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稽查工作制度范文

2024-04-03

食品药品稽查工作制度范文第1篇

为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树立科学监管理念,依法办案、理性办案、文明办案,提高办案效率,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我们从学习掌握法律知识,客观收集案件事实论据,充分发挥集体智慧,合理行使自由裁量权,公平、公正处理案件,充分保证当事人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公众用药安全等方面总结几年来药品稽查工作,对案件查处进行以下法律、理性的初步探讨。

一、正确理解行政违法的主观过错

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当事人经常会以无主观故意或不知情进行申辩。作出正确答复,办案人员首先应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违法的主观心理状态是违法构成的要素,一般分为故意和过失。在不同的法律领域中具有不同的法律意义。在刑法领域,行为人故意或过失的心理状态是判断其主观恶性的重要依据,也是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罪轻与罪重的重要依据。在民事法律领域,故意或过失统称为过错,是构成一般侵权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要素。在刑事和民事案件中故意或过失认定是极其重要的。在行政法律领域,实行“推定过错”的方法,一般只要行为人实施了违法行为就视其为主观有过错,不必再深究其主观因素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实行“推定过错”,当事人如果要免责,必须要有法律的明确规定并证明自己无过错。《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一条便是这种情形,“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未违反《药品管理法》和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并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销售和使用的药品是假药、劣药的,应当没收其销售或者使用的假药劣药和违法所得,但是可以免除其它行政处罚”。为了严厉打击销售和使用假劣药品的行为,维护用药安全,对主观无过错的认定,当事人必须有充分证据证明其己全面履行了法律规定的应尽义务。“可以”免除而不是“应当”免除,实践中的理解应为即使履行了应尽义务,还应根据其它情节,如社会危害性等来从严掌握。

二、必须牢牢把握证据的“三性”,科学客观收集有关证据

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是证据学的核心问题。真实性,作为案件的事实必须是客观存在的,全面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既要收集支持某事实主张的证据,也要防止先入为主的职业思维惯性,注意收集否定该事实的证据,就全部掌握的证据,支持案件合法性的证据必须具有无可辩驳性。关联性,证据必须与案件事实之间存在内在联系,与案内其它证据联系起来,加以对照、印证,形成证据锁链,进行综合分析,没有矛盾,使案件事实结论具有唯一性。合法性,证据必须符合法律对它的形式要求,合法收集。现场检查笔录,是行政法特有的文书,也往往是案件查处的开始,检查时要围绕存在的疑点收集物证及票据等书证并作好记录,拍摄现场获取视听资料,及时作好调查笔录(证人证言),至此证据链己经形成。收集证据要注意其证据力和证明力。证据力即证据材料进入诉讼,具备作为定案的资格或条件,特别是法律所规定的程序条件和合法形式。比如调查笔录,被调查人有时不一定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但其必须具有行为能力,了解案情,能对案件事实发表真实意见。证明力是指证据所具有的内在事实对案件事实的证明价值和证明作用,可信、可采、可靠。如异地调查材料,药监部门协查提供的证据具有较强的证明力,向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查询而提供的证据证明力较弱甚至无证明力。法定机构检验报告书是鉴定结论,具有很强的证明力,因此,我们必须强化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提高检测能力。

另外,还要特别注意简易程序案件的证据收集,确保付诸诉讼后不以证据不足而败诉。简易程序的主要特点是当事人程序权利简单,执法人员可以当场作出处罚决定,但必须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并有法定依据,绝不能由于处罚较轻而忽视证据收集。有的简易程序案件只有一个调查笔录,其实当事人的诉权与一般程序同等,当场没有争议而事后行使诉权是法律所允许的,诉讼中一般孤证不能定案,口供容易翻供,此类案件难免败诉。

对于个别被检查人不予配合的证据收集,有以下方法可以采用:拍摄像获取包括固定场所全景在内的相关定案证据;向当地基层组织有关人员、当事人的药品业务往来单位人员或消费者获取旁证;必要时对当事人的拒绝言论进行录音,2002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引用时简称“证据规定”)第五十七条规定“以偷拍、偷录、窃听等手段获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证据材料不能作为有效证据材料”,而司法实践中这种录音不被认为是侵犯了他人合法权益而予以采信;被检查单位如果不提供应查票据,调查人员不能采取包括强行进入有关场所和撬锁等非法手段,避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而使获取的证据失去合法性,但是可以限期要求其提供,否则按不能提供认定,《证据规定》第五十九条规定:“被告在行政程序中依照法定程序要求原告提供证据,原告依法应当提供而拒不提供,在诉讼程序中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一般不予采纳。”

三、正当合理行使自由裁量权,保证行政处罚公平、公正

按法律拘束的程度,具体行政行为可分为羁束的和裁量的具体行政行为。前者必须按法律规定做出,没有裁量,无选择余地;后者行政机关可以在权限范围内对行为的具体条件、标准、形式和程序等自行斟酌。正确行使法律赋予的自由裁量权是合法性与合理性的统一,是行政法公平、公正原则的具体体现。畸轻,特别是畸重的裁量可能被法院认定为“显失公平”而撤销具体行政行为。由于行政违法行为繁多复杂,行政立法赋予的自由裁量权较多,如果行政执法人员掌握尺度不一,裁量存在差距往往较大,有的还存在随意性,甚至出现故意刁难或特殊关照。法院审理刑事案件,自由裁量有许多内部的规定。药监组建几年来,执法水平在不断提高,总结己往案件,内部可以掌握一定的酌情裁量标准,比如处罚假劣药品案件对假劣药品及按假劣药论处的各种情形,根据立法保证用药安全的根本目的,充分考虑行为的原因、性质、情节、社会危害性,较为详细的拟定出内部自由裁量的标准,参考己处理过的同类案件,应该可以作出较为公平、公正的裁量,显失公平完全可以避免。

四、认真落实案件合议和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充分发挥集体智慧

合议制是案件查处过程中采信证据、认定事实、正确适用法律、合理行使自由裁量权、发挥集体智慧的一种有效形式,也是内部互相监督、增加透明度、加强廉政体系建设的需要。但这一制度在实践中流于形式的比较多,应引起高度重视。合议由三人以上单数组成,参加合议成员权利平等,成员充分发表自己意见,必要时可进行表决。合议也不局限于一次,目前的行政案件很少有两次以上合议的。因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力贯穿于整个案件的查处过程中,对其采信与否,可以随时进行合议。合议记录应准确完整的记载各成员发表的意见并签字认可,这是错案责任追究的基础材料,对于错案,在合议和重大案件讨论时保留了正确意见的可以不予追究。笔者之一是人民法院陪审员,曾在法院合议记录上签名时发现书记员记录未准确记载自己的观点而提出意见,引起了法院领导的高度重视。

重大案件集体讨论是更高层次、更大范围的发挥集体智慧、公平、公正处理案件的有效形式。一些地方一般只就案值金额标准提交集体讨论,忽视了案情复杂、曲折、调查人员认定困难、合议意见分歧较大等情形。对此类情形,合议主持人应报告部门负责人提请集体讨论。我们去年处理了一起销售劣药案件,涉案金额不到三千元,但当事人所在地当时正发洪灾,并出示了地方政府灾情证明,要求免予处罚,合议时存在两种截然不同的意见,一种认为《行政处罚法》、《药品管理法》并未将自然灾害作为减轻或免除的情形列举,另一种意见认为自然灾害是法律免责的常见情形,应理性的考虑减轻。稽查科提请集体讨论,讨论根据案件性质、社会危害及自然灾害情况,决定没收其销售的劣药和违法所得,但免予了其它行政处罚。当事人对我们这种理性的执法表示了赞赏和感激。我局还建立了重大案件回访制度,这一制度的严格执行,对于加强执法监督,确保执法公平、公正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五、为充分保证当事人权益而增加的几种文书

行政执法文书是为了了解行政案件情况而对知情人或其它人员进行调查、收集认定案件事实证据,确定案件性质以及对案件所作处理及其法律依据而制作的文字材料,他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我们办案水平。目前药品监督行政执法文书共有36份,为充分保护当事人权益,我们自行增设了几种文书,实践证明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1、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事先告知书。对行政处罚强制执行分行政机关强制执行(依法律规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强制执行必须首先向义务人发出告诫,要求其自行履行义务,并使其了解可能采取的强制措施的内容和后果。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后,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后准予强制执行的,在强制执行前,人民法院应当书面通知被执行人,告诫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并附履行期限,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虽然法律未规定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的告诫程序,但参考以上两种告诫程序,我局增设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事先告知书,申请强制执行前,要求被处罚人十日内自觉履行处罚决定,逾期不履行的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并按罚款数额日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实践中义务人考虑其后果都自觉履行了,这种做法既体现了执法的严肃性,又体现了执法理性,降低了执法成本,提高了执法效率。

2、检验报告书送达回执。《药品管理法》第六十七条赋予了当事人对检验结果申请复验的权利,但对告之的具体程序未详细规定,一般仅在检验报告书上告之这一权利。我们认为这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一项重要权利,为避免当事人疏忽而不能行使这一权利,我们增设了检验报告书送达回执,突出权利告之,由稽查科送达当事人。不合格产品绝大多数是生产单位的责任,生产单位是法律上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原告型第三人,并具有独立诉讼地位。以正式文书送达当事人,其一般都会及时与生产单位取得联系,征求其是否申请复验的意见,充分保护当事人权益,有效防范错案的发生。

3、申辩意见采信与否及理由。人民法院在判决书中应说明当事人陈述申辩意见是否采信及其理由。我们办理行政处罚案件,既然法律赋予了当事人陈述申辩的权利,就应当得到尊重和维护,有必要予以明确的书面答复,比较好的办法是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增设当事人陈述、申辩意见采信与否及理由。在现有的格式处罚决定书无此项的情况下,另附文书说明,体现了科学执法、理性执法。同时也可以起到法律宣传与教育的作用。

4、举报回复函。由于许多匿名举报不会被查处,为引起重视不少举报人采取署名举报方式,受理举报机关除负有保密义务外,应保障举报人对其举报查处的知情权,因此对举报人地址清楚的,应将举报查处结果发回复函;对地址不详但留有电话号码的应电话回复查处情况并作好记录。

六、其它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正确引用法律条文。正确引用法律条文反映行政执法人员认定事实、适用法律的逻辑思维清晰。比如违反《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除了第二款、第三款的相关规定外,不要忘记了首先违反的是第一款禁止性规范。又如医疗机构使用假劣药品违反《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处罚所适用法律应为依据《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依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七十五条)的规定,不要习惯地将上位法列前。

2、想象竞合的法律适用。想象竞合是指一个行为同时触犯多个法律规范,而规范本身不存在必然的重合或包容。其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是“从一重处断”即“择重原则”,比如无证经营假药行为,虽然《药品管理法》在财产罚上是同一幅度,但性质却不同,刑法上销售假药是危险犯,刑事责任追究非常严格,最高量刑幅度是死刑,客观方面只要足以危害人体健康。而《刑法》对非法经营罪,非法经营其他物品(包括药品)客观方面要满足情节严重的特征,法定最高刑是有期徒刑。可见销售假药性质更严重,应择重按销售假药处理。《药品抽验管理办法》规定从非法渠道购进的药品无需检验而直接进行处罚只能对一般情况而言,如有假药嫌疑,应进一步查清假药,追根朔源,必要时移送公安机关,正确履行我们的职责。

3、合理进行查封、扣押。查封扣押是性质类似的行政强制措施,目的一致,但方式不同。只要能达到控制的目的,应优先选择查封。这样当事人更容易接受,解除时便利,减少执法成本,加上药监部门一般无合适保管条件。扣押时,有时现场对货物难以清点,只能集装扣押,应在每件货物上贴上有当事人签章的密封封条,清查时请当事人一起开封,清点登记签字,避免不必要的争议。

4、正确理解法律用语。依法行政要求我们每一个执法人员必须掌握法律知识,不要忽视了一些常见的法律概念。比如:不少文书开头部分有当事人基本情况记载,其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是一个自然人,法人单位指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指主要负责人,个别新来的稽查人员易混淆为两个自然人。

5、严格执行对举报人的保密制度。我国目前还未出台《证人保护法》,但《刑法》、《监察法》和中纪委、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有关规定都有保护举报人的规定。受理举报的机关负有严格的保密义务,即使举报失实。如果是故意诬告、陷害也应由国家的有关机关来追究。实际工作中,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情况时有发生。受理举报查处的案件,原创文秘材料,尽在文秘知音网络.com网。当事人一般对行政机关没有意见而对举报人意见大。因此对举报人必须实行严格保密制度。

6、要让当事人正当行使听证权利。听证是行政处罚的重要程序。依法需要听证的必须告之当事人听证的权利和期限。实践中要求听证的当事人一般对处罚存有较大争议。听证主持人必须保持中立,注意对证据质证,充分听取当事人申辩意见,负责任地写出听证意见书报行政机关负责人,以便合法合理地作出处理决定。

7、注意申请强制执行期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十八条规定:“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应当自被执行人的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提出,逾期申请的,除有正当理由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食品药品稽查工作制度范文第2篇

今年以来,我局在市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开展各项食品药品市场稽查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行政执法责任制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情况。县局成立了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行政执法办案工作指导意见》,印发了《**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关于印发科室重点工作计划的通知》、《关于印发**稽查执法工作计划的通知》。根据相关计划,县局每月召开一次调度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例会,听取一次汇报,开展一次督查,每半年开展一次安全评估。政策法规科制定了**工作计划,安排每季度开展一次案件检查(评查)和重大案件回访,每半年开展一次案件评查和外出交流学习。根据县局《**年目标考核方案》,制定案件考核细则,实施考核,分值占比10%(案件质量、数量、类型、公示、罚款)。截止目前,已经开展了一次案件检查,一次案件评查和二次重大案件回访工作,对检查(评查)结果进行了二次通报,到**县开展一次行政执法交流,撰写考察交流报告一份。食药局开展了上半年共开展**次专项整治。其中**次采取集中行动的形式开展。涵盖了重点时段,重点领域及重点品种。一是开展两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两节期间,食药监局抽调各所执法人员开展食品药品集中监督检查执法行动。共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户,下发《监督意见书》**份,查扣过期食品**公斤,立案处罚**起。二是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专项整治。共检查

学校食堂**个。针对存在的问题,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含检查记录表)**份。 三是开展全县食品获证企业专项检查:共对全县**家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了监督检查,其中**家食品生产企业正常生产,**家没有生产(其中,**家停产,**家联系不到任何人,处停产状态)。检查发现我县食品生产获证企业主要存在采购进货查验制度执行不规范,食品出厂检验制度落实不规范,食品标识标注不规范;从业人员健康证过期等。四是开展药品零售专项整治:执法人员重点检查零售企业是否超范围、超方式经营药品;是否违规出租、出借柜台和《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零售企业药品采购渠道是否合法,票、账、货、款是否相符;是否严格执行药品分类管理规定;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等。整治期间,立案查处**起,罚款**万元。五是开展旅游景区农家乐专项整治:重点加强对**辖区景区周边农家乐开展检查。共检查农家乐小餐饮**家。主要检查从业人员健康证情况,量化分级管理及信息公示情况。对**户小餐饮经营户下达了监督意见书。六是开展医疗器械专项整治:采取集中行动的形式,重点开展无菌、植入性医疗器械、定制式义齿、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避孕套、体外诊断试剂等品种检查。目前办结案件**起,罚没款**万元。各科室、直属机构、基层所采取条块结合、局所联动模式开展稽查执法,根据县局《**年目标考核方案》,制定考核细则,考核分值中,食品药品监管分值占比60%,县局每季度开展一次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实施目标管理考核。目前对基层所已经开展二次考核。

二、食品药品权责清单及清单执行情况。我局组成权责清单制定小组,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规定的程序完成了食品药品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定,经县政府审核后,已在县政府网站和县局网站公开,所执行的行政执法工作都在权力清单之内。没有超越清单之外的权力事项,也没有滥用权力事项被追责的情况发生。

三、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情况。行政审批流程图按规定已经在县政府网站和县局网站上公开,相关办理机构依法进行行政审批,没有无法定依据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的情况。

四、行政处罚相关情况。截至目前,共查处各类食品药品案件**起,其中食品类

起,药品类

起, 罚没款**万元。我局所查办的案件都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罚和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处罚结果都在县局网站上公示。严格执行《**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适基准》的规定,在案件调查终结报告中,必须引用上述规则和基准。目前,没有移送到公安和其他行政机关的案件。

五、日常监管情况。县局制定了《食品药品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各部门日常监管工作按工作计划和工作规范进行,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轻微的或第一次违法的责令改正,较重的或两次以上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促。

六、宣传培训情况。县局制定了《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目前开展了新修定的《行政诉讼法》、《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及《医疗器械

管理条例》、《广告法》、《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培训,开展了一次电商企业指导约谈。

七、投诉举报办理情况。整合了12

315、12

311、12365投诉举报电话,制定《投诉举报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案件分流承办流程,涉及到食品药品类的投诉举报都按照《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执行。截至目前,我局完成了**起食品药品类投诉举报工作,完成上级交办和相关县局协办的**起投诉举报案件。

八、复议、应诉情况及重大违法违纪情况。目前,我局没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也没有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行政处罚实行罚缴分离,到财政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药品稽查工作制度范文第3篇

3月4日9时,草坝镇2011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在政府三楼会议室召开,回顾总结2010年和“十一五”时期的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准确把握“十二五”时期的目标要求,研究部署2011年我镇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镇长就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分别作出重要批示。副市长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会上镇长对2010年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所取得的成绩表示满意,并对今年全镇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寄予新的厚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在批示中指出,2010年,全镇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职责,严格依法行政,坚持科学监管,不断完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深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确保了全镇食品药品安全,各项工作均取得显著成绩。食品药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社会稳定,事关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希望全镇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紧紧围绕镇委、政府主攻“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总体部署,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创新服务举措,全力保障我镇食品药品安全,坚决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帮助企业排忧解难,大力推进我市生物和医药产业快速发展,为全

镇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草坝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发展提升中深化药品

专项整治

草坝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深入开展“发展提升年”活动中,与监管工作进行有机结合,把“发展提升年”的最终成效直接体现到解决突出问题、促进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发展上来。

在开展拉网式药品专项整治的基础上,该局针对监管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进行大胆创新和实践。在例行执法检查活动中,一是推行错时工作法。即:尽量避开诊所、卫生室、药店患者就诊和购药高峰期,对农村诊所、医务室尽量避开农忙季节,减少对经营使用单位正常合法经营的影响;二是推行文明用语执法。在执法过程中,要求每个执法人员从电话接听、来访接待、现场检查、调查询问等方面都必须规范文明用语;三是推行换位思考法。在严格依法监管的基础上,主动进行换位思考,对抵触情绪大、不配合行政相对人加强教育,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使其自觉配合工作,并指导和帮助行政相对人搞好整改。乐平老百姓大药

食品药品稽查工作制度范文第4篇

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汇报

各位领导:

去年以来,我公司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深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切实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责,顺利完成了全年各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目标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汇报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2011年,我公司根据自己的工作实际,成立了以董事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为确保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制定了具体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方案,根据计划、方案扎实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加强了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并先后组织召开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深入学习了解食品药品安全状况,有力推动了我公司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落实监管责任,完善保障机制。公司与各部门签定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责任书》,与管理相对人签定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责任书》,在公司食品药品经营过程中建立健全《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索证索票制度》、《购销台帐登记制度》、《食品药品质量承诺制度》、《不合格食品药品召回制度》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并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列入各部门年度综合目标考评内容。同时,制定出台了相应的考核办法和标准,将责任制和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分解、

落实到相关监管部门,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逐步形成了“公司统一领导、部门协调配合、全员齐抓共管”的良好推进局面。

(三)注重协调配合,深化专项整治。2011年,我公司食品药品安全小组各成员认真履行职能,齐抓共管,扎实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源头治理保证产品安全。对公司经营的食品药品采购专项管理,从源头防范影响产品安全的现象发生。二是对于公司正在经营的品种进行安全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假冒伪劣的违法行为,大力净化经营品种,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四)广泛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为进一步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发挥全员监督作用,公司食品药品安全小组组织采用印发宣传单、悬挂宣传横幅等形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营造全员关心、支持、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还加强了对监管人员及管理相对人的教育培训。

(五)全面执行日常监管四项制度。目前,我公司各部门建立了完善的定期、不定期的巡查制度、监督抽查和食品药品例行监测制度、不合格食品药品的召回、销毁制度及食品药品质量信息公布制度。

食品药品稽查工作制度范文第5篇

一、审时度势,工作站应运而生: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关系到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与焦点问题。随着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日益提高,人们对食品药品的安全也有了更高的要求、更迫切的希望。近年来,社会上流传着这样的顺口溜“吃动物怕激素,吃植物怕毒素,喝饮料怕色素”,“药品广告漫天飞,专家名人到处说。要是鱼儿上了钩,宰你骗你没商量”。由此可见,广大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的安全现状可谓是忧心忡忡,而我们政府部门和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者,可以说是重担在身埃如何确保食品药品安全,尤其是农村的食品药品安全,已成为各级政府急需研究和亟待解决的问题。食品安全工作的总要求是“地方政府负总责”,而乡镇作为一级政府理应责无旁贷地承担起本辖区内的食品药品安全重任。

乡镇政府所管辖的广大农村,从食品药品的角度而言,既是生产过程的源头,又是经营消费的末梢。是整个安全网络中的关键点,更是着力点。做好广大农村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既决定着社会基层的和谐稳定,又决定着人民政府在百姓心目中的形象。

基于以上情况,我县通过广泛考察,深入认证,多方征求意见,作出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移的决定,在乡镇成立了以“一把手”为组长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工作站,由分管领导任站长,并落实安排1—2名兼职的工作人员,每个行政村聘请一名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将食品药品安全网络直接延伸到最基层。各工作站在当地政府的领导督促下,认真制定工作站、协管员、信息员的工作职责及工作计划,风风火火地开展起了保一方平安,护一方稳定,促一方发展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工作汇报《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汇报》。

二、“五一”并重,打造一支过硬队伍,基层的工作,责任重大,事无巨细,琐屑繁杂且任务艰巨。这就需要有一支肯干、能干、善干的工作队伍。工作站的工作人员,包括负责分管的乡镇干部,都是半道出家,担此重任。如何对他们进行有效的培训,让他们能尽快胜任这份工作成了工作站建设中的头等大事。为此,我县精心组织,从“五个一”的要求入手,对这支特殊的队伍进行了整合培训。

第一,要求工作人员要有一种爱岗敬业的精神。爱岗敬业是一种对事业全身心投入和不悔追求的精神,是拼搏奋斗的动力,也是事业成功的保证。我们要求各位工作站成员务必要珍惜自己的岗位,时刻铭记肩负的重任与百姓的厚望,恪尽职守、尽心竭力,把工作做细、做实、做好。

第二,要求工作人员要有一片赤诚宽广的爱心。“爱人者,人恒爱之”,身为一名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者,要赢得百姓的尊重与信任,要取得他们的支持与配合,就必须以一片赤诚的爱心去待人接物、开展工作。

第三,要求工作人员要有一股求真务实的干劲。求真是目标,是追求;务实是作风,是基矗只有目标明确,脚踏实地,工作才能出成就。所以我们严格要求工作人员要从实际出发,讲方法、讲策略、出实招、办实事、务实效。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促进安全,维护稳定上。

第四,要求工作人员要有一身精湛过硬的本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是一项特殊的工作,需要一定的专业知识。因此,我们要求工作人员做到“先培训后上岗”通过各种学习培训、实践操作活动,让他们在最短的时间内掌握一些必备的专业知识、法律知识、工作技术和方法。同时要求他们紧跟时代的步伐,勤于学习,勇于创新,跳出旧模式,积极探索,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以切实履行好应尽的职责。

食品药品稽查工作制度范文第6篇

第一,加强班子和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为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良、作风正派、纪律严明、行动快捷”的食品药品监管队伍,局党组始终把班子和队伍思想作风建设作为落实各项工作和自身建设好坏的决定因素来抓好抓实。一是全面学习贯彻了xx届六中全会、中纪委七次全会和自治区第七次党代会、纪委二次会议以及国家局、自治区局工作会议精神,同时,重点学习贯彻了自治区局《关于印发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党组书记于胜德同志在东南疆六地州局调研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时讲话的通知》和《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第六次会议纪要》文件精神,使广大干部职工明确了今年的奋斗目标、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进一步增强了践行“xxxx”重要思想的自觉性,促进了领导班子了思想政治建设。二是大力加强干部的教育、培训和管理,坚持“一手抓理论培训,一手抓业务培训”,努力提高执法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三是按照《党政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提拔科级干部3人,交流轮岗干部3人,对试用期满的干部按照干部任免程序进行了认真的考核和任命,安排地区局3名新招录的公务员到基层锻炼。

第二,狠抓系统作风建设,全面推进各项工作。按照胡总书记提出的加强5个方面作风建设和倡导的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的要求,党组研究决定今年为系统作风建设年,在系统干部中大力提倡雷厉风行、令行禁止的工作作风,反对作风漂浮,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提倡讲实话、办实事、出实效,反对说空话,谋人不谋事,工作推诿扯皮,提倡敢为人先,争创一流的作风,反对只求过得去,不求做的精的不良习气。通过作风建设年活动,使各级班子和干部队伍的向心力、凝聚力、战斗力明显增强,监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

第三,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认真贯彻国务院和自治区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的《决定》、《意见》精神,狠抓薄弱环节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突出问题,不断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上半年,组织召开了地区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地区行署专员与各县(市)、地区7个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签订了责任书,明确相关部门及各县(市)政府食品安全工作任务,形成了有效的工作机制和我地区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的格局;积极推进“食品放心工程”建设,制订了《地区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意见》,加强对食品安全信息体系、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监测、报告及应急救援机制和食品综合监管“三网”建设,进一步明确了全地区食品安全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工作目标,强化了监管机制;认真组织开展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在元旦、春节、五一等节日期间,共开展了5次食品安全联合大检查,确保了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充分发挥政府“抓手”作用;强化食品安全宣传工作,通过媒体宣传、走社区、进校园、深入农牧区等多种形式,共开展了5次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努力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共建和谐社会”的良好氛围。

第四,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努力提高依法监管水平。我局认真贯彻自治区《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组织在全系统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决制止在行政执法中的“不作为”和“乱作为”。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制度、听证制度,建立行政处罚案件内部审核制度,切实发挥行政监督的作用;认真组织做好行政执法案卷评议和考核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努力提高查办案件的结案率、履行率和准确率;加大系统“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力度。根据《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系统XX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制定了《哈密地区食品药品监管系统XX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第五,加大药品市场整治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上半年,我局坚持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加大执法力度,不断规范药品市场秩序。截至目前,我局共查办案件43起,案值0.73万元,罚没款金额1.95万元。其中立案30起、已结案11起,当场处罚13起;假药案件8起,劣药案件10起,对检查中发现有违规行为的25家涉药单位,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组织监测并向地区工商局移送违法、违规药品、医疗器械广告5起;集中组织销毁假劣药品、医疗器械1287个品种,标值62.1 万元;人血白蛋白假药事件发生后,全系统上下坚决贯彻国家局、自治区局重要指示精神,精心组织,积极应对,共检查1家药品批发企业、39家医疗机构和61家药品经营企业,在检查中未发现存在质量疑点和假冒的“人血白蛋白”。另根据自治区《关于XX年国家药品抽验计划部分专项抽验工作安排的通知》(新食药监稽[XX]41号)的要求,开展了“人血白蛋白”的初筛抽验工作,用“人血白蛋白快检办法”对五家医疗机构使用的“人血白蛋白”进行抽样筛查,没有发现可疑药品。截至6月15日,完成本地区药品抽样9批次。

第六,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及规范药房建设整体推进

地区局把推进农村“两网”建设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为民、护民、利民的重要任务来抓,确保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使用质量安全的药品,借助推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改革的有利时机,全地区农村两网建设得到了全面的发展。目前,全地区药品监督网和药品供应网覆盖率达到93%。制定了《哈密地区农村药柜设置与监督管理实施意见》,鼓励药品批发企业面向农村配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向农村延伸网点,保证农牧民用上质优价廉的药品;积极推进第三批医疗机构创建“规范药房(柜)”工作,今年共有180家医疗机构开展创建“规范药房(柜)”工作,截止目前,共受理52家个体诊所、厂矿、学校卫生所(室)和社区医疗服务机构创建规范药房(柜)申报资料,验收37家,通过34家,不通过3家,达标率达到91.9%。

第七,严格行政审批,强化认证管理,促进规范化管理。上半年,共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13家,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事项12家;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15家,注销《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6家。受区局委托验收3家医疗器械批发企业,其中:2家通过,1家不通过。加强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及跟踪检查工作。受理企业gsp认证11家,完成现场检查5家,其中4家通过认证,1家整改;共对XX年取得gsp认证证书的9家药品经营企业进行了跟踪检查。建立了药品、医疗器械持证企业日常检查登记表,做到了日常检查有时间,有记录,有检查人、被检查人签名。对持证企业进行日常跟踪检查90家,1家发现有违法违规经营药品的行为。

第八,大力开展创建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系统整体形象得到全面提升。上半年,局党组继续把创建自治区级文明单位纳入党组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各项活动,为今年创建自治区级文明单位打好坚实的基础。一是响应地委、行署号召,积极参加地区各项活动。先后组织开展义务植树、扶贫帮困、社区建设、双拥共建和捐资助学等多项活动。其中,参加义务劳动人均12天,植树4000余株,扶贫帮困捐款2.6万元。二是积极申报自治区文明单位,完成本单位申报自治区文明单位材料;三是强化新闻宣传和信息工作。编制上报信息65篇,区局采用9篇;四是加强机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认真落实重大节日期间安全检查和值班制度,上半年无发生重大事故、案件、失密泄密事件。

第九,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打牢执法监管保障基础

半年来,地区局党组认真落实自治区局基建指标安排,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专人负责全系统基建项目资料的收集整理、上报工作。加强向自治区局及当地党委、政府的请示汇报和与相关部门的协调,现地区局与县局的行政业务用房建设用地问题已做好前期准备,待资金到位后,基础设施建设可如期启动;按照自治区局确定的统一规划和时限,积极争取各级政府的支持,逐步建成食品安全信息网络、药品稽查执法信息系统、药品、医疗器械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网上办公。

第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促进各项工作发展。上半年,按照自治区局和地区局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和要求,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点,认真作好相关工作。一是拟定工作任务和计划。按照自治区局纪检监察工作要点和局工作会议精神的部署安排,拟定了《XX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XX年党风廉政建设及纪检监察工作计划》和《XX年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对本年度局系统纪检监察工作进行整体规划。二是分解目标责任。按照“一把手”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谁主管,谁负责”、“一岗双责” 的原则和局党组班子分工,拟定了《局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责任分解意见》,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点工作进行分解,分别落实到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的职能部门。三是落实工作任务。拟定系统XX年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局长分别与县局、所属事业单负责人签定了责任书,做到了目标明确,任务具体,责任明晰。四是继续补充完善系统《建立健全教育、监督、制度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方案》,对XX年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工作进行了统筹安排,为进一步全面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奠定了基础。认真作好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自查自纠检查评估工作。今年年初,自治区局和地区纪检部门分别下发《关于对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自查自纠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实施方案通知》,重点围绕“组织机构健全,动员部署及时;调查摸底深入,掌握情况全面;问题定性准确,分类处理恰当;整改措施具体,工作落实到位”四个方面的检查评估标准和细则,实事求是对照检查评估,严格打分。同时,深入企业督促检查。及时向管辖区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下发《关于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检查评估实施方案》,组织专门检查督导组,对辖区4家企业进行督导检查。在此基础上,积极作好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和评估报告撰写工作,并按时分别上报自治区局和地区治贿办。

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与不足

回顾上半年来的工作,成绩是显著的。在总结经验和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当前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任务繁重而艰巨,我们的工作与自治区局的要求,特别是与地区各族群众日益增长的食品药品安全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在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中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和经营不规范问题依然存在,市场整顿和规范的力度要加强;农村药品“两网”建设亟待进一步提高运行质量;监管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综合素质还需提高,执法行为需要进一步规范;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还需进一步落实,全系统需加快建立责权明确、行为规范、监管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要积极开展执法评议考核和案卷评审活动,不断提高文明执法、公正执法水平。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下半年,全地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面临的任务还很艰巨,我们要紧紧围绕区局党组提出的“二二三四”工作思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树立和实践科学监管理念,扎扎实实的开展好以下七项工作。

(一)以强化药品重点环节监管为着力点,继续深入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

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自治区局的统一部署,在地委、行署的正确领导下,积极开拓进取,狠抓落实,确保各项整治任务的圆满完成。

加强药品生产环节的监管,强化源头治理。进一步加强药品生产企业、医疗机构制剂室的监管力度,特别要加强对民族药配制的监督检查,提高配制单位的质量意识和自律意识。加强药品生产原辅料购进、质量检验、生产工艺等全过程质量监管,积极协助区局推进医用氧认证工作的顺利开展。加强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等特殊药品和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的监管力度。

加强药品、医疗器械流通环节的监管。继续做好药品经营企业的gsp认证跟踪检查。加强gsp认证检查员的培训,强化检查员对标准的理解和现场检查操作能力。从严查处非法经营药品和出租柜台、出借许可证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违法广告的监测和分析,建立和完善与广告发布新闻媒体协作机制,坚持广告监测关口前移,变事后监测为事前监督。加强药品监督抽验工作,努力提高药品监督抽验的针对性和靶向性。

完善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的监管。大力推进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建设,确保年内第三批规范药房(柜)建设目标的落实;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购进、储存、使用行为,加大医疗机构制剂、小诊所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等药品、医疗器械的抽验及药房药柜的检查力度,严防假劣药品流入医疗机构,确保患者使用药品安全;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药物滥用监测力度,建立不良事件报告机制、预警机制和应急处理工作程序,增强应急管理能力和处置能力;做好医疗机构植入类医疗器械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使用无注册证书产品的行为。

继续推进农村药品“两网”建设。下半年,我们要继续努力探索“两网”建设的新思路,将“两网”建设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和“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有机结合,力促农村药品监督网络、供应网络协调发展。进一步加强协管员、信息员的培训,使之在农村药品监督网络中的作用充分发挥;鼓励药品批发企业面向农村配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向农村延伸网点,保证农牧民用上质优价廉的药品。加强农村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建设。力争取得卫生行政部门的支持,把符合条件的农村药品零售网点购药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大力组织开展安全用药知识和药事法规进农村、进牧区宣传活动,力争农牧民群众的安全用药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有较大提高。

(二)认真履行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职责

食品安全作为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范围广、涉及监督部门多,监管难度很大。我们要继续按照“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协调指导、各方联合行动”的方针,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在提高综合监管水平和执法效能方面取得实效,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职责真正落实到位。

一是继续发挥好政府的“抓手”作用。我们要按照自治区局和地委、行署要求,发挥好政府的“抓手”作用,做到工作不替代、不越位、不缺位,切实调动和发挥食品安全监管相关部门的积极性,形成政府牵头、部门配合、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把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做好、做扎实。

二是推进食品放心工程建设。下半年,我们要按照《自治区开展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意见》的要求,认真落实自治区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信息体系、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监测、报告及应急救援机制和食品安全监管“三网”建设,切实把“食品安全放心工程”的各项工作做好、做扎实,迎接上级政府的食品安全工作考核。

三是认真组织做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围绕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区域和重点部位四方面,集中开展综合治理和监察工作。同时,对小作坊、小型食品加工企业进行全面清理和规范,加强对农村餐饮安全的分类指导和宣传教育,减少群发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努力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确保地区食品安全不出问题。

四是大力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按照《自治区食品安全宣传五年规划》要求,充分发挥媒体作用,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与药事法规宣传教育紧密结合,着重抓好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网络化建设和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在地区政府网络中建立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平台。同时,继续做好食品安全知识进社区、进超市、进校园和深入农牧区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共建和谐社会”的良好氛围。

(三)继续推进依法行政,努力提高依法监管水平

推进依法行政,提高监管水平关键是要抓好《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贯彻执行,确保行政审批、执法办案公正透明。一是加强对行政审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制订审批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工作规范,严格执行程序和时限,提高行政审批的效率。二是组织在全系统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决制止在行政执法中的“不作为”和“乱作为”。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制度、听证制度,建立行政处罚案件内部审核制度,切实发挥行政监督的作用;三是认真组织做好行政执法案卷评议和考核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努力提高查办案件的结案率、履行率和准确率;四是加大系统“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力度。认真执行《哈密地区食品药品监管系统XX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四)继续搞好班子建设,带好队伍,适应新时期、新任务、新要求

搞好班子建设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关键。一是在提高领导班子的领导水平和决策能力上下功夫。党组班子要抓好自身建设,特别是要全面加强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五个方面建设,并且按照xx讲话中倡导的八个方面良好风气的要求,加强自身道德修养,严格廉洁自律,努力增强班子的凝聚力、亲合力、执行力,发挥好核心领导作用。二是在提高队伍建设上下功夫。要通过组织全系统人员学政治理论、法律法规、食品药品专业知识和现代科技管理知识,提高监管队伍的整体素质,加强对干部队伍的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和严格监督,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监管职责。三是在加强廉政纪律、预防职务犯罪上下功夫。局党组把抓好队伍党风廉政建设摆在重要的议事日程,切实做到教育经常化、制度规范化、措施具体化、督查严格化。加大对权力集中的敏感岗位干部交流力度,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监督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四是在干部选拔使用上下功夫。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和德才兼备的标准,把那些精心谋事、潜心干事、专心做事、勤奋敬业的好干部选拔到科级领导岗位上来;逐步推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真正使干部有用武之地,从而有效推动基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

(五)继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下半年,我们要全面贯彻落实中纪委七次全会和自治区纪委二次全会提出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理清思路,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加大力度,不断推进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反腐倡廉工作,努力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成效。我们要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认真学习中纪委七次全会、自治区纪委二次全会和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把学习贯彻胡总书记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的讲话和吴官正同志的工作报告、自治区纪委二次全会和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作为XX年党风廉政第一教育,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明确任务,明确要求,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紧迫感。二是组织抓好第九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深入开展党纪政纪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教育,着力开展好示范教育与警示教育,不断增强系统干部职工廉洁自律的自我约束能力。三是深入开展治理不正当交易行为专项工作。按照自治区局部署要求,继续深入开展治理不正当交易行为专项工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建立企业诚信守法提醒警示、激励机制和药械市场退出机制。四是建立完善制度。主要建立完善包括:任职廉政谈话、戒勉谈话和函询等制度,进一步完善干部民主评议和年终考核制度。

(六)努力抓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全面提升系统整体形象

下半年,局党组继续把创建自治区级文明单位纳入党组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按照《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创建文明行业规划》要求,积极充实创建内容、拓展创建领域,探索创建方法、总结创建经验,努力完成自治区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七)继续抓好系统作风建设年工作,全面推进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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