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电子展范文

2023-09-18

消费电子展范文第1篇

简介:感谢您参加本次调查,可能会占用您几分钟时间,它将反映对消费者网购消费类电子产品影响最重要的因素。我们郑重承诺调查结果仅供研究使用,问题为单项选择,真诚的希望您能给予准确、认真、完整的信息反馈,非常感谢您填写我的问卷!

1. 请问您的性别: A 男

B 女

2. 请问您的职业请问您的职业是:

A 学生

B 教师 C 公务员D 公司职员 E 其他

3. 请问您年龄段是:

A 20岁以下 B 20-30 C 30-40 D 40-50 E 50以上

4. 您经常在哪些网站上购物?

A 淘宝B 当当C 京东商城D 拍拍 E其它

5. 您每年在网上购物中所消费的金额是多少?

A.100元以内B.100——500元C.500——1000元D.1000元以上

6. 您在网上购买消费类电子产品吗?

A 经常购买 B 偶尔购买 C 很少购买 D 没有购买过

7 网上购物过程中影响您决定购买的因素是什么? A.便利 B.价格C.配送速度D.信誉E.售后

8 您认为以下哪项销售手段能打动您的网上购物的念头?

A. 免费送货B. 开设赠优惠券C. 商品打折

9 您在网上购买商品时通常使用哪种支付方式:

A、支付宝、安付通、财付通等B、货到付款C、邮局汇款D、直接通过银行付款E、其他

10,网上购物给您的生活带来了什么变化?

A 喜欢宅在家了 B 网购节省了大把的时间 C可以第一时间买到新产品 D 成为月光族了

11. 您认为在网上购物会给您带来哪些担心之处:

A、产品与实际不相符合B、时间等的太久C、网络安全的担心D、产品出现问题无法处理

12 如果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您的处置措施是什么!

A 退货还款

B 换货

C 将就着

13 网上购物与传统购物的满意度比较

A.传统购物比网上购物好B.网上购物比传统购物好C.两者都差不多D.说不清楚

14.你今后是否回选择网上购物?

消费电子展范文第2篇

中国正毫无疑问地成为世界第一大电子商务消费国,更重要的是,中国经济也许可以借助电子商务这个渠道部分地转型为消费驱动型经济体。尽管也有观点怀疑中国能否转型为一个消费型经济体,但对于正在成为世界电子商务中心的中国,这种趋势就是最好的消息。

电子商务驱动中国经济转型

如同在经济领域形成的改革开放路径,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据商务部电子商务司李晋奇司长介绍,为了在电子商务领域探索出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经验和做法,近年来商务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在全国开展了“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首批评选出22个电子商务发展环境好、企业需求大、地方政府积极性高的电子示范城市,北京市、上海市、杭州市、广州市、深圳市等成为首批试点城市。各示范城市在电子商务领域先行先试,着力解决电子商务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在营造电子商务发展环境、推动电子商务在重点区域和特色领域创新应用等方面做了积极探索,取得了积极成效。目前第二批示范城市的评选创建工作已经启动。

自2010年以来,商务部还开展了“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创建工作,通过培育一批网络零售平台、行业电子商务平台和电子商务应用示范骨干企业,发挥其在创新经营服务模式、降低商务成本、整合商务资源、开拓市场、刺激消费等方面的示范引导作用,带动企业应用电子商务提升竞争力。从而,形成了城市、基地、企业的电子商务示范体系,点面结合构筑起中国电商体的基础骨架。

随着试点的推动和网购大潮的兴起,电子商务已广泛渗透到生产、流通、消费等各个领域,对改变传统经营管理模式、有效降低交易成本、提高经济运行效率、促进区域经济发展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著名经济学家吴敬琏认为,电子商务在“拉动内需、促进就业与消费”方面的优势显著。而中国电子商务协会秘书长宋玲也认为,“电子商务开创了一个新经济时代”。

消费、外贸、投资被称为我国经济的“三驾马车”,事实上,无论是在外贸方面还是在消费方面,电子商务这种新的商业模式正成为对我国经济的转型的拉动力。商业模式的深刻变革将可能引发经济范式的转换,打破在经济领域占据几个世纪的规模经济理论。

电子商务专家、中国信息经济学会电子商务专委会副主任、阿里巴巴集团副总裁梁春晓说,目前中国经济面临转型关键时期,而电子商务正对中国经济转型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电子商务经济体将倒逼自由私人市场形成,促进服务业和新兴产业的发展,并将长期释放而非仅短期刺激内需,从而破冰中国经济转型。电子商务经济体促进了自由私人市场的形成,其将成为促进中国经济转型的根本力量。

而电子商务经济体是以新换旧的方式来倒逼竞争性市场体系的形成:随着电子商务及其生态的演化发展逐渐形成了一个包含大量网商、服务商的新的自由私人市场,而随着电子商务经济体的发展壮大,这个市场的竞争性市场体系日益完备,将形成与传统势力制约的力量逐渐影响和改造传统经济,使得竞争性市场体系的形成能水到渠成。

互联网和电子商务本身是一个高度市场化的产业,所以过去二十年发展速度非常快,并且更为关键的是,互联网赋能于个人,电子商务赋能于网商,亿万的草根将可以通过信息、知识和技术工具的公平获取来消除与既得利益阶层在关键要素上的差距,从而有可能获得更多机会的发展通道,实现机会上的公平,并依托电子商务平台及生态缔造的新自由私人市场中快速发展,逐渐跻身主流社会经济体系,从而实现对传统势力的影响和改变。

因此,电子商务经济体的发展将破冰中国经济转型:电子商务经济体提供了一个制度障碍更少的巨市场、新空间里的向上的通道。并且,电子商务经济体不是一个靠刺激内需的短期投资思维,而是内生驱动的经济体,是解决中国经济长期发展问题的新范式。电子商务经济体的发展将极大释放居民消费潜力,促进内需增长,对推动中国经济转向由消费型内需为主要拉动力起到不可估量的作用。

中国电商基础设施开始成型

随着电子商务日益成为经济转型升级的载体,一个新的更大浪潮也随之兴起,从新兴市场国家到互联网经济体,实现工业经济向信息经济转型。据梁春晓分析,决定转型的有几个因素,正在我们的经济生活中发生巨大作用。一是数据开始成为我们越来越重要的经济要素。二是一个新的主导权正在切换,我们看到消费者在经济活动中的主导权越来越大。我们看到越来越多为消费者定制的产品,消费者定制的服务都越来越多,也因为创造一种模式,C2B的模式。三是新的基础设施开始形成。

由此整个电子商务发展也进入新的阶段。在过去10多年,电子商务分为几个阶段,最初人们把它看作一个新的工具,后来,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使用渠道的观念看待电子商务。直到现在为止80%的企业还是依然以渠道看待电子商务。经过近两年的发展,包括从“双十一”的数字来看,电子商务现在面临的不是渠道问题,真正面临的是商业基础设施整个变化,电子商务开始成为新的基础设施。

接下来,随着电子商务经济体的浮现,一方面它包括电子商务应用和电子商务服务。电子商务服务是这些年电子商务最激动人心的,也最能代表电子商务未来的东西。最近这几年电子商务发展最大的事情就是电子商务服务业的崛起。此外还包括电子商务相关的基础设施和设备制造。

而电子商务服务业到2015年收入会超过4万亿,仅仅杭州市2013年上半年的电子商务服务业的收入已经是250亿元,占到杭州市GDP的15%。电子商务服务业规模从2011年1200亿元增加到2012年的2500亿元,很多电子商务服务还是主要表现在零售,网络零售在整个电子零售交易额里面比重是15%-20%,另外超过80%是B2B电子商务交易。B2B电子商务交易的规模更大,B2B电子商务交易的流程更复杂,特别是外贸的电子交易流程,这就意味B2B正在崛起。“我建议各级政府对这一块儿高度重视。”梁春晓表示。

然而服务体系的构建仍至关重要,这是构造我国电子商务竞争力的根本所在。“谈到这个地方我们有一个总体预测,到2020年电子商务经济体规模会达到47.8万亿,也就是说用几年时间从原来的8.2万亿实现5.8倍的增长,这个规模还只是狭义电子商务经济体的概念,只是应用和服务部分。从这个角度我们已经看了它的增长情况,第一是高增长,第二是相关行业的带动是非常大的。除此之外刚才跟大家分享的消费者开始成为整个经济的主导者,未来电子商务经济体的核心驱动力将越来越C2B。

这些年最大体会就是,我们在几年前谈电子商务几乎是圈里人谈,现在它开始成为全社会的话题,开始成为不管哪一个行业都回避不开的话题,也涉及到在这么大背景下如何思考整个经济的转型。它不是行业的变化,也不仅仅是商业模式的变化,而是整个工业经济向信息经济转变的大浪潮。”毫无疑问,电商“中国梦”正改变中国,也将改变世界。

消费电子展范文第3篇

摘 要:网络消费因其快捷与便利已迅速走进了大学校园,深刻影响了当代大学生的日常生活。文章从大学生消费行为、消费水平、消费结构和网络消费四个角度,以地处河西走廊中部的河西学院在校大学生为研究对象,采用问卷调查法收集数据,对西部本科院校大学生的消费状况进行了调查和分析研究。结果表明:西部地方本科院校大学生消费水平适中,但个体差异正在加大;消费结构多元化,但在个人发展消费方面支出较低;消费观念相对理性,但消费缺乏计划性或计划性不强。为此,学校要有意识地培养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加强对贫困大学生的心理调适和经济帮助,培养学生自强、自立的意识。

关键词:地方本科院校;消费行为;消费水平;消费结构;网络消费

DOI:10.13939/j.cnki.zgsc.2022.05.132

近年来,网络和电子商务的兴起,网络消费因其快捷与便利已成为日常生活中比较流行的消费方式。大学生作为社会特殊且重要的消费群体,对新生事物接受能力比较强,网络消费迅速走进了大学校园,深刻影响了当代大学生的日常生活,其消费水平和消费结构也都正在发生巨大的变化。但是,大学生在生活上和經济上的相对独立性不足和消费观的不稳定,使得在网络消费过程中出现一些问题,网络消费与网络信贷结合在一起更是引发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因此,对当代大学生的网络消费行为进行研究是极为必要的。

不同地区、地域的大学生受经济社会水平和家庭影响,在消费水平及结构上都有不同。在消费结构上,高甜甜[1]等对江苏省淮安市的高校进行调查得到,少数在校大学生在网络消费结构不合理,缺乏安全意识和维权意识及非理性消费等现象,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合理的建议。在消费水平方面,陈露和孙欣[2]对安徽和上海的高校进行了调查分析,研究了上海和安徽高校大学生的消费现状及其影响;宋亮和汪艳萍[3]以宿州学院大学生为例进行研究,结果表明目前大学生消费水平适中,但差异较大。在网络消费方面,符华旗[4]对重庆地区地方高校大学生网络购物情况的调查结果进行了数据分析和SWOT分析,表明了电子商务在社会经济中的重要地位并对大学生的网络消费进行建议;魏正萌、刘婉君和徐强强[5]对天津市高校学生进行调查,主要对大学生为何选择网络购物进行了深度剖析;而叶贞贞[6]则为浙江地区高校大学生畸形的网络消费问题提出了解决机制;张媛[7]结合目前我国大学生网络消费的现状和主要特征,对影响网络消费的各个因素进行了全面分析,引导大学生网络消费步入健康的轨道;在消费行为和消费观念上,马蓉、李昆仑、周辰坤等[8-10]对高校大学生消费观念进行研究,并提出如何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徐妍、庄轩[11]则以新疆高校为例研究了在校大学生的消费行为及消费观念。但是,这些研究大都面向中东部地区高校的大学生,而对西部地区大学生网络消费研究则较少。因此,对西部地区地方高校大学生网络消费状况进行调查分析与研究是极有意义的。

河西学院地处甘肃省河西走廊中部的张掖市,生源以省内学生为主,经济社会发展落后于中东部沿海地区,具有非常典型的西部地方高校的普遍特征。以河西学院学生网络消费情况为例,研究西部地方高校大学生网络消费情况非常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本文通过问卷调查法收集相关数据,通过网络消费行为、消费水平和消费结构的调查分析,提出合理、切实可行的网络消费的措施和意见,为相关部门进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供参考,引导大学生形成正确的消费观,完善和丰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理论。

1 研究对象及方法

本文研究对象是河西学院在校大学生。调查方法为问卷调查,调查方式是纸质问卷和电子问卷相结合的随机抽样,调查时间为2020年6月至8月。

调查发出问卷1000份,包括纸质问卷500份,电子问卷500份,收回有效问卷848份,有效回收率为84.8%。调查问卷设计27个客观题,主要包括学生基本信息、收入来源及支出方式和网络消费频率、消费结构和消费态度等。每个部分分别设计针对性问题。

调查样本中,包括男生264人(29.01%),女生602人(70.99%);大一学生314人(37.03%),大二学生240人(28.30%),大三学生144人(16.98%),大四学生150人(17.69%)。

2 大学生消费现状分析

2.1 大学生消费的经济来源

调查显示,78.77%的大学生生活费全部靠家庭供给;20.99%的大学生生活费一部分由家庭供给,另一部分依靠自己兼职或申请奖助学金获得;另有0.24%的大学生生活费完全自己兼职赚取或申请奖助学金获得。大学生兼职分校内兼职与校外兼职,校内兼职主要是学校提供,以勤工助学、餐厅服务为主;校外兼职主要是自己联系,以家教、发放传单和超市导购等为主。

2.2 大学生月均消费情况

大学生月均消费在1000元以下的占56.13%,1000~1500元的占38.68%,1500~2000元的占4.35%,2000元以上的占0.94%,前两个消费区间的总人数占到全部调查人数的94.81%。由此可见,大多数人的消费是合理的,仅有极少数人出现了过度消费和超前消费的现象。

2.3 在校大学生消费支出结构

伙食、网络购物、娱乐聚餐和网络通信是在校大学生消费支出中最多的四大项,分别占全部调查人数的75%、67%、54%、43%。相比于美妆、服饰、电子产品等,购买学习参考资料和参加各类学习班和辅导班占38%。由此可见,地方本科院校的大学生在对自身学习方面的投入比较少,在今后的教育教学过程中,学校应加强引导,让学生更加重视学习方面的投资。

2.4 在校大学生网络消费状况

大学生网络消费状况的调查主要从购物频率、购物动机、消费金额、购物种类进行。调查结果如表1所示。

由表1可以看出,大部分大学生每月都会进行一次以上的网络消费,但也有极少数人网络消费次数较多。网络消费已深刻融入大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成为他们重要的消费渠道与方式。

调查数据表明,在网络消费频率上,每天有18.16%的大学生都会浏览消费网站,42.69%的大学生偶尔会浏览消费网站,而从不看网络消费的占5.90%;在网络消费动机上, 82%的大学生网络消费目的性很强,直接购买自己需要的东西,仅有16%的大学生会没有目的,随意浏览消费网站并消费,1%的大学生是受促销广告影响浏览购物网站。在网络消费态度上,57.78%的大学生积极支持,34.67%的大学生态度一般,仅有0.24%的大学生持反对意见。

在网络消费考虑因素上,81.37%的大学生会关注价格实惠,58.49%的大学生认为网络购物商品丰富,52.59%的大学生关注网购商品的知名度和好评率,店家服务态度仅占1.89%;在网络购物平台上,淘宝天猫达到了94.58%,京东和唯品会分别为36.32%和23.82%;在网络消费的不足方面,81.60%的大学生认为网络购物了解不全,虚假信息较多,58.02%的大学生遇到退货不利,26.70%的大学生遇到售后服务不好。

3 结论及建议

3.1 结论

一是大学生消费水平适中,能够遵循量入而出,但极少量学生消费水平较高,存在超前消费;二是大学生消费结构呈现多元化,但在个人发展方面支出较低。大学生月均消费中,主要是伙食和买日常用品等生存消费,学习和发展方面投入相对较低;三是网络消费已成为大学生重要的消费方式之一,大部分大学生积极支持网络消费;四是大学生消费习惯相对良好,大多数具有计划性,少量大学生存在追求时尚以及注重品牌,消费水平较高。

3.2 建议

调查结果显示,大多数大学生消费水平适中,但也有部分大学生消费过高或过低,即使是量入而出的消费,在消费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建议学校要采取相应措施,积极引导大学生消费行为。

一是学校应当在平时的思想教育过程中融入正确的消费理念,培养正确的消费观,不盲目、不攀比量入而出;二是学校应当开展网络消费方面的宣传活动,开设有关健康消费的课程,把浪费的时间与精力都投入到学习之中,培养当代大学生自立、自强、自律的人格品质;三是加强家庭贫困学生的心理调适和经济支持,树立正确的财富观,化眼前困难为前进动力。学校也要积极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培养学生自强、自立的意识。

参考文献:

[1]高甜甜,王宇飞,李继利.大学生网络消费调查及分析:以淮安市大学生为例[J].中外企業家,2016(1):101-103.

[2]陈露,孙欣.“互联网+”环境下大学生信息消费实证研究:以安徽、上海高校为例[J].商场现代化,2016(6):255-256.

[3]宋亮,汪艳萍.大学生消费调查与分析:以宿州学院在校大学生为例[J]. 宿州学院学报,2014(9):102-105.

[4]符华旗.基于问卷调查的大学生网络购物情况研究[J].科学咨询(科技·管理), 2016(4):22-23.

[5]魏正萌,刘婉君,徐强强,等.大学生网络消费行为调查分析与研究:以天津高校为例[J].信息记录材料,2017,18(10):146-147.

[6]叶贞贞.互联网金融背景下大学生畸形消费现状的调查研究[J].现代商贸工业,2017(26):71-72.

[7]张媛.高校大学生网络信息消费影响因素分析[J].现代商贸工业,2016, 37(24):54-55.

[8]马蓉,赵江燕,陈昌选.大学生网络消费行为调查及分析:以江西理工大学为例[J].江西理工大学学报,2016,37(2):65-68.

[9]李昆仑,汪滢,王豆豆.大学生网上消费行为的调查研究[J].电脑知识与技术, 2017,13(36):250-251,256.

[10]周辰坤,陈佩玲,杨刘霞.“互联网+”时代大学生网络消费调查研究[J].中国市场,2018(12):197-198.

[11]徐妍,庄轩.在校大学生消费行为及消费观念的调查分析:以新疆高校为例[J].新疆社科论坛,2017(1):92-96.

[基金项目]甘肃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项目编号:2019132)。

[作者简介]苗君豪(1998—), 男, 汉族, 甘肃张掖人, 本科,研究方向:数值线性代数。

消费电子展范文第4篇

[摘要]文章对电子商务中消费者隐私问题进行研究,从电子商务发展和消费者隐私之间的关系入手,在此基础上分析消费者隐私被侵犯的原因和具体表现,阐述在电子商务发展中消费者隐私保护的必要性,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相应对策。

[关键词]电子商务;消费者;隐私问题

[DOI]1013939/jcnkizgsc201915180

1引言

网购人数的增多意味着消费者隐私问题也将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消费者是交易活动中某物或服务的受让方,其在电子商务交易活动中扮演着关键性的角色,卖家通常会根据消费者的需求和反馈来调整自己的营销策略和商品服务,所以在电子商务中,消费者会将更多的关注点集中在自身隐私问题上面,注重自身权益的维护。

消费者报道的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第一季投诉量前五名的行业分别为:电商行业、视频网站与软件、交通出行行业、旅游行业以及电子电器行业,前五名行业的投诉量高达总投诉量的77%(如图1所示),在高居榜首的电子商务中,天猫、优库速购、京东、淘宝居投诉排名前四,这与其用户量和市场份额有密切关系。(如图2所示)

图1投诉量排名前十名的行业占比情况

图2电商行业投诉排名前四名

2电子商务中消费者隐私问题产生的原因

消费报告的调查显示,2013年每7个美国人中就有一个(共计4500万人左右)个人信息被窃取,同2012年相比增长了56%。调查还指出,有29%的个人电脑感染了恶意软件,112千万人电邮经历过钓鱼诈骗。调查人群中的62%没有采取任何防护措施,而且个人信息的泄露也有很大一部分来源于企业层面。

21交易保密性不完善

交易保密性是在交易信息可用的情况下,保障信息安全的重要手段。在传统的商务交易中,保密性的文件可以通过文件的封装来传递,而在开放的互联网上,由于采用IP报文交换方式,因而存在数据被窃取的可能性。影响交易信息保密性的因素有很多,比如:木马病毒、黑客窃取、意外泄露等。木马的作用是偷偷监视别人和盗窃别人的密码、数据等,以达到偷窥比如人隐私和得到经济利益的目的。

22信息收集为隐私侵犯提供了入口

在电子商务交易中,一般企业经营者会通过收集消费者信息来进行针对性分析消费者行为趋向,收集方式大致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消费者先填写自己的个人信息再享受服务一般被要求填写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电话、家庭住址、职业、微信号,或者填写消费喜好或习惯等;还有一种是伴随消费行为而产生的信息收集,比如消费者浏览的网页信息和IP地址等信息。这两种的目的都是收集消费者隐私信息,而沉淀于电子商务中的消费者隐私可以被电商企业从中提取出有价值的信息并为企业带来巨额利润,表面上合理又普遍化的信息填写实质上是对消费者隐私的侵犯。

23网络技术为隐私散布提供了平台

网络技术虽然给人们的生活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人们可以搜索到自己想要的隐私信息,但是也为隐私的不正当散布和加工利用提供了平台,由于开放平台运作的模式,数据在开放平台上和第三方开发者之间是共享的,在收集、传播的过程中都会对消费者隐私造成侵犯。

3电子商务中消费者隐私权被侵犯的具体表现

人们在享受信息网络技术带来便利的同时,也深深地感受到了它对自身个人隐私造成的威胁。Facebook的信息泄露事件引起了大众的关注,证明网络大数据的威力超出人们的想象,那些大数据巨头公司也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在电子商务中,消费者隐私权被侵犯的具体表现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31对电子商务消费者隐私的非法收集和披露

商家为了实现精准化营销,经常采用各种形式收集用户信息,通常以表格填写为主,利用消费者的信赖心理,直接向消费者索取个人信息,还有一些网络公司通过使用cookie工具浏览和跟踪客户使用的网站获取有用的信息,从而建立庞大的数据库,这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隐私。披露是指在未经过主体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他人的信息在网站、论坛等公开板块进行公布,不少消费者也经历过这样的烦恼,个人信息没有得到有效的保护,流到了自己不关注的网页或企业手中。

32通过免责条款肆意侵夺消费者数据

免责条款是一种商家为了免除未来可能承担责任而制定的条款,通常在事先约定好,如果出现了意外商家不承担任何责任。很多消费者在下载软件或浏览网页时经常会发现必须勾选同意签订免责条款才能进行下一步的操作,而这些商家自拟的免责条款通常没有把消费者的权益考虑在内,只是把它当作一种法律盾牌,甚至提出一些同意让第三方共享资料的条件。很多消费者的自我保護意识普遍不足,还有些消费者本着从众心理,过度的信赖商家,这实质上是对自己个人数据和隐私的不负责和对此做法的默许。

33对电子商务消费者隐私的非法买卖

充分了解消费者的特点和喜好是企业成功的关键性一步,因此很多企业或个人受利益的驱使,不遵守信息保护政策,非法暗中买卖消费者个人数据。比如,人们浏览了一个网站并在上面填写了自己的个人信息,接下来可能就会收到这个机构无数的推销骚扰甚至诈骗电话、短信,对其生活和工作都造成了极大的不良影响,甚至还有部分消费者中了圈套,造成了巨大的财力损失。不少电商公司将收集到的这些数据筛选、分析继而向第三方电商公司或者是机构进行转卖,获取利益。有需求就会有市场,只要有一方不遵守规则,消费者的隐私安全就得不到有效的保障。

4保护消费者隐私的必要性

消费者隐私的保护已经成为电子商务发展道路上的一块绊脚石,在2017年一份消费者对隐私和安全态度报告中显示:在信息泄露后,62%的受访者更改了密码,32%的消费者增加了第二个认证因素,还有18%的受访者关闭了账户。由此可见,消费者隐私问题极大地影响着用户的消费选择,阻碍着电子商务的发展,因此保护消费者隐私已经迫在眉睫。

41隐私权是一种基本的人格权利

隐私权是我国公民应享有的人身权利之一,隐私权意味着对他人的尊重。在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买方和卖方地位是平等的,消费者把个人信息提供给了卖家,那么卖家就有责任和义务保护好消费者的隐私。致力于保护消费者隐私不仅能建立起消费者对企业的信赖,让消费者拥有更加愉快的网购经历,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还能为其他企业树立榜样,形成良好的风气,巩固和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社会的发展。

42是电子商务繁荣发展的关键步骤

虽然很多企业暗中转卖消费者个人数据是为了获取利益,但是这一定不是企业长期可持续发展的办法,面对强大的对手和瞬息万变的网络环境,要想扩大市场份额突出重围,就必须以消费者作为突破口,赢取消费者的信任和支持,这样才是有利于企业长期稳定发展的最佳措施。随着大众受教育程度的增加及维权意识的增强,消费者普遍对泄露个人隐私的行为表示不满,并极大地影响着消费者的体验和选择,这是电商发展中的瓶颈之一,因此保护消费者隐私是电子商务繁荣发展的关键性一步。

43是实现互利共赢的前提条件

企业收集消费者信息是为了进行客户关系管理和提供个性化服务,如果消费者的个人信息被泄露给了第三方,就会失去消费者的信任,以致于下次提供虚假或者有缺陷的数据来保护自己的真实数据,这就会极大增加市场调研的困难,对于企业来说,这既浪费了大量的时间和资源,最后制定的经营方案和服务策略也是偏离方向没有价值的。提高隐私保护技术的投入,打造一个让消费者放心的环境,消费者就会更愿意分享自己的信息,企业才能够长足的发展下去,最终实现互利共赢,否则就是两败俱伤。

5解决电子商务中消费者隐私问题的对策

目前,电子商务正处于高速发展的阶段。全球知名市场研究机构eMarketer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6月,我国网络购物用户规模达到569亿,相较2017年末增长67%,占网民总体比例达到710%。2018年上半年,我国网上零售交易额达到40810亿元,同比增长301%,继续保持稳健增长势头,因此解决消费者隐私问题迫在眉睫。

51完善立法和加强监管力度

2018年颁布的新《电子商务法》第一章第五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网络安全与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的义务。这将有利于保护消费者的隐私权,因此,要继续完善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做到有法可依。同时,国家应该加强对网络经营商的监管,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加大对网络基础建设方面的投入,鼓励经营商把维护消费者权益作为交易的重点内容。

52加强对消费者和电商的思想教育

部分消费者对电商存在过度信赖心理,毫不保留地将个人数据提供给经营商;还有一些消费者毫无维权意识,发现自己的信息被泄露后也没有行动,任其发展;还有一些想维权但不知道如何维权最后不了了之,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所以要加强对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教育,鼓励消费者提高防范意识,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和不法分子抗争到底。当然,单纯靠消费者的力量是不够的,最根本的是要矫正电商的不良风气,对其进行法律普及和教育,促进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和稳定和谐网络环境的构建。

53完善隐私收集、存储和利用制度建设

我国的法律对于消费者隐私收集、存储和

利用制度没有详细的规定细则,存在空白区域,对于消费者隐私收集,应该充分遵循当事人的意见,收集方须告知其数据的用途并签订保密条约,如果之后需要在其他方面使用该数据,应告知當事人并征求意见,当事人同意方可继续使用,否则进行严格地销毁,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真正做到消费者自愿乐意提供数据,这样不仅充分保障了消费者的权益还能促进企业的长足稳定发展。

6结论

电子商务企业在信息化的大背景下,为我国经济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虽然和国外相比,我国在消费者隐私这方面还存在着不足,但是只要国家、企业、个人三者齐心协力,这个问题一定能得到解决。在未来,行业内可能会出现第三方数据收集的商业模式,即使数据收集者和数据应用者分离,以确保个人信息的隐私。

参考文献:

[1]徐嘉靖电子商务中用户隐私保护策略研究[D].广州:广东工业大学,2014.

[2]牛文茜互联网金融背景下消费者的隐私权保护[D].上海:华东政法大学,2015.

[3]李虎网络交易中消费者隐私权保护问题研究[D].成都:西南政法大学,2012.

消费电子展范文第5篇

[摘 要] 本文分析了我国电子商务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并对我国在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提出了几点建议。

[关键词] 电子商务 网络消费者 权益保护 挑战 对策

消费电子展范文第6篇

摘 要:我国法律清楚规定消费者享有消费者知情权,但随着经济快速发展,迅速成长的电子商务行业里却屡屡出现消费者知情权被侵犯的案例,其中主要原因在于现有消费者知情权保护条例还是不能完全适应于电子商务行业。电子商务消费在日常生活中占比越来越大,所以国家应就电子商务制定更符合其特性的保护消费者知情权条例。

关键词:电子商务;消费者知情权;消费;法律

1、相关概念的定义

1.1什么是电子商务

IBM公司是最早提出“电子商务”这个概念的组织,之后不同的研究机构和组织就“电子商务”这个概念做出了不同的解释和定义,但是就已有的定义可以分为两类:狭义与广义。

把传统线下销售改为运用互联网的线上销售,能使商品跨区域运输,商品除实物外也可以是虚拟产品,此类被称为狭义的电子商务(如京东,淘宝,拼多多)。

广义的电子商务是除了狭义电子商务包含的内容外,还包括其他通过电子手段完成的商业活动和各组织之间存在交易的活动。

1.2消费者知情权由来

“获得商品正确资料的权利”是由美国总统肯尼迪在《消费者权利咨文》中提到的四条关于消费者权利的规定里的第二条,提出时间为1962年,是已知最早出现消费者知情权概念的文献。国际消费者联盟还把该文里涉及的四条权利设定为最基本工作规定,具有非同凡响的意义。后来各国也根据实际情况陆续出台了更为实用的权利规定。

1985年“是消费者获得足够的资讯,依其希望及需要选择”权利在《联合国消费者保护指南》得到肯定,我国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也对消费者知情权保护做出了明确规定。

1.3现代电子商务消费者知情权

和传统销售交易方式能够实际触摸了解产品不同,电子商务是通过视频、图片、文字等方式了解产品进行交易活动。这样的商品了解方式就存在商家为提高商品价格和销售量对商品进行不符合实际的叙述,误导或引诱消费者进行消费,使消费者权利受到损害,但是由于相关法律规定保护的不足,现代电子商务消费者知情权的利益维护还是比较困难。

2、消费者知情权在电子商务里被侵害的原因

2.1卖家信息不够完善

传统销售商家有完整的注册流程、严格的审核要求和实体店,在消费者利益受损时有明确的责任人,电子商务就是截然不同的情况:第一,各平台商家注册审核不严格,需要的资料也不够全面;第二,卖家信息相关数据(好评,积分)可以使用人为手段进行伪造;第三,卖家无实名、简单实名和乱使用资料注册,出现消费纠纷后追责困难。

2.2 无法分辨商品消息

上述商家注册信息不完整难追责的问题一般还会伴随着商家发布商品的虚假信息。买卖双方商品信息不对等,商家发布的商品详情与实物不符合,在与消费者沟通时往往会用词含糊,其中包括但不限以下这些问题:过度美化商品图,型号码数不符合,抬高原价再进行无意义的折扣活动等。这些都是严重侵犯消费者知情权的行为,但是电子商务的特殊性让消费者对这些虚假信息难以进行分辨。

2.3 消费者对知情权权利不了解

大部分消费者对自己已有的权利不了解,商家在售卖时也有意减弱关于消费者退货退款等维护自己权益途径的存在感。我国现在对消费者知情权保护的法律主要是来自《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但是其中的法律条例分类还比较模糊、不够详细,而且其中的条例针对责任体只是经营者。《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為管理暂行办法》在2010年出台后解决了一部分上述问题,但是推广执行效果不够。总体来说我国电子商务知情权规定法律对消费者保护还是不够,消费者自身也需要加强对自己权利的了解学习。

2.4缺少政府干涉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里就国家保护消费者权益制定了六个法规,初看六个法规还是比较全面,但是就消费者知情权的保护未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在第四章34条对侵害消费者有一些惩罚规定,但是没有标明在受到惩罚后会对这些经营商实行披露,政府没有直接披露行为加大了其他消费者知情权再次被侵害的可能性。

3、他国是如何对电子商务消费者知情权进行保护的

3.1美国

美国有一个专门收集电子商务领域相关投诉的网站,此网站是由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下文简称为FTC)成立,网站里收集到的证据为后期的消费者维权起到积极作用,而FTC为消费者保护追究具有重要地位,因为FTC可以直接向联邦地区法院提起法律诉讼,获得一系列的维权保护。在美国,还是以行业自律为主来保护消费者知情权,政府监管只是起到辅助作用。

3.2欧盟

欧盟的重点在于让经营商按已出台的规定如实填写自己相关的信息资料,以下举例几项:经营商的真实身份信息、商品或服务的具体详细特点、明确运费收费标准和对各步骤工作的时间安排与限制。除此之外,还给予了消费者撤销权,消费者在交易产生的七天内可以无理由行使此项权利,如果经营商没有按出台规定里的要求提供资料,此项权利可以延长至30天,以上所说条例规定内容都来自《远程销售合同指令》里。

4、对完善我国电子商务里消费者维护自身知情权的思考

4.1经营商的信息披露要规范和完整

4.1.1经营商的信息披露规范

所有提供的关于自身的信息都是真实有效的,如有改变应该要在一定期限内更新,因为基数较大,相关监管部门可以通过不定时随机抽查来进行监督,所有资料信息应该通俗易懂且容易获取,不应该通过其他手段达到信息隐藏的目的,为自己开脱找借口。

4.1.2经营商的信息披露完整性

可以像实体店一样实行三证通行,办理具有法律效应的商家证书,因为电子商务特殊性,可以办为电子档来方便出示;除了商品本身和经营商本身信息外,还要标明购买商品后相关服务的时间节点、费用清单和具体方式;不同领域的经营商要办理该领域的专业证书证明,还需标明主要责任人和管理机关。

4.2维护消费者权利的法律推广

提高电子商务保护的立法层次;多举办普法活动帮助消费者了解自己应有的权利;强行要求把消费者相关权利明细添加进各电子商务平台;交易需要签订合同,在合同里应该标明消费者的权利。

4.3政府加强电子商务监管

政府对经营商信息的核查反馈和管理更加重要,因为政府具有公信力和强有力的惩罚能力,能够更好地引导整个电子商务行业,而消费者的权利受到侵害时也有了最好的保障。比如现在的电子商务对商品的来源价格售后有了一定规范,但是还存在一些平台信息不规范,这就需要政府的强行介入来实现。

5、结语

总而言之,近几年就电子商务消费者知情权保护力度相比较之前几年有了很大提升,一些国外实行的办法国内已有参考执行,但是总体来说各方面还是具有一定的欠缺,所以我国还是需要在实践中找到欠缺之处,通过从实际情况出发,多方面加强在电子商务领域的监管和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保护。

参考文献:

[1]赵秋雁. 电子商务中消费者权益的法律保护:国际比较研究[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0:105,167.

[2]胡浩.电子商务模式下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研究[J].经营管理者,2014(5):254.

[3]史建颖.论电子商务中的消费者隐私权保护[J].信息安全,2014(8):54-55.

(西北政法大学  陕西  西安 71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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