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买卖合同范文

2023-09-20

安置房买卖合同范文第1篇

1、 注意一收房注意房款约定

如果客户与开发商在合同中约定,

在房款结清之前,开发商有权顺延交付房屋,则客户须结清房款之后,才能接收商品房。

2、注意二物业费不能乱涨价

根据现行规定,新建小区一般由开发商选聘物业管理公司,并签署前期物业管理协议。在签署购房合同时,开发商有义务向购房人出示业主临时公约,就物业费等相关事项作出约定。因此,如果在收房时出现物业费涨价的问题,业主可据此主张权利。

3、注意三物业费可以按月交

在办入住手续时,多数开发商或物业公司会要求业主一次性 会付一年或多年的物业管理费,根据有关规定,物业管理的收费可以按月、按季度或收,但不得一次必预收多年的物业管理费用。

4、 注意四缴纳契税签协议

根据规定,契税一般于买卖双方办理房产权属过户或变更时向契税征收机关缴纳。现实中多数开发商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时要求业主特别是按揭业主缴纳契税、交易手续费等相关费用,否则不予办理入住手续。

开发商之所以这样要求,是因为对于按揭买房的业主,在房屋权属证书未办下来之前,开发商要为其承担阶段性连带保证责任。若业主入住后不能及时缴纳产权办理时应缴纳的契税、交易手续费等费用,会造成房产证迟延办理或不能办理。而业主之所以不愿意在入住时缴纳这些费用,是怕开发商挪用。

对此问题,解决办法是业主与开发商协商,签订《契税缴纳协议书》,约定双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等。

5、注意五先验房再办理手续目前,开发商在交房时,一般都要求业主先办理手续,缴纳相关费用之后,才允许业主验房。对于这一不合理的程序,业主应坚持先验房,后办理手续,并应将验房时发现的相关问题书面呈递给开发商并让其签收,以避免以后的纠纷。

6、注意六建议业主集体收楼

鉴于购房人专业知识的匮乏,建议购房人在收房时能够集体收楼,可能的情况下可以聘请律师指导协助,这不但可以弥补单一主体知识的限制,更好、更有效地维权,还可引起开发商的重视,促使开发商就收房过程中的问题做约定。

7、注意七遇配套问题先收房

针对不同的房屋问题,开发商承担的责任有区别:房屋主体有质量问题要承担退房责任,若是掉灰、裂缝等问题,开发商要修补。如果是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条件:比如配套设施、空气质量不合格等,购房人可先收房,然后要求开发商承担赔偿责任。

8、 注意八投资买房尽快收房

有的业主买房是为了投资,迟延收房会造成其收租金的损失。如果开发商交付的房子存在质量问题,建议购房人做比较,如果租金的损失较大,建议先接收房,等把房子按照既定的计划出租后,再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两种情况可拒收房情况一:“四大件”不齐全

文件一:《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

该文件包括:工程基本情况;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意见;包括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等文件在内的竣工验收备案文件清单等。文件二:《住宅质量保证书》

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其中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等内容。文件三:《住宅使用说明书》

应当对住宅的结构、性能和各部位、部件的类型、性能、标准等做出说明,并提出使用注意事项。文件四:实测数据报告

开发商要向业主出示已取得国家认可的专业测绘单位对住房面积的实测数据和公摊面积报告。情况二:房屋主体有问题

因为开发商在交房时都取得了竣工合格备案表,所以开发商会以此为由抗辩客户提出的房屋主体结构质量问题。但是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规定,客户有权自行委托有关部门对房屋的结构质量进行鉴定。

根据有关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收房躲两大误区

1、 误区一通知收房就算交房

开发商有时会说:只要通知你收房了,就算交房了。这是错误的观点。开发商所交付的房屋应符合法律规定的标准,符合合同的约定,否则就不能算按期交房,交房不能以通知业主收房为标志。此外,开发商应至少提前7天通知购房人收房的时间、地点。

2、误区二物业代表开发商

收房时,物业态度并非代表开发商的态度,对于物业的承诺要区分对待。如果物业是受开发商委托负责收房工作,一旦出了问题业主仍要找开发商承担责任。

如果物业是以管理小区的身份出面,让购房人签物业管理合同,购房人可以签,物业费也可以交。因为这是物业管理关系,和收房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

张先生购买了一处房屋,原定5月1日交房,因房产商未把证件办齐而无法按时交房,房产商交房时应办好哪些证书?交房时业主在审查开发商的证件方面应注意些什么?现由律师解答如下,仅供参考。张先生:按有关规定开发商交房时须具备以下条件:

(1)由区、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书面合格证明。

(2)住宅房屋所属的楼(幢)取得市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

(3)办理了房地产初始登记手续,取得了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俗称“大产证”。

业主审查开发商提供的各种证件,主要是为了验证房屋产权的唯一性,业主只要验明产权证即可。查验房地产权证应注意以下条款的审查:(1)查验所交付的房屋产权是否清晰、合法。

(2)注意“大产证”标明的房地产权利人是否与卖方名称一致,如有共有人,开发商应提供共有权人同意出

售的书面证明。

(3)业主应特别注意“房地产其他权利情况”一栏的记载,看有无他项权利记载。

此外,″两书″即《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更容易被业主忽视。“两书”是开发商在售房时对住房消费者提出的承诺,如发生质量和使用问题,住房消费者可持″两书″依法要求保修和赔偿,直至向法院提起相关诉讼。若证件上有不能接受的条款,业主应及时提出,这可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在此,提醒即将接受交房的业主,当开发商要求以交钥匙方式来完成交房的,最好谨慎接受,以便切实维护好自己的权益。

元旦起,交房后90天内办产权证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应在90天内持有关材料到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昨日,省建设厅出台了《福建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新规将于明年1月1日起执行。办理产权交房后90天内办理

新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设置精装修样板房的,应当说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设备及装修标准等与样板房是否一致;未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作说明的,实际交付的商品房应当与样板房一致。

预售的商品房自交付使用之日起90天内,买受人应持有关材料到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予以协助,并提供权属登记所必需的相关证明等文件。

预售商品房必须先领许可证

《办法》规定,禁止对预售的商品房进行恶意炒作,哄抬房价。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的商品房预售管理工作。市、县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商品房预售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商品房预售管理工作。

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市、县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许可证的,不得预售。商品房预售管理部门作出的准予商品房预售许可的决定,应当予以公开,公众有权查阅。预售合同逐步推行网上备案

商品房预售,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与买受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合同订立之日起三十日内,依法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手续,已推行房地产信息系统的城市或地区,应按要求实行网上即时备案,并于十五日内书面告知买受人。商品房预售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予以登记备案。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应在项目所在地的银行设立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在房地产开发企业付清该开发项目工程款(不含质量保修金)之前,商品房预售款只能用于购买项目建设必需的建筑材料设备和支付项目建设的工程款、法定税费及支付土地使用权或在建工程抵押的贷款,不得挪作他用。销售未竣工商品房不得售后包租

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自行销售商品房,也可以由商品房承销机构代销或包销。但不得采取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不得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

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的商品房。售后包租,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在一定期限内承租或者代为出租买受人所购该企业商品房的方式销售商品房。

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商品房承销机构发布商品房宣传资料,内容必须真实、合法、准确,不得欺骗、误导公众。变更规划

开发商补偿买房人

住宅商品房应当按套销售,不得分割拆零销售;商业用房、写字楼、以及依法可以销售的地下室停车位等其他商品房应当按幢、层、套、间、位具有明确范围界限的单位进行销售。

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商品房承销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

商品房项目已经预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其规划、设计。经依法批准的规划、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环境等发生变化,或者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对商品房质量、使用功能产生不良影响情形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变更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并承担违约责任,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因变更规划许可证规定内容给买受人的权益造成损失的,开发企业应当给予相应的补偿。 (东南快报)建委发布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新规定,开发商交房须提供给水排水系统质量等8项信息

从下个月1日起,北京全市开始推广“一户一验”的住宅工程质量验收收制。昨天,北京市建委发布《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要求从2006年1月1日起,开发商在向购房者交房时,必须提供采暖系统安装质量,给水、排水系统安装质量等八项房屋质量检查和整改记录,并公示住宅工程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和物业管理单位的相关信息。

朝阳试点“一户一验”半年仅发生一起投诉

昨天市建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北京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

新闻发言人张农科在会上介绍,前一段时间市民对商品房质量投诉很多,有些问题还在整改中,此次制定的新规定是一次创新。以往多以整栋楼为基本单位进行验收,业主入住后若发现漏水、裂缝等质量问题往往难找到责任人,“新的质量验收办法,将很大程度解决因质量问题产生的争执。”

据朝阳区建委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彭连成介绍,从今年3月1日开始,朝阳区对136个竣工工程试点实施了一户一验制度,此项工作随着工程进度逐渐进行,监督站每天都去抽查,从效果看是很不错的,实施该制度后该监督站仅接到一起试点项目的投诉。张农科认为,分户验收在朝阳区半年来的试点效果很好。

开发商须向业主提供验收过程及问题整改信息

张农科说,开发商在向购房者交房时,必须提供《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该表必须详细记录该套住宅中8项内容的验收过程、曾经存在的问题以及整改情况。住宅外墙的显著位置应公示工程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和物业管理单位的相关信息,购房人一旦发现其所购住宅存在问题,可直接找到相关责任单位进行及时处理。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的内容是,依据设计图纸的要

求,在确保工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安全可靠的基础上,以检查住宅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质量为主,其中具体8项内容见附图。

张农科称,分户验收合格后,必须按户出具由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负责人签字(签章)确认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并加盖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工程质量验收专用章,该表在住宅工程交付使用时,应作为房屋质量保证书的附件一并移交业主。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如果不合格,建设单位就不能组织整个工程竣工验收。各方反应

政府部门新规定不会影响房价

市建委质量处郑伟革处长说,此规范性文件不具强制性,即建委不对建设单位采取强制性要求,原则是建设单位组织实施,政府部门监管。主要还是在于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用协议方式来约定,“但是明年如果开发商不实行分户验收,就不得组织竣工验收,不能竣工验收就延迟交房,违约赔偿。”此外,主管部门还要抽查验收情况。

郑伟革表示,分户验收不是对所有细节都进行分户验收,主要是房屋里面观感质量、设备的使用功能验收,多支出的成本与整个房子成本比起来很小的,所以他认为不会使房价增加。而且分户验收不是突击,而是随着工程进展在进行。

张农科补充说,实施分户验收的住宅包括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包括明年交房的现房、期房,“现在已签了购房合同,而合同未约定分户验收的,可以双方约定补一个分户验收的记录。”

律师说法分户验收表提供了维权依据

北京市汉卓律师事务所毕文强律师对该制度出台接受采访时说,一方面,分户验收能够给购房者带来不少好处。长期以来,建设管理部门对居住条件问题重视不够,消费者在收房入住后与开发商因居住条件看法不一致产生的纠纷不断。《分户验收表》作为《住宅质量保证书》的附件交给消费者,为消费者日后维权提供了依据。另一方面,这个标准也有不足之处。与以往的标准一样,新规定重要求,轻处罚———即开发商如果没有达到标准,如何处罚,没有更为具体明确的标准。这样把处罚的权利交给法官,由于法官不可能对如此专业的事项进行更为专业的评判,使得消费者无法据此获得什么样的违约责任。最终,消费者的权利仍然可能留在纸面上。

不过毕文强指出,消费者可以通过这个标准认定开发商的违约责任。从而在合同中约定违反这些标准后的违约金。

开发商声音开发商信誉提升住户回访率大降

建东苑东区12号、13号楼今年9月通过朝阳区“一户一验”检查,成为首批实施“一户一验”的项目之一。开发该项目的住总集团二公司计书记介绍,那是该公司第一次采取一户一验方式,虽然增加了一些成本、组织了很多人力,但从效果上看很好,“当场验出问题,随即让施工单位解决,交房后统计回访维修率大大下降,这与以前不采取该制度明显不同。”计书记还认为,这种制度也提升开发商、施工单位的信誉。 梅远见 发短消息加为好友

一般来说,购房者得到收楼的消息后往往会比较兴奋,但是这时您要做的恰恰是应该调整好心态,最好能以一个批判家的眼光前去收楼。收楼过程中也不妨刁钻一些,对房屋的任何一个细节问题都不要放过。千万不能认为收房就是去办个交接,领个钥匙那么简单。如果我们不能站好这最后一岗的话,那我们以前做的很多工作都有可能白费了。验收常识

首先要查验有关的证明文件。不少开发商因交房期限逼近,又害怕支付延期交房的违约金,往往在房屋未经有关职能机构检验并取得合格证明前就交付使用。在消费者正式收楼之前,有权向开发商索取查阅《建设工程质量认定证书》以及到现场勘察验收。

在查看了有关文件后,我们要对照合同,审查合同内双方约定的条款,在交验的房屋内是否兑现。尤其是我们当初签定的补充协议和特别条款。因为这些内容不是每户人家都一样,开发商容易“遗漏”或“张冠李戴”。在进入室内验收的时候,我们应该对这些书面内容先加以验收。

其次我们就该进屋验收室内工程了。此时消费者应该更加认真仔细,视力不好的最好能带个放大镜。这不是开玩笑,有些地方因为光线和高度的关系,我们无法凑近看,远看又怕看不清楚。对一些约定好的装修设备,我们也需要查看其品牌和规格。另外建议尽量在阴雨天前去收楼,因为对于渗水这样的问题,阴雨天的验收效果比较好。对于室内验收的项目主要是看墙壁是否有裂缝,承重墙、梁、柱是否符合设计规范;层高的尺寸是否符合图纸标称要求;移动门窗的底部滑道是否平滑;门框、窗框与墙身有无过大缝隙;钢木门窗应安装平整牢固,无翘曲变形,开关灵活;进户门不得使用胶合板制作,门锁应安装牢固;木装修工程应表面光洁、线条顺直、对缝严密、不露钉帽。

水电方面,照明器具等低压电器安装支架必须牢固,部件齐全,接触良好,位置正确。此外,应安装水表或预留表位;地漏、排污管接口、检查口不得渗漏,管道排水必须顺畅。在检查厨房和卫生间的时候,我们可以手上拿个装水的瓶子,在“可疑”地方当场浇水试验,看其是否漏水。

验收技巧

最后还想给购房者出几招实用的小窍门。第一,我们看装潢的时候要着重看做工,尤其是每个接角、窗沿、墙角、天花板等等做工是否细致,而不要过多关注装修的材料;第二,验收窗户时一定要打开窗户,看一下窗外环境和通风、采光等是否达标。

购房者在整个收楼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首先应该对照我们的购房合同和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千万不要被开发商的所谓“行规”或“格式条款”欺骗了。

收楼前,购房者如果发现房屋出现质量问题的,有权拒绝收楼。对房屋出现的质量问题,开发商应承担维修责任,直至符合合同约定的交楼标准为止。延期达标所超过的交房时间,购房者可根据合同要求赔偿。

对于装修房来说,购房者也有权拒收不符合装修条款的房子,并要求开发商按合同约定的标准重新装修、维修房屋。直至开发商提供符合合同标准的房屋才收楼。在合

同有约定的情况下,同时开发商的行为又给购房者造成其他损失的,开发商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购房者认为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或开发商存在其他严重违约行为,我们购房者有权要求退房并主张赔偿。所以有条件的购房者在验收房屋的时候最好能带个地产律师,他们不仅能帮您验收房屋的质量,关键时刻还能替您把好拒收和退楼的火候。当然您需要为此支付一笔律师费。(来源:搜房网)

回复:转帖:如何应对KFS延期交房?? 验楼工作按下列程序进行:

第一步:查证:检查发展商相关交楼手续,无下列“二书一表”不收楼。

1、《住宅使用说明书》。 中,提出整修意见,约定整修和下次验楼时间。如发展商

末准备有关表格,应另以书面形式将意见送交发展商。第四步:缴纳费用 按相关规定:除合同注明的煤气、有线电视及宽带网这三项开户费应自交[自行向有关部门缴纳]外,其它收费按相关规定交,不合理的收费不交。

1、 水电开户费:属配套设施,不应交。

2、 电话安装费:属配套设施,不应交。

3、信报箱费:属配套设施,不应交。

4、垃圾自运费:按相关规定单项交。

5、公共设施维护费:不合理收费,不应交。

6、装修押金:按相关规定交。

7、水电押金:不合理不应交。

8、物业管理费:按相关规定交,从交付使用日计算。

9、其它:按相关规定交。

2、《住宅质量保证书》。

3、《竣工验收备案表》第二步:办理验楼手续注意事项:

1、正常程序是:先签文件验楼,后交费,否则,一定要在收楼文件注明:“末验房”字样。

2、验楼当天人很多,如有可能可采用先自检,后再签验楼文件。

3、验楼时要办手续很多,注意要冷静沉着应对。第三步:验楼 验楼工作做到细心,按部就班进行,发问题即作记录并用贴纸在原处。验楼工作内容及要求如下:

1、公共设施及公摊面积部分;

2、使用面积、套内建筑面积;

3、房子高度;

4、墙面、天花部分:要求表面平整,无裂纹,外墙无水渍,转角成直角,厨浴间有做防水处理。

5、地面部分:要求现场清理完毕,地面平坦,无裂纹,无破损,无空鼓等现象,厨浴间地面有做防水处理;

6、户门部分:为高档防火防盗门,要求安装牢固,开关灵活,关闭严密,油漆颜色一致均匀、无破损,无掉漆现象;

7、窗户部分:要求安装牢固,表面洁净、光滑,窗框及玻璃无损伤,密封条缝平整,无卷边脱槽,玻璃封胶修口妥当平滑,窗把手,窗锁完好及操作正常,窗框四周无渗漏异况,平开窗开关灵活,关闭严密,落地窗平移拉平滑,无阻滞现象;

8、供排水,供气部分:要求供水供气安装到位,阀门关闭正常,管道及接口无渗漏现象;排水设施去水正常,排水管装有蓄水防臭弯,管道无堵塞物等;

9、供电及设施部分:要求供电及设施安装到位,设施安装牢固可靠并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开关功能正常,空调电线截面不小于4平方,其余插座电线截面不小于2.5平方,照明电线不小于1.5平方;

10、弱电部分[包括电话、有线电视、宽频网]:要求设施安装到位,无漏装,功能正常,安装牢固可靠;

11、其它:[包括空调孔、排烟孔等] ;

12、记录下列各表底数:水表底数、电表底数、煤气表底数。

安置房买卖合同范文第2篇

甲方(卖房):李建芳

乙方(买房):曹媛媛61272719888293927

经协商甲方自愿将绥德县龙湾北区别墅群2排1号,卖给乙方,四至界线以房产为主。房价为贰拾捌万元整。当日交清全部房款。所有转让手续费用都由乙方承担,甲方配合,房产必须转让到乙方名下。

甲乙双方不得违约,如有一方违约赔偿违约金伍万元整。

此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手机:

中介人:

乙方:手机:

中介人:

安置房买卖合同范文第3篇

所谓买卖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将财产的所有权转移给他方,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财产所有权的协议。买卖合同作为最典型的合同形式,不但具有合同的共同属性,还具有所有权发生转移,是双务、有偿、诺成合同等特征。买卖合同是当今社会经济生活和社会经济交往中最常见、最基本、最典型的商品交换形式和法律关系,也是企业在经济活动各种合同中所占比例最大的一种,比如T国有大型企业年物资采购合同数量就在6000份左右,合同金额高达26亿元。企业合同管理指企业对以自身为当事人的合同依法进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以及审查、监督、控制等一系列行为,是市场经济的外在表现。通过合同管理,企业在市场中实现平等的制约和权利,从而为当事人营造一个公平的环境。严格合同管理的各个环节,防止合同履行中的不适当、瑕疵、纠纷和延迟交货,规避合同履约的风险,是合同承办人维护企业利益的重要工作,有助于合同双方当事人遵纪守法维权,趋利避害,避免失误与损失,依法公平合理地从事经济活动,维护企业正常的经济秩序。

二、买卖合同履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买卖合同既然是合同中最为常见和典型的一种,与之相应的,在履行买卖合同时出现的各种问题,弄虚作假的数量和手段,也层出不穷,根据近年来国有大型企业发生的事例,综合起来说有以下几种手段:

1.假冒合同主体。在物资采购业务中,有些厂商往往本身不具备成为卖方主体的资格,却利用种种手段掩盖或隐蔽其真实身份,制造假象,以达到获取不法利益的目的。伪造、变造或盗取法人企业的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合同专用章。制造其为某大公司、大企业的业务人员或业务部门的假象,伪装经济实力和履约能力。

2.伪造、变造标的物。在标的物上做文章从来都是不法厂商为牟取额外利润而惯用的手法,在到货物资的检验中我们发现查处的假冒和不合格品具体来说有以下几种:(1)以假充真,以劣充优,以次充好。有些厂商用贴牌,更换商标等手段以假冒伪劣的商品代替优质的、正宗的名牌商品,隐瞒商品存在的瑕疵。比如T国有大型企业通过招标采购了一批国内知名品牌太阳能热水器,但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太阳能热水器控制板显示器显示失灵或不显示,致使用户误操作导致集热管爆裂,漏水、渗水等问题。经过调查发现正是厂商采用偷梁换柱的做法,热水器外面的支架、太阳能管是厂家正规生产,温控系统、检测系统及内饰,是用低价劣质产品冒充,严重损害了企业和用户的利益。(2)出示高质量的样品,在履行中以伪劣产品代替。T國有大型企业在住宅建设工程中,塑钢中标的样品是“**”牌,供应商却在供货时掺杂了60%的其它杂牌产品,企图蒙混过关。(3)投标时谎称自己的产品是“专利”或“名优特新”产品,其实产品本身并没有高附加值,利用技术认识的欠缺骗取高额价款。

3.标的物质量不合格。所供产品质量不合格属于合同的瑕疵履行,严重影响了企业的生产建设和经济利益。比如T国有大型企业采购了一套钢管试压设备,由于质量不合格导致两年都无法投运,前期配套设施一直闲置,给企业造成了很大的经济损失。

4.延迟交货。有些供货方只重视合同的名称规格和价款,忽视其它条款,认为只要交货就行了,按不按时不考虑。供货方延迟交货现象在各类采购合同的履行中时有发生,比如在T国有大型企业的一项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建设中,就有二十多份合同签订的重点物资延期交货,导致工程建设不能按计划进行,严重危及到企业的经济利益。

三、规避合同履约风险的措施

合同的不适当履行和履约风险往往因为上述原因而产生,不仅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耽误生产,而且破坏了当事人经济活动和社会经济程序的正常进行。一定要在以下合同运行的各个环节加强管理,规避合同履约风险,争取把一切风险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

1.审查对方主体资格。即审查供货商有无民事行为能力,所谓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公民或者法人能够以自己的行为行使民事权利和设定民事义务,并且能够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承担民事责任,从而使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一种资格。对于法人来说,只有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才能从事民事活动。法人要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必须依法成立。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及其他民事法律的规定,法人依法成立,要有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设施;有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并与其生产经营和服务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数额和从业人数:能够自主经营、自负营盈亏,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经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审查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就是审查法人有无营业执照,有无上述五个依法成立要件。

2.审查对方的履约能力。对于卖方而言,依照买卖合同的约定,应负交付货物的义务和货物质量合格的义务。审查卖方的履约能力,可以通过审查对方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进行,也可以实地考察。

3.应审查合同承办人的资格。在实际生产经营中,买卖合同的双方法定代表人不可能事必躬亲,法人的业务活动如签订买卖合同等通常是委托其他人经办。买卖合同的承办人无论是法人代表或其委托的人,其签约的法律后果由签约单位承受,这就给一些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他们冒用和盗用其他单位的名义签订买卖合同,进行欺诈活动,以致给一些企事业单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在签订买卖合同之前,必须对合同承办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主要包括对法定代表人的审查、对法人工作人员的审查和对委托代理人的资格审查。如果买卖合同由委托代理人代理签订,就要着重审查委托代理人的签约资格。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代理签订买卖合同的委托代理人必须具备三个条件,对委托代理人要进行三方面的审查:审查其委托证明,审查其代理权限和审查其签约时是否以委托人的名义进行。

4.对合同的主要条款的审查。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是买卖合同的核心部分,是明确买卖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和当事人履行买卖合同的根本依据。买卖合同首部的内容主要包括买卖双方的名称、合同编号、签订时间和签订地点等。买卖双方的名称必须写得清楚明白,不能有错字、别字、漏字。买卖合同的第二部分包括标的物条款、质量条款、数量条款、价格条款、包装条款、交货条款、验货条款、结算条款、违约责任条款和争议处理条款等。对上述条款,应在合同中慎重审查,力求完备,并用准确清晰的文字予以表述。买卖合同的尾部,主要包括买卖双方的单位名称、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开户银行、帐号、邮政编码等内容。

在审查完合同中的首部和文体之后,要审查对方的上述内容的签字盖章是否有误。买卖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签字盖章是一项十分严肃的程序,一旦签字盖章,即表明当事人完全同意买卖合同中的全部条款,买卖合同即对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必须对对方的单位名称等内容进行严格审查。要审查买卖双方的单位名称和合同首部的单位名称是否一致,所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上的单位名称与书写的单位名称是否完全相同,单位地址是否具体,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开户银行、帐号、邮政编码等内容有无漏签,是否清楚。

合同评审工作不仅侧重于规范合同条款,而且更加注重细节,在精、细、严上下功夫,如加强合同附件(技术协议等)与合同的匹配性、一致性审查,防止出现理解分歧;加强合同的可操作性审查,防止出现漏洞,被供应商钻空子(例如没有特殊情况,要求验收地点与交货地点一致等);数量条款,要数字大小写一致,计量单位,计量方法,签约时力求完备、周祥。企业管理部门每年都要根据合同履约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和新情况对正在使用的合同文本进行更详细的梳理,反复斟酌,不断修改完善合同条款,使合同更加细致严谨,为合同履行打好基础,也为可能出现的争议或分歧提供解决依据。一旦出现合同纠纷,如何解决,合同里写得清清楚楚,使合同真正成为物资采购全过程中的根本依据,最大程度地维护企业利益。

5.合同标的物的检验是关键。供货商所交标的物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是合同履行的关键,先进完善的设施和业务过硬的质检员是买方的火眼金睛,可以在入库的第一道关口查出不合格品,防止瑕疵产品在物流环节流通。企业建立完善的质检制度,购置检验设备,加强对质检员的培训,对所有到货物根据不同的产品性质按不同方式进行检验,确保产品入库的合格率100%,才能启到为企业生产建设保驾护航。

6.严格按合同条款履行,追究违约供应商的责任。买卖合同的履行和买卖合同的签订是互相联系的两个阶段,只有买卖合同签订得正确完备,在履行买卖合同时才会顺利,买卖双方的经济利益才会实现。并不是说买卖合同签订得好,履行买卖合同中就不会出现问题,严格按合同约定履行才能最终实现双方签订合同的目的。在T国有大型企业物资采购业务中经常出现供货商不适当履行,迟延履行或瑕疵履行的情况,所供产品质量不合格,延迟交货等严重影响生产,根据《合同法》我方可以要求供货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以根据双方在买卖合同中的约定,或申请仲裁决定,或向人民法院起诉。T国有大型企业通过逐步建立了违约供应商处罚制度,严格按照程序,依照合同及企业相关制度追究供应商的违约责任,处理处罚违约供应商。

坚持有理有据原则,注重证据收集,注重违约供应商的反馈意见,经常与用户单位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落实供应商违约原因,并对供应商和用户提供的各种资料进行细致琢磨和推敲,从中查找是否存在漏洞,上网查证供应商所述的不可抗力和政府行为,在事实确凿的情况下,提交企业管理小组进行讨论,形成处理意见,并及时把处理结果反馈给供应商,防止出现负面影响。2008年处罚延期交货供应商24家,处罚的违约金60.78万元;2009年处罚违约供应商91家,违约金509.48万元,但并未因此出现任何法律纠纷。处罚不是目的,促进供应商严格履行合同,保障物资供应才是企业的真正目标。通过对违约供应商处理,警示及教育效果逐步显现,供应商严格按合同履约的意识明显加强,违约合同逐渐减少,更好地维护了企业利益,从另一方面促进了合同的履约。

7.合同履行要有预警机制。为了防范供应商的违约,要建立预警机制,在履行合同前就进行提示,未雨绸缪,防止违约。企业可通过管理信息平台,对合同履行情况即时进行发布、提示和预警,告知采购和质检部门掌握合同的预计交货期,并留意是否可能产生不履约行为,从而加大合同履行的催交力度,有效降低延迟交货率。

严格管理和履行物资买卖合同不仅是合同承办人的任务,也是企业合同管理部门的任务,各项措施不仅要在签订阶段进行,而且也要在履行阶段进行。只有合同签约人和合同管理部门提高对合同重要性的认识,认真学习合同法律知识,在签约履行实践的每一个环节中都做到细致认真,才能提高合同管理的水平,提高合同的履約率,避免风险和纠纷,维护企业的利益。

安置房买卖合同范文第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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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在履行协议的过程中,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若有违约应按合同约定赔偿对方由此导致的经济损失。

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签署有效期自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年_____ 月____日,其中前____个月为试销期。

2.合同到期后,另确定新的经销条件,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二、经销产品及区域

1.甲方授权乙方经销甲方 _________产品。

2.甲方授予乙方______产品的销售区域仅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产品价格

1.价格按全国统一价执行 ( 价格表附合同 ) 。

2.乙方严格执行合同约定产品销售价格体系,不能低于或高于合同约定价格销售。否则,甲方不予兑现销售奖励。

3.甲方保留统一调整产品价格的权力,调价提前______天通知乙方。

四、结算方式

1.经甲方财务部门确认,乙方货款到帐后,甲方组织发货。

2.如甲方更改帐号,以甲方财务部签章后的书面通知为准。

3.在未得到甲方财务部签章的书面通知,乙方不得将货款(或借款)交给或借给甲方业务人员或汇入其他帐户,否则,乙方承担责任。

五、合作保证

1.乙方首批货款在本合同签定之日起十日内全额汇入甲方指定帐户。否则,视乙方违约,本合同自行失效。

2.甲乙双方签定合同时,乙方向甲方交纳______万元的合同保证金,否则视乙方自动放弃合同。合同保证金利息按照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六、市场操作要求

1.乙方应建立起本区域完整的销售网络,保证经销甲方的产品在经销区域内终端铺货达到:商超_________ 家,酒店______家,酒楼______家 ( 附终端明细目录 ) ,产品进入所有终端网点铺货覆盖率第一个月应达到______% ,第二个月以后保持在_____%以上,每月建设堆头、端架的商超数量应保持在商超总数量的_____%以上,经甲方确认。

2.乙方在经销期内必须完成销售任务_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按实际回款额计算),其中首批回款____________万元,月度销售比例及任务如下:

3.经销期(包括试销期和正式经销期)内乙方保证完成月度销售任务 ,按合同约定完成终端铺货,建设商超堆头、端架。若在合约期内乙方连续累计无法完成两个月度销售任务,或

不能按合同约定完成终端铺货数量和商超堆头、端架建设数量,甲方有权取消经销商资格

4.在试销期内, 乙方完成合同约定的月度任务、终端铺货率、商超堆头建设数量,则转为正式经销商,甲方发经销商确认通知函

5.乙方保证合同指定产品均在限定区域内销售,如窜区域销售,甲方不予兑现销售奖励,并根据数量乙方支付甲方__________元/件-- _______元/件的违约金,或甲方有权取消经销商资格。

6.乙方做好售后服务并积极维护品牌形象,同时负责做好产品包装物的回收处理工作。

7.转载请注明出处,谢谢!

安置房买卖合同范文第5篇

转让方(甲方):身份证号:

接收方(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自己位于饭店转让给乙方,建筑面积为 120平方米。

二、 乙方在年月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大写元,上述费用包括房租(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三、 该店面的营业执照由乙方办理,乙方接手经营前该店铺及营业执照上所载企业所欠一切债务由甲方负责偿还,与乙方无关。

四、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安置房买卖合同范文第6篇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 名称、品种、规格:_________ (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 质量,按下列第_________项执行:

(1) 按照_________标准执行(须注明按国家标准或部颁或企业具体标准,如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等)。

(2) 按样本,样本作为合同的附件(应注明样本封存及保管方式)。

(3) 按双方商定要求执行,具体为:_________(应具体约定产品质量要求)。

第二条 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 数量:_________ 。

2. 计量单位和方法:_________。

3. 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减)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_。

第三条 包装方式和包装品的处理:_________(应尽可能注明所采用的包装标准是否国家或主管部门标准,自行约定包装标准应具体可行,包装材料由谁供应,包装费用的负担。)。

第四条 交货方式:

1. 交货时间:_________。

2. 交货地点:_________。

3. 运输方式:_________(注明由谁负责代办运输)。

4. 保 险:_________(按情况约定由谁负责投保并具体规定投保金额和投保险种)。

5. 与买卖相关的单证的转移:_________。

第五条 验收:

1. 验收时间:_________。

2. 验收方式:_________(如采用抽样检验,应注明抽样标准或方法和比例)。

3. 验收如发生争议,由_________检验机构按_________检验标准和方法,对产品进行检验。

第六条 价格与货款支付:

1. 单价:_________; 总价:_________(明确币种及大写)。

2. 货款支付:

货款的支付时间:_________;

货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_;

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支付时间及方式:_________。

3. 预付货款:_________(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需要预付货款及金额、预付时间)。

第七条 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 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为保管货物的同时,自收到货物后_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 在托收承付期间,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未及时提出异 议或者自收到货物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货物合乎规定。

2. 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 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_________日内负责处理并通知甲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八条 甲方违约责任:

(1) 甲方中途退货的,应向乙方赔偿退货部分货款的_________%违约金。

(2)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_____计算,向乙方支付 违约金;如_________日内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 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约定日期提货的,应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_____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 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 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逾期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_____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 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货物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6) 甲方如错填到货的地点、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实际损失。

(7) 其它约定:_________。

第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 乙方不能交货的,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_________%的违约金。

(2) 乙方所交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应按质论价;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 乙方因货物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支出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物的差价部分。因包装不当造成货 物损坏或灭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4) 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按照逾期交货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_____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如逾期超过_________日,甲 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5) 乙方提前交的货物、多交的货物,如其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约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间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均应由乙方承担。

(6) 货物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到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实际合理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 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到货物后,仍可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付款;合同约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货物的,乙方应按数补交,并承担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货物的,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_________日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 视为同意乙方发货。

(8) 其它:_________。

第十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_________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均应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行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二条 附加条款:_________。

第十三条 其它事项:

1. 按本合同规定应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_________日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2. 约定的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或预先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 成的损失。

3.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内,除非经过对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合同。

4. 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 双方来往函件,按照合同规定的地址或传真号码以_________方式送达对方。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后的_________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 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6.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分送_________等单位。

甲方:_________

授权代表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签字)

乙方:_________

授权代表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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