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扶贫工作计划范文

2023-08-22

财政扶贫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一、 提高认识,形成高度重视支持政协工作的良好氛围 县财政局始终把重视和支持人民政协工作作为切实加强和改进财政工作的重要支撑,我们一致认为支持政协工作就是保障财政发展。近几年,我们依靠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依靠县政协的强有力督促支持,千方百计使财政收入保持持续稳定增长,使民生支出得到有效保障,使财政资金监管得到切实加强,使财政各项改革不断深入,在多年的工作中,我们深切地体会到,财政事业之所以能克难奋进,其中个重要因素,就是得益于自觉接受政协监督意识的增强,得益于政协强有力的监督。所以,这几年是我工作发展最好的几年,也是广大财政干部重视支持政协工作氛围最浓的几年。

二、强化措施,全力服务政协履行职能作用发挥

在全力服务政协履行职责上,我们切实做好三方面的工作,努力把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与促进财政工作发展结合起来。

一是自觉接受政协监督。每年政协会议期间,我们都向

会议提交当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下一预算草案,在会议分组讨沦中,我们能够认真听取委员意见建议,并作为推动财政工作的手段,进行整理吸收。此外,我们主动邀请政协委员参与、监督编制重要规划、实施重大项目、推进重大改革及开展政府采购、国有资产处置等活动,积极征求、吸收采纳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力求使决策更加科学、更加符合实际和人民群众意愿。另外,我局高度重视和主动配合政协组织的各种参政议政活动,在县政协组织的县域经济研讨会上我局《解放思想、抢抓机遇,促进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一文获得了优秀论文奖。

二是积极支持委员参政议政。我局有一名领导班子成员是县政协委员,由于得到整个班子的支持,他能够认真履行政协委员职责,使他能够一方面为政协工作献言献策,另一方面更加密切了县财政部门与县政协的联系沟通,为县政协及领导直接全面的了解财政工作,理解和支持财政工作,发挥了积极的桥梁作用,一方面能更加积极的履行参政议政职能,另一方面能够为财政工作出力发声。

三是认真办理政协提案。政协提案涉及到财政部门的, 大多是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以及全县经济发展大局的事项。县财政局一贯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始终坚持高质量、高标准、高要求的原则,坚持以提案办理是否落实、提案委员是否满意为标准,做到了勇于负责,承办提案不推诿;明

确要求,落实责任不拖沓:制订措施,办理提案不落空;严格程序,提案委员不满意不结案;努力提高“办结率和“满意率”。近年来,我局办理的政协委员提案,均做到了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提案办结率、回复率、满意率均达到100%,落实率在75%以上,财政局机关连续2年获得全县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在办理实践中探索出“两段式”办理、“滚动式”落实的新方式,将提案分为书面答复和推进落实两个阶段进行办理,形成一般建议提案抓好落实,重点建议提案跟踪推进新机制。为增强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规范性和实效性,在具体办理过程,我们做到了“六个加强”即:加强组织领导,使办理工作思想到位、组织落实责任到人;加强分析研究,努力把握并提出解决提案所涉及问题的最佳途径和方法;加强联系沟通,变“被动办理”为“主动服务”,克服“文来文往” 的一般化办理模式,形成了“人来人往”的和谐局面;加强办文管理,抓好满意率复文规范、跟踪落实等,提高答复工作质量;加强督办协调,形成并完善了交办制度、审核制度、总结制度、评比制度等行之有效、操作性强的办理工作制度。加强业务工作,注重提升实效性。在具体办理过程中不图形式,不做虚功,不满足于书面答复,而是通过“三个转化”,即:把办理过程转化为理清思路,推动财政工作的过程,转化为凝聚人心、为民办实事的过程,转化为改进作风、服务创新的过程,有效解决了一批政协委

员和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实际热点问题。

三、优化服务,千方百计做好政协经费保障工作

近年来,县财政局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把保障政协机关正常运转、确保政协履行职能所需经费,作为财政的重要职能,认真落实,全力保障。做到了年初有预算、急事又追加,确保了政协机关正常运转、保证了“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完善民主监督机制,提高参政议政实效”的支出项目,保障了政协职能作用的克分发挥。一是安排委员专项经费,按照每年政协委员人数,安排委员活动专项经费,保证委员活动的正常开展。二是对专项业务工作安排专项经费,如政协常委会议、文史资料工作、政协提案办理及委员视察等。三是在经费保障上做到特事特办,保证运转,对需要追加资金的,都做到及时了解情况,及时技付资金。

财政扶贫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一、对于当前财政扶贫资金绩效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

(一) 对绩效审计工作的认识不到位

当前, 在我国财政扶贫资金审计工作中, 主要的目的是提高财政扶贫资金的支出管理效率, 使财政扶贫资金得到很好的落实。然而在当前情况下, 绝大多数审计部门没有从根本上了解财政扶贫资金的绩效设计工作的重要作用, 所以, 绩效审计工作力度随之降低。比如, 面对扶贫资金而言, 取得了多少的成绩, 是不是就会达到相应的预期效果, 针对这些情况, 都没有建立相应的考核体系去决定。另外, 伴随着我国相关政府部门的完善, 扶贫资金在收支上已经得到了基础性保障, 并且, 财政扶贫资金的绩效审计工作还是需要加强管理。

(二) 审计深度和力度还是不足

通常情况下, 面对绩效的管理而言, 在管理上一般是在完成以后才进行总结的, 所以这个时候是缺少事先计划和事中的管理控制。这是因为, 如果是在事情以后进行总结的话, 那么就会比较方便, 而这个时候有关的资料和数据采集上也会比较容易, 所以对于绝大多数审计部门来说, 还是需要加强对工作的管理。相对而言, 面对资金的使用时, 可能在规划方面以及控制上并不是很准确, 由此一来, 就会使得资金在表面上是支付了出去, 然而在实际上却没有起到很好的作用。因此, 这个也是绝大多地区扶贫资金应用成果不高的具体表现之一。

但是, 要知道的是, 很多政策和制度对于扶贫资金的应用效率还是比较有一定影响的。这是因为人员配置状况成为绩效审计发展的关键因素, 如审计部门在对用人上存在一定的限制, 审计人才知识结构较为单一, 技术素养差距大的非均衡特点, 精通财务会计知识的人员占了大多数, 而掌握管理学、社会学、技术经济、计算机、法律、心理学、工程学等方面知识的非财经类专业人员则相对匮乏, 人员素质尚难以适应绩效审计要求。因此, 不利于对扶贫资金绩效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分析评价。在扶贫的时候, 可能考虑到比较多的还是短期的经济效益, 这样的话, 就会忽略了长久的生态和社会的发展需求, 而面对那些比较长远的效益或者是环境保护等多种问题, 需要在一方面进行重点保护, 另外一方面需要对这些成果进行评价, 这是因为当前审计部门在实际工作模方式, 审计人员在正常的过程中可能会考虑到有关经济利益的问题, 并不是简单重视长远利益的服务性项目。

(三) 审计结果公开的程度不高, 影响力会比较低

现行的审计监督体制是行政型模式, 审计的委托者、审计者以及被审计拥有同一的隶属关系和共同利益, 权责关系不明晰, 实质上是一种政府自己使用公共财产同时又反过来审计自己的“内部审计”关系。在实际上, 对于扶贫资金审计成果的运用不充分, 主要是存在以下问题:

首先, 公开审计报告部门的不是很多。而在报告中提出的问题也不是很多, 但是相对而言, 多少会涉及实际情况还是比较少的。所以, 绝大多数审计活动对于有关管理部门的建议都没有很好的可行性, 当然其中也是有很有不符合实际情况的, 缺少相应的价值性。其次, 很多审计机关还是会受到本地政府的影响, 所以审计报告是否要披露还是需要经过政府进行审核, 在这样的情况下, 很多问题在实际上是不可以被公开而进行报告的。最后, 相关的审计部门在结果上就无法达到预期的效果。而在很多情况下, 可能因为政府部门或者是体系存在的原因, 就会使得审计部门在报告的时候, 会存在很大问题, 与此同时, 绝大多数措施都没有办法得到政府部门的接纳和实行, 最后也就会使得审计人员缺少制定报告中的工作积极性。

二、加强和完善财政扶贫资金绩效审计的主要措施

(一) 需要不断认识到扶贫资金绩效审计工作的重要作用, 还要不断强化绩效审计意识

首先, 对于扶贫资金的使用情况来说, 其审核和监督可以在最大程度上提高扶贫资金的应用效率, 但是扶贫资金还有限的, 并不是无限使用的, 所以这就承担着比较重要的责任, 当然, 还需要审计机关使用监督和管理的手段, 对扶贫资金的应用做出相应的管理, 以此就可以提高扶贫资金的应用效果。另外, 审计报告起到的主要作用就是根据审计内容的分析和判断, 最后对扶贫资金的配置提出相应的建议。

其次, 扶贫资金的绩效审计其实也是提高政府行政效率的主要手段之一。而扶贫资金在实际发展过程中需要具有一定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所以这些相对而言都是人民群众所关注的问题, 如果审计部门没有进行监督和管理, 这些制度就无从谈起。不仅如此, 审计部门需要进行审计工作, 这个时候政府部门才可以进行合理的运用, 从而变得更加透明, 最后还会降低了所要出现的腐败行为。

(二) 需要不断开展绩效审计工作的监督和评价, 以此深化绩效审计深度的力度

(1) 需要先不断提高事先预测和运行过程中占到的比例, 这样的话, 就会使得审计在实际过程中会直接覆盖到整个扶贫资金运行过程中, 当然还需要对各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的监控, 这样的话就会看出资金在使用过程中的存在的问题, 并且在项目实施前会会预先知道要提出的问题, 以此可以尽快地做出解决措施。

(2) 还需要对改进方法提出相关的建议, 特别是对于资金的使用和运行情况而言, 是不能仅仅考虑到资金问题的, 更多的是要考虑到政府的政策以及本地的环境因素进行全面的考虑, 但是政府就很有可能因为政府的体系关系会使得效益比较低又或者是有着很大的不方便, 所以, 需要了解到这一方面的问题, 因为只有这样, 才可以使得资金在运用上得到一定的提高。

(3) 面对长远经济利益而言, 还是需要对长远利益的投资进行重点管理, 从当前的阶段来说, 在实际上, 可能是对短期利益的扶贫资金应用方法比较完善的。所以这个时候审计机构还是需要不断加强对长远经济利益和环境效益的积极性和关注度, 以此可以使得使用效益可以得到一定的全面化, 最后才可以正确的态度对扶贫方案进行衡量。

(三) 需要不断提高审计结果的利用水平

一方面, 需要不断提高审计报告的整体质量, 并且还需要反映出审计结果和政府机构对于资金的使用情况。当然还需要相应的提高审计报告的公开化和真实化, 而政府部门还需要按照政府工作公开化的需求, 来讲政府行为彻底透明化, 以此还需要公开真实审计报告结果, 从而让人民群众可以得到真实的扶贫资金应用效果。另外一方面, 还需要注意到对审计结果运用的加强, 并且在这个发展过程中, 还可以选择使用多种的手段, 和相关领导部门进行交流, 从而让审计的意见可以得到更好的落实, 另外审计部门中如果发现问题, 还需要及时进行解决。

但是, 需要注意的是, 还可以根据审计部门将各个审计机关全面扶贫资金绩效审计结果进行整理, 由此可以看出, 还需要进行深一步的研究, 才能提出比较科学、合理的话的意见, 从而还可以形成年度扶贫资金绩效审计工作汇总和报告, 并且还需要交给上级部门对其进行审核。

三、结语

以上所述, 因为扶贫资金绩效审计的主要目的是审计扶贫资金管理和扶贫政策落实情况, 揭示有无拖欠、挤占挪用、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问题, 针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分析原因, 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促进扶贫资金加强管理, 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 有效落实和完善扶贫相关政策。从而在最大程度上提高人们群众的生活水平以及精神物质。

摘要:现阶段, 我国还是存在着很多的问题, 其中表现在贫富不均、很多区域的经济条件比较落后等。所以, 要想在最大程度上解决存在的问题, 那么这个时候我国政府需要采用有效的措施, 比如, 对于扶贫资金的合理使用, 这样能够缓解贫困区域的贫困情况, 当然还可以相应的改变当地人们的生活水平。基于此, 为了可以将扶贫资金计划落到实处, 必须加大对扶贫资金绩效审计工作的重要力度。在本文中, 主要分析了财政扶贫资金绩效审计工作现状, 提出了相应的改进措施。

关键词:扶贫资金,绩效审计,政府部门

参考文献

[1] 赵阳, 杜丹.财政扶贫资金绩效审计工作现状及改进措施[J].现代经济信息, 2017 (15) .

[2] 宋新莹.财政扶贫资金绩效审计工作现状及改进策略[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 2017 (7) .

财政扶贫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家有关扶贫开发方针政策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是国家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村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边境地区、国有贫困农场、国有贫困林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贫困团场(以下简称各地)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扶贫对象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增强其自我发展能力,帮助提高收入水平,促进消除农村贫困现象的专项资金。

本办法所指扶贫对象是指根据中央扶贫标准、地方扶贫标准识别认定的农村贫困家庭、贫困人口。

第三条 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按使用方向分为发展资金、以工代赈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资金、国有贫困农场扶贫资金、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扶贫贷款贴息资金。

第四条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的以工代赈资金依照发展改革委制定的有关以工代赈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1 “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资金依照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扶贫办制定的有关“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国有贫困农场扶贫资金和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的管理,由财政部分别会同国家民委、农业部、国家林业局,根据资金用途的特点,依据本办法另行规定。

扶贫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的管理由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扶贫办、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根据资金用途的特点,依据本办法另行规定。

第二章 资金预算与分配

第五条 中央财政贯彻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精神,依据减贫工作需要和财力情况,在预算中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地方各级财政根据各地减贫工作需要和财力情况,每年预算安排一定规模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并逐年加大投入规模。省级财政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应达到中央补助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的一定比例,有关资金投入情况作为绩效评价的重要因素。

第六条 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主要投向国家确定的连片特困地区和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贫困村,其中新增部分主要用于连片特困地区。

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坚持向西部地区(包括比照适用西部大开发政策的贫困地区)、贫困少数民族地区、贫困边境地区和贫困革命老区倾斜。

2 第七条 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主要按照因素法进行分配。资金分配的因素主要包括各地扶贫对象规模及比例、农民人均纯收入、地方人均财力、贫困深度等客观因素和政策性因素。客观因素指标取值主要采用国家统计局等有关部门提供的数据。政策性因素主要参考国家扶贫开发政策、中央对地方扶贫工作考核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绩效评价情况等。

地方各级财政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应主要采取因素法分配,资金分配的因素及指标取值由各地自行确定。

第三章 资金使用与拨付

第八条 各地应按照国家扶贫开发政策要求,结合当地扶贫开发工作实际情况,紧密围绕促进减贫的目标,因地制宜确定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范围。各地确定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范围必须遵循如下基本方向:

(一)围绕培育和壮大特色优势产业,支持扶贫对象发展种植业、养殖业、民族手工业和乡村旅游业;承接来料加工订单;使用农业优良品种、采用先进实用农业生产技术等。

(二)围绕改善农村贫困地区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支持修建小型公益性生产设施、小型农村饮水安全配套设施、贫困村村组道路等,支持扶贫对象实施危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等。

(三)围绕提高农村扶贫对象就业和生产能力,对其家庭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参加实用技术培训给予补助。

(四)围绕帮助农村扶贫对象缓解生产性资金短缺困难,支

3 持贫困地区建立村级发展互助资金,对扶贫贷款实行贴息等。

(五)围绕编制、审核扶贫项目规划,实施和管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项目而发生的项目管理费。

第九条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及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费不得用于下列各项支出:

(一)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二)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

(三)弥补企业亏损。

(四)修建楼、堂、馆、所及贫困农场、林场棚户改造以外的职工住宅。

(五)弥补预算支出缺口和偿还债务。

(六)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

(七)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

(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扶贫。

(九)企业担保金。

(十)其他与本办法第八条使用规定不相符的支出。 第十条 中央财政根据补助地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不含扶贫贷款贴息资金),按照2%的比例提取项目管理费。各地不得再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从中央财政补助地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提取任何费用。

中央财政提取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费,依据补助地方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不含扶贫贷款贴息资金)分配地方使用。其中安排到县级的比例不得低于90%。

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费实行分账管理,专门用于

4 扶贫规划编制、项目评估、检查验收、成果宣传、档案管理、项目公告公示、报账管理等方面的经费开支,不得用于机构、人员开支等。

第十一条 地方财政部门可以根据扶贫开发工作需要,预算安排一定规模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费,或者比照中央财政提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费的比例,从地方财政本级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提取项目管理费。安排或提取项目管理费的规模及具体比例、分配和使用管理办法由各地自行确定。

第十二条 各地要充分发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引导作用,拓宽扶贫开发投入渠道,加大整合支持农村贫困地区各类资金的力度,统筹安排、集中使用,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十三条 财政部在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批准资金分配方案后,及时将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拨付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上划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指标。

财政部采取提前下达预算等方式,将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按一定比例提前下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

第十四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要加快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执行进度。收到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拨款文件后,及时将资金下拨到县(市、旗、区),同时将拨款文件报送财政部。

第十五条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中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各级财政部门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要按照财政国

5 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付手续。

第四章 资金管理与监督

第十七条 与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相关的各部门根据以下职责分工履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职责。

(一)财政部门负责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预算安排、拨付、管理和监督检查,会同相关部门拟定补助地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分配方案。

(二)财政部商国务院扶贫办拟定补助地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的分配方案。

发展改革委商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拟定以工代赈资金分配方案。

国务院扶贫办商财政部汇总平衡提出统一分配方案,上报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由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同时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和扶贫办。发展改革委下达以工代赈计划,财政部拨付资金。

(三)财政部门要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扶贫、发展改革、民委、农业、林业、残疾人联合会等部门要加强相关财政扶贫项目的管理,确保项目实施进度,充分发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效益。

(四)国务院扶贫办、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农业部、林业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等部门应及时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6 使用管理情况报送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农业部、林业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等部门的报告同时抄送国务院扶贫办。

(五)上划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由财政部确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扶贫部门负责使用管理与监督检查。

第十八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扶贫、民委、农垦、林业、残联等部门分别会同财政部门,根据国家、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扶贫开发政策和财政部的有关要求,制定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计划。由财政部门负责汇总,并根据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下达情况按规定时间上报财政部,同时抄送国务院扶贫办。

中央财政上提前下达预算的所有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须于本1月底前报送资金使用计划;本下达预算的有关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须于中央财政下达预算后六十个工作日内报送资金使用计划。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管理使用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由兵团财务部门于中央财政下达预算后六十个工作日内将资金使用计划报送财政部。

第十九条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计划需要明确资金具体用途、投资补助标准、项目建设内容、资金用款计划等内容,并作为绩效评价等工作的参考依据。

第二十条 各地应根据扶贫开发工作的实际情况,逐步将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到县级。

第二十一条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持的项目实行项目管理制

7 度,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

第二十二条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计划、支持的项目和资金额度要进行公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对扶贫对象给予补助,在所在行政村进行公告、公示。

第二十三条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实行报账制管理,分账核算。负责报账的具体层级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确定。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使用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实行绩效评价制度。绩效评价结果以适当形式公布,并作为分配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参考依据。绩效评价制度的具体实施方案由财政部门商相关部门确定。

第二十五条 中央财政在发展资金中每年安排部分资金,根据财政部和国务院扶贫办对发展资金使用管理的绩效评价结果对有关省份给予奖励补助。

奖励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六条 各级财政和相关部门要加强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项目的监督检查,配合审计、纪检、监察部门做好资金和项目的审计、检查等工作。

第二十七条 乡镇财政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管职能作用,加强对扶贫项目的巡视、检查,发现违规问题及时制止并报告上级财政部门。

第二十八条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虚报、冒领、截留、挤占、

8 挪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有关规定处理、处罚、处分。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办法,结合各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报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发展改革委备案。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报财政部备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制定的具体实施办法,须进一步明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具体用途、资金申报资格和程序、资金补助方式、资金使用与拨付程序、监督管理规定等内容。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2000年5月30日印发的•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印发†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和†财政扶贫项目管理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财农字„2000‟18号)同时废止。

财政扶贫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根据《河北省金融工作办公室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和年全省金融扶贫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冀金办字〔20**〕5 号)、《张家口市脱贫攻坚协调推进组关于印发的通知》(张扶字〔20**〕30 号)、《张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张扶贫〔20**〕40 号)等文件要求,为深入推进我县金融扶贫工作,助推贫困群众尽早脱贫出列,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战略思想,特别是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在山西召开的深度贫困县脱贫攻坚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市关于金融扶贫的总体要求,以“政府主导、市场运作,资源整合、创新机制,产业扶贫、金融保障,规范管理、防控风险”为原则,随时让有贷款意向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能够带动贫困户脱贫的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经济组织使用金融扶贫贷款,形成“贷得出、用得上、有作用”的放贷成效。切实发挥政府引导和市场主导作用,发挥金融资金的支持作用,加强金融扶贫统筹协调,增强金融扶贫的工作合力,打通金融扶贫绿色通道。以产业扶贫为重点,通过整合农村资源,实现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本。发展农村扶贫产业,带动贫困人口增收,为实现富民强县、全面小康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持。

二、重点任务

(一)创新发展金融扶贫模式。在深入推进“政银企户保”金融扶贫模式,发展好“扶贫小额信贷”、“产业发展信贷”、“合作扶贫贷”等金融扶贫产品的

同时,大力挖掘本地金融扶贫的好经验、好做法,拓展思路,“跳出扶贫抓扶贫”,大胆创新符合我县农村实际的金融扶贫新路子。积极推进“金融+绿色扶贫”、“企业+扶农开发”、“金融+产业扶贫”等新机制,将脱贫攻坚与新型城镇化、绿色产业发展、生态建设融合推进。

(二)落实金融扶贫主体责任。搭建金融扶贫平台,设立、壮大担保基金、风险补偿基金和保险基金,撬动金融机构资金集中投放和使用,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在已建立县乡村三级金融服务机构的基础上,完善县、乡、村三级金融扶贫服务体系,县以供销社为基础组建金融扶贫办公室;乡(镇)以财政所、农经站为基础建立金融工作部;村以两委会和驻村精准扶贫工作组为基础建立金融工作室,协助金融机构做好客户推荐、贷前考察等工作,切实发挥金融扶贫服务网络作用。

(三)加快提升金融扶贫效能。持续抓好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引导金融资本投入贫困地区、贫困户,大力发展扶贫产业。积极开展扶贫银企对接活动,鼓励金融机构主动对接贷款需求,进一步降槛降息,加大对扶贫龙头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积极争取扶贫再贷款、支农再贷款规模。加强普惠金融建设,增设农村金融网点,积极发展扶贫小额贷款公司。保险业金融机构要主动开展扶贫贷款保证保险,为贫困户贷款提供增信服务。鼓励保险机构开展特色农业保险、农产品价格保险、贷款人意外伤害保险业务。

(四)大力拓展金融扶贫途径。认真贯彻市政府《关于推进企业挂牌上市工作的实施意见》(张政字〔20**〕22 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资本市场扶贫作用,通过给予优惠政策支持,加大培育力度,加快我县企业挂牌上市步伐。探索利用债券、票据、资产证券化、融资租赁等直接融资工具和模式开展融资活动。充分利用国开行、农发行等开发性金融机构在棚户区改造、易地搬迁、旅游扶贫、生

态建设等领域的信贷政策,支持我县的金融扶贫工作。

(五)不断优化金融生态环境。要制定信用体系建设方案,尽快将金融信息与扶贫、工商、税务、质检等方面的信息进行整合,建立覆盖全县各企业、农户的信用网络平台,实现信用信息共享。加强金融诚信意识的宣传引导工作,增强信用意识。全面推进基层党组织与基层农信社“双基”共建农村信用工程,做好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信用县、信用企业信用评级工作,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在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相关人员成立专门机构具体研究金融扶贫的模式和路径,协调指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落实主体责任,落实搭台增信措施。县供销社、财政、扶贫等部门要精准定位,各司其职,协调推进。金融扶贫工作专班做好金融扶贫具体工作。

(二)争取政策支持。金融机构要主动争跑上级的扶贫信贷优惠政策,并围绕落实政策,勇于创新符合我县扶贫实际的金融产品和模式,积极作为,主动担当。要积极争取小额扶贫信贷的支持政策和差异化监管政策,优化银行机构考核指标,推行和落实信贷尽职免责制度,对不良贷款比率实行差异化考核,适当提高不良贷款容忍度。

财政扶贫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现在的研究表明, 瞄准贫困群体开展针对性扶贫已经成为我国扶贫开发工作的必然需求。扶贫瞄准和管理存在缺陷导致扶贫资源使用成效下降, 扶贫工作机制亟需改革和创新。为了有效缓解贫困问题, 国家逐年加大对贫困地区的资金投入力度, 但是扶贫开发绩效并未随着投入力度的加大而提升。由于缺乏科学的瞄准机制, 贫困居民底数不清, 扶贫对象选取不合理, 致贫原因不明确, 一些真正的贫困户得不到帮扶。因此, 客观分析精准扶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提出相应的对策, 对实现精准扶贫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

1 精准扶贫的案例分析

1.1 临安和淳安情况对比

2016年, 临安市民政局首次引入“社会组织公益创新创投项目”, 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 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救助。因为准备充分、措施到位, 提前完成省和杭州市下达的2.7%低保扩面考核任务, 并且在整个扩面过程中实现了“零举报”, 极大地促进了全市社会的和谐稳定。

而淳安县按照浙江省2013年新一轮扶贫标准, 全县有低收入农户35 761户96 374人, 省级扶贫重点村66个。作为水源保护地, 如何在保护水源的情况下仍然能够带动经济增长, 使淳安既作为水源保护地, 也能够在面临贫困人口多, 扶贫难度大, 任务重的情况下, 仍能够走出一条合适的新路成为政府开展抚平工作以来需要攻克的第一个难题。

1.2 淳安地区精准扶贫模式

省委经济工作会议上指出:扎实做好扶贫开发和救助困难群众工作。各地各部门要把责任担起来, 把指标扛起来, 增强扶贫开发的精准性、有效性, 切实把低收入农户的收入增上去, 把绝对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保起来、提上去。要加强精准扶贫、加快民族地区和谐发展, 并进一步强调全面“消除4 600”。 (即4 600元以下的低收入农户)

淳安县以联乡结村、城乡统筹、转移集聚为载体, 走一条“因水而兴、因水而富”的特色精准扶贫之路。2014年, 淳安将低保标准核定为4 680元, 加上物价补贴、“春风行动”、党员干部结对帮扶等措施, 已提前消灭“家庭人均年收入4 600元以下贫困现象”。为确保不再出现“家庭人均年收入4 600元以下贫困现象”, 淳安致力于拉长低收入农户这块短板, 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 加快步伐赶上全省平均水平。

1.2.1 一对一扶贫模式。

一对一扶贫模式旨在帮助每一个有严重问题的农户及时解决, 并由政府对他们给予财政补助, 使他们脱离贫困的生活条件。为消除动态贫困, 淳安建立完备的“发现机制”, 按照属地管理、责任明确等要求, 乡镇、村通过干部走亲“三认”、结对帮扶、驻村指导员、下派第一书记等, 建立贫困农户帮扶观察点。农户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事故、罹患重病等情形致贫的, 由包村干部、村主要干部核实情况, 帮助提出救助申请, 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当地乡镇党委政府。启用“绿色通道”, 第一时间助其共渡难关。

1.2.2 搬迁扶贫模式。

搬迁扶贫主要针对生态环境恶劣的贫困地区农户, 他们无法通过产业结构调整改善贫困地区发展, 只能通过转移居住地, 搬迁的方式, 通过完善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 创新扶贫模式———“联乡结村, 下山移民”的方式。淳安县下属村青田村正是面临这种情况, 市委、市政府领导多次率领帮扶集团走进羊角湾村, 调查研究下山搬迁项目, 落实帮扶资金, 利用搬迁扶贫的贷款政策, 通过政府拨付钱款、财政预算、农户自筹、村委补偿的方式集体搬迁, 让贫困地区的农户离开原有居住地, 住到安置区 (新村) 中。同时, 淳安县领导、乡镇党委带着电力局、自来水公司走进羊角湾村现场, 实地解决种种困难。

1.2.3 旅游扶贫模式。

旅游扶贫是国家发展战略。旅游扶贫的独特之处就是可以利用不同地区的当地资源, 促进贫困地区人民的参与度, 从而带动当地经济发展。淳安以富丽乡村建设为抓手, 建设红色教育培训、彩色农业、旅游休闲、手工业加工、生态农林水产品“五个基地”, 形成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特色产业发展格局。通过做优放大“绿道经济”。淳安累计投资15亿元建成150km环湖绿道以及35km的城市绿道, 将公园、观景台、亲水平台、公建配套等有机结合, 形成一张千岛湖特色的生态绿道网系统。这张绿道网将沿线城市、景区、乡村连接起来, 串联两岸景区景点, 形成主题线路, 促进乡村旅游发展。淳安还积极引入专业公司, 整体包装经营中心村、精品村、特色村, 使之成为旅游特色村。同时充分利用空心村、农民闲置房屋、村集体物业等资源, 发展度假村落、民宿民居、驿站等项目, 让村民共享美丽经济红利。

1.2.4 产业扶贫模式。

精准扶贫的根本出路是产业扶贫, 让实体经济参与到精准扶贫, 不仅有利于贫困地区人民自身的利益, 也有利于拉动地区整体经济。通过政府和企业组团帮扶, 各乡镇 (村) 发挥资源优势, 调整农业结构, 因地制宜发展生态高效农业。借助帮扶集团提供的资金、技术、平台等优势, 淳安茶叶、蚕桑、毛竹、干水果四大主导产业迎来了发展的春天, 同时还建立起农业示范园, 农产品交易市场和无公害茶厂等配套园区。在“政府牵线, 社会帮扶”的精准扶贫模式下, 淳安金峰乡充分利用中华蜂特色产业优势, 打响“金峰蜜”这个新品牌, 同时也使金峰也成为全省首个中华蜜蜂保护区。2015年, 金峰乡利用20万元扶贫资金, 开始了中华蜂养殖。浙江大学和省农科院的专家、教授多次走进金峰乡, 面对面为农户进行技术指导。政府和企业帮助金峰乡建立起市场化和品牌化运作方式, 助推打造高端土蜂蜜品牌。

2 在财政支持情况下的精准扶贫存在的难点

财政支持, 主要体现在“财”和“政”两方面。所谓财, 及国家政府拨款, 或者通过银行来为贫困地区的人民提供小额信贷等;所谓政, 是政府、市委针对精准扶贫而研究实施的相关决策, 或者为解决扶贫问题而提出的一些方法和途径。但在实施阶段, “财”和“政”都会面对很多不同的、复杂的、难以解决的问题。

2.1“财”在精准扶贫中存在的难点

2.1.1 地域因素的影响。

从农业的角度来说, 由于不同地区所处的地带不同, 有些地方可能气候温润, 土壤肥沃, 这些地方, 财政支持应该将财力投入到产业培育方面[1]。例如种子, 抗病农药以及化肥等。而有些地方可能常年旱灾或者涝灾, 土地贫瘠, 并不适于种植, 那么政府应该考虑迁地另寻出路, 将村民带出大山, 找到一个合适的生存环境并提供相关的就业上的帮助。

广而观之, 中国目前各省均有贫困地区以及数量庞大的贫困人口, 要想真正摆脱贫困, 不同的地域需要有不同的财力考量, 要在相对更加贫困的地方加大投入, 重新建设, 从基层开始带动群众;在相对而言地力较有优势的地方政府需要投入更多的资金在实行产业扶助方面。而目前更多的现状是每个省份或地区统一拨款以防地区与地区之间的竞争 (低于实际情况的申报) 等, 所以并没有针对性的进行调度, 这反而会使财政拨款无法落到实处, 应用恰当, 不能给贫困人民带来实际性的好处。

2.1.2 贫困地区不同家庭背景条件所带来的影响。

即使处在同一个地区, 每户家庭的实际情况也大有不同。虽然政府可以通过对不同家庭的人口数来进行定额补助, 但是并不能解决根本性问题。原因有三:一是“因病”———生病者比例居高不下。贫困地区的人们生病因为就医难的问题少有及时治疗, 使致拖病成疾。例如温州下属地区泽雅镇和丽香街道低收人农户的健康率分别只有52%和47.99%, 相当于一半人口存在体弱多病、长期慢性病或患有大病的情况。二是“因残”———残疾人口相对其他地区占比更加严重。丽香街道低收人农户的持证残疾率达到21.35%, 相当于丽香街道的低收人农户人口中5人有1人为持证残疾人。三是“因学”———子女上学负担重, 村中文盲或半文盲比率高。对一个经济收人来源较少的家庭来说, 教育费用及学习期间的生活费用是一笔相对家庭生活而言较大的支出。

政府在财力投入中, 很少针对于每个家庭去做进一步的分析, 不够完善, 许多不同原因造成贫困的家庭采取了统一对待的方式, 这会导致治标不治本。每年的投入虽然很多, 但是消耗快, 尤其是缺少劳动力的家庭, 他们不能借助财政支持而脱离贫困, 需要长期依赖政府帮助, 所以家庭背景条件的不同带来的问题仍然严峻, 并非依靠纯粹的财力投入就能够解决。

2.2“政”在精准扶贫中存在的难点

2.2.1 贫困人民主观意识的影响。

政府在帮扶过程中, 需要对贫困地区人口的思想做出对应改变, 即要让他们愿意接受帮扶, 并且明白帮扶的含义。精准扶贫, 不单单是只给钱, 而是从根本上希望能让当地人口脱离贫困的帽子。举例而言, 在2015年丽水遂昌县着手实施“十箱万元助低收入农户增收”扶持项目, 若要能够真正推动项目实施, 不仅仅是政府拨款, 更需要村干部对这些家庭进行意识疏通, 让他们了解并愿意参与到这些行业中来。而目前很多情况下, 只有政府倡导, 但是地区官员并没有通过走访等形式对贫困家庭进行疏导, 这些家庭并不知道这些扶贫政策能够带来什么样的好处, 从而阻碍发展。

2.2.2 政府对于贫困人口的精准识别。

精准识别客观上说是针对贫困村和贫困户的识别。主观上来说, 这是政府针对不同地区不同家庭探索的能力上的体现。精准识别的误差性, 区域性、识别性都会造成一定的问题。

政府在识别不同的贫困村或地区时, 往往会进行归类。很多贫困地区看似有着相同的致贫原因, 实则存在明显差异, 有时在处理这方面事务时, 工作人员没有充分进行实地考察或者考察不够全面等, 都会导致这些情况的发生, 使在对于贫困人口的精准识别中造成一定误差。

区域性的问题主要体现在2013年正式启动的“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之中, 虽然这个政策的本意是为了推动区域层面的综合发展, 但是从客观角度来说, 这会将部分零散的贫困村户排斥在精准识别的范围之外。特别是面对基于做出成效的地区, 地方政府可能会为了凸显集中连片扶贫开发的成效, 不将真正的落单的贫困村户纳入考虑范围之内。

识别性问题不单体现在政府本身, 更多的是源于政府人员。这是一种政府官员在针对扶贫情况下, 主观意识上的一种影响。他们可能因为各方面的原因, 在基于获得的贫困指标基础上开展市级的贫困地区的识别过程中, 将真正的贫困村户主观排斥在外, 反之对于一些相对情况较好的地区进行更多的政府投入和支持。

2.2.3政府对于贫困人口的精准帮扶。

精准帮扶不仅仅是对贫困地区进行相应的扶持, 而且要能保证这些帮扶能够落到实处, 并且具有效用。而现在政府所提供的精准帮扶, 会出现各种类型的纰漏, 例如在需求方面、市场方面以及帮扶模式方面。

从需求角度来说, 政府应该了解不同的贫困地区所需要的到底是什么, 而不仅仅是对他们采取财政上的补贴。例如很多时候, 农户希望能够通过政府的帮助, 学到一些创收的方式, 但是政府往往只提供了一些基础资料的讲解, 或者工具的领用, 并没有考虑实际情况以及了解贫困地区农户的想法。

从市场方面来说, 政府应该为贫困地区提供“一条龙”服务, 即除去基础生产, 更应该打开销量渠道, 例如互联网或与当地企业的一些合作等, 能够使贫困农民的生产品卖出去, 使贫困人民得到实际上的经济帮助。但是现在政府更多的注重于生产而不是销量, 直到出现供过于求, 无人购买的情况, 才逐渐意识到这些问题。

从帮扶模式来说, 大多数的政府减贫帮扶依然侧重于传统的种植业或者畜牧业, 相对而言较少考虑到贫困地区的实际情况, 或者说尝试一些新兴产业和新型手段。在“十二五扶贫规划”和新的“十年扶贫纲要”中都明确提出要发展新模式, 例如乡村旅游, 红色旅游等。但往往政府并没有良好贯彻落实一些新兴产业, 仍旧在传统行业中大量投入, 使其在精准帮扶的轨道上越走越偏。

3 财政支持下的精准扶贫发展的相关建议

“财”和“政”相互独立, 同时相互依存。两者融为一体, 不可分割。只有在政府牵线并充分发挥其实际作用的情况下, 相对应的财力投资才能够在精准扶贫中突出作用并顺利落实到每一步[2]。在整个过程中, 有三点相关建议可以作为参考。

3.1 政府精准管理

政府能够实施精准管理, 这将会是精准扶贫的保证。

一是体现在政府对于人口的精准识别和精准帮扶, 即在识别贫困地区人口时, 应该派多个专员分别前去调研, 实地考察相应情况, 确保不遗漏, 不放过。将各专员所得到的实际调研结果进行整合并且及时对所得到的资料进行更新。

二是体现在政府精准扶贫信息的透明化制度。按照国家《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 对扶贫资金建立完善严格的管理制度, 建立扶贫资金信息披露制度以及扶贫对象、扶贫项目公告公示公开制度, 将筛选确立扶贫对象的全过程公开, 避免暗箱操作导致的应扶未扶, 保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在公众监督的情况下进行。

要达到上述条件, 政府应建立起贫困户的信息网络系统, 将扶贫对象的基本资料、动态情况及时录入到系统, 实施动态管理。年终根据扶贫对象发展的实际情况作出相应调整, 使稳定脱贫的村与户及时退出, 使应该扶持的扶贫对象及时纳入, 从而实现扶贫对象有进有出, 扶贫信息真实、可靠、管用。

3.2 深入产业开发, 金融惠农持续发展

在政府带动引领的产业中, 尤其是新兴产业, 能够使贫困地区的人民有更好的出路。同时, 金融惠农政策的实施[3], 可以给他们更大的发展空间, 去尝试一些获利性强, 可行性高的产业投入。

在发展新兴产业中, 以旅游业为例, 由政府出面精准定位, 投资打造与其生态环境相对应的旅游胜地, 或者红色旅游以及少数民族地区的民俗旅游等, 突出当地的资源、环境和文化特点, 加大旅游业资源整合力度, 重点扶持一批发展潜力大、带动能力强的休闲观光景点。并且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农户利用农业、景区和生活资源, 深人挖掘经营主题, 发展特色农家乐。继续加强对乡村旅游的规划引导, 鼓励城乡居民利用自有住宅或者其他条件兴办民宿和农家乐。

实施金融惠农的政策时, 着重注意产业发展, 尤其是养殖业, 比如养土蜂等。在政府帮助之外下还想要更多养殖来扩张收入的贫困地区人民, 向他们全面推行扶贫小额信贷制度[4]。这能够让他们在低息甚至免息的情况下借到额外的钱用于投资产业, 扩大收入, 尽早摘掉贫困的帽子。

3.3 财政投资因家而异, 因地制宜

每个家庭的生活背景不同, 他们的致贫原因也不尽相同;每个地方的地理环境不同, 那么这些地区的脱离贫困的方式也无法完全类似, 也许互相之间确实有不少可以借鉴的因素, 但是并不能用几乎完全相同的政策和手段来进行相对应的精准扶贫。这一点特别体现在财政投资上, 政府应该有效的针对不同情况不同地区, 对不同家庭拨下救助款, 并针对不同家庭情况进行相对应的扶持政策。

精准扶贫的意义在于能够将扶贫落实到每一村, 每一户, 每一人[5]。政府应该究其根本, 从源头解决每个地区每户家庭贫困的原因, 而不能同一视之, 这需要相应的工作人员也能够在精准扶贫的过程中做到点对点帮扶, 面对面帮扶, 片对片帮扶。使国家提倡的精准扶贫落到实处, 贯彻到底, 根据地方实际情况, 制定出更好、更适宜的扶贫项目, 从而帮助更多的贫困人民解决相关问题。

结束语

“十三五”时期已经到来, 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的重要阶段, 扶贫攻坚是全面小康的重中之重[6]。扶贫贵在精准, 我国政府和社会应该积极应对各方困难, 努力处理和解决, 创新扶贫方式, 打赢攻坚战, 真正帮助贫困地区人民脱贫致富, 实现共同富裕的伟大目标。

摘要:精准扶贫是新形势下政府扶贫的新举措, 旨在采取差别化扶贫政策, 整合扶贫资源, 创新扶贫思路, 对贫困人口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然而新时期我国的扶贫工作仍然面临着众多挑战, 针对这些情况, 本文根据案例分析, 从政府财政支持的角度对一些影响因素进行分析研究并提出政府财政帮扶上的一些相关建议。

关键词:精准扶贫,财政支持,因地制宜

参考文献

[1] 王欢, 王庆, 陈德权.精准扶贫过程中产业项目扶贫的问题及对策[J].社会科学前沿, 2017, 6 (1) :83-91.

[2] 邓维杰.精准扶贫的难点、对策与路径选择[J].农村经济, 2014 (6) :78-81

[3] 夏梦凡.精准扶贫:现状、问题与路径选择——基于黄冈大别山革命老区案例分析[J].经济研究导刊, 2016, (3)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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