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范文

2024-04-17

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范文第1篇

1、为规范劳务人工费和劳务工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建立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长效机制,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依据丽香指挥部维稳办、《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度。

3、本办法适用于丽香高速公路土建施工第九项目经理部各类工程项目施工中发生的劳务人工费和劳务工工资支付行为。

4、本办法所称劳务工是指:

①具有法定劳务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以各种合法形式招用输出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务人员;

②专业分包施工企业(含成建制的作业队、专业班组)招用的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务人员。

5、本办法所称劳务人工费是指工程总承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应支付给为其提供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的队伍在本工程项目中的人工费用。

6、本办法所称劳务工工资是指为工程总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提供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的队伍依据法律的规定及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开工支付给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第二章监督管理体系及责任制

7、专业分包单位负责提供劳务工人员名单,并定期提供劳务工作量,由劳务队伍与分包单位项目部共同根据劳务工人名单及核定的劳务工作量进行造表,由分包单位项目部进行监督预审,并上报项目经理部由维稳办主任马勋令负责对造表进行监督审核;合同部负责监督;维稳办负责人马勋令总体监督。

8、分包单位劳务工工资支付负责人和主管部门对本单位劳务工工资支付工作负全面责任,并负责妥善处理由于拖欠劳务工工资引发的各类问题。

第三章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的选择及合同

9、不得将工程再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

10、分包单位在选择劳务分包队伍时必须将下列事项列入考察范围:

①该队伍是否有健全的劳动力管理制度并是否认真执行;

②该队伍是否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③该队伍是否曾在其他分包工程中发生拖欠劳务人员工资等不良行为。该企业若有不良行为记录,总包企业应慎重选择或进入不合格分包商名册,不得录用。

11、在与劳务分包的企业签订的分包合同中,明确、详尽约定分包工作内容、计价办法、分包款的构成等;明确劳务人工费在分包款中的比例、支付劳务人工费的时间和方式;明确总包企业与分包企业在劳务工工资支付中的各项责任、权力与义务。

①明确分包单位本部在支付劳务工工资工作方面的监督管理责任与权力;

②明确分包单位本部在支付劳务工工资工作方面的被监督义务; ③明确分包单位本部若不服从总包监督管理的处理办法。

④明确发生违约后各自应承担的责任。

若分包合同为规定的格式合同,没有上述内容,必须就上述内容签订专项补充协议。

12、当为扩大的劳务分包时,应在分包合同中将人工费与其他费用进行区分和界定。

第四章劳务人工费支付

13、专业分包单位应将分包工程中的劳务逾期费与其他费用分开,在向分包队伍支付费用时必须首先保证劳务人工费的支付,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

14、劳务人工费的支付程序:

①由专业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约定的条款编制劳务人工费的支付计划;

②由专业分包队伍根据分包合同约定的日期及中期结算依据,按照分包企业已完成工程量预结、预付劳务人工费:

③专业分包单位劳务分包合同完成后,双方应及时办理结算,由发包单位编制劳务人工费结算支付计划,并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

④如果专业分包单位需中途更换劳务分包单位,双方应参照本条第三款的规定执行;

⑤如果出现因建设单位的原因而拖延劳务人工费结算的情况,专业分包单位应与劳务分包企业协商并取得一致后,方可相应调整支付计划。

15、因建设单位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等原因致使专业分包单位无法支付劳务工资时,按国家有关规定,应由建设单位或总承包指挥部先行垫付补拖欠的劳务工资,垫付的数额以未结清的劳务人工费为限。

第五章劳务工工资支付

16、在专业分包单位所承包的项目中,其劳务分包企业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及工程项目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等国家、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专业分包单位与劳务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日期等支付劳务工资,不得拖欠、克扣。

17、专业分包单位必须对本项目部各劳务分包工薪支付情况进行监督管理,了解各劳务分包队伍实际的支付情况,及时发现问题。

18、专业分包单位每月必须支付一次劳务工资。工资结算期超过一个月的,应至少每月预付部分工资。对当月提供正常劳动的劳务工人的预付工资不得低于项目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余额应按季付清,做到月结季清。

19、向劳务分包队伍支付劳务人工费时,应检验分包队伍上个月由劳务人员签字的工资支付单,并应注明本月虚付工资及欠付工资。根据鉴订的劳务分包合同规定,公司依据劳务分包公司提供的劳务工资支付表,农忙季节付至已完工程量的60%,每年年底付至已完工程量的80%,待工程竣工后两年内付完余款。

20、专业分包单位亦应制定劳务工资支付管理办法,并告知本部劳务人员,同时抄送项目经理部备案。项目经理部应监督专业分包单位的告知。

21、专业分包单位制定的劳务工资支付办法应包括以下内容:支付项目、支付标准、支付周期和日期、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方案以及其他工资支付方面的必要内容。

22、劳务分包队伍应将劳务工资支付给劳务工本人,严禁将劳务工资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

23、专业分包单位应编制劳务工资支付表,有条件的地区可到当地政府指定的银行开户,为每个劳务人员办理工资账户,签订代发工资协议,由银行代发工资。项目经理部应督促专业分包单位办理相应的手续。暂不能办理银行手续的专业分包单位,应编制劳务工资发放表,每次发放劳务工资时就由劳务人员本人签字确认。

24、项目经理部必须监督专业分包单位的劳务工资发放,专业分包单位必须将银行代发记录或经劳务工本人签字的劳务工资发放表抄送本部维稳办。

25、专业分包单位相应建立《劳务工资保证金》制度。劳务工资保证金由专业分包单位按中标总价的一定比例,在进场前向分公司交纳,其比例及限额应按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若当地政府无规定,其总额最低不应低于实际使用劳务人员按一个月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总合,最高不宜超过30万元。

劳务工资保证金制度是约束劳务分包队伍按时、足额向劳务人员发放工资的措施之一,并在该项目一旦发生劳务分包队伍拖欠劳务工资的情况下作为应急垫付资金使用。

26、劳务工资保证金在专业分包单位完成合同约定的分包工作量,并确认其已结清全部劳务工资后,应退还劳务分包队伍全部本金或会额。

27、劳务工资工资保证金应存入当地政府指定的银行账户或项目经理部单位“工资专用账户”,不得随意支取或挪做它用。

28、劳务工工资支付当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政府有明确规定的,按地方政府的规定办理。

第六章劳务工资支付的监管

29、专业分包单位关于劳务工工资支付监督部门及项目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对劳务工工资的支付,监督并确认劳务分包队伍确实将劳务工工资发放给每个劳务工。 30、专业分包单位劳务工工资支付负责人和主管部门应对项目部支付劳务人工费和劳务工工资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因此而产生纠纷。

31、专业分包单位应建立劳务人工费和劳务工工资支付台账,将劳务分包单位有关劳务工资的发记录进行收集、整理、保存。项目结束后,有关资料全部移交法人企业主管部门保存,保存期从该项目竣工决算完成起计算,应不少于5年。

32、专业分包单位每月将劳务人工费支付情况上报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部每月上报丽香指挥部维稳办。

第七章劳务工资支付纠纷的处理

33、发生劳务人工费及劳务工工资纠纷时,专业分包单位维稳办应立即向丽香指挥部维稳办主管领导和主管部门报告。对纠纷的调解处理应以专业分包单位为主,项目经理部和丽香指挥部维稳办应参与处理。

34、处理劳务人工费及劳务工工资纠纷时,专业分包单位分公司主管部门、协调配合部门和专业分包单位项目部必须采取积极稳妥的方式,努力将问题和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避免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35、专业分包单位在接待劳务工来访时,应做到态度诚恳、语言文明,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回避、推委、拖延。

36、专业分包单位在接待劳务工来访后,应在3-5个工作日之内将事实调查清楚并将调查的结果和处埋意见及时通知来访人员。

第八章处罚

37、对于拖欠劳务工工资,并在两次提醒后仍不改正的专业分包单位,项目经理部将按照丽香指挥部维稳办要求进行处罚。

38、对于有上述行为的专业分包单位,项目经理部应及时报告丽香指挥部维稳办。丽香指挥部维稳办应及时将其列入不合格分包商名单。

39、对于专业分包单位不按规定拨付劳务人工费,致使劳务分包队伍拖欠劳务工工资并由此产生劳务工工资纠纷事件的,项目经理部必须对专业分包单位项目经理等有关责任人作出处理。

40、对于不能及时妥善处理劳务工工资纠纷,致使发生劳务人员到地方政府、丽香指挥部维稳办或其他要害机构群体上访等事件,严重损害中建形象,干扰中央一再倡导的建设和谐社会的主题的企业,项目经理部将视情节对有关单位及专业分包单位的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给予必要的处罚。

第九章附则

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范文第2篇

2、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不得以实物或者有价证券抵付。

3、用工单位应当将工资直接支付给农民工本人,不得将农民工工资拨付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代发。

用工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

4、用工单位支付农民工工资应当编制工资发放表,载明支付单位、支付时间、支付对象的姓名、支付的明细项目和金额、扣除的项目和金额等事项,办理工资支付的签收手续,并保存至工程竣工验收后一年以上。

5、用工单位农民工工资由项目经理部专人发放或监督发放,工资发放表须由项目经理签认。

6、工资发放登记表是银行代发的凭据应保存至工程竣工验收后一年以上。

7、 用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工地醒目位置设立公示牌,公示每月工资支付情况、每次工资结算情况,公示投诉举报受理部门和电话。

8、用工单位与民工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一周内一次性付清民工工资和相关费用,工资计发至解除劳动关系之日。

9、用工单位因生产经营困难暂时无法按期支付工资的,应当向农民工说明情况,同时就工资支付时间与农民工工会组织或农民工代表协商一致,并按协商一致的时间支付民工工资。如不按照协商意见如实支付的,视为无故拖欠工资行为。

10、 非农民工自身原因造成的工程停工、窝工期间农民工工资的支付,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处理。

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范文第3篇

月清月结—1111

十一月份月清月结

热电锅炉二班:陈寿斌

一、 文化感悟

对集团机构改革、流程再造、清洁文明生产的感想和认识以及在今后的工作中怎样用实际行动来支持这些举措?重点拟写本月机构合并后的体会和感想。

在宜化这辆高速行驶的列车上,车厢太多、车轮质量不达标,都会影响列车的行驶速度!为了使这辆列车行驶得更快更稳定,我们只有进行机构改革、流程再造、清洁文明生产!

本月我们热电部与能源部合并为一个大事业部,我作为一个运行班长,感受到了很大的压力。我只有加倍努力,才能跟上宜化高速前进的脚步!

流程再造不是减员,而是努力提高员工的技能水平,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加员工的收入,让更多优秀的人才奔赴集团的新项目,新领域。

清洁文明生产已经推行很长一段时间,在我们锅炉效果是显著的,控制室卫生比以前好多了,现场环境也明显得到了改善!

二、 工作总结

十一月二班在工作中虽还有很多不足之处,但相比十月还是有进步。

1、 员工责任心有了一定的加强。虽然刚实行“四班两倒”,但员工没有出现盘上精神不振等现象,监盘认真。

2、 清洁文明生产有进步。控制室卫生每天都认真地打扫,质保量。

3、 班中培训认真对待。员工都认识到了班中培训的重要性,转变了态度,但还有待加强。

三、下月工作计划

1、继续严格执行工艺指标规范,积极调整参数,稳定生产。

2、加强班组管理,推进一体化竞赛。建立完善的员工绩效评价体系,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员工的责任心,逐步建立员工的集体荣誉感。

4、继续加强班中培训,做真做实!

5、提高我们班长的自我素质,加强自身素质的培养和技能的学习!

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范文第4篇

农民工工资的清理拖欠一直是我公司非常重视的一项工作。只要接到上级主管部门的通知以后,便积极联系本人,了解相关的事实情况,落实项目经理,以最快的速度积极解决。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研究分析,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造成工资拖欠的原因

1、目前建筑市场存在一定的不规范性。致使项目建设单位将工程层层分包、转包,是造成农民工工资不能被及时、足额支付的首要原因。有的建设单位严重违反《建筑法》、《合同法》等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建设工程随意进行肢解,层层非法分包、转包。而分包、转包的“包工头”缺乏基本的诚信和道德,拿到工程款后不是不发放就是迟发,更甚者还携款潜逃,无法能联系上。致使农民工工资长期拖欠,无处索要。

2、农民工盲目务工由于受自身文化素质和求职心切等因素的影响,绝大多数农民工在求职时既不通过正规的职业介绍机构,也不了解用人单位是否具备《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而是抱着“只要有活就干”的心态,盲目择业,最后导致在这些缺乏相关资质和信誉的单位打工后工资没有保障。同时,在发生拖欠工资的争议后,许多农民工向有关部门投诉,增加了后期处理该类争议的难度。

3、有的建设单位在拨付工程款的环节上存在着拖、扣、少现象特别严重。工程要赶工期,抢时间,工程量就要不断增加,工程材料、人工工资等等各项费用均得不到保证。使建筑公司的压力比泰山还重。因此造成农民工工资的暂时拖欠。

4、还有一部分工程因装修、消防设施等分项工程的分包,一项工程验收不合格,导致整个工程不能审计,致使工程款无法拨付,

1 便造成农民工工资拖欠。

二、农民工工资拖欠的处理办法

1、与劳务企业签订用工合同

为了大多数农民工能安心工作,不担心工资问题,我公司要求所有在建工程项目部均使用有资质的劳务企业人员,并与劳务企业签订劳务合同。这样,用工不再是口头协议。对于分包、转包工程,没有加盖公司或企业印章,一律不能使用。这样,就是发生拖欠工资等劳动争议后,农民工在投诉或申诉时,也能拿出有效的证据,不但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也给建筑公司带来了方便。所以也降低了此类案件处理的难度。

2、按规定交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从源头上落实农民工工资拖欠的措施

为了切实解决农民工工资的拖欠问题,根据建设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交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以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保护。

农民工工资的支付有了保障,这对于农民工来说相当于吃了定心丸,一些争议性很大的工资问题,也不用担心最后拿不到钱。只是时间的长短而已。

3、加强各项目部的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监管力度

从观念上改变管理办法,真正重视起来,把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当作一项民生工程、社会工程来抓。加上解决农民工工资涉及的头绪多、战线长,为了几个或几十个人的工资常常要付出很大的力气。这种意识上的“疏忽”导致这一问题多重性的产生。因此,公司加强各项目对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监管力度,不失为是一项高明的策略。很见成效。

2 公司成立了“农民工工资清欠小组”,定期不定期到工地进行检查农民工工资的发放情况,同时,遇到不良情况,积极配合解决。这项工作不仅得到了农民工的赞誉,也受到项目经理的理解与支持。克服重重困难,维护了社会稳定。

三、农民工工资拖欠工作处理的情况

自2012年以来的上半年,由于工作办法得力,农民工工资拖欠情况得到很大的扼制。没有造成农民工工资拖欠情况的再次发生。

公司在以前的企业管理中存在着管理缺失,造成多起农民工工资的拖欠问题,给企业的信誉带来不良影响。出现问题,就要认识错误,改正错误。从一把手亲自“抓” 起,重点解决。对一些比较复杂的问题,亲自电话联系,了解落实,面谈、解释或签订协议。如果经项目经理落实后没有异议的拖欠工资,本着“能支付的尽量支付,不能支付的签订还款协议,分期支付”的原则,妥善处理好农民工工资拖欠事宜。

经过公司全体人员的不断努力,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逐渐减少。面对乱象增生的建筑市场,严加管理,多方控制,“零”投诉是我们永远追求的目标。

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范文第5篇

1、是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全面监控和重点监控相结合,列为重点监控对象的,要定期向劳动保障部门报送工资支付情况:建立施工单位工资支付信息网络,完善监控手段。

2、是推行工资保障金制度,施工单位激纳一定数额的工资保证金,以保证农民工工资不因单位资金状况而被拖欠。

3、是推行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制度,规范施工单位用功和工资支付行为。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行动计划,用人单位招用农民工都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建立权力义务明确。

二、为了保证农民工工资,我公司做了多项保证措施。

1、我公司各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民工工资及时发放、让农民工劳有所得,也促进了建筑施工企业的发展,为了保证工人工资得到保障,我公司单独开设了农民工调查小组。专门调查解决农民工拖欠、纠纷等现象,一经发现公司将对其严厉处罚,做到“工程清工资清”,决不拖欠农民一分钱。

2、我公司民工设立了绿色通道及意见箱,民工有意见或事情可以直接到公司找相关单位,并且为其打理解决难题。

3、保证按月发放工资,要求施工单位准时发放民工工资。

4、我公司采取“举证责任倒置”办法,即由用人单位负责举证,企业拿不出工资发放证据就视为欠薪,解决了农民工讨薪时“举证难”的问题,在目前农民工讨薪难的大环境下,不失为一种方便农民工得行政举措。

三、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的民工工资问题的要求,我公司承诺:绝不出现施工单位拖欠民工工资。

1、施工单位与所有民工签订劳动合同。

2、开设专门账户,由公司财务派专人专管,保证工程款的专款专用。

3、根据工程进度计划,让施工单位制定出农民工工资支付表。

4、将农民工工资的支付情况纳入项目经理部得各项考核指标中进行统一考核。

5、严格按照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如果发生农民工工资拖欠现象,无条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处罚。 特此承诺

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范文第6篇

致: 宁夏亘元银北项目部:

我单位本年底对贵单位拨付农民工工资500万元做如下分配,实际情况见下表。

此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后,余额部分农民工工资全部由我单位垫付解决,保证农民工全部返乡,此资金支付后若出现农民工上访或闹事现象,我单位接受贵单位的所有处罚。

特此保证

(附农民工工资表)

中关村建设安康花园四区项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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