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制度管理试行范文

2023-09-29

财务制度管理试行范文第1篇

中国人事部日前在其官方网站发布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通知指出,试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是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需要,是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需要,也是改革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的紧迫要求,对于事业单位转换用人机制,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调动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

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岗位是指事业单位根据其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设置的工作岗位,应具有明确的岗位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

1 第四条 事业单位要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进行岗位设置,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第五条 国家对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行宏观调控,分类指导,分级管理。

国家确定事业单位通用的岗位类别和等级,根据事业单位的功能、规格、规模以及隶属关系等情况,对岗位实行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控制。

第六条 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是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政策指导、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工作指导、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人事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定有关行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

第七条 事业单位根据岗位设置的政策规定,按照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自主设置本单位的具体工作岗位。

第二章 岗位类别

第八条 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第九条 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管理岗位的设置要适应增强单位运转效能、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管理水平的需要。

第十条 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要符合专业技术工作的规律和特点,适应发展社会公益事业与提高专业水平的需要

2 第十一条 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设置要适应提高操作维护技能,提升服务水平的要求,满足单位业务工作的实际需要。

鼓励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已经实现社会化服务的一般性劳务工作,不再设置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

第十二条 根据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经批准,事业单位可设置特设岗位,主要用于聘用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等特殊需要。

第三章 岗位等级

第十三条 根据岗位性质、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对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分别划分通用的岗位等级。

第十四条 管理岗位分为10个等级,即一至十级职员岗位。

第十五条 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高级岗位分7个等级,即一至七级;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三级。

第十六条 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其中技术工岗位分为5个等级,即一至五级。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

第十七条 特设岗位的等级根据实际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管理权限确定。

第四章 岗位结构比例及等级确定

第十八条 根据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的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特点,实行不同的岗位类别结构比例控制。

3 第十九条 对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实行最高等级控制和结构比例控制。

第二十条 管理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根据单位的规格、规模、隶属关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和权限确定。

第二十一条 专业技术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包括高级、中级、初级之间的结构比例以及高级、中级、初级内部各等级之间的比例)按照单位的功能、规格、隶属关系和专业技术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

第二十二条 工勤技能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按照岗位等级规范、技能水平和工作需要确定

第二十三条 特设岗位的设置须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按程序报地区或设区的市以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第五章 岗位设置程序及权限

第二十四条 事业单位设置岗位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填写岗位设置审核表;

(二)按程序报主管部门审核、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三)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额内,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四)广泛听取职工对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的意见;

(五)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由单位负责人员集体讨论通过;

(六)组织实施。

4 第二十五条 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报人事部核准。国务院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人事部备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报本地区人事厅(局)核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本地区人事厅(局)核准。

地(市)、县(市)政府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按程序报地区或设区的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第二十六条 事业单位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应保持相对稳定。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岗位设置方案可按照第二十五条的权限申请变更:

(一)事业单位出现分立、合并,须对本单位的岗位进行重新设置的;

(二)根据上级或同级机构编制部门的正式文件,增减机构编制的;

(三)按照业务发展和实际情况,为完成工作任务确需变更岗位设置的。

第六章 岗位聘用

第二十八条 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应在岗位有空缺的条件下,按照公开招聘、竞聘上岗的有关规定择优聘用。

5 第二十九条 事业单位应当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相应的工资待遇。聘用合同期限内调整岗位的,应对聘用合同的相关内容作出相应变更。

第三十条 事业单位应按照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聘用人员。

第三十一条 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和初级岗位的聘用条件应不低于国家规定的基本条件。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应符合准入控制的要求。

第三十二条 事业单位人员原则上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因行业特点确需兼任的,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审批。

第三十三条 专业技术一级岗位人员的聘用,由事业单位按照行政隶属关系逐级上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国务院部门审核后报人事部,人事部商有关部门确定。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四条 政府人事行政部门要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加强对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定期检查,及时纠正违规行为,确保岗位设置工作有序进行。

第三十五条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行核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管理权限进行审核。

第三十六条 经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作为聘用人员、确定岗位等级、调整岗位以及核定工资的依据。

第三十七条 不按规定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事业单位,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不予确认岗位等级、不予兑现工资、不予核拨经

6 费。情节严重的,对相关领导和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八条 使用事业编制的社会团体,除经批准参照公务法进行管理的以外,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九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根据本办法和有关行业岗位设置的指导意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意见。

第四十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财务制度管理试行范文第2篇

职工培训是一个动态的连续工作过程,是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内容。为使事业部各项培训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培训达到理想效果,不断提高员工的业务能力和技术能力,根据集团公司《培训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二、 总则

人力资源处宏观控制事业部培训工作的计划、组织、实施和监控,各职能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三、 培训流程

(一)研究培训需求

各职能部门将企业需要与员工需求相结合,合理研究培训需求并确定培训项目。

(二)制定培训计划

1、 按《程序文件》要求,各部门每年12月10日前上报《年度培训计划》,对下一年培训工作做初步规划,由人力资源处分析汇总后制定事业部《年度培训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2、 各部门每月25号前上报《月度培训计划》,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人力资源处,由培训专员审核,人力资源总监批准后执行。培训费用在4000元以上的或大型培训项目由总经理批准,4000元以下的培训费用由人力资源总监审批。(月度培训计划依据年度培训计划进行分解修订,要求切合实际,具有可操作性)。根据年度预算和各部门实际情况对于未批准的培训项目返回各部门。

3、 各部门严格按培训计划执行,需相关部门配合的由人力资源处协调,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原计划执行,需提前向人力资源处说明。

4、 临时性培训需提前一至三天下向人力资源处上报《单项培训实施计划表》(PX-2),经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

(三)实施培训计划

1、 人力资源处具体负责中层管理人员培训及事业部通用性知识的培训,并对各部门培训工作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各序列专业技术性培训由相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处协助执行。

2、 人力资源处负责对各部门的培训情况进行抽查,并对其培训计划达成率进行考核。

3、 培训签到、培训记录及考试成绩单(培训结束一周内)经人力资源处确认后,由相关部门人力专员保管并负责建立职工个人培训档案,主管级(含主管)以上人员及人力专员序列人员由人力资源处培训专员负责建立个人培训档案,其他人员由各部门人事专员负责建立职工个人培训档案。跨部门的专业性培训,组织部门将培训情况报人力资源处备案,由培训专员将其他部门参加培训人员情况及时反馈相关部门,以便及时录入培训档案。

4、 所有培训必须及时录入职工个人培训档案,人力资源处进行不定期抽查。

5、 对于培训费用较高的重要技术岗位、管理岗位的培训(2000元以上),参加培训人员必须签订“液态奶事业部培训协议书”。

(四)分析评估培训效果

1、 人力资源处及各职能部门负责对培训效果的有效性和效益性进行评估。

2、 详见(

九、培训评估)

四、 培训目标

(一) 对员工进行方针政策以及各项规章制度的培训,使员工掌握企业的共同语言和行为规范。

(二) 通过技术和技能培训,让员工尽早地掌握工作要领、工作程序与方

2 法,尽快达到上岗条件。

(三) 通过培训使现有员工技能得到提高和充实,使现有员工具备多方面的才能。

(四) 通过培训减少工作失误,减少工伤事故,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果,提高企业效率。

(五) 通过培训建立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气氛,提高员工的工作满意度和成就感。

(六) 通过培训提高员工的首创精神和创新能力,提高员工应用新技术、新知识、新工艺和新设备的能力。

(七) 通过培训培养适合本企业需要的职业经理人。

(八) 通过培训使员工理解并掌握企业新发布的命令、指示和制度。

(九) 通过培训使下属准确地理解上级意图和所布置的复杂性任务。

五、培训内容

(一)通用性知识培训

1、 企业概况(包括方针、政策、历史、组织机构、产品等)

2、 伊利发展史

3、 员工守则、厂规厂纪等

4、 团队精神、企业文化

5、 精神准备及工作态度

6、 ISO9000相关知识(质量方针、目标、相关程序及三级文件等)

7、 军训

8、 食品卫生法及其相关知识

(二)岗位专业技能培训

1、

国家及相关专业法律法规

2、

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

3、

岗位应知应会及本岗位应该具备的专业技能知识

4、

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

5、

行业发展动态等

(二) 新分学生培训(实习期为半年)

1、 通用性知识

2、 各部门轮岗实习

3、 军训

4、 评估(实习评定表、自我实习心得报告)

六、培训方式

培训可采取多种方式,常用的培训方式有讲座、集中授课、会议、录像、示范、案例研究、讨论、现场指导、轮岗、脱产或半脱产培训、自我开发、远程教育等,常用的有:

(一)集中授课或讲座

授课人将准备好的知识信息展示传授给学员,以达到培训要求。

(二)研讨

可以针对一个问题让学员开动脑筋,广泛联想,互相启发,最大限度的将问题的方方面面列出来,然后总结其要点。

(三)岗位培训或现场指导

针对个人或班组进行的技巧性培训:

1、培训教师事先做好培训的内容准备,

2、展示给学员操作技巧,

3、学员按照要求步骤操作,

4、培训教师进行纠正,要求学员在工作中遵循程序或规定操作。

(四)自我开发

指依靠员工本人的精力、时间和费用,不占用工作时间,不脱产,利用

4 公司外的培训设施和条件,提高自己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如函授大学、电大、成人自考、社会各种办班等。

(五)脱产培训

离开工作和工作现场,由企业内外的专家和教师,对企业内各类人员进行集中培训。

七、培训资格确认

(一)充分利用公司内部的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对员工进行基本技能和管理知识的培训。必要时派人参加外单位和合同单位的专业技术培训或请有关专业人员到本事业部授课。

(二)培训教师任职资格由人力资源处统一确认。内部培训教师任职资格:

1、具备一定专业技术能力(专业资格证书或相关职称);

2、在本职岗位工作两年以上或专业序列等级为中级;

3、具有一定的管理经验;

4、本人曾接受过相关知识培训达到100课时。外部培训教师任职资格:(1)、在本专业或本领域内具有相当的专业或技术水平;(2)、具有一定的职务或中级以上职称;(3)、专职教师或培训师。

(三)教师培训费标准:(注:每课时为1小时)

1、 高级副高级职称或高级职务(含博土生):50-80元/课时

2、 中级职称或中级职务(含硕土生):40-50元/课时

3、 初级职称或一般人员:20-30元/课时

4、 特殊情况另行规定

(四)内部培训教师培训费标准:

1、 高级、资深级(高级40元、资深级50元)

2、 副高级(C等20元,B等25元,A等30元)

3、 中级(B等10元,A等15元)

(五)事业部内部培训教师,经人力资源处认可后,法定工作日或8小时之外可以给予一定的培训费补助,按内部培训教师培训费用标准计算,由各部门填写《培训费申请支付单》,人力资源处审核后发放。

八、培训考核

(一)合理制定培训计划,按要求准时上报,否则对部门负责人处以罚款100元,以示警告。

(二)根据培训计划时间组织办班、签到、培训、考试并建立培训档案,作为员工晋升、转岗的依据,没有相关记录每一项罚款100元。

(三)人力资源处对各部门培训计划达成率进行考核,全年计划达成率不足85%每降低一个百分点对部门负责人罚款200元。

(四)对于未批准的培训项目,人力资源处在一周反馈相关部门。

(五)对事业部出资的所有培训,经人力资源处批准后方可执行,否则培训费用不予报销。

(六)对于培训费用较高的(2000元以上)重要技术岗位,管理岗位的培训,被培训人必须签订事业部“培训协议”,并报人力资源处备案一份,培训结束后培训相关资料交各部门保管并使用,否则不予进行培训。已接受培训者,培训费用不予报销,培训时数和考试成绩不予认可。

(七)对于接受培训者,各部门通过考试、考核、检查、或现场抽查、写心得体会、座谈会等形式,评估其接受的效果,人力资源处进行不定期抽查。

(八)员工的培训成绩、培训时数作为员工奖励、晋升和淘汰的重要依据之一,培训成绩不合格者,给予一次补考机会,若再不合格将不计入有效培训时数,继续参加类似培训。

(九)所有培训内容及时数必须及时录入员工培训档案,如有遗漏,后果自负。

(十)各职能部门必须创造条件保证职工最低培训时数的实现。

(十一)对于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如电工、焊工、制冷工、司炉工、驾驶员等)必须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方可上岗,各相关部门要定期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个人简历、证书复印件等),按国家规定年检,并将《特种作业人员登记表》每半年报人力资源处备案一份。对于企业规定的特殊岗位和关键工序操作人员在相应岗位实习1-3个月,经专业性培训合格后由人力资源处统一办理上岗证。

九、培训评估

(一)从受训者角度评估:(适用于PX-7)

1、考试、考核、检查

2、写学习心得体会(小结)、开座谈会等

(二)从办班者角度评估(适用于表PX-8)

1、看当初的培训需求提案、培训项目及计划制定是否正确,对培训目标的实现程度如何。

2、本次设计的整体培训系统是否得当。

3、培训内容是否有效。

4、判断培训工作的效益性(给企业带来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对培训单位和授课教师的评估,针对大型专题培训、特色培训和综合性培训。(适用于PX-6)

(三)评估后提出改进意见,确定新的需求,提出新的计划。由人力资源处填写。(适用于PX-9)

十、培训时数确认

(一)通用性知识培训,除工勤序列外,其他各序列人员每年培训时数达到8-10小时即可,超过10课时的以10课时确认为最高有效培训时数。工勤序列人员通用性知识培训需达到24课时。(注:1课时等于1小时。)

(二)本人自愿参加函授、电大、职大、业余进修、自学考试、社会办班等各种形式的非本单位委派的培训,通过自身努力、自我约束能够完成的,事业部只起支持、引导、鼓励的作用。与本职专业有关并取得相应证书、合格证或其他确认该培训过程的证明,不足32课时的以实际培训时数为准,超过32课时的以32课时计算。即每年最多只确认32课时为有效培训时数。

(三)参加职工业余充电班,以实际听课课时的50%确认为有效培训时数。

(四)军训时间不列入有效培训时数。

(五)外出培训以实际培训时数为准,由培训人填写培训记录或培训心得报告交人力资源处及本部门备案。

(六)现场指导或岗位培训,时数不足36课时的以实际培训时数计算,超过36课时的以36课时为最高有效培训时数确认。

(七)职工有效培训时数的确认由部门负责人、培训教师和人力资源处三方共同确认生效。

本规定自2001年4月1日起执行,由人力资源处负责解释。 (附培训流程图)

液态奶事业部人力资源处

财务制度管理试行范文第3篇

财政部会同卫生部等有关部门于近日同步推出了医疗机构财务。会计。注册会计师审计等五项制度。其中。新的医院财务。会计制度将于2016年7月1日起在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执行。2016年1月1日起在全国执行。

关于印发《医院财务制度》的通知财社〔2016〕306号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卫生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卫生局: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加强医院财务

管理和监督。规范医院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国家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关文件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特点。我们修订了《医院财务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发现问题。

请及时向我们反馈。附件:医院财务制度财政部卫生部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医院财务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加强医院财务管理和监督。规范医院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以及国家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相关规定。结合医院特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级各类独立核算的公立医院。

包括综合医院。中医院。专科医院。门诊部。疗养院等。不包括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

生机构。第三条 医院是公益性事业单位。不以营利为目的。第四条 医院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业的方针;正确处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正确处理国家。单位和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保持医院的公益性。第五条 医院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科学合理编制预算。

真实反映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加强经济管理。实行成本核算。强化成本控制。实施绩效考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维护国有资产权益;加强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第六条 医院应设立专门的财务机构。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职人员。会计人员须持证上岗。三级医院须设置总会计师。其他医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设置。

第七条 医院实行“统一领导。集中

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医院的财务活动在医院负责人及总会计师领导下。由医院财务部门集中管理。第二章 单位预算管理第八条 预算是指医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目标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医院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医院所有收支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第九条 国家对医院实行“核定收支。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按规定使用”的预算管理办法。地方可结合本地实际。对有条件的医院开展“核定收支。

以收抵支。超收上缴。差额补助。奖惩分明”等多种管理办法的试点。定项补助的具体项目和标准。由同级财政部门会同主管部门。根据政府卫生投入政策的有关规定确定。第十条 医院要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包括预算编制。审批。执行。调整。决算。分析和考核等制度。第十一条 医院应按照国家有关预算编制的规定。对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根

据年度事业发展计划以及预算年度收入的增减因素。测算编制收入预算;根据业务活动需要和可能。

编制支出预算。包括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编制收支预算必须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不得编制赤字预算。第十二条 医院预算应经医院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后上报主管部门。主管部门根据行业发展规划。对医院预算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科学性。稳妥性等进行认真审核。汇总并综合平衡。财政部门根据宏观经济政策和预算管理的有关要求。对主管部门申报的医院预算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核批复。第十三条 医院要严格执行批复的预算。

经批复的医院预算是控制医院日常业务。经济活动的依据和衡量其合理性的标准。医院要严格执行。并将预算逐级分解。落实到具体的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医院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应定期将执行情况与预算进行对比分析。及时发

财务制度管理试行范文第4篇

目的

根据国家的规定和条例,在维护公司员工的权利,明确员工义务的前提下,为提高公司的工作效率,严格劳动纪律,保证各项工作正常运行,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考勤管理制度,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2、

适用范围

年龄在60岁以下的所有员工。

3、

考勤管理规定

ⅰ,工作时间:每周五个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

夏季工作时间为6:30小时,正常上班时间为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冬季工作时间为6:30小时,正常上班时间为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ⅱ考勤管理制度,迟到细则:

a:迟到0-10分钟,忽略。

b:迟到10-20分钟,按迟到处理。

c:迟到20-30分钟,累积二次按旷工半天处理。

d:迟到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

注:8:30-9:00考勤管理制度,间接向直接上级请假者,可补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ⅲ,早退细则:

a:即早退0-10分钟,忽略。

b:早退10-20分钟,按早退处理。

c:早退20-30分钟,累积二次按旷工半天处理。

d:早退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

ⅳ,公出

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因为公事要外出,需向直接上级报告,获得批准以后(填写公出审请单)再在出勤登记表上登记,否则酌情按早退或旷工处理。(2个小时以内早退,2个小时以上为旷工)

ⅴ,事、病假

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或生病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的(含3天),由总经理批准;3天以上的,报董事长批准。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董事长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ⅵ,假期

所有员工均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具体按国家颁布的法定假日执行。

4、考勤方法

考勤方法:员工每天上下班、午休因公因私出入都必须到公司办公室签到簿上登记(共计4次),员工必须亲自登记,帮助他人登记者和接受他人帮助登记者,无论是否迟到都按迟到处理。

附注:添加剂厂考勤方法:添加剂厂工作人员考勤由直接管理人负责,每月月底将考勤结果交至公司办公室汇总。

5、 奖励及处罚

ⅰ,全勤奖励办法

公司的考勤制度与带薪假制度(带薪假制度见页4)相结合,以带薪假激励出勤,全勤一天(不迟到不早退)积累0.056天带薪假(见公式一)。

ⅱ,迟到处罚

迟到处罚与带薪假挂钩,迟到一次扣除全勤三天积累的带薪假。带薪假扣完以后,迟到一次扣除20元/次。一个月内,迟到或早退累计达到4次以上的,由部门负责人给予警告。

ⅲ,旷工处罚

累计旷工1天者,扣发当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每月累计旷工3天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一次口头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5天者,扣发8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给予书面警告并记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7天以上者(含7天),予以辞退。

ⅳ,病、事假处理:事、病假时间由以往积累的带薪假抵扣,如带薪假不足扣除事、病假工资。

6、考勤登记表每月月底进行汇总。本考勤制度的解释权交由公司办公室,请大家全力配合,严格执行,互相监督。

附:带薪假制度

1、公司带薪假制度简介

员工带薪休假制度是国际惯例。带薪休假制度始于60年代的美国,后盛行于欧洲等一些经济发达的国家。带薪休假制度,能分散休假消费的时间和强度,降低旅游淡旺季所造成的冲击,减少生活与工作的冲突,使生活与工作、个人与公司达到双赢的效果。

公司的带薪假制度直接跟考勤制度挂钩。考勤制度以带薪假为激励手段,带薪假制度以考勤制度为依托。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以一年为周期,一年之内的带薪假上限为二个星期(14天),一年有251个工作日,全勤一天积累0.056天(见公式一)的带薪假。带薪休假的时间上限的长短主要是根据工龄、职位等级等因素来确定的,其中工龄是最为重要的因素。劳动者工作年限越长,享受带薪休假的时间也就越长。(带薪假等级划分待议)

雇员可按自己需要分时段来休假,跨年不累计休假时间,如果雇员放弃休假,一般也得不到加班工资。为了不影响公司工作的正常运行,当带薪假天数达到6天时,公司会提醒调休。

支取或调休带薪假的程序:首先向直接上级申请,同意后再报人事部门(公司办公室)。

3、带薪假的计算方法:

公式1: 全勤一天的带薪假=14÷365-(52×2+10)=0.056(天)

注:14带薪假上限,365一年天数, 52×2 一年52个星期每个星期休息2天,10 国定假期

公式2:员工个人带薪假=全勤天数×0.056

注:0.056 全勤一天积累的带薪假

财务制度管理试行范文第5篇

第一條 爲加強財務管理,規範財務工作,促進公司經營業務的發展,提高公司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財務管理法規制度和公司章程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會計核算遵循權責發生制原則。

第三條 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和方法:

(一)籌集資金和有效使用資金,監督資金正常運行,維護資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經濟效益。

(二)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認真做好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強財務核算的管理,以提高會計資訊的及時性和準確性。

(四)監督公司財産的購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綜合管理部定期進行財産清查。

(五)按期編制各類會計報表和財務說明書,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條 財務管理是公司經營管理的一個重要方面,公司財務管理中心對財務管理工作負有組織、實施、檢查的責任,財會人員要認真執行《會計法》,堅決按財務制度辦事,並嚴守公司秘密。

第二章財務管理的基礎工作

第五條 加強原始憑證管理,做到制度化、規範化。原始憑證是公司發生的每項經營活動不可缺少的書面證明,是會計記錄的主要依據。

第六條 公司應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記帳憑證的內容必頇具備:填制憑證的日期、憑證編號、經濟業務摘要、會計科目、金額、所附原始憑證張數、填制憑證人員,復核人員、會計主管人員簽名或蓋章。收款和付款記帳憑證還應當由出納人員簽名或蓋章。

第七條 健全會計核算,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和會計業務的需要設置會計帳簿。會計核算應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爲依據,按照規定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保證會計指標的口徑一致,相互可比和會計處理方法前後相一致。

第八條 做好會計審核工作,經辦財會人員應認真審核每項業務的合法性、真實性、手續完整性和資料的準確性。編制會計憑證、報表時應經專人復核,重大事項應由財務負責人復核。

第九條 會計人員根據不同的帳務內容採用定期對會計帳簿記錄的有關數位與庫存實物、貨幣資金、有價證券、往來單位或個人等進行相互核對,保證帳證相符、帳實相符、帳表相符。

第十條 建立會計檔案,包括對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都應建立檔案,文章由【风云ャ突变】精心整理,如需更多资料,请加Q:344512748.最全的管理资料,可打包下载。

妥善保管。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保管和銷毀。

第十一條 會計人員因工作變動或離職,必頇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必頇有監交人負責監交,交接人員及監交人員應分別在交接清單上簽字後,移交人員方可調離或離職。

第三章資本金和負債管理

第十二條 資本金是公司經營的核心資本,必頇加強資本金管理。公司籌集的資本金必頇聘請中國註冊會計師驗資,根據驗資報告向投資者開具出資證明,並據此入帳。

第十三條 經公司董事會提議,股東會批准,可以按章程規定增加資本。財務部門應及時調整實收資本。

第十四條 公司股東之間可相互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股東應按公司章程規定,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和購買其他股東轉讓的出資。財務部門應據實調整。

第十五條 公司以負債形式籌集資金,頇努力降低籌資成本,同時應按月計提利息支出,並計入成本。

第十六條 加強應付帳款和其他應付款的管理,及時核對餘額,保證負債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凡一年以上應付而未付的款項應查找原因,對確實無法付出的應付款項報公司總經理批准後處理。

第十七條 公司對外擔保業務,按公司規定的審批程式報批後,由財務管理中心登記後才能正式對外簽發,財務管理中心據此納入公司或有負債管理,在擔保期滿後及時督促有關業務部門撤銷擔保。

第四章流動資産管理

第十八條 現金的管理:嚴格執行人民銀行頒佈的《現金管理暫行條例》,根據本公司實際需要,合理核實現金的庫存限額,超出限額部分要及時送存銀行。

第十九條 嚴禁白條抵庫和任意挪用現金,出納人員必頇每日結出現金日記帳的帳面餘額,並與庫存現金相核對,發現不符要及時查明原因。財務管理中心經理對庫存現金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以保證現金的安全和完整。公司的一切現金收付都必頇有合法的原始憑證。

第二十條 銀行存款的管理:加強對銀行帳戶及其他帳戶的保密工作,非因業務需要不准外泄,銀行帳戶印簽實行分管、並用制,不得一人統一保管使用。嚴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蓋銀行帳戶印簽。

第二十一條 出納人員要隨時掌握銀行存款餘額,不准簽發空頭支票,不準將銀行帳戶出借給任何單位和個人辦理結算或套取現金。在每月末要做好與銀行的對帳工作,並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對未達帳項進行分析,查找原因,並報財務部門負責人。

第二十二條 應收帳款的管理:對應收帳款,每季末做一次帳齡和清收情況的分析,並報有關領導和分管業務部門,督促業務部門積極催收,避免形成壞帳。

第二十三條 其他應收款的管理:應按戶分頁記帳,要嚴格個人借款審批程式,借款的審批程式是:借款人→部門負責人→財務負責人→總經理。借用現金,必頇用於現金結算範圍內的各種費用專案的支付。

第二十四條 短期投資的管理:短期投資是指一年內能夠並準備變現的投資,短期投資必頇在公司授權範圍內進行,按現行財務制度規定記帳、核算收入成本和損益。

第五章長期資産管理

第二十五條 長期投資的管理,長期投資是指不準備在一年內變現的投資,分爲股權投資和債權投資。公司進行長期投資應認真做好可行性分析和認證,按公司審批許可權的規定批准後,由財務管理中心辦理入帳手續。公司對被投資單位元沒有實際控制權的長期投資採用成本法核算;擁有實際控制權的,長期投資採用權益法核算。

第二十六條 固定資産的管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資産應納入固定資産進行核算:①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築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和其他與經營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②不屬於經營主要設備的物品,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上,並且使用期限超過2年的。

第二十七條 固定資産要做到有帳、有卡,帳實相符。財務部負責固定資産的價值核算與管理,綜合管理部負責實物的記錄、保管和卡片登記工作,財務部應建立固定資産明細帳。

第二十八條 固定資産的購置和調入均按實際成本入帳,固定資産折舊採用直線法分類計提,分類折舊年限爲:

(一)房屋、營業用房30年

(二)通訊設備、交通運輸設備3年

(三)電子電腦、辦公及文字處理設備3年

(四)電器設備、安全保衛設備3年

第二十九條 已經提足折舊、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産不再提取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産,不再補提折舊。當月增加的固定資産,當月不提折舊,當月減少的固定資産,當月照提折舊。

第三十條 對固定資産和其他資産要進行定期盤點,每年末由綜合管理部負責盤點一次,盤點中發現短缺或盈餘,應及時查明原因,並編制盤盈盤虧表,報財務部審核後,經總經理批准後進行帳務處理。

第三十一條 無形資産指被公司長期使用而沒有實物形態的資産,包括:專利權、土地使用權、商譽等。無形資産按實際成本入帳,在受益期內或有效期內按不短於10年的期限攤銷。

第三十二條 遞延資産是不能全部計入當期損益,需要在以後內分期攤銷的各項費用,包括

開辦費,租入固定資産的改良支出和攤銷期限超過一年,金額較大的修理費支出。開辦費自營業之日起,分期攤入成本。分攤期不短於5年,以經營租入的固定資産改良支出,在有效租賃期內分期攤銷。

第六章收入管理

第三十三條 公司的營業收入包括手續費收入、其他營業收入等。營業收入要嚴格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確認,並認真核實、正確反映,以保證公司損益的真實性。

第三十四條 營業收入要按照規定列入相關的收入專案,不得截留到帳外或作其他處理。

第七章成本費用管理

第三十五條 公司在業務經營活動中發生的與業務有關的支出,按規定計入成本費用。成本費用是管理公司經濟效益的重要內容。控制好成本費用,對堵塞管理漏洞、提高公司經濟效益具有重要作用。

第三十六條 成本費用開支範圍包括:利息支出、營業費用、其他營業支出等。

(一)利息支出:指支付以負債形式籌集的資金成本支出。

(二)營業費用包括:職工工資、職工福利費、醫藥費、職工教育經費、工會經費、住房公積金、保險費、固定資産折舊費、攤銷費、修理費、管理費、通訊費、交通費、招待費、差旅費、車輛使用費、報刊費、會議費、辦公費、勞務費、董事會費、獎勵費、各種準備金等其他費用。

(三)固定資産折舊費:指公司根據固定資産原值和國家規定的固定資産分類折舊率計算攤銷的費用。

(四)攤銷費:指遞延資産的攤銷費用,分攤期不短於5年。

(五)各種準備金:各種準備金包括投資風險準備金和壞帳準備金。投資風險準備金按年末長期投資餘額的1%實行差額提取,壞帳準備金按年末應收帳款餘額的1%提取。

(六)管理費用包括:物業管理費、水電費、職工工作餐費、取暖降溫費、全勤獎勵費等其他費用。

第三十七條 職工福利費按工資總額14%計提,工會經費按工資總額2%計提,教育經費按工資總額3%計提。住房公積金經批准後,由公司按職工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逐月交納。

第三十八條 加強對費用的總額控制,嚴格制定各項費用的開支標準和審批許可權,財務人員應認真審核有關支出憑證,未經領導簽字或審批手續不全的,不予報銷,對違反有關制度規定的行爲應及時向領導反映。

第三十九條 公司各項成本費用由財務管理中心負責管理和核算,費用支出的管理實行預算控制,財務管理中心要定期進行成本費用檢查、分析、制定降低成本的措施。

第八章利潤及利潤分配管理

第四十條 公司營業利潤=營業收入 營業稅金及附加 營業支出

利潤總額=營業利潤+投資收益+營業外收入 營業外支出

(一)投資收益包括對外投資分得的利潤、股利等。

(二)營業外收入是指與公司業務經營無直接關係的各項收入,具體包括:固定資産盤盈、處理固定資産淨收益、教育費附加返還款、罰沒收入、罰款收入,確實無法支付而按規定程式經批准的應付款項等。

(三)營業外支出是指與公司業務經營無直接關係的各項支出,具體包括:固定資産盤虧和毀損報廢淨損失、非常損失、公益救濟性捐贈、賠償金、違約金等。

第四十一條 公司利潤總額按國家有關規定作相應調整後,依照繳納所得稅,繳納所得稅後的利潤,按以下順序分配:

(一)被沒收的財物損失,支付各項稅收的滯納金和罰款;

(二)弭補公司以前虧損;

(三)提取法定盈餘公積金,法定盈餘公積金按照稅後利潤扣除前兩項後的10%提取,盈餘公積金已達註冊資本的50%時不再提取。

(四)提取公積金、公益金按稅後利潤的5%計提,主要用於公司的職工集體福利支出。

(五)向投資者分配利潤,根據股東會決議,向投資者分配利潤。

第九章 財務報告與財務分析

第四十二條 財務報表分月報和年報,月報財務報表包括資産負債表、損益表。財務報表包括資産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營業費用明細表、利潤分配表。公司財務月報表應於次月15日內完成,財務會計報告應於次年90日內製作,必要時聘請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

第四十三條 年末還應報送財務情況說明書。財務情況說明書主要內容包括:

(一)業務、經營情況,利潤實現情況,資金增減及周轉情況,財務收支情況等。

(二)財務會計方法變動情況及原因,對本期或下期財務狀況變動有重大影響的事項;資産負債表製表日至報出期之間發生的對公司財務狀況有重大影響的事項;以及爲正確理解財務報表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

第四十四條 財務分析是公司財務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財務管理中心應對公司經營狀況和經營成果進行總結、評價和考核,通過財務分析促進增收節支,充分發揮資金效能,通過對財務活動不同方案和經濟效益的比較,爲領導或有關部門的決策提供依據。

第四十五條 總結和評價本公司財務狀況及經營成果的財務報告指標包括:①經營狀況指標:流動比率、負債比率、所有者權益比率;②經營成果指標:利潤率、資本利潤率、成本費用利潤率。

第十章 會計電算化

第四十六條 會計電算化硬體設備是指專用於會計電算化的微機及其配套設備,包括伺服器、工作站、網線、印表機、UPS電源等。會計電算化硬體設備由財務管理中心統一管理和使用,非會計電算化工作人員一般情況下不得使用,特殊情況確需使用時,應經財務管理中心經理批准,在不影響會計電算化正常工作情況下進行。

第四十七條 財務軟體是用於完成會計核算、處理會計業務的軟體。操作人員在實際工作中發現軟體的設計功能未能正常實現時,應立即與軟體發展商聯繫,進行修改、調試,完成調試後,應及時檢查、核對,以確保相應帳務資料和功能模組的正確性。

第四十八條 每月10日前對上個月的會計資料進行備份。操作人員運用財務軟體必頇是通過系統功能表選項進入系統操作,應根據工作需要設置操作許可權和密碼。操作人員對使用的硬體設備的安全負責。下班時,應關閉設備的電源。設備的開啓和關閉應嚴格按規範程式進行。

第四十九條 公司會計電算化未通過財政部門評審之前,採用微機和手工帳並行的辦法。每月末,會計核算人員必頇將手工帳與微機帳進行核對。保持手工帳與微機帳一致。

第五十條 企業銀行電子支付系統的管理,嚴格按照企業銀行電子支付程式和許可權規定執行。電子支付密碼器、智慧IC卡、帳戶密碼和操作人員密碼是使用企業銀行系統的關鍵要素,應妥善保管,主管卡和操作員卡應按照分管並用的原則,由財務管理中心負責人和操作員分別設制密碼,不得一人統管使用。

第十一章附則

第五十一條 本辦法由公司財務管理中心負責解釋。

财务制度管理试行范文第6篇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考勤制度是加强公司劳动纪律,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搞好企业管理

第三条

第四条

第五条

第六条

第七条

第八条

第九条

第十条

的一项重要工作。全体员工要提高认识,自觉地、认真地执行考勤制度。 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的,按照本公司考勤制度执行。 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应对本部门人员的考勤工作负有监督的义务。 公司考勤管理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监督实施。 综合管理部指定人员负责管理上下班签到表登记,员工到岗及离岗应在上下班签到表上签到签退。 次月月初综合管理部将上下班签到表汇总,上报总经理审批。 员工考勤相关记录作为月度工资、月度绩效工资、半及效益奖考评核算依据。 员工违反考勤制度情节严重屡教不改者,将给与通报批评、扣除绩效工资、直至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 工作时间

1、工作日为周一至周五,周

六、日休息。按照公司要求原则上员工工作日期间应在公司公寓住宿,不需住宿员工需报请总经理批准。

2、公司全体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一律以八小时为标准。

3、上午上班时间为8时30分,下班时间为12时;下午上班时间为13时,下班时间为17时30分。

4、工作时间因公务外出,需向上级领导请示批准,同意后到综合管理部处在公出登记表上登记外出时间,返回后及时告知上级领导同时到综合管理部处在公出登记表上登记公出返回时间。 1

第十一条迟到、早退

1、上班15分钟以后到达工作岗位,视为迟到,17:30以前离开,视为早退。

2、一个月内连续迟到早退三次的或累计五次的,视为旷工一日。

3、遇到恶劣天气、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况,经核实,经直属领导(部门经理以上)批准可不按迟到早退处理。

第十二条请销假

1、请假最小标准为半天,员工请假一天以下(含一天)的由部门经理批准,两天以下(含两天)的由分管副总经理批准,三天以上(含三天)的由总经理批准。

2、请假人员归岗上班后1天内须向部门负责人及综合管理部销假存档,否则视为旷工。

第十三条病假

1、员工本人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须经直属领导(部门经理以上)批准,综合管理部备案,超过1个工作日的,必须取得区县级以上医院开据的病假证明。

2、患病员工请假须由本人于当日九点前向直属领导(部门经理以上)请病假,经批准后方可休病假。

3、员工必须在病愈归岗上班两日内将病假条主动交至综合管理部销假存档。

4、病假工资标准按《劳动法》相关规定执行,如有加班存休,病假可调休。

第十四条事假

1、员工因个人事物需本人请假处理,并按规定时间申请,经公司领导批准的休假,称为事假。

2、请事假的员工必须提前一天书面申请(如遇不可预测的紧急情况,必须由本人在早晨九点以前请示公司领导),如实说明原因,经直属领导(部门经理以上)报经总经理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3、事假按照日工资标准扣除。

4、员工在工作时间因个人原因需本人离开岗位处理的,须经直属领导(部门经理以上)批准。

5、员工归岗上班后应到综合管理部及时销假存档。

第十五条加班

1、加班: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工作日八小时工作时间)外,因工作需要或公司指定事

项确需继续工作,如正常工作计划以外的工作所产生的工作时长。

2、员工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事先应填写加班申请单经部门经理总监、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加班。加班结束后填写加班确认单,经部门经理总监、分管副总核实确认签字后,报综合管理部归档,核计加班。

3、加班应优先调休,确实无法调休的按照劳动法执行。

4、员工申请调休的,公司应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安排具体调休时间,调休一天的由部门经理总监审批,调休两天的由分管副总经理审批,调休三天以上(含三天)的由总经理批准。

第十六条年假

1、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享受每年5个工作日的年假。

2、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

3、原则上年假需一次休完,当年未休年假者不得累计到第二年;但如工作需要无法在本休假的,经总经理批准后可另行休假。

第十七条婚假

1、员工请婚假时,必须本人持法定的结婚证填写婚假申请单,经总经理批准,交综合管理部审核。

2、婚假假期为三天,男方25周岁以上、女方23周岁以上为晚婚,晚婚假期共计10天。

第十八条产假

1、已婚女员工正常生育时,给予90天(包括产前15天)产假,难产可增加15天。多胞胎多生一个婴儿增加15天,符合晚育年龄(男方26周岁以上、女方24周岁以上为晚婚)的增加30天产假。

2、已婚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42天产假。

3、已婚女员工休产假前需持有医院证明,经总经理同意后,报综合管理部审批,方可休假。

4、已婚男员工产假的护理假为15天。

第十九条丧假

1、员工的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及子女)死亡,申请丧假,可休假3天;员工的子女以及在一起居住的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可休假1天。

2、在外地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去世,需员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批1至3天路程假。

3、员工办理丧假需在假前应申请,经总经理同意后,报综合管理部备案。

第二十条旷工

1、员工未经直属领导(部门经理以上)申请并经批准者,或未按规定时间请假,或违反病、事假规定,在岗期间中途离岗、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事项(如打牌、酗酒等行为),均视为旷工,最小矿工单位为半天/次。

2、每旷工一日者,扣发三日工资;当连续旷工三日或累计旷工五日,公司将解除其劳动关系。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年月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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