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制度范文

2024-04-03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制度范文第1篇

为加强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消除辖区内食品药品质量安全隐患,确保辖区内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UU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在县监管办和局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在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下,积极应对食品药品各类安全整治,以直接关系到人民身体健康的食品和药品安全为重点,奋力开拓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新局面。现将我所NNNN上半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主要成效:截至NNNN年N月NN日,共出动执法人员NNN人次,出动执法车辆NN台次,检查各类餐饮服务单位共NN家次,食品流通经营单位NN家次,药品经营单位共NN间次,医疗机构(含卫生站)共NN家次,化妆品经营单位共N间次。清查食品药品市场N户次,处理投诉举报N宗(食品类N宗,药品类N宗,化妆品N宗), 查处各类案件NN宗,其中食品类NN宗、药品类N宗、化妆品N宗、医疗器械N宗,已经结案的NN宗。共查获、收缴各类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涉案货值金额N.NNNN万元;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N份。罚没款N.NNNN万元。目前,辖区内食品药品问题已得到有效遏制,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二、主要做法:食品药品安全是关系广大人民群众最切身最根本的利益问题,经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多方面的努力,辖区内食品药品安全形势不断好转,各项食品药品监管长效机制和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建设取得了新进展,食品药品市场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我们主要做好以下几点,第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强度、快节奏地开展各项监管工作,以对人民群众负责的态度,切实提高对监管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第

二、进一步完善监管工作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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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部门协调沟通,争取当地政府支持,制定工作联系的机构框架,多种途径使监管工作更加顺畅、高效;第

三、进一步细化、量化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方案,规范各类案件办案程序,办好每个案件,提高办案结案率;第

四、结合日常监管迅速组织摸排和线索分析,同时适时组织行动,打出声威,再掀高潮。第

五、把监管与发展扶优、帮促经济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到门店发放宣传单,做好动员工作,强化行业自律,形成互动、互补、互利的监管新态势。

三、经验体会:半年以来,我们积极探索,创造性地贯彻好上级的各项任务与分工安排,以加大力度为中心,以规范行为为保证,以执法创新为动力,把三者有机地统一于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践中。

(一)将监管责任目标逐级分解、落实到人,不留死角,做到早发现、早打击、早控制,半年以来,共出动执法人数NNN人次,检查各类食品药品监管单位NNN个。

(二)建立整体联动机制,实现快速反应合力。通过与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的有机协调,实现了执法机构的整体联动,为突破地方保护主义,依法查处大案要案创造了有利条件,逐步打造出一支反应快速、运转协调、能打硬仗的执法队伍。

(三)尽心尽力,实事求是地抓好各类监管工作,不盲目追求功绩。工作人员本着监管作为服务于“平安广东”和“幸福广东”的有力保障的思想积极寻找切入点,有投诉举报必第一时间联合行动,定期开展抽检摸查排查监管工作,想方设法打击食品药品违法行为。

(四)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行动情况:一是全面开展了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截至N月NN日,我所共出动执法人员NN人次,检查辖区内医疗机构NN间,药品零售企业N间,立案N宗,其中涉嫌非法渠道购进医疗器械N宗,涉嫌无证经营医疗器械N宗,涉案货值NNN.NN元,罚没入库金额N.NNNN万元,二是全面开展了打击保健食品“四非”行动。切实加强日常监管,扎实开展保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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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保健食品经营单位N家,出动车辆N车次,出动执法人员NN人次。目前暂未发现有违法行为。

四、存在问题:半年以来,我所虽然做了许多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还存在着一定差距,主要还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一是案件类型少,群众举报线索较少。二是执法人员少,出现既是监管一线人员又是信息报送员的情况,基层压力大,任务重。加之,车辆、通讯、办公设备落后,严重制约了侦查监督职能作用的发挥。

五、成因分析:一方面,违法行为呈现预谋性、隐蔽性和作案时间长等特点,有较强的反侦察、抗打击能力,手段狡猾,导致案件进一步深挖受阻。另一方面,执法人员技术监测手段较为落后,未能及时采取行动应对违法行为。

六、下半年工作计划:一是强化网格监管,构建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二是强化日常监管,构建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三是强化教育培训,提升监管者监管能力和经营者守法意识。四是强化执法办案,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五是完善部门协作,形成监管合力。六是争取政府支持,尽快完善基层所各项设备设施建设,健全经费保障体系。

七、下半年具体工作措施:一是加大对偏远乡镇和城乡结合部食品药品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对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开展排查整治。二是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建立诚信档案。三是加强监管信息管理。四是定期开展食品药品从业人员管理宣传和教育培训。五是完善应急预警机制,健全社会监督举报体系,进一步完善农村监管网络,坚持群防群控,及时评估预警,对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

总之,我们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勇于开拓进取,真抓实干,积极为我县的经济建设服务,努力开创我县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新局面。

UU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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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制度范文第2篇

尊敬的先生(女士):

您好!结合目前深入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正确履行机构改革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新职能,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芜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现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问卷调查活动。

此调查问卷旨在征集您对我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以及改进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请在选择的选项前“□”内打“√”,并写下您的意见和建议。

感谢您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支持与合作!

一、您的基本情况

1、您的年龄

□18岁-30岁□31岁-40岁□41岁-50岁□51岁-60岁 □60岁以上

2、您的文化程度

□高中以下□高中、中专□大学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3、您的职业

□学生□工人□农民□公务员

□企事业单位人员□个体工商户□离退休人员

4、您的居住地

□城市□县城或乡镇所在地□农村

二、调查问卷

1、您对当前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的关注度:

□非常关注 □ 关注 □偶尔关注 □ 不关注

2、您对当前食品药品安全状况的满意度:

□非常满意 □ 满意 □基本满意 □ 不满意

3、您认为造成目前食品安全问题的最主要原因是:(请选择不超过两项)

□法律法规未能执行到位□不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个人利欲熏心□监管部门职责不明

□对失信企业和个人的惩罚力度不够

□执法部门沟通不畅、缺乏配合

□购买者对假冒伪劣产品的鉴别能力不够□ 不清楚

4、您认为哪类食品当前应当重点监管:(请选择不超过五项) □米、面及其制品□食用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 □肉及肉制品□乳制品□蛋及蛋制品□蔬菜、

水果□方便食品□速冻食品□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其制品 □豆制品□蔬

菜、水果制品 □水产品及其制品 □烘烤食品□淀粉及其制品□酒类□饮料及冷冻饮品□ 其他

5、您认为食品安全最需加强监管的环节是:

□农产品种养环节□食品生产加工环节 □食品流通销售环节□餐饮服务环节

6、您最担心的食品安全问题是:

□使用过期变质原料或回收食品来加工食品

□滥用食品添加剂

□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

□农药、兽药、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超标

□假冒伪劣食品

□餐饮单位环境卫生

7、您认为做好今后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应该做好哪些工作:(请选择不超过两项)

□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大处罚力度 □普及科学消费知识□曝光典型案件

□倡导发动社会监督□建立诚信体系 □建立企业黑名单制度□ 其他

8、您通常会从以下哪些渠道获得药品:(请选择不超过两项)

□公立医院□民营医院□ 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村(社区)卫生室(服务站)□ 零售药店

□便利店、超市□私人诊所□网购邮购

□药品推销人员□ 其他

9、您认为以下哪个环节对药品安全性影响最大:

□研发环节□生产环节□储存环节□流通销售环节□临床使用环节

10、您认为做好今后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应该做好哪些工作:(请选择不超过两项)

□加强药品质量监管□提高检查技术手段 □完善药品安全应急体系□加大违法案例曝光 □强化药物安全性研究□加强药品安全宣传 □完善药品溯源机制□ (其他)

11、您认为市局机关在监督执法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请选择不超过三项)

□擅自设置审批事项□审批超时□执法行为不规范□日常巡查不够多

□执法力度不够大□执法信息不够公开 □滥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乱罚款收费□ 其他

12、体制改革完成后,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总体上变成两段监管,即农业部门负责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加工、流通、餐饮服务三个环节食品安全的监

督管理。您认为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到位后,我们最需要加强哪些工作?

13、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并不能只靠政府部门监管, 还要着力做好群防群治,构建食品药品监管社会共治格局。针对这一点,请问您有何建议?

感谢您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支持!

请自行下载问卷,填上您的意见建议,通过以下渠道反馈给我们:电子邮箱:whyj3856151@163.com

邮寄地址:芜湖市经开区凤鸣湖南路15号芜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教育科

邮政编码:241006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制度范文第3篇

1、食品药品安全意识有待加强

尽管我县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了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宣传,但相当多的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掌握不多,自我保护意识仍很薄弱。一半以上的人群不知道如何应对药品不良反应,还有相当多的人群对凭处方销售抗菌药的规定不理解,还有部分消费者即使购买到假冒伪劣食品(例如:果奶、饮料,赶集时到处都是价格便宜的假冒奶制品、食品制品),只要是不发生食物中毒等重大安全事故,一般也不举报。很少有人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食品药品违法行为时有发生

在药品购进环节中,进货渠道比较混乱、购销记录不完备,这大大的增加了药品经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在药品使用环节,个别医疗机构特别是基层医疗机构存在法律意识不强、制度不健全、管理薄弱、药房设施陈旧、药学技术人员缺乏,这在一定程度上对药品质量和安全构成潜在的威胁。

3、农村食品药品经营环节存在不少隐患

在农村地区,由于食品经营单位大多规模小,进货渠道杂乱,经营管理手段落后,质量意识淡薄,这样就不能保证食品安全(例如:有许多小孩子吃小吃,患上过敏性紫癜)。特别是在农村还有一些诊所、卫生所、医疗服务点对药品储藏室、诊疗室、居室、注射室同处一室,这样对药品使用和存储及质量带来了严重的安全隐患。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力度,保证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特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一、强化宣传,提高广大群众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

加大对食品、药品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力度,使大家更多地了解假劣食品药品产生的途径、危害以及识别方法,不断提高群众自我防范意识。各药品食品监督机构要及时将各种假劣食品药品信息公告大众,使社会各界及时了解食品药品监管动态。同时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从而减少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和非法行为生存的空间。

二、齐抓共管,加大食品药品监管力度

加强食品源头的污染治理,对化肥农药和违禁药残留超标的初级农产品、畜产品要进行整治;对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粮、肉、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等七大类食品要重点监管,实行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严把市场准入关,坚决取缔无证照经营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药品的经营使用的全过程监管,特别要加强对农村药品使用的监管力度;严格规范基层涉药单位药品管理行为,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严肃查处无处方售药行为。

三、积极推进农村药品安全建设

在巩固好现有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强监督和规范,在一体化管理模式下引导药品批发企业开展直接配送和乡镇卫生院代购分发等多种配送方式,使药品配送规范化,确保供应网健康发展。

四、健全食品监管机构。高效、健全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是贯彻食品相关法律的重要保障。调整政府监管机构及其职责,提高综合监管效率,是当前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的核心。因此,应积极稳妥地推进食品监管机构建设,建议在我县设立食品监管下乡分支机构,扩大执法监管的覆盖面,努力建立起上下对应、监管重心下移的监管体制。适当增加基层分支管理人员编制,逐步强化执法力量,切实解决人员少、监管力度薄弱的问题。

五、加强一体化管理,统一食品安全管理体制,加强食品药品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城乡一体化管理职能,将食品药品流通和消费环节以及消费者的监管职责统一起来,解决食品药品监管职责过于分散、多头执法、职能交叉问题,使现有的监管资源得到充分利用和发挥,形成统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制度范文第4篇

第 2 号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复议办法》已于2013年9月27日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局 长 张勇

2013年11月6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复议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复议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依法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申请行政复议的案件,其受理、审理、决定等,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处理行政复议案件,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有错必纠,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行政复议案件是指:

(一)不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及其委托的机构或者组织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而申请行政复议的案件;

(二)不服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委托的机构或者组织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而申请行政复议的案件;

(三)其他依法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管辖的行政复议案件。

第五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复议办公室(以下简称行政复议办公室)设在法制司,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的具体事项,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对行政复议申请进行初步审查,决定是否受理;

(二)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取证,查阅相关文件和资料;

(三)组织审理行政复议案件,提出审理建议,拟订行政复议决定;

(四)对被申请人违反《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及本办法的行为提出处理建议;

(五)依照有关规定参与办理因不服行政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的应诉事项;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二章 申请和受理

第六条 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申请行政复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符合《行政复议法》第二章关于行政复议范围的规定;

(三)属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职责范围;

(四)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五)有明确的请求事项和理由;

(六)申请人不服的具体行政行为已经客观存在;

(七)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不作为的,应当有申请人向被申请人提出申请的事实;

(八)未超过法定申请期限。

第七条 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申请行政复议,应当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正、副本各一份)及有关证据材料。行政复议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被申请人、请求事项、事实和理由等内容。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也可以口头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办公室应当对口头申请的内容和情况制作笔录并由申请人签字。

第八条 行政复议办公室在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条件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依法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的,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已向其他有权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该有权行政机关或者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不受理其行政复议申请。

第九条 行政复议办公室应当自行政复议申请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行政复议答复通知书、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口头申请笔录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当在接到答复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答复意见及有关证据材料。答复意见应当包括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

被申请人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由有关司局或者机构依前款提交答复意见。

第三章 审 理

第十条 对已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在审理时发现不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决定驳回行政复议申请。

第十一条 审理行政复议案件,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决定中止审理:

(一)审理过程中,需要对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进行解释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无权解释的;

(二)申请人依据《行政复议法》第七条一并提出对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规定的审查申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无权处理的;

(三)本案的审理须以相关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相关案件尚未审结的;

(四)其他依法需要中止审理的。

按前款

(一)、

(二)项中止审理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按照法定程序转送有权机关处理。

中止审理的原因消除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决定恢复审理。

中止审理、恢复审理的决定由行政复议办公室作出,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第十二条 行政复议审理过程中,申请人说明理由后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自行终止。

第十三条 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应当认真研究案卷,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必要时可以实地调查取证或者委托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调查取证。

第十四条 申请人、第三人可以查阅被申请人提出的书面答复意见及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除外。

第十五条 被申请人对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承担举证责任,负责证明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

行政复议审理过程中,被申请人不得自行向申请人和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收集证据。

第十六条 申请人对下列事项承担举证责任:

(一)证明行政复议申请符合法定条件,但被申请人认为申请人超过法定申请期限的除外;

(二)不服被申请人不作为的,证明其在行政程序中向被申请人提出申请的事实;

(三)一并提起行政赔偿申请的,证明其因被申请具体行政行为受到损害的事实;

(四)其他依法应当由申请人承担举证责任的事项。

第四章 决 定

第十七条 行政复议办公室组织审理行政复议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提交局长办公会议研究:

(一)对重大、复杂案件的行政复议决定;

(二)对申请人依照《行政复议法》第七条提出的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申请作出处理决定;

(三)对行政复议期间是否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作出决定;

(四)应当提交局长办公会议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八条 依照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应当由局长办公会议研究的行政复议案件,局长办公会议应当按照《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就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及是否予以维持、撤销、变更等作出决定,由行政复议办公室根据局长办公会议的意见拟订行政复议决定书,按程序获得批准后,送达行政复议当事人。

第十九条 依照本办法规定不需要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的行政复议案件,由行政复议办公室按照《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提出审理意见,拟订行政复议决定书,按程序获得批准后,送达行政复议当事人。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据本办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的程序作出确认具体行政行为无效或者违法的复议决定:

(一)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但决定责令其履行法定职责已无意义的;

(二)被申请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合法或者明显不当,但不具有可撤销内容的;

(三)被申请人的具体行政行为无效的。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不得向当事人收取任何费用,所需经费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专项列支。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制度范文第5篇

尊敬的先生(女士):

您好!结合目前深入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正确履行机构改革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新职能,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芜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现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问卷调查活动。

此调查问卷旨在征集您对我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以及改进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请在选择的选项前“□”内打“√”,并写下您的意见和建议。

感谢您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支持与合作!

一、您的基本情况

1、您的年龄

□18岁-30岁□31岁-40岁□41岁-50岁□51岁-60岁 □60岁以上

2、您的文化程度

□高中以下□高中、中专□大学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3、您的职业

□学生□工人□农民□公务员

□企事业单位人员□个体工商户□离退休人员

4、您的居住地

□城市□县城或乡镇所在地□农村

二、调查问卷

1、您对当前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的关注度:

□非常关注 □ 关注 □偶尔关注 □ 不关注

2、您对当前食品药品安全状况的满意度:

□非常满意 □ 满意 □基本满意 □ 不满意

3、您认为造成目前食品安全问题的最主要原因是:(请选择不超过两项)

□法律法规未能执行到位□不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个人利欲熏心□监管部门职责不明

□对失信企业和个人的惩罚力度不够

□执法部门沟通不畅、缺乏配合

□购买者对假冒伪劣产品的鉴别能力不够□ 不清楚

4、您认为哪类食品当前应当重点监管:(请选择不超过五项) □米、面及其制品□食用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 □肉及肉制品□乳制品□蛋及蛋制品□蔬菜、

水果□方便食品□速冻食品□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其制品 □豆制品□蔬

菜、水果制品 □水产品及其制品 □烘烤食品□淀粉及其制品□酒类□饮料及冷冻饮品□ 其他

5、您认为食品安全最需加强监管的环节是:

□农产品种养环节□食品生产加工环节 □食品流通销售环节□餐饮服务环节

6、您最担心的食品安全问题是:

□使用过期变质原料或回收食品来加工食品

□滥用食品添加剂

□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

□农药、兽药、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超标

□假冒伪劣食品

□餐饮单位环境卫生

7、您认为做好今后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应该做好哪些工作:(请选择不超过两项)

□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大处罚力度 □普及科学消费知识□曝光典型案件

□倡导发动社会监督□建立诚信体系 □建立企业黑名单制度□ 其他

8、您通常会从以下哪些渠道获得药品:(请选择不超过两项)

□公立医院□民营医院□ 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村(社区)卫生室(服务站)□ 零售药店

□便利店、超市□私人诊所□网购邮购

□药品推销人员□ 其他

9、您认为以下哪个环节对药品安全性影响最大:

□研发环节□生产环节□储存环节□流通销售环节□临床使用环节

10、您认为做好今后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应该做好哪些工作:(请选择不超过两项)

□加强药品质量监管□提高检查技术手段 □完善药品安全应急体系□加大违法案例曝光 □强化药物安全性研究□加强药品安全宣传 □完善药品溯源机制□ (其他)

11、您认为市局机关在监督执法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请选择不超过三项)

□擅自设置审批事项□审批超时□执法行为不规范□日常巡查不够多

□执法力度不够大□执法信息不够公开 □滥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乱罚款收费□ 其他

12、体制改革完成后,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总体上变成两段监管,即农业部门负责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加工、流通、餐饮服务三个环节食品安全的监

督管理。您认为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到位后,我们最需要加强哪些工作?

13、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并不能只靠政府部门监管, 还要着力做好群防群治,构建食品药品监管社会共治格局。针对这一点,请问您有何建议?

感谢您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支持!

请自行下载问卷,填上您的意见建议,通过以下渠道反馈给我们:电子邮箱:whyj3856151@163.com

邮寄地址:芜湖市经开区凤鸣湖南路15号芜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教育科

邮政编码:241006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制度范文第6篇

摘 要:食品、药品涉及范围广泛,与人民的生活息息相关。近年来,我国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频发,提高食品安全、加强药品监管已经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应该引起我们的足够重视。如何发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安全卫士作用,已经成为我国食品药监工作中的重要内容。因此本文通过分析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现状,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来武装头脑,更好的发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作用。

关键词:食品药品;思想政治;现状;措施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群众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食品呈现多元化发展,不法分子为了获取更大的经济利益,经常做出有违食品药品安全的事情,如前几年的“地沟油”、“三聚氰胺”、“苏丹红鸭蛋”、“毒胶囊”、“疫苗事件”等等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国家职能部门加强对食品生产及流通企业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力度,是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事项。加强食品药监管理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规范基层管理人员的行为、推进其思想作风培训和职业道德培训、加强法治建设,对于提升食品药监工作人员的素质能力非常重要。

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现状

(一)食品药品生产力水平落后,安全監管难度大

生产规模小,从业人员专业技术水平不高,设备等生产条件落后;农村及近郊区的食品生产环境堪忧,对其食品监管工作相对落后,食品质量差,监管难度大。

(二)药品零售业,保健品和化妆品市场治理不规范

个别药店出现药品和保健品混放的现象,处方药监管不到位处方药滥用,药品流通过程中的运输冷链管理,保健品和化妆品产品质量参差不齐,监管的法律法规制订落后。

(三)监管执法队伍力量不足

食品药品的监督管理任务比较繁重,但是与之相不匹配的是监管执法队伍力量不足,人员编制远远不能满足需要;执法装备不足,制约了监管的范围和效率;缺乏必要的检测设备和科学的检测手段;经费不足,制约了正常工作的开展。

(四)社会共治共建氛围不浓

没有充分调动街道办事处参与食品药品监管的积极性,安全监管意识不强,工作仅限于报表,没有开展真正的工作。

二、加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人员思想政治工作的方式及对策

(一)加强“两学一做”

“两学一做”要求不只是党员,普通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人员都要认真的对习总书记的讲话进行学习,深刻体会习总书记的党中央治国理政的新思想。坚定中国有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有自信,不论是道路的自信、理论的自信还是制度的自信,要保持党的高度统一。主动的向党看齐,向党的理论看齐,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解决当前党员队伍在思想、组织、纪律上存在的各种问题,增强党的政治意识,坚定党的信念,树立良好的社会风气,勇于担当,充分的发挥党的带头作用,贯彻落实新的发展理念。

在工作中要敢为人先,争当表率,“两学一做”作为一个大众化的理论教育,它也是对在各行各业的人员从事不同工作的要求。中国共产党的这一基本性质便决定了作为党的领导干部成员要在工作日常中有所作为,有一定的担当能力,党员领导要起到表率作用,无论在思想还是行动上都要坐在人民群众前,比普通群众要能吃苦耐劳。做好岗位的表率,对每一个平凡的岗位都要重视起来,争取做出不平凡的业绩,发挥出党员领导干部的高水平、真本领,起到对普通人民群众的良好的领导能力。

(二)抓观念更新,以科学理念引领思想政治工作

为使新的理念深入人心,充分发挥党委统揽全局、协调力量、保证监督的职能作用,规范工作机制,靠实责任,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决定在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落实,为食药监管部门加强和推进思想政治工作指明前进方向。

一是领导带头。领导坚持率先垂范,作用发挥在前,带头采取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学习系列讲话。二是落实责任。把促进思想政治工作纳入食药监管工作的重要内容,坚持订责任书,明确思想政治工作的目标和责任。

(三)党支部要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战斗力

一是抓班子。要狠抓思想作风建设,不断培养新的支部书记队伍。二是抓党员。提高党支部战斗力、提升党员素质要建立完善党员考核制度,保持党员先进性长效发挥。三是抓制度。建立健全党员学习制度、组织生活制度、思想汇报制度、党外民主测评、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党员的监督考核等制度,并不断创新或增加新的制度内容。四是塑形象。建设好团结坚强的支部班子,支部工作不能脱离实际,党支部工作要人性化。

三、结语

食品、药品是人民健康生存必备的基础条件。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问题高度关注的同时,对其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也提出更高要求,食品药监管理人员作为食品生产、药物监管的直接监督人员,担负着维护人民健康和安全的重任,这就要求我们在现行基本框架的基础上,通过完善已有制度、安排和新建相应的食品药品监管机制,加强相关人员思想政治建设,做好食品生产、食品疏通、餐饮行业、药品行业的监管,为人民群众的健康和安全保驾护航。

参考文献:

[1]郭久辉.关于食品药监管理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开展的思考[J].经贸实践,2015(8).

[2]冯文强.牢牢把握思想政治工作的核心内容——有关药监系统党的思想政治工作内容的思考[J].中国药事,2002,16(10):613-614.

[3]章卫民.关于加强对于部监督管理中的几个难点问题的思考[C].上海科技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和人才管理研究会论文选编第八辑,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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