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文化范文

2023-09-19

法治文化范文第1篇

我国的法制建设宣言和总纲领在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 习近平总书记就此问题作出指示并讲话。对于“法治中国”在中国法制建设中所起到的重要作用, 并列为四中全会的主体, 构建我国法制国家的宏伟蓝图。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也对法治这以为他作出了详细的探讨, 对我国依法治国的战略作出筹划与部署, 并阐述了一系列的新观念, 带动我国法制社会的提升, 使我国依法治国进入一个新的高度。在这一背景下, 本文从培育公民信仰法律和崇尚法治的意识, 根植和培育民主、权利、程序等法治文化, 以及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陕西改革深化、促进陕西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对陕西法治建设现状及存在问题进行分析, 并对法治陕西建设路径选择提出合理化建议。

二、陕西法治建设存在的障碍

法治文化的形成要经历长期的演进, 然而陕西由于民俗、历史和环境因素, 缺乏政治民主文化意识、法治思想的宣传、法律知识的认识, 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社会民主政治建设的支持等条件也不够优越, 在法治建设过程中仍然存在诸多阻碍。

(一) 人治文化影响深远。

从历史来看, 陕西文化是传统文化代行代表, 一直缺少法治文化的环境。人治核心的观念体系和价值追求建立在宗法制度、伦理道德和血缘亲情基础之上, 由君主掌控国家大权, 主要依靠理治和德治进行治理, 而理治和德治在本质上是人治, 权大于法, 法治只是辅助的治国方式, 即“政教之用”。一个好的领导人是老百姓希望的寄托, 老百姓更愿意是“清官”来治理国家, 在他们眼中法律只适用于保护自身的权益, 而不适用于治理国家。在这种体系下不可能培养出现代法治所需的“平等”原则, 更不可能产生“形式正义”, 这对现代民主法治建设构成了较大障碍。

(二) 法治意识较为淡薄。

和沿海发达地区相比, 陕西一些领导干部习惯把法律作为工具, 只考虑如何为“治”理老百姓寻找所谓的法律依据, 以权代法、以权决策, 而没有依法办事的观念, 导致了以领导干部的“思想”为依据的主导思想成为主流, 法律的定制者则是当地的官员, 而老百姓只有服从。反之就会得到“法律”的制裁, 这一现象的出现是影响法制建设进程的主要原因。形成这一问题的主要根源不是法律本身, 而是缺乏法律意识的认知和法律知识的传播。

(三) 根深蒂固的传统文化。

陕西地处内陆, 内部和外部的文化交流受到环境的限制。长久以来, 民间社会自主形成的本土文化, 在时间和空间的影响下延伸, 渐渐演变成百姓生活中的“活法律”, 一代代流传下来, 成为社会的主要规范, 极难改变。在遇到纠纷时, 过分讲究克制礼让, “闾里不讼于巷, 老幼不讼于庭”的厌讼思想在老百姓中广为流传, “屈死不告状”的事情在现实社会中还有很多, 通过法庭解决问题的人统称是视为异类。多数人往往通过新房的渠道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他们的思想中认为有政府的介入会更直接有效。同时, 官员和公众对法律缺乏信仰, 以至于导致很多违法行为得不到应有的处罚。

三、推进陕西法治建设的对策建议

对于陕西这一从根本上缺乏民主法治的地区来说, 具体可以从以下4方面着手逐步建设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 形成法治文化共识。

“法治文化的形成必须以公民具有一定程度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质为前提。”建设法治陕西首先应确立法治文化共识, 从纠正重义务轻权利、重“官”轻民、重政策轻法律的观念入手, 把提升公民主体意识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探讨如何摒弃人治思想, 正确对待发的价值观, 着重强化领导和公务人员的权利是来源于广大人民群众这一节本观念。使公民真正认识到自己是法治的主体, 国家公职人员才是法治的对象, 唤起公民独立的人格尊严意识, 认识到自己主人翁的作用和地位, 使法治成为公民的文化共识、价值取向和行为方式, 使人民群众在知法、懂法、守法的法治观念中建设稳定和谐的社会。

(二) 强化权利的同时进行约束监督。

培根说过“一次不公正的判决比多次不公正的举动祸害尤烈, 因为后者不过是弄脏了水流, 前者却破坏了水源”。陕西在法治建设的实践中, 应从合理配置权力、确定权力范围、明确权力界限等方面入手, 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强化法治政府建设, 逐步确立权力运行的具体规则、步骤和方法, 建立起行之有效的监督体系, 促进以公平正义为核心的法治价值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形成和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 有法可依、知法守法、依法办事的法制环境。

(三) 重视法律程序正义。

法治文化建设的关键是树立程序的权威, 法律实体正义依靠法律的程序正义实现。传统的法律文化对实体法的重视高于程序法的重视。在交涉陕西法治社会的过程中, 必须要把程序法的权威树立起来。赋予正当程序内在独立价值。把注意力集中在要行政、立法和司法程序上, 司法程序最为重要, 司法是人民权利和实现社会正义最有力的保障。通常权利和舆论会干扰司法机关分析和处理问题, 只有保证司法机关的独立性才可以更客观的处理问题。

(四) 探索法治建设路径。

陕西法治建设的路径不同于经济发达地区, 应该要根据当地的社会经济情况和文化政治的现状来进行。其中政府推进和人民群众的自觉的性是它本身的最佳途径。根据现在陕西的社会现状分析, 法制建设是必须在党和政府的领导基础之上, 把其作为主要推手。在进行的过程中政府公职人员必须起到以身作则的带头作用, 不能仅仅是制定规则和号召的作用。积极动员和组织社会资源参与法治建设, 引导民众自觉守法。同时, 法治文化建设客观上需要一个历史阶段, 甚至是一代人与一代人的传承与推进才能形成。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上, 习近平总书记在就决定作说明时指出,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 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作为托动力的法治文化, 可以让人民群众更深刻的理解法律的要求, 更好的推动立法和执法, 使其能够更好的发展。建设陕西法治社会必须提高以现代法治为核心的法治意识, 提高公职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 从而为为营造健全的法制环境, 踧踖全体人民群众法治文化的提高, 实现依法治国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提供必要的条件。

摘要: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上我党历史上第一次将依法治国作为大慧的主题, 大会中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成为我党建设法治中国的总纲领, 并以此为宣言书。全面推进了依法治国的宏伟蓝图。在党和国家为早日实现小康社会和实现实现伟大的中华名族复兴而努力的关键时期, 如何树立法治思维、掌握法治方式、深化法治改革, 加快推进陕西法治建设, 是陕西省目前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本文对影响陕西法治建设的因素进行分析, 从人治文化影响深远、法治意识较为淡薄、传统习俗根深蒂固等影响因素出发, 进而提出建设法治陕西的实现路径, 以期为推进陕西省法治建设建言献策。

关键词:十八届四中全会,法治思维,法治建设

参考文献

[1] 习近平.紧紧围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M].北京:人民出版社, 2012.

[2] 傅小青, 梁知博, 杜宏宠.关于推进陕西法治文化建设的思考[J].理论导刊, 2013 (10) .

[3] 王茵.关于树立法律至上权威的思考[J].理论导刊, 2006 (04) .

法治文化范文第2篇

 2011-11-07 23:28:40

来源:来源:《光明日报》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吹响了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号角。在文化建设中,该如何弘扬法治文化,传播法治精神,推动形成法治的生活方式?在法治建设中,又该怎样加快文化立法,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在制度轨道上发展繁荣?本刊今起开辟“文化与法治笔谈”栏目,邀请相关人士展开讨论,敬请关注。

刚刚闭幕的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作出了关于文化建设的决定,将法治国家基本原理融汇进了文化建设的科学纲领之中,高度重视为文化建设提供优良的制度环境,强调了文化建设的社会性与人民性。

文化生产作为一种特别形式的社会生产,其发展离不开法治保障,而法治本身在促进文化发展的同时也会得到文化的滋养,并构成文化体系的重要内容。

文化的法治需求根源于改革开放以来社会文化生态的变迁。在改革开放之前,适应于计划经济体制的文化系统,对新中国发展初期的社会团结与基本建设作出了贡献,但也逐渐暴露出文化体制缺乏活力的局限。改革开放以来,伴随市场化和全球化的进程,国内文化元素日益多元,来自传统文化的儒家伦理和来自西方的自由个人主义逐渐兴起,并提出了改革传统文化管理体制、拓展社会核心价值体系的要求。同时,文化传播平台的结构性变迁也带来了文化管理的挑战,特别是互联网的兴起,极大冲击了传统纸质媒体的影响力和文化塑造功能。网络在带来便利和自由的同时,也给青少年教育、社会诚信、预防与打击犯罪、塑造负责任公民等方面带来了复杂的影响。

当前,我们的文化法治状况远不适应新时期文化发展的需要,主要文化领域的立法多以行政立法为主,既不适应保障公民宪法上文化权利的需要,也难以为文化秩序的优化提供合格的规制框架。在缺乏有效法律规制的文化市场上,常常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低俗乃至于色情、暴力文化横行,反映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人类文明成果的文化因素受到扭曲和压制,这一格局的负面影响已经波及到社会治安、食品安全、刑事犯罪、家庭伦理、社会诚信等领域。

因此,文化建设亟须制定基本法律。该法律的核心目标是保障公民宪法上的文化权利,落实公民的文化主体性和文化参与权,追求文化自由与文化秩序的平衡,引导社会文化有序发展。经验证明,改革开放30多年的经济成就要归功于公众的经济参与,而新时期政治、社会、文化建设同样需要强化对公众参与权的制度化保护,使得新时期的文化生产体现出明确的社会性与民族性,形成稳靠有力的文化软实力。

当然,文化的法治是否能够深入社会、形成实效,也取决于法治的文化。与30多年经济建设相伴随的是大规模的法律移植运动,至2010年我们已经完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建构。在法律移植过程中,通过法律教育、法学研究、司法审判乃至于各种普法运动,法治的文化已经具备了初步的社会基础。

法治的文化包含两个基本要素:一是理性,即公共治理以承载理性的法律规则为依据,这是“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核心要求,是形式法治的范畴;二是公民性,即公共治理以保障公民尊严、塑造公民身份为目标,凸现“公民”的公共意识和社会属性,强化治理过程的开放性、公民参与性和公共责任性,是实质法治的范畴。文化法治本身的“文化”维度,要求我们不能将文化法治理解成简单的规制工具,而是要尊崇制度理性,以人(公民)为本,通过打造法治的文化优势来推动文化的法治建设。

法治文化范文第3篇

我局认真贯彻‚六五‛普法规划,大力加强国土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提升全区民主法治建设水平,营造更加深厚的法治文化氛围。现将国土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开展情况

(一)明确责任,强力推进。我局将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作为重点工作,列入目标管理考核。区局与各分局(所)层层签订责任状,将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作为重点项目推进,确保将责任落实到部门、到人头。

(二)强化合作,形成合力。建立了由法制科牵头,各分局(所)为成员单位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年‛协调指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制科,负责全区国土资源系统法治文化建设的组织、协调、指导,形成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的合力。

(三)因地制宜,打造特色。

1、四个固定阵地。我局着力国土法治文化阵地的固定化,增强影响力。一是我局积极整合各类法治文化建设资源,运用图片、展板、文字等方式,通过电子显视屏、图板等宣传设施,利用办公楼墙面展示国土法治文化,营造法治文化氛围。二是我局利用江都国土网站阵地作用,及时发布国土新规新策,登载国土工作要闻,宣传开展各项活动,发挥网络宣传作用,扩大国土法治文化宣传覆盖面。三是我局利用坚武镇注重土地法治文化宣传的优势,于去年11月联合武坚镇政府,出资2万余元,把该镇繁华路段政和路打造成‚土地法治宣传一条街‛。走在宽阔的政和路上,喷绘在广告灯箱上的条条法律法规标语映入行人眼帘,有效地提升了土地法律法规宣传效果,营造出良好的土地法制氛围。四是开发区分局为让广大群众及时、全面地了解到更多的国土资源法规知识和国家政策,设置了国土资源宣传栏,每两月一更新,内容主要包括农村宅基地申请条件以及报批程序、基本农田的保护、国有土地的审批程序和典型案件等。由于宣传栏涉及的内容全面,吸引了不少群众驻足观看。

2、三个流动阵地。我局着力国土法治文化阵地的流动化,增强引导力。一是国土法制漫画巡展。利用法制漫画可视性强、形象生动、雅俗共赏的特点,我局向全区乡镇、社区、企业和中小学送了《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图解》上千余册。今年5月,我局与‚法律六进‘四个一结对’‛七里小学联合打造了‚国土宣传长廊‛,将国土漫画制作成图板,张贴走廊墙上。把国土法律法规内容融进形象化、艺术化的表现形式之中,以事喻法,以案释法,以艺示法。二是扬剧大家唱巡演。今年6月,我局组织的‚寸土芳草心‛扬剧大家巡演团队深入社区、村庄、企业、学校巡演,运用扬州方言小品、相声、扬剧小戏、戏舞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把国土法治文化送到乡间田头,送到百姓身边。三是普法工作人员巡讲。我局充分发挥普法工作人员在法治文化建设中的引领影响作用。组织各基层所(分局)负责人到所在辖区中小学校及社区、小区、市场和街头巡讲,把法治文化建设渗透到群众的日常生活之中,有效增强了法治文化的引导力。

3、两个特色阵地。我局着力国土法治文化阵地的特色化,增强感染力。我局注重将部门职能特色与现代法治文化建设结合,把法治文化内容植入其中。一是今年5月,扬州首家国土资源巡回法庭在我局挂牌成立,开启了我区国土资源管理的新征程,进一步提升了我区国土资源管理法制化、规范化水平。巡回法庭这一新的载体使法治文化从展厅走入法庭,把法庭审判与法治文化相结合,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二是今年6月,基层所(分局)配备了国土执法宣传车,土地动态巡查与宣讲法律法规相结合,提升了基层国土资源服务和监管水平,有效遏制了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二、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下一步打算

(一)推进国土法制宣传教育中心建设。我局将在局内建设法制宣传教育中心,以反映国土法治进程、弘扬国土法治精神、展示国土法治成果、传播国土法治文化为主题,运用图片、展板、文字等方式,展示我局近年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程和成果。

(二)丰富国土法治文化阵地新载体。一是利用我局信息平台进行法治宣传。通过信息平台向干部群众发布国土法律法规信息,让干部群众及时了解国土法律法规。二是利用新闻媒体进行法治宣传。我局将与清风频道联合制作国土执法记录片,通过电视广泛播放,宣传国土执法形势,起到教育、震慑土地违法行为的作用。

法治文化范文第4篇

我局认真贯彻‚六五‛普法规划,大力加强国土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提升全区民主法治建设水平,营造更加深厚的法治文化氛围。现将国土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开展情况

(一)明确责任,强力推进。我局将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作为重点工作,列入目标管理考核。区局与各分局(所)层层签订责任状,将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作为重点项目推进,确保将责任落实到部门、到人头。

(二)强化合作,形成合力。建立了由法制科牵头,各分局(所)为成员单位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年‛协调指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制科,负责全区国土资源系统法治文化建设的组织、协调、指导,形成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的合力。

(三)因地制宜,打造特色。

1、四个固定阵地。我局着力国土法治文化阵地的固定化,增强影响力。一是我局积极整合各类法治文化建设资源,运用图片、展板、文字等方式,通过电子显视屏、图板等宣传设施,利用办公楼墙面展示国土法治文化,营造法治文化氛围。二是我局利用江都国土网站阵地作用,及时发布国土新规新策,登载国土工作要闻,宣传开展各项活动,发挥网络宣传作用,扩大国土法治文化宣传覆盖面。三是我局利用坚武镇注重土地法治文化宣传的优势,于去年11月联合武坚镇政府,出资2万余元,把该镇繁华路段政和路打造成‚土地法治宣传一条街‛。走在宽阔的政和路上,喷绘在广告灯箱上的条条法律法规标语映入行人眼帘,有效地提升了土地法律法规宣传效果,营造出良好的土地法制氛围。四是开发区分局为让广大群众及时、全面地了解到更多的国土资源法规知识和国家政策,设置了国土资源宣传栏,每两月一更新,内容主要包括农村宅基地申请条件以及报批程序、基本农田的保护、国有土地的审批程序和典型案件等。由于宣传栏涉及的内容全面,吸引了不少群众驻足观看。

2、三个流动阵地。我局着力国土法治文化阵地的流动化,增强引导力。一是国土法制漫画巡展。利用法制漫画可视性强、形象生动、雅俗共赏的特点,我局向全区乡镇、社区、企业和中小学送了《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图解》上千余册。今年5月,我局与‚法律六进‘四个一结对’‛七里小学联合打造了‚国土宣传长廊‛,将国土漫画制作成图板,张贴走廊墙上。把国土法律法规内容融进形象化、艺术化的表现形式之中,以事喻法,以案释法,以艺示法。二是扬剧大家唱巡演。今年6月,我局组织的‚寸土芳草心‛扬剧大家巡演团队深入社区、村庄、企业、学校巡演,运用扬州方言小品、相声、扬剧小戏、戏舞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把国土法治文化送到乡间田头,送到百姓身边。三是普法工作人员巡讲。我局充分发挥普法工作人员在法治文化建设中的引领影响作用。组织各基层所(分局)负责人到所在辖区中小学校及社区、小区、市场和街头巡讲,把法治文化建设渗透到群众的日常生活之中,有效增强了法治文化的引导力。

3、两个特色阵地。我局着力国土法治文化阵地的特色化,增强感染力。我局注重将部门职能特色与现代法治文化建设结合,把法治文化内容植入其中。一是今年5月,扬州首家国土资源巡回法庭在我局挂牌成立,开启了我区国土资源管理的新征程,进一步提升了我区国土资源管理法制化、规范化水平。巡回法庭这一新的载体使法治文化从展厅走入法庭,把法庭审判与法治文化相结合,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二是今年6月,基层所(分局)配备了国土执法宣传车,土地动态巡查与宣讲法律法规相结合,提升了基层国土资源服务和监管水平,有效遏制了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二、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下一步打算

(一)推进国土法制宣传教育中心建设。我局将在局内建设法制宣传教育中心,以反映国土法治进程、弘扬国土法治精神、展示国土法治成果、传播国土法治文化为主题,运用图片、展板、文字等方式,展示我局近年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程和成果。

(二)丰富国土法治文化阵地新载体。一是利用我局信息平台进行法治宣传。通过信息平台向干部群众发布国土法律法规信息,让干部群众及时了解国土法律法规。二是利用新闻媒体进行法治宣传。我局将与清风频道联合制作国土执法记录片,通过电视广泛播放,宣传国土执法形势,起到教育、震慑土地违法行为的作用。

法治文化范文第5篇

 2011-11-07 23:28:40

来源:来源:《光明日报》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吹响了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号角。在文化建设中,该如何弘扬法治文化,传播法治精神,推动形成法治的生活方式?在法治建设中,又该怎样加快文化立法,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在制度轨道上发展繁荣?本刊今起开辟“文化与法治笔谈”栏目,邀请相关人士展开讨论,敬请关注。

刚刚闭幕的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作出了关于文化建设的决定,将法治国家基本原理融汇进了文化建设的科学纲领之中,高度重视为文化建设提供优良的制度环境,强调了文化建设的社会性与人民性。

文化生产作为一种特别形式的社会生产,其发展离不开法治保障,而法治本身在促进文化发展的同时也会得到文化的滋养,并构成文化体系的重要内容。

文化的法治需求根源于改革开放以来社会文化生态的变迁。在改革开放之前,适应于计划经济体制的文化系统,对新中国发展初期的社会团结与基本建设作出了贡献,但也逐渐暴露出文化体制缺乏活力的局限。改革开放以来,伴随市场化和全球化的进程,国内文化元素日益多元,来自传统文化的儒家伦理和来自西方的自由个人主义逐渐兴起,并提出了改革传统文化管理体制、拓展社会核心价值体系的要求。同时,文化传播平台的结构性变迁也带来了文化管理的挑战,特别是互联网的兴起,极大冲击了传统纸质媒体的影响力和文化塑造功能。网络在带来便利和自由的同时,也给青少年教育、社会诚信、预防与打击犯罪、塑造负责任公民等方面带来了复杂的影响。

当前,我们的文化法治状况远不适应新时期文化发展的需要,主要文化领域的立法多以行政立法为主,既不适应保障公民宪法上文化权利的需要,也难以为文化秩序的优化提供合格的规制框架。在缺乏有效法律规制的文化市场上,常常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低俗乃至于色情、暴力文化横行,反映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人类文明成果的文化因素受到扭曲和压制,这一格局的负面影响已经波及到社会治安、食品安全、刑事犯罪、家庭伦理、社会诚信等领域。

因此,文化建设亟须制定基本法律。该法律的核心目标是保障公民宪法上的文化权利,落实公民的文化主体性和文化参与权,追求文化自由与文化秩序的平衡,引导社会文化有序发展。经验证明,改革开放30多年的经济成就要归功于公众的经济参与,而新时期政治、社会、文化建设同样需要强化对公众参与权的制度化保护,使得新时期的文化生产体现出明确的社会性与民族性,形成稳靠有力的文化软实力。

当然,文化的法治是否能够深入社会、形成实效,也取决于法治的文化。与30多年经济建设相伴随的是大规模的法律移植运动,至2010年我们已经完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建构。在法律移植过程中,通过法律教育、法学研究、司法审判乃至于各种普法运动,法治的文化已经具备了初步的社会基础。

法治的文化包含两个基本要素:一是理性,即公共治理以承载理性的法律规则为依据,这是“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核心要求,是形式法治的范畴;二是公民性,即公共治理以保障公民尊严、塑造公民身份为目标,凸现“公民”的公共意识和社会属性,强化治理过程的开放性、公民参与性和公共责任性,是实质法治的范畴。文化法治本身的“文化”维度,要求我们不能将文化法治理解成简单的规制工具,而是要尊崇制度理性,以人(公民)为本,通过打造法治的文化优势来推动文化的法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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