量充足;监测监控系统正常行,做到动作灵敏,报警断电可靠;瓦斯检查到位,严禁瓦斯超限作业。

2、煤尘风险管控方面

由总工程师、通风科组织相关人员具体执行。加强洗尘、健全洒水系统,对洗尘设备加强维护,严格落实综合防尘措施,杜绝煤尘事故。

3、水灾风险管控方面

由总工程负责,地测部门组织相关人员负责具体执行。保证防治水及防汛物资储备,做好排水管路维护,严格落实防治水制度,杜绝水害事故。

4、火灾风险管控方面

由总工程师负责,通风科具体组织相关人员负责具体执行。加强电焊管理,严格落实防灭火措施,杜绝矿井火灾。

5、顶板风险管控方面

由生产副矿长负责组织区队负责具体执行。加强巷道设计管理,保证支护可靠,认真执行顶板观测和敲帮问顶制度,加强顶板巡查,杜绝顶板事故。

6、提升运输系统风险管理方面

由机电副矿长负责组织机运队及相关区队负责具体执行。必须保证提升运输设备、钢丝绳按规定检修、检测,保护装置齐全、“一坡三档”设施完善,严禁超载超员运行和使用非安标产品,杜绝提升运输事故。

贵州泰昌安能源集团矿业有限公司

人力资源风险管控范文第4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按照“******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要求,***公司转发了“****号通知”,并结合实际制定了“*******公司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实施方案”下发到各所属公司。要求各所属公司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方案并抓好落实。

******公司都能够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并结合各自实际开展相关工作。

一、各所属公司都能够以全面持续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为抓手,强化预防为主理念,认真研究分析安全风险,在预防与管控风险上狠下功夫,牢牢把握安全生产的主动权。

二、各所属公司把定期组织安全检查与各节假日前夕的安全大检查相结合,组织生产管理人员,重点围绕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良因素,开展全方位、全过程排查本单位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风险点。有效保证了平时及节假日期间的生产安全。

三、各所属公司不断加强制度建设,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安全生产的任务指标层层落实,明确了安全生产的岗位职责,增强了员工的责任心。同时加强检查力度,杜绝违章作业,落实安全管理制度,从根本上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各所属公司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工作中,都能够采取具体措施,加强过程管控和整改评估,确保管控措施落实到位,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确保了国资系统的安全生产良好态势,为今后的安全生产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公司

人力资源风险管控范文第5篇

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实施

工作方案

2017年5月12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根据国家、省、市、县人民政府及监管部门要求,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我矿生产现场的事故风险等级除了和一些固定的实体类危险源有关外,还和各种组合复杂的危险态紧密相关。而且,实体类危险源的安全性提高潜力不大或需要较长时间和投入,通过监控危险态改善工作场所安全状况更直接、有效。为了实现我矿风险预警管理,需要推广我矿风险预警管理模式。同时,由于事故风险是动态变化的,因此需要实现风险的动态、系统和全面的预警和预防。事故风险管理的核心和目的是实现风险的防范,将风险水平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为我矿生产风险防范提供即时、有效的信息保障,也是风险预警机制得以实现的技术基础。将风险辨识、风险评价和编制的防控措施和体系,以及建立的人工管理型报警和监控系统自动报警结合风险预警模式达到“风险动态预警、适时监控;管理有效、控制有方”的现代安全预防型管理目标。

以安全管理的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推进我矿贯彻当前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围绕“事故防范在于落实预防在先”这一中心,落实我矿安全管理的主题责任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摸清我矿安全生产中村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强化我矿风险控制,有效促进我矿的隐患整改,切实推进我矿建立和不断完善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对安全生产风险为进一步规范我矿安全管理工作、实现我矿对风险的超前预控,以预防我矿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我矿安全风险预警防控的组织领导,有效防范我矿安全生产事故,特成立安全风险预警防控实施领导小组。 组

长:蔡云(矿长)

副组长:李汉良(矿安全副矿长)

员:苏寻(工程师)、陈贵平(生产矿长)、唐远德(机电矿长)及各相关科室、专业及各工区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安全矿长李汉良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相关业务工作。

三、目标任务

通过危险源安全风险评估、预警防控,使安全隐患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减少我矿一般事故,防范较大事故,杜绝和遏制重特大事故。

四、体系和制度

(一)风险管理对象提炼、管理标准和管理措施制定

在对危险源进行辨识、分析的基础上,提炼出相应的风险管理对象,并符合下列要求: (1)风险管理对象的提炼要具体、明确,一般应按照人、机、环、管四种风险类型来确定;

(2)针对风险管理对象各制定相应的管理标准和措施并形成程序;

(3)管理标准和措施的制定应遵从全面性原则、可操作性原则和全过程原则; (4)管理标准和措施的制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管理制度的要求; (5)应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对管理标准和措施进行修订和完善。

(二)危险源监测

采取措施对危险源进行不间断监测,以确定其是否处于受控状态。并确保: (1)危险源监测方法适宜,并在风险管理程序中予以明确; (2)危险源监测设备灵敏、可靠;

(3)危险源监测信息传递畅通、及时,相关信息能及时录入管理系统。

(三)风险预警

采取措施对危险源产生的风险进行预警,使管理层和责任人能够及时获取并采取措施加以控制。风险预警应:

(1)针对不同级别、类别的危险源和不同程度的风险,制定相应的预警方法; (2)建立完备的信息流通渠道,使预警信息传递畅通、及时。

(四)风险控制

建立程序以确保风险管理标准、风险管理措施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贯彻与执行,以实现对风险的控制。并符合:

(1)对危险源及其风险的控制遵循消除、预防、减弱、隔离、联锁、警示的原则; (2)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风险管理标准与措施制定及隐患消除、控制效果评价等环节符合PDCA的运行模式;

(3)制定年度生产作业计划时应以上年度风险评估报告为依据,充分考虑本年度计划实施时潜在风险;

(4)根据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结果和相关规定,编制《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应急预案》及其它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5)在进行重大以上风险任务时,必须编制专门的安全措施,并明确安全工作程序。

(五)信息与沟通

建立并保持程序,以确保员工与相关方能够及时获取风险预控管理信息,并可相互沟通、告知,我矿应确保:

(1)员工参与风险预控管理方针和程序的制定、评审;

(2)员工参与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及管理标准、管理措施的制定; (3)员工了解谁是现场或当班急救人员;

(4)组织员工进行班前、作业前风险评估,并留有记录。

(六)风险财政管理

实施风险财政管理,以转移风险、降低风险成本、强化员工风险管理意识,并应: (1)建立《事故费用评估报告》及年度《风险财政评估报告》,《风险财政评估报告》应包含保险理赔相关分析;

(2)对单位年度事故损失进行分类统计、分析,记录齐全; (3)按照国家规定,对员工进行投保;

(4)有我矿投保险种的记录和理赔费用的统计和赔付资料。

(七)工余安全健康管理

了解和掌握员工工余安全健康状况,对员工工余安全健康进行管理,并应: (1)定期组织员工开展有关工余安全、健康方面的知识培训和宣传、教育活动,在员工业余活动集中区域张贴工余安全健康的宣传资料;

(2)组织员工对工余安全健康风险进行评估,并制定防范措施; (3)鼓励员工汇报工余安全健康事故,并形成制度。

五、保障管理

从组织保障、制度保障、文化保障等方面建立并保持程序,以保障我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能够得到有效的实施和运行。

(一)组织保障

建立健全安全风险预控管理组织机构,以组织、协调、指导、监督风险预控管理工作,组织机构应:

(1)职责明确、分工合理,负责风险管理全过程; (2)由不同层次的有代表性的人员组成。

我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的最终责任由我矿最高管理者承担。

我矿管理层应为实施、控制和改进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提供必要的资源(资源包括人力资源、专项技能、技术和财力资源)。

(二)制度保障

1、建立健全与安全风险预控管理相关的目标、责任、奖惩、举报、投入保障、风险控制、员工行为、文化建设、安全会议、教育培训、技术审批、安全监测、人员操作、设备使用、应急救援、监督检查、考核评审、灾害预防、人员入井、跟班带班、班组建设、卫生健康、环境保护等管理制度,并确保: (1)各项规章制度贯彻到全体员工;

(2)有相应机构、部门负责上述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培训、监督检查与考核。

2、建立并保持程序,以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相关要求,并确保: (1)相关活动遵守适时的法律、法规、标准和相关要求;

(2)每年至少评价一次本单位对在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相关要求的遵守情况,并形成评价报告;

(3)及时更新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相关要求的信息,并将这些信息传达给员工和其他有关的相关方;

(4)资料齐全完善,有目录清单。

3、建立并保持程序,以规范体系文件、记录的管理,保证在体系运行的各个场所、岗位都能得到相关有效的文件、记录,并确保: (1)有专门机构或人员负责文件收发、传达、归档; (2)文件收发、归档要有记录,并形成目录清单;

(3)作废文件有标识,销毁文件有记录,无在用的无效、失效文件;

(4)与风险预控管理体系相关的各种记录应字迹清楚、标识明确,并可追溯相关的活动;

(5)记录保存和管理应便于查阅,避免损坏、变质或遗失,并明确记录保存期限。 (三)安全文化保障

建立并保持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管理程序,以发挥安全文化的导向、激励、凝聚和规范功能。安全文化建设应:

(1)明确安全文化内涵、目标、内容、模式、建设流程,并最终形成实施方案; (2)以实现员工自我管理为目标;

(3)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地贯穿于我矿的各项管理。

六、安全风险预控管理内容

(一)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

建立并保持人员不安全行为控制程序,对人员不安全行为进行识别和梳理,并制订员工岗位规范和控制措施,以实现人员准入、培训、监督全过程的流程管理。

1、人员准入管理

我矿应建立并保持员工准入管理标准,人员准入管理标准应: (1)明确岗位设置要求和岗位需求计划;

(2)明确员工准入条件(包括员工身体条件、专业技能、文化水平等)。

2、人员不安全行为识别与梳理

在危险源辨识的基础上,对识别出的人员不安全行为进行梳理,总结分析不安全行为的发生规律,为不安全行为控制提供依据。人员不安全行为梳理应: (1)全面、具体、准确、有针对性; (2)按照风险等级进行分类。

3、员工岗位规范

在人员不安全行为识别与梳理的基础上,我矿应制订员工岗位规范,岗位规范应: (1)种类齐全;

(2)明确各岗位工作任务;

(3)规定各岗位所需个人防护用品和工器具; (4)明确各岗位安全管理职责; (5)明确各岗位安全行为标准;

(6)确保在完成预定任务存在多工种交叉作业时,必须制定书面安全工作程序。

4、不安全行为控制措施制定

制定员工不安全行为控制措施,以确保员工岗位规范的有效执行,措施应: (1)结合我矿自身的特点和员工不安全行为特征; (2)涵盖影响我矿人员不安全行为的各类因素; (3)针对不同类型的不安全行为分别制定。

5、员工培训教育

建立员工培训教育机制,以提高员工安全知识、意识和技能,员工培训教育应: (1)明确员工培训与绩效考核的职能部门及人员,并有绩效考核制度; (2)有足够的培训资源;

(3)每年至少对全员进行一次以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为主的体系培训。

(4)每年末进行一次基于风险管理和事故分析统计的培训需求调查,并形成《培训需求调查报告》;

(5)每年末对上年度培训计划的可行性和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并形成年度《培训绩效评估报告》;

(6)每年末根据上述两个报告,编制下年度培训计划,并以文件形式下发; (7)明确员工分层和分类培训内容与周期; (8)对人员不安全行为进行针对性的矫正培训; (9)建立员工培训信息档案;

(10)每次培训结束,形成单项《培训绩效评估报告》; (11)确保培训机构和师资,有相关资质证书;

(12)对参加培训的人员必须进行考核或考试,并有完整的培训台帐; (13)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前对员工进行培训并有记录; (14)新入矿员工要接受不少于72小时的安全培训和岗位技能培训。

6、员工行为监督

建立完善的员工行为监督制度,及时对人员不安全行为进行监督和控制,并应: (1)确定监督机构,配备相应的管理、监督、考核人员; (2)明确监督范围、方式、频次;

(3)对监督结果进行分类统计、分析,并制定改进计划。

7、员工档案

建立健全员工档案,全面掌握员工信息,以实现分类管理,并确保: (1)所有在岗员工的档案齐全;

(2)每个员工档案的信息内容完整(内容应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籍贯、文化程度、身体状况、职业技能等级或职称、参加工作时间、简历、培训情况、违章情况、受奖情况、受处分情况、职务或工种变动情况记录); (3)对档案内容进行分析、评估,明确需重点监控对象。

七、生产系统安全要素管理

(一)通风管理

建立并保持通风管理控制程序,以控制和消除通风系统中潜在的风险。通风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矿井和工作面必须具备独立完善的通风系统,采区应实行分区通风,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自然发火严重矿井的采区等,要设专用回风巷;

(2)风机、风门、风桥、风筒、密闭等井上下通风设施保持完好无损,通风巷道保证有足够的断面并保证不失修;

(3)矿井总风量、采掘工作面和各种供风场所的配风量,必须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 (4)风速、有害气体浓度等,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5)按规定及时测风、调风,保证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供风地点风量、风速持续均衡,并按规定的周期进行矿井通风阻力测定;

(6)局扇通风要符合《规程》的要求,采用双风机、双电源,能自动切换,保持连续均衡供风;

(7)生产矿井主要通风机必须装有反风设施,各种参数符合规定,并定期进行反风演习;

(8)通风基础测试报告、记录齐全。

(二)瓦斯管理

建立并保持瓦斯管理程序,通过瓦斯检测,及时掌握瓦斯浓度变化情况并采取措施,确保瓦斯得到有效控制。瓦斯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建立完善瓦斯管理制度

(1)明确瓦斯防治责任,并细化分解落实到各个岗位;

(2)根据井下条件的变化,不断改进和加强瓦斯治理的各项措施; (3)严格制度的贯彻与落实,实行群防群治;

2、强化瓦斯检测

(1)有瓦斯检测专门机构,且人员配备满足要求; (2)每年对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进行鉴定; (3)相关入井人员按规程规定携带便携式或光学甲烷检测仪;

(4)瓦斯检查员严格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瓦斯检查记录做到井下牌板、检查记录手册、瓦斯台帐三对口;

(5)瓦斯检查人员严格按程序进行交接班;

(6)瓦斯检查地点的设置及检查次数符合《安全规程》规定; (7)每日按程序规范进行瓦斯情况汇报。

3、制订瓦斯隐患处理措施

(1)有瓦斯积聚排放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按措施进行排放;

(2)排放瓦斯前必须先确认回风系统的人员已撤退完毕,电源已全部切断,并已设置警戒栅栏、警标和停电牌;

(3)每次排放瓦斯都应做好记录,建册登记;

(4)临时停风地点,要立即断电撤人,设置栅栏、警示标志; (5)长期停风区必须在24小时内进行封闭。

4、采取瓦斯隔爆措施

(1)在矿井两翼与井筒相连通的主要运输大巷和回风大巷、相邻采区之间的集中运输巷道和回风巷道、相邻煤层之间的运输石门和回风石门间设置主要隔爆水棚; (2)在采煤工作面进风巷和回风巷、煤层掘进巷道采用独立通风的其他巷道设置辅助隔爆水棚;

(3)对隔爆设施实行挂牌管理,定期检查隔爆设施的安装地点、数量、水量及安装质量。

5、建立瓦斯抽放系统,瓦斯抽放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瓦斯抽放系统符合《安全规程》规定和AQ1027-2006标准,并按周期对抽放系统进行测定,确保系统参数合理、运行有效;

(2)根据实际情况,应综合采取投产前的预抽采、采动层抽采、边开采边抽采、老空区抽采等措施;

(3)凡是应当抽采的煤层,都必须最大限度地抽采;

(4)矿井生产计划与瓦斯抽采达标煤量相匹配,采掘生产活动应始终在抽采达标区域内进行;

(5)掌握瓦斯基础参数,吨煤瓦斯含量、煤层的瓦斯压力、矿井和工作面瓦斯抽采率、采煤工作面回采前的瓦斯含量,达到有关标准。

(三)防突管理

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应建立并保持防突控制程序,通过采取突出危险性预测、防治突出措施、效果检验及安全防护措施等综合防治突出措施,有效控制突出风险。

对有突出危险的新建矿井,突出矿井的新水平、新采区,必须编制防治突出煤层突出的设计。 防突管理应确保:

1、突出矿井必须对突出煤层进行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和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以确定煤层和工作面的突出危险性;

2、不同突出危险性的煤层或工作面,应有针对性的防治突出措施;

(1)对于有突出危险煤层,应采取开采保护层或预抽煤层瓦斯等区域性防治突出措施; 注:突出矿井开采煤层群时,应优先选择开采保护层防治突出措施;不具备保护层开采条件的突出煤层,应采用措施预抽煤层瓦斯,确保突出危险区域煤层掘进工作面在预抽钻孔的掩护下进行作业。 (2)突出危险工作面应采取防治突出措施;

(3)无突出危险工作面进行采掘作业时,可不采取防治突出措施,但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4)石门揭穿突出煤层前,必须编制设计,采取综合防治突出措施;

3、实施防治突出措施后,应进行效果检验并确保措施有效,防突措施无效时必须采取防治突出的补充措施;

4、井巷揭穿突出煤层和在突出煤层中进行采掘作业时,必须采取震动爆破、远距离爆破、避难硐室、反向风门、压风自救系统等安全防护措施。

(四)防治水管理

准确掌握井田及其周边地表水系、地下水和采空区积水等分布情况,掌握当地历年降水量和最高洪水水位情况,评估地表水和各地下水系的风险,防治水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十六字方针,组织编制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制定“探、防、堵、截、排”的综合防治措施; (2)井下防水、排水系统设计合理,能力满足实际需要;

(3)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井,针对主要含水层建立地下水动态观测系统,进行地下水动态观测、水害预报;

(4)每年雨季前对防治水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5)防治水设施完善、设备齐全; (6)防治水专项应急预案完善。

(五)防尘管理

建立健全防尘系统,有效降低各作业地点的粉尘浓度,并满足:

1、矿井下列巷道应设置防尘洒水管道: (1)主要进风大巷; (2)主要回风大巷; (3)主要运输巷;

(4)带式运输机斜井与平巷、盘区进、回风巷; (5)采掘工作面所属各巷道; (6)煤仓与溜煤眼放煤口; (7)转载点;

2、所有水幕灵敏可靠,封闭全断面,使用正常,在下列地点应设置净化水幕: (1)采煤工作面进回风顺槽(水幕距工作面上下出口不得大于30m); (2)掘进巷道(在距迎头50~200m范围内);

(3)多巷掘进在回风巷风流汇合处下风侧200m范围内; (4)运输顺槽的转载点、溜煤眼上口及破碎机处;

(5)采区回风巷在与其相连的采掘工作面回风巷口下风侧50m范围内; (6)主要进风大巷、主要回风大巷;

3、防尘基础管理完善

(1)及时清扫巷道洒落的煤矸、浮煤,巷道积尘按冲洗周期定期冲洗; (2)按规定的周期测定全尘和呼吸性粉尘浓度,且不超标; (3)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措施完善;

(4)综合防尘管理制度完善,技术资料齐全。

(六)防灭火管理

建立并保持防灭火管理程序,以消除和控制矿井火灾风险,并确保:

1、防灭火设计符合《安全规程》规定;

2、新建矿井、生产矿井延深新水平时,必须对所有煤层的自燃倾向性进行鉴定,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每年对煤层最短发火期和自燃倾向性进行鉴定;

3、内外因发火管理和火区管理符合《安全规程》规定;

4、防灭火基础管理符合下列规定:

(1)有防灭火管理制度、矿井供水管路布置图; (2)及时对地表塌陷裂隙进行回填;

(3)有防火密闭管理台帐、火灾预测预报管理台帐、采空区技术管理档案; (4)有井上、下防火措施。所有地面建筑物、煤堆、矸石山、木材厂等处的防火措施和制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防火的规定;

(七)监测监控管理

各我矿应建立健全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对矿井各重要场所“一通三防”相关数据进行实时监测,以及时掌握各种数据变化情况,并可实现对矿井相关设备的自动化控制。监测监控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监测监控系统的中心站、分站、传感器等设备齐全,安装设置要符合规定要求,系统运作不间断、不漏报;

(2)瓦斯传感器必须按期调校,其报警值、断电值、复电值要准确,监控中心能适时反映监控场所瓦斯的真实状态; (3)当瓦斯超限时,能够及时切断工作场所的电源,迫使停止采掘等生产活动,并及时按程序进行汇报;

(4)定期对各种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并做出趋势判断; (5)相关记录、报表内容应与实际相符。

(八)采掘管理

建立并实施采煤、掘进管理程序,消除和控制采掘系统和作业中的危险源,且符合下列要求:

(1)采掘设计要体现安全高效的原则,并保证采掘关系正常;

(2)采煤工作面长度、推进长度、采掘工作面巷道布置、断面和煤柱留设尺寸的设计应考虑潜在的风险;

(3)作业规程的编制应考虑最大限度的降低作业中的风险,且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4)巷道施工应符合设计要求,各类尺寸在允许误差范围内;施工及地质条件变化时应有补充措施;采煤工作面初次放顶、收尾、搬家倒面、过构造、过冲刷带、过积水区、过空巷等要制定专项措施;

(5)支护设计应合理选择支护方式、支护参数,各类支护设施可靠有效; (6)对采掘工作面顶板实施监测,并阶段性做出趋势分析和判断; (7)确保生产矿井、水平、采区和采煤工作面安全出口畅通。

(九)爆破管理

建立并保持爆破管理程序,以控制爆破材料储存、运输和爆破作业过程中的风险,并确保:

(1)爆破材料和爆破设备购置渠道正规,有合格证和说明书,并进行入库检验和登记; (2)有专门的爆破器材存放地点,存放点周围环境、存放分类符合《安全规程》相关规定;存放地点有明显标志;

(3)发爆器及发爆器的钥匙由放炮员随身携带; (4)爆破材料运输方式符合《安全规程》相关规定;

(5)爆破前按照《安全规程》编制爆破作业说明书,爆破材料按照爆破作业说明书的内容选取,按照说明书进行爆破作业,并执行“一炮三检制”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十)地测管理

建立并保持地质测量控制程序,确保采掘作业遇有地质构造或其他异常情况时,及时采取预控措施,以保障采掘作业的正常进行,并确保: (1)矿井各类地质报告齐全、规范; (2)在生产过程中各项地质预测预报及时;

(3)掘进给向及时、准确,贯通测量精度符合规程规定或工程要求; (4)基本矿图齐全,内容、精度符合《我矿测量规程》的要求,更新及时; (5)对开采沉陷区进行有效治理,防水(沙)、建(构)筑物保护煤柱设计合理。

(十一)供用电管理

建立并实施供用电管理程序,以控制和降低供电、用电风险。供用电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供电系统应安全可靠,矿井供电必须为双电源、双回路供电,任一回路都能担负矿井全部负荷;严禁两个回路取自同一区域变电所、同一母线段;

(2)井下各水平中央变电所、井下主排水泵房、主要通风机、地面永久抽放泵站、固定式压风机、矿井立井提升人员系统全部实现双回路供电;

(3)矿井设备、电缆的选型与安装及机房硐室的设置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范、规程的要求,并应充分考虑其安全性与潜在的风险;

(4)供电系统及设备相关保护应齐全、灵敏、可靠;

注:上述保护一般指:欠压保护、失压保护、短路保护、过流保护、过电压保护、过负荷保护、接地保护、单相断线保护、漏电保护、急停保护、闭锁保护、无压释放保护等。

(5)大型设备检修要制定专项措施; (6)停送电严格执行工作票管理制度;

(7)确保供用电主要场所通讯畅通、并有足够的照明;

(8)设备监测、检修、维护到位,确保设备完好、运行可靠,防爆性能符合要求; (9)设备基础管理规范,各种图纸资料齐全,且应分类存档,便于查阅。

(十二)运输提升管理

建立并保持运输提升管理程序,以控制和降低运输、提升过程中的风险。并确保: (1)各种运输、提升设备运行正常,安全设施、保护齐全、灵敏、可靠;

注:上述保护主要指:打滑、温度、烟雾、堆煤、防跑偏、急停、拉线、速度、断带、防纵撕、逆止、自动洒水、电气闭锁、欠压、过电流、过卷、过速、限速、松绳、防坠、一坡三挡、指示器失效、满仓及“信、集、闭系统”等保护。

(2)各种运输、提升装置完好、连接件紧固,并定期检验;

(3)运输巷道、运输胶带(轨道)、运输设备相对空间应满足安装、检修、维护及人、车通行的要求;

(4)运输线路、路面质量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 (5)车场、硐室设置和环境符合相关规程要求; (6)运输提升设备技术档案、资料齐全、符合规范; (7)运输提升设备检修记录齐全。

(十三)压气、输送和压力容器管理

1、我矿压气及输送系统设计应科学合理,并确保: (1)压气设备配备齐全,设备数量、能力满足要求; (2)定期对压气设备进行检修,安全阀和放水阀动作可靠; (3)新安装和检修后进行打压试验;

(4)输送管路设施布置符合《安全规程》的规定; (5)有空气压缩机操作规程和使用管理办法。

2、压力容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建立压力容器管理办法; (2)有压力容器完好和存储标准; (3)压力容器有出厂检验合格证; (4)建立压力容器管理台帐; (5)定期对压力容器进行打压试验;

(6)移动式气罐有便于区分类别的颜色和代码,并与《GB7144-86气瓶颜色标记》相一致;

(7)不同气体的气罐分类存放,有防倒装置;

(8)气瓶有防震胶圈、安全帽和减压器,乙炔发生器有回火防止器。

八、其他综合管理

规范准入、应急与事故、消防、职业健康、环境保护、手工工具、计量器具、登高作业、起重作业、标识标志、施工单位等方面管理,使我矿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覆盖我矿安全管理的全过程和全方位。

(一)证照管理

(1)我矿施工设计符合国家现行《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及国家、行业有关标准、规定和要求;

(2)初步设计为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的设计。 (3)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规范; (4)确保我矿安全、环保设施严格遵守“三同时”原则; (5)确保施工建设单位具备施工建设资质; (6)保证质量合格,有国家相关部门验收记录。

(7)保证我矿有有效的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矿长安全资格证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证件。

(二)应急与事故管理

制订并保持事故应急控制程序,以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证职工安全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

1、建立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并应:

(1)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要求,编制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应急预案》;

(2)严格按程序对预案进行审批,并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修订;

(3)确保所有员工都经过《应急预案》及《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培训; (4)确保我矿保安体系完备,通讯报警系统有效,所有人员熟悉事故汇报程序; (5)至少每年组织一次救灾演习,有演习计划、演习方案及总结报告;

(6)确保有矿山救护队为其服务,我矿企业应设立矿山救护队,不具备单独设立矿山救护队条件的我矿企业,应指定兼职救援人员,并与就近的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或联合建立矿山辅助救护队;

(7)应按相关规定和要求建立应急救援管理平台。

(8)每一班组至少任命2名经过培训的专(兼)职急救员,急救员名单要在本单位张贴、公布;

(9)每年至少有10%的员工接受急救培训;

(10)所有重点作业场所应配置急救箱,急救箱应放置在合适的位置并进行标识; (11)急救箱内保存一份《急救用品清单》,有专人定期检查,保证医疗器械、药品的完好齐全;

(12)有急救箱配置分布图及急救用品明细表;

(13)井下设置的急救箱、隔离式自救器等设置位置有明显的标识;

(14)有急救用品使用记录,并定期对使用记录进行分析,以查找受伤害原因。

2、规范事故管理,作好事故汇报、统计和总结工作,事故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在事故发生后按照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相关规定逐级上报,并做好相关记录; (2)事故现场应急处置结束后,应及时搜集、整理有关资料,并对现场抢救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形成现场抢救工作总结;

(3)根据事故类别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事故调查结束后,形成《事故追查记录》、《事故调查报告》;

(4)对所有事故进行统计,建立事故和事件统计数据档案,并及时向员工公布; (5)定期对事故进行回顾,以强化风险意识与预控能力。

(三)消防管理

建立并保持消防管理控制程序,以提高应对火灾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财产损失。

1、根据实际需要配备消防器材及设施,并应确保:

(1)依据《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编制本单位的《灭火器配置标准》,现场配置与标准相符;

(2)消防器材放置处有反光功能的标志牌,放置位置不得它用;

(3)消防器材设在明显、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无阻塞;不应设置在潮湿或强腐蚀性以及超出其使用温度范围的地点;

(4)消火栓的设置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 (5)有消防设施分布图和消防器材明细表; (6)对所有的消防器材进行编号; (7)建立了消防设施定期检查制度;

(8)灭火器按规定周期经专业部门检验、维护; (9)消防设施维护、检验期间需配备相应替换器材; (10)有《消防设施维护和保养制度》;

(11)建筑物公共场所安全出口、消防通道等始终保持畅通。

2、定期组织进行消防演练

(1)制定《年度消防演习计划》,并按计划实施; (2)有义务消防组织,消防队员名单要张贴公布;

(3)所有专兼职消防队员都按《消防管理条理》规定进行培训和训练。

3、定期向员工宣传消防知识

(1)利用多种形式进行消防安全宣传; (2)定期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培训;

(3)确保消防急救电话和消防队员联系方式向全体员工公示。

(四)职业健康管理

建立并保持员工职业健康控制程序,及时识别和控制职业健康方面的有害因素,保障员工职业健康。

1、为员工创造安全、健康的作业环境,并应确保:

(1)作业人员周围环境(温度、噪声、煤尘、烟尘等)满足健康要求; (2)各作业环境及餐饮、洗浴等公共场所卫生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3)员工个体防护及各作业场所健康安全防护设施齐全有效,提示标志醒目; (4)有为我矿提供及时服务的医疗机构,设置能满足员工日常健康检查和紧急救护需要。

2、建立员工健康检查监护制度,及时掌握员工安全健康状况,做好员工职业病预防工作,并应:

(1)对在岗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和健康监护符合《安全规程》规定;

(2)有符合《职业病防治法》的职业病防治计划,并按计划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3)定期对员工进行健康体检,并建立《员工健康档案》; (4)每次体检结束后,对员工提供预防疾病和职业病的医学建议;

(5)对发现患有职业病的员工,立即通知并提供治疗及康复条件并妥善安置; (6)员工上岗、转岗、离岗前,进行健康检查; (7)定期对员工进行健康宣传、培训。

(五)环境保护管理

建立并保持环境管理程序,及时识别和控制环境有害因素,预防环境破坏和污染事故,保持我矿环境良好。环境保护应:

(1)制订完备的环境综合治理计划和目标,有专门机构检查;

(2)规范我矿废油脂的回收管理,设置防止油脂泄漏和废油回收的设施或装置,并对废弃油品进行标识;

(3)严格落实我矿废气或粉尘物质监测和控制措施;

(4)对我矿污水排放和净化进行监测,确保污水通过管路排放到地面集中处理,符合《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技术要求;

(5)确保我矿噪声防护完善,对作业场所噪声进行监测,噪音超标地点应有降噪措施; (6)对我矿固体废弃物进行分类管理,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和人员进行处理; (7)规范我矿放射性设施管理,废弃放射性物质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六)手工工具管理 有手工工具完好标准、使用规程和管理制度。并符合下列要求: (1)有手工工具检查清单;

(2)自制手工工具、非标制作的手工工具要预先制定标准,并经批准;

(3)不使用时,要将工具整齐摆放在指定的工具箱(包、袋、套)或库内,利刃工具有专门的护套;

(4)集体手工工具由专人管理;

(5)有手工工具使用管理台帐,损坏的工具应及时更换;

(6)在高架平台使用手工工具时,手工工具必须加装固定的手腕带; (7)用于井下作业的手工工具,应考虑防爆要求; (8)对气动工具使用前进行风险评估;

(9)有使用的气动工具的登记台帐、管理办法和定期检查记录。

(七)计量器具管理

建立计量器具管理制度和台帐,并确保:

(1)定期对计量器具进行校准和检定,并有记录; (2)计量器具维护及时和保养记录齐全;

(3)计量器具存储在适宜环境下,做到防水、防火、防锈、防变质(现场)、防损坏。

(八)登高作业管理

建立登高作业管理制度,并符合下列要求:

(1)登高或高空作业防护设施符合《建筑施工高空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2)高架作业平台的设计、制作和安装符合《固定式工业钢平台》的要求; (3)梯子的制作和安装符合《移动式轻金属折梯安全标准》、《固定式钢斜梯安全技术条件》、《固定式钢直梯安全技术条件》的要求;

(4)行人台阶的设计和施工符合《行人台阶设计要求》规定; (5)爬梯有编号,并有《爬梯使用管理台帐》;

(6)固定梯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移动式爬梯、脚手架除使用前要检查外,至少每旬检查一次;

(7)高空作业人员经过培训,并持证上岗。

(九)标识标志管理

建立并保持标识标志管理程序,以规范标识标志的使用、设置、检查与维护。标识标志的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对全体员工培训标识标志的含义,并建立标识标志公示牌板; (2)井巷标识牌板的安装不应妨碍人车通行;

(3)工作和作业场所标识标志的设置应便于作业人员观看; (4)消防器材和急救设施存放点有明显的指示标志;

(5)噪音超标区、有毒有害区域、危险区域及受污染区域应有警示标识,并保持完好; (6)所有工业管路均有介质色标和介质流向标识;

(7)危险化学品的运输车辆和储存场所有符合标准要求的标志;

(8)固定管路和有害介质管路上的阀门有标签,并在管路布置图上有识别标识; (9)地面公共场所和井下巷道有避灾路线指示标志;

(10)仓库、车间、道路、露天场地按功能要求进行划线分区管理,并有功能分区标识;

(11)设备有标有最大载荷(负荷)的标签,大容量的储罐要加标签说明介质和危险性。

(十一)施工单位管理

1、我矿应对施工单位进行管理,规范施工单位准入,预防施工单位生产事故,并应: (1)制订施工单位管理制度和办法;

(2)在选择和确定施工单位时,须确认其符合安全健康管理要求,具备相关施工资质; (3)要求施工单位对可能发生的赔偿责任进行投保,并实行风险抵押; (4)在承包合同中明确安全健康管理方面的条款; (5)确保施工单位有安全管理负责人,并具有相应的资质;

(6)确保施工单位有内部安全健康管理制度,并有针对具体项目的作业规程; (7)保证开工前所有施工人员接受安全健康知识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8)每年至少对施工单位进行一次安全评价。

2、我矿应对施工单位现场施工进行安全监督和管理,并应:

(1)对施工单位进场人员、材料、施工机具、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查; (2)确保现场有具备安全资质的管理人员跟班作业; (3)定期、不定期对施工单位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4)确保施工单位每班召开班前会,组织员工进行班前、作业前风险评估。

九、检查、审核与评审

(一)检查

1、制定反映我矿全面风险预控管理绩效的考核评价标准。评价标准应: (1)涵盖并满足本规范的要求; (2)结合我矿自身特点;

(3)符合促进风险预控管理的方针和目标的实现;

2、定期或不定期对照评价标准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应: (1)系统、全面;

(2)重点关注可能产生不可承受风险的危险源; (3)记录真实、准确、可追溯;

3、对检查发现的不符合项: (1)分析其产生的原因;

(2)按照不符合的处理程序予以纠正;

(3)重新审核或制定相应防范措施,防止再次发生。

(二)审核

制定并保持体系审核程序,定期开展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审核。以审核实施情况与体系的符合性,评价是否能有效满足我矿的方针和目标。体系审核应: (1)覆盖体系范围内的所有运行活动; (2)由能够胜任审核工作的人员进行;

(3)对审核结果进行记录,并定期向管理者报告,管理者应对审核结果进行评审,必要时采取有效的纠正措施;

(4)及时将审核结果反馈给所有相关方,以便采取纠正措施;

(5)对已批准的纠正措施制定行动计划,并作出跟踪监测安排,以确保各项建议的有效落实。如果可能,审核应由与所审核活动无直接责任的人员进行。注:这里“无直接责任的人员”并不意味着必须来自企业外部。

(三)管理评审

按规定的时间间隔对体系进行评审,以确保体系的持续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管理评审应:

(1)确保收集到必要的信息以供管理者进行评价;

(2)根据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审核的结果,环境的变化和对持续改进的承诺,指出可能需要修改的风险预控管理体系方针、目标和其它要素; (3)评审结果应予公布,并应跟踪监测其改进情况; (4)将评审结果形成文件。

十、工作要求

1、全矿所有职工要认清目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

2、领导小组要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制定方案,明确风险预警的目的,形成长效机制,确保我矿安全生产。

3、牢固树立“煤矿事故是可防可控”的理念,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排查(自检自查、回返复查、阶段检查、日常检查等)。

4、针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按照专业进行梳理、认真思考,形成定期的安全状态分析制度。

人力资源风险管控范文第6篇

管理课赵思彬

一、劳动合同法总则

1. 立法背景:当前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合同短期化严重,劳动关系多样化。

2. 立法目的: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倾向于劳动者)

二、适用范围

1. 用人单位: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

2.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的劳动合同行为,适用《劳动合同法》

3. 劳动者:年满十六周岁,六十岁以下,有独立支配权的自然人。

三、劳动合同法实施前(2008年01月01日前)现劳动合同的履行。

1.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2008年01月01日前签订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期满后,终止时,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年限从2008年01月01日起计算。续订则依新《劳动合同法》。

2.尚未订立劳动合同的处理。

依新《劳动合同法》2008年01月31日前,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否则,一年内 不签订的,支付2倍工资;超过一年的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经济补偿金的衔接

2008年01月01日前依旧《劳动法》计算,2008年01月01日以后依新《劳动合同法》计算。

4.如果新、旧劳动法发生冲突,则依新劳动法实施;新劳动法没有规定的,依旧劳动法实施。

四、新、旧《劳动法》异同点说明及风险规避

1、(第四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并公示或告知劳动者。

风险:不经过职工大会讨论或不公示的《人事规章制度》,属违法,如果依此惩处、开除员工,过错

将在用人单位,结果是:惩处、开除无效或支付2倍经济补偿金,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承担赔偿责任。

规避对策:①根据公司实际管理需要,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如生产安全、卫生),修改《人事管理

规章制度》,纳入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等内容。

②修订好的《人事管理规章制度》必须与工会检讨并会签,张贴公示,人事部门拍摄公示

照片存档备查。

2、(第十条)已建立劳动关系的,应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合同。

风险:①一年内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支付2倍月工资;超过一年的,视为订立无固定

期限合同。

②以往习惯于试用期满后签订劳动合同。

规避对策:①新员工一个月内必须签订劳动合同;

②老员工合同期满前2个月,人事部门通知用人单位进行考核,并呈报副总经理室,合同

期满1个月前做出是否续签决定。

3、(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

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

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风险:公司录用员工趋于长期化,招用容易,辞退难。

规避对策:①2008年01月01日前盘点、考核公司人力,品行差、学习能力差的,合同期满即终止。②招聘策略:宁缺勿滥;品行第一,年轻化,学习能力好,可塑性强。

③加强培训、轮训,培养多面手。

④实施适合长期雇佣关系的人事策略(如晋升与资历、培训经历相关联)

⑤财务提取人事预备金(经济补偿金:1个月工资/月)

4、(第十七条)劳动合同文本必备条款:

由7条增至9条:①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②劳动者的姓名、住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③劳动合同期限

④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⑤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⑥劳动报酬

⑦社会保险

⑧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⑨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除此外,可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风险:合同文本不完全具备必备条款,为无效合同。

规避对策:①修改劳动合同版本,纳入新增必备条款。

②计划外训人员约定培训协议;涉及公司核心机密人员约定竞业限制条款。

③用人部门决定招用新员工前,必须提供具体的工作内容给人事部门。人事部门

纳入劳动合同。

5、(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

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五固定期限的劳动

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试用期工资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80%

风险:①以往习惯于试用期3个月;

②实习期与试用期的界定。

规避对策:①试用期依法实施。

②实习期是实习制度中的一种期限。是国家对技工学校、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

中等学员实行的一种培训教育制度(在校学习期间),由学校与对口的用人单

位签订实习协议,由用人单位为学员提供实习场所和设备条件,期限可以长达

一年。

6.(第二十

三、四条)竞业限制:约定期限不超过二年、经济补偿及违约金。

说明:(1)旧劳动法没有专门提到此条。

(2)有效的竞业条款包含:约定竞业限制的期限;经济补偿;违约金

7.(第三

十、三十一条)工资支付令:用人单位拖欠或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依

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

风险:目前公司实施的加班费计算基数不合法?

规避对策:加班费计算基数以劳动合同签订的工资为准。

8.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四章)

A、劳动合同的解除:

①(第三十

六、七条)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说明:(1)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支

付经济补偿金,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2)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达不成一致,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属违法解除劳动

合同,需支付相当于2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3)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只要提前30日提出即可,用人单位不

用支付经济补偿金。

②(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a、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b、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c、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d、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

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

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说明:(1)劳动者依此条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作满一年支付一

个月工资。

(2)及时足额的劳动报酬包含:及时是指劳动合同约定的时间;足额是指劳动合同约

定的足额工资和加班费。

(3)劳动者以此条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作满一年支付一

个月工资。

③(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a、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b、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c、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d、劳动着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

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e、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说明:(1)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第一,用人单位招聘该劳动者时,有明确的有文字记载的录用

条件。第二,劳动者的各方面的表现与录用条件的要求不符合。第三,用人单位必须提供确凿

的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

(2)单位的规章制度要合法:单位的规章制度不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同时经过职工代表大会讨论

并通过,公示。

(3)本条是关于在劳动者有过失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用人单位依此条与劳动者解

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

④(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

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a、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

行安排的工作的;

b、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c、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说明:依此条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⑤(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

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a、依照企业破产规定进行重整的;

b、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c、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说明:(1)本条是关于经济性裁员的规定。

(2)用人单位依以上条款裁减人员,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无过失),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

工资。

⑥(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a、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人在诊断或者医

学观察期间的;

b、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c、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d、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e、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说明:(1)本条是关于在劳动者无过失时禁止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

(2)劳动者存在以上情形之一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直到以上情形消停为止(合

同期满时,自动延续。),如果用人单位在此时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属违法行为,需支付2倍

的经济补偿金。

⑦(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

B、(第四十四条)劳动合同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a、劳动合同期满的;

b、劳动着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c、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d 、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e、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说明:(1)本条是关于劳动合同终止的规定。

(2)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在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则不

用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用人单位先提出终止劳动合同,则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3)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提前解散,造成

劳动合同终止的,对劳动者来说,也属于意外情况,被动失业,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⑧(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往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月工资指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说明:(1)工作年限是指劳动者在本单位的连续工作时间。

(2)海口市2006的社会平均工资是1685元,2007年上半的社会平均工资是1818元。

⑨赔偿金:(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

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2倍经济补偿金)。

说明:(1)用人单位的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包括三种情形:

第一、未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而解除合同。用人单位提出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未达成一致而

解除,需支付2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如果达成一致了,只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二、未出现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而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未按照本法规定程序解除劳动合

同。即劳动者无过错并且用人单位运营正常的情形下,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程序不正确,如不知会工会,经济裁员不经过职工代表大会等等。

第三、劳动者具有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指生病法定治疗期、职业

病诊断期、工伤或职业病、孕产期、哺乳期等。

(2)违法终止劳动合同,包括劳动合同终止应当续订而终止劳动合同和在劳动者具有劳动合同延缓终止

条件的情况下,用人单位终止了合同。

第一、应当续订而终止。指达到续订无固定期限条件的劳动者,用人单位终止了劳动合同。

第二、应当延缓终止而终止的。指劳动合同期满了,但劳动者处在生病法定治疗期、职业病诊断期、

工伤或职业病、孕产期、哺乳期等,用人单位终止了劳动合同。

(3)对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处理:

第一、继续履行;

第二、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后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

⑩(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 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 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说明:本条是关于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劳动合同当事人义务的规定。

(1)用人单位的义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直接送达职

工本人;本人不在的,交其同住成年亲属签收。直接送达有困难的可以邮寄送达,以挂号查询

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只有在受送达职工下落不明,或者用上述送达方式无法送

达的情况下,方可公告送达,即张贴公告或通过报刊等新闻媒介通知。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

过十五日,视为送达。能用直接送达或邮寄送达而未用,直接采用公告方式送达,视为无效。

(2)劳动者的义务

第一、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手续时向劳动者支付。 第

二、保守商业秘密,如签订竞业限制条款的,应遵守约定。

9.非全日制用工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小时的用工形式。

①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不得约定试用期。

②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10.监督检查

①监督机关:在哪注册,规哪劳动行政部门监督检查。(我公司属海口市劳动保障局监查或是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监查)

②监督检查的内容:

(1)用人单位制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及其执行的情况。

第一、用人单位是否依法建立和完善了规章制度。(即是否有规章制度)

第二、制定规章制度的程序是否合法。合法程序是:先由职工代表大会提出方案和意见,再由用

人单位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有会签记录)

第三、是否让劳动者知悉。(宣导并公示,可向监查部门备案)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第一、是否与职工订立劳动合同。(一个月内必须签订,单位保存好签订花名册和合同文本,保存2年备查。)

第二、订立合同时是否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不可有担保)

第三、劳动合同是否具备必备条款。(9项)

第四、是否依法约定试用期和合同期限。

第五、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是否依法进行。(查用人单位以往解除或者终止职工劳动合同的

记录: 解除或者终止的依据是否违法;是否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是否及时向员工出示解除

或者终止证明)

(3)工时、休假

工时:标准工时制,每天8小时,每周40个小时;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每日

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超过36个小时。

休息与休假:每周至少休假1日。

(4)用人单位支付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一是,用人单位是否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劳动报酬。

二是,职工工资是否有低于最低工资标准规定(海口580元/月)

(5)社会保险的缴纳,五项保险需足额、按时缴纳。

③劳动行政部门监查的权利与方式:(第七十五条)

(1)查阅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员工花名册、考勤表、工资发放记录、劳动规章制度以及解除和终止

劳动合同情况,是否合法。

(2)进入劳动场所,实地检查。(劳动条件和保护等)

(3)询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11.法律责任

①(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

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

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②(第八十三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

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③(第八十五条)不足额及时支付劳动报酬(包含:工资、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金)的,责令用人单位

按应支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④(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

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⑤用人单位法律责任依其违法严重程度分为:

赔偿责任(赔偿金、违约金)、行政处罚(警告、责令改正、罚款、吊销营业执照)、刑事责任(拘

役、判刑、罚金)

⑥(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12.附则

(第九十七条)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 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开始计算。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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