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与道德论文范文

2023-03-19

法律与道德论文范文第1篇

无心插柳 闯入保险行业

纵观王建的履历表,有两种文化交错其间:法律和保险。若要进一步论及二者的关系,可以说法律是他与保险的“红娘”。然而,在谈及这位“红娘”时,王建却笑言“一切纯属偶然”。

参加高考前,王建在农场开车,这在当时已是不错的工作。但王建并不满足,仍想继续深造。“一开始,很想学理工科,可数学总是难以过关,不得以改学文科,打算往财经方向发展。”然而无巧不成书,1979年当王建从外地赶回北京填报志愿时,距截止时间已经很近了,匆忙之下他填报了中国政法大学的法律系,并被成功录取。“法律,学了4年,我不后悔。”王建说,“学法律的最高境界是学出美感,我虽未能达到,但对法律的严密性、概括性、逻辑性体会很深,这一点是其他学科给不了的。”

1983年大学毕业后,王建进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工作,不久,又被调到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尔后进入公司保险研究所法律研究室。此时,正值改革之初,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处于萌芽期,法律法规成为必要的行业规范,《保险企业管理暂行条例》的起草工作也在这时被提上日程,王建成为起草执笔人之一。

谈及这段经历,王建感慨颇多。“当时,全国只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一家保险企业,很多专家认为,保险是根据大数法则集中管理风险,开出的价格也自认为是最合理的。公司内部大部分人都倾向于国有企业独家经营,不赞同保险市场化,最多也就是以长江为界,分南方公司和北方公司,就像今天的中国电信一样。《保险企业管理暂行条例》草案报到国务院后,公司就有人说研究所是一帮吃里扒外的。”然而事实胜于雄辩,“现在回头看,路子是对的。它不仅给保险业也给金融业带来了新的冲劲”。1984年《保险企业管理暂行条例》颁布,当年,香港民安保险公司到深圳开展业务;随后,交通银行改革,成立保险部,即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的前身;1987年,平安保险公司成立。从此,中国保险业进入市场化发展阶段。

《保险企业管理暂行条例》的出台也为《保险法》的制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1992年春节,王建接到通知,请他参与起草《保险法》。当时的起草小组有时任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总经理的秦道夫,新中国成立前就从事保险的王恩韶、李嘉华等10多位“老保险人”,王建年轻又是法律出身,自然就成了“主笔”。

要起草《保险法》,就要先搞清楚什么是保险。“当时,我们反复思考,保险的本质是什么?《保险法》到底要写成什么性质的法律?”为此,起草小组分别到日本、德国、英国、美国、菲律宾进行了考察,发现英国、美国、菲律宾属于习惯法系,即政府没有条款、费率监管,只有偿付能力管理,同时他们认为签订保险契约有3大自由,即条款、费率自由,投资自由和再保险自由。而在日本、德国却完全不同,当时他们没有偿付能力管理,只有条款、费率管理,其投资有投资名录,并且只能在这个范围内投资;保险产品价格是国家费率算定会(日本)根据全国情况、按照大数法则算出来的,只能按此标准执行。

“保险是人类为将来、为未发生的不确定风险进行的市场经济行为,从这个意义上看,保险是全社会的后备。如果丢了保险的经济补偿功能,把它变成单纯的投资工具,那就偏了;如果过分地依赖政府,靠行政指令强制保险,那也偏了。”在充分讨论之后,起草小组决定以偿付能力管理作为编写《保险法》的基础。“或者用偿付能力管理这把剑,或者用条款、费率管理这把剑,但千万不能一起用。”王建补充道。

从保监会的“助产士”到“监护人”

1998年中国保监会成立,王建从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调到保监会工作。在这之前,他出任过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下属投资公司——中国安泰经济发展公司总经理助理、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资金运用管理部副总经理。

在安泰工作的经历,让王建看到了混乱的金融市场对金融资产造成的极大伤害。“当时保险公司的保险资金或存银行,或用于买地、发放贷款。贷款市场秩序混乱,又正赶上中央‘拨改贷’,老百姓不理解,认为金融机构是国家的,保险公司也是国家的,贷款不还,有国家扛着。因此保险公司放出去的多数贷款有去无回,有的甚至连贷款企业也找不到了。”

为此,国务院成立了金融业整顿小组,王建担任其中的保险市场研究小组副主任。“金融业整顿小组的成果就是成立了中国保监会。这既是《保险法》的要求,也是保险市场发展的必然趋势。”王建回忆说。

在中国保监会的筹备过程中,一直有一个争议:保监会到底是保险公司的监管机关还是主管机关?据王建介绍,《保险法》初稿中对这一机构的定义是“代表政府的监管机构”,宗旨是“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但后来定稿被改为“保护保险关系各方利益”,“这也是当时起草小组对所有修改中最不满意的一条”。

如此一来,保监会的自我定位非常重要。如果定位为主管机关,就是当时市场上所有的保险公司、保险中介公司都要管,王建打比方解释道,“保监会就像爸爸,它们就像儿子,吃喝拉撒都要管,兄弟打架也要管”。如果定位为监管机关,其职责就是维护保险市场的稳定和安全,把被保险人利益保护好,营造一个没有误导、被各方信任的健康良好的市场环境。

尊重市场规律,扮好监管角色,王建也确实是这样身体力行的。2002年,在他任广州保监办主任时,领先全国长达18年的广东保险市场保费收入首次被江苏省超越,面对媒体和行业内外的质疑,王建仍然坚持彻底清除过去计划管理对保险业的影响,为保险行业创造一个更宽松有序的经营环境的监管理念,决不以保费多少来论自己的政绩。在广东保险市场车险价格战中,王建也明确表示过“不会干预”,在他看来,保险公司之间打价格战、佣金战,是将保险公司在这块业务上的暴利拉回到平均利润值的表现,这符合市场经济规律。“保险监管部门以前是重点对保险市场行为如保费、保险条款、手续费标准等进行监督,现在已转向维护投保人的利益,重点监管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总的来说,保险监管对市场的直接干预会越来越少,而服务会越来越到位。”

着眼消费者需求“卖”好保险

从2003年到2008年,王建任保监会中介监管部主任的这5年,被当时的保监会主席吴定富评价为:保险中介历史上最好的时期。

“一个行业要做大做强,自产自销是不能适应社会化分工要求的。对于保险业而言,要强大就要在这个市场上形成专业化的销售体系和资产损失评估体系,这样不仅有利于长远发展,也能保证被保险人得到更好、更专业化的服务。”王建认为,保险市场需要中介机构,而这一机构不仅要有相对独立的职能,还要具备精细化、专业化的服务。“保险需要去‘卖’、去推销,因为一般人很难对未来的风险作评估,除非周围有人出事了,才意识到好像应该要买保险。但保险又不能仅仅靠‘卖’,尤其不能仅仅围绕销售者的自我利益去‘卖’。消费者会平衡风险和资金之间的关系,保险销售人员要贴紧这一需求,根据消费者的实际情况,给出最合理的、最专业的保险规划,而不是说假话误导消费者。”

在王建看来,保险是个非常讲究、非常精细的行业,投保要专业,理赔也要专业。2007年,中国保监会发布了成立以来第一个关于保险中介市场发展的综合性指导文件——《关于保险中介市场发展的若干意见》,从理论上解决了保险中介市场为什么发展、怎么发展、为谁发展的问题,对于统一各方思想认识具有重要作用。同年,首家保险中介企业在美国上市;保险中介监管法规体系初步建成,《保险经纪机构管理规定》、《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及《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完成修订工作。这一切,王建功不可没。

与此同时,王建还强调,如此庞大的市场群体和从业队伍,如果仅仅依靠监管部门撒网似的一个一个监管,效果并不理想。“建立制度、制订法规是一方面,强化保险公司对代理的控制和管理也是事半功倍的有效监控机制。”

以老思老 探索养老新模式

孟子曰“老吾老以及人之老”,这句话在王建身上有了新的内涵。2008年8月,王建出任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在中国即将迎来老年社会的关键时刻,再一次从事开创性的工作。“未来中国社会压力很大,养老问题面临严峻挑战。但是,可持续的养老保障制度,非但不会妨碍经济发展,反而会促进经济发展,这对我们来说是个非常重要的契机。”上任不到一年,王建就提出了明确的企业目标:将国寿养老建设成为提供专业化、创新型、服务型养老保险服务的国内最具影响力的养老保险公司。

从国际上看,现代社会养老保障制度体系有两种——现收现付制和基金积累制。我国的《社会保障法》规定,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制度。王建认为,这可以理解为我国的基本养老保障制度,现在是现收现付制,方向是个人账户基金制。“所以要从现在开始,普遍建立个人账户,进行专业化运作和管理,这样才能实现当代人养当代人。同时,个人账户的养老金,还可以通过金融机构或者养老基金管理机构投入到国民建设中,进行长期投资,实现良性循环,让百姓共享GDP增长带来的收益。”

当然,王建也指出现在基本养老个人账户管理和投资存在两方面问题,一是制定政策、监管、投资和运营没有适当分离,存在明显制度缺陷;二是个人账户资金管理不透明、收益率低、不能转移。“契约型养老保险,在消费者交保费若干年以后,其收入是一般确定的,投资回报的高低与消费者没有关系,利润是保险公司及其股东的。但信托型的养老产品却不同,受托机构只收取固定的管理费,投资运作收益的每一分钱都是年金受益人的。”王建进一步解释道,“在没有特殊政策的情况下,企业年金的投资收益年均达到8%以上,个人账户管理公开透明、可转移,各管理人之间通过信息系统连接,各项信息及时、准确。当‘价格’不再是企业年金行业乃至养老年金管理行业的敏感词时,人们就会像买奢侈品一样,在养老金投资领域只认品牌,只说明自己的风险偏好,不问价格,不干预投资。这一旦实现,其将给专业养老金管理机构提供巨大的发展空间。”

在王建看来,经营养老保险公司就像种果树,从挖坑、栽种树苗到施肥、打药,再到开花结果,需要有一定的发展周期。“哪个阶段该干什么活儿、主要任务是什么都是很有讲究的,要坚持,不能违反规律。”

在生活上,王建亦是如此。工作之余,他喜欢每周爬一次山,从不惑到花甲,这一习惯他坚持了17年,风雨无阻。王建说他还会继续坚持下去。也正是这份坚持,让他克服了生活和工作上的种种困难,走出一个又一个困境,向更高的山峰发起冲击。

法律与道德论文范文第2篇

【摘要】:当今社会竞争日趋激烈,竞争情报发展迅猛,企业掌握竞争情报的能力,往往决定了企业生存的关键,但是竞争情报的搜集获取却往往超越社会道德和法律的界限,如何在社会道德法律的允许下更好的发展竞争情报优尧成为当夸市场经济研究的又一课题。

作者:张 雪

法律与道德论文范文第3篇

关键词 教学现状 职业道德与法律教学方式 教师备课资源 教学手段和教学方法 立体化培养体系

新世纪以来,我国大力开展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推动产业转型,从劳动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转变,这必然对劳动者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毕业生具备适应岗位工作的专业技能,还需要具备适应职业发展的素质。面向未来,要让学生“会操作,会合作”,“有技术,有涵养”,因为企业需要的是德才兼备的人才。

中职职业道德与法律教育,既需要关注课堂理论教学,也需要学以致用,融入学生的生活。所以,思索如何让学生将职业道德与法律转化为自身的职业道德意识和行为标准,真正融入社会工作做好充分准备很关键。

一、当前中职职业道德与法律教学现状

当前德育课程尤其是职业道德与法律的问题有:首先,如何唤起学生对本课程的学习兴趣,其次,如何让学生在校期间更好地提高自身的道德品德和法律意识,如何在未来从事职业过程中持续完善自己的人格,更好的实现人生的价值。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问题是如何培养中职学生对于职业道德与法律的学习兴趣。从两个方面分析:我们面对的学生如何?第二,职业道德与法律教材他们感兴趣吗?

1. 中职学生现状

目前中职学生的情况:未成年人群体,人生观、价值观尚待建立,可塑性极强。但是整体素质偏低,普遍存在着缺乏学习兴趣。

同时由于社会大环境的影响,各种不良信息影响导致学生尤其对职业道德部分认为“假”、“大”、“空”,“不想听”“不相信”“不想做”。

2009年教育部课程改革,教材改革之后有了一些变化。

2. 职业道德与法律教材特点

德育课程改革后,我校使用高等教育出版社的《职业道德与法律》教材,有以下两大特点。

(1)新教材教学内容贴近学生。全书对教材五个单元12课32学时的教学内容。第一、第二单元从礼仪过渡到道德,从基本职业道德谈到具体职业道德,内容涉及学生生活中的道德要求到遵守职业道德要求;第三单元到第五单元从宪法学习开始学会做合格公民,再谈到与学生生活密切相关的主要基本法——民法、刑法、婚姻法、合同法、环保法等,在了解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基础上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

(2)新教材教学结构希望调动学生。新教材弱化了知识的理论性,强化了理解性和可操作性,图文并茂,深入浅出。

但是,贴近生活的教材是引起学习的兴趣的第一步,还需要教师采用合适的教学方式,才能更好发挥教材的作用,为学生所用。

二、优化职业道德与法律教学实施条件

1.优化职业道德与法律教学方式

顺应教材由知识性向能力培养转变的变化,教师需要将教学方式由“教教材”到“用教材”,要由“教师主导”变为“学生中心”。为此,在熟悉新教材的基础上,也需要教师不断地学习提高教学水平和技能。

2. 优化教师备课资源

1) 教师教学贴近学生。首先,学习高效教学方法。多报名参加或者通过网络观摩学校、市级甚至省级、国家级赛课,向优秀的老师学习“学生中心”新教材的教法,一定能受益匪浅。其次,了解学校的学生。一学期选择四个不同专业的班级听课,整理出不同专业“个性”的职业道德要求,合理“用教材”,同时注意观察学生的课堂反馈,了解学生对不同教学方法的反映,更好的因材施教。

2) 教师备课贴近生活。针对新教材特点和学生情况,通过网络查阅整理最新的道德养成、法律知识,拓展相关的“贴近学生、贴近生活、贴近社会”的素材和案例,让学生可以用教材学习知识点,再运用所学知识分析拓展素材和案例,让他们在学习中获得成就感,培养学习的兴趣和动力。

3.优化教学手段和教学方法

1) 优化教学手段

随着科技的发展,网络的普及,教学手段有更加多样的选择。我们的教学选择有“一支笔”、PPT、网络资源。为了高效利用课堂时间,也为了让学生能更好地参与到课堂中来,需要优化使用这些教学手段,主要使用PPT和网络法制类节目,如今日说法、社会与法等。每次上课前,将新知识以PPT的方式呈现,先给学生5分钟时间对新课的重点、难点进行了解。然后辅助使用“一支笔”提出问题,针对教学重点选择网络视听资源播放。让学生带着问题去看,去思考,去解答疑问。这些教学手段是为教学服务的,优化使用最终的目标还是要让学生愿意学习,乐于学习,有兴趣学,有兴趣思考。

2) 优化教学方法

在职业道德与法律的教学中,教师运用的最得心应手的教学方法就是案例教学法,这是最传统的教学方法,却不是唯一的教学方法,还有讲授法、小组讨论法、辩论法、任务教学法都可以组合使用。

在几年的课堂教学工作中,养成边教学边思索的习惯,不断寻找适合学生的教育。同时也在考虑,职业道德与法律的学习应该不止于课堂,更在学校中、社会里。在高效课堂学习之后,就是如何让学生将知识内化为行动。

1. 构建职业道德与法律立体化培养体系

1) 职业道德与法律教学融入日常教学中

在学期第一课,公布学生期末考试分两个部分打分,第一部分就是平时表现,占学期本门课程总成绩的40%。首先,有礼貌,尊重老师团结同学,遵守课堂纪律加分,迟到早退扣分;其次,作为学生,必须完成学期4次的平时作业,否则平时成绩为零分。最后,鼓励并加分的是,学生能积极地在课下收集整理身边或者网络了解到与职业道德与法律相关的案例与大家分享。 通过这样的考评方式,让学生树立规矩就在我们身边的意识。

2) 外聘法务人员法律讲座

校外优秀的法务人员是遵守职业道德的楷模,也有较高的法律专业认可度。更与很多失足青年有接触,尤其是公安干警,每年开学之后,邀请辖区干警到校给学生做讲座。让学生对身边的诈骗、贩毒等犯罪保持警惕,遇到危险学会正确自救和求救。

3) 营造校园法治文化氛围

学校在管理上应做到“依法治校”“以法育人”,在校规校纪方面应做到“有法可依”,对于学生违纪的行为,“依法办事”要照章处理,积极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前面的内容是引用--高校法学教育中职业道德教育的反思与变革-柴丽 法制与社会),同时,可以在学校校园网站、校园内展板宣传新法。让学生在校期间就养成关注并且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通过以上举措,营造文明校园,法治校园,潜移默化影响学生日常生活中的举手投足,真正做到学以致用,促进他们道德素质和法律素养的提高。

总之,要重视职业道德与法律的教学,同时也要认识到将职业道德与法律转化为学生自身的职业道德意识和行为标准,真正融入社会也是任重而道远的,这依赖学生的自觉、学校的长期配合,以及家长甚至社会正能量潜移默化的影响。

法律与道德论文范文第4篇

【摘    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要从学生时代抓起。职业道德与法律教学是中职学校德育教学最重要的部分之一,如何提高中职学生的法律意识,不仅要靠学校和教师的努力,同时家庭环境也是促成中职学生完整人格的重要因素。本文将重点围绕现今中职学校法律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如何多方位提升学生法律意识进行探讨。

【关键词】中职  法律意识  法律教学

中职职业道德与法律教学是学校德育教学的最重要的组成成分之一,通过道德与法律的教学,有利于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拓展学生的法律知识层面。同时,在培养学生知法、懂法、守法、用法这一个螺旋上升的过程中,能够让学生在自身利益受到侵害时,通过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身的权益。我们通常所说的法律意识是社会意识的组成部分。它是人们对于法的基本认知和自身所持观点的统称。它分为法律心理和法律思想体系两个部分,法律心理是所有人都具备的,是人们对法律的自身看法,它具有很强的主观性,法律心理是自发形成的。而法律思想体系需要后天的学习,在充分掌握了法律相关领域的知识和技能之后所形成的有条有理、逻辑思维结构缜密的一套完整的思想体系。要提升中职学生的法律意识需要分两步走,第一步是法律心理层面,第二步则是法律思想体系层面。本文将着重从这两个方面就如何提升中职学生的法律意识做出探讨。

一、现今中职学校在道德与法律教学中的现状分析

(一)学校和教师的重视程度低

中职学校不同于普通以文化课程教学为主的学校,其更注重培养学生的相关领域的技能和知识,对于文化课程的重视程度相对来说会低于技能知识课程。而道德与法律教學属于文化课程教学,学校和教师更看重的是学生的实践技能,就忽视了对于学生综合文化素质的培养。教师对于学校的法律教学课程教学重视程度低,往往只是为了完成学校的课程内容任务,才对学生进行法律意识的教学与培养。课前教师的备课积极性不高,所运用的课件也是随手从网上下载,课堂教学中一般会照本宣科、走马观花地带领学生粗略浏览一遍。教师对道德法律教学课堂的敷衍,课堂教学的随意性,会对学生的学习兴趣产生直接的负面影响,教师会在不知觉中给学生传递一个错误的信号标:学习道德与法律并不重要。

(二)学生的法律道德意识缺乏

在传统的学校教育中,并未将法律道德教学作为学习的重点内容,导致很多学生对于法律学习的重视程度不高,学生的法律道德意识缺乏。仍有部分学生认为自身的日常生活与法律关系甚微。作为即将步入社会生活的中职学生来说,能够接触到法律知识的机会仅存于课堂,绝大部分中职学生在校学习三年后,会通过不同的途径会参与到社会工作中。进行社会工作就意味着从事经济劳作,经济必然会与法律挂钩,倘若学生的法律道德意识缺乏,就会在产生经济纠纷的过程中吃亏。

提高对法律道德教学的重视,不仅为了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同时也应该注重对学生的道德培养。许多学生对于违法和犯罪的概念认知上存在偏差,混淆两者的概念,甚至是忽视两者的重要性。中职学生处于年轻气盛好强的年龄阶段,这一年龄阶段的学生存在的共性是做事冲动、争强好胜、往往为了抒发一时的愤怒而不计后果行事,最常见的就是打架,青少年因鸡毛蒜皮小事打架斗殴的事情时有发生,这就是部分学生法律意识薄弱的表现。

二、提高中职学生法律意识的途径探讨

(一)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学生在对所学习的内容产生兴趣时,就会主动地去了解和学习,这就起到了事半功倍的积极效果。教师要对学生的主观学习动机进行不断培养,从学生的兴趣层面切入,激发学生对于法律相关知识的学习欲望和探索欲望。如何将枯燥的法律知识通过学生感兴趣的形式教授给学生,这就是一堂课成功与否的关键所在。教师要用学生喜欢的形式进行授课,可以结合日常生活中典型的法律案例,通过生动形象的讲解复刻,将不同领域的法律知识传授给学生。例如在讲到正当防卫时,可以以经典的“昆山龙哥”事件为例,昆山龙为了紧急避险防卫自身安全杀掉了宝马龙,虽然他在主观上有杀人的倾向,在客观上也有杀人违法的行为,但他属于正当防卫所以不构成违法犯罪。教师通过真实存在的案例,将法律知识传授给学生,相较于传统“灌输式”的枯燥教学形式,学生在“听故事”的过程中就学习了相关的法律知识,通过经典法律案例来传授知识点,更能够让学生直观的明白相关法律知识。

同时教师的个人教学方式和性格也影响着课堂教学的效率,相比于死板枯燥的教学形式,学生更喜欢诙谐幽默、轻松自由的课堂氛围。倘若教师能将客观死板的书本内容转换成更具有生命力的语言文本,不仅能够营造一个轻松的学习氛围,同时更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欲望。教师选择法律例案的时候也应有所侧重,教师应选择与学生生活切实有关的法律例案,这样才能够让学生产生共鸣,提高学生的共情能力。

(二)增强教师的责任意识

传统的教学课堂中,教师对于学生法律道德意识的培养重视程度低,所以要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就要从教师层面入手。教师应加强对课堂的重视程度,认真做好课前备课和课后学生能力拓展的功课,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能力,优化课堂的教学方式,不断对课堂教学的形式做出优化和提升。同时,在日常的学习生活中潜移默化地对学生的法律意识进行培养。教师在课堂的教学中要注重培养学生的主观能动性,鼓励学生在实践中总结归纳法律知识,要积极培养学生形成逻辑缜密的思想法律意识体系。同时教师要时刻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对学生已经建立的错误的法律观念要及时指正,要将积极向上的法律意识观念通过日常的生活及教学传授给学生。

(三)家庭环境的影响

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完善和发展,国家和学校越来越重视对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特别是对于处在中职阶段人格未完全发育的学生来说,更要积极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格,督促学生形成的完备法律意识,不仅仅是学校要努力的方向,同时家庭的成长环境对学生的影响也十分巨大。家庭成长环境是影响学生人格形成的关键所在,要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家长也应该做出积极的响应。

综上所述,培养中职学生的法律意识,促进学生健全人格的发展和形成,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其中不仅需要学校教师的引导,也需要家长时刻的陪同与关注。

法律与道德论文范文第5篇

2、落实“双统筹”,筑防疫铁壁

3、大国强盛崛起与科技创新战略变革

4、突发公共事件中的社会控制

5、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结构模型与操作策略

6、重大疫情中大学生公共精神培育路径研究

7、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高校“课程思政”与“线上教学”的融合机制

8、中缅边境战“疫”叙事与中华民族共同体精神的凝聚

9、论抗疫精神融入高校思政课教学的视角、路径和方法

10、法治乡村建设推进乡村振兴的价值耦合、行动构设与路径选择

11、中国公共卫生社会工作建构中的国际视野和本土自觉

12、研究生学术道德问题研究

13、从抗疫看我国制度优势的三重逻辑

14、重大公共卫生事件防控所应倡导的道德理念

15、发挥统战优势助力重大疫情防控工作研究

16、自媒体时代大学生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探析

17、个人行动与共同价值:重大疫情防控背景下的价值观教育*

18、论重大疫情防控中思想教育创新的路向选择

19、跨区域突发公共事件中横向府际协同之法制探析

20、后疫情时代高等在线教育治理:实践逻辑与政策应对

21、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如何保基本民生

22、构筑疫情应急治理的铜墙铁壁

23、国家审计在疫情防控中的作用机制及实施路径研究

24、疫情防控背景下大学生社会责任意识的深层建构

25、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基本特征和显著优势

26、“生活需要法律”教学实录

27、毛泽东与外国首脑及记者会谈录等

28、警察执法道德困境:一个可能的解释框架

29、疫情防控下大学生社会责任感培育路径研究

30、公共卫生事件中个人信息权的限制与保障

31、美国科幻小说中的疫疾想象

32、新冠肺炎疫情下医院纪检监察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33、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战中的意识形态考量

34、人脸识别技术应用的风险与法律规制

35、人工智能提升社区治理效能路径探索

36、疫情防控资源在初中《道德与法治》课法治教育中的应用

37、新冠肺炎疫情下深化大学生思想教育途径的研究

38、构建积极的综合性社会公共安全体系

39、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话题”在思政教学中的应用

40、常州市武进区妇联:贡献“家力量”,跑出加速度

41、战“疫”背景下医科类院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在线教学的着力点

42、浅论公共卫生管理在国境口岸传染病预防工作中的作用

43、运用法律案例进行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的对策研究

44、刑法积极应对疫情防控的治理进阶

45、道德与法治教学中法治素养的培育

46、疫情防控背景下社会责任意识培养的四维路径

47、“化危为机”的底气从何而来

48、公共领导力:概念界定与构成维度

49、我用一生奔向你(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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