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业务范文

2024-04-14

融资业务范文第1篇

目录

1.合作意向书………………………………………………………1 2.营业执照(复印件)……………………………………………3 3.法人代码证(复印件)…………………………………………4 4.税务登记证(复印件)…………………………………………5 5.公司章程…………………………………………………………6 6.股东手册…………………………………………………………12 7.产权关系证明……………………………………………………13 8.法人及高管人员资料……………………………………………14 9.主要管理制度……………………………………………………35 10.近期财务报表…………………………………………………80 11.贷款卡(复印件)……………………………………………81 12.股东会决议书…………………………………………………82 13.授权书正本……………………………………………………83 14.征信报告………………………………………………………84 15.其它补充文件…………………………………………………85

融资业务范文第2篇

融资担保函[201 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近期,多家融资性担保公司陆续发生风险事件,涉及金额大、客户多、影响面广,对当地融资性担保行业的健康发展和融资环境造成了较大的负面影响。上述风险事件的爆发虽是个案,但其违法违规的做法却具有一定的代表性,甚至已成为一些融资性担保机构的经营模式,暴露出部分融资性担保机构违法违规现象严重、缺乏有效监管等诸多问题。为加强对融资性担保机构的监管,切实防范和化解风险,现提示风险如下:

一、主要风险提示

(一)资本金不实风险比较突出。从近期风险事件和各地反映的情况看,一些担保公司在取得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后,即通过应收账款、委托贷款或其它投资等方式变相抽走资本金,而后大肆从事高风险经营活动,一旦风险暴露,有关人员即出逃境外,留下巨额风险敞口;不少担保公司将资本金超比例投资或用于发放委托贷款,长期难以收回,蕴藏巨大风险隐患。

(二)挪用或占用担保客户保证金比较普遍。有的担保机构未设立专门账户对客户担保保证金进行管理并专款专用,而是将客户保证金挪用于高息放贷、委托贷款、投资或转为向银行缴纳保证金;有的通过关联企业代担保客户理财等方式,高比例账外变相收取客户保证金或截留客户银行贷款,向客户承诺高额回报,并由担保公司提供相应担保。近期已发生多起融资性担保机构挤占、挪用客户保证金从事委托贷款、高风险投资等活动后,因资金链断裂引发的挤兑风险,不仅给担保客户造成巨额损失,也使融资性担保业务面临巨大风险敞口,严重影响了融资性担保行业的整体形象和声誉。

(三)实际控制人模式和关联交易的问题比较严重。有的投资人通过其他公司代持股份的方式跨区域设立若干家担保机构掩盖其实际控制人身份,这些关联担保公司之间存在着复杂的业务往来关系,还与其实际控制人的关联企业在账外开展了大量的关联交易;有的担保公司通过关联企业虚构交易套取、骗取银行贷款或对民间借贷、理财业务提供担保,因资金链断裂形成风险事件,案发后巨额资金去向不明;有的担保公司股东因个人借款、应付账款、应付承兑款负有巨额债务,甚至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非法集资,资金链断裂后,担保公司声誉受到严重损害,担保业务无法正常开展,面临破产清算。

(四)以委托贷款等方式掩盖代偿风险。有的担保公司对担保业务中出现的代偿不是按规定履行正常的代偿手续,而是通过向担保客户发放委托贷款置换银行贷款等方式掩盖代偿风险。

二、加强监管和开展风险排查

(一)切实加强融资性担保机构的日常风险监管。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切实履行职责,督促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门重视并做好日常监管工作,对辖内融资性担保机构的依法合规经营和风险状况进行分类监管。风险底数不清、风险隐患较大的地区,应暂停批设新的融资性担保机构。有关部门的政策扶持措施应限于依法合规经营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对涉嫌违规经营的高风险机构要加大监管力度、依法查处。同时,建立和完善辖内融资性担保行业风险预警和应急机制,切实防范并及时化解系统性、区域性风险。

(二)开展风险排查。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当前融资性担保行业的风险状况,以近期暴露的风险事件为鉴,举一反三,组织辖内融资性担保机构监管部门尽快开展风险排查,摸清风险底数、堵塞风险漏洞、排除风险隐患。

1.风险排查方式、范围和重点。采取现场检查的方式,对辖内融资性担保机构自2011年3月31日至2012年3月31日期间发生的资金变动情况和担保业务情况进行排查。内容方面包括资本金不实、违规运用资金、挪用或占用客户保证金、以委托贷款方式掩盖代偿等行为,以及非法吸存、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行为,尤其要注意理清股权结构、关联关系、第三方代持情况及实际控制人情况,对股东背景比较复杂、关联企业较多的机构提高警惕和敏感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必要时依法采取收缴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等措施;对有重大违法经营行为,不予撤销将严重危害市场秩序、损害公众利益的融资性担保机构,由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撤销;对涉嫌抽逃资本、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行为的,依法移送公安司法机关。

已经实施风险排查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使用已经完成的排查结果,但是被排查的经营期间加总不应少于一年,排查内容应包括本通知规定的排查重点。

2.风险排查时间和情况报送安排。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于2012年10月底之前完成辖内融资性担保机构风险排查工作,并于1 2月底前将排查情况报送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将组织对该项工作进行抽查督导。

特此致函。

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

(中国银监会代章)

融资业务范文第3篇

融资融券业务——证券公司向客户出借资金供其买入上市证券或者出借上市证券供其卖出,并收取担保物的经营活动。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是证券公司根据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相关规定为客户开立的、用于记载客户委托证券公司持有的担保证券的明细数据的账户。

客户信用资金台账——客户在证券公司开立的用于记载客户交存的担保资金及融资融券形成的负债的明细数据的账户。

客户信用资金账户——客户在存管银行开立的用于记载客户交存的担保资金的明细数据的账户。

融资融券业务的权益处理——在客户融资融券期间,证券持有人的权益按“客户融资买入证券的权益归客户所有、客户融券卖出证券的权益归证券公司所有”的原则处理。

保证金可用余额——客户用于冲抵保证金的现金、证券市值及融资融券交易产生的浮盈经折算后形成的保证金总额,减去客户未了结融资融券交易已占用保证金和相关利息、费用的余额。

二、融资融券业务的风险及其监管

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的风险——客户信用风险、市场风险、业务规模及集中度风险、业务管理风险、信息技术风险。

融资融券业务的监管——交易所的监管、登记结算机构的监管、客户信用资金存管银行的监管、监管机构的监管。

客户查询——证券公司应当按照融资融券合同约定的方式,向客户送交对账单,并为其提供信用证券账户和信用资金账户内数据的查询服务。

融资业务范文第4篇

融资融券业务——证券公司向客户出借资金供其买入上市证券或者出借上市证券供其卖出,并收取担保物的经营活动。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是证券公司根据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相关规定为客户开立的、用于记载客户委托证券公司持有的担保证券的明细数据的账户。

客户信用资金台账——客户在证券公司开立的用于记载客户交存的担保资金及融资融券形成的负债的明细数据的账户。

客户信用资金账户——客户在存管银行开立的用于记载客户交存的担保资金的明细数据的账户。

融资融券业务的权益处理——在客户融资融券期间,证券持有人的权益按“客户融资买入证券的权益归客户所有、客户融券卖出证券的权益归证券公司所有”的原则处理。

保证金可用余额——客户用于冲抵保证金的现金、证券市值及融资融券交易产生的浮盈经折算后形成的保证金总额,减去客户未了结融资融券交易已占用保证金和相关利息、费用的余额。

二、融资融券业务的风险及其监管

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的风险——客户信用风险、市场风险、业务规模及集中度风险、业务管理风险、信息技术风险。

融资融券业务的监管——交易所的监管、登记结算机构的监管、客户信用资金存管银行的监管、监管机构的监管。

客户查询——证券公司应当按照融资融券合同约定的方式,向客户送交对账单,并为其提供信用证券账户和信用资金账户内数据的查询服务。

融资业务范文第5篇

融资融券交易因证券公司与客户之间发生资金和证券的借贷关系,又称为信用交易,可分为融资交易和融券交易两类。客户向证券公司借入资金买入证券,为融资交易;客户向证券公司借入证券卖出,为融券交易。

简而言之,融资是借钱买证券,融券是借证券卖出,到期后按合同规定归还所借资金或证券,并支付一定的利息费用。

融资交易中,证券公司向客户出借资金供其买入证券,双方约定一定期限内客户卖出该证券归还所借资金。如果该证券价格上涨,客户即可获得收益,反之则会出现亏损。

融券交易中,证券公司向客户出借证券供其卖出,并约定一定期限后客户买入该证券归还所借证券,如果该证券价格下跌,则客户可以较低的价格购入证券归还证券公司,中间的差价部分即客户的收益。反之,如果该证券价格上涨,则客户会出现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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