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工程项目技术管理论文范文

2023-11-14

国际工程项目技术管理论文范文第1篇

摘 要:近年来我国建筑施工行业发展火爆,并且参与了越来越多的国际工程项目的建设,推动了我国建筑工程业的国际化发展。但由于国际政治环境、经济环境是十分复杂的,项目成本的管理与控制也有自身的独特性,在控制施工成本时要注意多个方面。例如施工成本的编制、人工成本、材料成本以及设备成本等,增加成本控制的难度,因此本文对其展开研究。文章首先阐述了国际工程管理中项目成本的主要内容与特点,其次则分析了当前国际工程管理在成本控制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例如施工中成本控制机制不完善、人工成本控制不足、设备成本未能有效控制以及浪费材料增加成本等问题。最后则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改进建议,以及能给国际工程管理中成本控制的工作提供一定的参考,促进工程项目的顺利开展。

关键词:工程管理;国际工程;成本控制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国与国之间的经济贸易往来与合作越来越频繁,我国建筑工程行业闻名于世,国际工程项目的开展逐渐增多。在工程施工的过程中成本管理是十分重要的,在保证工程质量与工期的前提下,成本消耗越低则工程盈利空间越大。反之如果不能有效对工程成本进行控制,则必然会挤压项目获利部分,并且国际工程施工还有自身的特点,涉及的成本内容众多。例如人工成本、材料成本、设备成本以及其他成本,要加强对国际工程项目的成本管理,就要从这些内容着手,实现成本控制目标。

一、国际工程中项目成本的主要特点

国际工程项目成本是指整个项目工程从施工设计到竣工验收这整个环节中所产生的各项费用的总和。主要包括人工成本、材料成本、设备成本以及其他成本,但是受到其他外界因素影响,不同的工程其所涉及的具体费用也有所差异。

(1)人工成本。任何一项工程的施工都离不开人,无论工程的机械化、自动化与智能化的程度如何,人工是必然存在的,也是施工中的一项重要支出。而对于国际工程而言,人工成本主要分为中方员工成本与外方员工成本两部分。在施工中需要大量的专业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为了保证施工质量与施工进度,国内企业一般会委派国内专业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这样能够顺利地协调或解决在国外施工中的各种问题,但也会导致人工费用增多,其费用高于额定人员所需要的费用。人工是控制施工进度的关键,人工费用过高则国际工程的总成本过高,因此人工成本控制成为了项目成本控制的核心。

(2)设备费用。国际工程设备中分成可变成本和不可变成本,其中不可变成本包括设备折旧费、修理费、安装与拆卸费用以及辅助设施费。可变成本则包含油料费与培训费,这些是受到地域与市场价格波动所影响的。

(3)建筑费用。国际工程大部分都是需要同当地的建筑公司进行合作的,因此其费用也必然会受到当地的人工费用、建筑材料价格以及天气情况的制约。此外,当地建筑工程业中所涉及的一些法律法规、技术投入、机械使用等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对建筑成本造成影响。因此为降低国际工程施工成本,会分成两部分来制作,在国内实施工程中非主体部分的制作与建设,主体部分则不得不在国外建设。

(4)安装费用。国际工程中尤其是在一些发展中国家的项目,当地原材料的供应能力不足,因此施工材料有些是在国内采购有些则委托第三方国家采购。因此安装费用一般就会设计到两个方面,其一是材料本身的费用,其二则是为了运输材料涉及的运输费。此外如果在建设的过程中如果还需要一些大型的特殊设备,则还需要支付一些进出口费用与税金。

(5)其他费用。国际工程项目中会涉及工程项目代理费、银行融资费、总承包管理费以及国外运输等其他费用。

二、当前国际工程管理中成本控制存在的問题

(一)施工成本控制机制还有待完善

国际工程项目管理中成本控制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无论是人员成本、设备成本还是材料成本都是施工成本控制的重要因素。这三大与成本控制相关因素也能体现出一个工程项目中成本控制机制的完善性,下表则是从这三方面展示了国际工程管理中成本花费。

上表反映了2017—2020年国际工程管理中施工成本的各项支出,从该表中可以看出,2017年人工成本为562.14万元,随后的三年中这一成本一直呈现出上升的趋势,截至2020年人工成本已经高达610.54万元。从设备成本这一栏中看2017年的设备成本为1547.56万元,2018年为1864.92万元,2019年和2020年这一支出也在增长,2020年为2051.61万元。材料成本也同这两类成本一样,在四年来一直呈现出上升的趋势,如果一项成本的增长是受到了外界环境的影响,三项主要成本都在持续增长,则说明国际工程管理中成本控制机制自身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制度的不完善必然导致了具体工作存在疏漏。

(二)国际工程施工中对人工成本的控制力不足

国际工程管理中的人工成本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翻译人员和培训讲师的费用。在国际工程中不可避免地要同外国友人进行沟通,工程设计的变更、施工材料或设备的需求,或者同外方人员阐述施工工艺。但是一线施工人员大部分文化教育水平不高,不能流利地用英文来表达自己的要求或阐述自己见解,此时就需要翻译人员。讲师一般是为了给施工人员进行培训,培训的内容包括施工安全、施工规范与标准、当地的法律法规以及基本的当地语言。同国内工程管理相比较而言,这两部分支出几乎是不存在的,这是国际工程施工中所应当控制的重点。第二,国外施工人员工资级别过高。在国际工程项目中,除了我国委派的一些施工人员与技术工程师和管理人员之外,还会聘用部分国外的工程师或管理者。这部分人员的薪酬福利是人工成本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且我国聘请的外国工程师一般为权威性、经验性丰富的人员,给予的薪酬较高。这两项因素都造成了一些不必要的人工费用支出,说明了国际工程管理中对人工成本的控制力不足。

(三)施工设备成本未能有效控制

作为国际工程项目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设备与材料成本消耗越低,总成本则越少,相应地会有更大的利润空间。然而从实际情况来看设备成本控制上还存在着一定的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其一,设备采购地点原理施工现场,受多种因素影响或考虑价格等方面的因素,国际工程在选择与采购设备时未能充分考虑距离的因素。导致设备需要长途运输才可到达施工现场,在运输的过程中不但产生了运输费用,并且还影响了施工时间。其二,一些国际工程项目在采购设备时过分的侧重于价格因素,但是对于最关键的因素——质量却未给予更多的关注,导致采购回来的设备,需要经常性的检查与维修,增加了设备成本。

(四)施工中材料出现不必要浪费,增加了材料成本

国际工程管理中材料成本的控制不严格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1)施工材料在采购时未坚持货比三家的原则。施工材料费用是一笔重要支出,但由于国际工程同国内工程不同,不能采用招标的方式来确定供货商,只能挑选一些信誉好的商家来供货。但是部分国际工程在采购时未能坚持货比三家的原则,仅仅从材料价格、材料质量或者是商家信誉与供货能力某一个方面来考察,导致了一些价高质低的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增加了工程项目材料成本,还有一些商家的信誉好,但产品质量一般,也未能达到工程要求。

(2)工程材料存储不当,出现了损坏现象。在国际工程施工中一些施工材料的保存是十分重要的,由于国际工程施工时间较长,一些材料采购后不能直接进场,而是要进行存储。但是存储是未能充分考虑到材料的特性以及当地气候实际情况,导致材料出现了老化、变质的情况。如橡胶制品要避光存放,如果在阳光下暴晒,就会出现老化影响其功能发挥,材料老化或变质不能使用,就不得不重新采购,增加了成本。

(3)施工材料用量未能有效控制。在国际工程施工中,施工材料的领取大于实际需求量,且未能有效结余,这是导致材料成本上升的重要原因。工人在领取建筑材料时,由于监管不严格往往存在着超领、冒领的情况,库管人员仅查阅是否有相关负责人的审批并未认真核对数量。此外,对于施工材料的剩余与回收也没有一套完整的体系,导致了材料仓库“只出不进”出现了不必要的浪费,增加了成本。

三、优化国际工程成本管理的策略

(一)科学编制成本计划

在国际工程建设施工中,首先应当根据工程设计图纸、施工要求以及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编制施工计划。每一个部门、每一个环节预计需要多少的人工、材料,是否需要引入先进的设备或工艺等都需要提前做好规划,并预留出相应资金。此外在国际工程中还会涉及很多的其他成本支出,所以就要在正式施工之前针对施工项目编制科学的成本计划。并且还要构建成本负责制,如此才能对工程成本进行有效管控与预算核算,为项目成本的控制提供数据。

结合国际工程的实际情况,在编制其成本计划时可以将其成本进行分类,如此才能实现科学有效的成本管控。国际工程量清单主要是由以下两点来构成的:其一,包括人工、设备与管理费用在内的BOQ工程项。其二,在BOQ工程项之外所必须要产生的成本。具体而言包括了BOQ中的遗漏项、第三方成本等,这些都应当按照一定的比率分配到BOQ工程项目中。其中要提起注意的是对工程量清单(BOQ)中的每一个项认真进行核对,而且还需要对其中的人工、设备与材料成本需求确认。结合这些数据科学的分析与核算施工中可能出现的成本,实现对多重成本要素的动态控制,有效实施成本管控。

(二)中外方员工成本控制

(1)关于中方人工成本的控制。中方人工成本中有两个可以节约的地方,即翻译与培训人员,想要节省这一部分支出,就要提升施工人员素质。在招聘时要优先选择具有出国务工经验的施工人员,同时还需要在出国务工之前对其进行语言、技术的培训,增强其基本技能。要尽可能实现一人多岗的人员管理模式,所选管理人员数量,相应地缩小人工成本的支出,但是也要注意做好依据工程实际调整的工作。中方工作人员薪酬计算方式也应当进行调整与优化,采用基本工资+绩效的方式来发放,基本工资是结合员工具体岗位来确定的。而绩效工资则要依据员工工作量完成情况、完成质量、有无特殊贡献等,并且还可以附带一定的生活补贴。如此薪酬绩效方式既能够保证薪酬的公平性,还体现出了对员工的关爱,落实了人性化管理的要求,更重要的是可以激发员工工作斗志。

(2)外方员工成本控制。在国际工程项目中不可避免地会聘请一些当地的工作人员,这部分支出是不可避免的,但是其薪酬费用却能进行控制。①结合工程所在国家的法律法规,合同工与临时工之间的薪酬是有差异的,临时工的薪酬明显要低,可以聘用部分临时工。为了保证工作质量,可以采用临时工+合同工的方式来聘请外方工作人员,如此就可以实现保证施工质量与控制人工成本的双重目标。②鼓励多劳多得,针对聘请的外方临时工则按照小时结算工资,其中工资标准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来制定,具体工作时长则由工长来认定。一般包括工时+加班工时两个方面,多劳则多得,如此可以良好地发挥外方员工工作积极性。③有效管控本地员工数量,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对人员管理不严格,外方工作人员存在着虚报人数的情况。针对此项目部门负责人需要建立项目用工档案,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都要登记,并且项目部门经理还要提升自身的监管能力。④关于工资的发放,外方工作人员尤其是临时工,所有人员工资必须发放在员工手中,禁止工人代领,如此还能避免出现克扣工资的情况出现。

(三)施工设备成本的控制

关于国际工程施工设备成本的控制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进行。

(1)设备的采购与调配。在国际工程施工中由于对设备的型号、设备智能性要求不同,可以结合具体要求分两大类实施设备采购,即国内与国外设备采购。在采购的过程中施工企业不单单要考虑到设备的价格、质量,还要考虑到设备与施工现场的实际距离,以及设备的性能、维修与配件。综上上述因素并制定出合理的采购计划,然后再选择合适的设备,实现对设备成本的有效控制,同时发挥出设备的最大作用。

(2)培训设备操作人员。施工机械设备的使用率、维修率等与操作人员的规范性有直接关系,也同日常维护保养有关。因此要对设备操作人员技能基本的技能技术考核,取得证书方可上岗,并且在施工的过程中还要定期组织培训。提升操作人员对设备机械的情感,提升其日常维护、保养设备的能力,延长机械设备的使用寿命。

(四)控制施工材料成本

(1)价格成本的控制。国内建筑工程中的建筑材料采购一般会采用招标的形式来确定材料供应商,这样材料的价格、质量以及供应商信誉等都能获得保证。但是国际工程中,尤其是在一些经济不发达国家建设施工时,其工程材料往往是由一家或多家供应,这样就难以保证材料质量。所以国际工程在选购材料时要坚持货比三家的原则,从众多的材料供应商中选择质优价廉且信誉好的商家进行长期合作。要注意搞好双方关系,注重长期合作,如此才能确保在施工中能够有稳定、优质价廉的材料供应,保证施工的正常进行。

(2)材料用量的控制。施工过程中对材料的存放管理不严格,会出现一些不必要浪费的情况,因此要完善材料存放与使用制度,实施限额领料、计量管理。领料限额是指在正式施工之前,工程技术人员要结合设计图纸、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等给出每个部门、每个施工环节大约需要的材料用量。然后施工人员在根据技术人员所出具的材料用量说明到材料存放处按照相关的规格、数量等领取材料。库管人员要认真核对数据以及出库材料量,保证两者的一致性,避免出现虚报数额、量不对数的情况出现。计量控制则是指在施工的过程中对材料的使用数量、材料的下发以及剩余材料的回收等都做到登记检查,如实上报并回收材料。

四、结语

综上所述,工程管理中成本控制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成本越能科学有效控制,工程项目的盈利空间也就越大。但国际工程成本控制有其独特性,成本控制的难度也相对较大,无人员成本、材料成本以及设备成本的控制都需要一个完善的制度体系。然后在这一制度体系之下,不单单财务工作人员,所有的施工人员、管理人员都要提升成本控制意识,在本岗位中做好成本控制工作。如此才能实现国际工程管理中成本控制的目标,提升施工企业的综合竞争力。

参考文献:

[1]卫华.国际工程管理中项目成本控制與资料管理策略[J].四川水泥,2019(05):237.

[2]高秋萍.国际EPC总承包项目采购成本的控制方法探讨——基于供应链管理视角[J].管理工程师,2020,25(02):22-29.

[3]陈华飞.国际工程物资管理成本控制关键点探讨[J].工程建设与设计,2019(05):296-298.

[4]曹常青.国际工程项目EPC总承包模式下的成本管理策略分析[J].知识经济,2020(10):26+28.

作者简介:崔识鹏(1984— ),男,汉族,北京人,本科,中共党员,中国核建综合部经理,研究方向:国际工程管理。

国际工程项目技术管理论文范文第2篇

国际工程承包作为一个国家参与国际经济活动的一个重要内容,反映了这个国家经济的开放程度,并从侧面反映了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与国际竞争力。鉴于此,针对我国国际工程总承包企业的具体情况,研究如何解决我国国际工程总承包企业的发展困境,并通过鉴定、比较,找出实现企业由基本能力、核心能力到综合竞争力的转化途径,不断提升其在国际市场的竞争优势,则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我国国际工程承包业务发展面临的困境及分析

(一)企业规模仍然偏小,市场范围有限

我国对外承包工程企业中除少数原中央各部的专业性公司和部分发展教快的省市大公司外,大量的工程承包企业规模较小,结构单一,经营范围狭窄。2005年进入国际225强的49家中国企业虽然占入选家数225的21%,但其营业额仅占225强的5.9%。从全球最大的225家国际承包商的业绩来看,其业务重点主要分布于欧美和亚洲。他们在这三个地区市场的营业收入为789亿美元,占营业总收入的67.7%,有l68家承包商集中在欧美拓展业务。在今后一段时间内,欧美工程市场仍然是全球最大的区域性市场,且北美市场将长期保持全球建筑市场排名第一的地位。而我国企业仍然局限在传统的亚非市场,进入发达国家市场还面临着很大的困难和障碍。

(二)资金短缺,金融支持力度不够

由于新的承包方式要求承包商提供从设计、采购到建设、管理、运营等全程服务,拥有雄厚的资金和很强的融资能力已成为能否赢得工程项目的重要因素。我国对外工程承包企业融资能力普遍较弱,已成为我国工程承包企业承揽大型国际工程项目的最大“瓶颈”。由于我国工程承包企业大多存在资本金不足、资产负债率较高的情况,国有商业银行一般不愿向无抵押和担保的工程承包企业提供巨额贷款;我国政策性银行对国际工程承包企业的支持力度也较小,为支持企业走出去,截至2004年8月中国进出口银行累计提供信贷资金只有720多亿人民币。 据统计,大企业的融资成本一般在10%左右,一些中小企业甚至达到20—30%。现在我国银行对外工程贷款利率为3.8%,虽然低于其他国内企业贷款两个百分点左右,但远高于国际通行工程承包1%的贷款利率,较高的融资成本极大地削弱我国工程承包企业的国际竞争能力。

(三)恶性竞争严重,经营秩序混乱

我国工程承包企业之间缺乏合作,相互压价、恶性竞争现象比较严重。有的企业仅以中标为目的,不计成本和利润,报价远低于合理的价格水平,严重损害国家利益和行业利益。国际市场的低价竞争也引起了其他国家承包商的担心,大部分国际承包商表示担心新的竞争者出现,特别是中国这样低成本的国家进入国际市场,担心投标正在变得不公正和不适当。他们认为投标价过度低于建筑业平均水平虽能中标,但结果往往导致不完整的或低质量的产品。此外,低价竞标可能导致业主担心工程质量无法保证而拒绝授标,使承包商中标困难,并影响到今后的进一步合作。随着越来越多的我国工程承包企业走出国门,如果不能正确引导和管理,低价竞标的现象将更加突出。中国企业之间的恶性竞争、低水平的竞争,最后也可能会受到国际多边贸易机制的制裁。

(四)面临市场准入障碍和技术壁垒

我国在技术和法律方面仍未与国际市场完全接轨。国内的设计标准,设备材料标准自成一体,尚未与国际市场接轨。而欧美等发达国家普遍实施专业执照或企业许可、人员注册资格等制度,其他国家的市场准入条件和管理法规往往制约了我企业进入市场。发达国家和跨国公司想方设法地控制国际标准化的制定,力求将自己的专利变为国际标准,并通过标准建立贸易技术壁垒以获取最大的经济利益。预期未来几年,国际服务贸易的标准化对工程承包商的资质要求和对服务的质量标准要求,将成为市场准入的新的技术壁垒。此外,少数国家还对国有公司参加国际工程投标进行限制,如一些拉美国家也对我国营企业参与项目投标进行人为限制等,有可能对我企业进入竞争性领域造成严重障碍。

(五)安全和风险问题日益突出

当前,恐怖主义威胁各国安全,伊拉克等国家和地区局势非常紧张,导致国际形势不稳定因素增加。突发事件和地缘政治动荡不安带来的风险,给企业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如一些企业因海湾战争遭受巨大损失,至今仍未能解决。近年来一系列针对中国人的恐怖袭击事件有增加的趋势,如去年2月15日,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总公司所属安徽合肥水泥工业设计研究院6名工作人员在巴基斯坦遭不明身份歹徒突然袭击,今年4月24日,200名持枪歹徒袭击了我国中原油田驻埃塞俄比亚工地等。纵观国际市场,一方面石油价格飙升及地区安全形势不明朗等因素影响,许多业主取消或延缓了项目上马;另一方面工程承包项目的保险成本不断提高,从而影响了企业收益。

二、 国外工程承包业务发展的经验

(一)承包商收购重组、并购活动

近几年,国际工程承包市场大型项目明显增加,使大型的承包商集团不断诞生。为了整合资源,应对日趋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提升国际承包工程企业的本地化运用能力,众多国际工程承包商相继实施业内资产重组,不断扩大企业经营规模,在225家国际承包商中,值得一提的是西班牙的GrupoACS公司,该公司收购了总部位于马德里的GrupoDragadosSA公司,此举使公司的规模扩大了1倍多,GrupoACS的排名也从第98位一跃而达第20位。荷兰承包商Royal BAM Groep在收购了 HBG后,排名也有大幅的提高。两家日本大型承包商Sumitomo 和 Mitsui合并成为Sumitomo Mitsui Construction Co. Ltd,美国土木工程承包商Jacobs宣布收购Glasgow在苏格兰的Babtie Group Ltd.等。今后,随着国际工程项目的大型化和对承包商能力要求的不断提高,国际建筑市场的重组并购将更加活跃。

(二)变革承包和发包方式,转移利润重心

随着国际工程承包市场的发展,国际建筑工程的发包方越来越重视承包商提供综合服务的能力,传统的设计与施工分离的方式正在快速向总承包方式转变,EPC(设计-采购-施工)、PMC(项目管理总承包)等一揽子式的交钥匙工程模式以及BOT(建设-经营-转让)、PPP(公共部门与私人企业合作模式)等带资承包方式成为国际大型工程项目中广为采用的模式。承包商不仅要承担项目的设计和施工、运作,还要承担工程所需的融资。从美国的情况看,2006年美国有一半以上的工程采用EPC(设计—采购—施工)方式,一些小公司及单一的设计、施工公司因此竞争压力加大,难以为继。国际承包方式的这种新变化,要求承包商必须实现设计和施工结合,设计和前期的研究结合,后期的设施管理和物业管理结合。单纯的工程施工业务利润逐渐降低,承包商的业务开始朝着项目的前期和上游发展,利润重心向产业链前端和后端转移。

(三)带资承包,强化承包商融资能力

国际工程承包发展的另一个特点是投资作用的加强,带资承包成为时尚。目前,发达国家由以前政府主导的投资逐步演变为私有化投资;发展中国家一般资金比较短缺,吸引外资成为发展中国家进行基础建设的重要手段之一,据世界银行和联合国贸发会议的统计分析,工程建筑业是发展中国家吸收外资最大的服务部门之一。因此,除少数国家的政府项目不需要承包商带资外,多数项目基本上需要承包商以不同形式带资承包。据专家初步估算,带资承包项目约占国际工程承包市场的65%。

(四)加强管理和成本控制,提高工程效率

传统的工程承包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企业利润下降,经营风险不断加大。为降低成本提高效益,国际工程承包业务的技术创新、电子化管理、技术质量规范(ISO900)、环保(ISO14000)以及安全标准都在走向规范化,并且成为进入市场的条件。为此,一些大型承包商集团都制定了一套集团特有的运营体系,规范整个集团的管理模式。通过资金控制,直接将管理延伸到各机构以及各执行项目上。依托信息技术建立管理系统,对各分部、机构以及项目进行管理和成本控制,利用这个庞大而强有力的管理系统,不但可以方便掌握和控制整个集团的运营情况,还可以根据此系统的数据对集团财务状况进行分析,从而找出盈利或亏损的原因,为集团的决策提供依据。近年来,一些国际大承包商十分重视工程项目管理软件的开发,美国柏克德公司每年投入1000万美元以上的费用用于工程项目管理软件的开发。同时,承包商还注意通过扁平化项目管理,减少中间环节,提高效率。

(五)深化产业分工体系,更新市场定位

国际建筑业市场的产业分工体系深化,工程管理和工程设计大多是欧美公司,国际设备采购是日本和德国,其他国家公司主要集中在土建领域,但一些比较发达的国家正在向附加值高的领域升级。欧美等国家大型跨国建筑企业都有自己的技术和专利 ,在国际工程承包市场上的优势明显,资金实力、技术和管理水平远远高于发展中国家的企业,在技术和资本密集型项目上形成垄断。发展中国家建筑承包商因为在劳动力成本上具有比较优势,在国际工程市场中承建的工程项目多是相对简单的劳动密集型项目,但近年来已开始向技术密集型项目和知识密集型项目渗透。随着发展中国家承包商不断进入国际市场,越来越多的国际工程承包商对经营计划做出大幅度的调整,寻找新的市场定位。如瑞典的Skanska 建筑集团采取一系列措施,卖掉了在拉脱维亚和立陶宛的公司,放弃在南非的采矿业,撤离印度的民用建筑市场等,除了斯堪的纳维亚外,把业务主要集中在“能够长期占据优势地位”的美国市场。而土耳其承包商由于国内市场萎缩,开始大举进军国际市场,并取得了成功。

三、我国国际工程承包业务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继续鼓励对外承包工程企业进行联合、重组

政府有关部门应该总结、推广公司联合、重组的经验;加快产权制度改革,吸引外来资本,营造富有活力的新机制;研究制定鼓励、支持的政策措施,指导施工、设计单位积极寻求联合与重组的机遇和方式,加快对外承包工程行业联合、重组、改制的步伐,尽快形成一批专业特点突出、技术实力雄厚、国际竞争力强的对外工程承包的大企业、大集团。

面对国际工程承包市场激烈的竞争环境,除了企业间的联合、重组外,有必要采取各种政策措施,鼓励对外承包工程企业以各种方式进行联营。这样可以使企业间资质互补,优势互补,增强在市场上的综合竞争能力;也有利于减少我国承包工程企业在国际市场上互相压价、自相残杀的恶性竞争局面,提高中标率,降低经营风险和交易成本;此外,对于有效地聚集资金,优化资源配置,解决企业普遍存在的资金不足问题也将发挥重要作用

(二)加强金融政策支持

国家应该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开展金融创新,提供适合对外工程承包的新金融产品,对于符合国家支持条件的大型工程项目进行项目国内外融资试点。对资信高的大型公司或大型基础设施项目等,国家在政策上应允许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提供无抵押贷款。

部分国家对外工程贷款利率只有1%左右,我国也要考虑适当下浮对外承包工程的贷款利率和保险费率,或提高贷款的政策性贴息率和延长贴息期限,特别是对大项目给予利率和费率优惠。利用我国比较充足外汇储备,适当增加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资本金,提高政策性金融机构的支持能力,以适应支持企业“走出去”的需要。除了对带动国内设备出口的工程承包项目给予政策性出口信贷外,应将政策性金融支持扩展到其他国际工程承包项目。

(三)建立对外工程承包风险保障制度

我们要鼓励保险机构向国际工程承包项目提供多种类型的保险服务,为我国工程承包企业在境外开展业务中,由战争、政局不稳、国有化等政治因素造成的经济损失提供风险保障。由政策性保险机构通过与承包商签署的承保合同获取我国承包商的代位求偿权,在风险发生后承包商从保险公司获得经济赔偿,保险公司与外方交涉经济获得损失赔偿。利用双边投资保护协定,保障我国企业的合法权益。

国家应该支持设立对外工程承包风险基金,提高我国企业抗风险能力。基金可由中国对外工程承包商会运作,资金来源从公司每年外汇净收入中按一定比例提取(韩国为2%),政府对提取的基金相应减免所得税,中央财政给予部分拨款支持。风险基金主要用于支付商业保险范围之外的风险,如战争、暴乱、恐怖事件等政治风险给企业造成的损失。

(四)加强工程承包企业的自身能力建设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中,我国大型工程承包企业必须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向资金密集、管理密集、技术密集,具备设计、施工一体化,投资、建设一体化,国内、国外一体化的跨国公司方向发展。

首先,要建立技术、管理密集型的工程总承包企业。随着国际工程承包市场的不断发展,国际分工进一步深化,我国工程承包企业必须向国际化的经营模式转变,走智力密集、技术密集和资金密集的道路。

其次,熟悉国际建筑业技术标准、规范和市场运行规则,是开拓市场的前提。工程承包企业应加强职工培训,培养一批熟悉国际通用的专业化的管理模式,熟悉工程索赔的合同条件及法律条文,熟悉相关国家的政治文化的专门人才。

再次,为了面对日趋激烈的竞争,提升国际工程承包企业本地化运营的能力,我国企业应与欧美企业合作,获得更多的市场准入机会。借鉴我国制造业企业通过跨国并购和股权置换等方式加大“走出去”的力度。

(五)规范经营,大力整顿经营秩序

支持发展大型工程承包企业,促使大型工程承包企业逐步退出低端市场,向EPC、PMC 、BOT、BOOT等高端市场和高附加值的环保、通讯、资源开发利用等领域,以及欧美等发达国家市场发展。通过大型建筑企业搞工程总承包,搞项目管理,再将中小建筑企业带出去。

通过对我国对外工程承包市场进行规划,制定对各种类型的企业在市场和项目上的指导意见。按照企业规模、专业等标准对企业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对守规企业给与政策倾斜和鼓励。

加强企业之间合作。在国际工程项目竞标中,同一项目有数家中国企业投标的,企业间要加强合作通过协调报价、联合报价等方式参与竞争。达到互利互惠,在合作中实现共赢。充分发挥行业商会在“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方面的作用,支持行业商会在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加大项目协调力度,加速推进行业自律。

参考文献:

1、龚雯.商务部:我对外承包工程进账超1300亿美元[N].人民日报,2006-02-12(1).

2、江怀,杨茜.我国对外工程承包发展现状及努力方向[J].中国工程咨询,2006,4(3):25-26.

3、彼得·雷娜.国际承包商经营动态[J].国际经济合作,2006,12(12) :14-16.

4、查京民.国际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M].化学工业出版社,2006:45-55.

5、张林.从国际市场趋势看我企业发展空间[N].国际商报,2005-2-28(1).

6、彭和郴.国际工程承包市场的神话能演多久[J].施工企业管理,2006,5(8):10-11.

国际工程项目技术管理论文范文第3篇

编者按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和走出去的呼声日益高涨,越来越多的中国施工企业奔赴海外,参与到全球性的竞争中,这些企业赴海外建设的规模日益庞大,形式日趋多样,对中国经济的影响也日显突出。

众多早已在海外工程市场拼搏多年、屡创佳绩的中国海外建设军团中,中国路桥作为其中的一个佼佼者,许多成熟的管理经验更是弥足珍贵。现将本刊副理事长单位中国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总经理助理兼物资装备部总经理宋金刚在第一届“道路筑养装备与施工技术学术研讨会”上介绍的海外交通建设项目中的设备管理经验呈献给读者,希望能够给国内企业提供一些海外施工管理方面的实战经验,促进我国道路筑养装备的发展和道路施工技术的进步,同时也有利于志在国际工程承包领域的企业提升国际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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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路桥隶属于中交集团,是一家以国际公路、桥梁、港口、机场以及市政工程建设为主业的大型央企,目前在海外50多个国家建立了分支机构,是中交集团“一体两翼”海外战略中的重要一翼。我本人自毕业(96年)后在海外连续工作了16年,亲眼见证了一大批优秀的中国建筑施工企业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摸索前进并不断壮大的发展历程。根据最近公布的2014年度ENR全球250家最大国际承包商榜单,共有64家中国企业入选,其中中交集团排名第9位,连续8年名列中国企业第1名。在海外工作期间,我们曾与布衣格、索黑亚等一些西方国家的大型施工企业同台竞技,与国际著名大型承包商相比,在承认仍有实力差距的同时,也看到了中国企业在施工技术水平、技术装备实力、商务运作能力等方面正在迎头赶上,已经初步具备了与国际一流公司同台竞争的实力。截止到目前,中国路桥在海外共有在建项目130多个。

设备管理特点

随着施工机械化的程度不断提高,机械设备在交通建设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做好合理采购、使用和维护保养设备等方面的设备管理工作十分重要。中国国内的工程机械行业经过这些年的突飞猛进,产品种类多、型号齐全、价格合理,售后服务及配件供应可靠,因此施工企业可用的设备资源丰富。中国的海外建设项目大部分位于亚非拉等经济欠发达国家,工程施工设备资源极其匮乏,主要施工设备基本上依赖进口。因此,相对于国内工程,国际工程的设备管理工作更加复杂,遇到的困难也更多。以下我列举出部分海外项目设备管理方面的特点。

(l)管理环节多。国内工程的设备供应工作包括计划和组织两个环节,而对于海外工程,由于许多设备和备件需要进口,因此在以上两个环节中增加了供应链管理过程。海外项目的物资供应程序较之国内,增加了原产地证开立、提前办理外国减免税申请、租船订舱、集港、办理商检、出口报关、装船、运输、清关、货运等多道手续,有些国家和业主还要求有驻华使馆认证、船级证明等其他手续,不仅过程复杂,而且拉长了采购供应周期。因此,海外项目增加的环节不仅增大了工作量,而且也带来更多风险。

(2)供应周期长。国内工程中常规设备的供货周期一般是2周以内,而在国际工程中,由于供应环节的增多,设备供货周期往往要超过2个月。若遇到特殊情况,例如设备有特殊要求、航线紧张、船舶滞港、通关困难等,供货周期会更长,甚至失去控制。

(3)维修保养困难。与设备制造商在国内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相比,由于售后服务网点稀少或根本没有,用于国际工程的施工设备很难享受制造商所提供的售后服务。国际工程承包公司必须自备维修力量,并建立一定的配件库存,以维持设备的正常运行。繁重的设备保修任务增加了企业的负担。

(4)熟练技工匮乏。与国内工程相比,国际工程的当地操作手和维修工技能水平普遍低下,加之语言障碍,限制了设备效能的发挥,而且容易导致设备出现非正常损坏。

02 设备管理方法

海外工程除了工期紧、任务重,监理更要严于国内项目,加强施工机械设备的合理策划和管理,对企业进行海外施工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虽然困难重重,任务艰巨,但干好工作的决心不能没有。结合本人的实践经验,我认为,除了要建立专业化的人才队伍以及完善的设备管理体系之外,还应该从以下五个方面加强管理。

合理配置设备

在国际工程施工中,设备配置的准确性直接影响项目的施工进度。配置设备既要考虑成本因素,也要考虑工程所在国的自然环境、租赁市场、供货周期、售后服务条件等其他因素。如果当地租赁市场成熟,可以在论证分析后灵活确定租赁与购买的比例,比如中亚和东南亚国家。如果自然环境恶劣、供货周期长,则应购买性能稳定、品质过硬的设备,比如非洲国家。如果在欧美国家施工,一定要留意设备的环保和安全性能是否达标,否则会被禁止使用并受到处罚。

近年来,随着中国工程机械行业的飞速发展,部分国产设备的性能和品质已经接近世界一流水平,性价比很高,因此在选择设备时,许多施工企业都倾向于以国产品牌为主,外资或合资品牌为辅。此外,购买国产设备时必须要考虑适当的富余量。以中国路桥为例,目前在海外拥有的各类机械设备中,国产设备的比例超过了70%,其中,推土机、装载机、压路机、各种运输车辆以及起重设备通常选择国产设备。

实行集中采购

集中采购可以充分利用采购的规模效应降低成本、节省时间,是近年来比较流行的采购方式,越来越多的大型集团公司青睐这种方式。对于国际工程中的设备采购来说,实行集中采购,除了降低采购成本之外,更重要的是保证采购质量、缩短供货周期、统一设备型号、实现增值服务(比如要求制造商提供现场驻点维修服务、代建配件库、制造商回购旧设备等)。例如,中国路桥于2014年5月实施了肯尼亚蒙巴萨一内罗毕铁路项目线下施工设备的集采工作,一次性集中采购设备1374台套,总采购金额约8亿元人民币。同时,公司也首次引入了“设备+服务”打包采购、框架协议采购等最新的采购方式,在同行业中引起了不小的轰动。通过此次采购工作,中国路桥的相关管理人员还总结出了三点经验:首先是要构建自上而下的集中采购体系,成立专门的集中采购领导小组来统筹规划公司的全部采购活动;其次要加强采购专家队伍的培养和建设,转变采购人员的采购理念,培养并提高采购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杜绝腐败现象;最后要理顺利益相关方的经济关系,处理好总部与分公司、项目部的利益分配问题,协调好各职能相关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

转变维修理念

目前,在国际工程中,受维修资源限制,施工企业自己承担设备维修工作是普遍行为,但所采用的维修方式仍然停留在国内习惯的计划维修模式下。这种维修理念完全不能适应海外施工的需要,停机维修时间长、配件消耗大、维修的技术和经济效果不理想等诸多弊端凸显。因此,海外项目中要结合机械设备的技术、工艺和材料水平,转变原来的维修理念。具体来说,一是要以利用率为中心,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维修方式,不能单纯依赖某一种维修方式。比如,对易于预测、发生频繁、随机性大的故障,可以采用视情维修;对平均故障间隔较长、规律明显、以磨损和老化为主的故障,可以采用定期维修;对严重磨损、老化、变形的设备,采用改进维修;对不重要、有冗余、备份的设备,可以采用事后维修。二是要合理储备配件,对配件进行分类管理。对保养和易损件,可以按消耗规律多储备;对故障率高但不能准确预测消耗数量的配件,进行适当储备;对维修等级要求高的总成的内部配件,不储备或干脆用总成替代,根据故障分析结果再订购。配件储备水平应维持在设备价值的8%左右,防止积压浪费。三是尝试采用维修合同外包服务,将项目设备维修任务外包给专业化维修公司,用出勤率、完好率作为考核指标,这种方式比较适合维修力量较弱、设备管理水平较低的企业。现在已经有中国企业在阿尔及利亚、安哥拉等多个国家的工程施工中采用了维修外包这种方式,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重视经济核算

项目干得好不好,最终要看是否赚了钱;同样的道理,设备管得好不好,也要看总费用高不高。这个总费用是指设备的全寿命周期费用,它包括了设备的购置费、运行费、维修费、调遣费、处理费以及其他管理费用。搞设备经济合算的目的,就是要准确地统计设备的全寿命周期费用并进行分析,比如设备的投入和产出是否匹配,设备寿命周期的费用支出变化趋势是否合理,不同品牌之间谁的费用更低,谁的投资回报率更高等,从而为我们进行设备管理决策提供参考依据。设备的经济核算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是精细化管理的体现,但统计的数据量大、周期长、显现效果比较晚。现在的计算机和网络技术非常发达,我们完全可以加以利用,提高核算的效率和准确性并实现共享。就在上个月末,中国路桥自行开发的设备物资管理系统正式投入使用,该系统包含了设备经济核算这个功能,能够对设备发生的各项费用进行自动记录和归集。我坚信设备物资管理系统的应用将促进中国路桥国际工程项目设备管理水平更上一层楼。

优化区域资源配置

当企业的经营规模不断壮大时,工程施工设备的管理不应局限于某个工程本身,也不应局限于工程所在国,应按照“利益最大化”原则,面向最大范围的区域化国际市场进行资源配置,在深入市场调研和科学分析论证的基础上,加以谨慎、合理的利用,充分利用企业自身的各种优势资源,使其可以在更大范围的国际市场竞争中发挥最大作用。基于集约化的管理思想,企业的总部或者区域总部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的职能,借助信息化手段,及时、全面地掌握各个工程项目的进度以及设备的数量和状况,促进设备在区域内滚动使用,从而保证设备的利用率。对于一些利用率不高的设备,在工程完工后可以直接卖给当地公司,或者拿到当地二手设备拍卖市场进行拍卖变现,尽可能减少设备闲置。

结语

任何一个建设项目都是由招标到完工中的各个环节拼成的“木桶”,每一个环节就是“木桶”一个块板,任何一个环节的疏漏,都有可能导致不该出现甚至无法挽回的损失,尤其是对于海外建设项目。因此,立志海外的企业需要不断总结经验、不断创新管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以提高“走出去”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为企业更好地参与国际竞争打下坚实的基础。

国际工程项目技术管理论文范文第4篇

【文章摘要】

为了能够实现国际工程承包的有序进行和国际间项目合同的规范化管理,FIDIC 合同被制定出来后因为其结构清晰和逻辑严密的特性,迅速在国际上通用。本文通过对EPC项目的特殊性进行分析,阐述了国际EPC工程中主要的财务风险,提出了基于FIDIC合同的一些风险控制的措施。

【关键词】

FIDIC合同;EPC工程;财务风险;合同管理

0 前言

FIDIC作为国际上权威的咨询工程师机构,多年来所编写的标准合同条件是国际工程界几十年来实践经验的总结,公正的规定了合同各方的职责、权利和义务,程序严谨,可操作性强。但有些条款缺乏操作性(如变更的估价),有些则因词意的笼统、含义广泛而容易引起争议(如\"不可预见的外界条件\"等。在新版 FIDIC 中,虽然加上了承包商没有预见到的\"有利的外界条件\",但其定性和定量依然十分困难)。FIDIC合同条件文本在国际工程,尤其是在EPC工程得到越来越多的应用,目前已经成为国际上较为通用的合同条件。

在EPC模式中,承包商向业主提供全套服务,这样的模式区别于传统的DB模式,称承包商和业主之间的风险比例严重不对称。我国一些工程企业在初涉海外工程市场时,往往重经营、轻管理尤其是对财务管理重视不足,一些项目在投标阶段甚至没有财务人员参与,导致风险评估方案漏项、风险成本估计不足的情况时有发生;项目实施过程中风险管控体系不健全,风险监控和风险防范措施不合理,造成额外的效益损失。海外工程项目投资额普遍较大,动辄上亿甚至数亿美元的项目屡见不鲜,为全面识别、评估和应对工程项目的各类财务风险,企业应重视项目的财务风险管控体系的建立和健全。

鉴于此,FIDIC合同在EPC工程中的应用对财务风险的防控就显得至关重要。

1 常见的EPC工程财务风险

1.1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由于利率出现的变动给工程带来的风险,因为利率一旦出现变动,项目的的贴现率就会受到影响,而贴现率又和工程的收益有着直接的联系,进而使整工程的收益不能达到预期的要求,造成财务风险。

1.2货币汇兑风险

货币汇兑风险是指在国际工程项目中,由于国家之间的货币兑换率发生变化导致的风险,这种风险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工程所在的国家的货币的自由兑换产生的风险,二是工程收益的自由汇出风险。无论是哪一部分发生变动,最后都给工程的可实施性带来严重的阻碍。

1.3通货膨胀风险

通货膨胀风险是指因为市场价值规律的影响,市场供求关系不平衡使得物资价格上涨给工程财务带来的风险,通货膨胀风险一般是出现在工程所在的国家,由于该国通胀造成的物件上涨和工资水平上浮,使工程成本大于预期计算,从而给财务带来风险。

1.4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由于结算、资金链和其他因素的影响造成的风险,流动性风险的形成原因是有很多,比如工程款的结算没有按时和足量的给付、资金的筹集出现问题、工程的前期准备时间过长等等。这些都可能导致工程财务出现严重问题

1.5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两国之间的汇率波动造成的财务风险。通常其产生因素是工程所在的国家货币贬值,使得材料购进的花费升高,整个工程的成本也就很可能超出预算。另一方面,由于工程的投资和收益是基于现有的汇率进行预算的,如果汇率出现了变动,就会使实际投入产出比发生很大变化。特别是在美国的次债危机发生之后,美元的汇率不断走低,三年的时间里汇率从6.82降到了6.14,对于大型的项目来说,由于工期较长,如此大幅的变动,项目利益很容易被吞噬。

1.6税务风险

税务风险是指因为国家之间的税法标准不同,加上认识和经验不充分使得税务成本不确定造成的风险。税务的变动直接影响赋税在整个项目成本中所占比例,对于国际EPC项目来说影响的程度很高,一直是项目财务部门极为关注的问题。

2 基于FIDIC合同的财务风险的管理措施

合同作为现代商业社会的一种合法契约,在应对项目财务风险上发挥着与来越大的作用。承包商要学会用合同去应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情况,从而达到规避风险的目的。同时,承包商还要利用合同来进行项目全过程财务风险管理。项目的财务风险是贯穿整个项目生命周期的,为了应对财务风险,承包商要时刻关注财务风险,建立预警机制。

2.1与业主订立合同

在报价的过程中,对风险较大的合同,承包商应根据项目的风险度,适当的提高报价中的风险费用,为风险做资金准备,以弥补风险发生带来的损失,使合同价格与风险责任相平衡。风险费的金额一般根据风险发生的概率和风险发生后将要受到的损失确定。在与业主进行合同协商时,要考虑到通货膨胀的风险,汇率变动的风险,汇兑风险和利率风险,当这些风险的发生超过一定程度时,要约定业主支付相应的补偿金。

2.2与建材和设备供应商签订合同

建筑材料的成本占到工程项目的一半以上,在EPC项目中大约占到三成。而在EPC项目中,设备的成本也要占到工程总成本的三成左右。承包商在这两项的开支具有巨大的刚性。材料和设备的价格同通货膨胀率成正相关,通货膨胀率越高,则材料和设备的价格越高,承包商的盈利能力就越低。为了控制风险,承包商在询价时,不仅要询问当时的价格,更要与建材供应商和设备供应商就未来价格签订合同,控制影响。

2.3与分包商签订合同

为了减少承包商的财务风险,一方面要与分包商签订稳定的总价合同,同时可以增加对于分包商垫资的要求,缓解现金流的压力。

2.4与金融机构签订合同

国际工程项目中,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的作用不断增加。EPC项目耗资居多,承包商没有足够的资金单独去完成项目,因此必须与金融机构进行合作,通过贷款,担保,授信等方式来满足项目资金需求。

3 其他的风险规避对策

其实造成国际EPC工程财务风险的因素很过,同样的,对于财务风险的规避方式也是多元的,上文所述只是基于FIDIC合同进行的防范。财务部门应当针对不同类型的财务风险进行全面的防控,才能将风险扼杀在摇篮中。比如对于汇率风险而言,除了运用合同方式外还可以利用远期结售汇、货币期货套期保值等方法,又比如应对税务风险时,可以在项目进行前对项目所在国进行详细的法律研究,或是向专业的会计事务所进行咨询等等。这些风险规避的方法和基于FIDIC合同的国际EPC工程财务风险管理相结合,才能最终使工程获益。

4 结语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工程财务风险管理在整个EPC工程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考虑到工程的财务风险的多样性,基于FIDIC合同的风险管理应当具备长效性和全面性。本文通过分析 FIDIC 合同条件与项目合同管理的内在联系,论证了现代项目管理体系中的项目合同管理模块与FIDIC 合同条件相结合在国际工程承包项目中的作用。并对基于FIDIC合同的国际EPC财务风险管理措施进行了阐述。

【参考文献】

[1]卞一洋,詹炳根.FIDIC咨询选择与我国监理招标的对比分析[J]. 建筑经济. 2011(01) .

[2]范瑞琛.EPC工程总承包模式下的风险防范[J].铁路工程造价管理. 2011(02) .

[3]李琳.FIDIC合同条件在我国的应用研究[J].中国科技信息. 2011(09).

国际工程项目技术管理论文范文第5篇

摘要:通过对西安地铁二号线工程車辆及机电设备国产化核算与申报工作概述、重点阐述国产化率核算,分析总结了国产化率影响因素。以期为后续地铁车辆及机电设备国产化核算与申报提供借鉴和参考。

关键词:地铁 车辆及机电设备 国产化核算 申报

国家有关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国产化文件要求新批地铁项目必须以国产化为条件,要确保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和机电设备平均国产化率不低于70%;对设备国产化率达不到70%以上的项目不予审批,其工作重点是--车辆和信号系统。对符合国产化政策要求的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其进口产品可以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基于此原因,国产化率的核算与申报工作在地铁建设项目中显得尤为重要的;申报资料也是申报免税清单的重要依据之一。在项目完成机电设备采购工作后,项目业主单位组织完成项目车辆和机电设备国产化率自查,向发改委国产化办公室申报项目国产化资料,由采购核查小组核查是否达标。西安地铁二号线(一下简称本项目)是西安地铁整体规划中建设通车的第一条线路,遵循“立足国内、选用国内技术设备并致力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的基本原则,积极稳妥地做好设备国产化工作,以期达到降低工程造价,节约投资,方便维修、降低运营成本目的。

1 西安地铁二号线工程概况及车辆及机电设备系统组成

1.1 概况

西安地铁二号线工程北起铁路北客站,南至韦曲,沿西安市南北向主客流走廊布设,线路正线全长26.302km,全线设21座车站(均为地下站),设车辆段及停车场各1座,运营控制中心一个,主变电所2个。选用B型车,DCl500V接触网供电方式,VVVF交流牵引传动系统,列车6辆编组,初期配车132辆。信号采用无线移动闭塞,完整车辆(ATC)控制系统。本工程总投资105.15亿元,经四年多建设,已于2011年9月28日首段20.5km,17座车站开通运营。

1.2 设备国产化车辆及机电设备系统构成

主要包括电动车辆、车辆检修工艺设备、供电系统、信号系统、通信系统、自动售检票系统(AFC)、火灾自动报警系统(FAS)、屏蔽门系统(PSD)、暖通空调系统、电梯及自动扶梯系统、综合监控系统(ISCS)、给排水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等共13个系统,各机电系统中又包含若干子系统。

2 车辆及机电设备国产化率及国产化率的申报资料

(1)国产化率。是指设备国产部件的价值占总装设备总价值的百分比(设备价值以人民币为单位,外汇价按合同签订时的汇率折合人民币),国产化率是我国考核消化吸收国外技术和产品的一个硬指标。

(2)设备。是指全部轨道交通车辆和机电设备包括成套设备及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测试仪器的总称(以下同)。涵盖范围共13个系统,不包括线路轨道、人防(防淹门)、车辆段与停车场及生产办公用房内的房屋配套设施。

(3)完成机电设备采购指项目业主单位取得全部机电设备采购合同和机电设备供应商取得全部配套总成、零部件采购合同。对于车辆段设备,国产部分可暂缓采购。

(4)国产化率核查的申报资料。项目业主向核查组提交的所有如实填写的《机电设备、配套总成和零部件分类清单》、《机电设备、配套总成和零部件进口清单》(下面简称分类清单和进口清单)及采购合同(包括部分二级采购合同,进口件的进口合同或代理合同,个别还需提供报关单或三级合同等证明文件)、按系统对分类清单和进口清单进行汇总统计,计算各系统和本项目车辆及机电设备的国产化率等文件。

3 车辆及机电设备国产化率的计算

3.1 国产化率计算公式

{(项目内全部车辆和机电设备价格进口机电设备和零部件CIF价格)/项目内全部车辆和机电设备价格}×100%

=(1-进口机电设备总成和零部件CIF价格/项目内全部车辆和机电设备价格)×100%

3.2 公式内的各项数据说明

(1)分母中的设备价格是项目业主与供货商签订的合同(一级)中的设备出厂总价和软件价之和,扣除已交纳的进口设备CIF价的增值税及关税,即下述第(4)项中的b、c两种情况。

(2)设备出厂总价是指供货商卖给公司不含运费及其他各项技术服务费用的设备硬件销售价格。即从一级合同价减去下列费用:

a)系统设计费、软件费及信号专业的调试费、设计联络、培训、技术文件及安装督导费。

b)技术服务费:包括①法定保险、担保费用;②项目管理措施费用,如项目工程服务部需增加支付的人员工资、交通、办公等费用,质量管理、健康、安全、环保、进度计划、审计、与其他界面的协调等费用;③设计联络、培训费用、工厂考察、出厂验收等服务费用、设备监理的配合费用等。④专项试验和工厂测试、系统调试、出厂检验中因增加试验项目而增加的费用;⑤技术文件资料费,如增加的试验项目的试验报告、增加的测试和系统调试文件、竣工资料、技术手册、操作手册、维护手册等费用(信号系统除外);⑥其他费用等。

c)现场调试费用:包括①设备现场安装和技术指导费用,安装督导费用等;②设备现场测试、联动调试及试运行、验收(含现场验收、预验收、最终验收)等提供的测试仪器、工具、增加调试人员及其他配合试验费用等,对设有专门项目部的不能再计入项目部人员工资、交通、办公等支出,并不能与b项的③和⑤项费用重复计算;③设备质保期内的维护与服务费用等。

d)国内运输费用(或称“运送费”):包括设备和备品备件的运输费、运输保险费、装卸费、有特别要求的包装费等。有合同价的按合同价列出,无合同价的由供货商根据实际情况列出。

(3)软件价:包括“软件及信号调试费”、“系统设计费”和“设计联络、培训、技术文件及安装督导费”(信号专业)之和,即软件费、系统设计费及信号专业的调试费、设计联络、培训、技术文件及安装督导费。

(4)进口设备价格包括进口设备硬件价和软件费、系统设计费等。“进口设备”包括进口的设备、配套总成和零部件等。只要原产地为国外,未经过机械和电加工的设备配套总成、零部件,不以进口方式和货币支付方式为准。本项目有些进口设备因有多级合同而出现多种价格,因此进口设备的价格包括以下几种。

a)项目业主通过招标直接从国外进口的设备到岸价(CIF价),如电气牵引、信号、轨道打磨车、固定式架车机组等。

b)供货商直接从外商进口的并有合同证明的CIF价,其进口产品由供货商交纳关税、增值税。

c)供货商从代理商进口并交纳了关税和增值税的进口设备价,如二级、三级合同。

d)进口设备价格如无报关单或二级以上合同证明,则采用一级合同中的价格。

3.3 本项目国产化率的计算结果

本项目除车辆段尚有部分工艺检修设备未招标外(已确定全部采购国产设备),已签订58个设备采购与设备安装合同,合同总额为232687.4976万元人民币。自查计算本项目车辆及机电设备综合国产化率为76.88%,车辆国产化率为71.97%,信号系统国产化率69.11%;核查小组核查结果分别为76.29%、72.18%和64.11%,其他系统也有不同程度的差异。

4 本项目国产化率结果的分析总结

4.1 本项目的国产化率和国内同类线路相比是比较高的。

原因一是公司对牵引制动、信号、轨道打磨车、固定式地下架车机组等设备,采用了直接国际招标方式,减少了进口设备的中间环节费用。二是在计算进口设备价格时,获取了部分供货商提供的各级采购合同、报关单等文件,进口设备的CIF价、不含增值税的设备进口价、第三方代理进口设备采购价等。

4.2 本项目国产化率被低估的因数。

大多数一级供货商提供了二级合同和主要的国产设备总成和零部件的订货合同。而二级供货商只有部分专业提供了三级合同,部分供货商以各种理由拒绝提供进口合同或在报关单中把单价抹去,无法得到CIF价,只能用一级合同中的進口部分的设备及价格,显然这个价比CIF价高,这样计算的国产化率会被实际的低估。

4.3 在设备采购阶段的招标文件、采购合同规定不同专业的国产化率要求,在保证本项目车辆和机电设备性能的先进性和实用性,安全性同时,确保采购完成后国产化率达标。

4.4 国产化率自查结果与核查组核查结果不同原因。

(1)《分类清单》和《进口清单》中有漏项。比如:车辆系统填报中把蓄电池全部为进口,核查结果只有蓄电池的正负极为进口,风挡遮蓬填入国产部分核查结果为进口。

(2)有些零件或材料归属容易混淆。如:屏蔽门系统合同中的绝缘地板不属于屏蔽门设备,按部件填入《分类清单》,而PSG和DCU实际为进口误填入国产。

5 结语

申报项目国产化率资料,核查是否达标是一项很重要的工作内容,项目业主从项目建议书、科研报告筹划到设备采购、安装就应控制国产化率,在填报申报材料过程中全面获得进口设备CIF价、分清设备部件归属等,贯彻执行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国产化政策,以使车辆与设备国产化率达到预期目标。

国际工程项目技术管理论文范文第6篇

作者简介:李波(1972-),男,湖南东安人,研究:国际工程项目的税收及财务管理,职称:高会,单位:中国电建集团八局有限公司。

摘要:所谓结构性减税就是“有增有减,结构性调整”的一种税制改革方案。它主要是从优化税制结构、服务于经济增长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要求着手,其落脚点是减轻企业和个人的税收负担,相对更为科学。目前,我公司工程承包业务的经营范围已涵盖了工程总承包、设备成套供货、技术服务等多个领域。伴随着公司工程承包业务从国内市场扩展到马来西亚、印尼、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越南、中东、南非、南美等海外市场,错综复杂的国际税收关系和多个国家的税收体制日益成为我公司海外项目投标报价和执行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通过国内、国际相关税收法律法规,总结我公司过去、现在执行海外项目中税收得失的经验教训,旨在为海外工程项目的投标报价、合同签订形式以及项目执行中制定税收筹划方案、解决税收争议提供一些参考。

关键词:海外工程;结构减税;案例分析

一、纳税地确定中的问题及其应对

世界各国为了维护自身的税收利益,从国家主权原则出发,对于跨国经营活动的税收管理,大都实行居民税收管辖权i和来源地税收管辖权。各国不仅对其本国居民从其境内、外产生的一切所得征税(居民管辖权),而且对非本国居民从其境内取得的所得征税(来源地税收管辖权)。这样,从事跨国经济活动的纳税人从事跨国经济活动产生的所得,不仅居住国可以对其课税,而且所得来源国也可以对其课税。跨国纳税人由于面临着来源国和居住国的双重征税(又称重复征税),因此需要在其居住国和所得来源国就其经营活动产生的收入承担双重的纳税义务。那么,这是不是意味着我司执行海外项目的所得就一定需要在中国和项目所在国交纳双重税收呢?情况并非如此,因为,一方面我们可以根据我国与项目所在国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来确定项目的纳税地点,另一方面我们也可以按照我国所得税法的规定,在海外项目所得按中国税法计算的所得税中抵免已在境外交纳的所得税收。只有在我国与项目所在国都坚持各自拥有优先征税权的情况下,我们才会面临双重纳税的风险。

(一) 税收管辖权

大多数国家是通过与相关国家签定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来解决双重征税问题。目前,我国已与世界上80多个国家签订了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包括我司海外项目所在的印度、越南、巴基斯坦、印尼、委内瑞拉等国),这就为我们执行海外项目确定纳税地点、解决税收争议、制定税收筹划方案提供了一定的法律依据。

1、常设机构

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对营业利润在来源地征税的协调规范,贯彻有4条原则:一是常设机构原则,二是独立企业原则,三是利润归属原则,四是合理计算原则。在这4个原则中,最基本的是常设机构原则。按照这一原则,所得来源国对营业利润仅限于设有常设机构取得的才能征税。常设机构是指企业进行全部或部分营业活动的固定营业场所,其规模和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可以是一个工厂,也可以是一个摊位或者是一个营业代理人。但必须是一个进行营业的场所,并有一定的永久性。凡是沒有构成或者可以不被视为设有常设机构的,其营业利润可以仅由取得者为其居民的缔约国征税。因此,构不构成常设机构,就成为来源地国家能否征税的基本准则。其中,与我公司经营活动相关的规定有以下两个方面:

对从事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构成常设机构的期限。在我国对外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中,缔约国一方企业到缔约国另一方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工程和与工程项目有关的监督管理活动以及提供劳务,也包括咨询劳务,一般都采取了持续或累计达到一定期限的为常设机构,没有超过期限的,不被视为设有常设机构。每个协定的限期不尽相同,对建筑工地、建筑、装配或者安装工程,或者与其有关的监督管理活动,一般是限于连续183天以上,构成常设机构;对为同一工程项目或相关的工程项目提供劳务,包括咨询劳务,一般是限于在任何12个月中连续或累计超过6个月的,构成常设机构。

我们公司的海外总包工程、土建工程,一般期限都是几年甚至更长,所以不管注册与否,都无可争议的将成为常设机构。但是以机电供货为主的项目,实际现场是为交付本企业货物或商品的目的而设置的,所以不构成常设机构,一般情况不需要在当地纳税。

工程项目的同一性认定,如果一个建筑工地在商务关系上和地理上构成不可分割的整体,那么即使是基于几个合同,该建筑工地应当视为同一整体。在判断是否构成常设机构时,需要将该同一整体的各个作业项目合同的存续时间相加来判断,而不是根据组成建筑工地的各个作业项目的存续时间单独判断。基于此,一个项目签多个合同来分散也是不行的。

在我公司的工程建设承包活动中,通常都是将所承包工程的土建、安装等分包或者转包给其他公司。根据国际通行解释,分包商在建筑工地所实施的时间应当视为总包商总的建设项目上所实施的时间。如果分包商的活动时间超过确定构成常设机构的时间期限,那么该分包商的活动也构成常设机构。

2、营业利润归属

常设机构利润归属概念一般意义为 :两个国家互为缔约国,企业的利润应仅在自己国家征税,但该企业如果在缔约国去设置常设机构,并由常设机构在缔约国进行营业的所得除外。如果该企业通过设在缔约国的常设机构进行营业,其利润在缔约国征税,但应仅以直接或间接属于该常设机构的利润为限。但是,如果该企业证明上述活动不是由常设机构进行的,或者与常设机构无关,应不适用本款的规定。

可见,企业营业利润是与常设机构相关的,能不能直接或间接属于常设机构的利润是判断在哪国征税的前提。本前提分开后,需要在来源国征税的,就必须要先在来源国按来源国税法规定计算缴纳,然后再在居住国按居住国税法确认的税额,扣除已经在来源国纳税后的差额,在居住国缴纳。如果不能正确区分,就会面临双重征税的问题,即缴纳两次税金。

例如,我们的海外的EPC项目,既有机电也有施工,施工部分肯定在当地纳税,所缴纳的税款在中国可以得到抵扣;机电部分,由于目前国际法都没有明确规定总包项目下的带贸易性质的机电设备究竟应在哪国优先纳税,所以两国均可认为应在本国优先纳税,而且互相不承认对方有优先征税权,这部分就既要在工程所在国纳税,也要在国内纳税,两边缴纳的税金还不能互相抵扣,形成双重征税。实务中,一般认为FOB可能不在工程所在国纳税,而CIF将可能在工程所在国纳税。原因在于FOB一般可以认为其风险和物权转移点均在出口港过船舷就完成,而CIF的风险转移点在出口港过船舷完成,但物权转移点不是,而是推迟到工程所在国港口甚至更后面。

在印尼,因划分利润归属实行与常设机构“实际联系”原则,只有通过常设机构实现的利润,才在印尼纳税。我们的亚齐火电厂EPC项目,合同内容主要包括海外供货、当地供货、土建和项目管理等四个组成部分;其中当地供货以及土建部分是通过雅加达项目办,按照实际联系原则,在印尼纳税没有什么争议。但海外供货和项目管理部分就存在争议:海外供货部分按惯例做法,是在印尼境外完成的,理论上不是通过设在印尼的常设机构完成,按此理解将仅在印尼境外纳税;

刚接触的时候,印尼税务当局认为,工程刚一开始就判定海外供货部分完全不是通过常设机构来执行的论断不准确,所以下的第一个ORDER,认为该项目海外供货的1/8的利润(采用ABB在印尼案例)与常设机构相关,按1.085%税率进行预扣。税务局这个判断,实际上承认了该项目海外供货部分与当地部分是分开的,并且有明确的金额。在印尼国内法中,有一条关于总包工程预扣税环节的处理规定:444BBB In the any case of an assesses, being a foreign company, engaged in the business of civil construction or the business of erection of erection of plant or machinery or testing or commissioning thereof, in connection with a turnkey power project approved by the central government in this behalf, a sum equal to ten percent of the amount paid or payable (whether in or out of India) to the said assesses or to any person on his behalf on account of such civil construction, election, testing or commissioning shall be deemed to be the profits and gains of such business chargeable to tax under the head “profits and gains of business or profession)。

我们认为,上述条款中列举了很多需要在印尼纳税的字眼,比如civil construction, election, testing or commissioning等,但没有equipment的字眼,所以我们坚持该项目的设备部分不应在印尼纳税,并进行了上诉。上诉结果,使印尼税务局基本认可了我们的观点,并基本采信互免双重征税协定的规定,但税务局并没有完全消除他们自己的顾虑,所以在出具的第二個ORDER中,虽然海外供货部分不再预扣,但是还是要求我们单独保留海外部分的会计记录,以备评税需要。这样就很容易走入有关国际税收的另外一个重要的部分——转让定价。

3、有关利息、技术服务等特殊项目的税收管辖权问题及其应对

利息和特许权使用费实行源泉扣税,也称预提税,是世界大多数国家的通常做法。签订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是以承认大多数国家对投资所得实行源泉控制,征收预提税为前提进行的协调规范的。在我国对外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中,对各项投资所得的征税,坚持了一条重要原则,就是缔约国任何一方都不应谋求独占征税权。

如果收款人是特许权使用费或技术服务费受益所有人,则所征税款不应超过特许权使用费或技术服务费总额的10%。当然,目前马来西亚当地税法中也有外国公司在马来取得的营业利润,最高纳税(所得税)金额不超过总额的10%的规定。也就是说,不论采用那种方式,缴纳的税款金额应该是相同的(因为这些项目,基本上成本构成均为人工成本和差旅费以等费用,很难构成到相应的成本,其按营业利润原则计算的所得税也将会超过10%)。但是,采用营业利润方式,财务上需要给当地的税务部门打比较多的交道,在没有最后确认本项税款已经全部缴纳的情况下,当地币部分也不能转为国际货币并转出马来的。如果采用技术服务方式,先交纳10%后,其他资金即可以转回国内。马来西亚木诺水电项目中也存在一部分项目管理费,这部分费用也存在技术服务费的嫌疑,在处理时们没有强行要求将本项从当地纳税中分离出来,如果将该本笔资金转出马来,能直接按技术服务扣除10%的预提所得税。在具体执行中,我们采取了与当地服务部分合并处理的方式,并入常设机构利润按公司所得税方式纳税。

在巴基斯坦的巴罗塔工程也出现了类似的情况,主要是支付合同转让费,在财务处理上,解释成标前费用,因为金额过大,所以只能解释成投标、设计等费用;巴税务当局在评税中按12.5%(中巴避免双重征税协定中规定的预提税率)进行扣除并缴纳相关的滞纳金,合计达到3600万卢比,后来经过5年的艰苦上诉(对方是巴基斯坦伊斯兰堡税务局),最终得到解决。自该事件以后,有关技术服务的问题,我们都尽量不争取在现场处理,这个很容易就要套上按10%甚至更高的税率需要纳税的问题。

目前,我们各工程基本都与设计院签订有设计合同,按照规定,这些设计费均需要在工程所在国缴纳10%或者更高的预提所得税后,由支付方直接预扣缴纳,之后方能进入成本。

利息的征税实务中,印度、巴基斯、马来西亚、印尼、委内瑞拉等国规定为利息可以在该利息发生的缔约国,按照该缔约国的法律征税。但是,如果收款人是利息受益所有人,则所征税款不应超过利息总额的10%。发生于缔约国一方而为缔约国另一方政府、其行政区、地方当局及其中央银行或者完全为其政府所有的金融机构取得的利息,应在该缔约国一方免税。巴基斯坦规定的具体银行,在中国的金融机构为中央银行、中行以及三大政策银行。其中三大政策银行是通过巴罗塔联营体的努力在中巴二号议定书(2007年签订)中签署进去的。但是,对利息的限定,只规定了金融机构,如果从财务公司借款按目前的规定,在提供证明后,可以进入成本并免除利息。一旦并入上市公司后,因其资本不再全部为政府所有,其所产生的利息将在当地纳税后才能进入成本。公司内部资金借款所产生的利息支出,是不能进入成本的。

二、海外项目涉及的税种及其处理

(一)、公司所得税

自2008年1月1号开始,我国的企业所得税按25%执行,而我们主要的工程所在国的企业所得税分别为:印度41.82%,巴基斯坦40%,越南28%, 印尼30%,马来西亚25%。如果税务确认利润的方式相同的情况下,在工程所在国缴纳的所得税税金基本上比国内高。所以在海外项目中筹划税收的重点就是怎么样减少在工程所在国缴纳税金,也就是降低在工程所在国的利润。

1、巴基斯坦的做法

巴基斯坦实行所得税预扣制度,目前的工程承包预扣所得税税率为6%,总包为8%,预扣所得税对資金的占用比例越来越高(以前为5%)。解决预扣所得税免扣在实际意义上能减少工程的资金占用,减少工程的利息支出,降低工程的税务成本等。基于这个考虑,在巴罗塔前期采用加大成本,达到在1999年开始免预扣;在巴基斯坦,工程收入确认上基本没有什么可以筹划的地方,加上中巴之间实行引力原则,所以需要全额在巴基斯坦纳税,想要把这项工作做下来的难度非常大,所以一般认为没有必要再巴基斯坦就收入问题进行相关筹划。

在工程成本与费用方面,有一定的空间可以合理使用,主要方式如下:

1.1、计入贷款利息。随着中巴互免双重征税二号议定书的签订,从口行、中行的贷款利息能够顺利进入成本,并免除利息税。巴罗塔工程实际利有1600万美元利息计入成本,有效的解决了巴罗塔盈利方面的事情,减少和避免在当地缴纳的所得税;中信保的保险费用已经开始摊销(但目前中巴之间尚未签署关于保险公司之间的有关双边协定,存在潜在风险);由中行开出的保函手续费也顺利进入工程成本。

1.2、计入总部管理费。按照互免双重征税及当地税法的规定,我们提供了符合当地要求的总部管理费依据。按巴基斯坦总收入的8%-10%的比例,直接列入了总部管理费,该项费用计入巴基斯坦的项目成本已经达到2500万美元以上。

1.3、双倍加速折旧。巴基斯坦的税法规定,新设备可以采用加速折旧的办法,第一年可以折旧设备原值的15%,以后依次递减。我们通过与税务的仲裁和税务法庭的上诉,最后同意项目提出的双倍加速折旧方式。第一年可以折旧设备的30%,这样有效的保证了工程前期的亏损,并且在相关年度内,设备的折旧进入成本就更高一些。

1.4、支付佣金计入成本问题,总额875万美元。采用技术支持费用等方式,通过与税务当局5年多的官司,最后同意计入成本并免除预扣税金的缴纳。因为运作上比较难,所以建议在以后的其他工程中,不要将本项支出列入成本费用。

1.5、临建的加速摊销。按照税法规定,临建将在5年内摊销完成,通过努力,让税务当局同意4年摊销完成。如果工程建设期较长,对工程整体没有影响,但是,对前期不形成最终税金有着很好的作用。

2、 印尼的探索

印尼是目前我们工程所在国中,所得税税率较高的国家。在印尼执行工程,尤其显得税务筹划的重要性。比如印尼项目盈利1000万美元,在印尼纳税,就需要纳300万美元,在中国只需要250万美元。1、在印尼,主要范围是负责执行总包项目和机电项目。目前,机电项目,在印尼不涉及税金问题,所以谈总包项目。

2.1减少在印尼的收入

减少在印尼的收入,就需要减少在印尼的纳税范围,将需要在印尼的纳税范围最小化,是防止多缴纳税金的最有效的方式,该方式也具备最现实的意义,减少预扣所得税的范围,减少资金的占用。

通过与印尼税务当局几个月的多次谈判,上诉等,于2008年6月取得海外部分不在当地纳税的批文,有效解决了与海外供货部分的税金问题。通过本政策,实际在当地少预交税金达到1300万美元左右。并且将海外供货部分从印尼的纳税范围中剥离出来。

2.2所得税的评税及返还

目前,印尼项目处于亏损状态,已经预扣的税金需要进行返还。税金的返还前提是评税亏损或者是预扣的税金超过了应交税金。印尼项目的评税进行中,面临的第一个问题就是转让定价问题的专项听证,预计时间大约需要半年左右。评税结束后,评税官会出具一份评税报告,说明项目的盈亏情况和税金情况,出具书面建议是否退税,退多少。然后再由税务专员签署是否退税。这里有一些难点,因为涉及退税问题,评税官一般不容易出具评税报告,一般会在中间进行很多故意的刁难,或者出一个对我们不利的评税报告,甚至明显的错误报告。这就需要我们与评税官搞好关系,甚至施加压力等

评税报告出来以后,应先申请未来年度免扣,免于继续预扣所得税;然后是申请退税。在印尼已经预扣的税金金额较大,在退税难度上也相对比较大,目前有两个方案可以选择,一个是通过高层对雅加达税务局税官施加压力,达到退税的目的;另一个是应退税金,在税务局给利息的情况下,往后进行抵免,即先达到免扣。

2.3鉴于目前印尼亚齐火电厂项目亏损较大,可以不进行有关的策划;并且为了顺利实现退税,有争议的费用不需计入当地的成本。但从长期来看,还是存在一定的局限。在未来的项目执行中,需要考虑更多的成本费用在当地进入的问题,加大当地部分的成本,减少当地的利润。实现合理减少税金的目的。

2.4 技术服务费

印尼项目服务费部分,按照印尼当地的税法规定,外国公司在印尼所缴纳的所得税为总金额的10%。如果采用互免双重征税的有关规定,按技术服务缴纳,直接缴纳10%。建议未来采用非注册模式,由总包商或者业主直接预扣10%,免于与当地税务部门打交道。

三、 流转税

目前,我公司海外项目在所在国涉及到的流转税主要包括关税、增值税、消费税、服务税等;其中服务税只有在印度出现,巴基斯坦的销售税类似于增值税。关税税则的修改,是所有税种中最为频繁的,基本上每年都在进行变动。一般情况下,合同中都约定了永久设备关税由业主承担,不管是先交后补,还是直接免税。临时施工设备的进口上,一般有几种方式,1是按优惠关税进口,抵押进口保函或延期支票(如巴基斯坦);2是临时进口在规定时间内,免交关税,超过该期限的,需要补交关税;3是临时进口设备按规定缴纳关税,在复出口时,按使用时间进行折旧,折旧后的价格所含税金予以退还(如印度)。一般施工材料的进口需要按规定缴纳关税。

增值税,巴基斯坦和印度的基本税率为12.5%。印度的增值税在工程环节允许抵扣,实行了消费性增值税,巴基斯坦在工程环节不允许抵扣,实行生产型增值税。另外,这些国家的增值税,不象中国一样,有增值税专用发票,他们都没有专用发票。只是在开具发票的同时,在发票上面注明增值税的相关项目就可以了。这就需要我们在相关国家,依法取得符合税务要求的增值税票据,防止不能抵扣。比如,在越南餐馆就餐,无论是否索要增值税发票,价格都一致;但如果取得了,其中10%的增值税就可以得到抵扣,相當于折扣了10%。

服务税,主要是在服务环节进行征收(与中国的营业税类似),基本税率为12.5%(大大高于中国相同业务的营业税率)。其纳税原理与增值税比较类同,在100%模式下,是可以抵扣的;如果采用简便方法(33%),就不能抵扣。根据税法唯一性原则,我们已经向印度财政部申请司法解释;也就是对同一个纳税对象,只可能有一种标准的纳税解释。

消费税,都是对高档消费品或者奢侈品进行征税(与我国消费税基本大致相同),一般都把轿车纳入了这个范围。目前,我们在各国都不需要单独注册。

印度间接税税法(则)在2005年经历了一次较大的变化,主要是将原来的销售税变更为增值税;印度的流转税格局基本上与中国国内的格局差不多,即营业税+增值税构成流转税的主体,实现对全部经营活动的覆盖,所以我们在印度必须要重视其税法的变化对工程的影响。

在流转税环节,取得符合税法规定的票据,是非常重要的事情。因为这些票据,实际上都是一种有价单证,如果不索要符合规定的票据,将会使工程多交税金。

四、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的在国际纳税中的一般规定为对非独立个人劳务所得的征税,我国对外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一般都规定为:缔约国一方居民因受雇取得的薪金、工资和其他类似报酬,除在缔约国另一方从事受雇的活动以外,仅在该缔约国一方征税。在该缔约国另一方从事受雇的活动取得的报酬,可以在该缔约国另一方征税。

比如:工程部的某位员工到印尼去,受聘于公司的常设机构(印尼工程部),而取得的印尼工程部所支付的工资,印尼政府可以行使属地管辖权(来源地管辖权),对工程部支付给这位员工的工资征收个人所得税。只有该工资不是由印尼工程部发放并存担(不计入工程费用),并且该员工在印尼连续12个月内或一个年度内不超过183天,才可以不在印尼纳税。如果超过183天,不管在那里发放,也不管是否由项目承担,都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当然,如果一个中国人到印尼没有取得工作签证而取得工作收入,按印尼法律,将判处半年牢狱之刑。所以在印尼工作,必须取得工作签证,一旦取得工作签证,就成为纳税义务人:在183天以内,仅就来源于印尼的收入纳税;超过183天,对该纳税人来源于全球的收入纳税。

在厄瓜多尔,税务法律更加严格,只要是在厄瓜多尔意外的地方所发生的成本费用一律不能进入费用,若要进入,必须先缴纳25%的预扣税。

因此各国的税法都有各自的要求,我们在海外工程投标报价时应该对工程所在国的税法有充分的了解,否则看似盈利的项目,结果是要从国内拿钱去缴税,风险很大。

总之, 最近几年国家推行有能力的大中型的国有企业“走出去”的战略,为实行强强联合,我公司与国内知名大公司联合在东南亚承建一大型水电站,以对方为牵头方,我公司执行土建任务,但是应业主要求不能出现分包商,我公司只能以该公司内部施工部门出现在工程所在国,完税等一切在工程所在国的活动都以该公司的义名实现,比如在当地缴纳所得税也是以该公司名义出现,但是我公司在当地的缴税,无法拿回中国进行抵扣,不但享受不了国家减税的优惠,同时也面临着双重缴税的尴尬局面。(作者单位:中国电建集团八局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1]朱炎生.国际税收协定中常设机构原则研究[J]. 法律出版社,2006,01

[2]税收-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丛书[J].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2006,01

[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Z].2007-03-16

[4]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Z].2005-12-19

[5]国家税务总局.境外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Z].1998-08-12

[6]国家税务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Z].2001-11-07

[7]国家税务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第二议定书[Z].2007-04-17

[8]Pakistan.Income Tax Rules[Z].2002

[9]Indonesia.Income Tax Rules[Z].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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