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罐式集装箱范文

2023-10-13

铁路罐式集装箱范文第1篇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明确铁路集装箱运输承运人与托运人、收货人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维护运输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正常的运输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和《铁路货物运输规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铁道部规章制定本规则。

第2条 本规则适用于全国营业铁路的集装箱运输。

第二章 运输基本条件

第3条 本规则所称的集装箱是指具备下列条件的运输设备: 1.具有足够的强度,可长期反复使用; 2.适于多种运输方式运送,途中无需倒装货物;

3.设有供快速装卸的设施,便于从一种运输方式转移到另一种运输方式;

4.便于箱内货物装满和卸空; 5.容积不小于1立方米。 集装箱不包括车辆和一般包装。

第4条 铁路运输的集装箱:按重量和尺寸分为1吨箱、10吨箱、20英尺箱、40英尺箱以及经铁道部批准运输的其他重量和尺寸的集装箱。 按箱主分为铁路箱和自备箱,其中铁路箱是承运人提供的集装箱,自备箱是托运人自有或租用的集装箱。

按所装货物种类和箱体结构分为普通货物箱和特种货物箱。普通货物箱包括通用箱和专用箱,专用箱包括封闭式通风箱、敞顶箱、台架箱和平台箱等;特种货物箱包括保温箱、罐式箱、干散货箱和按货物命名的集装箱等。

按是否符合国家或铁道行业标准分为:标准箱和非标箱。 第5条 集装箱箱主应保证集装箱质量符合国家或铁道行业标准,由具有资质的机构进行鉴定、认可、制造、维修,并按规定进行定期检验,确保集装箱的质量满足铁路运输安全要求。

第6条 特种货物箱、专用箱和非标通用箱应经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相关试验和认证,由托运人向发站提交有关技术文件和上路运输申请;铁路局(公司)对运输安全性等进行审查后,提出意见报铁道部公布上路运输。

第7条 集装箱应按国家或铁道行业标准涂打相应的标记和标志。20英尺以上的集装箱应有集装箱检验单位徽记、国际集装箱安全公约(CSC)安全合格牌照、国际铁路联盟认证标记,其中国际集装箱安全公约安全合格牌照上应标有维修检验日期或有连续检验计划标记,且箱体标明的集装箱号码应与牌照一致。

第8条 仅在国内运输的自备箱,由箱主向发站提出申请,车站逐级上报,铁道部统一公布编号后,在全路使用。自备箱箱主发生变更时,要提出集装箱证书和检修记录,由铁路局(公司)委托有资质单位检验合格后,办理相关手续。

第9条 集装箱所装货物应适合集装箱运输的要求,不得腐蚀、损坏箱体。性质互抵的货物不得混装于同一箱内。易于污染箱体的货物不得使用铁路通用集装箱装运。

第10条 在一定季节和区域内不易腐烂的易腐货物,经承运人确定,可使用通用集装箱装运。

第11条 集装箱办理站(包括办理集装箱的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下同)是全国营业铁路办理集装箱运输业务的车站。集装箱办理站名在《货物运价里程表》中公布。集装箱在集装箱办理站间办理运输。

第12条 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要求办理集装箱运输时,由产权单位向接轨站提出申请,经铁道部审核后公布。

第13条 集装箱应采用门到门运输。托运人和收货人可使用自有运力或委托运输单位进行,车站应提供便利条件。特殊情况下,根据托运人、收货人要求也可在站内指定区域装、掏箱。铁路箱出站时,车站应与门到门运输单位或托运人、收货人签订运输安全协议并收取保证金。

第14条 托运的集装箱,每箱总重不得超过其标记总重和铁道部规定的限制重量。在集装箱总重有限制的办理站间运输时,不得超过限制总重。

第15条 集装箱军事运输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16条 集装箱运输危险货物要严格按照《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则》的规定,托运人、承运人、收货人和办理地点符合要求,箱体除符合铁道部有关技术标准外还要适应所装货物的要求。

第17条 不符合集装箱运输条件的,不能按集装箱办理运输。

第三章 托运、承运和交付

第18条 集装箱运输,以货物运单(以下简称运单)作为运输合同。托运人托运集装箱应按批提出运单。每批必须是标记总重相同的同一箱型,最多不得超过一辆铁路货车所能装运的箱数。铁路箱和自备箱不得按一批办理。

集装箱装运多种品名的货物不能在运单内逐一填记时,托运人应按箱提出物品清单一式三份。加盖车站日期戳后,一份由发站存查;一份随同运送票据递交到站;一份退还托运人。

集装箱内单件货物的重量超过100kg时,应在运单“托运人记载事项”栏内分别注明实际重量。

在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卸车的集装箱,应在运单“托运人记载事项”栏内记明“在×××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卸车”。

第19条 托运的集装箱不得匿报货物品名,货物中不得夹带危险货物、易腐货物、货币、有价证券以及其他政令限制运输的物品。

第20条 托运人应使用箱体状态良好的集装箱。

使用铁路箱时,承运人应提供状态良好的集装箱。托运人在使用前必须检查箱体状态;发现箱体状态不良时,承运人应予以更换。 第21条 集装箱的装箱由托运人负责。装箱时应充分利用箱内容积,码放稳固,装载均匀,不超载、不集重、不偏重、不偏载、不撞砸箱体。要采取防止货物移动、滚动或开门时倒塌的措施,确保箱内货物和集装箱运输安全。

第22条 集装箱施封由托运人负责。通用集装箱重箱必须施封,施封时左右箱门锁舌和把手须入座,在右侧箱门把手锁件施封孔施封一枚,用10号镀锌铁线将箱门把手锁件拧固并剪断余尾。其他类型集装箱的施封方法另行规定。

托运的空集装箱可不施封,托运人须关紧箱门并用10号镀锌铁线拧固。

第23条 托运1吨集装箱时,托运人应在门把手和箱顶吊环上各拴挂一个货签。货签上“货物名称”栏免填。拴挂前应撤除集装箱上残留的旧货签。

第24条 托运人施封后,应在运单上逐箱填记集装箱箱号和相应的施封号码。运单内填记不下时,可另附清单。已填记的箱号和施封号码不得随意更改;必须更改时,托运人须在更改处盖章证明。

托运人应如实填记运单。箱内所装货物的品名、件数、重量及使用的箱型、箱号、封印号等应与运单(物品清单)记载的内容相符。

第25条 发送的集装箱应于承运人指定的进站日期当日进站完毕。到达的集装箱,应于承运人发出催领通知的次日起算,2日内领取集装箱货物,并于领取的当日内将箱内货物掏完或将集装箱搬出。集装箱货物(含空自备箱)在车站存放超过上述免费暂存期限,应按规定核收货物暂存费。

第26条 托运人或收货人使用铁路箱超过下列期限,自超过之日起核收集装箱延期使用费:

1. 站内装箱时,应于承运人指定的进货日期当日装完。站内掏箱时,应于领取的当日内掏完。

2. 到达的集装箱应于承运人发出催领通知的次日起算,2日内领取集装箱。

3. 集装箱门到门运输重去空回或空去重回时,应于领取的次日送回;重去重回时应于领取的3日内送回。

第27条 集装箱的掏箱由收货人负责。铁路箱掏空后,收货人应清扫干净,将箱门关闭良好,撤除货签及无关标记,有污染的须除污洗刷。车站对交回的铁路箱空箱应进行检查,发现未清扫或未洗刷的,应在收货人清扫或洗刷干净后接收,或以收货人责任委托清扫人员清扫洗刷。

第28条 收货人领取自备箱时,自备箱与货物应一并领取。

第四章 承运人与托运人、收货人的交接

第29条 承运人与托运人或收货人交接集装箱时,施封的凭箱号、封印和箱体外状,不施封的凭箱号和箱体外状交接。

第30条 从车站搬出铁路箱时,车站根据运单填写“铁路箱出站单”(附件1)作为出站和箱体状况交接的凭证。集装箱送回车站时,车站收妥集装箱并结清费用后,在乙联上加盖车站日期戳和经办人章,将收据交还箱人。

第31条 承运人有权对集装箱货物品名、重量、数量、装载状况等进行检查。需要开箱检查货物时,在发站应通知托运人到场;在到站应通知收货人到场;无法约见托运人或收货人时,应会同驻站公安检查,并做好记录。

托运人有违约责任时,承运人应合同约定或有关按规定向托运人或收货人核收违约金和因检查产生的作业费用。可继续运输的,车站应会同托运人或驻站公安补封,编制货运记录。

第32条 发站在接收集装箱时,检查发现箱号或封印内容与运单记载不符或未按规定关闭箱门、拧固、施封的,应由托运人改善后接收。箱体损坏危及货物和运输安全的不得接收。

第33条 到站应向运单记载的收货人交付集装箱。

在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装卸车的集装箱,交接办法由车站与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的使用单位商定。

第34条 收货人在接收集装箱时,应按运单核对箱号,检查施封状态、封印内容和箱体外状。发现不符或有异状时,应在接收当时向车站提出。到站检查发现施封锁脱落、失效、站名或号码不符、箱体损坏危及货物安全的集装箱,应向收货人出具货运记录,并按记录点交货物。

第35条 交接责任的划分:交接前由交方承担,交接后由接方承担。但运输过程中由于托运人责任造成的事故和损失由托运人负责;因集装箱质量发生的问题,责任由箱主或集装箱承租人负责。 集装箱在承运人的运输责任期内,箱体没有发生危及货物安全的变形或损坏,箱号、施封号码与运单记载一致,施封有效时,箱内货物由托运人负责。

第36条 铁路箱由于托运人或收货人责任造成丢失、损坏及无法洗刷的污染时,应由托运人或收货人负责赔偿,责任人在“铁路箱出站单”上签认,车站凭“铁路箱出站单”编制“集装箱破损记录”(附件2),作为向责任人索赔的依据。自备箱由于承运人责任造成上述后果时,车站应编制货运记录,由承运人负责赔偿。赔偿费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第五章 附则

第37条 本规则由铁道部运输局负责解释。

第38条 本规则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本规则未尽事宜,按《铁路货物运输规程》及有关规定办理。铁道部前发《铁路集装箱运输规则》(铁运〔1989〕82号)同时废止。

适应角色转变,扎实开展团的工作

———共青团铁东区委书记的述职报告

2011年是适应角色转变、思想进一步成熟的一年。这一年,自己能够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紧紧围绕党的中心,立足本职岗位,较好地完成本线的工作任务。自己政治觉悟、理论水平、思想素质、工作作风等各方面有了明显的进步和提高。总的来说,收获很大,感触颇深。

一、以德为先,进一步提升个人思想素质

过去的一年,我以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以一个团干部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个人的道德修养、党性锻炼、思想素质上有了很大的进步。一是道德修养进一步提高。作为一个团干部,我的一言一行、我的自身形象将直接影响到团委各成员,甚至更广大的青少年。因此,在日常的工作和生活中,我每时每刻提醒自己,从小事做起,注重细节问题,做到干净做人、公正做事,以平常心看待自己的工作,要求自己在工作中诚实、守信、廉洁、自律,起好表率作用。二是党性锻炼得到不断加强。不断加强自己的党性锻炼,我严格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员纪律处分条例》来要求和约束自己的行为,牢记党的宗旨,在团的工作中,以广大青少年的权益为出发点,务求时效。三是政治思想素质不断提高。一年来,我继续加强学习,积极参加理论中心组学习,经常自发利用休息时间学习,积极参加团省委组织赴井冈山革命传统与理想信念教育专题培训班、区委区政府组织赴清华大学县域经济培训班,通过“看、听、学、思”,进一步加深了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理解,进一步系统掌握了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对共青团工作的要求。特别是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以来,我通过学习原文、听专家讲课等,开拓了思想新境界,政治思想素质有了新的飞跃。

二、以能为先,进一步加强组织工作能力

在上级领导的信任和支持下,我本人也自加压力,抓住一切机会学习,注重与同事、与兄弟单位团委书记的交流,虚心请教,不耻下问,使各项工作都有序地开展。一是工作的统筹安排能力不断加强。我尽量做到工作提前一步,有计划、有安排、有预见性,保持思路清晰和决策的科学,力求操作有序,顺利开展。二是工作的协调能力不断加强。在工作中,我注重与上级的及时衔接、汇报,同时也注重与基层的交流沟通,听取多方意见和建议,从大局出发,对上做好配合,对下做好团结。三是有创新地开展工作。在工作中,我注重不断创新,使工作保持生机,使管理不断趋向人性化、合理化。

三、以勤为先,进一步提高团的业务水平

担任团委书记以来,认真了解情况、掌握知识,积极向团委领导、向前任书记学习、请教,了解团情、团史,努力掌握团的基本运作方式程序,便于更好地开展工作。加强沟通了解,增加感情,深入基层,了解基层团组织和团员青年的有关情况,以“活动”来强化自己的知识和水平。一年来,我立足以活动来促使自己尽快适应角色,迎接挑战。今年五四,团区委以全区人居环境整治为依托,以“五四火炬传承九十二载生生不息,铁东青年投入人居环境立志强区”为引领,积极开展了“共青团路,红领巾街”,“铁东青年林”等一系列活动。在活动中,增长了知识,深化了理解,使自己对团务工作有了全面的、系统的提高,为今后更好地提高团的业务水平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四、以绩为先,进一步完善团的组织建设

把《关于进一步深化“党建带团建”工作的实施意见》落到实处,把党的要求贯彻落实到团的建设中去,使团的建设纳入党的建设的总体规划。依托党建,从政策层面来解决和落实基层团组织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一是基层团干部的待遇问题。积极争取党组织在团干部配备上的重视和支持,基层团干“转业”得到了很好的安排(叶赫的荣威,住建局遇良,卫生局王国宴等);二是解决好基层团组织活动的经费问题。积极争取专项,今年为每个乡镇街道从团省委争取经费三千元,共计三万六千元;三是团的基层组织格局创新工作。按照“1+4+N”模式,通过换届调整选配了大批乡镇(街道)团干部,变原有的“团干部兼职”模式为现在的“兼职团干部”模式,提升了基层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此次工作得到了团市委的充分认可,2011年四平市组织部班工作会议在我区召开。

以服务青年需求为目的,从单一组织青年开展活动转到生产环节,开展就业培训、创业交流、贫富结对;以服务党政中心为目的,发挥团组织自身优势,引导青年树立市场意识和投资意识,强化科技意识和参与意识,投身知识化、信息化和现代化、文明创建、环境整治、植绿护绿、社会治安等活动,把党政思路实践好。突出做好当前新兴的农村、社区和非公经济组织建团工作,延长团的工作手臂,丰富团的组织形式。先后与农联社、吉林银行等多家金融机构积极协调,为青年创业就业提供帮扶支持。特别是吉林银行的“吉青时代”小额贷款项目更得到团省委的无偿贴息。

五、以廉为先,进一步保持清正廉明形象

作为新任职的年轻干部、党员干部,我既感受到了组织的信任与关怀,同时也感受到了责任重大。我区在党委和政府的带领下,励精图治、奋发图强,取得了辉煌的成绩。越是这种时候,就越需要我们这些干部保持清醒的头脑,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本色。深知,作为一级干部,应该努力做到“清正廉洁”。古人说“物必自腐而虫生”,腐败现象表现上看来是经济问题、道德问题,但深层次的原因却是理想信念出了问题。要不断加强实践锻炼,要结合党的历史经验、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以及自己的工作和思想实际,来刻苦磨炼自己。勇于剖析自己,积极开展自我批评,净化自己的灵魂。不断增强拒腐防变意识。在思想上、在行动上、生活中争作表率。在团区委开展“争做勤廉表率,竭诚服务青年”主题教育活动,召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活动动员会,全面启动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活动。按照学习贯彻区委、区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学习党的十七届六中精神,强化组织领导,制定工作计划。我们根据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要求,为了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立了团区委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并由我任组长。按照“一岗双责”的责任要求,明确了单位正职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每年约谈团干部一次,就有关廉洁从政个人“不准”和“禁止”行为适时对所管的团干部进行廉政谈话。

铁路罐式集装箱范文第2篇

目前,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我国与其他国家的货物交流越来越频繁,为了满足新时代发展背景下运输需求,集装箱运输就利用自身快速、安全、高效的特点,提高了运输的速度和运输的安全性,集装箱运输指的是在运输过程中,利用飞机、船只、火车对货物进行运输,由于集装箱是封闭的,在运输过程中,装卸作业小,因此,人力的输出少。除此之外,在运输过程中由于减少了货物的人工搬运,使得货物的周转时间大大下降,有利于实现货物运输的多式联动效果。再者,由于货物集装箱运输具有运费低、运量大、能耗小的特点,可以利用先进的运输装置为人们提供综合性的铁路集装箱运输网,是目前我国和国际接轨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之一。

虽然集装箱运输方式具有许多的优点,可以为企业和人们带来极大的便利,但是随着铁路集装箱自身独特的优点和客观条件的不断成熟,给铁路运输的发展带来了很大的挑战,由于我国目前的铁路集装箱作业流程比较烦琐,实际工作时的流程管理模式还是以传统的工作方式为主,管理层面的员工进行基础管理工作时,也是采用传统的管理方法,比较典型的例子就是使用人工管理模式进行业务管理,这就导致我国集装箱作业大大下降。因此,为了提高集装箱运输业务的效率,相关企业就应该探究业务流程当中低效的环节,对这些环节加以改正。

二、铁路集装箱运输业务的流程与问题

(一)铁路集装箱运输业务的流程分析

集装箱运输业务流程:发送、中转、达到,即集装箱发送阶段集装箱中转阶段和集装箱到达阶段。这三个阶段中,存在装箱与掏箱作业,依据该作业是否在站内进行这一标准,可以将集装箱货物运输的到达和发送流程改为站到站运输方式,这种方式的主要内容就是,每当用户需要使用集装箱进行货物运输时,用户可以直接向集装箱运输的主要负责人提出申请,支付相关的费用之后,进行集装箱货物运输。

(二)现行集装箱工作流程中的问题分析

集装箱作业可以有效提高货物运输的效率,但是,分析整合运输流程后,我们可以发现流程中存在很多问题。首先,管理流程异常复杂,集装箱作业管理模式归属于整车管理模式下的一个分支,这种管理模式与现阶段新型的集装箱货物运输方式极其不符,二者之间较大的差异就导致集装箱作业的工作流程变得十分复杂。除此之外,近几年我国铁路发展十分迅速,铁路逐渐成为人们生活当中不可或缺的部分,但是由于铁路运输的思想不能紧跟时代的发展需求,导致人们的运输手续越来越复杂,再加上工作人员服务不到位,服务意识薄弱,窗口的手续办理工作效率低。这样,铁路集装箱运输流程中明细出现3个共性的问题:信息不规范、不统一,运输信息化程度较低。有人认为,反正集装箱站办理的业务不同于其他业务流程,问题不大。但是由于铁路的信息化程度不一致,在进行货物运输的时候不可以及时掌握信息,对集装箱进行实时的调度,另外,信息系统功能的利用率也比较低,不可以真正意义上提高集装箱运输的综合效率。由于集装箱尾门到门的运输,发送作业为主,各个铁路站集装箱堆场管理不是很完善,如有大货量进场,堆场场地有一定概率会错放集装箱,一时找不到集装箱而来带不必要的延误,并且很容易出现差错,然而,这些问题都是可以通过先进的技术来简化代替的。

(三)集装箱门到门运输的优势

集装箱门到门运输方式大多数都是以单元化、标准化、模块化的运输为,单元化体现在运输方式的模块化管理,标准化体现在管理一般会按照相关标准进行,这种较为系统的管理方式不仅仅可以保证运输的效率,同时也很大程度上节约了包装材料,有利于实现公路铁路的联合运输方式,进而实现了全程物流的理念。除此之外,集装箱货物运输有利于货物运输的安全性。由于铁路集装箱运输装箱和掏箱工作都在发货人和收货人指定的地点进行,这一过程就相当于顾客上门取货并配送到门,有效地提高了货物运输的安全性,有利于提高集装箱办理站的工作效率。由于铁路集装箱门到门运输可以减少集装箱内进行必要生产工作时发生的交叉干扰,有效提高了集装箱办理站的工作效率。最后,集装箱门到门运输有利于提高运输市场的份额,由于铁路大力发展门到门运输,可以有效提高货物运输的质量,那收货人提供优质并全面的运货服务,从而可以吸引更多的顾客选择铁路进行货物运输。

三、基于随机Petri网的铁路集装箱门到门运输流程建模

目前,我国已经在实行的集装箱门到门运输模型基本结构当中,主要有串行结构、并行结构、循环结构以及选择结构,串行结构当中只有一条没有任何分支的通路,可以用这种结构来描述一系列不变的顺序执行活动在串行结构当中,各个事件都是一次进行的,并且不可以有任何的交叉。对于并行结构来说,表示的是几个事件可以同时进行,因为这些事件是并行存在的,所以事件之间互不影响,每个分支的变迁激活不会使其他分之几或受到影响,这些分支都完成之后才可以进行后续的事件。对于循环结构来说,可以用来描述一系列需要重复执行的活动,而对于选择结果来说,可以用来描述两个任务执行必须是二选一的分支活动。

在进行铁路集装箱运输建模时,首先要分析目前我国铁路集装箱运输业务需要的具体流程,然后将这些流程当中的关键因素和Petri网中的流程元素进行一一对应,在建模的数据库当中,车站的各种人员以及各种作业都用数据库当中的资源进行状态表示,将实现过程当中的流程与Petri网中的基本元素一一对应,确定作业流程的基本工作,当分析好作业流程之后,就应该确定模型当中的各个结构,对数据库当中的变迁之间的逻辑关系进行梳理,保证建立起来的模型可以如实反映现实中的流程。最后要对Petri网模型进行效果分析,在这一过程当中,需要确认建立的模型是否简洁,是否可以正确表达流程的正常运行,确定模型逻辑之间的关系是否合理。利用先进的基本理论知识,达到对模型有效性的验证工作。如表1

四、基于随机Petri网的铁路集装箱门到门运输流程优化

(一)铁路集装箱运输流程的优化措施

大力发展铁路电子商务。从广义上来看,铁路电子商务是通过互联网技术实现铁路运输的相关业务流程。大力发展铁路电子商务,可以有效地提高铁路货运电子商务之间的传递效率,将各种复杂的铁路集装箱业务进行精简处理,减少运输过程当中不必要的环节,提高货物运输的流畅性以及有效性。除此之外,铁路货物电子商务可以提高货物运输的信息化水平,减少客户等待的时间,使客户货物运输办理的时间变得简便。

加快并完善信息技术。由于集装箱运输的速度决定了集装箱运输企业的效益,所以一个企业如果想要提高自己的经济效益,就应该引进先进的科学技术,不断加快和完善信息技术的应用,优化集装箱运输的流程,可以使用GPS、GIS等信号采集系统提高货物在运输过程当中的衔接效率。

优化集装箱运输货物流程结构。在集装箱信息系统建立并完善的基础之上,还应该实现集装箱运输部门之间的数据传递速度,将数据传递流程和实际货物办理流程分开,缩短甚至消除没有增值的流程。

结语

总而言之,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不断发展,经济全球化速度的不断加快,传统的货物运输方式已经不可以满足我国现阶段的货物流通,为了提高货物流通的速度和效果,有关企业就应该利用先进的铁路集装箱运输方式进行货物运输,本篇文章就主要分析了集装箱运输作业中发送与到达作业流程,并建立了相关模型。

摘要:随着我国目前经济的飞速发展,在一定程度上也促进了运输系统的不断发展,随着现阶段经济全球化速度的不断加快,我国和其他国家的交流变得越来越频繁,传统的运输方式已经不可以满足我国目前的货物流通,新型的集装箱运输具有快速、安全、高效的特点,可以很大程度上满足运输多样化的国际形势,这种方式不仅仅可以促进国家的经济繁荣,同时还可以促进国家经济贸易的不断发展。本篇文章就分析了基于随机Petri网的铁路集装箱运输方式,希望有关人士可以一起探讨。

关键词:铁路集装箱,流程优化,性能分析,Petri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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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李勇建,王循庆,乔晓娇.基于随机Petri网的震后次生灾害演化模型研究[J].运筹与管理,2014,(4).

[3] 汪永元.提高我国集装箱公铁联运装卸效率的探讨[J].铁道货运,20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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