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角度全球治理论文

2022-04-28

本论文主题涵盖三篇精品范文,主要包括《经济角度全球治理论文(精选3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摘要]全球治理已成为当前国内学界的热点议题之一,与之相关的研究成果相当丰硕。基于文献计量学及其可视化方法对样本文献进行归纳和总结,可更为立体地观察和理解全球治理在中国的研究现状和认知谱系。

经济角度全球治理论文 篇1:

全球治理变革与全球学学科的构建

摘要:本文细数新世纪以来全球治理所面临的各种危机与挑战,并考察了学界提出的应对大思路:全球深度治理变革、全球法治、全球行政、世界政府与全球公民社会之路径。于此基础之上,本文提出并总结了全球学学科构建的方法论革命一方法论全球主义;以及学科构建的主要路径:跨学科一多学科路径、整体性路径、多范式路径和全球关系研究路径,并综述了全球学学科之可能的知识范畴框架——以全球化与全球问题为逻辑起点,经过众议题研究,迭致全球秩序之逻辑终点的学科范畴体系。

关键词:全球治理 全球深度治理 全球学 方法论全球主义

人类进入21世纪刚十年,似乎就已经历太多重要的历史性事件:“9·11”、阿富汗战争、伊拉克战争、SARS、联合国改革、金融危机、哥本哈根气候大会、北非中东“阿拉伯之春”、世界人口闯过七十亿大关等等。如今,本世纪的第二个十年又已开始,全球化的发展及其后果正在以令人眩晕的速度冲击着我们这个由民族国家组成的世界,由此产生的各种问题和危机也在爆炸式地增长,而人类为此采取的应对和治理措施的结果却并不尽如人意。面对这种人类历史上前所未有的挑战,我们该如何认识和思考?该采取何种治理措施来应对?甚至从更根本上说,我们人类究竟需要用什么样的知识、理念和方法来重新反思甚或重构日益失效的知识体系和理论解释?

一、全球治理面临的危机与挑战

全球治理作为处理全球公共事务的协调与合作活动并非是当代国际关系中的新鲜事。早在19世纪后期,国际政治中就出现了主权国家间就环境、卫生、通信和人道救助等领域的合作机制与实践。不过,当时国际事务的治理还主要体现在有限的几个领域。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随着全球化和相互依赖的发展,全球治理无论在治理主体方面还是在领域范围上都得到了急剧的扩展。冷战结束以来,被纳入全球治理议程的议题领域更是极为广泛:从人类所处的环境生态危机到贫困与发展议题;从传统军事安全议题到能源和粮食危机等非传统安全议题;从跨国投资、贸易到全球金融体系监管;从人权人道主义等政治性议题到禁毒和防治艾滋病等社会问题。全球治理议程的范围在急剧地扩大。同时,全球治理的行为主体也日益纷繁复杂,从过去单一的国家行为体已经扩展到包括政府间组织、次国家行为体、地区组织、公民社会团体、社会运动、跨国行动网络以及跨国公司和地方非正式组织等等,几乎所有的治理议题的利益相关者都参与到了治理议程中来。尽管人类的全球治理实践有了全面的发展,但好像仍然没能有效地遏制全球化发展所带来的全球性危机和风险日益加剧的步伐,全球生态与环境问题(全球变暖、生物多样性危机和生态系统损失等)、人类可持续发展问题以及全球竞赛规则(核不扩散、知识产权保护、贸易规则等)等等,都已变得更加日趋紧迫和严峻。国际社会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球治理的呼声与日俱增。自2008年以来,全球金融危机的爆发更使得国际社会所面临的全球性风险急剧加大,现有全球治理的模式和机制也面临着更为严峻的危机和挑战。概括言之,这些危机和挑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全球金融危机爆发以来,国际社会面临的全球风险和治理难度空前加大,全球治理面临着一系列新挑战

南开大学吴志成教授等人认为,这些挑战主要表现在:1、全球经济发展进程越来越不平衡,全球贸易不平衡、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的发展差距、国际规则制定和秩序中国家间的悬殊地位等更容易诱发其它全球性风险的发生和加剧,并严重地抑制了国际社会的应对能力。2、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并转向隐蔽化,如2008年11月到2009年12月间,世界各国共采取了297项“以邻为壑”的措施,而从2009年12月到2010年11月,世界各国共采取了395项贸易保护主义措施。3、货币纷争成为主要大国共同的纠结,特别是美国的不负责任的“量化宽松”政策以及G20会议上难以达成有约束力的稳定汇率方案,都极大地加剧了全球经济风险。4、国际金融市场整体性监管体系的缺乏以及国内金融体系与全球金融体系之间的高关联性,使得全球金融市场安全问题日益凸显。5、全球气候环境治理谈判在关于设立强制减排指标以及给予发展中国家资金、技术援助问题上,陷于相互推卸责任和对抗的恶劣局面。6、国际贫困与社会不平等问题依旧突出。7、世界粮食与能源短缺的压力增大。8、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呈现扩散趋势。9、跨国流动,如资本、技术、信息的快速流动以及全球人口流动的便利等,给各国的经济、金融、信息、科技、政治安全等带来越来越多的隐患,也容易引发世界的高风险。10、经济全球化中不断显现的超国家因素对民族国家及其主权的行使带来了空前的政治压力,国家独立应对和处理全球化压力的能力日益弱化。因此,加强全球合作治理便成为当今世界全球化发展的客观必然。

其次、当今世界的全球治理机制正陷入深度的危机之中,难以应对空前扩展的全球治理任务

北京师范大学张胜军教授指出,这种危机主要有:应对全球治理新挑战的各种传统治理机制和新生机制提供全球公共物品的能力严重不足;大国治理世界的意愿下降;更为關键的是,“当前各种全球治理机制之职能和权限大都限制在主权之间和之外的国际公共领域,属于外部或替代治理机制,而能够深入到国家内部监管的深度治理制度却几乎空白。然而,当今世界治理体系面临的挑战大多数却来自于主权内部”。因此,只有对当今世界的全球治理机制进行有效的制度改革和创新,才能够适应日益增加的跨国和全球挑战。

第三、全球治理本身存在的一些根本性困境和缺陷

当今全球治理机制实质上是为应对全球公共危机而采取的一种多元行为体合作提供全球公共产品的集体行动机制。从集体行动的角度来看,一方面利益相关方必须有合作意愿并且能有参与进来的渠道,集体行动才有可能实现;另一方面,集体行动机制必须能够解决“搭便车”的行为,才能够实现公共物品的充分供给。据此,中国政法大学蔡拓教授等人认为,如果以上述两个标准来衡量当今全球治理所存在的问题,其根本性困境就是“参与的赤字和责任的赤字”。就参与赤字来说,现有的治理结构未能充分表达许多国家与非国家行为体的意见和愿望,许多行为体没有参与到全球治理中去的渠道;就责任赤字来说,许多行为体往往采取免费搭车而不是寻求持久的集体解决的行为。究其原因在于当今世界的全球治理行为体依然抱有“国家中心主义”的思维方式,在这种思维方式主导下,“孤立式的应对行为”和“趋利避害式的应对行为”成为全球治理行为体对待全球治理责任的主要行为方式,由此导致当今世界全球治理陷于困境。

总之,在当今全球化深入发展和世界形势发生深刻变化的背景下,全球治理机制既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外在挑战,也面临着内在机制上的深刻危机,而国际社会要有效地应对全球性风险和治理任务,就必须考虑和着手推进全球治理的深度变革。

二、全球治理的深度变革

关于全球治理变革的探讨,应该不是学界的一个新话题,在过去的研究文献和成果中,

关于变革途径和指向的探讨主要围绕国际社会合作机制与理念、民主赤字的弥补等方面。在本次研讨会上,众多学者就此问题提出了一系列宏观的治理变革大思路,这可以说是当前我国国内学界思考全球治理变革问题的系统性成果,具体说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全球深度治理

所谓“深度”治理不仅是指深化现有治理机制的功能,更应是指全球治理的范围和议题所“切入”主权的深度。北京师范大学张胜军教授在其论文中指出,“协调内政”,即“国家在制定政策方面的网络化协调”,是“全球深度治理”的核心所在。目前,这种协调内政的跨国合作机制有三种:1、一体化的国家内政协调网络机制,如欧盟;2、具体议题领域的国家内政协调网络机制,如北美自由贸易区;3、区域性的协调,如亚太经合组织。张胜军教授指出,成熟的跨国管理机制,除了跨国公民社会机制和G20等政治组织外,还需要建立具有权威的跨国监督机构,并且与前二者建立起相互衔接的机制。其中权威监管机构“将根据跨国公民社会提出的通盘计划提出建议,经民族国家政府同意并签署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全天候或定期就各国政府的政策和效果进行评估、监督。”这种全球治理监管机制的设想有理想化的成分,但显然也正击中了当前全球治理机制缺陷的要害。全球治理机制中权威监管机构的缺位,可能是导致当今世界全球治理难以有“深度”的最核心的原因之一。

(二)全球法治/法制

法治之于国际事务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在国际法学界可说是无需论辩,但是对于我们探讨全球治理的深度变革来说,这却应该是一个必须辨明的问题。其原因在于,一方面如果缺乏全球法治的约束和保障,全球治理能否结出“善治”之果就会是一个疑问;反之,全球治理在范围上的扩展也催生和提升了全球“法网”的密度及其价值诉求的层次,从而进一步约束和保障了全球治理“善治”目标的实现。对于全球法治与全球治理之间的这种相互依赖和促进的关系,厦门大学刘志云教授从二者之间互动的角度给予了深入地剖析和论证:在人权和人道主义、外交制度、武力侵略、恐怖主义、禁毒和防治艾滋病等全球性问题的治理领域,国际强行法规则确保了全球治理的价值方向和治理成果。全球法治/法制有助于减少信息不对称,约束搭便车行为,对全球治理的价值和方向具有示范、导引和塑造作用。全球法治/法制为全球治理提供了“透明度”、“责任性”、“有效性”、“参与性”和“回应性”的制度内核,促使了全球治理往“善治”靠拢。全球治理通过国际标准和国际惯例的普及化、国际多边和双边协议及区域机制、跨国公民社会和跨国公司等创建新的规章和规范的“私政府立法”模式等,扩展了全球法治,法制的规模。总之,全球治理与全球法治,法制的互动和相互导引,共同塑造了超越“国家中心主义”局限的价值,推动了“良法”与“善治”局面的呈现。

(三)全球行政

关于全球行政或者说世界行政的概念在此之前已经被德国著名的思想家哈贝马斯提出,他希望人类在应对和解决全球化给民族国家带来的挑战时能够建立一种“没有世界政府的世界内政(weltinnerpolitik)”,“这样的机制能够补偿民族国家所失去的功能,同时又不偏离民主的合法程序。”的确,当今时代以跨政府规制的方式来应对全球化所产生的后果的管理范围和形式在急剧地扩张:各种非传统安全、对发展中国家发展和金融援助的条件、环境保护、银行业和金融规制、法律实施、电信、货物与服务贸易、知识产权、劳工标准以及包括难民在内的跨境人口流动等等。人类在应对这些问题时,分散的国内规制和管理措施已越来越难以凑效。因此,复旦大学苏长和教授认为当今时代全球化发展所产生的全球公共问题的治理需要通过全球行政的途径来解决,全球行政实施的主体和机制主要包括:政府间国家组织、非正式组织的合作网络、私人机构、公司合作机构、从中央到地方的跨国合作网络等。事实上,在当今时代的各种正式和非正式政府间合作网络的建立,已使得许多原属主权国家内部的行政规制决策从国内层面转移到全球层面。据此,我们可以将全球行政的规制和实践概括为这样几种方式类型:各种跨国家或超国家机构及国际组织实施的规制和治理;国家或次国家行为体(国内部门或地方政府)基于跨国和超国家合作安排或规制所实施的共同行政;国家或次国家行为体(国内部门或地方政府)依据各种条约、国际承诺及其他合作机制的约定所实施的分散行政;非政府部门依据授权职能所采取的国际协调行动等。

(四)世界政府

关于建立世界政府的主张要比世界行政的思想更源远流长,早在西方中世纪之前但丁就专门论述过世界帝国的思想,近代的思想家如康德曾提出“世界联邦”的思想,现代的国际政治理论家温特也提出过建立世界政府的思想,但这些思想主要是针对如何克服无政府状态,实现世界和平的目的而设计的。应对全球化带来的挑战和后果的世界政府思想包括,如戴维·赫尔德等人提出的世界主义民主思想等,但并不如历史上的思想家们那么雄心勃勃。倒是冷战结束以后,为应对全球化所带来的各种挑战及探索联合国的改革问题,国际社会中才出现了各种各样的世界政府思想。其中1992年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的世界发展报告就曾提出过当时令人吃惊的“建立一個世界政府”的主张,这份报告认为,类似七国集团、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各地区的开发银行、关税及贸易总协定、跨国公司、非政府组织和联合国组织等等已经为建立一个世界政府提供了基础。显然,在当时的人们看来,建立世界政府的时候还远远没有到来。不过,中国人民大学庞中英教授认为,当下建立一个这样的世界政府的条件已经具备:全球化的经济打破了国际国内的界限;民主化的趋势要求突破民主国家的界限,扩展为全球民主;现有的国际组织和国际治理实际上已经具有了一定的世界政府功能;在实践层面上,欧盟已经建立起了地区层次上的“世界政府”;在全球层面上,联合国改革的进程已经启动,目前处在一个十字路口,其关键是要落实、再生联合国创始时的伟大理想,以及按照世界政府模式改革联合国。由此出发,庞中英教授提出了一种关于全球民主政府的设计主张:1、联合国安理会、G20合并组成全球政府的执行机构,取消任何大国特权,民主管理多元、多极、复杂的世界体系;2、联合国大会成为世界议会,转化目前的国际法为全球法,并制定新的全球法;3、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合并,组成独立的全球货币组织(WMO),管理多元世界货币体系,解决全球发展不平衡、不平等问题;4、世界贸易组织进一步完善,去除针对发展中国家的不平等条款,以“自由贸易”和“公正(公平)贸易”的相互结合为原则,管理全球贸易;5、解散目前的北约,以联合国的维和部门为框架,建立全球安全理事会(不同于旧的联合国安理会)和全球维和部队,维持世界秩序。庞中英教授特别强调,全球治理的根本前途在于超越“改革”,“另起炉灶”,建设、塑造世界民主政府,即把“政府”和“治理”通过全球民主结合起来,才是全球危机的根本解决方案。

(五)全球公民社会

全球公民社会参与全球治理应该说表现了全球治理概念中的基本意思,但是在一般的研

究中,人们往往看到的是全球公民社会的作用都集中在倡导议题、专家技术、监督公约的执行等方面,依然只是在为政府拾遗补漏。而现有的关于全球治理的研究重点也大都集中在跨国机制、超国家治理机制和组织机构及规制等层面,这总不免让人感觉到国家政府的身影隐藏在里面:跨国家治理总是显现为一种国家间进程或是由国家政府主导,超国家的东西也总是要由国家政府建立并由国家政府授权。现有的全球治理机制不论转多少弯、换多少张脸谱,里面真正的“李逵”好像还是国家政府。中国政法大学刘贞晔教授关于全球公民社会的论文则为全球治理提供了不同于前述的画面:其一是全球公民社会的治理绝不仅仅是为国家政府拾遗补缺,而是具有一种“抵制国家”和“治理国家”的意蕴。全球反核议题的治理运动、全球反酷刑治理运动以及关于全球人道主义治理议题的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运动等等,都反映了一种“抵制国家”和“治理国家”的全球治理内涵。其二是全球公民社会的治理不从属于国家治理,而是一种社会治理。全球治理在通常被视为一种跨国家或超国家的政策协调与合作,最终被落实为一种国家政策或行为。而全球公民社会的治理则更多的是深入到社会内部,落实为一种社会的治理与变革。如在人道救助、灾后重建、公民社会培训、脱贫与发展等领域的全球公民社会治理活动就体现为社会自我治理的内涵。其三是全球公民社会的治理相较于国家、跨国家和超国家治理具有特定的治理优势。例如在全球人权与人道主义议题领域,国家政府自身就可能是一个治理的问题源,一方面国家的治理往往体现为消极意愿甚至是问题制造者,另一方面国家间或超国家治理进程又往往被阻隔在干涉主权的争议之中。而全球公民社会的非主权治理则极大地减少了这种麻烦。这是因为,在全球层面的国家与社会关系中,国家政府与全球公民社会之间主权管辖的对应性断裂了,国家面对全球公民社会运动及其力量并没有主权管辖权,全球层面的公民社会运动也不服从任何主权权威;但是反过来,它们则在国际政治领域不断地推动新的国际规范和价值理念的产生,进而国家主权不断地受到越来越稠密的规则约束,从而更有力地推动了治理进程取得进展。因此,全球治理的深度变革有赖于一个更强大的全球公民社会的成长、成熟。

总之,人类社会为应对全球化与相互依赖的发展及其后果,就必须在全球治理的机制和模式上实现深度变革。而要实现这种变革,我们就必须跳出传统的“国家中心主义”的视角和国家间政治的学科理念,从认识论、本体论和方法论上进行更加深刻的理论反思和学科反思,并构建出一整套适应全球化时代、全球治理变革需要的新学科——全球学的学科范式。

三、全球治理变革时代呼唤新的学科——全球学的构建

任何一个学科的产生都是时代的产物。全球学这个学科的产生同样是全球化和全球治理时代呼唤的结果。一方面,全球化所造成的后果及全球治理所出现的困境,亟待我们寻找解决的出路;另一方面,我们的即有知识体系已不能有效地回答全球化时代提出的新问题,由是,开拓新的研究领域,提出新的解释范式乃至创立新的学科便提上了人类知识发展的日程。构建全球学学科知识探索任务的提出正是反映了上述两个方面的时代需要。

(一)全球学知识体系建构的方法论基础

人类现有知识体系在解释全球化与全球治理提出的新问题时面临着种种困境,究其根源要到方法论层面寻找其症结。北京师范大学张胜军教授认为这种症结就在于方法论国家主义的神话。方法论国家主义将民族国家看作是人类政治生活的基本单位,将人类依自然分布组成民族国家并与其他国家分别开来看作是天然既定的人类知识构建的出发点。然而,全球化及其后果前所未有地冲击了立基于此的现有知识体系。因此,我们就有必要打破方法论国家主义的神话,代之以一种新的方法论来重构全球化与全球治理时代的人类知识体系。

打破方法论国家主义的神话,有助于我们重新认识和解答全球化与全球治理变革时代人类所面对的一系列新问题。方法论国家主义强调国家主权的绝对性和国家利益的至上性,并以此为坐标来寻找应对全球化后果的治理之策,结果导致人类寻求解决全球问题治理的目的与国家中心主义的方法论南辕北辙。人类要真正探寻到解决全球问题的途径就必须摆脱这种方法论上的困境,确立一种全球主义或者“全球主义观照下的国家主义”的方法论。这种方法论要求我们在承认人类社会存在共同利益的基础上,超越民族/领土国家的局限,以全球的视野和全人类利益的立场去认识和探寻解答全球化与全球治理所提出的新问题。这种方法论的确立,使得全球化与全球治理问题具有了本体论意义,超越民族,领土国家的人类共同体和人类共同利益成为了我们探寻解决全球化与全球治理问题的理论元点。

当然,以全球主义的方法论来代替方法论国家主义,并不是要完全否定民族/领土国家的存在意义。客观上来说,“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民族国家仍然是人类社会生活的支点,任何急于全面超越国家主义的观点和行为都是违背现实的”。但是,在全球化与全球治理时代下,民族/领土国家必然会面临着一系列新的约束,并必定出现一系列新的变化。如民族国家的自主性、自助性和自足性都被弱化,主权因而也变得更具有弹性。因此,我们只有打破方法论国家主义的神话,以全球主义为参照,重新思考、解读和重构现有的知识体系,才能够从根本上探寻解决全球化与全球治理问题的途径。这就必然要求我们以全球人类整体和人类共同利益为人类知识体系建构的元点,建构起一门新的知识学科——全球学学科。

(二)全球学建构的路径

作为拟议中建构的一门新学科,如何建构该门学科的知识体系,还需要一个长期的探索过程,并且这一过程肯定会存在巨大的难度。但令人高兴的是,全球学学科建构的日程一提出,学者们就提出了众多的知识体系和方法论上的建构路径。择其要者,主要有以下几种:

1 多学科—跨学科的路径。全球学学科研究对象主要是全球化、全球问题与全球治理等一系列人类社会所面临的新现象、新问题和新挑战,问题领域广泛,因而也常常被人们视为全球问题学。其所涉及的学科众多,“成为政治学、法律学、社会学、经济学、文化学、传播学、管理学等学科关注的对象和研究的分支领域”,而这其中任何一个学科的问题单独拿出来都“尚不足以体现全球学的学科本质与内核”。即使所有学科的问题加在一起也难以整合出一个单一的学科内核范畴体系。因此,全球学的建构只能采取多学科和跨学科的路徑。

2 整体性的学科路径。整体性的学科建设路径可以说是扎根于方法论全球主义的哲学根基——全球整体和人类共同利益这一理论元点之上。中国政法大学曹兴教授就认为,全球学的学科构建一定是要朝着“GIobalology”而非“Global Studies”的方向发展。为此,全球学学科建构必须解决如下几个根本性的问题:必须有能够贯穿于全球学整个体系的研究方法;必须确立或找到全球学的核心范畴和逻辑起点;必须综合并提升组成全球学范畴体系或全球学范畴群。如果这些根本性问题得不到解决,全球学学科就不可能建立起来。应该说,由于全球化与全球问题存在的广泛性及其生成的复杂性,要从众多的高度分散的研究问题中概

括出高度统一的学科核心范畴,全球学建构的整体性路径还有极为长远的路要走。

3 多范式的路径。该路径更强调全球学的学科群建构路径。全球学作为一门学科,其研究对象主要指向现实中的全球化现象及其所造成的各种全球性问题与危机。从实质上来说,这些危机性问题与任何其他社会学科一样,是一种涉及到人类资源和价值的分配问题。在社会科学研究中,人类资源与价值的分配主要有三种途径——市场配置(平等交易的分配)、权威性配置(政府再分配)和伦理考量的配置(爱的情感分配)。由此,产生了三大类学科:经济学、政治学与道德哲学。而全球学所关涉的全球问题如果作为分配的学问,那至少也必然会产生这样三类全球学学科知识体系:作为经济学的全球学(全球经济学或全球政治经济学、全球能源经济等)、作为政治学的全球学(全球政治学、全球环境政治等)和作为道德哲学的全球学(全球伦理学、核伦理学等)。这种学科建构路径的优点在于,该学科群中的每一个子学科的学科核心范畴都相对清晰明确,各子学科的学科范畴体系的科学性强,学科建构的难度低。其缺点在于,每一个子学科同时也是其他学科的子学科,我们怎样建构出一门全球学总学科的单一学科体系,将同时也分属于其他学科的各子学科统一到一个整体的学科范畴体系之中呢?显然,这一问题会继续困扰着今后的全球学学科建构进程。

4 全球关系研究的路径。全球关系研究议程及全球关系的学科建构路径是复旦大学陈玉刚教授提出来的。陈玉刚教授将全球关系界定为是“指所有那些把世界联系在一起的物质和思想的占有和分布状态”,而全球学的主要任务就是要研究这些构成要素的占有和分布状态及其存在的问题,以及如何构建一个更为合理、公正的全球关系。由于全球关系涉及到政治、经济、人文伦理等多种不同性的关系,因此,以研究全球关系为核心内核的全球学应该也是具有多学科性质的。但是陈玉刚教授认为全球关系相对应的是国家间的国际关系或者国内的各种关系,由此,全球关系也要以国家作为自己的参照系来确立自身的学科性质。由于将国家政府作为研究对象的学科主要是政治学学科,以国家为参照系的全球关系学自然也就不能不是政治学的一个组成部分。以此路径建构的全球学我们也可以称之为全球关系学或者全球政治学,其优点是学科核心范畴清晰,但是全球关系所涵盖的众多复杂的层面是否都能被涵盖进政治学学科之中,就还需要我们进一步深入考察。

(三)探索中的全球学框架

虽然全球学学科还仅仅处于拟议中的建构阶段,但是学者们基于已有的研究基础,已经提出了相对比较成型的全球学知识范畴体系。其中,中国政法大学蔡拓教授的思考当最为成熟。蔡拓教授认为,全球学的学科范畴体系主要包括:全球化与反全球化、全球经济、全球政治、全球法律、全球文化与全球意识、全球伦理与全球价值、全球问题与全球治理、全球公民社会与全球共同体、全球体系与全球社会、全球秩序、全球进程、全球性。在这些知识范畴中,全球化与反全球化产生出了全球学所要研究的几乎所有问题,因此成为全球学学科的逻辑起点,而全球学所有问题的研究最终都要回落到对全球体系、全球社会和全球秩序的探讨,这三个概念范畴成为全球学学科范畴体系的逻辑终点。如此,上述各范畴就构成了一个整体统一的全球学学科范畴体系。这样一种学科范畴体系的建构显然得到了学界一定程度的认同。曹兴教授在本期刊发的论文中提出了与此大致相似的全球学学科范畴体系,也同样将全球化与全球问题作为学科知识体系的逻辑起点。陈玉刚教授在本期刊发的文章中虽然以政治学学科范畴限定了其提出的全球学研究议题的范围,但是同样将全球秩序作为学科范畴体系的逻辑终点。在学科构建的初创阶段,学界就基本上能够在全球学学科范畴体系的逻辑起点和逻辑终点上达成初步共识,这使我们有理由期盼,全球学这门学科在学界的共同努力下,会快速地构建成型并成熟起来。我們期待着这一新学科大发展时代的到来。

(作者简介:中国政法大学政治学与行政管理学院教授,博士,北京,10224-9)

收稿日期:2011年11月

作者:刘贞晔

经济角度全球治理论文 篇2:

全球治理研究的认知谱系与深层机理探究

[摘要]全球治理已成为当前国内学界的热点议题之一,与之相关的研究成果相当丰硕。基于文献计量学及其可视化方法对样本文献进行归纳和总结,可更为立体地观察和理解全球治理在中国的研究现状和认知谱系。在研究现状方面,高频关键词知识图谱所展示的信息反映了研究议题的多样性与复杂性;在认知谱系方面,从非理性预设到理性探究,从关注域外研究到本土化聚焦,从理论或概念争执到强调实践意义,这一研究趋势呈现出国内全球治理研究的认知嬗变样态。这种认知嬗变背后的深层机理,应从社会科学研究对现实政治的回应及其范式转换以及治理实践的多层次互动成为全球治理研究认知嬗变的强劲动力这两个层面加以理解。此外,缺乏系统性且实践意义不足是当前全球治理研究的主要缺陷,未来的全球治理研究应从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等方面加以突破。

[关键词]全球治理;认知谱系;深层机理;知识图谱

自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全球治理开始进入国内学界的视野以来,它已成为当前国内学者探讨的热点议题之一,与之相关的研究成果相继发表、著述丰富。已有诸多学者对国内的全球治理研究作出评述,这方面的文献也不胜枚举。综观国内学界关于全球治理研究的文献综述,我们不难看出,近几年的综述性文献甚少,这也意味着近些年掀起的全球治理研究浪潮中涌现出的大量学术成果在已有的综述中并未被提及。此外,这些综述大多为文献概览式的研究,由于研究方法和研究范围的局限性,它们难以对中国的全球治理研究进行整体的把握。本项研究注重对当前研究的多向度展示与剖析,以期在勾勒研究现状的知识图谱的基础上去求得对研究对象更为立体的观察和理解,力图通过对知识图谱的呈现与解释这一研究策略和表述形式去解读国内的全球治理研究并将其运用于当下全球治理的实践。本文以近20年中国知网(CNKI)收录的889篇全球治理研究的文献作为研究样本,运用文献计量学及其可视化方法对全球治理的研究现状进行分析,其目的在于以更加宏观的视角和更为直观的方式展现当下中国全球治理研究的认知谱系及其背后的深层机理,进而为全球治理的本土实践提供有益启示。

一、呈井喷状态的全球治理研究

近年来,国内学界掀起的全球治理研究热潮表现在多个方面,比如文献数量的持续增长、研究内容的不断丰富以及研究主题的逐步拓展。本文选取两个维度来论述全球治理在中国的研究概况,分别是论文年际变化和高频关键词知识图谱。论文年际变化可以直观地反映出该领域的文献在各年份的数量分布情况,方便我们了解随着时间的推移国内学界对全球治理研究的投入力度和重视程度变化情况;关键词作为一篇文献的精髓与核心,是对文章主题的高度凝练与概括,也是文献计量研究的重要指标,通过观察关键词词频的变化,可以分析得出各阶段的研究热点。换言之,借助于CiteSpace软件绘制出高频关键词知识图谱,可以用来确定国内全球治理研究的热点领域和重要主题。

从论文年际变化来看,近些年的国内全球治理研究呈“激增”态势(见图1)。2010年之前的文献数量总体上是平稳增加的,2010年后开始显著攀升,2010年至2016年的文献总量为665篇(占比75%)。其中,2013年至2016年文献数量的增长幅度最为明显,高达478篇(占比54%)。

依据高频关键词知识图谱与出现频次(见图2),国内全球治理研究的核心关键词包括:全球治理(780)、全球化(75)、国际社会(60)、国家主权(40)、国际关系(35)、二十国集团(34)、国家制度(30)、国家机制(29)、经济治理(27)、国际秩序(27)、金砖国家(27)、世界经济(25)、非政府组织(25)、行为体(25)、主权国家(24)、气候变化(23)、新兴大国(23)、G20(23)、全球问题(21)等等(括号内标出的是节点的频次)。为保证图2的清晰度,筆者对图片进行了调整,只标出频次较高的节点,覆盖频次较低的节点。这样可以突出基本节点及其联系网络,方便我们掌握图谱的主要内容。除上文中列出的高频关键词外,比较重要的关键词还包括:全球性问题、世界秩序、多边主义、经济全球化、国家利益、国际合作、金融危机、国际政治、国际非政府组织、和谐世界、联合国、公民社会、命运共同体、经济发展、国际责任、非传统安全、国际组织、非国家行为、国家治理、伙伴关系、国际法、民族国家、全球性挑战、国际关系学、国际机构等内容。

这些高频关键词是国内全球治理研究领域中使用最多也是最广泛的专业术语和代表词汇。依据高频关键词知识图谱的聚类效果可以看出,全球治理研究的范围是极其广泛的,这种广泛性主要体现为治理主体的多元化与研究议题的多样性。全球治理主体大致可分为国家行为体与非国家行为体两类,前者主要是指主权国家或民族国家;后者包括政府间国际组织、全球公民社会和非政府组织等。“全球化时代造就了以新兴大国和非政府组织为代表的新兴治理主体的兴起,与以西方大国为代表的既有治理主体共存于全球治理的格局之中”,全球治理主体的多元化使研究对象更为丰富,国内学者对全球治理主体的研究成为该研究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

就研究议题而言,议题的多样性反映在内容上,不仅有对全球治理理论的探讨,还涉及对各种全球性问题的描述或提出针对性的建议。“全球治理议题不再简单地局限于传统的国际外交事务,国家内部治理和国际事务治理的界限已然打破,尤其是与人类可持续发展目标相关的各方面问题已经成为全球治理的重要内容。”全球治理议题的多样性意味着治理实践的复杂化。换言之,研究领域的开放性增加了有效治理的难度,“问题的有效治理领域往往集中在一些直接关系到人类生存和共同利益的领域,其中以环保领域甚为突出,而在安全等所谓的高级政治领域,合作的达成就很困难”。总之,研究议题的多样性与全球治理问题的复杂化是密切相关的。此外,紧密的知识图谱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各关键词之间的相关性很强,表明该领域中研究对象的相关性也是学者们展开研究的热点和重点所在。

二、全球治理研究在中国的认知谱系

国内全球治理研究主题时区图(见图3)可以揭示该研究领域的演化发展及各阶段热点主题,直观地展示出该领域的认知周期与不同阶段的发展轨迹。借助图3所揭示的信息,我们可以将频次变化率较高的主题词大体上分成三个时间段。首先是1995-2000年,在这一时间段内文献数量较少,出现时间最早、频次最高的词包括全球治理、全球化、主权国家、国际社会、国家主权等。其次是2000-2010年,在此阶段文献数量有所上升,开始出现大量的新热点,如国际秩序、国际制度、国际机制、国际关系、国际政治、非政府组织、全球问题、世界经济、经济全球化等等。第三个阶段是2010年至今,研究范围进一步拓展,新词汇不断出现,如新兴大国、金砖国家、气候变化、经济治理、命运共同体等等,这意味着全球治理的研究向广度和深度发展。这种阶段性的主题变迁直观地呈现出国内全球治理研究的认知谱系,基于对这一认知谱系的理论爬梳,笔者将其归纳为以下三个方面。

(一)从非理性预设到理性探究

全球治理理论是否具有普适性,集中体现在对全球治理的概念进行界定时,是将其价值诉求划定为服务于单个的主权国家,还是全人类的共同福祉。早期的国内全球治理研究尚处于理论引介阶段,学者们对全球治理的普适性解读更多地表现出怀疑主义的眼光,突出强调了全球治理作为一种政治化工具的意识形态色彩。例如,唐贤兴将全球治理理解为一种脆弱的概念,他认为,全球治理这种概念表达透露出西方制度的优越性,在发展中国家并不适用,它塑造的“治理社会”只是一种乌托邦式的幻想。对这种“治理社会”的质疑还包括对民族国家主权特性的重申,全球化的加速与治理对一国国内统治的替代无法排斥主权国家的功能,也不可能改变国际政治的本质。这些抱有怀疑主义色彩和悲观主义情绪的论断无疑都是基于一种意识形态化的非理性预设,即单纯强调全球治理中的民族国家利益至上性。

然而,全球治理的普适性与全球性问题的广泛性是直接对应的,学者们对全球治理的理性认知伴随着他们对全球性问题认识的深入。全球治理必然是针对全球性问题的治理,国内的全球治理研究也必须是以全球性问题为导向的。所谓全球性问题,意指当今国际社会正在面临的一系列超越国家与地区界限且关系到整个人类生存与发展的严峻问题。公共性是全球性问题最典型的特征,诸如生态、环境、资源、人口等问题与全人类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这些公共性问题必须通过全球层面的对话、合作与协商进而建立有效的机制加以解决,这也决定了全球性问题的超意识形态性。“全球性问题的超意识形态性是指其存在的普遍性、挑战的共同性、利益的相关性。”在这种意义上,对于全球治理的界定应更加强调人类共同体意识,全球治理是在全球层面上多主体为解决全球性问题所作的共同努力,目标是实现全球性的良好治理。蔡拓对全球治理概念的定义彰显了这种价值追求,他认为:“所谓全球治理,是以人类整体论和共同利益论为价值导向,多元行为体平等对话协商合作,共同应对全球变革和全球问题挑战的一种新的管理人类公共事务的规则、机制、方法和活动。”俞可平所作的定义同样表现出全球治理的普适意义:“全球治理是各国政府、国际组织、各国公民为最大限度地增加共同利益而进行的民主协商与合作,其核心内容应当是健全和发展一整套维护全人类安全、和平、发展、福利、平等和人权的新的国际政治经济秩序。”总之,从意识形态化到超意识形态化的概念界定,反映出国内学者对全球治理的认知逐步走向理性化的趋势。

(二)从关注域外研究到本土化聚焦

回顾中国参与全球治理的历程,我们不难发现全球治理中的中国角色变迁轨迹,“从最初基于反对霸权主义立场的国际体系的批评者,到对外开放不断扩大中的观察者、参与者、学习者、规则的遵循者,再到国家实力全面提高基础上的倡导者、建构者”,这种角色转变生动展示了中国与世界的关系已发生历史性变化。历经近四十年的改革开放,中国已成为全球治理实践的参与者和该理念的塑造者,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推动着全球治理的深入发展。全球治理实践的不断深入,也对相关研究提出了更多的理论诉求。随着国内学者对全球治理的认识不断深化,他们基于中国视角与中国实践来探讨中国作为全球治理主体的角色和功能定位的研究逐渐增多,给予了全球治理更多的本土化阐释。比如,庞中英认为,伴随着世界经济体系的变革,出于维护国家利益的目的,中国不能仅仅以“被治理”的角色出现在国际舞台,而是要重塑在全球治理进程中的地位和功能,明确自身治理主体的地位,具体而言,中国应当在引导、创设国际规则与国际规制方面发挥更重要的作用。又如,张宇燕认为,所谓中国特色的全球治理观主要包括三个内容:坚持发展中大国身份是中国参与全球治理的基本前提;“共商共建共享”是中国参与全球治理的基本理念;共建“一带一路”是中国参与全球治理的顶层设计。参考以上学者的研究可以得知,这类研究在全球治理本土化的认知问题上往往聚焦于中国在解决全球性问题过程中应当承担怎样的责任、发挥怎样的作用,这种本土化阐释赋予全球治理研究较强的工具理性意义。

全球治理研究的本土化解读还体现在对其价值理性的追问上。从强调主权国家或民族国家的利益到提出“和谐世界”与“命运共同体”的理念,这种价值诉求的转移是一种由国家主义到国际主义的过渡。石晨霞将这种全球治理模式的转型描述为“由国家中心主义治理到多层协同治理”,换言之,“在治理主体上,单纯以主权国家为中心的治理,在以经济、气候、移民、卫生等为代表的低政治领域的治理已经无法容纳全球治理的现实,同样在治理实践中无法有效应对各类问题,因此需要真正推动非国家行为体的有效参与并发挥各自的功能”。这种观点具有代表性,也是国内学者在全球治理研究中的价值追问和立场表达的主要观点。“自十八大报告提出‘提高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以来,在全球治理的积极参与中,寻求与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共同发展,将国家的繁荣与人类的共同福祉联系在一起,已成为中国的重要战略。”强调全人类的共同利益与共同命运的全球治理研究,已经成为国内学者的普遍共識。

(三)从理论或概念争执到强调实践意义

全球治理理论自产生伊始,其有效性就饱受学者的质疑。全球治理这一概念本身是否有效?全球治理理论能否有效指导治理实践?这都是学界争执不下的难题。在概念界定方面,概念的模糊性削弱了全球治理作为一个学术概念的严密度和作为一个知识体系构建的完整度,“全球治理并不是一个非常有用的概念,它含糊不清,并不精确,更糟糕的是它具有误导性”。但它又是有效的,“因为它能设计出管理共同事务的新技术;它引入了灵活而非标准化的机制并赋予多种理性和不同的合法性以一席之地”。治理概念的模糊性不能遮蔽其有效性,作为治理理论与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全球治理为应对全球性问题提供了新的思路。此外,全球治理理论中的无政府主义思想成分也限制了其有效性的发挥,因为无政府主义至少包括两种含义:一是表示缺少一个强有力政治权威的中央政府;二是表示缺少秩序,意味着混乱与无序。在这种无政府主义的国际社会背景下,要想克服集体行动的困境,建立长久的互助与合作机制,就对全球治理的制度设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在全球治理的实践领域,冷战后全球性问题不断涌现,如国际金融危机、全球生态危机、跨国恐怖主义、公共卫生安全、网络信息安全、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等等,至今尚未得到有效解决。这些全球性问题反映出的治理困境引发了学界对“全球治理失灵”(global govemancefailure)的担忧。秦亚青将“全球治理失灵”定义为“国际规则体系不能有效管理全球事务,无法应对全球性挑战,导致全球问题不断产生和积累而出现世界秩序失衡的状态”。因此,有效的全球治理需要成熟完善的规则体系和制度安排,“治理的核心不是组织或机构,而是制度,或者更形象地说是‘游戏规则’。广义的治理概念是机制的建立和运行,机制不只是机构,还包括游戏规则,规定行为体在合作实现社会目标和解决可能出现冲突方面的责任”。卢静将这种全球治理困境归结为制度失灵,一方面,现有治理体系中的价值分配和权力分配已无法适应变化的现实;另一方面,全球性问题的多样性、复杂性与关联性增加了制度建设的难度。

如何克服全球治理的制度失灵进而实现全球有效治理,已成为该研究领域的重要议题,学者们纷纷提出了自己的设计方案,对于全球治理理论适用性的争执已慢慢淡出研究视野,更多的关于全球有效治理的路径分析与对策建议等可操作性与实践性研究陆续产出。蔡拓认为,有效的全球治理是针对治理的模式和主体提出的,即主体多元、定位准确、尊重现实、提高实效的治理。吴志成等人认为,全球有效治理的实现需要探寻规范国家权力运行的治理路径,通过重塑国家利益中的自我和他者、建构新型多边合作机制、明确国家在全球治理中的地位等举措,引导全球治理走出低效困境。总之,当前国内全球治理研究已表现出明显的实践化倾向,但对具体领域提供可操作性建议与提出有效对策的能力仍有待提升。

三、全球治理研究变迁的深层机理

从非理性预设到理性探究,从关注域外研究到本土化聚焦,从理论或概念争执到强调实践意义,理性化、本土化与实践化研究趋势呈现出国内全球治理研究的认知谱系。那么,这种认知谱系得以形成的深层机理又是什么呢?解答这一问题,有助于我们更准确地把握该领域研究嬗变的动因与规律,从而为全球治理实践提供更科学的指导和参照。

(一)社会科学研究对现实政治的回应及其范式转换

上世纪90年代以降,因为全球治理实践而激发出对全球治理理论的研究热潮,并逐渐占据学术热点的位置。由于治理理念“大行其道”,在诸多学者看来,“随着全球化时代的来临,人类的政治生活正在发生重大变革,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变化之一,便是人类政治过程的重心正在从统治走向治理,从善政走向善治,从政府的统治走向没有政府的治理,从民族国家的政府统治走向全球治理”,全球治理作为国家治理在国际层面的样态,它并不局限于作为一种单纯的国际政治问题的理论探讨,而且也是国际政治领域中的一个紧迫的现实问题,这也有助于我们在针对现实问题的特定治理场域中去确立相应的理论分析与体系建构。

因此,现实政治的事实本身已经成了一种独立的解释源泉或解释变项,即全球治理的研究应服务或服从于现实政治,这也是社会科学研究尤其是政治学研究日益走向政策科学道路的一个缩影。从作为现实问题而存在的复杂且多元的全球治理问题所展现的动态过程中去构建那些在发展中不断嬗变的理论知识和体系,在历史的、动态的全球治理场域中去把握研究对象的因果序列变化,是全球治理理论研究逐渐深入、认知谱系得以形成的必然过程。此外,理论服务于现实,还取决于社会科学的公共性功能。这种功能需要通过社会科学工作者借助于自己的理论、方法与技巧,基于实验或实践来提出政策建议并参与公共决策。

“政治学研究始终是全球治理研究最重要的学术舞台,作为政治学研究中的课题之一,国内学者在近20年的全球治理研究中也实现了从行为主义向后行为主义的范式转换”。在这种思考中,行为主义所倡导的“价值中立”在全球治理研究的场域中逐渐失去了学术表达的场所,并最终被后行为主义所取代。“随着政治生活的不断发展,行为主义政治学的‘价值中立’论的局限性日益凸显,最终被后行为主义所否定,‘价值中立’终究还只是政治学研究的一个美好愿景”。关于全球治理的早期研究多是在相关理论和概念引介层面上去建构全球治理的知识体系,而如若从中国实践的角度去把握作为国家战略的全球治理,则不难发现作为社会科学研究尤其是政治学意义上的全球治理研究的确与中国现实政治具有高度的耦合性。考察全球化背景下的全球治理,我们应当承认,将研究焦点置于中国参与全球治理的本土化研究相较于单纯的理论与概念探究更为合适,因为这契合了中国逐渐将全球治理作为国家战略之一的现实政治需求。

(二)治理实践的多层次互动成為全球治理研究认知嬗变的强劲动力

就实践层面而言,1995年是全球治理实践的历史转折点,联合国在这一年成立了“全球治理委员会”(The Commis-sion on Global Governance),并发表了《天涯若比邻》(Our Global Nelghborhood)的报告,《全球治理》作为专门讨论全球治理的学术期刊得以创刊。自此,全球治理真正进入了国内学界的视野,相关文献也陆续出现。现如今,全球治理已然成为联合国体系下各类国际组织在相关领域中积极推进的任务,并且进入了众多国家、主要的地区性组织与非政府组织的具体行动和政策倡议之中。中国政府对全球治理的重视,是国内学界全球治理研究热潮得以出现的最关键因素。十八大报告宣示,“加强同世界各国交流合作,推动全球治理机制变革”,“中国坚持权利和义务相平衡,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十八大以后中国以更加积极的姿态确立了全面参与全球治理以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目标,且以此宣告中国迈进全球化背景下的治理时代。可见,全球治理研究的兴起,是对全球治理已然成为一项国家战略的理论回应。

国内治理与全球治理的双向互动直接推动了国内全球治理研究的发展。一方面,“在人员、信息、资本、资源等要素快速流动的过程中,国内治理和全球治理之间已经形成了紧密且频繁的关联,国际问题的国内化与国内问题的国际化成为常态”,这对于全球治理的各种行为体而言,如何构建国内治理和全球治理之间的互动机制、更高效妥善地调配资源来解决国内治理难题和全球性问题,对学界的理论研究提出了新的挑战。除治理行为体的互动之外,对于共同规范的接受、遵守与内化同样是国内治理与全球治理协调运行的重要方面。刘兴华认为:“全球治理的国内拓展需要国家内部各种行为体的配合,在维护国家主权的前提下,国家应根据自身的国情选择性地接受全球治理的规范,并对其加以修正和改造。”可见,治理行为体的多元性与基本规范的共识性是国内治理与全球治理互动的基础。

还有学者对国内治理进行细化,主要从国家治理和地方治理两个维度分别考察它们和全球治理之间的互动关系。从国家治理与全球治理的關系来看,在价值目标层面,“中国的国家治理在理念上提出的‘和谐世界’、共同繁荣和共同发展以及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倡议向世界展示了新的治理理念和价值”。由此观之,国家治理与全球治理体现出共同的价值追求,全球治理的研究也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进程提供着思想养分和理论指引。在治理主体层面,民族国家是国家治理和全球治理的耦合点。高奇琦把国家治理理解为一种“国家自理”,即“民族国家在全球治理背景下拥有的一种高度自主的治理方式”,其重要性在于:首先,全球治理规范要依赖于民族国家进行落实;其次,全球性问题的真正解决还应回归到民族国家的边界之内;最后,国家自理可有效解决失效国家的难题。对于中国特色的治理模式而言,国内治理与全球治理在建构良善的世界秩序的过程中同样重要,正如陈志敏所言:“伙伴型的全球治理与负责任的国家治理形成了中国特色的治理模式,它一方面塑造了有效的国内秩序,有意识地防止对外输出负面影响;另一方面,凭借积极的对外作为,中国不断为全球治理供给增量治理资源,并寻求消解现有秩序中存在的种种缺陷。”从地方治理与全球治理的互动关系来看,日益全球化的地方治理问题与全球性治理问题出现交集,如气候问题、网络犯罪、环境污染、恐怖主义等等,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寻求全球范围的合作。同时,全球治理的实施也需要地方治理的参与,“地方治理的参与会对全球治理的内容产生影响,全球治理是以地方治理的利益为出发点和归宿点的,地方治理影响着全球治理的向度”。总之,全球治理与国内治理的双向互动,为学者的研究提供了广阔的学术空间,成为全球治理研究在中国发展的强劲动力。

四、全球治理研究在中国的反思与展望

以文献计量及其可视化方法作为研究手段来试图解决对当前国内全球治理的研究成果进行整理和归纳的困难,并克服全球治理研究在时空展示上的局限,可能是一个易于出新且又现实可行的方案,它在一定程度上超越了文献概览式的研究综述的局限,有利于在一个更大范围内更加完整和整体地理解全球治理。全球治理作为一种研究“场域”,意味着其自身具有某种时空化特征,而前文基于研究主题变迁时区图对全球治理研究在中国的认知谱系的归纳,正是这种时空化特征的直观体现。在这个场域中,既不排斥基础理论与概念探究的考察视野,又更加强调作为动态过程本身的全球治理与中国的治理实践相穿插的逻辑展现。因此,全球治理研究就不等同于相关理论或概念的争论,而是结合现实政治的需要找准切入问题的角度并剖析其主要矛盾,进而提出具有战略意义的对策。

我们在对全球治理的本土化研究中所反映出的学者们的现实关切给予充分肯定的同时,也不应隐讳当前研究存在的一些不足。其一,全球治理研究尚未构建起系统的理论体系。研究议题的多样性与复杂性造成了研究的泛化,为形成系统而完整的理论框架增加了前所未有的难度。另外,研究的分散性限制了其有效性的发挥。当前对全球治理的研究,在价值、目的及方式的理解上还缺乏统一性。由于缺乏统一的认识,学者们的自说自话很容易使全球治理的研究流于形式而成为“一个崭新版本的乌托邦”。其二,特定领域中的研究实践意义受限。对于那些直接关系到人类生存共同利益的领域,全球治理研究的实践性总显得捉襟见肘,甚至沦为空谈。也就是说,全球治理的理论研究无法有效解决全球化进程中出现的主权国家利益冲突或国际纠纷等问题,对于国家安全领域等所谓的高级政治领域更是如此。

总之,缺乏系统的理论体系往往会使概念化的理论解说显得苍白无力,而实践性功能受阻又严重钳制着全球有效治理的实现。因此,我们需要从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两个方面来克服当前全球治理研究的不足。就研究内容而言,对基本的理论概念和政策议题达成共识是有效克服因研究内容复杂而造成研究分散化的前提。同时,应注意到中国参与全球治理过程所要面对的多元化的现实问题对理论研究的塑造和影响,还要注意到理论研究对全球治理实践的适用与选择。在构建系统的全球治理理论体系的基础上进行适当分类,力求得出结合中国实际问题的类型学结论。就研究方法而言,注重实证分析方法,增加与全球治理相关的案例研究,并做到定性研究与定量研究的结合,最大限度地挖掘全球治理研究在中国的理论与实践意义,这是今后全球治理研究的重要内容。

作者:韩瑞波 叶娟丽

经济角度全球治理论文 篇3:

全球治理视角下的中国与G20

摘要:G20推动中国从全球治理的外围走向中心,并催生了中国特色的全球治理观。中国的参与也增强了G20在全球治理领域内的合法性和影响力。中国参与全球治理的切入口在于全球经济治理,但又不局限于全球经济治理,呈现出以发展为主线同时推进各领域全球治理的特征。中国特色的全球治理观以共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为核心理念,以平等、开放、合作和共享为治理准则,致力于建设一个包含金融、贸易投资、能源、发展、安全和新疆域的全面治理体系。这一治理观的特点是突出顶层设计,是一种自上而下的治理观,强调国家间的平等合作是实现全球治理的关键。

关键词:全球治理;G20;命运共同体;发展

G20为发达国家、新兴市场国家和中小国家的代表通过对话维护全球经济的稳定发展提供了一个关键性的平台,也为促进更为良好的全球治理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虽然G20是一个协调经济事务的首要平台,但是其所涉及的议题已经涵盖了几乎所有的全球治理领域,从贸易、投资、金融、发展这些传统的经济议题到气候变化、反恐、难民、网络安全以及卫生健康等新兴全球治理议题。因此,对于中国而言,G20是一个全面参与全球治理的重要平台。

一、 G20推动中国从全球治理的边缘走向中心

中国参与全球治理经历了一个从边缘到中心的过程(见表1),推动这一过程的动力主要来自两方面:一方面,全球性问题增多,特别是金融危机频发,现有的全球治理机制存在能力赤字,一些新的治理机制如G20应运而生,包括中国在内的一些新兴市场国家被邀请加入;另一方面,自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与世界的联系日益密切和复杂,中国海外利益保护需求急剧上升,可以明显地看到中国对于全球治理的参与态度也从被动参与和谨慎应对转变为积极参与并争取更大话语权。如果前一个方面的因素是被动要求承担全球治理责任,后一个方面的因素则是中国自身发展的主动需求。

2009年G20匹兹堡峰会明确G20是协调全球经济事务的首要平台,因此加入G20也意味着中国进入了全球经济治理的中心。在中国参与的全球治理多边机制中,除了联合国,G20是唯一一个级别最高、涵盖地区和国家最广泛、议题领域虽然以经济为主但是也日益宽泛并且参与其中的国内部门机构最为全面的综合性治理机制。虽然G20具有松散的论坛性质,但是从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以来的表现来看,其在应对危机、维护金融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方面的成就还是相当显著的。在G20机制下,不僅形成了各国联手应对金融危机的集体行动,还推动了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投票权和份额改革,并且在一些重要的全球性议程如《巴黎气候协定》、《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落实上,G20也发挥着不容忽视的引领作用。因此,如果说联合国安理会是全球安全治理的支柱性机构,那么G20则是全球经济治理的支柱性平台。加入G20,标志着中国对全球治理的参与实现了从外围到中心的转变。

中国加入G20并非主动争取的结果,而是一个由发达国家主导的选择结果。美国前总统布什在自传中对于如何确定哪些国家加入G20只是一笔带过:“这场金融危机是国际性的,其中最重要的决策之一就是决定如何在国际舞台上处理这个问题。尼古拉斯·萨科齐这位活力四射、一贯亲美的法国总统,敦促我召开国际峰会。我慢慢觉得这是个好主意。问题是邀请哪些国家。我决定召开一个二十国集团峰会,这个集团包括中国、俄罗斯、巴西、墨西哥、印度、澳大利亚、韩国、沙特阿拉伯和其他活跃的经济体。”[美]乔治·沃克·布什:《抉择时刻》,东西网译,北京:中信出版社,2011年,第432页。根据加拿大多伦多大学G20研究中心主任柯顿教授的分析,G20的成员名单来自加拿大的时任财长马丁之手,“对于二十国集团,其灵感和倡议来自加拿大财政部长保罗·马丁。他与劳伦斯·萨默斯进行接触后,后者迅速同意此倡议。1999年4月27日,两人在华盛顿萨默斯的办公室见面,设计这个俱乐部”[加]约翰·J.柯顿:《二十国集团与全球治理》,郭树勇、徐谙律等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6年,第8788页。。柯顿教授的分析有突出加拿大影响力的因素,但是保罗·马丁的确功不可没,他也是公认的“G20之父”。对于G20成员的选择,更为公开和权威的说法来自1999年的《G7峰会公报》,对于在G7基础上扩大而成的G20成员国家的资格给出了两个标准:“系统重要性国家”和“主要新兴市场国家”。“G7 Statement,” 1999年6月18日, http://www.g8.utoronto.ca/summit/1999koln/g7statement_june18.htm.总的来看,G20虽然是一个由发达国家集团设计的新机制,但是也有其历史必然性。传统的国际实力对比格局和利益分配发生变化,有必要通过新的政策谈判对全球治理的相关机制、制度和规则做出适应性的调整,G20正好适应了这种政策谈判的需要。中国通过加入G20平台实现了从全球经济治理外围到中心的转变,并且随着G20议题的泛化,中国在全球治理领域的影响力也一并获得提升。

二、 G20催生中国全球治理观的形成

中国通过参与G20对话,加深了对于全球治理的认识,并逐步形成了中国的全球治理观。从1999年G20财长会议开始,中国呈现出逐步重视全球治理的明显趋势。G20杭州峰会是一个重要的催化剂,对中国全球治理观的形成是一个加速推力。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不仅在杭州峰会上首次系统阐述了中国的全球经济治理观,而且在G20杭州峰会召开前后围绕全球治理发表了一系列的重要讲话(见表2),这些讲话比较完整地展现了中国的全球治理观。

G20杭州峰会上中国首次系统阐述了全球经济治理观,提出了“以平等为基础、以开放为导向、以合作为动力、以共享为目标的全球经济治理观,倡导构建金融、贸易投资、能源、发展等四大治理格局”习近平主席在杭州出席2016年二十国集团工商峰会开幕式发表主旨演讲:《中国发展新起点全球增长新蓝图》,2016年9月3日,中国外交部网站,http://www.g20chn.org/banner/201609/t20160903_3311.html。。(见图1)在习主席后续的系列讲话中,在全球经济治理的基础上不断扩展,加入了安全和新兴领域的治理,并最终形成了系统化的全球治理观。这一治理观回答了要建设一个怎样的世界以及要通过国际合作来形成一个什么样的全球治理格局的问题。对于要建设一个什么样的世界的问题,习近平主席2017年1月18日在联合国日内瓦总部发表的演讲中将其总结为五个关键词: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荣、开放包容、清洁美丽。习近平主席在联合国日内瓦总部发表主旨演讲:《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2017年1月18日,中国外交部网站,http://www.fmprc.gov.cn/web/ziliao_674904/zt_674979/dnzt_674981/xzxzt/xjpdrsjxgsfw_688636/zxxx_688638/t1431760.shtml。为了建设这样一个建设目标,全球治理格局应该是:公正高效的全球金融治理格局;开放透明的全球贸易和投资治理格局;绿色低碳的全球能源治理格局;包容联动的全球发展治理格局,秉承公平、开放、全面、创新的发展观;安全治理格局上坚持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安全观;同时在深海、极地、外空、互联网等领域打造成各方合作的新疆域,而不是相互博弈的竞技场。

归结起来,中国特色的全球治理观以“人类命运共同体”为核心理念,以平等、开放、合作和共享为治理准则,致力于建设一个包含金融、贸易投资、能源、发展、安全和新疆域治理的体系。这一治理观的特点是突出顶层设计,是一种自上而下的治理观,强调国家间的平等合作是实现全球治理的关键。

中国参与全球治理的切入口在于全球经济治理,但又不局限于全球经济治理,呈现出以发展为主线同时推进全球安全治理和新疆域治理的全球治理的特征。以全球经济治理为主的原因在于,相比于高政治的安全治理和新疆域治理,全球经济治理业已形成相对成熟的制度规则体系,金融危机使得改革和完善全球经济治理成为一种集体性的迫切需求,加之中国自身经济发展的实力积累使中国具备了更多参与全球经济治理的意愿和提供公共治理产品的能力。对中国而言,“G20是一个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均得到平等代表的多边论坛,中国可以借助这一平台建立、发展与其他大国的关系,以共同利益的名义寻求自身利益,推动国际经济体系的逐步改变和长期变革”Tyler, Melissa Conley, China Has High Hope for G20, November 2014, http://www.lowyinstitute.org/files/chinag20globaleconomicgovernance_1.pdf。。G20与传统的G8为主的治理平台相比,能够让中国有更多的舒适度,契合了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的身份定位和利益需求,因此G20也就具备了推动中国积极参与全球治理并形成中国特色治理观的潜在影响力。

三、 中国对G20和全球治理的贡献

全球治理是一个互动的过程,G20在推动和影响中国的全球治理观的同时,中国也推动了G20的发展。中国的加入不仅增强了G20的合法性、代表性,也为全球治理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方案。

首先,杭州峰会推动G20向长效治理机制转型。在中国的精心设计和努力协调下,“杭州峰会成为G20历史上发展中国家参与最广泛、发展特色最鲜明、发展成果最突出的一次峰会。峰会首次把创新作为核心成果,首次把发展议题置于全球宏观政策协调的突出位置,首次形成全球多边投资规则框架,首次发布气候变化问题主席声明,首次把绿色金融列入二十国集团议程。峰会达成的29项重要成果,在G20进程中留下深刻中国印记,成为G20发展史上一座里程碑”《外交部部长王毅在2016年国际形势与中国外交研讨会开幕式上的演讲》,2016年12月3日,中国外交部网站,http://www.fmprc.gov.cn/web/wjbz_673089/zyjh_673099/t1421108.shtml。。中国通过将发展议题主流化的努力来推动G20向长效治理机制转型,形成了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集体行动计划,为G20的机制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议题基础。中国还以合作和开放的办会方式,为全球治理和集体行动注入更多的信任基础。对于涉及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问题,比如产能过剩、反腐败等議题,都在中国的积极支持和主动参与下获得了实质性的进展。G20杭州峰会核准了《二十国集团反腐败追逃追赃高级原则》,中国还主动提出在北京设立二十国集团反腐败追逃追赃研究中心的倡议。针对国际社会关注的中国产能过剩问题,杭州峰会通过组建关于钢铁产能过剩的全球论坛,加强信息分享与合作。

其次,中国提出平等是全球治理的基础,反映发展中国家的利益诉求,增强了G20的合法性。中国主张要秉持共商、共建和共享的全球治理理念。具体而言,平等是指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在中共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习主席强调要致力于“推动变革全球治理体制中不公正不合理的安排,推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等国际经济金融组织切实反映国际格局的变化,特别是要增加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代表性和发言权,推动各国在国际经济合作中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推进全球治理规则民主化、法治化,努力使全球治理体制更加平衡地反映大多数国家意愿和利益”习近平:《推动全球治理体制更加公正更加合理》(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全球治理格局和全球治理体制进行第二十七次集体学习的讲话),新华网,2015年10月13日,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510/13/c_1116812159.htm。。在G20杭州峰会期间召开的工商峰会(B20)主旨讲话中习主席再次重申,全球经济治理“要与时俱进、因时而变,以平等为基础,更好反映世界经济格局新现实,增加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代表性和发言权,确保各国在国际经济合作中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习近平:《中国发展新起点全球增长新蓝图》(二十国集团工商峰会主旨演讲),G20官网,2016年9月3日,http://www.g20.org/banner/201609/t20160903_3310.html。。“随着国际力量对比消长变化和全球性挑战日益增多,加强全球治理、推动全球治理体系变革是大势所趋。我们要抓住机遇、顺势而为,推动国际秩序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更好维护我国和广大发展中国家共同利益,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营造更加有利的外部条件,为促进人类和平与发展的崇高事业作出更大贡献。”习近平:《加强合作推动全球治理体系变革 共同促进人类和平与发展崇高事业》(中共中央政治局就二十国集团领导人峰会和全球治理体系变革进行第三十五次集体学习讲话),新华网,2016年9月28日,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609/28/c_1119641652.htm。上述这些重要的论述表明,中国关注全球治理不仅仅是应对各种全球性挑战,根本目的是:在给国际秩序和国际体系定规则、定方向时,在对发展制高点的争夺上,在各国在国际秩序和国际体系长远制度性安排中的地位和作用中,不再是被动的接受角色,而是要争取更多主导性的地位。中国参与全球治理,不仅仅是为了自身的发展需要,也是为了发展中国家群体的共同利益,为了建设一个更可持续的国际和平发展环境。

第三,推动G20建立开放的全球治理格局,维护和完善全球可持续发展所需的公平和共享的治理环境。中国认为在全球治理方面,要坚持理念、政策和机制的开放。中国明确提出全球经济治理要“以开放为导向,以合作为动力,以共享为目标。当前形势下,全球经济治理重点要共同构建公正高效的全球金融治理格局,维护世界经济稳定大局;共同构建开放透明的全球贸易和投资治理格局,巩固多边贸易体制,释放全球经贸投资合作潜力;共同构建绿色低碳的全球能源治理格局,推动全球綠色发展合作;共同构建包容联动的全球发展治理格局,以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为目标,共同增进全人类福祉”习近平:《中国发展新起点全球增长新蓝图》(二十国集团工商峰会主旨演讲),G20官网,2016年9月3日,http://www.g20.org/banner/201609/t20160903_3310.html。。在中国看来,全球治理要适应不断变化的形势需求,需要创设平等开放的对话与合作格局,充分听取各国利益诉求,鼓励政府、社会各方积极参与和融入,不搞排他性安排,防止治理机制封闭化和规则碎片化。全球治理的未来不取决于任何一个单一国家的意愿,在国际体系呈现日益多元化的趋势下,一个更加开放、平等和民主的治理结构才符合国际社会的共同利益。

尽管对于中国积极参与全球治理的原因有不同的解读,比如澳大利亚洛伊国际政策研究所研究员丹妮拉·斯特拉布(Daniela Strube)、休·乔根森(Hugh Jorgensen)认为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因素:“第一,提高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在全球治理架构尤其是布雷顿森林体系中的代表性和发言权;第二,争取更大的发言权和影响力也是为了对未来的全球经济治理发展有所影响,从而避免未来中国利益受到威胁;第三,更大的发言权也符合中国作为利益攸关方承担更多责任的美好愿望。”Hugh Jorgensen, and Daniela Strube, China, The G20 and Global Economic Governance, November 2014, http://www.lowyinstitute.org/publications/chinag20andglobaleconomicgovernance.但是,“在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在解决全球治理赤字中的政治意愿、能力、责任承担下降的情况下,中国要在全球治理中发挥重大作用,这当然是全球治理的好消息。解决全球治理赤字是中国进一步嵌入现有世界秩序的最好机会。中国在全球治理中的作用有四个:参与者、改革者、建设者和协调者。如果这四大角色在相当程度上到位,相信全球治理赤字的状况将得到重大改善”庞中英:《全球治理的中国角色》,北京:人民出版社,2016年,第58页。。实际上,中国参与全球治理兼具自利和利他的目的:从自利角度看,中国积极参与全球治理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建设和维护好和平发展的国际环境,为实现“两个一百年”目标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代表大会确定了中国参与全球治理的根本目的,就是服务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这“两个一百年”目标分别是:在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年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一百年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五次关于全球治理的集体学习时也强调了参与全球治理、服务“两个百年目标”。创设有利的外部环境;从利他角度来看,作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和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新兴大国,中国积极参与全球治理对于改善全球治理赤字、提高发展中国家话语权以及维护世界和平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四、 中国参与全球治理的理论基础

基于人类共同拥有的地球和全球化发展的大势以及“天下大同”的传统思想,中国提出了“人类命运共同体”概念,并以此为出发点形成了中国的全球治理思想和核心理念。因此,可以将“人类命运共同体”看作中国参与全球治理倡导的理论基础和价值归宿。

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报告里一段文字首次提及了“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概念:“这个世界,各国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程度空前加深,人类生活在同一个地球村里,生活在历史和现实交汇的同一个时空里,越来越成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命运共同体。”胡锦涛:《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胡锦涛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2012年11月8日,人民网,http://cpc.people.com.cn/n/2012/1118/c64094196121513.html。2013年3月,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莫斯科国际关系学院演讲,第一次向世界传递对人类文明走向的中国判断,明确提出了“人类命运共同体”概念。基于对世界大势的准确把握及对人类命运的深刻思考,习近平主席在2013年到2015年之间曾62次谈到“命运共同体”,这一论述就是要告诉世界,中国人民期盼着同各国人民一起,共同建设一个更加美好的地球家园。国纪平:《为世界许诺一个更好的未来——论迈向人类命运共同体》,载《人民日报》, 2015年5月18日1版。 2017年1月18日,习近平在联合国日内瓦总部演讲的主题就是《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他在演讲中指出,“人类正处在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时期,也正处在一个挑战层出不穷、风险日益增多的时代。回首过去100多年的历史,全人类的共同愿望,就是和平与发展。宇宙只有一个地球,人类共有一个家园。让和平的薪火代代相传,让发展的动力源源不断,让文明的光芒熠熠生辉,是各国人民的期待,也是我们这一代政治家应有的担当。中国方案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实现共赢共享”《习近平出席“共商共筑人类命运共同体”高级别会议并发表主旨演讲》,2017年1月19日,中国外交部网站,http://www.fmprc.gov.cn/web/ziliao_674904/zt_674979/dnzt_674981/xzxzt/xjpdrsjxgsfw_688636/zxxx_688638/t1431759.shtml。。

“人类命运共同体”是在肯定全球化发展大势和思考全球治理面临的挑战基础上提出的。斯蒂格利茨在《全球化与发展》一文中指出:“全球化对于促进经济发展确实具有巨大潜力,但是由于全球化过去五十多年的推进方式,它还没有充分发挥它的潜力。有许多改革可以进行。”同时,他也指出:“发展问题是当今世界面临的最重要问题。”[美]约瑟夫·斯蒂格利茨:《全球化与发展》,载[英]戴维·赫尔德等:《驯服全球化》,童新耕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5年,第45、27页。中国倡导的“人类命运共同体”正是以发展治理为核心的新型全球治理理念。在中国看来,倡导人类命运共同体意味着在追求本国利益时兼顾他国合理关切,在谋求本国发展中促进各国共同发展,建立更加平等的和可持续的新型全球发展伙伴关系。

“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治理理念是建立在维护以联合国宪章为代表的国际关系公认规则的基础之上。业已形成的国际关系公认准则包括:从360多年前《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确立的平等和主权原则,到150多年前《日内瓦公约》确立的国际人道主义精神;从70多年前《联合国宪章》明确的四大宗旨和七项原则,到60多年前万隆会议倡导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这些国际关系演变所积累的一系列公认的原则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规则和制度基础,既是全球治理的历史成就,也是今后全球治理的重要制度基础。习主席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七次集体学习中提出:“当今世界发生的各种对抗和不公,不是因为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过时了,而恰恰是由于这些宗旨和原则未能得到有效履行。要坚定维护以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为核心的国际秩序和国际体系,维护和巩固第二次世界大战胜利成果,积极维护开放型世界经济体制,旗帜鲜明反对贸易和投资保护主义。”习近平:《推动全球治理体制更加公正更加合理》,2015年10月13日,新华网,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510/13/c_1116812159.htm。从维护国际社会已经形成的治理规则角度看,中国倡导“人类命运共同体”不是要另起炉灶,而是基于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和现实给出的中国建议。

五、 中国参与以G20平台为代表的全球治理前景展望

中国对于全球治理和共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富有雄心、责任心和行动力。中国通过筹办2016年G20杭州峰会向国际社会传递了一个平等和开放的主席国形象,为了办好G20峰会,中国“专程走进联合国、非盟总部、七十七国集团、最不发达国家、内陆国和小岛国,向他们介绍峰会筹备情况,倾听各方利益诉求,集众智、聚合力,对话范围覆盖了几乎所有联合国会员国。依托博鳌亚洲论坛、世界经济论坛、亚太经合组织高官会、经合组织部长级会议等平台,连续召开协调人、财长和央行行长、各专业部长及工作组等近 70场会议,主办工商峰会、劳动会议、智库会议、青年会议、妇女会议以及民间社会会议等一系列大型配套活动,打造最广泛的国际共识”王毅:《G20杭州峰会: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的成功实践》,载《求是》,2016年第21期,第20页。。中国通过G20这一治理平台展现了大国领导力和行动力,这些广泛开展的对话在形成国际共识的同时也对中国的全球治理的思想产生了长远影响。

中国参与全球治理仍然面临一系列的重要挑战,主要问题是历史形成的治理主导权失衡,西方发达大国在全球经济治理机制中的决策机制、议题设置、规则制定中具有优势,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群体则处于相对弱势。对此,中国致力于加强在规则制定能力、议程设置能力、舆论宣传能力、统筹协调能力上的建设。总之,中国希望通过参与G20能实质性地提升自身参与全球治理的能力。

G20论坛并非不存在隐忧,早在其建立之初就面临合法性和代表性的质疑,而且G20成员的多元化导致了价值观上的分歧,对形成全球治理所需要的集体共识构成长期挑战。此外,G20缺乏落实机制,使得其治理效果大打折扣。意大利前总理普罗迪曾列举了G20的三大局限性:“第一,G20不是一个组织,只是一个通过共识形成决策的论坛;第二,不可避免的是,一旦危机压力过去,成員国就会转而以其国家利益优先,集体行动很难达成,除非其符合国家利益的需要;第三,G20不是‘全球经济政府’。”Amano Prodi, “Global Governance and Global Summit From the G8 to the G20: History, Opportunities and Challenges,” China & World Economy, 2016,24(4), p.12.更为严峻的是,伴随当前反全球化和经济保守主义思潮,以特朗普当选美国总统和英国脱欧为标志性事件的国际大环境下,G20到底能在多大程度上开展有效的治理合作,正面临很大的不确定性。

说到底,全球治理最大的困境是落实,即集体行动的困境,也就是各国在国家利益至上的原则下如何开展有效的合作是个难题。“历史经验表明,大国间的协调与合作、共同应对挑战,是解决全球问题的关键。因此大国理应承担‘全球领导’的使命与责任。作为传统大国的美国和新兴大国的中国,需要在新的历史时期探索出一条新型大国关系之路,许多全球问题的解决需要中美发挥领导力。”朱立群:《全球治理:现状与趋势》,见朱立群、富里奥·塞鲁蒂、卢静主编:《全球治理:挑战与趋势》,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年,第7页。对中国而言,要想在未来的全球治理中发挥更多的作用和影响力,必须要持续加强与以美国为首的全球系统性重要国家的合作与协调,唯此才能共同塑造一个稳定、强劲和可持续发展的世界经济前景。

作者:张海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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