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报账通知范文

2024-03-12

财务报账通知范文第1篇

一、采购业务,经办人员应办理如下报账手续:

1、需要采购的工具、辅料及设备配件等物品先自行填写采购申请上报公司相关管理人员,经公司负责人同意签字后由财务部做出资金安排。

2、按采购申请单采购完物品后在10内完成财务报账手续,报账需提供合法的票据。经办人员索取票据时,应要求供货方将票据内容填写完整,填写内容包括:单位名称、日期、品名、数量、单价、金额、填票人。

3、办理验收入库手续。所购货物必须办理验收入库手续,经办人注意在办理验收入库手续时,要求验收人在发票上签名。(货物类别:单价在5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货物为固定资产;根据公司目前情况,其它类暂分低值易耗品和辅料,特别强调:办公家具、电脑、公司小车价值多少都属固定资产,均按固定资产验收入库手续办理。)

4、填写“报销结算单”。填写内容包括:部门、报销日期、报销内容、报销金额(大小写)、所附单据张数、经办签名、如有特别事项应在备注栏说明,其余项目栏由财务人员填写。

5、所附单据要求有经办人、验收人、负责人签名。

6、提交财务报账。

二、差旅报销手续如下:

1、提供合法的票据。索取住宿票据时,应要求对方将票据内容填写完整,填写内容包括:单位名称(姓名)、日期、住宿天数、单价、金额、填票人。

2、填写差旅报销单。填写内容包括:姓名、出差日期、出差天数、出差事由、起止地点、起止日期、车船费、住宿费及其他即可,其余栏目由财务人员填写。

5、提交财务审核,财务根据国家关于差旅费开支的有关规定予以补助,并填写差旅费合计金额。经办人再将审核无误的“差旅报销单”报经分管领导签批。

6、所附单据要求有经办人、负责人签名。

7、提交财务报账。

三、招待费、工作餐费报销手续如下:

1、提供合法的票据。经办人员索取票据时,应要求对方将定额票据内容填写完整(填写内容包括:日期、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填票人),并提供招待费结算明细清单。

2、填写“报销结算单”。填写内容包括:部门、报销日期、报销事由、报销金额(大小写)、所附单据张数、经办签名、如有特别事项应在备注栏说明,其余项目栏由财务人员填写。

4、所附单据要求有经办人、证明人、负责人签名。

5、提交财务报账。

四、借款手续如下:

1、填写“借款单”(一式三联)。填写内容包括:借款用途、借款金额(大小写)、借款人所属部门、借款日期、借款人签名、负责人签名。

2、提交财务审批。

3、特别强调,按规定借款人应在三个月内及时结清借款,否则以挪用公款论处。

五、其他报销事项:

1、汽车费用报销,参照相关报销手续,要求加附“汽车费用明细表”,按规定的内容填写完整,并由负责人签名。汽车维修费报销,须加附“汽车维修审批单”与汽车修理费用明细单。

2、办公用品经费报销,涉及办公用品、日用品除按上述有关规定办理报销手续外,要求加附超市收银小票(购物清单)。

3、支付购货尾款,根据原付款合同,并经财务确认后,填写“领款单”,并经负责人签批后支付。

六、注意事项:

1、为便于凭证传递,保证原始凭证的完整,请您将原始凭证粘贴整齐。

2、除“借款单”一式三联可用圆珠笔复写外,其余填写一律用蓝黑钢笔或水笔填写(包括签名)。

3、招待费、工作餐费、人工费用严格按照规定支出,任何部门与个人不得随意签批。

4、有涉及到经济条款的合同,必须报送一份到财务部门。

5、付款经办人与结帐经办人要求一致。

6、“财务报帐流程”拟每年一修订,以修订版为准。

财务报账通知范文第2篇

一、借支范围:出差借款、其他临时借款。

二、借支流程:

1.借款人根据预计出差天数按规定填写《借款单》,证明借款事由、借款金额、(大小写须完全一致,不得涂改)借款人签字。

2.审批流程:主管部门经理审批签字财务经理复核支借款项。

三、销账规定:

1.出差借款:借款人出差返回后5天内填制差旅费报销单,办理报销还款手续。报账凭据:发票、车票、收据、其他相关票据。

2.其他临时借款,如业务费、周转金等,借款人应及时报账,除周转金外其他借款原则上不允许跨月借支。

3.审批流程:主管部门经理签字财务人员审核填制凭证财务主管复审财务经理批准办理销账。借款销帐时应以费用报销单为依据,据实报销,否则财务人员有权拒绝销帐。上次借款未还者原则上不得再次借款,逾期未还借款者转为个人借款从工资中扣回。

四、费用报账范围:差旅费、办公用品、公司车辆油费、过路费、车辆保养费、购买

原材料辅料及固定资产。

五、费用报账凭据:

1.差旅费:差旅费报销单、发票、车票、其他相关票据。

2.办公用品:费用报销单、发票、收据、入库单。

3.油费、过路费及车辆保养费:费用报销单、发票

4.原材料、辅料:费用报销单、采购合同与报价单(初次采购)、发票、其他相关票据

5.固定资产:申购单、采购报价单、采购合同、发票、固定资产验收单(机修验收填制)

六、费用报账流程:

财务报账通知范文第3篇

一、采购业务,经办人员应办理如下报账手续:

1、需要采购的工具、辅料及设备配件等物品先自行填写采购申请上报公司相关管理人员,经公司负责人同意签字后由财务部做出资金安排。

2、按采购申请单采购完物品后在10内完成财务报账手续,报账需提供合法的票据。经办人员索取票据时,应要求供货方将票据内容填写完整,填写内容包括:单位名称、日期、品名、数量、单价、金额、填票人。

3、办理验收入库手续。所购货物必须办理验收入库手续,经办人注意在办理验收入库手续时,要求验收人在发票上签名。(货物类别:单价在5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货物为固定资产;根据公司目前情况,其它类暂分低值易耗品和辅料,特别强调:办公家具、电脑、公司小车价值多少都属固定资产,均按固定资产验收入库手续办理。)

4、填写“报销结算单”。填写内容包括:部门、报销日期、报销内容、报销金额(大小写)、所附单据张数、经办签名、如有特别事项应在备注栏说明,其余项目栏由财务人员填写。

5、所附单据要求有经办人、验收人、负责人签名。

6、提交财务报账。

二、差旅报销手续如下:

1、提供合法的票据。索取住宿票据时,应要求对方将票据内容填写完整,填写内容包括:单位名称(姓名)、日期、住宿天数、单价、金额、填票人。

2、填写差旅报销单。填写内容包括:姓名、出差日期、出差天数、出差事由、起止地点、起止日期、车船费、住宿费及其他即可,其余栏目由财务人员填写。

5、提交财务审核,财务根据国家关于差旅费开支的有关规定予以补助,并填写差旅费合计金额。经办人再将审核无误的“差旅报销单”报经分管领导签批。

6、所附单据要求有经办人、负责人签名。

7、提交财务报账。

三、招待费、工作餐费报销手续如下:

1、提供合法的票据。经办人员索取票据时,应要求对方将定额票据内容填写完整(填写内容包括:日期、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填票人),并提供招待费结算明细清单。

2、填写“报销结算单”。填写内容包括:部门、报销日期、报销事由、报销金额(大小写)、所附单据张数、经办签名、如有特别事项应在备注栏说明,其余项目栏由财务人员填写。

4、所附单据要求有经办人、证明人、负责人签名。

5、提交财务报账。

四、借款手续如下:

1、填写“借款单”(一式三联)。填写内容包括:借款用途、借款金额(大小写)、借款人所属部门、借款日期、借款人签名、负责人签名。

2、提交财务审批。

3、特别强调,按规定借款人应在三个月内及时结清借款,否则以挪用公款论处。

五、其他报销事项:

1、汽车费用报销,参照相关报销手续,要求加附“汽车费用明细表”,按规定的内容填写完整,并由负责人签名。汽车维修费报销,须加附“汽车维修审批单”与汽车修理费用明细单。

2、办公用品经费报销,涉及办公用品、日用品除按上述有关规定办理报销手续外,要求加附超市收银小票(购物清单)。

3、支付购货尾款,根据原付款合同,并经财务确认后,填写“领款单”,并经负责人签批后支付。

六、注意事项:

1、为便于凭证传递,保证原始凭证的完整,请您将原始凭证粘贴整齐。

2、除“借款单”一式三联可用圆珠笔复写外,其余填写一律用蓝黑钢笔或水笔填写(包括签名)。

3、招待费、工作餐费、人工费用严格按照规定支出,任何部门与个人不得随意签批。

4、有涉及到经济条款的合同,必须报送一份到财务部门。

5、付款经办人与结帐经办人要求一致。

6、“财务报帐流程”拟每年一修订,以修订版为准。

财务报账通知范文第4篇

第一条 经费审批原则及权限

按照“谁主管、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各级审批人应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和所授权限,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权限审批。

(一)“财务一支笔”原则

1、各单位应确定一名财务负责人,负责本单位经费的审批,同时可确定一名财务专管员负责本单位报账及财务事项的办理。

2、各单位应将财务负责人的签字样式及财务专管员名单以纸质形式报计划财务处备案。若人员有变动,应及时书面报计划财务处更改。

(二)学院重大经济事项“党政联签制”原则

学院的下列开支,除学院财务负责人审批外,还应由学院党政负责人审批:

1、学院发放各类人员经费,金额在2000元以上的(含2000元,以下同);

2、单张票据金额在20000元以上的开支,包括设备购臵、维修、资料采购等;

3、单张票据金额在2000元以上的接待费。

(三)预算指标控制原则

1、所有支出必须有预算安排或有确定的资金来源。没有预算指标或超预算指标的支出,财务部门不予办理。

2、非常规资金支付如投资、借出款、超预算付款,须根据学校会议纪要或决定以及分管校领导、分管财务校领导批示办理。

(四)项目负责人负责制原则

1、科研经费及其他项目经费,由项目负责人负责审批。项目负责人应遵守项目经费使用规定并对其合法性、真实性负责。

2、项目经费凭项目经费卡报账,项目负责人对该卡的安全使用负完全责任。

(五)大额资金审批原则

除有特别规定的外,学校所有经费付款凡超过20万元的,须经过大额资金审批程序:

1、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至30万元的,由财务部门分管科长审批;

2、30万元以上至50万元的,由财务部门分管处领导审批;

3、50万元以上的,由分管财务校领导审批。 第二条 付款方式及审批规定

(一)现金支付

按照国务院《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结算起点定为2000元。

(二)银行转账支付

超过现金结算起点的,须采用转账结算方式。

(三)超范围支付现金的审批

因特殊情况超范围支付现金的,须由经办人写明原因,按以下权限进行审批:

1、2万元以下(含2万元)的,由财务部门分管科长审批;

2、2万元以上至5万元的,由财务部门分管处领导审批;

3、5万元以上的,由分管财务校领导审批。 第三条 主要业务报销程序及规定

(一)借款

1、借款人必须是我校在职人员。借款按“前账未清,后账不借”的原则办理。

2、借款时,应认真填写《湖南大学借款单》,列明借款事由、金额、借款开支项目等内容,经单位财务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审批后方

可办理。

3、个人借支现金原则上以2万元为限。2万元以上至5万元的,由财务部门分管处领导审批; 5万元以上的,由分管财务校领导审批。

4、2万元以上的预付款,原则上应取得对方单位的合法票据后凭合同原件或中标通知书办理。

5、借款后,应及时办理报销手续。差旅费及其他现金形式的借款,应在业务完成后的1个月内办理报销手续。材料、设备等借款,应按合同约定条款按期报账。

6、借款超过规定时间2个月未办理报销手续的,财务部门有权从借款人工资中扣回。

(二)人员经费

1、学校所有人员经费开支,由学校人事部门负责人审批。单位用自筹资金借支或发放人员经费,包括津贴、补贴、课时酬金、加班费等,须先报学校人事部门审批。

2、学校预算内人员经费开支,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需经分管校领导审批。

3、人员经费发放由学校财务部门按国家税法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4、人员经费发放原则上转入个人银行账户。

(三)公用经费

1、学校预算安排用于全校开支的专项业务经费,须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专款专用。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需经分管校领导审批。

2、全校范围内的常规支付业务,如工资发放、水电费支付、预算经费下拨、社保金及税金缴纳、预算外资金上缴、利息支付、代管经费中的大额付款等,由财务部门分管处领导审批,不按大额资金审批程序审批。

(四)“985工程”、“211工程”、修购专项经费和学校学科建设经费

1、由项目负责人按照国家文件规定的开支范围、学校批准的经费使用计划和有关合同、协议执行负责审批。属大额资金付款的,按大额资金审批程序审批。

2、专项资金使用计划一经审定,必须严格执行,原则上不作调整。确有必要调整时,需重新论证并按规定程序审批。

(五)差旅费

1、差旅费报销,一律按国家相关文件及《湖南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湖大财字[2007]27号)执行。

2、在校学生受导师委托出差,可参照一般工作人员出差标准报销差旅费。

3、用学校预算经费乘坐飞机,应从严控制。飞机票由所在单位财务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审批。

4、国际机票应附发票一同报销。若为电子机票,报销时应提供登机牌。如不能提供发票的,应提供付款证明如银行刷卡记录等。

5、住宿费超标,除会议安排和单人出差可在其限额标准两倍范围内凭票报销等特殊情况外,超过部分自理。

(六)设备购臵、材料及物资采购、图书资料购臵

1、仪器设备购臵、材料及大宗物资采购2万元以上、图书文献资料采购1万元以上,须根据合同原件办理付款手续。

2、单位价值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固定资产(含家具),须到学校资产管理中心办理固定资产验收登记手续后方可报账。

3、单位价值虽未达到固定资产标准但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金额合计5000元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须经学校资产管理中心办理验收登记后方可报账。

4、学院经费购买的各类图书资料,须在学校图书馆验收登记后方可报账。学院分发到个人的图书资料,报账时须附领用人员名单。

5、下列经费购买的材料和低值易耗品,须到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办理验收手续:

(1)预算安排的教学材料费;

(2)专项经费2000元以上(含2000元)的; (3)科研经费2万元以上(含2万元)的。

6、购臵进口设备须凭以下原始票据报账: (1)国外发票; (2)代理手续费发票;

(3)银行水单及银行手续费票据,如银行水单为复印件,则要加盖银行印章。

(七)维修经费

1、学校预算安排的维修经费,须经学校后勤部门负责人、财务部门分管处领导共同审批;金额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需经分管校领导审批。

2、单项维修工程结算,金额在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须经审计部门审核后方能结算付款。

3、单项合同价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维修项目,不论经费来源,凭合同原件或中标通知书和施工方的发票办理预付款。

4、单项合同价在5万元以下,不办理预付工程款,根据审计部门的审计结算单和发票结算付款。

5、维修工程合同中有设备购臵的,应单独列出,并按要求办理固定资产登记验收手续后,凭货物销售发票,按合同条款结算付款。

6、维修工程中涉及房屋结构发生变化,竣工结算时,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先办理固定资产验收手续后方能结算付款。

(八)因公出国(境)业务

1、根据《湖南大学关于因公临时出国(境) 管理的有关规定》(湖大外字[2009]64号),短期临时出国费用凭《湖南大学出国(境)申报单》所批准的经费来源、出国(境)行程单和相关有效票据办理报销手续。

2、学校预算经费开支的,须有出国任务书或邀请函;

3、科研等项目经费中开支的,须有该项经费预算;

4、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办理;

5、出国人员在国外的所有费用票据需单独翻译成中文,由所在单位财务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6、以外币计价的发票,能提供银行水单的,按水单兑换率折算;不能提供银行水单的,按报账当月首日中国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折算成人民币报销。

(九)购付汇报账业务

1、各单位因教学、科研需要用汇,应根据国家外汇管理有关文件办理。

2、学校各类外汇支付业务,原则上需根据教育部核定的我校当年

非贸易非经营性购汇人民币限额,通过中国银行湖南省分行营业部办理转账支付,不得取现购买。

3、用汇单位或个人需先到中国银行长沙市湖南大学支行领取《购付汇申请表》和《境外汇款申请书》并填写完整,交学校财务部门审核并加盖银行印鉴后,再填写借款单,转账到中国银行湖南省分行营业部办理购付汇业务。

4、经办人应妥善保管中国银行返回的单据(水单),并及时到学校财务部门办理报销手续。

(十)科研经费

科研经费报账按《湖南大学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办法(试行)》(湖大科字[2009]10号)和《湖南大学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办法(试行)补充规定》湖大科字[2010]17号文件执行。

1、科研协作费,应根据项目计划书和合同、协议,由科研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分管处领导共同审批。

2、测试费在2万元以上的,需根据项目计划书和合同、协议办理。

3、会议费,由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计划书提出会议预算,凭票据实报销。

(十一)基本建设经费

1、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基建资金实行计划管理、合同管理和

预算控制的原则。凡在学校基建财务核算的工程项目包括征地等,必须经教育部发展规划司批准立项,凡涉及勘察设计、施工、设备以及大宗材料采购和工程监理等都要依法订立合同,财务部门严格按合同条款支付款项。

2、工程价款支付控制原则:

(1)实行合同总额包干的项目,工程预付款或进度款支付总额控制在70%以内;

(2)按实结算的项目,工程预付款或进度款支付总额控制在50%以内;

(3)以合同包干价+设计变更结算的项目,工程预付款或进度款支付总额以合同包干价部分为基数控制在70%以内。

3、付款审批权限及程序

(1)5万元以下(含5万元)的付款,由基建预决算科科长、工程科科长、基建处分管处领导及基建财务科科长审批;

(2)5万元以上至50万元的,还需分别经财务部门分管处领导和分管校领导审批;

(3)50万元以上的,还需分别经财务部门分管处领导、分管业务校领导、分管财务校领导审批。

4、 报账要求

(1)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预付款时,施工单位需提供由学校指定的税务部门开具的建安发票;

(2)已完工程结算,须提供审计部门出具的工程审计单等资料; (3)单项工程结算价款超预算、超合同的,应由基建部门提供书面材料,说明超支原因及相关情况,根据超支金额大小按程序报经审批同意后方能办理付款手续。

(4)属于国库集中支付的基建工程项目,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的要求和规定办理支付手续。

(十二)生产实习费:由教务处统一分配,专款专用。 按照集中实习和分散实习两种形式分别管理。

1、集中实习:由各学院根据实习人数,按实习费用标准,经学院财务负责人审批签字后到财务部门借支手续。实习结束后,凭有效票据到财务部门办理报销手续。

2、分散实习:由各学院根据实习人数,按照实习费用的标准提供有学生学号和姓名的名册,由学生本人、带队老师、辅导员、学院财务负责人签字盖章后,到学校财务部门办理发放手续,原则上统一转入学生个人银行账户。

3、带队老师的差旅费按照《湖南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由学院财务负责人签字后予以报销。

(十三)研究生经费:由研究生院统一分配,专款专用。

1、研究生业务费,公用部分由各学院按规定统一使用。

2、开支范围:资料费、试验材料费、差旅费、版面费、上网上机费、打印复印费、论文答辩费、聘请专家讲课酬金等。

(十四)其他

1、各分管校领导对其所分管部门的经费有具体审批要求的,由校领导以书面形式下达给财务部门执行。

2、上述规定外的其他经费,按有关文件规定审批;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学校相关部门和财务部门负责人共同审批。

3、借款和报账为同一经济业务,报账金额小于或等于借款金额的,校领导及财务部门领导可只审签一次;报账金额大于借款金额的,应根据超过金额的大小,按审批权限报经有关部门和领导审签。

第四条 报账要求

(一)报销票据的具体要求:

1、外单位开具的票据,内容应填写齐全,并加盖出票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基本内容应包括:① 付款单位名称;②日期、金额(大小写应一致);③经济业务内容,属于购买实物的,要载明品名、数量、单价和金额等。

2、报销票据不得涂改、挖补,如发现有误,应由开出单位重开或

者更正,更正处应加盖开出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若大小写有误或涂改,须重新开具。

3、报销票据应由经手人、单位财务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在每张发票上签字或盖章后方能报销;购买实物的应增加验收人签字。

4、报销票据的报销期限:

票据原则上须当年报销。特殊情况的,报销期限不得超过3个。

5、下列票据,财务部门应拒绝受理: (1)假票据;

(2)套用其他单位开具的票据;

(3)漏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的票据、或只盖有出具单位行政公章的票据;

(4)大小写金额不符的票据;

(5)内容有涂改且没按规定更正的票据;

(6)发票类型与发生的经济业务内容不符的票据(如服务业发票,内容开具办公用品等);

(7)超过使用期限的票据;

(8)支付违约金、滞纳金和罚款的票据。

(二)下列票据报账时需附清单:

1、办公用品、食品单批次金额在2000元以上的;

2、书籍、复印打印资料,单批次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

3、加工、检测费,晒图费,单批次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

4、耗材或配件等,金额在2000元以上的;

5、定期结算的用车、用餐或住宿等费用。

(三)报账原始凭证较多时,应使用《湖南大学原始凭证报账汇总单》办理审签。

(四)丢失票据的报销规定:

1、丢失原始票据的,需向出票单位取得存根联或记账联复印件,并加盖出票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并书面说明,由所在单位领导签字,经财务部门分管处领导审批后方可报销;

2、丢失车票、船票或飞机票的,需有证明人和单位领导签字,报财务部门分管处领导签字,原则上报销票价的50%。

第五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实行,原《湖南大学财务报账规定》(湖大财字[2004]8号)废止。在此之前,与本规定有冲突的,以本规定为准。

第六条

财务报账通知范文第5篇

财务报帐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公司内部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明确经济责任,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会计法》、财政部《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和公司的《资产、财务、会计管理基本制度》,结合实际需要,特制定本规定。

一、财务报销凭证的要求

1、财务报销凭证的种类: (1)当地税务部门监制的在有效期内的工业企业、商业、服务业等行业开具的发票。

(2)当地财政部门监制在有效期内的行政事业性票据和收款收据。

(3)部门自制并经有关部门负责人或指定人员签名(或盖章)的各种款项发放表、现金支出单及收款收据等。

2、财务报销原始凭证的要求:

(1)基本要求:真实可靠、内容完整、填制及时、书写清楚。

(2)具体要求:

A、外来凭证是单位开具的,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指业务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收款专用章或结算专用章等);是个人的,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盖章;单位自制的,必须有经办部门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的签名或盖章。

B、购买实物的凭证,经办人、验收人、审批人及用途等项必须齐全,大写和小写金额必须相符。

C、经有关部门批准的经济业务,应当将批准文件作为原始凭证附件,或在原始凭证上注明批准机关名称、日期和文件字号。

D、凭证项目发生错误,应由开出单位重开或更正,并在更正处加盖开出单位的公章(金额错误者不能更正,只能重开)。

E、因公出差在外取得的住宿发票,必须开具住宿人姓名、住宿日期、住宿人数、单价、金额及开具单位的公章等。

F、凭证的“品名”栏内原则上不能填写诸如“办公用品”、“电脑耗材”之类;“数量”栏内不能填写“一批”,购买物品种类较多时,可按照上述方式开具,但必须附物品清单,应注明物品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及金额,并加盖售货单位公章。

G、一式几联的发票和收据,必须用双面复写纸套写(本身具备复写功能凭证除外),应使用注明有报销用途的一联作为报销凭证。H、严格执行银行结算制度,减少现金流通量,凡超过现金结算起点的业务,一律采用银行转帐结算方式付款,收款单位的银行户名必须与发票公章一致,否则不予办理付款手续。

二、公务借款要求

1、单位公务借款。指各部门为完成正常的管理、服务等工作而发生的各项借款。

2、工作人员个人公务借款。指工作人员个人为完成正常的管理、服务等工作而发生的各种借款,包括因公出差、进修培训、参加会议、

考察调研等借款。

3、其他借款。不在上述范围之内的其他因公借款,包括零星购物、各项周转金等借款。

4、公务借款审批手续:各项公务借款须由部门或工作人员提出申请(填写借款单据),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审签、由财务人员复核,经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签字后方可办理。借款单上必须注明借款时间、事由、金额、还款时间、借款人和审批人(签字)等。

5、以现金方式支付、额度超出1万元以上的借款,须提前一天与财务部联系,以便备款。

三、 财务报销程序

1、工作人员报帐时,先将票据交部门负责人审核并签字,再经财务报帐人员审查,最后由董事长签字后方可交出纳报销。

2、当事人要报销的单据事先按照用途大致分为差旅费,招待费,办公用品,培训费,书籍资料费等类别,并填写相应的报销单,与财务人员当面核实所计算的金额是否相符。

3、差旅费报销须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写明出差人的姓名和事由,若是外出开会请后附会议通知;餐费票据须注明请客事由、人数等。

四、财务收支权限

1、正常的合同采购款,由财务人员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额度,报告董事长通过公司网上银行支付。财务经办人员根据网上银行电子回单分别不同的采购公司、工程项目建立台帐,为质保金等应付帐款的核算和单个工程项目的成本核算提供依据。

2、正常的工程款、销售款回收,由财务经办人员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额度,及时清收到公司帐户。并建立收入台帐,做好工程质保金等应收帐款的核算。

3、日常办公用品的购臵,由综合管理部根据工作的需要,报经董事长同意后集中采购,集中报帐。

4、固定资产的购臵,单件2000元以下的,由总经理会商董事长后决定购臵;单件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经董事长同意后购臵;单件10000元以上的固定资产购臵,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购买。

5、培训费、差旅费的支出由分管副总提出动议,总经理批准。按照公司《出差管理制度》规定的标准报帐。

6、外事招待费、业务公关费1000元以下的,由分管副总根据工作的真正需要决定;1000元(含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由分管副总申报,总经理决定;2000元(含2000元)以上的报经董事长同意后确定。

五、财务签批权限

1、公司财务报帐实行董事长一支笔审批。所有财务收支票据须经董事长签批后方能报销、列帐。

2、因特殊情况董事长可授权相关人员代为进行财务收支票据的审签。

六、财务部门的权限

1、未经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签批的财务收支票据,财务部门有权拒绝报帐、付款。

2、对借款坚持“前帐不清,后帐不借”的原则,如果请款人有尚未结清的借款,无特殊原因,一般不予办理下次借款业务,特殊情况须经董事长批准。

3、日常的费用支出一般在十天内进行报帐;借款出差人员回公司后,10天内应到财务部报帐。报帐后结欠的金额或30天内不办理报销手续的人员欠款,财务部门有权在当月工资中扣回。

4、财务人员依据《会计法》的要求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应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更正、补充。

5、财务人员严格按国家有关财务规定及上述财务审批权限办理会计事务,对不符合规定的财务收支一律不予报销。

七、报帐时间

1、因工作需要的公务借款不受时间限制。

2、实行月度集中报帐制。每月的25日至次月的5日为集中报帐时间。

八、附则

1、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司资产财务管理部

财务报账通知范文第6篇

1、若有供货商发票未到而需先付款的,应先填写采购申请单,注明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估计价格,金额,运费、供货单位及付款方式(现金、支票、电汇等),并由部门主管签字确认,交相关部门副总经理审核落实,由财务总监审核签字认可,并由总经理签字同意,方可向财务部办理借款手续并支取款项(现金或支票等);

2、采购完成后采购员应在一周内报账,采购员持有效单据到财务部结算,即必须附有正确及有效的票据来证实支出,收据、发票必须是正本,并加盖对方公章,复印件、白条将不予受理,采购员采购时应尽可能要求供应商开发票(注:若不能取得收据原件应取得收据传真并同时注明该传真件与原件同具法律效力),交回财务部,以便财务做账。

借款报销流程

1、因工作需要向公司暂支借款,需先填写借款单,借据中需标明借款日期、借款金额、借款用途及借款人本人签字。其中借款金额大小写须相符,且借据表面不得涂抹。旧账未清应先核销旧账,否则不可以再借款。

2、借款人将填好的借据交由借款人所属的部门经理签字,部门经理需问明借款缘由,确认用途妥当后方可签字审批。

3、借款人将部门经理签字后的借据交由财务会计审核后再交相关副总经理确认落实,并由财务总监签字审批,总经理签字后视为财务部可以支付该款项。

4、财务部出纳员看到签批手续齐全的借据后,方可付款。如有一项签批手续不全,出纳员不予支付。

5、借款人需保证在借款之日起一周内报账还款(出差人员则在回公司后一周内结清,对于异地出差人员补充借款应填写借款单,并以传真的方式发回公司,但必须注明:原件与传真件同具法律效力,同时必须把前期的费用报销单据连同借款单一并邮回公司,否则不予报销并承担经济责任,如需延长时限,应提前通知财务部,无理由的延期还款,财务部有权按每逾期1天,扣除报销总额的5%,超2天10%,依次类推。结算方式:以现金归还或报销单抵扣。

日常费用报销流程

1、因工作需要购买物品,需先填写采购申请单(办公用品将由行政部统一在月底统计物品种类、数量,编制月度采购计划),经财务总监和总经理审核同意后方可采购;

2、购买物品后需先填写报销单(确保提供正规发票等),经部门经理确认、财务会计审核、财务总监审批,并由总经理签字同意,方可向出纳支取款项。

3、出差人员回公司后,出纳应及时提醒、督促报销。一周内必须完成报销工作。

报销内容:按出差管理制度执行。有关请客送礼需预先报请分管副总确认,然后由总经理签字方能实施。报销单填写:写明出差时间、报销内容、金额等,并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

4、填好的费用报销单需先交由报销人所属部门经理审核,部门经理应确认各项费用为应该发生,方可签字。另外对于销售人员费用报销参照《销售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及费用管理》执行。

5、部门经理审核签字后,报销人将报销单交至财务部,由财务会计审核签字并由分管副总签字确认。财务部审核应本着以下原则:

(1)审核单据粘贴是否规范,字迹有无涂抹;

(2)审核各项费用金额大小写是否与后附原始单据金额相符;

(3)审核各项费用发生是否切合实际,有无虚报、多报;(参照费用报销制度)

(4)审核签批手续是否齐全。

若以上三条有一项不符合规定,财务部有权将该报销单退还报销人,要求其重新填写。

上一篇:测评预警机制范文下一篇:初三数学月考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