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卫生服务论文范文

2023-03-21

公共卫生服务论文范文第1篇

【内容摘要】在农民健康需求日益增加且需求多样化的背景下,迫切需要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供给体制有所创新以解决传统政府垄断体制下所造成的供给危机。不论从理论和现实经验,还是从目前中国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供给现状来看,都存在着市场化供给的必要性和可能性。本文在深入分析这种必要性和可行性的基础上,提出市场力量参与农村公共卫生服务的一些建议。

【关键词】农村公共卫生服务 市场化 可行性

文献标识码:A

一、农村公共卫生服务内容特征及其供给现状

公共产品是指“在对该产品的总支出不变的情况下,某个人的消费的增加并不会是他人的消费同量减少”。农村公共产品是相对于农村居民或家庭消费的私人产品而言的,是农村地区居民生产与生活所需要的具有一定非排他性和公益性的产品或服务,分为纯公共产品和准公共产品两大类。纯公共产品具有完全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每个人对于纯公共物品的消费不会导致他人对该物品消费的减少,如江河治理、国防事业、环境保护等。准公共产品是指消费过程中不完全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产品,且大部分准公共产品具有“拥挤性”的特点。“拥挤性”是指当消费者的数目超过一定界限后,边际成本为正,而不是像纯公共产品,边际成本为零,准公共产品达到“拥挤点”后,每增加一个人,原有消费者的效用同量减少,如义务教育、道路电网建设、社会保障、公共卫生事业等都具有拥挤性的特点。由于纯公共产品规模大、成本高的特点,政府能够利用其规模经济和行政权力来实现,市场化供给难度较大。准公共产品相对规模较小,其不完全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及拥挤性决定了市场化供给是可行的。

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主要包括疾病预防与保健服务、妇幼保健和家庭计划、健康教育、医疗保障等服务内容,属于典型的准公共产品。建国以来,公共卫生的发展取得一定的成果。但我国“二元化”发展道路,严重制约农村公共卫生。一方面,卫生领域重医疗轻预防的方针,使公共卫生工作受到极大削弱。另一方面,重城市轻农村的发展策略更将农村公共卫生推至边缘。当前农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发生网底破损,农村公共卫生呈现“总体水平偏低、发展不平衡、效率低水平趋同”的基本特征,技术设备落后、人力资源匮乏、财政短缺。公共卫生服务需求全面快速增长同公共卫生服务产品短缺的矛盾突出。目前,我国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供给中政府特征明显,农村公共卫生服务的提供基本上由上级政府机关决定,难以反映农民的自身利益需求。尽管政府一直致力于卫生管理体制的改革及职能调整,但存在公共卫生投入中“缺位”、基层政府公共卫生职责认知不清、补偿渠道不通畅等问题。同时,在传统的公共产品理论下,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一直由公共财政支撑。在一定时期保证了公共卫生服务的有效供给,但在分税制改革后,本级财政只负责对本级卫生机构的投入,县乡地方财政存在困境难以保证对农村卫生的投入,可见政府“缺位”和“越位”现象共存,公共卫生服务政府提供不可避免存在低效率问题,这是造成我国农村公共卫生产品供给危机的主要原因。

我国对公共卫生服务市场化供给尚未形成规范模式及完整体系,且卫生与健康相系,有其特殊性,因此对于其他准公共产品市场化供给的经验也须有针对性的借鉴。目前,在农村地区有部分私立机构参与完成公共卫生服务供给,但是各地私立卫生机构发展状况良莠不齐,完成公共卫生服务的效果质量必然有所差别。以私立卫生服务机构发展较好的温州为例,其私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4家(41.18%),辐射人口数52.8万人次,占社区人口数的52.23%,调查显示私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公立机构在公共卫生服务总量上并无明显差异,但私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盈利性项目和成本较低但社会效益较好的项目上略占优势,而盈利较低和不盈利项目则政府举办社区卫生机构略占优势,不同体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完成卫生服务功能方面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者不可互为替代,可见,市场力量参与公共卫生服务具有一定的优势与发展潜力。目前私立机构参与完成了公共卫生服务共同的障碍在于“政策歧视”和投入不足问题,我国仅有个别地区对私立机构略有补偿外,大部分地区政府都没有对私立机构完成的公共卫生服务功能进行补偿。

总的来说,农村地区医疗资源匮乏,占全国人口70%的农村只有全国20%的医疗资源,在加上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供给主体单一、政府财力不足以及“政策歧视”等因素对市场力量投资积极性的影响造成了目前农村地区公共卫生服务供给的低效率,不能满足农村居民的健康需求,增加了其健康风险,亟须重构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供给体系,市场化供给途径是建立竞争机制、提高供给效率的必经之路。

二、中国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供给市场化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

1.农村公共卫生服务市场化供给必要性分析

農村公共卫生服务市场化供给的必要性在于现实中的政府失灵。政府作为一种制度安排同市场制度一样,同样是内生变量,其自身运行及向公众提供服务和产品同样存在交易成本问题,并且其成本和效率较私人部门难以测量;同时,官员也是理性的经济人,公共产品的政府供给难免存在特殊利益集团的“寻租”现象,因此政府提供公共产品在某种程度上是一个政治过程,其交易成本甚至比市场制度昂贵,这表现为现实中政府的“政府失误”。目前,我国卫生领域“政事不分”、“管办不分”的体制更加滋生“政府失误”。世界银行报告指出,虽然各个国家的政府政策都倾向于促进有政府补助的公立公共服务的利用,但大多数卫生保健活动是在自费患者和私立卫生提供者之间进行。在公共卫生服务的供给上发展市场化,在打破政府垄断地位的同时引入竞争机制,能够对政府提高公共卫生服务供给效率形成反逼态势,从而提高总体的供给效率并且有利于满足居民的多样化健康需求。

目前,我国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传统的供给模式是:政府作为公共卫生服务的提供及组织方,制定公共卫生服务供给的相关法律、规章,设定所提供服务的内容、范围,同时负责公共卫生筹资及机构管理等各方面内容,农村居民作为个体被动接受公共卫生服务无法监督政府供给公共卫生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在传统模式下,由于进入限制和政策歧视等因素影响,市场机制较少在公共卫生服务领域发挥作用,私立卫生服务机构参与供给的积极性也受到影响。然而,由于政府在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领域“缺位”与“越位”共存,不可避免地导致了供给的低效率,影响居民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的提高。

政府对农村公共卫生领域投入不足严重制约公立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服务能力的发展,2010年卫生统计年鉴数据显示:2008年我国卫生总费用为14535.40亿元,其中政府卫生支出3593.94亿元,仅占卫生总费用的24.7%;卫生总费用的城乡结构:城市人均卫生费用为1862.3元,农村人均卫生费用为454.8元,城市差不多是农村4倍。由于对公共卫生事业长期性、系统性认识不足,在财政困难的情况下各级政府通常首先缩减公共卫生事业经费,这对于农村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和机构发展造成绝对负面影响。卫生防疫站、妇幼保健院、乡镇卫生院是农村公共卫生服务的主要载体,2004年浙江省卫生经济学会课题组报告显示被调研地区的卫生防疫站、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院基本上收支平衡,但财政拨款占其收入份额普遍不足20%,妇幼保健院仅为8.56%。政府财政拨款连工作人员的工资和福利都无法保证,为求盈利,纯公共卫生服务的职能被严重削弱,有偿服务项目占据了主导。

总之,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供给以政府为绝对主体的传统模式是造成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供给不足的根本原因所在。因此,在市场因素不断渗入农村卫生领域,农村居民健康需求日益增长,多样化增加的背景下,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供给体制迫切需要市场机制的介入。

2.农村公共卫生服务市场化供给可行性分析

首先,市场要成为公共产品的提供者需要一定条件:存在排他性、解决“免费搭车”问题。各国经济学家对公共产品供给多方面的探讨为公共产品市场化供给奠定了理论基础。1974年科斯提出的“灯塔”理论表明公共产品由私人提供不仅可能,而且更有效率,在经济学界第一个反驳传统经济学观点:公共产品只能有政府垄断供给,从实践角度论证了私立机构参与公共产品供给的可行性;布坎南的俱乐部产品理论认为:出于相同个人偏好而参加到同一俱乐部的成员,对集团提供的俱乐部产品评价大致相同,在制度上就存在一种激励,这种激励能够消除各成员的“搭便车”动机同时,在集团俱乐部产品不能满足成员的情况下,成员也会离开该集团,从而使集团蕴含特有的激励和制约机制,促使集团高效提供公共产品。俱乐部产品理论从产权角度解决了“免费搭车”问题,能够有效规避公有地悲剧。Goldin、Brubaker,Schmidtz等,从非排他性和免费搭车的角度入手,提出了“平等进入”、“选择性进入”以及确信契约和一致同意等原则,反对福利经济学家的观点,并为“灯塔理论”和“俱乐部理论”进行了实验研究,提出了公共产品市场化供给进行了可行性论证。农村公共卫生服务是典型的准公共产品,具有不完全的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的同时具有拥挤性的特点,市场主体在理论上完全有可能介入农村公共卫生服务的供给。

其次,市场经济的完善和完整以及农村公共卫生服务市场力量的发展也为农村公共产品的市场化提供了可能。市场经济发展,农民收入水平增加,不仅能够改变公共产品的属性,使部分公共产品在一定范围内实现排他性消费成为所谓的“俱乐部产品”从而使公共产品的市场化供给成为可能。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和生活条件改善,农村居民的健康需求日益提升尤其对公共卫生服务有新的认识和要求,这就对公共卫生服务的供给方提出挑战,目前政府单一的供给机制已经不能满足其要求,出现供给危机,这正是收入效应在农村公共卫生领域的一个体现。收入效应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发展,目前大量民间资本进入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在卫生领域社会资本发展医疗事业也得到较大发展。《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指出: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医疗事业,积极促进非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办医体制;同时要求推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在落实政府举办乡镇卫生院人员、建设经费和公共卫生服务业务经费的同时对社会力量举办乡镇卫生院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核定政府补助,对乡村医生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等任务要给予合理补助。可见,政府在私立卫生服务机构参与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供给上已经放宽政策,持鼓励态度,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领域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办医体制正在一步步建立起来。

2010年卫生统计年鉴显示:截至2009年,我国共有私人办医疗机构327127家,其中私立医院为4594家(1.40%)。农村地区医疗机构中以村卫生室183699家、诊所125593家和乡镇卫生院277家为主,乡级防保机构是农村公共卫生服务最关键环节,但公立乡镇卫生院由于创收需要,在服务项目上向盈利性质的医疗卫生服务上倾斜忽视公共卫生服务。乡镇卫生院的尴尬定位使其成为最薄弱环节,因此可鼓励市场力量进入乡镇卫生院建设,通过承包等方式塑造竞争机制使公立乡镇卫生院意识到公共卫生服务对自身发展的重要性,从而带动整个乡级防保机构供给效率、质量的提高。鉴于村卫生室和诊所中私立机构较多,在政府补偿不到位的情况下趋利的本质易于导致对公共卫生职能的回避,如能消除政策歧视,落实新医改政策实行政府购买公共卫生服务及给予合理补助,成星点状分布的乡镇卫生院、诊所和村卫生室能够更深入地开展公共卫生服务,满足农村居民多样化的健康需求。从现在来看,私立卫生机构拥有灵活的人事制度,经营者可根据业务需要自主引进人才;更加注重对医疗设备和环境改进,服务意识较强、服务项目多样化對居民更具有亲和力,并且私立卫生机构的管理者从经济角度认识到了开展公共卫生保健的重要性,这一切都是发展农村公共卫生服务市场化供给的有利支持。

三、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供给市场化思路与方法

1.构建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供给新模式

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目标,应改变目前农村单一化的公共卫生服务供给模式,构建适应国家、社会和公众需要的,政府、市场等多方参与的多元化农村公共卫生服务新模式,引入竞争型供给机制,这对于缓解国家财政压力、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参与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满足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需求有重要意义。

农村公共卫生服务存在三方角色群,即政府、公共卫生服务提供者和消费者,当前三方角色群基本上处于“政府一提供者一消费者”的线性状态。但是有效的服务来自于政府、消费者和提供者三个角色的正确的功能定位及相互关系。政府主要负责制定相关政策、法规、公共卫生筹资和对提供者的监督等职责;提供者既可以是公立医疗机构也可以是私立医疗机构,在遵守相关政策规章的基础上根据市场经济规制来提供高效、高质、价廉的公共卫生服务,并接受政府和消费者的双重监督。消费者为农村居民,负责将健康需求有效反映出来的同时对所享受的公共卫生服务的可及性、质量和效率进行监督。三方角色群关系明确,政府以一定标准选择向公共卫生服务提供者购买服务并且进行监督和评估,制定奖惩制度,建立激励机制;政府通过税收进行公共卫生筹资,消费者通过反映自身健康需求等方式影响政府决策;提供者为消费者提供服务,消费者对服务质量、效率进行监督。三方角色群功能明确关系清晰的新模式构建的关键之处就是改变政府垄断提供者的地位,引进市场力量和竞争机制来提高整个体系的供给效率。

在新框架之下,政府职能转变,将不再局限于具体公共卫生服务机构的管理,从事权中脱身,更加关注居民健康需求、政策法律制定以及协调各部门对农村公共卫生服务的关注等。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与各级机构间主要是购买服务的关系,政府投入以供给为导向转向以产出为导向,从重视机构基础建设转向重视居民的健康需求。新框架之下,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的提供者实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一乡级防保队伍一村医三级的垂直管理模式,忽略机构是否为公立医疗机构,按产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绩效原则来购买公共卫生服务,私立、民营等市场力量参与农村公共卫生服务消除了政策壁垒,并且能够促进医方结合更好地为农村居民健康服务。

2.政府要加大投入、加强政策支持,构建有效的市場化竞争机制

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供给市场化首先要求政府观念变革,要由封闭管理型转向开放服务型。政府不再是无所不包、无所不做的公共卫生服务提供者,其定位应开始“转向一种政策制定同服务提供分开的机制”,鼓励市场力量参与公共卫生服务的提供,将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供给建立在市场机制、社会参与和政府自身变革的基础上。目前,我国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供给市场化竞争机制严重缺失,公共卫生服务供给主体单一化,供给质量、效率低下。为此,政府应合理界定农村公共卫生服务的产权,寻找政府和市场的合理界限,以实现供给效率、质量的提高,提高卫生资源利用效率。首先,政府要消除对公立医疗机构和私立医疗机构的政策歧视,强化信息披露制度,建立合理的市场准入与退出机制,并建立公共卫生服务可及性评价指标体系,根据指标体系确定卫生资源配置,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领域,对于完成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私立卫生服务机构定额补助要落实到位,对不同的服务进行不同补偿,以有效激励私立机构参与公共卫生服务。如政府能给予私立或社会力量举办医疗机构同等待遇,实行市场化运作,引入竞争机制,将部分业务以承包方式交付于市场力量,并且进行相应投入,在市场力量运作良好的费用意识、质量意识及服务意识的影响下必然能够提高公共卫生服务的质量和效益缓解供求矛盾,这在一定程度上也能加强公立医疗机构的效率、费用和质量意识。其次,政府应加大对公共卫生工作的投入力度,建立私立医疗机构参与公共卫生服务的经费保障机制,避免私立、民营医疗机构因开展公共卫生服务成本较高、自身资金有限等因素影响其参与公共卫生服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只有政府在让市场力量进入农村公共卫生服务过程中在政策投入和资金保障上承担起责任,私立、民营医疗机构才能更好地参与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为农村居民提供优质、高效、价廉的公共卫生服务。此外,在农村地区政府应加强教育和引导,发展健康教育,提高农民的健康意识,使其树立新的、正确的公共卫生服务观,增强公共卫生服务的参与意识,从而使农村居民认识到公共卫生服务供给的长远利益,从而有自发参与、组织公共卫生服务的动力,有接受通过市场提供公共卫生服务的可能。

3.加强政府监督、管理,强化对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供给市场化的规制

市场经济交换的互利性需要有明确的财产权和实施产权过程中的法律保障,在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供给体系供给市场化的转型中,为了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政府必须制定、维护和完善相关法律、政策,即对政府公共卫生服务的垄断地位、市场准入及反不正当竞争等方面予以规范,从而为农村公共卫生服务市场创造平等、开放、竞争的环境提供制度保障。再者,虽农村公共卫生服务属于准公共产品,具有不完全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的特点,但是它的社会效益远大于个人效益,而市场永远以利益最大化为终极追求,私立医疗机构趋利的本质会造成其对公共卫生服务的轻视以及参与过程中对不同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挑肥拣瘦”,且目前部分私立卫生机构参与提供公共卫生服务,但其最主要目的并不成来完成公共卫生服务功能而是通过这些服务引导大量病源,从而提供更有效益的服务渠道。同时,目前我国农村地区部分私立、民营卫生服务机构仍沿用传统“坐堂行医”的服务模式,并没有发挥出私立机构参与公共卫生服务的积极性和灵活、便捷、贴近居民的优势。因此必须加强政府的监督、管理,只有在政府的正确引导和有效的组织管理之下,公共卫生服务的市场化供给途径才能发挥作用,提高整个农村公共卫生服务的供给效率。最后在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供给过程中,必须明确其公共产品的特性,通常居民个人对于部分公共产品缺乏购买欲望,容易导致需求不足,而公共卫生服务与健康相关、性命相系,不能简单地按市场经济规律来提供服务;并且公共产品具有边际效益递增和自然垄断的特点,追求规模效益,产量越大、消费者越多、受益越好,因此对于这部分公共产品需要政府发挥其资金雄厚、规模经济的特点,制定统一标准、统一购买才能为农村居民提供合理足量的公共卫生服务,从而满足农村居民的健康需求。

4.在农村公共卫生服务市场化供给中完善私立卫生服务机构自身建设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政府对社会资本办医政策的放宽,越来越多的市场、社会力量参与到卫生服务领域。卫生领域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体制正逐步建立,私立、民营卫生服务机构在数量、医疗服务质量方面都得到较大提升。但是私立卫生服务机构在提供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存在“挑肥拣瘦”现象而导致服务项目不全、服务功能不健全;部分私立卫生服务机构未能发挥其服务方式灵活、深入百姓的优势,服务方式陈旧,沿用“坐堂行医”的服务方式,究其原因为私立、民营性质的卫生服务机构自身利益倾向严重,违背了公共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因此政府相关部门必须加强引导和监管才能保证其良性发展,以维护农村居民健康权益。私立卫生服务机构必须明确自身权利和职责,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意识,政府合理补助或购买下在资金、技术等方面不能过分依赖政府,要发挥市场力量调动人力、物力、财力来发展公共卫生服务,并且发挥其灵活、便捷、贴近居民的优势来为农村居民服务。同时,私立卫生服务机构要完善用人制度,优化考核激励机制,树立人本观念为员工提供培训与职业生涯规划,提高员工物质方面及精神方面的待遇,重点要引进、培育公共卫生人才,通过政策上的优惠、名誉上的奖励等合法或合理的方式鼓励医务人员参与农村公共卫生服务的供给,提高医务人员整体的公共卫生意识。另外,私立卫生服务机构必须健全公共卫生服务功能,改善服务方式,与政府相关部门、公立卫生服务机构合理协商、平等分配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发挥自身灵活、便捷的优势为农村居民提供高质、价廉的公共卫生服务。私立卫生服务机构还要加强内部文化建设和推广宣传力度,加强社会责任和公益意识的教育和宣传,形成爱岗敬业、服务群众的文化环境,提高自身知名度和美誉度,寻求与政府、媒体的合作,提升整个社会对私立卫生服务机构参与农村公共卫生服务的认知度与信任度,从而为自身发展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氛围。

参考文献:

[1]斯蒂格利茨,公共部门经济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110—113.

公共卫生服务论文范文第2篇

【摘 要】探究并分析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政策。公共卫生服务是使我国每位公民均可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其包括社会救助、公共卫生及公益性文化宣传,是服务于民生的公共卫生事业。基本公共卫生服均等化目前受到客观因素、经济投入及个人素质影响。可从城乡公共卫生服务设施及能力建设、加强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及重大疾病服务项目实施、确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化管理及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政策方面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发展。

【关键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经济投入;项目化管理

Policy analysis to promote the gradual equalization of basic public health services

Guo Xiaohong1, Zhang Wenjuan2(corresponding author)

1.Fugu County Health Service Center, Yulin, Shaanxi 719400, China 2.Fugu County Hospital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Yulin, Shaanxi 719400, China

【Key?Words】basic public health services; gradual equalization; economic investment; project management

近年來,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蒸蒸日上,逐渐走向了商业化、市场化的道路,同时服务范围也在不断拓广,而随着其他非公有化及私营资本介入,给更多患者提供了医疗保障及治疗条件[1]。同时医护水平及个人素质也较之前有明显提高,表明了我国公共卫生服务得到了蓬勃发展,而其发展中也存在一定弊端,例如移交卫生服务公平性降低、医疗卫生服务事业投入效率降低、城乡公共卫生事业发展不均衡等,因此必须将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改善公共卫生发展不均衡的情况[2]。本文分析公共卫生服务定义、均等化问题及现实情况,并针对以上问题给出相应解决措施,以解决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中的问题。
一 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含义及意义

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政策含义:2006年我国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大会中,首次提出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均等化问题,包括公共财政制度的完善化,实现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还需将教育、卫生、文化等纳入至公共卫生服务中,我国开始重视公共卫生服务且将其作为一项政策;此外国务院也成立了公共卫生服务小组,指明了公共卫生服务是让我国每位公民均能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其包括社会救助、公共卫生及公益性文化宣传,是服务于民生的公共卫生事业。基本公共卫生包括公民行使健康权及公共卫生服务两方面,其中公民行使健康权可保证公民的健康,也表明公民享受公共卫生服务的平等性;其次公共卫生服务基础为政府财政能承受的最大能力,服务于公民健康需求,其服务对象为群体及个体。公共卫生服务的起点为公民健康需求,而不是使用相同的健康服务用于所有人。国务院医疗卫生服务小组划分了基本公共卫生目标,包括近期目标(通过制定、实施政策缩小城乡间卫生服务差距)及中长期目标(通过不断完善公共卫生服务来丰富公共卫生服务,从而有效控制重大传染疾病及公共卫生安全事件)[3]。

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重要意义:首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可改善我国民生,从而保障我国居民的基本健康;其次其有利于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目前我国城乡贫富差距较大,也影响了社会稳定发展,因此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可缩小我国城乡的贫富差距,调节我国城乡人均的收入分配,提高我国社会平等性;再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可降低我国城乡居民的疾病负担,优质的护理措施可提高患者的治疗质量。


二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存在问题

客观因素影响较大,我国人口众多且为多民族国家,人口分布不均,从而影响了我国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其次经济可带动科教文卫视野,而目前我国公共卫生服务投入不足,因此经济投入成为了公共卫生均等化是否快速发展的一个瓶颈;受个人素质影响,因公共卫生服务个人素质有一定差异,因此相关政策滞后会影响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进程。
三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策

为保证我国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实施,国务院给予了相关规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需进一步制定及落实相关项目,从而提高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此外还需完善城乡公共卫生服务的政策及体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政策可从服务项目、能力建设、服务项目化管理、经费保证、服务内容等方面进行开展[4]。

(1)城乡公共卫生服务设施及能力建设。目前因为我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不成熟,与国际差距较大,服务水平弱,基础设施较差,因此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需改善服务能力水平及基础设施;此外需加强疾病保健与预防常识推广,从而提高我国人民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知识的认识,并给予高风险公共卫生服务人员政策鼓励及优待,加强突发事件的预测、处置能力[5];

(2)加强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及重大疾病服务项目,从而减少城乡居民疾病治疗压力,包括对艾滋病关怀、儿童疫苗接种、孕妇叶酸补充、传染性疾病宣传、白内障患者复明等,从而给居民提供方便,减少城乡居民的经济负担。

(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其包括逐步建立统一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对精神病、糖尿病、艾滋病等人群进行社区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检查,孕妇行产前检查,婴幼儿行生长发育监测[6]。

(4)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化管理。项目流程管理包括目标确定、方案制定、措施实施及考核评估,从而将绩效管理与工作实效结合起来。

(5)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政策。财政支持是保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物质保证及经济来源,因此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需政府财政支持,因我国政府财政、城乡居民对健康需求使服务重要内容,因此可从以下几点进行完善,政府需对医疗机构人员、业务、公用、发展建设经费进行预算及管理,其次由医有政府举办乡镇卫生院及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核定、审核医疗设备购置经费、基本建设经费、医疗卫生服务业务经费、医务人员经费,从而保证基本公共卫生服的正常开展及运行;之后建立、完善公共卫生经费保障机制;最后根据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给居民提供服务,对于偏远地区居民给予财政补助[7-8]。

综上所述,目前我国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在发展中,政府也逐渐重视公共卫生服务事业,从而缩小了我国城乡公共卫生服务差距,提升乡镇居民公共卫生服务,使其得到了医疗保障。而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任重道远,需所有人坚定信念,通过政府领导、支持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参考文献

[1] 李晓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思考[J].中国市场,2019,1026(35):122-123.

[2] 隋宏勋.乡镇卫生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模式探讨[J].社区医学杂志,2019,17(12):56-58.

[3] 何碧玉,郭海健,王建明.江苏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中国社会医学杂志,2019,36(2):79-82.

[4] 赵红梅.提高乡镇卫生院基本公共卫生工作服务质量的做法与效果[J].医药前沿,2019,9(14):242-243.

[5] Wolfenden L,Williams CM,Kingsland M,et al.Improving the impact of public health service delivery and research:a decision tree to aid evidence-based public health practice and research[J].Aust N Z J Public Health,2020,44(5):331-332.

[6] Sumter JL,Roberts J,Goodrich-Doctor A,et al.Ebola Response: A study of the Psychosocial Factors of Preparedness Among Commissioned Corps Officers of the United States Public Health Service[J].Mil Med,2019,184(9-10):e502-e508.

[7] 高妍.疾病預防控制系统在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中的作用分析[J].中国卫生产业,2018,15(16):154-155.

[8] 潘毅慧,姚有华,熊建菁,等.上海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现状与思考[J].中华全科医学,2016(14):1525-1527.

公共卫生服务论文范文第3篇

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目的是促進形成“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的格局。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功能定位在开展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康复、计划生育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随着社区卫生服务医疗的增多,覆盖面也越来越广,社区卫生服务站已经成为居民看病的首选。社区药房是社区卫生服务的重要一环,社区药房的服务质量、药学服务水平直接关系到社区医疗的服务质量。笔者从自身的实际工作出发,现就社区药房目前存在的问题以及应对策略作一探讨。

作者:李平

公共卫生服务论文范文第4篇

摘 要 新公共管理和新公共服务理论在理论基础上和价值取向等方面存在着许多不同之处,他们都具有时代特征,且对当时社会的发展进步具有重要的影响。新公共服务理论是一种理论创新,代表未来公共管理发展的方向。

关键词 新公共管理 新公共服务理论

以珍妮特·V·登哈特和罗伯特·B·登哈特为代表人物所提出的新公共服务理论成为新公共管理的替代模式.通过对新公共管理和新公共服务理论的理论基础和价值取向等进行比较分析,本文认为,公共行政理论受制于所处时代,并为之服务,且对其所处在的社会起到了重要作用。

一、新公共管理和新公共服务理论之差异

(一)理论基础不同

新公共管理的理论基础是经济学基础和私营部门的管理方法。经济学理论是以公共选择理论中的 “委托-代理”理论和新制度经济学中的交易成本理论为重点的。经济学理论的这些共同特征是强调市场机制的优越性,提倡政府应该减少对市场的干预,所以,新公共管理理论崇尚大量地依靠市场机制去引导公共项目。20世纪以来,随着信息化、知识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和国际竞争的加剧,对西方国家的私营部门造成了巨大的压力。私营部门为了适应环境,很快进行了管理变革,并取得了很大的成功。新公共管理者认为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之间不存在本质区别,在管理方式和工作效率上,私营部门还要比公共部门更胜一筹,因此,私营部门中的一些管理方法如绩效管理、战略管理、目标管理、灵活且具有弹性的组织模式、顾客至上、结果控制等方法都卓有成效,并纷纷被引入公共部门的管理之中。

新公共服务理论的一个理论基础是民主公民权理论。公民权被看作是一种包含对社区及其成员的承诺,对公共事务的参与水平以及把公共利益置于个人利益之上的生活方式。新公共服务理论重视民主公民权,实际上是对更加积极和更多参与的公民权的复兴。

新公共服务理论的另一个理论基础是社区与公民社区理论越来越受到关注。西方社会日益多元化,社区被视为促进统一和利益综合的重要途径。政府的主要作用是促进社区的形成和发展。

新公共服务理论的第三个理论基础是组织人本主义思想。基于传统的官僚层级制限制了人类活动的视野,不利于充分发挥人的作用,因此,人本主义试图把公共组织改变为更少的受权威控制和支配的、更利于个人积极性和灵活性发挥以及自我实现、自我满足的组织。

(二)价值取向不同

新公共管理有众多不同的名称,但其核心价值取向是共同的,即市场化是新公共管理的首要价值取向。“新公共管理的一个重要的特征是将市场竞争机制引入公共服务组织的运作中,即实现公共服务的市场化”。新公共管理主张用市场的力量改革政府,将市场机制引入公共部门,在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之间展开竞争,缩小政府规模,提高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效率。新公共管理认为使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主要途径是民营化和合同制。市场化成为新公共管理理论倡导改革、缓解政府压力和提高政府工作效率的重要手段。

新公共管理的另一个价值取向是顾客导向。政府不是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官僚机构,而是由责任感的企业家,公民即为其顾客和消费者。只有以顾客为取向,才能提供多样化的社会需求并提高政府服务质量。

新公共服务理论对公民权利更是倍加重视。新公共服务理论认为在公共组织尊重公民的基础上,只要通过合作和分享过程来运行,就一定能获得成功。新公共服务理论认为实现公民权利的手段是公民参与。

二、新公共服务理论是一种理论创新,代表公共管理理论的发展方向

在实践中,我们要以发展的眼光来看待理论的嬗变。新公共服务理论作为以一种发展中的新理论,并不是对新公共管理的完全否定,而是合乎社会变迁和理论变迁规律的理论创新。具体表现在:第一,新公共服务纠正了新公共管理单一的经济学基础中的人性假设,把人视为具有公共美德的公民;第二,新公共服务抛弃了新公共管理追求“效率、效益、效能”的单一价值取向,把公平、公正、民主、正义等看作是公共管理的重要价值取向;第三,新公共服务纠正了把服务对象当作顾客的倾向,不僅注重服务对象以顾客身份参与公共管理,更注重他们的社会身份;第四,新公共服务理论认为私人部门的管理理论和方法不适用于公共部门。

在公共行政和公共管理领域,行政伦理在否定之否定的启示下粉墨登场,理论的产生是建立在对已有范式的解构基础上的。新公共服务的话语背景是建立在民主公民权、协商回话、组织人本、新公共行政等后现代理论基础之上的。新公共服务在理论基础、价值选择、政府责任、公民精神方面不仅可以弥补和纠正新公共管理的偏颇,并可以替代新公共管理成为公共管理的发展趋势。

参考文献:

[1]Hood·Christopher·The‘New Public Management’in the Eighties·Accounting, Organization and Society. 20 (2-3): 93-109·

[2][美]戴维·奥斯本,特德·盖布勒·改革政府:企业精神如何改革着公营部门[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 1996.

[3][美]珍妮特·V·登哈特,罗伯特·B·登哈特.新公共服务:服务而不是掌舵[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4.

[4][澳]欧文·休斯·公共管理导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1.

(作者单位:吉林大学行政学院)

公共卫生服务论文范文第5篇

【摘要】针对我国政府公共服务外包中存在的问题,有必要构建卓有成效的公共服务外包实施机制,以确保社会公众能够享受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提升政府满意度。对此,文章提出一要构建政府公共服务外包总体框架体系,二要构建决策机制体系,三要构建合同约束体系,四要构建透明公正的招标体系,五要构建监督评估体系。

【关键词】公共服务 外包 实施机制 体系构建

20世纪70年代,西方国家公共部门普遍将公共服务外包作为提供服务的全新路径而被广泛采用,瑞典、英国、美国等国均不同程度地在公共服务领域推行公共服务的外包制度,由中标的民营经济组织为社会公众提供公共服务,国家财政向提供服务的机构支付相应服务费。但是,在政府公共服务外包的过程中,依然存在着监督制约不力、政府责任缺失和容易滋生腐败等诸多问题,给公共服务外包制度的有效实施带来严峻挑战。

2014年全国“两会”期间,李克强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谈到:“加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大力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中央政府将公共服务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予以安排部署,表明政府对公共服务的高度重视。

政府公共服务外包的提出及范围界定

被誉为“世界民营化大师”的美国学者萨瓦斯,于1970年在其著作《民营化:改善政府的经径》一书中首次建议:政府通过构建竞争机制将城市市区的环境卫生工作外包给私人公司,以此提高城市环境卫生工作的质效。除此之外,萨瓦斯的《民营化与公私部门的伙伴关系》一书最能集中体现其民营化的思想,作者在该书中通过翔实、系统的资料,从推进民营化的背景、理论与实践三个层面进行了论述,认为民营化是改善政府公共服务的最佳路径,要“视更少的政府为理想目标,即与私营机构相比政府扮演次要的角色。”①

萨瓦斯的观点最初被政府官员们视为异端邪说而遭受猛烈抨击。随着世界范围内新公共管理运动的不断兴起,人们迫切需要政府对公共服务的供应机制进行改革完善,政府对公共服务的垄断逐步被打破,主动采取政府补贴、特许经营、合同承包和对外出售等诸多民营化方式向社会公众提供公共服务。其中,政府将公共服务外包给具有较高工作效率的民营企业的做法,逐渐被西方国家政府广泛采用,提升了政府公共服务的效益。

无论是在西方国家还是在中国,政府公共服务外包自产生以来就引起广泛探讨与争议,而外包过程中的相关问题也成为人们广泛关注的重要问题。受西方国家影响,我国先后有不少专家学者和政府官员提出公共服务外包的理念。2013年7月31日,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部署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会议提出:“政府可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购买公共服务”,②这就既解决了地方债给公共服务投资领域带来的制约,同时也给民营经济进入公共服务领域提供了机会。

推行政府公共服务外包制度,政府可以按照相应的决策程序,对通过国家财政提供某一种公共服务拥有决策权,但是并不意味着必须通过政府公务人员和政府设施提供此项服务,政府可以通过合同招标的方式让民营经济部门为社会公共提供服务,政府只需向民营经济部门支付相关费用。对于政府公共服务外包的范围界定问题,通常情况下,所有的由政府经办、涉及社会生活各个方面的和民众利益相关的可以收费或者不能收费的公用事业,均应属于政府公共服务外包的范畴。公共服务是政府提供的公共品的特殊形式,其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所谓非排他性,即公共服务不能排除他人共享;所谓非竞争性,即公众对公共服务的享用,并不减少它对其他使用者的供应。

我国大部分学者普遍认为,政府公共服务是不可进行收费的并且是难以实现盈利的,正因如此,政府需要对承包者提供相应的财政经费。具体而言,公共服务包括治安维护、应急救灾、垃圾处理、环境保护、公共卫生、河道清理和维护等。在推进公共服务外包的过程中,不能忽视公共服务的属性,过度限制和扩展公共服务外包的范围,可能严重妨碍政府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益,可能导致公众对政府满意度的降低,政府在推行公共服务外包机制时,应详细考察所选择的外包项目是否存在法律上的障碍。

当前我国政府公共服务外包实施中的问题

西方国家政府将本来应该由其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城市化绿化、街道清洁、垃圾清理等基础性的服务承包给民营经济机构负责,之后还将外包的公共服务扩充到医疗卫生、能源供给、社会保障等更高层次的公共管理服务。这些经验值得我国借鉴,但是其推行政府公共服务外包、政府管理民营化过程中也有许多教训应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在我国推行公共服务外包能够较大程度地提升政府公共服务的效益,但在政府公共服务外包机制的实施过程中依然存在诸多问题:

政府招标中可能产生腐败现象。政府公共服务外包的过程中需要进行公开招标,其目的是以最低的成本付出使那些有实力的民营经济机构为社会民众提供公共服务。政府负责组织的招标活动必须依法进行,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障竞标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但是,招投標领域是我国当前腐败重灾区,极少数腐败官员可能通过公共服务外包招标中徇私舞弊谋取私利,为具有决定权的官员提供权力寻租的空间,由此产生腐败现象,严重败坏政府在广大人民群众中的形象。

政府公共服务外包合同缺乏可操作性。政府公共服务外包的过程中,政府需要和承包公共服务的民营经济机构签订合同,以保障社会民众能够享受到应有的服务。但是,政府公共服务通常情况下均是一些“软”性服务,对民营机构提供的服务是否符合标准难以进行确定,这就给政府公共服务外包合同的拟定带来了极大的挑战。拟定此类合同,牵涉多种多样的行业知识,是一项十分专业的工作。服务合同的细则是否具有可操作性,直接关系到外包公共服务的效益。目前,政府公共服务外包合同缺乏可操作性,双方对合同条款的理解产生分歧,导致产生许多行政合同纠纷案件。

政府公共服务外包合同的履行缺乏必要监督。政府公共服务外包是一种典型的委托代理模式,政府作为委托方,而承包公共服务的民营经济机构作为代理方。民营经济机构承包政府公共服务的目的是为了盈利,其具有天然的趋利性,如果这些民营机构在为社会民众提供公共服务的过程中缺乏必要的监督制约,在其不受约束的情形之下,可能通过降低服务质量、服务数量或者提高服务价格等追求更高利润,而这和政府推行公共服务外包机制的目的完全相反。在具体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是,政府和民营机构签订了服务承包合同之外,政府并没有对民营机构开展公共服务的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制约,极少数民营机构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虽然从表面上看积极为社会民众提供了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实则不断谋取企业自身的利益,导致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益不尽人意。

政府责任不够明确。政府将公共服务外包给民营经济机构之后,部分地方政府认为政府对公共服务已经完全没有责任了,认为其只要向承包公共服务的民营经济机构支付费用之后,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的责任已经完全转移到民营经济机构的身上。此种认识是极其错误的,政府始终具有为社会民众提供公共服务的义不容辞的责任,担负着对市场发展、公共服务发展进行调查研究,采取措施提升服务效能的职责,同时担负着在公共服务外包之后对民营经济机构的服务进行监督评估的职责。与此同时,更为严重的问题是:部分地方政府将公共服务外包之后,逐步使公共服务市场化,最终让民众享受的并非免费的公共服务,而是民众直接花钱购买服务,政府向社会民众提供公共服务的职责被弱化。比如,我国部分地方进行的商业化、市场化的医疗卫生改革,严重违背了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规律,导致医疗服务的公平性下降,政府简单地将公共医疗服务进行市场化处理,政府的投入逐步减小,导致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难以根除。

政府公共服务外包的实施机制

政府公共服务外包是实现政府职能转变、提升政府行政效能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民营化浪潮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现代公共服务供给机制当中扮演十分重要的角色。针对我国政府公共服务外包中存在的问题,有必要构建卓有成效的公共服务外包实施机制,以确保社会公众能够享受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提升百姓对政府的满意度。

构建政府公共服务外包总体框架体系。政府公共服务外包制度的实施,首先取决于是否建立了科学合理的总体性框架。政府公共服务外包实施机制,包含了公共服务的生产、供应、消费等每一个环节,对其进行制度安排之时应注重对基准的设定、财政资金支持的安排、适用范围的确定、服务标准和定价、付费、监督、管理、评价等方面的具体设计。政府公共服务外包机制的实施,总体上必定是更加有效地公共服务供应机制,决定了其有效性。但是,具体制度框架却对政府公共服务外包的性质、服务方式、服务范围、服务水平等具有十分重大的影响。为此,只有在事先制定健全完善的制度体系,即构建科学合理的政府公共服务外包总体框架,才能在该机制的实施过程中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在总体设计上,要在宪法政治的层次明确政府公共服务外包机制,明确政府公共服务外包的目的、服务对象、提供服务的原则等具有根本性的问题,决定政府公共服务外包的发展方向。同时,构建政府公共服务外包的基本制度,理清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市场、社会之间的关系,解决由谁来外包、外包何种内容公共服务等问题。

构建政府公共服务外包决策机制体系。并非所有的政府公共服务均可进行外包,哪些公共服务可以外包、通过何种形式途径外包,就涉及到政府决策。构建政府公共服务外包的决策机制,是保障政府决策正确性、保障社会民众能够享受到优质高效公共服务的前提条件。在当前我国中央政府高度重视政府公共服务外包、将此作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改革重要内容的关键时刻,各级政府领导对此务必高度重视,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对政府公共服务外包的必要性、极端重要性有着正确的认识,从而有利于在推行政府公共服务外包过程中获得政府官员的支持,为制度的实施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在具体决策层面,要对政府公共服务外包是否“经济”的问题进行研究决策,即分别计算由政府直接提供公共服务、外包由承包者向社会民众提供公共服务的成本。只有在外包公共服務所花费成本较低,并能保障服务的品质之时,才能推行具体公共服务的外包。要充分考虑公共服务外包涉及的成本核算、合同的招标与定制、成效评估等诸多方面的环节,每一个环节均需大量专业人才的经济参与,有必要时,政府应聘请专家学者参与可行性研究,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构建政府公共服务外包合同约束体系。一旦政府将其公共服务外包给民营经济组织,民营经济组织须按照合同的约定为社会民众提供公共服务,民营经济组织开展公共服务的目的是为了盈利,其具有天然的趋利性特征,如果政府和民营经济组织之间所签订的合同存在缺陷,承包公共服务的民营经济组织就可能充分利用这一缺陷降低公共服务的质量水平,后者减少公共服务的工作量,以此获得更多的利润。构建科学合理的政府公共服务外包合同体系,是实现政府公共服务外包预期目标的重要保障。制定合理科学的公共服务外包合同,有利于促使承包公共服务外包的民营经济组织按照合同的约定,为社会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提升人民群众对公共服务的满意度。具体而言,政府公共服务外包合同体系包含招标合同、服务合同等方面。在招标合同方面,竞标投标者的资质要求必须清楚、明确和全面,注意招标投标合同用语的规范性、准确性,避免用语歧义而产生意见分歧甚至纠纷矛盾。合同的具体内容方面,应明确服务内容、服务数量、合同有效期、政府和服务提供商违约赔偿责任等内容。

构建政府公共服务外包透明公正的招标体系。招标投标领域素来是政府官员腐败的“重灾区”,自然容易对公共服务外包的招标活动产生影响,如果公共服务外包招标活动缺乏公开性、透明性、公正性,容易为政府官员腐败提供“温床”,导致政府形象受损,广大人民群众难以享受到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这就与实施公共服务外包机制的目标背道而驰。在开展政府公共服务招标活动中,应牢固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据此构建公开、公平、公正和透明的招标体系,避免产生招标活动中的腐败现象。为了让那些拥有良好资质条件的民营经济组织竞标成功,政府应该通过网络、电视、广播、报纸以及其他多种方式对招标说明书进行广泛的宣传,并预留充分的时间让投标商准备竞标。评标委员会的成员组成,按照《招投标法》的规定组建,并且保障评标委员会能够独立于政府、独立于政府官员而开展评标工作,避免个别竞标者通过贿赂政府官员或者其他非法手段竞标成功,有损政府公共服务外包投标活动的公平性。与此同时,由于公共服务的内容、服务的质量水平和广大人民群众密切相关,对招标内容等面,应通过相应的制度性安排保障公民参与权。

构建政府公共服务外包监督评估体系。由于思想认识等方面的欠缺,极少数政府领导想当然地认为,政府将其公共服务外包给民营经济组织并签订了服务合同之后,政府的义务就是支付相应经费给民营经济组织,一切有关公共服务均全权由民营经济组织负责。这样的观念很显然是错误的,政府将其公共服务外包给民营经济组织,而民营经济组织的最终目标是获得利润,其具有趋利性特征。为此,政府必须始终参与公共服务的全过程,只不过是参与的方式不同而已。

政府在将公共服务外包给民营经济组织之后,应该对民营经济组织开展公共服务进行监督评估,发现民营经济组织提供公共服务存在瑕疵或者其他问题之时,及时督促民营经济组织予以改正、改善,在必要之时必须向民营经济组织索赔。同时,构建一整套科学合理的公共服务评估体系,对民营经济组织向社会公众提供的服务质量水平进行科学评估,在评估过程中注重征求服务对象即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社会公众对服务质量水平的评价在评估体系中占据一定分值。为了保障民营经济组织向公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可在签订合同之时约定按照评估结果支付佣金,评估结果超过一定分值可予以额外奖励,而如果低于一定分值,则必须扣除一定比例的佣金。

(作者为中共唐山市委党校副教授)

【注释】

①[美]萨瓦斯:《民营化与公私部门的伙伴关系》,周志忍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6页。

②唐其民:“李克强出牌:‘推公共服务外包谋一箭双雕’”,凤凰网,2013年8月2日。

责编 / 韩露(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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