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法学论文范文

2023-05-23

金融法学论文范文第1篇

摘 要:金融监管旨在减轻或者消除市场失灵,提高金融市场效率。基于此,通过比较金融市场效率的改善可以检验和评判金融监管改革的有效性。本文选取世界范围内最具典型意义的美国20世纪80年代效率优先和90年代后安全与效率并重的两个监管时期,通过对两个阶段股票收益率指数的R/S分析和Hurst指数计算,以价格信号检验金融市场效率,进而衡量不同阶段美国金融监管的有效性。实证结果显示,第二阶段的金融市场效率明显高于第一阶段,然而该时期却正是次贷危机爆发的前期,这说明金融市场效率仍需进一步改善,监管有效性有待加强。这一研究结果为金融危机后世界各国新一轮的金融监管改革和调整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和参考价值。

关键词:美国金融监管;金融监管有效性;金融市场效率;R/S分析

A Study of Effectiveness of U.S. Financial Regulation Based

on the Efficiency of Financial Markets

AN Hui, ZHONG Hong-yun

(School of Economics, Dalia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Dalian 116024, China)

Key words:U.S. financial regulation; effectiveness of financial regulation; efficiency of financial market; R/S analysis

1 引言

长期以来,对于金融市场的发展存在主张自由主义的市场论和主张政府干预的监管论这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即监管过度与监管不足之争。此次金融危机普遍引发了全球对当前滞后于金融创新及金融发展的监管体系的诟病,而危机前美国所奉行的金融安全与效率相结合的监管理念却一直被视为监管改革的模板。面对后危机时代的治理,学者及政界更偏重于对金融业采取更严格的监管措施。那么金融危机前美国金融监管是否有效?如何衡量金融监管的有效性?美国金融危机后新一轮监管应该如何调整和改革?人们亟待寻求问题的答案和根源。

美国金融监管经历了从注重金融安全到金融效率优先,再到安全与效率并重,直至现在开始寻求新型监管理念的发展历程。(1)在20世纪30年代以前,美国属于自律型金融监管,即较少管制的自由竞争时代。几乎没有联邦法律或类相关公共政策来规范金融业,监管制度和联邦储备体系处于初始发展阶段,不能真正意义上起到金融监管职能。(2)从20世纪30年代至70年代,美国进入安全优先的严格监管,即管制型金融监管阶段。由于上阶段金融监管职能缺失引发30年代美国大萧条,美国政府通过颁布以《格拉斯—斯蒂格尔法》为标志的一系列金融监管法律,对存款利率上限实行管制,形成了美国独特的证券和银行分业经营的体系,并构建了双线多头监管体制,由联邦级和州级政府分别设立监管机构,互不干涉。(3)20世纪 80年代,是美国金融业以效率优先的监管放松时期,即效率性监管。由于上述严格的金融监管,美国金融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日益下降,金融机构的效益要求逐渐凸现出来,并开始进行金融创新规避金融监管。为此美国金融监管当局进行了一系列旨在提高美国银行竞争力,推动金融业发展的金融自由化改革法案,放开了存款银行的利率上限,从法律上允许银行业和证券业的适当融合,包括1980年《存款机构放松管制和货币控制法》、1982年《高恩—圣杰曼存款机构法》等一系列放松金融监管的法律。(4)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美国又进入安全与效率并重金融监管,即审慎金融管制回归。美国金融业80年代放松管制浪潮一方面给金融业带来蓬勃发展,但另一方面引发新一轮的金融动荡和银行危机。由于利率上限的放开,美国另一重要的金融机构即以房地产信贷为主的储贷协会(S & Ls)难以承受当时双位数的高利率,迫于盈利的压力开始了投资垃圾债券的冒险,最终美国经历了贯穿80年代的储贷协会危机。危机后,美国金融监管当局开始实施金融安全与效率并重的审慎监管,在监管理念、重点和方式等方面进行改革,颁布了一系列监管法案。其中,1999年《美国金融现代服务法》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它允许银行、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以控股公司的方式相互渗透,鼓励金融市场竞争同时加强金融监管,寻求竞争与稳定、安全与效率的结合,标志美国分业经营历史的结束。美国90年代金融监管改革后的10年间创造了经济史上低通货膨胀率、低失业率的高速增长的奇迹。但是好景不长,2001年美国互联网泡沫的破灭已暴露出其中的问题,而2007年次贷危机的爆发又使金融监管当局倍受诟病。

安辉,等:基于金融市场效率的美国金融监管有效性研究Vol.30, No.6 预测 2011年第6期一部金融危机的历史同时就演绎着金融监管变革的历史。2010年7月,美国出台了危机后的《多德—弗兰克法案》,又开始重建美国金融监管。一般认为,金融监管的主要目标是为了防范金融危机、保持金融稳定。这种“稳定高于一切”的监管目标始终是大多数国家主要目标和理念。然而这一理念下的金融监管一方面不可避免地导致金融稳定与金融效率之间的矛盾,出现过度管制“压抑”金融体系运作效率的情况,造成社会福利的损失和金融监管的失灵;另一方面金融机构为了拓展潜在的利润空间,往往会采取规避监管,冒险开发新的金融产品,积累新的风险,反过来加剧金融体系的不稳定性和脆弱性,导致金融动荡甚至危机。这决定了金融监管的力度和水平,即最优的金融监管是在纠正金融市场失灵所造成的金融效率损失的同时,自身没有影响到金融体系的稳定,这也是衡量金融监管有效性的基础。从90年代美国金融模式及监管方式发生重大调整,美国金融业监管在整个金融发展进程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基于此,本文选取80年代以金融效率为主要监管目标的放松金融监管阶段和90年代初直至2007年金融危机爆发前的以金融安全和金融效率并重为目标的监管阶段,分析这两个阶段的金融市场效率的差异以证明美国金融监管改革对于金融市场效率产生的影响,进而分析金融监管的有效性是否得到改进,以期待对新型监管理念提供一定的指导意义。

2 文献综述

金融监管有效性研究主要是从理论研究和实证分析两个方面展开。金融监管有效性理论已经建立起比较完善和成熟的体系,这一极具争议的问题在金融监管理论发展过程中形成了金融脆弱说、公共利益说、管制失灵说和管制成本说四种主要假说:1982年Minsky首次提出金融脆弱性假说,支持金融监管的有效性[1]。该理论从企业角度出发解释金融系统存在内在不稳定性,进一步阐明金融监管的必要性。Stigler提出的 “公共利益说”同样支持监管的正效应,认为金融监管对金融市场的垄断性、外部性、传染性和脆弱性等失灵现象具有纠正效应[2]。另一方面管制失灵假说则对监管有效性提出反对意见:Stigler提出管制供求理论,从供求两方面分析政府管制的相关因素,认为政府部门与产业集团分别为监管供给方和需求方,二者达到监管供求均衡的关系[2]。Kane 在监管辩证理论中对于金融监管供求关系也有研究,认为监管是由于利益集团自身要求而产生需求,该需求进一步激励并导致政府官员创造监管供给[3];Stigler还提出了政府管制俘虏理论,认为经济管制理论的主要任务是明确监管中的得利方和损失方、政府监管的形式以及对市场资源配置的影响;Shleifer和Vishny在过桥收费理论的研究中指出,政治家和官员为了自身利益进行规管,而非公共利益[4]。监管成本说是于1971年也是由Stigler提出,该假说是介于前二者之间的较为中立的观点[2],它没有简单地肯定或否定金融监管,而是从监管成本和监管预期收益两方面考虑,判断金融监管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对于金融监管有效性的实证研究,许多学者从监管成本与收益、金融市场效率、微观金融机构效率、宏观金融效率等不同角度进行深入分析:从监管成本收益的理论角度,Herring和Santomero论述最佳金融监管模式和最优监管效率[5];Sherwin在2006年的研究中指出,金融监管成本和收益的量化对于提高金融市场效率和增进社会福利具有重要作用[6]。从金融市场效率角度,Robert等人以英国股票市场为例研究市场弱式有效性,验证了绝大部分发达国家证券市场为弱势有效,金融监管一定程度上对金融市场起到稳定和促进作用[7];Peters于1994年提出了分形市场假说(FMH),对标准普尔500指数进行实证检验,通过R/S分析得出Hurst指数=0.39,得出美国金融市场没有显著地达到有效的结论,金融监管对市场作用还有待加强[8]。此外,从微观金融机构效率和宏观金融效率角度,Yeh等人[9]在2010年的研究中运用DEA分析和Tobit回归模型衡量金融机构效率,Levine在2004年研究金融系统运行效率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10],上述研究均为金融监管有效性研究提供方法和途径。

国内对于金融监管有效性研究起步较晚,一般在国外成熟理论基础上进行梳理,并对金融监管在实践运用中的有效性进行深入研究。中国人民银行朔州市中心支行课题组[11]在2002年对于金融监管有效性的影响因素展开研究。秦婉顺等人对监管成本—收益分析模型进行详细阐述,研究认为金融监管当局由于存在自身价值追求,使得实际监管均衡强度一般会高于理想监管均衡强度[12]。鲁明易从金融机构效率角度分析美国《金融服务现代法》对金融市场的弱影响,认为金融市场的重要监管条例颁布对金融业产生并不如预期那样强烈的积极影响[13]。运用有效市场假说,吴世农对我国证券市场效率进行实证分析,认为在监管政策出台后市场波动性没有显著变化,因此说明市场效率较高,金融监管对金融市场作用是有效的[14]。运用分形市场假说,傅德伟运用统计分析和混沌理论分析了市场监管制度对深圳股票市场效率的影响,认为监管对市场效率有一定的提高作用[15]。

在金融监管有效性研究中,现有的文献存在一定的局限:首先,研究方法存在一定局限性。金融监管有效性研究的成本—收益分析方法注重理论分析,由于指标体系的数据获取中存在较大难度而影响定量分析,不能运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进行金融监管有效性评价,缺乏说服力。其次,研究视角单一。现有文献较少从金融市场效率角度研究监管有效性;同时美国在世界金融发展中具有领先地位,包括我国在内的许多国家都借鉴其金融发展和监管方式,对于美国金融监管有效性研究具有重要借鉴和参考价值。本文从金融市场效率角度切入,运用分形市场假说模型进行实证检验,通过R/S分析和Hurst指数计算,检验美国证券市场是否为有效的市场,进而揭示金融监管对金融市场效率的影响,得出美国金融危机前监管有效性的相关结论,对上述文献研究局限有所突破。

3 实证分析

3.1 理论前提

政府监管是基于市场失灵的现象,由此金融市场是否失灵或者市场是否达到一定效率,为政府对金融市场的监管提供了出发点和合理性解释。也就是说,由于金融监管最终目的之一是保障资源配置达到帕累托最优,实现金融市场的有效运作,因而本文基于金融市场效率的改善角度来检验和评判金融监管的有效性。

3.2 检验方法选择

本文从金融市场效率角度研究金融监管有效性,通过分形市场假说的R/S分析及Hurst指数计算,对美国金融市场效率进行实证检验。运用R/S分析方法探讨美国证券市场收益率指数的自相关性,检验其是否符合分数布朗运动;并回归分析Hurst指数,衡量美国证券市场整体的有效性程度,进而检验美国不同监管阶段的金融监管有效性。

R/S分析与Hurst指数检验计算过程如下,对于给定时间序列{Xt},有n个连续的观测值X1,X2,…,Xn,则有均值

根据Hurst指数定义,时间序列的Hurst指数为0~1之间,以0.5为分界,在不同范围之内表示不同特征和涵义:当H为0.5时,表明被检验证券市场的价格变动为标准布朗运动,市场中事件过去发生不影响未来;当0<H<0.5时,说明证券市场价格变动具有反持续性,即如果过去是增长的,则下一时刻下降的可能性更大,反之若过去是下降的,则下一时刻上升的可能性更大;当0.5<H<1时,说明证券市场价格变动具有持久性效应,表明过去一直增长意味着这种趋势将继续下去,而且对任意大的时间T都如此,证券市场不是分数布朗运动状态;当H=1时则说明证券市场时间序列是一条直线,未来趋势完全可以通过现行市场数据进行预测。

3.3 样本选择

本文主要研究美国证券市场的有效性,基于现实情况我们从不同监管目标下的监管时期中,选取20世纪90年代至2007年美国金融危机爆发之前的时间段内的金融市场效率表现。从1990年开始美国金融监管进入审慎监管的回归时期,所以数据选取从1990年1月开始;又鉴于全球性质的金融危机还未消除,而且金融危机期间的样本数据波动较大,所以2007年至今的数据不宜考虑,故本文选取的数据截至2006年12月,即样本数据范围选取从1990年1月到2006年12月。考虑样本数据的代表性和综合性,本文采用美国证券市场道琼斯工业平均指数(105051)、标准普尔500指数(105091)。具体实证分析数据主要采用日收益率,数据来源于RESSET金融研究数据库。

3.4 R/S分析与Hurst指数检验

在重标极差分析和Hurst指数检验中,本文采用标准普尔500指数(S & P 500 Index)、琼斯工业平均指数(DJIA),选取其收益率指数Rt作为样本指标进行Hurst指数计算和分析。

(1)第一阶段分析。1980年初~1989年底时间段,样本容量N为2700个,对于样本容量N均分为n=27组5,10,12,15,20,25,30,36,45,50,54,60,75,90,100,108,135,180,225,270,300,450,540, 675, 900,1350,2700;然后运用Matlab软件计算得出标准普尔500指数和琼斯工业平均指数的R/S值,并采用EVIEWS 5.0软件进行回归拟合分析获得H值。

1980至1989年是美国效率优先的金融监管时期,根据标准普尔500指数与琼斯工业平均指数的R/S分析结果,可以得出R/S值与H指数之间的回归关系分别为

P值为0,Hurst指数回归结果显著。因此在80年代美国放松金融监管时期,美国证券市场上股票价格指数时间序列的Hurst指数分别为0.9857与0.9759,均处于在0.5~1之间且接近1,存在明显持久性效应,历史信息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显著影响,且为正向效应,即未来市场价格与过去价格存在极大的正向相关性,这说明金融市场效率很低。

(2)第二阶段分析。对1990年初至2006年底样本数据进行处理,样本容量N为4200个。对于样本容量N均分为n=27组5,10,14,20,30,40,42,50,60,70,84,100,105,140,150,200,210,300,420,525,600,700,840,1050,1400,2100,4200;与上一阶段相同,运用Matlab软件计算得出标准普尔500指数和琼斯工业平均指数的R/S值,并采用EVIEWS 5.0软件进行回归拟合分析获得H值。

在1990至2006年美国安全与效率并重的审慎监管期间,根据标准普尔500指数与琼斯工业平均指数的R/S分析结果,继续回归H指数,可得两个样本指数的回归方程分别为

其中R2为0.9999,调整后的R2也为0.9999,P值为0,回归结果显著。因此在1990年后美国实施审慎监管时期,美国证券市场上时间序列的Hurst指数分别为0.5468与0.5480,均处于在0.5~1之间且接近0.5,美国金融市场股票收益率序列同样存在一定持久性的正向效应。尽管该阶段的指数仍与0.5的分数布朗运动状态存在一定偏差,但整体来说,该阶段相对80年代美国金融市场有效性明显提高,这说明90年代后期的金融监管改革是有效的,但Hurst值也表明金融市场有效性仍需提高。

4 结论及政策建议

本文选取美国两个不同金融监管阶段,即1980~1989年金融效率优先的放松监管时期与1990~2006年底安全与效率并重的审慎监管时期,对美国证券市场股票收益率指数进行R/S分析和Hurst指数计算,实证结果比较可以发现如下结论:

第一,90年代后美国金融安全与效率并重的监管目标下的金融市场效率明显高于80年代效率优先时期,金融监管的加强对金融市场效率起到促进作用。80年代标准普尔500指数和琼斯工业平均指数的Hurst值分别为0.9857与0.9759,距离0.5的分数布朗运动状态差距较大,收益率序列自相关性强,金融市场有效性较弱;而90年代后的Hurst值分别达到0.5468与0.5480,与0.5较为接近。这一实证结果有力地说明审慎监管时期的监管有效性相比此前放松监管时期有较大提高,金融监管有效性也在不断加强。

第二,90年代至金融危机前的美国金融市场并未达到完全有效,金融监管有效性仍需改进。90年代后的Hurst值分别达到0.5468与0.5480,大于0.5且与分数布朗运动状态存在显著差异。结果表明,尽管其监管有效性相比此前放松监管时期有较大提高,但美国金融市场在此时期仍未达到有效市场状态。这也证明在次贷危机爆发前美国的金融监管有效性不足。具体表现为1999年《美国金融现代服务法》允许银行、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以控股公司的方式相互渗透,即分业经营结束允许混业经营。为此,美国确立了“伞式”功能监管(Umbrella Supervision),虽然强化了以美联储对整个金融控股公司的主监管人的地位,但其子公司仍按原规定依据业务种类确定具体监管人,即美联储监管银行部分、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监管证券部分、保险监督署(SIC)监管保险部分。其实质仍然是一种分业监管的模式,存在监督管理机构设置重复、重复检查和监管,增大了监管机构之间协调的难度,形成了监管的空白地带,这为系统性的危机埋下了隐患。同时该监管模式放任了投资银行等金融机构对CDO和CDS为代表的金融衍生产品的盲目扩张,从而积累了巨大的金融风险,最终酿成了如此严重的金融危机。

研究结论的政策含义在于:

(1) 美国金融监管需要在监管体系和内容方面进行新一轮的调整与改革

2010年7月通过的《多德—弗兰克法案》正是迎合了这一需求。新法案在监管体制方面,强化了统一协调机制,注重对系统风险的监管。根据新出台的法案,现有各金融监管部门官员将组成新的金融稳定监管委员会,负责监测和处理威胁国家金融稳定的系统性风险,实现不同监管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与协调监管。委员会有权认定哪些金融机构可能对市场产生系统性冲击,从而在资本金和流动性方面对这些机构提出更加严格的监管要求。同时,在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下设立新的消费者金融保护局,对提供信用卡、抵押贷款和其他贷款等消费者金融产品及服务的金融机构实施监管,美联储也被赋予更大的监管职责。

从内容上看,该法案主要强调四个方面,即注重宏观审慎监管、严格金融监管标准、扩大监管覆盖范围以及强调跨机构协调监管。法案着重强调了把所有具有系统重要性的金融机构纳入到宏观审慎的监管框架之下。对有系统性风险的金融机构,法案提出了更高的资本充足率、杠杆限制和风险集中度要求。法案还对银行自营交易及高风险的衍生品交易进行了更严格的限制,将之前缺乏监管的场外衍生品市场、对冲基金、私募基金等纳入监管视野。

该法案被称为自大萧条时期以来规模最大、严厉程度也最高的银行业改革法案,厚达2300页,新法案的监管效力及对金融市场产生的影响正被人们所瞩目。

(2) 中国金融监管需要“在借鉴中走自己的路”

中国金融体系建设起步较晚,没有成型完善的监管体系,目前的监管体系主要以借鉴美国为主,采取的也是与分业经营相匹配的分业监管模式。然而,现阶段一些边界型的金融业务的存在将导致多头监管和重复监管,由于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的监管侧重点和目标有所不同,对同一业务得出的结论也存在一定差别;而且随着我国金融业的渐进开放和金融创新的发展,也必将产生更多的监管空白地带,同时对消费者的保护就更加弱化。美国新的金融监管法案的出台必将对世界金融监管的格局产生深远的影响,因此,我国应注重宏观金融监管目标导向和监管模式选择。美国金融监管经历了自由主义、金融安全优先、金融效率优先、效率与安全并重的审慎监管几个阶段,都是在发展中不断适应和调整的过程。不同经济发展阶段都有与其适应的金融监管目标主导和金融监管模式选择,这对于任何国家或者地区都是适用的。因此没有永远有效的监管,必须讲求因地制宜,讲求金融发展与金融监管的同步性,才能朝着市场效率的帕累托最优目标靠拢,实现真正有效的金融监管。本文研究美国金融监管有效性其目的是引发对自身金融体制的思考,促进我国金融体系健康稳步发展。

参 考 文 献:

[1]Minsky H P. The financial instability hypothesis: capitalist processes and the behavior of the economy[M]. Pierre Laffargue,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82. 13-38.

[2]Stigler G J. The theory of economic regulation[J]. The Bell Journal of Economic and Management Science, 1971, 2: 3-21.

[3]Kane E J. Impact of regulation on economic behavior: accelerating inflation,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and the decreasing effectiveness of banking regulation[J]. The Journal of Finance, 1981, 36(2): 355-367.

[4]Shleifer A, Vishny R W. Corruption[J]. The Quarterly Journal of Economics, 1993, 108(3): 599-617.

[5]Herring R J, Santomero A M. What is optimal financial regulation[R]. Working Paper, The Wharton School, 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 Pennsylvania, 1999. 0-34.

[6]Sherwin E. The cost-benefit analysis of financial regulation: lessons from the SEC ’s stalled mutual fund reform effort[J]. Stanford Journal of Law,Business & Finance, 2006, 12(1): 76-125.

[7]Robert H, Michael D, Kevin K. A note on the weak form efficiency of capital markets: the application of simple technical trading rules to UK stock prices-1935 to 1994[J]. Journal of Banking & Finance, 1996, 20(6): 1121-1132.

[8]Peters E E. Fractal market analysis: applying chaos theory to investment and economics[M]. New York: John Wiley & Sons Press, 1994.

[9]Yeh C P, Wanga K M, Chai K C. Measuring the efficiency of securities companies by corporate governance in a financial holding and non-financial holding system[J]. Expert Systems with Applications, 2010, 37: 4671-4679.

[10]Levine R. Finance and growth: theory and evidence[R]. Working Paper, Carlson School of Management, University of Minnesota and the NBER, Minneapolis, 2004. 0-116.

[11]中国人民银行朔州市中心支行课题组.监管约束及其创新金融监管绩效的实证分析[J].金融研究,2002,(11):107-116.

[12]秦宛顺,靳云汇,刘明志.金融监管的收益成本分析[J].金融研究,1999,(1):50-56.

[13]鲁明易.《金融服务现代化法》弱影响的实证分析—基于美国金融控股公司发展视角[J].国际金融研究,2005,(3):29-35.

[14]吴世农.我国证券市场效率研究分析[J].经济研究,1996,(4):13-19.

[15]傅德伟.监管制度变迁对深圳证券市场效率的影响[J].证券市场导报,2005,(8):18-21.

金融法学论文范文第2篇

要解决当前银行业存在的一些突出风险隐患,必须施以必要的结构性改革措施,这也是我们在此次全球金融危机之后,在各国普遍看到的一种最新变化。全球金融危机后,我国也相应强化了系统性风险的防范与监测,然而在结构性改革措施的采用方面,我们还处于探索阶段。因此应加快推动相应的结构化改革措施,为金融深化的过程保驾护航。

近年来,随着金融深化进程稳步推进,利率、汇率的管制逐渐放松,资产证券化的逐步开展,我国银行业发展迅速,银行业金融机构种类和产品类型不断丰富,不少机构在网点数量和资产规模上也已位居世界前列。截至2012年末,我国银行、债市和股市的合计总资产占GDP比重已经高达351%,高于344%的全球平均水平,银行业总资产规模已接近美日两国银行资产的总和。然而,在金融加速深化的同时,也出现了不少超范围经营和违规经营的监管套利活动,各种风险隐患正在聚集。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就是所谓“影子银行”活动的出现和演变。

因此,要实现我国金融深化发展过程中银行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我们必须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遵循由市场决定资源配置的规律,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在金融深化的过程中,坚持遵循银行业风险管理和监管的基本规律,确保我国银行体系在提升资源配置整体灵活性的同时,也能进一步提升价格发现和风险管理的能力,以更好地服务我国经济创新驱动和转型发展的大局。

当前我国影子银行

风险状况及原因

对于我国影子银行风险状况的基本判断,可以简要归纳为以下三点:一是总体风险虽然可控,但增长较快。据金融稳定理事会(FSB)统计,2012年我国影子银行占全球比重仅约3%,但较上年增长42%,是接受调查的26个经济体中增幅最大的,估计2013年增幅将更大。如果按照国办107号文的范围,我国在全球占比预计已超过5%。

二是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相关的影子银行业务虽然比较简单,但基础资产质量值得高度关注。不同于欧美国家具有的多次证券化、批发融资和高杠杆率的特征,我国的影子银行活动大多仍是为了规避监管和信贷规模的“类信贷”业务。然而,由于面对各类借款人普遍缺乏财务硬约束的信用环境,这些传统信贷业务之外的信贷活动具有融资成本高、融资渠道长、期限错配更严重等特点,因而对应基础资产的质量在一定程度上可能低于传统信贷业务基础资产的质量,这会实质性影响这些“类信贷”业务最终偿还率。

三是虽然我国目前在传统商业银行信贷业务之外承担融资活动的绝大多数机构主体都受到严格监管,或受到一定程度的监管,总体而言较他国监管更严,但机构超范围经营现象却较为普遍。参与者之间的最终风险分担或处置安排不清晰,存在或有风险隐患,威胁机构自身和金融消费者

权益。

伴随影子银行业务的发展,我国金融深化过程中出现了独特的现象:居民、企业、政府在参与影子银行业务活动中,这些微观主体的“合理行为”却引发了宏观上“经济金融脱节、资产泡沫放大、金融风险在提高”的效果。在数量上和结构上,都对当前的金融体系产生了越来越明显的影响,具体分析来看,这种现象的出现有几个方面的原因。

首先,风险复杂程度的增加是金融深化的自然结果之一。随着我国利率市场化进程的推进和银行业对内对外的进一步开放,商业银行出于应对来自其他金融机构和类金融机构竞争的需要,往往试图通过综合化经营和国际化布局等战略调整进行应对。然而,各国现代金融发展的历史反复告诉我们:过多的过于复杂的跨业和跨境经营活动的出现,客观上会导致一个金融体系内不同风险的加剧和杠杆率的叠加,风险管理难度加大。

其次,这是转型时期各种外部市场环境缺失的结果。虽然我国当前社会融资渠道正日趋多元化,但信用和法律环境尚不完善、许多实体经济经营主体倾向于把金融市场作为投机场所和融资平台,而不是真正管理或降低风险的场所。投资者诚信意识和风险意识仍然欠缺。在这种大背景下,银行仍是众多金融风险的最终承担者的客观现实并未改变,某些时候,商业银行还需要承担更多无法量化和监测的各类风险。

最后,这也是银行业金融机构管理失范或违规经营的结果。以我国银行业的同业业务为例,其中的具体业务范畴和交易对手已经远远超过了国外一般意义上的银行同业业务,这引发了大量资本和拨备计提不足的问题。这种普遍存在的失范或违规问题,并没有受到相应的管理问责和纠正。其他如债券发行、信托产品的发行或销售,以及对其的担保等,背后大多不同程度地有银行的影子。以企业债发行为例,一些银行违规为部分债券的兑付提供隐性担保,这些都是不符合银行业监管要求的行为。

因此,要实现银行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我们必须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坚持遵循银行业风险管理和监管的基本规律。

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和处置有赖于改革

一、金融风险的防范和化解必须通过实施结构性改革措施。要解决当前我国银行业存在的一些突出风险隐患,必须施以必要的结构性改革措施,这也是我们在此次全球金融危机之后,在各国普遍看到的一种最新变化。如各国普遍强化宏观审慎监管制度安排,更多建立风险隔离制度,等等。近期,在美国量化宽松货币政策退出的压力下,一些新兴国家的宏观经济和金融体系发生了比较大的振动。其中有分析认为,这种振动就是一些新兴经济体的金融结构化政策措施不足的具体表现。对于我国而言,全球金融危机之后,我们也相应强化了系统性风险的防范与监测,然而在结构性改革措施的采用方面,我们还处于探索阶段。因此,应加快推动相应的结构化改革措施,为金融深化的过程保驾护航。

第一是坚持“适度的综合化、国际化经营原则”。在金融深化的过程中,由于渠道、业务、客户的关联度加大,风险传染的可能性也大大增加。为避免这种风险的过度传染造成的系统性影响,应该坚持引导各类银行业机构发挥各自特长、各司其职,而不是推动一类机构“通吃”所有业务。从单家机构来看,都有全面展业的自然冲动,但监管者必须承担起“守夜人”的职责,在鼓励创新的同时,通过结构化制度设计,引导其方向,遏制某些机构的盲动。比如,对于当前最主要的综合化经营和国际化经营需求,监管机构可以设置必要的、清晰明确的评价标准、特定的监管框架和指标约束,允许只有满足相关风控和经营质量要求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得经营资格。这种安排,也有助于引导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不断通过做强,而不是通过一味做大来适度获得金融创新的资格。

第二是坚持“栅栏原则”和“风险隔离原则”。要求机构以满足客户需求为目标,在各自的“栅栏”内,探索信贷、理财、同业、代理以及投资类等业务有效服务实体经济的新产品、新模式;对于投行、信托、租赁、资管等业务,可要求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通过设立独立子公司经营,严格建立风险“防火墙”,从法律层面隔离风险。

第三是坚持“风险并表和全覆盖原则”。金融风险的防范只能依靠风险管理的创新。金融机构是防范风险的责任主体,面对由自身业务和市场环境带来的风险变化,其风险管理能力必须与业务复杂性及关联性同时进步。主要包括:一是要建立覆盖非信贷和表外资产的分类、风险拨备和资本计提制度,强化法人机构风险管理的主体责任,提高其对表内外、境内外、本外币和母子公司的集团并表全面风险管理能力,进一步扩大风险监测和管理的覆盖面,确保其建立与其业务、机构相应风险程度相适应的风险管理能力。二是需要提前思考未来资本项目进一步开放、存款保险制度出台等对自身的潜在影响,在整体发展战略研究、内部组织架构设置、全面风险管理框架安排、甚至各类产品定价中都要预埋这些影响因子,更准确地评估相关风险。三是要设置良好的风险偏好框架,明确机构自身的风险能力、风险偏好、风险限额和风险状况,对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等进行更为前瞻性的预判和更精细化的风险缓释管理。四是建立对新业务、新产品的全流程风险尽职审查程序。五是开展有针对性的压力测试,并将其结果运用在日常管理中。六是提升数据挖掘分析能力,通过对客户生产、消费和贸易行为的深度分析,整合机构内部资金流、信息流,以进一步提高风险管理能力。

二、金融风险的处置要利用和坚持市场化的手段。在各大国有商业银行开始股份制改造并完成上市后,我国主要银行业机构都已建立起独立的法人治理结构。然而,要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金融企业,还应包括其在风险处置环节的市场化原则的确立和坚持,这符合现代企业制度和基本的金融市场规律。主要有:一是要建立包括金融机构破产条例、存款保险办法、商业银行不良贷款自主核销办法等在内的金融风险市场化处置的法律法规基础。二是应通过改革,允许出现经营失败,使用市场化手段处置单体金融风险,打破产品刚性兑付和银行不能或不会破产的潜规则,以严肃市场纪律。三是建立专门的金融消费者保护部门,加强对跨市场、跨行业和跨境金融产品的监管,强化对金融消费者的保护。

提高银行业金融服务能力

有赖于改革

银行业发展的最终目的,是满足企业和居民对金融服务的需求,服务于实体经济。虽然全球各国的银行业因其本国实体经济的发达程度不同而处于不同的发展阶段,虽然各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因其目标客户群的差异而在自身的业务特色上存在不同,但是,一些市场普遍认可的审慎经营最佳实践,应是银行经营文化中的基因和共通之处,在推进改革、提升金融服务的过程中应该得到更多借鉴和坚持。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经济结构已从第一、第二产业为主转变为以第二、第三产业为主;企业经营活动从以国内业务为主,逐步拓展到更多跨境业务和全球业务;实体经济对金融的需求也从简单的存、贷、汇业务为主,逐步扩展到更多财富管理、结构化融资、分散和管理金融风险的需求,更多的银行业新产品和经营模式应运而生。从保持银行业整体竞争力的角度来看,银行业应探索在更加开放环境下,提高对现代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现代贸易活动的金融服务能力,加强对文化创意产业、互联网、生物科技、航运金融等新兴领域的关注度,加强对现代消费金融的关注度。加快推进境内外联动,推进跨境投融资金融服务和跨境金融风险管理服务的金融创新,逐步形成与全球第二大经济体和第一大贸易国相匹配的金融服务能力和地位,在全球银行业金融服务的各个领域中逐步形成我们的可比较竞争优势。

具体来看,当前最突出的问题是各类企业,特别是轻资产企业、小微企业的融资难和融资贵的问题。面对利率市场化趋势,商业银行要创新对借款人行为和信用记录的收集、分析方法和技术,提高对于资产类业务的风险定价能力,更多地开展信用贷款业务。改变金融机构只是单纯资金中介者的角色,引导金融市场真正成为各类实体经济企业进行风险管理和价格发现的场所。待条件成熟后,推出以信用贷款为基础的衍生品,构建从信用贷款到信用保险以及信用衍生品的产品全链条,进一步分散相关风险。

完善金融监管治理体系

有赖于改革

金融监管能力的进步也必须适应金融深化的需要,跟上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创新发展的步伐,这同样有赖于改革。

从监管理念来看,当前有两个值得研究的领域:一是要实现对通过各种融资渠道,包括新兴互联网渠道的融资活动的有效审慎监管和行为监管。对各种不同业务类别,分别建立相应的经营规则和监管标准,使得不同类型机构在经营各类业务时,必须充分考虑资产分类、拨备计提和资本计算的要求,以减少其监管套利的机会,消除类似于“通道业务”这种逃避资本、拨备计提,模糊资产分类的各类“伪创新”。同时,对于网上网下机构开展相同业务应当适用相同监管原则和监管标准,前瞻性地预判新型业务模式的潜在风险并提前实施干预,更注重其行为结果会对消费者造成何种影响,充分考虑对金融消费者的适当保护,从而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隐患的形成和增大。二是监管要实现从单一注重经营行为,向同时注重经营行为与经营文化的转变。正如历史学家迈克尔·卡普兰在《本能2》所述,“人类并不是如传统经济学家们所说的那样理性,我们的身子游荡在现代的花花世界,但我们的思维却残留着远古祖先的记忆碎片”。因此,监管并不只是事关制定规则,监管者要更强调对于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文化、金融伦理的关注,如机构与客户的关系,一家机构内部员工对机构的认可度和忠诚感的变化等。监管者应该以更有效的方式去分析一家机构的风险变化与其经营文化变化之间的关系,以及银行业整体经营文化演变及其系统性影响。监管实践中,一家银行的经营考核指标最能反映其从上而下的经营理念和文化,这也往往是决定机构风险与收益的平衡、感性与理性的选择以及最终风险敞口高低的最根本原因。

从监管方法来看,要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原则,以风险演变、创新需要和业态变化为导向,及时优化调整传统监管手段。一是注重预判监管政策的正负效应。对于监管机构来说,在制定新的监管政策时,需要拥有更宽广的视野,注意避免所谓的政策非预期效果和第二波影响。二是推进过程监管。按照还权于市场、让权于社会、放权于基层的原则,推动实现监管从事前监管为主,向事中、事后监管为主转变。三是优化监管资源配置。从机构单维监管为主,向机构、风险、产品三维并行监管转变,及时发现趋势性问题和隐患。四是提升系统性风险监测分析能力。要创新尝试通过提高大数据的分析挖掘能力,建立从以单一风险监测为主的监管指标体系转变为识别、缓释多元交织复杂风险的综合监管体系。通过注重机构行为、文化等大数据挖掘和分析,进一步丰富监管指标,更前瞻性预判银行经营模式、经营行为和经营文化的变化及其系统性影响。五是推进分类管理,鼓励风控能力较强、监管配合度较高的机构更多进入金融创新领域,给予更大的出错容忍度。六是必须严格监管问责。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就是形同虚设。对于违规行为的调查和处罚,应更加坚决,不姑息纵容违规经营,消除机构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倾向。

当前监管改革的试验平台之一,是上海自贸试验区。我们应充分利用这一契机,推动探索更开放环境下的监管体系建设,包括风险自评估框架、特色监测报表、优化存贷比等监测指标、监管当局与其他经济金融社会共享信息平台等,按照银监会的统一部署,尽快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和经验,为推动银行业整体监管能力的建设创造条件。

金融法学论文范文第3篇

[摘 要]目前,中国金融发展正处于初级阶段,诸如金融开放、互联网金融规范、虚拟货币监管等方面相对薄弱。在金融开放的大环境下,积极主动地开展防范金融风险工作,是中国当前一项重要任务。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金融风险工作做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在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提出了金融工作的“四项原则、三项任务”。只有坚持构建主动防控的金融体系、坚持符合市场规律的金融改革、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金融发展理念,才能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实现中国金融开放的稳步发展。

[关键词]防范;金融风险;金融监管

[DOI]10.13939/j.cnki.zgsc.2020.02.042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的防范金融风险思想是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习近平总书记防范金融风险的思路框架主要体现为金融体系、市场规律、民本理念三个方面。2017年7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提出金融工作的“四项原则、三项任务”。本文结合对文献资料与“四项原则、三项任务”的归纳,将习近平总书记防范金融风险思想总结为“三个坚持”,即坚持构建主动防控的金融体系、坚持符合市场规律的金融改革、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金融发展理念。本文着重从这“三个坚持”展开对习近平总书记防范金融风险思想的研究。

1 坚持构建主动防控的金融体系

金融是经济发展的催化剂,认清金融的本质和规律是构建主动防控的金融体系的前提和基础。对此,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金融是实体经济的血脉,为实体经济服务是金融的天职,是金融的宗旨,也是防范金融风险的根本举措。”

《人民日报》2017年07月16日。

1.1 做好金融机构服务工作,服从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在四项原则中指出,金融回归本源,服从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金融贯穿于经济社会的发展中,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是金融行业立业之本。因此,金融機构向服务型行业的转变是现代金融机构发展壮大的重要途径。对此,金融机构可以通过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资金、信用管理、风险管理等专业服务,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创造价值。2018年3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本次会议在“资管新规”中明确提出“资管业务作为金融业务,必须纳入金融监管,非金融机构不得发行、销售资管产品,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国证券报》2018年4月27日。这一规定的出台,从根本上解决了非金融机构违法违规开展资管业务,扰乱金融秩序的问题。为金融机构合法合规提供服务工作,服从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建立了严格标准。

资源信息的不对称性自古以来就是金融发展的一个主要痛点。因此,推动公益性和基础性金融服务业务的发展,建立金融信息监测、统计、共享机制,构建互联网金融信用评判标准体系,推动金融数据信息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领域和薄弱环节进行金融资源优化配置,是当前金融机构发展的重要任务。与此同时,推动国有金融机构服务化转型,大力发展专业化的民营金融机构,建立以人民为中心、市场为导向的金融机构服务体系,是符合主动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有效手段。通过调整金融结构,优化现有金融体系,打造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金融链,助力于中国金融开放的稳步发展。

1.2 推进金融部门监管改革,防止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

目前,我国的金融监管部门还存在较多的问题,如金融监管责权不清、交叉监管不协调、监管责任问责制没有落实以及存在监管空白等。从理论分析,金融监管与金融发展是辩证统一相互促进的。而实践表明,在一定程度上金融监管与金融发展存在着冲突与矛盾。但是,从两者关系的实质上来看,金融监管是为了防止在金融发展的过程中发生系统性风险而服务的。目前,我国经济已经显现出“脱实向虚”的现象。房地产泡沫、金融杠杆过热、地方政府债务过高等隐性风险逐步显现。其中,金融杠杆过热问题最为突出。金融发展与实体经济发展相背离,从而导致了金融内部空转的问题,而这一问题是当前金融系统存在的最大风险。二级资本市场过度激进的投机交易行为背离了实体经济资本周期循环规律的发展。历史经验表明,虚拟经济过度繁荣往往导致经济危机的爆发。虚拟经济的过热,打破了与实体经济之间的相对平衡,加剧了两者增速上的差距。虚拟经济占据绝大部分金融资源,而真正的需求主体“实体经济”步履维艰,生产成本大大增加,利润下降,抗击金融风险的能力也随之下降。与此同时,新技术的飞速发展也给金融监管带来巨大的挑战。以当前最具争议的加密数字货币技术为例,目前,关于区块链技术以去中心化的概念进入金融业后是否改变了金融的本质的争论声音最大。因为,区块链的去中心化方式很不利于国家对金融的监管,而金融的本质是风险收益分析,如果不对区块链技术进行监管,不对其定义作出清晰说明,任由投机者盲目炒作就必然引发金融风险。

西方主流经济学者认为限制金融对经济的负面影响就可以防范金融危机,并没有指出金融发展与实体经济背离的结构性矛盾。而习近平总书记的防范金融风险思想批判了西方主流经济学的观点,并主张“金融回归本源”是防范金融风险的根本举措。只有抓住主要矛盾以及矛盾的主要方面,才能从根本上防止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因此,要积极进行金融监管部门的改革,而这一改革在发挥原有金融监管长板优势的同时,还要弥补原有金融监管短板的劣势,从而充分发挥金融监管部门监督和管理的职能。具体来说:一要加强对金融机构以及金融市场的监督监察,及时发现市场异常波动的风险,重点排查风险源头,做到早期识别、及时预警、主动处置;二要强化金融部门协调管理的职能,打造一支懂得金融市场、熟悉金融业务、掌握金融规律的干部管理团队,既要保障金融市场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又要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保障国家金融平安。

2 坚持符合市场规律的金融改革

符合市场规律的金融改革的核心是如何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这也是习近平总书记防范金融风险思想的重要内容。如何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关系问题,是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也是习近平总书记防范金融风险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表现为以下两个方面。

2.1 发挥市场在金融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

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转变为决定性作用,要求坚持以市场为导向进行金融体制改革。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主要表现为价值规律,是我国金融体制改革和完善必须遵循的经济规律。金融资源是货币资本化的表现形态,是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是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产物。市场在金融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实质上表现在供给与需求之间的关系中,而价格是其最直接的表现形式。当市场供给小于需求,商品价格受供求关系影响高于商品价值;当市场供给大于需求,商品价格受供求关系影响低于商品价值。市场在资源配置过程中应建立完善的预见机制,结合历史经验以及现实情况,组建快速适配模型,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市场的滞后性。当然,也不能完全依赖市场自我调节或者政府宏观调控,应该结合实际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两者在金融资源配置中扮演的角色。在特定的历史条件背景下,市场在金融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是有效的。但是,市场并不是万能的,假设完全自由的条件下,市场的滞后性、信息不对称性仍会造成资源配置的不平衡不充分。市场在没有外力干扰的完全自由的条件下,市场失灵主要表现为漏洞循环叠加效应。市场运行并不是完美无缺的,漏洞循环叠加问题是市场自身无法解决的,需要借助外力帮助市场修复一个一个漏洞。对于金融行业而言,金融机构并不会考虑到其行为对整个金融体系造成的影响,这种负面影响的叠加是爆发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重要原因。虽然金融机构在资产配置运作中会把系统性风险分散碎片化,但是系统性风险一旦积累到一定程度,超过“度”的临界点,它将会迅速爆发并对整个金融系统造成毁灭性破坏。

我国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在金融资源配置上的不平衡不充分表现得更为突出,银行对不同体制的企业的融资政策不同,市场在金融资源配置过程中存在巨大的政策阻力。因此,金融服务机构市场化是保证市场资源配置公平公正的有效途径。调整国有银行现有业务结构,建立金融激励约束机制,强化防范金融风险体系,鼓励大力发展优质民营企业,完善现代企业金融信用评估制度,进一步提高市场在金融资源配置的效率。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将按照市场化、法治化方向稳步推进金融改革,培育公开透明和长期稳定健康发展的资本市场,完善风险管理,稳定市场预期,放宽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的限制,更好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人民日报》2015年10月19日。坚持以市场为导向,進行金融深化改革,是发挥市场在金融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的最有效手段。

2.2 发挥政府在金融资源配置中的积极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府与市场运行问题明确指出,“政府的职责和作用主要是保持宏观经济稳定,加强和优化公共服务,保障公平竞争,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推动可持续发展,促进共同富裕,弥补市场失灵。”[1]政府在市场运行中是不可或缺的,必须针对市场在运行中自身无法解决的问题,发挥政府宏观调控的作用,实现资源配置最优化,引导市场良性发展。必须做好做实政府的服务工作,精简行政程序,进行市场与政府在资源配置中的角色转变。必须发挥政府的监管作用,遵循《巴塞尔协议》保障银行资本充足率,防止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必须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领导,集中优势构建具有能够分析金融形势、制定金融发展战略的工作机制,培养具有金融“看家本领”的专家小组,提高金融决策科学水平。对于领导干部团队,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要自觉补充知识,增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不断提高经济工作领导能力和水平。”[2]

“有形的手”和“无形的手”并举,共同促进政府宏观调控与市场实际有机统一、协调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存在“质”上的不同。中国金融发展需要借鉴西方经验精华,结合我国实际国情,打造中国方案,绝不能照搬照抄西方经验做法。必须有选择的借鉴西方金融理论,警惕中等收入陷阱,保持审慎的态度,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金融体系。习近平总书记金融思想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为核心理论支撑,结合中国实际国情与实践,与西方资本主义经济思想存在根本性区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我们既要注重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又要准确把握政府在市场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明确界定政府在金融市场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为中国金融开放持续优质发展保驾护航。

3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金融发展理念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金融发展理念,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以人为本”的经济思想。要求把维护人民的利益作为金融发展首要原则,把坚持人民的主体地位作为金融改革的指导原则。过去金融发展过程中存在着金融实践、金融理论与以人民为中心的背离,重视经济宏观发展速度,却忽视了我们最根本的人民群众的真实现状。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金融思想的民本情怀,强调防范金融风险的实践和理论的发展都要以人民为中心。

3.1 防范金融风险为了人民,坚决维护人民的利益

习近平总书记的防范金融风险理念充分显示出他的民本情怀。他强调:“要坚持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作为经济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经济社会发展得怎么样,主要体现在人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围绕以人民为中心的防范金融风险理念,是解决社会主要矛盾的重要手段之一。时刻警惕着金融发展是为人民服务,而不是为少数资本家服务。金融发展是要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不是为满足极少部分人的利益而存在。

十八大以来,我国通过建设普惠金融体系、税收制度改革、投融资体制改革、人民币加入SDR、制定CDR草案等一系列举措,不断健全金融体制,消化金融风险,为我国各族人民共享金融发展成果提供根本保障。以CDR为例,CDR即中国存托凭证,是由银行或券商将海外股票打包成一种代表股票的凭证,然后在本地市场发行流通实现第二上市。2015年股灾后,中国在海外上市的企业掀起了一股私有化狂潮,但是私有化进程操作复杂,企业股权结构不符合国内法律要求,私有化成本很高,对企业市值造成重创。CDR的推出对国家经济发展,对优质的海外上市企业回归境内,对境内投资者具有重要意义,是一个多赢的金融改革,坚决维护了人民的利益。

3.2 防范金融风险依靠人民,坚持人民的主体地位

在行为金融学中,黄明先生认为:人在不确定条件下的决策过程中并不是完全理性的,会受到过度自信、框定依赖、锚定和调整、损失规避等信念影响,出现系统性认知偏差。防范金融风险实际上依靠广大投资者,要关注广大投资者的心理和行为的变化,不但要让广大人民认识到金融市场的复杂,也要认识到自身知识技能水平的局限,必须提高人民自身防范金融风险的能力。

目前,中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金融发展从量的积累向质的提升转变。金融发展如何与社会需要相适应,这就需要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坚持人民的主体地位。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群众是真正的英雄。人民群众是我们力量的源泉。”金融改革科学合理需要人民群众的智慧,金融发展平稳运行需要人民群众的行动,将人民主体思想贯彻于中国防范金融风险事业中,推动金融改革不断前进,人民群众是中国防范金融风险的创造者。

参考文献:

[1]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

[2]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论述摘编[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7:333.

金融法学论文范文第4篇

3月2日至16日,全国两会期间,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云南省工行行长许海就当前我国和云南金融改革与发展的一系列热门议题中的“沿边金融改革”“互联网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金融助力供给侧改革”“绿色金融”和“银行助力企业化解信贷风险”五方面内容,向大会提交了五项提案。

发挥金融引领作用助力沿边金融改革

记者:云南沿边金融改革试验区实施两年来,通过争取政策与努力实践相结合,基本搭建了高效便捷的跨境金融服务网络。在新的历史时期,金融机构如何利用已有的成效,将沿边金融改革推向深入,努力把云南建成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的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

许海代表:首先,推动沿边金融改革创新。一是继续推动沿边资本市场开放,推进跨境资金池、人民币双向贷款等业务发展,放宽境外借款区域及币种;二是紧跟互联网金融发展步伐,加快商业银行与支付机构合作,为跨境电子商务搭建本外币结算通道;三是完善沿边开放金融服务体系,鼓励符合条件的南亚东南亚银行、保险、证券、租赁公司在试验区进行新设、增资或参股金融机构等直接投资活动。

第二,支持沿边基础设施建设。全力服务云南与南亚东南亚国家公路、铁路、航空、电力、石化、信息等重点项目建设,加快实现互联互通;支持昆明、红河综合保税区、版纳磨憨磨丁跨境经济合作区、瑞丽边境合作区建设,助力试验区开放型经济发展;加强与老挝万象赛色塔综合开发区、沙湾拿吉经济开发区、缅甸土瓦经济特区等境外经济园区建设合作,支持试验区内企业集群式“走出去”。

第三,推进沿边人民币区域化进程。配合沿边金融改革试验区及口岸跨境合作区建设推进步伐,完善金融机构沿边布点,为周边国家提供跨境结算服务。以人民币兑换泰铢、老挝基普、越南盾等周边国家货币为突破口,积极推进非主要国际储备货币挂牌及跨境现钞调运业务,逐渐提升人民币面向南亚东南亚国家的竞争力、影响力和辐射力。

第四,加强沿边跨境金融合作。充分利用云南沿边开放优势,建立区域性金融交流合作平台,推动建立区域金融发展新格局。一是利用大型国有银行在南亚东南亚的网络布局,加强与周边国家金融机构沟通交流,不断拓宽合作领域,丰富合作形式;二是进一步与南亚东南亚国家监管当局建立政策会商和信息交流机制,有效解决双边本币结算中存在的问题,提升跨境金融服务能力。

加快发展互联网金融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记者:随着国家“互联网+”行动以及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相关政策的深入实施,极具潜力的市场基础已经形成。金融业在创建面向实体经济的互联网金融服务新模式上,如何做到既为促进实体经济提质增效增添新动力,还能为推动自身经营转型提供新引擎?

许海代表:一是推进信息化银行建设。充分借助和发挥互联网金融网络特色,积极研究和探索大数据分析技术应用,以把握客户信息流、商品流、资金流为核心,以提供全面、开放、便捷的互联网金融服务为目的,以推进互联网技术与金融业务的深度融合为抓手,构建信息化、互联网化金融服务新业态,促进金融业融资、支付中介职能向“融资、支付中介+信息中介”服务转型。

二是加快互联网金融创新。加快推进“平台+大数据+金融”的整体布局,强化互联网技术与金融的跨界融合应用,真正将互联网金融联通工商百业、惠及千家万户、服务国计民生。要突出加强对小微企业、“三农”等实体经济薄弱环节的支持,通过将互联网金融的普惠特性与金融信贷专业优势相结合,帮助小微企业和涉农商户提高融资可获得性和降低融资成本,积极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要突出加强对新兴业态培育和公共服务模式创新的支持,通过打造服务政府机构、集团公司以及贯穿企业供应链上下游的云平台,开发针对医院、学校等特定领域的互联网金融服务,促进社会服务和企业经营的便利化,带动各行各业实现“互联网+”的升级发展。

三是高度重视银行业网络融资创新。充分发挥银行业主渠道作用,借助专业优势,运用互联网与大数据建立风险控制模型,完善产品和流程,实现线上自助操作、业务自动处理、风险精准监控,打造额度适当、信息对称、适合标准化的信贷服务,实现信贷业务尤其是小微和个人金融业务在风险可控基础上的批量化发展,为客户带来“无地域、无时差、一键即贷”的信贷标准化服务。同时,开展个人信用消费无抵押、无担保、纯信用、全线上的消费信贷业务服务,支持扩大消费升级。

四是加强互联网金融监督和安全防范制度体系建设。针对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中电子商务平台信息资源垄断、互联网理财对国家货币政策实施和金融体系稳定性的影响、P2P网络借贷平台带来的风险等问题,要全面构建以健康发展、安全防范为核心的制度体系,统一相关制度、法规,规范对互联网金融市场的管理与监督,促进互联网金融公平、持续、稳定和健康的发展。

商业银行应主动作为助推企业供给侧改革

记者: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成为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但由于资金短缺,企业想要调结构、进行供给侧改革,资金是最主要的制约瓶颈。企业对部分存量贷款如何处理?商业银行如何提升自身的管理效率、经营水平和有效金融供给,从而促进企业供给侧改革的顺利实施,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赢?

许海代表:一是推动自身供给侧改革。商业银行要改变之前基于需求侧的粗放式经营方式,通过产品和服务的创新、管理方式和组织机制的变革,增加有效的金融产能供给、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优化各类资源配置,为实体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提供强大的金融支持。

二是合理调整信贷结构。要围绕产业结构调整的要求,降低“两高一剩”、“僵尸企业”这些落后行业和过剩产能对于信贷资源的占用,同时,在调整过程中既要算经济账,也要算社会账、政治账,加强对企业在兼并重组、过剩产能走出去等方面的指导,通过改变贷款合同要素、转贷续贷等方式,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实现银企“双赢”。

三是全力助推经济转型。要进一步提高信贷审批效率,加大对新兴产业、创业群体、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积极发展绿色金融和普惠金融,使金融资源的配置方向与经济转型方向一致,由低效部门向高效部门流动,助推经济转型。

大力发展绿色信贷助推经济转型升级

记者: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把“绿色”作为指导我国未来发展的五大理念之一,坚持绿色发展也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涵。商业银行怎么做才能合理有效配置资源,把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历史文化遗迹保护、居民与职业健康、生物多样性等作为信贷投放的重点,促进经济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许海代表:一是完善“绿色”信贷体系。要将绿色信贷理念融入到发展战略、行业政策、管理流程、产品服务等相关政策制度之中,健全和完善节能环保、循环经济、低碳经济等领域的信贷政策,引导信贷投向绿色经济领域,推动经济发展,实现绿色增长。

二是调整“绿色”信贷结构。要将信贷资金投向生态保护、清洁能源、节能环保、循环经济等绿色经济领域,主动顺应国家产业结构调整趋势,严控高污染、高排放、产能过剩、“僵尸企业”等领域的信贷投放。

三是创新“绿色“信贷产品。要认真落实国家绿色信贷指引,推出符合绿色经济各领域融资特点的创新产品,加大对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绿色建筑、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产品、设施等信贷投放,推动绿色产业发展,实现经济转型升级。

银行业应多渠道缓释和化解企业贷款风险

记者:我国经济正面临转型和结构调整,增速放缓,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实体经济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的现状导致银行信贷资产质量管控压力不断上升,以至于不良贷款双升尤为突出。面对严峻的形势,银行作为发挥金融效用的中心,应该树立什么样的发展理念服务实体经济?采取什么样的措施来缓解和化解企业贷款风险?

许海代表:一是正确认识在当前经济转型时期做好缓释和化解企业贷款风险的重要性。现阶段实体经济遇到的风险到了相当的程度,需要释放,风险释放的核心就是要避免系统性风险的爆发,这就要求延长风险释放的时间窗口,即稳定经济增长,在发展中解决风险释放问题。经济结构调整是风险缓释的必由之路,进行经济结构调整就是为了重振经济增长活力、解决经济增长动力和风险积累等问题。但这需要一个过程和足够的时间,已有的风险才能够逐步释放,使经济沿着正常的轨道运行。所以,银行业应责无旁贷做好企业贷款风险缓释和化解工作,保证信贷资产质量健康稳定,全力助推我国经济目标的实现。

二是坚持有保有压、有扶有控、有进有退的原则,执行差异化信贷政策。对企业生产经营基本正常,有一定盈利能力,能付息或能结清欠息的企业,在原担保不变或增强的情况下通过办理借新还旧、展期等办法来逐步化解风险;对企业生产经营不正常或停产,无盈利空间、无力还息,则通过有实力的企业在融资总量不增加、担保不弱化的前提下,重组企业的不良贷款;对于已经出现欠息或逾期的贷款,在保障银行债权、降低风险的前提下,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通过贷款期限、还款方式、担保方式等要素调整来缓释风险,防止贷款劣变;对于能够找到符合条件债务承接人的,签订债务承接和转移协议,完成承债手续;对不良贷款及时核销,充分利用呆账核销条件放宽的政策便利,在确保账销、案存、权在的前提下,加大呆账自主核销力度,尽最大努力缓释和化解企业贷款风险。

三是多方合力,加大信息沟通,共助企业走出困境。首先,企业要走出困境必须强身健体,加强自身的管理和发展,通过体制机制改革和技术产品等创新,立足主业,做好品牌,审时度势,借势发展,增强自身的造血机能。其次,在企业贷款发生逾期及转入不良期间,银行应深入企业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及存在困难,与企业共同研究应对措施。第三,要搭建政、银、企沟通交流平台,综合运用产业政策、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帮助企业走出困境。

四是构建全面系统的信用风险管理体系。银行应从体制、机制等方面入手,构建全面系统的风险管理体系,要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全方位地界定风险管理主体,明确各类主体的管理职责、管理流程和重点,实施全面系统的信用风险管理,提高信用风险管理工作的前瞻性和有效性,全面提升银行业信用风险管理水平。

总把关:苏丽霞

栏目主持:黎风

执行编辑:薛盘栋

编辑:陈彦彤杜杉顾阳

金融法学论文范文第5篇

摘 要:我国是具有鲜明二元经济结构特征的农业大国。在我国整个国民经济中的短板就是农村经济,我国实现第一个百年目标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就是“三农”问题,而不发达的农村经济与这一现状有重要的关系。农家经济的发展受到严重制约主要就是由于农村金融不发达,无法进行资金自我融通和自我循环,使农村中经常出现大量资金流出的情况。为了改变这种现状,为实现农业现代化,促进农村金融的发展,就需要进行农村供给侧改革,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建设农村惠普金融体系,满足现代化农村经济发展要求。

关键词:供给侧改革 农村惠普金融 建设路径

现代经济的核心就是金融,同时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推动也离不开金融。目前我国农村金融结构处于不平衡状态,金融的产品以及服务已经无法满足现代社会供给侧改革背景下的需求,对农业供给侧改革的发展起到了严重的制约作用。建设农村惠普金融体系,可以对传统信贷服务模式进行改变,并且把农村融资渠道拓宽。创新农村金融服务以及对农业供给侧改革进行推动的重要举措就是强化增信和激励机制。

1 实现金融普惠是农村金融供给侧改革的目标

结构性的调整供给端,优化资源配置,解放生产力就是供给侧改革的本质。在供给侧背景下,我国社会性经济增长慢慢的从投资驱动向消费驱动靠拢。为了促进这种改变,需要建立农村惠普金融体系,促进微小型企业的经济发展,微小型企业的特点就是专业,小型,丰富,金融供给侧改革的重点组成部分就是让微小型经济主体以及消费者承担相应的金融服务。

2 农村金融普惠体系建设的难点

2.1 小微企业仍面临融资难,农村金融创新性不够,农村金融有较高的供给成本、较低效率的问题

新世纪初进行改革与创新农村金融市场和机构改革,对于农村金融困境并没有从根本上进行解决,农村金融改革需要加快进程,从更深层面进行改革,农村惠普金融体系需要创新技术,把成本降低,使服务效率得到提高。目前惠普金融体系在微观层面的实践改革有所发展,金融产品更加丰富,金融服务方式也向多元化发展。为了对农村不同经济主体的贷款需求进行满足,农村金融机构根据自身特点进行了特定机构的设立,如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部门,对进行了信贷产品的创新。同时对贷款的担保方式进行创新,把抵押品的范围扩大,使农民和小微企业更容易获得信贷,为了对信贷的风险进行规避,创新了信贷的贷款流程以及技术。目前农村金融市场的现状就是没有从根本上解决不平衡的需求供应问题,使现在仍然无法满足农业生产经营者以及农村小微企业和商户群体的信贷要求,除此之外,阻碍农村惠普金融体系建设的重要因素还有农村金融供给成本过高,担保品缺乏,信息不对称等。为了进行农村惠普金融体系建设,改变这种现状,需要在技术上进行创新,降低金融机构成本与风险。

2.2 缺乏完善的法律制度

对于农村惠普金融体系建设过程中的难点之一就是没有完善的法律制度进行保障,加大了金融机构的法律风险,这对农村惠普金融的发展有制约作用。除此之外,制约因素还有欠缺纠纷处理机制,没有完善的投诉处理机制。

2.3 金融消费者保护、金融知识教育存在不足

在供给侧改革的背景下,金融契约发展尚不成熟,并且存在一定的风险,所以人们日益关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有一部分金融通过对信息不对称以及消费者没有较强的认知能力的利用,总是对产品以及服务的无关信息进行强调,从而达到对消费者的利益进行侵占的目的。尤其是一些发展落后的地区,保障金融消费者的权益困难重重,对其产生影响的有消费者金融知识、投诉技巧组合和市场结构。我国尽管进行了金融消费者保护局的成立,但是开展金融教育次数较少,普惠金融客体没有清晰明确的认识金融服务,对普惠金融开展的生态环境有不利影响。目前普通金融消费者尤其是偏远地区的农村居民对于电子设备接触过少,所以对于ATM、EPOS机等便捷的金融服务根本无法享受,同时还容易受到欺诈,损害其利益。

3 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我国农村普惠金融体系建设和发展

3.1 优化政策支持体系

在供给侧结构改革的背景下,我国应该要加大力度给与普惠金融发展的政策支持,对财政政策以及货币政策等进行有效的利用,使农村惠普金融的有效供给增加,促进农村惠普金融体系建设以及发展。为了使农村商业机构放贷风险减少,要对政府融资担保以及再担保基金进行积极发展,把农业政策性保险覆盖面增加,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力度进行农村普惠金融投资。对差别化的法定存款准备进率进一步优化,对涉农信贷资产抵质押再贷款试点采取支持和鼓励的态度,把农村金融供给能力进行扩大,促进农村普惠金融体系建设。

3.2 加快普惠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

加大力度推广小微企业批发式融资模式,拓展批发之以及标准化融资产品到各个领域。支持银行创新符合普惠金融特点的融资工具以及抵押担保方式,利用技术创新,把普惠金融服务中的大数据以及互联网等高科技手段的优势进行充分的发挥,利用新技术把支付结算以及资金融通等服务功能进行增强。

3.3 完善农村金融监管模式

为提高农村金融供给侧改革的质量与效率,应建立包容性的农村金融监管模式,具体包括以下几点:(1)将风险监管与功能监管相结合。一方面,改变传统金融偏重风险控制的监管方式,在保障农村金融安全的同时,加强对农村金融服务“三农”的功能监管,防止农村资金外流、贷款对象结构不合理等不良现象的发生,切实落实涉农金融机构服务“三农”的要求。(2)实现监管差异化。根据各涉农金融机构的特点,通过立法的方式将农村金融机构按功能价值区分类别,并根据各自的功能需求制定相应的农村金融监管制度,提高对农村金融组织监管的针对性与实效性。(3)建立多元化的动态监管模式。建立以各级人民银行与银行业监管委员会统一监管,由各金融组织行业内部监管,农村金融中介组织、各农业经营主体监督相配合的多层次监管机制,并推动自我监管与外部监管相结合、中央巡查与地区互查相结合、现场审查与资料审查相结合的联动新型监管模式的广泛运用。

3.4 扩大金融服务的覆盖面

为了把基础金融服务的能力和效率进行提高,可以增设ATM、EPOS等金融自助服务终端以及转账电话平台等。对县城以及村镇的金融机构设立申请优先办理,并且对其网点的撤消并要严格的评估以及审查。

4 结语

农村金融市场上存在供需不均衡的问题由来已久,缓解这种问题并且通过新型技术把金融服务成本降低,把金融服务覆盖面进行扩大,保障金融服务质量,提供便利给农户以及小微型经济主体是农村金融供给侧改革的最终目的,这与农村惠普金融体系的目标一致。建立完善的普惠金融体系,保障农村金融机构运行的可持续发展。目前农村金融制度以及技术创新是农村金融供给侧改革的重点,实现农村惠普金融体系的全面建设,凸显出农村普惠金融体系的开放性以及便利性,更好的为农村小微企业、新型农业的经营主体以及低收入群体等提供服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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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张紫娟.我国农村金融制度完善及财政支持研究[D].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2015.

①基金项目:基金课题:山东省经营管理研究课题(jz20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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