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毕业设计论文范文

2024-02-10

法律毕业设计论文范文第1篇

[关键词] 大学毕业生 就业协议 劳动合同

严峻的就业形势、激烈的人才竞争,意味着用人单位将有更大的选择余地、更高的人才要求,而我们的毕业生社会经验缺乏、求职心切,又缺乏相关法律知识,一些用人单位就可能会利用人才市场丰富的人才资源,提出不公平的用人条件和规避法律制度的劳动制度。为此,大学生在毕业求职过程中尤其要重视和运用相关法律法规,维护好自己的权益。

在高校毕业生求职择业的一系列流程中,最可能发生法律问题的环节即签署就业协议书及劳动合同的环节,本文将围绕上述两各个环节展开重点论述。

一、了解毕业生求职中的基本劳动权利

增强大学生毕业求职过程中的法制意识,首先要引导毕业生熟悉毕业求职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这是毕业生权益自我保护的前提

1.劳动权

我国《宪法》、《劳动法》都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我国公民的就业权,不因民族、种族、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

2.平等就业权

毕业生在参加就业求职过程中,应当享有平等就业权。平等就业,应当包括及时、全面准确的获取就业信息,就业时公平、公正、择优推荐等。公正推荐是学校的基本责任,也是毕业生享有的最基本的权利。

3.公平待遇权

用人单位录用毕业生的过程中,应当公平、公正、一视同仁。公平受录用权是毕业生最为迫切需要得到维护的权益。

4.接受就业指导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五十九条规定:高等学校应当为毕业生、结业生提供就业指导和服务。从学校接受就业指导服务是毕业生的一项重要权益。各高校应成立专门的学生的就业指导机构,配备专门人员对毕业生进行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

二、签订毕业就业协议书及其补充条款时应注意的问题

就业协议书俗称“三方协议”,由学校做见证,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法律效力的意向性协议。从法律属性角度分析,就业协议书是一种预约合同,预约合同具有与其他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当事人违反就业协议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就业协议虽然形式上涉及到学校、用人单位和毕业生三方,但真正的权利义务主体是用人单位和毕业生。

1.查明用人单位主体资格

许多毕业生求职心切,在接到用人单位发出的录用通知后,没有认真了解和考察单位的具体情况,就不假思索地立即签约。实际情况是,不少草率签约的毕业生,最后被骗、陷入协议纠纷或者入错行的不在少数。为此,避免这种情况,在签约之前应查明用人单位是否具有主体资格,即审查其是否为依法成立的组织。

2.确认具体协议条款明确合法

协议书的内容是整份协议书的关键部分,毕业生一定要认真审查。首先,审查协议的内容是否合法,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和政策;其次审查和仔细推敲双方权利和义务是否合理,是否存在歧视性条款;第三要审查清楚协议本身外是否有附件及补充协议,并审查清楚其内容。相关法律规定,就业协议书内容至少应具备以下条款才能具有法律效力:服务期工作岗位、工资报酬、福利待遇、协议变更和终止条款、违约责任等。

3.签订就业协议书的程序要合乎程序规定

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签约时要注意完整地履行手续。首先,毕业生要签名并写清签字时间;其次,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必须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并注明时间,不能用个人签字代替单位公章;第三,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签字后需将协议书交给学校毕业生分配主管部门履行相关手续,以便及时制定就业计划和顺利派遣。

4.看清违约条款,明确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是指协议当事人因过错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它是保证协议履行的有效手段。在协议内容中,应详细表述当事人双方的违约情形及违约后应负的责任,同时还应写明当事人违约后通过何种方式、途径来承担责任。这样,才能更有利于当事人双方履行协议,也有利于以后违约纠纷的解决。由于协议书通常情况下由用人单位起草的,所以,在签订就业协议过程中,毕业生要对违约责任条款充分关注,看是否存在对毕业生不利的条款。

三、签订劳动合同时需要注意的问题

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用人单位会与毕业生签订一份正式的劳动合同,从而确定用人单位和毕业生的劳动关系。劳动合同签订后,就业协议就自动终止了。当然,就业协议中相关的试用期、薪资待遇、合同期限等是作为劳动合同相应条款的主要依据。

签订劳动合同前,毕业生应要求用人单位提供关于单位规章制度、劳动条件等方面的信息,以确保毕业生对用人单位基本信息的知情权。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提供上述信息,则可以认为用人单位没有履行告知义务,并造成受聘人员不受用人单位相关管理制度约束的法律后果。对于用人单位,毕业生也要承担个人基本信息的告知义务。但是,求职人员关于自己基本信息的告知义务以用人单位相关要求的提出为前提。

相对于就业协议而言,劳动合同具有更强的约束力,与毕业生切身利益也更相关,所以,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要特别关注几个条款。

1.必备条款

必备条款关乎毕业生直接的利益,把工作岗位、地点、上下班时间和加班时间限度以及试用期限和待遇、正式聘用后的薪金待遇等有关问题确定下来,既可避免不良单位的欺骗,又可避免因彼此沟通不畅引起误会。

2.约定条款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也是单位草拟的,所以约定条款需要更加引起毕业生的注意,对于对方设定的不公平、不对等的条款,要予以修改或拒绝。

3.试用期条款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考察、了解对方当事人而约定的期限。《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4.其他需要关注的条款

(1)违法不签合同单位须付双薪

根据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除在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期间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工资外,还应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违约金”有上限

根据规定,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除培训服务期和竞业限制可以约定劳动者违约金之外,其余任何名义的违约金都属违法。

(3)单位未依法缴社保费

单位未依法缴社保费,劳动者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4)收取“押金”最高可罚2000元

根据规定,用人单位以担保等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标准处罚。

四、毕业生权利遭到侵害,维权时需注意的法律事项

由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的不尽成熟和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尚不健全,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不可避免会出现一些不公平现象,对毕业生就业求职正当权益予以侵害。针对侵犯自身就业权益的行为,毕业生有权向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进行申诉并听取他们的处理意见。同时也可以提交给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进行调节和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首先,要了解劳动争议制度的基本模式。我国劳动争议制度的基本模式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自愿选择调解,调解不成必经地方劳动仲裁处理,如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当事人可以想地方人民法院起诉。这一模式说明当事人可以选择双方协商解决纠纷,如协商不成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不经劳动仲裁不得直接到法院起诉。

其次,要了解程序规则。作为刚刚就业的大学毕业生,既要了解实体权利,也要掌握程序的规则。其一,劳动者解除合同应该提前30日以书名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其二,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其三,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向人民法院起诉,这些重要日期,除非不可抗力,必须在法定的的期限内去主张权利,(即要求调解或诉讼)否则超过有效期限,权利将不能被保护。

总之,高校学生事务工作者要引导学生增强法律意识,储备和更新法律知识,并注意法律法规的地域性和时效性。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才能在求职过程中免受不法单位的侵害。毕业生求职是高校对学生的最后一次教育,学校要加强就业指导中对法律问题的指导,提前预防法律问题的产生。

参考文献:

[1]公丕祥.中国法律基础[M].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

[2]刘俊坤.就业全程指导[M].湖南人民出版社,2000.

[3]王长义.毕业生求职中应该关注和运用的法律法规[J].职业与教育,2007,(9).

[4]孙丽华.大学生就业的法律保障[J].茂名学院学报,2003,(2).

[5]解廷民.毕业生求职中个人权益的法律保护[J].中国大学生就业,2004,(4).

[6]张冬梅.就业协议书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之策[J].中国大学就业,2005,(24).

[7]许均秀.大学生求职就业的法律保障分析[J].就业时空,2007,(20).

[8]刘金凌.大学生就业常见法律问题[J].辽宁师专学报,2011,(1).

[9]李新省,刘正刚.大学生求职过程中常见的被侵权行为[J].交通职业教育,2009,(4).

法律毕业设计论文范文第2篇

关键词 高校毕业生 就业 法律指导 法律

Research on Legal Advice to the Employment of College Graduates

CAO Li[1], WU Bian[2]

([1] School of Physical Education, Chongqing Normal University, Chongqing 401331;

[2] Publicity and Education Section, Chongqing Municipal Education Commission, Chongqing 400020)

Key words college graduates; employment; legal advice; law

高校擴招以来,大学生就业压力逐年增大,就业市场的规范问题日益引起人们的关注。高校作为就业法律启蒙教育的所在地,有责任加强就业法律问题的研究,进行卓有成效的就业法律指导,增强学生就业中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

1 高校毕业生就业过程中常见的法律问题

由于毕业生自我维权意识和保护能力弱、劳动市场供过于求以至于用人单位吹毛求疵,降低劳动成本、部分毕业生诚信问题等原因,高校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常常会遇到诸如违约和侵权等等法律问题,具体包括:毕业生求职中遭遇就业歧视(如女性歧视、身高歧视、疾病歧视等等)、以招聘的名义非法收取费用、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或者劳动合同等侵权问题,双方违约问题等等。①

上述法律问题,都是高校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常常可能遇到的。但是毕业生法律意识的淡薄,法律知识的欠缺,致使其往往无法有效保障自身合法权益或者诚信履行自身法律义务。高校对大学生进行就业法律指导迫切而必要。做好这一工作的前提就是明确当前劳动就业市场的法律背景,缕清学生必须了解的与劳动和就业有关的重点法律问题。

2 当前高校毕业生劳动就业市场的法律背景

我国的就业市场法律体系比较庞杂,从法律效力上看,与劳动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诸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基本法;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司法解释;国务院等行政机关颁发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各类针对具体问题的复函、决定等。法律法规内容非常丰富,数量也非常繁多,如《就业促进法》、《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最低工资规定》、《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失业保险条例》、《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②对于高校毕业生而言,了解所有法律法规非常困难。高校就业法律指导应该从这些法律法规中,结合就业现状,提炼出毕业生必须了解的主要法律知识,对其针对性的指导,这也是本文研究的重点。

3 高校就业法律指导需为高校毕业生重点明确的法律问题

笔者认为,高校就业法律指导内容的侧重点在于两个方面,劳动合同问题及用人单位侵权问题。当然,为毕业生明确必须重点掌握的基本法条及其相互关系,是就业法律指导的前提。

3.1 明确劳动领域重点法条及相互关系,为毕业生掌握就业法律知识奠定基础

劳动相关的法律法规千条万绪,毕业生无需系统掌握这所有的规定,只需适当了解我国劳动法领域的法律法规有哪些,大概具体调整哪一方面的问题就可以了。因此,在就业法律指导中,学生应了解当前就业法律背景并重点掌握几个重点法条,具体包括:实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后简称《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后简称《劳动合同法》),程序方面重点了解2008年5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出台的三个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若干法律问题的司法解释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通过此几项法律法规,毕业生就能比较清楚的了解作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如何通过劳动合同维权以及劳动争议发生后的法律程序,从而提高其维权的能力。

3.2 侧重劳动合同问题的法律指导,有效预防毕业生合法权益遭受侵害

这一方面是高校毕业生法律指导的重点,因为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从签订劳动合同开始,随后在工作过程中,正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又是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维权的重要手段,因此紧密结合《劳动合同法》,为学生明确其在签订和履行就业协议时候必须注意的关键问题,笔者认为非常重要。

(1)《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性质的差别。首先要明确,《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下文简称《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具有不同的法律性质,适用不同的法律。《就业协议书》是学校、毕业生、用人单位三方签订的明确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权利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协议中毕业生表示愿意到用人单位就业,用人单位表示愿意接收毕业生,学校同意推荐等。就业协议是三方平等主体签订的协议,签约是自由的意思表示,不具行政强制性,属于一般的民事合同,适用《民法通则》、《合同法》的规定。而劳动合同则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确定劳动关系,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其性质不同于一般的民事合同,发生纠纷后处理依据为《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上述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因为性质不同、适用的法律不同,因此发生纠纷时双方依据的协议不同,法律效果就可能不同,笔者将在后文违约金问题的探讨中例证两者的差异。

(2)劳动合同中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谈判及维护。工资、工伤及职业病处理、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障与福利等劳动者基本的合法权益,《劳动法》有详细的法律规定。毕业生只有了解了这些法定权利后,才能在与用人单位洽谈工作性质及其他细节时进退自知,在合同中予以明确,进而为自身合法权利的维护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依据。

(3)违约金问题。违约涉及双方,但在毕业生就业市场上,毕业生违约是较为常见的。本文在此主要探讨毕业生违约问题。毕业生违约,侵害了用人市场的稳定,破坏了自己和学校的诚信,发生违约毕业生就涉及到承担违约金的问题。那么关于违约金的规定,毕业生应该有所了解,违约金是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如果一方违约,则在一定条件下必须支付对方一定金额的金钱的一种救济手段。特别要注意的是,违约金在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中的约定具有不同的法律效力。如上所述,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因为性质不同,其适用的法律不同,法律效果就可能不同。在就业协议中,因为是一般的民事协议,按照《合同法》规定,三方当事人只要达成共识就可以约定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以确保合同内容的顺利实现,合理的违约金约定受到法律保护。但是在劳动合同中,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双方当事人对违约金的约定有明确的限制:在劳动合同中只有为防范商业秘密侵权和防范单位提供培训而后劳动者解约这两种情况而约定的违约金才有法律效力,其他情况约定违约金无效。③因此,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和在就业协议中约定的违约金,很可能因为两种合同不同的性质而具有不同的法律效力。

(4)解除合同的条件及法律后果。解除劳动合同分为劳动者单方解除、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及双方协议解除。对于第三种情况因为协商一致不会产生任何争议,关键是对于前两种情况,因为是解除劳动合同,所以毕业生必须了解《劳动合同法》第四章的相关规定,以维护自身利益。

对于劳动者单方希望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非常详细,其将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分为预告解除和即时解除。预告解除,即是一般情况,劳动者只要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其他特定理由。即时解除,即劳动者无需向用人单位预告就可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一般只限于在试用期内(需提前三天)或者是用人单位有过错行为的情形。“此种立法规定体现了劳动法对劳动者的倾斜性保护,再加上《劳动合同法》对违约金的限制性规定,致使劳动者单方解除协议时一般不需要支付违约金,致使就业成本及就业风险降低。”

而另外一种情况是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对此《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第五十条的内容作了详细的规定。其适用的具体情形以产生的相关赔偿金是法律指导的必要内容,毕业生应对此作重点理解和掌握,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3.3 加强单位侵权法律指导,提高毕业生维权能力

用人单位侵权行为主要包括:歧视行为(性别歧视、年龄歧视、身高歧视、地域歧视、健康歧视等)、④虚假广告、侵害应聘学生的知情权、利用招聘、侵犯学生的隐私权、试用期侵犯劳动者休息权及合理报酬权等、协议、合同签订阶段侵权等,以上诸多侵权行为的具体表现形式由于其他学者已经多有论述,笔者在此处就不再累述,但必须明确的是在高校就业法律指导工作中,指导教师应该让学生清楚地知道《劳动法》中究竟规定了哪些是劳动者享有的权利,这是学生在将来就业过程中正确维权的前提。

3.4 解读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帮助毕业生运用正确途径维权

面对用人单位的侵权行为,毕业生维权途径是什么?当然,毕业生首先必须明确自身享有的各种合法权益,并需有预先防范意识,也就是在用人单位侵权行为发生之前,通过前期详细协商、书面协议的签订等方式,预防侵权行为发生。但是,如果侵权行为还是发生了,那么毕业生就应该运用正确的维权途径维权。当前劳动争议的程序法主要依据包括:2008年5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出台的三个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若干法律问题的司法解释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在就业法律指导中,指导教师应重点为学生解读这几个程序法条,并为学生针对用人单位的不同违约侵权行为,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地为学生进行讲解和指导。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主要包括协商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程序。根据该法条,毕业生在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其可以向调解组织如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不经调解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 对高校毕业生正确维权的建议

笔者认为,学生如掌握上述重点劳动法知(下转第87页)(上接第81页)识后,其已经具备较强的维权意识和能力。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仍然存在部分毕业生明知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犯,但为了谋取工作,自愿牺牲其权益的情形,这是目前毕业生供大于求而处于弱势地位的现实表象。针对这一现实,笔者建议一方面毕业生们按照《劳动法》中关于试用期的相关规定,正确行使自身劳动权利。另外,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务必谨慎仔细,明确双方可能發生的违约责任,在劳动过程中,注意收集各种劳动凭证,如劳动合同、工资单、工作证等;另一方面,毕业生应在工作中力求尽快成长为本单位的骨干力量,从根本上提升自身维权实力。

基金资助项目:重庆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基金(青年基金)项目批准号:09XWQ35

注释

① 王恒,冯伟.大学生就业问题引发的法律思考[J].法制与经济,2009.7(总第209期):76-77.

② 《常见纠纷法律手册》编写组.劳动争议实用法律手册[M].中国法律出版社,2010.1:目录页.

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二十三条.

④ 黄永乐.对高校就业市场中违约与侵权现象的法律思考[J].黑龙江高教研究,2007.6(总158期):50.

法律毕业设计论文范文第3篇

[关键词] 大学毕业生 就业协议 劳动合同

严峻的就业形势、激烈的人才竞争,意味着用人单位将有更大的选择余地、更高的人才要求,而我们的毕业生社会经验缺乏、求职心切,又缺乏相关法律知识,一些用人单位就可能会利用人才市场丰富的人才资源,提出不公平的用人条件和规避法律制度的劳动制度。为此,大学生在毕业求职过程中尤其要重视和运用相关法律法规,维护好自己的权益。

在高校毕业生求职择业的一系列流程中,最可能发生法律问题的环节即签署就业协议书及劳动合同的环节,本文将围绕上述两各个环节展开重点论述。

一、了解毕业生求职中的基本劳动权利

增强大学生毕业求职过程中的法制意识,首先要引导毕业生熟悉毕业求职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这是毕业生权益自我保护的前提

1.劳动权

我国《宪法》、《劳动法》都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我国公民的就业权,不因民族、种族、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

2.平等就业权

毕业生在参加就业求职过程中,应当享有平等就业权。平等就业,应当包括及时、全面准确的获取就业信息,就业时公平、公正、择优推荐等。公正推荐是学校的基本责任,也是毕业生享有的最基本的权利。

3.公平待遇权

用人单位录用毕业生的过程中,应当公平、公正、一视同仁。公平受录用权是毕业生最为迫切需要得到维护的权益。

4.接受就业指导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五十九条规定:高等学校应当为毕业生、结业生提供就业指导和服务。从学校接受就业指导服务是毕业生的一项重要权益。各高校应成立专门的学生的就业指导机构,配备专门人员对毕业生进行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

二、签订毕业就业协议书及其补充条款时应注意的问题

就业协议书俗称“三方协议”,由学校做见证,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法律效力的意向性协议。从法律属性角度分析,就业协议书是一种预约合同,预约合同具有与其他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当事人违反就业协议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就业协议虽然形式上涉及到学校、用人单位和毕业生三方,但真正的权利义务主体是用人单位和毕业生。

1.查明用人单位主体资格

许多毕业生求职心切,在接到用人单位发出的录用通知后,没有认真了解和考察单位的具体情况,就不假思索地立即签约。实际情况是,不少草率签约的毕业生,最后被骗、陷入协议纠纷或者入错行的不在少数。为此,避免这种情况,在签约之前应查明用人单位是否具有主体资格,即审查其是否为依法成立的组织。

2.确认具体协议条款明确合法

协议书的内容是整份协议书的关键部分,毕业生一定要认真审查。首先,审查协议的内容是否合法,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和政策;其次审查和仔细推敲双方权利和义务是否合理,是否存在歧视性条款;第三要审查清楚协议本身外是否有附件及补充协议,并审查清楚其内容。相关法律规定,就业协议书内容至少应具备以下条款才能具有法律效力:服务期工作岗位、工资报酬、福利待遇、协议变更和终止条款、违约责任等。

3.签订就业协议书的程序要合乎程序规定

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签约时要注意完整地履行手续。首先,毕业生要签名并写清签字时间;其次,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必须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并注明时间,不能用个人签字代替单位公章;第三,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签字后需将协议书交给学校毕业生分配主管部门履行相关手续,以便及时制定就业计划和顺利派遣。

4.看清违约条款,明确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是指协议当事人因过错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它是保证协议履行的有效手段。在协议内容中,应详细表述当事人双方的违约情形及违约后应负的责任,同时还应写明当事人违约后通过何种方式、途径来承担责任。这样,才能更有利于当事人双方履行协议,也有利于以后违约纠纷的解决。由于协议书通常情况下由用人单位起草的,所以,在签订就业协议过程中,毕业生要对违约责任条款充分关注,看是否存在对毕业生不利的条款。

三、签订劳动合同时需要注意的问题

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用人单位会与毕业生签订一份正式的劳动合同,从而确定用人单位和毕业生的劳动关系。劳动合同签订后,就业协议就自动终止了。当然,就业协议中相关的试用期、薪资待遇、合同期限等是作为劳动合同相应条款的主要依据。

签订劳动合同前,毕业生应要求用人单位提供关于单位规章制度、劳动条件等方面的信息,以确保毕业生对用人单位基本信息的知情权。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提供上述信息,则可以认为用人单位没有履行告知义务,并造成受聘人员不受用人单位相关管理制度约束的法律后果。对于用人单位,毕业生也要承担个人基本信息的告知义务。但是,求职人员关于自己基本信息的告知义务以用人单位相关要求的提出为前提。

相对于就业协议而言,劳动合同具有更强的约束力,与毕业生切身利益也更相关,所以,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要特别关注几个条款。

1.必备条款

必备条款关乎毕业生直接的利益,把工作岗位、地点、上下班时间和加班时间限度以及试用期限和待遇、正式聘用后的薪金待遇等有关问题确定下来,既可避免不良单位的欺骗,又可避免因彼此沟通不畅引起误会。

2.约定条款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也是单位草拟的,所以约定条款需要更加引起毕业生的注意,对于对方设定的不公平、不对等的条款,要予以修改或拒绝。

3.试用期条款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考察、了解对方当事人而约定的期限。《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4.其他需要关注的条款

(1)违法不签合同单位须付双薪

根据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除在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期间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工资外,还应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违约金”有上限

根据规定,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除培训服务期和竞业限制可以约定劳动者违约金之外,其余任何名义的违约金都属违法。

(3)单位未依法缴社保费

单位未依法缴社保费,劳动者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4)收取“押金”最高可罚2000元

根据规定,用人单位以担保等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标准处罚。

四、毕业生权利遭到侵害,维权时需注意的法律事项

由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的不尽成熟和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尚不健全,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不可避免会出现一些不公平现象,对毕业生就业求职正当权益予以侵害。针对侵犯自身就业权益的行为,毕业生有权向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进行申诉并听取他们的处理意见。同时也可以提交给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进行调节和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首先,要了解劳动争议制度的基本模式。我国劳动争议制度的基本模式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自愿选择调解,调解不成必经地方劳动仲裁处理,如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当事人可以想地方人民法院起诉。这一模式说明当事人可以选择双方协商解决纠纷,如协商不成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不经劳动仲裁不得直接到法院起诉。

其次,要了解程序规则。作为刚刚就业的大学毕业生,既要了解实体权利,也要掌握程序的规则。其一,劳动者解除合同应该提前30日以书名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其二,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其三,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向人民法院起诉,这些重要日期,除非不可抗力,必须在法定的的期限内去主张权利,(即要求调解或诉讼)否则超过有效期限,权利将不能被保护。

总之,高校学生事务工作者要引导学生增强法律意识,储备和更新法律知识,并注意法律法规的地域性和时效性。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才能在求职过程中免受不法单位的侵害。毕业生求职是高校对学生的最后一次教育,学校要加强就业指导中对法律问题的指导,提前预防法律问题的产生。

参考文献:

[1]公丕祥.中国法律基础[M].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

[2]刘俊坤.就业全程指导[M].湖南人民出版社,2000.

[3]王长义.毕业生求职中应该关注和运用的法律法规[J].职业与教育,2007,(9).

[4]孙丽华.大学生就业的法律保障[J].茂名学院学报,2003,(2).

[5]解廷民.毕业生求职中个人权益的法律保护[J].中国大学生就业,2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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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李新省,刘正刚.大学生求职过程中常见的被侵权行为[J].交通职业教育,2009,(4).

法律毕业设计论文范文第4篇

关键词: 电大英语专科 毕业作业 质量监控

电大开放教育英语专业专科毕业作业是培养学生综合应用所学知识和技能、提高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一个必要实践环节,对全面提高教学质量与毕业生综合素质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随着高等教育从精英教育向大众教育的转变,社会对人才培养的质量也提出了新的要求。然而,在校生的增加与教学质量的提高不是并行发展的。由于电大英语专科师生比例失调,以及其他各种原因,部分电大英语专科生在谈到毕业作业时就有一种莫名的恐惧感或者根本不重视,对待毕业作业只是为了应付“交差”,以达到顺利毕业的目的。这样草率完成的毕业作业质量很难有保证,既不利于教学的整体管理,又不利于教学质量的提高。因此,规范毕业作业的写作,对毕业作业质量进行科学评价和管理,已成为亟待解决的一大问题。

一、毕业作业实施过程出现的问题

(一)学习态度问题。

主要表现为学生态度不够端正、自控能力不足。据《中国青年报》一份社会调查表明,现在很多大学生上课不够认真,功利性太强。同样,电大也有部分学生学习得过且过,马虎了事。

(二)选题问题。

这是整个毕业作业第一个也是最关键的一个环节,好的选题是毕业作业顺利完成的前提和保证。英语专科毕业作业选题应符合下列要求:(1)要有利于提高商务英语专业知识和水平,尽量贴近专业方向;(2)尽量与社会实践实际相结合;(3)题目难度要适中;(4)篇幅要符合要求。

为降低难度,近年来电大对英语专科毕业作业要求已由“用英语写论文”和“翻译英文文章”的二选一论文提交形式放宽为只需“英译中”即可。然而,往往有部分学生钻空子选用一些“假冒伪劣产品”来蒙混过关。为此,我们要求指导老师认真做好选题的审核工作。

(三)语言表达问题。

(1)用词不准确

例如07秋英语班某学生的毕业翻译作业中出现了短语“in the first three months of the year”,意为“今年年初三个月”,而译者却翻译为“本年头三个月”。这样的表达不是完全错误,但与中文表达习惯不合。

(2)语意空泛难懂

学生毕业作业中语意空泛难懂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是用机器翻译;二是学生本身对英文原文理解不当。

(3)用词不符合规范

部分学生在完成毕业翻译作业时,由于不考虑文章的语境、不同人物的语言风格或特定上下文情境,完全凭自己的主观臆断选择词汇,结果导致种种不符合规范的情况。

(4)滥用标点符号

部分学生在完成毕业作业时,为了省事,直接将复制下来的英文原文稍微修改,然后改成中文译文,结果出现中英文滥用标点符号的情况。

(5)语篇结构不符合英语表达习惯

中西方有着不同的文化背景、价值观念及思维方式,语言表达和语言逻辑不尽相同。一般来说,中文通常是先发后收式的表达,行文呈螺旋式发展,由远及近,常在结尾时点题;而英语则习惯开门见山,直奔主题。因此,译者对语篇内容及对译语语篇的建构能力很重要,翻译中应尽量使译文语篇结构符合译文读者的思维方式和阅读习惯。如:

原文:Mrs.Clinton receives about 5,000 letters a week,according to Lawrence senior Jenny Duhlavy,who spent the fall term in D.C.as part of American University’s Washington Semester Program.Working in the Office of First Lady’s Scheduling Correspondence,Dunlavy and others sorted through as many as 10 invitations a day requesting Mrs.Clinton to attend everything from birthday parties to baby showers.

译文:由于参加“全美大学华盛顿秋季见习计划”,劳伦斯大学四年级学生邓拉维整个学期都在华盛顿特区为第一夫人日常信函办公室工作,每天她和同事要处理100多封请柬,都是邀请克林顿夫人参加从生日宴会到婴儿洗礼等各种活动。据她透露,克林顿夫人每周大约收到共5000封信函。

这里的英文原文主题句就是“Mr.Clinton receives about 5,000 letters a week”,其他信息只作为铺垫或具体细节,是典型的开宗明义,直点主题的英语语篇表达方式;中文译文则体现汉语语篇的表达习惯,把背景信息或具体细节放在前面,然后在结尾部分点明主要信息。如果按英语原文的结构顺序翻译,恐怕中文译文就晦涩难懂了。

(四)抄袭、剽窃问题。

部分学生在完成毕业作业时,由于思想惰性及自身功利性,直接抄袭或剽窃他人成果为己所用。07春英语班曾经有两位学生在没有通气的情况下找到同样一篇关于外科医生利用机器人做手术的文章译文,很快就被老师发现并退回。

(五)语法知识薄弱,译文条理不够清晰。

且看以下一段英文原文:In 2007,fifty-seven million Americans had difficulty paying their medical bills,up fourteen million from 2003.On average,they had two thousand dollars in medical debt and had been contacted by a collection agency at least once.Because,in part,of underpayment,half of American hospitals operated at a loss in 2007.

学生译文:在2007年,570万美国人有困难支付医疗开支,而在2003年则为400万人。通常他们每年将有2000美元的开支在报销之列,另外至少还有一次联系代理机构的机会,因为收入少,在2007年将近一般的医院里这项收入处于亏损状态。

建议修改稿:2007年,5700万美国人很难支付医疗开支,比2003年增加了1400万人。平均起来,他们每年有2000美元的医疗债务,并至少要跟专门代收欠款的公司打一次交道。在某种程度上,因为失业,2007年将近一半的医院处于亏损状态。

另有一学生翻译的英文题目是The Battle Over a Baby(《夺婴大战》),可她却翻译成《战役儿童》,和原题目意思有很大出入。以上情况是由于语法知识薄弱造成的语病。

(六)草率应付,以假乱真。

有些学生耐性不够,不能按时找到符合要求的英文原文进行翻译,就想办法“粘贴”一些相关片段拼凑成一篇所谓的地道英语文章。结果,“原文”读来不顺畅,自然露出马脚。

(七)排版格式混乱。

虽然作毕业作业动员时已多次强调排版格式必须规范,但总有学生不够认真或不够重视,造成排版格式混乱。

二、解决毕业作业问题的措施和方法

(一)端正态度,正确对待毕业作业。

英语专科毕业作业的目的旨在提高学生运用英语知识的综合能力,并非故意设置毕业障碍。学生在完成过程中态度要诚恳、认真,不能抱有侥幸心理,蒙混过关,随便应付了事或简单利用网络翻译工具完成,以免自欺欺人。教师要认真审查毕业作业的真实性,对抄袭的作业,坚决制止学生抄袭。所谓的学习基础不是问题,难得的是坚持、积极的学习心态。

(二)严格执行毕业作业的相关规范。

学生完成毕业作业必须严格按照中央电大和省电大英语专科毕业作业的有关规定进行操作。

1.毕业作业的选题范围必须在教学模式改革、学校管理、素质教育等与专业方向相关的范围内。在翻译英文原文时,必须确保此文章没有中文版本。童话、寓言、人物传记、宗教刊物、政府刊物等以及中国人用英语写的论文都不适宜用来翻译。因此,学生应在论文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充分利用互联网检索英美主要报纸杂志网站较新或较有实际意义的资料开展翻译,选定翻译题目以后,也应经过指导老师审定后才能动笔,以免浪费时间。

2.完成毕业作业要有耐心。翻译本身是一门大学问,需要反复推敲和琢磨,甚至咬文嚼字。这个过程可能需时较长,几天到几个月不等,因此必须抓紧时间,并有一定的耐心。

3.翻译的同时需要大量阅读相关文章。我们找来翻译的文章出自地道的英语母语者,其中可能涉及很多专业术语或习惯用语,还有很多相关文化背景,认真研读相关文章才能掌握其中的精髓,使翻译更加流畅自如。

4.要注意英语表达的规范性。很多学生翻译时不注意理顺句子的中英文表达,结果导致中式英语大量出现,逐字翻译,语句不通。

5.借助翻译工具。任何人翻译英语文章都不可能完全得心应手,如能借助翻译工具可以省时省力,如使用××版本的××词典等。

6.规范排版格式。各省级电大在中央电大统一要求下操作有些许出入,因此可参照本省电大关于英语专业专科集中实践环节实施意见的有关通知和要求进行排版和装订。一般情况下,字体格式要求:题目3号字,作者/翻译者4号字,正文5号字,全文1.5倍行距,中文要用宋体字,英文要用Times New Roman。完成译文初稿后,应及时进行修改,主要检查译文初稿有没有语句不通、语法错误、错译漏译的地方及标点符号和排版格式是否规范等。

(三)教学过程中,打好学生的语言基础。

学生在英语写作过程中经常会出现句子表达前后不一致(Disagreements)、修饰语错位(Misplaced Modifiers)、句子不完整(Sentence Fragments)、悬垂修饰语(Dangling Modifiers)、词性误用(Misuse of Parts of Speech)、指代不清(Ambiguous Reference of Pronouns)、不间断句子(Run-on Sentences)、措词毛病(Troubles in Diction)、累赘(Redundancy)、不连贯(Incoherence)和综合性错误(Comprehensive Misusage)等语病,这在毕业翻译过程中也要注意避免。当然,英语专科业余学生由于工学矛盾,花在英语学习方面的时间有限,但必须努力克服困难,学会细心观察并善于归纳语言知识,对提高英语写作表达能力会有很大帮助。

(四)加强语言的表达和润饰。

毕业翻译是综合运用英语知识的一种考查,要求学生掌握一定的翻译技巧。在翻译过程中,强调对英文原文的理解程度,翻译时务求传神、达意,而翻译中最高的境界则为“信”、“达”、“雅”的完美统一。在行文过程中,特别要注意反复推敲和修改译文。当然,对英语专科生来说,只要表达条理清晰、语言表达中肯和得体就可以了。例如在科普文章中,汉语人称的使用强调客观性,常使用“笔者”、“我们”、“本文”,而不用“我”来充当某一结论的主语;英语则常用“The author thinks that.../The authors have investigated.../This paper illustrates...”等句式。汉语动词无时态变化,而往往通过时间状语表示;英语中叙述客观事实则几乎千篇一律使用现在时等。学生在翻译过程中要尽量避免词不达意、语言冗长啰唆、缺乏过渡,文理不通、乱用标点符号等毛病。当然,这需要在平时工作、学习、生活中多加练习,特别是要有意识地写,才能提高英语文字表达水平。

(五)加强指导教师管理。

要切实落实上级电大对毕业作业指导教师的要求,提高毕业作业指导质量。

1.加强对指导教师的资格审查和培训。毕业作业指导教师应具有讲师以上(含讲师)职称。

2.明确指导教师的责任和要求。指导教师应有良好的师德,认真负责,实事求是。

3.指导教师主要指导学生进行翻译选题、收集资料、翻译方法介绍和进行文献检索等。要按时检查学生毕业作业进展情况,随时进行具体指导。

4.严格按照评分标准评定学生毕业作业成绩,并根据实际写好评语。

5.指导学生做好答辩的准备工作。

6.学校要利用相关奖惩机制和责任事故处理制度对有关指导教师奖勤罚懒,充分发挥其积极性。

(六)教学管理部门要经常开展阶段性检查,做到及时双向反馈。

在毕业作业实施过程中,教学管理部门要经常开展阶段性检查,了解、掌握毕业作业实施状态。检查应实行抽查和普查相结合,包括毕业作业实施全程,重点检查教师的指导和学生进行毕业作业的进度、质量和态度等情况,各阶段的检查都应有书面检查记录,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并与上级电大进行沟通、反馈。这种双向反馈机制的建立,保证了反馈渠道的信息畅通,能有效地解决毕业作业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三、英语专业毕业作业质量监控的应用

(一)事前监控。

这里主要是严把“准入制度”,学生理论课及实践环节成绩合格的才能进行毕业作业环节。安排指导教师的工作量则在职称、科研、实践经验、工作量、历史评价等方面进行考查,也可给学生选择指导教师提供参考依据。选题方面通过检索历届毕业作业数据库的索引,避免同题和低水平重复题目,有效遏制抄袭的不良风气,同时可节省学生收集资料的时间,并为他们调整不当的选题。

(二)事中监控。

事中监控属于过程性监控,主要监控毕业作业正式实施的情况,是毕业作业质量监控的重点。其中包括对师生态度进行调查及通过问卷形式跟踪指导教师履行职责的情况。至于毕业作业撰写规范性问题,可要求学生熟悉和了解毕业作业撰写规范要求,并提供本专业毕业作业参考样本进行监控。

(三)事后监控。

这属于评价性监控,主要监控毕业作业基本完成后的情况,包括毕业作业成绩评定和优秀作业评比。对完成质量较低的作业要进行认真评审,不合格的退回重做,作延迟毕业处理。

毕业作业是英语专业专科实践环节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检验学生英语综合素质的重要途径。毕业作业的质量离不开有效的管理机制。面对不断变化的新形势和不断出现的新情况,建立并完善科学、规范和有效的管理机制对做好毕业作业的实施和指导工作具有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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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杜祥培.试论教学质量监控的主要环节及其标准.中国大学教学,2005,(2).

法律毕业设计论文范文第5篇

关键词:高职;法律事务专业;毕业设计

在我国,高职教育作为新兴的教育形式,许多方面需要完善。制定适应岗位需求与行业特点的教学计划,开设与人才培养目标相一致的课程固然重要,而如何把住毕业考核关,将直接影响到培养人才的质量。因为,毕业考核是整个教学过程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对学生运用所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以及从事现实工作能力的综合考核,其完成的质量也是衡量教师教学水平、学生学业水平及毕业资格认证的重要依据。

法律事务专业的培养目标

法律专业一直是高校招生的热门专业,法律事务专业作为高职教育的专业之一,目标就是要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熟练应用法律知识及手段处理各类案件和纠纷的能力,能适应公、检、法、司、安、企事业单位等工作需要的实用型人才。这些单位,其性质的独特性就要求学生具备很强的表达能力、交际能力、协调能力、工作能力以及良好的素质和职业道德观念。学生这些能力和素质的构建和获得,主要是依赖于学校的培养模式、师资力量、教学质量、教学方法、考核方式和课程设置。

法律事务专业传统的毕业考核模式及存在问题

我国开展高职教育以来,各高职院校积极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结合实际情况,探索出了一些毕业考核的模式,但这些毕业考核的模式并不完善。如:部分高职院校特别是文科院校对学生毕业的考核是采用毕业论文形式进行的。法律事务专业传统的毕业考核方式有毕业论文、案例分析、调查报告等几种。虽然形式不少,并且案例分析和调查报告其中的实践应用价值也同高职高专的培养目标相一致,但是由于学校的导向性不明确,教师也没有针对性地指导学生选择案例分析和调查报告,致使大多数学生在毕业考核时选择论文的形式。有的学生虽然自己选择写案例分析和调查报告,也大都是拼凑而来的,只有文字内容,没有实践意义。

作为高职高专法律事务专业来说,其目的是要培养应用型、操作型的法律人才,而不是学术研究型的法学人才。法学论文的写作,一方面对学生来说太难了,脱离了他们的掌握范围,而研究的内容也不是短短一篇论文可以说清楚的。另一方面也无法衡量学生对法律知识以及实际处理法律事务能力的掌握程度,不能全面衡量学生的实践能力。

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要求高职院校改革考试方法,除笔试外,还可以采取口试、答辩和现场测试、操作等多种考试形式,着重考核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通过改革教学方法和考试方法,促进学生个性与能力的全面发展。改革考试方式,不仅仅是一种形式,重要的是将考试方法改革与高职培养目标的要求相适应,与理论教学改革、学生能力的培养有机地融为一体。开设了法律事务专业的学校应该主动引导甚至规定学生进行毕业设计,让毕业考核从水平低下的困境中走出来,毕业考核导向由学术性转变为应用性。

法律事务专业实行毕业设计的必要性

很多高职院校在制定法律事务专业毕业论文方面的规定时,事无巨细,从字数到格式再到引用法条的表述,从参考文献到文献综述悉数纳入规范。当然,从学术规范的角度,对学生进行初步的学术训练是相当有必要的,但在过多的规范限制下,泯灭的是法律能力的展现,法律思维的表达。因此,法律事务专业有必要改变本科层次要求的毕业论文写作的考核模式,通过进行毕业设计,培养学生关注社会法律问题、领会法律精神,使毕业设计成为一次直接检验学生的岗位协作与人际沟通、法律语言表达与法律事务处理能力,同时,也是检验就业岗位方向选择和执业能力的一次最佳机会。

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不是那一门法律课程能单独解决的,需要毕业设计这样实践性、综合性的教学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强调的是法律课程的相互整合、学校教学与社会的关联性、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以及对学生进行生存发展能力的培养。毕业设计的意义不仅仅是毕业设计教学内容的本身,而是一套法律教学计划的应用实施、考核体系的完善程度反映,更是对学生能力和教学质量的检验。可以说,毕业设计教学环节进行的好与坏,可以反映出该专业的教学实力和成果体现。因此,对法律事务专业实行毕业设计是必要和可行的。

法律事务专业采用毕业设计进行毕业考核的方案设想

对法律事务专业采用毕业设计进行毕业考核,必须结合本专业、有关行业发展、岗位需要来进行。毕业设计应该结合在某一项具体现实法律工作场景中,进行有计划、有目的的探索与尝试。学生进行计划、观测、数据处理、法律文书写作、结果分析和综合归纳,临时答辩,不仅提高了他们的应用能力和科研能力,而且还锻炼了吃苦耐劳的意志。学生的毕业设计与以后的法律工作场景相结合,既能培养学生的法律语言能力和法律知识应用能力,促进提高毕业设计的质量,又能调动广大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解决现实存在的法律问题,同时也让学生对以后的就业方向有一定的思考和了解,对岗位需要的能力和素质有较多的感受。

实施过程的原则(1)学生主体原则。在指导学生进行毕业设计前,要制定出周密的计划,结合学生个人特点,从培养学生职业能力的角度出发,明确目的、内容和方法,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毕业考核工作有条不紊地顺利进行。(2)针对性原则。针对法律事务专业学生的就业方向来确定题目,确保每个题目都能有针对性地分析和解决以后工作岗位中存在的实际问题。(3)科学性原则。选题难易合理。设计过程中,积极利用各种先进方法和手段,收集案例材料,编写司法文书,分析、解决实际问题。(4)实践性原则。在考核现场,考核测评的教师可以提出问题、要求学生就设计中存在的法律问题进行解答,并就扩展问题进行积极思考。

目的和要求注重提高学生的实际能力:即收集、判断、运用证据的能力;压缩案件事实的能力;正确理解法律规定的能力;运用法学原理分析案情的能力;应变的能力、口头表达能力、法律文书制作能力等。

设计题目的选择选题的合适与否对完成专业培养目标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选题时应遵循学生主体原则,同时考虑市场对人才的需求特点,着力培养具有动手能力的实用型人才,使学生掌握法律事务处理的基本方法、基本技能和有关规范。在此基础上开发学生的法律思维能力、对法律精神的理解能力、加深拓宽原有的法学知识结构。可以针对法律事务专业学生的就业方向来确定题目。公、检、法、司、安、企事业单位等岗位在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如执法、经济合同审查、法庭辩论、法律文书制作等,都可以成为题目的方向。

设计的内容设计的内容应该涵盖法律职业所涉及到的各种各样的工作场景,在具体工作中有可能遇到的各种法律事务。以下不能一一列举,只能选取一些比较典型的实际工作内容进行说明。各个学校可以针对本身的优势、教学特点、师资力量、教学设备设施进行安排。(1)案例演示。由教师向学生提供案例,或学生自己收集自编案例,然后由学生扮演案例中的角色,在考核现场演示。例如,毕业设计的题目是“职能管辖”,可以把学生分为6人小组,演示案例,说明公、检、法三机关之间在立案受理刑事案件上的分工。培养学生进入角色,模拟人民法院和律师事务所的部分办案过程,考核现场成了“实战”的战场,学生轻松自如地掌握了枯燥的法律规定。在自编、收集案例的过程中,学生可以通过网络搜索、找专业老师探讨、利用课余时间搞社会调查等形式,这不仅充分调动了学生的积极性与主动性,也增强了其独立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2)模拟法庭。必须选用典型案例。案例的选取一般考虑以下要素:第一,时效性。即先由学生选出2~3个当前在社会上有重大影响的真实案例,然后由指导教师审定。第二,专业性。根据法律事务专业课程讲授及设置内容需要,案例应体现出本专业课的特色及专业深度,能反映和解决专业实际问题的理论方法。第三,疑难性。案例的选择必须具有专业深度和难度。其疑难程度为,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学生必须经过认真地思考和深刻的分析,正确综合运用所学过的法学专业知识,才能得出正确的结论。第四,可辨性。即案件的选择必须具有一定的争议性,给双方“当事人”都留下一定的思辨空间。(3)法律調研。基本目标就是希望学生通过法律专业人员的“手把手”指导,以司法工作者身份直接参加司法工作,能综合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和实务知识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并在此过程中锻炼学生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工作能力。为学生即将走向工作岗位奠定基础。(4)法律咨询、普法宣传。在教师的指导下,让学生到校外开展法律咨询、普法宣传活动。也可以让学生自行设计和开展法律知识宣传活动。(5)法律援助。近年来,以法律援助为核心的实践模式成为实践教学探索的重要内容,有利于培养学生的服务社会观和社会责任感。以法律援助为主体的毕业考核模式,必将逐渐得到社会的认可和司法行政部门的大力支持。(6)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法务秘书。随着全民法律意识的逐渐增强,合同化概念已深入人心,各企、事业单位及各种社会团体对法律专业人才的需求也相应的提高。他们现在需要的是熟悉我国各种法律、规定,并能运用相关法律条文独立完成办公室的工作和管理,协助领导处理各类日常法律事务的复合型秘书。

总结与评价建立一个真实反映学生能力的评价体系,也是实行毕业设计需要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评价的标准主要包括:(1)整个毕業设计的程序是否合理,学生的处理过程是否合法。(2)对法律规范的运用是否准确,对法理的理解和表达是否透彻。(3)语言表达是否流畅、精彩、有法律逻辑性。(4)法律思维的能力是否合格,临场应变能力如何。(5)法律文书的写作能力。评价的标准应明确、具体、合理,尽量分解量化,并应事先为全体学生所知,这样才能保证公平性。就学生而言,应允许各方(包括旁听人员)提问,受问者应作正面回答;由每组学生派代表讲解本组的准备过程,准备情况;每个学生要写出自己参与设计所做的具体工作(含法律文书写作)的报告,并对其他学生所涉角色和法律文书进行评价。就考核老师而言,在充分听取学生的自我评价和相互评价后,对整个毕业设计过程进行全面评价,对个体学生的表现作出具体评价和打分。评价时要注重对整个过程中学生的精彩见解以充分肯定,对表现出色的予以表扬,并可在对整个过程中的成功与不足作出总结的基础上,提出更深入的思考题目。

在开设有法律事务专业的高职院校采用毕业设计进行毕业考核,不仅是需要方案上的可行,同时也需要制度上和设备设施上的保障,以及师资力量的保证。因此,相关院校可以从教学计划的制定、课程改革、师资培训、设施建设等各方面进行全盘考虑和论证,采取符合自身特点的方案,并就方案进行细化,让毕业设计真正成为检验教学水平、考察教学效果和衡量学生能力的标尺,为社会输送更多的法律实用型人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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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刘杰明(1972—),男,广西桂林人,硕士,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讲师,研究方向为法哲学、行政法。

法律毕业设计论文范文第6篇

关键词:高职法律专业;毕业论文;问题;对策

高等职业教育是以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培养目标的系统化工程,实践教学的内容在课程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法学在职业类院校的定位应该突出应用性和实用性。我们培养的是处于基层和服务前沿的具有实际操作能力的法律人才。从呼和浩特职业学院的法律专业发展来看,我们逐步完善着专业的设置,朝着科学化、系统化、规范化的方向努力。在这个过程中,作为三年学习成果检验手段之一的毕业论文环节却存在亟需解决的一些问题。

一、高职法律专业的定位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及职业分工的细化,社会对高等技能人才的需求日趋增加,法律专业作为高等职业教育的一个分支学科建立和发展起来。高职法律专业与其他专业相比,在历史沿革和专业发展上有其自身的特殊性。伴随着我国1999年开始高考扩招,法律专业如雨后春笋在各高职院校开设,这样的繁荣景象一方面反映出社会对法律人才的需求急剧增加,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学生对这个“高大上”专业的向往。在这样的大环境下,呼和浩特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呼职院)开设了法律专业(包括法律事务和法律文秘专业)。高职院校培养的法律专业学生与本科院校不同,后者更侧重理论知识的培养,而高职院校对法律专业的定位主要表现在:1.法律高职的教学内容与社会生产、管理、服务及生活紧密联系,侧重应用。法律高职的专业要根据社会需求定位,社会对法律职业需求什么岗位,就设置什么专业,如经济法律事务、司法文秘、法律英语等专业的设置,就充分体现了“应需而设”的特点。2.法律高职教育比较注重学生实际工作能力的培养,学生在毕业后能较快适应法律职业的需要。所谓法律职业,是指各种与法律有关的工作的总称;又指专门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员,即法律职业者。换言之,法律专业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专业,因此,我们对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至关重要。正如张卫平教授所言“从法学教育观念上来讲,一直比较注重理论方面的教学,注重灌输理论知识,在法学教育人才的培养上,没有把培养具有法律操作技能的法律实用人才作为培养目标”。

二、高职法律专业毕业论文的设置目的

毕业论文对于大多数文科专业来讲,是检验学生学习成果的一种方式,是学校提高专业教育水平的参考要素之一。在以培养实践能力和操作技能为教育理念的高职法律专业中,学生撰写毕业论文的过程也是写作能力和分析技能提升的过程。以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法律专业为例,我们在大学三年级时往往会给出学生一个写作论文的大致范围,让学生根据自己的学习兴趣进行选择,并拟定具体写作目标。在论文题目范围的设定上,我们往往偏重于对具体的或有争论性的问题进行拟题。对学生而言,写作过程中首先需要通过各种平台和媒介寻找自己论文的基础支撑材料,然后根据具体写作目标进行甄别和思考,最后形成论文写作的大纲和思路。这是一个 “温故而知新”的过程,学生在形成思路的过程中既能复习以往学到的知识,还能通过自己的分析得出自己对该问题的认识和观点;同时,学生的专业写作水平和文书写作水平在这个过程中也得以反馈。综上所述,在高职法律专业设置毕业论文这个环节是有必要的,应将毕业论文的写作同高职教育的培养理念和方案紧密结合,以期能最大程度地反映学生的综合能力和实操技能。因此,毕业论文的写作过程既是对学校、学生学风的检验,也会对学生将来的职业道路养成产生深远影响。

三、呼职院法律专业毕业论文存在的问题

自2007年指导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法律专业学生毕业论文至今,我发现学生在论文的选题、写作和答辩中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中涉及到学生的态度、能力、论文的形式、论文的内容等多个方面,具体如下:

(一)在给定的题目索引里,学生毕业论文题目、题材选择过于集中,论文题目选择重复率高

很多学生在选择写什么方面的论文时并未仔细思索自己是否有兴趣并擅长或有能力创新,而是选择一些成熟甚至陈旧的内容,理由是这样的文章多已成型,观点表述上不会出现大的风险且答辩的时候能够对答如流。这样会导致一届甚至连续几届的毕业论文中“青少年犯罪的产生原因及预防措施”“婚姻损害赔偿制度”等论文题目的“上镜率”很高。

(二)论文的内容陈旧、缺乏新意、没有创造性,科研精神缺失

论文格式不规范,甚至有的学生在出了两稿后论文的字体、行间距等基本规范问题仍未改正。有的学生在论文中的引例缺乏代表性,引用的法律规范内容存在滞后性,论文的内容在逻辑结构上不成体系,参考文献不规范。只有很少的学生能在毕业论文中提出对一个法律问题的自我认识或对现行法律法规如何完善提出建设性建议。

(三)学生对待毕业论文的写作态度不端正,出现学术不端和学术失范的行为

學生提交的毕业论文中,有的抄袭他人作品,但未做标注或说明,有的将几篇文章进行拼凑形成自己的论文,最为严重的是有的学生全文搬用他人作品。这些问题的背后隐藏的是诚信缺失、学风不严谨、不求勤奋上进与求真务实、缺乏锐意创新等道德层面的问题。这样低水平的复制式论文写作完全与论文答辩的设置背道而驰,对学生的价值观产生了不良的影响。

(四)学校和教师在就业率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下一定程度上“放任”了学生的论文失范行为

学校虽制定了毕业论文答辩的管理文件,但针对学生的失范行为缺乏必要的惩戒措施。很多学生虽知抄袭论文的做法不正确,但这样的行为不会给自己带来什么影响,照样答辩毕业。因此,法律专业学生“不守法”的论文失范现象与有效的惩治机制不健全不无关系。

(五)学生论文写作中资料查找途径单一,论文缺乏有力基础支撑

大部分同学在毕业论文写作时通过网络进行资料检索,甚至直接将要写作的内容从百度等搜索引擎中全文下载“引用”,对资料的真实性及原始性缺乏必要的甄别和考证。学生在资料搜索方面存在知识欠缺问题,缺失学习的主动性。

四、呼职院法律专业毕业论文的改进对策探析

针对上述问题,并结合当下国家对法律实践型人才的需求,建议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

(一)深化对毕业论文存在意义的探析,改进毕业论文的写作,确立符合实践需要的目标

职业院校的法律专业的特点决定了它和本科院校在专业设置和授课内容上的不同,实践技能的侧重培养使我们对学生在理论层面的知识要求程度要低一些,在毕业论文中的映射就是我们在对毕业论文的形式进行设计的时候也应该偏重于对学生实践能力的考察。目前,我们的论文题目索引给定的题目并未表现出这一特点。因此,在课程改革和完善过程中就需要大家集思广益重新确立论文题目库,给出学生偏实践性的指引。其实,除了现有的毕业论文写作方式,我们还可以运用调研报告或法律建议书等方式对学生进行结业考察。换言之,学生在最后一年的学习中,可以利用假期时间或实训单一或组成团队针对感兴趣的法律问题进行调研,然后形成5000字左右的调研报告或法律建议书。这个过程既能使学生全程参与也能体现出学生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针对学生的调研报告或法律建议书教师可以在答辩或交流过程中与其进行沟通并给出成绩。

(二)强化学术道德建设,净化校园学习环境,建立诚信校园

学术道德建设的强化路径可以在新生入学之初的教育培训中体现,也可以在日常课程中潜移默化地渗透。学术道德的建设和学校的学习环境息息相关,诚信校园建立后,大家都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诚信做人、诚信做事。长此以往,心存侥幸的同学就会为自己的不诚信行为感到羞耻,从而纠正存在的学术失范问题,凭借自己的能力和实力完成大学期间的最后考核。

(三)建立失信论文惩治机制,保障毕业论文设置目的的实现

学生自我诚信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任重道远。除此之外,对于学校而言,应该出台管理文件,对于在毕业论文环节态度不端、行为失范的学生进行教育、纠正和惩治。就业率的确能体现出学校的成绩,但我们给社会培养和输送的应该是优秀的人才,优秀不仅体现在技能上,还体现在职业道德上,职业道德又会受到在校期间的道德体系的影响。因此,通过对论文中存在严重学术问题的学生给予延迟毕业或重新组织答辩等形式的惩治是有必要的。一个完整科学的惩罚和有效纠正机制的建立能够为失范行为的约束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四)发挥指导教师的督导和示范作用,引导学生以正确的态度和方法完成论文写作

教师,身肩“传道、授业、解惑”之大任,为人师表者必先正其身。因此,教师的学术良知和学术创新是学生的一面镜子。近些年来,职称评审条件高门槛及论文发表的高难度导致在学界出现了诸多学术失范行为,这对于教师和学生都产生了负面的影响。换言之,教师学术声誉的重建和学术责任的承担能够对学生起到示范作用。另外,学生分配给导师之后,导师要能够时刻起到督导作用,无论从论文题目的遴选还是论文逻辑的架构以及论文内容的创作上都需要认真对待、实时关注,出现问题要及时纠正,逐渐引导学生以正确的态度和方法完成毕业论文的写作。

(五)加大教学资源的投入,为学生毕业论文的完成提供强大的“后勤保障”

正所谓“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学生之所以会出现在论文基础资料检索时途径过于单一的问题,一方面同他们的惰性有关,另一方面也说明教师的指引和学校资源平台的不完善。我们的图书馆中专业课程图书的存量不足和网络资源平台数据的更新不及时也是制约学生资料收集的原因之一。为此,索引知识的技能培训在论文写作前是必要的,另外,还需加大学校在教学资源上的投入力度,引进先进的资源平台并对學生适时免费开放。换言之,完善的“后勤”可以使学生在论文写作过程中做到“知己知彼,心中有数”。

上述毕业论文写作改进对策并不能涵盖高职法律专业在这一环节中出现的所有问题。我们在高等职业院校教学环节完善上还要付出不懈的努力,实现学校教学和社会实践需求的“无缝对接”,培养优秀的法律人才。

参考文献:

[1]赵震江.法律社会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

[2]张卫平.“法学教育的反思与改革”[J].中国律师网,2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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