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工程安全监理细则范文

2023-09-23

铁路工程安全监理细则范文第1篇

一、工程项目概况及特点 方:

二、安全监理的依据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建筑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 例’ 3.已批准的《监理规划》; 及1 4.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

强制性标准;

2.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 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3.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做好逐级对工人进行 的安全生产教育及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 底。

4.审核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及事故抢险 应急方案,使之符合安全施工的要求,并督促其 实施;

5.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 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落实分部、分项工程或各 工序、关键部位的安全防护措施;

6.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冬季防 寒、夏季防暑、文明施工、卫生防疫等各项工作; 7.进行质量安全综合检查。发现违章冒险 作业的要责令其停止作业,发现安全隐患的应要 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责令停工整改 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8;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 理人员应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四、施工阶段安全监理的程序

1.审查施工单位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 (1)《营业执照》; (2)《施工许可证》; (3)《安全资质证书》;

(4)《建筑施工安全监督书》;

(5)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安全专业 人员的配备等;

(6)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管理体系; (7)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8)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证及管理情况; (9)各工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0)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及安 全条件。

2.审核施工单位的安全资质和证明文件(总 包单位要统一管理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3.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 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

(1)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的 编写、审批

①安全技术措施应由施工企业工程技术人 员编写;

②安全技术措施应由施工企业技术、质量、

安全、工会、设备等有关部门进行联合会审;

③安全技术措施应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施工 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

④安全技术措施由施工企业报建设单位审 批认可;

⑤安全技术措施变更或修改时,应按原程序 由原编制审批人员批准。

(2)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或 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①土方工程:

A地上障碍物的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B地下隐蔽物的保护措施是否齐会完整; C相临建筑物的保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D场区的排水防洪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E土方开挖时的施工组织及施工机械的安 全生产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F基坑的边坡的稳定支护措施和计算书是 否齐全完整;

C脚手基坑架施四周工的方案安全及验防护收力措施案是是否否齐齐全全、完整完;

②脚手架:

A脚手架设计方案是否齐全、完整、可行; B脚手架设计验算书是否正确、齐全、完整;

D脚手架使用安全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E脚手架拆除方案是否齐全、完整。 ③模A模板结构板施工:

设计计算书

的荷载取值是否符

A临边作业的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B洞口作业的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C悬空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 整;

⑤交叉作业:

A交叉作业时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

整;

合工程实际,计算方法是否正确;

B模板设计应包括支撑系统自身及支撑模

板的楼、地面承受能力的强度等; . C模板设计图包括结构构件大样及支撑系

统体系、连接件数的设计是否安全合理,图纸是

否齐全;

D模板施工中安全措施是否周全。

④高空作业:

安全防护棚(通道)的设置是否合理,并 满足安全要求;

C安全防护棚(通道)的搭设方案是否完整 齐全;

⑥塔式起重机:

A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是否能满足使用安 全和设计需要;

B起重机拆装的安全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C起重机使用过程中的检查维修方案是否 齐全、完整;

D起重机驾驶员的安全教育计划和班前检 查制度是否齐全;

E起重机的安全使用制度是否健全。

⑦临时用电:

A电源的进线、总配电箱的装设位置和线路 走向是否合理;

B施工用电负荷计算是否准确,满足安全生 产的需要;

C选择的导线截面和电气设备的类型规格 是否匹配;

D电气平面图、接线系统图是否正确、完整; E施工用电是否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F是否实行“一机一闸一漏”制,是否满足 分级分段漏电保护;

C照明用电措施是否满足安全要求。

⑧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A检查现场挂牌制度、封闭管理制度、现场 围档措施落实情况,是否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要 求;

B现场总平面图布置、现场宿舍、生活设施、保健急救措施,是否满足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 C建筑、生活垃圾、污水,防火、宣传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是否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

4、审核安全体系和安全专业管理人员资格;

5、审核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结构的使

用安全技术方案及安全措施;

6、审核安全设施和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控制措施;

施工单位应提供安全设施的产地、厂址以及 。出厂合格证书;

7、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

8、现场监督与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时及 28

时下达监理通知,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暂停施 工:

①日常现场跟踪监理,根据工程进展情况, 监理人员对各工序安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现场 检查、验证施工人员是否按照安全技术防范措施 和操作规程操作施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下达 监理通知,责令施工单位整改;

②对重要结构、关键部位的安全状况,除日 常跟踪检查外,视施工情况,必要时可做抽检和 检测工作;

③每日将安全检查情况记录在《监理日 {己》;

④及时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沟通,汇报 施工现场安全情况,必要时,以书面形式汇报,并

作好汇报记录。

9、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及时 向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五、现场安全施工监理控制要点

1、现场安全管理:现场安全首先应建立总包 单位专职管理,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设立 现场安全保卫的专职岗位及人员。监理方将督 促检查总包单位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经 常性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安全纪律检查、安全标

志、安全标语宣传和现场道路畅通等检查工作。

2、安全用具:督促检查安全帽、安全带、安全

网是否齐全。

3、六口防护: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出

入通道口、井字架进料出人口,防护措施是否及 时和可靠。

4、临边防护:施工卸料台周边,斜道周边等 有否防护措施。

5、脚手架:符合施工作业标准,牢固可靠。

6、龙门架、井架、塔吊:塔吊的避雷接地,缆

风绳、锚固保险可靠。检查塔吊安装就位情况, 塔吊就位后,应由法定检测单位提供认可检测报 告。

7、基坑支护、降水:检查基坑土方是否严格 按设计工况施工,“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

挖、严禁超

挖”的原则是否得以贯彻,检查土方开挖方 案及落实情况,检查支护结构、降水施工情况,密

切观察监测支护结构和周边环境的影响,如有异 常及时处理。

8,、施工用电:现场周围高压线是否有防护措

施,有否电线破皮漏电现象,现场照明是否使用 安全电压。

9、机械防护措施做到轮有罩、轴有帽、凡机 械工必须持证操作。

六、安全施工监理手段

1、开工前,项目监理部针对所监项目特点召 开安全施工专题讨论会,加强安全知识的深化学 习,进一步强化监理人员的安全意识。

2、项目监理部制定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安全 责任制,总监负全责,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各负其 责。

3、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管理的条款以 及开工条件中安全施工的准备工作情况,否则不 予开工。

4、对在施工过程中安全隐患的存在,责令停 工整改。

5、监理工程师对现场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巡 查或旁站,对施工现场及办公生活区的安全措施 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发监理整改通知, 同时及时收集现场安全方面的信息,及时对信息 进行处理。

6,、通过例会、专题会议解决安全解决施工中

出现的问题。

7、及时多渠道地向业主汇报工程安全方面 的信息。

8、建立安全施工状况登记制度,即在监理日 记、监理月报、监理总结等监理文件中准确及时 记录安全状况。

9、制定安全施工管理中的奖罚机制,对成绩 优异的监理人员实行奖励,对责任心不强的监理 人员进行处罚,直至调离监理工作岗位。

七、安全施工监理措施

1、项目监理部根据在监项目情况召开安全 管理主题研讨会,落实工作职责,内部加强安全 知识的深化学习,进一步加强监理人员的安全意 识。

2、召开施工监理双方参加(邀请业主参加) 安全专题协调会,以高标准、严要求为方针,制定

安全管理奖罚机制。

3、把安全措施作为施工方案审核的必备条 件,不合要求的不予签认。

4、监理通过巡查、旁站等形式,对现场发现 的安全隐患及时以监理通知形式通知施工承包 方整改,情节严重的同步下达停工令,并及时向 业主报告安全控制状况。

5、督促施工方落实安全施工教育,召开安全 施工教育例会,例会纪要交监理、业主备案。

6、要求施工承包方针对工程特点,制定施工 防火、安全用电、场地排水、高空作业等安全专项

保证方案,经监理审定后执行,并报业主备案。

八、如遇到下列情况,监理人员要直接下达 暂停施工令,并及时向项目总监和建设单位汇报

1、施工中出现安全异常,经提出后,施工单 位未采取改进措施或改进措施不符合要求的;

2、对已发生的工程事故未进行有效处理而 继续作业时;

3、安全措施未经自检而擅自使用时; ·

4、擅自变更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时;

5、使用没有合格证明的材料或擅自替换、变 更工程材料时;

6、未经安全资质审查的分包单位的施工人 员进入施工现场施工时;

7、出现安全事故时。

铁路工程安全监理细则范文第2篇

隧 道 专 项 安 全 监 理 细 则

编制:

批准:

青岛交通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零一一年四月

一、洞口、开挖、凿孔及爆破施工中的安全监理要点 1.洞口段施工安全监理要点

1)在隧道洞口段施工前,监督施工单位根据洞口附近的地形、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环境条件及施工条件等,预估可能发生的各种危险因素和隐患,以及对环境的影响等,制定保障洞口段施工安全的技术措施。

2)在平常的工作中,经常检查施工安全的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检查施工单位安全三级交底落实情况等。

3)在茶山隧道出口的洞口段,出口狭窄,地形陡峭,在陡峭悬崖边缘,要求施工单位设置护栏和安全警示标志。 2.开挖及凿孔

要求施工单位制定班前检查制度,确保施工人员人身安全。

1) 开挖人员到达工作地点时,应首先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并检查支护是否牢固,定板和两帮是否稳定。

2) 机械凿岩,宜采用湿式凿岩机,可以降低粉尘对操作人员的危害,并按规定使用安全帽、口罩等安全防护用品。

3) 站在渣堆上作业时,应注意渣堆的稳定,防止滑塌伤人。

4) 带支架的风钻钻眼时,必须将支架安置稳妥。风钻卡钻时应用板钳松动,不可敲打,未关风前不得拆除钻杆。

5) 为防止点击事故,开钻前必须详细检查各部位的绝缘装置,佩戴必须的绝缘防护用品。

6) 在工作面内不得拆卸,修理风、电钻。 7) 严禁在残眼中继续钻眼。

2 8) 钻孔台车进洞时要有专人指挥,认真检查道路状况和安全界限,其行走速度不得超过25m/min。 3.爆破

1)装药与钻孔不宜平行作业。

2)爆破器材加工房应设在洞口50m以外的安全地点。 3) 爆破作业和爆破器材加工人员严禁穿着化纤衣物。

4)进行爆破时,所有人员应撤离现场,其安全距离为:独头巷不少于200m;相邻的上下坑道内不少于100m;相邻的平行坑道,横通道及横洞间不少于50m;全断面开挖进行深孔爆破时,不少于500m。

5)洞内每天放炮次数应有明确的规定,装药离放炮时间不得过久。

6)装药前检查爆破工作面附近是否牢固;炮眼内的泥浆,石粉应吹洗干净;刚打好的炮眼温度过高,不得立即装药,如果遇有照明不足,发现流沙、流泥未经妥善处理,或可能有大量溶洞涌水时,严禁装药爆破。 7)洞内爆破不得使用黑色火药。

8)为防止点炮时照明中断,爆破工应随身携带手电筒。严禁用明火照明。 9)采用电雷管爆破时,必须按照国家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的有关规定进行,并应加强洞内电源管理;防止漏电引爆。

10)爆破后必须经过15min通风排烟后,检查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检查有无“哑炮”及可疑现象:有无残余炸药或雷管;顶板两帮有无松动石块;支护有无损坏与变形。在妥善处理并确认无误后,其他工作人员才可进入工作面。 11)当发现哑炮时,必须由原爆破人员按规定处理。

12)装炮时,应使用木质炮棍装药,严禁火种。无关人员与机械等均应撤离至安

3 全地点。

13)两个工作面接近贯通时,两端应该加强联系与统一指挥。一端装药放炮时,另一端人员应撤离至安全地点。导坑已打通的隧道,两端施工单位应协调放炮时间。放炮前要加强联系和警戒,严防对方人员误入危险区。

二、洞内运输作业时的安全要点

1.各类进洞车辆必须进行检查,并处于完好状态,其制动必须有效可靠,严禁人料混装。

2.进洞的各类机械与车辆,宜选用带净化装置的柴油机动力,燃烧汽油的车辆和机械不得进洞。

3.所有运输车辆均不准超载、超宽、超高运输。

4.进出隧道的人员应配戴防护用品,走人行道,不得与机械或车辆抢道,严禁爬车、追车或强行搭车。

5.装渣用小型装载机配合翻斗车装渣时,应有联络信号,翻斗车旋转半径内严禁站人。 6.洞内运输

1)洞内运输的车速应进行控制,不得超过:人力车5km/h;机动车在施工作业地段单车10 km/h,有牵引车及会车时5 km/h;机动车在非作业地段单车20 km/h,有牵引车时15 km/h;会车时15 km/h。 2)车辆行驶中,严禁超车。

3)在洞口、平交通口及施工狭窄地段应设置“缓行”标志,必要时设专人指挥交通。

4)凡停放在接近车辆运行界限处的公司设备与机械,应在其外缘设置低压红色闪

4 光灯,组成显示界限,以防运输车辆碰撞。

5)在洞内倒车与转向时,必须开灯鸣号或有专人指挥。

6)洞外卸渣场地段应保持一段的上坡段,并在堆渣边缘0.8m处设置挡板。 7)路面应有一定的平整度,并设专人养护。

8)洞内车辆相遇或有行人通行时,应关闭大灯,改用近光或小灯光。 7.爆破器材运输

1)在隧道工程外部运输爆破器材时,应遵守国家规定。

2)在任何情况下,雷管和炸药必须放置在带盖的容器内分别运送。人力运送时,雷管和炸药不得由一人同时运送。汽车运送时,雷管和炸药必须分别装在两辆车内运送,其间距相隔50m以上。有轨机动车运输时,雷管和炸药不宜在同一列车上运送,如果必须用同一列车运送时。装雷管与炸药的车辆必须用三个空车厢隔开。

3)人力运送爆破器材时,必须有专人护送,并应直接送到工地,不得在中途停留,一人一次运送的炸药量不得超过20kg或原包装一箱。

4)汽车运送爆破器材时,汽车排气口应加防火罩,运行中应显示红灯。器材必须由爆破工专人护送,其他人员严禁搭乘。爆破器材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厢边缘,雷管或硝化甘油类炸药的装载不得超过两层。

5)有轨机动车运送爆破器材时,其行驶速度不得超过2m/s,护送人员与装卸人员只准在尾车内乘坐,其他人员严禁乘车。硝化甘油类炸药或雷管必须放在专用带盖的木质车厢内,车内应铺有胶皮或麻袋并只准放一层。

6)严禁用翻斗车、自卸汽车、拖车、、拖拉机、机动三轮车、人力三轮车、自行车、摩托车和皮带动输机运送爆破器材。

三、支护作业中的安全要点

1)隧道各部包括竖井、斜井、横洞及平行导洞开挖后,除围岩完整坚硬,以及设计文件中规定的不需支护者外,都必须根据围岩情况、施工方法采取有效的支护。例如,采用普通水泥砂浆锚杆支护、早强水泥砂浆锚杆支护、早强药包锚杆支护、缝管式磨擦锚杆支护、楔缝式内锚头锚杆支护、脱壳式内错头预应力锚索支护、喷射混凝土支护等。不管采用哪种方法支护,都应:

①隧道工程坑道开挖后,应尽快安设锚杆,且一般宜先喷射混凝土、再钻孔安设锚杆。

②锚杆的孔拉、孔径、孔深及布置形式符合设计要求。 ③锚杆杆体露出岩面长度,不应大于喷层的厚度。

④应确保隧道工程辅助稳定措施中的锚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这些措施主要有:

a.环形开挖留核心土挡护开挖面。 b.喷射混凝土封闭开挖工作面。 c.超前锚杆锚固前方围岩(超前支护)。

d.管棚超前支护前方围岩(包括短管棚、长管棚、插板)。 e.超前小导管注浆加固围岩和堵水。 f.超前深孔围幕预注浆加固围岩和堵水。 g.临时仰供封底。

h.隧道开挖工作面及围岩预注浆加固。

不管采用哪种方法,在施工中应经常观察地形、地貌的变化及地质和地下水的变民情况,预防突然事故的发生并应有应变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坚持先支护(强

6 支护)、后开挖(短进尺、弱爆破)、快封闭、勤量测的原则,以确保施工安全。 2)施工期间,现场施工负责人应会同有关人员对支护定期进行检查。在不良地质地段每班应设专人随时检查,当发现支护变形或损坏时,应立即修整和加固,当变形或损坏情况严重时,应先将施工人员撤离现场,再进行加固。

3)洞口地段和洞内水平坑道与辅助坑道(横洞、平行导坑)的连接处,应加强支护或及早进行永久衬砌。洞口地段的支撑宜向洞外多架5~8m明厢,并在其顶部压土以稳定支撑,待洞口建筑全部完工后方可拆除,以确保施工安全。

4)洞内支护、宜随挖随支护,支护至开挖的距离一般不得超过4m。如遇石质破碎、风化严重和土质隧道时,应尽量缩小支护工作面。当短期停工时,应将支撑直抵工作面。

5)不得将支撑立柱置于废渣或活动的石头上。软弱围岩地段的立柱应加设垫板或垫梁,并加木楔塞紧。

6)漏斗孔开挖时应加强支护,并加设盖板,供人上下的孔道应设置牢固的扶梯。 7)采用木支撑时,应选用松、柏、杉等坚硬且富有弹性的木材,其梁、柱的梢径不得小于20cm,跨度大于4m时不得小于25cm,其他边接杆件梢径不得小于15cm,木板厚度不得小于5cm。木支撑宜采用简单、直立、易于拆、立的框架结构,并应保证坑道的运输净空。

8)钢支架安装宜先用小型机具进行吊装,并应遵守“起重吊装”的规定要求。 9)喷锚支护时,危石应清除,脚手架应搭设牢靠,并经常检查。喷射手应配戴防护用品,机械各部分应检查合格,完好正常,压力应保持在0.2MP左右。严禁将注浆管对人放置。

10)当发现已喷锚区段的围岩有较大变形或杆失效时,应立即在该区段增设加强

7 锚杆,其长度应不小于原锚杆长度的1.5倍。如喷锚后发现围岩突变或围岩变形量超过设计允许值时,宜用钢支架支护,以确保安全。

11)当发现测量数据有不正常变化或突变,洞内或地表位移值大于允许位移值,洞内或地表出现裂缝时,均应视为危险信号,必须立即通知作业人员撤离现场,待制定处理措施后方可继续施工。为确保安全,观测人员必须尽职尽责,认真测量,注意各种情况的变化,并加强与施工班组的联系。

需强调的是:在锚杆作业中,发生的事故,多是因围岩或喷射混凝土剥落、坍塌所造成,而其产生则是由于清理浮石不彻底、凿岩机械的振运、喷混凝土与受喷面粘结不良所致。因此,为了锚杆施工的安全,应加强观察,及早发现危险征兆,并及时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中,应指定专人,规定定期进行锚杆抗拔试验,防止因锚杆滑脱而造成不安全事故。这是因为锚杆种类和锚固方法多种多样,可能选择不当或因地下水的影响使锚固砂浆流失或达不到强度,致使锚固力不足,从而导致锚杆滑脱。另外,必须执行日常和定期安全技术检查制度,填写相关安全报表,分析安全动态,以便有效地进行安全管理。

在喷射混凝土作业中,在喷射开始前,应详细检查围岩受喷面的情况,应彻底清理危石、浮石,应根据喷射方式(干喷、湿喷或混合喷)、混凝土配合比等,采用合适的降尘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空气中粉尘含量,以保证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对从事喷射的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进行喷射作业时,必须配戴防护用具(防尘口罩、防护面具、眼镜、胶皮手套、劳保雨鞋等)。当拌和机设在洞内时,应对拌和机和皮带运输机的回转部分予以覆盖,防止产生卷夹人身事故的发生。必要时,应在拌和机所在位置附近设置集尘机,以净化空气。当采用人工喷射时,应配备牢靠的喷射支架,以防止在发生管路堵塞时由于喷嘴剧烈振动而引

8 起危害。当转移喷射点时,必须先关闭喷射机,在喷嘴前方不得站人。在处理管路堵塞时,喷头应有专人看管,以防消除堵塞后因喷嘴剧烈振动而引起摆动喷射伤人事故发生。

在钢拱架施工中应制定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例如:

①在钢拱架制作和搬运过程中,应将构件绑所牢靠,以防止发生整体构件或连接铁件碰撞伤人、车辆倾覆、构件附落伤人事故。

②钢拱架的架设应由专人按规定信号进行指挥,并随时观察围岩动态或初喷混凝土层的变化情况,防止落石或坍塌引起伤人事故。

③在架设钢架前,应采用垫板等将钢拱架的基础垫平。架设时,应采用纵向连接杆件将相邻的钢拱架连接牢固,防止钢拱架倾覆或扭转、变形而带来不安全事故。 ④对钢拱架应经常进行检查,如发现扭曲、压屈等现象和征兆时,必须采取加固措施。必要时,应使其他人员迅速撤离至安全地带,防止因坍塌造成伤亡事故。

2、衬砌作业中的安全要点

1)随着隧道各部开挖工作的推进,应及时进行衬砌或压浆,特别是洞门建筑的衬砌必须尽早施工,地质不良地段的洞口必须首先完成。因隧道的坍塌与落石最易引发事故。

2)衬砌使用的脚手架、工作平台、跳板、梯子第应安装牢固,不得有露头的钉子和突出的尖角。靠近通道的一侧应有足够的净空,以保证车辆、行人的安全通过。 3)脚手架及工作平台上的铺板,应钉铺结实。本板的端头,必须搭于支点上,不得悬空。高于2m的工作平台上应设置不低于1m的安全栏杆。跳板应设防滑条。 4)脚手架及工作平台上所站人数及堆置的建筑材料,不得超过其计算载重量。在安全技术交底时,要特别强调,使操作人员心中十分清楚有数。

9 5)由于洞内场地狭窄,故在洞内作业地段倾卸衬卸材料时,人员和车辆不得穿行,以免出现事故。

6)机械转动部分应设置防护罩,电动机必须有接地装置,移动或修理机器及管线路时,应先停电,并切断电源、风源。

7)安装、拆除模板、拱架时,工作地段应有专人监护。拆下的模板不得堆放在通道上,应堆放砌实在规划地点。

8)拆除灌筑混凝土模板内支撑时,应随拆随灌。当岩层破碎、压力过大地段的支撑不能拆除时,拱圈部分应用预制混凝土柱代替木杆予以拆换。这样,既可保证拱圈部分浇筑质量,又可防止坍塌事故的发生,确保施工安全。

9)衬砌用的石料及砌块,应采用车辆运送,装卸车或安装块时宜使用小型机械提升。当砌筑高度在1.5m以下时,允许使用跳板抬运,但跳板应架到与隧道平行的位置。所用跳板、抬杆、绳具等必须检查,达到使用可靠,才可使用。

10)用石料砌筑边墙时,应间隙进行。当砌筑高度至2~3m时,应停止4h后方可继续砌筑,以确保安全。若墙后超挖过大,回填层应逐层用干(浆)砌料填塞,以免坍塌而造成事故。

11)压浆机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并试运转,管路联接要完好,压力要正常,操纵压浆喷嘴人员应配戴护目眼镜及胶皮手套。喷浆嘴应用支架支撑牢固,压浆时掌握喷嘴的人员必须注意喷嘴的脱落,并设法躲避;拔取必须在撤除压力后进行;检修和清洗时,应在停止运转、切断电路、关闭风门后进行。

12)采用模板台车进行全断面衬砌时,台车距开挖面的距离不得小于260m,台车下的净空应能保证运输的顺利通行,混凝土灌筑时,必须两侧对称进行。台车上不得堆放料具,工作台应满铺底板,并设安全栏杆。拆除混凝土输送软管时,必

10 须停止混凝土泵的运转。

对于二次衬砌施工,其安全技术措施要点主要有:

①应根据通过模板台车内部车辆的限界,加适当的安全富余量,以确定模板台车内部的净空寸。大型车辆应在调车人员指挥下通知模板台车。此时,在台车内部作业的人员应暂时离开,不得站在模板台车内部:避免不安全。

②模板台车应有足够的照明设施;新式模板台车为全液压及具有纵向移支的功能。 ③灌筑二次衬砌混凝土的作业人员应站在稳定的脚手架上,并应配戴安全带。 ④应重视防止异物混入混凝土料斗中,当有异物进行料斗时,首先应使拌和机停止运转,然后取出异物,以免损坏机械设备等。

⑤当压送混凝土的管路或接头发生堵塞时,首先应消除管道中的压力,然后方可拆卸接头,进行疏通作业。此时,在接头前方(依照混凝土压送方向确定)不得站有其他作业人员,以免发生压送混凝土伤人事故。

四、特殊地质条件安全要点

1、熔岩地质条件安全监理

1)当熔岩地段出现涌水时,处理的原则是:宜疏不宜堵。具体方法要根据水源情况,采取一般排水、钻孔排水和泄水洞排水。

2)溶洞处理原则与要点是:“避、引、堵、越、绕”。避是在勘察设计阶段的原则; 引是处理溶洞水的基本方法,具体施工方法有:排水沟、涵洞、泄水洞等:堵就是封闭已经停止发育、无水的溶洞;越就是跨越规模较大的有水溶洞;绕就是在施工中,一时处理有难度,为了不影响施工进度,采用迂回导坑的办法先绕过溶洞,然后进行处理的施工方法。

3)当遇见熔岩地质带时,采取超前地质预报,弄清前方地质情况,采取相应的施

11 工方法。隧道中如预计要穿过涌水地段,宜采取超前钻孔探水,弄清含水层长度、岩性、水量、水压等,为防止涌水提供依据。

4)如果发现工作面有大量涌水时,应即令工人停止工作,撤至安全地点。

2、断裂带地质条件安全监理

1)当遇见断裂带地质时,采取超前地质预报,弄清前方地质情况,为采取相应的施工方法提供依据

2)遇见断裂带地质时,要加强初期围岩支护,加大监控量测的频率,尽快施工钢筋砼二衬,是通过断裂带的隧道尽早形成封闭环。

3、根据茶山隧道地质条件和施工方法,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有针对性的制定茶山隧道施工专项安全方案。

铁路工程安全监理细则范文第3篇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1、安全监理目标: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施工安全。

2、国家规定监理单位在安全管理方面的职责:

协助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1)认真审查设计图纸,重点对以下部分进行审查:

a.设计文件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应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建议设计单位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

b.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

c.审查施工单位是否具备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安全生产等条件,并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

d.审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是否具备相应资格,是否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配备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e.审核施工单位进场的机械设备是否符合有关安全要求。为建设工程提供机械设备和配件的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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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出租单位应当对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测,在签订租赁协议时,应当出具检测合格证明。

(2)如遇到下列情况,下达“暂时停工指令”。

a.施工中出现安全异常,经提出后,施工单位未采取改进措施或改进措施不合乎要求时;

b.对已发生的工程事故未进行有效处理而继续作业时; c.未经安全资质审查的分包单位的施工人员进入现场施工时; d.存在其他严重违反安全管理有关规定的问题,经指出后未进行改正或整改结果达不到要求时。

3、安全管理监理工作方法、手段

审查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度,具体落实到人。审查分包单位安全资格及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加强巡视工作,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1)在审查总体施工组织设计时,有重点地检查以下方面的内容:

a承包人的安全组织与安全生产责任制: b承包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 c承包人的安全教育;

d承包人的安全检查、考核、奖惩; e承包人工伤事故报告及处理。 (2)落实《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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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的要求,承包人应结合自己的实际,编印通俗易懂的适合于本工程使用的安全防护手册。在合同签字后10天内应将手册的复印件递交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批。手册亦应分发给承包人的全体职工、业主和监理工程师的有关人员。 (3)、督促把安全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a施工现场安全教育的目的,是为了提高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树立安全生产的正确观念,培养安全生产必须具备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b施工现场安全教育的重点是岗位生产知识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安全思想、施工纪律和安全生产制度。施工现场安全教育应有针对性,应结合工地特点和生产的实际情况;施工现场安全教育应有计划,适时地有效地进行,经过培训考核,发给安全合格证。

c施工现场安全教育,包括定期教育及新工人、变换工种工人、特种作业工人的安全教育。职工新进场,未经安全教育不准上岗。采用新工法、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及技术复杂或危险较大的作业,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并有可靠的措施,才能进行作业。 (4)加强现场控制,督促安全保障措施的落实、安全保证体系的有效运行

在日常监理工作中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督促承包人认真整改。对于 经常发生的同一类安全问题、以及当政府安检职能部门发现承包人忽视安全、违规施工或不符合文明施工的问题,监理工程师应认真研究制定纠正措施,在督促及时整改的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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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有效机制或制度实现常效管理。

a承包人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健全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自下而上形成安全生产管理网络,要做到专人专职,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岗位责任。保证安全生产措施有力,反应迅速。

b承包人要根据参建工程的实际情况,在进场实施之前制定出全面的切实可行的险情及紧急情况反映的预案和事故处理程序,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上报业主备案。

c督促承包人落实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台帐,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制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d承包人应在施工作业现场张贴有关安全宣传标语和生产安全警示牌。

e承包人应加强施工车辆、施工现场道路及与地方道路交叉路口的车辆运行管理,树立明显的车辆限宽、限重、限高、限速等安全警示牌,严禁施工人员疲劳驾车,严防交通事故的发生。

f特殊工种要持证上岗,监理工程师要定期检查。

4、安全、文明施工监理措施 (1)回填土工程

a.装载机作业时,在其作业范围内,不得同时有人从事平土作业。 b.打夯机工作前,应检查电源线是否有缺陷和漏电,机械运转是否正常,机械是否装置了漏电开关保护,按一机一开关安装。机械不准带病运转,操作人员应带绝缘手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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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基坑(槽)的支撑,应按回填的速度,按施工组织设计及时要求依次拆除,即填土时应从深到浅分层进行,填好一层拆除一层,不能事先将支撑拆掉。

(2)挖土工程

a.挖土中如发现管道、电缆及其他埋设物应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b.挖土时要注意土壁的稳定性,发现有裂缝及倾坍可能时,人员要立即撤离并及时报告处理。

c.人工挖土时,前后操作人员间距不应小于2~3m,堆土要在1m以外,并且高度不得超过1.5m。

d.每日或雨后必须检查土壁及支撑稳定情况,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继续工作,并且不得将土和其他物件堆在支撑上,不得在支撑上行走或站立。

e.机械挖土时,起动前应检查离合器、钢丝绳等,经空车试运转正常后再开始作业。

f.机械操作中进铲不应过深,提升不应过猛。

g.机械不得在输电线路下工作。如在输电线路一侧工作,不论在任何情况下,机械的任何部位与架空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符合安全操作规范要求。

h.机械应停在坚实的地基上,如基础过差,应采取走道板等加固措施,在与挖空的基坑2m以内,挖土机不能停驶。运土汽车不宜靠近基坑平行行驶,防止坍方翻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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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电缆两侧1m范围内应采用人工挖掘。

j.配合拉铲的清坡,清底工人,不准在机械回转半径下工作。 k.向汽车上卸土应在车子停稳后进行,禁止铲斗从汽车驾驶室上越过。

l.基坑四周必须设置1.5m高护栏,要设置一定数量临时上下施工专用梯。

m.场内道路应及时整修,确保车辆安全畅通,各种车辆应有专人负责指挥引导。

n.车辆进出门口的人行道下,如有地下管线(道)必须铺设厚钢板,或浇混凝土加固。

o.在开挖基坑时,必须设有确实可行的排水措施,以免基坑积水,影响基坑土壤结构。

p.基坑开挖前,必须摸清基坑下的管线排列和地质开采资料,以利考虑开挖过程中的意外应急措施(流砂等特殊情况)。

q.清坡、清底人员必须根据设计标高做好清底工作,不得超挖。如果超挖不得将松土回填,以免影响基础的质量。

r.开挖出的土方,要严格按照组织设计堆放,不得近距离堆于基坑外侧,以免引起地面受荷超载而引起土体位移、板桩位移或支撑破坏。

s.挖土机械不得在施工中碰撞支撑,以免破坏或拉损支撑。 t.开挖土方必须有挖土令。 (3) 施工用电和用电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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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必须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审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绘制施工用电布置平面图,报上级专业工程师及总工程师审核。

b.电工必须持电工证和经审验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 c. 施工现场必须采用三箱五线制,一律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所有临时电缆必须采用标准五芯线,照明采用标准三芯线。架空、埋地都要符合要求,必须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d.总电箱、开关箱都要放置适当位置,要有重复的接地装置。严禁使用盘式拖线板电箱,不能用二只拖电箱连接使用。

e.建立各类电器设备的维修、保养制度,做好书面记录。 (4)施工机械设备:

a.必须严格执行《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范》(JGJ33-2001)。 b.大型机械设备,特别是起重设备和特种机械设备,必须报请上海市特种设备检验所检验,经报检合格方可使用。

c. 施工现场使用的所有设备经二级检查验收或特种所检验合格的设备,都必须悬挂合格牌、标明作业制度和责任人。

d.作业人员都必须持有效上岗证,做到定人、定机、定制度,并做好例保、交接、维修记录。

6.5 管线安全保护:

a.要开挖移动管线必须实行“三卡一单双监护”制度。 三卡:管线监护申请报告卡、管线交底卡、地下管线监护卡(俗称绿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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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公用管线施工配合业务联系单;

双监护:施工单位监护人员与管线单位监护人员到现场监护。 b. 地下管线两侧净距1m(含1m)所形成两条平行线内的区域为保护区,严禁用机械开挖。

c.吊车起吊作业等,既要考虑保护地下管线,又要按规定避让架空线,防止打断地下管线或碰撞架空线事故。

铁路工程安全监理细则范文第4篇

电梯安装工程 监理实施细则

编制 审核

XXXXXXXX有限公司 XXXXXXXX工程项目监理机构

二 0 0 六年九月

0

目录

一、 编制依据…………………………………………..…2

二、 工程概况……………………………………….….…2

三、 专业工程特点…………………………………….….2

四、 监理工作流程………………………………………..3

五、 监理工作控制要点及目标值…..……………..…….3

六、 工作方法及措施…………………………..…..…….7

一、 编制依据:

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2. 《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2002 3. 《建筑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4. 《电梯制造与安装规范》GB7588-2003 5. 设计施工各文件和电梯安装合同 6. 其他相关电梯安装的规范

二、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XXXXXXXX公司新建厂房。 2. 工程地址:XXXXXXXX本工程需安装的电梯规格:

(1) 客梯一台:载重1050kg,速度1.0米/秒,服务楼层1/F~3/F。 (2) 货梯一台:载重2000kg,速度0.63米/秒,服务楼层:前厅1~3/F,后门1~2/F。

三、专业工程特点:

电梯安装是一种特殊工种,关系到人的生命及财产问题,因此所安装的电梯必须是一种合格的产品,出厂前必须经过严格的检验,必须有合格证,各安全部件要有型式试验报告,电梯安装企业必须有相应的资质证书。各岗位人员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或上岗证。

电梯安装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办妥各种报审手续。

电梯安装前必须对土建工程进行验收核实有关土建工程是否已符合电梯安装条件。

2 电梯安装完成后必须经过严格的调试,把各数据记录下来。政府有关部门及建设各方进行竣工验收。待发放验收合格准用证后才能使用。

四、监理工作流程:

1. 项目经理机构人员进驻现场,熟悉施工图纸,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技术标准及其他电梯安装相关资料。

2. 审查电梯安装工程的施工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向总监报告。 3. 对进场设备进行开箱验证,对进场材料,构配件的质量进行检查,检查原始凭证,检验报告等质量证明。

4. 采用平行检验、旁站或巡视方式进行监理,发现问题,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改。

5. 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及检验批质量验收,合格时,签认。 6. 对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及必要的试验,记录签认。 7. 参与电梯安装工程竣工验收。 8. 收集、整理及汇总本专业的资料。

五、监理工作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1.监理预控措施:

(1) 建设工程所用电梯必须是由国家颁发的生产许可证的厂家生产的有合格证的产品,国外进口的电梯必须有商检合格证。

(2) 检查安装企业的安装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各有关人员的资格证书、上岗证。

3 (3) 检查安装企业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责任制度,审核专项施工方案。

(4) 电梯设备开箱检查:其外形、外观应与图纸相符、完好、无变形、无损坏。零部件符合图纸要求,数量齐全,各传动、转动部分活动灵活,功能可靠。

(5) 有设备清单,使用维护说明书,电气接线图。

(6) 有安全部件,门锁装置,限速器,安全钳及缓冲器的型式试验报告。

(7) 对进场材料,构配件的质量进行检查,检查其质保书,合格证,检验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

(8) 监理人员熟悉图纸和有关设计文件、规范、规程、技术标准。 (9) 安全措施检查:

a. 井道每一层门口均应悬挂有“危险”,“请勿靠近”的安全标示的安全栅。

b. 依规定搭脚手架,且牢靠,脚手架铺设固定,妥当。 c. 使用工具应良好,氧气、乙快瓶应按规定放置。

d. 施工用临时电箱内必须安装有漏电保护开关,临时电源线要架空,不能拖拉在地上。

2.电梯安装作业条件:

(1) 电梯安装前必须检查电梯井道是否清理完毕,楼地面标高确认。 (2) 按机房平面图,检查电梯配电有否到位,预留洞孔是否符合安装要求。

4 (3) 井道底是否有渗水、漏水现象,有否排水用设备。 (4) 井道内脚手架必须经过验收,确保安全性。 3.电梯安装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1) 驱动主机:紧急操作装置必须动正常,可拆卸的装置必须置于驱动主机附近易接近处,紧急救援操作说明必须贴于紧急操作时易见处。当驱动主机承重梁需埋入承重墙时,埋入长度应超过墙厚中心至少20mm,且支撑长度不应小于75mm。 (2) 限速器:铭牌上有制造厂,整定动作速度,型式试验标志,试验单位,安装位置正确。

(3) 导轨:导轨安装必须符合土建布置要求。两列导轨顶面间的距离偏差应为轿厢导轨0~+2mm ,对重轨0~+3mm。 (4) 门系统:

a. 层门地坎至轿厢地坎之间水平距离偏差为0~+3mm,且最大距离严禁超过35mm。

b. 层门强迫关门装置必须动作正常。

c. 层门锁钩必须动作灵活,在证实锁紧的电气安全装置动作之前,锁紧元件的最小啮合长度为7mm。

d. 门刀与层门地坎,门锁滚轮与轿厢地坎间隙不应小于5mm。 e. 地坎应高出装修地面2~5mm。

(5) 轿厢:当轿厢有反绳轮时,反绳轮应设置防护装置和挡绳装置。 (6) 对重:对重块应可靠固定。 (7) 安全部件:

5 a. 限速器动作速度整定必须完好,且无拆动痕迹。 b. 当安全钳可调节时,整定封记应完好,且无拆动痕迹。 c. 限速器张紧装置与其限位开关相对位置安装应正确。 (8)悬挂装置,随行电缆,补偿装置:

a. 绳头组合必须安全可靠,且每个绳头组合必须安装防螺母松动和脱落的装置。 b. 钢丝绳严禁有死弯。

c. 随行电缆严禁打结和波浪扭曲现象。

d. 补偿绳,链,缆等补偿装置的端部应固定可靠。 (9)电气装置:

a. 所有电气设备及导管,线槽的外露可导部分必须可靠接地。 b. 接地支线应分别直接接至接地干线接线柱上,不得互相连接后再接地。

c. 导体之间和导体对地绝缘电阻应大于0.5MΩ。

d. 主电源开关不应切断轿厢照明和通风电路,机房和滑轮间的照明,井道照明,报警装置,机房和轿顶、坑底的电源插座。 (10)整机安装验收

a. 必须检查断相、错相保护装置或功能。

b. 安全钳、缓冲器、门锁装置必须与其型式试验证书相符合。 c. 安全开关必须动作可靠。

d. 每层层门必须能够用三角要是正常开启,当一个层门或轿厢门正常打开时电梯严禁启动或继续运行。

6 e. 轿厢载有125%额定载重量以正常运行速度下行时,切断电动机与制动器供电,电梯必须可靠,机房噪声不应大于80dB,轿厢内不应大于55dB。

六、工作方法及措施:

1. 对工程质量采用平行检验,旁站或巡视方式进行监理,做好对质量的事前控制,事中控制和事后控制。

2. 认真审核电梯安装企业所提供的资料,所办理的有关电梯安装施工手续。

3. 审查电梯安装单位的资质,认真审查电梯安装工程施工方案。电梯安装企业必须有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技术管理体系。 4. 电梯安装工程中所用材料配件及设备必须有技术合格证、质量证明证、材料检验报告等质量证明,合格后方可使用。 5. 深入施工现场,督促检查施工质量,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施工队整改,不留隐患。 6. 认真审查电梯调试报告。

铁路工程安全监理细则范文第5篇

1.1为有利于护坡工程的施工监理,规范监理活动,依据施工承建合同、设计文件以及《堤防工程施工规范》(SL260-98)、《水工混凝土工程施工规范》(SDJ207-82)等有关规程、规范的要求,特制定本细则。

1.2 本细则适用于堤防护坡工程。

1.3护坡工程施工监理应以施工过程现场控制为重点。工程质量应实行以单元工程和工序质量控制为基础的标准化、程序化和量化管理。

二、开工条件控制

2.1 开工条件控制按下列程序进行: (1) 向施工单位进行监理工作交底; (2) 审批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措施计划; (3) 施工质量保证体系的检查认可; (4) 组织设计交底;

(5) 移交测量控制网点,审签施工单位的施工控制网点施测成果; (6) 检查施工条件; (7) 签发开工许可证。

2.2 明确监理例行程序。下发监理作业表格;明确工程质量、进度、投资监理签证的程序;明确监理办公室与施工单位之间函件、文件、报表等公文手续;明确工程例会召开的地点、时间、会议议程等。

2.3 督促施工单位根据设计文件、施工合同及工地现场实际提交护坡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并应从施工设备、材料供应、施工方法、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保证措施、施工进度等方面检查其是否满足施工合同工程的技术和进度要求。

施工措施计划内容应包括: (1) 工程概况;

(2) 施工准备(包括材料供应、供电、供水等); (3) 施工布置(含布置图); (4) 设备配置与劳动力组织; (5) 质量保证措施; (6) 组织管理机构;

(7) 进度计划(包括工期安排、砌筑强度)。

2.4施工质量保证体系的检查认可。施工单位应建立以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质检负责人、专职质检员组成的工程质量管理组织,配备质量检验和测量工程师,建立满足工程质量检测的现场试验室或委托有相应资质、资格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建立班组自检、专职质检员复检和质检负责人终检的三级质量检查制度,完成质量保证体系文件的编制,建立健全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并报送监理检查认可。

2.5组织设计交底。在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应组织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交底,使施工单位明确设计意图、技术标准和技术要求。

2.6移交测量控制网点,审签施工控制网点施测成果。在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施工单位移交测量控制网点,督促施工单位布设施工控制网点,测绘坡面开挖前的地形图,并对其成果进行审查和校验。

2.7 检查施工条件。

(1) 施工设备进场查验。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强度选用合适的施工设备,按施工承包合同要求组织进场,并向监理报送进场设备报验单。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施工设备是否满足施工工期、施工强度和施工质量的要求。未经监理工程师检查批准的施工设备不得在工程中使用。未经监理工程师的书面批准, 施工设备不得撤离施工现场。

(2) 施工准备检查。在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平整好施工场地,修筑施工临建设施,建立起供电、供水系统,满足正常生产的需要。

(3) 原材料检验和砂浆、混凝土的配合比审批。工程开工前7天,施工单位应对拟采用的水泥、砂、碎石、块石、施工用水,进行随机抽样检验(必要时应有监理人员参加)和砂浆、混凝土的配合比设计试验,并向监理报送原材料进场报验单和砂浆、混凝土的配合比设计试验报告。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水泥出厂检验报告(第一次还应检查水泥产品生产许可证)、施工单位的水泥、砂石料、块石抽检报告和检测单位的资质、资格,必要时还应进行监理抽样检测。未经监理工程师签证批准的材料和砂浆、混凝土的配合比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2.8签发开工许可证。上述施工单位报送的报审材料连同审签意见单一式四份经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或总工签署并加盖公章后报送监理,监理在7天内返回审签意见单一份,审签意见包括“照此执行”、“按意见修改后执行”、“修改后重新报送”三种。除非审签意见为“修改后重新报送”,否则施工单位即可向监理报送开工申请报告,监理将在收到开工申请24小时内签发工程开工许可证。

2.9如果施工单位未能按期向监理报送开工所必需的材料,由此造成施工工期延误和其他损失,均由施工单位承担合同责任。施工单位在期限内未收到监理的审签意见单或批复文件,可视为已报经审阅同意。

三、施工过程控制

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按照批准的施工措施计划和合同技术规程规范按章作业,严格执行工序质量“三检制”,上道工序未经监理工程师检验签证,下一道工序严禁开工。监理工程师还应对作业工序进行巡视、跟踪、检查和记录,发现违反技术规程规范作业,可采取口头违规警告、书面违规警告直至指令返工、停工等方式予以制止。

3.1 土方削坡

3.1.1 机械土方开挖验收。在人工削坡前,为防止坡面超、欠挖,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对坡面机械开挖工序进行全过程的监控,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才允许其进行人工削坡。

3.1.2 人工削坡控制

(1) 在测量监理工程师和施工单位测量人员的测控下,在坡面上放样桩和样坡。削坡时,施工单位质检人员应全过程监测,测量员则应对削坡后的坡面位置、高程等控制参数进行及时检查,防止坡面超、欠挖。

(2) 当原坡面较低或坡面属整修加固工程,原护坡坡面存在局部塌陷、跌窝、吊坎、滑挫及松动等,需少量填方时,应首先清除表面腐植土、草根、杂物等,待监理工程师对基面验收签证后,再用指定的土料分层(松土20cm)回填夯实。回填应稍高于削坡面,再用人工削整到设计位置。

(3) 削坡时,如发现流动粉细砂层,且地下水比较丰时,施工单位应做好记录,即时报监理工程师核转项目法人或设计单位,联系进行局部换基处理。

(4) 削坡弃土一定要运到指定弃土场,严禁向江河中堆弃。

(5) 对坡面上设置的脚槽、导滤层、排水沟等基槽,应在削坡时一次挖成。基槽开挖前应按设计要求放线,并报经监理工程师校验。挖后经自检合格,应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组织进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

3.1.3 质量检查

(1) 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对工序质量进行 “三检”,合格后填报工序质量检验合格证,报监理工程师现场检验签证。检验内容包括:坡面削整边界控制点、线位置,坡度,平整度;基槽基面开挖位置、高程、断面尺寸;曲面、曲线的几何尺寸与坡面平顺情况等。检测数量为:每个单元工程的每个检测项目沿堤轴线方向每10~20m应不少于一个点次。未经监理工程师签证的基槽、坡面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2) 在削坡过程中,现场监理人员应巡回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质检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加强现场质量管理,做好质量检查工作。监理人员应对前款检验内容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向施工单位指出,并督促其处理。

3.2 砂石垫层铺设

3.2.1垫层基面验收。在垫层铺设前,垫层基面表层的腐植土、草皮、杂物、垃圾等均应清除,基面应平整,并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夯实。上道工序削坡、开槽等的设计位置、高程、断面尺寸应已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在基面未得到监理工程师验收签证之前,不得进行垫层施工。

3.2.2砂石垫层材料签证。施工单位应对砂石垫层材料进行监理工程师见证下的检测(每1000 m3取样1组),必要时,监理工程师应进行监理抽样送检。砂石的粒径、级配应符合设计要求。垫层材料未经监理工程师签证不得用于工程施工。

3.2.3 垫层铺设

(1) 垫层应按设计图示的厚度、范围和材料要求分层铺设。垫层料铺设应平整、密实、厚度均匀。当设计图对垫层料没有明示时,垫层料应按15cm厚,粒径5~20mm的砂石铺设。

(2) 排水孔下的垫层应严格按设计图示要求分层铺筑。当设计图纸没有明确要求时,施工单位应按反滤层设计,报监理工程师审签后实施。 (3) 垫层铺设前,应做好场地排水,设好样桩,备足垫层料;应由坡底逐层向上铺设,不得从高处顺坡倾倒;已铺筑好的垫层料应及时进行上层护坡施工,严禁人车通行。

(4) 铺设大面积坡面的砂石垫层时,应自下而上,分层铺设,并随砌石面的增高分段上升,分段进行检查签证。

3.2.4 质量检查

(1) 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对工序质量进行 “三检”,合格后填报工序质量检验合格证,报监理工程师现场检验签证。检验内容包括:铺设垫层的位置、高程,铺设方法、铺设厚度(每20m2设一个测点)、施工中垫层保护情况等。垫层未经监理工程师的签证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2) 在垫层铺设过程中,现场监理人员应巡回检查,做好质量检查工作。监理人员对垫层厚度应随时进行抽检,发现问题及时向施工单位指出,并督促其处理。

3.3 混凝土预制块护坡 3.3.1 混凝土预制块预制

(1) 施工单位应建立原材料进场、检验和使用记录制度。混凝土原材料质量控制按《混凝土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和《建筑材料质量监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2) 混凝土预制块预制按《混凝土铰链沉排施工监理实施细则》中3.2条“混凝土板的预制”的规定执行。

3.3.2 混凝土预制块砌筑

(1) 基面验收。在预制块砌筑前,上道工序垫层(含导滤沟等)应已经过隐蔽工程验收签证,否则,不得进行预制块砌筑施工。

(2) 混凝土预制块铺设

① 铺设前,应在坡面上设置纵向、横向、斜向的砌体坡面控制线,以保证预制块铺设的整齐和表面平整度符合设计要求。

② 为保证大面积的整体平整度和外观质量,预制块铺设应在较大面积上同时进行。一般同一分隔构造区内应一次开工,或80~100m长为一段,不可分段太窄。铺设应从下往上的顺序进行,铺设缝宽2~3cm。铺后的预制块应平整、稳定,纵、横、斜各方向的缝线应整齐划一。

③ 铺设时,凡发现预制块边角破损或有裂缝,一律不得使用。在坡面上应采用人工搬运,不得从坡上往下滚,以免造成人身安全事故和预制块的破裂。

④ 在预制块铺设完毕后,施工单位应进行分块(在一个单元范围内)检验。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工程师现场检验签证。预制块铺设未经监理工程师检验签证,不得对预制块间的缝隙进行砂浆封填。

(3) 砂浆质量控制

① 砂浆的配合比应在工程开工前经试验确定,并报经监理工程师批准。配合比应采用重量比。在拌和场,配合比要有明显的标牌,便于执行和检查。在现场应备磅秤,便于对使用的容器进行率定。 ② 砂浆一般规定用砂浆搅拌机搅拌,搅拌时间不少于2min。砂浆数量很少时,才允许人工拌和。砂浆应拌和均匀,一次拌料应在其初凝之前使用完毕。

③ 砂浆强度试件取样:规定施工单位每工作班应至少取一组试件,试件在搅拌机出料口随机取样制作。监理工程师应进行监理抽样检测,其数量以不超过施工单位取样的10%控制。

(4) 砂浆封填和勾缝

① 封填和勾缝前应将铺设好的预制块坡面清扫干净,清除预制块间预留缝内的杂物、泥土或过厚的砂石;湿润预制块坡面,特别是预留缝要充分湿润。

② 封填应按计划从下到上或从一侧到另一侧,有组织地进行。砂浆应填满,不得有空、松或用砂、石代填的现象。填满后应勾缝,勾缝应自然、缝面清洁平整,不应超出预制块平面,勾缝表面应无裂缝。

③ 砂浆应用灰桶一类容器盛用,不得将砂浆散落在坡面上,更不得在坡面上拌浆。

④ 养护。砂浆勾缝12h左右后应及时养护。养护时间不应少于3天,养护期间应保证砌体和缝面湿润。 3.3.3 质量检查

(1) 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对各工序质量进行 “三检”,合格后填报工序质量检验合格证,报监理工程师现场检验签证。检验内容包括:混凝土和砂浆配合比、强度、浇筑方法及震捣;混凝土预制块的密实程度,表面有无蜂窝、麻面、漏浆,几何尺寸、表面光滑度及平整度情况;混凝土预制块铺砌的稳定性、勾缝质量、缝线规则及养护情况;混凝土预制块坡面的结构尺寸、坡比,表面平整度、坡面整体平顺情况等。其中在每个混凝土预制块护坡单元工程中,坡面平整度质量检测的数量为:沿堤轴线方向每10~20m应不少于一个点次。未经监理工程师签证的预制块护坡工程不得进行计量支付。

(2) 在施工过程中,现场监理人员应巡回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质检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加强现场质量管理,做好质量检查工作。监理人员应对前款检验内容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向施工单位指出,并督促其处理。

(3) 现场监理工程师指示返工的部位拆除后,施工单位应通知监理工程师进行拆除范围复查。复查经签证后,才可重新砌筑。对于返工整改通知下达后,施工单位不认真执行的,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请示项目法人批准签发停工整改令。

3.4 浆砌石护坡

3.4.1基面验收。在浆砌石砌筑前,上道工序垫层和墙类砌体的基槽面应已经过隐蔽工程验收签证,否则,不得进行浆砌石砌筑施工。

3.4.2 原材料质量控制

(1) 块石料:必须选用质地坚硬、不易风化、没有裂缝且大致方正的岩石。石料抗水性、抗冻性、抗压强度等均应符合合同技术要求的规定。用于砌体表面的石料必须有一个用作砌体表面的平整面。石料场选定后,施工单位应通知监理工程师到石料场进行考察。各选定石料场的块石均应进行进场前的材质检验,必要时,监理工程师应进行见证取样、见证送样或进行监理抽检。未经监理工程师审签批准的块石料不得进场使用。

(2) 水泥:所选水泥品种及其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每批进场水泥有必须产品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单。每批次进场水泥都必须取样送检,若同一批次进量较大时,每200t水泥应送检一组,必要时,监理工程师应对水泥检验进行见证取样、见证送样或进行监理抽检。每批进场水泥使用前,施工单位应向监理报送进场水泥报验单,待监理工程师审签后,才能用于工程。

(3) 水:必须满足《混凝土拌和物用水标准》(JGJ—63)的规定。 (4) 砂:应符合水工混凝土用砂的规定。 3.4.3 砂浆质量控制

砂浆质量控制应符合本细则3.3.2条(3)款之规定。 3.4.4 浆砌石砌筑

(1) 砌筑前,应在坡面上设置纵向和横向砌体坡面线,以保证砌体的厚度和表面平整度符合设计要求。 (2) 浆砌块石体必须采用铺浆法砌筑。砌筑时,应先铺砂浆后砌筑,石块应分层卧砌,上、下错缝,内外搭砌,砌立稳定。相邻工作段的砌筑高差应不大于1.2m,每层应大体找平,分段位置应尽量设在沉降缝或伸缩缝处。

(3) 在铺砂浆之前,石料应洒水湿润,使其表面充分吸水,但不得有残留积水。砌体基础的第一层石块应将大面向下。砌体的第一层及其转角、交叉与洞穴、孔口等处,均应选用较大的平整毛石。

(4) 所有的石块均放在新拌的砂浆上,砂浆缝必须饱满、无缝隙,石缝间不得直接紧靠, 不得先摆石块后塞砂浆或干填碎石,不允许采用外面侧立石块、中间填心的方法砌石。灰缝厚度一般为20~35mm,较大的空隙应用碎石填塞,但不得在底座上或石块的下面用高于砂浆层的小石块支垫。

(5) 砌缝应做到饱满,勾缝自然,无裂缝、脱皮现象,匀称美观,块石形态突出,表面平整。砌体外露面溅染的砂浆应清除干净。

(6) 砌体的结构尺寸、位置、外观和表面平整度,必须符合设计规定。

(7) 砌体外露面应在砌筑后12h左右,安排专人及时洒水养护,养护时间14d,并经常保持外露面的湿润。

3.4.5 质量检查

(1) 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对各工序质量进行 “三检”,合格后填报工序质量检验合格证,报监理工程师现场检验签证。检验内容包括:砂浆配合比、强度及拌制方法;面石用料、砌筑方法,砂浆饱满度、勾缝质量、养护情况;砌体的结构尺寸、表面平整度、坡面的坡度、坡面整体平顺情况等。其中在每个浆砌石护坡单元工程中,砌石厚度和坡面平整度质量检测的数量为:沿堤轴线方向每10~20m应不少于一个点次。未经监理工程师签证的浆砌石工程不得进行计量支付。

(2) 在砌石过程中,现场监理人员应巡回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质检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加强现场质量管理,做好质量检查工作。监理人员应对前款检验内容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向施工单位指出,并督促其处理。

(3) 现场监理工程师指示返工的部位,都要拆除,待监理工程师复查签证后,才可重新砌筑。对于返工整改通知下达后,施工单位不认真执行的,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请示项目法人批准签发停工整改令。

3.5 干砌石护坡

3.5.1基面验收。在干砌石砌筑前,上道工序垫层和墙类砌体的基槽面应已经监理工程师验收签证,否则,不得进行干砌石砌筑施工。

3.5.2 块石质量控制

(1) 块石料必须选用质地坚硬、不易风化、没有裂缝且大致方正的岩石,不允许使用薄片状石料。石料最小边尺寸应不小于20cm,单块重应不小于25kg。石料抗水性、抗冻性、抗压强度等均应符合合同技术要求的规定。用于砌体表面的石料必须有一个用作砌体表面的平整面,以保证砌体表面的平整。

(2) 石料场选定后,施工单位应通知监理工程师到料场进行考察。各选定石料场的块石均应进行进场前的材质检验,必要时,监理工程师应进行见证取样、见证送样或进行监理抽检。未经监理工程师审签批准的块石料不得进场使用。

3.5.3 干砌石砌筑

(1) 砌筑前,应在坡面上设置纵向和横向砌体坡面线,以保证砌体的厚度和表面平整度符合设计要求。 (2) 面石砌筑禁止使用小块石,不得有通缝、对缝、浮石、空洞。无缝宽在1.5cm以上、长度在50cm以上的连续缝。

(3) 砌筑块石应经敲打修整使之与已砌块石面基本吻合后才能使用。块石砌体的缝口应挤靠紧密,上、下错缝,底部应垫稳填实,严禁架空。

(4) 不得使用一边厚一边薄的石块边口很薄而未修整掉的石料。 (5) 宜采用立砌法,不得叠砌和浮塞,石料最小边厚度不应小于20cm。

(6) 砌体的石块间较大的空隙应用合适的石块嵌实,不得随便倒入碎石或留着空洞不予处理。 (7) 墙类砌体的基础第一皮石块应选较大块石,并将大面朝下,有基础扩大部位时,如做成阶梯形,上级阶梯的石块应至少压砌下级阶梯石块的1/2。相邻阶梯的毛石应相互错缝搭砌。

(8) 墙体型构筑物不得采用外面侧立石块,中间填心的砌筑方法。 3.5.4 质量检查

(1) 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对砌石工序质量进行 “三检”,合格后填报工序质量检验合格证,报监理工程师现场检验签证。检验内容包括:面石用料、腹石砌筑和面石砌筑质量;砌石面的缝宽、高程、厚度、表面平整度,坡面的坡度、整体平顺情况等。其中在每个砌石护坡单元工程中,砌石厚度和坡面平整度质量检测的数量为:沿堤轴线方向每10~20m应不少于一个点次。未经监理工程师签证的砌石坡面不得进行计量支付。 (2) 在砌石过程中,现场监理人员应巡回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质检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加强现场质量管理,做好质量检查工作。监理人员应对前款检验内容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向施工单位指出,并督促其处理。

(3) 现场监理工程师指示返工的部位,都要拆除,待监理工程师复查签证后,才可重新砌筑。对于返工整改通知下达后,不认真执行的,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请示项目法人批准签发停工整改令。

3.6 平铺石

3.6.1块石材料。平铺石料必须选用质地坚硬、不易风化、没有裂缝且大致方正的岩石。其抗水性、抗冻性、抗压强度等均应符合技术要求的规定。用于表面的石料应有一个平整面。石料最小边厚度不小于15cm。

3.6.2 基面验收。在平铺砌石前,上道工序基面开挖、清理或平整应按设计要求完工,并经监理工程师验收签证。在基面未得到监理工程师验收签证之前,不得进行平铺砌石施工。

3.6.3平铺石铺筑。铺石时,大、小石料应均匀搭配铺筑,不得架空。平铺石尺寸、几何形状和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表面平整度偏差在2m范围内不应大于10cm。

3.6.4 质量检查。

(1) 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对铺筑工序质量进行 “三检”,合格后填报工序质量检验合格证,报监理工程师现场检验签证。检验内容包括:平铺石尺寸、几何形状、位置,表面平整度偏差等。每个单元工程的每个检测项目的检测点数应符合单元工程质量评定的规定。

(2) 在平铺石铺筑过程中,现场监理人员应巡回检查,做好质量检查工作。监理人员对平铺石尺寸、几何形状、位置,表面平整度偏差等应随时进行抽查检测,发现问题及时向施工单位指出,并督促其处理。

3.7 草皮护坡

3.7.1基面验收。在植草皮护坡前,上道工序削坡的设计位置、高程、断面尺寸应已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不良基土应按设计要求改良,基面杂物、垃圾、野草应清除并平整坡面。在基面未得到监理工程师验收签证之前,不得进行植草皮施工。

3.7.2 草籽或草皮质量检查

(1) 在播种植草前,施工单位应选择能适应工程项目所在地气侯条件的草籽,并应对草籽进行现场发芽试验,以确定草籽的质量和合适的播种量。草籽现场发芽试验后,施工单位应将试验报告报监理工程师审批。未经监理工程师签证的草籽不得用于施工。

(2) 在植草皮前,施工单位应选择符合设计要求的无杂草、生长好的草源,待监理工程师现场检查认可后用于护坡施工。

3.7.3 植草方法。

(1) 播种(或铺草皮)前,应先浇水浸地,保持土壤湿润,稍干后将表层耙平,再播种或铺草块。播草籽应覆盖3~5mm覆土,后轻压浇水。铺草块应按设计要求采用密铺或间铺方式,草块厚度应均匀且不应小于3cm。密铺要注意相互衔接不留缝,间铺间隙应均匀,并填以种植土。

(2) 播植后应及时喷水,水点应细密均匀,浸透土层8~10cm。除雨天外,应每天浇水,不得间断,直至成活为止。

3.7.4 质量检查。

(1) 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对工序质量进行 “三检”,合格后填报工序质量检验合格证,报监理工程师现场检验签证。检验内容包括:整坡基面高程、基土情况;草块(或草籽)的质量;植草程序、成活或发芽情况;植草后的浇水、保护情况。未经监理工程师签证的草皮护坡不得进行计量支付。

(2) 在植草过程中,现场监理人员应巡回检查,做好质量检查工作。监理人员应对前款检验内容进行抽查检测,发现问题及时向施工单位指出,并督促其处理。

3.8施工进度。 当施工进度拖延时,监理工程师应按合同文件规定,要求施工单位调整施工进度计划,采取赶工措施,增加设备、人员、材料等资源投入,确保工程按期完工。

四、其他控制项目

4.1每一单元工程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应及时对该单元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并报监理工程师核定。 4.2已按设计要求完成,报经监理工程师质量检验合格,按合同规定应予以支付的工程量才予以计量支付。合同支付与计量量测,按合同文件规定和《土建工程合同计量支付监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4.3工程完工后,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按合同规定和要求编制含工程竣工图在内的工程验收资料。工程验收资料中应附有全部质量检查文件及工程缺陷处理成果资料。

铁路工程安全监理细则范文第6篇

第二条、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溜岗、串岗、睡觉,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20元。

第三条 通风工程组在砌做通风设施时,必须严格按通风设施细则的规格质量施工,不得出现密闭漏风,测风站设置位置不当及规格不合要求等,否则,每有一处不合格,处罚组长100元,并必须进行返工处理,直到合格为止,连续二次不合格,加倍处罚。

第四条 每日工作必须有量的考核,所布置工作量必须当天完成,否则,处罚带班长50元,各责任人每人20元,特殊情况,必须说明理由,酌情处理。

第五条 每处设施完工后,必须把工作现场一切杂物清理干净,否则。罚组长20元,大工10元。

第六条 通风防尘组必须按循环路线清洗所管辖范围内的巷道积尘以及防尘管道、喷雾装置的维修管理,如发现不按规定洗清或根本未清洗而汇报假情况,每次给予组长50—100元的罚款。

第七条 开风门工,必须保护好风门,保证巷道风门不同时打开,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第八条 对于风门的人为破坏,开风门工必须弄清责任人,汇报通风队,否则,视风门损坏程度,给予50—200元的罚款。

第九条 备用物料的下放与堆积,必须选择合适位置,堆放整齐,否则,处罚带班长20元,各责任人每人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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