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2023-05-09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1篇

餐饮服务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负全面责任。餐饮服务单位要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主要职责如下:

1、配合开展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法律和知识培训;

2、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3、检查餐饮服务经营过程的食品安全状况并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

4、对食品安全检验工作进行管理;

5、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督促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和病症的人员调离相关岗位;

6、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档案;

7、接受和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8、与保证食品安全有关的其他管理工作。

食品安全自查与报告制度

1.为了保证食品的质量以及食品的安全,特制定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保证落实质量安全企业主体责任。

2.质量负责人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工作的协调、管理工作,批准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和自查报告,全面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实施活动,食品安全自查审核方案和食品安全自查报告。

3. 食品安全自查每年不少于1次且时间间隔不超过12个月,每年初起草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在每个内所进行的安全自查。

4.当有下列情况时,需追加食品安全自查:发生了严重产品质量问题或外界有重大投诉;组织的内部机构、生产工艺、质量方针和目标等有重大改变。

5.由自查组长主持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员采用现场观察、查阅资料、提问等方法进行抽样调查。

6.食品安全自查的记录由食品经营单位的负责人负责保存。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 餐饮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二、餐饮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源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及其它有碍于餐饮卫生的疾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凡检查出患有以上“五病”者,要立即听其调离原岗位,禁忌病者及时调离率100%。

五、凡餐饮从业人员手部有开放性,感染性伤口,必须要严密包扎,并要带手套后方可上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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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一、餐饮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卫生知识培训,经过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餐饮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培训工作,并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

三、聘请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不定期对餐饮工作人员进行专题讲座,学习有关食品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等知识,提高食品安全素质。

四、组织有关人员参加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办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班学习,提高管理水平。

五、每季度对餐饮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1次,对不能达到食品安全要求的人员实行停岗培训,待合格后再行上岗。经培训仍不合格者予以劝退。

六、凡参加卫生知识培训的人员,一律按时参加卫生知识培训,不得缺席

七、建立餐饮工作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详细记载培训状况。

食品安全责任制

公司遵循“谁开单、谁负责;谁采买、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谁签单、谁负责;谁报账、谁负责;谁领用、谁负责”的原则,本责任书以《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执行细则,对违反其中任何条款由于相关责任人的工作失职所造成的事故或责任,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所有法律责任,并根据法律规定要求其对我公司造成的损失进行经济赔偿。

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

为保证本单位食品安全,特制定本食品经营过程控制制度:

(一)食品采购

1.制定食品采购计划。确定采购食品的品种、品牌、数量等相关计划安排。

2.选择供货商。要认真查验供货商的主体资格证明,保证食品的来源合法。

3.签订供货合同。与供货商签订供货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别是出现食品质量问题时的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4.索取食品的相关资料。向供货商索取食品的相关许可证、QS认证证书、商标证明、进货发票等证明材料,采用扫描、拍照、数据交换、电子表格等科技手段建立供货商档案备查。

5.对食品进行查验。具备条件时设立食品检测室,对供货商提供的食品进行检测并做好详细记录。经查验不合格的食品,通知供货商做退货处理。

6.每一批次的进货情况详细记录进货台帐,账目保管期限为二年。

(二)食品储存

1.详细记录食品入库信息。食品入库要详细记录商品的名称、商标、生产商、进货日期、 生产日期、保质期、进货数量、供货商名称、联系电话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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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照食品储藏的要求进行存放。食品要离墙离地,按入库的先后次序、生产日期、分类、分架、生熟分开、摆放整齐、挂牌存放。严禁存放变质、有臭味、污染不洁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3.贮存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当采用封闭容器。在贮存位置表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 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4.食品出库要详细记录商品流向。销售的情况应建立销售台帐,详细记录购买方的信息, 以备查验,账目保存期限为二年。

5.每天对库存食品进行查验。发现食品有腐烂、变质、超过保质期等情况,要立即进行清理。

6.每周对仓库卫生检查一次。确保库房通风良好、干净整洁,符合食品储存要求。

7.变质食品设立专门的仓库或容器进行保管。不得同合格的食品混放在一起,以免造成污染。

(三)食品运输

1.运输食品时运输工具和容器要清洁卫生,并生熟分开,运输中要防蝇、防尘、防食品污染。

2.在装卸所采购的食品时要讲究卫生,不得将食品直接与地面接触。 3.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当采用密闭容器装运。不得把直接入口的食品堆放在地面或与需要加工的食品原料和加工半成品混放在一起,防止直接入口的食品受到污染。

(四)食品销售

1.每天对销售的食品进行查验。销售人员要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确保食品质量合格和食品安全。

2.对即将到达保质期的食品,集中进行摆放,并作出明确的标示。 3.用于食品销售的容器、销售工具必须符合卫生要求。

4.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 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5.销售散装、裸装食品必须有防蝇防尘设施,防止食品被二次污染。 6.销售的情况应建立销售台帐备查,账目保管期限为二年。

(五)不合格食品退市

1.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在食品经营中发现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接到执法部门、生产企业的召回通知,应当立即停止营业,下架封存,做好登记,并及时通知政府监管部门。

2.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或供货商,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在经营场所向消费者公示召回食品的名称、批号等信息,并安排专人处理消费者退货事宜。

3.被召回食品,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并予以封存,做好记录,严禁再次流入市场。

4. 召回及封存食品的情况要及时通知政府监管部门。

5.不合格食品的处置。与供货商有合同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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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监管部门有明确要求的,按照政府部门的通知要求进行处置。

6.政府部门命令召回的不合格食品,其召回和销毁处理流程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政府监管部门的通知要求执行。

7.不合格食品退换货、下架封存、召回等处置资料,要建立专门的档案进行保管,以备查验。

食品采购索证索票与进货查验制度

第一条 凡进入本店的食品都应当实行进货查验,列入进货查验的食品,是指消费者经营者经常食用的食品,包括肉、禽、畜、粮食及其制品,食用油,蔬菜,水果,乳制品,豆制品,酱油,食醋,调料,饮料(含引用桶装水)、酒类、糖果、边销茶、干果等。

第二条 本店在购进食品时,应查验证明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并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的票据,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据,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经销商在销售获得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或者省级以上安全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名牌商品、清真食品时,应向供货商索取以上称号相应标识和证明,以备查验。需要查验和索取供货方的票证如下:

1.营业执照;2.食品(生产、流通)许可证;3.检验(检疫)证明;4.销售票据;5.有关质量认证标志、商标和专利等证明;6.强制性认证证书(国家强制认证的食品);7.进口食品报关单;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接受公司统一配送单位需索取加盖公章的统一发货清单,公司有中央厨房进行配送的,需索取中央厨房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

本店的农产品及其他散装食品,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进货时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购进销售。

第三条 下列食品进货时必须按批次索取证明票据:

1.活禽类:检疫合格证明;2.牲畜肉类: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或畜产品检验合格证明;3.粮油及其制品、奶制品、豆制品、饮料、酒类: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

第四条 购进预包装食品的,要有食品包装标签进行查验核对,内容包括:

(一)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

(二)成分或者配料表;

(三)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四)保质期及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鲜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

(五)产品标准代号、生产许可证编号;

(六)贮存条件;

(七)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

第五条 食品采购人员应经常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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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餐厅开办者要指导食品采购人员做好食品进货查验工作,检查督促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工作,食品采购人员索取的重要食品的相关票证,应自行保管,接受行政执法部门的查验。

第七条 餐厅开办者要对食品采购人员索取的票证进行督促检查,重要食品(详见本制度第一条)应实行统一管理,接受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超市应对索取的票证分类建档备查。

第八条 经食品采购人员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格来源的食品,应拒绝进货。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食品药监部门。

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一、贮存场所、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设置纱窗、防鼠网、挡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虫、防蝇、防蟑螂设施,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二、食品和非食品(不会导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库房应分开设置。同一库房内贮存不同性质食品和物品的应区分存放区域,不同区域应有明显的标识。

三、食品应当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并定期检查,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食品应及时清除。

四、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识,设可正确指示温度的温度计,定期除霜(不得超过1cm)、清洁和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转,符合相应的温度范围要求。

五、冷藏、冷冻贮存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不得将食品堆积、挤压存放。

六、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七、除冷库外的库房应有良好的通风、防潮设施。

粗加工切配餐饮安全管理制度

工作人员一进入岗位必须自觉穿戴工作服和工作帽,食品原料进库后必须首先在指定的地点存放,不得随意放置。加工所用的原料应保证新鲜。

进入食品加工流程前,工作人员必须首先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包括检查工具,检查货物等,特别要注意个人卫生,及时清洗双手。使用的工具、容器必须专用,用前必须消毒,用后必须洗净并保持清洁。

所用的原料必须洗净消毒,未经清洗处理的,不得带入厨房间,对菜的清洗必须严格执行分类分开的原则,必须在指定的水槽里清洗,蔬菜要在蔬菜清洗池清洗,荤菜要在荤菜清洗池清洗,不得随意放置或冲洗。

对蔬菜的粗加工必须认真细心,多余的残叶和其中的霉变部分必须及时彻底的清除,并反复清洗,对粗加工后所产生的废弃物必须及时清理到专用垃圾桶里,盖上盖子,以防蚊蝇。

加工肉类(包括水产品等动物类)必须按标志的操作台,用具和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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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与蔬菜分开使用。

粗加工完成后,原料不得随意放置,必须及时放到半成品专用存放柜里面,以防蚊蝇等的。

烹调加工餐饮安全管理制度

一、烹饪人员(厨师)要严格检查待烹饪加工食品原料的安全质量,发现有腐败变质或其他感官性异常,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食品绝不烹制。

二、加工食品时要充分加热,烧熟煮透,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不能只讲食品颜色而造成食物外熟内生。菜肴着重体现菜品特色,感官性强,做到可口易于消化。加工四季豆,扁豆等高危险食品一定要煮烂、煮透,确保食品安全。肉类食品烹调后应无血、无毛、无污染、无腥味、无异味,严防外熟内生。

三、烹调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两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存放时必须使用清洁、经消毒过的菜盆、瓢、碗、盘等专用容器盛装,并有序排放于食品原料、半成品分开存放。未经消毒清洗的餐具,工用具、容器、抹布等不得使用。

四、供应后剩余的食品必须放入冰箱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成品、半成品与原料、生食熟食品要分冰箱放置。

五、凡冷藏的隔夜、隔餐的食品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在经过尝试后、确认感官无异样、无异味方可出售。

六、烹饪加工工作结束后,调料容器要加盖收好。灶上灶下,工具、用具都要冲洗干净、随时保持操作间清洁,无油垢。地面无食渣、垃圾入桶,地面用水冲干净。

七、严格按照法律要求,收集处理废弃油脂,及时清洗抽油烟机罩。

八、按照餐饮从业人员卫生要求做好个人卫生。

加工经营场所管理制度

一、加工经营场所

1、厨房内外环境整洁,上、下水道通畅,地面无积水。废弃物盛放容器必须密闭,外观清洁;设置能盛装一个餐次垃圾的密闭容器,并做到班产班清;地面、排水沟、墙壁、天花板、门窗等应保持清洁和良好状况;排烟、排气设施无油垢沉积、不滴油。

2、应定期进行除虫灭害工作,防止害虫孳生。除虫灭害工作不能在食品加工操作时进行,实施时对各种食品(包括原料)应有保护措施。

3、使用杀虫剂进行除虫灭害,应由专人按照规定的使用方法进行;使用时不得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及包装材料,使用后应将所有设备、工具及容器彻底清洗。

4、发现老鼠、蟑螂及其他有害害虫应即时杀灭。发现鼠洞、蟑螂滋生穴应即时投药、清理,并用硬质材料进行封堵。操作间及库房门应设立高50cm、表面光滑、门框及底部严密的防鼠板。

5、三防设施有效:纱门、纱窗或门帘、金属防鼠板、防鼠隔栅等设施能有效起到防蝇、防鼠、防尘作用。

6、废弃油脂应由专业的公司回收,并应与该公司签订写有“废弃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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脂不能用于食品加工”的合同。

二、设施

1、餐具、用具消毒由专人负责,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工作人员必须取得个人健康证明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明方可上岗操作。

2、餐具、用具必须严格执行“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的程序进行洗涤消毒。

3、餐具、用具清洗消用毒用水池必须专用,分设洗涤池、消毒池和清洁池,并有明显标识

4、化学消毒剂应符合国家消毒产品卫生标准和要求,餐具消毒时消毒液浓度不得低于250mg/L,餐具全部浸泡时间不低于5分钟。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餐用具用蒸汽进行消毒,蒸汽消毒保持100℃,不少于10分钟。

5、待清洗餐具用具应用不渗漏的容器盛装修,不得随意乱放。

6、消毒后餐具专柜保存,与未消毒餐具分开放置,保洁柜应有明显标志,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7、餐具消毒应有记录、存档备查。

三、食品处理区设置专用的粗加工、切配、烹饪、备餐用具清洗消毒及原料贮存的场所,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加工、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并应能防止在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各功能间标识明显,操作流程规范。

四、各功能间地面与排水、墙壁与门窗、屋顶与天花板符合餐饮服务操作规范要求,定期检查,确保地面与排水无破损、漏水,墙面与门窗无破损、霉斑,屋顶与天花板无霉变、脱落。

五、配备冷藏、冷冻设施,烹调炉灶、蒸箱设施,餐用具消毒、保洁设施,留样设施,专用空气消毒设施,清洗设施,通风防潮设施,废弃物存放设施,防蝇、防鼠设施,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六、配备餐具、容器、刀具、刀架、墩板、墩架,定点定位存放使用,并有明显标识。定期检查和维护,及时清理清洗,必要时消毒。

七、定期组织对电气设备、机械设备的检查,加强对有关员工的安全操作规程培训,设备、设施维护及时有记录。

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管理制度

用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用具不得使用。

用具清洗,消毒做到; 一清、二洗、三消毒。

洗刷用具必须有专用水池,粗洗冲洗分池清洗,不得与清洗其他水池混用。

用具清洁时洗洁净及热水擦洗,不留油污。

消毒后的用具必须储存在专用保洁柜内设备用,己消毒和未消毒的应分开存放,并在储存柜上有明显标记,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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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毒保洁工作责任到人。

食品用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一、食品处理应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 理布局设施、设施,防止在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二、配备与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衣、漂洗、采光、照明、通风、 防腐、防尘、放蝇、防鼠、防虫、漂洗以及污水处理、存放垃圾和废物的设备或设施。主要设施应易于维修和清洁。

三、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及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孽生条件。加工与用餐 场所(所有出入口),设置纱门、纱窗、门帘或空气幕,如木门下端设金属隔栏或网罩;距地面2m高度可设置灭蝇设施。

四、配置方便使用的从业人员洗手设施,附近设有相应清洗、消毒用品、干 手设施和洗手消毒方法标示。宜采用非手动开关或可自动关闭的开关。

五、食品处理区应采用机械排风、空调等设施,保持良好通风,及时排除潮 湿和污浊空气。

六、用手加工、储存食品的工具、容器或包装材料和设备应当符合食品安全 标准,无异味、耐腐蚀、不易发霉。食品接触面原则上不得使用木质材料(工艺要求必须除外),必须使用木质材料的工具,应保证不会对食品产生污染。

七、各功能区和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操作台、刀具、砧板等工具,应分 开定位存放使用,并有明显标示。

八、贮存、运输食品,应具有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要求的设备、设施、配 备专用车辆和密封容器,远程运输食品须使用符合要求的专用封闭式冷藏(保温)车,每次使用前应进行有效的清洗消毒,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放一起运输。

九、应当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消毒、保洁、保温、冷藏、冷冻 等设施,校验计量器具,及时清理清洗,必要时消毒,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十、用于食品加工操作的设备、设施不得用作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用途。

食品添加剂使用与管理制度

1、食品添加剂必须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使用。

2、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或卫生部公告名单规定的品种及其使用范围、使用量,不得凭经验随意扩大使用范围和使用量;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的食品添加剂不得使用。

3、购买食品添加剂必须索取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进口食品添加剂应索取口岸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卫生证明。

4、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有包装标识和产品说明书,标识内容包括:品名、产地、厂名、卫生许可证号、规格、配方或者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批号或者代号、保质期限、使用范围与使用量、使用方法等,并在标识上明确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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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食品添加剂有适用禁忌与安全注意事项的,应当在标识上给予警示性标示。

6、不得使用未经批准、受污染或变质以及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添加剂。

7、不得为掩盖食品腐烂或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而使用食品添加剂。

8、食品添加剂使用必须建立管理制度,并遵循“五专”管理的原则。

投诉受理制度

一、值班经理是投诉第一受理人。接到客人投诉后,在自己权限范围内的及时处理,超权限的迅速上报分管领导。

二、接到客人投诉后,态度要诚恳、耐心、保持冷静。

三、站在客人的角度考虑问题,尽量缩短与客人之间在感情上的距离。

四、了解客人投诉原因和要求,告诉客人需做调查及大致等候时间。调查认真仔细,不推脱、搪塞客人。

五、所有投诉处理,尽量避免在顾客较多的场合。

六、接触客人时,态度友善,不争吵、辩论。

七、若属客人误解引起的投诉,婉转解释,消除误解,沟通顾客之间的联系。

八、接到消费者投诉食品感官异常或可疑变质时,应及时核实该食品,如有异常,应及时撤换,同时告知备餐人员做出相应处理,并对同类食品进行检查。

九、事实调查清楚,提出处理办法后,耐心转告客人,征求客人对处理办法的意见。

十、搞好投诉处理的善后工作,每次的投诉记录及时存档。

十一、投诉内容分类整理,定期分析,对带倾向性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措施,提高服务质量。

专间安全管理制度

(一)在专间内操作应符合下列要求:

1、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加工。

2、专间内应当由专人加工制作,非专间操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专间。专间操作人员进入专间时,应更换专用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操作前应严格进行双手清洗消毒,操作中应适时消毒。不得穿戴专间工作衣帽从事与专间内操作无关的工作。

3、专间每餐(或每次)使用前应进行空气和操作台的消毒。使用紫外线灯消毒的,应在无人工作时开启30分钟以上,并做好记录。

4、专间内应使用专用的设备、工具、容器,用前应消毒,用后应洗

(二)供应前应认真检查待供应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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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用于

(六)在烹饪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

配餐间安全管理制度

一、设立更衣、洗手消毒专用间。

二、设立与售餐数量相适应的盛放待售食品的台(架)。

三、盛放食品的容器要专用,并有标志。

四、销售熟食要用专用器具,严禁用手抓。

五、不售变质、变味食品。

六、售饭菜窗口要能够开合,严禁开放式。

七、要设置与配餐间相适应的紫外线消毒灯,定时开灯消毒。

八、售饭人员要穿戴整洁卫生衣帽、口罩,保持个人卫生,操作前洗手消毒。

食品留样管理制度

为保证食品卫生安全,预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及时查明食物中毒事故原因,采取有效的救治措施,实行食品留样制度。

1、留样的采集和保管必须有专人负责,配备经消毒的专用取样工用具和样品存放的专用冷藏箱。

2、留样的食品样品应采集在操作过程中或加工终止时的样品。不得特殊制作。不同食品品种分别用不同容器盛装留样.防止样品之间污染;留样容器应专用并经消毒确保清洁、样品应密闭保存在留样容器里。对于配餐企业,可以直接在配送好的集体用餐盘(份)中采集,以保证样品的代表性,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g。

3、留样样品,采集完成后应及时存放在5℃左右的冷藏条件下,保存48小时以上.不得冷冻保存。

4、留样食品应包括所有加工制作的食品成品,并做好留样记录和样品标记,每份样品必须标注品名、加工时问、加工人员、留样时间和销毁时间。

5、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及时提供留样样品,配合食品药监局进行调查处理工作,不得有留样样品而不提供或提供不真实的留样样品.影响或干扰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为加强餐厨废弃物的管理,规范餐厨废弃物处置,杜绝食品安全隐患,保障食品安全,特别制定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一、管理人员要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直接责任人职责,严格执行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规定。

二、必须按要求将餐厨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下水道、倒入公共厕所和其他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三、餐厨废弃物实行分类管理,分别处理。食品原料粗加工产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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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菜叶、根须、动物内脏、毛皮等垃圾物)按生活垃圾处理,即倒入垃圾桶加上盖子,运往垃圾站,由环卫工人转运处置;泔水类垃圾(食物残渣、饭、菜、汤水、锅底、留样处理物等)按规定倒入专用泔水桶,回收给养殖户。

四、泔水类垃圾按要求要与回收方签订回收协议书,注明泔水类垃圾回收仅限于养殖用,不得另作他用。

五、餐厨废弃物处置安排专人负责,建立完整处置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定期报告总务处,并接受监督检查。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一、目的

对已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迅速做出应急响应措施,并认真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工作,使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掌握相关情况,取得指导和处置的主动权,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影响,特制定本方案。

二、定义

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指涉及人数较多的群体性食物中毒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食品安全事故。

三、责任

1.本单位负责人负责于第一时间立即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情况。

2.本单位食品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对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食品安全问题进行记录,并配合相关部门分析和处理。

3.本单位食品安全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制定必要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在食品安全事故中对食品安全等问题进行统筹协调和尽快解决。

4.本单位负责人在发生疑似或认定为食品安全事故后,负责配合执法人员对可疑食品进行封存、留样(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克,在冷藏条件下保存48个小时)及现场控制等具体工作。

5.本单位各相关部门负责本岗位的食品安全生产工作,如出现食品安全事故后,配合政府相关各部门进行原因调查和分析,妥善处置所涉及的不安全食品和原料。

四、工作程序 1.报告原则

每名员工有义务在第一时间报告或越级报告本单位所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

2.报告程序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本单位各部门负责人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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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重大的食品安全事故,要立即向企业主要负责人报告,并在2小时内及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任何部门或者个人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

①初次报告c01 尽可能清楚报告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发病人数、死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报告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等。

②阶段报告

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级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包括事故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3.食品安全事故处置

本单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对引起中毒的可疑食品、原料立即封存,放入冷藏箱(柜)等待调查人员查验,禁止继续使用和擅自销毁可疑食品、原料;对制作、盛放可疑食品的工具、容器以及厨房等可能的中毒现场进行控制;在执法人员到达后,积极配合执法人员对中毒事件进行调查处理。

五、责任追究

1.本单位负责人及各部门负责人必须保持每天24小时联络通畅,对无法联络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2.本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如事故发生后,要及时要求实事求是上报,不得迟报、漏报和瞒报。如因报告不实,影响领导决策,影响事件处理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哪一级发生迟报、漏报、瞒报的问题,由哪一级负责。对因迟报、漏报、瞒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查处。

食品添加剂公示制度

为规范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公示管理工作,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需要公示的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包括:加工过程中使用的所有食品添加剂,酱油、醋、盐、八角等各种香料。

二、需要公示的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基本信息包括:品名、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编号、供货单位等。

三、公示的基本信息要与实际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相符,不得提供虚假信息误导消费者。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有变化的要及时更换公示信息。

四、采购的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要专店采购、专账记录、专区存放、专器称量、专人负责,并按照有效期使用。严禁采购和使用无合法生产资质以及标签不规范的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

五、公示栏应按照规定悬挂,便于公众了解相关信息。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2篇

一、协调、权威、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特制定长宁镇食品安全工作制度,镇食品安全工作制度。

一、会议制度

(一)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成员会议

1、会议组织: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由组长召集并主持,全体成员参加。特殊情况,可由组长委托副组长决定临时召开。

2、会议内容:贯彻落实国家和盛市、县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研究全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讨论决定有关食品安全监管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部署食品放心工作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联合督查工作,协调解决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职能单位汇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提出存在问题及建议;督促检查会议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二)食品安全联络员会议

会议原则上每个季度召开一次,由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副组长召集,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各协管员参加。特殊情况,可由办公室主任决定临时召开。

会议内容是研究落实食品安全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任务和日常协调工作,讨论决定需上报的有关事项。会议须做好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报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组长阅知。

二、案件举报受理与事故查处制度

(一)领导小组设立食品安全案件举报中心(设在党政办),负责受理食品安全案件的投诉举报工作,举报中心应与各职能单位所接举报协调统一后,方可汇总向社会公布,管理制度《镇食品安全工作制度》。

(二)各职能单位按照首接负责的原则,及时处理投诉举报的案件。对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案件和食品安全突发事故,职能单位接报后要及时报告举报中心,由举报中心统一协调处理。对食品安全突发事故,举报中心接报后应立即报告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

(三)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制定《长宁镇食品安全突发事故报告制度》和《长宁镇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各职能单位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制定相应的报告制度和应急预案。

三、信息收集、发布及报告制度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分析整理和传递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向社会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负责食品安全信息网络互联互通建设的协调。

(二)各职能单位应指定一名干部担任信息联络员,负责本系统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各部门信息联络员的确定和变动,须及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信息报送的内容包括本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规划、和阶段性工作计划(总结)、专项整治方案及实施情况、食品安全突发事故查处情况和质量抽检结果等。上述有关内容按规定及时报送,并于每季度末月20日前报送一次综合性的食品安全工作动态信息。

(四)统一发布的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包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情况和调查(结论)、重大节目和活动期间的食品安全状况、食品安全质量抽检结果、全镇范围内食品安全警示信息等。

四、宣传培训制度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协调,定期不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各职能单位按照各自职能分工,相互配合,通过各种形式,动员社会参与,进行科普教育,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协调,结合各职能单位、各村联络员的工作实际需要,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3篇

食品的采购索证和进货查验是保障餐饮服务安全的基础。食品生产者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等相关产品时,应当查验食品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应对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验证,不得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的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要知道食品原料的食品安全直接影响着菜品的安全卫生,是食品安全的重要环节,餐馆每天所需食品、原料数量大,品种多,有的食品原料保质期短,还要讲究保鲜,所以购买食品原料应从正规渠道购买,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成品原料一定要查验供货方的营业执照、许可证明、产品合格证明,并要求供应商开具发票,留存备案。从农贸市场、个体经营商户处采购的食品应留存购买清单或小票,索要个体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带有摊位号的收据,不采购无证无照商贩的食品。购买定型包装食品标识要齐全,食品原料要新鲜,食品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限或感官异常的不得加工使用。

特别提示:一些直接入口的食品,如豆制品、熟肉等,如果进货把关不严,进货时可能被致病菌或有毒物质污染,极易造成中毒。

2、食品的储存保管

妥善储存事物是保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必要手段。食品储存应当按照食品安全要求进行存放,应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本着先进先出的原则,购入食品入库前应进行查验并记录,记录食品名称、标签、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商。储存食品原料的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分类应隔墙离地存放食品,工作人员要定期进行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产品。食品添加剂应按照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的原则使用,餐馆食堂严谨购买囤房使用亚硝酸盐。

特别提示:储存食品及其原料一定要遵循先进先出、隔墙离地、分类存放的原则。按食品安全要求保管和使用食品添加剂。

3、食品的烹调制作

符合食品安全的食品烹调加工制作是预防食品中毒的关键。食品在烹调制作前必须认真检查所用的原料是否新鲜,发现腐败变质或者感官异常的均不能使用。烹调食物要烧熟煮透,中心温度不低于70摄氏度,加热后的半成品、隔夜的食品再次加热更有彻底热透。

特别提示:烹调食物一定要烧熟煮透,中心温度不低于70摄氏度。加热后的半成品或熟食二次加热时更要彻底加热。

4、食品的交叉污染

消毒食品和食品工具、容器,分开存放和使用,可有效防止食品污染。生熟食品一定要分开存放,直接入口的食品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不得混放在一起。半成品与食品原料要分开存放,为防止交叉污染,盛放生熟食品、半成品的容器可采用色彩标识法。例如,蓝色标识的容器盛装生食品,黄色标识的容器盛装半成品,红色标识的容器盛装熟食,或采用形状区分,容器不能混用,定位存放,保持清洁。食品原料粗加工时食品不能直接散放在地上,应放在有垫板的容器里。购买鸡蛋应先进行挑选,倒箱,把破碎的鸡蛋挑出,用前应清洗干净,食品清洗时应分类别分池清洗。为防止食品污染,个人物品不得带进工作区域,应单独存放。

特别提示:熟食品与生食品或食品原料要分开存放。用于生熟食品的工用具、容器要分开,熟食容器要专用,防止食品的交叉污染。

5、冷荤凉菜制作

严格执行冷荤五专要求是预防食物中毒的重要措施之一。1)专用房间:该房间为制作冷荤凉菜专用,应具有二次更衣室、洗手池,紫外线消毒灯与台面距离1.2—1.5米的高度。每天应工作前和工作后消毒2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并做好消毒时间记录。紫外线消毒灯的强度不得低于70微瓦每平方厘米,及灯管使用1000小时要及时更换。2)专人操作:从事冷荤凉菜的厨师应为专门负责冷荤间,专人操作,其余人员不得进入冷荤间 帮助加工操作等。3)专用工具容器:冷荤间的刀、菜墩、容器、抹布等必须专用 ,要有明显“熟”字标识,严禁与其他部门混用。4)专用冷藏设备。5)专用消毒设备:冷荤间要配备脚踏式洗手设备,备有肥皂消毒液等,制作冷荤凉菜的人员不得佩戴首饰,不留长发、长指甲,不得

在冷荤间抽烟。进入冷荤间要更换专用的衣帽,带口罩,进行手消毒,口罩每天更换或者清洗1次。配置好的冷菜存放不得超过2小时,冷荤间的室内温度控制在25摄氏度以下。

特别提示:制作冷荤、凉菜必须要达到“五专”要求,即“专室、专人、专工具、专冷藏、专消毒”。

6、食品工用具 餐具消毒

清洗消毒餐饮具和食品工具容器可有效防止食品污染和传染病的传播。清除残渣、清洗、消毒是食品工用具和餐具消毒的3个重要环节。煮沸消毒,应将洗涤洁净的餐具浸入沸水中2—5分钟。化学消毒,首先使用的消毒剂要符合要求,不能使用非餐具消毒剂进行消毒,使用浓度在3‰—5‰。洗碗机消毒,洗碗机温度不能低于85摄氏度,加热应在45秒以上,消毒后的餐具与未消毒的餐具分开存放。

特别提示: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用具、容器和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按要求进行严格的清洗消毒。

7、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

为保障餐饮食品安全,从业人员必须体检合格上岗。从事餐饮服务的人员必须经过卫生部门的培训、体检,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如没有健康证,从事餐饮服务的人员将受到处罚,餐饮服务从业人员 出现腹泻、发热、皮肤伤口感染、咳嗽等症状应立即离开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痊愈后方可上岗。厨师必须每年至少进行1次健康检查,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渗出性皮肤病不得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从事餐饮服务的人员要保持良好个人卫生和手的清洁卫生,工作时不得带手镯、戒指、耳环、项链,不能留长指甲,要勤洗手并掌握正确的洗手方法,双手弄湿肥皂认真搓洗20秒,洗净手指尖,大拇指,手腕和手指之间部位,用活动水冲洗擦干。

特别提示:厨师必须每年至少进行1次健康检查,持健康合格证明上岗,同时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当厨师出现腹泻等症状时,要主动报告,离开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岗位,待痊愈后再上岗。

8、餐厅内外环境卫生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4篇

1、从事流通环节食品经营应取得有效《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后,方能从事销售活动,并亮证亮照经营。本店的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店的食品安全工作。

2、从业人员上岗前要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培训合格证明后方能上岗。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有培训记录备查;定期检查个人卫生情况,使其符合《食品安全法》相应的卫生要求。

3.建立健全进销货台帐制度和索票索证制度,认真落实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不采购、不销售、不制售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品;随时检查每批上架食品的标签标识,保证内容规范完整;及时清理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发现不合格食品,立即下架并向工商部门报告,采取措施防止流向消费者。 4.要建立食品采购进货查验制度。采购人员必须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具有鉴别各类食品卫生质量的知识和技能;按《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进行索证、验证。

5.直接接触散装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操作时带口罩、手套和帽子,不准佩带戒指、手

1 镯、手表等饰物,不得留长指甲、染指甲,工作服应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于帽外,手部有外伤应临时调离岗位。从业人员工作时不准吸烟、吃食物或从事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不准穿工作服上厕所或远离工作场所。个人的衣物、药品、化妆品等不得存放在食品贮存区及经营区内。

6.食品包装物、食品用工具和容器应符合相应的卫生标准;重复使用的容器要防止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并有专人负责清洗、消毒。

7.食品展卖区与非食品展卖区应分开并有明显标志,食品不得与其他非食品商品混放,食品区不得经营与食品无关的物品。

8.散装熟食品、散装粮食、定型包装食品、蔬菜水果、冷冻食品和生鲜食品等要分区布置,生熟食品、干湿食品应防止交叉污染。

9.预包装食品的产品标签内容应符合有关规定,食品标签不得与包装容器分开,不得模糊或脱落,生产日期与保质期在同一包装上;有中文标识,标出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批号或代号、规格、配方或主要成分、保质期限、食用方法并符合有关规定。产品标签、说明书不得有夸大或虚假的宣传内容。

10.散装食品必须有防尘材料遮盖,并设有禁止消费者触摸的标志,设专人负责销售,并为消费者提供分拣及包装服务,散装食品在适当的显著位置上标有食品名称、配料表、

2 生产者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食用方法等;标识内容必须与生产者出厂时的标注相一致,严禁更改原有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限,严禁与不同生产日期的食品混装销售。

11.销售冷藏食品应按规定条件存放和展示、销售的需冷藏(冷藏温度为0℃~10℃)或冷冻(冷冻温度为-18℃以下)的食品,应置于相应条件下,并有明确的温度显示。 12.销售冰冻水产品,应陈列于冰盘(箱)内,与其它食品隔开,温度控制在0~5℃;严禁用化学药剂保鲜。 13.超过保质期限或准备退货的食品应存放在固定位置、设明显标志并及时下架和撤出展卖场所。

附件:

(一)、进货查验制度

1、对采购的食品按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履行检查义务,检查食品感官质量和标签;查验是否为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食品;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2、属于进口食品的,查验进口食品的合法证明。

3、属于生鲜食品的,查验检验检疫等上市凭证资料是否相符。

(二)、索证索票制度

1、索证:进货时按规定向生产厂家或上级供货商索取“一照二证一报告”。即索取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生

3 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等证件和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对生产厂家或上级批发企业的上述证照及时更新,以保证在有效期内。经营进口食品的,索取进口食品的合法证明。

2、索票:进货时索取载有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的进货票据。即经营预包装食品的应索取按照省工商局统一样式,运用电子台帐软件开具的供货凭证;经营生鲜食品的应索取检验检疫等上市凭证资料。

3、食品索证索票后,在指定场所显要位置予以公示,供消费者进行查询及有关部门进行检查。

(三)、进销货台账制度

1、建立食品进销货台帐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商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票据。

2、按照供货商、供货时间、商品类别等不同,将供货凭证进行分类整理装订。

3、进销货台帐记录应当真实,不得伪造,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四)、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

1、发现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单独存放,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将有关情况报告辖区工商机关。

2、在接到有关部门关于不合格食品退市通知后,及时

4 按规定立即处理,并协助食品生产者执行食品召回制度。

3、对贮存、销售的食品定期进行检查,查验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及时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主动将其退出市场,并做好相关记录。

(五)、消费投诉处理制度

1、在经营场所设立相应机构和人员,处理本经营场所发生的消费者食品投诉。提供食品时向消费者提供有关销售凭证,作出特殊承诺的提供书面凭证。

2、确定受理后,对消费者的具体投诉内容和要求进行登记、做好投诉人姓名、住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购买食品的日期、品名、牌号、规格、数量、计量、价格、受损害情况、消费者的要求等相关内容的登记记录,并由投诉人签字盖章,将投诉人提供的凭证和有关材料复印存档。

3、受理消费者食品投诉后,指定具体的工作人员进行调查处理,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负责调查人员首先将企业自身情况调查清楚,结合投诉人意见,分清责任。经营者责任的,按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约定应当给消费者退货、换货、赔偿的,及时给消费者解决;经营者没有责任,认真向消费者解释清楚。

商店名称:

责任人: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5篇

一、班前班后会议制度

(一)、为了加强班组安全生产管理,在生产前对所有工作进行安全部署及生产完毕后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总结,杜绝生产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二)、班前、班后会安排在两办交接的时候进行,要认真组织,切实解决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决不做表面文章。参加会议人员必须提前15分钟到场,会议时间不超过15分钟。班前、班后回应由当班班长或当班临时负责人主持。

(三)、班前、班后会主要内容包括:

1、班前会:会议负责人必须清楚和明确工作任务、作业任务和实施方法,并根据作业类型、实施方法、人员、工具、环境等制定危险点预控措施。作业前,工作负责人要向作业人员现场交底,做到“六必讲”。此外,还要解答工作班成员对工作的所有疑问。班前、班后会主持人应按如下“六必讲:的要求进行准备和宣讲: ①、必讲上一班现场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②、必讲现场主要安全措施;

③、必讲本班具体明确的注意事项和处理方法; ④、必讲本班的主要安全责任和必须把住的安全环节; ⑤、必讲操作注意事项;

⑥、必讲有问题、有隐患地点作业人员必须注意的安全事项。

2、班后会:班长要在本班结束后及时针对本班工作完成情况以及设备安全运行的正确评估。对于工作中违章行为。工作怠慢、组织失误、责任心不强等现象及时提出批评,必要时向上一级领导提出处罚的建议。对于存在不足要举一反三,制定有效整改措施并限期落实,以提醒本班成员避免以后工作中同类情况发生及强调下班途中安全注意事项。

(四)、参加班前、班后会人员应遵守现场秩序,不得来回走动,不准接打手机,不准大声喧哗,不准迟到早退。

(五)、班前班后会必须逐项作好记录,填写认真,文字清晰,参加会议人员必须签到。

(六)、班前班后会后集体唱班歌喊口号。

(七)、班前班后会记录由各班长妥善保管,以备检查。

二、班组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制度

(一)、班组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应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使安全工作贯穿于生产活动之全过程。

(二)、班组长再每日班前会上,应强调安全生产,提醒职工要注意的安全事项。支持和督促班组兼职安全员履行安全职责,确保安全生产。

(三)、认真抓好新进人员的安全教育,全员安全教育,加强对变换工种人员、复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协助本单位搞好特种作业工人和“四新”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凡经过班组安全教育后,均应认真作好记录。

(四)、要认真落实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检查和记录班组内存在的各种不安全因素,积极主动地抓好整改。做到人员、措施、时间三落实。凡班组无力解决的隐患,应及时向车间报告。

五、班组每月应至少进行一次安全活动,活动的内容包括:总结、交流、讲讲安全生产工作;学习有关文件和安全操作规程;组织检查和整改各种不安全因素,分析班组内外发生的事故案例,并开展安全技术岗位练兵活动等。

六、进行危险作业前,必须按规定办理申报手续,经安全部门审批后方可作业。在作业过程中,应督促安全措施并指定专人监护。

七、在生产过程中,要经常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发现违章行为立即制止,并按有关规定进行教育并进行登记。

八、班组推广和运用现代安全管理方法,积极开展班组安全建设目标管理和安全生产标准化作业。

九、班组内发生安全事故或未遂事故,应及时报告,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

十、加强劳动保护用品及公共卫生设施的维护管理。半成品、成品及工具柜,以及各种工器具等合理放置,做到通道畅通,场地整洁,文明生产。

(三)交接班制度

1、目的

为严格交接班过程管理,明确交接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推诿、扯皮现象,保证公司生产的安全稳定运行,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工段、班组的交接班管理。

3、内容与要求 3.1 交班

3.1.1 交班值班长应在下班前1小时,将所属的设备、管线阀门、仪表等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得拖延给下一班。 3.1.2 交班前三十分钟,由操作工擦试好本岗位的机器、电器仪表。整理好记录,清扫工作现场、检查工具、仪器、防护用品、消防器材等,做好岗位交班前的准备工作。

3.1.3 交班前,当班者应向接班者详细交待本班情况,做到十交。即六不交。

①本班生产情况;②工艺指标的执行情况和存在问题;③事故原因和处理情况及处理结果;④设备运转和维护保养情况;⑤仪器、仪表、工具的保管和使用情况;⑥记录表的填写保护情况;⑦室内外及设备卫生;⑧跑、冒、滴、漏及机械用油情况;⑨安全生产情况;⑩领导的指示。

①工艺指标不符合条件不交;②设备保养不好不交;③事故原因查不清不交;④工具不全不交;⑤记录表不齐全不整洁不交;⑥设备及环境卫生不清洁不交。 3.2 接班

3.2.1 接班人员必须提前二十分钟到岗位,认真听取上班值班长对生产情况的介绍和本班值班长对生产工作的布置。

3.2.2 接班者必须对工作认真负责,听取交班者介绍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3.2.3 检查要点:十交六不交是否做到,设备运行阀门开关,仪表使用、油、水、电是否正常,各控制点温度、压力、液位、流量等是否符合工艺条件。

3.2.4 要做到五不接:①交班项目交待不清不接;②存在不安全生产因素不接;③事故原因不清,处理不完不接;④设备运转异常不接;⑤工具不全、设备、现场不清不接。

3.3 交接班必须在现场进行,交接班时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规定的内容和巡回检查制度所规定的检查路线,进行检查交接。

3.4 交接班必须把当班设备运行和检修情况,向接班人详细交待清楚并填写记录。在接班人认为情况属实后,双方签字,交班人方可离开现场。

3.5交接班时如双方之一发生争执,应及时报告工段长或值班人员进行协商解决。在此期间由交班者正常操作直到问题解决,交接班期间发生事故由交班者负责,接班后发生事故由接班人者负责。

(四)班组和各岗位安全评估制度

1、班组现场的安全评估由班组长负责,班组安全员监督实施。

2、各岗位的安全评估由岗位组长负责。

3、岗位组长在接班时要对设备及现场的安全情况进行例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每班接班前,班组长要带领全班职工进行零事故活动,口述要有针对性。

5、岗位组长在操作过程中要进行零事故口述确认。

6、班组安全员要对本班的生产情况进行巡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岗位或环境要及时派人处理。

7、每班下班后班长和班组安全员都要到值班室填写隐患台账

8、每周开安全例会时班长要汇报本周本班组的安全评估情况。

(五)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

一、总则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保证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确保生产经营顺利进行,依据《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及冶金集团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责任的划分

各工段、班组负责人是本工段、班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其它人员分级负责。

三、事故报告及救护

1、发生工伤事故的工段或现场有关人员,必须用最快的速度逐级或直接上报有关负责人;程序是段长、安全员、公司领导。报告时间最迟不得超过20分钟。

2、报告可用电话或其它手段,报告时要简要说明事故地点,事故类型,事故伤害程度及事故发展情况。

3、现场人员要做好现场救护和现场保护工作。

4、现场人员要根据人员伤害和事故发展情况向“人员急救120”、“火灾消防119”、“交通报警122”救援。

四、事故调查

1、公司要成立工伤事故调查处理小组。

2、发生事故后,发生事故的工段及现场有关人员、事故责任人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写出事故报告,报公司安全员。

3、安全员在事故报告后,要及时组织事故调查小组人员进行事故调查。

4、事故调查小组要拿出事故调查报告,拿出事故预防措施,确定事故原因和事故责任者,提出事故处理建议,报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5、事故调查报告要在2个工作日内拿出,特殊情况不能超出3个工作日。

五、事故经济损失的统计

1.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

按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6721—86)规定,伤亡事故经济损失指企业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发生伤亡事故所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

(1)直接经济损失统计范围指

因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及善后处理支出的费用与毁坏财产的价值。人身伤亡之后支出的费用包括医疗护理费用、丧葬及抚恤费用、歇工工资等。善后处理费用包括处理事故的事务性费用、现场抢救费用、清理现场费用、事故罚款和赔偿费用等。财产损失价值包括固定资产损失价值和流动资产损失价值。 (2)间接经济损失统计范围指

因事故导致产值减少,资源破坏和受事故影响而造成其他损失的价值。包括停产和减产损失价值、工作损失价值、资源损失价值、处理环境污染的费用,补充新职工的培训费用等。

2.火灾事故经济损失的统计范围。

火灾事故的直接经济损失是指被烧毁、烧损、烟熏和灭火中被损坏、水浸以及因火灾引起的污染等造成的损失。间接经济损失是指因火灾而停产、停工所造成的损失,以及现场施救、善后处理费用。这些费用包括清理火场、人身伤亡后支出的医疗、丧葬、抚恤、补助救济、歇工工资等项开支。

六、安全事故考核办法:

1、微伤事故:医疗费用花费在300元以下的对主要责任人(或当事人)考核50元,班长考核50元,段长考核30元,其余相关责任人(工作联保人员)联责30元,联责安全员30元。

2、轻伤事故: (1)、医疗费用花费在500元以下的:对主要责任人(或当事人)考核100元,班长考核800元,段长考核50元,其余相关责任人(工作联保人员)联责30元,联责安全员30元;

(2)、医疗费用花费在500--2000元的:对主要责任人(或当事人)考核300元,班长考核200元,段长考核100元,其余相关责任人(工作联保人员)联责80元,联责安全员50元;

(3)、医疗费用花费在2000--5000元的:对主要责任人(或当事人)考核500元,班长考核300元,段长考核200元,其余相关责任人(工作联保人员)联责150元,联责安全员100元;

3、重伤事故:对主要责任人(或当事人)考核1000元罚款,并根据情况进行记过、辞退等处理。班长考核500元,记大过处分一次,工段长考核800元,记大过处分一次,当事人所在班组的所有人员处以200元罚款。

4、死亡事故:对当事人所在班组的班组长处以考核当月工资并予以辞退,工段长考核5000元,当事人所在班组的所有人员处以500元罚款,其余班组人员处以200元罚款。

5、重伤、死亡事故考核微硅粉加密车间负责人及安全员由冶金集团安全生产委员会予以处罚。

6、一次性发生二人以上的重伤事故及工亡事故的处理,在前5款处理的基础上,进一步的处理结果由微硅粉加密车间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或上报上级部门决定。

7、本制度中未明确的其它责任人,按照事故责任划分的原则规定,给与500—2000元的考核。

8、火灾事故按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10%进行考核。具体划分比例为:工段第一责任人30%,班长20%,其它责任人10%。如无其它责任人可向前三位责任人追加,但最高考核金额不能超出本人本工资的30%。

9、万元以上人为设备事故,考核按直接经济损失的5%计算,具体落实按事故责任划分结果承担,但直接责任人最低不能低于300元,最高不能超出本人年工资的30%。

(六)安全检查制度

一、班组安全检查的目的

1、开展班组安全生产检查,就是根据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指示、决议、通知和各种标准,运用系统工程的原理和方法,识别生产活动中存在的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以及生产过程中潜在的职业危害。

2、检查是手段,整改是目的。因此在检查中要做到三个百分之—百:即百分之百登记,百分之百上报,百分之百整改,从而达到消除和控制各种危险因素,防止伤亡事故和职业病发生的目的。

二、班组安全检查的内容

(一)、检查职工是否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安全责任心是否强,是否掌握安全操作技能和自觉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以及各种安全生产制度,对于不安全的行为是否敢于纠正和制止,是否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是否做到安全文明生产,是否正确、合理穿戴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

(二)、检查本班组是否贯彻了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是否正确,是否建立和执行了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贯彻执行了安全生产“五同时”,对伤亡事故是否坚持做到了“四不放过”, 特种作业人员是否经过培训、考核、凭证操作,班组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是否建立与健全,并严格贯彻执行。

(三)、检查生产现场是否存在物的不安全状态。

1、检查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是否良好。防护罩、防护 栏(网)、保险装置、联锁装置、指示报警装置等是否齐全灵敏有效,接地(接零)是否完好。

2、检查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是否有缺陷。制动装置是否有效,安全间距是否合乎要求,机械强度、电气线路 是否老化、破损、超重吊具与绳索是否符合安全规范要求,设备是否带“病”运转和超负荷运转。

3、检查易燃易爆物品和剧毒物品的贮存、运输、发放和使用情况,是否严格执行了制度,通风、照明、防火等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4、检查生产作业场所和施工现场有哪些不安全因素。有无安全出口,登高扶梯、平台是否符合安全标准,产品的堆放、工具的摆放、设备的安全距离、操作者安全活动范围、电气线路的走向和距离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危险区域是否有护栏和明显标志等。

(四)、检查职工在生产过程中是否存在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的操作。

1、检查有无忽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现象。比如:操作无依据、没有安全指令、人为的损坏安全装置或弃之不用,冒险进入危险场所,对运转中的机械装置进行注油、检查、修理、焊接和清扫等。

2、检查有无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比如:在作业场所工作时间开玩笑、打闹、精神不集中、脱岗、睡岗、串岗;滥用机械设备或车辆等。

3、检查日常生产中有无误操作、误处理的现象。比如:在运输、起重、修理等作业时信号不清、警报不鸣;对重物、高温、高压、易燃、易爆物品等作了错误处理;使用了有缺陷的工具、器具、起重设备、车辆等。

4、检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和使用情况。比如:进入工作现场是否正确穿戴工作服、安全帽、劳保鞋、手套、口罩、安全带等;电工、电焊工等电气操作者是否穿戴超期绝缘防护用品、使用超期防毒面具等。

5、及时发现并积极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安全生产检查不仅要查出问题,消除隐患,而且还要发现安全生产的好典型,并进行宣传、推广,掀起学习安全生产经验的热潮,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七)安全奖惩制度

安全生产是关系到国家、企业和职工群众生命财产的大事,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奖惩制度是安全工作的重点。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使公司内部树立起一种安全竞争的意识,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核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2、管理目标完成情况。

3、事故控制目标完成情况。

二、对部门、工段主管的考核按照《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执行,考核结果和绩效考核挂钩,做为晋升工资和评定先进的主要依据之一。

三、凡在安全生产中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公司给予表彰、记功、发放奖金,授予荣誉称号等奖励。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

(二)在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面有较大发明、技术改进或者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议的。

(三)防止和避免了重大伤亡事故,或在事故抢救中有功的。

四、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员,给予处分。

(一)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

(二)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造成事故的;

(三)发现险情,既不采取防范措施又不及时报告,而发生事故的;

(四)存在事故隐患不执行上级和安全部门限期整改的要求,造成事故的。

(五)发生事故后,不积极组织抢救;不吸取教训采取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

五、经济处罚的规定

(一)参照公司《现场安全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二)参照公司《工伤事故管理制度》执行。

(三)参照公司《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执行。

六、对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单位,单位负责人及有关责任者加倍罚款。

1、对于违章操作,经检查人提出后,仍坚持不改造成事故者。

2、对于违章指挥造成事故者。

3、发生事故后,隐瞒或谎报事故情况,破坏现场,妨碍事故调查者。

4、单位发生伤亡事故,不认真吸取教训,采取措施,在一年内又重复发生类似事故。

七、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造成的事故,单位和个人免予处罚。

(八)安全举报制度

1、对举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核查属实,给予举报人奖励(举报人举报的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奖励金额由公司领导研究后决定。

1)举报生产作业场所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不及时检查或长期不安排处理的。

2)举报隐瞒轻伤及以上人身伤害事故。

3)举报发生事故后不积极组织抢险自救或擅自离开现场的责任人。

4)举报事故调查处理意见未公开通报前故意隐瞒事故真象或破坏事故现场的责任人。

5)举报无安全技术措施强行安排作业的人。 6)举报“三违”治理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人。

7)举报管理干部、现场安全员、工段长、班组长吃、拿、卡、要的。

8)举报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违章指挥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

9)举报蓄意破坏安全生产设备、设施,或盗窃在用设备(零部件)、电缆等。

10)举报管理人员现场发现隐患或违章行为不制止的。

2、举报反映部门

职工发现有以上情况的,可以采取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举报直接公司领导举报。公司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并为其保密。此外,公司鼓励职工实名举报,对举报情况属实的,在安全评先活动中优先当选。

(九)安全绩效考核制度

为强化公司安全管理,确保公司安全目标的实现,特制定班组兼职安全员安全绩效考评制度。 第一章:考评扣分项目

一、安全会议、培训、活动考评

1、未按公司要求按时召开班前班后会,每发现一次扣5分(所有人员签名必须本人签写)。

2、未按要求完成标准化作业台帐的,检查发现一项扣除5分。

3、未认真组织职工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学习、培训(以及班组安全活动)的,每次扣5分。

二、职工安全管理工作考评

1、没有及时监督职工按要求佩戴劳保用品的,每发现一人/次扣5分。

2、本班组职工有违反公司劳动纪律的,每发现一人/次扣5分。

3、未做到职工的文明管理,发现有打架斗殴、吸毒、赌博的,每发现一次扣10分。

4、公司节点检查时,每检查到一次安全、现场隐患的,每次扣5分;日常检查时每发现一次安全、现场隐患的,每次扣3分。

5、没有监督好职工的交通安全执行情况的,每发现一次扣5分。

6、没有尽到宣传、监督工作,发生一般偷盗事故的,每发现一次扣10分,严重情况的每次扣20分。

7、没有尽到宣传、监督工作,发生“三违”现象的,每发现一次扣5分。

8、发生微伤事故扣10分;发生轻伤事故扣20分;发生重伤事故本工段所有兼职安全员经费补贴取消;发生两人及以上重伤事故或死亡事故,公司所有兼职安全员经费补贴取消。

9、职工发生工伤没有及时上报和采取有力措施,每次扣10分。

三、自身安全要求考评

1、认真做好“一班三检”,未认真执行留有隐患、现场卫生较差的,每次扣5分。

2、没有按时完成公司专职安全员交待的其他工作,每次扣除5分。

3、每月26日前上交本月安全工作总结及下月安全工作计划,不规范、无条理的扣5分;无上报总结计划的扣10分(迟报一项按未报处理)。 第二章:考评加分项目

1、能够及时发现车间内的安全隐患,并得到公司安全员认可的,每次加3分。

2、能够对公司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每项加3分。

3、能够举报漏报、瞒报事故等情况的,视情节加3-5分。 第三章:考评周期

每月参照考评细则对所有班组长进行一次考评。 第四章:考评奖惩办法

1、考评满80分(包括80分)的,对其奖励200元(奖励封顶200元);

2、不满80分的,按照所得分数比例进行奖励。例如所得分数为70分,那么所得奖励金额为(0.7×200=140元),以此类推。不出安全事故的情况下,连续2月不满80分的,考核200元,连续3月不满80分的,考核500元。

3、发生工伤事故的,将根据公司相关制度进行处罚。

4、其他未尽事宜,遵照公司相关制度执行,此制度与公司制度冲突时,遵照公司制度执行。

第五章:班组其他人员考评

根据每月的比较管理方案,安全评比项占25%的原则,由工段长及班组长对其他生产人员进行考评。

(十)班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了加强班组安全管理,及时消除隐患,预防事故发生,保障员工人身安全,促进安全生产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隐患排查治理形式

1、各班组根据安全员每周安全大检查查出的事故隐患情况按工作职责进行分类,在班前会或安全生产例会落实整改负责人限期整改,并将责任人及考核结果上报。

2、班组根据各专项安全检查组、班组自查自改的隐患汇报及本班组安全员、其他管理人员、员工汇报的隐患情况,按工作职责范围分类,在每天早晨的班前会上落实隐患整改负责人。

3、各类安全检查、巡检以及在生产工作中发现的隐患,能在现场落实整改的,必须现场落实到班组、个人进行整改,并将落实情况报告安全员并做好记录备查。

二、隐患排查治理需遵守的职责:

1、班组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职责 ①、负责对本班组日常的隐患排查治理。

②、在安全管理人员的指导下,带领工人共同做好工作。

③、现场遇有威胁人身安全的隐患,撤出作业人员,将隐患处理后再作业。

④、本班组解决不了的问题,应立即停止作业,报告有关领导处理。 ⑤、本班组的隐患治理工作应及时向工段负责人或公司领导汇报。

2、员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职责

①、在班组长直接领导下,参与与隐患斗争的队伍中,营造安全的作业环境。

②、作业时遵章守纪,做到四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受到伤害。

③、检查作业场所的设备、设施、环境是否存在危险状态。 ④、检查出事故隐患后,在班组长的具体安排下解决。

⑤、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时,应主动撤出危险区域,待隐患排除后再作业。

三、违反以上条款者,按《安全奖惩条例》执行。凡违反以上条款而酿成事故的责任者,按《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管理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十一)设备设施检修制度

为加强设备设施检修的安全管理和完善生产工作区域的安全技术措施,确保检修期间的安全作业和检修后的安全正常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设备设施小修、中修、大修以及临时停机抢修范围。

二、在设备设施检修前,必须认真做好下列工作:

(一)各班组必须明确检修内容,检修时间和检修作息时间。

(二)确定检修项目安全负责人,安全监督员和参加检修的人员。明确检修项目安全负责人和安全监督员对参加检修的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教育及防范措施负责。检修项目安全负责人和安全监督员必须掌握检修人员的工种持证情况,技术素质状况及身体、精神状况,以便科学、安全的安排检修分工。

(三)所有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必须熟悉检修现场环境和安全作业条件,并拟定好安全防范措施。

(四)重大检修项目必须制定好安全预案,特别是对高空作业、悬空作业、交叉作业、停(供)电作业,运转设备检修起重作业及易燃易爆、易窒息部位的作业必须采取切实可靠的防范措施,向参加检修的人员作技术交底,并报安全部门审批,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五)设备设施检修的安全用具和检修工具、器具应进行严格检验,确认安全可靠。

(六)必须明确工作内容,注意事项,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对检修人员的安全思想和防范意识教育,确定好联保对子,做到检修项目安全措施到位,项目负责人不盲目指挥,检修人员不违章冒险作业。

三、设备设施检修中应做好下列工作:

(一)进入检修岗位必须做好安全确认,确保无危险因素后方可作业。

(二)特殊工种岗位的检修作业,必须配备相应持证的作业人员。严格按照安全要求作业。

(三)联保对子要注重相互提醒、相互督促,自觉做到“四不伤害”。

(四)检修项目安全负责人和安全监督员必须做好安全防范措施的检查工作,对检修人员的安全作业状态进行监督,及时制止违章作业行为,发现险情应及时停止检修作业,撤离人员,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汇报。

(五)严格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杜绝酒后作业等行为。

四、设备设施检修结束后,必须做好如下工作:

(一)拆除检修临时设施,确保设备设施试运行的安全条件,保证安全通道畅通。

(二)临时拆除的安全防护装置应即时恢复,完善生产工作现场安全防尘技术措施,做好清洁卫生工作。

(三)认真做好检修项目的总结工作。

(十二)班组学习培训制度

为了加强和规范安全生产安全培训教育工作,提高班组成员整体安全素质,防范伤亡事故,减轻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的能力,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化作业要求及班组安全建设相关内容,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班组安全教育培训内容

(1)本班组的概况和工作范围,本岗位、工种或其他对应岗位发生过的一些事故教训及预防措施。

(2)本班组和岗位的作业环境、危险区域、设备状况,消防设备等。

(3)职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本岗位、工种的作业标准,危险预知,习惯性违章及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保管;所操作的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安全装置、防护设施的性能、特点、作用、和安全使用、维护方法。

(5)预防事故的措施及发生事故后应采取的紧急措施,急救知识、报告制度和事故教训举例等。

(6)岗位间的工作衔接配合安全注意事项。

(7)实际安全操作示范,以老带新,当面认师,分清师徒职责。

(8)公司及本单位安全生产动态。

2、培训教育要求

(1)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使用前,班组必须组织职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和考试。

(2)新职工、换岗职工上岗前必须经过用人单位的班组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3)对休假7天以上,工伤休假复工人员,已(未)遂事故责任者、违章违纪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

(4)班组安全教育每轮班培训学习不少于8学时(正常班班组每周不得少于8小时),并要记录在班组安全培训台账上。对受教育人员应口头或书面进行提问,摸清安全知识掌握情况,并根据情况给予重新教育。

(5)对受安全教育后考试合格后的人员,班组长必须检查教育效果,一周以后要重新复查。

(十三)现场安全文明生产制度

一、 总

1、为了加强各班组现场安全文明生产以及安全管理,消除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创建安全文明的生产作业环境,保障车间、班组管理以及岗位员工安全文明生产,特制订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各生产班组、生产岗位的现场安全管理,各生产班组、维修班组、岗位员工除应遵循本制度。 第二章

安全文明生产

一、 安全警示

1、生产现场应使用人性化安全警示用语牌。

2、安全警示用语牌应悬挂在生产现场的醒目位置。

3、警示用语牌要统

一、规范,数量要满足警示需求。

4、安全标志应针对作业危险部位悬挂,不得将安全标志不分位置、集中悬挂。

二、值班室、休息室要清洁整齐。

三、岗位员工要准确填写设备运行、点检记录等相关记录,并保证各项记录完整、按规定填写。

四、生产现场要保持清洁,不准随意堆放垃圾,地面不得有积水、积油和垃圾等杂物,油品必须用专用容器定点存放。

五、生产区域严禁吸烟、打闹嬉戏、玩手机、睡岗、脱岗等违规违纪行为。

六、各类管路线路设置合理,安装整齐,严禁跑、冒、滴、漏,禁止长流水、长明灯。

七、所有的井、沟、坑、平台必须有安全防护盖板和防护围栏。

八、坚持现场文明生产、文明运转、文明操作,每天上下班必须要对设备进行擦洗保养及润滑,工件按规定放置,工具摆放整齐,定制管理。

第三章

安全管理

一、各生产操作岗位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二、对于检查发现的岗位安全隐患,岗位人员必须及时整改,消除隐患。

三、各岗位人员按规定规范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做好个人劳动防护。

四、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

五、学徒工、实习生及其他学员上岗操作应有师傅或专人带领指导,不得独立操作。

六、外来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和必要的防护用品,未经许可不得随意进入生产现场。

七、非本岗位人员严禁操作其他岗位的设备。

八、消防器材要定期检查,发现损坏的应及时进行更换。

九、班后认真检查,清理现场,对工具要严加管理,以防丢失。

十、安全出口应保持畅通,禁止封闭、堵塞或占用生产场所的安全出口。

十一、安全检查

1、各班组应对生产作业现场每周(轮班)一次的全面性安全大检查。

2、岗位职工负责对本部门、本岗位生产区域的安全工作自查、进入工作现场检查、班中检查和交接班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 十

二、安全教育培训

1、认真执行《班组学习培训制度》,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2、各班组长要对岗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十四)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的长效机制,确保企业对安全生产管理、事故隐患整改和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的提出和使用能及时、到位,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账户,安全生产专项资金账户公司专职安全员负责管理。

(二)安全投入资金管理

1、公司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应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

2、公司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对由于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3、安全投入费用包括:

(1)安全生产管理费用。

(2)安全资料的编印、安全标志牌的购置、安全宣传栏的设置、安全报刊、书籍、标语的购置等费用;

(3)安全培训及教育费用(包括从业人员的培训、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安全管理人员的考察、培训等);

(4)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费用(包括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等);

(5)危险源(包括重大危险源)、事故隐患(包括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等费用;

(6)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包括的费用;

(7)事故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投入、维护、保养费用;应急救援预案的维护和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的费用;

(8)消防设施与消防器材的配置、维护、保养费用; (9)新、改、扩建和在役生产装置的安全评价费用; (10)保健、急救措施费用; (11)安全科技投入。

(三)安全费用的提取和使用

1、专职安全员应按规定建立相应的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加强对安全投入的管理。

2、安全费用按集团销售金额的规定提取。

3、安全费用由财务部按月提取,计入成本费用,专户储存,专项用于安全生产,不得挪作他用。

(四)对不按规定使用安全技术措施费用或安全技术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公司将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罚,罚款数额由公司决策机构核定,罚款的收入,应如数上缴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帐户,统一调配使用;因此而发生职业病或伤亡事故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每项安全投入项目,都要指定专人负责,确保项目的实施质量和资金合理使用。

(六)对于安全生产工作成绩优异的部门、班组或个人给予适当奖励,奖励资金不使用安全生产专项资金。

(七)若发现有资金挪用、使用不合理等情况将对有关责任人按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十五)班组长随班工作制度

1、班组长在随班工作中,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有关规定、标准和本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随时随地检查和督促本班组员工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对工人的安全负责。

2、班组长在随班中,必须切实加强对本班组安全工作的领导,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安全工作。

3、班组长在随班工作中,要强化自身安全意识,在实际工作中做到本人无违章、无事故,给职工当好表率,才能带领本班职工安全生产。

4、班组长在工作中要把好接班安全检查环节。每班接班后,对工作区域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切实做到预防、预测、预控不留隐患,发现隐患及时进行处理、汇报,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5、班组长是班组现场生产的直接指挥者,是班组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加强本班组的安全管理,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对所管辖设备的安全运行负责。

6、班组长在工作中,负责本班组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指导本班职工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提高班组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护意识。

7、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进行班前班后的安全检查工作,做好班组的自检工作,不违章作业和冒险指挥,有权禁止班组人员的违章作业。

8、及时搞好班组各项基础管理工作,及时填写原始记录和凭证,做到准确、及时、整齐、清晰、按时公布,妥善保管。

9、加强班组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职工生活,把思想政治工作做到生产、管理、生活、学习的全过程中去,使之形成互相信任互相尊重,心情舒畅, 工作积极向上生动局面。

(十六)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广大职工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改善生产作业环境,搞好职业卫生工作,经公司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制定本制度:

一、各工段长、班组长在公司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履行各自职责,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好本工段、班组的职业卫生管理。

二、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项目规定。

三、依法履行向本工段、班组的职工告知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义务。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如实告知员工。并以标志、公告等形式提高职工对职业病危害的防范意识。

四、对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逐步采取技术改造、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防护用品等,落实各项防护措施,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向员工提供符合职业病防治要求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五、定期、不定期组织对各班组、各工段职业病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公司领导处理、落实,按期解决。

六、依法组织对员工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发现有与从事的职业有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及时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七、依法组织对员工的职业卫生教育与培训,宣传职业病预防、职业病危害等知识。

八、向公司领导或上级部门申请对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建立好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档案,并妥善保存。

九、对监测的数据要及时向员工公布。

(十七)安全互保联保制度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提高班组职工队伍整体安全素质,保证安全生产,制定班组互保联保制度。

1、为了让安全生产责任制真正落实到个人头上,生产班组应全面实行联保互保制。生产岗位上的员工,既有监督他人遵章守纪、制止违章作业的权利,又有保护他人生命安全的义务。每个员工必须认真履行这一职责。

2、一个生产岗位,一般都有两人或两人以上人员作业。在操作中,除了要多做协调、步调一致外,还必须认真观察和关注自身与他人周围的作业环境,禁止违章作业。

3、同一岗位上的员工,必须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互相提醒,互相监督。做到“四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监督别人不伤害他人)。

4、进入作业的场所应先互相检查,对方是否正确配戴了劳保用品,先检查处理好事故隐患再作业。每个作业人员都对本岗位及活动区域的安全负有处理、汇报、监督和连带责任。

5、每个作业人员都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制止他人在隐患未处理好、有危险的情况下进行冒险作业。对不制止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的行为,将追究连带责任。

6、对玩忽职守,冒险作业,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行为有权举报。

7、职工有义务爱护安全设备设施,并互相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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