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2023-03-12

第一篇: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不断加强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陈华宁

一、我国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成就

1.农业科研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得到加强。经过50多年,特别是近20年的发展,目前中国在中央、省、地、县建立了农业科研院所、农业高等院校等机构,范围涵盖农业产前、产中和产后各个阶段,机构以农业部门为主,涉及水利部、中科院、教育部、林业局等。截至2003年底,我国有农业科研机构1170个,比1979年的513个增加近1.3倍,其中农业部所属58个、省属465个、地市属647个;种植业、畜牧、渔业、农垦、农机化科研机构分别为694个、126个、127个、43个、180个。

经过50年的建设,国家和地方两级农业科研院所在农业科技体系中占据主导地位。科技创新能力得到提升,科研机构综合实力普遍增强,承担国家重大项目、为行业决策服务的能力显著提高,地方农业科研机构以应用研究和开发研究为主,着重解决本地区关键性的重大科技问题。

截至2003年底,全国农业科研机构在职职工9.6万人,从事科技活动人员5.7万人。从事科技活动人员中,农业部所属0.6万人、省属2.8万人、地市属2.3万人;种植业3.9万人、畜牧0.7万人、渔业0.4万人、农垦0.2万人、农机化0.5万人。各级政府通过农作物改良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及重大科学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了科研条件,集聚了一批高水平的科技人才,为我国农业科技发展做出了卓有成效的贡献。

2.农业科技创新成果取得重大突破。我国农业科技在过去的50多年中取得了辉煌成就。据统计,1979~2004年共取得部级以上重大科技成果9000多项,其中国家奖1316项(自然科学奖43项、发明奖242项、科技进步奖1031项);1988~2004年获得农牧渔业丰收奖3375项。1996~2004年,获得国家级奖励365项,其中科技进步奖303项、发明奖46项、自然科学奖16项。建国以来,共培育推广新品种6000多个;截至2004年底,我国受理植物新品种权申请2046件,其中农业科研单位申请1094件,占53.5%。

超级稻引领我国水稻“第三次革命”。自1996年启动“中国超级稻研究计划”以来,经过全国10多家协作单位的不懈努力,技术攻关取得重大突破,示范推广获得重大进展。在理论研究方面,开辟了亚种间杂种优势利用、理想株型构建的新领域;在品种培育方面,创制优异育种材料30余份,育成新品种28个,百亩示范片平均亩产超700公斤,小面积亩产超800公斤;在示范推广方面,协优930

8、两优培

九、沈农26

5、国稻6号等超级稻品种累计示范推广2亿多亩,增产稻谷250亿斤。

禽流感疫苗研制居国际领先地位。研制成功H5N1型禽流感病毒基因工程灭活疫苗和抗H5亚型禽流感重组禽痘病毒载体疫苗。最近,又在国际上首次成功研制出同时抗高致病性禽流感和新城疫两种疫病的新型基因工程“双抗”疫苗。目前,H5N1型禽流感病毒灭活疫苗已在全国应用约6亿毫升,H5亚型禽流感重组禽痘载体疫苗在全国应用4.2亿羽份,“双抗”疫苗正在加速产业化。这些高效、安全、方便、低成本疫苗的成功研制和推广应用,为保持中国禽业持续稳定发展及在国际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方面发挥了关键作用。

转基因抗虫棉选育取得重大突破。我国是世界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独立研制和开发成功转基因抗虫棉的第二个国家。转基因抗虫棉是我国目前唯一在生产上大规模应用的转基因农作物,已有46个抗虫棉品种通过省级和国家级审定。自1999以来,国产抗虫棉推广应用面积以每年10%左右的速度递增,累计推广面积超过1.27亿亩。

3.农业科技体制改革稳步推进。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科技体制改革的决定》颁布后,

我国的农业科研工作按照面向经济建设主战场、高技术研究及其产业、基础性研究等三个层次,在开拓技术市场、引进市场机制、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有力地促进了农业和农村经济全面发展。尤其是2001年公益性科研机构改革以来,科研单位科技资源得到优化、新型学科建设取得进展,科研人员积极性得到提升,为加快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奠定了良好基础。

在运行机制上,国家农业科研院所全面实行了全员聘用制,非营利机构实行按需设岗,公开招聘。改革分配制度,加大岗位工资比例,科技人员收入有了明显的提高,充分调动了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各科研机构实行固定岗位和流动岗位相结合,并留出一定比例的流动编制吸引客座和流动人员。这些改革措施的推行,有效地促进了“开放、交流、竞争、协作”新机制的建立。

在学科调整上,按照强化国家目标导向和突出优势的原则,各农业科研机构重新凝练了学科领域,加强重点学科建设。在人员结构调整上,按照高效、精干的原则,大幅度压缩了职能部门和人员。

随着科技体制改革的深化,成长了一批农业科技型企业。首先,国家级农业科研单位中转制的院所,均已完成清产核资、资产划拨等准备工作。其次,农业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和农业科技推广部门不断融入经济建设主战场,依托技术优势创办了一批农业科技型企业。截至2003年底,全国农业科研机构有经济实体496个,从业人员1.4万人,全年总收入27.8亿元,上缴利润8100万元。

二、加快我国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思路

1.增加农业科技投入,转变中央财政投入方式。建立以政府财政投入为主体的稳定增长机制,实现农业科技投入结构、投入规模、投入方向和投入方式的根本性转变。一是在投入结构上,实现农业科技投入稳定持续地增长。鉴于我国农业科技自主创新的公益性特点,应坚持中央财政的投入主体地位不动摇和中央财政投入稳定增长的决心不动摇。与此同时,地方建立农业科技投入稳定增长的财政机制。。二是在投入规模上,应明确农业科技研发在国家财政科技投入中的重要地位,在国家科技投入总量以较高速度增长的基础上,确保国家财政用于农业领域科技研发经费的增长速度高于国家科技投入总量的增长速度。三是在投入方向上,国家对农业科技投入的产出,主要是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与农业生产公共需求和公众利益所必需的公共服务资源。在构建这些公共服务资源平台的基础上,务必防止“重建设、轻运转”的投入倾向,充分提高公共服务资源的利用效率和价值。此外,还要在若干关键性领域实施国家农业科技创新的重大专项,如转基因工程、农业节水工程、农业行业科技工程等,加大对农业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研究的支持力度。四是在投入方式上,要处理好公益性研究和市场性引导的关系。大部分经费采取稳定支持和竞争择优方式支持公益性领域长期开展研究,少量经费用于引导具有面向市场能力的领域开展技术研发。

2.完善农业科技创新政策。一是建立科技制度分类评价体系。在绩效评估上,针对项目和岗位不同,分类进行评价。对不同岗位科技人员的绩效评价考核不搞一刀切,逐步建立和完善可比性评估体系,在明确项目绩效目标的基础上,建立面向结果的追踪问效机制。根据农业科技自主创新周期长等特点,对项目的检查评估不宜过于频繁。二是完善激励机制。激发创新人员的积极性,首先要整体提高农业科技人员正常的工资性收入,改变农业科技人员收入比其他行业低的状况。同时,改善收入结构,引入一定的竞争和激励机制,使效益工资与业绩挂钩,按岗定酬、按绩取酬;完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收益反哺创新群体及个人的机制。三是完善科技管理政策,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农业科技创新管理机制和体制。在宏观管理上,确立行业主管部门对农业科技创新进行宏观协调和指导的主导地位。有效集成中央、地方等各方面的资源,把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与市场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

有机结合起来,实现跨学科、跨地区联合攻关,促进重大技术突破。在项目选题与立项上,围绕国家需求和市场需求,加强中央与地方、科研与生产、行政与推广的结合。

3.完善法律法规,加强执法力度。一是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应对《种子法》、《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资源保护等现有法律法规在实际应用中出现的不足尽快予以修正,研究推进农业科技进步、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等有关法律制订。二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创新。没有知识产权保护,就不可能有自主创新。通过知识产权制度的完善,有效激励自主知识的形成。同时,加强执法,加大《种子法》、《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资源保护等法律法规的执法力度,坚决查处和打击各种违法侵权行为,有效保护农业科技创新成果,为农业科技自主创新创造良好环境。

4.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基地与平台建设。围绕农业发展的重大战略需求,建设若干学科交叉、综合集成、机制创新的国家科学中心、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以及部门重点实验室、农作物改良中心、良种繁育基地、野外观测台站等。以农业科技创新平台为依托,组织实施重大自主创新项目,吸引和凝聚高水平人才,推动项目、基地、人才的有机结合。

第二篇: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调查

系部名称:食品系 专业: 食品营养与检测 年级:2011级 班级:02班 姓名:高小云 学号: 113470204 实践时间: 2012年8月4日 至 2012 年8月6日 共 3天

加强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是农村经济现代化的一项重要任务。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突出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主题,明确了农业科技发展的战略定位,全面部署了农业科技创新重点、创新机制、创新条件、创新人才等任务,推出了一系列针对性强、含金量高的政策措施。就如何加强农业科技体系建设,我们进行了认真调研。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的基本情况

(一)农业科技服务人员结构

1、学历和职称结构。2009年底,全县全民所有制涉农单位各种专业科技人员共有562人,大学本科占16.4%,大专占38.2%,中专以下占45.4%;具有高级职称的占全县农业科技服务人员总数的1.8%,中级占15.6%,初级以下占82.6%。

2、编制及从业人员结构。2009年底,全县全民所有制涉农单位共核定编制654人,实有从业科技人员562人,其中农业核定编制285人,从业人员234人,林业核定编制97人,从业人员96人,畜牧业核定编制114人,从业人员70人,水利水产业核定编制59,从业人员58人。

(二)管理体制及经费来源

根据调研,全县基层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基本上由三种类型构成。

1、是政府主导服务型。以政府系列涉农部门构成的农村科技服务体系,也是目前政府服务“三农”的主要载体,以公益性服务为主体,资金来源主要是财政拨款。乡镇机构改革前由县、乡两级农技、农经、农机、林业、水利、水保、畜牧等技术站组成,分别为各自主管部门管理。2002年乡镇机构改革后,乡镇一级将农技、水保等站合并成立了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其人员和经费由乡镇政府管理,主管部门农牧局只负责业务指导和技术职称评审。林业、水产、畜牧在乡镇单独建站,人员、经费、业务指导由县级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农机部门类似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但属差额事业单位,从2007年开始,财政只负担人员工资的80%。这些推广机构,在全县农业、水利、农机、林业、畜牧、水产技术的开发、引进及推广应用,指导农户调整农业种养结构、发展特色农业、订单农业、外向农业,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培育龙头企业,提高农副产品的转化和附加值,创办经营服务实体,提高农业机械化程度,开展退耕还林(草)、生态建设等科技推广服务方面,加快了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为增加农民收入发挥了较好作用。

2、是政府引导服务型。主要是把县级科技推广单位具有一技之长的农业科技推广人员,下派农业生产第一线,与农民结成利益共同体,实现科技“高位嫁接、重心下移”,形成科技人员基层创业,也就是科技特派员制度。全县目前已选派科技特派员148名,累计建立经济利益共同体35个,探索出了建立利益共同体等形式的运行机制。

3、是自发组织合作型。主要是由民间各类农业专业技术协会、经济合作组织构成,其服务对内为会员实行非盈利性的有偿服务,对外则以市场为各类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合作社)已发展到81个,会员(社员)达14170多人,带动农户导向,为自身的积累和为会员谋取最大化利益的商业操作。全县目前获得认证的3.8万户,涉及种植、养殖、加工、农业机械等领域,协会对发展特色产业和增加农民收入,直接起着作用。

二、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在改革中不断完善

(一)体系建设得到领导重视。近年来,全市各级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有关精神,紧密结合本地农业科技推广工作实际,帮助解决具体困难和问题。围绕主导产业发展壮大和区域经济发展,积极推进基层农业科技推广体系改革和建设工作,引导农业科技人员进入生产第一线,坚持走科技与农业生产紧密结合的新路子,大力推广新技术、引进新品种、培育新农民,形成了主要领导重点管、分管领导亲自抓的工作格局,定期深入基层、田间地头开展调研、现场办公,促进了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健康发展。

(二)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得到加强。调查显示,各地主导型农技推广网络已经形成,经过多年的建设和发展,以县级农技推广中心为主导,以乡(镇)农科站为基础新组建的跨乡镇中心区域站为辐射,以村级专业协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为带动的农业科技服务网络得到加强,办公场所和人员得到落实,农业科技的推广应用有了保障。许多基层服务点解决不了的问题可通过逐级咨询解决,还可通过“农业信息网”和拨打“农业118”服务热线等方式查询信息、咨询技术,服务方式的灵活多样性使服务质量有所提升,有效满足了农民群众多层次、多领域、多形式的信息技术需求。

(三)新技术推广有了较大进步。各县(市、区)积极争取项目,加大新技术推广力度,许多新技术成果得到了广泛应用。各级农技服务机构积极加强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龙头企业、种养大户等民间新技术推广体系的协作配合,广泛开展良种引进、典型培育、技术推广、科技培训等工作,加快了高效农业的发展步伐。特别是测土配方施肥、黄牛冻配改良等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增强了农民对新技术的认知率,提高了农民学科学、用科学的意识,实现了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的目的。通过新技术推广,全市畜牧业实现了传统养殖向现代综合技术配套养殖,单家独户散养向规模化、集约化养殖,传统饲养向新技术饲料饲养的“三个转变”,取得了饲养规模、配套技术、品种质量、安全水平的“四个提升”。全市粮食和畜牧良种利用率分别达到96%、90%以上。

(四)农业科技服务形式灵活多样。一是干部参与农业科技服务。新技术推广由于受季节及农业科技服务人员少,作物种植面积广、养殖户分散的客观条件限制,县、乡两级服务机构为广泛开展新技术推广,采取优先培训基层干部,由基层干部分区包片带领群众种植新品种、使用新技术,既抓住了季节又保证了技术,还有效解决了人员少、技术推广进展缓慢的难题。二是大户带动作用成效显著。通过产业大户的示范带动作用,与同类产品及技术的产量、质量形成的鲜明对比,农民对新品种、新技术的认可程度进一步提高。三是对农民的培训力度进一步加大,广度进一步加深。按照实用、实际、实效的原则,充分利用农广校、科技示范基地,扎实开展专业技术培训,引导农民掌握实用技术,增强致富能力。

三、农业科技体系建设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一)投入不足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近几年,依靠项目支持县乡农技中心(区域站)建设有了较大的发展,但主要还是办公等基本条件的改善,特别是区域站,基础设施条件改善不大,专业技术设备基本还是空白,有些检测检验必须依靠市级,有的甚至要依靠省里来完成。有些县农业技术人员的报酬也未得到落实。

(二)人才资源短缺,结构不合理。有些地方农技部门都存在编制空缺现象,主要是受到事业单位逢进必考政策限制,新人进不来,农业科技人员断档较为普遍,专业知识结构不合理。

(三)科技服务手段落后,创新方式不多。农业科技推广机构和各类社会化服务组织的联合协作不够,新技术推广服务方式创新不多,仍停留在办班培训、技术咨询、印发材料、示范带动等基本层面上,科技推广服务的深度和广度还远远满足不了农民的实际需要。村一级除一些种养业发达地区成立专业合作社或专业协会为会员服务以外,大部分村没有服务网点和信息网络服务。

四、加强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几点建议

通过对农技服务体系建设的调研,我们认为,我市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还不尽完善,但发展潜力十分巨大。

(一)创新服务体制。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单纯政府型的服务机构和公益性的服务方式已无法完全满足社会需求,也无法适应新形势的要求。面对新形势,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已迫在眉睫。政府要统一规划,科技部门牵头,农、林、水等涉农部门配合,形成政府主导公益性服务、市场主导经营性服务的科技服务网络,既发挥政府公益性服务机构的作用,又拓展经营农资企业的参与;既发挥专家型人才的作用,又发挥乡土人才的作用。要利用政策导向,吸引壮大农业科技服务队伍,补充基层科技力量的不足,逐步形成服务主体多形式、服务内容多样化、服务对象多元化的农业科技服务网络,促进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发展。

(二)加强网络建设。县、乡、村三级农业科技网络建设中,县、乡服务机构建设虽然还很薄弱,但有机构、有人员、有基本的服务设施,而相当一部分村组网络建设还是空白,县、乡服务缺乏承接。为此,要在继续重视加强县乡服务机构建设的同时,主攻点应放在村一级。主导产业优势突出的村应进一步鼓励引导建立专业合作组织和专业协会,支持和引导从事同类农产品生产经营和服务的农民、组织与其他人员以自愿联合、共同投资、共担风险、民主管理和平等互助的原则,组建农业专业技术合作社和其他类型的农村专业技术合作组织,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地处偏远或优势产业不明显的村组,要扶持发展农资经营户、科技示范户,建立科技联系点,对经营者和种养户进行集中培训,使他们担当起对当地农户的基本生产技术指导,通过他们的辐射作用带动千家万户。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传媒技术,办好农业科技信息网站和“农业科技118”服务热线等农村信息服务体系,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和专家咨询的服务作用。

(三)加强队伍建设。农业科技人员是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的细胞,他们的活力决定农业科技服务的广度和深度。各级政府应高度重视,切实调整配备好农业科技专业人员,通过内部调整优化人员专业结构,使农技服务机构专业人员比例最低达到70%以上。同时要重视补充新鲜血液,在坚持农业科技人员全员聘用制,公开招聘、凡进必考、竞聘上岗、择优聘用等人事制度的前提下,人事部门在制定事业单位人员招考计划时,应把农业科技人员列入计划,适当放宽招考条件,把有真才实学的专业技术人员选拔进农业科技人员队伍。要加强农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和知识更新,鼓励通过自学、进修深造和短期培训等形式,提高农业科技人员的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不断提高他们服务农村经济的能力和水平。要重视农业科技后备人才的培养,通过定向委培等形式,解决后备人才匮乏的问题。要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实行岗位目标管理,工作绩效与职称评定、评选先进、福利补贴挂钩,对有突出贡献者政府应给予重奖。

(四)转变服务方式。要积极创新农业科技服务机制,积极探索行政驱动与市场引导相结合的运行机制。通过与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种养殖大户和产业化基地签订技术推广、承包合同,积极探索按合同要求提供规范化的有偿技术服务途径。通过以资金入股、项目技术参股等形式领办创办龙头企业、合作经济组织、科技咨询中介服务机构等经济实体,探索农业科技推广投入回报新机制。通过转变服务方式,促使科技服务由单纯的技术推广向信息、技术、购销一体化综合服务转化,向农科教一体化转化,通过整合资源,引导组建农民合作组织,发展产业协会等途径,提高技术的集成化水平,降低推广成本。

(五)增加农业科技投入。一是加大政府投入力度,把农业科技服务当作公共事业来办,把增加政府对农业科技的投入放在公共财政支持的优先位置,逐年提高农业科技资金投入在财政支出中的比重。二是积极争取项目,充分利用国家关于乡镇农技站、畜牧兽医站、产业基地、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信息化和农民科技培训等项目建设上的扶持政策,通过项目建设改善基础设施条件。三是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自主创新投入,采取政策引导、财政贴息、以奖代补等方式,扶持鼓励农产品龙头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投入。四是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农业科技推广和应用,逐步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导,市场化经营为格局的新模式、新机制。

第三篇:县区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初探

文章编号:978-7-80712-402-3(2011)05-067-0

3先进的农业科技服务体系是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国家对农业支持保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的重要载体,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随着农业和农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国家实施工业反哺农业政策的加强,传统的农业科技服务体系越来越不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要求,加强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对农业科技成果转移扩散、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持续增加农民收入具有重要意义针对本地特点。探索新型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将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推动区域科技进步成为摆在县区科技管理工作者面前的一个新问题。

一、农业科技服务体系现状

我县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在以前农技站、植保站、畜牧站、园艺站等专业站所的基础上经过近几年的发展,逐步建立了专家大院、星火科技12396信息服务、农业科技服务站、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科技服务体系。专家大院聘请西农大、陕西果树研究所等专家建立专家示范园,专家既可以在专家大院开展课题研究和技术培训,又可以在田间地头进行现场指导和示范。专家大院采取“政府引导、专家指导、企业主导”的原则采取专家技术入股、科技服务有偿化等运行机制,形成“专家+龙头企业+农民”、“专家+中介服务组织+农民”等多种运作方式,建成专家中心示范园1000亩,推广新技术26项,建成各类示范基地16个,带动全县优质苹果生产基地30万亩。星火科技12396信息服务选择苹果作务、精品杂果、设施农业畜牧养殖等方面10个专家,开通12396信息服务热线,积极为群众提供信息咨询、技术指导等服务,仅20lO年就先后接到12396(965110)服务热线咨询的求助电话480余次,解答农民朋友技术难题56余个,提供各类信息790条,提供现场服务375人次,服务受益农民1200人次。我县农业科技服务站从2006年开始筹建,截至目前已发展到14家,农业科技服务站根据自身业务特长,成立农业科技技术服务组,通过政府搭台,整合各方资源,实行技物结合,发挥专家优势,组织能入参与的模式,服务范围涉及苹果、葡萄、石榴、设施农业、畜牧养殖等方面,既开展技术咨询指导又提供农资供应,大力开展新品种引进试验示范、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农业科技培训、果园病虫害统防统治、农资供应、农产品销售等项工作,经济社会效益明显提高。

二、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存在的问题

我县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一是总量偏少,功能不全。科技服务体系是一个:科有一定智力和科技条件或服务手段的特殊群体,是知识密集型的现代服务业。近几年,虽然我县各类科技服务机构有了快速发展,但从总体上看,还滞后于群众对农业科技的需求,我县科技服务业仍处于初期发展阶段。二是区域布局、服务领域等各方面发展不平衡、服务不配套、功能不完善。特别是围绕我县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的科技服务机构无论数量、功能、水平等都有很大的差距,难以满足实际需求。三是管理体制和模式多种多样,条块分割,各自为政,服务范围受限,服务手段落后,在管理指导、发展扶持、规范建设等各个方面,很难统一协调,在市场竞争中,难以整合资源,没有形成整体合力。四是素质偏低,基础较差。我县部分科技服务机构存在基础条件较差,投入不足,服务手段落后,素质结构不合理,又缺乏经常性的业务培训,使服务能力与服务水平难以持续提高等问题严重制约着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

三、完善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的对策

完善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不仅是我县农业经济增长的主要支撑力量,也是促进科技引进和开发,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途径。在农村,加快农村科技进步,重中之重就是健全基层基础网络。一是在乡镇组建科技服务站,以各乡镇专业站所为基础,成立综合服务实体,做到“人员、设施、资金、服务、项目”五落实。同时健全一级科技组织,推行村委会科技副职,设立村科技服务小组,有效解决村级无人抓科技的问题,形成县、乡、村三级科技组织管理体系。通过试验示范项目的实施,培育一大批科技示范村、示范户,树立一批科技致富典型。加强农民的技术培训,提高群众科技意识,留下一支永不走的科技队伍。要把科技培训当作先导工程常抓不懈,制定实施方案,成立专门机构,部门联动,多方合作,采取多种形式向农民灌输科技知识,提高群众科技意识。推广主体多元化除了充分发挥政府为主导的农技推广体系作用外,还应该充分发挥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专家大院、农业科技服务站、星火科技12396信息服务、专业合作社等经济组织、农业技术中介服务机构等多种农技推广服务的主体作用。通过采用组织、教育、咨询、沟通等手段,引导农民行为的自愿变革,由单纯的农业生产技术指导拓展到农民的组织、教育、咨询、服务等领域,通过农民行为的改变来促进科技成果的应用。农业推广目标应由单纯发展农业生产、提高产量拓展到提高农产品质量与安全性,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和提高农民的个人能力和素质上来。

(一) 抓好新型服务体系建设

1.专家大院

专家大院应建立“专家+龙头企业+农民”、“专家+农技推广机构+农民”和“专家+农业科技服务站+农民”的三种体制模式。在专家大院内部实行企业化管理,对外实行有偿社会化服务的运行机制。将农业科技专家大院核心专家组成员与县级乡土专家和乡村技术骨干,组成省、县、乡三级科技服务团队,通过整合,组建技术团队,增强科技服务能力。

2.星火科技12396信息服务

星火科技12396信息服务继续以电话服务为重要技术手段,以专家技术人员为技术保障。服务范围不断拓展,从果业逐步扩大到畜牧养殖、高效设施农业等领域,从专家咨询指导扩大到技物结合、信息发布等服务,从产中服务扩大到产前、产中、产后全程化服务,为农民朋友提供方便、快捷的实用技术咨询服务。

3.农业科技月服务站

按照“政府搭台、企业加盟、能人参与、专家支持”的工作思路,鼓励农村推广机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公平竞争,有偿提供技术服务,努力促进技术、资金、资源的优化组合,改善农业科技服务站基础设施,提高农业科技服务站的服务能力。鼓励农业科技服务站在确保农民利益的前提下,通过以

市场为基础的机制创新,形成农民可以承受、愿意接受的服务价格,与农民结成利益共同体。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由具有相当服务实力、服务信誉良好且与农民关系紧密、对农民增收致富带动作用明显的企业等作为运行依托单位,根据生产需要,在开展技术服务的同

时,提供农资服务,把技术和农资带到田间地头,既方便群众,又实现企业创收,取得农民和企业之间的双赢效果。

(二) 在月艮务体系建设中应坚持“四个突出”

1.突出科技培训

农民是农业科技服务对象的主体,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要把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作为加快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做到“三个结合”。一是科普宣传与科技示范相结合。在充分利用图书、报刊、广播、电视台等大众传播媒介大力宣传科普知识的同时,通过典型示范作用,提高科普宣传的质量,引导群众学科技、用科技,形成重视科技进步,依靠科技致富的良好风气。二:是“科技活动周”、“科技宣传月”活动与农技服务相结合。在进一步搞好科技下乡活动的同时,专家教授农技人员要定期深入农村,进村入户面对面地开展科技服务,指导群众生产。除每年开展好“科技活动周”、“科技宣传月”活动外,还要集中抓好农业科技项目推广工作,使群众及时掌握农业科技的最新成果。加强对农民和科技人才的培养强化新型农民培训,要适应农民需要,宜以可操作性和实际、实用、实效为目的,开展灵活多样、易懂易学的实践培训、现场教学、短期培训。培训内容要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结合发展现代农业和建设新农村的要求,突出现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生态养殖和环保技术等。加强对农技人员的培训,增加推广人员的在职进修机会。实施基层组织负责人培训计划,建立一批农村基层组织负责人培养培训基地,对农业科技服务站和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进行培训。三是技术培训与职业教育相结合。充分发挥职业技术学校、农广校、乡镇电教中心等培训基地的作用,在举办各种技术讲座、培训班的基础上,大力加强农村职业技术培训和职业教育。

2.突出科技推广

农业科技成果只有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才能产生巨大的效益,因此,必须加快农业科技成果推广转化。一是突出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加快建设有机苹果示范基地、精品杂果示范基地、无公害设施蔬菜、瓜果示范基地、畜禽良种繁育养殖基地等示范基地,促进农业实用技术的推广应用,带动农业结构调整和产品优化升级。二是发挥典型示范作用。积极开展争创科技示范乡镇、科技示范村、示范户活动,选树一批科技进步典型和科技致富标兵,激发广大农民群众推广、应用科技成果的积极性。三是健全农业科技推广网络。鼓励发展各种民营科技企业,兴办各类民间农业科技月匪务、研究组织,进一步建立健全浓业科技推广网络。

3.突出科技投入

必须广开筹资渠道,建立健全多元化科技投入机制,充分发挥科技投入在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中的支撑作用。一是完善科技投入机制。通过向上级业务部门争取、地方财政倾斜、金融部门支持等多种方式,初步建立以政府投资为导向,金融贷款为后盾,农民投资为主体,社会筹资为补充的多元化农业科技投入机制。二是提高科技投入的效益。围绕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的重点,进行集中投资,把科技资金的投放置于农村经济发展的整体规划中全盘考虑,采取不列入计划不投资,资金随着项目走的办法。集中资金扶持重点,培植骨干。

4.突出规范服务

加快改进公益性为主的多元化、多层次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提高农业科技服务水平。对农业科技推广工作开展“一对一”结对服务。加大对农业科技服务站的关心和支持力度。积极推行“科技服务站+基地+农户”和合作模式,充分发挥农业科技服务站帮助农户脱贫致富的引领作用。三是抓好科技队伍建设。加大科技人才的培养和选拔力度,培育一大批科技拔尖人才。四是突出服务重点。切实把服务的重点放在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上来,提高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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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建设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 支撑农业科技

成果转化

近年来,安徽各地围绕新农村建设,强化自主创新,探索建立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促进了一批先进实用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创新了基层科技模式,涌现了一批典型和示范。

一是依托星火科技项目实施,探索农业科技专家大院、农业科技特派员、农村专业合作社等体系建设,创新各类服务体系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和完善了适应农村特点、满足农民需要、市场化的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在专家大院建设中,按照“市场指导、政府引导、企业主导”的原则,坚持以企业为主体,专家为一体,项目为载体,通过完善管理协调机制,强化创新服务功能,搭建紧密的产学研合作平台。全省2500名科技特派员已成为推动农村科技进步的一支重要的生力军,科技特派员以入股、承包等形式,与农民群众、专业大户、龙头企业签订合同,组建利益共同体,实行风险共担、利益共享,调动了双方的积极性;以专业大户为主体,以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为依托的农村专业合作社,实现了产学研合作,促进了主导产业和地方优势特色产业的快速发展。

二是发挥信息化在农业农村科技服务体系中的支撑和引领作用,通过星火科技12396等科技服务模式,推进农村信息化服务。构建农村综合信息资源共享数据库,包括农业生产、农业标准、病虫草害、农产品市场、土壤、气象、水情、乡镇企业管理、农村经济、农村能源、人口与劳动力资源、党员远程教育等数据;建立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多层次、分布式的省级农村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开发现代农业技术、农产品市场、农业电子商务、基层电子政务、农村社会信息化等应用服务系统;在乡村综合信息服务站(点)、专业合作组织、种养大户等设置“星火科技”农村综合信息服务终端;开展农业物联网关键技术研发,开展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与农超对接科技示范行动,主办对接会,开通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开展农业物联网关键技术成果的试点示范,针对农产品(农资)生产到加工、运输,进入超市和餐饮企业,通过物联网技术支撑,最终实现从农田到餐桌全产业链的信息可追溯。

三是强化农村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服务。广大科技特派员以“实体创业,服务农民”的模式,深入农村,扎根基层,把科技、信息、资本、管理等生产要素直接导入农业生产第一线,做给农民看,带着农民干,与农业、农村、农民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构建了新型的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实践证明,科技特派员制度已成为全省农村科技推广体系中最有生机和活力的部分,全省在册的2532名科技特派员分布在1300多个乡(镇),共开辟了1850个创业点,涵盖了全省大部分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辐射带动18.7万多农户,56万多农民受益,成为推动农村科技进步的一支重要生力军。

四是建设农业科技专家大院,创新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的95个省级农业科技专家大院,按照“聘一位专家,建一处示范园,办一所培训学校,孵化一批科技产业,振兴一方经济”的总体思路,以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为核心,以农业科技园区、星火技术密集区和科技扶贫示范基地为载体,推进科技基地与科教单位的紧密结合,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机制的创新,加快农村产业结构调整,通过基地、人才和项目的整合,为成果转化搭建了平台,提供了支撑。专家大院覆盖我省16个市75个县360个乡镇,先后聘请了省内外20多个高校院所的180多位专家在产业基地开展科技研发活动,共投入研发经费近2000多万元,实施科技开发项目260多项,引进和转化科技成果220项,解决产业发展技术难题480多个,组织重点攻关课题175项,取得了160项重大科技成果,建设各类生产基地220个,培训农民15.4万人次,实现经济效益25.2亿元,促进了区域优势及特色产业发展,为农业产业化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

五是强化保障,落实措施,创新方法,为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提供条件支撑。在建设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中,建立管理制度,引导地方积极探索,建立服务新模式,同时确保经费投入,落实支撑措施。全省专家大院实现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已经形成省级专家大院引导、市级专家大院全面推进的良好局面;同时将专家大院的建设主体和依托主体拓展到农业企业,在首席专家、支持机制等方面都进行了探索改革,使专家大院工作从点到面,逐步扩大影响。农业专家大院创新了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提升了区域农业科技水平,促进了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农民增收,建设了一批优质绿色农产品的研发与生产基地,已经发展成为科技培训的基地、技术示范的基地、成果扩散的源地。科技特派员基层创业,不同于“科技下乡”、“科技进村”和单纯的农技推广服务,它是以科技人员为主导,以实施开发项目为纽带,带动农民一起进行创业的长期行为、经济行为和系统运作的市场化行为。科技特派员工作的核心是创业,关键在机制创新。选派科技特派员,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充分调动科技人员自身的积极性,以“自觉自愿、双向选择”方式落实选派措施,认真组织好供需对接,实现科技人员与基层现实需要的最佳结合,不断发展和壮大科技特派员队伍。

专家大院和科技特派员制度作为农村工作与科技工作的结合点,得到了科技部门和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管理办法和工作细则,并加大投入,成立了领导组,召开工作总结会、培训会、观摩会、专家座谈会,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通过科技特派员制度的推行,有效地调动了广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推动了科技工作的重心下移,提高了科技服务的手段和质量,优化了农村科技发展格局。

专家大院和科技特派员制度,是源于实践的创新,源于基层的创造。它适应了“三农”发展的客观要求,为依靠科技解决“三农”问题开辟了新的渠道;同时,也使基层科技工作真正找到了一个抓手,搭建了一个平台,织起了一个网络,掌握了一支队伍,吸纳了一批专家,树立了一批典型,培训了一批农民,走出了一条推动农村科技普及与产业提升共进的科技兴农的新路子。通过省、市、县三级科技部门合作联手,强力推进,不断丰富和拓展实施模式和工作内涵,较好地发挥了职能作用,也扩大了科技部门的社会影响,为服务三农、服务基层促进城乡统筹、推进三化同步提供了坚实基础。

第五篇:农业科技支撑体系建设思路与框架

农业科技支撑体系建设思路与框架 摘要:本文首先分析了国外农业发展科技支撑及其体系建设的经验借鉴,在此基础上以服务“三农”为出发点,针对我国现行区域性农业科技支撑体系存在的共性问题,研究提出了区域性农业科技支撑体系建设的目标、总体思路、基本原则、一般性框架和总体运行机制。

关键词:区域性农业科技;支撑体系;思路;框架

21世纪以来,解决“三农”问题已成为我国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新形势下,农业科技面临的任务更加繁重,在整个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战略地位和支撑作用更加突出¨。。为此,国家大力加强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构建新型农业科技支撑体系,增强农业科技的支撑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区域性农业科技支撑体系作为国家农业科技支撑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区域性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和支撑“三农”发展的根本保证,研究和加快区域性农业科技支撑体系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就国内区域性农业科技支撑体系建设的有关问题进行探讨,以期为理论界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参考和借鉴。

1 国外农业发展科技支撑体系的建设经验

随着世界农业及农业科技发展和政治、经济社会条件的变化,各国都在根据新的需要对本国的农业科技支撑体系设置及运行机制进行不断地调整和改革,其成功经验值得我们借鉴。

1.1 改革运行机制。优化农业科技资源配置

随着农业形势变化和私人部门的广泛介入,以及公共农业科技系统面临财政负担日益沉重、运行效率不高等各种压力,各国政府都对公共部门的农业科技系统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以优化农业科技资源配置。其重点在于整合现有的体系和资源,按照自然生态区划、专业领域和研究项目需要建立研究中心,精简机构,压缩人员,提高运行效率,强化农业科技支撑能力。

1.2大力发展农业科技企业

在知识经济时代,农业科技企业集科技开发与生产经营于一体,技术先进,市场反应灵敏,是农业产业发展和农业新技术成果转化应用的强大推进器。近年来,许多国家都鼓励公共系统的研发机构转制为企业或者进入企业,由此产生了一批实力较强的农业科技企业。另一方面,市场竞争迫切需要农业企业不断提升产品技术含量,不断占领技术与市场制高点,加之政府宏观政策引导及相关鼓励措施的实施,加快了农业企业向农业科技企业的发展。

1.3加强合作创新

近年来,许多国家通过制定和实施多样化的政策和激励措施,积极鼓励大学、企业、政府之间的合作,有的国家还设立了促进合作研究的机构与项目,如美国和澳大利亚等国家都设有合作研究中心。合作过程中每个参加者拥有自己所开发成果的知识产权,并可分享其他合作伙伴的成果,既节省了时间又节省了资金,同时通过合作使自己处于科技的前沿。

1.4重视用户与中介在农业科技推广中的作用

在农业科技推广过程中,各国越来越重视人力资源的开发、用户参与、能力建设以及促进民间组织的发展。这反映了农业科技推广在意识形态上的变化,即从“自上而下”的线性技术转移模式向侧重于双向沟通的用户参与模式转变。

1.5 完善农业技术创新制度与政策

许多国家都通过对科研和创新活动拨款、制定促进高技术发展和对传统技术改造的各种大型科技计划,以及利用各种财政金融手段和法律手段,加强对技术创新活动的协调。知识产权保护的加强对促进私人农业科技投资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在鼓励私人部门进行农业科技创新的运行机制下,许多企业成为了农业技术创新的主体。

2我国现行区域性农业科技支撑体系存在的共性问题

我国现行的区域性农业科技支撑体系,基本上是计划经济时期确立的,农业技术供给、推广和教育培训均是政府主导的,体现了政府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越性,对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曾起到了巨大支撑作用。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现行区域性农业科技支撑体系及运行机制出现了许多问题,已不适应新时期农业及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迫切需要进行重大调整和改革。突出的表现为:农业科研机构布局不合理,内部结构重叠,资源分散,加剧了地方农业科研活动的低水平重复和科研资源浪费;体制不顺,机制不活,缺乏动力,农业科技创新人才难以脱颖而出;旧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已经被打破,新的适合

市场经济的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尚未形成,农业科技推广工作处于不稳定的被动状态,农业科研、教育、推广割裂现象明显,科研目标与市场需求相脱节,农业科技服务于“三农”发展的流程不能相互衔接;农业科技管理缺乏顶层设计,政出多门,宏观调控乏力,微观管理不活,特别是联合攻关不够、重大科研突破少,不适应新形势下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

1.3区域性农业科技支撑体系建设的目标和总体思路

区域性农业科技支撑体系建设的最终目标是建立符合当地现代农业、都市农业、区域特色和优势农业发展要求,层次分明、布局合理、手段先进、高效运转、开放的农业科技支撑体系,并形成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规律、政府统筹和社会广泛参与的新型农业科技支撑运行机制,实现农业科技与生产的有机结合,满足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对科技日益增长的需要。也就是说,这个支撑体系应是一个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相结合、公益性服务与市场经营性服务相 结合、专业队伍与群众组织相结合的多元化、多层次的,适应现代农业、特色农业发展要求的,与国家层面的农业科技支撑体系互为补充的新型区域性农业科技支撑体系,切实解决农业科技与农业生产脱节的问题。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借鉴国外成功经验,区域性农业科技支撑体系的建设应定位于围绕新时期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中心任务和增加农民收入的基 本宗旨,坚持理顺体制、激活机制,继承传统和发展相结合,打破地域和部门及所有制限制,立足地方实际、科学规划、分类指导、试点先行、整体推进的总体思路。其中,必须处理好几个关系:(1)处理好借鉴国外经验和从地方特色及实际出发的关系,充分考虑地方的自然资源禀赋、特色优势和农业产业特点及制度框架;(2)处理好新型区域性农业科技支撑体系与现有科技体系的关系;(3)处理好新型区域性农业科技支撑体系建设与国家农业科技支撑体系和优势农产品布局、自然生态区划、地方“十一五”规划等衔接关系;(4)处理好新型区域性农业科技支撑体系建设中整体布局与单项推进的关系¨一。

4 区域性农业科技支撑体系建设的基本原则

4.1 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的原则

区域性农业科技支撑体系建设既要体现政府的宏观引导和调控作用,又要引入市场机制M儿引,逐步建立起服务主体多元化、服务内容多样化、服务对象多层次的农业科技支撑体系,最终形成政府主导公益性服务、市场主导经营性服务的农业科技支撑格局。

4.2坚持继承传统和发展相结合的原则

区域性农业科技支撑体系建设要在坚持继续发挥现有农业科技支撑体系优势的基础上,以克服现有支撑体系的弊端为出发点,根据现代农业、特色和优势农业、都市农业发展的科技需求和地方农业产业发展特点,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创新体系结构和运行机制,通过整合、充实、优化和提升,提高创新能力和服务水平。

4.3 坚持区域特色与国家体系相协调的原则

区域性农业科技支撑体系建设要通过观念更新和体制创新,充分发挥全社会的科技资源潜力,进一步凸显地方的农业科技优势和地方特色。同时要将区域体系纳入国家体系全盘考虑,建立开放型的农业科技支撑体系,与国家农业科技支撑体系相互协调、互为补充,形成中央、地方上下左右一盘棋的协作网络。

4.4 坚持重点示范与整体推进相结合的原则

区域性农业科技支撑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在推进方式上,要整合资源、集成力量,突出特色农业和主要农产品集聚产业及已有的工作基础,采取试点先行、以点带面、整体稳步推进的方式¨·,通过省(市、区)、州(市、地区)、县(市、区)、乡(镇)等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共同推动,促进农业科技支撑体系的整体发展,提升服务能力。

4.5坚持体系建设与能力建设相结合的原则

区域性农业科技支撑体系建设要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把支撑能力建设摆在突出的位置,坚

持理顺体制、激活机制,打破地域和部门及所有制限制,充分调动现有农业科技资源,优化农业科技支撑机构组织和科技人员配置,提高农业科技支撑机构的整体能力和农业科技人员的创新能力,形成应变能力强的运行机制和强大的农业科技支撑能力。

4.6坚持突出地方内部各州(市、地区)特色、协调发展的原则

区域性农业科技支撑体系建设要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协调发展,充分体现区域内各州(市、地区)地方特色,即区域性农业科技支撑体系内部应是多层次的,具有较强的适应性和广泛性。

5 区域性农业科技支撑体系建设的框架

新型区域性农业科技支撑体系主要包括具有较高水平的农业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体系,专业队伍与农业企业及农民相结合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及推广体系,专业化、规范化的农业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协调配合的农业科技管理体系,以及强有力的农业科技保障体系等五个子系统,五个子系统各要素的有机结合和协调高效运行构成了新型的区域性农业科技支撑体系。

5.1 农业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体系建设

以农业科研院所、农业高等院校、农业龙头企业和农业科技型企业为主体,具有研究特色和优势突出的州(市、地区)地方农业科研机构为补充,依托国家和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的先进科研仪器设备,以具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学术和技术带头人为研究骨干,组织起跨部门、跨学科和专业的产学研结合和“农业科技攻关联合体”,建成具有较强知识创新、技术创新、集成创新能力和协同攻关能力的农业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体系。其主要任务是围绕农业生物技术、信息技术两大领域及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带有全局性、方向性、关键性的重大技术难题,开展基础性研究和高新技术研究、联合科技攻关和集成创新,加速培育知识源、技术源,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农业科技成果和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为推动地方农业科技进步提供人才、知识和技术储备。

5.2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及推广体系建设

分类改革现有的省(市、区)、州(市、地区)、县(市、区)、乡(镇)四级农业科技推广网络,逐步建立与区域特色和优势农业发展相适应的农业科技推广网络,并积极推进与国家和省(部)级农业高新技术示范园、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和示范基地、农业院校(包括农业高等院校、农业中等学校、农业星火学校)、科研机构,特别是与州(市、地区)地方农业科研机构、农民科技组织和农业企业及农民的联合与合作,充分发挥农业教学单位和农业科研机构的人才和成果优势,形成政府专业组织、农业科技工作者、农民科技组织、农业企业及农民等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及推广体系"‘9]。其主要任务是围绕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产品中成熟化、配套集成及示范推广,推进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农民科技组织和农业科技信息网络建设,加强农村技术干部及农民的技术培训和技能培训,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促进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探索建立科研来源于生产、成果由市场检验的新机制,实现农业科技与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紧密结合,大幅度提高农业科技服务“三农”的能力。

5.3农业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建设

以提高效率和优化服务为目标,大力发展为农业企业、农民和社会提供技术、信息、人才、财务、评估、经纪、法律、金融、经营管理、市场营销等方面的科技中介服务组织,逐步完善为技术开发、技术转移和科技创业提供支撑的高效运转的专业化、规范化农业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其主要任务是以促进知识、技术转移为目标,发挥桥梁与纽带作用,建立农业学校、科研机构、政府、农业企业、农民之间的沟通与互动,实现信息、人才、知识、技术和资金等资源的流动与共享。

5.4农业科技管理体系建设

针对目前农业科技多头管理、重复和分散的现状,应尽快建立由地方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牵头,

以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财政主管部门、计划主管部门和特色农业行业协会、行政主管部门为主体,环保、气象、水利、金融等部门积极配合,使包括农业科技政策、农业科技体制、农业科技发展规划与计划、农业科技成果与专利、农业科技开发与推广、农业科技合作与交流、农业科技人才、农业科技基础条件、农业科技经费、农业科技法规等管理工作协调运行的高质量、高效率的农业科技管理体系。其主要任务是加强农业科技投入和管理的顶层设计,对农业科技工作进行统一规划和部署,实施政府农业科技计划,对农业科技重大问题和重大活动进行组织、协调,提供公共科技产品和公共服务,减少科技工作的重复与遗漏,并加强对农业重大突发事件的科技防控和预案制定,增强科技应急能力。

5.5农业科技保障体系建设

以制度创新和环境建设为重点,以科技投入、基础条件平台和人才队伍建设为突破口,充分发挥政府的组织领导作用,建立和完善以政府投入为引导、社会多元化投入的农业科技投入运行机制,构建资源与生态环境信息、科技数据、科技成果和大型科研仪器设备、科技文献和科技信息等共享机制,创新选人用人机制、人才和成果评价机制、激励机制,形成推动农业科技持续创新、快速发展的农业科技保障体系。其主要任务是:制定和完善促进农业科技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建立农业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加强农业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培养和造就一批团结协作、结构合理、创新能力强的优秀农业科技队伍,积极组织政府问和推动民间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国际农业科技合作与交流,推进官、产、学、研、金、中介和农民的结合和良性互动。

6区域性农业科技支撑体系的总体运行机制

区域性农业科技支撑体系的总体运行机制是其内部结构及其相互联系方式。新型区域型农业科技支撑体系的总体运行机制是以满足区域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和农民发展为根本出发点,以农业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体系为源泉,以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及推广体系为中枢,以农业科技中介服务体系为纽带,以农业科技管理体系为基础,以农业科技保障体系为支撑的五位一体的网络互动机制,既有各系统内部的自运行,又有系统间的协调与互动。

区域性农业科技支撑体系运行机制应充分发挥地方的比较优势,各主体之间有效合作,形成一种整合性的集成支撑能力;主动融人国家农业科技支撑体系,形成区域联盟及与国家农业科技支撑体系的有机配合,成为区域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和农民发展的发动机。

本文所阐述的建设目的、思路和原则是共性的,建设框架是一般性框架,各地在借鉴和参考时需根据当地区域特色和优势突出建设重点和找准运行机制改革的切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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