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讨薪面临的形势范文

2023-10-21

农民工讨薪面临的形势范文第1篇

2013-1-24 14:58:52来源:2013年01月24日08:32 中国青年报1月22日,农民工老何等3人从唐山出发来到河北遵化市劳动监察大队。最近两年,被长期拖欠薪酬的老何和他的工友们,曾多次到遵化市劳动部门寻求帮助,每次都是无功而返。这次,遵化市劳动监察大队接待室的工作人员了解来意之后说:“职教中心是政府的,政府的事我们管不了,如果是私人企业那种,比如盖小区的,我们能管。”要不到钱意味着老何孙女的心脏病手术无法进行,他和工友再次返回劳动监察大队,希望能有转机。“你还要我跟你说多少遍才能明白啊,你赶紧给我走,听见了么,别在这待着。”这名工作人员再次呵斥。(《京华时报》1月23日)

又到了农民工讨薪的高峰期,一说到讨薪难,人们首先想到欠薪的无良企业——企业欠薪不还,理应被法律严惩,但农民工讨薪路上遇到的辛酸与无奈,又何止来自欠薪企业?劳动监察部门本有责任帮农民工讨薪,但河北遵化市劳动监察大队这名工作人员这句“你赶紧给我走,听见了么,别在这待着”,堪称近期最让人寒心的话,政府公信力也是这样流失的。

即便欠薪的职教中心确实是政府的,也不意味着劳动监察部门就可以叱责农民工“赶紧给我走”,难道政府部门就可以冠冕堂皇地当“老赖”?农民工讨薪遇到难题,不找劳动监察部门找谁,找上门来正是寄望于通过合法渠道化解讨薪难。如果劳动监察部门不为农民工说话,岂不堵死了农民工的讨薪路?

翻检现实,不作为或乱作为的监管部门委实不少,比如有农民工求助监管部门,结果被推来推去,以至于农民工感叹“(我们)就像皮球一样,被一脚踢过来,

一脚踢过去”、“像孤儿一样无助”。

媒体曾报道,东莞市东城区“藏宝国际大酒店”拖欠装修工人工资,农民工拉横幅讨薪,结果被不明身份的黑衣人殴打,当农民工求助当地信访办主任,该主任却称“活该”,还拍桌子骂女农民工为“泼妇”,称拿不到工资是“交学费”。有这样渎于职守的监管人员,农民工讨薪哪能看到希望?

2011年5月1日,恶意欠薪入罪已开始正式实施,司法机关认定为恶意欠薪的单位和个人最高将被处以七年有期徒刑。但由于缺乏适用标准和执法细则,恶意欠薪入罪一直处于尴尬境地,而日前,最高法出台司法解释,称“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3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5000元至两万元以上的;或拒不支付10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即构成“数额较大”,应追究刑事责任。”司法解释的出台,意味着农民工讨薪多了一种利刃,但如果仍有欠薪企业无视法律存在,怎么办?这就需要监管部门和司法机关着力落实。可如果连相关监管人员也不作为,又该如何是好?

就在前不久,人社部、发改委、公安部、监察部、财政部等12部门联合召开视频会议,对做好保障春节前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强调重点要抓好4项工作,其中第一项就是加强重点监控、加大监察力度,做到“一地举报投诉,区域联动受理”。可是,河北遵化市那名劳动监察人员根本没有接受举报投诉。去年年初,人社部、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联合下发通知强调,对不依法移送和办理欠薪案件的国家工作人员,要追究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遗憾的是,不作为的监管人员并不少见,但有多少被问责乃至承担了刑责呢?

农民工讨薪之所以困难,一些政府部门成了“老赖”,加之一些监管部门毫

农民工讨薪面临的形势范文第2篇

由于国家房地产调控力度的加大跟坚决,今年的楼市“寒意”阵阵。年关将至,民工忙活一年的薪资是否可以正常收到,成为近来人们关心的话题。

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都要列入“黑名单”,“这话不能空讲,如果今年欠薪严重,或者老板跑路的,一定要记录在案,不仅建设主管部门要掌握,还要及时传递给招投标中心,让他今年欠薪明年就别再想进入建筑市场!”昨天下午,合肥市建设领域农民工维权工作会议要求,“要让意欲欠薪者害怕”。

合肥市委常委、副市长卢仕仁说,今年农民工欠薪发生的概率可能明显加大,工程项目开工多、竣工少成为不争的事实,并且已经出现老板出逃的情况,伴随而来的农民工欠薪的情况可能会是历年中最难解决的一年。

农民工讨薪面临的形势范文第3篇

为预防和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贯彻落实北京市建委及集团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建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 确保公司各工程的顺利进行,维护社会和企业稳定,做好工地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结合公司实际工作状况,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解决纠纷及突发事件领导机构

成立解决纠纷及突发事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协调解决公司在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以及在突发事件时,实施应急处置行动。

(一)了解和掌握各在建工程施工,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维护工地稳定和协调处理农民工工资拖欠纠纷突发情况,及时了解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

(二)加强监管体系,对于重大事件及时处理,并及时准确传达、执行业主及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通知和处置意见;

(三)对发生的重大事件要做好记录,以备查阅、归档保存;

二、处理突发事件具体措施

(一)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发生后,事件引发单位必须承担偿付工资,平息事端的责任,用快速、有效的方式妥善处理突发事件,防止事态扩大;要通过开展耐心细致的宣传解释和思想政治工作,控制事态发展,动员、疏导农民工返回岗位,尽快恢复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

(二)项目部接到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后,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根据案情,各成员应及时到场组成现场处理小组快速赴现场进行疏导、平息、处置工作,必要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处置,并根据突发事件严重性按相关程序上报。通知业主负责人,事件所在施工班组人员开展平息事端,化解矛盾和快速应急处置工作。 各人员职责分工如下:

1. 解决纠纷及突发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各班组开展工作,收集了解突发事件有关情况和现场报告工作。

2.项目部:组织有关专业人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提出处置方案和意见,并快速、果断、有效方式处置突发事件。

3. 施工班组:参与突发事件工作,并快速组织对现场及其突发事件的地点维持治安秩序,控制并疏散人员,防止事态扩大,维护工地稳定。

(三)在快速应急处置过程中,各部门要积极服从领导小组指挥,密切协同作战,确保快速应急处置工作顺利进行。

三、后期处置

(一)对涉及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群体性事件处理结束后,项目部要及时向解决纠纷及突发事件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事件处理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件单位的基本情况、事件发生的原因、处理经过、有关对策、处理结果、事态的发展趋势等。

(二)解决纠纷及突发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将发生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群体性突发事件的用人单位录入诚信系统,实施重点监控并依法处理。

四、保障措施

(一)解决纠纷及突发事件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在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根据现场事态情况,有权调动各项目经理部的人员和车辆,各项目经理部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或拒绝。

(二)各项目经理部在日常工作中,要注意清欠工作动向,发现有群体闹事苗头,要及时劝解、制止,注意化解矛盾。要注意工作方式方法,绝不允许有任何激化矛盾的言行。

(三)保证信息畅通。为了保证清欠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群体事件的发生,确保社会安全、稳定,解决纠纷及突发事件工作领导小组的所有领导和成员,必须随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确保信息的接收和传送,确保手机24小时开通。

(四)如遇突发事件发生,凡不按本预案要求,及时赶赴现场处置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凡因不及时处置或故意处理不当而酿成重大恶性事件的,要严格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并依照党纪、政纪给予相关人员严厉处置。

五、加强教育

农民工讨薪面临的形势范文第4篇

由于国家房地产调控力度的加大跟坚决,今年的楼市“寒意”阵阵。年关将至,民工忙活一年的薪资是否可以正常收到,成为近来人们关心的话题。

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都要列入“黑名单”,“这话不能空讲,如果今年欠薪严重,或者老板跑路的,一定要记录在案,不仅建设主管部门要掌握,还要及时传递给招投标中心,让他今年欠薪明年就别再想进入建筑市场!”昨天下午,合肥市建设领域农民工维权工作会议要求,“要让意欲欠薪者害怕”。

合肥市委常委、副市长卢仕仁说,今年农民工欠薪发生的概率可能明显加大,工程项目开工多、竣工少成为不争的事实,并且已经出现老板出逃的情况,伴随而来的农民工欠薪的情况可能会是历年中最难解决的一年。

农民工讨薪面临的形势范文第5篇

由于国家房地产调控力度的加大跟坚决,今年的楼市“寒意”阵阵。年关将至,民工忙活一年的薪资是否可以正常收到,成为近来人们关心的话题。

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都要列入“黑名单”,“这话不能空讲,如果今年欠薪严重,或者老板跑路的,一定要记录在案,不仅建设主管部门要掌握,还要及时传递给招投标中心,让他今年欠薪明年就别再想进入建筑市场!”昨天下午,合肥市建设领域农民工维权工作会议要求,“要让意欲欠薪者害怕”。

合肥市委常委、副市长卢仕仁说,今年农民工欠薪发生的概率可能明显加大,工程项目开工多、竣工少成为不争的事实,并且已经出现老板出逃的情况,伴随而来的农民工欠薪的情况可能会是历年中最难解决的一年。

农民工讨薪面临的形势范文第6篇

记录片:李正洪1997年来到北京,凭着一手好木匠活,2001年,他把全家搬到了这里。很多同乡也跟着他来到北京打工。2004年6月,李正洪接到了一个建筑项目,按照协议,工程完工后付清劳务。但工程结束以后,他和其他60多个工人没有拿到应得的工钱,总计18万多元。为了拿回工钱,李正洪找到了同在北京打工的好朋友巴特,因为巴特有文化,他希望巴特能帮着他们要回这笔钱。开始了讨薪之路,通过劳动仲裁,诉讼,,,

北京西城区法院一审判决农民工败诉,原因是没有相关证据证明实际劳务关系。李正洪,及其工友们,他们是不懂法,不知道劳动关系建立需要合同。 看到法院宣判李正洪败述,在被告没有出庭的情况下就做了这样的结论,被告根本不需要陈述就可以赢得官司,。谁来保护弱势群体??

当前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的主要途径有:一是农民工向劳动保障部门进行举报和投诉,由劳动保障部门进行行政处理。二是由劳动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第三是由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第四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但在实践中发现,上述解决途径存在一些问题:

1、解决渠道虽然多,但程序繁琐且周期长;

2、相关的主管部门职责划分不明确,各部门工作衔接不够顺畅,造成农民工多方求助,实体权利很难及时得到实现;

3、没有统一的协调、联动处理机制,各部门各自为政,重复工作,浪费行政和司法资源,且容易错过解决纠纷的最佳时机;

4、缺乏对农民工讨薪的有效法律指导和帮助,农民工文化程度普遍较低,不了解相关程序,不懂得怎样获取和固定证据,导致讨薪难上加难。

建议:

1、完善立法,加大对拒不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的处罚力度。新的《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劳动合同。

2、工在遇到工资拖欠时,应该注意相关证据。收集单位拖欠工资的证据,如签订有劳动合同应携带合同,没有签订合同,应该寻找证人证明自己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事实。此外,考勤表、临时工作证、工地出入证、工资欠条等也是有效的证据。

3、加大对农民工的司法求助力度。建议扩大司法救助的范围,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在适用法律规定、时效制度时适当予以放宽,尽量适用简易程序,节省农民工的诉讼时间和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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