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梦之共筑法治长城

2023-06-04

第一篇:中国梦之共筑法治长城

坚守法治信仰,共筑法治中国梦(范文模版)

坚守法治信仰,共筑法治中国梦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凌征虎律师

尊敬的各位领导,亲爱的同事们,大家下午好: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法治建设作出重大部署。我们律师作为法治建设的倡导者和践行者,作为法治工作队伍的必要组成部分,是依法治国中不可或缺的职业群体。没有律师,以法治为基础的市场经济就难以维系,以正当程序为保障的法律天平就难以校准;没有律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就是镜花水月,维护法律正确实施就是南辕北辙,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就是空中楼阁。建设法治中国,必须要有一支信念坚定、业务精湛、执业为民、敢于担当的律师队伍。不可否认,中国律师是一支值得信赖的有着较高素质的队伍,近年来,律师不仅在促进司法公正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更在立法、参政议政等方面日益显现出其独特的优势。著名律师张思之老前辈曾经说过,律师应具有“哲人的智慧,诗人的激情,法学家的素养,政治家的立场”。 律师不仅是法律人,还是政治人,是联系国家法律和现实社会的桥梁,是当事人个人诉求与国家法律之间的对接点,是国家法律的宣谕者和实践者,建设法治中国的方方面面都需要律师的有效参与。

但是,每天在灯红酒绿的利益场里摸爬滚打,并不是所有的律师都能清心寡欲,在金钱利诱以及权势甚至美色面前,个别律师会缴械投降。律师业每年都会存在一些对律师采取如:公开谴责、训诫、通报批评、发出规范执业建议书的纪律处分。之所以出现这些现象,根本的原因是这些律师缺少法治信仰,没有对法治的信仰就不是一名合格的律师。卢梭说过,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

研究美国的民主和法治与中国的差别。我认为,很关键的一个问题就是,美国从小孩子起就开始培养民主和法治意识,他们从小就知道讲规则,讲法治,任何人出了问题都要受到惩罚。美国一位总统的女儿曾因为弹钢琴扰民而被投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深入人心,这种意识是从小培养出来的。 中国法治信仰的建设我们法律人共同的努力。

首先坚守法治信仰,需要我们对法律怀有一颗尊崇之心。法律是人们的行为规范,很难想象一个不遵守法律的律师如何去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法律之师如果随意践踏法律,可想而知他的业务素质会如何。在法制并不完善的今天,有些律师不是凭借自己的专业水平做事,而是和委托人一起勾兑法律,几乎每年都有律师触犯刑法而被驱逐出律师队伍的情况。因此,对法律没有尊崇之心,连自己都不守法纪的人,恐怕难以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好律师。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形同虚设,这也正是法律权威的来源所在。只有坚守法治信仰,公众才会尊重法律、依靠法律、执行法律;只有坚守法治信仰,才能不被眼前的诱惑所蒙蔽;只有坚守法治信仰,我们才能走的更长更远,道路才会更宽更广。

其次,律师要自觉传播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同样,发达的律师业离不开良好的法治环境和民众对法治的崇尚,中国律师的命运在整体上取决于中国法治化进程。“律师兴、法治兴;法治兴,国家兴。” 对律师来说,每一次的法律服务,都是一次法治宣传的过程,都是一次践行法治的过程。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真正实现执业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与社会效果的三效统一;切实做到既解决当事人的纠纷,又解开当事人的心结,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以执业办案的具体实践向社会公众传递法治理念和法治信心。

最后,我们每一名律师都应是建设法治中国的参与者、捍卫者、推进者。我们不能无视官场腐败对民众心态的伤害:官商勾结,巧取豪夺,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百姓由激愤而无奈而麻木;我们不能无视上访乱象对法治思维的误导:“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直接刺激访民的抗争文化和投机心理;我们不能无视行政暴力对公平正义的挑战:强征土地强拆民宅在城市化浪潮中一再上演,导致群体性事件接踵而来;我们不能无视官员雷语对法治信仰的亵渎:“我就是法!”直接挑战社会的底线和百姓的常识。

或许,在通往法治中国梦的道路上,律师的执业道路充满了荆棘,但是我们有理由相信,法治精神所倡导和凝聚下的共同理念、共同目标、共同事业,将会在法治实践中散发独特而持久的魅力。我们律师通过坚守法治信仰,传播法治精神,并从中寻找到个人理想抱负与实现“法治中国梦”的最佳契合点,我们坚信:法治精神必将成为一种信仰扎根于每一个人民心中,法治中国的梦想必将照进现实!

第二篇: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

尊敬的评委、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我演讲的题目是:《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

人生如船,梦想是帆,每个人都有一个属于自己的梦,把每个人的梦汇聚起来就组成了我们国家的梦,中华民族的梦,因此每个人的梦与国家民族的兴衰荣辱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只有实现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梦,我们才能幸福和谐的生活。

现在是“法治”社会、文明时代,“法律”就在我们身边,时刻规范着我们的行为。我们只有学法、懂法,才能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合格公民。一句话,对于法律,我们必须了解它、学习它、遵守它。 古人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而这“规矩”就是“法律”。“法律”是我们整个社会的“行为准则”。谈到法律,总会给人以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这个社会才变得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我们的权利才得到应有的保障。

作为当代中学生,我们有幸生活在中国改革开放的年代,亲眼目睹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法制进程的突飞猛进,300多部法律相继出台,“依法治国”被写进宪法,多么令人振奋!然而我们应该思考的是: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如何与法同行?有人可能会说:你多虑了,我们还是未成年人,只要不杀人不放火,法律就约束不到我们。我说:不!法律离我们很近。那些轻视法律作用的人,我想是没有真正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有一句人所共知的法律格言:“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法律,就是实现正义、体现公平、正确规范人的行为的社会准则。

当今这个经济社会,人们在不断地淡化道德意识,甚至有人讨论起一些传统美德是否过时的问题。这不得不促使我们呼吁法律来维护我们的社会秩序。纽约,这个繁华的国际大都市,却是犯罪率最高的恶源。有统计表明,每5分钟,就有一场抢劫上演。而在我国学生群体中也存在着一些触犯刑法的不良现象。但是,我们应当坚信,法律永远维护正义。我们的法律正在不断地健全和完善,我们应当毫不动摇的坚信法律的正义性,并学会扞卫它!

只要我们心藏法治,我们就会约束自己的行为,我们就不会感情用事,我们就不会做违反国家利益,损害别人利益的事,我们会维护国家和人民以至社会,当我们的行为都很好,很规范了,我们的国家就会和平,我们就能生活在一个自由民主的环境里,快乐和幸福就会伴随着我们。

我最大的骄傲是身为一名中国人,最大的自豪是外国人叫我“Chinese”,最大的幸福是生活在中国,最不想放弃的称谓是中国公民。我想你们大家应该也是如此,在为自己是中国人而自豪,所以让我们一起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

第三篇: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

德化实验小学:“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2013年12月4日,是全国第13个法制宣传日,为全面推进我校“六五”普法规划的贯彻落实,深入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德化县实验小学邀请法制副校长、县法院研究室助审员李平同志到校作《知法、守法、懂法、用法》法制教育专题讲座。

李法官用身边活生生的案例给师生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她针对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结合自己多年的工作实践,选择大量的典型的学生违纪违法案例,深入浅出地剖析了少年儿童违法犯罪的原因及其危害性,同时告诉同学们在日常生活中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怎样抵制不良行为避免违法犯罪,怎样才能使自己成为一名遵纪守法的学生。李法官精彩的演讲,具有很强的教育效果,使同学们了解了更多的法律知识,认清了违法犯罪的严重后果,明白了学法、懂法、守法的重要性。

讲座结束后,全校师生意犹未尽,纷纷表示深受教育和启发。这可谓是学校法制教育的一次“雪中送炭”。今后,学校还将不定期地组织同学聆听法制教育课,让同学们学会知法、守法、懂法、用法。

第四篇: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本站推荐)

法律伴我行

---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

五千年悠久灿烂文明,法制如一朵奇葩,傲然挺立于中华文明的历史长河中,走过汉唐风雨,走过宋韵之声。在浩瀚的历史烟云中回荡。商鞅明法令而强秦国,太宗减刑罚乃成盛世。在中国这样人治盛行的国家,法制如此瑰丽。

作为当代中学生,我们有幸生活在中国改革开放的年代,亲眼目睹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法制进程的突飞猛进,多部法律相继出台,“依法治国”被写进宪法,多么令人振奋!

然而1995年5月、1997年5月,清华、北大先后发生了两起学生铊盐中毒案件。2013年复旦医学院研究生黄洋被人投毒致死。因为一些口角,因为遭人歧视,因为无人关心,狂妄的心被激怒。最终几个如花的生命瞬间凋零。这血的教训告诉我们:法制进校园,刻不容缓!你还可曾记得马加爵,这个平日默默无闻的人,转瞬成为了恶魔。生命有时可以是天使,也可以是魔鬼!

青春有悸动的梦,也有冲动的梦。我们的情绪喜怒无常,不加以正确引导,往往会后悔终生。我们对法律的认识,往往断章取义,以篇盖全,这是一种悲哀。

那一个个光影瞬间把一个个鲜活的生命送到我们面前。看着一个个案例,我被震惊了,多少生命的悲剧在反复上演,徒留一份悲凉。

血一样的教训刺痛了我们的心,所以我们应该思考的是: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如何与法同行?有人可能会说:你多虑了,我们还是未成年人,只要不杀人不放火,法律就约束不到我们。我说:不!法律离我们很近。那些轻视法律作用的人,我想是没有真正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有一句人所共知的法律格言:“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法律,就是实现正义、体现公平、正确规范人的行为的社会准则。 我们的社会,我们大家,该为他们承担什么呢?我们懂法而不知用法,不懂带动同学学法,我们的社会有法而缺乏对大众的灌输。罪恶背后,每个冷漠法制的人都有一份不可推卸的责任!

法,是违反纪律的“五指山”,常言道: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我们青少年必须自尊、自重、自强、自爱,必须知法、懂法、守法,做一名合格的公民。

法制满校园,和谐溢神州。同学们,从今天起,从这一刻,让我们一起踏上与法同行的道路,携手共筑伟大的中国梦吧!

乐清莲

弘扬法治精神

——共筑伟大中国梦

200多年前,拿破仑就说中国是东方的一只沉睡狮子,连苍蝇都敢在它的脸上叫几声。可惜这条巨狮,直到今天仍然没有醒来,仍然在做着虚幻的中国梦,唤醒这条巨狮,祖国才会有希望。

自鸦片战争以来,一代一代的中国人念念不忘一个实现富强的梦。这个梦的核心内容就是要实现“富国强兵”。改革开放之前的30年间,“富国强兵”变成了一个政治问题,经济的政治化取代了经济的自由化,在当时政治化的思维方式下,国家的富裕就是国家要拥有强大的工业,而要拥有强大的工业,国家就要拥有完成工业化道路的全面的资源和动员这些资源的绝对的权力。但推行了几十年的国家工业化后,人们却发现国家并没有变得更富裕和强盛,反而跟那些强国的距离在逐渐拉大,但是人民已经为这个国家做了很大的牺牲。邓小平根据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总结几十年来国内外社会主义实践正反两方面经验,强调社会主义的最终目标是共同富裕,但我国仍然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家繁荣富强的最主要和最根本的标准和标志,只能是“大多数民族的共同富裕”。

近年来在党中央的领导下我们一直在强调创建“和谐社会”,要“让人民幸福”,现在要考核干部“使人民幸福”的能力。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成为衡量小康社会最贴切,最直观,最有温度的一项指标,党中央一直作出亲民的保证,中国将放弃不惜代价的狂热 发展将集中改善社保系统并对财富进行更加公平的分配,使人民更加幸福。

中国梦不只是简单的大国崛起而是以中华民族兼济天下的博大,情怀和与世界其他民族包容共生的民族心理为基础,表达的是中华民族要对人类有所贡献的雄心壮志。一个民族要在世界上得到其他民族的尊重,肯定和褒扬,这个民族就要对人类的文明事业做出一定甚至是较大的贡献,如果一个民族人口不多,但是对人类文明作出较大贡献,世界其他民族就会对这个民族另眼相看。

中国梦是民族的梦,也是每个中国人的梦,只要我们紧密团结,万众一心,为实现共同梦想而奋斗,实现梦想的力量就无比强大,我们每个人为实现自己梦想的努力就拥有广阔的空间。生活在我们伟大的祖国和伟大时代的中国人民,共同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有梦想,有机会,有奋斗,一切美好的东西都能创造出来

叶海霞

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

——坚持伟大理想

理想是指引人生的灯塔,只有树立远大的理想,才会明确前进的方向和奋斗的目标,才会对未来充满希望和信心,也才会有坚强的意志和奋发向上的精神。

在历史上,凡是对人类进步事业作出重大贡献的人,大都从青少年时代起就髙擎理想的火把,树立起远大的目标,马克思中学毕业时就立下了为人类幸福献身的崇高志向;毛泽东在学生时代就写了“自信人生二百年,会当水击三千里”的豪迈诗句,来抒发自己的远大理想。

实现共产主义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需要一代又一代人的长期奋斗。需要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一步一步地加以推进。这就要求我们把共产主义远大理想与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相结合,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从现在做起,扎扎实实地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为实现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奠定坚实的基础。

青少年有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就有了克服困难,勇往直前的精神武器,就有了立身之本,就能自觉按照党和人民的要求成长成才,自觉把个人的理想同国家,民族的奋斗目标统一起来,把树立远大理想和坚持脚踏实地有机结合起来,不断学习,努力奋进,在人生的广阔舞台上充分发挥聪明才智,展现人生价值,把自己的前程与国家的进步能联系在一起。

爱因斯坦曾说过:有些理想曾为我们引过道路,并不断给我新的勇气以欣然面对人生,那些理想就是——真,善,美。我们过去之所以能在非常困难的情况下奋斗出来,战胜千难万险,就是因为我们有伟大的理想。

我们就是要向着这伟大的理想而奋斗,拼搏,才能翻过一张张历史的画面,共同完成几代人的中国梦。

戴晓林

第五篇: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本站推荐)

双江镇民族中心小学2013-2014学年度上学期

“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

主题班会五(2)黄文书“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是集中开展宪法学习宣传的重要节点,是开展全民普法的重要载体和平台。近日,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联合发出《关于开展2013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确定今年活动主题是:“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并对活动作出具体部署。

2013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从11月中旬开始,到12月中旬结束。活动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采取多种形式,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树立宪法权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形成守法光荣的社会氛围,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通知指出,党的十八大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对大力学习宣传宪法,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此次活动宣传重点内容是:

1、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和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精神。大力宣传党的十八大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大力宣传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在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重要讲话,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2、集中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宣传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国家的领导核心和指导思想、国体和政体等基本内容,学习宣传宪法基本原则和精神,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

3、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构成、基本特征和主要内容,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大力弘扬法治精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大力推进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

4、大力宣传与保障和改善民生密切相关法律法规。重点学习宣传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社会治安、公共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公民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

此次活动主要形式是,通过中国普法官方微博和各地普法官方微博、微信等,开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主题帖文征集活动。在中小学开展“宪法进课堂”活动,组织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法制宣传志愿者等为中小学校在校学生讲一堂宪法课。同时,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百家网站暨中国普法官方微博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各地、各部门要在各级普法网站、政府官网等开展形式多样的网上宪法和法律知识学习宣传活动。此外,各地、各部门行业将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12·4”法制宣传活动。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行业要把“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作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好。要及早制定活动方案,加强工作指导,认真组织实施。要围绕主题,突出重点。要紧紧围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这一主题,突出宪法学习宣传,突出领导干部、青少年等重点对象法制宣传,切实增强宣传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要因地制宜,特色鲜明。要结合各地、各部门行业特点和社会需求,设计组织好形式多样的系列宣传活动,努力拓宽宣传渠道、创设宣传载体,创新方式方法,营造浓厚社会氛围。要切实发挥好大众传媒的优势和作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开展宣传,注重发挥网络、微博、微信、移动通信等新媒体的传播优势,提高活动的公众参与度,扩大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的有关要求,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反对铺张浪费,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2013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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