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扶贫工作计划范文

2023-08-22

金融扶贫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农村金融时报】编者按:“我国扶贫开发已进入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冲刺期。”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再次强调要“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基本方略”。去年,人民银行、财政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扶贫办、共青团中央联合印发了《关于全面做好扶贫开发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了做好扶贫开发金融服务工作的总体要求、重点支持领域、重点工作、保障政策措施和加强组织领导等五方面的内容。与以往“大水漫灌”的财政扶贫相比,可持续的金融扶贫走出了中国扶贫的新路子。近期,《农村金融时报》记者作为人民银行组织的中央媒体采访团之一,深入金融服务精准扶贫第一线,行走在河南、湖南、青海的贫困地区,见证着各地风生水起的金融扶贫战役。

湖南:产业扶贫的金融大门“产业化金融扶贫,金融机构支持企业,企业带动贫困户。如今脱贫致富已不再是当年农户高风险的‘单打独斗’了。”说这话的是人民银行湖南长沙中支行长马天禄。顶层设计先发力。人民银行长沙中支下发了《湖南省金融“两支一扶”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推进金融“两支一扶”(支农、支小和扶贫开发)的“1+N”工作机制,提供了“央行引导、政府支持、银行聚力、产业带动、精准投入、互利共赢”的总体思路,开启了湖南产业化扶贫的金融大门。以湘西为例,将农户集中起来发展产业是湘西扶贫的特点,而产业建设主要靠金融支持。人民银行长沙中支副行长侯加林解释:“通过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贫困人口发展生产脱贫致富,既有助于分散金融机构支持扶贫开发的风险,也能有效拓宽精准扶贫金融服务辐射范围,其支持效果好,风险也好把控。”当《农村金融时报》记者来到湘西实地采访时,深切地感受到了金融支持产业化扶贫的力量。“资金跟着穷人走、穷人跟着能人走、能人跟着产业走、产业跟着市场走”便是对湘西精准扶贫思路最准确的表达。户参股的“十八洞村”模式走进十八洞村,好天气让整个村落显得朝气蓬勃。“习总书记就是在我们村第一次提出‘精准扶贫’的,我们要做的有模有样。”湖南湘西州花垣县县委书记罗明对记者说。罗明告诉记者,目前花垣县在推进精准扶贫的过程中缺资金、缺技术、缺市场,而其中最缺的是资金。县政府连同人民银行探索了3个解决方法,即大户带动、推广小额贷款、探索新做法。“如今,‘跳出十八洞办产业’成了我们的核心动作。”罗明说。在位于十八洞村外的一片田地上,1000亩猕猴桃茁壮成长,这正是十八洞村的产业。在县政府的指导和帮助下花垣县十八洞村苗汉子果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采用“公司+农户+基地”的模式种植湘西特产猕猴桃。该公司注册资本为600万元,法人代表石志刚出资306万元,占股51%;十八洞村全体村民占股49%,其中非贫困人口每人自出资金100元,贫困人口每人自出资金50元,不足部分由财政扶贫资金解决。预计种植项目还需向银行贷款1000万元。随着人民银行湘西中支开展湖南省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域经济金融情况、小额信用贷款发展、扶贫贴息贷款等系列专题调研后,了解当地情况,在人民银行的政策引导下,华融湘江银行为该公司提供了贷款,并由政府全额贴息支持产业发展。资金发放到位后,猕猴桃基地焕然一新。项目实施后十八洞村每户村民年均可增收2.6万元,产业区的农户土地流转每人年均可增收2000元以上,劳务收入每人年均可增收1万元。“以后打算将种植基地投保,再建成观光园来采摘,这样收入就更有保障了。”该基地负责人石志刚说。产业辐射的“老司城”模式风光秀丽的湘西,蕴藏着丰富的旅游资源。不久前刚申遗成功的老司城遗址就是湘西旅游业的一处宝藏。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针对湘西产业发展特点,引导金融机构创新推出“一线一片”文化旅游扶贫贷款系列产品,正是按照“央行引导、银行支持、政府配套”总体思路,灵活运用人民银行支农再贷款、支小再贷款、再贴现及金融市场管理等政策工具组合的“1”,整合县金融政策、产业扶持、扶贫政策、财政激励等多方政策资源的“N”,通过“1+N”杠杆撬动“两支一扶”信贷投入,有力地支持美丽湘西旅游业发展。“老司城成功申遗后,通过老司城旅游的带动,1至9月份,全县实现旅游收入14.27亿元。”湘西永顺县副县长李选锋谈起老司城的旅游业,显得信心十足,“老司城旅游业发展的背后,是人民银行金融政策的引导,是农行等金融机构主动对城镇化建设和文化旅游业建设的支持,是大产业发展带动农村经济发展的真实写照。”据记者了解,老司城景区将在2016年1月1日正式开始营业,其旅游产业为原住民提供了相关延伸产业的大量就业岗位,目前该村每个劳动力月均收入可达近3000余元。多种合作的“溪州米业”模式“我们如今已经是政府精准扶贫的示范合作社了。”永顺县松柏镇溪州米业专业合作社理事长邓宇说。“专业合作社+农户阶段式合作+银行信贷支持”是该合作社的运营模式,邓宇介绍:“在合作初期,我们与农户达成土地托管协议,农户不承担合作社经营成本,以托管的土地直接参与分红。当分红资金累计达到3万元以后,土地转变为长期租赁,农户以获得土地租金收入为主。模式很成熟,但我们苦于周转资金短缺。”邓宇说。人民银行出台的《关于全面做好扶贫开发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文件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结合农户、农村、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之间相互合作、互利互惠的生产经营组织形式新需求,健全“企业+农民合作社+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农业产业链金融服务模式,提高农业金融服务集约化水平。得知该合作社的资金需求后,永顺农商行随即展开对接,发放为期半年的贷款200万元填补资金周转缺口。湖南省联社湘西州办事处负责人吴振华告诉记者,因该合作社承担社会责任,带动贫困户脱贫,其贷款享受全额贴息。当下,当地村民已经享受到金融扶贫带来的红利。截至目前,合作社社员达358户,年创造产值553万元。农民通过参与分红及劳务收入等形式,一个3口之家的年收入可达到1万元以上。64岁贫困户黄祥龙就是受益者之一。当记者来到他家时,精神抖擞的他正陪着孙女在玩耍,脸上笑意正浓。“我老伴瘫痪13年,家里经济一直困难。以前收入4000多元一年,现在人民银行和农商行帮我加入合作社后,收入达到7000多元一年。精准扶贫很到位!”黄祥龙说。“扶贫一定能带来双赢,老百姓赚钱了合作社才能发展壮大。”邓宇说出了他的理念。

金融扶贫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现就我行经营发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上半年主要经营情况

目前,我行设有营业部、中山支行、黄河路分理处三个营业网点,共有员工49名。截止6月底,我行各项存款余额40128.77万元,同比增长83.54%;各项贷款余额29474.11万元,同比增长71.92%,其中涉农贷款23294.60万元,占比79.03%;实现收入1704.86万元,同比增长46.96%;实现利润513.38万元,同比增长191.40%;累计上交税费182.83万元,同比增长74.71%,圆满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

二、上半年主要工作及做法

(一)坚持协调、可持续发展,各项业务快速推进

1、内部管理方面,顺利召开一届八次董监事会和一届四次股东大会,深入开展“合规执行年”活动和“执行力建设年”活动,持续进行企业文化建设,落实员工竞聘上岗,完成第四批员工招聘、培训工作,推进本行全面发展,确保实现稳健、规范经营。

2、存款方面,利用电视、户外广告牌、网络等媒介扩大宣传力度,与各单位、企业协调吸收对公存款,持续开展 1

优质文明服务活动,积极挖掘潜在客户、培养优质客户,实现存款稳步增长,资金实力不断壮大。

(二)优化信贷投放模式,全力支持地方经济发展 我行始终坚持将所吸收的存款全部用于服务地方经济,在守住风险底线前提下,优化信贷投放模式,为三农和中小企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本年度上半年:

1、按照因地制宜、灵活多样的原则,积极探索开发新的金融产品,发放“林产品创业贷款”9笔共计1300万元,发放“协会+会员贷款”7笔共计870万元。

2、积极投身改革发展综合试验区建设,全力支持中小企业和涉农经济组织,为从事大米加工、粮食收购等多种行业的企业、个人发放涉农贷款23294.60万元,占上半年贷款发放的79.03%,为百姓医药物流、开开援生等25户中小企业共计发放贷款6605万元,申请4000万元支农再贷款也全部用于支持本地农村经济发展。

3、针对部分客户缺乏抵押品、担保人的情况,积极与本地恒信、仁德等担保公司合作,共计发放担保公司保证贷款12笔,金额累计1910万元。

4、针对信用好、具有发展潜力的企业,大力开展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与华兴木业、南方木业、一鼎通等14家企业累计签发承兑汇票242笔,金额达10024万元,有效缓解了中小企业流动资金缺乏难题。

三、下一步主要工作

下一步工作中,我行将按照县经济会议要求,继续坚持“立足固始,服务三农,服务中小企业,服务市民百姓”的市场定位,强化内部管理机制,加强信贷支持力度,全力助推县域经济发展。主要在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

(一)强化信贷管理,夯实服务基础。我行将按照“三法一指引”要求,及时修订和完善规章制度,不断优化信贷流程,执行灵活的定价利率,多角度、全方位提高信贷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同时,确保信贷支持力度,在严格控制存贷比和央行贷款控制指标前提下,存贷比不低于70%,各项贷款余额达到3.85亿元,本年净增5800万元,增长17.74%。

(二)加大涉农信贷支持力度,扶持三农经济发展。一是优先发放涉农贷款,积极探索、开展金融产品创新,重点加大对粮食收购、畜禽养殖、农产品种植等涉农行业在创业、扩大规模、流动资金需求等方面支持;二是加大对史河湾产业集聚区涉农企业扶持力度,对从事林产品加工的优质企业客户,采取联保贷款形式,支持其进一步发展壮大;三是加大对专业合作社的信贷支持,据调查了解,金地种粮、广德农业等专业合作社在下一步粮食秋收、购买农机具、修建渠道塘坝等方面存在较大资金缺口,我行将根据其实际情况,采取联保贷款形式,为其提供资金支持。

(三)提高对中小企业服务能力,支持其做大做强。一

是在传统抵押、担保贷款基础上,对中小企业实行联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贷款、商户+协会贷款,大力支持副食、印刷、粮食加工等行业发展;二是根据市场需求和我行实际,强化营销策略,深入开展市场调研,适时召开银企座谈会,了解企业发展动态和资金需求,为信贷决策提供真实、可靠信息;三是加强与担保公司合作,针对有发展潜力、保证人和抵质押品不完备的企业,引荐担保公司为其提供保证,及时解决资金需求问题;四是大力发展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为信誉好、有市场、缺乏流动资金的企业及时签发承兑汇票,支持其业务发展。

各位领导,各位同志,2011年上半年,天骄银行为县域经济发展做出了一定贡献,这得益于固始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得益于人民银行和各位同仁的大力支持。下一步工作中,天骄银行将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一主旋律,开拓创新,砥砺奋进,力争在推动固始经济建设中有更大的作为、做出更大的贡献。

金融扶贫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金融精准扶贫工作情况汇报

一、金融扶贫总体情况

我行于2011年12月完成农商行改革开业,现有营业网点个,其中城区网点个、农村网点个,贷款专营机构个,离行式自助银行个,ATM机台。年初以来,根据省联社的相关要求,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我行继续把金融产业扶贫和贫困农户小额信贷作为2018年的重点工作来抓,努力加大产业扶贫和贫困农户小额信贷投放。截止6月末,我行各项存款余额万元,比年初增加万元,存款增幅为

%,各项贷款余额万元,比年初增加万元,贷款增幅为

%,贷存比

%,贷款增速大幅高于存款增幅。其中扶贫贷款余额万元,比年初增加万元,增幅为

%,扶贫贷款增速高于全部贷款增速。

二、扶贫小额贷款开展情况

根据省联社关于扶贫小额贷款的指导意见,今年我行确定了全部以农户自主贷款的投放思路,坚持“四有两好一项目”评级授信标准,坚持以农户自主承贷,坚持“谁贷谁用”。截止6月末,新发放扶贫农户小额贷款户万元,贫困农户小额贷款余额达到户万元,贫困农户贷款获得率达到

%,贫小额贷款不良率是

%,控制在2%以

内,到期收回率是100%,达到98%以上。上半年全县建档立卡贫困农户又进行了一些调整,我行根据调整后的明细又进行清理,对清理出去的及时停止贷款发放,对补充进来的贫困对象补充评级授信,始终确保贫困农户评级率达到100%。同时,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工作安排和相关要求,我行进一步加大扶贫小额贷款发放和考核力度,计划全年投放扶贫小额贷万元,并对已授信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走访一次,已将目标任务分解到各个支行,并制定了绩效考核激励措施,按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绩效考核。

三、金融扶贫服务站建设情况

根据省联社和人民银行的安排,我行承担全县个贫困村中个村的建站任务,我行按照“八有”标准己全部完成建站,并于月日前完成了个金融扶贫服务站、助农取款服务点与农村电商服务站的“三站”融合任务,完成个“三站”融合任务的

%。目前其中绝大多数服务站均运行正常,在农户评级授信、贷款咨询受理和催收等方面初步发挥了作用,但也有个别站因为行政村的合并和村组干部的变动出现管理不到位的情况。目前我行正按照上级部门要求进一步完善服务站功能并定期走访巡查,推进金融扶贫服务站、助农取款服务点和农村电商服务站“三站”融合建设在月日前全部完成。

四、金融支付结算环境改善情况

近3年来,我行新设标准网点个,离行式自助银行个,在乡

求的授信率和贷款金额指标过于刚性,不太切合当前农村工作实际。

2、建档立卡贫困户认定变动频繁、变化太大。最初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有户人,经数次变动调整后为户人,其中很多人剔除,很多人又新进,给评级授信和贷款发放管理带来很大不便。贫困户的一进一出,增加信贷投放和管理难度。

3、政策宣传和信用环境有待改善。由于历史客观困素和宣传力度不够,部分贫困户和工作人员对贫困农户小额贷款认识不够,理解有些偏差,对贷款的发放工作有一定影响。

4、工作机制不通畅。扶贫小额贷款由农商行一家发放,但涉农补贴由农商行和邮储银行两家发放,操作层面和管理层面不通畅。

七、几点建议和请求

1、调整考核方法。不再要求具体的贫困农户小额贷款投放额指标,进一步明确符合条件的贫困农户贷款获得率考核计算标准,明确符合条件的贫困农户认定标准。同时充分发挥村支两委、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作用,把好贫困农户小额贷款申请和审核关,切实做到精准帮扶、好钢用到刀刃上。

2、加强信用环境建设,培养贫困农户信用观念。统一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彻底消除贫困户扶贫贷款只要借得到、不需要偿还的侥

幸心理。加大对金融扶贫服务站和信用村镇建设的重视和投入力度,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氛围。

3、加快各项扶持政策落实到位。承诺的政策要及时兑现到位。要尽快落实己发放的扶贫小额贷款的贴息和风险补偿,同时理顺工作机制和流程,明确部门职责,确保贷款发放顺畅,利息补贴按季及时到位,从而调动企业和农户积极性。

农村商业银行

金融扶贫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金融扶贫工作的决策部署,推动农村普惠金融建设,充分发挥金融在扶贫开发中的杠杆和支撑作用,切实提高金融精准扶贫工作实效,根据《河北省金融扶贫指导意见》(冀金办字〔2016〕6号)、《河北省“政银企户保”金融扶贫实施意见》、《河北省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创新发展扶贫小额信贷的指导意见》、《廊坊市金融精准扶贫工作方案》(廊政金办〔2018〕1号)等相关文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为指导,按照“精准扶贫、不落一人”的总体要求,以建档立卡的贫困户为主要对象,建立政、银、保、企联动扶贫新机制,创新金融产品服务,推动贫困户脱贫致富,确保现行标准下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如期实现稳定脱贫。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策扶持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以市场化为导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金融资源的撬动作用,促进和激励金融机构对接、创新信贷产品,加大对贫困户的信贷支持力度。

(二)坚持加大投入与防控风险相结合的原则。在推动金融机构持续加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信贷力度的基础上,高度重视和积极探索贷款风险分散和化解机制,促进金融精准扶贫信贷投入持续增长。

(三)坚持典型示范与全面推进相结合的原则。各乡镇、园区要按照“抓点带面、示范引导、逐步实施、统筹推进”的方法,先摸清辖区内建档贫困户贷款需求情况,然后重点选择贷款需求的贫困户进行帮扶,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按照先易后难的工作思路,逐步实施,全面推开。

三、主要举措

(一)确定贷款对象、扶持重点、承办机构

1、贷款对象:有贷款意愿、有就业创业潜质技能素质和一定还款能力的建档贫困户。各乡镇、园区会同村街、金融机构对建档贫困户贷款需求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整理出符合贷款对象条件的贫困户。贷款对象由所在乡镇、园区及涉及村街进行认定。

2、扶持重点:支持建档贫困户参与产业扶贫开发或者国家鼓励支持的生产经营项目,增加生产性收入。

3、承办机构:县联社、县农行人保财险固安分公司等金融机构。

(二)丰富政银农合作的模式。

1、“政府+银行+保险+贫困户”直接帮扶模式。适用对象主要是有脱贫创业意愿、家庭内有劳动力、无资金支持的单一贫困户。主要做法是设立扶贫小额信贷风险金、建立小额信贷人身保险保障,增加风险补偿金和完善风险补偿金动态补充机制,对扶贫小额贷款进行财政贴息,为扶贫小额信贷的发放起到撬动作用。金融机构加大与贫困户沟通协作,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发放扶贫小额信用贷款,支持贫困户脱贫。

2、“政府+实体+银行+保险+贫困户”精准扶贫结对实体经济模式。适用对象是因病、因残致贫,家庭无劳动能力致贫的贫困户,即无经营能力的贫困户。主要做法是实施“政府搭台、企业唱戏、银行帮扶、农户受益”互动共赢格局。在全县范围内选出一批符合产业规划、发展前景好、生产规模较大、经营管理规范、经济效益好、信誉良好、社会责任感强的企业(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扶贫经济组织,参与全县金融产业扶贫。组织动员一批没有能力自主创业的贫困户,与扶贫经济组织结成帮扶对子,贫困户把评级授信获得的小额扶贫贷款投资到结对企业,贫困户在帮扶企业中取得务工收入和每年不低于投资额一定比例的投资分红,从而实现企业发展,贫困户增收脱贫、银行贷款风险降低、脱贫目标任务完成的多方共赢效果。

(三)建立风险补偿和保险保障机制。

1、用扶贫资金设立担保贷款资金。依据《河北省“政银企户保”金融扶贫实施意见》(冀扶〔2016〕15号),用扶贫资金设立担保贷款资金,建立资金池,促进资金集中投放和统筹使用,通过与金融资本结合,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将“资金池”资金存入承办银行,增加银行营业性收入,激发其投放贷款积极性。

2、鼓励保险业积极参与金融扶贫工作。保险业金融机构要创新保险产品和服务,建立政府、银行、保险三方合作机制,落实扶贫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增加信用,为金融机构分担风险。通过创新发展小额信贷保证保险,特色农业保险,充分发挥保险行业在金融扶贫工作中的作用。

(四)提高金融服务水平。

1、创新精准扶贫金融产品。鼓励金融机构进一步完善信贷管理机制,做到信贷管理与金融扶贫工作的有效对接,研究制定为扶贫户量身定做的特惠金融产品,简化贷款程序、减少贷款环节、优惠贷款利率,为建档立卡贫困户信贷服务提供快捷绿色通道。完善落实“两权”抵押管理办法,促使农业资源和农民资产向资金顺利转化,解决农民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户贷款抵质押难的问题。

2、推进普惠金融建设。加快建设惠农金融服务室,实现行政村全覆盖,不断丰富惠农金融服务室功能,建设集自主银行、反假货币工作站、金融消费维权受理站、金融知识宣传站等功能为一体的便民金融服务中心。推动利用新兴电子支付方式,开发支付服务市场,填补其基础金融服务缺项,大力改善建档立卡贫困户金融服务相对缺失的问题。

3、深入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建档立卡贫困户金融服务档案,对有贷款需求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信息采集、评级和授信,建立扶持对象“名单式”管理机制。在全县调查筛选需要扶持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贫困农户等,对其进行“名单式”管理,对所筛选的扶持对象建立“一户一册”的扶持台帐。同时注重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成果运用,根据农户信用等级发放小额信用贷款(为贫困户提供的五万元以下、三年期内免担保、免抵押、购买人身意外保险、财政全额贴息的信用贷款),发挥信用在推动经济发展和金融扶贫中的作用。

(五)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1、实施扶贫贷款贴息。县财政每年统筹安排专项资金作为扶贫贷款贴息资金,科学合理安排贷款贴息资金预算规模,采取基准利率全额贴息或差异化贴息等方式进行。县扶贫办审核后上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县财政局按照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的贴息项目予以贴息。所有贴息必须按照中央、省相关政策执行。

2、控制信贷风险。按照《河北省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冀扶办联【2015】13号)要求,我县建立小额信贷风险补偿资金,用于补偿可能形成的不良贷款损失。补偿对象为使用扶贫小额信贷产品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县金融扶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县扶贫办负责编制风险补偿资金投入预算、监督风险补偿资金执行及使用安全、绩效评价、信息公开等,会同财政局做好风险补偿审核工作。县财政局负责审核风险补偿金预算编制、按规定及时拨付资金。

3、实施创业担保贷款。相关部门、金融机构加强协调联动,在全县进一步落实好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大力推进创业担保贷款业务开展。由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提供担保,经办金融机构发放,财政部门给予贴息,突出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创业就业的支持。实施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参照《河北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银石发〔2017〕69号)执行。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和县扶贫办的统一领导下,组织相关人员具体研究金融扶贫的模式和路径,共同研究解决金融扶贫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及时采取措施加以防范,确保金融扶贫资金规范安全运行。成立由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金融办、扶贫办、财政局、民政局、人社局、教育局、卫生局、林业局、国土局、住建局、人民银行、银监办及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业金融机构,各乡镇、园区参与的金融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金融办,定期召开会议,互通信息、相互配合、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推动形成政府部门牵头、金融机构全面参与、市场主体整体推进的金融精准扶贫新格局。

(二)明确工作责任。相关职能部门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负责该项工作,强化领导职能。金融办统筹规划金融支持精准扶贫整体推进工作,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扶贫办要加强工作指导,做好扶贫支持对象的规划,监督政策性扶贫资金的合理、规范、有序使用;财政局要做好政策性扶贫资金的按时、足额拨付及监管工作;工信局做好相关担保机构扶贫担保资金的筹集和使用工作;人民银行、银监办要加强各金融机构金融扶贫工作的整体协调和推动,积极协调银行相关产品对接,配合扶贫办做好金融扶贫对象的规划;各金融机构要做好扶贫信贷的营销和贷后管理,强化风险管控,确保扶贫对象精准。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工作方案分工制定细化方案,确保扎实推进金融扶贫工作。

(三)严格督查考核。建立金融支持精准扶贫考核评估制度,明确考核目标,重点加大贴息信贷资金的流向和使用监督检查,杜绝信贷资金挪作他用或弄虚作假骗取信贷资金等行为,对于将贴息信贷资金挪作他用或骗贷等行为,除收回信贷及贴息资金外,还要追究责任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对落实到位、成绩突出、成效显著的部门进行表扬、表彰,要将金融精准扶贫信贷考核指标作为地方政府对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评奖励的重要依据之一。

(四)加强宣传引导。要通过多途径、多形式、多渠道,大力开展金融精准扶贫信贷政策的宣传培训,努力提高乡村干部和贫困户对金融精准扶贫信贷政策的认识,加强对扶贫政策措施、对象用途、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的理解和掌握,引导贫困户树立诚信意识、信用意识,用诚信、守信规范贫困户的贷款行为,努力营造群众靠金融谋发展、促增收、早日脱贫致富奔小康的良好氛围。

(五)做好信息反馈。建立健全信息反馈制度,各相关部门、金融机构要在每月初将各种相关数据信息以及金融扶贫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上报县政府金融办,金融办收集、整理后要加以研究、反馈,每季度通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对于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协调解决。同时,要及时总结和反馈此项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全面推动金融扶贫工作的健康持续发展。

附件:固安县金融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固安县金融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

李庆辉

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

刘兴元

县政府副县长

张秉娟

县政府副县长

员:

赵军涛

县政府地方志办公室主任

王国生

县财政局局长 王志良

县审计局局长 段泊蛟

县农业局局长 张志勇

县教育局局长 王卫涛

县工信局局长 岳英华

县卫计局局长 郭

县人社局局长 王雅维

县残联主席 孙东振

县扶贫办主任 刘建坤

县政府金融办主任 高秀存

县人行行长 王爱国

县银监办主任 徐国辉

县农行行长 张增华

县信用联社理事长 岳

人保财险固安分公司经理

金融扶贫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1.关于金融扶贫机制设计问题

金融扶贫与财政扶贫是两种不同方式的扶贫方式,在国家的整个扶贫失业中而这缺一不可。金融扶贫机制的设计需要考量财政扶贫,发挥金融业的作用,处理好盈利性金融业和政策性扶贫二者的关系,且金融扶贫需发挥主体作用。无论是财政扶贫还是金融扶贫,存在的问题大体相同,主要原因就是政府扶贫制度不合理。扶贫机制的设计需要明确政策制定者与政策实施者之间的关系和贫困人口与政策实施者之间的关系。在此基础上,继续沿用“财政扶贫+金融扶贫+社会扶货”的战略体系,运行机制转变为政府机制和市场机制相结合(唐绍祥,2006)。有学者曾对环首都贫困县扶贫机制存在的问题提出创新扶贫项目选择和扶贫资源整合机制,确保扶贫机制的长效性以及通过机制创新,变“扶贫”为“防贫”等建议。广东省梅州市拾荷村创建了地区性的拾荷模式金融扶贫机制,实现了由传统的资金扶贫、项目扶贫向制度扶贫、机制扶贫转变,走出了一条运用金融机制扶助贫困山村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和谐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路子(王敬力,2011)。为更好的扶贫,需要通过发挥商业性金融、政策性金融与合作性金融的作用,加强金融支农力度,不断完善金融扶贫机制。大型金融机构在金融扶贫中的作用很大,但近年来支农力度开始下降,这就需要运用信息不对称理论、激励相容理论和博弈论等机制设计理论有效引导大型金融机构,并结合我国国情和当地实际情况设计具有适用性和执行性的机制,以提供农村金融服务(王庆国,2009)。并且各种金融机构在机制设计理论指导下通过整合各反贫困力量,建设横向传递机制(赵曦,2009)。刘娟(2010)对消除绝对贫困、减少相对贫困和实现城乡共同目标这三层次目标在不同扶贫任务和地区差异上提出“开发扶贫与救助扶贫”两轮驱动扶贫机制,并提出健全扶贫对象识别、扶贫资金投入管理、扶贫项目瞄准、产业扶贫等机制。而韩伟等(2013)则认为其存在一定缺陷,为更好实现目标,在此基础上进行完善和创新。他们提出企业、政府和个人多主体参与的扶贫系统机制构建,此系统拥有启动、培育和发展三层联动扶贫机制、实施保障机制和绩效评估与反馈机制,分别对三层次目标有针对性的进行扶贫,各个主体积极参与以实现脱贫。湖北省通过实践建立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可持续金融扶贫机制,制定了60余项本土的扶贫措施和5类扶贫开发举措。贫困地区的脱贫得到一定改善,但距离形成金融扶贫投入———扶贫地区经济增长———金融资产保值增值———金融资源再投入的良性循环机制还有一定距离。可持续发展金融扶贫机制能让金融扶贫在效率与公平之间实现平衡,我国需要积极践行(胡德,2013)。

2.关于金融扶贫模式问题

成立初期中国实行主要依靠政府自上而下的小规模的救济式扶贫到现在的以农村小康社会为目标的综合型扶贫阶段,国内的金融扶贫模式也在不断改变。我国最初是具有明显政府干预色彩的国家扶贫贴息贷款模式。改革开放到2000年间,金融扶贫以注重社会效益的福利性贫困为主要模式,政府意志主导。但这种模式最终给农村地区带来很大的危害,导致金融机构几乎不涉足金融扶贫工作。在严重的寻租行为和低下的资金使用效率下,国家开始对扶贫贴息贷款体质进行改革,对扶贫贴息贷款实施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下放管理权限,引入竞争机制。曾有人提出在农信社和互助资金结合上探索扶贫开发的新模式,如扶贫贷款风险保证金模式、扶贫担保公司模式、委托贷款模式等,充分发挥农村金融的作用(黄承伟等,2009)。扶贫贴息贷款深入推进,从奖补资金模式、担保基金模式、民间金融中介模式、国际援助模式发展到至今的政府积极引导和扶持的模式,扶贫工作取得一定成效(杨谊,鲁志新)。甘肃省贴息资金为贫困农户发展生产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保证,农户贷款渠道拓宽,贷款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李文瑞,2012)。但国有商业银行、小额信贷机构、农村信用社和政策性金融机构等在商业化趋势下金融扶贫工作存在一定问题。在拥有政策和体制机遇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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