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图书馆的电子图书论文范文

2023-10-07

公共图书馆的电子图书论文范文第1篇

关键词:图书馆;公共关系;建设思路

摘 要:文章通过对新时期图书馆公共关系的定义、内涵、现状的阐述,对加强图书馆公共关系建设的思路进行了初步探讨,并针对图书馆公共关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快图书馆公共关系建设的对策,以期促进图书馆与服务对象建立和谐的公共关系,提高图书馆工作的社会满意度。

收稿日期:2013-03-29

作者简介:张懿文(1985-),天津图书馆助理馆员。1 图书馆公共关系的内涵

国际公关业对公共关系的权威定义是:一个组织和决定该组织成败的所有公众之间建立和维持相互受益关系的“管理职能”。借助这一概念,笔者认为,图书馆工作公共关系是图书馆在为广大读者提供阅读、外借、网络信息交流等服务的职能过程中,有计划地与相关组织和公众进行信息双向交流及行为互动,以增进彼此之间的理解、信任、支持,实现图书馆与经济社会协调、持续发展。其特征是以服务读者为理念,以有关组织和公众为受众,以信息沟通、行为合作为手段,以服务公信力、社会满意度为目标。它包含图书馆内部机构之间、层级之间的关系以及对外公共关系,图书馆是社会文化传播、促进知识推广、特别是丰富基础文化建设的重要平台,其公共关系建设的重要作用可见一斑。由于篇幅所限,笔者仅从外部公共关系的角度,对图书馆公共关系的含义作一分析。

首先,图书馆公共关系是一项服务职能。图书馆在服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对关联的社会资源进行优化配置,实现文化效果和社会效益最大化。其次,图书馆公共关系是包括调研、策划、创意、执行和评估等有意识、有计划地活动。图书馆必须以严密、具体、开放、操作可行的方式去完成,实现目标清晰、过程可控、效果最优。第三,图书馆公共关系是一个双向的信息交流过程,包括三个层次:一是互通情况,使图书馆工作与社会公众之间达到充分了解,这是基础。二是互通观念,以此形成和确立图书馆回应和满足读者需求、期待的价值取向和服务观念,进而取得各界的认同与支持。三是行为互动。一方面,图书馆依据读者的需求,有针对性开展服务活动;另一方面,图书馆引领和指导有关组织和社会公众,提升信息意识,支持图书馆工作,构建大的文化格局。

2 图书馆公共关系建设的现状

伴随着党和国家创新社会管理、建设服务型政府、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部署,以及文化建设工作指导方针的重大变革, 各地各级图书馆已开始高度重视公共关系建设,探索和积累了不少有益的措施和经验。如加强与媒体合作构建大宣传格局,设立新闻发言人,召开重大活动通气会、吹风会,开设官方网页、专栏、微博、QQ群,领导干部、模范人物、业务骨干走进电视、电台、网络直播间,举办“文化大讲堂”等开放活动,公布咨询投诉电话,向全社会公开招录工作人员,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等等,不一而足。这些举措对社会公众了解图书馆工作起到了较好的促进作用。但目前,图书馆工作公共关系建设仍存在以下问题。

2.1 思想行动上存在误区

一是把图书馆公共关系等同于简单地与读者之间的关系,自觉不自觉地把图书馆工作人员与读者放在了两个层面上。图书馆公共关系实际上更加强调服务职能,也就是“一切以读者的满意为标准”的用意所在。二是把图书馆公共关系等同于对外新闻宣传。图书馆公共关系传播通道既包括传统介质、网络通信等新型传播介质,也包含人际交流、社会舆论等大众信息传播介质。同时,图书馆公共关系是双向互动的,公众起主导作用,而新闻宣传中图书馆居主导地位,会有意筛选传播有益信息,回避或者掩藏不利的信息。三是把公共关系等同于人际关系或者拉关系,使组织行为异化为庸俗的“私人关系”、感情投资,片面为美化和吹嘘自己,归责于某个部门、某个具体人员。

2.2 公共关系行为处于自发、零散的局面

公共关系缺乏专门机构和人员策划实施,缺乏系统规划和过程跟踪,也没有纳入全年工作部署。公关手段比较单一,长时间徘徊在浅层次、低水平,缺少互动阵地和项目,制作推广形象宣传片等新平台,甚至出现“想起来就干、想干就干,不想干就算”的倾向。这些都成为了制约图书馆建设的消极因素,客观局面的平庸也就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了主观因素的发挥。

2.3 理论研究比较匮乏

理论是世界观、方法论,是行为的引领和支撑。图书馆公共关系建设理论研究比较滞后,缺少研究氛围和专业培训,与中国公共关系事业专业化、规范化、职业化、标准化的发展形势不相适应。

3 加强图书馆公共关系建设的路径

3.1 确立图书馆公共关系建设的价值意义

加强图书馆公共关系建设是提升图书馆社会美誉度和服务公信力的需要。图书馆美誉度包括外部形象和内在精神,是社会公众的总体评价和综合印象,分为物质、精神两个层面。如此,图书馆工作人员的服务理念、职业精神、价值追求、情感诉求等精神层面的东西就显得重要了,这就亟待加强公共关系建设,引入“形象管理”,培树先进典型,扩大图书馆知名度和影响力。

张懿文:图书馆公共关系建设初探

张懿文:图书馆公共关系建设初探

加强图书馆公共关系建设是打造和弘扬图书馆工作服务品牌的需要。商业领域的竞争力指标已经由依赖高科技、高质量,转变为兼顾高服务、高关系。传播学告诉我们,人们不可能生活在仅凭自己的感官来观察现实的世界里,还需要依靠存在于人与现实之间的“第三方”。此时,品牌所特有的社会推广性、公众认可度就发挥着提升组织软实力的重要功能,而公共关系在品牌创建、成长与发展的整个过程中,都有着直接和强劲的推动作用。

加强图书馆公共关系建设是图书馆妥善处理热点事件的需要。当前,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热点增多、燃点降低,图书馆所直接或间接面对和处理的突发性的热点事件将会越来越多。社会传媒尤其是网络媒体的兴盛,更为处理突发事件增加了难度,此时公共关系的重要性就显得非常重要。尤其是在公共舆论反应强烈、图书馆形象受到损害的时候,公共关系便处于紧急状态之中,需要动用整个单位的力量及各种传播媒介来化解危机,协调、平衡、消除图书馆与公众之间的质疑、猜忌、对立等紧张关系。在这方面,既有许多成功的范例,也有不少深刻的教训,需要我们不断地总结和提高。

3.2 确立图书馆公共关系对象

图书馆的公共关系对象,归纳起来有几种:一是读者和社会上广大和图书馆工作接触的组织和个人。二是领导机关及相关业务往来单位,即上级图书馆机关、当地党委、人大、政府以及与图书馆工作机关有直接业务往来的协作单位等。三是大众媒体,即报刊、电台、电视台、信通、网络等。

3.3 确立图书馆公共关系活动模式

公共关系的战略模式分为建设型、维系型、防御型、矫正型。这需要根据图书馆在不同时期、不同阶段的发展要求与战略目标,去自主灵活地选择使用。同时,不同的活动模式的正确选择,也能有效而真实地推动图书馆工作的创新发展和密切衔接。

建设型公共关系适用于初创时期的图书馆。重点适用于新建的图书馆和相关工作站,主要以高起点、高姿态行为作为手段,目的在于提高知名度,在有关单位和社会公众中留下深刻的印象,便于尽早打开局面,创造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

维系型公共关系适用于稳定发展时期的图书馆。适用于图书馆在公众中已有一定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发展较为平衡,以中低姿态行为作为手段,通过信息沟通与情感联系,维持知名度,巩固美誉度。

防御型公共关系适用于公共关系出现失调苗头的图书馆。当发现公共关系环境出现了小的问题与隐患,为防止其继续恶化,适用有效的手段将潜在的危机和问题及时消除,防患于未然。

矫正型公共关系适用于公共关系出现危机的图书馆。针对社会形象受损,公信力下降,急需采取得力措施,以诚恳、忍耐、实事求是的态度,修复各方公共关系,挽回不良影响,重塑图书馆形象。

此外,从技术操作层面,公共关系可以细分为服务型、宣传型、交际型系、社会型、征询型。服务型公共关系,即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充分履行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用实际行动赢得公众好评。这是图书馆公共关系的核心。宣传型公共关系,即通过各种传播媒介,让公众及时、充分了解图书馆正面的信息,形成良好的社会印象和认同。交际型公共关系,即以直接的人际交往行为,加强图书馆与社会的广泛联系,沟通信息、增进感情,可分为非公务交际和公务交际。社会型公共关系,即图书馆通过举办各种社会性、公益性活动,扩大影响、提升声誉。征询型公共关系,即收集社会对图书馆工作各种反映,表达尊重民意、听取民声、接受监督的诚意,更为重要的是及时为内部管理决策提供咨询,改进问题不足,适应公众期望。

4 加快图书馆公共关系建设步伐的对策

4.1 确立图书馆公共关系建设的战略目标

公共关系建设不是一蹴而就、毕其功于一役的,需要长时间培育。图书馆应充分重视公共关系在提高图书馆服务水平全局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正确判断自身所处的发展阶段、环境和公共关系现状,紧扣中长期发展目标,科学适用公共关系的原理和方法,以提升图书馆的社会认知度、美誉度、和谐度为着眼点,确立公共关系建设战略目标,建立公共关系发展规划,并细化各项措施,以成为公共关系建设指南。

4.2 牢固树立公开、公平、公信的图书馆公共关系理念

当前,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民生、民权问题,以公平保民生、以公开彰民权、以公信赢民心已经成为党执政的重点。图书馆必须重视和追求公开、公平、公信。图书馆公共关系要更好地服务于中心工作,就必须紧紧抓住图书馆与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契合点,以“公平”为核心,“公开”为途径,“公信”为目标,在读者关系沟通、舆论引导、媒体关系构建等活动中,以民为本,尊重权利,接受监督,赢得民心,从而为图书馆营造良好的民意基础和舆论环境。

4.3 建立专门机构

各级图书馆可结合实际,成立主要领导挂帅的公共关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新闻、外事、网络安全等业务骨干专兼职担任,主要负责认真研究图书馆公共关系的机制、制度和方法,打造图书馆工作服务品牌,使其在内容、形式上增强亲和力与渗透力,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与传媒建立及维持良好关系,探索运用高新技术拓展公共关系,彰显图书馆核心价值观;收集读者意见反映,向社会提供查询服务,做好公信力和形象危机处理。与此同时,要积极建立内部协作联动机制,提高处置合力,形成有机整体,由点到线、由线到面、由面到体,不断深化机制发展和职能完善,真正的向处理公共关系专业化、精细化和系统化发展,普遍树立公共关系的处理和协作意识。

4.4 组织开展公共关系专项培训

全员公关是图书馆公共关系的重要战略。公共关系虽然需要专门的机构和人员去做,但图书馆公共关系建设的真正主体是广大的员工。只有让每位员工都成为图书馆公共关系建设的主体和担当者,做到全馆上下人人会沟通协调,个个懂危机公关,图书馆公共关系建设才具有坚实的基础。图书馆工作人员是图书馆工作伸向公众的触角,他们能否娴熟地与公众沟通,突发事件后相关人员能否运用公关策略妥善应对和处置,直接关系到图书馆形象的提升和工作任务的完成。为此,各级图书馆必须有针对性地对所属人员进行公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通过课堂讲授、模拟演练、案例分析等方法,让每位员工都懂读者心理和读者语言,懂与读者和媒体沟通的技巧,掌握舆论引导主动权,维护图书馆的良好形象。

4.5 创新公共关系平台和载体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网络传媒的蓬勃兴起,当下人们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和差异性明显增强,社会文化环境和舆情环境日趋复杂。图书馆与社会公众、媒体、弱势群体进行公开、及时的信息交流和沟通,加强对社会公平、正义、公信的宣传尤为重要。所以我们要整合现有的资源,在做好常态新闻发布的基础上,通过网上博客,与网民面对面交流互动,制作推广形象宣传片,联合举办文体活动、文艺晚会,开办与读者互动基地,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等方式,加强与读者和社会媒体在信息、意见、情感和利益方面的沟通,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赢得读者的理解、信任和支持,避免因误解导致的矛盾和摩擦,创新工作模式。

综上所述,随着社会的发展,图书馆面临的外部环境日趋复杂,读者对服务的要求不断加大。各级图书馆要遵循“人人是服务窗口,人人是图书馆工作形象,人人是联系纽带,人人是读者朋友”的目标,不断探索和完善符合实际的公共关系建设思路,密切与读者关系,展现事业风采,树立良好形象,为图书馆的全面、科学、持续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参考文献:

[1] 马玉英.图书馆公共关系新探[J].晋图学刊,2012(2).

[2] 相国萍.论新时期公共关系活动策略[J].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11(20).

[3] 刘川,李勇文,姜姝玉.图书馆公共关系对策分析[J].图书馆论坛,2006(4).

[4] 钟小文.论基于网络环境的图书馆公共关系[J].图书馆论坛,2006(3).

公共图书馆的电子图书论文范文第2篇

关键词:文化创意;跨界融合;公共图书馆;服务转型

摘要:文章从公共图书馆文化创意的内涵入手,了解了公共图书馆文化创意产品的开发现状,阐述了文化创意开发与公共图书馆服务转型之间的关系,分析了文化创意产业及产品开发对公共图书馆服务转型的影响,以期为公共图书馆的服务转型提供借鉴。

文化创意产品(以下简称“文创产品”)是与一定民族和地区的文化背景相聯系,源自个人才情、灵感或智慧,并通过产业化的方式进行生产、消费和营销的,满足人们精神需要和欲望的任何有形产品和无形产品[1]。文创产品属于知识产品的范畴,是人类的知识、智慧、灵感、想象力的物化表现[2]。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出的文化创意产业(以下简称“文创产业”)统计框架UNCTAD模式中[3],博物馆与图书馆均在框架之中,是文创产业链中的一环。

1文化创意的内涵

文化创意是以文化为元素,融合多元文化,整理相关学科,利用不同载体而构建的再造与创新的文化现象。公共图书馆的文化创意绝不是对传统馆藏资源的复制,它需要创新型人才的加盟及融合相关学科的优势,使传统的文化资源实现进一步的开发与利用。公共图书馆文化创意以创新为支撑点,以有特色的文创产品为根本目的,以为公众提供前所未有的文化体验为核心价值追求,以此提高公共图书馆的服务质量。

2公共图书馆文创产品的开发现状

2.1国外图书馆文创产品开发现状

英国是世界上第一个提出发展创意产业概念的国家,也是世界上第一个政策性推动创意产业发展的国家。目前英国的国内生产总值中创意产业仍占有较高的比例,在可持续发展方面遥遥领先,增长速度是其他产业的两倍。创意类产业的经济效益吸引了大量相关企业及创意人才,就业人数已达到英国总就业人口的8%以上。由此可以看出文创产业早已在国外兴起,并逐渐发展为本国的支柱产业。相对于其他产业的文创产品开发而言,国外图书馆开发的文创产品较少,开发形式单一。如:美国公共图书馆主要通过商店经营文创产品,产品包含文具、玩偶、纪念品等手工艺品。而国外博物馆在文创产品开发方面却积累了大量经验,博物馆研发的文创产品不仅会在实体商店出售,还可以在官方网站出售,同时也会借助馆藏特色,开发品牌化的消费品。

2.2我国图书馆文创产品开发现状

文创产业是国家和地区软实力的重要象征。图书馆文创产品的开发种类有馆藏资源复制品、出版品、衍生纪念品、体验型产品、文创APP等。我国图书馆文创产业以国家图书馆为代表,国家图书馆开设的“国图旺店”是目前我国比较有代表性的图书馆官方的文创产品商店。“国图旺店”目前经营的文创产品覆盖面较广,主要有生活用品、办公用品、邮品、复仿品、服装配饰等,其中较有特色的是基于馆藏古籍资源的仿制品,深受广大读者的喜爱。2017年9月12日,“全国图书馆文创产品开发联盟”在国家图书馆成立,该联盟以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目的,以引领和推动行业文创产业发展为宗旨,为图书馆界文创起步晚、规模小、资源较为分散、品牌效应不强等问题提供解决方案,指导各成员馆通过文创研发、渠道营销、人才培养等资源共建共享,提高图书馆文创研发的整体水平,实现图书馆文创产品文化价值与实用价值的有效统一,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不断升级的物质和精神文化需求。该联盟的成立将加速提升全国图书馆的文创研发水平,实现文化教育职能和文化产业职能的共同发展。

3公共图书馆文创产品的开发形式

3.1馆藏资源类文创产品

公共图书馆的建筑形象、标志、馆藏等一般都有经典的寓意,文创产品开发在立足于图书馆自身元素的基础上可以将图书馆的资源品牌化、大众化,在展现经典馆藏的同时,实现历史的传承。

3.1.1基于图书馆自身品牌的文创产品。基于自身元素的图书馆文创产品不只是简单的商品,它是宣传图书馆形象和特色文化的有效手段,其创意主要来自于图书馆的形象、标志、馆藏特色等,其实际载体与读者日常的学习、生活、工作息息相关,从而兼顾产品的文化属性和实用美观性。在学习方面,以“国图旺店”推荐产品国图logo笔记本为例,它是学习用品与图书馆特有文化相结合的典型表现。在以图书馆为主题开发的生活用品方面,主要是根据图书馆名称、标志性建筑、徽标等设计的服装或是家具用品,可将图书馆与日常生活融合在一起,如文化衫、水杯、毛巾等。图书馆还可以利用早期手工化的专用品如目录卡片盒、运书小推车、取书用的梯子等,能够构成图书馆独特的文化符号。如:英国国家图书馆仿制的木制目录卡片盒,既能唤起人们对图书馆卡片式检索的探寻和回忆,又能当作明信片、书籍等分类摆放的储物箱,体现了传统古朴思想与现代生活艺术的融合[4]。

3.1.2基于图书馆经典馆藏的文创产品。公共图书馆经典馆藏包含古籍资源、画册、手稿、照片等,如河南省图书馆的经典馆藏主要以古籍为主,该馆古籍存本大多为孤本,除古籍展览外很少对外开放,开发以历代珍稀文献为基础的文创产品可以使富有历史价值的资料得到充分利用,还可以向大众普及中华民族悠久的传统文化教育。主要的产品形式包括制作稀有馆藏文献高清复制品、编制有特色的图书馆出版物,例如南京图书馆开发出版的文创产品《南京图书馆典藏目录》等,还开发有馆藏系列的创意衍生品。开发特色古籍衍生品可以以更加生动的方式将古籍中的文字、图画、故事展现在人们面前,赋予每件器物以生命,从而唤醒人们对高雅文化的认知与渴望。例如,国家图书馆利用研究我国京剧早期行头与脸谱的珍贵馆藏古籍《庆赏升平》,设计了一整套彩绘戏曲人物图谱,并以此为创意原型创造了状元、公主、哪吒等卡通形象,衍生出公交卡、书签等数十类文化创意产品。

3.2体验类文创产品

目前我国文创类体验产品开发种类较少。图书馆给用户提供一个发挥个人想象力的平台,让用户的个性化创意融入制作文创产品的过程,即体验类文创产品。文创产品在创造自身价值的同时,应该有更高的价值,例如,图书馆在让读者参与制作的文创产品中要更多地体现地方文化特色和文化的传承,这样的文创产品不仅融入了读者的创意,也让读者在参与的过程中传承了中华民族优秀的历史文化,可谓一举两得。

3.3图书馆文化创意APP类

APP(应用程序,Application的缩写)一般指手机软件,就是安装在智能手机上的客户端软件,用于完善原始系统的不足与满足个性化需求。从文化创意APP出现开始,各地公共图书馆纷纷开展形式多样的APP电子信息服务,其服务内容主要集中在馆内资源查询和图书借阅方面。随着数字阅读的兴起,很多图书馆发挥自身优势开发了数字阅读APP,如:深圳市推出的数字阅读终端产品“全民阅读APP”,从视觉、听觉等角度深度整合馆内特色论坛资源等知名文化品牌,为市民提供了有效的阅读渠道,为促进全民数字阅读打下坚实的基础。

4文创产品开发与公共图书馆服务转型的关系

4.1创新了公共图书馆的服务理念

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当前公共图书馆也处在发展的关键时期,公益性服务对服务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文创产品的个性化、人性化服务宗旨正是公共图书馆创新服务的有效途径。如:在文创APP的支持下图书馆实现了馆藏资源由人工查询到自助服务的转变,读者不需要到图书馆,只要在手机上安装APP,输入图书馆读者账号,就可以根据自身需要自行完成借还、阅读等一系列活动,这不仅节约了人力资源成本,还为读者提供了更好的阅读体验。文化创意时代的到来也是全面开启智慧图书馆的一个象征。如:温州市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融入并体现在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各个环节,不断增强市民文化获得感。2014年4月,温州市创新启动城市书房建设,着力构建市民“15分钟阅读圈”,面向所有人群实现免费借阅。城市书房从建设到管理广泛吸引社会力量参与,促进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实现“人人能参与,人人想参与”。温州市图书馆则以建设者的角色为读者提供阅读场所,每一个读者都是书房的管理者,创新了图书馆的服务理念。

4.2完善了公共图书馆服务职能

4.2.1文化教育职能。社会教育职能是图书馆的主要职能[5]。“图书馆是一所没有围墙的学校”,读者不仅能从图书馆获取很多知识,也能从图书馆开发的各种创意产品中更加形象地了解到文化的内涵,尤其是体验类文创产品的开发,如剪纸和线装书制作等体验类文创产品,可以将读者的个人想象力融入整个产品的制作过程,更加形象地向广大读者展现优秀的传统文化。图书馆将文化与创意相结合设计出的文创产品,能够使读者更多地了解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这是公共图书馆服务功能的延伸,体现了公共图书馆的文化教育职能。

4.2.2文化传播和宣传职能。图书馆是一个有固定场所的文化服务机构,其阅读范围受到很大限制。“互联网+”时代,图书馆如何利用网络传播信息,是图书馆职能转型的一大挑战。笔者认为,如果将“互联网+文创产品”形成一种固定的传播模式,分期在网络上推广图书馆开发的文

创产品,这在利用网络宣传文创产品的同时,也起到了文化传播的作用。因此,图书馆将富有本馆地方特色的文创产品在互联网平台上售卖,可将典藏文献与民众生活联结起来,可充分发挥图书馆的文化传播和宣传职能。

4.2.3促进馆藏资源的深入开发。为推动“十三五”时期公共图书馆事业的顺利发展,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2017年7月7日文化部印发了《“十三五”时期全国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中明确了各级公共图书馆要利用古籍善本、图书、报刊和数字文化资源等开发文创产品,挖掘地方传统文献资源,开发一批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反映时代精神、符合群众实际需求的文创产品。依据《规划》要求,一方面,图书馆要充分利用网络技术将地方特色文献数字化,建立地方特色文献库,凸显地方文献特色;另一方面,图书馆文创APP可以将馆藏资源开发成数字创意产品,与新闻媒体、科技馆、博物馆等合作,实现跨界融合,为图书馆服务转型打下基础。

4.3有利于图书馆人才培养,推动图书馆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文创产业是发达国家经济转型过程中的重要产物,由于其附加值高、可持续发展,越来越为各国所重视,其增长速度远快于整体国民经济增速。对我国来说,发展文创产业已成为“后危机时代”经济转型的新增长点,受到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6]。目前,我国的文创产业还处于探索阶段,图书馆对文化创意人才的培养要形成一套科学有效的培养体系,要采用馆校联合模式培养专业性强、高素质、复合型的文创产业人才。文创产业的发展,一方面促进了人才的培养,另一方面也推动了图书馆服务的转型和图书馆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郝鑫.浅析文化创意产品的内涵和外延[J].现代交际,2012(7):126-128.

[2]姚林青,卢国华.文化创意产品的经济性质与外部约束条件[J].现代传播,2012(5):106-110.

[3]刘奕.文化创意产业:内涵、效应与政策[J].中共中央党校学报,2012(3):86-90.

[4]王毅,柯平.公共圖书馆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类别调研与分析[J].图书情报工作,2018(3):21-32.

[5]赵晓红.文化创意产业与图书馆延伸服务研究[J].江苏科技信息,2016(25):12-13.

[6]吴凡.英国:创意产业的最早萌动[J].华东科技,2012(2):64.

(编校:马怀云)

公共图书馆的电子图书论文范文第3篇

[摘要]现有的关于公共图书馆及其服务的认识大多从公共管理学角度出发,重视效率、结果和成本一收益,却往往忽视了其中的法律要素,因而不能对公共图书馆及其服务的本质进行合理说明。界定公共图书馆及其服务的性质必须回到“政府-公共图书馆-公民”的相互关系之中,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归属。从法律角度来看,公共图书馆服务是政府文化行政给付的具体表现形式,而公共图书馆则是一种营造物法人。赋予公共图书馆以营造物法人格的意义在于充分肯定公民和公共图书馆的自主性,将公民与公共图书馆的关系纳入法治化轨道。

[关键词]公共图书馆 文化行政给付 营造物法人

“公共教育、公共医院、图书馆、博物馆、剧院和公园最初都不是由政府创建的,而是由那些具有公益精神的个人或群体来提供的,但政府现在已经占据了期间的大部分领域”。哈耶克的话反映了政府在公共图书馆发展中的主导作用,也反映了20世纪以来政府行政模式从“秩序行政”到“给付行政”的巨大转变。公共图书馆服务是“给付行政”的具体体现,更准确地说是一种法律上的行政给付行为,“服务关系之双方性”“个人对此服务关系之依赖性”是其显著特征。但受以效能为基本逻辑的管理学理论的影响,现有的研究和已出台的地方性图书馆法规更关注公共图书馆的组织架构、管理方式与服务内容,并未明确公共图书馆及其服务的法律属性,这给界定公民“图书馆权利”、厘清“政府-公共图书馆-公民”三者之间的关系带来了障碍。

1.对公共图书馆及其服务性质的一般认识

现代意义上的公共图书馆出现于19世纪中期的英国和美国。以“由公共经费支持”“为公众提供服务”为主要特征的公共图书馆,建立和运行的目的在于维护公民基本文化权利、保障知识与信息的分配正义。目前,对公共图书馆性质的认识主要有以下3种:

(1)事业单位说。《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2条第1款规定,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中共中央国务院2011年发布的《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规定,现有事业单位按照社会功能可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3类。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又可分为“公益一类”和“公益二类”,其中,“公益一类”为承担义务教育、基础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及基层的基本医疗服务等基本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公益二类”是承担高等教育、非营利医疗等公益服务,可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31。根据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方式等情况,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公共图书馆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该类事业单位不得从事经营活动,其宗旨、业务范围和服务规范须由国家确定。

(2)公益性机构或非营利性组织说。我国各地颁布的公共图书馆条例或管理办法一般都将公共图书馆定性为“公益性机构”。例如,《深圳经济特区公共图书馆条例(试行)》(1997)就认为公共图书馆是“各级人民政府投资兴办,向社会公众开放的、具有文献资源的收集、整理、存储、加工、开发和服务功能的公益性机构”。而《公共图书馆法(征求意见稿)》(2015)(以下简称《意见稿》)则将公共图书馆定义为“以提供阅读服务为主要目的,收集、整理、保存、研究和传播文献信息,向公众开放,并经依法登记的非营利组织”。“公益性机构”和“非营利性组织”都可以指政府组织以外的其他组织。其管理和运营有自主性,不受政府直接干预。广义上的“非营利性”包括“公益性”,但狭义的“非营利性”却与“公益性”存在显著区别:纯“公益性”机构是公共资源全额投入(相当于转移支付),其产出完全没有价格,以取得社会效益为己任;而“非营利性”组织则部分投入来自公共资源,部分来自私人资源或第三域的主体。《意见稿》对公共图书馆的“非营利性组织”的定性在某种程度上顺应了公共图书馆资金来源多元化的趋势,但其将政府之外的,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设立的图书馆也纳入公共图书馆的范畴并不符合我们关于“公共图书馆须由公共经费支持”的一贯认知。

(3)公共物品说。公共物品是指具有消费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自然垄断性以及收费困难等特征的物品。公共物品规模效益大、初始投资量大,私人企业和市场不愿提供、难以提供或提供后难见效益,所以一般由政府或其他公共部门承担供给责任。公共图书馆由于具有消费的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是典型的公共物品,应当由政府负责提供,政府必须履行投资主体的责任。也有学者指出,受接待能力所限,公共图书馆服务在特定时间点上具有一定的排他性和竞争性,因此,公共图书馆至少具有准公共物品的性质。当然,对公共图书馆公共或准公共物品属性的认识并非一成不变,20世纪80、90年代,各国均出现过将公共图书馆排挤出公共物品范畴的思潮和运动;时至今日,对公共图书馆能否市场化的问题仍然争论不休。尽管从公众自由和平等地获取信息的角度来说,必须要明确公共图书馆的公共物品性质,但经费压力始终是确认该性质的最大障碍。

公共图书馆的性质决定了公共图书馆服务的性质。如果公共圖书馆是“事业单位”.那么公共图书馆服务就是公共图书馆这一“事业单位”所从事的工作或事业.即“文化事业”。在我国,“文化事业”一词一般包含两种含义,一是指国家或社会层面上的整体的文化发展,二是指与经营性文化产业相对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公共图书馆服务主要指公益性文化事业。自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目标之后,“文化事业”“公益性文化事业”等概念逐渐被“公共文化服务”所取代,公共图书馆服务也被划归政府公共服务范畴,也就是说,公共图书馆服务是政府的一种公共服务。当公共图书馆由政府或主要由政府投资兴办、向社会公众开放,即便将它称为“公益性机构”或“非营利性组织”,公共图书馆服务在性质上仍然是政府的公共服务。而如果公共图书馆是“公共物品”,那么公共图书馆服务就是由“公共物品”提供的服务,亦即公共服务。

综上所述,不论公共图书馆是事业单位、公益性机构、非营利性组织还是公共物品,公共图书馆服务都属于政府的公共服务。从公共管理或公共服务角度来看,公共图书馆服务的性质是相对确定的,但公共图书馆的性质却不能随之而定。由于公共图书馆一般都由政府建立、受政府财政支持,因此,公共图书馆性质的界定必须要回到政府与公共图书馆的相互关系之中,明确两者的权利义务归属,对公共图书馆及其服务进行法律解读。

2.公共图书馆及其服务的法律之维

“公共物品”“公共服务”“公共文化服务”均为公共管理学概念。公共管理学注重从效率、成本-收益和结果看问题,但却撇开了公共管理活动中的宪法法律及其程序、条件,因而不能合理地说明社会总体的公共管理现象。只有重视公共服务、尤其是公共文化服务中的法律要素,我们才能更全面、准确地理解公共图书馆及其服务。

2.1文化行政给付:公共图书馆服务的法律本质

“公共服务”对应的法律概念是“行政给付”。“行政给付”的出现与20世纪以来政府行政模式由“秩序行政”到“给付行政”的巨大转变直接相关。在传统社会,政府通过防卫、警察、财政等限制性手段维持国家和社会存续的行政模式被称为“秩序行政”或“规制行政”;进入20世纪后,人口增长、社会分工、都市化、现代生活方式的兴起使个人生活无法自给自足,只能转由社会团体提供,但社会力量的弱势和低效最终让国家承担起照顾个人生存的义务。为了让全体国民都能过上作为人所应有的生活,增进公共福祉,国家开始在社会、经济、文化等领域采取授益性手段来保障国民生活,此种积极的行政模式被称为“给付行政”或“服务行政”。“给付行政”集中体现在水、电、煤气、交通、邮政、医疗等公共服务上,“服务关系之双方性”“个人对此服务关系之依赖性”使其明显区别于失业救济、贫病救助等单方面的国家行为,在这些公共服务中,个人和国家均须承担一定的义务。

“给付行政”模式分为供给行政、社会保障行政、资助行政3类。其中,供给行政通过公共用物(如道路、公园、广场等)、公共设施(如学校、医院、图书馆、博物馆等)、公企业(如煤气公司、公交公司、铁道公司等)的设置和经营来实现;社会保障行政通过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社会福利和社会优抚来实现;资助行政主要指经济性资助行政,通过对社会团体、私人、企业提供资金及其他财产性利益来实现。

“给付行政”是现代国家的一种行政模式、行政理念,在行政法和行政行为理论体系中,“给付行政”模式或理念被具体化为“行政给付”。“行政给付”是一种行政行为,更宽泛地说,它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等行政主体为保障个人和组织的生存权和受益权,维持和促进国家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依照法律规定和相关政策向个人和组织,尤其是出现生存困难并符合法定保障条件的个人和组织,提供物质、安全、环境、精神等各方面保障的行政活动及相关制度。根据给付行政的模式分类,行政给付也包括供给性给付、保障性给付和资助性给付3种存在形态。其中,供给性给付是给公众提供日常生活必需的公共服务的行政活动;保障性给付是给生活贫困者提供社会救济的行政活动;资助性给付是行政主体为保证经营安全、满足公众需要给私人或私营企业提供补助金、资金借贷、债务保证等的行政活动。

在现代社会,精神性的行政给付比物质性的行政给付更受关注,这也是马克思所说的人类“生存需求一社会需求一精神需求”客观发展规律的现实反映。精神性的行政给付表现为对人们文化发展、思想自由、表达自由等权利的保障,根据联合国《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的界定,文化发展、思想自由、表达自由等权利属于文化权利的范畴,因此,精神性的行政给付又可称为“文化行政给付”,它是与“公共文化服务”相对应的法律概念。文化类的行政给付属于供给性给付,即由政府或法律法规授权组织等行政主体负责向公众提供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作为公共文化服务的一种具体表现形式,公共图书馆服务的法律性质也是文化行政给付。

2.2公共图书馆的法律属性:“行政机构”还是“独立行政法人”?

公共图书馆服务的开展以公共图书馆的设置和经营为前提,在文化行政给付中,公共图书馆是行政主体提供于公共之用的人和物的设施的综合体,也称为“营造物”。

“营造物”概念源于德国法,自德国行政法学家奥托·迈耶创设了“公物”概念之后,“公物”在德国法中便被视为所有直接供大众福祉或者行政主体自身持续需要使用的财产。在德国法中,“营造物”是公物的一种;但在日本法中,“营造物”与“公物”却有着明显的区分:“公物”以物为构成要素,“营造物”以人和物为构成要素。我国行政法学界对“公物”和“营造物”的研究起步较晚,2010年之后才有相关论著出现。随着给付行政模式的广泛推行,“公物”和“营造物”在行政法研究中的地位愈发重要。从现有的研究状况来看,一般倾向将“营造物”与“公物”相区分在法律性质上,“营造物”是行政机构的一种类型,“公物”只是行政的配备,是一种物的手段。根据上述观点,作为“营造物”的公共图书馆在法律性质上是一种行政机构。

但如果將公共图书馆理解为一种行政机构,就会不可避免地出现以下问题:既然公共图书馆由政府设立、由政府财政支撑、实现的是政府“满足公众基本文化需求”的行政目的,那么,在法治政府框架中,不论公共图书馆的成立还是使用都应遵循法律、尤其是行政法的相关规定,图书馆自身的规章制度对使用者并无效力。更进一步说,政府对公共图书馆拥有绝对的管理权,公众对公共图书馆的使用也应受政府支配,这种认识显然有悖于图书馆学界关于“公众应自由、平等地利用公共图书馆”的共识。《意见稿》虽然将公共图书馆定性为“非营利性组织”,但就具体规定而言,它更像是政府的行政机构。在内容上,《意见稿》更多地是彰显政府行政权力对于公共图书馆事务的管理即职权,而较为淡化其应有的职责与义务;公共图书馆自身的权利和公民的权利的保障似乎也只是依附于政府的行政权力。

然而,没有政府的介入和支持,公共图书馆也很难存在和发展。20世纪70、80年代,在新自由主义思想的影响下,英国和美国的公共图书馆都经历了“公共图书馆市场化”运动,我国公共图书馆也于80、90年代大范围、大幅度地引入了市场机制。但实践证明,政府的退出或政府投入的削减都会导致公共图书馆事业的严重萎缩,这恰恰反映了公众对政府公共文化服务的依赖性。而在法理上,公共图书馆的市场化运营以及有偿服务的扩张也影响到公民平等获取知识和信息权利的行使和实现。因此,世界各国愈加认识到政府在公共图书馆建设中的重要性。

为了协调政府管理与市场运营,2006年之后,日本政府开始对国立国会图书馆实施独立行政法人化改革。“独立行政法人”是为了提高业务执行的效率性,谋求行政组织的精简化,使中央各省厅的业务执行部门独立出来而设立的法人。在国立国会图书馆之前,已有大量的研究机关、博物馆、美术馆、国立公文书馆、造币局、城市再生机构等进行了独立行政法人化改革,国立大学也被规定为国立大学法人。根据日本《独立行政法人通则法》(1999)的规定,独立法人化改革后的国立国会图书馆即为“国立国会图书馆法人”,其组织机构由图书馆馆长自己决定,政府根据预算拨给其必要的运营经费,员工工资收入与业绩挂钩,由主管部门的独立行政法人评估委员会、总务省的政策评估和独立行政法人评估委员会对其进行业绩评估。但这一改革也备受争议,因为以效率为评估标准很可能会降低图书馆的服务质量、使图书馆失去应有的功能,而资金来源的改变也可能会迫使图书馆开始收费,影响读者对图书馆的利用。

可见,不论将公共图书馆的法律属性界定为“行政机构”还是“独立行政法人”,都很难平衡政府行政权力与公民权利。而上文所论及的关于公共图书馆的一般认识也存在类似问题:“公益性机构说”和“非营利性组织说”均未明确政府之于公共图书馆的重要性;“公共物品说”虽然强调政府的支持和投入,但受公共管理学思路所限,并未明确公共图书馆的法律地位;“事业单位说”尽管强调了政府投入和对公益性的维护、在法律层面确认了公共图书馆的“事业单位法人”地位,但却并未重视公共图书馆和公民的自主性。

3.“政府-公共图书馆-公民”关系重塑:以营造物法人为中心

公共图书馆是政府向公民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中介和平台,既然公共文化服务是法律意义上的文化行政给付,那么,界定公共图书馆的法律性质必须要回到文化行政给付的框架之中,以营造物法人为中心来重新认识“政府-公共图书馆-公民”三者之间的关系。

3.1政府与公共图书馆的关系

3.1.1政府与公共图书馆的设立

营造物是用于特定公共目的的人和物的综合体,这一概念包含3个要素:营造物为人和物的结合体;营造物的设置是为了达到一定的行政目的;营造物应为行政主体(政府或法律法规授权组织)所建立。上述构成要素决定了营造物的设立须以“为国家所有或全民所有”和“受行政主体支配”为前提条件。作为一种营造物,公共图书馆也为行政主体(主要是政府)所建,“政府或法律授权管理”“主要由公共财政或税收支持”甚至成为公共图书馆的首要特征,与准公共图书馆和非公共图书馆相区分。既然公共图书馆在组织建构和资金来源上受政府支配,那么政府与公共图书馆之间就存在着一种建立与被建立、设置与被设置的关系,政府拥有公共图书馆的设置权。政府权力和国家义务是一体两面,政府对公共图书馆设置权力的行使也是国家对公民文化权利保障义务的履行。从法律角度来看,政府设置公共图书馆是向公眾提供精神文化服务的行政活动,也就是说,政府设置公共图书馆的行为是一种行政给付行为。

根据行政法的基本原理,政府不能随意设立公共图书馆,建立、变更和撤销公共图书馆等行政给付行为的实施必须遵循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合法性原则、合理性原则与公开原则3种。对于公共图书馆的设置而言,合法性原则和公开原则尤为重要。合法性原则要求政府设置权的行使须通过立法机关(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法律法规予以规制,规制的内容主要有:(1)政府设置权的内容及行使条件;(2)政府对公共图书馆的财政支持;(3)公共图书馆服务的范围和宗旨。而公开原则则要求政府设置权的行使须向社会公开、充分说明理由、听取公众意见并接受公众监督。之所以要明确政府设置公共图书馆的行为是一种行政给付行为,还要对这两个原则予以特别关注,既是为了保证公共图书馆运行的稳定性和持续性,也是为了应对当前公共图书馆法人治理机构建设中出现的一些问题。

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在政策层面肯定了公共图书馆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必要性。学界和实务界对公共图书馆法人治理结构已有很多深入探讨,本文不再赘述,综合来看,组建理事会、将理事会作为决策主体已是主流观点。但受事业单位改革思路所限,公共图书馆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并没有充分重视自身的自主性,政府的支配仍贯穿公共图书馆运行的各个环节。例如,理事会的理事长多由主管部门的分管领导兼任,理事长作为主管部门的副职需要再向主要领导汇报才能决策;在政府对公共图书馆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未制定的情况下,政府完全有可能随意安排管理人员,干预图书馆的具体事务。限定人员构成是保证政事分开、实现“去行政化”的一个思路,但其并不能从根本上杜绝政府权力对图书馆自身事务的控制,法人治理结构的建立和完善必须要走法治化道路:(1)明确政府的设置权限:政府仅有公共图书馆设置权,无运营权和实际管理权;(2)制定公共图书馆理事会的遴选或竞聘规则,遴选或竞聘过程和结果须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违反遴选或竞聘规则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制定公共图书馆理事的任职规则与职责权限,理事任免须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有违规任免情形的,相关责任人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1.2政府与公共图书馆的运营管理

政府是公共图书馆的设置主体,而非公共图书馆的运营、管理主体。在政府的文化行政给付中,营造物只是用于特定公共目的的人和物的综合体,它不能自己思考,也无法自己行动。要想让营造物在法律上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必须赋予它以法人地位。法人设立的初衷是让那些在社会经济生活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且具备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条件的社会组织在经法律确认后,可以以自己所有或独立经营管理的财产为基础,享有广泛的民事权利,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

当营造物成为营造物法人,它便有了自主运营、自我管理的能力;当公共图书馆成为营造物法人,能否将其民营化就成为一个重要的议题。在日本,营造物的运营曾主要由国家或者地方公共团体来实施,只有少数公企业被赋予营造物法人地位。1986年之后,民间资本和经营能力的引入使一部分营造物法人(日本国有铁道、日本电信电话公社)被改组为公司组织;随后,将公共设施的管理委托给民间的做法也得到承认。1999年,PFI法(《关于通过民间资金等的活用促进公共设施等的整备等的法律》)出台;2007年,邮政事业也被民营化。但实践已证明,公共图书馆并不适合进行全面的市场化改革,有偿服务的开展不仅没有促进公共图书馆的发展,反而导致公众信息获取权的萎缩。这种情况的出现与精神需求自身的特有属性相关。人类的物质需求一般可以由同质的、批量的物品予以满足,同质、批量的生产可以提高服务效率、降低交易成本,因而煤气、供暖、电信等行业可以实现民营化。而精神文化需求具有较强的个体性,精神文化供给一定要有差异、能够满足不同层次的公众的需求,如有针对儿童或老人的出版物、有面向大众的流行小说、有面向少数群体的小众读物、也有满足专业人士需要的技术类图书等。需求的多样性决定了精神文化的供给必须多样,但多样必然带来精神文化供给的高成本和低收益。高成本和低收益决定了公共图书馆服务一般只能由政府来承担,一些时候,政府甚至需要通过类似行政征收的方式(如出版物呈缴制度)来保证公共图书馆服务的运转。

“公共服务应当尽可能交给私营组织提供,或者对公共部门尽可能实行商业化管理。只有在私营组织的服务效率低于公共部门,即其交易成本高于公共部门时,才有必要设立公共部门”。受精神文化需求特性的影响,公共图书馆服务不能完全市场化,但这并不意味着其运营管理不能走市场化道路。目前的公共图书馆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基本按照事业单位改革、更准确地说是非营利性组织建构的思路进行,从保障公共图书馆公益性的角度来说这并没有问题.但能否真正摆脱旧有的体制障碍仍需时间检验。但公共图书馆作为营造物法人,其理事会完全可以通过委托或指定的方式选择适格的管理者进行经营管理。政府在公共图书馆的运营和管理中应以且仅以监督者的身份出现,通过财务审计、绩效评估等量化标准来考察图书馆的运营管理状况以及公益性目标的实现程度。

3.2公民与公共图书馆的关系

相对于政府,公民是公共图书馆更重要的监督者。并且,在公共图书馆使用过程中,公民还可以以经恰当渠道表达自己之所需与所想、发挥自主性,以此改进公共图书馆服务。公民和公共图书馆的联系集中体现在公民对公共图书馆设施和信息资源的使用上,因此,公民与公共图书馆的关系又可被概括为使用与被使用的关系。

公民对公共图书馆的使用权是“图书馆权利”的核心。在“图书馆权利”概念的来源文件——1939年美国的《图书馆权利法案》(也译为《图书馆权利宣言》)中,就已提出个体应当自由、平等地对图书馆加以利用,并详细列举了图书馆所负有的保证公民自由、平等地获取信息和图书馆服务的义务,这实际上就是对公民图书馆使用权和使用权实现方式的概括性规定。国内学界对“图书馆权利”有以下几种认识:(1)民众权利论。即认为图书馆权利是民众的图书馆权利,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平等、自由和合理利用图书馆的权利。(2)图书馆员权利论。即认为图书馆权利是图书馆员职业集团为完成自身所承担的社会职责所必须拥有的自由空间和职务权利。当然,也有学者指出,“图书馆员权利”是图书馆对公民信息利用权的保障和维护,图书馆所主张的并不是自身的权利,而是图书馆利用者的权利。(3)公民与图书馆权利论。即认为图书馆权利是指公民和图书馆的权利,是公民接受图书馆服务的权利和图书馆人维护图书馆科学、有效运作的权利的统一。虽然看法不同,但这些观点基本上都肯定了“图书馆权利”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公民对公共图书馆的使用权,主要分歧在于“图书馆权利”是否包括图书馆或图书馆员权利,而这一分歧的产生很大程度上源于对图书馆权利的公法意义和私法意义的混淆。

营造物是由政府设置的,目的是为了满足公众的物质或精神需求、增进公共福祉.履行宪法规定的国家义务。公民权利决定国家义务,国家权力来源于国家义务;公民文化权利决定国家文化义务,国家文化权力来源于国家文化义务,国家文化义务的履行需要通过国家权力的行使来实现。我國宪法第22条规定:“国家发展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文学艺术事业、新闻广播电视事业、出版发行事业、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和其他文化事业,开展群众性的文化活动。”享有和使用公共图书馆是公民文化权利的重要内容,建设公共图书馆是国家的文化义务之一,这一文化义务需要政府来实际履行,因此,政府设置公共图书馆是行使国家文化权力、履行国家文化义务的具体体现。

在公民与国家的关系层面,公民所享有的图书馆权利实际上是一种公法意义上的权利,公民与公共图书馆的关系本质上是一种公法关系、是公民与国家关系的外在表现。我们通常所说的图书馆权利,如公民信息利用权,公民平等、自由使用图书馆的权利等很大程度上指的是公法意义上的图书馆权利。当公民对公共图书馆的设置有异议,或者公共图书馆因设置存在瑕疵或违法情形给公民造成损害的,公民可依据自己所享有的文化权利提起行政诉讼或要求国家赔偿。

而在公民与营造物法人的关系层面,公民所享有的图书馆权利是一种私法意义上的权利,公民与公共图书馆的关系本质上是一种私法关系。在这一私法关系中,图书馆有保有自身财产和维护管理秩序的权利,公民须遵守图书馆的规章制度,图书馆可对损坏图书馆馆藏资源或设施的公民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损害赔偿;而公民也可以通过行使图书馆权利表达自己的所需和所想,以此敦促图书馆改进服务,更好地实现公民对图书馆的平等、自由和合理的使用。有权利行使的主体(公民)就应当有权利行使的对象(公共图书馆),赋予公共图书馆以营造物法人格最重要的意义就在于给予公民和公共图书馆平等的民事主体地位,充分肯定公民和公共图书馆的自主性,将公民与公共图书馆的关系纳入法治化轨道。

图书馆员与公共图书馆之间的关系也应受私法调整:图书馆员应根据聘用合同的要求履行管理职责,公共图书馆应尊重和维护图书馆员的合法权益,若有图书馆员违反合同约定或公共图书馆侵犯图书馆员权利的情形,双方均可通过协商、仲裁或诉讼等途径寻求救济。

4.结论

法律以权利和义务为机制来调整人的行为和社会关系,权利和义务贯穿于法律现象逻辑联系的各个环节、法的一切部门和法律运行的全部过程。对公共图书馆及其服务性质的法律解读实际上就是对“政府-公共图书馆-公民”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解读。

公民有参加文化生活的权利,政府有满足公民文化需求的义务。政府向公民提供公共文化服务属于文化行政给付行为,应受行政法调整,须严格遵循合法性原则、合理性原则与公开原则;公民接受公共文化服务亦受行政法调整,若平等、自由地使用公共图书馆的权利受到侵害,可以依据行政法的相关规定寻求保护。

为保障公民平等、自由的使用权利,实现“办管分离”,政府既不能将公共图书馆当作行政机构,也不能将公共图书馆视为独立行政法人,而应确立其营造物法人的民事主体地位。公共图书馆作为政府公共文化服务义务的具体履行者,既要接受政府监督,也要通过规章制度确定图书馆和公民的权利义务归属,在接受公众意见的同时不断改进服务。

《公共图书馆法》正处于制定过程当中,在法律层面明确公共图书馆及其服务的性质非常关键。厘清“政府一公共图书馆一公民”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有助于《公共图书馆法》在理念、价值取向上对《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和我国宪法关于公民文化权利、国家文化义务的规定作出积极回应;有助于《公共图书馆法》在实际操作上为公共图书馆服务提供更加合理的规范指引,更大程度地发挥公共图书馆和公民的自主性。

公共图书馆的电子图书论文范文第4篇

摘  要:新媒体时代下,人们的认知观念也发生着极大的变化,对公共图书馆档案管理工作带来了更高的要求。本文将分析新媒体时代对公共图书馆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影响,并探讨新媒体时代公共图书馆档案管理服务的创新路径,力求公共图书馆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理念和方式顺应新媒体时代的发展趋势,满足人们的对信息的需求。

关键词:新媒体时代;公共图书管;档案管理;创新

引言

新媒体时代下,信息技术赫然成为各行业发展及社会发展的有力支撑,同时其促使人们的学习、工作、生活更加便捷化,进而人们对外界信息及知识的需求亦愈发多元化。公共图书馆档案记载着社会发展、政治发展、人物事迹等,是人们了解历史、获取知识的重要手段之一,具有极高的社会存在意义及文学价值。新媒体时代下,传统的公共图书馆档案管理服务逐渐显露出局限性,无法满足社会发展与人们求知的需求,因此,公共图书馆档案管理服务要借助新媒体时代的机遇进行突破性的创新,优化其管理技术及服务方式,进而最大程度的发挥其社会效用。

一、新媒体时代对公共图书馆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影响

(一)提升公共图书馆档案管理的工作效率

新媒体时代下,信息技术在公共图书馆档案管理工作中的应用,改变了传统管理工作的观念和方式,能有效降低档案管理工作的工作量,提升档案管理工作的效率,同时还能减少档案管理工作中的失误,提升档案管理工作的品质,进而更好的为社会大众提供服务。

(二)促进公共图书馆档案的开发与利用

新媒体时代下,公共图书馆档案能借助信息技术通过更加多元化的手段实现其开发和利用,為社会大众提供不同层次、不同样式的档案管理服务。新媒体时代的宣传方式也更加多样,而且拥有较高的性价比和宣传效果。例如,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有效提升了档案信息的宣传效率和范围,进而获取了更多人群的关注,进一步的提升档案信息的利用率。

(三)强化公共图书馆档案管理的安全性

档案资源的安全性是公共图书馆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传统档案资源管理通常采取对档案资源进行封存储藏的形式,不仅容易造成档案资源的损坏,还对档案资源的查找使用造成一定程度的阻碍。信息技术在档案管理工作中的应用可以将档案资源进行信息化管理,强化其安全性,也使档案管理资源的查找使用更加便捷。而且,随着新媒体时代的发展,信息化的档案管理平台也可以通过技术提升及安全加密等方式为档案资源的安全管理提供更牢固的安全保障。

二、新媒体时代公共图书馆档案管理服务的创新路径

(一)构建新媒体时代的档案管理服务思维

新媒体时代公共图书馆档案管理服务创新,应先实现其服务思维的创新。新媒体时代下,公共图书馆档案管理要坚持为社会大众服务的原则,时刻将社会大众的需求当作工作开展的前提性条件。档案管理服务应深入且正确的了解社会大众对档案服务方式、种类的需求,从社会大众的角度出发,满足社会大众对档案资源的需求,进而得到更多人群的认可,实现档案资源的存在价值及其最大利用率。此外,新媒体时代是信息数据的共享时代,档案管理服务应将所有能公开共享的档案资源整合在同一个服务平台中,为社会大众自行选择其所需要的档案资源创设客观条件,进一步的促使档案资源为社会大众所用。

(二)完善档案管理服务岗位评定机制

现阶段,我国的公共图书馆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养存在较大程度的差异,对档案管理工作的创新和发展有着一定的影响,这就需要相关管理部门完善档案管理服务的岗位评定机制,确保档案管理工作人员能高效且专业的完成档案管理工作,同时,还要为工作人员提供学习及发展的客观条件,保障工作人员专业技能与综合素养的与时俱进,进而实现公共图书馆档案管理工作的创新和发展。此外,管理部门还要建立公平、公正的岗位评定机制,坚持人尽其用,各尽其才,能者上岗的评定原则,激发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和发展需求,为档案管理工作的创新及发展提供充足的人才供给。

(三)开发档案管理服务的移动APP

新媒体时代下,人们获取信息及知识的方式更加多元化、便捷化。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终端设备对信息的传递起到了重要的推进作用。档案管理人员可以顺势而为,开发档案管理服务的移动APP,让档案资源更加广泛、更加快捷的被人们熟知并使用。同时,还可以根据档案资源的来源和内容设计侧重点不同的APP专题,让不同层次、不同需求的档案资源受体大众更加快捷的找到自己所需要的资源,提升档案管理服务的层次性及全面性。例如,可以设置“世界大战”“导弹纪实”“丝绸之路”等APP专题,既简化了人们整合相关档案资源的环节,又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档案资源的宣传推广。此外,档案管理服务人员还可以定期开展系列性的专题讲座,详细且深入的对档案资源进行讲解,可以通过移动APP进行直播,也可以通过移动APP观看相关专业的录播,进而为社会大众提供正确、详尽的档案服务。

(四)利用大数据技术开展档案管理服务

新媒体时代下,大数据技术应用在档案管理服务工作中,可以促使档案管理工作更加科学、更加高效的发挥其社会价值。档案管理服务人员在档案资源的搜集、整理、储备、数据库建立、管理、维护等环节都要科学、适宜的应用信息技术,借此建立健全的档案信息化管理服务体系。工作人员要在保障档案资源信息安全的基础上,积极运用大数据分析档案管理工作中的不足之处及可以拓展的优势,并针对不足之处制定优化措施,同时对优势拓展后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进行客观推测,进而确定其可行性。工作人员还要利用大数据技术实现档案管理服务平台的智能化、海量化运行,为社会大众构建动态化、层次化、多元化的档案资源服务平台。此外,工作人员还可以借助云终端技术为档案管理平台用户创设“云档案馆”,进一步的提升档案管理服务的便捷化、全面化。

总结

新媒体时代下,公共图书馆档案管理可以借助时代的机遇提升公共图书馆档案管理的工作效率、促进公共图书馆档案的开发与利用、强化公共图书馆档案管理的安全性。因此,档案管理部门要构建新媒体时代的档案管理服务思维,同时不断提升档案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抓住时代的机遇,为社会大众提供更高品质的档案管理服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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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图书馆的电子图书论文范文第5篇

关键词:公共图书馆;公益性;服务效能;提升策略

摘 要:公共图书馆作为典型的公益性文化服务机构,其在全民阅读时代背景下的公益性与服务效能的提升研究具有现实必要性。文章结合广州市公共图书馆服务创新的实践,探讨了公共图书馆公益性与服务效能的有效提升路径。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必须积极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完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升文化服务机构的服务效能。提升服务效能、发挥公益文化服务价值逐渐成为公共图书馆建设和发展的主导目标,而这也是实现区域文化平等、城乡文化一体化建设的必经之路,直接关系到公共图书馆的持续、稳定发展。因此,公共图书馆必须加强公益性与服务效能的提升研究,明确其在新时代背景下公益性与服务效能提升的有效策略。

1 公共图书馆的公益性与服务效能

公共图书馆带有公益服务的属性,即服务于广大群众,满足群众的多元文化需求。公共图书馆在服务建设中必须具备服务效能意识,通过不断提升服务效能完善自身建设,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公共图书馆的服务效能是显而易见的,主要是履行自身使命的程度。公共图书馆作为公益性文化服务机构,在当前的社会环境下,其主要职能是带动文献资源建设,提供有效的读者参考咨询,满足读者的多元化文化诉求,积极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而当前我国各地公共图书馆的服务效能水平整体偏低,从本质上说是其服务能力和服务条件较弱的反馈。信息时代对公共图书馆传统的服务模式造成了巨大冲击,对于服务效能的提升有了信息层面的新的要求。因此,我国必须重视公共图书馆的公益性与服务效能的提升研究,推动公共图书馆的创新发展。

2 我国公共图书馆服务效能现状

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公共图书馆积极着手自身服务体系的升级并取得了部分成效。文化管理部门的统计数据显示,从2015年到2017年,我国公共图书馆基本服务设施完善率每年增幅达到了6.59%,占全国文化服务体系完善率的3%;在阅读渠道拓展方面,公共图书馆每年增长27.38%,占全国文化资源完善率的10%。在取得部分成效的同时,公共图书馆也必须意识到其在信息时代面临的新挑战,意识到由于区域性限制等原因导致的服务质量无保障、服务理念滞后、服务信息化建设不足等问题,而这些也是公共图书馆公益性与服务效能提升研究的重点。

2.1 服務效能提升意识弱

公共图书馆的公益服务属性使管理人员的服务效能提升意识普遍较弱。解读“效能”二字,其涵盖效率、能力和质量等因素,其中效率是单位时间内完成的工作量。对公共图书馆的服务建设来说,效能指标主要是文化服务均等化的落实。我国公共图书馆多为政府出资,市场竞争与发展意识较弱,服务效能提升意识淡薄,缺乏精细化管理运作。

2.2 服务效能水平不高

公共图书馆是按照省级、市级和县乡镇级分类部署的,而服务效能水平低是共性问题。越到基层,文化服务支持力度越弱,服务效能水平直线下降。其中,评判服务效能水平的主要指标是公共图书馆的接待人数。以广州市公共图书馆为例,2018年全市公共图书馆接待访问量合计为2,427.18万人次,人均到馆次数合计为1.63次,而美国为人均4次,日本为人均8次,我国图书馆人均接待量明显低于发达国家。

2.3 缺少精准的绩效评估

我国公共图书馆为大力推行精细化运作模式,采取了绩效管理措施,但在绩效管理中缺乏有效的绩效分析报告,无法对公共图书馆的服务效能进行准确评估。公共图书馆建设和发展的主要目标是满足群众的文化诉求,实现文化服务的均等化。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公共图书馆在服务效能建设中必须关注读者的新诉求,最终实现服务效能提升与群众文化诉求的平衡。

3 公共图书馆公益性与服务效能提升的有效举措

3.1 转变服务理念,以读者为中心

要想提升公益性与服务效能水平,公共图书馆必须积极转变服务理念,以读者为中心,坚持人本主义思想,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最大限度地让读者满意。近年来,广州市公共图书馆在人本服务中坚持专业化发展的理念,不断加强图书馆软硬件建设的支持力度。公共图书馆作为公益性文化服务机构,其必须关注每位读者的文化诉求,在服务中坚持以读者为中心的原则,公平公正地提供文化服务。以读者为中心就是坚持人本服务思想,心系读者,全心全意为读者服务,具体体现在阅读环境的创设优化、读者服务体验的提升等方面,一方面可以吸引读者参与公共图书馆建设,让读者树立主人翁意识,对公共图书馆的工作人员进行有效的监督,督促他们提升服务效能;另一方面改善公共图书馆的服务效能,从公共图书馆的服务结构入手解决问题,优化服务环境。公共图书馆还要通过阅读空间的合理划分,通过人文性关怀及阅读场景的布设等,以软服务营造良好的阅读环境,提升读者的满意度。

3.2 创新服务形式,使服务更专业

当前,公共图书馆服务形式的转变势在必行,服务形式的创新必将带动服务效能的提升。一方面,公共图书馆需要基于信息化发展的时代背景,发挥数字化技术优势,引入操作更便捷、服务更精准的图书引导服务模式,通过智能化文献检索、自助化借还登记、自助网站查询、人工智能的参考咨询等,使读者的查询、检索、借阅更方便;另一方面,公共图书馆服务效能的有效提升必须从传统服务体系的变革和优化入手,切实提升公共图书馆工作人员的专业性,使图书馆工作人员的效能服务由被动服务转变为主动服务,积极为读者提供各种帮扶与指导。如:公共图书馆可以尝试与当地的高校联合,通过有效的宣传教育,吸纳高校志愿者参与公共图书馆公益服务,缓解公共图书馆人力紧张的压力,也让高校学生在基层服务中有所锻炼和提升。广州市积极探索社会力量参与图书馆建设的新思路,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采取文教融合、文商融合、文企融合等方式,积极与学校、园区、地产商等各类社会机构合办分馆,以财政小额投入撬动社会力量的大额投入,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至2018年年底,广州市公共图书馆(分馆)共有191个,在136个街镇范围内实现了通借通还,且对公众免费开放,图书馆(分馆)覆盖率达80%,与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合作建设分馆41个。此外,公共图书馆服务形式的创新也体现在对社会现有资源的充分挖掘与利用上,拓展公共图书馆服务模式的社会参与度,让更多的读者认识到公共图书馆的文化服务价值和公益服务属性,认可其服务并积极参与服务。公共图书馆服务效能的形式应更加多元化,具有创新性,推动图书馆服务理念的传播,实现公共图书馆服务效能质的提升。

3.3 重视基础建设,使服务更有保障

公共图书馆作为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致力于群众文化需求的满足,积极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而图书馆文化作用的发挥需要以扎实的基础设施建设作保障。公共图书馆在设计建造的过程中必须考虑成本问题,考虑读者需求,兼顾自身和读者的利益。公共图书馆从选址、设计、建设到装饰等都必须基于为读者服务的原则,制订更加合理与可行的建设方案,实现公共图书馆服务效能的最大限度发挥。至2018年年底,广州市公共图书馆建筑面积合计为40.58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7.14%;每千人建筑面积合计为27.23平方米,同比增长13.95%,其中各类型分馆建筑面积合计为12.43万平方米;经费投入合计约为4.44億元,人均经费合计为29.77元。这些成果都得益于广州市政府政策上的大力支持及财政经费上的投入。在完善基础设施的基础上,公共图书馆要广泛采集社会各界的反馈信息,作为公共图书馆提升服务效能的参考,扩大公共图书馆的服务范围。信息采集不是一蹴而就的,也需要进行深度挖掘,包括读者信息、文化建设信息、政府信息等。大众能够通过图书馆了解、接触到多方面的信息,认识到公共图书馆文化服务的价值,发挥自身的能动性,积极主动地参与公共图书馆文化建设与服务,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升公共图书馆的服务效能。

3.4 发挥信息优势,提升服务效率

公共图书馆在信息时代必须发挥信息技术的优势,推动服务流程的优化,提升自身的服务效能。信息技术在公共图书馆文化服务中的促进作用十分明显,可带动公共图书馆传统服务向数字化服务、信息化服务转型,特别是大数据技术可以帮助图书馆工作人员做好相关服务信息的收集、分类与分析,了解读者的服务诉求,优化服务,提升读者的满意度。物联网技术、人工智能技术使公共图书馆与读者的互动交流更为便捷,即时回复提升了公共图书馆的服务效能,而计算机技术、云存储技术等也实现了公共图书馆数据管理、馆藏资源管理和信息存储的高效化。2018年,广州市区级图书馆计算机总数合计为3,301台,同比增长2.07%,计算机配备数量较2017年有所提升。广州市公共图书馆自购、自建数据库的下载、浏览量为8,678.84万篇(册)次,网站访问量共计12,868.44万次。其中,全市统一的数字图书馆门户网站——广州数字图书馆(广州图书馆官方网站)的访问量为12,266.63万次。广州市公共图书馆发挥信息技术的优势持续完善通借通还服务网络、信息化管理系统及广州数字图书馆三大管理与服务平台,健全优化通借通还服务网络,建立常态化物流配送,保障各级图书馆之间文献信息资源的快速流通,构建并完善信息化管理系统;密切结合业务发展,以计算机技术为“抓手”,带动公共图书馆服务思路和服务方式的创新,也实现了移动图书馆信息服务、手机智能终端图书馆服务的落地。广州市公共图书馆在信息技术的支持下实现了智慧化的打造,切实提升了自身的服务效能。

参考文献:

[1] 李娜.浅谈全民阅读推广与公共图书馆提高服务效能的若干问题[J].延边党校学报,2018(5):86-88.

[2] 刘涛.作为资本的信用:公共图书馆信用服务的经济社会学分析[J].图书馆理论与实践,2018(10):1-7.

[3] 周启立.提升图书馆服务效能的途径:以安康市图书馆为例[J].当代图书馆,2018(3):41-43.

[4] 黄建琴.《公共图书馆法》视域下公共图书馆服务效能提升策略[J].图书馆学刊,2018(7):87-90.

(编校:崔 萌)

公共图书馆的电子图书论文范文第6篇

一、网络环境下公共图书馆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图书馆人员观念陈旧、意识落后。

就我国目前的公共图书馆来看,大多数的图书馆的工作还停留在手工操作的基础上,图书馆的信息服务观念还比较落后,大多采用被动的服务方式,坐等读者上门进行询问和借阅,工作的积极性不高,没有创新意识,使得图书馆的工作很难取得成效。即使是在一些建立了区域网的图书管理,对于信息化的工作意识也比较落后,只是满足与代查、打字、复印等一系列低层次的信息服务,无法进行高层次的网络信息服务。

(二)图书馆自动化建设程度不高。

近年来,我国对公共图书馆的建设也加大了步伐,对图书馆的计算机管理系统都进行了更新换代,建立起许多电子阅览室,通过将计算机联网的处理,实现了图书馆的跨时空的信息服务。但是目前的图书馆存在着严重的重硬件、轻软件的现象,尤其是对图书馆特色数据库库的建立,更是不加以重视,无法满足用户对于信息广、快、新、准的需求。

(三)信息人员素质不高、网上资源利用率低。

我国某些公共图书馆的管理人员对计算机操作不熟练,对于现在的许多网络技术不太了解,更不用说管理人员的外语水平和对于图书管理的专业知识的掌握,这都成为图书馆信息服务的障碍。尤其是像公共图书馆这种大型的图书馆,它里面的资源更是数不胜数,图书馆内的信息非常复杂,这都给图书管理人员的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再加上管理人员本身素质低下,根本没有办法对大量的图书馆信息进行及时的整理、重组,也就使得图书馆网上的信息资源得不到充分的利用。

(四)网络用户的心理障碍。

现在的社会日新月异,这几年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自动化的技术更可以说是得到了飞速的发展,这都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人们开始适应这种生活,享受这种生活,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所用的用户都能够对图书馆的信息进行有效的利用,不少用户存在着对网络信息资源利用的心理障碍。

二、网络环境中公共图书馆信息服务工作的创新

(一)改变服务观念,加强网络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

图书馆的发展必须要符合当今社会的发展,在网络环境大的背景下,图书馆必须要改变传统的对于信息的服务观念,将被动服务变成主动服务,对各种资源和文献进行有效的加工、开发和利用,从而强化图书馆的信息意识。可以通过各种电子手段或者是网络平台,将各种资源联系在一起,实现全国范围内、甚至是世界范围内的资源共享。同时,要加强图书馆服务的多样性,提供多样的服务,为用户提供更广泛的全天化服务。对图书馆的资源进行针对性的收集、整理、组织,实现资源的最大利用。

(二)加强图书馆自动化建设,建立具有自身特色的数据库。

网络环境下,公共图书馆的数据和资料比较复杂,并且数量庞大,光靠人工是很难实现管理的。所以,需要将这些信息利用自动化技术和网络进行分类,然后针对不同的用户提供不同的信息,建立一个庞大的数据库,方便对图书馆大量的信息进行整理、分类等操作。在这个庞大的数据库的统一管理下,用户可以通过检索,很快便能够找到自己所需要的文件和信息,从而方便了用户。同时这种数据库也能够提高图书馆的办事效率。通过建立一个具有自身特色的数据库,对于提高图书馆书刊的订购数目也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三)加强图书管理人员的素质,提高信息服务能力。

图书馆管理人员的素质高低直接影响着图书馆的工作效率。所以,需要不断加强图书管理人员的素质,不断对他们进行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加强他们的计算机的操作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他们的整体素质,以为用户提供更好的服务。

(四)建立网络协作网及完善的检索系统。

首先,要在各个地区建立起集中的联合目录的数据库和查询系统,这包括很多,比如联合书目数据库、学位沦为数据库、联合期刊数据库等,当用户进行查询的时候,能够清楚地明白这个文件是在哪个图书馆收藏。其次,要在这个基础上,由国家统一建立起公共插叙系统,通过全国协作网的集体契约方式,建立起覆盖全部期刊和文献的网络数据库,集中管理全国的文献和期刊等,使得图书馆拥有的数据库重复率降到最低,充分实现文献的利用率,降低用户进行使用的成本。

三、结束语

网络环境为公共图书馆带来挑战和考验的同时,也给图书馆的发展带来了机遇和创新。只要图书馆能够有效地利用网络技术,对其进行有效的开发利用,就能够促进图书馆的发展。

摘要: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网络技术的普遍应用,公共图书馆的工作也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和考验。本文就网络环境下公共图书馆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介绍,并就如何开展工作进行了创新性的探讨。

关键词:网络环境,公共图书馆,工作

参考文献

[1] 倪健.网络环境下公共图书馆阅读工作创新研究——以江都图书馆为例[J].农业图书情报学刊,2012,12:114-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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