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贸易摩擦及其启示

2023-06-08

第一篇:中美贸易摩擦及其启示

中美知识产权争端及其启示

知识产权法论文

武莉娟

201052311068

法律硕士(法学)

中美知识产权争端及其启示

摘要

随着中美经贸关系的飞速发展,两国贸易矛盾也不断积累,并突出地表现在知识产权领域,中美知识产权争端在近几年愈演愈烈。 本文主要从中美知识产权争端的由来探索争端的实质原因,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法,最后谈了一点启示,中美知识产权争端必定是长期的、复杂的,中美知识产权争端是一场持久战。

引言

中国与美国之间的双边知识产权争端由来已久,中美知识产权关系伴随着中美正式建交而产生。美国是世界上对知识产权保护最严格的国家,而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的大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不可能完全达到发达国家的苛刻标准,因此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美两国之间曾爆发多次知识产权争端。在全球化力量推动下,如今中美经贸交往日益深化,相互依赖不断加深。当前,金融危机席卷全球,世界经济前景扑朔迷离,中美经贸关系作为最重要的双边关系保持稳定和谐发展至关重要。本文将追溯中美知识产权争端产生、发展与解决的过程,从政治、经济和法律方面探索争端产生的原因,并在此基础上给出减少中美知识产权摩擦,促进双边关系和谐发展的政策建议。

一、中美知识产权争端的简介

中美知识产权的纠纷始于20世纪80年代末,在1989—1996年剧烈动荡的中美关系中急速展开,以三次冲突起始,又以三次合作结束。1988及1989年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均将中国列入了“重点观察国家”。1991年4月26日,美国又以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不力为由进行 “ 特别 301” 调查,最终签署了《中美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谅解备忘录》。备忘录规定,自签订之日起,美国终止对中国的“特殊301调查”,并取消把中国指定为重点国家。这是中美之间关于知识产权的第一次争端,也是中美知识产权谈判的序幕。第二次知识产权争端的焦点是盗版问题。1994年6月,美国认为中国在实施立法方面很不力,并且实质上也没有保护著作权作品的立法,盗版严重,以音像制品盗版和计算机软件盗版问题再次把中国列入“重点国家”名单,重新对中国发起“特殊301调查”。经历了报复与反报复之后,双方又在北京恢复谈判,并在l995年2月26日深夜草签了《中美知识产权保护协议》。协议由双方换函和“有效保护及实施知识产权的行动计划”组成。《中美知识产权保护协议》签署事隔仅一年,中美知识产权纠纷再次成为两国贸易关系的热点。1996年4月30日,中国再次被美方列为“301条款” 重点国家,而且是该唯一的“重点国家”。经过几轮谈判,最终美国许诺把中国从“特殊301重点国家名单”上撤出,且不实施拟进行的报复,并且在1997年到2002年期间,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这几年中没有一年将中国升格为最高级别的“重点国家”或次之的“重点观察国家”名单,开始通过鼓励而不是施压来促使中国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然而,这种平静状况并未持续多久。从2004年开始,美国商业界对中国在世贸组织框架下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情况开始流露出更多不满,美国利用“337条款”对我国出口到美国的相关产品展开的立案、调查呈现出上升趋势。2007年4月9日,美国更决定就中国的知识产权实施和文化产品市准入问题,启动WTO争端解决程序,从而首次把中美知识产权之争推向以WTO规则为平台的多边解决机制。至此,中美知识产权争端达到高潮。

二、中美知识产权争端的原因分析

第一,中美双方法律的不对称性和观念的差异性

由于两国在法律制度和意识观念上的差异,导致双方在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上矛盾的激化。从目前的发展来看,两国的法律水平是不对称的。美国深受英国法律文化的影响,对国内知识产权的立法和行政执法高度重视,加重惩处因知识产权受到侵害而伤及企业利益的行

为。我国虽在1990就通过了《著作权法》。对《商标法实施细则》、《专利法实施细则》也先后进行修改。还制定了《著作权法实施细则》、《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初步形成我国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体系,但并不完善,如我国商标法刚实行时,未考虑保护服务商标的问题,后来的补充也仍有不足。商业秘密的保护也与知识产权相关,而在我国立法上还是空白。2004 年后在我国知识产权执法过程中主要出现透明度不够、执法不严、刑法保护的力度不够、行政处罚的额度太低,不足以威慑盗版者等问题。

意识观念上的差异主要表现在美国对中国政府保护知识产权意愿的认识有很大偏差。如美国在对《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司法保护条款和透明度条款的理解和认识上都存在偏差。在处治盗版问题上,我国已制订适合国内当前环境的方案,并已取得了相对保护知识产权的效果。而美国对 TRIPS协议中两个共识的理解是我国必须在短期内对盗版的根治,这是无法实现也是脱离我国现实国情的。

第二,美国国内存在一股对中美知识产权争端有偏见的政治力量

美国人认为,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关系到美国的经济全球竞争力、工人就业,以及消费者健康和公共安全的问题。中国企业通过盗版和仿冒获取关键技术和设计,大大降低了成本,带来了竞争优势;假冒盗版抢走了工人的工作,偷窃了企业和政府的收入,损害了美国发明创造的竞争优势,损害美国经济安全。更甚者,有些美国人认为中国知识产权执法不严是其产业政策的一部分,怀疑中国的发展、创新以及国际竞争力的提高有赖于商业和产业的盗版等对知识产权的侵权。这种认识大大加剧了中美知识产权争端。

第三,中美知识产权争端的本质原因:贸易逆差引发美国对局面控制的困扰。

在美国出口额的一半以上来自知识产权产业,知识产权产业对美国经济增长的贡献很大,美国由于盗版和假冒而造成的损失惨重,而中国是造成这一损失的主要国家。美国电影协会等也抱怨严格的市场准入政策使得美国合法的版权相关产品无法进入中国市场。近年来我国对美国的贸易顺差额在不断上升中,对于贸易赤字的解释,美国偏好误入歧途:中国经济竞争力的提升与侵犯性使用国外技术有密切关系。知识产权侵权给美国相关产业造成很大损失,被认为是两国贸易逆差加剧的一个重要原因。所以美国通过施压的方式要求我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想借此来弥补贸易上的劣势。

第四,中美两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差距日益减小

美国作为经济最为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与中国存在着显著差距。但随着近些年来中美贸易顺差不断加大,美国越来越明显的感觉到中国带来的压力。近年来,中国的GDP增长率始终保持在高位,远远高于美国。因此,美国始终将中国作为其打压的对象之一。

三、中美知识产权争端的应对策略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了解了中美知识产权争端产生的根源,这为我们采取措施寻求争端解决提供了根据。中美知识产权争端随中国对外开放加深、中美经贸关系迅速发展而生,我们应该在保持中美经贸关系继续发展中解决分歧。

第一,建立适合中国国情并与国际接轨的知识产权制度

对我国来说,知识产权是个舶来品,2O世纪8O年代以来,我国不断加强知识产权的立法工作,建立了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体系。加入WT0之后,我国又陆续颁布或准备通过一系列新法律法规,但这些法律法规有待进一步的完善。我国应该借鉴日本、美国等一些发达国家的法经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同时关注目前国际最新的知识产权发展趋势,逐步与世界贸易组织的TRIPS接轨,从而制定一个科学合理、具有可操作性的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和法规体系。另外,我们必须注意到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应该结合中国的国情,最大限度地实现法律的本土化与国际化之间的协调,现阶段立法不必过于攀高。

第二,建立强有力的监管队伍,加大对知识产权的执法力度

1992年第一次中美知识产权谈判中签订了《中美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谅解备忘录》,其

主要是关于中国知识产权制度的改进。接下来的中美知识产权谈判中,中国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执法问题就成了核心内容。美国所要求的不仅仅是改善我国的知识产权制度,更重要的是实施有关的法律制度,从而有效地保护美国的知识产权,并为美国的知识产权所有人提供市场准入的机会。入世后,中国要承担起世界贸易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中的义务,严格遵循 TRIPS协议中的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基本原则和最低要求。

在我国,执法不严是一个严重的问题。许多地方政府为了追求短期利润,对一些企业大量仿制、侵犯产权行为视而不见,很大程度上起着纵容破坏产权保护的作用。因此,政府一定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司法和执法工作,建立一支强有力监管队伍,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惩治力度。只有通过严格的执法,才能从源头遏制知识产权犯罪的违法行为,减少与美国的知识产权纠纷,缓解中美知识产权贸易争端。

第三,加快实施知识产权发展战略

当今世界已经进入全球化和知识经济时代,世界贸易组织把知识产权列入贸易体系三大支柱之一。美国、日本等发达工业国家,为了取得在国际贸易领域的领先地位,都把知识产权看成是关键因素,大力发展本国的知识产权战略。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今后工作重点之一就是建立完全自主的知识产权体系,提高全民族的道德文化素质和创新能力,鼓励发明创造,保护知识产权。一方面,政府要积极鼓励企业参与科学与技术研究开发,建立专项资金专门用于企业的创新,对申请专利、专利技术实施以及申报、发明专利的单位个人给予重点扶持。另一方面,要建立地方知识产权收益分配奖励机制。地方政府要把发明人的收入与其发明创造的效益相挂钩,最大限度地提高科技人员发明创造的积极性。在税收方面,政府可对自主创新、知识产权保护做得好的企业和单位给予享受减免税,同时对违反知识产权保护的企业和个人必须给予一定的惩罚。

第四,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知识产权争端是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利益争端,也是企业采用的竞争手段之一。我国企业一方面在国内市场面临着跨国企业的激烈竞争,另一方面也开始开拓国际市场,要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中获得胜利,就必须充分认识到知识产权作为一项无形资产在商业竞争中的重要作用,对知识产权的创造、占用和运用是一个企业乃至一个国家在竞争中取胜的关键。

我国企业要做到如下三点:第一,企业对自己的产品、技术和专利等要及时申请知识产权保护。这样既可避免自己的产品被别人模仿而失去竞争优势,也可以避免被外企钻空子索要专利费。第二,企业应加大研发投入,提高自己知识产权的创新能力。如果中国企业能够研究开发自己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能力,那么就没有必要侵犯美国企业的知识产权,这是解决中美知识产权贸易争端的根本措施。第三,企业要培养大量知识产权人才。知识产权产品实质上是人类智慧的结晶,创新的背后离不开人才的努力。企业应该加大在研发方面的激励投入,鼓励员工创新。

四、结束语

随着中美贸易的不断发展,中美知识产权争端必定是长期的、复杂的,中美知识产权争端是一场持久战,知识产权问题的解决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在与美国的较量中我们要从消极应对转为主动出击和积极应战。一方面中国需要不断加强知识产权立法和执法方面的建设,尽

可能修改完善有关法律使其保持与世贸组织TRIPS协定的一致性;另一方面中国企业在提高技术水平、增强产品的国际竞争力的同时,更要关注自身和贸易伙伴的知识产权状况,要学会熟悉运用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来更好的保护自己,使其在未来的国际竞争中处于更加有利的地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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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高阳,刘皓 纵论中美知识产权争端[J] 对外开放,2007(12).

第二篇:中美家庭教育的主要差异及其启示

蔡伟伟,张

(1. 合肥工业大学

材料与工程学院,合肥

230009; 2. 炮兵学院

政治理论教研室,合肥

230031)

12【内容摘要】 日前,家庭教育的重要性日益凸显,而大多数家庭却不懂得教育的理念与技巧,通过对比总结中美家庭教育理念的主要差异,寻求其有益结合点,显得尤为重要。家庭教育在婴幼儿时期、青少年时期与大学时期都必不可少,但要掌握其不同阶段的教育理念与方法,才能更好的发挥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相得益彰的作用。

【关 键 词】 家庭教育 主要差异 启示

我国古代社会的小农经济导致了学校教育的规模和范围都很小,家庭教育便受到特别的关注与重视。现在更是如此,家长们为了使孩子能成长成才,出人头地,将更多的精力与财力投入到孩子的家庭教育中。更有甚者,他们选择各式各样的“早教班”、“亲子班”来代替家庭教育,这种教育热情是不是走入了一种误区?我们的家庭教育出现了什么样的偏差?这都需要通过比较研究来寻求答案。

一、中美家庭教育的主要理念

(一)我国家庭教育的主要理念 1.家国统一的教育理念

重视家庭伦理教育及家庭关系的和谐,要求做到父母子女关系融洽,父母在孩子成才之前尽好养育之职,同时要求子女孝顺,尽好赡养义务,侧重于齐家。但只做到齐家还不够,齐家是基础,治国才是大志向,这是我国家庭教育的精髓,将家庭教育与爱国、为国尽忠统一起来,培养孩子的社会责任感,将家庭教育的目的提高到了治国的高度。在这种教育理念的支配下,家是“小国”,只有家庭教育成功,才能在“大国”立身,才能脱颖而出,才能取得更大成就。

2. 重在培养完美人格

注重教育子女如何做人,在学知识的同时更强调品德的培育。这是我国家庭教育的一大优良传统。首先侧重于家庭伦理教育,强调家庭和谐,要求父母“慈”,子女“孝”。只有这样,子女才能走出家庭,更好的立足于社会;其次教育子女要勤奋好学,为了早日成才,学习必须强调一个勤字。即使是迟钝的人,只要勤学不倦,也能达到精通和熟练的程度;再次,重视勤俭教育,我国家庭教育将勤俭节约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希望通过这种教育培养后代居安思危的意识和自立的能力,以求更好地立足于社会;最后是志向教育,重在培育孩子具有远大志向和宏伟目标,通过家庭教育孕育孩子走向社会的能力,教育孩子长大要有出息,要取得成就, 作者简介:蔡伟伟(1979.4-),女,安徽颍上人,讲师,法律硕士,从事高校教育理论研究;张 红(1980.9-),男,安徽颍上人,讲师,法学硕士,从事军事法研究。 教子立大志,教子与治国相联系,这也是“齐家、治国、平天下”思想的反映。

(二)美国家庭教育的主要理念

美国华裔作家谭恩美在《可怜天下慈母心》讲述了一位母亲用传统的中国家庭教育方法教育在美国出生并长大的女儿,结果导致了一连串的冲突。母亲一心一意望女成凤,希望女儿成为一名神童,希望女儿听她的话,按照她的设计与期望走下去。而女儿保护自我的策略就是尽一切可能让母亲对她失望。“我有好几次让她失望,每一次都是维护了我自己的意愿,维护了我辜负别人期望的权利。我的成绩并不是全A,没有当上班长,没有考进斯坦福大学,甚至大学没念完就退了学。”(注释)

为什么我国的家庭教育方式用在美国出生的孩子身上就不灵了呢?因为在美国家庭教育中,不重视家庭伦理和等级秩序,反而更注重个人个性的发展,个人和团体占有比家庭更重要的地位。在处理个人与家庭的关系时,个人的利益和愿望占据优先地位。美国人不强调孝顺,对“孝顺”嗤之以鼻,觉得它束缚了人的个性和发展,对个人的发展是一个阻碍。父母与孩子之间也不需要什么依赖关系,甚至在家庭中要“建立一种津贴体系,以便对孩子们灌输自尊自爱的基本概念”, (注释)在美国的教育观念里,以个人为社会本位,只有个人得到充分的发展才能有社会的充分发展。

二、中美家庭教育的主要差异

由于中美两国在经济发展模式以及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上的区别,使得两国的家庭教育也存在着很大的差别。

(一)教育目的方面的差异

我国家庭教育的目的是按照父母为孩子设计的人生规划把子女培养成“才”,子女要顺从大人的意志,否则就是不孝,只有按照父母设计的人生之路走下去,将来才能有出息,有个好职业,才能出人头地,“后半生”才能享福,一生才能在顺境中度过。家长们往往以职业的好坏、挣钱的多少来衡量子女是否成功,在教育过程中习惯督促子女“先苦后甜”,而忽视成长阶段应有的童趣与快乐,从而导致家庭教育目的的期望值高,而且功利性强,但往往是“恨铁不成钢”,期望越大、失望越大,因为“有出息”、“好职业”、“顺境”不是一个一般的目的,较难实现。

美国家庭教育的目的,是要把孩子培养成具有适应各种环境和独立生存能力的“社会人”,而很少受到家庭的干扰。“成为自己想成为的人”是美国学校和校外少儿组织从小教导孩子的准则。所以美国父母能较为轻松地对待家庭教育,注重培养孩子的潜力与个性,把子女个性中积极的成分最大限度地挖掘出来,就算达到目的。

(二)教育内容方面的差异

我们国家, 父母对于顽皮的子女往往会失去耐心,认为他们不符合教育成才的标准,这样极易忽视孩子创造力的培养。《全国青少年创造培养系列社会调查》中,回答“如果发现孩子在拆装闹钟,家长会有什么反应”时,40%的家长对孩子“训斥”、“警告”,48%的家长以“不耐烦”、“不屑于”或“敷衍”的方式对待,可见我国父母对创造力培养的认识还需要提高。(注释) 相比之下,美国的家庭教育侧重于“素质教育”,注意让孩子在体力、认知、语言、社会性、情感上获得和谐发展。体力上重视孩子的户外活动与玩耍;认知上注意开拓不同的审美视野与兴趣;突出社会性培养,强调与同伴合作与分享等等。同时,还十分重视对孩子创新能力的培养。父母会积极培养孩子的创造性思维能力,而不会给他设定很多规矩与框框,会鼓励孩子提问,鼓励孩子求异思考;让孩子敢于打破常规,敢于标新立异地提出自己的见解,注重培养孩子的独立思考能力。

(三)教育方式方面的差异

我国家庭教育的方式表现在:(1)孩子在家庭生活中较少有发言权、参与权,父母对孩子的要求就是守规矩、服劝导、不要有异见。(2)中国孩子的选择权、自主权较小,许多事情都按父母的意愿去办或由父母包办代替。(3)中国父母在家庭里往往以权威出现,要求孩子服从父母、听父母的话。这样容易使孩子产生逆反心理。

美国家庭的教育方式就比较宽松与民主,表现在:孩子在家里有发言权、参与权,美国父母会鼓励孩子“保留意见”、“固执”和“不听话”, 允许孩子“固执”,因为那里面可能有执着,允许孩子“不听话”,因为那里面可能有创造,这样就可以保持孩子思维上的独立性与创新性。美国人认为,如果家长把孩子管得规规矩矩、百依百顺,孩子稍一调皮就不能容忍,往往就把孩子管“死”了,把孩子的创造性给抹杀了。要培养孩子乐观开朗的性格,就要尽量地“放任”孩子,要允许孩子在不同的年龄阶段拥有不同的选择权,这样才会感受到人生的快乐。

三、对比中美家庭教育差异,寻求有益结合点

作为中国孩子的家长,我们应该吸收中国传统文化的精髓,了解并汲取世界上其他一些国家和民族的特色教育理念,从而更新、完善自己的家庭教育理念,才能更好的适应高速发展的社会和日趋激烈的竞争对个人素质与能力的更高要求。

(一)对婴幼儿时期家庭教育的启示 1.“早期教育”不是“超前教育”

现在独生子女的日益增多,再加上我国传统文化的影响,使得父母越来越重视孩子的早期教育,通过投入大量的精力财力使自己的孩子不输在起跑线上,这也催生了社会上大量的良莠不齐的早教班,有的父母甚至辞掉工作在家中进行私塾式教育,有的则将孩子送入各式各样的早教班,使孩子在很小的时候就奔波于五花八门的早教班、亲子班、兴趣班中。重视早期教育,这本身是应该提倡的。但许多父母在孩子出生不久就开始教孩子认字、数数、背诗词,

二、三岁便开始教孩子写字、画画、算算术,到了

四、五岁,则把小学的算术、语文课本拿来教孩子攻读等等,无疑是将早期教育理解成了超前教育。这对孩子的成长非但没利,可能还有害。

2.“学习”与“游戏”两不误

现实中有很多家长总是不断的督促孩子要多学少玩,剥夺了孩子玩耍的天性。但对孩子来说,游戏本身就是学习的过程, 限制甚而剥夺孩子玩耍的时间和权利,实质上是在人为地干涉甚至扭曲儿童成长的过程,其结果往往与家长的愿望背道而驰。家长们更应该好好研究如何在孩子玩耍的过程中让孩子学会学习,让孩子们在健康、快乐的气氛中嬉戏和成长。小伙伴间的交流对于儿童来说是一个充满快乐与激情而且效率很高的学习过程,孩子们在游戏中会学会各种各样的知识,并在玩耍和游戏中培养出各种各样的能力,学会如何与人相处。当然,我们在这里强调玩耍与游戏的重要性,决不是让孩子去放纵的玩耍,而是希望家长不要将游戏与学习对立起来,要做到两不误。

(二)对青少年时期家庭教育的启示 1.“家庭教育”不是“学校教育”

现实中很多家长不懂得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区别,认为二者都是为了使孩子更好的成才,从而导致现在的孩子在学校里以课桌为中心,在家还是以书桌为中心。家庭生活成了学校生活的继续,家庭教育不再是真正意义上的家庭教育,而只能被称作在家庭中进行的“学校教育”,家庭教育被演化成学校教育的延续和再版,孰不知,家庭教育是在不知不觉的过程中完成的,而学习教育则有自己的实施计划,如果家庭教育也很刻板,只能使孩子对学习产生厌恶情绪,与家长最终设定的目标适得其反,孩子不但成绩没上去,还阻碍了孩子成为正常的“社会人”。

2.让孩子成为家庭的主体

我们经常犯一种错误,为了孩子的成才,尽量为孩子消除各种麻烦,替孩子做本来应该由他自己做的事情,当看到孩子试图自己做一些事情时,很多家长担惊受怕,怕伤害了孩子,怕做这些事情影响了孩子的学习。由此带来的后果是,孩子在家庭教育中处于被动的角色。诚然,为了孩子的未来,家长们绞尽脑汁,为孩子设计宏伟的蓝图与周密的成才计划,都希望着自己的孩子能够顺利地到达成功的顶峰,尽量少走弯路。于是,很多家长指手划脚地要求孩子,你要这样,你要那样,孩子稍有偏差和失误,便认为是家庭教育出了问题。问题是,如果家庭教育中不能让孩子充分的参与,孩子不能主动的去接受的话,这种家庭教育无论设计的多好,无论投入了多大的人力财力,都不会成功的。

(三)对大学时期家庭教育的启示

大学生虽已成人,但初入社会,如果前期家庭教育不成功的话,这个时候其心理是比较脆弱的,需要家长掌握这个时期家庭教育的方式方法,要注意科学合理地引导。

1.由“家长式教育”转向“平等式对话”

随着年龄的增长,大学生的自我意识增强,他们对来自外界的说教,不再是被动接受,更谈不上主动接受,而是有选择地去比较,如在施教过程中家长凭感情用事,忽视孩子自身的实际情况而一味地把自己的想法强加给他们,按自己的意志去教育、要求子女,必然导致其逆反心理,使家长与子女之间形成隔阂。因此,大学生的家庭教育更应注意相互尊重,在保持相对平等关系的前提下开展对话与交流,这样他们才能敞开心胸,主动地接受家长的教育。

2.由“功利式教育”转向“个性化教育”

当前大学生的不少思想问题、心理问题,就是一种读书过重的功利观造成的。子女将来能“成龙成凤”是每个父母期望,但不可只按既定的期望去要求、教育子女,一味的追求子女在功利性目标的框架下去发展,而忽视子女的个性发展,未来社会是一个全面发展的社会,功利式教育只会走入死胡同,只有尊重子女的个性发展,充分发挥他们的潜能才能谈得上是素质教育。

3.由“被动式教育”转向“社会性教育”

大学生的自我意识增强,他们有自己的思想和主张,对事物的看法不再仅仅是被动的接受,家庭教育不可只注重按家长设定的目标让子女被动的接受,要培养孩子适应社会的自立力,培养他们的社会责任心,要让他们主动融入社会,根据社会的需求来培养自己的学习兴趣和发挥自己的潜力。

总之,婴幼儿时期、青少年时期和大学时期,都是人生中的一个重要阶段。家长应该了解这几个年龄期的孩子的心理特点,然后按其规律进行教育。在每一阶段,教育方法上不能一成不变,应真正发挥孩子的主体意识,教会孩子自立的本领,成为孩子的知心朋友,以平等的态度与孩子共处,这些都是良好的家庭教育必不可少的。

第三篇:孔庆江:特朗普时代的中美贸易争端及其管控(上)

特朗普签署备忘录将对从中国进口的商品史无前列地大规模征收关税(可达600亿美元),并限制中国企业对美投资并购, 表明美国政府正式发动对华贸易战。备注:本文是孔庆江教授独家文章《特朗普时代的中美贸易争端及其管控》的上半部分。因文章总字数超过15000字,IPP评论将分上下两部分推送。敬请关注。

内容提要:特朗普的“美国优先”执念导致了其对贸易政策工具的肆无忌惮的使用,除了采取反倾销、反补贴外,美国还以不公平贸易为由采用301条款,以国家安全为由采用232条款,以全球保障措施为由实行201条款。所谓“中国操纵汇率”议题、“产能过剩与补贴”等均是这个背景下的说辞和应对手段。

但因为它们在WTO框架下具有不可诉性,从管控贸易争端的角度,中美应展开谈判和磋商(包括在WTO争端解决机制背景下的磋商),特别是充分利用两国间的谈判和磋商机制,包括两国元首之间的“美中全面对话”机制。考虑到美国对华巨额贸易逆差在相当长时间内很难会有所改变,对中国而言,可适时地利用美国国内政治缓和争端,必要时运用争端解决机制以维护其“系统性利益”。? 本文并不旨在论证特朗普总统相关措施是否具有正当性,而在于阐释中美贸易关系容易陷入贸易战的原因,研究防治两国贸易关系陷入贸易战的手段。本文的结构因此作如下布局:首先,以货币操纵和过剩产能为例讨论特朗普治下的美国对华贸易政策的形成原因,然后探讨这些特有的“中国经济体制问题”在WTO法下的不可诉性,进而分析美国采用边缘战方式处理争端的方式的意涵,最后阐释我方管控中美贸易争端的方式。

一、特朗普的对华贸易政策

(一)美国对华贸易政策是特朗普贸易议程的一部分特朗普上任伊始,即于2017年1月23日宣布退出“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并且准备重新磋商北美自由贸易协定(NAFTA)这类“坏的”贸易协定。2017年3月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发布《特朗普总统2017年贸易政策议程》,明确了美国贸易政策的首要目的是将以一种对所有美国人更自由和公平的方式扩大贸易, 并宣称这是美国在这个关键领域所有行动的指导原则,并确立了四大优先事项:促进美国主权,执行美国的贸易法,利用美国的经济实力扩大对我国的商品和服务出口,保护美国的知识产权。

同年3月 31日又签署了被称为《重大贸易逆差综合报告》(Omnibus Report on Significant Trade Deficits)的行政命令。根据这两份行政命令,美国商务部和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将在未来90天内牵头就美国与主要贸易伙伴的贸易现状进行评估,找到美国存在巨大贸易逆差的原因。 此外,美国将加强针对外国输美商品的调查力度,对违反规则的国家依法征收更高的关税。无论是特朗普上任后签发的几份行政命令,还是美国贸易政策议程,均展示了美国优先是特朗普的贸易政策清晰的主线,以及特朗普政府推进其贸易议程的强有力的决心。这里,美国的核心诉求就是实现所谓“公平贸易”,削减贸易逆差。

不难看出,特朗普行政命令宣布步步紧逼的贸易措施事实上以中国——美国最大的贸易逆差来源地——为主要对象。但是,特朗普提出的针对汇率操纵的贸易措施并未以贸易政策的形式正式施行,这是因为随后2017年4月的中美首脑海湖会议达成的“百日计划”缓和了两国的贸易关系。 但是,老练的特朗普在继续观察,与此同时继续不忘敲打中国。2017年4月19日和5月3日,美国先后发起了232条款国家安全调查,主要涉及钢铁和铝制品。 5月17日和6月5日,美国对华先后发起两起贸易保障措施,即针对中国输美光伏产品和大型洗衣机的201条款调查。 2017年7月双方的“中美首轮经济对话”没能达成一致,迄今一直未恢复。 这实际上构成特朗普对华贸易关系认识的一个分水岭。在百日到期后,在贸易逆差依然高企的情况下,2017年8月18日又对华发起了“301调查”。

尽管2017年10月特朗普对华访问中,受到特别高规格的接待,中方也营造出轻松和谐的政治气氛,双方更签下2535亿美元的订购大单,人们以为中美关系已因此缓和,事实不然。当对华贸易逆差再次攀上高峰并预计超过历史记录时,特朗普认识到,除非中国政府真正承诺建立以市场为基础的竞争,在最糟糕的情况下,它会让政策制定者无法面对中国的非市场政策所带来的严重挑战。在这个背景下,他知道期待中国的合作不可能实现。这就是美国相继在《国家安全战略报告》 和《国防战略报告》 里将中国列为竞争对手的背景。2018年美国发布了《总统贸易政策议程》,与《国家安全战略报告》一脉相承,认为:

中国和俄罗斯挑战美国的力量、影响力和利益,试图侵蚀美国的安全和经济繁荣。这些挑战不仅限于国家安全领域,还会影响贸易政策。中国和俄罗斯都不愿意履行作为WTO成员的许多义务。中国有一个国家统治经济模式,政府职能越来越大,而且越来越多。中国经济规模意味着其经济实践日益影响美国和全球经贸体系。中国加入WTO已经十六年多了,尚未采用所有WTO成员预期的市场经济体系。事实上,如果有的话,中国近年来似乎正在远离市场原则。此外,作为世界的第二大经济体,中国具有扭曲全球市场的巨大能力。中国的政策导致全球资源的大量错配。 报告称:

在特朗普总统的领导下,我们将使用所有可用工具阻止中国——或任何模仿其政策的国家——破坏真正的市场竞争。我们在必要时将抵制中国或任何其他国家躲藏在国际组织背后妨碍美国采取强有力行动能力的一切努力,以回应国外的不公平做法。

2018年3月23日,随着毫无悬念的301条款调查结果出台,特朗普签署备忘录将对从中国进口的商品史无前列地大规模征收关税(可达600亿美元),并限制中国企业对美投资并购, 表明美国政府正式发动对华贸易战。从上可见,秉持“美国优先”大旗的特朗普政府,在经济意识形态的加持下,对贸易问题上视中国为敌手的局面已很难改变。中国国有企业和国家控制的企业在经济生活中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因而被视为是一个国家主导经济;另外,依赖出口促进经济发展的模式,又使中国被认为是重商主义经济体。然而,在国际分工的大格局下不可避免的中美贸易不平衡又加剧了这种认知。

在特朗普看来,在一个国家主导的经济体里,贸易者和投资者实际上是国家的延伸,受制于政府并受到相关的产业政策的影响,为此,只要中国继续是一个由国有经济为主导的经济体,只要中美之间的贸易不平衡依然存在,中国就没有真正奉行WTO的不歧视、市场准入、互惠、公平和透明的基本原则,中国经济体制所产生的十分严重且有害的问题可能就会持续下去。 这是为什么美国刻意保持中美双边贸易关系压力高企,无非是美方处理贸易争端的一种边缘战方式,美国除采取反倾销、反补贴外,美国还以不公平贸易为由采用301条款,以国家安全为由采用232条款,以全球保障措施为由实行201条款。这不但无助于争端的解决,相反易促发贸易战。

(二)美国的对华贸易政策也是美国对WTO不满叠加的产物

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于2018年1月19日发布了中国与俄罗斯遵守WTO规则状况年度报告。 该报告有关中国的部分指出,中国自加入WTO以来,不仅不采取有利于市场经济的改革措施,还加大中央政府对贸易的控制力度,对外商竞争设置重重障碍。报告也指出中国监管部门不允许美国企业在技术转让和知识产权方面独立做主,还不断向外国企业提出要求和施压,以技术转让作为批准投资条件。

报告写道:“中国使用的很多政策性工具都是史无前例的,WTO其他成员方从来没有这样做过。”报告表示,美国在2001年支持中国加入WTO是个错误,称“现在我们都清楚看到,WTO规则无法遏止中国扭曲市场的行为”。 报告的用语,暴露特朗普治下的美国对中国贸易的极度失望,对WTO处理中国特有的贸易政策工具的能力的极度失望。

特朗普在上台后坚持了他在美国大选期间的一贯表态,着手于降低WTO对美国贸易的影响程度,并更多使用单边/双边主义手段来应对贸易问题。特朗普政府认为:20世纪90年代设立的WTO在一定程度上成为重创美国经济的源头,使其就业机会流向中国等新兴竞争对手;WTO未能为全球经济谈判达成新的规则;WTO规则将美国禁锢在不合理关税的承诺中;WTO争端一般都耗时很久,而最终都将落入被美国指责为侵犯WTO成员主权的上诉机构手中。 美国坚持要WTO进行全面改革,否则拒绝承认“多边贸易体制的中心地位”。

二、特朗普对华贸易政策工具的延伸美国对华庞大的贸易逆差不符合特朗普总统对‘美国优先’的执念,如何迫使中国减少对美贸易顺差,构成其对华贸易政策的核心,所谓的 “中国经济体制问题”(包括汇率操纵问题、强迫技术转让、过剩产能、非市场经济体制、国家主导经济等) 均是中美贸易不平衡的借口,而美国对中国市场准入要求的期望和现实的准入机会之间的差距才是指责中国经济体制问题的真正原因。那么,美国对中美贸易关系有什么样的期待呢? 中国加入WTO后,中国前无先例地开放了本国的市场。 但美国想要在中国拥有更大的“市场份额”,以便促成中国制定一系列促进美国在华贸易投资利益的政策。例如,关于服务贸易自由化的“GATS ”承诺的实施;对美国知识产权更强有力的保护;取消外国投资者所有权限制和更好地为美国投资者提供法律保护;对国内所有法规(如关于管理补贴、许可证、安全标准和海关程序)加强管制及透明度;取得在政府采购、竞争规则和贸易便利化之上具有约束力的承诺;以及关于核心劳工和环境标准的承诺。 在美国贸易逆差创下新高的情况下, 特朗普对中国市场准入要求的期望和现实的准入机会之间的差距所产生的挫败感更为强烈,因此,其此时重提中国操纵汇率和产能过剩等所谓“中国经济体制问题”就不足为奇了。但与此同时,美国也担心中国可能从贸易中获得更大的收益,从而使得中国在某些方面的能力将比美国更强大,最终导致日益强大的中国可能成为其未来更危险的对手。“今天的朋友可能成为明天的敌人”,这也是美国设置中国贸易议题并希望借此阻碍中国发展和削弱中国的又一个原因。

美国所谓的中国经济体制问题,实际上构成美国贸易政策工具的延伸。美国对这些贸易政策工具的肆意滥用,极可能成为中美在贸易关系合作进程中的绊脚石和可能的贸易战的导火线。

(一)汇率操纵问题 1. 作为贸易问题的汇率操纵

中国货币—人民币(RMB)币值以及中国的汇率政策相关问题引发了学术界和国际政策界的激烈争论。人民币汇率从1994到2005年一直稳定在每美元兑8.28人民币。而中国在2005年放松了政策,转而将人民币与一篮子主要货币挂钩。从那时起,人民币已经大幅升值,当前人民币汇率大致维持在每美元兑6.65人民币左右。在此期间,中国在对人民币汇率采取进一步改革措施的同时 ,也被发现在积极干预外汇市场,其通过购买其他主流货币(主要是美元)或出售人民币以防止人民币快速升值或贬值。

许多经济评论家认为中国的政策已经达到扭曲市场并操纵货币的地步。例如,彼得森国际经济研究所的C. Fred Bergsten指出,人民币兑美元汇率必须升值约40%,以纠正当前“全球失衡”,并且其敦促美国采取必要的多边和单边行动措施,以逼迫中国改变其相关措施。

政客们也积极投身于这场声讨中。美国和欧洲贸易官员认为,中国的货币措施不公平地扭曲了贸易,其相当于对出口额外补贴和对进口施加额外关税,如果其直接实施上述措施,将违反WTO规则。例如,奥巴马总统于2009年11月指出,中国目前的贸易顺差与“其操纵货币币值直接相关”。他同时承诺将“利用他掌握的所有外交手段来改变中国对本国货币币值的操纵,因这一操纵行为导致了大规模的全球失衡,并为中国企业提供了不公平竞争优势。”

美国国会在过去的十年中已提出针对中国的各种对策建议,从坚持由财政部向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提交上述争议,到要求美国贸易代表正式向WTO申诉,请求将中国被诉汇率操纵行为作为倾销行为或反补贴中补贴行为处理,以此允许美国对于进口中国产品征收反倾销税或反补贴税。

然而,回顾其历史发现,这个问题没有产生于中国加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的1980年代,而是产生于中国对外贸易急剧增长的2003年。 自从2001年12月中国加入WTO以来,中美贸易关系不平衡一直是两国贸易关系的特征。一般认为中国往往比美国受益更多。正是在美国方面的贸易逆差不断膨胀即贸易不平衡的背景下,产生了所谓的“中国操纵人民币汇率”问题。

然而,贸易不平衡与操纵货币之间是没有必然联系的;两个贸易伙伴国之间的所谓的贸易不平衡,并不必然会导致一方指控另一方操纵汇率。经济学家认为,贸易关系本质上的任何变化都反映在两国之间的经济政治的架构上,鉴于这两个经济体在全球生产体系中密切关联和相互依存,这个逆差主要是由全球生产共享过程驱动的结构性逆差。面对贸易逆差不断攀升,为减轻国内的政治压力,美国的政策制定者一方面公开宣称“在美国的工业调整和生产力增长到位之前,所谓“中国逆差”问题便不会得到充分解决”; 另一方面祭起了所谓的中国操纵货币的大旗。2. 人民币汇率政策是否构成SCM下的补贴?

汇率对国际贸易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GATT起草者关注汇率问题的复杂性及其对贸易的影响。

对于禁止补贴的规定的适用必须在补贴存在的前提下。补贴在SCM中的定义包含三个基本要素:(1)财政资助,(2)由成员国领土内的任何政府或任何一个公共机构提供,(3)为其提供了利益。所有这些要素必须满足,才能认定补贴存在。在SCM协定补贴的定义中,财政资助列表是排他性的,只包括“资金的直接转移、放弃的政府税收、政府提供除一般基础设施外的货物或服务,或购买货物”(第1.1(a)条)。 SCM协定以详细的列举方式指出财政资助是由WTO成员方政府、公共机构或政府委托私营机构从事资金的直接转移(如赠予、贷款、股权注入)或资金或债务潜在的转移(如贷款担保),豁免或不征收政府本应征收的收入,提供一般基础设施之外的商品或服务,或收购产品。对于作为补贴的一种独立形式的价格支持,SCM协定并没有作类似于财政资助的规定或列举,但它通常是指政府通过一定的措施使价格维持在或高于特定的水平,或维持在一定的区间。

从WTO相关判例来看,构成资金直接或间接提供和转移的财政资助,根据传统的衡量方法,等同于有据可查的财政预算支出或目标明确的财税减让,但各国公共财政从来没有过将汇率低估作为财政支出项目列支,也从来没有将汇率变化作为财政支出或收入的一种形式,SCM第1条第1款在规定财政资助的方式时,也没有提到货币币值低估或汇率操纵。 从现实看,很难认定中国外汇措施对于出口存在财政资助,因为近三分之二的中国贸易是加工贸易,其中涉及原材料和最终产品的出口进口。此外,补贴必须与出口实绩或当地采购要求密切相关,而且应针对特定地区或特定地区特定企业。如若在某一经济体内存在广泛使用补贴的情况,则应假定资源分配中秩序扭曲并未发生。外汇行为本质上与特定货币政策相矛盾,因为货币币值波动是政府宏观调控普遍适用的措施之一。因此,中国的贸易伙伴想证明中国外汇行为的专向性是十分困难的,这一汇率政策并不构成目标明确的财税减让。

外汇市场的建立和维持,都离不开政府对外汇市场和汇率的管理和干预, 这是政府职能的正常发挥。这显然不是SCM协定所禁止的内容。SCM禁止的是政府提供的一般基础设施之外的商品或服务,而中国的外汇市场是中国政府建立、维持和管理的供外汇交易的平台和场所,是一般基础设施,我国中央银行发布或授权发布人民币对其它货币的牌价、实行结汇制度和对汇率进行相关的管理是在履行政府的正常职能,不属于WTO所禁止的服务提供。再者,我国中央银行通过发行票据等方式,对包括由于外汇储备增加而造成的基础货币投放过多进行对冲或其它市场操作,属于宏观货币政策调控的范畴,这与当今各国政府运用货币政策调控经济没有区别。在SCM协定缺乏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将这种调控当作政府以提供服务的方式提供的财政资助的话,是难以成立的。

作为SCM附件1的出口补贴例示性列举, 也不支持将汇率低估看作财政资助。SCM的例示性列举仅有1处即(b)项提到了汇率做法,它规定“涉及出口奖励的货币留存方案或任何类似做法”在禁止的出口补贴之列。然而,货币留存方案构成补贴,主要是因为留存的外汇与其它外汇汇率不同,构成复汇率。 中国早在1996年就实现了汇率的统一,不存在复汇率的货币留存做法。

根据施泰格和赛克斯教授的观点,即使货币贬值和关税补贴之间具有等价性,也并不意味着人民币贬值必然引发WTO争端。 3. 人民币汇率政策是否违反GATT第19条以及SG协定?

WTO成员国可以实施“保障措施”(即临时限制某产品的进口)以保护国内某一特定的产业,使其免受由于同类进口产品数量增加对其造成严重损害或严重损害威胁。保障措施被定义为一种“紧急”行动,该行动针对的是某些特定产品进口数量增加因而对进口成员国国内产业造成严重损害或严重损害威胁的情形。 从广义上来讲,保障措施以中止某一减让或义务的形式实施,它可以包括进口数量限制或者在约定税率基础上增加关税。

保障措施可见于GATT第19条。《保障措施协定》(SG协定) 规定了如何依据GATT1994第19条来实施保障措施的纪律。《保障措施协定》在实施保障措施方面的指导性规则是:这些措施必须是临时性的;只有当进口确实对国内相关竞争产业造成了严重损害或严重损害威胁才能实施;通常情况下,它们以非选择性(即最惠国待遇或MFN)为实施基础;它们事实上是逐步自由化的;以及通常情况下,强制实施保障措施的成员国要对贸易受其影响的另一成员国进行补偿。 至于美国对所有中国产品强征45%的关税的行为,我们应该注意到,没有WTO实践先例来证明其符合《保障措施协定》,而《保障措施协定》自身也没有提供这方面的明确规则。尽管如此,该协定第2条规定的保障措施的适用条件为:(i)进口数量增加;以及(ii)严重损害或严重损害威胁是进口数量增加造成的。该协定还要求保障措施的实施要以最惠国待遇为基础。它将“严重损害”定义对一国内产业状况的重大全面减损;“国内产业”则是指一成员领土内进行经营的同类产品或直接竞争产品的生产者全体,或指同类产品或直接竞争产品的总产量占这些产品全部国内产量主要部分的生产者。

本文系IPP独家稿件。

第四篇:日语毕业论文——中美贸易摩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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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中文摘要(关键词)…………………………………………………………………………1 要旨(キーワード)…………………………………………………………………………1 はじめに………………………………………………………………………………………2

一、日米貿易摩擦の経過―80年代以後……………………………………………………2

(一)第二次オイルショック以後…………………………………………………………2

(二)1980年代以後…………………………………………………………………………2

(三)1990年以後……………………………………………………………………………3

(四)2000年以後……………………………………………………………………………3

二、貿易摩擦の原因…………………………………………………………………………3

(一)アメリカ側の要因……………………………………………………………………4

(二)日本側の要因…………………………………………………………………………5

三、貿易摩擦対策……………………………………………………………………………5

(一)円高による輸出の抑制………………………………………………………………5

(二)日本企業の海外進出…………………………………………………………………6

(三)日本の市場開放………………………………………………………………………6

(四)日本の内需拡大………………………………………………………………………6 おわりに………………………………………………………………………………………7 謝 辞…………………………………………………………………………………………8 参考文献………………………………………………………………………………………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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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紀80年代以後日米貿易 摩擦の原因と対策について

中 文 摘 要

日美两国乃当今世界两大经济强国。在GDP总量排名中,美国列第一,日本列第二。这两国对世界其他国家的经济发展都有着重大的影响。他们的发展模式以及发展过程中产生的各种问题都值得其他国家和地区借鉴。

贸易摩擦是指在国际贸易中,国与国之间在进行贸易往来的过程中,在贸易平衡上所产生的,一般是一国的持续顺差,另一国的逆差.或一国的贸易活动触及或伤害另一国的产业。那么,这两个经济大国之间的摩擦是如何发生又是如何解决的呢?这个过程又带给我们哪些经验教训呢?

本篇论文正是对这个问题进行论述分析的。得出的经验结论希望能给以我国以及其他正在发展道路上的国家一些帮助。

关键词:日美 经济 贸易摩擦 原因 对策 要 旨

日米両国は世界二大経済大国である。GDP総量による順位の中で、米国は第1位であり、日本は第2位である。両国はその他の国家の経済発展に重大な影響を持っている。両国発展のモードと発展過程中で発生する各種の問題は他の国家と地区の参考になるはずである。

貿易摩擦とは、特定の国に対する輸出・輸入の極端な偏りから起きた問題である。貿易相手国との経常収支の不均衡が国内経済に悪影響を及ぼすと、両国間で摩擦が生じてしまう。広義には、投資摩擦を含めて論じられることもある。それでは、この2つの経済大国の間の摩擦は、どのように発生したか、またどのように解決されたか?またその他の国にどのような経験と教訓を与えられるか。

本論文はまさにこの問題に対する論述分析である。得た経験と結論は中国及び、その他の発展途上国にとってもいい参考になるはずだと考えている。 キーワード:日米 経済 貿易摩擦 原因 対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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はじめに

戦後の半世紀余、日米関係は政治・外交の分野では激しく衝突するような出来事もなくほぼ平穏に推移してきた。とくに80年代その傾向は次第にはげしくなる。本論文はまさにこの問題に対する論述分析である。得た経験と結論は中国及び、その他の発展途上国にとってもいい参考になはずだと考えている。この課題について、日本でも多くの研究がなされている。例えば、石田美樹、落合浩太郎、伊藤正則と馬田啓一教授などがいる。中国の研究者の間にも豊富な研究成果がある。そこで私は主に80年代以後の時期に日米両国の間で発生した摩擦について分析したい。日米貿易摩擦の情報を十分に把握するため、関連書籍、雑誌、及び各種調査機関の発表資料から必要な資料とデータを収集した。貿易摩擦の発生の時代背景を理解して、日米貿易摩擦の発生の原因を探し当てて、そして貿易摩擦発生の対策、原因を分析する。

一、日米貿易摩擦の経過―80年代以後

貿易摩擦とは、特定の国に対する輸出・輸入の極端な偏りから起きた問題である。貿易相手国との経常収支の不均衡が国内経済に悪影響を及ぼすと、両国間で摩擦が生じてしまう。広義には、投資摩擦を含めて論じられることもある。

(一)第二次オイルショック以後

第二次オイルショック以降、アメリカの自動車業界は日本からの自動車の輸出台数を制限するよう、政府に圧力を掛けてきた。

その後、半導体の分野でも一方的に100%の関税を掛けるなどの圧力が生じ、日本は最終的にアメリカの条件を受け入れる形になった。

産業構造の高度化にともない、摩擦の対象となる分野が半導体、スーパーコンピューターなどのハイテク分野にうつっていった。1985年には、日本による半導体の低価格輸出によって日米間で貿易摩擦の問題が爆発した。

(二)1980年代以後

1980年代中ごろになると、日本の経常黒字、アメリカの経常赤字が急速に増大した。それにともない、日米貿易摩擦は、日本の対米輸出の抑制からアメリカの対日輸出の拡大へ、さらには日米間の貿易収支均衡のために日本の国内諸制度の改革をもとめる日米経済摩擦へと転化していった。

このうち、アメリカの対日輸出については、すでに1970年代後半には日本の農産物市場の閉鎖性が問題となっており、78年1月には、アメリカの要請により、日本は牛肉、グレープフルーツ、果汁の輸入枠を拡大した。その後、対象分野は広がり、85年1月には日本はアメリカと4分野(通信、エレクトロニクス、木材製品、医薬品・医療機器)について市場重視型個別協議を開始した。

農産物市場では、アメリカはGATTウルグアイ・ラウンドを活用して日本に市場開放をせまった。1993年12月にはウルグアイ・ラウンドの最終合意文書が採択された。これにより米の最低輸入量を設定し、乳製品、デンプン、小麦などを関税化した。

また、日本は金融、保険などのサービス貿易分野においても市場を開放する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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うもとめられた。このサービス貿易分野における貿易摩擦は、投資摩擦や技術摩擦などと深く関連しており、より多面的な日米経済摩擦への広がりがみられた。 それまで、特定の貿易品目をめぐる貿易摩擦ばかりでなく、日本のビジネス慣行や行政のあり方までが摩擦の対象となった。すなわち、貿易摩擦から経済摩擦へと転化するようになった。

1989年9月~90年6月におこなわれた日米構造協議では、日米の貿易不均衡を解消するために、両国の国内構造問題を対象にして議論がなされた。この協議の特徴は、個別の貿易品目をあつかっていないことである。議題の中心は、両国の貯蓄・投資パターン、日本の市場・産業構造、アメリカ産業の競争力強化におかれた。

(三)1990年以後

1993年7月に日米包括経済協議が開始された。その合意内容は、個々の貿易品目に関する分野別協議のほかに、日米両国の金融・財政政策というマクロ経済分野や、規制緩和、経済的諸制度の調和、人的資源の開発、人口、エイズ、技術開発、環境も協議対象になるなど、幅広い分野にわたった。

1990年代後半から、アメリカ経済が好景気を持続したこともあり、また貿易関連の紛争を世界貿易機関であつかう傾向となり、日米間でめだった貿易摩擦問題は生じなかった。

その後もいろんな分野で貿易摩擦が生じたが、アメリカの強硬態度は変わることは無かった。90年代後半になってから日本経済の低迷とアメリカの好景気もあり、日米貿易摩擦問題は一応落ち着きを見せていた。しかし、98年に日本からの鉄鋼輸出急増に対して、アメリカの鉄鋼業界がダンピング提訴をするなど、貿易摩擦が再燃した。現段階では、日米貿易摩擦は牛肉をはじめとする農産物分野に集中している。

(四)2000年以後

2001年6月の日米首脳会談において、小泉首相とブッシュ大統領は、「成長のための日米経済パートナーシップ」に合意した。これは、日米両国は対話を通じて、両国および世界における持続可能な成長の促進を目的としている。具体的には、戦略的な対話をおこなう「次官級経済対話」、民間関係者との「官民会議」にくわえ、規制改革・競争政策、財務金融、投資、貿易の各分野に協議の場がおかれることになった。

なお、重要な個別経済案件について、たとえば2001年10月に、「日米自動車協議グループ」(ACG)が設置された。また、日米両国の外国直接投資促進のため、措置改善にむけた対話の場を設けて「日米投資イニシアティブ」が設立された。2003年5月の日米首脳会談に先だち、報告書が提出された。いずれにせよ、両国が協調の精神にもとづいて対話をすすめるかぎり、日米の摩擦は深刻化しないであろう。また、通商問題は、2国間ではなくWTOの場で協議される傾向も強まっている。アメリカのバード修正条項(2000年10月成立:アンチ・ダンピングや相殺関税でえた国庫収入を、提訴やそれを支持した国内企業に分配する条項)や、鉄鋼セーフガード(2002年3月発動)などは、WTOの場で論じられるようになった。

二、貿易摩擦の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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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アメリカ側の要因

そもそも今日のアメリカの貿易赤字の発端となったのが、1981年のレーガン大統領の政策である。彼は「減税をすればかえって増収になる」という経済学者の提案を受け入れ、総額70兆円に及ぶ大減税を行なった。その一方で、強いアメリカを作るために軍事費の増額を行った。その結果、アメリカの財政はたちまち歳入不足に陥り、巨額の財政赤字が発生してしまった。さらに、創出された有効需要のために貿易まで赤字になってしまった。財政赤字と貿易赤字、いわゆる「双子の赤字」が発生してしまった。これは、理論的には Y=C+I+G+(X-M)

ただし、Y=総供給、C=消費、I=投資、G=政府支出、X=輸出、M=輸入、において、「減税によりCが増大し、財政支出によってGも増大した結果、それらを相殺するためにMが増大せざるをえなかった」と説明できる。したがって、アメリカの貿易赤字の根本原因は、アメリカ自身の財政赤字にあると結論できる。

アメリカは、経常収支赤字を減らすために、海外諸国から借金(国債や社債の売却)を増やした。その額はGDPの25%に達しており、数年先にはGDPの50%以上になる見込みである。金利を5%とすれば、毎年、GDPの2,5%を海外諸国に移転しなければならない。常識で考えればアメリカ経済はとっくに破産し、ドルが暴落しているはずである。

アメリカの景気が拡大すると、日本・中国を始め、東アジア諸国の対米輸出が伸びた。それらの国では、輸出の増加から生まれた過剰のドル資金をアメリカに投資したため、長期資金が潤沢になり、アメリカの住宅投資がさらに伸び、景気が一層上昇するという循環が出来上がった。

1998年に、アメリカの財政はようやく29年ぶりに黒字に転じた。翌1999年も黒字であり、その額は1244億ドル(約13兆円)に達した。理論的には財政が黒字になったため、貿易赤字は減尐するはずである。しかし残念なことに、Gの支出以上にCが増大したため(=過剰消費)、アメリカの貿易赤字は膨らむ一方であった。ブッシュ米大統領は財政黒字を国債の返済ではなく、減税に回すといっていることから、アメリカの貿易赤字は当分続くものと予想される。ちなみに1999年末の米国債の残高は5兆7761億ドルである。

アメリカの貿易収支は1971年に80年ぶりに赤字になって以来、毎年赤字を続けている。特に近年はひどく、毎年10兆円から20兆円の貿易赤字が続いている。普通の国ならに外貨が底をつき、貿易黒字に転換するため、努力が必要である。ところが、アメリカの場合、輪転機を回せばいくらでもドル紙幣を印刷することができる。しかもそのドル紙幣を世界中の人が欲しがっており、アメリカはドルという紙切れと交換に、ほしいものをいくらでも手に入れることができるのである。

1971年に「金・ドル交換停止」になって以来、アメリカは貿易を黒字にしようという誘因が働かなくなってしまった。その結果、ドルの垂れ流しが続き、そのことは当分止まりそうにない。ホワイトハウスから1キロメートルほど行ったところに、ドルの印刷所がある。現在印刷されているドル紙幣の半分以上は、海外で流通すると言われてい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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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日本側の要因

もちろん、日本側にも貿易摩擦を引き起こす要因がある。日本人の行動様式の特徴の一つとして、「貯蓄率が高い」ことがあげられる。ところが、貯蓄するという行為は、逆に言えば消費をしないということにもなる。その結果、日本国内で有効需要の不足が生じ、商品があまり売れなくなる。加えて政府が財政再建策をとると、国内で行き場を失った日本商品に輸出ドライブがかかり、これが貿易黒字を一層拡大させてしまう。すなわち Y=C+I+G+(X-M)において、C、Gの不足(=内需の不足)分を、X(=輸出)の増加によって補うことになるのである。しかも、貿易黒字国の責任として、貿易で稼いだ資金をまた赤字国のアメリカに還流させるため、アメリカ経済は何の問題も生じない。それどころか、アメリカに流れこんだ資金がアメリカの株価を引き上げ、それが資産効果を生み出し、いっそうの過剰消費をもたらしている。悪循環である。

1999年に日本からアメリカの国債や株式に流れた資金は434億ドルに上るといわれる。今やアメリカは世界最大の借金国で、対外債務の総額は3兆ドルにも上る。金の裏付けのないドルや国債で赤字を埋め合わせることを可能にしているのは、言うまでもなくアメリカの軍事力に他ならない。

私は二つの原因のうち、

1、アメリカ自身の責任のほうが大きいと思うが;

2、日本の内需不足とフィフティ・フィフティという人もいる。

三、貿易摩擦対策

日米貿易摩擦を解決するために、日米双方に努力する必要がある。しかし、アメリカは自らの非を認めず、貿易赤字の原因は日本にあると一方的に主張している。そして、日本にさまざまな難題を押しつけてきた。かつて、1960年代に日本が貿易赤字に陥ったとき、日本は「ストップ・アンド・ゴー政策」とよばれる金融政策で乗り切った。

ところが、アメリカが貿易赤字になったとき、その原因を黒字国に求める。はたしてそうなのか。納得しがたいと感じるが、安全保障という一番重要な問題をアメリカに依存している現状では、日本は言いたいことも言えないかもしれない。そうした中では、日本がとってきた政策は主に以下の三つである。

(一)円高による輸出の抑制

輸出を抑制する一番簡単な方法は、為替レートを切り上げることである。戦前、大恐慌を乗り切るために、各国は為替切り下げ競争を展開した。輸出を拡大したい場合、為替レートの切り下げも必要である。しかし1985年、プラザ合意が結ばれ、円高・ドル安になった。1ドル=260円だった為替レートは、その後m2年あまりの間に1ドル=130円まで上昇してしまった。

円高になれば輸出が落ち込む。なぜなら、1ドル=260円のとき1台260万円の車の定価は1万ドルになる。しかし1ドル=130円になると定価は2万ドルに値上がりする。そのため、売れ行きが落ち、輸出が減尐する。

輸出産業が打撃を受けた結果、1986年、日本は円高不況と呼ばれる不景気に陥った。今まで経験したことのない円高という不安に怯えた政府・日銀は、公定歩合を2、5%まで引き下げ、未曾有の金融緩和政策をとった。しかし、そ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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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は「バブル」の発生という高価な代償があった。

(二)日本企業の海外進出

貿易摩擦を解消する第二の方法は、日本企業が海外に工場を建て、海外で生産・販売をすることである。そうすれば貿易統計上、日本の輸出は増えない。プラザ合意以後、円高が進んだことにより、1980年代後半から、自動車産業を始め日本企業の海外進出が盛んに行われるようになった。

しかし、こうした現象は、日本国内における産業の空洞化を招き、日本国内の設備投資や雇用機会を減尐させる一因ともなった。

(三)日本の市場開放

プラザ合意後、円高が進んでも日本の輸出は止まらなかった。日本企業は「乾いた雑巾をさらに絞る」ような努力でコスト削減に取り組んだ。そこで、異なる貿易摩擦対策が求められるようになった。それが日本の市場開放である。ちなみに、1984年の日本の関税負担率(関税収入÷総輸入額)は2、5%であり、アメリカの3、4%、ECの平均2、8%と比べて決して高いわけではなかった。 日本は、外圧を受けて、まず1988年から牛肉・オレンジの自由化を決定した。1989年には日米構造協議がスタートした。アメリカ企業が日本市場に食い込めないのは、日本企業の系列取引のせいだとして、系列批判が展開された。1993年からは日米構造協議は日米包括経済協議に修正され、より一層の規制緩和や市場開放を迫る形になった。

1993年のウルグアイラウンドでは、ついにコメの部分開放が始まった。そのほか、2000年には大規模小売店舗法(大店法)が廃止され、外資系大型店の進出も活発化した。(このため、地元の中小の商店街が影響を受け、さびれはじめている。)

(四)日本の内需拡大

日本の輸出が増えた背景には、日本国内の内需不足がある。消費者が商品を買ってくれればいいが、実際には住宅ローン・教育費・高齢化社会への備えなど、さまざまな理由で日本人の貯蓄率は依然として高水準水準にある。もし、財政が出動しなければ、貯蓄率の高さはそのまま内需不足を引き起こし、輸出の増加につながりやすい。

特に1990年のバブル崩壊後、日本政府は内需不足を補うため、1990年代の初頭からすでに100兆円以上の国債を発行し、内需の拡大に努めてきた。しかし、これまでのところ期待されたような効果をあげていない。2000末の国債残高は365兆円で、地方債務とあわせると645兆円に達している。 そのほか、労働時間の短縮や、学校の週5日制導入なども、そもそもは貿易摩擦対策として出てきたかもしれない。

終わりに

最近の十数年間にわたって、日本貿易摩擦は日本の経常収支における巨額の黒字と米国の巨額の赤字、あるいは日本の対米貿易黒字と米国の対日貿易の赤字が「摩擦」の焦点になっていた。貿易摩擦の原因はアメリカ側と日本側の両方に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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ると私は考えている。

アメリカ経済にとって重要なことは、貿易赤字の解消ではなく次のようなことである。すなわち第一に、経済全体としての純貯蓄率の低い問題である。これを高めないと長期的に経済成長率は上昇しない。改善策としては、増税による財政赤字の削減が不可欠だと思う。第二に、アメリカは鉄鋼、自動車、半導体などの重要産業に対し、輸入制限、反ダンピング措置等保護主義的産業政策を続けてきたことである。もし産業保護をしたいなら、輸出自主規制や反ダンピング措置などに頼らず、産業構造の調整を進めるべきである。そして第三に、国民の教育である。アメリカでは未熟練労働者の賃金が、最近10ー15年間に上昇せず、むしろ低下している。これは一般国民の教育が十分に行なわれていないこと関係している。

日本側としては、外交、安全保障の分野で協力を進め、日米の政治関係を維持することによって経済関係をよくする。日本市場の開放性について日米の評価が対立しているが、客観的にいうと、日本では内外価格差の解消、規制緩和等が必要である。

日米貿易は摩擦を伴っているが、鉄鋼や自動車等に見られるように国境を越えた提携も増えている。鉄鋼については、日米の資本、技術協力によって、アメリカの鉄鋼業界ではオートメーション化やコンピューター化が進み、競争力が回復している。さらに、その動きはハイテク分野にも広がり、半導体やマルチ・メディアでも始まっている。ハイテク産業が日米経済摩擦の中心になるうる。このことから考えると、ハイテク分野での日米企業の提携は、貿易摩擦緩和に大きな効果を持つであろ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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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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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日] 冈田良德.贸易实务.第一版.東京:日东书院,1989年. 3.[中]崔崟.日本市场概况.第一版.北京:中国商务出版社,2006年. 4.[中]王秉荣.金融日本.第三版.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6年. 5.[中]连业良.日本経済入門.第一版.大連:大连理工大学出版社,2005年. 6.[中]刁鹂鹏.ビジネス日本語閲読.第一版.大連:大連理工大学出版社,2007年. 7.[中]冯昭奎.日本经济.第二版.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 8.[美]高柏.日本经济悖论.第一版.北京:商務印書館,2004年.

9.[日]富永健一.日本の現代化と社会の変遷.第三版.北京:商務印書館,2004年. 10.[中]林华生.日本在亚洲的作用.第一版.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 11. [中]王厚双.直面贸易摩擦.第四版.吉林:辽海出版社,2004年. 12. [中]潘悦.反倾销摩擦.第一版.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年.

13.[美]德林.美国贸易保护商务指南.第三版.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年. 14. [中]章艳红.美国贸易研究.第三版.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 15. [日]石川康宏.日米貿易摩擦とアメリカ鉄鋼保護貿易政策の展開.第二版.京都:京都大學經濟學會,199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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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 辞

この論文の提出につれて、私の15年の学校生活が終わった。私の学生時代の終わりとして、本論文は二ヶ月あまりの努力を通して、とうとう完成した。大学に入ったごろ、日本語専攻に割り当てられた、当時、私はとても抵抗感があったが、いくつかの事によって、私は今日に至った。現在、思い浮かべば、そのときの決定は正しいかどうかは今までも分からないが、ただし私はこちらから色々収穫したことは事実であり、友たちや先生方から色々なものを学ぶことができた。これらはずっと私一生の財産である。

論文のテーマを設定するときに、日米貿易摩擦について興味があったが、どこからどのように論述するか、あまり知らなかった。指導先生から貴重な意見をいただき、日本経済及び貿易摩擦に関する論文と書物を読むことによって、いい参考になり、いい勉強になった。私にとって、卒業論文を作成する過程は大学三年の学習をまとめる過程であり、新しい学習でもある。三か月余りの作成は大変だったが、充実した毎日だった。

大学の三年間、知識を教えてくださった日本語学科の先生をはじめ、多くの先生の方々に感謝を申し上げた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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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中美肉鸡贸易争端

中美肉鸡关税争端

众所周知,中国入世十多年来频繁遭受“双反”调查,但近年来中国也开始进行反击,本文所述的中美两国关于对来自美国的肉鸡产品实行“双反”的争端,便是中国主动出击的一个典型例子。

一、案例简介

2009年8月14日,中国请求对原产于美国的肉鸡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9月27日发布了立案公告,开始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早在决定立案调查前,中国调查机构已就收到国内白羽鸡反倾销调查申请书一事通知了美国驻华大使馆,并向其提供了申请书。在立案公告规定的应诉期内,美国皮尔格林公司、森泰食品等35家公司向调查机关登记应诉。

调查机关对国内的白羽肉鸡产品和美国产品的质量、规格、鸡种和饲料、生产加工流程、产品用途、销售渠道和客户群体、产品可替代性、消费者评价等因素进行了调查,发现美国肉鸡所占中国市场份额的不断扩大,且实行低价销售,这种行为对国内产品的销售价格产生了重大影响。2009 年上半年,在国内市场需求持续增长的情况下,国内肉鸡的产能利用率下滑至66%,产量、销量、市场份额、销售收入、就业人数等经济指标也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下降趋势,仅2009 年上半年的亏损额接近2008 年全年的亏损额。

2009 年10 月13 日,申请人就该案向调查机关提交了反补贴调查申请。10 月19 日,调查机关就新增指控申请向美国政府发出进行磋商的邀请,并向美国驻华大使馆转交了反补贴调查申请书的公开版本。中美两国政府代表于10 月29 日进行了磋商。

2010年9月,中国商务部对美国白羽肉鸡产品征收50.3%到105.4%的反倾销税和4.0%到30.3%的反补贴税,实施期限为5年。

2011年9月20日,美国就我对原产于美国的白羽肉鸡采取的双反措施(商务部公告2010年第51号、第52号),在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下提出磋商请求,正式启动争端解决程序。

2013年8月2日,世贸组织向其成员散发了本案专家组报告。专家组裁定,中国的双反措施在倾销进口产品的成本分摊、产业损害的价格影响分析,以及调查程序的透明度等方面,违反了世贸组织规则。9月25日,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构通过专家组报告。

二、中美双方争论依据

中方认为美国倾销的理据:

1、美国白羽肉鸡产业在全球市场上具有很强竞争力,主要原因在于美国政府对农作物(尤其是玉米和大豆)的持续补贴,使美国肉鸡产业获得廉价的饲料成本。

2、调查期内,美国肉鸡的人民币价格始终低于国内产品的平均销售价格。2006 年、2007 年、2008年和2009 年上半年分别低于国内平均售价569.51 元/吨、54.64 元/吨、515.57 元/吨和232.79 元/吨。初步证据显示,调查期内,国内产业同类产品长期处于亏损状态。

综上所述,被调查产品所占中国市场份额的不断扩大与其持续大量低价对中国肉鸡行业造成严重损害。

美方提出上诉的理据:

1、美国政府在答卷中称,“本调查所涉及的五个联邦项目都是直接支付给生产玉米和大豆的农场主,这五个项目下没有任何补贴支付给肉鸡加工商”,并认为“申请人对这些项目

的指控没有提供任何证据证明对玉米和大豆农民的补贴转移到肉鸡产业”,“即使存在‘传递’,通过合理的计算,我们可以证明这些被‘传递’的利益不会产生超过WTO《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 “反补贴协定”)第11.9 条所规定的‘微量’水平。”

2、调查期内,被调查产品仅占中国国内市场较小且稳定的市场份额;被调查产品绝对数量没有大量增加,且其增加量也仅仅填补了其他国外生产商在中国市场减少的份额;因此被调查产品的进口数量及市场份额没有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

3、美国声称出口至中国的肉鸡产品主要是鸡爪,这部分产品因饮食习惯的原因在两国存在价格差异,因此低价的原因并不是由于补贴因素,而是在美国本土市场上鸡爪等肉鸡分产品的价格本来就低。

三、专家组报告解读

对于肉鸡的补贴与反补贴问题,中美各有说辞,那么最终中国为何会败诉,归结起来主要是因为中国在程序上和实质上两个方面的一些错误。

(一)程序上的错误:

1、没有提供充分的机会让美国及美国肉鸡供应商为其利益进行辩护,违反了Gatt第六条反倾销协议中的6.2。

2、没有对外及时披露与反倾销、反补贴调查相关的非保密信息,特别是有关调查程序与方法的信息,违反了Gatt第六条反倾销协议中的6.4和6.5,还违反了反补贴协议中的第12.3条。

3、没有向美国利害关系方披露基本必要的事实,比如其倾销幅度是如何计算出来的,违反了Gatt第六条反倾销协议中的6.9。

(二)实质性的错误

1、对美国肉鸡所征收的反补贴税超过所计算的美国对其肉鸡产品的单位补贴,违反了补贴与反补贴协议中的19.4条。

2、中国所计算的倾销幅度建立在错误的价格比价上,违反了反倾销协定中的2.2条。商务部无理由拒绝使用美国公用会计原则和两大肉鸡生产商在计算生产成本的账簿记录,不考虑生产商提出的以价值为基础的分配方法,而是采用了重量为基础的方法,导致进口肉鸡产品的成本分摊不符实际,同时将与肉鸡产品无关的成本分摊到肉鸡上,夸大了倾销幅度。

3、中国对损害的确定所依据的证据不够肯定充分,不能证明进口肉鸡的数量和价格对国内产品的数量和价格产生影响,也不能证明损害国内肉鸡的市场份额,生产率和投资回报率等。这一点违反了反倾销协定中的3.1、3.2和3.4条,违反了补贴与反补贴协议的第15.

1、15.2和15.4条。

四、建议与对策

结合上述对本案例的具体情况及专家组报告的分析,可以看出中国在本次争端中败诉的原因是没能很好的了解、掌握及运用WTO的规则,导致中国在程序上和实质内容方面的一些做法都违反了WTO相关的协议协定。

既然现在中国已经加入了WTO,受WTO规则的约束,就要彻底读透规则,运用规则行事。第一步就是制定适应WTO规则的法律,这样可以减少中国调查机构的机动裁定,减少行政对贸易的干预,更能体现WTO的透明度原则,让对方无处反驳。

在有关“双反”的案例中,损害的认定是至关重要的。要证明是否存在倾销和补贴,以

及倾销、补贴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首先就要细化调查程序完善举证工作,增强我方论据的完整性和有理性。同时要加强磋商,WTO规则强调的是公平、透明与开放,磋商使得争端双方有一个陈述利益与争取利益的机会,避免政府及行业垄断。

当今世界贸易一体化,所以各国也都在积极适应这个不可避免的潮流。中国不仅要重视自身的立法,还要关注其他国家的法规更新,有预防警惕的意识。

从这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到,中国对于WTO的规则,还有理解不够通透的地方,实际操作中也有不尽完善的地方。虽然此次中国主动出击遭遇失败,但是我们应该找出问题的症结,在以后的国际贸易中要运用规则捍卫自己的利益,同时寻找机会争取自己的利益。

——国贸1101第六组李岱晓 吴家裕 王品晶 李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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