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使用保证书范文

2024-02-09

车辆使用保证书范文第1篇

关于公司车辆使用管理办法

为合理安排车辆使用,提高车辆使用率,节约公司车辆使用的费用,使之规范化、秩序化,特制定此作业办法。如下:

一、出车作业流程:用车人员提前半天填写“用车申请单 ”→各部门主管签核→行政部填写“出车通知单”→司机凭单出车→办事→回公司,如需司机加班,用车人向行政部提出申请,并在出车通知单上签字并注明加班时长。

二、出车审批

1、市区公务出车由用车部门/用车人提出,经各部门主管签核后,由行政部核准后派车;

2、本市区以外出车由用车部门/用车人提出,经各部门主管签核,直属副总经理核准,由行政部核准后派车。

三、用车管理

1、为合理调配车辆,由用车部门/用车人填写“用车申请单”并须提前半天交行政部安排车辆,否则不作安排(紧急、特殊情况除外)。

2、用车人员/驾驶员出车一律凭行政部主管签发的“出车通知单”出车(特殊情况除外),严禁出私车。

3、严格按规定时间出车,按时返回,返回后及时通报行政部,驾驶员不得无故离岗。

4、 行政部在安排出车时尽量做到同向多人次合理安排,合理用车,用车人员应该服从。

5、有驾驶执照的经理级以上主管人员允许自行驾车。如需自行驾车,需在下班前或休息日前一个工作日内到管理部办理相应手续:登记领取车钥匙用车返回完后应及时还回。

6、原则上实行驾驶员定车定人安排,特殊情况由行政部作适当及时调整。

四、车辆保养

1、驾驶员应及时保养、维护好车辆,并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随时保证使用车辆的正常运行,要确保行车安全,并按规定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如遇特殊情况,车辆不能正常运作时,要及时报告上级主管,妥善解决,以备用车之需。

2、公司车辆一律停放在公司物业停车场内,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驱车外出停放,如因违反而影响工作以至造成事故者,除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外,由肇事者本人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3、每次接车或出车前,驾驶员须检查车辆外观各部位的完好状况。如发现意外损坏,应查明原因。否则按驾驶员意外损坏处理。

四、车辆相关费用报销、行车线路及违章

1、车辆的保险费、养路费、过路费、油费、及凡因公使用的费用,除由规定由相关部门主管外(如保险费),驾驶员凭发票、出车通知单等单据按照规定填写《费用报销单》经主管审核后经财务报销费用。

2、车辆需要修理或添置各类用品时,先填写“请购单”经总务审核,并报行政部核准后,必要时须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批准后修车或添置各类用品,并录入“维修保养记录表”,事后开票附请购单经行政部初审,财务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报销。如在行车途中,发生非人为的故障(如爆胎等现象),司机必须立即打电话报告主管后,再进行维修。回公司后必须迅速补上相关手续。

3、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不按交通规则行驶、违规驾驶中发生摔、碰、撞等意外小事故的,且不在保险范围内,保险公司不承担的保险。,驾驶员须自行负责车辆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

4、公司驾驶员如有违反交通规章(如闯红灯,违章停车等),造成罚款的,公司不予报销(特殊情况除外),由违规驾驶员个人承担责任,并准时交纳罚款。如有违章而不按时交纳罚款,一经发现除赔偿外,

公司将从严处分。一个月内如发生超过3次违章事故,驾驶员给予记过处分或开除。

5、出车途中如发生交通事故,如属于公司方驾驶人员责任,除责任人必须承担肇事责任并赔偿公司损失外,公司对于驾驶人员将给予记过处分或开除。

6、已取得驾驶证的公司人员自行用车/驾车,违章及事故处理规定

(1)已取得驾驶证的公司人员自行用车/驾车规定

(2)下列人员如单独驾车必须经总经理批准:

① 已领取驾驶证且自行驾车行驶路程不到2000公里的人员。

(3)下列人员自行驾车必须由总经理批准,用时必须在驾车时由公司驾驶员陪同:

① 新领取驾驶证且自行驾车行驶路程不到2000公里的人员。 ② 已领取驾驶驾驶证且可以无需批准自行驾车的人员名单,由总经理核准后,由管理部掌控并通知本人。

本条4.6规定的人员的用车按

二、三条:用车管理规定执行。

(4)已取得驾驶证的公司人员自行驾车时违章及事故处理。 ① 经批准自行驾车的人员的违章(即违反交通规章,如闯红灯,违停车等)按本办法4.5条规定处理。

② 经批准自行驾车的人员在行驶过程中发生擦、碰、撞等意外小事故的,按本办法4.4条规定处理。

③ 经批准自行驾车的人员在行驶过程中如发生意外事故,按本办法4.5条规定处理。

④ 已取得驾驶证的公司人员未经批准自行驾车,含随公司驾驶员出车途中要求公司驾驶员让其自行驾车后,如发生违章、小事故及交通事故的,由自行驾车人员承担一切责任,经驾驶员同意的,驾驶员承担部分责任。

其他注意事项:

1、用车人员应提前做好出车前工作安排及准备;避免长时间的等待;

2、在外用车人员预计司机需到达目的地的行车路程时间,提前致电部门主管/经理,由行政部车辆管理人员安排出车;

3、需接送货物的提前打好包装并封箱;司机不负责内包装数目,用车人员在不跟车的情况下应做好封箱;司机点好箱数后正常出车交与接件人员并将送货单签回;

4、原则上严格杜绝公司车在等待时间超过一个小时,如需等待需在出车申请单上注明等待时间,如需临时延长(30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需提前致电车辆管理人员。严格杜绝一天超过两次往返同一地点,如需紧急情况需经部门主管/经理以上人员签批;

5、外出人员在无公车同行返回时,应自行选择乘坐其他交通工具(如:公交、轻轨),特殊情况除外,经行政部车辆管理人员同意后可乘坐其他交通工具(如:出租车);返回后交由车辆管理人员签字确认。 附件1:出车申请单;附件2:出车通知单;3: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

深圳天和致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车辆使用保证书范文第2篇

前言

为了规范设备部车辆管理,特制订本管理规定。要求设备管理部所有人员熟悉并认真执行本管理规定,公司主管生产的领导了解本管理规定。

本标准由国电康平发电有限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设备管理部。

本标准审核人:宋占国

本标准批准人:宋占国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鹏辉

本标准于2009年03月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设备管理部负责解释。

国电康平发电有限公司

设备部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Q/KFD-ZD 211. 14-2009

1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国电康平发电有限公司设备部车辆使用的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等。

本办法适用于国电康平发电有限公司设备部车辆使用的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管理职责

3.1设备部安培主管是车辆使用管理的负责人,在设备部主任的领导下,负责车辆使用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3.2兼职司机是车辆使用、保养的负责人,负责车辆卫生清扫、管理工作。

4管理内容与方法

4.1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加强对车辆的使用管理,合理使用车辆资源、保证正常工作用车需要,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真正体现“公车公用”、“公私分明”的精神,保证车辆安全高效运行,节约费用,特制订该车辆使用管理规定。

4.2使用原则:

4.2.1下级服从上级,近地服从远地,缓事服从急事,小事服从大事原则;

4.2.2相对固定原则和统一调度原则:车辆相对固定到使用人或驾驶员,由安培主管根据需要统一调派;

4.2.3公车用公原则:设备部车辆原则上只用于设备部内部公务用车,确因需要私用车的报设备部主任签字同意方可使用,用后需按实际情况收回成本;

4.3车辆使用申请、调派及要求

4.3.1所有车辆都由安培主管负责统一调派使用,科学合理的安排和调度车辆。特殊用车请主任签字。

4.3.2所有用车必须提前一天向安培主管提出申请,用车均实行用车登记制,注明用车原因、途径地、目的地、用车时间、驾驶员姓名等,并请用车人、跟车人签字确认。

4.3.3用车专业班组,特别是重要检修项目用车应提前申请,以便保证派车有着重点,重大紧急厂内用车专业主管可直接与安培主管电话联系,厂外用车由专业主管同分管主任电话联系但事后必须补办用车申请手续。

4.3.4车辆所属班组班长、兼职司机是车辆的直接管理者,未办理用车申请,车辆所属班组班长、兼职司机、严禁出车,更不允许让其他人出车,私自出车者严重考核出车司机、车辆所属班组班长。若发生事故一切后果班组自负。

4.4驾驶人员岗位要求

4.4.1 兼职驾驶员要听从安排。按时出车,按时收车。

4.4.2 兼职驾驶人员在没有出车任务时,应在本班组工作,不得擅离职守。

4.4.3 兼职驾驶员要增强服务意识,及时维修保养,保证车况完好,保持车内外卫生规格化。一处不合格考核50—100元。

4.4.4 兼职驾驶人员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准酒后驾车,不准超速行驶。否则考核50—100元。

4.4.5 车辆应用于处理公务事宜,兼职驾驶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单位车辆练习驾驶;不准跑私车。否则考核50—100元。

4.4.6 车辆出车返回后,兼职驾驶员应及时向安培主管及本班班长报告,以便于车辆调派。未经派车,擅自出车者,考核50—100元。

4.4.7车辆出车返回后,领车人必须在用车申请单上标明用车公里数。由司机将用车申请单及时交给安培主管。司机出车后未能将有领车人在用车申请单上标明用车公里数的申请单及时交给安培主管,考核50—100元

5检查与考核

5.1本标准的执行情况由设备部检查与考核。

5.2依据本标准和考核管理标准进行考核。

车辆使用保证书范文第3篇

一、出车前应对下列各项进行检查:

1、检查油箱的油量,水箱的水量,发动机的机油量,必要时应添加。

2、喇叭、灯光、刮水器、后视镜、行车证件等是否齐全有效。

3、轮胎气压是否符合规定。

4、发动机起动后,听察有无异响,检视各种仪表的工作是否正常,有关部位是否漏油、漏水、漏气。

5、起步后,试验制动效能及转向机构是否有效灵活。

二、车辆行驶中应对下列各项进行检查:

1、检视各种仪表的工作情况。

2、检视手、脚制动器的作用是否灵敏有效。

3、注意发动机及传动系统有无异响和异常气味。

4、利用途中停车时间、检查制动有无过热现象;检查轮胎螺母紧固情况和气压,检查有无漏油、漏水、漏气现象。

三、车辆返回后应对下列各项进行检查:

1、车辆的清洁度、必要时清洗。

2、检查和补充润滑油和燃料。

3、检查轮胎与钢圈。

4、检查制动系统油、气管及接头处有无渗漏、检查制动液贮油室油面,气制动的贮气筒应放净积水、油污。

四、有下列四种情况则不能出车:

1、油、电、水系统有故障不出车;

2、制动设备性能不良不出车;

3、安全设备不齐全不出车;

车辆使用保证书范文第4篇

一、公务车辆配备情况

我院现配备公务用车辆3辆(不含救护车),车牌号分别为XXX、XXX、XXX,均为日常公务使用车辆。

二、公务车辆使用管理情况

(一)强化公车使用责任意识

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范领导干部的用车行为。通过召开院领导会,强调公务车辆使用责任意识,严格遵守公车使用管理制度,坚持实事求是,不抱侥幸心理,不存特权思想,不越线搞变相公车私用,不借公务之名行私事之实。严格执行出车制度,明确使用范围。

(二)规范有序使用管理公务用车

我院所有公务车辆由院办公室统一调度使用我院公务用车的日常运行维护由专人负责,车辆的使用、停放、维修保养规范有序。公务车辆定点均停放在门诊楼与医技楼过道花圃前,无随便停放的现象发生。每晚由行政总值班人员逐一排查公务车辆停放、到位情况。车辆出现故障,及时报院办进行维修。

(三)建立长效机制。我院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机制,明确工作要求,强化日常监督,做好车辆使用管理登记,规范车辆使用手续。严格要求全体工作人员按照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规范用车。进一步加强对车辆的管理,规范用车行为,形成长效机制,营造良好氛围,切实推动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范化工作的深入开展。

车辆使用保证书范文第5篇

第二条 分局各类机动车辆管理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 车辆管理

第三条 分局车辆由局办公室统一管理。

第四条 分局车辆的财产管理、日常调配及维修、保养等由办公室具体负责。

第五条 分局办公室须建立健全车辆技术档案,定期填写车辆技术状况记录,并主动搞好车辆审验、养路费交纳、非营运证审验等工作。

第六条 分局车辆购买保险,由办公室经过调查做出计划,报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在指定保险公司购买。

第三章 车辆使用

第七条 分局车辆使用由办公室统一派遣,实行“派车单”或登记制度,通常情况下,科所用车需由其负责人于前一日下午向分局办公室申请。

第八条 办公室依据用车申请,首先在保障局领导班子成员公务用车的基础上,然后按照申请先后、工作缓急及距离远近等情况派车。

第九条 兰外(指城关、七里河、西固三区之外)用车须经办公室审核并报主管领导批准方可使用。

第四章 车辆维护

第十条 车辆保养与维修由驾驶员提出保养维修项目,经分局办公室主任审核,并报主管领导审查同意后,在指定修理厂保养维修。较大项目费用支出,由办公室主任提交局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

第十一条 车辆修复后要经分局办公室负责同志验收。修理费要经司机、办公室负责人及修理厂共同签字确认后,按财务规定审批程序报销。

第十二条 购买油料、配件等消耗品,由驾驶员向分局办公室提出申请,并注明预算费用,待报主管领导批准后,统一购买。未经请示批准,私自购买油料或配件的,一律不予报销。

第十三条 油料实行单车核算。由分局办公室和财务室负责,根据派车单核实情况,定期核定耗油量。

第五章 驾驶员管理

第十四条 驾驶员要强化服务意识,爱岗敬业,恪尽职守,为分局工作提供优质服务。

第十五条 驾驶员对自己所驾驶车辆负责日常保养和维护工作,做到车容整洁,车况良好,能及时遂行各种保障任务。

第十六条 驾驶员要服从分局的管理和统一调配使用。遇有车辆调整时,按要求认真负责地办理移交手续。

第十七条 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文明行车,安全驾驶,做到不违章,不违法,不发生事故。

第十八条 驾驶员要严格遵守分局规章制度,坚守工作岗位,要按时到岗,通信工具要顺畅,并做到随叫随到;外出时要履行请假手续,不准出现脱岗、误岗现象。

第十九条 驾驶员夜间要将车辆停放在指定车库,双休日和节假日除值班车辆外一律入库停放。若因工作需要或特殊情况需要出车的,须经办公室同意并报主管局长批准后方可出车。

第二十条 驾驶员违背本办法造成车辆违章、丢失及其它事故,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或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 严禁驾驶员私自出车或将车辆借给他人使用。一经发现,要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并视情节予以辞退;造成重大损失或事故的,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六章 报告制度

第二十二条 分局办公室每月检查一次车辆运转、使用情况,并定期向分局主管领导汇报。

第二十三条 发生车辆事故的,要及时逐级报告,并妥善处理。

第二十四条 车辆证件丢失要及时向办公室汇报,并由驾驶员负责补办,且承担相应费用。

第七章 奖惩

第二十五条 驾驶员在厉行节约、安全行车、日常工作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分局视情给予必要的奖励。

第二十六条 驾驶员因违章违纪,给分局造成不良影响或重大损失的,分局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分局各科室所和所有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本办法,相互理解,密切配合,不得在车辆使用上闹矛盾,影响正常工作。

第二十八条 对违反本办法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的,交分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并做出具体处罚决定。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分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车辆使用保证书范文第6篇

1、公司的所有机动车辆,统一由综合部管理。

2、总经理专车未经总经理批准任何人不得使用。

3、公司安排员工上下班班车,班车仅供上下班接送员工,未经总经理批准不得转借。

4、下班后公司所有车辆必须停放到厂区停车场内,并将钥匙交到综合部统一管理。

5、各部门用车经综合部批准方可出车,出车前后必须严格填写《行车记录表》,出车完毕车钥匙第一时间交还综合部管理。

6、每周六下午将行车记录交由综合部审核。

7、每次出车前做好各项检查,收车后锁好门窗、拉紧手制动器,出车前、收车后做好车辆的车况检查。

8、所有车辆每周至少清洗两次(车内、车外)。

9、公司统一实行能源卡加油,驾驶人应合理使用,各车辆在每次加油后必须严格在《加油卡使用记录登记表》做好记录,油卡金额不足时应当日申请油款。

10、未经总经理同意任何人不得因私用车,一经发现,处罚当事人100元,私自用车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个人承担。

11、任何人在欺瞒的情况下取得公司车辆,在驾驶中发生的任何损失将全部由当事人负责,且公司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12、驾驶员应注意车辆的违章行为,根据《行车记录表》车辆违章由当事驾驶员个人承担罚款;针对同一地点的多次违章行为,公司将追究驾驶员的责任。

13、车辆在使用中如因不可抗力发生车祸,驾驶员应第一时间向公司汇报,紧急情况下应自救并报告交通部门。

14、发生事故责任在对方由对方承担;责任在本公司驾驶员时,经济损失在2000元以下时赔偿15%在当月工资中扣除,在2000~5000元之间赔偿20%从当月工资中扣除,5000元以上赔偿30%分两次从工资中扣除;如因疲劳驾驶、饮酒驾车、将车交由无驾照人员驾驶等违法行为造成事故均由当事人承担一切责任及后果。

15、综合部每月中、下旬定期检查车辆油耗情况,要求车油耗与行驶公里数相符,如用车与油耗不符,驾驶员出书面报告说明原因,无法解释原因的按实际超额油耗考核驾驶员。

16、新入职司机试用期每月扣押金100元,连续扣除两个月合计200元,由财务部在工资中扣除后开收据,司机离职时如无违章等凭据收据收回押金。

综合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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