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行政管理主义论文范文

2024-03-16

公共行政管理主义论文范文第1篇

一、公共财政的基本理论

(一)公共财政的提出及概念

从上个世纪80年代初学术界围绕公共财政问题展开讨论,到90年代初财政管理部门将其引入财政支出结构调整和税费制度改革的实践,再到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做出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体制的战略部署,财政收支运作的立足点由主要着眼于满足国有制经济单位的需要逐步扩展至着眼于满足整个社会的公共需要,财政收支效益的覆盖面由基本限于城市里的企业与居民逐步延伸到包括城市和农村在内的所有企业与居民。由此可以得出,公共财政是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以政府为主体面向全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分配活动,是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财政制度安排。

(二)公共财政的职能

公共财政与市场经济相伴随,目的是弥补市场失效。政府机制注重公平,而市场机制则着重效率,但市场机制也有失败或无效的时候。市场失效为政府干预经济提供了合理性依据。西方经济学家认为,在以市场为资源配置主体的经济社会中,政府的职能主要是克服市场失效的问题,公共财政则是支持政府行使这些职能的主要手段。以此为衡量标准,当前我国财政职能存在严重的“错位”问题,与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这是建立公共财政首先要解决的问题。一方面,财政要逐步减少对经营性竞争性领域的支出,让位于市场;另一方面,财政要切实保证国防、治安、基础产业、环境保护等公共需要,把该管的事要管好,管“到位”。总之,公共财政职能范围取决于市场与政府作用范围的动态结合,对市场失灵的解决程度决定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绩效及新农村的建设程度。

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及涵盖范围

(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

1.总体目标:在未来10年左右时间,使农村整体面貌大为改观,城乡之间的差距明显缩小。

2.具体目标:

①努力发展农村生产力,促进农民收入继续增长。生产发展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核心,是重中之重。只有生产发展了,农民才会有稳定的、不断增长的收入,生活富裕了,生活水平才能上台阶,才有可能谈及更高层次的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

②大力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民生产条件。要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逐步解决水、电、路、通讯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支持农田水利、耕地质量和生态建设,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对关乎农村居民生活和发展的基本公共设施服务实行政府全额投资,农村居民无偿使用的政策,全面发挥公共基础设施的外溢性作用。

③发展农村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社会事业,在农村形成良好氛围。重新配置教育、卫生、文化等方面的现有财政资源,增加农村教育、文化、卫生等方面的财政投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普及和巩固义务教育,逐步把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探索如何从制度上根本解决农村的义务教育问题,普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继续推广好的经验并使其制度化,逐步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④加快农村环境卫生治理,改变农村村容村貌。

大力支持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主要是植树造林。财政应在原来的基础上增加对绿化、水土保持和防护林建设方面的投入,大力改善生态环境治理;另外农村的垃圾处理问题也要引起重视,财政要加大在这方面的投入,改变农村村容村貌。

⑤推进农村民主法制建设,提高农民的民主法制意识。注意加强农村民主法制建设,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农民能知法、懂法,会运用法律。强化和规范农业执法,着力纠正涉农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涵盖范围

各级政府应进一步加大对农村的财政投入力度,工作重心由城镇向农村转移,实现“以工促农”的转变;财政支出由城镇向农村倾斜,实现“以城带乡”的转变;关注主体由城镇主体转向农村主体。提高各级财政支农支出预算的增长幅度,增加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和领域。覆盖范围不仅要包括经济建设、政治建设,还要包括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等方面,促进城乡间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

三、公共财政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实践

(一)公共财政职能范围的确定原则

1.对应原则:哪方面失灵就是政府在哪方面的工作重点。政府的投入必须考虑到农民需要什么再投入什么。

2.公平为主原则:公平性是指财政政策一视同仁、无差别地对待所有的企业和居民,让所有劳动者享受到无歧视性待遇。在基本的公共服务领域尽可能地使全体公民享有同样的权利,即政府应该尽可能地满足全体公民对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基本需求。

3.引资原则:建立农产品深加工的意识、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农村基础设施、环境搞好了,具体行为由市场操作。只是目前仅靠公共财政投入还很不够,还需要采取措施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到新农村建设中来。

4.公共性原则:公共性是指公共财政解决公共问题,满足社会公共需要,针对所有农村的共同需求。公共财政客观要求财政资金的使用应逐步转移到满足政府履行职能和社会公共需要上来,突出财政的公共性特征。

5.规范性原则:公共财政的建设和发展,为广大公众享受它的服务提供了基础条件和可能,但是群众如何才能享受到这些公共服务,这是需要有制度有原则的。因此,在财政支出问题上一定要规范,要做到统筹兼顾、支出透明。

(二)公共财政职能范围

1.农业技术方面:推进农业科技进步,切实加大农业科技投入力度,支持农业科技推广和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实现科研与推广、科研与生产、科研与市场的有效对接;加大农民科技培训力度,为现代农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人才保障。

2.文化方面:支持文化体育建设,丰富广大群众文体生活。政府要安排资金用于农村文化建设,建立群众文化中心、图书室,开展多种多样的文艺活动,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电视放映工程等。

3.公共卫生方面: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加强人畜防疫、垃圾处理,改善农村的村容村貌。通过农民辛勤劳动和国家政策扶持,明显改善广大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和整体面貌。

4.信息方面:积极推进包括信息基础设施在内的农村信息网络体系和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在政策、资金、人力、物力方面向农村、农民、农业倾斜;使信息在高度互联互通、高度资源整合、高度共享和高度灵活资费基础上,更好地服务于农业、农村和农民。

四、需注意问题

1.城镇与乡村统筹发展问题:现阶段我国农村的总体基础还很薄弱,而新农村建设将会消耗大量的物力、财力,将会面临着艰巨的任务。

2.尊重农村的发展规律:推动农村经济发展,不能照搬照抄城市的发展模式,要因地制宜,从农产品深加工及原料生产基地着手,充分利用农村的有利条件,遵循农村的发展规律。

3.处理好经济建设与民主法制建设的问题。在注重经济发展的同时,加强农村法制建设,完善涉农法律法规,搞好法制宣传教育及法律服务,提高农民法律意识,推进农村依法治理。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目前我国支持新农村建设的能力明显增强,而且可以支持农业转变发展方式,即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新农村建设要“农民主体、政府主导、社会主动”,同时要制定一系列政策,积极引导社会力量主动投入到新农村建设中去,要彻底改变农村的现状,政府必须彻底承担起来。

(作者单位 河南省中牟县财政局)

公共行政管理主义论文范文第2篇

摘要:作为一种新式公共行政管理理论模式,新公共管理理论体系强调公共部门如政府或NOG组织需要重视科学化管理部门内的人力资源。本文从我国现阶段公共部门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现状出发,具体分析了基于大环境背景下的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现实问题,并依据实际国情提出了若干积极对策,以期为我国公共部门的人力资源管理改革与良好发展提供参考。

关键词:新公共管理;理论模式;人力资源管理;公共部门

新公共管理理论体系的建立基础包括交易成本、公共基本选择、委托与代理以及四人管理模式等基本管理理论。通过积极借鉴新公共管理理论体系进行人力资源管理的工作的改革,公共部门可以舍弃原有的压抑沉闷的管理面貌,建立并完善科学化的部门内部竞争与管理机制,有效提高部门工作的高效性、灵活性与组织性。推动公共部门的职能与管理改革需要充分运用新公共管理理论体系的优势,真正发挥出其加强公共部门管理工作的效率与质量。因此,在新公共管理理论体系在实践运用的过程中必须充分考量我国公共部门的人力资源管理实情,并与我国公共部门管理的改革方向有机统一结合。

一、我国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的不足和问题

(一)人力资源管理相关理念落后

我国的人力资源管理理念长时间囿于“官本位”等中国传统公职观念的影响范围内,因此一直得不到发展。我国公共部门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过分依赖于各级行政管理,而忽视了人才在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中的重要潜力,压抑了各种优秀人才在工作的中的热情以及促进改革的积极意愿。我国人力资源管理相关理念的落后直接导致了公共职能部门在人才培养与引进机制方面的缺乏。此外,各类公共部门普遍缺乏较为科学的职员激励与考核机制,忽视了人在公共部门日常工作中的主观能动性,使得人才的能力固化,使得职员的创造能力与积极性直线下降,进而使得公共部门的工作效率无法实质性提升。

(二)人力资源管理中职员晋升制度不完善

公共部门的晋升制度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职员工作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其也间接决定了今后的部门行政层级的架构与质量,因此,完善而合理的职员晋升制度对公共部门的高质量与高效率运作是十分重要的。然而现实是,我国大多数公共部门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缺乏完善的职员晋升制度,晋升的规则单调,晋升的途径十分有限。在这样的部门环境背景下,职员会在繁杂而无聊的工作中失去热情,并感受到极强的挫败感。这种现象会使得部门内的主力年轻职员感受到挫败与不公,进而使得整个公共部门的职员素质得不到有效提升。

(三)人力资源管理中缺乏灵活的薪酬制度

建立灵活的薪酬制度是公共职能部门为了维护部门内各级职员的核心利益,并为适应时代发展潮流与要求的必要改革内容。我国各类公共职能部门实行的薪酬制度普遍僵化,导致了部门内各级人员的收入严重失衡,直接对公共职能部门内部管理的公平性、合理性产生了巨大的不利影响。一方面,相较于交通运输、建筑工程以及银行金融等行业,我国的各类公共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薪酬普遍偏低,另一方面,在不同地区范围内,我国的行政部门收入差距悬殊。我国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中的灵活薪酬制度的缺乏一定程度上对了人力资源的优化与配置产生了不利影响。

(四)职员培训机制不完善

近些年,我国公共职能部门在职员培训方面的进展不俗,但是我国目前的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的培训机制仍然不完善。一方面,我国各类公共部门在人力资源的管理中没有实现个人发展与部门发展的良好结合,过分重视部门的利益,而忽视了职员的个人发展实际需求,进而削弱了部门培训对职员提升自身竞争力的积极意义。另一方面,我国公共部门的职员培训过分重视理论知识,而忽视了实践的重要性,进而失去了培训的实际指导性。

二、优化我国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的积极对策

(一)积极创新管理体制改革

改革我国公共部门人力资源体制,最重要的就是改变传统的公共管理理念,实现公共管理体制的创新。一方面,要强调公共部门在实现社会意志方面的重要作用,科学化地开展各项工作,努力提高部门工作的质量与效率。另一方面,要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建立良好的奖惩与薪酬机制,并将职员的个人发展与部门发展有机结合。

(二)提升人力资源管理理念

在我国公共部门的人力资源改革工作中,必须要重视人力资源管理理念的提升与推广,并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重视人在日常工作与管理中的重要性,关注职员的需求。在具体的实践中,这一理念表现为,塑造部门精神与文化,加强部门的内部的交流与沟通,在各种管理制度中体现出人性化的特点,关心每位成员的精神需求,注重培养工作人員的责任意识与组织纪律性,并为有能力的职员提供一个良好的展示平台。

(三)建立合理的薪酬与晋升机制

良好的薪酬与晋升机制是公共部门内部职员工作积极性的必要保证。合理的薪酬与晋升机制能够有效遏制在我国公共职能部门中出现“论资排辈”的恶劣之风,使得具有优秀管理与业务能力的年轻职员可以拥有展示的自己能力的平台。另外,公共部门也应关注职员的物质需求,保障职员的基本工作权益与福利,使其能够全身心地投入于部门的日常工作以及管理改革过程中。

(四)完善职员培训培养体系

在我国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改革中,公共部门人力资源培训体系的优化必须针对现有缺乏计划性、科学性以及实用性等缺陷,建立起完善的职员培训培养体系,使此类职员培训充分发挥其在提高部门工作质量与效率方面的积极的价值与意义。此外,在公共部门职员培训活动的开展中,要重视对职员的社会责任心与组织纪律性的培养。

三、结语

综上所述,在现代社会中,公共部门在实现国家与社会意志、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现阶段我国公共部门日常工作中暴露出人力资源管理相关理念落后、职员晋升制度不完善、缺乏灵活的薪酬制度、职员培训机制不完善四点现实问题。新公共管理理论体系在我国公共部门人力资源改革中,能够加快建立并完善的内部竞争与管理机制,有效提高部门工作的高效性、灵活性与组织性。依照我国基本国情,本文提出了积极创新管理体制改革、提升人力资源管理理念、建立合理的薪酬与晋升机制、完善职员培训培养体系四点积极对策,以期为我国公共部门良好发展提供参考。

参考文献:

[1]宋振海.新公共管理视角下的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分析[J].现代经济信息,2018(11):44-45.

[2]胡伟娟.新公共管理视角下区域公共管理部门人力资源发展创新研讨[J].中国管理信息化,2016,19(09):221-222.

[3]张涌凯.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探究——以新公共管理为视角[J].中共济南市委党校学报,2016(01):49-51.

作者简介:宣侃,出生年月:1985.11,性别:男,民族:汉,籍贯(精确到市):浙江诸暨,学历:大学本科,研究方向:公共管理专业.

公共行政管理主义论文范文第3篇

【摘要】国家通过行政管理来实现公共利益,在此过程中行政组织伦理起到了关键作用。行政组织只有具备了行政伦理,才能维护和保障公民权益,保证社会健康运行。文章分析了我国当代行政组织的伦理精神内涵,总结了建国后行政伦理建设所取得的成就,在此基础上梳理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相应的解决策略。

【关键词】行政伦理 思想渊源 成就 路径探索

从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我国经历了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型的过程,经济体制也由社会主义计划经济逐渐转变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施改革开放战略和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极大地提升了经济发展速度,但在此过程中,社会伦理观念以及传统价值观也受到剧烈冲击,传统道德标准逐渐崩塌,社会个体的价值信仰迷失,而在行政行为上则体现为行政伦理失范情况愈发严重。行政伦理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内容,因此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时期,我国必须加强行政组织的伦理建设。

当代行政伦理思想源起

我国行政伦理思想自古有之,由于统治阶级普遍推行儒家思想,因此其伦理道德观念也逐步转变为国家行政伦理精神,如我国古代行政伦理强调性善、忠君、勤政、爱民等。近现代以来,我国在行政伦理建设中逐步吸收西方伦理观念。改革开放后,我国根据实际国情,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中逐步形成新的行政伦理内涵。

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一直以来,中国共产党都将人民利益放在首位,坚持政党权力应为人民服务。毛泽东在1944年便明确提出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并将之作为党工作的根本宗旨。1985年,邓小平在一次会议上提出“领导就是服务”的观念,要求领导干部多为人民做实事。江泽民继承了党的优良传统,认为党应该“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要求行政人员执政为民。胡锦涛提出了“以人为本”的思想,并将之作为科学发展的核心。

法治与德治并举。改革开放后,尽管我国的法制体系不断完善,但社会道德水平却呈下滑趋势,这不仅造成社会风气败坏,还阻碍了经济的健康发展与法律的效力发挥。在此背景下,江泽民提出了以德治国的思想,并对德治与法治的作用与关系进行阐述,他认为法治是以强制暴力来让社会个体遵循社会规范,而德治则以劝导力和说服力来提高社会个体的道德觉悟,他提出在国家治理中,这二者应是相辅相成的关系,不可偏废其一。

公平正义。公平是指要按照社会的法律、道德或政策标准来平等对待社会个体,是制度、系统活动的一项重要道德品质。具体来说,一个社会的公平主要是指任何一个公民在政治、经济等社会生活中应享有机会公平、过程公平和分配结果的公平。正义是指公正的义理,主要体现为政治正义、法律正义和社会正义三个方面。不论国家性质如何,现代各国都将公平正义作为社会建设的理想目标之一。

毛泽东就曾提出,干部行使权利之时要坚持公平原则。胡锦涛在2005年的一次讲话中也曾指出,只有实现公平正义,社会各方利益关系才能得到协调,社会各种矛盾也才能得到妥善处理。执政党在行政过程中坚持公平正义的伦理精神还能够给社会起到示范作用,影响社会个体的价值观念,使之与行政人员共同遵守行政伦理规范,这在一定程度上能缓和群众与政府之间的对立情绪,达到政权巩固和社会稳定的目的。公平正义已经成为一国文明程度的衡量标准,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

廉洁奉公。我国自古便有廉政的行政伦理精神,而历史发展的经验教训也让中国共产党时刻牢记廉政的重要性。所谓廉政,即为政清廉,行政人员应不图私利、廉洁奉公。毛泽东在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问题上,便要求党员成为一个高尚的、纯粹的、有道德的和脱离低级趣味的人。中国共产党以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宗旨,它维护的并非某些个体或阶级的利益,这一性质也决定了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公事公办,而不能利用公共权力谋取私利。近些年来,我国不断加大反腐力度,这也体现了党加强廉政建设的决心。

知荣知耻,修身律己。荣耻是一种社会道德价值评判,中国共产党一直以来都十分关注党员干部的自身修养问题,江泽民曾对公务人员提出修身律己的要求,即要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处世能够以身作则、言行一致。胡锦涛提出了以“八荣八耻”为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这是群众社会行为的准则和底线,更是行政人员必须坚守的基本道德。行政人员只有自身具备较高的道德伦理素养,才能够对群众起到示范带头作用,并在工作中做到以人为本、服务群众,不断提升行政水平。

行政伦理建设取得的成就

新中国成立初期行政伦理建设实践。新中国成立初期,由于法律体系与规章制度不完善,加之党的工作重心放在了恢复经济上,这导致党内部分领导干部开始贪图享乐,并利用公权谋私。这一现象引起党中央的高度关注,因此在这一阶段,我国的行政伦理建设以反腐倡廉为主。1949年底,中共中央下发文件要求成立纪律检查委员会,主要查处和纠正党内的不正之风以及不良行政道德现象。在1950年七届三中全会上,中共中央决定在全党进行整风运动,改进行政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提高其思想水平。1951年底,我国开展“三反”、“五反”运动,整顿浪费、贪污和官僚主义等现象,仅在当年,便处理了近5万名党员干部,其中在“三反”、“五反”运动中有8000余名县级以上的干部被查办或撤职。这些廉政伦理措施在当时取得了较大成效,中央惩治腐败的决心震慑了广大党员干部,使之遵循廉政原则,同时也将一大批贪污腐败分子清除出党员干部队伍,纯洁了行政组织。总体来说,这一时期的行政伦理建设在廉洁奉公上取得了较大成就,但这一时期我国的法律体系和规章制度都不完善,尚未形成行政伦理建设观念。

改革开放时期行政伦理建设实践。改革开放后,我国行政伦理建设有了关键性突破。在十二届六中全会上,中共中央提出了进行精神文明建设的目标,尤其要求党员干部必须具备道德上的先进性,会议要求行政领导干部应做到公正廉洁、忠诚,要坚持为人民服务,同时要反对弄虚作假、官僚主义和以权谋私。在十四届六中全会上,我国总结了社会主义精神建设的经验和教训,并强调提升党员干部的道德素质是进行精神文明建设的前提。此外,在这一阶段的行政伦理建设中,党员干部除了要加强思想道德教育之外,还需要接受多方面的监督,这包括党内、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以及人民群众的监督。邓小平认为,要杜绝行政人员官僚主义、主观主义的不良习气,各级行政人员必须树立服务理念。为此,他提出了“领导就是服务”这一具有中国特色的行政伦理原则。

新时期行政伦理建设实践。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经过近二十年的改革开放,我国逐步与世界接轨,民主与法治建设也更加完善,党的十五大将“依法治国”写入宪法,成为我国治国安邦的基本方略。在新的历史时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有了新的发展,但同时政治体制中存在的问题也愈加突出,这导致行政人员腐败现象加剧,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为此,对行政人员加强伦理规范教育成为重中之重。

199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与国务院下发文件,要求县级以上党政机关领导干部要申报收入。1997年,中国共产党又制定了针对党员干部的廉洁从政准则,这些都是行政伦理建设在法制上取得的成果。2001年,江泽民提出要将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思想,这成为新时期我国治党治国的重要方式,不仅要求行政人员要做到廉政和勤政,还必须时刻加强自身的道德修养,培养行政人格。2002年,胡锦涛对党员干部提出了“两个务必”的要求,强调行政人员要具备艰苦奋斗的精神。2012年,为了进一步惩治党内腐败,中央提出了“八项规定”,进一步完善了反腐体制机制,到目前为止取得了明显成效。

行政伦理建设存在的问题

缺乏完善的行政伦理制度。自改革开放以来,为了加强行政伦理建设,我国出台了各种条例规定,如《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国务院工作人员守则》、《关于对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国内交往中收受的礼品实行登记制度的规定》等。2005年审议通过的《公务员法》,更是我国行政伦理法制化迈入新阶段的重要标志。

尽管如此,我国至今还没有一部专门的行政伦理法,涉及行政伦理的相关条例规定并不具备强制性,削弱了实施效果。现行的条例规定中,存在内容空泛、多应急、少治本的缺点。此外,我国行政伦理规范实施缺乏组织制度保障,如并没有明确规定各个行政部门的权责等,增加了发生伦理失范行为的可能性。

用政治思想代替职业道德。在现代社会中,公共行政是一种专业化职业,因此它的从业人员也应具备相应的职业道德。但我国官本位思想根深蒂固,这就弱化了行政人员的职业道德,并将之与政治思想相混淆,认为行政人员应为政治服务。

一方面,行政人员并不具备正确的职业意识,认为自己应从属于政治建设,而非为大众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另一方面,我国的行政伦理建设是自上而下完成的,通过政治力量从中央逐级推向地方政府。这种建设方式能够让行政伦理规范在最短时间内得到落实,同时也造成行政伦理建设过度依赖政治权威,而且一旦这种政治推动力量消失,行政伦理建设便失去了动力。

忽视行政组织伦理建设。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社会分工愈加精细,每个职业也都形成了自己的行业规范,这种规范通过职业个体行为体现出来,同时又需要依靠行业组织来维系。公共权力的特殊性要求行政组织必须在社会上发挥示范典型作用,但它同时具备自主性,当其与示范代表性发生冲突时,便有可能爆发集体腐败行为。因此不仅行政人员要遵循行政伦理,而且更要重视行政组织的伦理建设。目前我国的行政伦理建设存在关注个体、忽视组织的现象,而组织的制度性权威往往能够压制行政职员的个体道德行为,因此加强个人行政伦理建设往往无法约束领导干部的道德失范行为。

缺乏专门的行政伦理监督管理机构。世界各国都十分重视道德伦理建设,很多发达国家还为此建立了专门的监督管理机构,如美国众议院设有道德委员会,各州市也设有伦理办公室;韩国国会以及各级政府也都设立了公职人员伦理委员会。我国在设立专门的行政伦理监督管理机构方面还处于空白状态,并没有相应的专门职务设置和机构设置,这也导致行政伦理建设缺乏稳定性和持续性,仅依靠政治权威强力推进。在行政伦理监督上,我国也没有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而立法、司法等方面的监督也侧重事后监督,并没有行政伦理失范的预防监督机制。

完善我国行政伦理建设的对策建议

完善行政伦理立法。行政伦理立法就是将行政伦理的原则以及道德要求以法律的形式进行规范,使之具备强制性。对一般社会人来说,道德是一种自觉自主的约束力,并不具备强制性,但行政人员是公共权力的运用者,而且他们自身也有追逐利益的驱动性,因此,不能对行政人员的道德水平进行理想化想象,一旦他们利用公权力进行谋私,所产生的影响将极为恶劣,因此必须要有外在力量去约束和监督行政人员。

在现代国家的法制建设中,越来越多的国家将行政伦理规范纳入法律体系之中,并形成了行政伦理规范专门法。将行政伦理规范法制化也是我国当前行政伦理建设的重要内容,笔者认为,行政伦理法规体系应包含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制定行政伦理法;二是明确公务员的服务伦理;三是制定专门的廉政法或反腐败法。

重视行政职业道德建设。随着社会进步,公共行政部门不再是政治活动的附属,而是一个独立的、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职业领域,因此从事这一职业的人员便必须具备相应的职业道德。这关系到公共行政的服务质量和水平,而且由于公共行政部门的特殊性,这一行业的职业道德还对社会公共道德有较大影响。因此,我国在行政伦理建设中,必须加强行政职业道德建设。

在具体建设中,首先,要将行政职业道德与政治思想相剥离,明确行政职业道德的独立性,其不是政治思想的附属,也不需依靠政治力量来推行。

其次,要对行政人员进行行政伦理品质教育,人的道德并非天生就有,而是需要后天培养,因此,就有必要对行政人员进行伦理道德品质培训。

最后,行政人员自身也要加强学习,这既包括伦理道德方面的学习,也包括一般知识文化的学习,知识的学习能够陶冶行政人员的伦理情感,从而巩固其遵循行政伦理规范的信念。

加强组织伦理建设。行政组织伦理的缺失,容易导致组织内的政策或程序助长行政人员的道德失范行为。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学公共事务学院登哈特教授认为,政府的伦理建设就是要进行行政组织改革,具体包括四项改革内容:一是培养组织良心;二是保护那些违反组织政策和程序,但具备道德立场的人;三是对组织的分权和分工状况进行改革;四是将道德讨论作为组织活动的一部分,并提升其地位。

我国公共管理学专家张国庆教授则对行政组织的伦理内容进行了总结概括,认为其主要包括程序公正、组织信任、民主责任及制度激励四个方面的内容。我国在加强组织伦理建设过程中,要改革组织制度,鼓励行政人员的道德行为,为其遵循行政伦理的行为提供良好环境。此外,要建设行政组织伦理,还需要加强行政文化建设,才能够促使行政人员在心理以及思想层面上形成良好的行政观念,并在实践中践行行政伦理。

建立专门的行政伦理管理监督机构。在行政伦理管理机构建设上,国内存在两种意见:一种认为我国需要借鉴国外做法,成立独立的行政管理机构;另一种认为我国目前行政机构庞大臃肿,不需要再重新设立专门的机构,而可以由中央纪委、监察部等监督机构行使行政伦理监督管理职能。不论通过何种途径,我国必须尽快建立能够独立行使行政伦理监管的机构。

笔者认为可以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是在法律上明确行政伦理管理机构的合法地位和独立性,行政伦理管理机构本身必须成为一个行政伦理组织,道德法规是它的建立依据,而同时它又是道德法规的贯彻者。

二是必须明确行政伦理管理机构的权责范围、机构设置、人员构成以及机构设置等,这样其才能够真正成为一个有章可循的专业化组织。在行政伦理监督机制上,除了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外,还需要拓宽行政组织伦理的监督渠道,加强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让公民参与到对行政人员的伦理监督活动中来,这种监督将更有力量,对于促进行政伦理建设也具有积极意义。

(作者分别为河北经贸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中共河北省委党校信息管理处副教授;本文系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建设创新型国家始终需要公正的呵护”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SZ151272)

责编 /王坤娜 韩露(实习)

公共行政管理主义论文范文第4篇

[摘 要]创新行政管理模式是提高公共管理中行政管理效率与管理效果的重要措施,也是實现公共管理目标以及解决行政管理难题的主要途径,更对提高行政管理人员职业技能与凸显公共行政管理服务职能等产生了重要影响。本文简单介绍了公共管理中提升行政管理效率的必要性与重要性,概括总结了导致公共管理中行政管理效率普遍较低的内外原因,为实现行政管理效率的快速提升提出了一些新建议与新措施。

[关键词]公共管理;行政管理;效率;提升

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20.06.090

0     引 言

随着时代社会的发展变迁以及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推进,当前行政管理模式早已无法满足新时期对提高行政管理工作高效化与服务性的基本诉求,限制了行政管理工作基本职能与作用发挥。公共管理中行政管理工作以人民群众为工作对象,以为民服务为最终目标,促使相关政府部门从优化资源配置、完善相关机制等途径来提高行政管理效率,为扩大其对经济社会以及文化繁荣发展的积极影响力奠定了基础。

1     公共管理中行政管理的实际情况

1.1   公共行政机构设置不合理

公共管理也就是对公共事务的管理,公共行政管理则是相关行政部门运用科学的管理理念与先进的管理方法来对国家、社会等公共事务进行合法有效的管理。虽然我国行政机构经过多次改革调整,但是始终无法从根本上解决行政部门冗多,部门工作范围交叉重叠或漏洞等情况时有发生,行政管理人员数量较多,人浮于事的现象也较为明显,同时,领导人数在行政管理人员总人数中的比例也比较高,无形之中增加了行政部门之间相互推诿扯皮等情况发生概率。

1.2   行政部门配合效果较差

行政管理部门较多,各部门之间既有分工又有合作,彼此之间相互促进又相互影响制约,经常会遇到需要两个甚至更多部门相互配合才能完成的情况,但是部门之间的沟通交流机制并不完善,数据信息交流渠道也有限,降低了部门之间数据信息的流畅性与共享性,还有一些部门管理人员为维护个人或部门利益而敷衍应付、消极对待,甚至以各种理由与借口来拒绝与其他部门合作,这些都加剧了各部门配合的不协调性。

1.3   行政审批流程较为烦琐

行政审批流程是直接影响行政管理工作效率的决定性因素之一,虽然相关政府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简化行政审批流程,但是当前行政审批程序仍然十分复杂严苛,要求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准备好手续材料,经过申请报告、逐级审批等众多环节之后才有可能最终完成审批,无形之中加剧了行政审批的难度,使审批工作低效化。

1.4   行政管理相关机制较为传统落后

目前,行政管理相关的绩效考核、技能培训、奖惩机制以及监督管理机制等都不健全,这些制度与行政管理工作现状并不吻合,发展速度也远远落后于行政管理与时代社会发展速度,因此,其对行政管理工作的指导促进作用正在逐步变弱,甚至一度成为阻碍行政管理工作开展的客观因素,另外,行政管理监督体系也不完善,监督部门监管职能并未完全发挥,监管标准也不统一,加剧了行政管理监督工作的随意性与形式性,降低了其对行政管理工作以及管理人员的监督与约束作用。

1.5   行政管理人员职业素养有待提升

我国部分地区行政管理人员早已在多年的工作过程中形成了固定的工作模式与工作习惯,早已习惯原有的工作环境、熟悉原有的工作流程,对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与变化后的行政审批流程等存在怀疑或抵触情绪。还有一些行政管理人员并不熟悉刚更新的办公系统与新购买的办公软件设备等,自主学习能力与主动创新意识也较弱,根本无法满足提高行政管理人员工作效率与职业能力的基本诉求。另外,还有少数行政管理人员并非行政管理相关专业毕业的大学生,没有掌握系统完整的行政管理知识体系与实用有效的行政管理技巧,这些都造成了其工作能力与工作效率持续下降。

2     提高公共管理中行政管理效率的基本原则

2.1   坚持以人为本的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的基本原则与行政管理工作内容、目标等相吻合,将以人为本原则融入行政管理各环节中,根据人民群众的基本诉求来调整行政管理计划与方案,以为人民群众办理行政业务提供便捷的管理模式与管理体制创新为主要方向,强调了行政管理工作的服务职能,提升了其为民服务的意识与能力。

2.2   坚持公共服务的基本原则

行政管理工作涉及众多领域,影响更为广泛持久,比如,行政管理工作涵盖了政治经济文化以及医疗卫生等,直接影响人民群众生活的幸福指数。相关部门应根据社会环境、百姓需求、政治形势等变化来补充完善行政管理相关法律制度,提高行政管理工作的合法性与有序性。

2.3   坚持公平正义的基本原则

公平正义主要包含两方面,其一是提高行政管理人员奖惩机制的公平性,要奖罚分明,对于出现重大工作失误或消极怠工的管理人员进行批评教育,甚至是物质惩罚,对于工作成绩凸显的管理人员进行精神奖励或物质奖励,而不能因管理人员年龄资历、职位等级等加重或减轻处罚,这样会打击管理人员对奖惩机制的信任度与认可性,也容易引起管理人员的妒忌攀比等心理,对构建和谐工作环境与减轻管理人员矛盾冲突等产生消极阻碍作用。其二是公平正义直接影响行政管理工作在百姓心中的权威性,要求相关人员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以及纲领文件等组织开展工作,拓宽百姓行使其监督权的途径,提高行政管理工作的公开透明性与公平正义性。

3     提高公共管理中行政管理效率的措施

3.1   提高行政管理理念的科学性与先进性

首先,行政管理人员应转变其对行政管理工作的错误认知,辩证看待行政管理、社会以及百姓之间的内在关系,并在结合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目标与行政管理工作核心内容等基础上重新定位行政管理工作,充分认识到行政管理工作对发展经济与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性,主动学习并运用最新行政管理理念来指导行政管理工作,不断提升服务职能在行政管理工作各职能中的地位,加快了行政管理信息化与人性化建设进程。其次,还应将高效便捷等理念融入行政管理工作中,通过对各部门工作内容以及不同岗位工作量进行精细划分等方式来明确管理人员现阶段的工作目标,给予其适当的工作压力,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日常工作以及临时性工作,有效避免了管理人员消极敷衍工作等情况发生概率。同时还应提高责任等理念在行政管理工作中的运用效果,通过强化管理人员责任意识、设置监管部门、完整追责机制等途径来促使管理人员主动承担起自身职责,而不是像以前一样想方设法地逃避或推卸责任。最后,还应扩大服务理念在行政管理工作中的使用范围,从明确工作内容、调整工作目标、规范工作行为等途径来凸显行政管理工作的服务职能与理念,鼓励所有百姓参与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保证所有的百姓都能享受到行政管理权利,同时,这也有助于扩大社会监督对提升行政管理效率的促进作用。

3.2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首先,行政管理部门应继续坚持以人为本、公共服务以及公平正义的基本原则,对以往行政管理体制进行深层化与专业化分析,并在结合行政管理现状的基础上对传统行政管理体制进行继承发展与批判创新,同时,还应完善绩效考核机制与责任机制,及时根据行政管理机构以及审批流程等变化来调整相关规章制度,提高了行政管理工作的制度化与规范统一性。其次,还应正确看待互联网信息技术以及移动终端设备等现代化办公软件设备等对推进行政管理信息化与数字化建设进程的重要性,适当增加更新维修办公设备软件等所需要的资金技术投入,完善办公设备日常管理、维修检查以及购买相关规章制度,鼓励管理人员主动运用现代化办公设备软件。最后,还应简化行政审批流程,提高行政管理审批标准的灵活性与层次行,完善各部门信息共享机制,提高各部门数据信息的流通性、共享性以及时效性,在以规章制度来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的同时,也确定了不同部门在行政管理某一具体任务中所扮演的角色以及应发挥的作用,要求各部门之间相互配合,对出现的重大失误要进行追责,促使相关部门更加努力认真地完成任务。

3.3   精简部门

根据行政管理内容以及工作范围等来精简部门,根据管理人员职业发展意向、专业特长等来调整岗位设置,尤其是删减那些人员数量远高于工作所需人员数量的岗位,优化岗位设置,通过调整岗位职责以及划分工作范围等途径提高管理人员工作效率。

3.4   加大管理队伍建设力度

行政管理部门应加大对管理人员档案信息的管理建设力度,了解每一位管理人员的工作能力、专业特长以及兴趣爱好等,分析其工作方法的优缺点,将其划分为不同的培训小组,并以此为基础调整不同小组的教育培训内容与培训目标,对其进行创新教育、职业道德、互联网信息技术、行政管理、法律等不同领域的教育培训,从而提高了培训内容的针对性与培训目标的科学性。巧用多媒体设备、互联网信息技术等来组织开展线上培训活动,坚持线上学习与线下实践相结合的模式,有效提高了管理人员培训形式的灵活多样性与培训效果的最佳化,要求参与培训的管理人员参加培训考试,考试不合格的管理人员需要进行再次培训学习,直到其考试合格为止,对多次连续考核不合格的管理人员进行口头教育或物质处罚,促使其端正对教育培训活动的敷衍应付态度,从而实现了管理人员专业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的共同提升。

4     结 语

正视传统公共管理中行政管理模式的弊端与漏洞,充分认识到提高行政管理效率对实现工作管理最终目标的重要意义,通过提高管理队伍培训频率、精简部门、创新机制等途径来提高行政管理水平与效率,为扩大行政管理对构建和谐社会与维护百姓利益等促进作用奠定了基础。

主要参考文献

[1]陈武元,胡科.“双一流”建设背景下的高校行政管理人员能力提升研究[J].现代大学教育,2018(3):84-90.

[2]沈嗣全.新公共管理理论视角下的基层行政效能监察研究——以上海市虹口区为个案[D].上海:复旦大学,2008.

[3]杨杨.服务型政府理念下地方政府公共服务的困境与出路——基于新公共管理的視角[J].唐山师范学院学报,2017(1):142.

[4]公磊.新公共管理视角下我国的行政改革对策[J].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4):9-13.

[5]樊庆军,田志龙.创新引领审批“效率革命”——淄博市、潍坊市行政审批规范化管理试点工作掠影[J].机构与行政,2015(6):11-14.

[6]聂帅,张自臻.政府行政效率低下及公务员激励问题研究——基于多任务委托代理模型的分析[J].河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3):72-77.

公共行政管理主义论文范文第5篇

[摘 要]公共性的概念可以从不同角度、不同历史文化背景去理解。对于公共行政来说,公 共性是其根本性质,它决定着政府的目标和行政行为的取向。研究公共行政的公共性非 常必要,但是在当代如何培育公共行政的公共性,则需要从多个方面去努力,如培养公众参 与公共活动的积极性、提升公共行政主体的素质以及增强公共行政的法治性等。

[关键词]公共行政;公共性;公共精神

一、相关概念界定

(一)公共行政

这里是从广义上来讲的,即公共行政或是指国家职能中立法和司法以外的全部职能 的总 称;或是指一定的社会组织,在其活动过程中所进行的各种组织、控制、协调、监督等活动 的总称;还指公共行政主体对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以决策、组织、管理和调控等特定手段发 生作用的活动。总之,公共行政有以下三方面的含义:首先,它属于国家的范围,即属于公 务;其次,只有政府或者行政机关的权力才是行政权力;第三,行政权属于“执行权”,它 是按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去行使国家职能从而实施的法律的行为。

(二)公共性

公共性的概念,不同的学科与视角存在不同的结论;针对不同的历史文化背景,也 有 不同的理解。王乐夫教授在《公共性:公共管理研究的基础与核心》一文中对“公共性”的 内涵从公共行政与哲学的角度进行了阐述,将其观点归纳为如下六个方面:〔1〕

1.作为一种分析工具的“公共性”。即:“公共性”是用于描述现代政府活动的基本性 质和行为归宿的一个重要分析工具。在一般情况下,是指政府作为人民权力的授予者和委托 权力的执行者,应按照社会的共同利益和人民的意志,从保证公民利益的基本点出发,制定 与执行公共政策。

2.作为一种公共精神的“公共性”。这种观点认为,公共行政的“公共性”内涵可以归 结为公共精神,即:民主的精神,法的精神,公正的精神,公共服务的精神。这四种公共精 神在公共行政活动中实现的方式应是:逐步实现政府与公民平等化;行政权力既受到保护又 受到制约;行政活动既有效率又有责任;公共行政是由民众驱动的、积极的、合作主义的、 参与的过程,等等。〔2〕

3.作为一种最新理念的“公共性”。把“公共性”看成是公共行政的最新理念:它揭示 了公共目的的公益性,强调了为公众服务的出发点;它明确了公共行政的范围是那些公共事 务,揭示了公共行政所依据的权力为公民所授予;它体现着行政过程中的责任,要求行政行 为必须对其后果无条件承担责任;它强调了行政过程中必须有公民参与,强调注意听取公民 的意见;它强调公共行政的结果必须取得公民的认可,等等。〔3〕

4.作为一种价值基础的“公共性”。由于行政体系的价值基础是其公共性,因而政府的 制度安排所要重建的价值观念就在于明确公共行政的公共性。

5.作为一种公平与正义的“公共性”。针对传统公共行政过分追求理性与效率的倾向, 新公共行政主张:社会公平、代表性、响应性和参与以及社会责任感。公共管理者被视作以 公众的利益而不是他们的自我利益去创造高效率同时又是平等的服务。〔4〕

6.作为一种理性与法的“公共性”。这里指哈贝马斯重点探讨的资产阶级公共性的本质 。他认为,“公共性应当贯彻一种建立在理性基础上的立法”,从而“公共性成为国家机构 本身的组织原则”。

综合起来,有关“公共性”内涵的观点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首先,在伦理价值层面上 “公共性”必须体现公共部门活动的公正与正义。其次,在公共权力的运用上“公共性”要 体现人民主权和政府行为的合法性,要体现全社会的公共精神。第三,在公共部门运作过程 中,“公共性”体现为公开与参与。第四,在公共利益取向上,“公共性”表明公共利益是 公共部门一切活动的最终目的,必须克服私人或部门利益的缺陷。第五,在公共理念表达上 ,“公共性”是一种理性与道德,它支持公民社会及其公共舆论的监督作用(哈贝马斯)。 总之,倾向于把“公共性”作为公共部门管理活动的最终价值观,在此之下,才有公正、公 平、公开、平等、自由、民主、正义和责任等一系列价值体系。

这一归纳是科学的,对“公共性”的内涵从公共行政与哲学所遵循、体现与代表的价值 取向、精神、理念、思想、行为方式、行为取向和行为结果等各个方面各个领域都给予了关 注与研究,让我们对“公共性”的内涵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与认识。从这个角度出发,可以 用一句话来总结“公共性”的内涵,即公共性就是公众所必须遵循与体现的一种价值观,一 种理念,一种行为的指导思想。

(三)公共行政的公共性

公共性是公共行政的根本性质,它决定着政府的目标和行政行为的取向。〔5 〕综合以上 分析与阐述,可以把公共行政的公共性定义为:行政作为公共管理主体在公共管理活动中的 一种分析工具,所表现出来的一种公共精神、一种最新理念、一种价值基础等,它是主体间 在维护公共利益问题上所达成的广泛共识,以及共同所确立的民主、公平等行为价值目标。 行政的主体合法性、公共利益指向性、公众参与性、公众代表性及公共价值性等。简单地说 ,也就是指国家公务人员在制定公共政策、执行公共意志、管理公共事务、提供公共服务、 维持公共秩序、谋求公共利益从而实现公共目的的过程中所体现出的公平、正义以及合法性 等。

二、研究公共行政公共性的意义

(一)公共行政的公共性体现了对社会公平的重视和追求

新公共行政学充分展示和体现了对于公平、正义的重视。而且正如上面所说,公共 行政 的公共性体现了一种公共精神,而这种公共精神则以民主、平等、公平、公正和正义为主。 同时公共行政的公共性要求承认社会公民应具有平等的权利并不受公共权力所侵害;政府的 公共服务应尽可能公平分配,政府的施政过程应平等、公正和透明,从而逐步实现政府与公 民平等化。这些公共精神就是对社会公平的充分体现和重要表现,更是对社会公平的重视和 追求。

(二)体现了“以人为本”

张康之教授认为在公共行政公共性的概念中,包含着“以人为本”的内涵,行政组织以 及行政人员能否有以人为本的观念和行为意向,也决定着公共行政的公共性能否得到实现。 正因为它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内涵,所以在公共行政的职能上,也正在逐步从以政府运作 为中心向以社会和公众的需求为中心的转变,从以行政效率为中心向以社会和公众的根本利 益最大程度的实现为中心的转变,从权力支配的行为模式向服务的行为模式的转变。这种转 变体现了公共行政的“以人为本”。

(三)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理论来源与依据

服务型政府是在公民本位、社会本位理念指导下,在整个社会民主秩序的框架下, 通过 法定程序,按照公民意志组建起来的以为公民服务为宗旨并承担着服务责任的政府。它的这 些理念与内涵正是公共行政的公共性所体现与包含的内容与特征。服务型政府的建设不是空 中楼阁,它需要一定的理论支撑和依据。而这些支撑与依据依我个人来看就是从公共行政的 公共性这里找寻与衍生出来的。

(四)是公共行政文化的价值追求

公共行政文化是指社会民众在社会现代化过程中逐渐形成的,由公共行政系统的总 体价 值观、功能结构观、行政过程观和政民关系观四方面基本价值取向模式所共同构成的一个有 机系统,是符合当代社会发展要求并充满活力的一种新型行政文化。〔6〕它的构建 正是为了 实现公共行政的公共性。任何文化必定以一定的价值为其存在的核心和骨干,或者为追求的 方向和目标,而公共行政文化的价值核心、价值目标和价值追求就是公共性,公共行政文化 是一种寻找公共性和实现公共性的文化。

三、在当代如何培育公共行政的公共性

(一)培养公众参与公共活动的积极性

公共性与公众是密不可分的,培育公众参与公共活动的积极性是培育公共行政公共 性的 基础。因为公众始终是公共行政活动的主力与主要参与者,更是公共行政活动利益的直接指 向者,公共行政的目的是否达到,效果是否明显,公共政策制定的正确与否,公共意志执行 的力度如何,公共秩序维护的如何,只有公众是否满意才是这一切工作的唯一检验标准,也 就是说公众是最明显和最直接的体现者。所以只有公众积极参与到公共活动中来,才能够更 好地培育公共行政的公共性。

要培育一个当前我们所在这个社会的公共性,首先要增强公众参与的积极性。这种参与 包括直接的参与和间接的参与。所谓直接的参与是指公众直接参与国家政策的制定、公务的 执行,如参加听证会等。而间接的参与,主要是一种社会监督,对我国行政主体包括政府官 员和公务员的公务活动进行监督。公众要有一种社会主人翁的意识,意识到自己有责任也有 义务参与公共行政活动,为争取个人权利而努力,为实现全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目的而奋斗 ,更为社会进步而献力。

(二)提升公共行政主体的素质

提升公共行政主体的素质则是培育公共行政公共性的主要方面。在公共选择理论里 说, 国家公职人员即公共行政主体他们也是理性人,他们在制定公共政策、执行公务时,也会进 行理性选择,他们首先要权衡一下制定的这项政策是否对自身有利。如果会削弱他们的私人 利益,那么他们就会设法阻挠这项政策的制定、生效和执行。但是又因为他们代表的是公共 利益而不是私人利益,所以一定要切实提高他们的个人素质,培养他们大公无私的品德与精 神,在最大程度上减弱他们的这种私心。但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不但要提高他们的待遇保 障他们的生活,同时也得力于精神文明素质的提升。

我们所希望的行政人员,“他应当‘是一个见闻广阔的、积极参与的公民;他有明显的 个人效能感;在同传统的影响来源的关系中,他有高度的独立性和自立性,特别是在他决定 如何处理个人的事务时尤为如此;他乐意接受新经验以及新的观念,也就是说,他是相当开 放的,在认识上是灵活的。’公共行政的公共性正是依赖于这样的行政人员,才能够得以实 现。”〔7〕

(三)增强公共行政的法治性

增强公共行政的法治性是培育公共行政公共性的根本方面。公共行政的法治性意味 着政 府的一切活动应受到预先确定并加以宣布的规则制约。而合法性是公共性的基础。任何一种 活动只有在法律的指导下才会真正做到公正、有序。现代社会中的行政只有在有法可依、有 法必依的前提下才能够真正代表公众的利益,实现为公共服务的目的。而且公共行政的权力 是受公众委托的权力,因而也必须是受公众制约的权力。

[参 考 文 献]

〔1〕 王乐夫,陈干全.公共性:公共管理研究的基础与核心〔J〕.社会科学,2003,(4 ).

〔2〕 张成福.论公共行政的“公共精神”〔J〕.中国行政管理,1995,(5).

〔3〕 刘熙瑞.理念•职能•方式——我国地方行政机构改革面临的三个转变〔J〕.人民 论坛,2000,(7).

〔4〕〔美〕张梦中,等.寻求社会公平与民主价值〔J〕.公共行政,2001,(3).

〔5〕〔7〕张康之.论“公共性”及其在公共行政中的实现〔J〕.东南学术,2005,(1) .

〔6〕翟娅娅.服务型公共行政文化的内涵特征及构建路径〔J〕.农村经济与科技,2008, (1).

〔责任编辑:张振华〕

公共行政管理主义论文范文第6篇

摘要:公共性是一个历史地生成的概念。它是随着公共领域的出现而出现的。具有公共性的公共行政是晚近才出现的#对于公共行政而言。公共性的概念是与合理性,合法性和代表性联系在一起的。并需要通过这些概念来加以理解。公共性是公共行政的根本性质。 它决定着政府的目标和行政行为的取向。当代公共行政需要在对维护公共利益$提高公共服务的品质$鼓励行政人员的创新意识和加强责任感之中来表现公共性。

关键词:公共性,公共行政;公共利益;合法性;代表性

在我国,80年代中期恢复和重建行政学的时候,我们是在行政管理学的名义下来进行学科规划和理论建构的。 近些年来,由于公共行政概念的引入,关于公共性的概念以及其所指称的内涵引起了人们的关注和讨论。 这一讨论不仅是有理论意义的,而且具有直接的实践价值。 因为,它关系到对行政的性质的认识和界定,如何认识和界定行政的性质又对政府目标的实现,政府行为的规范以及行政体制和程序的设计,都有着直接的指导意义。 或者说公共性这个概念所标示的是最为基本的行政理念, 是整个行政体系和行政行为模式建构出发点和原则。在行政发展史上,公共性的概念是与公共行政这一行政模式联系在一起的。只有对于公共行政来说才有公共性的问题。 然而,在这个问题上的认识混乱,往往使我们在考察行政管理历史的时候误用公共行政的概念。 从我国的情况来看,学术界在概念使用上的混乱是惊人的,人们甚至谈论所谓奴隶社会的公共行政封建社会的公共行政。 在这些社会历史阶段中,有行政是毫无疑问的。但这时的行政在多大程度上属于公共的( 显然应当作出否定的问答。 同样,人们对public administration and public management:也不加区分.要么将两者都称作为公共行政,要么将两者都称作为公共管理.这实际上是在横向的维度把公共行政的公共性与公共领域的公共性加以混淆了,而在纵向的维度上则把不同的社会治理模式的公共性混淆了.如果我们在这些概念上经常出现误用或乱用的情况的话,说明我们的理论是缺乏系统性和一致性的.说明我们关于现实的认识是混乱的,说明我们提出的行政改革方案在目标上是不明确的或有着错误导向的可见,需要对“公共性”的概念进行讨论。

一、公共性问题的由来

哈贝马斯是一位在公共性问题研究中作出了突出贡献的学者,它在《公共领域中的结构转型》这部著作中对公共性的生成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考证根据哈贝马斯的研究,公共性的问题并不是历来就有的,而是与近代社会一道成长起来的,在公共性问题的早期存在中,只能到咖啡馆、信息栏、俱乐部小报中去发现公共性的雏形至于人们对公共性问题的认识则更晚得多就“公共”(Public)这个词语来看,在英国,大致是从17世纪中叶才开始使用虽然英国这个时候使用了。公共。这个词语,却往往是在。世界。或者。人类。这个意义来使用这个词语的,也就是说,它尚不具有现代语汇中“公共”一词的内涵在法语中,“公共”(lepublic)一词最早是用来指称“公众”,这与现代语汇中的。公共。一词已经有了一定的相近性,考虑到“公共”一词与“公众”一词在现代社会的一定程度上的相关性,应当说,法国人是较早开始觉知到有着公共性问题的存在的大约17世纪末,法语中的。Publicity。被借用到英语里,变成了。Publicity。在德语中,直到18世纪才开始出现这个词当这个词被移植到德语中的时候,主要是从属于批判的目的,大概是指“公众典论”。这也就像当代中国有人使用“善治”这个词来达到批判目的,即批判某种治理是“恶治”一样至于法语中的。公众典论。(opinion publique)和德语中的“公众典论”(ffentliche Meinung)一词,则是到了18世纪下半叶才被造出来。

正如哈贝马斯在考察公共领域时回溯到14世纪一样,对公共行政的考察也可以回溯到近代政府的出现,即回溯到根据启蒙思想家的设计原则而建立起来的政府。有了国家,也就有了政府。在人类文明史的早期历史阶段中,国家与政府并没有得到分化,而是合为一体的,以至于直到今天,人们还会在国家的意义上使用政府的概念或在政府的意义上使用国家的概念或者,人们为了把国家和政府区别开来而把国家称作为广义的政府,而把实现了与国家分化的政府称作为狭义的政府其实,国家与政府未分化状态下的政府是近代社会出现以前普遍存在的政府形式,对于这种政府和国家的关系,我们己经没有必要在今天的学术语境中来加以严格区分了,因为它已经失去了作为建构对象的学术探讨价值但是,对于这种政府及其行政的性质进行定位却是有意义的,它可以帮助我们认识近代以来的政府及其行政的性质,也有益于我们需要致力于建构的走向未来的政府及其行政的性质。

近代社会,随着资产阶级革命和资产阶级国家的出现,国家与政府开始分化政府对公共事务关注的程度也在逐步地得以提高。但是,在西方刚刚进入近代社会的时候,资产阶级的首要日的是巩固新生的政权,资产阶级政府需要在两个战场上强化暴力职能,一方面,它需要防止旧势力的复辟;另一方面,又需要应对新生的无产阶级的挑战所以,其重点就放在阶级镇压和政治统治上,对社会事务的管理就相应地显得薄弱和有限毕竟,资产阶级的政府是在启蒙思想家们的设计原则下来进行建构的,特别是国家的权力制衡原则决定了。这种政府包含着统治职能弱化和管理职能强化的可能性。到了近代社会发展的中期,随着资产阶级政权的稳固性加强,随着经济和科学技术的进步,政府逐渐开始了用社会管理职能取代政治统治职能的进程。虽然这个时候的政府行政还不能被看作为公共行政,但已经在一定程度上拥有了公共性。当然,由于“政党分肥”等政治操作上的原因,阻碍了行政公共化的进程,但行政管理化的历史趋势必将要求结束“政党分肥制”因而,在19世纪80年代前后,英美等国开始了政治与行政分化的历程,最终出现了不同于“统治行政”的“管理行政”模式。

管理行政就是公共行政,但是,还只是工具性意义上的公共行政,这种行政具有公共性的特征,却是形式上的公共性,而实质上的公共性,则是比较薄弱的。所以,公共行政进一步发展的前景,就必然是形式上的公共性与实质上的公共性相统一的。公共行政20世纪70年代以来的行政改革,在其深层动力上,可以看作是公共性的踩动也就是说,人类历史到了这样一个时刻,公共行政形式上的公共性已经不能适应社会治理的需求,人们也不再满足了公共行政只在形式上拥有公共性。从全球范围来看,行政改革在每一个国家都有着独特的路径选择,彼得斯在《政府的未来治理模式》一书中就概括出了四种行政改革模式但是,在如何根据走向实质公共性的要求来建构公共行政方面,都远远没有达到60年代的“新公共行政运动”在公共性问题上完成的理论自觉所以,我们可以断言,各国行政改革下一步的目标必然会朝向更加逼近实质公共性的获得,自觉地去围绕着如何增强公共行政的公共性问题而进行制度设计和制度安排。如果一个国家不能走向这个目标的话,那么它的行政改革就必然是走了弯路甚至歧路。

二、公共行政公共性的价值

吴琼恩认为,由于威尔逊提出了政治与行政二分的原则,对行政人员提出了坚持价值中立的要求,从而出现了一次行政典范变迁,实现了从传统的行政管理到公共行政的历史性转换,公共行政开始强调“公共性”结果,行政不再以服务于阶级统治和党派政治为宗旨,而是像威尔逊所说的那样,积极地考虑。首先,政府能够适当地和成功地进行什么工作其次,政府怎样才能以尽可能高的效率及在费用或能源方面尽可能少的成本完成这些适当的工作。£这就是行政的效率主义化或管理化,从而突出了行政的合理性和合法性问题。

出于合理性的目的,行政学的主要目的在于提高行政效率。行政效率是行政学的一个中心问题,若离开了效率,则行政学亦将无法成为一门单独的学问了。然而,仅仅关注效率的合理性还是一种形式上的合理性,这种合理性只有实现了与合法性的整合才是公共行政所具有的特征。不论是否向国家意志负责与否,只要是肩负公共目的责任的组织,皆是公共行政关注的对象然而是否存在有一种责任机制或者是否有能够达成公共同意的方法,来决定这些组织的功效(fficacp)与合法性(Legitimacp),这才是公共行政的公共性所隐含的意义。界合理性与合法性是公共行政的两个必要向度,正是这两个向度的统一,才赋予了公共行政以公共性的内涵,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公共性的涵义应该超越管理的技术层面,更加关注公共行政的合法性问题。

关于合法性,《布莱克维尔政治学百科全书》是这样解释的:这一概念意指某个政权及政权的代表及其‘命令’在某个或某些方面是合法的它是一种特性,这种特性不是来自正式的法律或法令,而是未自由有关规范所规范的,‘下属’据以(或多或少)给予积极支持的社会认可(或认可的可能性)和‘适当性’讨论的焦点在于两个方面;第一是统治、政府或政权怎样及能否—在某一社区或社会范围内,以价值观念或建立在价值观念基础上的规范所认可的方式—有效运行;第二是这种有效性的范围、基础和来源。根据这种解释,公共行政的合理性是包含于合法性之中的,是作为合法性的一项指标而存在的。然而,合法性又是在很好地回应社会的需求和满足环境的需要中获得的可见,对于公共行政来说,公共性、合理性与合法性是密切联系在一起的,它们之间互为前提、基础和手段,只有三个方面实现了统一,才能形成公共行政的整体所以,对公共行政公共性概念的认识,需要同时在合理性和合法性概念的探讨中进行,如果离开了合理性和合法性的概念,公共性的概念也就成了空洞的抽象,对于公共行政的公共性质也就无从把握。

但是,公共性并不是关于公共行政的解释性概念,对这个概念的理解,还需要有着规范性的视角从社会治理的角度看,公共行政是在工业社会的历史阶段中为适应社会治理需要而产生的一种基本的社会治理途径,工业社会的治理体系为它确定了总的目标,它从属于这个目标,担负起主要的社会治理责任在参与社会治理的过程中,公共行政的基本任务就是处理个人与集体、不同的社会团体、不同的利益阶层等之间的关系,以求在多元的利益冲突中发现共同的基点。这个基点就是公共利益对公共利益的追求,又使公共行政获得了公共性对于公共行政而言,公共利益是它的目标,公共性是它的实质,其他方面则都是手段,即作为工具体系的手段目标决定性质,性质则规范着手段所以,公共性的问题,对于公共行政的全部过程及其行为主体,都有着规范的意义在更广泛的意义上,对公共行政的制度、体制和行为模式,都有着终极性的规范意义。公共行政既是实现公共性的行政也是公共的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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