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u建设与管理指南范文

2023-09-23

icu建设与管理指南范文第1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指导和加强医疗机构病理科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促进病理学科的发展,提高病理诊断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 设置病理科的医疗机构参照本指南建设和管理。

第三条 医疗机构病理科是疾病诊断的重要科室,负责对取自人体的各种器官、组织、细胞、体液及分泌物等标本,通过大体和显微镜观察,运用免疫组织化学、分子生物学、特殊染色以及电子显微镜等技术进行分析,结合病人的临床资料,做出疾病的病理诊断。具备条件的病理科还应开展尸体病理检查。

第四条 因诊断需要取自人体的组织应按病理送检项目要求,及时完整送病理科检查。

第五条 医疗机构内的病理科应当集中设置,统一管理。

第六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指导和监督,医疗机构应加强病理科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保证病理科按照安全、准确、及时、经济、便民和保护患者隐私的原则,开展病理诊断工作。

第二章 执业条件

第七条 病理科应当具备与其功能和任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设备和人员等条件。

第八条 二级综合医院病理科至少应当设置标本检查室、常规技术室、病理诊断室、细胞学制片室和病理档案室;三级综合医院病理科还应当设置接诊工作室、标本存放室、快速冰冻切片病理检查与诊断室、免疫组织化学室和分子病理检测室等。其他医疗机构病理科应当具有与其病理诊断项目相适应的场所、设施等条件。

第九条 病理科的人员配备和岗位设置应满足完整病理诊断流程及支持保障的需要。其中医师按照每百张病床1-2人配备,承担教学和科研任务的医疗机构应适当增加。病理科技术人员和辅助人员按照与医师1:1的比例配备。

第十条 病理科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学历,并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出具病理诊断报告的医师应当具有临床执业医师资格并具备初级以上病理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经过病理诊断专业知识培训或专科进修学习1-3年。快速病理诊断医师应当具有中级以上病理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并有5年以上病理阅片诊断经历。

病理技师只能负责病理技术工作,不得出具病理诊断报告。

第十一条 病理科负责人应当具有医学专科以上学历和病理学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长期从事临床病理诊断工作;三级医院病理科负责人应当具有副高以上病理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第三章 质量控制 第十二条 病理科应当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相关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并严格遵守执行,保证病理诊断质量。

第十三条 病理科应当加强质量控制和管理,认真开展室内质控,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病理诊断质量管理。按规定参加室间质评。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病理科的质量控制与管理,医疗、护理、医院感染等管理部门应履行日常管理职能。

第十四条 病理科应当按照规定的检查项目和技术方法开展病理诊断,不得开展已停止或规定范围外的检查项目和技术方法。新开展的检查项目和技术方法需按规定报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第十五条 病理科应当加强对病理诊断报告的管理,有效保护患者隐私,并负责对出具的病理诊断报告提供解释说明。

第十六条 病理诊断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病理号,送检标本的科室名称、患者姓名、性别、年龄、标本取材部位,门诊病历号和(或)住院病历号。

(二)大体描述、镜下描述(选择性)和病理诊断。

(三)其他需要报告或建议的内容。

(四)报告医师签名、报告时间。

第十七条 病理诊断报告正副本应当使用中文或者国际通用的规范术语,其保存期限按照病历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病理科应当加强对病理档案的保存和管理,其中病理切片、蜡块和阳性涂片保存期限为15年,阴性涂片保存期限为1年,组织标本保存期限为报告发出后2周。

第十九条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病历管理和会诊管理的相关规定,建立完善的病理切片、涂片等资料的借阅和会诊制度。

第二十条 病理科使用的仪器、试剂和耗材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对需要校准的仪器设备和对病理诊断结果有影响的辅助设备应当进行定期校准。

第二十一条 病理科应当对开展的各种技术或检测项目进行室内质量控制,出现质量失控现象时应当及时查找原因,采取纠正措施,并详细记录。

第二十二条 病理科应当制定病理诊断差错的识别、报告、调查和处理的程序,及时发现差错,分析产生的原因,防止再次发生。

第二十三条 病理科应当建立质量管理记录,包括标本接收、储存、处理、病理诊断、报告发放以及试剂、耗材、仪器使用和校准,室内质控、室间质评结果等内容。质量管理记录保存期限至少为2年。

第四章 安全管理

第二十四条 病理科应当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和《微生物和生物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等规定,做好危险化学品和生物安全管理。

第二十五条 病理科应当对工作人员进行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并定期进行危险化学品、生物安全防护知识培训。

第二十六条 病理科应当按照生物防护级别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保证工作人员能够正确使用。 第二十七条 病理科的建筑设计应当符合有关标准,并与其危险化学品、生物安全防护级别相适应。

第二十八条 病理科应当按照卫生部有关规定做好和加强有害样品损害的预防与控制工作。

第二十九条 病理科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妥善处理医疗废物,并按照规定处理有害化学液体。

第三十条 病理科应当制定生物安全事故和危险品、危险设施等意外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一条 卫生行政部门可以设置临床病理质量控制中心或者其他有关组织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病理科的质量和安全管理进行质量评估与检查指导。

第三十二条 医疗机构应当对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委托的病理质量控制中心或者其他组织开展的检查和指导予以配合,不得拒绝和阻挠,不得提供虚假材料。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指南由卫生部负责解释。

icu建设与管理指南范文第2篇

卫办医政发〔2010〕18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进一步加强重点部位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指导并规范外科手术部位感染、导管相关血流感染、导尿管相关尿路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降低发生医院感染的风险,提高医疗质量和保证医疗安全,我部组织制定了《外科手术部位感染预防和控制技术指南(试行)》、《导管相关血流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试行)》以及《导尿管相关尿路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外科手术部位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

(试行)

外科手术必然会带来手术部位皮肤和组织的损伤,当手术切口的微生物污染达到一定程度时,会发生手术部位的感染。手术部位的感染包括切口感染和手术涉及的器官或腔隙的感染,手术部位感染的危险因素包括患者方面和手术方面。患者方面的主要因素是:年龄、营养状况、免疫功能、健康状况等。手术方面的主要因素是:术前住院时间、备皮方式及时间、手术部位皮肤消毒、手术室环境、手术器械的灭菌、手术过程的无菌操作、手术技术、手术持续的时间、预防性抗菌药物使用情况等。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当针对危险因素,加强外科手术部位感染的预防与控制工作。

一、外科手术切口的分类

根据外科手术切口微生物污染情况,外科手术切口分为清洁切口、清洁-污染切口、污染切口、感染切口。

(一)清洁切口。手术未进入感染炎症区,未进入呼吸道、消化道、泌尿生殖道及口咽部位。

(二)清洁-污染切口。手术进入呼吸道、消化道、泌尿生殖道及口咽部位,但不伴有明显污染。

(三)污染切口。手术进入急性炎症但未化脓区域;开放性创伤手术;胃肠道、尿路、胆道内容物及体液有大量溢

出污染;术中有明显污染(如开胸心脏按压)。

(四)感染切口。有失活组织的陈旧创伤手术;已有临床感染或脏器穿孔的手术。

二、外科手术部位感染的定义

外科手术部位感染分为切口浅部组织感染、切口深部组织感染、器官/腔隙感染。

(一)切口浅部组织感染。手术后30天以内发生的仅累及切口皮肤或者皮下组织的感染,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切口浅部组织有化脓性液体。

2. 从切口浅部组织的液体或者组织中培养出病原体。 3.具有感染的症状或者体征,包括局部发红、肿胀、发热、疼痛和触痛,外科医师开放的切口浅层组织。

下列情形不属于切口浅部组织感染:

1.针眼处脓点(仅限于缝线通过处的轻微炎症和少许分泌物)。

2.外阴切开术或包皮环切术部位或肛门周围手术部位感染。

3.感染的烧伤创面,及溶痂的Ⅱ、Ⅲ度烧伤创面。

(二)切口深部组织感染。无植入物者手术后30天以内、有植入物者手术后1年以内发生的累及深部软组织(如筋膜和肌层)的感染,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从切口深部引流或穿刺出脓液,但脓液不是来自器官

/腔隙部分。

2.切口深部组织自行裂开或者由外科医师开放的切口。同时,患者具有感染的症状或者体征,包括局部发热,肿胀及疼痛。

3.经直接检查、再次手术探查、病理学或者影像学检查,发现切口深部组织脓肿或者其他感染证据。

同时累及切口浅部组织和深部组织的感染归为切口深部组织感染;经切口引流所致器官/腔隙感染,无须再次手术归为深部组织感染。

(三)器官/腔隙感染。无植入物者手术后30天以内、有植入物者手术后1年以内发生的累及术中解剖部位(如器官或者腔隙)的感染,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器官或者腔隙穿刺引流或穿刺出脓液。

2.从器官或者腔隙的分泌物或组织中培养分离出致病菌。

3.经直接检查、再次手术、病理学或者影像学检查,发现器官或者腔隙脓肿或者其他器官或者腔隙感染的证据。

三、外科手术部位感染预防要点

(一)管理要求。

1.医疗机构应当制定并完善外科手术部位感染预防与控制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并严格落实。

2.医疗机构要加强对临床医师、护士、医院感染管理专

业人员的培训,掌握外科手术部位感染预防工作要点。

3.医疗机构应当开展外科手术部位感染的目标性监测,采取有效措施逐步降低感染率。

4.严格按照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有关规定,正确、合理使用抗菌药物。

5.评估患者发生手术部位感染的危险因素,做好各项防控工作。

(二)感染预防要点。 1.手术前。

(1)尽量缩短患者术前住院时间。择期手术患者应当尽可能待手术部位以外感染治愈后再行手术。

(2)有效控制糖尿病患者的血糖水平。

(3)正确准备手术部位皮肤,彻底清除手术切口部位和周围皮肤的污染。术前备皮应当在手术当日进行,确需去除手术部位毛发时,应当使用不损伤皮肤的方法,避免使用刀片刮除毛发。

(4)消毒前要彻底清除手术切口和周围皮肤的污染,采用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合适的消毒剂以适当的方式消毒手术部位皮肤,皮肤消毒范围应当符合手术要求,如需延长切口、做新切口或放臵引流时,应当扩大消毒范围。

(5)如需预防用抗菌药物时,手术患者皮肤切开前30分钟—2小时内或麻醉诱导期给予合理种类和合理剂量的抗

菌药物。需要做肠道准备的患者,还需术前一天分次、足剂量给予非吸收性口服抗菌药物。

(6)有明显皮肤感染或者患感冒、流感等呼吸道疾病,以及携带或感染多重耐药菌的医务人员,在未治愈前不应当参加手术。

(7)手术人员要严格按照《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进行外科手消毒。

(8)重视术前患者的抵抗力,纠正水电解质的不平衡、贫血、低蛋白血症等。

2.手术中。

(1)保证手术室门关闭,尽量保持手术室正压通气,环境表面清洁,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数量和流动。

(2)保证使用的手术器械、器具及物品等达到灭菌水平。

(3)手术中医务人员要严格遵循无菌技术原则和手卫生规范。

(4)若手术时间超过3小时,或者手术时间长于所用抗菌药物半衰期的,或者失血量大于1500毫升的,手术中应当对患者追加合理剂量的抗菌药物。

(5)手术人员尽量轻柔地接触组织,保持有效地止血,最大限度地减少组织损伤,彻底去除手术部位的坏死组织,避免形成死腔。

(6)术中保持患者体温正常,防止低体温。需要局部降温的特殊手术执行具体专业要求。

(7)冲洗手术部位时,应当使用温度为37℃的无菌生理盐水等液体。

(8)对于需要引流的手术切口,术中应当首选密闭负压引流,并尽量选择远离手术切口、位臵合适的部位进行臵管引流,确保引流充分。

3.手术后。

(1)医务人员接触患者手术部位或者更换手术切口敷料前后应当进行手卫生。

(2)为患者更换切口敷料时,要严格遵守无菌技术操作原则及换药流程。

(3)术后保持引流通畅,根据病情尽早为患者拔除引流管。

(4)外科医师、护士要定时观察患者手术部位切口情况,出现分泌物时应当进行微生物培养,结合微生物报告及患者手术情况,对外科手术部位感染及时诊断、治疗和监测。

导管相关血流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

(试行)

留臵血管内导管是救治危重患者、实施特殊用药和治疗的医疗操作技术。臵管后的患者存在发生感染的危险。血管内导管相关血流感染的危险因素主要包括:导管留臵的时间、臵管部位及其细菌定植情况、无菌操作技术、臵管技术、患者免疫功能和健康状态等因素。

一、导管相关血流感染的定义

导管相关血流感染(Catheter Related Blood Stream Infection,简称CRBSI)是指带有血管内导管或者拔除血管内导管48小时内的患者出现菌血症或真菌血症,并伴有发热(>38℃)、寒颤或低血压等感染表现,除血管导管外没有其他明确的感染源。实验室微生物学检查显示:外周静脉血培养细菌或真菌阳性;或者从导管段和外周血培养出相同种类、相同药敏结果的致病菌。

二、导管相关血流感染预防要点

(一)管理要求。

1.医疗机构应当健全规章制度,制定并落实预防与控制导管相关血流感染的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职责。

2.医务人员应当接受关于血管内导管的正确臵管、维护

和导管相关血流感染预防与控制措施的培训和教育,熟练掌握相关操作规程。

3.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应当建立静脉臵管专业护士队伍,提高对静脉臵管患者的专业护理质量。

4.医务人员应当评估患者发生导管相关血流感染的危险因素,实施预防和控制导管相关血流感染的工作措施。

5.医疗机构应当逐步开展导管相关血流感染的目标性监测,持续改进,有效降低感染率。

(二)感染预防要点。 1.臵管时。

(1)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臵管时应当遵守最大限度的无菌屏障要求。臵管部位应当铺大无菌单(巾);臵管人员应当戴帽子、口罩、无菌手套,穿无菌手术衣。

(2)严格按照《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认真洗手并戴无菌手套后,尽量避免接触穿刺点皮肤。臵管过程中手套污染或破损应当立即更换。

(3)臵管使用的医疗器械、器具等医疗用品和各种敷料必须达到灭菌水平。

(4)选择合适的静脉臵管穿刺点,成人中心静脉臵管时,应当首选锁骨下静脉,尽量避免使用颈静脉和股静脉。

(5)采用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皮肤消毒剂消毒穿刺部位皮肤,自穿刺点由内向外以同心圆方式消毒,消毒范围应

当符合臵管要求。消毒后皮肤穿刺点应当避免再次接触。皮肤消毒待干后,再进行臵管操作。

(6)患疖肿、湿疹等皮肤病或患感冒、流感等呼吸道疾病,以及携带或感染多重耐药菌的医务人员,在未治愈前不应当进行臵管操作。

2.臵管后。

(1)应当尽量使用无菌透明、透气性好的敷料覆盖穿刺点,对于高热、出汗、穿刺点出血、渗出的患者应当使用无菌纱布覆盖。

(2)应当定期更换臵管穿刺点覆盖的敷料。更换间隔时间为:无菌纱布为1次/2天,无菌透明敷料为1-2次/周,如果纱布或敷料出现潮湿、松动、可见污染时应当立即更换。

(3)医务人员接触臵管穿刺点或更换敷料时,应当严格执行手卫生规范。

(4)保持导管连接端口的清洁,注射药物前,应当用75%酒精或含碘消毒剂进行消毒,待干后方可注射药物。如有血迹等污染时,应当立即更换。

(5)告知臵管患者在沐浴或擦身时,应当注意保护导管,不要把导管淋湿或浸入水中。

(6)在输血、输入血制品、脂肪乳剂后的24小时内或者停止输液后,应当及时更换输液管路。外周及中心静脉臵管后,应当用生理盐水或肝素盐水进行常规冲管,预防导管

内血栓形成。

(7)严格保证输注液体的无菌。

(8)紧急状态下的臵管,若不能保证有效的无菌原则,应当在48小时内尽快拔除导管,更换穿刺部位后重新进行臵管,并作相应处理。

(9)怀疑患者发生导管相关感染,或者患者出现静脉炎、导管故障时,应当及时拔除导管。必要时应当进行导管尖端的微生物培养。

(10)医务人员应当每天对保留导管的必要性进行评估,不需要时应当尽早拔除导管。

(11)导管不宜常规更换,特别是不应当为预防感染而定期更换中心静脉导管和动脉导管。

导尿管相关尿路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

(试行)

导尿管相关尿路感染是医院感染中最常见的感染类型。导尿管相关尿路感染的危险因素包括患者方面和导尿管臵入与维护方面。患者方面的危险因素主要包括:患者年龄、性别、基础疾病、免疫力和其他健康状况等。导尿管臵入与

维护方面的危险因素主要包括:导尿管留臵时间、导尿管臵入方法、导尿管护理质量和抗菌药物临床使用等。导尿管相关尿路感染方式主要为逆行性感染。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当针对危险因素,加强导尿管相关尿路感染的预防与控制工作。

一、导尿管相关尿路感染的定义

导尿管相关尿路感染主要是指患者留臵导尿管后,或者拔除导尿管48小时内发生的泌尿系统感染。

临床诊断:患者出现尿频、尿急、尿痛等尿路刺激症状,或者有下腹触痛、肾区叩痛,伴有或不伴有发热,并且尿检白细胞男性≥5个/高倍视野,女性≥10个/高倍视野,插导尿管者应当结合尿培养。

病原学诊断:在临床诊断的基础上,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清洁中段尿或者导尿留取尿液(非留臵导尿)培养革兰阳性球菌菌落数≥10cfu/ml,革兰阴性杆菌菌落数≥10cfu/ml。

(二)耻骨联合上膀胱穿刺留取尿液培养的细菌菌落数≥10cfu/ml。

(三)新鲜尿液标本经离心应用相差显微镜检查,在每30个视野中有半数视野见到细菌。

(四)经手术、病理学或者影像学检查,有尿路感染证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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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患者虽然没有症状,但在1周内有内镜检查或导尿管臵入,尿液培养革兰阳性球菌菌落数≥10cfu/ml,革兰阴性杆菌菌落数≥10cfu/ml,应当诊断为无症状性菌尿症。

二、导尿管相关尿路感染预防要点

(一)管理要求。

1.医疗机构应当健全规章制度,制定并落实预防与控制导尿管相关尿路感染的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职责。

2.医务人员应当接受关于无菌技术、导尿操作、留臵导尿管的维护以及导尿管相关尿路感染预防的培训和教育,熟练掌握相关操作规程。

3.医务人员应当评估患者发生导尿管相关尿路感染的危险因素,实施预防和控制导尿管相关尿路感染的工作措施。

4.医疗机构应当逐步开展导尿管相关尿路感染的目标性监测,持续改进,有效降低感染率。

(二)感染预防要点。 1.臵管前。

(1)严格掌握留臵导尿管的适应征,避免不必要的留臵导尿。

(2)仔细检查无菌导尿包,如导尿包过期、外包装破损、潮湿,不应当使用。

54(3)根据患者年龄、性别、尿道等情况选择合适大小、材质等的导尿管,最大限度降低尿道损伤和尿路感染。

(4)对留臵导尿管的患者,应当采用密闭式引流装臵。 (5)告知患者留臵导尿管的目的,配合要点和臵管后的注意事项。

2.臵管时。

(1)医务人员要严格按照《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认真洗手后,戴无菌手套实施导尿术。

(2)严格遵循无菌操作技术原则留臵导尿管,动作要轻柔,避免损伤尿道粘膜。

(3)正确铺无菌巾,避免污染尿道口,保持最大的无菌屏障。

(4)充分消毒尿道口,防止污染。要使用合适的消毒剂棉球消毒尿道口及其周围皮肤粘膜,棉球不能重复使用。男性:先洗净包皮及冠状沟,然后自尿道口、龟头向外旋转擦拭消毒。女性:先按照由上至下,由内向外的原则清洗外阴,然后清洗并消毒尿道口、前庭、两侧大小阴唇,最后会阴、肛门。

(5)导尿管插入深度适宜,插入后,向水囊注入10—15毫升无菌水,轻拉尿管以确认尿管固定稳妥,不会脱出。

(6)臵管过程中,指导患者放松,协调配合,避免污染,如尿管被污染应当重新更换尿管。

3.臵管后。

(1)妥善固定尿管,避免打折、弯曲,保证集尿袋高度低于膀胱水平,避免接触地面,防止逆行感染。

(2)保持尿液引流装臵密闭、通畅和完整,活动或搬运时夹闭引流管,防止尿液逆流。

(3)应当使用个人专用的收集容器及时清空集尿袋中尿液。清空集尿袋中尿液时,要遵循无菌操作原则,避免集尿袋的出口触碰到收集容器。

(4)留取小量尿标本进行微生物病原学检测时,应当消毒导尿管后,使用无菌注射器抽取标本送检。留取大量尿标本时(此法不能用于普通细菌和真菌学检查),可以从集尿袋中采集,避免打开导尿管和集尿袋的接口。

(5)不应当常规使用含消毒剂或抗菌药物的溶液进行膀胱冲洗或灌注以预防尿路感染。

(6)应当保持尿道口清洁,大便失禁的患者清洁后还应当进行消毒。留臵导尿管期间,应当每日清洁或冲洗尿道口。

(7)患者沐浴或擦身时应当注意对导管的保护,不应当把导管浸入水中。

(8)长期留臵导尿管患者,不宜频繁更换导尿管。若导尿管阻塞或不慎脱出时,以及留臵导尿装臵的无菌性和密闭性被破坏时,应当立即更换导尿管。

(9)患者出现尿路感染时,应当及时更换导尿管,并留取尿液进行微生物病原学检测。

(10)每天评估留臵导尿管的必要性,不需要时尽早拔除导尿管,尽可能缩短留臵导尿管时间。

(11)对长期留臵导尿管的患者,拔除导尿管时,应当训练膀胱功能。

icu建设与管理指南范文第3篇

在我的学生时代我听说医院有一个特殊的大病房--急诊ICU(Emergency Intensive Care Unit),里面的病人病情都特别重,里面的护士都是精英,素质都非比寻常。于是我梦想着有一天我也能走进这里向这里的前辈们请教和学习。

2013年7月22日,我和四个新来的同学来到了急诊ICU。这里是我们离开学校后的第一站,带着学生时代的青涩和稚气的我们将在这里完成人生中一次重要的蜕变。

刚走进这个科室的时候心里充满了好奇和恐惧,这里有我从未见过的很多仪器,这里的病人病情很重,需要你细心观察,发现他们的需求、不舒适等。面对这一切我心里有很大的压力,正当我在为这一切忧心忡忡的时候,我的老师蔡庆玲无微不至的帮助让我有信心面对这些工作,这里的老师亲切的叫我们“宝贝”这个只有妈妈才会叫我们词,生活在这里的我们像是在家里一样温馨。

每天看看着我的老师们在各种仪器和各个危重病人间来回穿梭,尽心尽力维护着脆弱的生命。每位住进急诊ICU的患者所有的治疗、护理、喂饭、喂水、擦拭身体、大小便等生活照料全是由护士来完成,她们通过各种仪器对患者进行实时观察和严密监护,能及时捕捉和判断患者生命体征的细微变化,从容应对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对重症患者进行无微不至的生活护理,甚至心理诊疗。ICU仪器繁多,各种仪器运作声,报警声混集,护士们耳朵最灵,对声音特别敏感,生怕错过每次的仪器报警没及时发现,造成病人痛苦,久而久之每当听到仪器报警声她们都能明确分辨、定位,及时处理。

在我的老师蔡庆玲和一位蛛网膜下腔出血的病人交流的时候,我看到病人眼角流下泪水,突然间我的眼里噙满泪花,她春风化雨的言语带给病人安详和希望,让我懂得急诊ICU护士拥有的那颗爱人的心。

都说ICU的护士力大如牛,每次看着尕吉措毛老师为病人更换体位时我很佩服她瘦小的身体传递出来的那股强大的力量。都说ICU的护士心细如发,李贵君老师看到他的一位双手被约束的病人有些烦躁,不停的晃动她的手,他走过去仔细的检查发现这位病人是由于约束带使用引起的疼痛,他用自己那双有力的双手握住老奶奶颤动的手,为她按摩,直至奶奶安然入睡,那一刻我感觉到我眼前这位男护他好伟大。在成长的过程中感到医护这个职业的神圣,我希望我能尽快成长起来,成为这个团队的一员。

在工作的过程中我的老师蔡庆玲慢慢的教会了各种仪器的使用和故障处理,从输液泵、微量泵到呼吸机,她的耐心和细心让我感动。从手卫生,到为病人剪指甲、洗脸、吸痰,每一个细节她都会严格要求,让我一刻都不敢怠慢。我的老师对我说现在的我们像是一张白纸,需要我们自己去绘制图案,作为我的老师不允许这张白纸上留下任何瑕疵。我的护士长告诉我,我们像是她的孩子,正在成长,需要她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对待我们。因为她们的细心爱护和教导,我们的成长过程没有痛苦,有的是感谢和感动。没有豪言壮语,不求回报对我们,对病人,对家属都是,因为那是她们的希望和使命。

因为肩负使命,她们从老不会抱怨工作的脏、累、苦、压力大,动力的来源就是看着病人健康的走出去。每当夜深人静大家都憨憨入睡的时候她们会放下自己的孩子,来到病人身旁,关心他们的睡眠,关注他们的病情,就像关心自己的孩子。当家属有种种误解的时候她们不会说自己的委屈,总是微笑着解决问题,总是那么恰到好处,看着家属安心离开我很震惊。我想这需要的不仅仅是好的口才,更重要的是爱心和专业的知识。我眼中的急诊ICU护士是伟大的,因为她们从事着普通的工作;她们是我眼中最可爱的人,因为她们给了普通另一种诠释。

icu建设与管理指南范文第4篇

一、总则

第一条 为指导和加强中医医院儿科规范化建设和科学管 理,突出中医特色,提高临床疗效,总结中医医院儿科建设与管 理经验,参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 本指南旨在指导中医医院及其儿科管理者加强科 室中医特色建设与管理, 同时可作为中医药管理部门开展评价工 作的参考和依据。

第三条 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儿科参照本指南建设和管理。 第四条 中医医院儿科应当主要在中医理论指导下, 应用药 物和技术开展疾病诊疗工作, 注重突出中医特色, 充分发挥中医 优势,继承和创新发展中医特色诊疗技术,不断提高诊疗水平。 第五条 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中医医院儿科的 指导和监督, 中医医院应当加强对儿科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 保 证中医特色优势的保持和发展, 不断提高临床诊疗水平, 保证医 疗质量和安全。

二、基本条件

第六条 中医医院儿科应当具备与医院级别、 科室功能相适 应的场所、设施、设备、药品和技术力量,以保障诊疗工作有效 开展。

第七条 中医医院儿科应当开设普通门诊, 三级医院应当设 置急诊、有条件的可以开设专病门诊、中医健康咨询门诊、普通 儿科病房、新生儿病室或病房,有条件的可以开设儿科 ICU 。 第八条 中医医院儿科门诊应当设置候诊区 (有条件的可以 设置儿童活动区域 、诊室、隔离诊室、中医外治室(推拿、针 刺、灸疗、贴敷治疗、药浴等 、雾化吸入室等,各区域布局合 理,就诊流程便捷,保护患者隐私。建筑格局和设施应当符合医 院感染管理要求,根据儿童特点注意设施应该保护儿童安全。 中医医院儿科病房应当设置中医外治室。

第九条 中医医院儿科应当根据医疗需要及其工作量, 合理 配备不同类别与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十条 中医医院儿科设备设施配置, 应当与医院级别、 科 室功能相适应,达到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配置标准(见附件 1要 求。

设置病房的,应当配备儿科专用急救设备及药品等。 第十一条 中医医院儿科应当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规 章制度、岗位职责、诊疗规范与技术操作规程,保证医疗质量及 医疗安全。

中医医院儿科开展小儿推拿、小儿针刺、小儿灸疗、中药敷 胸、中药敷脐、中药熏洗等相关项目的,应当建立儿科常用诊疗 技术操作规范及其相应的管理制度。

三、人员队伍

第十二条 中医医院儿科医师中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应占 70%以上,并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其他类别的执业医师。

第十三条 中医医院儿科医师队伍中,高级、中级、初级专 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比例应当合理。年龄构成应形成老、 中、青基本均衡,应力求在不同年龄段均无人才断档现象。对于 本科室的优势病种 . 和重点病种,均有连续的梯队。

第十四条 中医医院儿科医生均应接受过中医儿科专门培 训后掌握中医学和儿科学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操作技 能。

住院医师经规范化培训后应熟练掌握本科室常见病种(病 证的诊断标准,掌握本科主要病种诊疗方案(规范和基本诊 疗技能,掌握常用中药方剂,要熟悉中药方剂 300首,掌握 100首(见附件 2 ,掌握儿科常用诊疗技术的操作。

中医类别主治医师应当在达到住院医师基本要求基础上, 对 某些病种具有较高的中医诊疗水平, 对临床常见的疑难病形成系 统的中医诊疗思路,并能指导下级医师开展中医诊疗工作。 中医类别副主任及以上医师应当在达到主治医师基本要求 基

础上, 具有较高的中医理论素养与丰富的实践经验, 具备对少 见儿科疾病的中医诊断和应用中医方法处理疑难、 危重病儿的能 力,具备对本科室患儿中医诊断和治疗方案作出最终决策的能 力。

第十五条 中医医院儿科住院医师应在完成规范化培训中 的转科后, 在儿科上级医师指导下, 重点培训儿科常见病的诊断

标准、本科主要病种的诊疗方案(规范和基本诊疗方法、儿科 常用诊疗技术的操作。

中医类别主治医师主要通过参加学习班、 进修、 跟师学习等 方式, 重点培训疑难病的中、 西医诊疗技术方法、 新技术新方法、 名老中医专家的学术经验等, 明确个人专业发展方向, 并掌握一 项以上中医儿科专病或证的诊疗专长。

中医类别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主要通过参加高级研修班、 学 术会议、跟师学习等方式,重点培训少见儿科病和疑难、危重病 的中医诊疗技术方法。

第十六条 儿科主任应具有从事儿科专业 5年以上临床工 作经历并具有一定的行政管理能力。 二级中医医院儿科主任应当 由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担 任或系统接收过中医药专业知识培训(2年或以上其他类别执 业医师担任, 三级中医医院儿科主任应由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 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担任或系统接收过中医药 专业知识培训(2年或以上其他类别执业医师担任。

第十七条 中医医院儿科执业医师人数在 8人以上的, 应建 立学术带头人制度。 学术带头人作为本科室的学术权威, 应当在专业领域有一定 学术地位, 具有正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从事中医儿 科专业临床工作 20年以上。学术带头人负责指导本科室中医特 色的传承和创新及本科室的学术发展方向。

第十八条 中医医院儿科的学术继承人应从事中医儿科专

业 10年以上,二级中医医院应具有中级以上、三级中医医院应 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学术继承人培养应充分利用本科室、本院以及本地区的资 源,通过跟师学习、进修、学术交流等方式,着重进行中医理论 素养、老专家独特经验、中医儿科病学新进展等方面的培训。 第十九条 中医医院儿科应当做好本科室名老中医专家学 术经验继承,采取师带徒、名医讲堂、老专家工作室等方式,整 理、传承名老中医专家的学术经验。

第二十条 中医医院儿科护理人员应全部系统接受中医知 识与技能培训, 西医院校毕业的护士三年内中医知识与技能培训 时间不少于 100学时。

第二十一条 中医医院儿科护士应掌握中医药治疗常见儿 科病的基本知识, 掌握儿科常见病、 多发病的基本护理知识和方 法,掌握儿科中医护理常规和儿科中医特色护理技术操作规程, 提供具有中医药特色的儿科病康复和健康指导, 应当按医嘱执行 中医儿科外治治疗。

第二十二条 中医医院儿科护士长是儿科护理质量的第一 责任人,二级中医医院应具备护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具有 3年及以上儿科临床护理工作经验, 三级中医医院应由具备 主管护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具有 5年及以上儿科临 床护理工作经验。

第二十三条 中医医院儿科鼓励应用中医药方法, 促进中医 诊疗水平的提高。应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将辨证论治优良率、中

成药辨证使用率、 中医治疗率、 门诊中药饮片处方占门诊处方总 数的比例、急诊应用中医诊疗技术、急重症中医参与率、治愈好 转率等纳入医师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四、服务技术

第二十四条 中医医院儿科应当注重继承创新中医传统诊 疗技术, 在保证医疗安全和患者利益的前提下, 积极探索中医诊 疗新技术。

第二十五条 中医医院儿科应当具备常见病、 多发病中医药 诊治的能力, 二级中医院应能开展儿童肺系、 脾胃系等常见病证 的诊疗。 三级中医医院应当在二级中医医院服务能力基础上, 开 展疑难及急危重症的儿科病的诊疗工作。

第二十六条 中医医院儿科应开展雾化吸入、推拿、罐疗、 外敷等中医特色服务项目;积极创造条件开展中药灌肠、针灸、 药浴、中药熏蒸、中药香囊等中医外治服务项目。

第二十七条 中医医院儿科应当制定常见儿科病及本科室 重点病种的中医诊疗方案, 并定期对实施情况进行分析、 总结及 评估,以安全、有效、方便、经济为核心,不断优化诊疗方案。 第二十八条 中医医院儿科应当根据发展方向和建设规划, 注重引进吸收新的诊疗技术,并以临床为基础、疗效为核心,在 中医理论、技术方法、药物制剂等方面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应 当在保持现有传统特色制剂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开发新的制剂, 更好地满足临床需要。

五、环境形象

第二十九条 中医医院儿科应根据本单位和本科室的实际 情况,在环境形象建设上注重体现中医药特色并适合儿童特点。 第三十条 中医医院儿科环境形象建设的重点应包括门诊 走廊和候诊区、病房走廊、治疗室等区域。

第三十一条 中医医院儿科的环境形象建设, 应通过内部装 饰, 重点传播中医药防治儿科病的理念, 宣传中医药防治儿科病 的知识, 介绍中医药防治儿科病的方法及专家特长, 彰显中医药 特别是本科室防治儿科病的特色和优势, 营造良好的中医药文化 氛围。

宣传知识、 介绍方法和彰显中医特色的具体内容, 应依据季 节及突发流行疾病的变化而及时调整。

第三十二条 中医医院儿科的内部装饰,根据不同的区域、 内容,可以采用适合儿童特点的有关中医儿科历史人物、典故、 漫画、卡通画、橱窗展柜、实物、触摸屏、视频网络、宣传折页 等方法,内容注重突出中医科普知识。

六、附则

第三十三条 儿科开展临床教学和科研工作, 按照相关要求 执行。

第三十四条 中西医结合医院、 中医专科医院、 综合医院中 医临床科室以儿科病诊疗为特色的,参照本指南进行建设和管

第三十五条 民族医医院儿科建设与管理, 由各省、 自治区、 直辖市另行制定。

第三十六条 本指南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 本指南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医医院儿科设备配备目录

一、二级中医医院儿科设备配备目录

小儿监护仪、小儿脉氧仪、小儿呼吸机、小儿吸痰器、儿童 智能测量仪、经皮给药治疗仪、小儿雾化治疗仪、电测听器、新 生儿抢救台、婴儿培养箱、经皮胆红素测定仪、新生儿黄疸治疗 仪、新生儿微量输液泵、儿童智能测量仪

二、三级中医医院儿科设备配备目录

新生儿抢救台、 新生儿监护仪、 婴儿辐射保暖台、 婴儿培养 箱、小儿脉氧仪、复苏器、婴儿呼吸机、小儿吸痰器、医用婴儿 氧舱、新生儿微量输液泵、新生儿听力筛选仪、经皮胆红素测定 仪、 新生儿黄疸治疗仪、 经皮给药治疗仪、 复合脉冲磁性治疗仪、 小儿雾化治疗仪、婴儿计重计、新生儿淋浴设备、儿童智能

测量 仪、小儿多参数心电监护仪、小儿呼吸机、小儿吸痰器、胆红素 测定仪、小儿雾化治疗仪、复合脉冲磁性治疗仪、经皮给药治疗 仪、儿童智能测量仪

附件 2 中医医院儿科常用中药方剂目录

1.二陈汤(《太平惠民和剂局方》 2.八珍汤(《正体类 要》 3.人参乌梅汤(《温病条辨》 4.人参五味子汤(《幼 幼集成》 5. 三子养亲汤 (《韩氏医通》 6. 大补阴丸 (《丹 溪心法》 7.大定风珠(《温病条辨》 8.大青龙汤(《伤寒 论》 9.小青龙汤(《伤寒论》 10.己椒苈黄丸(《金匮要 略》 11.王氏清暑益气汤(《温热经纬》 12.五皮饮(《中 藏经》 13.五苓散(《伤寒论》 14.五虎汤(《证治汇补》 15.五味消毒饮(《医宗金鉴》 16.不换金正气散(《太平惠 民和剂局方》 17.牛黄清心丸(《痘疹世医心法》 18.匀气 散(《医宗金鉴》 19.乌药散(《小儿药证直诀》 20.六君 子汤(《世医得效方》 21.玉屏风散(《医方类聚》 22.甘 麦大枣汤(《金匮要略》 23.右归丸(《景岳全书》 24.左 归饮(《景岳全书》 25.归脾汤(《正体类要》 26.四神丸 (《内科摘要》 27. 生脉散 (《医学启源》 28. 白虎汤 (《伤 寒论》 29. 百合固金汤 (《慎斋遗书》 30. 当归四逆汤 (《伤 寒论》 31.血府逐瘀汤(《医林改错》 32.异功散(《小儿 药证直决》 33.导赤散(《小儿药证直决》 34.防己黄芪 汤(《金匮要略》 35.麦味地黄丸(《寿世保元》 36.杞菊 地黄丸(《医级》 37.连翘败毒散(《医方集解》 38.远志 丸(《济生方》 39.牡蛎散(《太平惠民和剂局方》 40.沙 参麦冬汤 (《温病条辨》 41. 补中益气汤 (《脾胃论》 42. 补 肾地黄丸 (《医宗金鉴》 43. 附子泻心汤 (《伤寒论》 44. 附 子理中汤(《三因极一病证方论》 45.青蒿鳖甲汤(《温病条 辨》 46.固真汤(《证治准绳》 47.知柏地黄丸(《医宗金

鉴》 48.金匮肾气丸( ) 《金匮要略》 49.金沸草散( ) 《南阳 活人书》 50.炙甘草汤( ) 《伤寒论》 51.泻黄散( ) 《小儿药 证直决》 52.定痫丸( ) 《医学心悟》 53.参苓白术散( ) 《太 平惠民和剂局方》 54.荆防败毒散( ) 《摄生众妙方》 55.茵 ) 陈蒿汤( 《伤寒论》 56.茵陈理中汤( ) 《张氏医通》 57.保 ) 元汤( 《博爱心鉴》 58.保和丸( ) 《丹溪心法》 59.宣毒

icu建设与管理指南范文第5篇

为促进我国重症医学的发展,规范我国医疗机构ICU的组织与管理,特制订《中国重症加强治疗病房(ICU)建设与管理指南》。

【基本要求】

(一) 我国三级和有条件的二级医院均应设立重症医学科,重症医学科属于临床独立学科,直属医院职能部门直接领导。ICU是重症医学学科的临床基地。

(二) ICU必须配备足够数量、受过专门训练、掌握重症医学基础知识和基本操作技术、具备独立工作能力的专职医护人员。

(三) ICU必须配置必要的监护和治疗设备,接收医院各科的重症患者。

【ICU的规模】

ICU的病床数量根据医院等级和实际收治患者的需要,一般以该ICU服务病床数或医院病床总数的2~8%为宜,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增加。从医疗运作角度考虑,每个ICU管理单元以8到12张床位为宜;床位使用率以65~75%为宜,超过80%则表明ICU的床位数不能满足医院的临床需要,应该扩大规模。

【ICU的人员配备】

(一) ICU专科医师的固定编制人数与床位数之比为0.8~1:1以上。ICU日常工作中可有部分轮科、进修医师。ICU医师组成应包括高级、中级和初级医师,每个管理单元必须至少配备一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医师全面负责医疗工作。

(二) ICU专科护士的固定编制人数与床位数之比为2.5~3 : 1以上。

(三) ICU可以根据需要配备适当数量的医疗辅助人员,有条件的医院可配备相关的技术与维修人员。

【ICU医护人员专业要求】

(一) ICU医师应经过严格的专业理论和技术培训,以胜任对重症患者进行各项监测与治疗的要求。

(二) ICU医师应经过规范化的相关学科轮转培训。

(三) ICU医师必须具备重症医学相关理论知识。掌握重要脏器和系统的相关生理、病理及病理生理学知识、ICU相关的临床药理学知识和伦理学概念。

(四) ICU医师应掌握重症患者重要器官、系统功能监测和支持的理论与技能:(1)复苏;(2)休克;(3)呼吸功能衰竭;(4)心功能不全、严重心律失常;(5)急性肾功能不全;(6)中枢神经系统功能障碍;(7)严重肝功能障碍;(8)胃肠功能障碍与消化道大出血;(9)急性凝血功能障碍;(10)严重内分泌与代谢紊乱;(11)水电解质与酸碱平衡紊乱;(12)肠内与肠外营养支持;(13)镇静与镇痛;(14)严重感染;(15)多器官功能障碍综合症;(16)免疫功能紊乱。

(五) ICU医师除一般临床监护和治疗技术外,应具备独立完成以下监测与支持技术的能力:(1)心肺复苏术;(2)人工气道建立与管理;(3)机械通气技术;(4)纤维支气管镜技术;(5)深静脉及动脉置管技术;(6)血流动力学监测技术;(7)胸穿、心包穿刺术及胸腔闭式引流术;(8)电复律与心脏除颤术;(9)床旁临时心脏起搏技术;(10)持续血液净化技术;(11)疾病危重程度评估方法。

(六) ICU医师每年至少参加1次省级或省级以上重症医学相关继续医学教育培训项目的学习,不断加强知识更新。

(七) ICU护士必须经过严格的专业培训,熟练掌握重症护理基本理论和技能,经过专科考核合格后,才能独立上岗。

【ICU的医疗管理】

(一) ICU必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各类人员的工作职责,规范诊疗常规。除执行政府和医院临床医疗的各种制度外,应该制订以下符合ICU相关工作特征的制度,以保证ICU的工作质量:(1)医疗质量控制制度;(2)临床诊疗及医疗护理操作常规;(3)患者转入、转出ICU制度;(4)抗生素使用制度;(5)血液与血液制品使用制度;(6)抢救设备操作、管理制度;(7)特殊药品管理制度;(8)院内感染控制制度;(9)不良医疗事件防范与报告制度;(10)疑难重症患者会诊制度;(11)医患沟通制度;(12)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人员紧急召集制度。

(二) ICU的患者由ICU医生负责管理。患者的相关专科情况,ICU医生应该与专科医生共同协商处理。

(三) ICU的收治范围:

1、 急性、可逆、已经危及生命的器官功能不全,经过ICU的严密监护和加强治疗短期内可能得到康复的患者。

2、 存在各种高危因素,具有潜在生命危险,经过ICU严密的监护和随时有效治疗可能减少死亡风险的患者。

3、 在慢性器官功能不全的基础上,出现急性加重且危及生命,经过ICU的严密监护和治疗可能恢复到原来状态的患者。

4、 慢性消耗性疾病的终末状态、不可逆性疾病和不能从ICU的监护治疗中获得益处的患者,一般不是ICU的收治范围。

【ICU病房建设标准】

(一) ICU应该有特殊的地理位置,设置于方便患者转运、检查和治疗的区域并考虑以下因素:接近主要服务对象病区、手术室、影像学科、化验室和血库等,在横向无法实现“接近”时,应该考虑楼上楼下的纵向“接近”。

(二) ICU开放式病床每床的占地面积为15~18M2;每个ICU最少配备一个单间病房,面积为18~25M2.每个ICU中的正压和负压隔离病房的设立,可以根据患者专科来源和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决定,通常配备负压隔离病房1~2间。鼓励在人力资源充足的条件下,多设计单间或分隔式病房。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三) ICU的基本辅助用房包括医师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休息室、中央工作站、治疗室、配药室、仪器室、更衣室、清洁室、污废物处理室、值班室、盥洗室等。有条件的ICU可配置其他辅助用房,包括示教室、家属接待室、实验室、营养准备室等。辅助用房面积与病房面积之比应达到1.5:1以上。

(四) ICU的整体布局应该使放置病床的医疗区域、医疗辅助用房区域、污物处理区域和医务人员生活辅助用房区域等有相对的独立性,以减少彼此之间的互相干扰并有利于感染的控制。

(五) ICU应具备良好的通风、采光条件,有条件者最好装配气流方向从上到下的空气净化系统,能独立控制室内的温度和湿度。医疗区域内的温度应维持在(24±1.5)℃左右。每个单间的空气调节系统应该独立控制。安装足够的感应式洗手设施和手部消毒装置,单间每床1套,开放式病床至少每2床1套。

(六) ICU要有合理的包括人员流动和物流在内的医疗流向,最好通过不同的进出通道实现,以最大限度减少各种干扰和交叉感染。

(七) ICU病房建筑装饰必须遵循不产尘、不积尘、耐腐蚀、防潮防霉、防静电、容易清洁和符合防火要求的总原则。

(八) ICU的设计要求应该满足提供医护人员便利的观察条件和在必要时尽快接触病人的通道。

(九) 除了患者的呼叫信号、监护仪器的报警声外,电话铃声、打印机等仪器发出的声音等均属于ICU的噪音。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下,这些声音应尽可能减少到最小的水平。根据国际噪音协会的建议,ICU白天的噪音最好不要超过45分贝(A),傍晚40分贝(A),夜晚20分贝(A)。地面覆盖物、墙壁和天花板应该尽量采用高吸音的建筑材料。

(十) ICU应建立完善的通讯系统、网络与临床信息管理系统、广播系统。

【ICU必配设备】

(一) 每床配备完善的功能设备带或功能架,提供电、氧气、压缩空气和负压吸引等功能支持。每张监护病床装配电源插座12个以上,氧气接口2个以上,压缩空气接口2个和负压吸引接口2个以上。医疗用电和生活照明用电线路分开。每个ICU床位的电源应该是独立的反馈电路供应。ICU最好有备用的不间断电力系统(UPS)和漏电保护装置;最好每个电路插座都在主面板上有独立的电路短路器。

(二) 应配备适合ICU使用的病床,配备防褥疮床垫。

(三) 每床配备床旁监护系统,进行心电、血压、脉搏血氧饱和度、有创压力监测等基本生命体征监护。为便于安全转运患者,每个ICU单元至少配备便携式监护仪1台。

(四) 三级医院的ICU应该每床配备1台呼吸机,二级医院的ICU可根据实际需要配备适当数量的呼吸机。每床配备简易呼吸器(复苏呼吸气囊)。为便于安全转运患者,每个ICU单元至少应有便携式呼吸机1台。

(五) 输液泵和微量注射泵每床均应配备,其中微量注射泵每床2套以上。另配备一定数量的肠内营养输注泵。

(六) 其他设备:心电图机、血气分析仪、除颤仪、血液净化仪、连续性血流动力学与氧代谢监测设备、心肺复苏抢救装备车(车上备有喉镜、气管导管、各种接头、急救药品以及其他抢救用具等)、体外起搏器、纤维支气管镜、电子升降温设备等。

(七) 医院或ICU必须有足够的设备,随时为ICU提供床旁B超、X光、生化和细菌学等检查。

【ICU选配设备】

除上述必配设备外,有条件者,视需要可选配以下设备:

(一) 简易生化仪和乳酸分析仪。

(二) 闭路电视探视系统,每床一个成像探头。

(三) 脑电双频指数监护仪(BIS)。

(四) 输液加温设备。

(五) 胃粘膜二氧化碳张力与pHi测定仪。

(六) 呼气末二氧化碳、代谢等监测设备。

(七) 体外膜肺(ECMO)。

(八) 床边脑电图和颅内压监测设备。

(九) 主动脉内球囊反搏(IABP)和左心辅助循环装置。

(十) 防止下肢DVT发生的反搏处理仪器。

(十一) 胸部震荡排痰装置。

icu建设与管理指南范文第6篇

1. 重症监护室(ICU)隔离措施

ICU内应保持安静、空气流通,室温在20℃-22℃,相对湿度50%-60%,床间距1-2m,病室净使用面自己不少于9.5m2.每床之间应设屏风或拉帘相隔,感染患者与非感染患者分开放置。

工作人员进入监护室必须穿专用工作服、戴工作帽、换拖鞋或穿鞋套,外出时必须更换外出衣、鞋。

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及消毒隔离制度,在各种检查、治疗、护理前后,均要认真洗手,必要戴手套。

注意观察患者各种留置管路,做好局部护理,预防医院感染发生。

工作人员发生感冒、肠炎或皮肤炎症等感染性疾病时,应暂时调离ICU工作。

尽量控制入室工作人员,减少人员流动。

严格探视制度,控制探视人员,探视者必须戴口罩、穿鞋套,与患者接触前后要洗手。

2. 重症监护室(ICU)消毒、隔离措施

每日定时用空气洁净机或三氧机进行空气消毒,空气细菌含量不得查过200cfu/m3。

每个床位所用的血压计、听诊器,床头物品、供氧装置、简易呼吸器等不可与别的床位交叉使用。患者转出后,所有用具必须经过清洗、消毒后才可转给他人使用。

凡穿破人体组织、器官的医疗用具、导管等必须达到灭菌要求;接触皮肤、粘膜的用具应达到消毒要求,并应定期进行消毒、灭菌效果检测。

呼吸机的各种管道、接头每周更换一次,为一次性呼吸机管道。雾化吸入器接触患者的喷雾面罩、管道和装药容器等可拆卸部分用500mg/L有效氯的含氯消毒液浸泡30min后刷洗,再压力蒸气灭菌。不能用压力蒸气灭菌的课低温灭菌或高水平消毒,可用1000mg/L有效氯的含氯消毒液浸泡30min后洗净后备用。湿化液每日更换,湿化瓶用毕后终末消毒,干燥封闭保存。

可重复使用的医疗物品,用250mg/L有效氯的含氯消毒液浸泡30min后再清洗,,经灭菌后备用,明确有感染的用1000mg/L有效氯的含氯消毒液浸泡60min,再送供应室处理。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物品必须丢弃到黄色垃圾袋内焚烧处理。

每日用清洁湿抹布擦拭门窗、桌、椅、床、柜等各种物品2次。物表受到病原体污染时必须立即消毒处理,用250mg/L有效氯的含氯消毒液擦拭或喷洒。扫床做到一床一毛巾,一桌一抹布。地面无明显血污及污物污染时采用湿式清扫,每日2次,如有污染用250mg/L有效氯的含氯消毒液作用30min。每日用250mg/L有效氯的含氯消毒液擦墙壁1次,一般2米高即可。每月室内彻底擦拭1次。各种装备、仪器的表面,定时用清水擦拭,经常保持其整洁,物体表面细菌数5cfu/m2。

重症患者的便器专人专用,每次用毕后应冲洗干净,每周消毒2次,以1000mg/L有效氯的含氯消毒液浸泡30min后,干燥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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