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教育范文

2024-05-10

农民工教育范文第1篇

摘要:农民工子女的教育公平问题日益成为我国教育界面临的突出问题,以致成为“两会”的重点问题之一。目前我国约有2000万左右的农民工子女处于流动之中,这当中有9.3℅的学龄儿童处于失学状态。如何处理好这一游离于城市与农村之间的社会边缘群体的教育问题,不仅关系到农民工子女的健康发展,也关系到和谐社会的构建及国家的长治久安。

关键词:农民工子女;教育公平;民工潮

20世纪80年代的“民工潮”造就了中国日益庞大的进城务工的农民群体。据统计,20世纪80年代初,全国流动人口总数仅为200万人左右,迄今为止已超过1.2亿,短短20余年间,流动人口总数增幅达60倍左右。伴随着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大量涌人,他们的适龄子女构成了一个庞大的受教育群体,农民工子女受教育问题应运而生。

一、农民工子女教育不公平现象的具体体现

教育公平是人类的一种教育理想,是社会公平在教育领域里的表现。什么是教育公平?瑞典著名教育学家托尔斯顿·胡森(TorstenHusen)认为,教育公平主要指教育机会均等,包括教育起点的平等,教育过程的平等和教育结果的平等[1]。我们可以将教育公平界定为:每个人可以平等的、有选择的分享其所处的公共教育资源以及人们此时所持有的平等的价值观念和准则。

1.从教育起点的不公平来看,户籍制度限制了部分农民工子女的受教育权

教育起点公平是教育公平的最直接反映,它是人们在接受教育时所最先接触到的与自己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教育问题[2]。目前我国的义务教育体制是以户籍制为基础,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模式。适龄儿童普及义务教育的工作由户口所在地负责实施,义务教育经费也由地方政府承担。农民工子女离开农村后,没有流入地的常住户口,往往无法享受流入地政府财政负担的义务教育经费,就无法像流入地儿童那样进入公立学校就读。后来由于国家的政策调整及相关法规的陆续出台,公立学校原则上不排斥农民工子女入学,但必须交纳一定的借读费、赞助费。由此看来,在现行的义务教育体制下,农民工子女与流入地的儿童不可能享有同等的教育机会。

2.从教育过程的不公平来看,主要体现在公立学校和农民工子弟学校教育质量上的差异

教育起点的不公平是无法消除的,因为人们无法做到经济上和社会上的绝对平等。因此我们更应该关注教育公平的主要可操作层面的教育过程的平等,这主要体现在教育质量的差异上。面对“没有城市户口”、“收费高”两大拦路虎,多数农民工子女只能进入专门招收农民工子女的民工子弟学校,但这类学校的弊端很多。如缺乏最基本的办学条件、消防设施不具备、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和卫生隐患、办学者和教师素质较差、学校开设科目不完整、部分学校除了语文和数学以外,其他科目课程的教学均不能确保,学生使用的依然是以前的五年制教材等等。在这种情况下,无论是办学条件还是教学质量,此类学校都无法与公立学校相提并论,从而使农民工子女的学习质量没有保证,素质也得不到全面提高。

3.从教育结果的不公平来看,缺乏良好的正规教育阻碍了社会阶层的流动

无论是教育起点公平也好,还是教育过程公平也好,教育公平最终还是要体现在教育结果的公平上。在现代社会中,正规教育程度正在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可在现实条件下,一方面少数社会精英占据着国家和城市最丰富的优质教育资源,使得自己的下一代能够继续他们的社会精英身份和继续他们的优越生活;另一方面,在社会底层的农民工们,为了使自己的后代能够尽快摆脱现实的卑微地位,获得社会地位和经济地位的上升,从而想方设法获取子女受教育的机会和权利,但往往是心有余而力不足。由于教育起点、教育过程的不公平,部分人的“希望”只能成为“奢望”,从而陷入又一轮的贫困代际传递中,家庭收入低=没钱提供教育=子女教育水平低=子女就业机会少=子女收入低=新一代低收入者产生[3]。由此看来,缺乏教育既是贫困的原因,又成为贫困的结果。

二、农民工子女教育公平失衡的原因

1.户籍管理体制不合理

农民工子女教育公平问题本身是现行的户籍制度及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产物。由于我国长期以来的户籍制度对人口给予了人为划分,即把人口分为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这种制度人为的造成了城乡分割的局面,同时还直接导致了城乡居民在教育、就业、医疗、养老、劳动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社会和经济政策的不同。就义务教育领域而言,正是由于城乡户籍制度的存在,才造成农民工子女在城市中无法得到与城市孩子同等受教育的权利,户口成为他们在城市中公平地生存和发展的“瓶颈”。这种情况表明,户籍管理体制的城乡分割已严重落后于社会需要,不能适应在改革中急剧变化的城乡关系,以及人口城市化进程加快的社会现实。

2.义务教育体制的缺陷

我国现行的“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义务教育体制规定了适龄儿童应在户口所在地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所需教育经费由当地政府负责筹措。目前我国城市适龄儿童的义务教育经费基本上由各级政府负责,而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则由乡镇政府以教育统筹的方式向农民征收,相当于农民自己掏钱解决法律要求的义务教育。但现实中,农民工离开农村后,他们流入地的城市财政中在义务教育经费里没有包括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这项经费,从而使其农民工子女的教育经费在我国目前的义务教育体制中出现了一个真空地带。一方面,他们享受不到流出地政府的财政补贴;另一方面,他们又没有资格享受流入地政府的优待。如果增加了农民工子女的教育投入,即要增加财政的支出,还会拉低已经被人为高估的教育水准,这必然会影响到政府部门的政绩和形象。再者地方政府如果按照本市学生人均教育经费的拨款标准,那么用在农民工子女身上的教育投入无疑会变成当地政府财政的巨大开支,仅靠当地政府筹措,压力很大。

3.民工子弟学校师资力量薄弱

民工子弟学校的教学和管理人员的素质低是影响教育公平的重要因素。这类学校的师资人员,既无教学经历,更无教师资格证书,有的自身不过初中水平,根本不具备任何任职条件。民工中流传过这样一句话:“放下屠刀,立地成校长。”意思是杀猪卖肉的,办起了学校也可摇身变为校长。“半路出家”办教育,既无资质,又少有人“充电”进行深造,多数人只是将办学作为自己赚钱的一条“捷径”。同时,教师队伍的专业结构也是很成问题的,特别是初中,专业对口的教师很少,绝大部分教师从教的并不是他本身所学的专业,对教育学、心理学、教学论等更是从未接触过,之所以从事教育这一行业,只是为了有份稳定的工作。

三、农民工子女教育公平问题的对策研究

教育公平作为教育民主化的主要原则之一,已成为衡量一个国家教育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以致成为“两会”的重点问题之一。诚然,就现实条件而言,农民工子女教育公平的实现受到诸多限制,但是我们必须通过以下途径尽快解决这一问题。

1.改革户籍制度,实现城乡一体化

户籍管理体制改革是农民工最关心的问题之一,尽管近年来户籍管理体制有所松动,但并没有发生根本性变革。直到20世纪90年代后期,户籍制度改革的基本导向仍然是:放开小城镇户籍,对大中城市特别是北京、上海等特大城市进行严格控制。笔者认为,解决农民工子女教育公平问题的根本之策就在于从我国的现状出发,彻底进行户籍制度改革,建立城乡统一的全新户籍制度,根本改变“同居一城,群体隔离”的局面。

2.改革义务教育经费的分配方式,实行“教育券”制度

发放教育券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美国公共教育改革实现私有化与市场化过程中流行起来的一种新的教育资助方式。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美国人米尔顿·弗里德曼(MiltonFriedman)最早提出了“教育券”(school voucher)理论。弗里德曼所提出的“教育券”制度是指:政府将用于教育的公共经费以券的形式直接发给学生或家长,而不是发给学校;学生自由选择学校并用教育券支付学费和相关费用;学校则向政府兑取与券值相等的现金流入。这样学生可凭教育券到任何一所政府认可的学校就读。同时,学校之间也会因为学生掌握充分的主动权而增加竞争,从而提高学校教育的整体质量[4]。采取这项制度关键是保证了农民工子女教育经费的落实。学生自主选择学校,也有助于打破地区和户籍的限制,为农民工子女入学提供了条件。这无疑是保证教育公平的一项十分有借鉴意义的措施。

3.公立学校要承担起接收农民工子女入学的重要任务

在公立学校就学是承认农民工子女在流入地的合法地位的重要标志,拥有平等的入学机会体现了社会公平,是其公民权利的积极体现。公立学校要充分挖掘潜力,扩大招生容量,尽可能多地接收农民工子女就学。学校要加强收费管理、降低收费标准、减少收费项目,对特困学生应酌情减免费用,通过设立助学金、免费提供教科书、捐赠学习用品等办法,帮助家庭困难的学生就学。

4.加强培养农民工子弟学校的师资水平

提高农民工子弟学校的师资水平,首先要提高民工子弟学校的教师待遇,例如户口、住房、高薪等现实问题,以便吸收到高学历、高素质的教学人才。其次可采取结对帮扶的形式,请民工子弟学校的教师来参加公立学校举办的公开课及教研活动,或者送教到校,实行校长委任制和骨干教师支教制的措施。委任公立学校的校长及多名骨干教师去民工子弟学校进行管理、教学(其工资待遇仍由原校负责)。最后政府还可与师范院校联手。各大师范院校的应届毕业生每年都有近半年的实习时间,政府可以倡议大学生进行义务支教活动,让部分大学生到民工子弟学校进行实习(时间上错开),这样既解决了部分大学生联系实习单位难的局面,又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了这类学校师资力量薄弱的局面。

参考文献 :

[1]全国十二所重点师范大学联合编.教育学基础[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2.

[2]赵欢君,陶李刚.论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公平问题[J].教育探索,2005,(12).

[3]李荣华.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研究[D].中国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2005.

[4]米尔顿·弗里德曼.弗里德曼文粹[M].高榕,范恒生,译.北京: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91.

[责任编辑陈鹤]

农民工教育范文第2篇

农民工教育范文第3篇

【摘要】农民工子女教育研究中存在着思辩、实证和解释研究范式。这三种研究范式促进了农民工子女教育研究的发展,但也存在着干预性研究路径的局限性。为了推进农民工子女教育研究。需要反思和转换研究范式,即建立农民工子女教育研究的人文范式。农民工子女教育研究的人文范式是以促进农民工子女的身心发展为价值追求;以建立农民工子女关心关爱服务体系为目标取向;以满足农民工子女发展需求为内容框架。

【关键词】农民工子女;教育研究;范式

【作者简介】肖庆华,贵州财经大学教育管理学院教授,贵州贵阳550004

近20年来,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已成为学界研究的热点。为了推进农民工子女教育研究。有必要从研究范式的视角来梳理与反思农民工子女教育的相关研究。因为研究范式是对农民工子女教育研究的价值取向、目标、内容和方法的深入揭示。研究范式的揭示与反思有利于农民工子女教育研究的推进,有助于改善农民工子女教育的现状。

一、农民工子女教育研究的三种范式

研究范式作为从事某一学科的研究群体所具有的共同信念、基本理论、研究方法和行为方式。是由美国学者库恩·首次提出来的。他认为,研究范式是“研究群体所共同接受和遵循的一组假设、理论、准则和方法的总和,这些要素构成研究群体从事相关研究的共同信念,对研究共同课题使用大体相同的语言和规则,以及解决问题的标准方式”。在社会科学中,范式更替的模式与库恩所说的自然科学并不完全相同。自然科学家相信一个范式取代另一个范式代表了从错误观念到正确观念的转变。而在社会科学中,“理论范式只有是否受欢迎的变化,很少被完全抛弃。范式本身并没有对错之分;作为观察的方式,它们只有用处大小的区别”。经过社会科学家的改造,范式的内涵更为宽泛,其表征意义更强。

不同的研究范式有不同的研究框架、研究对象、研究范畴和研究方法,这是一种研究范式区别于另一种研究范式的本质特征。范式研究可以对相关研究中的各种信念、认识成果、研究方法进行整合和深化,进而获得对相关研究的全新理解,并找到相关研究的创新点和生长点。因此“范式是存在于某一科学论域内关于研究对象的基本意向。它可以用来界定什么应该被研究,什么问题应该被提出,如何对问题进行质疑,以及在解释我们获得的答案时该遵循什么样的规则”。农民工子女教育的相关研究虽没有明确表明各自的研究范式,但研究范式却表现于其中,从价值观、方法论和研究范畴等方面规约着农民工子女教育研究的目标、内容和方法。已有的农民工子女教育研究大致可分为思辩、实证和解释这三种研究范式。

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大量农民从农村到城市务工,这个时期农民外出务工的特点是单独外出。对于一方或双方外出务工的农民来说,其子女留在家乡而处于留守状态。最初只是农村教育现象,后来逐渐成为农村教育问题,并且由教育实践问题逐渐演变成学界关注的问题。对于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的研究侧重于思辩研究范式。因为这个时期的留守儿童教育研究主要是基于个人经验的研究与判断,以及对于相关概念的辨析。在价值取向上反映留守儿童的教育现状与问题,要求为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营造一个良好的教育环境:在研究目标上是要向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呈现留守儿童的教育状况。并提出相应的改进对策与建议,为改善留守儿童教育现状提供政策支持;在研究内容上强调对于留守儿童的身体、营养、卫生、安全、品德和学习等方面的研究;在研究方法上主要是采用观察法和归纳法,即通过观察和总结的方式来呈现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现状和问题。

自21世纪初开始,农民外出务工呈现出“举家外迁”的新特点。农村流动儿童的教育成为研究的焦点。农村流动儿童的教育问题主要表现在城市就学和城市适应这两个方面。随着国家“两为主”教育政策的逐步落实。流动儿童的就学问题在逐步得到解决,目前的突出问题是流动儿童在城市学习、生活、交往等方面的适应问题,以及由此引发的心理问题。这些方面的研究侧重于实证研究范式,主要是由于流动儿童心理现状和问题的研究不能基于简单的经验判断。而是要基于事实的描述。事实描述只有通过实证研究才能完成。从价值取向来看,是要通过实证研究来改善流动儿童的心理状况,消除心理障碍,为流动儿童的健康成长营造一个良好的心理环境;从研究目标来看,是要揭示流动儿童心理问题的原因、表现和危害。其目的是要为改善流动儿童的心理状况提出相应的心理干预措施;从研究内容来看,流动儿童的研究集中在流动儿童受歧视所带来的心理现象与问题、学习适应困难和人际交往困难所导致的心理现象与问题、城市生活适应困难和城市文化适应困难所引起的心理现象与问题;从研究方法来看,流动儿童的研究主要是一个提出假设与验证假设的研究过程,通过问卷来收集数据与资料,使用心理统计的方法来分析数据,在验证假设的基础上提出对策与措施。

目前学界主要关注农村留守与流动儿童教育的比较研究。同样是农民工子女,但他们在教育方面既有共同性,也有差异性。农村留守与流动儿童教育的比较研究侧重于解释研究范式,农民工子女教育现象与问题并不是农民工子女本身造成的,也并不完全是学校教育所造成的,主要是由于社会变迁使农民工子女处于留守或流动状态所造成的。由此需要从社会变迁的时代背景去解释农民工子女教育现象与问题。从价值取向来看,要从整个社会背景来看待农民工子女教育现象与问题,为农民工子女的成长与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从研究目标来看,主要是通过社会变迁及相关理论来探究农民工子女教育现状与问题的社会原因,从而提出改善农民工子女教育状况的社会干预措施;从研究内容来看,主要包括留守与流动儿童在学习、生活、安全、品德、营养、卫生等方面的比较研究,具体的研究范畴包括留守与非留守儿童教育的比较研究、城市当地学生与流动儿童教育的比较研究、留守与流动儿童教育的比较研究;从研究方法来看,主要是采用问卷法和访谈法,深入到农民工子女中间去了解由于社会变迁而对他们所造成的教育影响,从宏观层面对农民工子女教育现状进行社会剖析。

二、农民工子女教育研究的范式转换

农民工子女教育研究包括思辩研究范式、实证研究范式和解释研究范式。研究范式的转换并不是后一种研究范式优于前一种研究范式,而是因为不同的研究范畴需要选择相应的研究范式。

留守儿童教育的思辩研究范式是从教育内在发展规律来思考与反思留守儿童教育现状与问题,要求学校与教育行政部门在学校管理、教育目标、课程体系、教学方法和教育方式上作出相应的改革以适应留守儿童身心发展的需要,通过教育改革来改善留守儿童的教育环境。思辩研究范式为留守儿童教育研究提供了丰富的直观经验、感性认识和价值规范。但思辩研究范式也有其局限性:一是思辩研究范式是建立在推测基础上的研究,通过观察所得到的留守儿童教育现象与问题,既是表面情况,也是不全面的情况,在此基础上进行推测来建构改善留守儿童教育现状的体系。其科学性不足;二是思辩研究范式往往是就某个地方的留守儿童教育现状与问题来进行相应的推断,并进而寻求教育政策的支持,这种建立在个体直观经验上的推论只代表研究者个人的观点和价值判断;三是思辩研究范式局限于从教育领域来解决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留守儿童教育问题不仅是教育领域的事情,而且也是整个社会的事情,局限于教育领域无法完全解决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

流动儿童教育的实证研究范式,是以事实为依据来描述流动儿童的心理状况与问题,对于认识流动儿童的心理问题提供有说服力的证据,对流动儿童的心理状况具有较普遍的解释力,是对流动儿童心理现状与问题的深度描述,为流动儿童心理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可供借鉴的解释模型和干预措施。但实证研究范式也存在着局限性:一是实证研究范式主要是针对流动儿童群体的心理状况描述。这容易忽视流动儿童不同个体的心理状况和心理特征;二是实证研究范式是建立在流动儿童是问题群体的基础上。但流动儿童的心理问题并不等于是流动儿童本身的问题,而是处于流动状态下所出现的心理问题。而且并不是所有的流动儿童都存在着心理问题;三是实证研究范式所提出的是干预性措施,这有助于解决流动儿童临时出现的心理问题,但并没有从预防的视角来建构流动儿童心理健康的长效机制。

农民工子女教育的解释研究范式。为理解农民工子女教育产生的原因、现象与问题提供了一个理解性的理论框架,以社会变迁理论和结构功能理论为解释路径,为农民工子女教育的健康发展指出了有益的研究思路。但农民工子女教育的解释研究范式也存在着局限性:一是解释研究范式只为理解农民工子女教育现象与问题提供了一个宏观的社会背景。容易忽视具体的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二是只局限于从社会理论来解释农民工子女教育现象与问题。存在着学科上与方法上的局限性。不利于全面理解和深入解释农民工子女教育现象和问题。

农民工子女教育的三种研究范式是不可或缺的,对于农民工子女教育研究具有方法论的意义,但这三种研究范式也存在着两方面的不足。一方面,这三种研究范式都是干预性的研究路径,并非预防性的研究路径。干预性的研究路径是针对所出现的问题而言的,采取的是补救与矫正措施;预防性的研究路径是针对有可能出现的问题而言的,把问题的出现尽量减少到最小程度。另一方面,这三种研究范式都是围绕着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来开展相应的研究,侧重于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的研究。容易忽视农民工子女本身的发展。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与农民工子女本身发展是有本质区别的,我们应该把研究重点放在农民工子女本身发展上。基于这三种研究范式的局限性,有必要转换研究范式(但并不是要抛弃这三种研究范式),建立以促进农民工子女发展为本的研究范式,即农民工子女教育研究的人文范式。

三、农民工子女教育研究的人文范式

人文研究范式关注研究过程中的各种价值冲突和矛盾,关心常人的生活世界和意义世界,分享人生经验和展示人性本质。农民工子女教育研究的人文范式是以促进农民工子女本身的发展为价值取向:以建立农民工子女关心关爱服务体系为研究目标:以满足农民工子女发展需求为研究框架;在方法上以访谈法和田野调查法为主,多方面、多层次和多维度地反映农民工子女教育的整体情况。

第一,人文研究范式要以促进农民工子女的全面发展为本。人文研究范式要在实践层面和现实生活中促进农民工子女的全面发展。这种全面发展包括三方面的内容:一是农民工子女的一般发展。农民工子女作为人类成员,他们需要得到作为人类成员的一般发展,即人格的成长、人性的发展、社会性的丰富和个性特长的发展,使自己具有作为人类成员的基本素质。教育研究与实践的目的是要通过教育来促进农民工子女作为人类成员的一般发展。二是农民工子女的共同发展。农民工子女作为所有儿童的组成部分,他们具有所有儿童的共同特征。无论是农村留守儿童,还是农村非留守儿童。抑或城市当地学生,他们都需要在相应的年龄阶段上得到生理、心理、学习、品格等方面的共同发展。教育研究与实践要满足农民工子女作为儿童的共同需要。三是农民工子女的特殊发展。农民工子女在心理、学习和品格等方面的发展又不同于其他儿童,他们具有特殊的发展要求,以此来弥补他们与其他儿童之间的发展差距。教育研究与实践要在机制、内容与方法等方面为促进农民工子女的特殊发展提供有益的帮助。

第二,人文研究范式要以建立农民工子女的关心关爱服务体系为目标取向。由于处于留守状态而造成了家庭教育的缺失,留守儿童面临的最大问题是由于亲人分离所带来的品格和心理发展问题。关爱与亲情是留守儿童最为需要的。针对目前留守儿童的发展状况,要使留守儿童教育现状得以改善,需要建立留守儿童的关爱服务体系。这种关爱服务体系要以留守儿童的发展为本:以关爱留守儿童为价值导向;以服务留守儿童为宗旨:以建立相应的留守儿童服务机制和体系为内容:以促进留守儿童全面发展为目的。只有这样,才能有效改善留守儿童的教育现状和有效解决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作为一种关爱服务体系,它包括关爱服务的目标、内容、途径、机制和模式等方面,它是多层面、多维度、多途径地改善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现状和解决他们所存在的问题,从而有效地促进农村留守儿童的全面发展。由于处于流动状态,农村流动儿童原有的教育方式和身心发展模式受到冲击。农村流动儿童最大的问题是城市适应问题,适应与尊重是他们在城市学习与生活中最为需要的,因此要建立流动儿童关心服务体系。流动儿童从农村这个熟悉的环境来到城市这个陌生的环境,他们需要适应城市的生活、文化和学习,因为城乡的生活、文化与学习具有差异性,建立流动儿童的关心服务体系就是要弥补这种城乡差异。作为一个体系来说,它包括关心服务的目标、内容和模式,这可以从整体上改善农村流动儿童的适应状况,不断提高农村流动儿童的适应能力,从而促进农村流动儿童的不断发展。

第三,人文研究范式要以满足农民工子女发展需求为内容框架。以需求为导向的人文研究范式是对农民工子女发展的人文关怀。只有基于满足农民工子女发展需求的研究与实践,才能最大程度地促进农民工子女身心的发展。人文研究范式与其他三种研究范式的最大区别是,人文研究范式是以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需求为导向来建构相应的研究框架,而思辩、实证和解释研究范式则是以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为导向来建构相应的研究框架。人文研究范式是基于农民工子女发展需求的研究,满足农民工子女在生理、安全、爱、尊重、归属感和自我实现等方面的教育需求,使农民工子女作为人类成员获得他们应该得到的发展。人文研究范式要满足农民工子女作为儿童所具有的身心发展的教育需求,使教育符合他们的身心发展规律,促进他们的身心健康发展。人文研究范式要满足农民工子女处于留守或流动状态而对教育的特殊需求,弥补他们在身心发展过程中的缺失,缩小他们与其他儿童在身心发展方面的差距。

农民工教育范文第4篇

【摘要】在现有的关于农民工子女受教育问题的研究中,基本集中在公平问题、农民工子女学校生存问题上,并从教育体制、户籍制度、财政体系、政府责任等宏观的角度展开一系列的原因分析。这些探讨往往过于宏观和庞大,没有实际的可操作性和指导性。在农民工子女的受教育过程中,作为微观层面的教师一直被人们所忽视,尤其是在一些农民工子女学校更为突出。农民工子女学校虽然营造了一个相对平等的就学环境,但是农民工子女中所存在的身份、心理和社会融合等问题依然存在。因此,作为最直接影响到学生的一线教师,他们应发挥的教育功能和角色就显得尤为重要。

【关键词】农民工子女学校;教师;功能和角色

在十几年的城市化进程中,大量农民工子女随父母进入城市,成为城市基础教育中的一个特殊群体。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不仅关系到这些孩子的健康成长,而且也关系到我国城市未来的繁荣与稳定[1]。在此背景下,国家提出了“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学校就读为主”的政策。除了设置公办农民工子女定点学校,许多城市还为此规范民办的农民工子女学校,以招收义务教育阶段农民工子女入学就读。同时,基于现实条件的限制和受教育需求的增长,农民工子女学校的存在也成为基础教育的重要补充。农民工子女学校由于生源背景较为接近,基本不存在公办学校农民工子女受同学歧视、与同学融合这些问题,在就学环境上实现了一定意义上的“平等”。然而,农民工子女学生在受教育过程中仍存在可能性的“不平等”。其中,教师在教育过程中的功能和所扮演的角色就处于一种至关重要的地位。实际上,作为一线教育者,一些教师对农民工子女及其教育的认识落后、角色定位不清等问题,已经影响到了农民工子女教育的开展和实效性,因此,转变教师的观念,发挥好教师应有的功能和角色,已经成为农民工子女学校教育的一个紧迫问题。

一、重新审视教师在农民工子女教育中的重要功能

今天,农民工子女学校的存在已成为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在一定度上解决了农民工子女受教育问题,但这并不意味着农民工子女在受教育过程中的公平、融合和心理等问题得到了有效处理。为解决这些问题,就需要我们重新审视一线教师应发挥的功能。

1.教师能够推动农民工子女的教育公平

在西方教育理论中,教育公平的观念主要指教育机会均等。瑞典学者胡森认为教育机会均等包括起点平等、过程平等和效果平等三个阶段。[2]过程平等是指受教育过程中的平等,包括主观因素和客观因素两个方面。主观因素是指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是否给家庭背景、智力水平、教养程度不同的学生以平等对待;客观因素是指资源投人,包括人和物两个方面。人的因素是指师资力量;物的因素,既包括学校外部因素,又包括学校内部各种物质设施。从中可以看出,在过程平等中,教师的因素是至关重要的。

如果说农民工子女学校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起点平等”,那么教师则成为关乎过程公平與否的关键。教师薄弱的教育公平意识间接加重了农民工子女的教育不公平。“教师既是教育公平程度的体现者,也是教育教学过程中某些不公平现象的引发者”[3]。教师所提供的教育是包容性的,平等地尊重每一位学生是其最核心的价值理念。教师应关注和尊重每一个学生的发展,不论其出身和学习基础的差异,做到“每一个教师关注和重视每一个学生的发展,体现教育公平的理念”[4]。

2.教师能够促进农民工子女的社会融合

由于学生相似的背景,农民工子女学校解决了学生之间的融合问题,但在更广范围上他们却面临着社会融合的难题。所谓农民工随迁子女融合教育,是指在公平的价值理念下,使农民工子女在学习、生活和心理等方面与本地相融合,促进其全面和谐发展的教育[5]。农民工子女学校本身形成了一个同质性较高的相对封闭群体,群体身份也随之固化。他们与城市学生被人为地区分开来,这加深了群体间的隔膜,造成农民工子女融入城市社会的困境。

农民工子女在随父母流入城市的过程中,有着城市和乡村不同生活的特殊经历。他们一方面已经或多或少沿袭了父辈传统的农村生活方式和社会习俗,另一方面又每天所见、所闻、所感大量来自城市的信息、规范和现代化的生活方式。由于社会角色的变化和身处两种不同文化的环境中所遭遇的外力,容易产生心理裂变和道德迁移。[6]教师应将来自不同背景的多元文化进行整合,提供一种多元文化整合的教育,是促进农民工子女教育过程融入的重要途径,也能提供公平、公正的教育视角或窗口。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发展其能力,避免农民工子女在城乡不同区域和文化环境下出现心理断层。在适应从乡村到城市的空间转换的同时,在心理上真正实现从“合”到“融”的转变过程[7]。使农民工子女实现对城市的文化价值观念、生活方式的同化,以及对城市文化的认同和归属。

3.教师能够起到心理疏导器的作用

农民工子女正处于人格形成和发展的重要时期,进入新的环境后,在不同程度上引发了他们新的心理发展危机,给他们人格的健康发展带来不利影响。尽管农民工子女学校中基本不存在受同学歧视的现象,但是农民工子女仍普遍表现出比较内向、不够自信的心理特征,一些学生不同程度地存在一定的心理障碍。有些农民工子女在众人面前不敢说话,无法与别人进行有效的沟通和交流[8]。在这种情势下,教师越来越需要重视孩子的心理健康教育和励志教育。如果老师无暇或无力关注这一现象,给予合适的引导,长期消极心理状况势必影响他们的人格健康发展[9]。

作为教师,应该主动加强学习教育学和心理学知识,熟练掌握心理辅导和咨询方法。学生的心理状况如何,是每个教育工作者首先要认真关注和考虑的方面。教师作为学校教育的执行者,有责任维护学生的心理健康,积极地参与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一方面,教师应该密切关注流动人口子女的心理健康。教师应该多与他们亲近,倾听他们在学习中的心理感受,情感需要乃至成长的烦恼。老师正确且有效的引导,将有助于他们形成健康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另一方面,针对农民工子女的心理特点,学校有针对性的开展相关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通过心理健康主题活动使他们科学认识生活环境,增强应变能力,提高心理素质。教师正确运用所学的心理学知识,引导他们合理调适自我、增强自信,顺利转化人格发展中的统合危机,适应城市,适应社会,走出城市“边缘人”的状态[10]。

二、农民工子女学校教师的角色定位

教师这些功能的发挥是通过其自身的角色定位来实现的。由于农民工子女自身各方面的特殊性和差异性,使得农民工子女学校的教师除了传统的基本的角色以外,还应该扮演一些新的角色,以提高教育的有效性,消除农民工子女学生所面临的各种问题。

1.知识的传授者

教师的基本角色,传道授业解惑是必不可少的[11]。在农民工子女学校,教师应根据农民工子女的特点改进传授知识的方法:首先,根据农民工子女的特殊情况,设定学习的目标,让他们有明确的学习目的;其次,根据学生情况选择适合的教学策略,使教学策略的多样性得到更好的应用,充分体现因材施教;然后,进行小组活动、小组学习的方式,从农民工子女的心理特点来看,他们缺乏一种必要的交际能力,教师通过组织学生小组,鼓励学生参加活动,可以增强他们的社交能力,减少自卑和烦躁。

2.班级的领导者和管理者

班级能够产生凝聚力和亲和力,对于农民工子女,班集体就是他们第二个家,而教师就是这个“家庭”的家长和管理者。团结和睦的班风是建立一个“家庭”的基础,教师要注意树立和保持优良的班风;刻苦严谨的学风是“家庭”成员发展的保障,教师要从实际出发制定学习规范,让学生参与进来,使整个班集体充满学习的热情;欢快轻松的活动是学生生活的“润滑剂”,通过丰富多彩的学校活动,逐步让他们展现自我才能,体验到成功的快乐,增强自信心。

3.学习的指导者

由于各地教育状况的差异,有的孩子进入新的学校后感到學习有一定的难度,如果不及时了解到这些情况,这些孩子很有可能会“掉队”,长此下去,将会使他们对学习产生厌倦。在这个方面教师千万不能掉以轻心,要及时了解这些学生的学习情况,帮助他们尽快赶上来[12]。对教师来说,指导学生的学习、激发学习动机是首要任务。农民工子女需要的不再是过去教师使用老一套的方法与途径,更需要的是教师理解学生,激发学生的学习动机。作为教师应该先要理解什么是学生的学习动机,然后多给学生以表扬、鼓励和提示,让他们主动积极地参与学习,使他们减少自己与其他同学的距离感,激发他们的学习兴趣,引导他们的好奇心。另外还要理解他们的压力,尽量减少学习压力,给他们营建一个相对宽松的学习环境。

4.人生航船的导航者

在日常的生活中,农民工子女由于缺乏父母的照顾,在很多问题上处于一种茫然状态,比如个人生理问题、情感问题、生活上的无序等等,教师都要起到家长的替代者、人生的导航者的作用。因为农民工子女的父母常年在外,或者很少有时间照顾学生,而学生的大部分时间又是在学校中度过的,教师有大量的时间与学生相处,教师是学生心事的最好倾听者和建议者;学生一旦遇到问题,最先想到的是老师、家长,他们所要求得到的帮助,老师是第一个得知的。教师既成为了学生潜能的发现者也成为了学生要求咨询的接受者,同时还成为了学生咨询计划的支持者,在学生的心目中,教师是他们的楷模,教师的言行举止也是他们争相效仿的;而教师作为在给学生提供咨询的同时,也变相的促进了学生人际交往的能力。

5.农民工子女心灵的朋友

从农民工子女的构成来看,主要是父母外出打工,孩子缺少必要的照顾,同时也很少与人交流,就是那些与父母一起外出的学生,在感情交流上也是很缺乏的。因此,若想教育好学生,教师应该做学生的知心朋友。教师应该放下架子,深入到学生中,参加学生的活动和学生多交流,了解学生的家庭状况和心理特征,并做好家访工作。根据每个学生的不同性格特点以及家庭情况进行谈心和教育。充分地相信学生,尊重学生,把学生真正当成学习的主体。只有教师把学生当作知心朋友,教师才能自觉地去营造一种民主、宽松、开放、自由和包容的创造性环境,才能使对农民工子女的教育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

三、总结

农民工子女大多数处于义务教育阶段,这一阶段对于儿童的成长具有决定性的意义,他们在这一阶段所受的教育对他们以后能否很好地融入社会生活体系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13]农民工子女学校本身就是“不平等”的存在,学生同样要面临教育不公平、社会融合和心理适应等方面的障碍。因此,我们通过重新定位教师所承担的责任和功能,以及教师所面临的新角色,在一定意义上消除教育不公带来的消极影响。教师一方面要承担教育发展不平衡所带来的家庭和社会责任,另一方面又要做好农民工子女的社会融合和心理适应工作。他们要帮助解决孩子在与父母分离、流动中带来的学业困难,既是孩子亲情缺位的替代父母,也是学生的心灵朋友,既是严格的老师,又是人生导航者。

教师,神圣而光荣,她既是一个称号也是一种职业,同时还是一种责任和爱心。作为教育者,尤其是教师,要用博爱的胸怀去温暖农民工子女的心[14]。教育工作要求教师必须从尊重每个农民工孩子出发,认识到每个农民工孩子都值得培养,从而教会他们怎样学习。农民工子女虽然来自农村,但是他们大多数对目前的生活状况都不满足,他们有强烈改变现实处境的愿望,不希望走父母的老路,渴望挣更多的钱,渴望通过受教育来改变命运。教师要相信每个学生具有独特的天赋,都有内在的潜力,都有向上、向善的内在要求。为此,教师充分认识自己的工作的重要性,并用自己的辛勤工作和爱心帮助流动人口子女克服从乡村到城市的跨越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学习、心理和文化适应问题,使他们在城市中健康地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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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教育范文第5篇

摘 要:在广泛搜集江西省返乡农民工流动子女教育各方资料和利用个别访谈法收集资料的基础上,对流动子女在现阶段教育衔接所面临的问题和产生的原因进行了深入分析,并从家庭、学校、社会以及政府等多方面提出了相应的建议和对策。

关键词:返乡农民工;流动子女;教育衔接

一、问题的提出

2008年以来,由于金融危机和沿海城市产业转型的影响,大批农民工不得不面临失业返乡的困境。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计数据显示:江西省2013年农民工人数达到733.7万人,其中在省外就业的有512.84万人,省内就业的有220.86万人。春节期间,返乡农民工人数达395万人,跟随返乡的子女不在少数,这一庞大的群体应该受到社会的高度重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要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构建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的有效机制,逐步缩小区域、城乡、校际差距。近几年来,中央和江西地方政府关于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出台了不少政策,如2008年中央就明确发文要求各地中小学校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接收返乡农民工子女入学,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返乡农民工子女借读费;2013年宜春市物价局、宜春市教育局联合下发《关于转发省发改委、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我省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宜市价费字[2013]36号),规定必须按通知中界定的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范围收费,不得在省《意见》规定的范围之外自立收费项目,或擅自搭车收费。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江西省很多学校并没有很好地贯彻落实这一规定,如2013年宜春市教育局通报了丰城市同田乡同田中学和同田小学对返乡农民工子女收取择校费的违规行为,在社会上造成了比较恶劣的影响,此事件经媒体曝光后,学校及时清退了费用,相关人员得到了处理。从此事件我们可以看出,政府在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上的工作重点仍旧放在农民工子女在父母务工所在城市的就学上,而往往忽视了返乡流动子女教育衔接存在的问题和教育是否公平。如2012年年底,省财政厅下拨9 400万元扶持资金,对接受农民工子女较多、条件薄弱的城市公办学校进行扶持和奖励,以确保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能够平等享受义务教育,但并没有出台对流动子女返回户籍所在地就读方面的财政拨款和扶持政策。另一方面,就目前而言,我们大多数人对这一问题的认识还仅仅停留在表面——只局限于农民工子女是否有机会接受教育,而并没有关注到如何使其能够获得良好的教育。这不得不说是我们在对这个问题认知上的短视。返乡农民工流动子女的教育问题关乎教育的公平、社会的公正,容不得我们忽视。农民工子女跟其他人一样,都是国家的未来,解决其返乡后的教育衔接问题,无疑也是在为国家塑造未来的栋梁。另外,由于返乡流动子女所处的社会环境,如不妥善解决这一问题,很可能会使得他们无法继续正常的学业,沦为社会无业闲杂人员,成为社会的不稳定因素,因此,关于农民工流动子女教育衔接问题的研究就显得尤为重要。本文在前人的研究基础上,致力于打破现阶段人们这种认知上的短视,从主观和客观两大方面来研究如何解决返乡农民工流动子女这一群体的教育衔接问题。

二、返乡农民工流动子女教育衔接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家庭方面

首先最重要的是物质基础的缺乏。农民工家庭多靠父母在外务工的微薄工资维持家用,返乡农民工由于长期待业在家,加之农田多闲置或出租,没有了经济来源,生活一般较拮据。尽管现在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免去了子女就读的学杂费,但是一家人的生活开销仍然很大。所以,不彻底解决返乡农民工的再就业问题,那么其子女的教育衔接就沦为一句空话。

其次是观念上的不重视。尽管近几年来出现了很多80、90后农民工,但是就我国现阶段来看,农民工普遍受教育程度较低、文化素质不高。目前,我国农村劳动力中,小学文化程度和文盲、半文盲占40.31%,初中文化程度占48.07%,高中及以上文化仅占11.62%,系统接受农业职业教育的农村劳动力不到5%,农民工学历以初中毕业和初中肄业为主,初中毕业的占32.7%,初中肄业的占22.5% [1]。这一群体的思想观念尤其是在子女教育方面的观念相对保守,不大注重子女的教育问题。子女随父母返乡后一旦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其无法继续进行正常学业时,父母一般也采取听之任之的态度,并不采取措施去解决问题。这也是造成现在很多子女在完成国家基本的义务教育之后并没有接受更高等的教育便随父母加入农民工行列或者成为社会闲杂流动人员的原因之一。

再次是生活习惯方面。由于从小就跟随父母生活在城市,很多农民工子女的生活习惯已渐趋城市化,很难再适应和融入农村生活,返乡后在短时间内心理和习惯等方面都难以转变过来,甚至会产生厌恶和反抗心理。而对从来就信奉“棍棒底下出孝子”、“不打不成器”的农村父母而言,当看到返乡后子女的表现并不尽如人意时,难免打骂,这也会使得本来就因缺少沟通的血缘关系变得更加疏远,让孩子滋生了逆反情绪。这都为返乡农民工流动子女的教育衔接问题带来了巨大的考验。

(二)政府和社会方面

返乡农民工流动子女的教育上出现断链,我们的政府和社会也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2]。如前文所述,我们社会和政府目前所关注的问题仅仅在于如何改善农民工恶劣的工作环境以及其子女在城市的教育问题,而忽略了这些流动子女的教育衔接问题。当然,就客观来说,饭要一口一口的吃,路要一步一步的走,对于农民工子女以及其子女的教育问题这一复杂的问题来说,我们还得慢慢去摸索之后再加以解决,而不能急于求成。而且我们的政府也在积极出台相关政策,如2009年江西省丰城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卢小梅及时带领市教育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通过走访、与返乡农民工子女交谈等方式深入返乡农民工家中了解情况并积极向丰城市委、市政府提出建议,以开通“入学直通车”等方式确保每一名返乡农民工子女顺利地在本市入学,很有效率地解决了本地返乡农民工流动子女的就学问题。但是就感性的认知来看的话,对返乡农民工流动子女的教育衔接问题到目前为止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在一定程度上是由于我们社会和政府的忽视所造成的。而本文最大的目的,无非也就是想通过笔者的分析,将这一问题呈现在社会大众面前,从而让更多人意识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并最终促成这一问题的解决。

(三)学校方面

学校在返乡农民工流动子女的教育衔接这一问题上的作用可谓至关重要,大到学校的制度规范、校园氛围,小到课程设置、教师队伍,都对返乡子女能否更好的在学业上进行衔接有着重要的影响[3]。只要把握好学校这一关,就能很好地杜绝返乡子女的教育出现断链现象。但现实情况是,很多学校并没有遵从国家关于义务教育的相关规定,对返乡就读的流动子女办理入学或转学手续时设置了重重障碍,收取高额的择校费,让本来就捉襟见肘的失业返乡的农民工家庭无法负担,导致一些返乡子女无法正常享受到国家公办教育。另一方面,学校片面讲求效率,只顾及本校大多数原有学生的学业,而较少地甚至忽略了返乡转学学生的学业情况。如没有开设心理辅导咨询点专门为返乡子女进行心理辅导,没有考虑到返乡子女原就读学校与本校在课程设置、教学方式、教材内容等方面的差别而继续原进度教学等等。例如,江西省中小学教材版本与沿海地区中小学教材版本存在一定的差异等等,这些对成功转入本地学校就读的农民工子女的学业仍然会造成一定的影响。

三、建议及对策

返乡流动子女的教育出现衔接上的问题是受家庭、政府、社会、学校等多方面交互影响的结果,所以在分析解决对策时也要综合考量。

1.返乡农民工的就业安置问题是重中之重,是解决返乡农民工子女教育衔接问题的基础。不解决返乡农民工的再就业问题,其子女的教育衔接问题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那么,如何解决返乡农民工的再就业问题呢?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1)由政府牵头,一方面政府引进项目,在返乡农民工集聚的乡镇建立乡镇企业,吸引农村富余劳动力,或积极倡导返乡农民工投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早在2008年12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农民工工作的通知》,要求大力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和投身新农村建设,就意识到了返乡农民工就业问题在金融危机影响下的严重性;另一方面,政府要加强与北上广等发达地区的劳动力稀缺企业联系,尽可能地输送本地劳动力。(2)返乡农民工自身应该转变观念,发挥自身在城市务工的经验优势和技术优势在当地自主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从而解决自身的再就业问题,如前一段时间在网络上爆红的“烧饼帅哥”、“猪蹄西施”等,可以为返乡农民工提供一定的借鉴作用。

2.政府应该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关于教育领域的内容,从政策层面采取措施保证返乡农民工子女的上学难问题。教育行政部门要把返乡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纳入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范围,确保政府经费的投入[4]。返乡农民工子女享受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为寄宿生提供生活补助等优惠政策,各地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借读费等费用等。

3.学校在这一问题上的作用可谓举足轻重。返乡农民工流动子女大多是在父母务工所在的城市生长并且受教育,突然跟随父母返乡转入一个陌生的学校,必然加剧了他们的陌生感和不适应感,对环境的不适应以及两地教育方式和内容、文化习俗等的差异可能成为其受教育过程中的阻力[5],所以学校应该从这些方面着手为他们创造一个良好的校园环境。就学校的制度规范来看,学校不得以任何借口拒收返乡子女,应该严格按照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简化入学手续,并为办理转学或入学手续提供方便,及时安排返乡的适龄儿童、青少年转回原户籍所在地公办小学就读。

与此同时,各地学校要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及时制订接收安置方案,添置有关教学设施设备。要有针对性地对返乡农民工流动子女进行学习辅导,动员广大师生开展“一帮一”、“手拉手”等各种形式的帮扶活动,及时解决好返乡农民工流动子女入学后的课程衔接、寄宿生生活等问题,使他们尽快融入新的集体,尽快适应新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4.家长自身须转变观念。大部分农村问题少年都处在长期与父母分离或与父母长期缺少有效沟通的环境里,因此,家长应该主动与子女沟通交流,并且在与子女交流的过程中尽量不要采取简单粗暴的态度和手段,要耐心对子女说教,不能将生活中的压力和情绪变相的发泄给子女。同时还应该树立重视教育的观念,子女教育是长远的投资,不能消极片面地看待子女的教育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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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王 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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