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法律论文范文

2023-05-15

人工智能法律论文范文第1篇

〔关键词〕儒学;诗情儒学;诗性伦理

一、情感儒学

蒙培元先生曾指出:“儒家的情感哲学如果能够用一个字来概括,那就是‘仁’。儒学就是仁学。”而“为仁之本”在于如孝悌这样的真实原始的情感。〔4〕儒学是奠基在本真的情感之上的,一切主体性或本体论的建构,都不能离开生活情感的本源。唯在此本真的领会中,人才得以成人,“真”与“善”才得以可能。

“善”的来源是哲学与伦理学追问的目标,性善论向来是儒家的主流解答。而自思孟后学以来,传统的“性善论”总是建立在“性-情”的架构上,即从形而上的“性善”发出了形而下的“情”;但在孔孟儒学那里,“性”却是以本源的“情”中确立起来的,这就有了更为先在的“情-性”架构。“性”的确立是个言说的过程,在此过程中,这个绝对的主体性会将自我扩充为形而下的主体个人,并通过个人情感叙事构建起伦理话语的体系,由此才有了“性-情”的架构。

(一)儒家“博爱”论

儒家的情感通常包括七情(喜、怒、哀、乐、爱、恶、欲)。其中“欲”的出现最为频繁,在《论语》中有44次,《孟子》有96次,《荀子》里有244次之多。相比之下,“乐”在《论语》中作为欢乐的情感使用,大约出现了十几次,“爱”出现了9次,“喜”仅有5次。

《论语》中“喜”往往有直接的对象,也正因此,这种物欲化的情绪并不为孔子所提倡,如“哀矜而勿喜”,“一则以喜,一则以惧”。克制自己对物欲的喜好,甚至成为境界高低的判准;“子文三仕为令尹,无喜色”,孔子仍然不称其为“仁”。(《子张》《里仁》《公冶长》)既然对欲望如此贬低,为何“欲”的出现又极多?先秦儒家对欲既保持着极大的关注警觉,也把它分成了不同的层次;一部分是形而下的欲求,而另一种欲则是绝对的主体性意志。比如:

子曰:“仁远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述而》)

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雍也》)

欲仁而得仁,又何怨?(《尧曰》)

通过“欲”“我”和“仁”的距离消失,主体汇入了仁。而仁往往与另一种“乐”的情感相关。从“贫而乐”“不改其乐”来看,“乐”不会因个人在俗世中的处境而改变,因而是先于主体和客体的关系的。“知者乐水,仁者乐山”,又喻示着这是与天地共在、与万物一体的本源情感。而从“乐而不淫”可见,乐又不是无所关注的沉浸,而是有着确切的指向,对形而下的规范话语有清晰的把握。(《学而》《八佾》《雍也》)或许恰恰因为“乐”包容了在场和缺席的存在者全体,消除了主客的对立和人际的界限,才能使存在者的界限敞显出来,并在回归乐的情感中保持其澄明和充盈。因此,乐是动态的,蕴藏和发动着去“爱人”的主体之“欲”,而主体同时在此欲求带来的愉悦中而返归“乐”本身。换言之,乐就是爱人之乐,正如仁是爱人之仁;乐与仁可以互换,都是韩愈《原道》中的“博爱”(“universal love”普遍之爱)这种前主体性的情感。从仁而乐到“爱人”,是由主体性的意志——“欲”来体现的;欲包含了对所有人的爱,主体因这种爱欲而起,又在此爱欲中重新融入了无对待的本源之仁。仁因欲而彰显,主体性正是以欲的方式由本源的仁所给出。

从仁乐之情开显为“我欲”的主体性,欲的目标依然指向爱人之仁,就在主体的爱欲——“我欲”发生的瞬间,仁-欲-仁形成了一个轮回。立足于主体向前、向后观照,其终点都是空无一物的仁;因其既无物我的对待,也无时空的始终,仁也是永恒的本源。当把这种爱欲向前观照,就映现出自我对他者的爱,通过“立人”并“立己”的方式言说出来,人、我的对待就在这种爱欲的话语中产生了。“我欲仁”“己欲立”是在行仁的驱策中实现的,行仁是欲的目的,也是欲的应然性之所在,只有以行仁为目标的欲求才是善的。“我欲仁”就是把博爱落实到与人交往的行为中,使自己的爱推及所有人,让每个人得其所宜,也即韩愈的“行而宜之之谓义”。这种普遍的适宜,也就是“欲”的价值——善的普遍性所在。

居仁由义就是这样的主体化过程:从仁爱的情感中,通过“我欲”,分化出人、我的对待。仁-欲的转换,在《中庸》里用“不诚无物”来表达;假如没有诚恳的情感,就没有任何存在者的存在。诚既是成己,也是成物,他人与自我共同出现在“欲仁”的情感转化中,也就是从“博爱之仁”到“行宜之义”的过渡。主体由此具有了终极的价值性,这是情-性架构的前提。

(二)儒家“情性”论

随着仁爱之情感转为主体之欲,普遍的善就成为了绝对的主体性——性善论。这个绝对的人性是伦理善恶的依据。主体性的爱欲会落实到形而下的相对主体上,形成人们相互的谦让、尊重以及角色规范;然而君子不器,相对主体又会从自我中绽出,回到“仁-欲”的主体性重建。在这个往复中,普遍之爱得以推行下去,那么这样的相对主体可以在持续绽出中保持善的人格。如果相对主体滞迷物欲,偏离了绽出于器用的君子人格,就形成了伦理的恶。传统的“性-情”架构讲的是人性的善下贯为伦理的善,然而情善的根据并非什么纯善的天理心性,因为性理本体的善也是在“博爱”-“欲仁”-“行义”的流转中获致的,这个流转的实现就在于不断回归本源的仁爱。

①“诗”在早期常与“辞”通用,似乎专指诗歌的语言文辞,而并非后世所指诗歌的全称。如《诗经·小雅·巷伯》:“寺人孟子,作为此诗”;《大雅·卷阿》:“矢诗不多,维以遂歌”;《大雅·崧高》:“吉甫作诵,其诗孔硕”。诗作为一个整体,最初被称为讴、歌,或诵;而“诗”仅指其辞句,后逐渐衍为诗的全称。诗发乎质朴的语言,旨在表达诚恳的情感,如《六艺论·论诗》:“诗者,弦歌讽谕之声也。自书契之兴,朴略尚质,面称不为谄,目谏不为谤,君臣之接如朋友然,在於恳诚而已。”《六艺论疏证》,〔汉〕郑玄撰,〔清〕皮锡瑞疏,《续修四库全书·经部·群经总义类》(影印本),第171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280页。

②如《左传·襄公二十七年》:“诗以言志”;《荀子·儒效》:“诗言是其志也”;《庄子·天下篇》:“诗以道志”等。多以“诗言志”出自尧舜之时,也有观点认为,出自《虞书》的这句话是战国时期的拟作,参见陈良运《中国诗学体系》,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年,34-40页。

③正义曰:“诗者,人志意之所之適也;虽有所適,犹未发口,蕴藏在心,谓之为志;发见於言,乃名为诗。”《毛诗正义》,毛亨传,郑玄笺,孔颖达疏,《十三经注疏》(三),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6页。

④陆机:“诗缘情而绮靡,赋体物而浏亮”,《文赋》,〔梁〕萧统编:《文选》(卷十七),北京:中华书局,1977年,240页。

⑤上博简《孔子诗论》,一说为子夏所著,见李学勤《诗论的体裁和作者》,《上博馆藏战国楚竹书研究》,上海:上海书店,2002年,54页。另一说为子思后学的作品,见陈桐生《〈论语〉与〈孔子诗论〉的学术联系与区别》,《孔子研究》2004年第2期;李存山《〈孔丛子〉中的‘孔子诗论’》,《孔子研究》2003年第3期。无论出于哪种孔门后学,可以承认的是,《孔子诗论》是对孔子《诗》学思想的继承和阐发。

⑥《孟子·万章上》:“说《诗》者不以文害辞,不以辞害志,以意逆志,是为得之。”朱熹注:“文,字也。辞,语也。逆,迎也。……言说《诗》之法,不可以一字而害一句之义,不可以一句而害设辞之志,当以己意迎取作者之志,乃可得之。”〔宋〕朱熹集注:“孟子集注”,《四书集注》,长沙:岳麓书社,2004年,340-341页。因此,“性-情”架构源于“情-性”,如果把这两部分合而言之,就是本源之情—形上之性—形下之情的结构。第一个情是本源的仁爱情感,从中确立起绝对的主体性,即性善的本体论;再将主体的性善充实为人伦日用中的善的情感,从而建立起了伦理的善恶规范。

这个“情-性-情”的架构如下图所示:

二、诗情儒学

在本源情感中确立形上的主体性和形下的主体性,这就是孔子所说的“兴于诗”。因为在孔子看来,诗只是本真情感的显现,所谓“诗情”(poetic emotion)也只是由诗歌所表现的本真情感。而这正是儒学的基本特征:本真的情感是一切事物的本源,而此情感由诗来表现。《易·乾》“文言传”中的“修辞立其诚”①,讲述的正是以语言的形式,将诚挚的情感抒发于笔端,并建构起主-客对待的人伦体系。

《尚书·尧典》中有“诗言志”,这句话同样流传于诸多先秦文献中。②《诗大序》对此进行了阐发:“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形于言。”③陆机《文赋》也指出:“诗缘情。”④无论言志还是缘情,诗都是本真情感的显现,表达着主体的情感志意;从“情动于中”到“在心为志”“而形于言”,主体心性是在情-志的转化中,通过诉诸诗的语言而确立的。而孔子的“诗亡隐志,乐亡隐情,文亡隐言”(《孔子诗论》)⑤,则指出了做诗不能遮掩本真的情感、偏离主体的意志,而务必保证主体性的言说充分而畅达。因此,孔子从《诗经》删去了对主体性有所蔽塞的修辞表达,确立起“兴观群怨”的诗学理念,作为儒学的主体性话语的表率。

主体性是从诗的言说中兴起的,由此才能在主体的观照中构建群体的世界,并产生个人的诉求、感怀,甚至怨叹。做诗是这样一个由情入理、创造意义的过程,而评诗则从诗的文字返归作者的情感,并在诗句的分解与重构中体会作者的主体性如何建立。孟子认为,评《诗》要“以意逆志,是为得之”⑥,作者之志与评者之意,只能通过与文本间的交谈“逆”向返归两者交融的本源情境,从中把握主体性的植根所在,以此托付诗的旨趣所向。在孔子的诗论中对原文的“吾信之”“吾善之”,其实就是以“逆”向的交谈托付主体的“志”意,也是主体性的重新确立和价值的再次判断。例子集中体现在《孔子诗论》中,如:孔子曰:“《宛丘》,吾善之。《猗嗟》,吾喜之。《鳲鸠》,吾信之。《文王》,吾美之。(简21)又如:《兔置》,其用人,则吾取。(简23)换言之,在对原诗的文本的重构中,主体“吾”与客体“之”通过交谈得到了相互的确立,以主体对客体的肯定判断为终点;这个判断既是主体性的汇通,也是对诗旨的重新认可。《孔丛子》中的“于……见”句法中有很多例子;如“于《淇奥》,见学之可以为君子也”;“于《蓼莪》,见孝子之思养也”;“于《鸡鸣》,见古之君子不忘其敬也”。有学者认为,这与《孔子诗论》的“以……得”相似,表达的也是对诗旨的解读。〔5〕而这种解读也就是通过文辞的解析,还原到共通的本源情境,将诗旨托付在一致的主体性上,从而达到主体对诗旨的肯定。这种肯定是读者主体在重诠中的判断,而其所认可的诗旨也就是历史的、延宕的重塑。

无论做诗还是评诗,都以文本为门径,这与诗的“修辞以立其诚”的特点有关。其中的“立”与“立己”“立人”是同一个过程,即主体性的确立。在诗的表现手法中,“立”是借助“兴”来表达的。孔子说诗,经常提到兴的手法。《论语·八佾》中,子夏从“绘事后素”的情境中引发出“礼后乎”的问题,孔子赞他为“起予者”;这里的“起”即有起兴的意思,也是启发意欲、立己立人的开端。主体意欲是从“绘事”的本源情境中兴起的,在诗的文辞中被具象化,并延拓为理性的思考。《毛诗正义》解“诗有六义”,孔颖达引郑玄注:“兴者,托事於物则兴者起也。取譬引类,起发己心,诗文诗举草木鸟兽以见意者,皆兴辞也。”朱熹也有类似解释:“兴者,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辞也。”(《诗集传·周南·关雎》)然而这种解读却偏离了兴的本义,即从本源中兴起主体性。参见王坤儿(王堃)《比兴:诗学与儒学之本源观念——朱熹〈诗集传〉再检讨》,《儒教文化研究》国际版(第十五辑)韩国成均馆大学,2011年。兴同样可以用在做诗和谈诗中:当用于做诗,兴是在诗的情境中用语言构筑起主体的心性,并展开相对的情感和意义空间;而当用于论诗,兴是在交谈中建立起共同的主体性,再以此主体的目光和言行展开人我对待的世界。

儒家诗学中另一种重要修辞方法是“比”,与“兴”合称为“比兴”。刘勰《文心雕龙》中的描述是:“比者,附也;兴者,起也。附理者切类以指事,起情者依微以拟议。”他认为相较于兴,比更切近实事,在事理的类比中讲求精确。朱熹对“比”的定义是:“比者,以彼物比此物也。”(《诗集传·周南·螽斯》)比连缀起事物彼此之间的关系,成为了概念范畴的依托。然而,比还有一种前主体性的意义,即本源的“相与”、亲密之情。许慎《说文解字》:“比,密也”;“‘比’从二‘匕’”;“匕,相与比叙也”。《周易·比象传》说:“比,先王以建万国、亲诸侯。”正是在“比”的本源诗情中“兴”起了主体性,由此产生当下的价值判断——诗旨,并构建起概念的逻辑关系。例如《孔子诗论》22简:“鳲鸠曰:‘其仪一兮,心如结也。’吾信之。”在与鳲鸠面对面的诗情中,确立起一个稳固的主体性,并自我充实为仪表专一、内心“固结”君子;这既是君子之“兴”,也是与“鳲鸠”之“比”。读者则重构比-兴,从比于诗境的诗情中建立起“诚”“信”的绝对主体性,以此托付对原诗旨趣的历史性肯认。就像程子所说的“主一之谓敬”,评诗是在诚敬的情感中逆向解构原诗的修辞,还原到诗的原始情境;同时在解构中建构,即“先立乎其大者”,重构唯一的主体性,并对原诗旨进行判断。程子曰:“主一之谓敬,无适之谓一。”这是对“曲礼”中“毋不敬”的解释,参见《礼记·曲礼上第一》,〔清〕孙希旦:《礼记集解》(上),北京:中华书局,1989年,3页。“先立乎其大者,则其小者弗能夺也”,取自《孟子·告子上》。

比既是返溯诗情,也包含从情感的本源中主体的重兴,以及重新审视修辞的构成。修辞以确立诚、敬的绝对主体性为旨归,否则就是坏的修辞。《论语·八佾》赞美《关雎》“乐而不淫,哀而不伤”,这就是好的修辞典范。“淫”或“伤”的个人感受,不应掺杂进本源的诗情,也不宜置换入主体性的确立中,这是诗之“比”的修辞应遵守的原则。只有持守着仁而乐的本源情感,才能兴发对所有他者的爱欲,以此托付着立己立人、切象比义的目标。在诗的特定情境下,表征着绝对主体性向相对个人德性下贯的诗旨就成为了这个目标。《孔子诗论》10简中的“关雎之媐、樛木之时、汉广之智、鹊巢之归、甘棠之报、绿衣之思、燕燕之情”,都用一个字概括了诗中相对主体的意义世界;而这个字之所以成为诗旨,因其蕴含并扩展了绝对的主体性的意涵,凝聚在“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论语·阳货》)的修辞中,以充盈着相对的人伦空间。在理学家看来,诗的兴观群怨不过表达着符合形上心性的“中节”情感,殊不知绝对的主体心性恰恰是由诗给出的。诗情藉由诗句的修辞,感发起绝对和相对的主体,从而建构了情理交汇的世界。

①时间性(Temporality)被海德格尔定义为此在的性质,它体现于此在的情感唤起对未来的筹划之中。这里援引了时间性,也在表达儒家情-欲结构的未来指向,时间性就体现在欲对将来目的的筹划中。下详。

②一般认为,中国诗歌的萌芽产生于甲骨上的卜辞,《易经》中的卦辞也包含这种古歌的形式。参见黄玉顺《易经古歌考释》(修订版),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做诗与说诗是在诗情中建立主体性的过程,主体的爱欲和由此生发的个人情感和理性,都不能离开诗情的本源。情-性-情的架构在诗的语言中往复生灭,源于诗情又归于诗情。在这个意义上,儒学即是诗学,诗学即是儒学,故可统称为诗情儒学。

三、诗性伦理

伦理学往往是关于社会规范(social norms)的表述,也就是“规范伦理学”(normative ethics)。但传统的规范伦理学往往是由某种“形而上者”直接给出一套规范;而在这种“形而上者”遭遇危机的今天,伦理规范也在另寻建构的蹊径。既然儒学可以看作诗学,那么在诗性的建构中,儒家的社会规范——礼,也可以得到重新的阐释,从而发展出一套“诗性伦理”的叙述。

(一)“诗性伦理”的观念

以理性主义为背景的德性伦理,和以家族纽带为核心的血亲伦理,一直充当着儒家伦理的主流,然而二者在当今各自面临着质疑。血亲伦理以父系血缘关系为伦理的起点,但这种关系只是在一种特殊历史境域下的建构结果。德性伦理预设了人的心性中都具有契合天理的能力,以陆九渊的“人皆有是心,心皆具是理”为例;人都有心的事实,并不能推出“心皆具是理”的事实,这两句不是类比的关系,那么后者只能作为前提。在这个前提下,天理作为形而上的价值,被摆放在不可质疑的地位。而回到孔子的“我欲仁”,主体心性只有在“欲仁”的意志中才能确立;也唯有在诗情-爱欲中起立的绝对主体性中才有了善的普遍性,是诗情给出了人性、天理,而非性理反过来塑造了情感。反观血亲伦理所注重的亲情,倒是诗情在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一种呈现,只不过随着生活样式的改变,诗情的表现也就不再局限于孝慈了。总之,伦理价值以诗情为本源,而非依据某个形而上者或形而下者。

诗情是境域化的,“入则孝、出则悌”就是诗情在不同情境中呈现的各种样态,从中可以树立起诚而敬、“谨而信”的绝对主体性;绝对主体以“泛爱众,而亲仁”(《论语·学而》)为欲求目的,希望把爱欲推及所有,让每个人各得其宜。在孔子看来,孝悌的情感是本源的,而在不同场合践行孝、悌的则是各个相对的存在者,“欲仁”则是绝对主体从相对主体中的绽出。在相对主体看来,“仁”的目标似乎是瞻之在前又不可触及;而“欲仁”把相对性消融在“仁至”“亲仁”的诗情本源,并重新开显出绝对的主体性。绝对主体与仁的亲近,就在“欲”的绽出拉力中,那么绝对的主体性就是拉动所体现的时间性。①以“去实施普遍的爱”为目的,在“欲仁”的时间性筹划中,绝对主体观照出“万物皆备于我”的时空维度,由此把爱欲向前推向每个相对的存在者,这正是善的普遍性之所在。换言之,善是由绝对主体意欲的时间性决定的。

亚里士多德也曾说过,诗总是表达着普遍的事物;而普遍性在于即将发生的可能中,那么诗所关乎的是未来的可能。〔6〕而未来的可能性与其说在修辞(rhetoric)的推理中得到,不如说与辞句背后的情感和想象更为切近,这在亚氏诗学有关或然性、隐喻等诸多研究中表现得很明显。相比古希腊的修辞学,中国的早期诗歌以易经古歌的形式出现,而后才继以《诗经》。②与其说卦辞与卜筮方法有关,不如说是以诗的语言表达着守仁行义、居仁由义的德义,即以推行仁爱为目标、以道义立足于世的主体意欲。在最早的诗中,无论诗经还是易经,都是通过表述这种意欲来喻示普遍的价值追求的。

诗所要揭示的是普遍的善,这个目标在主体对未来无限可能的意欲中,而这个捉摸不定的欲求目的是通过诗的语言来表达的。从格律化的诗句中探寻这个难以把握的普遍性,就注定了诗的困境。①而如果回到孔子诗学的“思无邪”,(《论语·为政》)则有助于超越这个困境。诗思之所以“无邪”,因为在诗思中没有主体与客体的距离,“未之思也,夫何远之有”。②随着距离感的消失,形而下的相对主体不复存在,融入了诗情的本源;同样在诗思中,绝对主体重新切合着无邪的诗情而诞生。思而不远,如同欲仁而仁至,同样表述着从相对主体的绽出,和绝对主体意欲的时间性发端。将诗思形于言辞就成了诗,诗以音律的抑扬揭示着主体性的隐现。诗的语言就是朱熹《诗经集传序》里讲到的“咨嗟咏叹”:

①关于诗的这个困境,最经典的表述在《文心雕龙·明诗》中:“诗有恒裁,思无定位,随性适分,鲜能通圆。”范文澜:《文心雕龙注》(卷二),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58年,67-68页。

②《庄子·齐物论》:“吾丧我。”《论语·子罕》:“唐棣之华,偏其反而。岂不尔思,室是远而。子曰:未之思也,夫何远之有?”

③海德格尔:“胡塞尔与黑格尔如出一辙,都按同一传统而来,这个事情就是意识的主体性”;“从黑格尔和胡塞尔的观点来看,哲学之事情就是主体性。”海德格尔:《面向思的事情》,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年,65页。

④Parmenides: “What there is to be said and thought must needs be: for it is there for being, but nothing is not.” Kirk, G. S. et al., The Presocratic Philosophers. A Criticai History with a Sélection of Texts, 2d éd.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83,p. 247.

⑤“being as being”不应译为“存在之为存在”,而应译为“存在者之为存在者”,意指作为众多相对存在者背后的终极根据的那个绝对存在者,亦即所谓“本体”(noumenon)(希腊语onta)——“形而上者”。参见黄玉顺《形而上学的黎明——生活儒学视域下的“变易本体论”建构》,《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42卷第4期。

⑥《论语·先进》:“暮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 既有欲矣,则不能无思;既有思矣,则不能无言;既有言矣,则言之所不能尽,而发于咨嗟咏叹之余者,必有自然之音响节族,而不能已焉。此诗之所以作也。〔7〕

从“有欲”“有思”到“有言”,主体性的意欲通过诗的“音响节族”兴起、呈现;同时也在这些节奏中,绝对主体借助诗的意象将自己相对化,以“比”的格式形成诗的主旨。当诗的情境借助诗句而具象出来,普遍的善就凝聚为一诗的主旨。如果伦理学是关于善的讨论,那么诗学既是儒学的话语样式,同样也是儒家伦理学的阐述方式。因此,儒家伦理可称为诗性伦理。

(二)诗性伦理的构成

若如海德格尔所说,哲学的事情就是主体性的事情③;同样,伦理学的问题首先就是主体性的问题。只不过相比较哲学意义上的“绝对主体”,伦理主体是具体而形下的,讲述着规范的建立和持守。也正因如此,伦理主体需要哲学上的绝对主体的支撑,而绝对主体又依赖诗情的奠基。根据诗情儒学的情-性-情的架构,在诗情的本源之上,依次建构绝对主体和相对主体,从而可以为儒家伦理提供一套诗性的诠释体系。

1.兴于诗:绝对主体性的确立

帕尔米尼底斯(Parmenides)曾说:“被说和被思者必须存在:存在者如是存在,不存在者不存在。”④不论是“真”还是“善”,绝对形而上者就是被说出的存在者,只能在诗的语言中得以存在。帕尔米尼底斯的诗所创造的存在者是当下的、无时态的(tenseless),这一绝对的形而上者是诸多形而下者的终极依据。⑤而从儒家的“思无邪”可见,诗情同样是超越了时空的。在诗的吟咏中,诗思不断从其所描绘的意象中绽出,在新打开的时空维度中再度描画。诗思就是主体的爱欲,在其不断趋前的时间性中,超越有限时空的普遍的善成为主体的目标,而此主体也具有了先于时空的绝对终极性。

绝对主体不同于无时间(timelessness)的绝对空间存在物,它并不是一块寂静不移的石头,其超越性恰在其具有内在的生长性。这个生长性就是超时间的时间性(Temporality)。新旧时空切换的节律是由主体爱欲的时间性给出的,当这种节律以诗的格律凝固,主体就依格律的咏叹感兴和筹划着人伦化成的样式;“志之所至,诗亦至焉。诗之所至,礼亦至焉。”(《礼记·孔子闲居》)孔子与曾点的默契就在这种“咏而归”中达成。⑥在儒家的诗论中,诗的格律映现出主体性的朗现,给出了价值的层级和人伦的次第。由于主体的时间性是超越而绝对的,故成为伦理价值的根据。

绝对主体性恰如王夫之的“日生日成”,在流俗的时间里似乎是屡迁的;但主体性不随流俗而沉沦,而从中绽出并重生。因而对流俗之物而言,绝对的主体性如僧肇所说的不迁之物。荀子常引《诗》证之:

《诗》曰:“鳲鸠在桑,其子七兮。淑人君子,其仪一兮。其仪一兮,心如结兮。”故君子结于一也。(《荀子·劝学》)

《诗》曰:“物其有矣,唯其时矣。”……与时屈伸,柔从若蒲苇,……以义变应,知当曲直故也。《诗》曰:“左之左之,君子宜之;右之右之,君子有之。”(《荀子·不苟》)

在诗书礼易的诵读修习中,君子使心志凝结于“一”,即独立不迁的主体性。而主体性在于“唯其时”而“当之”,依时间性而将爱欲推及世间万物,使其恰如其分、左右皆宜。俞樾认为,毛传以阴阳之道解释“左右”失于狭隘,而称荀子“以柔而立说”,以柔的方式“自立”,从而“不为物倾”;因而,《诗》中的“左之”“右之”不过是富有柔和节律的话语样式,表达着一种分寸感的把握,而此分寸感正是时间性的所在,即绝对主体性的基础——“维德之基”。〔8〕

朱熹在《诗集传序》中的“自然之音响节族”〔9〕,就是主体时间性的体现,荀子称之为“中声之所止”,而《大序》将此描述为“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荀子·劝学》:“诗者,中声之所止。”《毛诗·大序》:“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形于言。”刘师培认为,《大序》“情发于声,声成文谓之音”与荀子“中声”句同,且列出荀子与《大序》多处关联,似于《毛诗》与荀子的师承之说有所印证。参见刘师培《刘申叔遗书》,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7年。不过在朱熹的解释里,情、欲是形而下的“人情”并从属于性,那么“自然”也就沦为一物。其实荀子的“性之质”是本源的诗情,由情-欲转化中树立的主体心性,是通过“直而温,宽而栗”的“自然”节奏抒发出来的,这个节律就是“中声”。诗的节律中,蕴含着绝对主体的超越性和价值的普遍性;只有在诗的言说中,才足以移风俗、厚人伦,诗既是绝对主体的给出者,也是形而下的伦理主体的终极奠基。

2.立于礼:伦理主体的建成

当诗的语言连缀成完整的意象,绝对主体在意境中现身,充实为相对的主体,与其面对面的世界也显现出来。相对主体与客体世界一旦照面,就在相互交往之中;而交往需要遵循着“行而宜之”的“义”,以及依据“义”而因事制裁的“礼”。礼规定着个人的行为仪则,只有立足于礼,才能使人性普遍的善落实为伦理价值和个人道德。

孔子的诗论其实就是关于各种伦理价值的界定,一首诗的旨趣就是一个相对的价值。《关雎》的诗旨是“改”,这意味着这首诗的现实指向是,从“闻关雎”的本源情境中树立起“君子”思改的伦理主体,并建构出一个礼法的世界。而《樛木》所突出的相对主体性是“时”,《甘棠》所给出的是“报”,这些诗都在表达着与诗的特定情境相关的伦理价值。从绝对主体的兴起到相对诗旨的凝固,也是藉由修辞格律而完成的。例如,关雎与男女之别、君子之改的隐喻,就是“比”的修辞格律的体现;而“比”本身蕴含着主体性挺立的整个过程,即“相与”比叙的诗情-绝对主体的起兴-相对主体的价值。因此,个人化的德性与礼义可以通过修辞的方式阐述出来。

在特定的意境中,由绝对主体所充实的伦理主体是形而下的。比如《孔子诗论》由《甘棠》讲到“敬”“报”的德性时,也留意到“民性固然”,敬爱一个人,必尊敬其身份、喜爱其行为。《孔子诗论》第二十四简:“吾以《甘棠》得宗庙之敬,民性固然。甚贵其人,必敬其位;悦其人,必好其所为,恶其人者亦然。”民性中既含有普遍而形上的善,也有着势所必然的情性,因而,民性代表着形而下的相对主体,在群体中有着世俗的交往,呈现为有限时空中的性格特征,如“见其美必欲反其本”,又如“币帛之不可去也”。《孔子诗论》第十六、二十简。民性需要礼尚往来的交际来构筑,而诗的对仗、反复等修辞格正是这种构筑的模式。

绝对主体先于有限的时空维度,独立于其所筹划和构建的对象,不会在流俗时间中逐物而迁;而相对主体是物理时空里的存在者,因而是随时间空间的迁转而流变的。比如,《关雎》之“改”的德性,对应的是和乐恭敬、谨守容仪的伦理主体〔10〕;而这个相对主体未必固定在文王一人,而应举一反三,推及所有发乎情、止乎礼义的行为。荀子常引《诗经》里的“淑人君子,其仪不忒。”《毛诗》也有“仪,义也。善人君子,其执义当如一也。”①从心结于一到执仪如一,德性与仪则并具于伦理主体一身,《论语·学而》的“三省吾身”就是依据德性自我检查。但这并非根据一定规则进行封闭的自查,而是在顾及周围的他者中,对亲近者“狎而敬之”,对位尊者“畏而爱之”,直到行为使自己心安为止,这就获得了“迁”“改”的德性。(《礼记·曲礼上》)因此,合礼的行为在细微枝节上是可以有所出入的,而并不违反总体的德性与仪轨。②简言之,符合相对的伦理价值的礼仪,是在交往行为中求得心安的过程,比如从“愠于群小”的忧心、临深履薄的审慎中,才得到了“君子所履,小人所视”的伦理准则。③而这个由危而安的迁改过程,也是思安而得安、欲仁而仁至的绝对主体性的确立;换言之,绝对主体性就是在相对主体言行的绽出中得以确立的,这个确立也是绝对主体充实为伦理主体的过程。

①荀子与《毛诗》的文本,都引自《曹风·鳲鸠》中的“淑人君子,其仪一兮。其仪一兮,心如结兮。”“淑人君子,其仪不忒。其仪不忒,正是四国。”参见李学勤《毛诗正义》,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476页。

②子夏曰:“大德不逾闲,小德出入可也。”(《论语·子张》)

③《诗经·柏舟》:“忧心悄悄,愠于群小。”《荀子·臣道》:“人贤而不敬,则是禽兽也;人不肖而不敬,则是狎虎也。禽兽则乱,狎虎则危,灾及其身矣。《诗》曰:‘不敢暴虎,不敢冯河。人知其一,莫知其它。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此之谓也。”《小雅·大东》:“周道如砥,其直如矢。君子所履,小人所视。眷焉顾之,潸焉出涕。”

④《论语·颜渊》:“颜渊问仁。子曰:‘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颜渊曰:‘请问其目。’子曰:‘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

⑤〔明〕王畿:“‘克’是修治之义。克己犹云修己,未可即以‘己’为欲。‘克己’之‘己’即是‘由己’之‘己’,本非二义。”《格物问答原旨》,《龙溪王先生全集》卷六,明万历43年刻本。

⑥〔明〕罗汝芳:“‘能己复礼,则天下归仁。’能复,即其生生所由来;归仁,即其生生所究竟也。”《近溪子集》,《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部》130,280页。

⑦《论语·宪问》:“(原宪问)‘克伐怨欲不行焉,可以为仁矣?’子曰:‘可以为难矣,仁则吾不知也。’”绝对主体的言说是温顺的诗性,左右宜之、节律柔和;而相对主体的话语则需要“起而可设,张而可施行”(《荀子·性恶》),因而对应的是严谨的诗性。柏拉图的修辞术以辩证法为依托,而儒家诗学则以严密切实的赋象比义来应对德义的要求。但严谨的逻辑性依然奠基在温柔敦厚的诗情之上,只是以赋辞的外表连缀起比-兴的节奏。孔子所谓“立于礼”,就是在礼义的言行中树立起温恭而审慎的伦理主体,作为“兴于诗”的绝对主体性的下贯。从诗情本源中树立的绝对主体性,在伦理主体的话语中得到了扩充;而伦理话语也只是以一种缜密的修辞技术,保守着君子人格的诗情奠基。

(三)诗性“正名”:诗性伦理的两个维度

儒家伦理可以用诗的修辞来阐述,而修辞本身也是“正名”。诗性的正名体现为“克己复礼”与“礼有损益”两条线索,前者是伦理体系的规范性维度,后者是其时间性维度。规范性维度是一根横轴,关乎自我与他人之间的关系在既定时空中的展开;时间性维度则是根纵轴,围绕着它,主体性随诗情流转径自呈显与隐没。这两条轴线是相互交汇、互为支撑的。

1.克己复礼:诗性伦理的规范性维度

孔子有关伦理的学说,以克复之道为核心,克己复礼是“为仁由己”的方法。④复礼的目的是为了“天下归仁”,把普遍的爱辐射到世界中去,这是通过“克己”实现的。在程朱理学的解释中,克己就是克制私欲,但这个观点遭遇了阳明后学的反对。王龙溪指出,“克”有修治的意思,克己就是由己、修身。⑤罗近溪则认为,“克己”就是“能己”⑥,就是在遵循礼的言行中,敞开自己的全部可能,挺立自己的主体性。当今儒者杜维明也认同,克己就是修身。〔11〕其实,这两种说法各有道理。首先,“己”是有私欲的,并且情欲有逐利趋恶之势,即《诗论》中的“民性固然”,这是需要克制的。然而“己”的另一面是主体性,在礼的言行中完成自我充实,以此节制前一个自己。“欲虽不可去,求可节也。”(《荀子·正名》)如果把“克”解为克制,也并非孔子所反对的“克伐”⑦,而是节制与运化。节欲是通过视听言动完成的,在与人交往中时刻省察,规范自己的行为,从而塑造出端悫温恭的君子人格。复礼就是制定名约,使自己和他人都手足有措,这是孔子与荀子“正名”的初衷;而名约本身也是在日常的言行中约定俗成的,并且行为也可以化约为语言。奥斯汀认为,一切言语最终都是行为。芬格莱特引用了他的观点来解释孔子的“正名”思想,指出语言是礼仪的本质,并以“仁”为“在‘礼’中塑造自我”。赫伯特·芬格莱特:《孔子——即凡而圣》,彭国翔、张华译,南京:凤凰出版传媒集团,2010年,11,42页。那么,约定俗成就是以话语建构主体性的过程,既是克己也是复礼。

在绝对主体性的确立中,一切行为、意象、包括音乐和画面的上手印象,都可诉诸超越的诗性叙事。而当上手态充实为在手态,行为被界定为仪式,节奏感形成了诗句的修辞格,所有的意象与主体性本身一道被对象化为有限存在者,绝对主体的诗性话语就相对化了。当语言从上手的意象转为在手的摹状,一个有形态、有方所的个人存在者也随之出现;其所居处的空间形态会随着时间而改变,这决定了它的行为延展的方向。《荀子·正名》:“状变而实无别而为异者,谓之化;有化而无别,谓之一实。此事之所以稽实定数也,此制名之枢要也。”方所固定,性状随时间改变者为一个实体或个体,这是“正名”元语言中的一条。不过,行为的方向虽是多样的,但并不偏离“执义如一”的君子风范,只是形成了“和而不同”的诗性和声。如《荀子·不苟》所描述的:“君子宽而不僈,廉而不刿,辩而不争,察而不激,寡立而不胜,坚强而不暴,柔从而不流,恭敬谨慎而容,夫是之谓至文。”这是对其所引《诗经》中的“温温恭人,维德之基”的君子人格的充实,也是对孔子“温柔敦厚”的诗教理念的充实。从形而上的心性人格,到形而下的行为规范,约定俗成就在不断返归本源的诗性叙述中重建主体。因此,外在的话语规范、修辞格律,都以温柔的诗情为本,以诗性的克复为道。

孔子与荀子的诗教,都常引用诗来讨论政治伦理的建设。例如孔子说:“诵诗三百,授之以政,不达,使于四方,不能专对,虽多,亦奚以为?”《论语·子路》学诗的目的是为了现实的政事需要,而非仅止于陶冶性情,这喻示了绝对主体向相对主体充实的必要性。荀子也批评“《诗》《书》故而不切”,而只有践行礼义的师法操持中,才能落实诗书的教义。否则,“不道礼宪,以 《诗》《书》为之,譬之犹以指测河也,以戈舂黍也,以锥飡壶也,不可以得之矣。”“故人一之于礼义,则两得之矣;一之于情性,则两丧之矣。”(《荀子·劝学·礼论》)这再次申明了,复礼、正名都是以诗为奠基的,而诗的言说必须和礼义的行为相结合,始于诵诗,进而“道礼宪”,伦理主体才能得到充实。从“诗无隐志,乐无隐情”到“文无隐言”,也就是由“默语”到“辩言”,由“道言”到“人言”的转化。《中庸》:“君子之道,或出或处,或默或语。行之有出处,言之有默语,依时而定。”《荀子·非十二子》:“言而当,智也;默而当,亦智也。故知默,犹知言也。”中国哲学中,形而上学常被称作对道的言说,或“道言”,形而下学则为“人言”;人言不能越界入于道言,而道言可以充实下贯为人言。因此,“克己”就是“成己”“能己”,同时也就是“复礼”。简言之,克己复礼就是从诗性语言中建立绝对主体,并在礼义论辩中将其充实为伦理主体的话语建构。

2.礼有损益:诗性伦理的时间性维度

绝对主体向相对主体的下贯是通过诗性语言的对象化实现的:先从诗性的道说中成就了“大人”,这个大人又会在自己的话语中,自我充实为身心并具的个人,也就是形而下的“小人”。《孟子·告子上》:“从其大体为大人,从其小体为小人。”如果把绝对主体的“道言”作为元语言,那么由元语言给出的对象语言就是相对主体的伦理话语——“人言”,孔子和荀子的“正名”所要给出就是这样的语言层次。〔12〕如上文所述“克己复礼”,正名同样既是正人之名,也是正礼之名;换句话说,正名就是在道言向人言的转化中,不断重建着礼的规范,从而推进礼的沿革,这就是《论语·为政》中的“礼有损益”。《论语·为政》:“子曰: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其或继周者,虽百世可知也。”

孔子虽自称“述而不作”《论语·述而》:“述而不作,信而好古。”,但其实他不但删订六经,自己也有创作。他注重从文本的沿革中把握意义的损益,而对这种损益的判断不以某种静态的形而上学结构为中心而展开,而是将意义在文本延续中的彰显当作一种诗性的历史书写。从文本延续的差异中,他不是要去还原一个最初的本源在场者,而恰恰是在现下的文本中把握本源存在。“子曰:‘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论语·八佾》)从“郁郁乎文”的诗性意象洋溢中,伦理主体得到了充分的展现;“郁郁”的这种充实是立足于“监于二代”的绝对过去之上的,同时又作为孔子当下的本源体验,并在新主体的充实中再度成为绝对过去。当下“郁郁乎文”存在者在回归诗情和主体重建中隐藏为绝对的过去,主体才能立于全部历史踪迹之上,作出未来的筹划并进行自我的充实,这就是“述而不作”中的“作”。

“吾从周”是基于文本痕迹的阐释,这种阐释既是“述”也是“作”,意义在述与作中完成了创造中的延续。述作除了是与历史文本的交谈,也可以是当下与人面对面的言谈和行为。孔子“入太庙,每事问”《论语·八佾》:“子入大庙,每事问。或曰:‘孰谓邹人之子知礼乎?入大庙,每事问。’子闻之曰:‘是礼也。’”《论语·乡党》:“入太庙,每事问。”,并非因为孔子不懂得礼,而是他认为,礼就是在问答的交谈和行为中被构建起来的。主体性在对谈中失而又得的逆向重构,是诗之所以“起予”的时间性体现,伦理主体因此得到充实,礼也因此而得以损益。

孔子论诗的时间性,在荀子的文本中表现为从法先王向法后王的过渡。先王之道与后王之道的一以贯之是通过“径易不拂”来表述的,而径易不拂正是从言谈上对约定俗成的历史性展开。从约定到俗成,儒家诗性伦理跟随诗性的节奏,沿着“径易不拂”的轨迹,趋于“稽实定数”的规范制定。约定俗成、径易不拂、稽实定数是《荀子·正名》中列举的三条制名之枢要,也是“正名”元语言的主体。参见王堃《自然语言层次的伦理政治效应——以荀子“正名”伦理思想为中心》,山东大学2014年博士论文。这三条制名之枢要构成了儒家诗性的元语言,以此成为每个新的历史情境中伦理话语沿革的根据。无论“克己复礼”还是“礼有损益”,都是从不同侧面描述主体性的充实和规范的成立,而这是在诗性的修辞中构建出来的。儒家伦理就在这个诗性的话语系统中得以成立,故可称为诗性伦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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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杜维明.建构精神性人文主义——从克己复礼为仁的现代解读出发〔J〕.探索与争鸣,2014(2).

〔12〕王堃.自然语言层次的伦理政治效应——以荀子“正名”伦理思想为中心〔D〕.山东大学,2014.

人工智能法律论文范文第2篇

关键词: 人工智能; 实践教学; 多元考核方式; 动态实验设置

Key words: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practical teaching; diversified assessment methods; dynamic experiment setup

0 引言

人工智能技术已经成为国家重要发展战略[1]。人工智能是计算机学科的一个分支,得到了学术界的广泛重视,并在机器人、教育、医疗、交通管理中得到应用。在大数据时代背景下,人工智能技术发展迅速,应用场景不断拓宽,为人们的生活提供便利。高校是培养人工智能人才的基地,需顺应时代的要求,与时俱进。2018年教育部印发的《高等学校人工智能创新行动计划》[2] 指出要加强高等院校对人工智能创新教育的力度。面对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的机遇,高等院校正在不断强化基础研究、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方面的优势,促进人工智能与教育深度融合、为教育变革提供新方式[3-4]。人工智能课程改革方面的研究随着高校人工智能課程的逐渐增加而被广泛研究[5-6]。

为了满足社会对应用型人工智能人才的需求,本文以北方工业大学的人工智能技术课程为例,分析目前存在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给出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案例、实践能力以及考核方式改革。通过改革,启发学生对人工智能技术的兴趣,培养学生的知识创新和实践能力,为今后相关领域的学习及研究奠定基础。

1 人工智能技术课程存在问题分析

人工智能技术课程具有多学科交叉融合及综合性、实践性、前沿性、创新性强的特点,能够为学生提供一种新的思维方法和问题求解手段,有利于培养学生科学思维、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前瞻视野。目前高校开设的人工智能课程主要面向理工类学生,以北方工业大学为例,共开设5门人工智能课程,1门面向文科专业,4门面向理工科学生,后者包括机械电子专业、信息与计算机科学专业本科生,以及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空间安全、电子信息硕士研究生。

人工智能技术课程的教学内容每年基本不变,缺乏新意,对于一些经典的算法讲解过于粗略,新知识补充不及时。在教学方法上比较单一,采用课堂讲授,课下辅导的教学模式,不能很好地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学校开设的人工智能课程多以试卷形式进行考核,考试内容以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为主。

人工智能技术课程是一门计算机科学领域中发展最快,知识更新最快,最前沿的学科之一[7]。因此,在新工科背景下,课程改革需要有新的血液融入,更加注重人工智能技术课程的教学。

2 人工智能技术课程改革具体举措

人工智能技术课程教学改革应以学生为中心,以产出为导向,通过更新教学内容、优化教学方法及创新考核方式,加深学生对人工智能领域相关研究方向的认识,逐步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激发学生对学习的兴趣,将理论知识转换为实践技术,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为培养具备创新创业能力的新工科卓越人才奠定基础。

⑴ 更新教学内容

根据目前存在的问题,人工智能技术课程采用蔡自兴等编写的《人工智能及其应用(第5版)》教材,该书全面介绍了人工智能的相关技术及最新研究动态等,在前一版的基础上增加了专家系统的设计方法、基于Web专家系统的开发工具以及深度学习等内容,目前基本教学内容包括七章,具体如表1所示。

人工智能技术发展迅速,相应的课程内容也应该动态变化,授课时将产业和技术的最新发展、行业对人才培养的最新要求引入教学过程,结合课程基本教学内容分享给学生最新的技术方法;同时,精选教材中的经典算法进行详细分析,引导学生挖掘算法核心模型的构建思路,激发学生的创新思维。例如在讲授专家系统时,适当地引入知识图谱的相关知识,讲解机器学习中,除了介绍深度学习,还加入强化学习,深度强化学习的内容,拓宽知识面;在自然语言理解章节,加入自动问答系统的介绍。

⑵ 优化教学方法

为了更好地鼓励研究生自主高效地参与到学习过程中,在“课堂讲授-课下辅导”模式的基础上,增加网络资源的利用以及分组报告贯穿整个教学过程。具体来说,利用MOOC、国家精品课程以及人工智能微信公众号(AI)等平台查漏补缺,进一步了解人工智能最新技术。利用校园网,及时发布国际化的、最前沿的、最新的相关国际学术、活动和竞赛,增强学生的国际化视野,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国际化交流水平。

分组报告则是从课程开始分组(按照学生研究方向进行分组),在课程的教学过程中,每个小组以团队的形式进行学习汇报,例如在机器学习这章,学生可以结合自己小组的研究方向,以图像处理为例,可以选择猫狗分类,或者新冠肺炎与流行感冒的分类,对神经网络算法进行学习,最后以报告的形式展示学习成果。分组报告激发了学生对人工智能技术的学习兴趣,有效提高了学生的自主研究能力和创新能力。

⑶ 提出并设计提高创新能力的教学案例

人工智能技術以机器学习,特别是深度学习为核心,算法的突破是人工智能发展的核心,我们提出并设计提高创新能力的教学案例,及时将最前沿的科研学术成果不断充实到课堂,弥补原有课程知识与最新研究之间的“断层”,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提升人才培养能力和水平。将深度学习与机器视觉融合及应用,提出基于深度学习的目标跟踪方法、目标识别方法,以及视频车辆和人群异常检测方法,体现产业和技术的最新发展。

机器人的未来趋势是自动化、智能化,需要在不确定的环境中自主决策。提出并设计智能化机器人的相关算法,具体包括研究机器人运动规划方法,将基于多模态信息感知与人机交互研究机器人定位技术及运动规划方法,给出最佳路径和角度,完成目标位置坐标计算。提出并设计基于机器学习的机器人协调控制方法,协调控制机器人,实现基于少量样本的机器人高效学习。

⑷ 创新考核方式

人工智能技术课程覆盖范围广,交叉性强,不容易理解,由于独特的学科特性,传统的单一试卷考核方式对其适应性不好。我们采取多元化的考核方式,即考核总成绩=课堂出勤+课程作业+实验+分组汇报+期末论文的形式进行考核。期末论文主要是利用本课程所学方法或者学生自学的前沿技术解决与学生研究方向一致的实际或者理论问题。

将分组汇报也列入考核范围,汇报主要形式是PPT展示,学生将自己的学习成果制作成PPT,在课堂上进行展示和答辩。展示的内容可以是人工智能领域的一个具体应用场景(如车牌识别、手写数字识别、机器人路径规划等)进行自主设计和开发。这种多元化考核方式有效提升了学生的表达能力和科研能力。

⑸ 培养实践能力

人工智能技术是一门理论性和实践性都很强的课程,实践性教学环节对该课程尤为重要。人工智能技术课程主要通过上机实验,以及参加教师的科研项目来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算法设计能力和编程能力,不仅涉及程序设计、数据结构、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等学习过的知识,还涉及到最新的人工智能技术和方法,综合性比较强。我们采取分章节、分层次、循序渐进的动态上机实践,推荐采用Python作为编程语言,将创新性作为培养目标,鼓励学生勇于打破常规的思维,创造性地完成实验内容,并解决理论或者实际问题。主要实验内容及更新实验如表2所示。

人工智能技术实验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培养学生的编程能力。循序渐进式动态实验设置形式,根据人工智能技术前沿和更新的教学内容及时更新实验内容。实践证明,这样的实验设置方式更能有效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模式,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

3 结束语

人工智能技术不断发展,各行各业都需要“人工智能+”型人才。随着社会人才需求量增加,对人才本身素质的要求也在不断增加。本文从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案例、考核方式、实践能力五个方面进行探讨,给出目前课程存在的问题及具体改进方法,明显提高了学生的自主研究能力和创新能力。

参考文献(Referen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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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张永梅,马礼,吴攀.《人工智能技术》教学与实践[J].电脑知识与技术,2014.16:3865-3866

人工智能法律论文范文第3篇

摘 要:计算机技术的不断发展,进一步推动了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然而,在机械电子工程领域,人工智能的应用极大的提升了机械电子领域的智能化以及自动化水平,进一步提高生产效率,提高产品质量。本文将通过对人工智能技術以及机械电子工程进行探讨,并对二者之间的关联作出分析,探讨人工智能技术是如何推动机械电子工程行业发展的。

关键词:人工智能 ; 机械电子 ; 应用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人工智能技术已经成为了生产力的主要代表。我国传统机械电子工程领域与人工智能技术相结合,有利于提高其行业的竞争力,提高生产效率。人工智能技术的运用能够推动生产技术的革新,推动生产设备的进步,有利于生产高质量产品。研究人工智能技术在机械电子工程领域的应用,对于当下企业发展十分必要。

一、基本概述

1.人工智能技术概况

人工智能技术是一种全新的技术,它是在计算机信息基础上衍生出来的一种新的科技力量,主要是以电子信息和计算机技术为主,同时,人工智能技术结合了人的思维与逻辑。在人工智能技术当中,需要比较精准的校准器,数字万用表以及控制器等,这些软件之间相互作用,使得人工智能技术具有较高的人为可控性。再投入的各行业生产当中,可以比较人性化的实现人机交互,代替人工生产。

2.机械电子工程概述

机械电子工程专业俗称机电一体化,是机械工程与自动化的一种,也是最有前途的一种方向。机械电子系统早已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广泛应用。机械电子工程专业包括基础理论知识和机械设计制造方法,计算机软硬件应用能力,能承担各类机电产品和系统的设计、制造、试验和开发工作。机械电子不仅仅局限于机械制造某个固定的方向,它同时还受到该领域所有分支学科的影响。机械电子工程应用领域较为广泛,它能够与其他专业灵活结合,代替人力劳动,降低人工成本,使企业生产效率大大提高。

二、人工智能机械电子的关联性

人工智能的发展进一步推动了机械电子工程的发展。而机械电子工程的发展可以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发展,机械电子工程技术是人工智能技术发展的基础,机械电子工程技术反作用于人工智能技术。因此我们可以看出人工智能与机械电子是相互作用的关系。两者之间相互作用的关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机械电子工程,能够代替生产人员进行生产,但是机械电子工程并不能够独立完成整个生产过程中的精细化管理和信息处理,因此需要人工智能来解决在生产过程当中所涉及的精细化管理问题。同时,借助人工智能完善的逻辑思维,对生产过程当中所需要的物料、人员以及时间等,进行科学合理有效的规划,使整个生产过程更加精准。二是人工智能在机械电子工程中的应用,它能够使整个控制过程更加准确,能够有效的提高机械电子在运作过程当中的安全性和稳定性。通过人工智能技术对数据的储存和识别,能够有效降低机械电子工程在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失误,以有效避免造成系统的损坏。三是人工智能技术推动了电子工程领域的扩展,开始逐步向多元化生产方向转变,促使整个生产经营活动更加完善,推动企业生产发展,提高生产效率。

三、人工智能在机械电子工程领域的应用

1.在数据分析方面的应用

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不断发展,人工智能技术在机械工程领域得到了较快发展。正是由于人工智能技术当中的模糊性推理及逻辑性思维系统的发展,极大的促进了机械电子工程领域中生产产品品质的提升,为产品的生产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技术支持。人工智能技术可以借助函数的连接增强,从而进行相关数据的高速运算,为机械电子工程提供数据分析支持。机械电子工程当中融入人工智能,还需要通过人工智能的模糊推理,使得数据的计算更加准确严密,最终能够以逻辑语言的形式表达出来。人工智能技术有着较强的推算能力,它能够推算无限接近的连续函数,并将此类计算数据进行信息储存,以提高操作简单性,使工人在操作的过程当中更加简便。但是,员工技术的数据分析发展尚未成熟,还需要进一步研究。因此可以看出,人工智能技术在数据分析方面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2.对于设备故障诊断

从生产发展的过程当中,我们可以看出人工智能技术在电子工程领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就当前的机械电子工程发展的自动化水平来说,由于信息输入及输出方面的描述不够稳定,使得在运行当中机械容易出现故障。而人工智能技术可建立故障专家系统,能够运用相应的程序,对机械折实施远程操作,通过智能终端诊断机械所出现的故障原因。常规故障是由案例分、规则确定、知识处理以及人机交互界面共同构成,各环节之间协同工作形成了系统诊断体系。人工智能系统对机械在生产过程当中的数据进行收集、储存、分析,而后将收集的数据进行计算,诊断出机械电子工程的组织故障,并根据所提供的数据信息,提出一定的解决方案,提高生产效率,降低机械故障率。

3.提升机械电子工程领域操作的精准性

人工智能技术最大的优势在于,它是以逻辑思维为基础的计算和算法处理,它能够使操作更加简便有序,简化操作流程。机械电子工程本身有着较强的综合性,对于操作技术要求非常高,而人工智能技术很大程度上满足了机械电子工程本身的特性。人工智能采用的是全新的运算方式,能够使原本复杂的操作流程变得更简单。而当下的人工智能还结合了超声波自动识别以及激光扫描等一些先进的技术,使得机械操作更加精准。超声波技术提升了测量的精准度,能够对测量的物体作出精准测量。人工智能当中添加的激光扫描,则是提升了整个机械运作的细微型监管,它能够使整个操作过程更加精准,大大提升工作效率和产品质量。

4.在工程运作中的对象识别

人工智能在机械电子工程中应用,它能够将自动识别技术及激光扫描技术进行作业对象的读取,从而有针对性的进行作业操作。此外自动识别技术是依靠计算机的智能技术来实现,而激光扫描技术能够大大的提高了数据分析的准确性。但是人工智能在对对象识别方面依然存在一定的缺陷,它会受到环境的影响,使得识别数据存在一定的误差,最终使得产品质量下降。所以,今后的人工智能对象识别技术上,应该对工作环境进行考虑,并设置一定的参数,使得识别工作更加精准,确保产品质量以及生产效率。

结语:计算机技术的发展进一步推动了智能化的发展,而当下智能化已经被运用到各行各业当中,成为了各行各业发展的主流。人工智能技术被引用到机械电子工程领域,极大的提升了机械电子工程的生产效率,也提升了产品的质量,推动了机械电子工程的发展,同时也推动了各行各业生产效率的提高。当然,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还存在着很大的空间,需要我们进一步进行探讨和研究。为了更好的推动机械电子工程与人工智能的发展,需要将人工智能技术与机械电子工程相结合,共同进行探讨研究,为我国经济发展带来强有力的技术力量支持,以实现共同进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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