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考核办法范文

2023-09-20

投资考核办法范文第1篇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新项目的上马立项 土地合同的立项及审批 土地合同的履行及监督 土地合同的维权取证 附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房地产项目投资的管理,明确房地产项目的立项及合同签订、履行、维权取证和管理监督过程中相关部门的职责,维护公司权益,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地区公司投资部负责房地产新项目的信息搜集筛选、拿地方案制定、土地合同谈判、土地合同的草拟以及立项、履行以及维权取证等工作。

投资中心负责对各地区公司房地产新项目的论证、拿地方案、谈判、决策以及土地合同的立项、履行、维权取证等工作进行统一管理监督。

第二章

新项目的上马立项 第三条

投资中心根据集团不同的发展阶段,制定当阶段的房地产新项目上马要求,报集团董事局主席审批通过后实施。集团系统均须根据集团新项目上马要求拓展房地产新项目。

第四条

新项目上马流程

1、地区公司申请购买新项目时,须填写《购买新项目考核计划表》,并附《新项目上马评价因素汇总表》、《新项目上马标准对比表》、《利润测算表》、《项目调研报告》(含拿地方案)及项目规划设计条件、红线图等相关资料(二手项目需额外提交《二手项目上马审查表》)报投资中心审核。

2、投资中心对地区公司上报的新项目,按当阶段新项目上马标准进行审核。不符合要求的,将处理意见退回地区公司;符合要求的,报直管副总裁审批后,再报董事局主席审批是否同意调研。

3、经董事局主席审批同意调研的新项目、在《出让项目日报表》中批示参与竞买的项目、新项目专题会议确定为五星的项目,由投资中心和营销中心在接到董事局主席批示后72小时内,分别进行市场调研,形成独立调研报告,并附本条第1款中相关资料,报董事局主席审批。

4、董事局主席批准同意上马的新项目,由投资中心在接到董事局主席批示后24小时内,负责通知地区公司、营销中心、资金中心及建筑设计院主要负责人。

投资中心在接到董事局主席批示后24小时内,组织地区公司、营销中心、建筑设计院召开新项目定位专题会议。建筑设计院须在会后3日内完成拿地规划方案,并报董事局主席审批。

5、新项目取得后,投资中心负责将地区公司填报的《购买新项目考核计划表》转管理及监察中心、营销中心进行考核。

第五条

地区公司投资部负责每日搜集筛选本地区公司所辖区域内的土地出让信息,并注明有无意向参加竞买及其他特殊情况后,于每个工作日12:00前报投资中心审核汇总后,报董事局主席阅。

第六条

如集团以召开新项目专题会议的形式集中筛选房地产新项目的,各地区公司投资部须按投资中心规定的时间及要求上报相关资料,否则不予上会。

集团新项目专题会议确定为五星项目的,地区公司投资部负责重点跟进,并将进展情况于每周五12:00前报投资中心审核汇总后,报董事局主席阅。

地区公司投资部未经批准不得放弃跟进五星项目。地区公司拟不再跟进的五星项目,需经地区公司董事长(或主持工作一把手)签字确认后,于当周周五12:00前报投资中心。

第七条

在已有房地产项目周边拓地的,地区公司投资部须上报拓地申请,并附《项目调研报告》(含拓地方案)、《利润测算表》,经投资中心、管理及监察中心、营销中心共同研究并签署意见,报投资中心直管副总裁审批后,再报董事局主席审批。经董事局主席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拓地。

第八条

经董事局主席批示参加竞买的新项目(含拓地项目),地区公司须在报名截止7日前,上报竞买请示报告、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使用资金审批表》、出让文件、《利润测算表》等资料。

对已批同意竞买的新项目,如地区公司拟放弃参加竞买的,地区公司投资部须将地区公司董事长(或主持工作一把手)签字的情况说明报董事局主席审批。

第三章 土地合同的立项及审批

第九条

本办法所指的土地合同包括:

(一)土地购买合同

1、土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3、一级土地整理合同;

4、项目投资合作意向书、框架协议等;

5、土地合作开发协议;

6、为取得土地使用权而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

7、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

(二)土地购买合同的履行协议

1、征地、拆迁、补偿协议(含因工程、销售等原因签订的拆迁补偿合同);

2、根据土地合同与政府相关部门签订的代建、回迁工程等合同。

3、为履行土地购买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承诺书、借款协议、解约协议、会议纪要、备忘录,以及其他为履行土地购买合同而签订的相关协议等。

第十条

土地方面的支出,均须签订书面合同。

第十一条

投资中心独立进行拓展、谈判的房地产新项目,由投资中心负责土地合同的草拟以及立项工作。

地区公司投资部负责本公司所有土地合同的草拟以及立项工作。 第十二条

集团所有土地合同均由各地区公司投资部填写土地合同审批表,并按以下土地合同审批权限报批:

1、一手土地出让合同及其变更合同,经投资中心审核后,报投资中心直管副总裁审批执行。

2、二手土地合同(含合同条款变更)金额不超过50万元(含50万元)的,经地区公司投资部、合同管理部审核后,由地区公司董事长(或主持工作一把手)审批;5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经投资中心、经营中心审核后,报投资中心直管副总裁审批执行;1000万元以上的,再报董事局主席审批。

3、与政府签订的房地产项目投资协议,经投资中心审核后,报投资中心直管副总裁审批;如涉及1000万元以上款项支付的,须再报董事局主席审批。

4、地区公司根据土地合同与政府相关部门签订的代建、回迁工程等合同,由投资中心审核(需第一招投标中心、合同管理中心审核的,转相关部门出具审核意见),报投资中心直管副总裁审批后,再报董事局主席审批。

5、除本条上述1-4款外的其他土地合同的审批权限按本条第2款规定执行。

第四章 土地合同的履行及监督

第十三条

土地方面款项审批权限,50万元以下(含50万)的

4 付款由地区公司董事长(或主持工作一把手)审批;5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报投资中心审核后报直管副总裁审批;2000万元(含2000万元)以上的,经直管副总裁审批后报董事局主席审批。

第十四条

地区公司须填写《申请使用资金审批表》,并附经地区公司财务部负责人及主管投资部的领导审批的《项目合同履行情况汇总表》以及地区公司合同管理部出具的审核意见。

如涉及土地购买合同(出让合同除外)的尾款,由投资中心联合合同管理中心、财务中心等相关部门就合同履行情况出具书面意见。

涉及因项目开盘或推货需支付的土地方面款项,由投资中心联合营销中心、管理及监察中心出具审核意见。

第十五条

各地区公司投资部应及时跟进土地方面款项的支付情况,并在土地方面款项支付后24小时内通知投资中心。

第十六条

二手土地合同签约后1个工作日内,地区公司投资部组织合同管理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进行尽职调查,并在土地合同规定时间的前2日完成尽职调查,并形成书面调查报告,参与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投资中心、经营中心、财务中心审核、备案。

如尽职调查情况与合同约定存在部分不符,则由地区公司完善后续手续,土地合同继续履行;如在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现与合同存在严重不符情况的,须经投资中心直管副总裁审批同意后,方可继续履行合同。

对较复杂的二手土地合同,由投资中心联合经营中心协助地区公司开展尽职调查。

第十七条

土地合同中涉及资产、债权、债务剥离的,在进行剥离的10个工作日前,地区公司投资部须拟定资产、债权、债务剥离方案,经地区公司财务部负责人及地区公司董事长审核后报投资中心,投资中心组织经营中心及财务中心研讨、审核、批准后执行。

资产、债权、债务剥离完成后2个工作日内,地区公司投资部须将剥离结果经地区公司财务部负责人及地区公司董事长审核后报投资中心、经营中心及财务中心备案。

第十八条

土地合同中涉及工商变更登记的,地区公司投资部须将办理工商登记的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及公司章程报投资中心审批后执行。

第十九条

与土地合同相关的对外函件,须经地区公司董事长审批后,方可发函;如对外函件涉及增加合同款项,按土地合同审批权限报批后方可执行,如涉及变更合同款项支付节点等增加我司义务

5 的,须报投资中心直管副总裁审批后方可执行。

第二十条

地区公司投资部负责土地合同履行,编制土地合同月度履约台账,并根据履约情况及时更新,于每月25日前报投资中心备案。

第二十一条

土地合同方面款项清收工作,由投资中心制定考核计划,经财务中心签署意见后,报投资中心直管副总裁审批。

第五章 土地合同的维权取证 第二十二条 地区公司投资部负责土地合同履约维权取证工作并确保履约证明文件的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土地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每一个节点,均须提取保留书面文件、图片等证据,包括工商变更相关资料及核准通知书、拆迁现场照片、交地确认书、印章、证照、发票等资料的交接清单,外来函件的收发证据等。地区公司须于证据取得后24小时报投资中心备案。

地区公司投资部须制作证据清单并及时更新,维权取证的证据原件须妥善保管。投资中心负责抽查。

第二十三条

在土地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合作方出现违约情况的,地区公司投资部须在违约情况发生后2小时内进行维权取证,并通知投资中心。在24小时内将相关处理结果提交投资中心。

第二十四条

投资中心每月抽查不少于10个项目的土地合同维权取证情况。一经发现维权取证不到位的,对相关责任人及各级责任领导予以问责、降薪、降职直至开除处分。由投资中心直管副总裁审批执行。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土地合同的立项部门须在土地合同签署后1个工作日内将土地合同原件交监察室或监察分室存档,监察室或监察分室须在收到已签订的土地合同原件后24小时内上传档案系统。

如因工作需要,需借阅或复印土地合同的,均须按公司规定报批后从监察室或监察分室借阅或复印,并不得转借或私自备份。

第二十六条

地区公司投资部需建立房地产投资信息库(包括城市基础数据、城市规划情况、房地产相关政策、法律法规、房地产交易市场信息)、项目信息档案库(包括在跟进和终止跟进项目信息)及项目联系人信息库,并及时更新维护。投资中心定期对地区公司房地产投资信息、项目信息档案进行抽查考核。

6 第二十七条 所有接触土地及项目相关信息的人员,均须做好保密工作。如相关人员将信息泄露,一经发现将视情节轻重予以问责、降薪、降职直至开除处分,对公司造成损失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投资中心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此前下发的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本办法执行。

附件:

1、购买新项目考核计划表

2、新项目上马评价因素汇总表

3、二手项目上马审查表

4、新项目上马标准对比表

5、利润测算表

6、关于参加XX地块竞买的请示报告

7、土地合同审批表

8、项目基本情况及合同内容摘要

投资考核办法范文第2篇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 物资管理办法(A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的物资管理工作,提升集团公司的管理水平,建立集中、规范、高效的物资供应保障体系,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全资、控股(含间接控股)企业,其他企业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 本办法中的物资管理范围包括集团公司基建、生产的设备、材料等物资。

第四条 物资管理总目标是“归口管理、三级管控、集中采购、联合储备”。

第五条 集团公司建立总部、二级、基层单位三级物资管理体系,实行统一归口管理、对外集中采购、上下分工协作的物资管理模式。各单位应设臵物资管理归口部门,对物资计划、采购、质量、储备等工作实行归口管理。

第二章 职 责

第六条 集团公司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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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技术与物资管理部负责集团公司物资归口管理工作;负责集团公司物资管理制度体系建设;负责集团公司物资计划、采购供应、废旧物资、供应商、标准化等管理工作;对集团公司系统各单位物资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协调等。

战略规划部参与会审年度物资需求计划。

火电产业部、水电与新能源产业部、煤炭产业部参与会审年度物资需求计划;参与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申请、采购文件技术规范的审查;参与制定备品储备定额。

监察部负责对公司系统物资采购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开展物资管理效能监察工作;负责受理有关物资采购中涉及违纪问题的投诉,并负责核查。

审计部负责对物资采购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审计评估;根据需要对物资采购工作进行审计。

政策与法律事务部负责对集团公司物资管理工作提供法律保障。

信息管理部负责为物资信息化建设提供技术支持与指导,负责物资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和运行维护工作。

第七条 集团物资公司

负责编制集团公司采购策略;负责实施集团直接集中采购,负责相应的监造、催交催运、配送、移交验收、现场服务等工作;牵头组织集团组织集中采购;负责联合储备物资的日常组织管理;协助集团公司完成物资计划、采购、调剂、废旧物资处臵、供应商、标准化等管理工作;负责按集团要求对计划、采购等相 — 4 —

关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并进行工作总结。

第八条 各分支机构、区域子公司、专业公司、在京单位(以下简称“二级单位”)

负责本区域(单位)物资管理制度体系建设;负责本区域(单位)物资计划、采购供应、废旧物资、供应商、标准化等管理工作;对所属单位的物资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协调等;负责组织审查本区域(单位)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文件技术规范;配合开展集团化采购工作;负责组织本区域(单位)集中采购物资的采购与配送。

第九条 基层单位

负责制定本单位物资管理的制度和办法;负责编制、上报物资计划;负责本单位物资合同和履约管理;负责本单位物资质量控制;负责本单位物资库存的统计、分析、控制;配合作好物资集中采购工作;负责提报集中采购物资的技术规范;负责本单位废旧物资的管理;负责维护本单位联储库存。

第三章 物资计划管理

第十条 物资计划管理是指对物资计划的编制、审批、执行、检查等全过程管理。

第十一条 各单位要建立和完善物资需求计划编制、提报、审核、审批程序,明确职责分工。

第十二条 各单位要建立物资积压考核制度。由于需求不准确、不及时导致物资积压的,考核需求部门;由于无计划或超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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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采购导致物资积压的,考核物资采购部门。

第十三条 各单位根据基建、检修维护和技改等项目及费用计划、财务预算编制物资计划时,须有物资部门参与。物资部门要主动掌握物资需求,及时提出物资需求计划优化建议。

第十四条 各单位要做好物资需求分析,强化物资计划管理,做到及时、准确、全面。

第十五条 各级物资采购部门或单位要建立规范的物资采购计划编制和审批程序,优先改、代、利用库存,按照经审批后的物资采购计划实施采购。

第四章 物资采购管理

第十六条 公司的各级采购活动,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

第十七条 建立物资采购专业化分工、流程化操作的业务运行机制。各级物资采购部门或单位要建立供应商选择权、价格确定权和货款支付权分离的相互监督制衡机制。

第十八条 建立集团化采购(集团直接集中采购、集团组织集中采购)和

二、三级单位采购相结合的采购机制,分工协作,统一对外采购。

第十九条 各级物资采购部门或单位要建立健全物资采购供应保障体系,按照“谁采购谁协调”的原则及时解决物资供应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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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集团工程技术与物资管理部定期组织发布集团化采购物资的执行价格和参考价。各级物资采购部门或单位采购时不得擅自突破执行价,特殊情况报集团公司批准。

第二十一条 各单位基建、生产所需物资应尽可能的实行甲方供料制或甲方供主料制。

第二十二条 各级物资采购部门或单位要全面实施电子化采购,加强网上采购管理和监控,规范网上采购行为,确保网上采购质量。

第二十三条 各级物资采购部门或单位要向设计、技术等部门和需求单位提供新产品、供应市场行情、供应商资信、采购价格、库存等信息服务。

第二十四条 各级物资采购部门或单位要实行回访制度,至少每季度向物资需求部门或单位征求对供应物资质量、价格、交货、服务的意见和建议,向有关职能管理部门通报物资供应工作情况。

第五章 物资供应质量管理

第二十五条 物资供应质量管理遵循“质量优先、严格准入、量化评价、闭环管理”的原则。

第二十六条 各单位应建立物资供应质量保证体系,把好设计、供应商选择、合同签订、过程监造、出厂检验、验收使用等质量管理关键环节,加强物资供应质量跟踪和考核。

第二十七条 各级物资部门或单位负责设备及原材料抽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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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监造、到货验收和设备运行跟踪管理等工作,实现设备、材料制造质量、运行质量等设备全生命周期闭环管理。

第二十八条 各级物资部门或单位要加强对采购物资的质量检验,制定必检物资目录和检验大纲,对重要设备和关键材料实施质量监造,控制质量风险。

第六章 物资库存管理

第二十九条 建立集团内分工储备、与制造厂协议储备、与其他发电集团互存互备的三级联合储备机制,提高效率,降低库存。

第三十条 各单位要积极推进物资储备由占用资源向控制资源转变,努力减少库存资金占用。

第三十一条 各单位要建立对库存资金占用责任的考核制度。

第三十二条 各单位要建立和完善平衡利库、清仓查库等管理机制,大力推进积压物资改、代、利用和调剂,优化库存结构。

第三十三条 各单位的废旧物资由物资部门负责统一回收、利用和处臵。

第七章 供应商管理

第三十四条 按照统一管理、动态考核、科学管控、扶优汰劣的原则,建立集团统一的供应商网络。制定供应商管理办法,建立评价指标体系。

第三十五条 集团公司实行供应商入网资格预审制、供应商 — 8 —

供应产品目录制、供应商年度评审制、供应商动态量化评价制。

第三十六条 物资采购须在集团供应商网络内以竞争的方式优选制造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指定供应商。

第三十七条 建立供应商业绩引导订货机制,培育战略供应商和主力供应商,不断优化供应商结构。

第八章 检查和考核

第三十八条 集团公司工程技术与物资管理部负责对物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十九条 集团公司工程技术与物资管理部负责建立健全物资管理考核体系,定期对各单位物资管理工作进行考核。

第四十条 各单位要将需求计划的准确率和及时率、库存资金占用、积压物资等关键指标纳入考核体系。

第九章 附 则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由集团公司工程技术与物资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投资考核办法范文第3篇

第二条 股权投资企业是指依法设立并以股权投资为主要经营业务的企业。

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是指受股权投资企业委托,以股权投资管理为主要经营业务的企业。

第三条 本市范围的内资股权投资企业和内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登记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股权投资企业和股权投资管理企业的登记。

第五条 内资股权投资企业和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应当以公司或者合伙企业的形式设立。

第六条 股权投资企业和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名称中的行业可以分别表述为“股权投资”和“股权投资管理”。

第七条 股权投资企业和股权投资管理企业的经营范围可以分别表述为“股权投资”和“股权投资管理”。

第八条股权投资企业可以从事股权投资管理业务。股权投资管理企业需从事股权投资业务,其注册资本(出资额)、出资方式以及股东(合伙人)的出资额应当具备股权投资企业的必要条件。第九条 股权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出资额)不得低于人民币1亿元,股东(合伙人)应当一次足额缴纳章程(协议)规定的出资额,出资方式仅限于货币形式。其中公司的单个股东出资额不得低于人民币500万元,合伙企业的单个有限合伙人的出资额不得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第十条 股权投资管理企业以股份有限公司形式设立的,其注册资本应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以有限责任公司形式设立的,其实收资本应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以合伙企业形式设立的,其出资额由合伙人自行约定。

第十一条 企业申请从事实业投资、创业投资、X X行业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股权投资和股权投资管理以外的投资、管理业务的,应当在其经营范围后加“除股权投资和股权投资管理”作为后缀。第十二条 已设立拟从事股权投资或股权投资管理业务的企业,在符合本办法所规定的条件后,可提出变更名称或者变更经营范围的申请。

已设立且经营范围中含有“股权投资”或“股权投资管理”等内容但并不从事此项业务的企业,各级工商部门应当在该企业办理工商登记时要求其规范登记。

第十三条境外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设立股权投资企业和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按照本市外商投资企业的规定办理登记。

投资考核办法范文第4篇

1总则

1.1为了认真贯彻《火电机组达标投产考核标准(2001年版)》,持续、健康地开展火电机组达标投产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适用于国家电力公司审批的300MW级及以上达标投产机组。 1.3动态考核期为机组移交商业运行后的半年。 2考核程序及内容

2.1由国家电力公司负责组织有关专家组成复查组进行达标机组的动态考核。 2.2动态考核采取随机抽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2.1随机抽查:在受检机组范围内,国家电力公司将随机选定一定数量的机组进行复查。 2.2.2重点抽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定为重点抽查对象。

2.2.2.1对达标中的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降低标准,考评结果与实际严重不符等现象有举报者。 2.2.2.2动态考核期内发生重大人身、设备、机械、火灾事故者。

2.2.2.3 300MW级机组投产后第一年等效可用系数低于75%,500MW级以上机组低于70%者。 2.2.2.4动态考核期内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严重滑坡者。

2.3达标机组动态考核的主要依据是《火电机组达标投产考核标准(2001年版)》。 2.4达标机组动态考核可采取新单项复查、多项复查或全面复查三种等方式。

2.5“复查组”根据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确定复查的内容和范围,重点核查机组达标的必备条件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如发生重大质量、安全或设备事故,还应请安全监察、质量监督部门参加调查分析并做出结论。 2.6复查结束后,“复查组”需提出书面复查意见,按程序上报审批。 3罚则

3.1经复查不满足达标必要性备条件者,对已经命名的机组,取消命名,收回奖牌和证书;对尚未命名的机组,不予命名,同时对其达标复检的主持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3.2凡经复查确认由于基建的原因,300MW级机组投产后第一年等效可用系数低于70%,500MW 级以上机组低于65%者,取消命名;对尚未命名的机组视情况暂缓命名。

3.3动态考核期内,发生重大人身、设备、机械、火灾事故的机组,凡经复查确认为属基建责任者,对已经达标命名的机组,收回事故责任单位的证书;对尚未命名的机组视情况暂缓命名直至不予命名;经复查确认不属基建责任者,视情况暂缓命名。

3.4对执行达标标准不严,复检结果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者,由复查组对该机组重新做出评价,并对达标复检的主持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3.5机组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在动态考核期内严重滑坡者,责令有关单位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者取消命名。 4附则

4.1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4.2本办法由国家电力公司电源建设部负责解释。

条文说明(涉及档案的)

五、工程档案

(一)通用性规定释义

1条 火电机组达标投产对工程资料和档案的交接验收的基本要求归纳起来有三条:一是要按期移交;二是要保证质量;三是要齐全完整。本标准是在总结达标投产机组在工程资料和档案交接验收方面的经验教训基础上修改而成的。与本标准1998年版相比,在考核内容上没有大的变化,这次重点是把该考核项目1998年版的考核内容、条文说明和实施细则进行了归纳合并。原《工程档案管理实施细则》中的“职责分工”部分,未做改动,今后仍继续使用。

2条 本考核项目与其他考核项目需要核查同一个项目的资料时,处理的基本原则是:检查人员均可根据需要抽查任何资料,凡在本项目有明确考核扣分规定的就按规定办理。难以确定在哪个考核项目扣分时,本着“该扣则扣,不重复扣”的原则,由检查组研究解决。

(二)条文释义

1条 “按期移交”规定了移交资料的最后时间。

1.1“已经形成的文件”是指:在该达标检查阶段(自检或预检或复检)时按有关规定应该形成的文件。例如:凡在现场进行自检时,如缺少性能试验报告等未超过合同或规程规定的提交时间者,不应扣分;但在考核期期满后形成自检报告时,凡已超过合同、规程或本标准规定的提交时间者,均要按本标准扣分。

1.2“合同”是指:项目法人与各参建单位签订的包括有移交资料和竣工图时间条款的建设合同。如果施工合同中没有规定移交竣工图的条款,则按原电力部电建{1996}666号文规定由设计单位做竣工图。如果项目法人事先没有确定具体的交竣工图的日期,则由检查组处理。 1.3“考核期”即“半年试生产期”。如果工程建设合同中另有明确规定则按合同规定的考核期考核。“全部资料”是指:由项目法人按照本考核项目第3条所列举的典型清单,再根据机组的实际情况确定与本机组有关的全部的工程资料和档案清单。其中施工图预算和竣工图的交付时间还应同时满足国电公司以国电电源{2001}222号文下发的《关于做好火力发电工程施工图预算和竣工图文件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当单位工程施工图预算的交付时间超过其施工图交付时间3个月以上时应按本条规定扣分。单位工程的施工图及其预算的交付时间均以建设单位的接收日期为准。

2条 本条要求参建单位应该移交的工程资料和项目法人应搜集归档的资料均应满足本条第2.1条~2.9条的质量要求。

2.1.1“移交资料的总目录”是指:项目法人按照本考核项目第3条“齐全完整”列举的原则清单,根据机组的具体情况确定的与本机组有关的全部的工程资料和档案清单。这个“总目录”应该由项目法人在移交和搜集资料“之前”提出,它和上述第1.3条的释义相同。

2.2.1和2.2.2《验评标准》是指:原电力部或国家电力公司相继颁发和修改的现行的全套的《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原电力部建设协调司建质[1996]111号文颁发的《火电工程调整试运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只是其中的一篇。

2.3.4.1条中“重要的”和2.3.4.2条中“一般的”的释义是:为了比较公平的考核扣分,对同1份资料中的“数据或结论”分成“重要”和“一般”两类,这是相对的,由检查人员确定,以下类同。

施工图预算和竣工图的编制质量当前存在的问题较多,为提高施工图预算和竣工图的准确性和实用性,要求达标机组预复检时,必须认真核查施工图预算和竣工图的质量,加大考核力度。施工图预算应抽查3册以上,有设计变更单的竣工图各专业应抽查1份以上,竣工图的深度应满足合同要求。

2.7条“正本、副本”和“原件、复印件”等名词术语,以档案管理的规定为准。

2.7.5条和2.7.6条“本工程管理部门”是指:由项目法人授权直接管理本工程的“管理处”、“筹建处”、“有限公司”等单位。

2.8条“不合格项闭环”是指:一般在阶段性验收文件中,验收人员会对质量的不合格项提出一些需要限期整改的需求,如果受检方整改后未经过原验收人员或有权代表原验收人员的部门验收即为“不合格项未闭环”。

3条 本条要求达标投产机组归档验收的资料,能满足项目法人根据本条所列举的12个方面的原则要求和机组的具体情况提出的“移交资料总目录( 即第2.1.1条)”,就是“齐全完整”。不能满足的就应按本条的规定考核扣分。 附录B 火电机组达标投产考核标准“工程档案管理”项目实施细则

1 总则

1.1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火电机组达标投产考核标准(1998年版)》,使工程档案管理与火电建设工程同步,确保工程文件材料的齐全、完整、准确、系统,为今后的生产建设服务,特制定本细则。 1.2本细则制定的依据

1.2.1《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国家档案局国档发[1988]4号。 1.2.2《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89。

1.2.3《电力工业企业档案分类规则及分类表》能源部能源办[1991]231号。 1.2.4《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1996年版)》电力部电建[1996]159号。 1.2.5《火电、送变电工程重点项目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电力部建设协调司建质[1994]102号。 1.2.6《火电工程质量监督站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试行)》电力部建设协调司建质[1995]84号。 1.2.7《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现行版本、全套)电力部。 1.2.8《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现行版本、全套)电力部。 1.2.9《火力发电厂工程竣工图文件编制规定》电力部电建[1996]666号。

1.2.10《火电工程调整试运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电力部建设协调司建质[1996]111号。 1.3本细则适用于工程建设、设计、施工、调试、生产、质监、监理等单位与部门。 2项目(工程)档案管理的职责分工 2.1建设单位

2.1.1负责项目(工程)建设全过程档案资料管理的组织协调工作。 2.1.2负责项目(工程)前期文件的收集、整理与归档工作。

2.1.3负责接收项目(工程)的全部档案,汇总后向生产使用部门移交。 2.1.4负责提交机组的建设总结。 2.2施工单位

2.2.1负责提交施工、安装全部技术记录(含隐蔽工程及测量记录)。 2.2.2负责提交分部试运阶段的方案、措施。 2.2.3负责提交分部试运记录及验收签证书。 2.2.4负责提交移交试生产前的消缺记录。

2.2.5负责提交全部机组建设期间的工程联系单及总结。 2.3调试单位

2.3.1负责提交所承担的试验项目调试方案、措施与调试报告等。 2.3.2负责提交调试过程中设备缺陷处理记录。 2.3.3负责提交调整试运质量验评表。

2.3.4负责提交调试过程中变更设计资料及调试工作总结。 2.4设计单位

2.4.1负责提交项目(工程)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 2.4.2负责提交全部设计修改通知单。

2.4.3负责按时提交全套、完整的竣工图(一式三套)。 2.4.4负责提交设计总结。 2.5生产单位

2.5.1负责收集、整理生产准备文件,包括企业技术标准(现场运行规程、操作及事故处理规程、管理制度与措施等)。

2.5.2负责提供整套启动及试生产期间文件材料(试生产记录、设备缺陷及事故处理记录、分析和结论)。

2.5.3负责提供设备命名、主系统启动及倒送厂用电方案、继电保护整定单等。 2.5.4负责提交机组生产准备及试生产总结。

2.6质量监督部门(指省质量监督中心站与质量监督站)

2.6.1负责提交《火电、送变电工程重点项目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以及《火电工程质量监督站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试行)》所规定的文件材料。 2.7监理单位(部门)

2.7.1负责提交监理过程中形成的有关工程质量、工期、投资监理等方面的全部文件材料。 3对《工程档案管理》考核项目部分条款的解释 3.1工程前期依据性文件

3.1.1征地文件包括:批准文件、红线图、拆迁补偿协议收、申报表、规划许可证等。

3.1.2五通一平:五通是指水通、电通、公路通、铁路通、通讯通;一平是指场地平整。五通一平文件含与有关方面签订的合同、协议及来往文件等。

3.1.3环保三同时:即为防治环境污染(大气污染、水污染、油污染、烟灰污染、噪声污染、固体废物污染等)和生态破坏的设施与火电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竣工验收。 3.1.4工业安全应包括电厂的起吊设施和设备内容。 3.2设计基础资料和勘测报告

3.2.1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勘察设计、勘察报告、地质图、勘察记录、土壤化验、试验报告、重要土样、岩样及说明。

3.2.2地形、地貌、控制点、构筑物及重要设备安装、测量定位观测记录。 3.2.3水文、气象、地震等其他设计基础材料。 3.3土建、水工施工文件

3.3.1建(构)筑物地基审底(即审查、交底)记录。 3.3.2桩基文件一般包括:

3.3.2.1依据性文件(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协议、合同及来往文件)。 3.3.2.2施工记录。

3.3.2.3桩位地基处理效果分析与评价、结论与建设性文件。

3.3.2.4复合地基载荷试验报告、桩基无损检测报告、桩基高应变动力测定试验记录。 3.3.2.5设计变更及工程联系单。 3.3.2.6重大问题及缺陷处理记录。 3.3.2.7桩位布置图、竣工图。 3.3.3施工测量记录包括:

3.3.3.1厂区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主厂房网的施工测量记录。

3.3.3.2主厂房、汽机、锅炉基础,输煤系统、烟囱、水塔、循环水系统、升压站进出线和母线架构等的主轴线及高程测量记录。

3.3.3.3主厂房框架柱垂直度,吊车梁标高,汽机运转层结构上表面标高,锅炉基础顶面标高;卸煤沟煤槽斗壁挑舌上表面标高与净距的平直度,循环水管沟进出口标高记录。 3.3.3.4主厂房、烟囱、水塔、汽机基础、锅炉基础、主变基础的沉降观测记录。 3.3.4地基处理文件包括:

3.3.4.1工程地质报告及地基处理方案。 3.3.4.2地基处理施工单位资质文件。 3.3.4.3地基验槽记录。 3.3.4.4地基处理测试报告。

3.3.4.5地基处理效果分析与评价。 3.3.5钢管材质及焊接文件包括:

3.3.5.1钢筋跟踪管理台账(包括编号、厂家名称、到货日期、数量、规格等级、出厂证件编号、复试报告编号、宏观质量描述、领用单位、领用日期、领用数量、加工和焊接情况、使用部门及数量、存在问题及处理情况等)。

3.3.5.2焊条、焊剂出厂证件和保管情况记录。

3.3.5.3焊工资格证件及焊前试验报告、实物抽样试验报告。 3.3.6水泥、混凝土试块文件包括: 3.3.6.1水泥出厂合格证及试验报告。 3.3.6.2混凝土试块试验报告。

3.3.6.3水泥、混凝土跟踪管理记录(包括水泥厂家名称、规格、数量、到货日期、出厂证件编号、出厂试验单编号、混凝土试块试验报告编号、每批混凝土配合比量及浇灌场所)。 3.3.6.4重要建(构)筑物混凝土浇灌工艺措施及冬季施工日记。 3.4设备与管线安装文件 3.4.1焊接工程一览表。

3.4.2受焊部位使用的焊接材料质量证件。 3.4.3焊工技术考核登记表(施工单位归档)。

3.4.4受监焊口焊接、热处理和质量检验的报告以及热处理曲线记录图。 3.4.5主蒸汽、再热蒸汽系统(热段、冷段),汽轮机导汽管和主给水系统等管道的焊接、热处理和检验记录图。

3.4.6焊接施工组织设计及重大项目施工技术措施。

3.4.7锅炉受热面管子和锅炉一次门内本体、管道的焊接、热处理检验记录、图表、探伤底片、检验报告。

3.4.8焊接工程质量评定。

3.4.9焊接工艺评定书、作业指导书。 3.4.10焊接工程技术总结。 3.5设备文件

3.5.1主设备:指锅炉、汽轮发电机组、3KV及以上变压器、电抗器、高压母线、断路器、电力电缆等。

3.5.2主要辅助设备系指那些发生了故障就能直接影响发电主要设备安全运行的辅助设备。如:磨煤机、排粉机、吸(送)风机、一次风机、电(汽)动给水泵、炉水强制循环泵、回转式空气预热器、锅炉除尘器、循环水泵、凝结水泵、除氧器、高压加热器、单元机组旁路系统以及与上述设备配套的电动机、消弧线圈、厂用变压器、厂用母线、3KV及以上隔离开关、互感器、避雷器、蓄电池、燃料(煤、油)供应系统、运煤机车、轮船、翻车机、堆取料机、抓煤机、闸门启闭机、真空泵、制氢站、除灰(渣)系统、水工设施、化水系统、机电炉自动控制用的计算机和电气、热工的控制保护及信号系统等。

3.6工程质量监督与监理文件

3.6.1质量监督中心站监督检查的阶段与项目

3.6.1.1土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重点项目:主厂房、汽轮发电机基础、锅炉基础、钢筋混凝土烟囱、双曲线冷水塔、岸边水泵房、输煤系统地下结构)。 3.6.1.2锅炉水压试验前质量监督检查。 3.6.1.3汽机扣缸前质量监督检查。 3.6.1.4厂用电受电前质量监督检查。 3.6.1.5整套启动试运前质量监督检查。 3.6.1.6整套启动试运后质量监督检查。 3.6.1.7试生产后质量监督检查等七个阶段。 3.6.2质量监督站监督检查项目:

3.6.2.1土建工程包括:施工测量、地基处理、钢筋材质及焊接、混凝土工程、砌体工程、钢结构工程、防水防腐工程、装饰工程。 3.6.2.2锅炉部分包括:锅炉受热面吊装前、锅炉钢架承载前、锅炉制粉系统分部试运前、锅炉回转式空气预热器分部试运前、锅炉送(引)风机分部试运前、锅炉电除尘空负荷升压前。 3.6.2.3保温包括:主要热力设备及管道保温绝热工程。

3.6.2.4汽机部分包括:汽机油系统复装及油清洁度、给水泵组(电动、汽动)分部试运前、汽机凝汽器管系安装、高(低)压加热器及除氧器安全阀整定。 3.6.2.5管道安装包括:中、低压管道安装。

3.6.2.6电气部分包括:发电机转子吊装前、大型油浸变压器器身检查及安装试验、高压配电装置电缆敷设、接地。

3.6.2.7热控部分包括:热控装置安装。 3.6.3工程监理文件

3.6.3.1监理依据性文件(与监理单位或部门签订的合同、协议、监理大纲及来往文件)。 3.6.3.2监理工作文件(或工程监理报告),一般包括工程概况,监理工作内容、职责、权限、监理组织;对工程质量、工期、投资控制的评价、结论与建议;发现重大问题的处理意见与经验教训等。 4归档文件的质量要求

4.1竣工图应按照电力部电建[1996]159号文颁发的《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1996年版)》和电力部电建[1996]666号文颁发的《火力发电厂工程竣工图文件编制规定》编制。 4.1.1所有设计院根据设计修改通知单重新绘制的竣工图,必须按竣工图标题栏标释。 4.1.2无设计变更的施工图,设计院应逐张审核,确认与现场相符后加盖竣工图章。 4.1.3设计院应编制“竣工图编制总说明”(叙述竣工图编制原则并包括各专业的竣工图卷册目录)。对每册修改图纸,宜编制分册说明(包括修改内容、修改原因、提供修改资料单位等)。 4.1.4凡四级图有修改的,又需要修改五级图或清册的,应继续修改。 4.2原件与复印件的掌握

4.2.1凡合同、协议、试运后签证、机组启动验收交接书、机组移交试生产交接书、机组移交生产交接书等文件材料均应为正本(即必须有各代表方符合规定的亲笔签名,有单位盖章栏目的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归档,签字方不能用副本或复印件归档。

4.2.2施工技术记录、工程签证单、试运记录、材料半成品试验单、设计修改通知单(含工程联系单)等表式和数据均应用合格的书写材料书写并原件(如表式为复印件,数据虽用合格书写材料书写也不能作为原件;验收签证单中的各方人员必须签全名,不能以盖章或打印代替签名)归档。 4.2.3调试措施、方案和报告等均应为油印件或激光打印机打印件。不能用复写件或普通色带打印件,以保证字迹的耐久性。

4.2.4主送和抄送本单位的文件材料均应以红头文件(不能用复印件)归档。

4.2.5引进技术工程的设备订货合同及其附件、招投标书等重要依据性文件材料应字迹耐久、清楚,不能用复印件归档。

4.3施工技术记录表式应符合部颁《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

投资考核办法范文第5篇

进入细分市场的方法有很多,就中国大部分行业而言,区域细分往往是首选。很多成功的企业,甚至成功的跨国公司,都是从一个区域市场先做起来的。比如,蒙牛牛奶刚上市的时候,先打游击战,偷袭伊利和光明相对弱的市场,然后慢慢渗透到其它城市,开始和他们针锋相对;美赞臣婴儿奶粉刚进入中国市场时,也先做一级城市及南方二级城市,然后慢慢再向北方市场延伸。

这就是一种商业规则,一种稳妥的市场扩张方式,我把它形容为“得寸进尺”。也就是说,一家企业要想成功进入市场,必须要一步一个脚印的向前走,先“得寸”后“进尺”,而不是全面撒网,遍地开花。

“得寸进尺”是被动选择。

多年的企业经验表明,非理性的遍地开花,往往都会遍体鳞伤。因为任何一个企业都不能回避以下三大问题。

1、顾客认同。

企业里普遍存在着一个合情而不合理的现象就是过分溺爱自己的品牌。认为自己所创造的品牌是至高无上的,所向披靡的。他们经常会有离奇的幻想:“顾客像我们一样宠爱我们的品牌”。所以,把业绩做得稍有规模的企业员工,一般都牛气冲天,目中无人,觉得自己可以改变一切。

然而,现实和幻想往往会是背道而驰的,很多品牌难以逾越顾客认同的屏障,在“异国他乡”屡屡遭遇被人“拒之门外”,最后的结果,不得不隐退这个市场。蒙牛奶粉的半死不活、卡夫牛奶的退出中国,以及中国品牌的海外苦旅,都是鲜活的证明。

所以,企业做市场一定要先“得寸”后“进尺”。如果违背这个规则,轻则带来致命创伤,重则葬送企业命运。

2、资源限制。

如果我们假设“资源无限”,企业就可以做任何事情,任何规则也就瞬间失效。但可惜的是,这只是假设。在现实运作中,任何一家企业都不可能获得无限的资源,所以也不可能随心所欲,一步登天。再说,绝大部分企业都处在十分残酷的竞争环境,在一个细分市场上,如果你的力量不如竞争对手大,你就会陷入困境,甚至遭遇失败。所以,企业要想在竞争中取胜,必须把有限的资源用到最合适的地方去。

人们常说,太阳光大却不能透过一张白纸;激光虽小却能穿透人的躯体。这就是集中的力量。对于勉强能生存的诸多中国企业而言,集中无疑是一种最有效而稳妥的选择。这十几年生存下来的企业,其实都是集中力量专注于一个行业或一个细分市场的企业,而跨掉的恰恰都是走多元化的企业。这就充分证明,要想保持企业可持续发展,必须先“得寸”,然后再考虑“进尺”。

3、渠道障碍。

很多厂家对渠道开发有种近乎错误的认识,即:只要有钱就能打开渠道。其实不然。没有在经验上得到充分验证的产品(品牌),扣点再高,经销商和零售商是不会轻易答应的。尤其,退换货政策比较刻薄的产品,自然会遇到渠道的阻拦。

我曾经帮助一家客户(区域强势品牌)做过全国招商会。当时提出一个“零风险”概念,可以说从产品的功能、包装、价格到中间商的扣点、奖励政策以及退换货政策等做足了文章。另外,招商现场的有形展示也可谓国际标准。会后还拉那些经销商游山玩水,歌舞升平。然而,令人心酸的事情却发生了。招商会结束后的一个月,那些会上签订合作意向,甚至签订经销合同的经销商都纷纷表示不合作。问为什么?主要原因是对品牌的未来发展表示担忧。

因此我深知,中间商永远是终极消费者的代言人,也是厂家潜在实力及信任度的晴雨表,终极消费者不能完全接受你的品牌、你又没有给他们一个确定的未来预期,你的产品再好、政策再优,也不会被接受的。因为,他们也会算代理一个产品失败而导致的潜在损失。

“得寸进尺”亦是主动意识。

不过,虽说“得寸进尺”是被动选择,但“得寸”后的“进尺”却是主动意识。因为不难想像,如果一家企业“得寸”而不“进尺”,要么在战略上有特殊的设计,要么经营者的脑子有问题。

那么,企业为什么一定要扩张?其核心的驱动因素有哪些呢?我认为至少有以下三点:

1、规模与风险的关系。

任何企业在一个区域市场站稳脚跟后,都喜欢把这个成功的模式复制到属性相近的周边市场。甚至进而复制到全国市场。这是很正常的经营思路。

因为,对企业而言,规模越大,其实越容易生存。曾经有人把这个比喻为交通工具,说火车比汽车更安全,是因为承载量大。虽然类似比喻缺乏一些内在的逻辑关系,但大体还能说明问题。

从竞争规则看上也能说得通。那些规模大的企业,尤其是行业的老大、老二,抗风险的能力往往大于那些中小企业。遇到价格战这样的恶性竞争,也不会轻易陷入财务困境。因为把规模做大了,可以大幅降低固定成本,从而可以弥补或低档价格战带来的经营损失。

所以,企业要“得寸进尺”是正确的选择,是可以理解的发展趋势。

2、规模与商业生物链的关系。

在中国,乃至在全世界,似乎所有的商业伙伴都会青睐大企业,都非常愿意和大企业合作。为什么呢?很简单。规模大了,企业的信誉就会高;规模大了,其资金周转率也会快。对供应商也好,经销商也罢,这两点恰恰是求之不得的。信誉高,对他们而言风险更低;资金周转率快,赚钱就赚得快,而且不必投入太多精力。这就是宝洁这样的企业为什么深受广大经销商欢迎的主要原因。

此外,企业把规模做大了,社会的其它优势资源也很容易向你集中。比如:获取政府机构的支持及优惠政策的可能性会提高;获取人才的成本会下降;获取高新技术的途径会变多;甚至融资渠道都会一路绿灯,十分畅通。

在这么多好处面前,哪家企业还能无动于衷呢?所以,只要可行,任何企业都会采取“得寸进尺”的扩张方式。

3、规模与利润的关系。

企业作为一个经营主体,必须要赚钱,这是生存和发展的最基本条件。但赚钱必须要有足够的规模。

就在一个相对狭窄的区域市场上运作,有时候难以确保合理的利润。原因是,市场占有率做到一定程度时,会遇到瓶颈,也就是说,再做也就那样了,不太可能再提高。

这就说明你的销售额达到了暂时的顶点,不会再增长。但企业的原材料成本和运营成本却不会轻易下降,甚至逐步上升。于是你唯一能维持利润的手段是缩减营销费用(管理费用也可以缩减,但其比例不大,故暂且忽略)。但在现实运作中,缩减营销费用会给竞争对手的进攻提供机会,引来更多的市场隐患。所以,事实上缩减营销费用也是不太可能的。假如这三个前提都成立,那利润的减少就是必然趋势了。

所以,“得寸”以后必须要“进尺”,这样才能获得更加有效的经营规模,以避免经营利润的持续下降。当然了,没有好的战略、战术的扩张,也可能使利润更加下降或亏损。

“得寸进尺”不会影响企业发展速度。

从前面的分析,我们不难看出,无论是被动选择,还是主动出击,“得寸进尺”是必须要遵循的商业规则。“得寸”前“进尺”,不行;“得寸”而不“进尺”,也不行。这就是“稳健”和“发展”辩证统一关系。

对绝大多数中国企业而言,速度是十分信奉的制胜法宝。于是也不少企业家和职业经理人提出所谓的“飞船定律”、“兔子理论”等。

在他们的眼里,“得寸进尺”的精神可能倍受欢迎,但“先得寸后进尺”的做法可能遭到质疑。关键是他们怕影响其发展速度。

其实,先“得寸”后“进尺”的做法不会影响企业的发展速度。因为,先“得寸”对后面的“进尺”不仅会提供方便,更会铺平道路,让你企业的发展速度得到更加可靠的保障。

1、获得足够的经验。

尤其在产品开发方面,在一个区域市场把产品维护工作做到位了,扩张的时候,就减少很多麻烦,会让你更加顺利的进入外地市场。

所以我们一定要相信,“先慢后快”的威力,它不仅会带来更大的商机,而且更大程度上降低了企业的经营风险。

2、获取足够的资讯。

就中国市场而言,我们必须承认区域市场属性的差异性。在“不同区域”、“不同民族习惯”、“不同的经济发展水平”等很多纬度上都存在着巨大的差异性。

所以你在做一个区域市场的同时可以拿出足够的时间来研究你将要进入的市场,牢牢掌握其目标顾客的消费模式及购买行为,清晰了解其渠道特征和媒介环境。这不仅不会影响你的发展速度,还可以对你下一步的扩张铺平道路。

3、样板市场的作用。

先做好一个区域市场,其实还有一个好出,即:树立模范。中国是推崇模范、追捧明星的国家,只要你有成功的经验,他就会相信你,进而追捧你。这也是那些策划人为什么那么喜欢写案例的主要原因。

很多企业召开全国招商会议时,往往把经销商请到自己“家门口”,也就是自己成长最好的区域。主要原因就是容易说服经销商。因为,经销商和你合作的标准往往是看你是不是把家“门口”的市场做得足够好。

投资考核办法范文第6篇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公务员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建立健全平时考核制度,强化平时考核结果运用,强化对公务员队伍的日常管理,激励广大公务员发扬敢于担当、敢于碰硬、敢于创新的精神,真抓实干、奋发有为,为建设一支政治合格、作风优良、业务精湛、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队伍提供有力支撑。

公务员平时考核坚持分类考核、量化评价,注重实绩、综合评定,依法实施、简便易行的原则。实行自记自评与领导评鉴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二、考核的范围和对象

平时考核的范围:县、乡镇(街道)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科员及以下在职公务员(含借用到机关岗位上的事业人员);县行政审批中心、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县督查考核办公室等具有行政审批和执法职能单位科员及以下在职人员。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平时考核工作由单位参照本办法自行确定。

三、考核的内容和标准

平时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以岗位职责和承担的工作任务为依据,重点考核出勤情况和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实行岗位目标量化赋分的办法,分类进行平时考核。各单位要结合岗位特点和工作实际,细化考核内容、量化考核指标。按照不同职务层次、不同岗位的工作人员,自行制定工作职责、工作任务(目标)和业务考核标准。量化评分标准可参考附件l。

四、考核的方法和程序

1、考核的方法

实行主管领导负责制。机关内设机构正职由本机关主管领导负责考核,内设机构副职及工作人员由所在内设机构正职负责考核。

考核主要采取日考勤、周记实、月小结、季考评、定期与不定期抽查等方式进行。

考核以季度为周期。每天考勤,每周工作记实,每月一次小结,每季度量化评分考核一次,第四季度结合考核进行。

2、考核的程序

各单位根据岗位职责将工作总体目标(任务)分解到每名工作人员,把履行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时限、标准、数量、质量作为考核的基本依据,由被考核人填写个人岗位职责和 工作任务认定表一式两份,一份交主管单位审查后存查,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一份由本人自存。在此基础上,按以下程序考核:

(1)日考勤。各单位要严格落实上下班考勤签到制度,进一步加强考勤管理。各单位每月的考勤情况于下月的3日前报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并以一定的方式公示。

(2)周记实。每周末,被考核人以工作周记的形式,将当周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数量、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如实记录在周工作记实表上。个人工作周记要真实客观,重点突出,记大事、记功过、记结果,并进行自我评价。

(3)月小结。每月末,被考核人填写《月工作小结表》(附件4),单位内设机构组织一次工作小结,对当月每个人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目标)和重点工作、出勤等情况进行总结。

(4)季考评。每季度末,被考核人对本季度工作情况进行总结,自我评价量化赋分,填写《平时考核领导评鉴表》(附件5),报主管领导签署评鉴意见。主管领导结合被考核人的周工作记实、月小结情况、现实工作表现,依据本机关制定的“平时考核量化评分标准”进行量化评价打分。考核评鉴及评分结果由考核的主管领导反馈给公务员本人。量化赋分情况于下季度第一个月的3日前报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并以一定的方式公示。

五、考核奖惩赋分

各机关可根据单位工作实际,制定考核加分或减分要素的规定。

1、加分要素:主要为本职工作在国家、省、市领先;工作创新成效显著,在上级会议上作专题交流,工作经验或举措被国家级媒体或内刊正面宣传报道;工作成绩突出,受到上级表彰奖励。

2、减分要素:主要为因工作有较大失误,受到通报批评;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执行不力、质量不高,造成较大影响;违反部门(单位)内部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

六、考核结果的运用

1、平时考核结果是评定考核结果的重要依据。平时考核评鉴结果,按百分制折合成“平时考核得分”,原则上占“考核总分”的40%。

2、通过平时考核及时改进工作。每季度平时考核结束后,主管领导要结合平时考核情况,加强与考核对象的沟通,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

3、平时考核结果与考核及奖金挂钩。对于平时考核结果出现一次得分低于60分的,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不再享受考核奖金;出现两次的考核结果为不称职。

4、实行公务员平时考核预警制度。各单位都要建立平时考核预警机制,对在平时考核中发现的缺勤、迟到、早退、离岗、外出、请假、休假等情况及时上报县公务员主管部门, 同时向被考核人发出书面预警;对达到旷工连续超过5天,累计超过10天者,当年考核为不称职等次;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予以辞退。对执行不力、隐瞒不报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对相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5、平时考核的结果作为转正定级、提拔使用、奖励惩戒和解除处分的参考依据。

6、对平时考核中得分低于60分的人员,由单位主管领导进行诫勉谈话。

七、工作要求

1、健全组织,加强领导。各机关要建立公务员考核领导小组并设立平时考核办公室;主要负责人负总责,组织人事人员具体负责本机关公务员平时考核管理工作。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对各单位的平时考核工作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导检查。未向县公务员主管部门上报《平时考核结果备案表》的机关,当年发现一次,则考核优秀比例不得超过10%;发现两次和未开展平时考核工作的,则机关全体工作人员不能评为优秀等次。

2、认真准备,稳妥实施。各机关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平时考核实施方案,科学设定本机关“平时考核量化赋分标准”,积极稳妥推进实施。对于考核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向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反映。

3、加强教育,严肃纪律。各机关要将《***公务员考核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标准(试行)》(附件6)传达到每个被考核人,加强宣传教育,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要健全平时考核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对本机关考核工作的监督检查,切实保证考核工作公平公正。对在考核过程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附:1,***公务员考核量化评分标准(试行)

2、考勤情况汇总表

3、周工作记实表

4、月工作小结表( 月份)

5、平时考核领导评鉴表(第

季度)

6,***公务员考核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 标准(试行)

中共***委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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