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物流贸易论文范文

2023-05-22

国际物流贸易论文范文第1篇

9月8日上午,2020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中国国际技术贸易论坛在京举办。中国科协党组成员、书记处书记宋军,中国科学院院士刘嘉麒,中国科技评估与成果管理研究会理事长、中纪委驻科技部纪检组原组长郭向远,中国科学技术指标研究会原理事长、中国科协原副主席齐让出席论坛。

宋军表示,中国科协愿与国际科技界一起,构建互信、互利、互惠的科技创新价值共同体,努力维护国际科技界的核心价值,遵守联合国宗旨下的科技治理原则,维护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消除技术壁垒,促进国际科技交流的便利化、数字化、智能化,以更加务实进取的态度,共同营造开放包容的合作环境,共同激活创新引领的合作动能,共同开创互利共赢的合作局面。他指出,作为中国最大的科技共同体组织,中国科协及所属210个全国学会发挥联系广大科技工作者的组织优势和智力优势,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商协会、投资机构以及国际间各类科技组织建立了多种形式的合作关系,聚集国内外创新资源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国科协以建设“科创中国”品牌为牵引,通过构建科技经济融通平台,导入国际国内创新资源要素,发展科技经济融合创新型组织,与地方共建创新枢纽城市等举措,构建符合新时代发展的创新生态,服务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在论坛现场,中国国际科技交流中心联合中国科技评估与成果管理研究会、国际技术转移协作网络(ITTN)、国际应用科技开发协作网(ISTA)、中国技术交易所等多家机构共同发布“2020全球百佳技术转移案例”。中国科学院院士刘嘉麒发表《以科技创新促进一带一路经济发展》主题报告。欧洲科学与技术转移行业协会(ASTP)前主席、德国法兰克福大学技术转移办公室主任马丁·雷迪奇就技术转移、知识转移学术界的作用以及科学对社会的影响分享主题报告,国际技术转移协作网络(ITTN)秘书长张璋分享《国际技术转移与创新技术产业化跨境合作的驱动力量》主题报告,美国Ocean Tomo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詹姆斯·马拉科夫斯基就美国专利制度的历史分享主题报告。

在高端对话环节,“2020全球百佳技术转移案例”评审专家及机构代表结合相关经典国际技术转移案例,聚焦“市场化机制运行的国际技术转移促进第四方平台”主题,就“高校、科研机构国际技术转移合作”“国际技术转移平台市场化运营模式与发展机遇”两个专题展开交流。

国际物流贸易论文范文第2篇

[关键词] 国际文化贸易 低效性 传播障碍 对策

[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41201338);江苏省省市协作项目(2013XZB004);2013年度蘇州市软科学研究项目(SRD201329);苏州市职业大学校级科研项目(2014SZDYY03)。

[作者简介] 王晓东(1979 —),江苏常熟人,副教授,经济学硕士,研究方向:国际经济与贸易。

加快发展国际文化贸易,不但有利于中国实现经济发展的快速转型,更有利于全球文化贸易的多样化发展。但目前我国国际文化贸易存在十分明显的低效问题。

中国国际文化贸易起步较晚,正式形成规模的国际文化贸易要从20世纪的80年代算起,但当时由于整体经济发展水平比较落后,与文化贸易发达国家相比,显得毫无竞争力可言。近几年来,随着国家对文化产业的日益重视,国际文化贸易也迅速发展起来,但总体来讲,仍比较落后,连年逆差,呈现文化产品结构不合理、核心产品缺乏竞争力、对国际市场营销重视不够等的特点。

世界文化贸易的八大强国占据了全球文化贸易的半壁江山,出口额排名靠前的国家往往进口数额也相当惊人,整个文化贸易也逐渐呈现出一种“产业内贸易”的态势,相同产业具有很强的生产、消费关联性,这种关联性使得文化贸易在各国之间的地位也呈现出不同的竞争力。中国在2012年的国际文化贸易总额在全球范围内排名第47位。

通过构建产业内贸易指数模型:

其中i为某一特定的产品组合或产业,Xi表示出口贸易额,Mi表示进口贸易额,为了对一国的国际文化贸易产业内贸易指数进行定量研究,分别计算世界文化贸易强国与中国的情况。发现发达国家文化贸易产业内贸易指数都在70%以上,这足以说明全球文化贸易的格局依旧没有改变,美国、日本、英国等少数国家依然在引领全球文化贸易的发展。我国2012年通过产业内贸易指数模型的计算结果为0.1458,远低于发达国家的水平,要想使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中的支柱产业还有很长的路要走。2003年以来,中国国际文化贸易发展较快,但逆差依然很严重。

在我国国际文化贸易发展中传播障碍的表现形式和原因主要有:

(一)消费者效用障碍

通过国际文化贸易,在世界各国市场上销售的文化产品和服务最终能否获得消费者的认可与喜爱,要符合东道国的传统消费习惯。但在现实的国际文化贸易中,往往由于出口国的文化产品存在思维观念、情感价值等方面的差异,东道国消费者无法理解产品中所包含的文化,最终对国际文化贸易的扩大造成了巨大的障碍。

1. 理解障碍。理解障碍对于国际文化贸易来讲,就好像是一种文化折扣,一件非常优秀的文化产品,由于理解不同,最终的结果会大相径庭。理解差异会对中国文化贸易的快速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2. 抵制行为。除了理解障碍以外,消费者效用障碍还有一个表现形式——抵制行为,这种行为出于对自身文化的保护,不利于国际文化贸易的快速发展。因为国际文化贸易能给经济带来强劲的动力,核心是创造价值和利润,所以文化贸易发达国家有意识地采取抵制行为以形成市场独占,赚取超额利润。

(二)文化型障碍

各个国家和民族都有属于自己的文化,文化没有对与错、好与坏之分,有的只是差异,正是这种差异直接导致了东西方不同的审美观念,进而影响我国文化产品的出口。不同的民族有着不同的文化信仰,以世界文化圈①为例,各个国家和民族有着属于自己的文化圈,不同文化圈中的居民有着不同的个性,鲜明的个性使得双方如果在地域上较远的话,接受对方文化产品和服务时往往会出现排他现象,至少在短时间内不容易被接受。形成文化型障碍的原因主要是思维方式、价值观念、风俗习惯、宗教信仰及语言差异。

1. 思维方式。思维方式作为一种文化积淀深深影响着各民族人民的生活,在日常生活的处理问题上显现出高低不同的语境层次。近几年国际文化贸易迅猛发展的同时,思维方式正逐渐影响着东西方文化贸易的计划、过程和目的,对一国文化产品的出口并是否能被他国所接受都有深远的影响。

2. 价值观念。价值观念是人们对待周围人和物的看法和意义。由于文化背景的差异,中西方价值观念也有着较大的差别。西方文化在理解价值观念的时候,总是先突出个性的张扬和发展,强调个人利益神圣不可侵犯,宣扬民主和自由。认为只要通过自己的努力,都可以达到自己的目的,一旦达不到也不认为这是天命,而是由于自己的惰性所造成的。而中国的传统哲学特别重视“天人合一”的思想,认为人类与大自然讲究的是一种和谐统一的境界,在很多电影、电视节目中,导演安排的结局都是“大团圆”、“大和谐”,体现了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3. 风俗习惯。风俗习惯包涵的内容十分丰富,每个国家、民族都有属于自己的风俗习惯,饮食、起居、交往、着装、礼节等都属于风俗习惯的范畴。加快发展我国国际文化贸易,应充分了解目标国的风俗习惯,“入门问禁、入国问俗、入境问讳”,可以在贸易活动中少走弯路。

4. 宗教信仰。全世界的宗教经过几千年的发展,深深地影响着全世界人民的消费、工作偏好等,同时对开展国际文化贸易也有着很大的影响。

5. 语言。语言是一门艺术,更是一种基础,只有通晓他国语言才能进行国际文化贸易,语言是一把将文化产品和服务推向世界的钥匙。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统计,目前全世界总共有7000多种语言,作为文化产品和服务的载体,语言传播过程中,形成了一道天然的屏障,在国际文化贸易过程中,许多由于语言障碍最终导致了贸易的无法进行。

我国文化贸易高效发展的对策可以选择下列三个方面:

(一)加快国际文化贸易的发展速度

应大力发展本国的文化贸易。首先,鼓励国内文化企业加快发展步伐,通过立法,出台对文化产业的优惠政策,放宽产品出口审批权,简化出口手續,实行优惠的税收政策刺激文化产业加快发展,建立出口信用保险的制度;创立属于自己的民族品牌。文化消费在一定程度上来讲就是品牌消费,只要将自己的品牌做大做强,将品牌与文化产品联系在一起,提高国际知名度,扩大在海外市场的影响力,注重原创性,相信一定能够扩大我国的文化贸易份额;加快中国文化企业“走出去”步伐,通过将人才输送到文化贸易强国,学习先进的文化贸易管理经验,借鉴西方国家的做法,提高我国文化企业的竞争力。另外,还可以通过输出资金的方法,扩大对外直接投资,适应全球化的要求,增强我国文化企业的实力,逐步缩小文化贸易的逆差局面。

(二)促进文化贸易向多样化发展

对文化贸易的霸权行为进行坚决抵制。世界的多样性在于文化差别的多样性,应尊重世界文化多样性的特点,建立国际文化贸易新秩序,兼顾各国文化贸易的发展,消除文化歧视;加强立法,参与制定国际文化贸易的“游戏规则”,与世界贸易组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等机构紧密联系,为建立一个健康、公开、透明的国际文化贸易体系做出努力;突出文化个性,采取差异性营销模式。中华文化有着显著的稀缺性,书法、武术、京剧对西方世界具有相当大的吸引力,可利用这些资源着力打造文化产品。

(三)加强与世界各国的文化交流

让世界了解中国文化,消除因观念、习惯、语言等因素对文化贸易的障碍,改变对中国文化传统的理解,增强中国文化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利用华人在世界各地的影响力,举行有关中国文化的“文化节”,宣传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加强与其他国家文化部门的合作,成立专门机构来推广中华文化,例如,近几年来在世界各地兴办的孔子学院等都很好地将汉语推向了世界,为文化贸易打下了基础。

[参考文献]

[1] 闫玉刚.“文化折扣”与中国对外文化贸易产品策略[J].现代经济探讨,2008(2).

[2] 陈晓清.国际文化贸易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以美国1996至2006对外文化贸易双边数据样本为例[J].南京社会科学,2008(4).

[3] 张丽英.论文化安全与WTO框架下的文化产品贸易自由化问题[J].法学杂志,2011(7).

[4] 阮婷婷.文化贸易壁垒的效应分析[J].国际商务——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报,2010(5).

[5] 赵有广.我国对外文化贸易逆差及其原因分析[J].国际贸易,2006(10).

[6] 蒋晓梅.中国对外文化贸易的现状、原因与对策[J].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学报,2007(5).

[7] 马向敏.当前我国文化服务贸易浅析[J].黑龙江对外经贸,2007(10).

[8] 李嘉珊.破解中国对外文化贸易出口瓶颈的三个关键问题[J].国际贸易,2010(12).

国际物流贸易论文范文第3篇

【摘 要】 现代物流和国际贸易两者的发展是相互促进的,国际贸易的发展更好的推进了现代物流的发展与进步,同时也提出了新的要求。此外,两者的结合是必然的选择,同时也是必然的发展趋势。本文正是针对两者之间的关系展开的论述。

【关键词】 现代物流 国际贸易 发展研究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使得国际贸易的交易量与交易范围不断的增大,这样就进一步的推进了物流企业的发展,同时推进了经济科技的发展与进步,也促进了现代物流业的飞速发展,在现代国际贸易中一个很大的发展方向就是在国际贸易中应用到现代物流。因此可以看出,国际贸易和现代物流两者之间的关系是非常紧密的,它们相互促进对方的发展与进步。两者对于国际经济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与意义,所以对于两者之间关系的研究是非常有现实意义的。

1. 现代物流与国际贸易的关系

首先,现代物流发展的必要条件就是国际贸易。伴随着国际竞争的不断加剧,对于物流就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那就是要将资金流、信息流、物流三者加以整合,形成一个有效的综合体,不仅要做到安全可靠,还要做到又快又好,这样保证降低成本的同时,服务的质量也不会降低。

其次,现代物流还起着优化与发展国际贸易的推动作用。世界经济的不断发展,科技技术也是不断的进步,对于物流方面的研究也更加的深入,使得现代物流在覆盖范围、流程长度、服务深度等反面取得了更大的进步,从而有效的推动了产业整体效益的增加,同时还为世界经济的发展做出了贡献。国际贸易的成本也在现代物流的帮助下有效的降低,提高了其整体的竞争力,降低了在这一方面的投资,节约了资源,避免了不必要的浪费。

再有,国际贸易同时促进了现代物流向着一体化的方向发展。现代物流的发展趋势是向着规模化、专业化和网络化的方向发展,因为规模的逐渐扩大、分工也逐渐的细化、加上日益复杂的国际形势变化,使得其在社会的竞争中也向着这个方向发展,只有这样才能为社会提供更加优质、更加便捷的服务。当然,基于这一点,其还有着更加深刻的意义,那就是促进了物流的一体化发展和世界经济的全球化。

最后,现代物流与国际贸易之间的关系是密不可分的。伴随着国际贸易的迅速发展,也就使得国际物流在很大程度上获得了巨大的发展空间,作为在当今世界中打破地域限制与国家限制的一个工具,其最终目标是实现经济的全球化。因为其基础正是国际贸易,也就进一步的决定了国际贸易的发展速度与进程。同时还为现代物流在发展进程中提供了一个有力的保障。

2. 我国现代物流发展对策

随着我国的改革开放,我国的国际物流业也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与发展,我国也逐渐形成了一个符合国际化标准的物流体系,社会对于国际物流的认识也在不断的加深。当今世界,国际物流公司的经营相对规模化和网络化,使得我国的物流在其引导下也逐渐向这个方向发展,但是在发展的过程中同时要对国外物流公司成功的经验加以借鉴,才能有效的推进我国物流业整体的进步。目前我国物流行业的整体水平和发达国家相比,依旧有着很大的差距。随着二十一世纪我国经济的不断进步与发展,以及科技的进步,我国的国际物流业也将迎来一个全新的发展环境,步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这对于我国基础物流业的建设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同时还可以进一步的促进我国物流技术水平与管理水平的提高,这样也可以更好的应对世界经济竞争的发展需要。

3. 促进我国国际贸易物流发展的措施

3.1 首先要做的就是提高自身水平,向现代物流服务提供商转型。

发展现代物流,就给其提出了很多新的要求,不仅要具备高质量高效率的运输、仓储、配货、货代等服务能力,还要保证可以更好的为客户提供符合国际水平的一流服务。要想更好的适应现代化物流发展的要求,一定要满足现代国际贸易的需求,这样才能在激烈的国际贸易竞争中取得收获,向着第三方物流服务商转型就是最有效的措施之一。要想更好的实现转型,那就要改革自身的管理方法,引进更加先进的物流管理理念与技术,同时保证物流服务水平可以不断提高。

3.2 加强法治建設,规范业务操作

现在在国内,已经出台了很多的物流振兴规划方面的文件,在某种程度上是给物流业增加了一定的活力,不过因为最大的收益者还是政府,物流企业的获利相比而言依旧很少。这些所谓的规则或者规定都不可以成为物流发展过程中的正式的法律文件,也就不可以起到相应的规范作用。当企业进行国际贸易的时候,我国的法律没有对牵扯到的问题做明确的规定,使得我国的物流企业不能很好的保证自身的合法权益。所以必须要加强我国在国际贸易中物流行业的法制建设,严格的规范相关业务的操作,严厉的打击不法分子的违法行为,保证我国物流企业的利益,促进我国的物流业向着正规的方向发展,发挥出其作用。

除此之外,还要加强企业间的合作,开放国际贸易与物流业的发展;加快物流行业有关规定的建设与制定,增强我国物流行业在国际上的影响力。

总结

总而言之,国际贸易和现代物流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它们相互促进,相互协调。我国的现代物流业在发展进程中遇到一些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有效的解决,才能促进我国现代物流业朝着更加标准、更加全面的方向发展。

参考文献:

[1] 王俊.现代物流与国际贸易协同发展关系研究[J].中国商贸,2012,(15):288-289.

[2] 衣娜.浅析现代物流与国际贸易[J].商业经济,2011,(17):30-31.

[3] 论国际贸易与现代物流发展[J].中国市场,2007,(32):20-21.

[4] 王力军.国际贸易与现代物流[J].金融教学与研究,2005,(01):30-31.

(作者单位:通辽职业学院财经管理学院)

国际物流贸易论文范文第4篇

【内容提要】二战后,GATT/WTO框架下所构建的国际贸易体系,为推动经济全球化和贸易自由化的发展,发挥了的巨大作用。但随着贸易格局、经济实力等各类因素的变化,国际贸易体系的发展也出现诸多矛盾及问题,这也成为新一轮贸易体系改革的根本原因。中国作为贸易大国和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发展中国家代表,积极地参与并协调了国际贸易体系的进一步深刻调整,促使国际贸易多边合作体系的框架构建更为健全、完善。而且,中国“反贸易保护主义”的斗争形式与推动贸易自由化的积极姿态,扩展了贸易体系的改革内容,也进一步拓宽了新贸易体系的发展目标。此外,中国的参与是实质性地将多边共谋机制引入国际贸易体系改革的协商机制,并对新机制给予创造力和影响力,同时也从政治的高度帮助确立贸易自由化和经济全球化的具体地位。总之,在合理、公正的新国际贸易体系中,中国的地位及作用将更为稳固、重要。而且,中国价值的显现并不是对传统制度的革命性颠覆,而是在坚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的原则下,推动贸易体制有序、高效、平等、和谐地改革,并实现“内外并重、善内促外”的发展过程。

【关键词】国际贸易体系改革 贸易保护主义 多哈回合 发展中国家 中国

【作者简介】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世界经济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博士

二战以后,作为世界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的重要支柱之一,GATT/WTO基本框架下所搭建起来的国际贸易体系,为推动战后经济全球化和贸易自由化的发展,发挥了基础性及功能性的关键作用。得益于此,国际贸易体系长期有序地运转,国际贸易的整体环境大为改善,世界经济和国际贸易的总体规模也实现了几何级数的巨幅增长。另一方面,越来越多的国家及地区参与并融入国际贸易体系的整体构建与发展中,对世界政治、经济、贸易格局的调整变化发挥了全方位、多层次的革新作用。而且,随着世界经济格局的深入调整以及一大批新兴国家的迅速崛起,进一步催化了国际贸易体系的改革进程。其中,中国作为当前国际贸易的主要国家和贸易体系改革的积极参与方,在不断加强与发展中国家沟通与合作的同时,积极谋求国际贸易体系有序、良性的改革成果。

一、国际贸易体系的现状及主要问题

首先,必须承认的是,现行的国际贸易体系是一个不断变革、不断发展的结果,随着贸易内容、贸易形式、贸易工具以及与贸易相关的支付方式等发生深刻变化,贸易体系的改革也在继承、发展、创新的过程中不断取得阶段性的突破。同样,国际贸易的发展也紧密依附于是否存在与其相适应的国际贸易体系。因此,一旦贸易体系的改革与国际贸易的发展之间出现脱节现象,就会创造出体系改革的原动力,推动体系改革的良性发展。

从当前国际贸易的规模及内容等来看,相比战后至上个世纪的末期,其都已发生了巨幅变化,但与此相对,贸易体系内部的运作机制、决定机制等均没有发生相应的调整,而且利益分配不均的矛盾也越发尖锐,逐渐演变为新一轮贸易体系改革的推动力。而且,随着经济全球化程度的不断加深,参与国际自由贸易体系的成员数量不断扩张,促使贸易体系的结构、层次在广度和深度上都发生了深刻调整。因此,当前来看,国际贸易体系自身的调整、发展是不够的,并不能满足其体系内各利益集团的多样性及复杂性的需求,最终导致矛盾频发。换言之,经济实力和综合国力存在巨大差异的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发展阶段的差异性导致其利益衡量和价值判定存在着偏差,这就客观地加剧了彼此同在一个贸易体系内实现利益均衡的困难度。而且,这种困难是多元化、多层次的,既包括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的对立,也包括发达国家内部及发展中国家内部的矛盾。

其次,现行贸易体系的决定机制、标准设定、目标建设等基本取决于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处于被动接受的从属地位,体系内格局分布的落差导致话题主导权和发言权迥然不同,由此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两阵营间的利益冲突就成为现行贸易体系内最为主要的矛盾落脚点。

再则,农业出口补贴、市场准入等传统敏感性问题不仅涉及彼此利益的协调和分配,而且关乎各成员方的国家安全与稳定,始终都未能在贸易体系自身的发展和进化过程中得以充分的消化。这类问题所表现出的失衡,突显了贸易体系改革的迫切性和必要性。

此外,地区性经贸合作化的全面展开加速了国际贸易体系的改革,而且地区贸易协定(Regional Trade Agreements,RTAs)的缔结成为多边贸易体制(Multilateral Trading System,MTS)内容扩充的主要新特征。根据WTO的统计,截至2010年7月底,地区贸易协定总数高达474件,其中283件仍在发挥效力。 但是实际上,地区性贸易协定是把“双刃剑”,既可视作是对WTO自由贸易体制的补充与完善,推动某一特定区域内自由贸易的升级发展,也可视作是对全球性贸易体制的颠覆,因为只有地区性贸易协定的参与方才能享有局部区域内的贸易同盟所产生的贸易利益,排他性的特征导致外部经济体失去了分配体系内部利益的机会。

除此之外,也是至关重要的,就是现行的贸易体系并没有很好地抑制保护主义的滋生与蔓延,导致其自身的改革与发展反被一些国家及地区的保护主义所牵制。这里必须搞清楚保护主义与一般产业政策的区别。可以说,几乎所有的国家及地区为了维护某一特定产业的生存与发展,都会或多或少地融入具有一定倾向性的产业政策。但是,实施这些产业政策必须是仅停留在市场层面的操作行为,其运用的对象必须具备普遍性、平等性的特征,实施的时间范围也必须存有一定的限界。贸易保护主义则迥然不同,完全脱离了商业行为的简单思维模式,是被特定的目标和意志所具体化的意识形态,其作用的目标对象上具有特定性的特征,且不存在时间范围上的特定限制。

综上所述,现行的国际贸易体系存在着诸多的矛盾与失衡,多哈回合贸易谈判的悬而未决是其真实、客观的反映,因此改革现行的国际贸易体系已成为刻不容缓且势在必行的重要任务。

二、国际贸易体系改革的新迹象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推进步伐在新世纪中进一步的加速,世界贸易的总体格局发生了实质性的变化。据IMF的统计显示,2002年世界贸易总额约为13万亿美元,2008年此数字猛增至32.5万亿美元,增长了近两倍(参见图表1)。 贸易量的急速膨胀带动了贸易格局、贸易结构、贸易功能、贸易实力等的深入调整,也催生了贸易体系的内在变革。

注:表中的数据为发达(新兴及发展中)国家进(出)口额占世界进(出)口总额的百分比。资料来源:IMF, Direction of Trade Statistics, Yearbook 2009, pp.4-5.

如图表1所示,从2002年至2008年的7年间,发达国家从世界贸易格局的显著地位逐渐陨落,占世界出口贸易的比重出现大幅度下滑,而与其相对,新兴及发展中国家的进出口贸易步入迅猛发展的“黄金期”,所占比重的大幅增长带动其在国际贸易体系中作用和地位的提升,并促使世界贸易总体格局发生实质性的深刻变革。由此而言,多哈回合谈判屡次无功而返的根本原因,就在于贸易体系的改革严重滞后于贸易结构的发展,造成参与体系构建的各成员方无法公平、公正地实现利益均衡,最终导致严重的、根生于体系内部的结构性矛盾。

其次,10多年漫长而无进展的多哈回合谈判逐步陷入僵局、死局,客观上也说明贸易体系内部正不断释放着改革的能量,各参与方之间的博弈、竞争也摆脱了过去传统的发达国家发号、施令,发展中国家妥协、让步的初级非平等阶段。换言之,国际贸易体系对成员国实际义务的约束力在于贸易伙伴国之间的相互依存度,而初级的非平等阶段中,“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的贸易依存关系是单向的,就造成发展中国家在现存的世界贸易体系中处于不利的、被动的地位”。 发展中国家完全处于被动接受的从属地位,主导体系运行及相关改革的始终是以欧美为核心的发达国家集团。而且,发达国家利用其强大的综合国力和贸易竞争力的比较优势,并依赖经济全球化运作体系的不断扩张,实现了对发展中国家各类资源的直接掠夺。更近一步而言,上述的初级阶段中,发达国家构建国际贸易体系的战略目标,是希望依托国际组织和多边贸易体制来进一步撬开发展中国家的市场,而与其相对,发展中国家参与世界贸易体系的战略目标则是通过广泛且全面地参与国际贸易体系的运行,实现自身经济增长的发展目标。因此,新一轮多哈回合谈判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是至关重要的,这不仅关系到发展中国家的权益能否公平且充分地体现在新构建的国际贸易体系中,同时也为发展中国家真正参与并影响国际贸易体系的改革及发展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再者,多哈回合谈判的长期僵局从另一侧面反映了发展中国家对贸易自由化的诉求,而曾作为自由贸易倡导者和捍卫者的欧美发达国家却在此次贸易体系的改革中成了自由化的“屏障”。由于发展中国家实力的增长,逐渐改变了发达国家一统全球贸易的传统格局,由此发展中国家要求获得与其贸易地位更为匹配且更加有力的发言权,同时也坚持要求发达国家作出更大的制度让步。虽然贸易谈判的僵局暴露出利益均衡过程的复杂性和困难度,但发展中国家意识到维护与其承担义务相对应的权利,并争取与发达国家均衡享有权益的努力,可视为是本轮贸易体系改革中所表现出的显著特征。

这里,我们可以注意到,处于国际贸易体系弱势地位的发展中国家,通常选择“抱团”的合作方式以扩大自身的同盟优势,增加谈判的要价力度,力求实现贸易体系改革过程中的“力量分布再平衡”。具体来看,多数新兴及发展中国家为了增强与欧美等发达国家相对抗的实力,通常自发性地组成具有共同特定目标的利益集团,从而促使国际贸易体系的改革由国与国、地区与地区的博弈,转变为新兴及发展中国家组成的利益集团与欧美发达国家间的抗衡。通过与以往单纯的“大国压小国”、“强国压弱国”的竞争模式相比较,新显现的格局模式更为合理、平衡。在多哈回合谈判中,美欧国家的漫天要价和强攻死守,给发展中国家制造了一定的压力,但也激发了发展中国家采取“抱团应对”的有效举措,由此20国集团(G20)、33国集团(G33)、90国集团(G90)等发展中国家的联盟就成为某一特定领域的新兴谈判力量(参见下页图表2)。

另一方面,由于组成集团的各成员方也存有国内经济基础、贸易结构等方面的差异,导致集团内部也存有部分的分歧,最终反应为集团内部的凝聚力不强、意见不统一。具体而言,20国集团(G20)是代表发展中国家利益的集团,但其成员巴西、阿根廷、泰国等原是凯恩斯集团的成员, 是开放农业市场的积极支持者,但印度、墨西哥等其他成员却始终希望保护本国的农业市场,反对进一步开放。同样的问题也困扰着33国集团(G33)、90国集团(G90)等。

图表2 多哈回合谈判中的多股集团势力

资料来源:根据各种资料,笔者编制。

注:与其他主要由发展中国家组成的谈判集团不同,“10国集团”是由挪威牵头的10个农产品净进口国组成,成员包括保加利亚、冰岛、以色列、日本、列支敦斯登、韩国等,该集团旨在对其农产品进行高度的贸易保护。

三、中国贸易实力的和平崛起与相应作用的产生

当今的国际贸易体系正经历着深层次的改革,但多哈回合的屡次无功而返真实、客观地反映出此种改革的艰难性、必要性和迫切性。扩展到国际政治、经济发展的大背景下,毫无疑问,推动贸易体系的改革势必将成为继国际金融体系改革之后,又一次国际层面的改革重头戏。而且,“尽快结束多哈回合、保持世贸组织的活力和权威,对于推动贸易自由化、促进世界经济的可持续增长具有重要意义”。 这其中,中国贸易实力的和平崛起将良性地帮助此次改革进程的有序推进,并对其产生深远、积极的影响。

首先,作为贸易大国和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发展中国家代表,中国的参与促发了国际贸易体系的进一步深刻调整,并健全和完善了国际贸易多边合作体系的框架构建。 中国是国际自由贸易体系的重要组成和改革的积极要素,作为世界级的贸易大国,自然而然地成为国际贸易的主要参与者。但由于中国的综合国力和贸易竞争力仍处于发展阶段,还不具备引领国际贸易体系改革的充足实力,需要与更多的贸易伙伴国,尤其是发展中国家进行合作,以共同推动国际贸易体系的改革与发展。不可否认的是,作为现行贸易体系的重要参与者和改革的积极参与方,中国因素在其中发挥的作用是不可忽视的,不仅重新诠释了贸易自由化所创造的“互惠、共赢”的巨大效果,同时也为体系改革的渐进性推进发挥了稳妥的协调作用。 另一方面,此次全球性金融危机爆发的源头——美国,在国际关系中长期处于强势地位,被公认为是资本主义经济的主要代表和大本营,其内部问题的外露引发了一场全球性的经济危机,重创了其在国际政治、经济、贸易体系中的国家信任度,同时也促发了体系中的其他成员方对于现行国际贸易体系进行改革的强烈呼声,其主要代表就是以印度、巴西等新兴国家为首的发展中国家集团。尽管如此,我们并不能单纯地将此次金融危机定义为改变世界贸易体系的根本原因,贸易体系实际的改革和发展,始终依赖于与贸易相关的各类因素的综合变化以及此种变化所产生的结果,其中包括贸易结构、贸易内容、贸易竞争力以及参与国家的综合国力等多种因素。

其次,中国“反贸易保护主义”的斗争形式与推动贸易自由化的积极姿态,扩展了贸易体系的改革内容,也进一步拓宽了新贸易体系的发展目标。2007年8月17日,世贸组织总干事帕斯卡•拉米在吉隆坡发表讲话称,“今天面临的挑战是抵制贸易保护主义倾向,致力于建立一套政策,保证各个国家都受益于全球贸易”。 中国的和平崛起无疑是对拉米总干事所期盼的有力回应。作为参与多哈回合谈判的主要成员方之一,中国是遏制贸易保护主义发展、促成多哈回合顺利结束的关键力量之一。众所周知,中国是受贸易保护主义侵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反倾销、反补贴、特别保障措施等“合理的”贸易救济措施,俨然成为抑制中国产品的出口、制造市场准入壁垒的“合法”手段。因为中国外向型经济的比重较大,贸易依存度也较高,所以任何形式的贸易保护措施都会对中国的产品出口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经过多年与贸易保护主义的斗争与实践,中国逐渐熟悉并适应了贸易体系的运转规律,丰富并充实了自身的贸易经验。 2001年12月,中国正式加入了WTO,标志着中国与国际贸易体系的全面融合上升至新高度。中国国内一系列贸易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与完善;积极地运用合理的贸易救济措施,保护自身贸易利益的不受损;积极参与并主办与贸易相关的国际性论坛,增加在国际贸易谈判上的话语权等,通过诸多主动出击式的工作及努力,实现了中国与国际贸易体系的“无缝接轨”。而且,为了促进全球自由贸易的进一步发展,加速贸易体系自由化的改革进程,中国在改革开放的政策背景下,积极敞开国门,接纳了来自世界各地的投资。 可以说,中国全面地融入国际贸易体系改革与发展的进程,并成为稳定国际贸易体系有序运转、推动国际自由贸易进一步深化、发展的主要力量。 中国的大市场开放政策,不仅为全球自由贸易的量化增长和理念推进提供了坚实的平台,也为自由贸易创造财富和价值贡献了丰富的现实素材。2010年3月18日,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李保东在联合国经社理事会与布雷顿森林体系、世界贸易组织及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高级别特别会议上发言时,呼吁各国共同反对各种形式的贸易保护主义,为世界经济的复苏创造良好条件。 由此可言,有中国参与的国际贸易体系改革,论据更为饱满,内容更为充实,范围更为广泛,目的也更为明确。

最后也是最为重要的一点,中国的参与是实质性地将多边共谋机制引入国际贸易体系改革的协商机制,并对新机制给予创造力和影响力,同时也从政治的高度帮助确立贸易自由化和经济全球化的具体地位。作为全球范围内新兴崛起的谈判、议事的平台之一,G20机制的启动对于重新构建全球政治、经济、贸易秩序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为了更为积极、有效地活用G20谈判机制,尽快促成多哈回合谈判的圆满结束,G20成员国必须在农业、制造业和服务业的谈判中给予更加优惠的承诺,同时通过技术和金融的支援,实现并扩大欠发达国家在新贸易体系中的利益。 中国作为G20机制化的有力推动方和积极参与者,始终强调通过积极的多边协商,稳妥、有效地解决国际性的公共事务,这其中也涵盖了抑制贸易保护主义、改革国际贸易体系等内容。2010年6月27日,胡锦涛主席在G20多伦多峰会上提出:“为推动世界经济尽早实现强劲、可持续、平衡增长,应促进建设开放自由的全球贸易体制”。 我们从胡主席的发言中,可以解读出中国对于改革贸易体系的决心和信心,同时也从另一角度理解了中国对于未来国际贸易体系有序运行的愿景。因此,多哈回合谈判的圆满完成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不仅象征着贸易技术上的难题突破,而且也意味着改革后的国际贸易体系将继续有效、均衡地支撑国际贸易和全球经济合作的有序运转。

小结展望新国际贸易体系内的中国

在合理、公正的新国际贸易体系中,中国价值的体现并不是对传统制度的革命性颠覆,而是在坚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的原则下,推动贸易体制的有序、高效、平等、和谐的改革。多哈回合谈判久拖不决的主要背景,就是发达国家长期主导着多边贸易体系的运作和贸易谈判目标的决定权。尤其是“选择性贸易自由化”导致了该体制在历史发展中存在着较为显著的不平衡和不完善。 中国的参与将打破传统的力量制衡,更多地偏重于保护发展中国家和欠发达国家的利益。换言之,在GATT/WTO框架要求所允许的范围内,中国将尽可能地给予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欠发达国家更多贸易制度上的优惠,帮助实现在同一体系内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公平竞争。

其次,中国在新国际贸易体系中的地位及作用将更为稳固、重要。中国将不再是制度改革的被动参与者,而转变为深化多边机制改革、引领贸易话语权的积极协调方,甚至是局部领域的主要领导者。贸易体系的改革是不断优化、逐渐完善的过程,新贸易保护主义希望在多边贸易谈判中引入环境问题等新议题,给发展中国家制造贸易竞争的新壁垒,减缓贸易体系改革的进程。如何与此类新矛盾、新困难作斗争,维护发展中国家的核心利益不受损,是中国参与国际贸易体系改革的重要责任之一,也是巩固、扩大中国国际地位和影响力的重要途径。就此意义来看,中国的参与将促使贸易体系改革的内容进一步深化,从结构调整等宏观层面一直延伸至与国际性贸易保护主义作斗争等具体的微观细节。

当然,中国参与国际贸易体系的改革也是一个“内外并重、善内促外”的改革过程。在世界多边贸易体制受到严重挑战的情况下,中国必须高度重视发展国内市场,推动经济结构成功转型。应该说,中国是经济全球化和贸易自由化的主要受益方,改革开放以来所取得的伟大成果很大一部分得益于贸易自由化的实施和发展,但中国传统的出口导向型经济发展模式,其主要支撑是以低廉的劳动力成本为基础而发展起来的加工贸易,这就导致了中国出口产品的竞争力不强,易成为国外贸易保护主义的攻击对象。中国“促转型,保增长”的经济发展模式的转变,是对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发展模式的大调整,也是促进世界贸易格局结构型转变的重要转折。而且,中国大市场的开发与开放,将为世界自由贸易的进一步发展提供坚实的平台支撑与动力保证,也将为世界贸易体系改革的顺利进行平添稳固的基石。

国际物流贸易论文范文第5篇

摘 要:《2000通则》涉及到的贸易术语在实践中被广泛使用,然而由于国际贸易术语本身具有灵活多样的特点,再加上有时它们之间的区别又非常细微,造成有些初学者容易混淆无法准确掌握,甚至有些外贸人员也因不能准确辨析这些贸易术语,在实践中也无法准确适用,从而给国际贸易带来意外风险。在总结多年教学经验的基础上,结合长期的外贸实践工作经验,从介绍国际贸易术语的作用入手,重点对常用贸易术语进行比较分析,最后对其正确应用提出合理化建议。

关键词:《2000通则》;国际贸易术语;报关;海外运输;运输保险

1 国际贸易术语比较解析

1.1 《2000通则》贸易术语归类解析

为了便于使初学者理解和记忆,下面从容易记错的几个方面进行简单的归类解析:(1)贸易术语后面跟随的地点或港口位于出口方国家的有EXW、FCA、FOB、FAS,后面跟随的地点或港口位于进口方国家的有贸易术语有CFR、CIF、CPT、CIP、DES、DEQ、DDU、DDP,后随买卖双方国家接壤地的有DAF;(2)国际保险手续办理及费用由出口方承担的有CIF、CIP、DES、DEQ、DDU、DDP,国际保险手续办理及费用由进口方承担的有EXW、FCA、FOB、FAS、CFR;(3)只有EXW贸易术语条件下出口手续的办理及费用由买方承担,只有DDP易术语条件下进口手续的办理及费用由卖方承担;(4)国际货物运输风险转移界限位于出口国家的贸易术语有EXW、FCA、FOB、FAS、CFR、CIF、CPT、CIP,而DES、DEQ、DDU、DDP贸易术语条件下国际货物运输风险转移界限位于进口国家。

1.2 常用国际贸易术语比较解析

[JP3]为了加深外贸人员对贸易术语的理解和掌握并在实践中准确应用,下面就易弄混淆的贸易术语进行详细的比较分析。[JP]

(1)FOB、CFR和CIF三種贸易术语的比较。

在传统国际货物买卖中,FOB、CFR和CIF是最为常用的贸易术语,有必要加以重点理解和掌握。①三种贸易术语的相同点:都属于装运合同,只要出口方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将符合要求的货物装上船,提交符合要求的货运单据就履行了合同的义务;都要及时向买方发出已装船通知;都仅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卖方自己承担相应费用及风险办理出口手续,买方自己承担相应费用及风险办理进口手续;货物风险都在装运港越过船舷时由卖方转移到买方;卖方都要承担交货前的一切风险及费用(国内运费、国内保险费等)。②三种贸易术语的主要不同点:CFR和CIF贸易术语条件下卖方办理海外运输手续并承担正常运费,FOB贸易术语条件下由买方办理海外运输手续并承担一切运费;FOB和CFR贸易术语条件下在国际贸易合同中不涉及保险的内容由买方办理保险并缴纳保险费,保险和卖方没有关系,而CIF贸易术语条件下在过贸易合同中涉及到保险条款,由卖方办理保险手续并支付保险费,但保险具有代办的性质;FOB术语后接卖方装运港名称,而CFR和CIF术语接买方目的港名称。

(2) FCA、CIP和CPT三种贸易术语的比较。

这三种贸易术语是FOB、CFR和CIF的延伸,在现今国际贸易中越来越多的被采用,成为新兴的主要国际贸易术语。①三种贸易术语的相同点:适用任何运输方式;都属于装运合同,只要出口人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将符合要求的货物交与承运人,提交符合要求的货运单据就履行了合同的义务;风险转移都是在货物交与承运人控制后 ;都要及时向买方发出已交货通知;卖方自己承担相应费用及风险办理出口手续,买方自己承担相应费用及风险办理进口手续;卖方都要承担交货前的一切风险及费用(国内运费、国内保险费等)。②三种贸易术语的主要不同点: CIP和CPT贸易术语条件下卖方办理海外运输手续并承担正常运费,FCA贸易术语条件下由买方办理海外运输手续并承担一切运费;FCA 和CPT贸易术语条件下在国际贸易合同中不涉及保险的内容由买方办理保险并缴纳保险费,保险和卖方没有关系。而CIP贸易术语条件下在过贸易合同中涉及到保险条款,由卖方办理保险手续并支付保险费,但保险具有代办的性质;FCA术语后接卖方国家国内某的或港口,而CIP和CPT术语后接买方国家国内某的或港口。

(3) FOB、CFR、CIF和FCA、CIP、CPT两组贸易术语的比较。

这两组贸易术语是国际贸易中使用最多的贸易术语,在有一些内容相似的情况下,又有一些细微的差异,需要引起重视。①两组贸易术语的相同点:都是象征性交货,即只要出口方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将符合合同要求的货物置于承运人控制之下,提交符合要求的货运单据就履行了合同的义务;都要及时向买方发出已交货通知;卖方自己承担相应费用及风险办理出口手续,买方自己承担相应费用及风险办理进口手续。卖方都要承担交货前的一切风险及费用(国内运费、国内保险费等)。②两组贸易术语的不同点:适用的运输方式不同。前三种贸易术语仅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而三种贸易术语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风险转移的界限不尽相同。前三种贸易种术语货物风险转移界限是转运港船舷,而后三种贸易术语货物风险转移是货物置于承运人控制之下;运输单据是否是物权凭证不同。前三种贸易术语条件下的海运提单是物权凭证,而后三种贸易术语条件下的运输单据不一定是物权凭证。使用的结算方式不尽相同。前三种贸易术语既适合采用托收有适合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而后三种贸易术语不适合采用托收结算方式。[JP]

(4) EXW和FCA贸易术语的比较。

这两个贸易术语表面上看好像没有太大关系,但如果FCA后跟的交货地点刚好选择在卖方工厂时,该如何区分它们,成为很多人头疼的问题。下面以EXW和FCA工厂为例进行比较。①两种贸易术语的相同点:都是象征性交货;买方自己承担相应费用及风险办理进口手续;买方自己办理海外运输的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买方自己办理海外保险的手续并承担相应保险费,在国际贸易合同中不涉及保险条款,保险和卖方没有关系。②两种贸易术语的不同点:卖方装货责任不同。EXW贸易术语条件下卖方只需在工厂将符合合同要求的货物置于承运人的控制之下即完成交货义务,而FCA工厂贸易术语条件下卖方要将符合合同要求的货物装到买方派来的运输工具上并承担装货费用才算完成交货义务;出口手续办理的责任不同。EXW贸易术语条件下有买方负责出口手续的办理并承担有关费用,而FCA工厂贸易术语条件出口手续的办理及有关费用有卖方承担。[JP]

(5) FOB和FAS贸易术语的比较。

这两个贸易术语很是接近,但也有细微的区别,下面进行简单介绍以帮组读者加以理解。①两种贸易术语的相同点:都属于装运合同,只要出口方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将符合要求的货物装上船,提交符合要求的货运单据就履行了合同的义务;都要及时向买方发出已交货通知;都仅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卖方自己承担相应费用及风险办理出口手续,买方自己承担相应费用及风险办理进口手续;卖方都要承担交货前的一切风险及费用(国内运费、国内保险费等)。②两种贸易术语的不同点:风险转移的界限不同。FOB贸易术语条件下货物风险转移的界限是装运港的船舷,而FAS贸易术语条件下卖方只要将符合合同和要求的货物置于装运港的船边就算完成交货的义务,货物风险也随之发生转移;装船费用不同。FOB贸易术语条件下卖方可能负责装船并承担相应费用(如FOBST),而FAS卖方不用承担装船费用。

(6) CIF和DES贸易术语的比较。

这两个贸易术语表面上看好像没有太大关系,但有些人还是容易混要。①两种贸易术语的相同点:卖方自己承担相应费用及风险办理出口手续,买方自己承担相应费用及风险办理进口手续;都适合于海运或内河运输。②两种贸易术语的不同点:交货性质不同。CIF贸易术语是象征性交货,而DES贸易术语是实际交货;风险转移的界限不同。CIF贸易术语条件下货风险的转移是装运港的船舷,而DES贸易术语条件下货物的风险是在目的港的船上有卖方转移给买方;海外保险的性质不同。CIF贸易术语条件下的保险具有代办的性质,若将来在运输途中发生保险事故造成货物的损失,有买方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而DES贸易术语条件下的保险是卖方实实在在为自己投的,若将来在运输途中发生保险事故造成货物的损失,有卖方向保险公司索赔,合买方无关;海外运费承担不尽相同。CIF贸易术语条件下卖方只承担海外正常运费,而DES贸易术语条件下卖方不但要承担海外正常运费还要承担有可能发生的额外运输费用(如拖船费等);卸船费用的承担不同。DES贸易术语条件下卖方不用承担卸船费用,而CIF贸易术语条件下卖方有可能承担卸船费用(如CIF Liner Terms)。

2 国际贸易术语的正确应用

2.1 影响贸易术语选用的主要因素

(1)国际市场行情。贸易术语也是进出口企业争取客户的重要手段;(2)运输和保险条件。如果有足够的能力安排运输事宜,在能争取最低运费的情况下,争取采用自行安排和运输方式相吻合的贸易术语;(3)通关手续。负责通关工作的一方必须对有关国家通关工作的政策规定、手续和费用负担等事宜详细了解,如果没有能力完成此项工作,应尽量选用其他的术语;(4)结算方式。采用托收方式结算時不适合使用DES、DEQ、DDU、DDP等实际交货术语,CIF、CFR、FOB、FAS等术语可与托收及或信用证结算方式结合使用;(5)运输贸易国的外汇管制和政府干预。

2.2 国际贸易术语的正确应用

(1)考虑到报关、风险与保险、运输方式、汇率变动等因素,出口方选用国际贸易术语应按CIP—CIF—CPT—CFR—FCA—FAS—FOB的顺序进行。因为如果出口方选用CIF、CIP、CFR、CPT贸易术语时,安排运输和保险事宜由出口商负责,出口商可选择熟悉的本国船舶装载、向本国保险公司投保。这样有利于出口商随时了解货物运输情况,可有效避免骗取出口方货物的行为发生。

但当运价有上涨趋势、对海外运输业务办理不熟悉、本币有升值趋势时,出口商宜选用FOB、FCA、FAS术语。当运价有下跌趋势、对海外运输业务熟悉、精于运价及保险费的计算、本币有贬值趋势、本国保险费率较低廉时,出口商宜选用CIF、CFR、CPT、CIP术语。

(2)考虑到报关、风险与保险、运输方式、汇率变动等因素,进口方选用国际贸易术语应按FOB—FAS—FCA—CFR—CPT—CIF —CIP的顺序进行,因为如果安排运输和保险事宜由进口商负责,进口商可以选择熟悉的本国船舶装载、向本国保险公司投保。这样就可随时了解货物运输情况,有效避免承运人和出口方合谋,在运输途中将货物倒卖,骗取货款的行为发生。

参考文献

[1]于宝麟.如何在教学中巧解贸易术语[J].当代经济(下半月),2008,(4):118119.

[2]张璐,贸易术语选择探讨[J].现代商贸工业,2009,(17):257258.

[3]陈媛媛.国际贸易术语、运输条款与保险条款[J].合作经济与科技,2008,(3):1314.

[4]杜庭旭.浅析进口国际贸易术语的选择及风险防范[J].对外经贸实务,2008,(6):6466.

[5]陈晓梅.贸易术语选择的恰当性与贸易风险防范[J].对外经贸实务,2009,(5):5557.

[6]张璐.贸易术语选择探讨[J].现代商贸工业,2009(17):257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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