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公司扩张模式论文范文

2024-05-06

跨国公司扩张模式论文范文第1篇

关键词:公司治理 公司管理 相关性

在当代社会经济条件下,经济活动的全球扩散和全球一体化背景下,市场竞争愈演愈烈,冲击力也越来越强。许多中小企业没有经历太多的发展便流星般的陨落了,即便是一些曾经辉煌一时的大公司也一样厄运难逃,毁于一夕之间。造成如此结果的根本原因:一是企业自杀行为导致;二是如判断、决策失误,环境变化等内外部多重因素所致,而企业自杀行为导致最终毁灭性结局的比重更大。这种种自杀行为的根源无非就是公司治理问题和公司管理问题的处理不当。这两者间的关系常常突出表现为经营者和所有者的潜在冲突,那么在企业成长过程中该怎样处理二者关系呢?看看那些在“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物竞天择中,虽然浮浮沉沉,却能不断地自我调适与超越,使生命力长存的企业,我们会得到这样的共性,即虽然公司治理与公司管理在不同时期凸现的重要性不尽相同,但都在不同程度和时期得到了关注,将它们适时协调,合理整合,这就是企业持续发展、基业长青的根源所在。而理性人假设即:“追求最大利润”,并不被其作为发展的主要动力来源或其追求的唯一目标,因为只有企业发展壮大,有了企业这样一个载体,它的最终目的才能得以实现。

1 公司治理与公司管理的内涵

在古典企业中,公司的所有者就是其管理者,不存在所有者与经营者的分离状态,随着科技的进步发展,企业的形态也在逐步演进,特别是随着社会化大生产以及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使得公司治理与公司管理的问题随之凸显,首先,我们需要明白公司治理和公司管理主要的侧重点。

1.1 公司治理的内涵

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家亚当·斯密可以说是公司治理理论的先驱,他在《国富论》中指出,“股份公司的经理人员,使用别人的钱财,而不是自己的钱财,不可能期望他们会有像私人公司的合伙人那样的警觉性去管理企业……”亚当·斯密的这些话实际上已经触及到了公司治理的核心问题。有些学者对于这样的问题也有所感慨:如果让另外星球的客人只是通过公司人员的个人行为来进行判断,不是首先让他们明白法律条文的话,毋庸置疑,他一定会把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看做是公司的投资者或者所有者。

现代的我们对于公司治理的内涵还没有一个确切的答案,这样不同的人由于侧重点的不同,或者看到的角度的不同,给出的定义就会不一样。有的人把公司治理看做是指导和监控公司的系统;有的人则把它看作为确保投资者投资回报的方法;有的人把它称作公司监管(基于监督和预防欺诈的层面);有的人把它和公司管理相互连结,称之为公司的综合管理;其实,广义上的公司治理的定义应该是包含公司内部各种参与者之间的关系,包括股东、董事会、管理层、员工、顾客等等。但是不论定义如何变化,如何不同,公司治理的目的都是通过监控和平衡相关利益者,达到有效监管的目的,从而完善公司整体运作,实现公司的最终目的,同时也实现公司的社会责任。

我国开始研究公司治理问题是因为20世纪90年代东南亚金融危机的爆发,当时我国的经济体制正是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时候,人们也逐渐意识到亚洲金融危机从本质上讲其实是公司治理的危机。一个公司上市之后,如果在公司治理方面存在严重的问题,公司投资者的利益就不能得到有效的满足,这时投资者就不会做安心的等待,更不会致力于长期投资,从而转向短期炒作,短期炒作导致投机泡沫的产生,市场就会充分不信任充满动荡,而当泡沫最终破灭,经济危机就随之产生。之后,我国就开始致力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虽然我们的市场经济还不够成熟,但随着我们对公司制的研究和摸索,公司治理正在趋于规范和完善。

总体来说,如果把公司治理的研究范围界定为研究所有者、董事会和经理人之间的关系,我们就可以把公司治理等同于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治理结构是公司治理问题的有关各方(即利益相关者各方)及其代理人相互关系及其地位、作用在企业内部运作中的反映。它集中地表現出了企业利益相关者与其在企业内部的代理人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公司治理结构是一种组织制度安排,是有关各方的关系契约,这是一种静态的要求,但是缺乏动态的监督机制。如果把公司治理看做是关于公司所有权和利益分配权的一套法律、文化、制度安排,那么这些安排就是决定公司的利益,风险、监管等怎样在不同的组成人员之间进行合理分配。

1.2 公司管理的涵义

管理起源于人类的共同劳动,它的出现要比企业的出现早,它会随着社会进步不断的发展完善,在一切有组织、有目的、有实践性质的活动中管理是一种必不可少的元素。公司是人们共同创造财富共同劳作的地方,管理作为一种不可或缺的元素,在公司的组织活动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我们的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建立现代的企业管理,以此来指导和规范企业的管理工作,促进企业的经济技术进步,提高企业的经济实力和科技竞争力,进一步占领更多的市场份额,才能实现企业的最终目的。

公司的企业文化是无形的,是思想形态的认知,想要把它体现出来就只能通过一定的实践活动和具体的行为操作,如果不把这种无形的思想认知付诸实践,这种管理理念就只能沦为一种抽象的意识和空泛的议论了。把这种思想意识的管理理念通过操作成为一套规范性的制度体系,并使得公司中上至董事长、总经理,下至中层、基层管理人员都能够深切的感知和遵守规定和约束,公司中的群体行为和个人的行为都可以有所指导、约束,这样公司才能摆脱随意性、短期性的经营行为,为公司保持持久活力和生命力提供制度性的保障,公司管理就是为达到这样的目的而存在的行为准则。

总体来讲,公司管理就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司围绕其现阶段的战略目标,通过制定一系列的规章制度,把系统观念和整体优化的要求体现出来,使管理人才、管理组织、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手段等方面有机的结合在一起,形成完整的现代化公司管理,从而创造最佳的经济效益。

2 公司治理与公司管理的区别与联系

2.1 公司治理与公司管理的区别

公司治理与公司管理在一定程度上是相似的,但在很多方面也不尽相同。具体来讲,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1)公司治理和公司管理的直接目标不同。公司治理的直接目标通过它的治理结构体现出来,使得在企业内部建立起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一方面使资产所有者能够实现自己的权益,另一方面又赋予经营者充分的自主权利,并调动生产者的积极性。公司管理的直接目标就是“追求利润最大化“,也就是企业的最终目标。

(2)两者的主要操作者不同。公司治理的主要操作者是股东会,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董事会被看做是公司的代理人,其实是股东会的执行机关,股东作为公司的出资者对董事会拥有最终的控制权。公司管理的主要操作者是总经理,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是董事会决议的执行者,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3)资本构成呈现出的不同的信息。公司治理反映的是债权人权益和股东权益的不同地位和权利的问题。在公司管理方面,资本的构成只是企业的财务状况的体现。

(4)调整的频率不同。一般情况下,为了保证公司健康稳定发展,公司的治理结构在较长的时间内都不会有大的调整,但是为了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公司的管理通常会随着外部市场的变化不断的调整自己的管理方法和决策。

(5)受外部环境影响程度不同。公司治理一般要受法律条文、规章制度的约束,受外部尤其是政府制定的政策方针影响比较大,它要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基础上才能生存。公司管理一般受外部影响比较小,公司的经营者所做的决策一般被看做是企业内部自己的事情,因此灵活性更高。

资料来源:吴淑琨《公司治理和公司管理的系统化思考》、《南京大学学报哲社版》2001年第3期。

2.2 公司治理与公司管理的联系

虽然两者有这样那样的不同,但两者的最终目标是一致的,这也就回到了 “理性人假设“即企业是追求长足的发展并实现利润最大化,平衡利益相关者的满足感。公司治理有一个重要的表现就是公司治理结构,治理结构从一定意义上同时包含了统治和管理的双重含义。它比较准确的表达了公司的组织结构和制约关系,也可以将其理解为公司的组织制度和管理制度。公司的治理为公司的起步发展提供了相应的规章制度,并建立了框架结构,但它不是完整意义上的公司,需要公司管理激活整体的生命,它决定了生命运行的状况,所以生命运行的好坏是由公司管理直接决定的,但是如果想要扩大生命力,给它增加更多的活动空间,这就需要根据外部的环境的变化,对公司治理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因此,公司治理为公司管理提供了平台,公司管理是公司治理的一种延伸和具体化,反之,随着社会环境日新月异的变化,公司管理为公司治理结构也提出了新的要求。

公司治理与公司管理的联结点就是战略管理。一般情况下,治理的主体是董事会和监事会,由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为首的管理层则充当了战略执行主体的角色,这时,公司治理与公司管理在战略管理中实现了融合。

3 公司治理与公司管理的协调机制及系统整合

公司治理与公司管理虽然在有些方面表现的有所不同,但是它们最终的目的是一致的,这就为它们协调机制的建立打下基础。协调机制就是为了实现公司追求的利润最大化的目标,使公司能够健康穩定的发展,而采取的公司治理机制和公司管理手段有机整合的一种互动方式。公司治理为公司管理提供了展示的平台,并给与其框架结构,公司管理是对整体进行运作,实现公司内部良性的运转,只有让这两者合理分工,相互配合,才能是企业得到长足发展,这就要求对这两者进行有效的整合。

对公司治理和管理进行整合,一方面战略管理是首要考虑的因素。它是实现两者整合的联结点,股东会作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应该合理的制定公司的战略实施,同时董事会应当对经理层适当放权,给予经理层适度的处置权限,这样就能保证战略决策制定的科学性,由于两者的特殊关系,二者之间要保持着一定的互动关系,相互依存的同时保持适度距离。另一方面在公司治理和公司管理之间设置重合点(相关点)。如在公司治理系统中的董事会下设置审计委员会,同时使内部控制、内部审计等机构处于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这样既保持了内部控制和内部审计的相对独立性,有利于充分利用公司管理系统的资源,并且可以使公司治理系统迅速掌握公司管理系统的有效信息。

公司治理是在一定的法律法规框架下产生的,它规定了公司总体的方向和整体结构,面对不同的外部环境,会产生不同的公司管理制度,它实现了公司的整体运作,带活了公司的生命,是公司治理的延伸和细化,所以不同的公司,不同的发展阶段以及不同的外部环境造就了不同的公司管理模式,这时公司治理和公司管理在某一个时点上达到均衡。这些公司的管理模式不是一成不变的,因为外部环境的多样性,管理模式要适应环境的变化不断的更新状态,这时公司治理和管理就出现不平衡状态,当管理模式适应并调整了自己的结构,公司治理也重新定位,两者根据环境进行的动态调整,使得它们在新的点上重新实现平衡,因此这种平衡状态是不断的更新变化的,被称之为动态协调机制。只有这样的动态协调机制才能使企业的治理和管理实现完美结合,从而创造更多的价值。

4 结语

企业是一个有机整体,是创造财富和价值的地方,公司的治理和管理为企业财富的实现创造了条件。公司治理与管理是相互依存和相互制约的。战略管理是两者的联结点,在战略管理中实现两者有机的结合,并且随着内外部环境不断变化,这种结合也会在不同的点上不断的实现平衡,总之,简单的将二者孤立看待显然是不科学的,狭义的着重关注权利的配置、所有权的约束问题,或偏于考虑各种管理手段的采纳都不可能使公司获得持久的活力。我们要透析二者关系,把握二者间的平衡。

参考文献:

[1] 吕凌云.公司治理与公司管理的关系研究[J].大众科技,2009(10).

[2] 邓健,彭胜志.公司治理与公司管理的关系研究[J].商业研究,2006(06).

[3] 柳丽华,李鑫.公司治理与公司管理的关系研究[J].经济论坛,2005(05):77-79.

[4] 向荣.公司治理与公司管理——区别、联系、系统整合与互动关系[J].商业研究,2002(01).

[5] 石怀旺.公司治理与管理的比较研究[J].特区经济,2008(03).

[6] 陈华.浅析公司治理与公司管理的系统整合[J].武汉商业服务学院学报,2008(03).

[7] 刘晓兰.浅谈公司治理、公司管理与会计信息系统的相互关系[J].湖南冶金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6(09).

跨国公司扩张模式论文范文第2篇

跨国公司扩张模式论文范文第3篇

摘 要:随着中国烟草行业进行理顺产权关系一系列变革,县级烟草公司法人资格被取消,非法人实体县级烟草公司的财务管理被大幅削弱,有的县级营销部仅保留极少数的财务人员负责财务管理工作。通过对非法人实体县级烟草公司的财务管理模式进行研究,从而有效解决难题,提高县级营销部的财务管理工作质量水平[2]。

关键词:财务管理;县级烟草公司

近年来,烟草行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理顺烟草行业资产管理体制深化烟草企业改革意见的通知》要求实行重大改革,理顺产权关系,取消县级烟草公司法人资格,实行中国烟草总公司、省公司、地市级公司三级法人体制,使地市级公司成为市场营销的主体,烟草行业进入了一个高速发展时期。取消县级烟草公司法人资格以后,县级烟草公司的财务收支如何管理,资金、资产如何监管,如何有效实施以地市级公司为经营主体、对县级营销部财务有效监管的财务管理模式,使“持续增收节支”目标得以实现,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课题。

一、财务管理的概念及特点

(一)财务管理的概念

财务管理是指在确定企业整体和具体的目标前提下,对企业内部进行资产的购置、对企业资本的融通、对企业经营中现金流量的控制而进行的一系列财务活动。

(二)财务管理的特点

企业的财务管理具有三个主要特点:财务管理活动是一项综合性质的基本管理工作;财务管理能够对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做出迅速灵活的反应;财务管理与企业各个领域的活动都具有着紧密联系。

二、非法人实体县级烟草公司财务管理基本状况

近年来,随着地市级烟草公司经营管理、市场营销主体的强化和巩固,资金统一归集,财务收支管理高度集中,以地市级公司为核心的会计核算中心、财务监管中心、预算管理中心形成。但县级烟草公司法人资格取消后,县级营销部财务人员需要身兼多职,县级营销部的财务管理职能被大幅削弱。如何规范、有效加强县级营销部的资产管理、财务收支、资金管理、预算管理等财务管理工作,实施规范高效的非法人实体县级烟草公司财务管理模式[1],成为迫切需要。

三、非法人实体县级烟草公司财务管理模式研究

(一) 设置独立的财务部门履行财务管理职责的模式

地市级公司通过对县级营销部有效实施统一的财务管理政策,统一税收核算和上缴,统一会计核算,统一资金和资产的监管。地市级公司的财务部门与县级营销部的财务部门可以得到更好的沟通和对接,县级营销部管理层可以通过财务部门加强对资金、资产的监管,加强财务收支预算管理,规范经济运行。但是通过这种模式,机构显得臃肿,不利于非法人实体县级烟草公司工作职能的转型。

(二) 由市公司派出财务机构和人员履行财务管理职责的模式

该模式使市公司派出的财务机构和人员可以更快捷和全面的执行统一财务管理政策,统一预算管理和资金资产监管,加快资金流通速度,提高资金运营效率,加强地市级公司对县级营销部的财务控制力,提高执行力。但这会增加市公司财务科的人员编制,增加了人力成本;县级营销部由于没有常设财务机构和财务人员,平时遇到财务管理方面的工作没有办法得到及时的解决,不利于县级营销部的经济运行,不利于预算管理的有效实施,不利于日常资金流通的及时监管和国有资产运行的及时有效监管。

(三) 设置独立的财务岗位履行财务管理职责的模式

县级烟草公司设置独立的财务人员岗位,财务人员岗位并入综合管理部门。市公司财务科负责负责对财务管理工作和业务进行具体指导。市公司财务科负责对县级营销部财务人员的财务工作安排、业务指导、教育培训以及工作质量考核;县级营销部负责对财务岗位人员的日常管理、劳动纪律等进行考核。这样可以保持市公司财务科与县级营销部财务人员的沟通和协调,确保会计核算、税收、预算的统一实施。但财务岗位人员一方面工作职责大幅增加,另一方面是工资待遇大幅下降,职责和待遇的严重不对称造成县级营销部财务岗位人员工作量大,工作待遇低,财务人员不愿意到县级营销部工作,导致财务人员的流失,工作开展难度增大。

四、 结论

因此,为全面提高县级营销部的财务管理工作质量水平,应结合各地市级公司实际情况,综合运用以上三种模式,取长补短。积极进行财务管理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和推进预算定额标准化管理,科学进行预算收支合理授权,合理提高县级营销部财务人员的工资待遇,合理进行岗位职责分工,推进统一会计核算、财务报账、资金流运营、资产监管的有效實施,从而真正提高县级烟草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质量水平。

参考文献:

[1] 拓鹏,李倩倩.烟草商业物流非法人实体化业务运作模式的思考[J].物流技术与应用,2015(03).

[2] 郭哲亮.非法人实体县级烟草营销部财务管理模式研究[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5(03).

跨国公司扩张模式论文范文第4篇

1 财险公司盈利模式的基本形式及其特点

1.1 当前财险公司实现盈利的基本形式

财险公司的盈利模式是由外部经营环境、公司治理结构、战略定位、经营模式、市场策略等多方面综合决定的, 并没有一个固定的模型。长期以来, 我国财险公司以规模经营作为盈利模式的基础, 承保业务收益和保险资金运用收益成为公司盈利的两项主要来源, 因此盈利模式归根到底就是承保业务和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盈亏的不同组合。

财险公司总利润与承保利润和投资收利润有以下关系:

总利润=承保利润+投资利润

其中:

承保利润=已赚保费×综合利润率=已赚保费× (1-综合成本率) =已赚保费×[1- (综合费用率+综合赔付率) ]

投资利润=保险资金运用平均余额×投资收益率

简单而言, 保险资金运用平均余额=资本金+已赚保费可运用平均保费, 则有:

投资利润= (资本金+已赚保费可运用平均保费) ×投资收益率

综合以上可得:

总利润=资本金*投资收益率+已赚保费×[1+投资收益率- (综合费用率+综合赔付率) ]

从以上保险公司盈利简化公式可以看出, 决定财险公司盈利能力的几个关键指标有:资本金、已赚保费、综合费用率、综合赔付率和投资收益率。

1.2 由当前盈利模式的基本形式来看一般财险公司的盈利特点

为便于深刻了解国内财险公司的盈利模式主要内涵, 我们从影响财险公司利润的五个指标开始着手, 逐步深入研究财险公司的盈利特性。

1.2.1 资本金

首先, 资本金对财险公司总利润的影响是通过投资收益来实现的。资本金是财险公司可运用资金的重要组成部分, 因此财险公司的资本金越大, 则该公司从资金运用上所获取的投资收益也将越大, 对总利润的贡献也越大。

其次, 资本金通过间接提高财险公司的已赚保费来实现对总利润的贡献。一般情况下, 财险公司的资本金越高, 则公司的承保能力也越强, 能够承接大量优质业务和高品质业务, 可提高了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1.2.2 已赚保费

财险公司的已赚保费主要是与保费收入和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提转差相关。

(1) 保费收入。

保费收入越多则已赚保费也越多, 这是显而易见的, 正因为如此, 国内大多财险公司通过广设分支机构, 降低保险费率, 降低投保门槛等各种竞争手段来扩大保费规模, 不计成本地增加保费收入, 意图通过增加保费收入来增加经营利润, 这种短视的行为并不能带来较好的经营结果。

(2)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目前国内通行的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提转方式和会计核算方法是资产负债模式, 即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开始时, 对应收取的保费全额确认为保费收入, 同时, 对与会计期间不一致的部分, 通过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使当期确认的保费收入符合权责发生制要求。即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是依据承保业务的风险分布和增长规模来影响已赚保费的。

1.2.3 综合费用

综合费用=营业费用-摊回分保费用+手续费+分保费用支出+营业税金及附加+提取保险保障基金

从以上综合费用的公式中可以看出, 由于营业税金和保险保障基金的提取比率为国家法定, 因此综合费用主要还是与营业费用 (业务及管理费) 、摊回分保费用、手续费和分保费用支出相关。

1.2.4 综合赔付

综合赔付=已决赔付支出-摊回赔付支出+分保赔付支出+未决赔款准备金提转差 (提存减转回) -追偿款收入

由于分保赔付支出和追偿款收入在财险公司综合赔付中影响有限, 而摊回赔付支出与已决赔付支出成正比, 因此一般财险公司的综合赔付主要与已决赔付支出和未决赔款准备金提转差有关。而影响已决赔付支出的主要因素为承保业务质量、实际赔案发生情况、保费收入业务结构、核保核赔政策等。影响未决赔款准备金提转差的主要因素为保险业务的品质和赔案发生情况, 以及未决赔款准备金的计提方法和分保业务比例, 由于分保因素暂不在综合赔付中考虑, 而未决赔款准备金的计提方法一般在国内财险公司中比较固定, 因此保单业务品质和赔案发生的实际情况成为影响综合赔付的重要因素。

1.2.5 投资收益率

在当前保险公司主要依靠承保和投资两个轮子的有效运转快速前进的过程中, 一方面是保险市场竞争日趋激烈, 直接承保业务的利润不断降低, 保险公司需要通过资金运用实现整体盈利目标;另一方面是修订后的《保险法》逐步放宽了对保险资金运用的管制, 拓宽了资金运用的渠道。因此, 保险资金运用是保险公司核心业务收人来源的重要组成部分, 可以说, 没有成功的投资就没有未来保险业的生存和发展。因此, 各家财险公司都在积极有效地开展保险资金运用, 不断提高保险可用资金的投资收益率。

因此, 从财务角度来看, 财险公司盈利主要取决于承保业务的盈亏和保险资金运用水平。

2 影响财险公司盈利能力的突出问题

在当前竞争日趋激烈的保险市场上, 并不是每个财险公司都能盈利, 而随着经营环境和公司自身的成长, 各个财险公司在不同时期的盈利模式也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在中国正式加入WTO以后, 国内财险市场开始逐步形成国际化竞争阶段, 初步形成了以商业保险公司为主, 中、外资财险公司并存, 多家财险公司竞争的市场新格局。为使自身可持续发展, 中资财险公司虽然在营销制度、银保合作、产品开发等方面进行了创新, 使业务得到了长足发展, 但总体来看, 我国财险行业依旧存在自主创新能力薄弱和盲目模仿等问题, 在造成公司资源浪费的同时, 也很难有效满足消费群体多层次的保险需求, 以致造成财险行业竞争的无序性和行业的整体亏损。影响财险公司盈利能力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我国财险市场保险产品同质化现象严重。目前我国财险市场上众多中小财险公司所销售的产品基本上都是模仿人保、平安、太平洋等大型财险公司的保险产品。与发达国家相比, 我国财险市场尚处于一个行业的初级阶段, 保险业技术含量和新产品开发能力较弱。

二是多元化经营造成我国财险公司的经营效率低下。多元化经营一度是财险公司扩大业务规模、争抢市场份额的主要模式。随着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 这一模式的弊端逐步显现。由于产品同质、价格竞争和盈利方式雷同等因素, 财险公司在业务规模越来越大的同时, 盈利能力却越显薄弱, 不少财险公司甚至已陷入无利润经营的状态。

三是财险公司手续费过高公司造成盈利能力低下。长期以来, 我国财险行业发展重规模、轻效益, 重保费、轻利润, 导致公司盈利能力大幅下降。

3 解决盈利模式突出问题的思路和举措建议

面对日益激烈的保险市场竞争, 对财险公司而言, 缺少的不是对盈利模式的认识, 而是如何更好的处理一些关系和问题, 如保费规模与业务质量的关系、投资业务和承保业务的关系、产品开发和客户需求的关系、资产负债匹配管理等。笔者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建立财险公司可持续的盈利模式提出粗浅的建议。

(1) 理顺保费数量与质量的关系, 从“粗放式”规模化发展模式向“集约式”效益化发展模式转变。

加快业务发展, 必须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 以效益为基础大力发展保险业务, 从承保到理赔, 从外勤到内勤, 时时树立“效益观”, 环环紧握“效益弦”, 不断提高公司整体实力和经济效益。保险业是特殊的高风险行业, 而经营风险就必须能控制住风险。一是保持适度的保费规模和合理的增长率;二是严把核保关, 做到“进口”严格, 在承保业务中切实贯彻“非车险中高端客户, 车险优质业务”的原则;三是严控核赔口, 做到“出口”规范, 正常的保险赔付要及时支付, 但不合理、不合法的赔付要求坚决不予支付, 并通过加强防灾防损、保险培训等手段切实提高客户的风险防范能力。

(2) 理顺产品开发与客户需求的关系, 依据客户需求开发创新产品, 积极拓宽服务领域。

财产险费率持续走低的原因之一是竞争激烈, 而引发激烈竞争的重要原因之一是险种竞争过于集中, 主要围绕着企财险、机动车险、货运险展开的, 而责任险、信用保证保险等效益险种的发展缓慢。一是财险公司应积极推进产品研发机制创新, 开发特色的产品和服务, 试行建立“保险超市”的保险产品研制和储备机制, 确保依据客户不同需求为保险超市提供源源不断的优质产品, 重点开发各类责任保险产品;二是把“客户第一, 服务至上”的理念紧放在心, 不断开发服务项目、扩大服务范围、提高服务质量, 做到人无我有, 人有我优, 并将基本服务、附加服务及期望服务结合起来, 积极创建特色服务, 不断提高客户满意度。

(3) 理顺保险业务与资金运用的关系, 努力实现保险业务收入与资金运用收益取得双赢的局面。

保险业务收入与资金运用收益是保险公司获取盈利的“两个轮子”, 缺一不可。尽管保险资金运用对于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有重要意义, 但如果承保业务长期亏损, 单纯依赖投资盈利的经营模式并不能持久。一是始终坚持按照精益化思路发展保险业务, 就一定能够获取保险业务收入盈利的理念;二是切实把资金运用作为公司经营工作中的重要项目, 加大投资管理的人员、财力及设备的投入;三是资金运用要始终坚持安全性、收益性和流动性“三性结合”, 重点处理好投资效益与投资风险的关系, 避免为了片面追求投资收益而放大投资风险的情况出现。

(4) 理顺成本管理与机构建设的关系坚持以成本控制为先导, 以标准化建设为核心, 加快服务网络建设, 努力提高公司管理水平。

财险公司的费用管理在整个财务管理中占据重要地位。费用水平体现公司保单获取成本的高低, 费用的高低直接影响公司的盈利水平。公司要提高效益, 就必须牢固树立成本意识, 要大力压缩固定成本支出, 尤其是机构铺设成本, 优化费用资源配置效率。一是分支机构铺设要树立成本效益观, 具体实施前做好充分的可行性分析特别是投入产出分析, 依据付出的成本费用与可能获取的业务效益进行比较, 作为衡量机构开设与否的一个标准;二是严格控制人员编制, 选好人、用好人、留好人, 重点抓好人才引进, 积极开展人才培养, 启动长期教育规划, 为公司储备后续人才;三是狠抓集中管理, 各项费用要实行集中管理大宗设备要全面实行集中招投标、集中采购、标准配置、不断提高公司管理水平, 努力控制公司经营成本。

摘要:如何选择合适、成功的盈利模式是财险公司实现盈利的重要保证, 也是实现财险公司经营目标的重要途径。本文通过分析财险公司盈利模式的基本形式、特点以及影响财险公司盈利能力的突出问题, 对财险公司建立可持续的盈利模式提出解决思路和建议。

关键词:财险公司,盈利模式,探析

参考文献

[1] 陆晓军.财产保险公司经营风险与盈利[J].企业家天地, 2008 (8) .

[2] 吴冰.财险公司财务管理体系探讨[J].现代商业, 2009 (23) .

[3] 黄永波.财险公司可持续盈利模式的辩证分析与建议[J].金融理论与实践, 2010 (4) .

跨国公司扩张模式论文范文第5篇

摘要:本文以我国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从控股模式角度分析了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对公司业绩的影响,不同的持股模式对上市公司业绩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他们对各种公司治理机制效率的影响上,本文以代理理论为基础,分别对基于监督机制、激励机制、代理权争夺机制和收购机制四种公司治理机制的控股模式进行分析,结果表明,不存在某种控股模式对四种公司治理机制效率的影响具有绝对优势,但把四个方面综合起来,再结合我国目前的法律体系、市场环境以及历史因素,可以得出结论:相对控股模式更有利于公司业绩的提升。

关键词:股权结构;控股模式;股权性质;公司业绩

从控股模式方面进行分类,基本的股权结构有三种:绝对控股、相对控股以及分散持股。(1)绝对控股是指第一大股东持有公司全部股份的50%以上,处于绝对控股地位。这种绝对控股模式虽然可以增强管理监督力度,但同时对公司业绩的提升也会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2)相对控股是指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在20%~50%之间,这种股权结构也称为股权相对集中模式。这类公司股权比较集中,往往有几个可以相互制衡的大股东。(3)分散控股是指第一大股东的持股比例在20%以下,相当数量的股东持股比例比较接近。在分散的股权结构中,由于不存在明显的大股东,公司所有的股东持有公司股权份额都比较低,都不能有效地在公司经营决策中产生影响,公司控制权实际掌握在公司管理者手中,从而产生贝利和米恩斯所描述的“所有权和控制权分离”。

公司的业绩好坏往往决定于公司管理层与所有者的目标是否能够取得一致,这就要求建立起有效的公司治理机制,一方面调动股东积极参与、协调一心,提高监督和重大决策的效率,另一方面约束经理人的行为,尽量避免其利用职权,做出营谋私利的行为,激励其采取有利于股东利益的行为。而各种治理机制的治理效率又根据不同的控股模式各有不同。下面分别从监督机制、激励机制、代理权争夺机制和收购机制四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监督机制下控股模式与公司业绩分析

1、在绝对控股模式下,由于公司股权高度集中,存在绝对控股股东时,此时大股东的监督成本具有规模效应(胡晓阳2005),该股东就会责无旁贷地担当起监督者的重任。虽然绝对控股模式使得控股股东更换公司管理层轻而易举,但由于让股东认识到自己所作的任命是错误的,或确认自己的代理人确有经营失误的成本比较高,从这个意义上说,股权的高度集中也不利于经理的更换。另外,单一大股东对其直接代理人还会产生“过度监督”现象(Pagano and Roel,1998)。对经理的过度监督,导致的负面结果是可能抑制经理人员的创造性。

在绝对控股模式下,其他中小股东实际上丧失了投票权,无力监督也无心监督。这种情况下,大股东往往会诱生出机会主义行为,如绝对控股的母公司把上市公司当作提款机,利用关联交易掏空上市公司等。大股东对私人收益的追逐将会直接降低公司价值,从而损害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大股东可能以牺牲企业利益为代价为自身攫取更多利益。

2、在相对控股模式下,对代理人的监督比较有效,因为此时不但第一大股东有动力监督经营者和管理公司,其他大股东由于占有较高的比例,也承担着巨大的资金风险,因此不会像小股东一样产生搭便车的动机,会积极参与公司事务。另外,在相对控股模式下,控股股东的控制权比较明确,当公司面临市场变化、经理人员不称职行为或决策失误时,控股股东能够迅速做出反应,改变公司的经营策略以及撤换管理层,选聘优秀人员。

同时,由于有多个大股东存在,可以通过有效的制度安排使大股东实施最优的监督力度,一方面降低了单一大股东的监督激励,缓解了一股独大、超强投票权条件下的过度监督,另一方面可以有效防止出现内部人控制现象。

当然,相对控股模式也有缺点:由于各股东均处于参股地位,前几大股东的持股比例相对比较接近,董事会成员代表着不同股东的利益,各董事均没有绝对的表决权,重大决策和经营决策管理可能存在较大分歧,难以在短时间内达成一致的解决方案,有可能延误了最佳的解决时机(范从来、王宁伟2006)。

3、在分散持股模式下,最突出的问题是公司所有者与管理者代理成本问题,由于在公司内部缺乏有效的降低所有者与管理者代理成本的机制,外部机制包括接管机制、法制环境及市场监督,将会发挥替代作用。也就是说,分散的股权结构是和更为有效的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法制环境紧密联系的。分散持股模式以美国和英国最为典型,而在大多数其他没有很好保护中小投资者法律的国家包括我国,由于没有大股东的存在,公司的中小股东又缺乏动力和能力对公司经理人员进行监督,中小股东之间存在严重的搭便车现象,致使经理人员有条件做出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代理人与委托人的利益偏离也就日趋严重。

二、激励机制下控股模式与企业业绩分析

1、在绝对控股模式下,由于大股东占有绝对持股比例,公司业绩提高以后,大股东将是最大受益者,因此有动力从各个方面支持上市公司的发展。此时,控股股东往往会直接参与董事会进行经营管理,这种现象在我国的民营上市公司中普遍存在。从这一角度看,大股东的利益和上市公司的利益有一致性,就产生了经营激励。Jensen和Meckling(1976)认为,公司的价值取决于内部股东所占有股份的比例。内部人员持股比例越大,他们努力经营公司的激励程度越高,经营者的利益与股东的利益就越容易保持一致。另外,从投资行为看,由于公司利益与所有者利益高度一致,在一定程度上使得公司避免了将资金流量投向净现值为负的项目。

2、在相对持股模式下,如果相对持股股东本人兼任公司经营者,并且该股东持有较多数量的股份时,由于经营者的目标与所有者利益目标具有一致性,此时经营者有动力去经营公司以提升公司价值。但如果担任经理人员的股东持有股份数较少,就可能存在该经理人员的机会主义行为,如在经营中追求高档的办公设施,盲目投资高风险的项目,或为了以短期目标为衡量标准的奖励机制而牺牲公司长远的利益。

3、在分散持股模式下,经理人员一般不会由某个股东直接派出,而是从经理市场聘任职业经理人。在这种情况下,经理层很容易掌握企业控制权,产生内部人控制,利用手中掌握的不对称信息大肆掠夺公司股东的剩余索取价值。这时,如何制定出一套合适的经理人员激励机制,把管理者的利益目标拉回到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的轨道,使全体股东的利益免受侵害,成为在分散持股模式下的所有者们的首要考虑问题。

三、代理权争夺机制下控股模式与业绩分析

1、当公司股权高度集中时,拥有公司绝对控制权

的大股东在董事会一言九鼎,只要由该股东直接委派的经理人还继续受到该股东的信任,其他股东就会因为缺乏足够的投票权而无法行使代理权争夺机制。而就算该经理人因业绩差强人意而被大股东撤掉,他的继任者人选仍旧由同一个大股东决定。由此可见,绝对控股模式不利于代理权竞争机制的发挥。

2、当公司股权相对集中时,相互制衡的几个大股东的存在最有利于代理权争夺机制发挥作用。此种情况下,经营不善的经理最有可能被及时更换。原因在于:首先,持股较多的股东面临公司困境时,为维护自己的股权价值和利益,有动力也有能力去搜集信息以发现经理人在经营中的失误,进而提出更换经理人的目的。其次,拥有一定股权的股东,对公司的经营决策有一定影响力,加之其对公司经营的长期关注,比较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与症结所在,能提出针对性强的改善公司的对策。在争取其他小股东的委托投票权时容易获得支持而使自己推选的经理人容易当选。最后,由于公司股权集中度有限,相对持股比例接近,第一大股东的地位并不稳固,故在决定任命和更换经理人时,会更多地吸收其他大股东的意见,相较第一种情况,第一大股东独断专行的情况得到改善,也就更有利于代理权竞争机制的发挥。

3、当公司股权高度分散时,公司经营权与所有权的分离会比较彻底,总经理控制公司的情况更为严重。小股东由于缺乏监督的积极性且不能及时获取有效的公司信息,普遍会选择“搭便车”或抛售股票“用脚投票”而不采用代理权争夺机制来维护自身利益。故在股权分散模式下,通过代理权竞争机制更换经理人员的可能性不大。

四、收购机制下控股模式与业绩分析

1、当公司股权高度集中,存在绝对控股股东时,其成为收购目标的可能性很小。控股股东的高比例持股屏障,使得收购者要收集到一定比例股份的难度变大。即使能够成功收购,收购者所需支付的溢价也会令收购成本过高而使收购者望而却步。

2、当公司股权较为集中,存在相对控股股东时,如遇外部收购者,大股东会采取积极行动反对收购行为。控股股东可以迅速实施一些反收购手段,如降落伞计划、回购股票等,使收购方的收购行为最终失败。但当收购者是公司内部大股东时,由于其手中已经拥有一定数量的股份,为其收购所需股份提供了基础。与外部收购者相比,可以大大节约收购时间,降低收购成本。此外,由于收购者身为大股东之一,毫无疑问对公司情况十分了解,有利于收购者针对公司具体情况制定周密详尽的收购计划,尤其是对如何防范和削弱目标公司有可能采取的反收购策略具有很重要的意义。对目标公司的信息越了解,就越能判断和分析其可能采取的反收购策略,收购者从而可以提前制定针对性的应对措施。故相对控股模式有利于收购机制的发挥。

3、当公司股权十分分散,理论上讲,收购机制可以更有效地发挥作用。这是因为股权分散,收购者容易通过标价收购获得成功,且因为不存在大股东,收购过程中遇到的有效抵抗也较小。

根据以上分析,三种股权模式在四种治理机制的发挥效率上各有千秋,但结合我国目前的法律体系、市场环境以及历史因素来看,相对持股的控股模式更有利于提高我国上市公司的业绩。这是因为:首先,我国法律对中小股东的保护方面还远远不及英、美等国周全。在这种情况下,若选择分散持股模式,各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势必会因为无力监督、无从激励、无法替换代理人而备受侵害。大股东可能会为了获取自身利益而损害企业利益,而实证研究也表明,目前,我国上市公司中采用此种控股模式的数目也是寥寥无几。其次,我国的股票市场相比发达国家还处于起步阶段,各种管理机制还不健全,股票价格还不能充分反映已发布的历史信息,即还没达到弱势有效(weak efficiency)阶段,这就从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收购机制作用的发挥,不成熟的经理人市场也不利于代理权争夺机制的实行。采用相对控股模式,更能有效发挥监督机制和激励机制的作用,更有利于我国上市公司业绩的提升。

五、对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改革建议

(一)调整上市公司股权结构

我国许多上市公司国有股处于绝对控股地位,国家作为大股东存在“所有者缺位”的现象。这种“所有者缺位”造成的直接后果就是所有者对经营者的监督弱化,治理主体虚拟化,这不利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经营业绩。而且,正是由于国有股存在严重的代理问题,国有股处于绝对控股的地位,会使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不能有效地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这就不可避免地使公司经理层的任命带有浓重的计划经济色彩。逐步减持国有股,使国有股离开绝对控股的地位,并引入合格的法人投资者共同参与治理,通过增加完全意义上的法人股(含企业法人股和机构法人股)的持股比例,使上市公司从“所有者缺位”导致的治理主体虚拟化中摆脱,出现一个实实在在的法人治理主体,使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得到实质意义上的完善,形成多个大股东制衡的格局,公司的业绩才有望改善。

(二)加强监督规范

法人股的存在和发展以其规范的内部治理机制,能有效提高我国上市公司的整体业绩,因此有计划有步骤地转让国有股权,引入法人股参与公司治理是当务之急。但我们也注意到,在目前的证券市场监管条件下,如不通过配套的法律监督对法人股东的行为加以规范,单靠引进股权是不能彻底解决问题的。在我国,由于公司治理的法律环境很不完善,因此,加快构建与完善适应现代公司治理要求的法律环境显得尤为重要。

政府应加快制定、实施外部监督机制的相关法规、制度,并使之能在实践中行之有效。外部监督机制主要包括兼并与接管机制、独立审计制度、信息披露制度、股东权益保护机制等。从长远来看,公司接管市场必然是以市场原则对经营不善的经理人员进行外部牵制控制强有力的工具,是对事前监督的有利补充。目前,大比例的非流通股的存在和股票委托代理制度的不完善以及相关法规的约束,加大了敌意收购的难度。众多上市公司的经理只要控制了董事会和监事会,就可以大张旗鼓地脱离正常经营轨道而追求自我收益最大化,因此应该逐步建立和完善公司接管市场,形成对绩效差的公司经营者有力的外部监督和约束。此外,政府应加强上市公司行为的公开评价,加强社会公众对其行为的公开监督,使品牌和声誉成为与上市公司的长期利益和价值高度相关的重要因素,这对于规范他们的行为具有重要意义。同时,还需要增强资本市场对上市公司战略、经营绩效和公司治理质量的评价功能和控制权收购功能,包括投资分析人士的投资分析、新闻媒体对大股东违规行为的详细和深入报道,使公司经理层在日益激烈的产品市场、完善外部监管机制的日益有效的资本市场的双重压力下,努力工作进而提高公司的业绩。

(三)改善流通股的股东构成、

我国上市公司的公司业绩与流通股比例不相关,这与我国的流通股股东的投机心理有很大的关系,而引入机构投资者可以缓解这种情况。因为流通股股东,往往只注重在选股、投资组合方面进行分析,注重从短期交易中获得回报。如果某个公司经营不善,他们就会一走了之,采取用脚投票。

引入有治理能力的机构投资者,有利于上市公司有效地进行优化组合,改善不合理的股权结构,进一步改善我国上市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因为机构投资者在参与公司治理时有很多优势,他们多由专业人:上组成,有经营知识和专业技能,有时间、精力、财力对所投资的公司实行有效的监督。另外,机构投资者在参与公司治理中积累了一些可以移植的专业知识,这种知识分享减少了他们参与公司治理的成本。因此参与公司治理成为机构投资者一项非常有利可图的事业,这就是国际上出现那么多积极参与公司治理的机构投资者的内在原因。所以机构投资者的出现可以降低公司的治理成本,增加治理效率,进而提高公司的业绩。

(责任编辑:昝剑飞)

跨国公司扩张模式论文范文第6篇

摘 要:“营改增”也就是营业税收改征增值税的简称,它是国家实施的一项结构性减税的重要措施。根据当前财税部门对“营改增”工作计划的报告,预计也将会在2016年之前完成金融保险行业的“营改增”计划。这对于保险公司的发展,将会产生非常重要的影响作用。与此同时,“营改增”也会对保险公司的司绩效与经营模式带来更为严峻的挑战。基于此,本文就以“营改增”对保险公司绩效与经营模式的影响为研究课题,并且从产险角度对其进行深入化的阐述和探索。

关键词:“营改增” 保险公司 公司绩效 经营模式

营业税收改征增值税是国家实施的一项结构性减税的重要举措,也是当前我们国家税制改革当中的重要措施。自2011年以来,经国务院批准,国家税务总局就联合下发“营改增”的试点改革方式。时至今日,“营改增”的实施已经历经5年的时间,借鉴其他行业“营改增”的实施,预计也将对财产保险公司的经营带来深远的影响。

一、“营改增”对财产保险公司经营的影响

针对“营改增”对财产保险公司经营模式的影响,首先应该对保险金融行业有一个较为深刻的认知,明确保险金融行业与实体企业的差异。保险金融行业是经营保险契约风险的行业,在营改税后,保险公司的保费收入的影响有以下两方面的改动:一是保费收入将由不包含税收入和增值税两部分构成,在现行保险费率不变的情况下,保费收入相应将减少;二是:保险公司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被保险企业以后也能进行纳税抵扣,相应被保险企业的保险购买意愿将更强烈,整体保源将有所增加。

“营改增”的改革,将从收入全额的一定比例,对企业征收营业税,变为征收增值税,理论上讲,这会减少保险公司的税务成本,因为“营改增”的改革,大大减少了,企业重复纳税的弊端。简言之,在当下双税并存情况下,保险企业的增值税纳税人承担了营业税。根据保险业“营改增”的税制改革方向表明,对保险业实施“营改增”不仅可以兼顾财政收入与企业税负,而且还具有较强的操控性。这对于当下保险企业发展和经营来讲,将会产生深远的影响作用。时至今日,保险业“营改增”或许会采用一般征收方式对“营改增”的改革进行推进,原保险企业的营业税下免税业务有望继续免征增值税,使得保险企业真正实现企业的增值。

二、“营改增”对保险公司绩效的影响

首先,营改增对保险公司的绩效影响应该体现在收入的计量、成本费用的抵扣等方面,因为营改增政策的实施,使得保险公司现今上缴的税收金额远远低于之前的税收金额,这样一来,保险公司就可以将更多的收益资金,投入到内部的产险发展当中,而且营改增进对公司的经营效益同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但这也要求保险公司提高税务筹划能力,加强对公司内部的产险规划,专门建立税务管理部门,制定一个合理的税务筹划机制。一直以来保险业的税制征收就存在多处漏洞,很多案例都表明保险企业的增值税的征收,采用简单的征收方式,是非常不合理的。因而,保险业的“营改增”改革中也充分的考虑到保险业经营的特殊性。这样一来,“营改增”的改革可以规避一部分增值税征收的不合理部分的,减少保险企业的重复纳税避免,进而增加保险企业的公司绩效。例如一个中型的产险公司而言,每日的业务量可达几十万笔。例如众安保险那样的互联网保险公司,一份退货的运费险仅卖四毛钱,但在双十一当日就成交了1.5亿笔。由此可见,交易数额的庞大。从这交易金额中也可以看出保险企业的每年的盈利都比较高。“营改增”的改革是对保险企业盈利能力、整体资产状况、债务风险和保险企业的经营增长等方面的全面考核,也是借助于此来作为衡量保险企业公司绩效是否盈利的一个标准。

其次,“营改增”对保险公司绩效的影响大小,还取决于财产保险公司的财产保险公司的成本。因为财产保险公司的经营与其他企业在本质上有很大的区别,所以在成本的划分上有很大的不同,财产保险公司的成本由赔付成本和费用成本组成,“营改增”实施之前,赔付成本全额作为成本扣除,“营改增”实施之后,赔付成本将根据取得赔付发票不同而可以将部分成本进行纳税抵扣,但随着行业简化理赔手续以及免维修发票等优惠理赔政策的推行,将对税务抵扣带来了不少的难度,如不能抵扣将增加公司的税务成本;费用成本主要由业务及管理费用和手续费组成。

三、“营改增”对保险公司经营模式的影响

1.“营改增”有利于保险企业经营发展。“营改增”是一项结构性减税,它是一种结构性调整。尤其是对于盈利额较大的保险企业而言,“营改增”改革极大地促进了保险企业公司绩效的增长,而且对保险企业的经营模式也带来深远的影响。首先,碍于“营改增”所带来征收税额的减少,保险企业可以拓展多种产险的运行模式。

对于保险企业的经营者而言,实施“营改增”改革,不仅消除了企业运营的税制障碍,打通抵扣链条,还理顺抵扣关系。从另一种角度而言,税制改革实现了“道道征收、全额征收”的营业税税制到“环环征税、层层抵扣”的转型,最终完成了“增值額部分”征税的增值税税制转变。这为保险企业的税额缴纳节省了很大一笔费用,而且因为“营改增”保险企业可将更多的资金投入到企业经营当中,例如产险类目的增多,或是产业保额的变更,以此吸引更多的人参与到产险的投保中。

2.“营改增”给保险企业管理提出更高标准的要求。营改增后,业务及管理费列支的发票是否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将直接影响公司的经营成本,支付的员工销售绩效工资能否作为增值税的扣除项目也值得探讨,同时公司支付的手续费分公司向代理公司支付和向个人代理人支付,个人代理人能否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将直接影响公司的经营成本,这些收入、成本的计量和合理列支都将影响公司的经营效益,进而要求保险公司提高税务筹划能力,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模式提出了新的要求,因而需要进行经营模式的调整,提升企业现有的经营水平。具体表现为加强保险企业税务机制的统筹管理,鉴于营改增的背景下,大力倡导税务管理的科学运营机制,使得保险企业的每一笔税务资金都能够做到查无、科学合理。此外,针对保险公司的高层领导人员必须做到税务公正透明化,减少上层领导对税务资金的徇私舞弊行为。

四、结语

综上所述,营业税收改征增值税是国家实施的一项结构性减税的重要举措,也是当前我们国家税制改革当中的重要措施。自2011年至今日,“营改增”的实施已经历经4年的时间。其中“营改增”在保险企业的产险运营的公司绩效上以及经营模式上,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例如在保险企业的公司绩效上,因为营改增的改革大大的减少了保险企业的税收缴纳金额,给予保险企业带来更多的盈利额。而在当下的产险经营模式上也因为营改增的改革,保险企业开始积极拓展多种产业经营模式,以此为企业带来更多的盈利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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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黄明利(1978—),男,籍贯:湖南衡阳,单位: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职称:中级会计师,研究方向:财务管理,税务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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