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道德素养分析论文范文

2024-02-04

农民工道德素养分析论文范文第1篇

用什么方式来填补城市化进程中农民工的精神空白和文化真空?聊天、打扑克、睡觉、赌博、看黄色书刊、到网吧打游戏等,屋外是繁华的都市夜色,屋内却是日复一日的单调生活。有学者走访了多个个建筑工地,发现许多农民工蜗居在狭小的“工棚”里,他们全部的业余生活简单得不能再简单。虽然他们身处城市,却离城市的精彩很远很远。要说农民工受歧视,最大歧视莫过于文化和教育的歧视。[1]可以说,农民工在城市似乎被主流文化所遗忘。

农民工的生活寂寞,农民工的文化贫困,尤其是“新生代”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更是匮乏,城市应给予农民工以更多的人文关怀,对新生代农民工的文化需求应给予足够的重视和关注。农民工所居住的街道社区应该关心农民工的业余文化生活,应该像关注常住居民一样关注他们,要主动组织他们参与社区的文化活动,在改善丰富农民工的文化生活的同时,也让农民工为社区文化的发展做出贡献。于是,城市社区图书馆纷纷崛起。

社区是指具有某种互动关系和共同文化维系力的人类群体进行特定的社会活动的区域。也就是说社区是具有一定数量居民(包括农民工)组成的、具有内在互动关系和文化维系力、且具有一定认同性的地域性生活共同体。[2]那么社区文化维系力靠的是什么?社区图书馆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功能。今天,我们党又提出了构建和谐社会的伟大战略。“和谐社区”反映的是社区在其发展过程中表现出来的协调、完整和合乎规律的存在状态。从这个意义上讲,“和谐社区”应该是一个充满活力和创造力、自然舒适而且秩序井然的居住环境,和谐文化是和谐社区的重要表现。在城市化进程中,农民工的市民化最突出的体现在社区和谐文化的建设上。

社区文化具体标志之一就是社区图书馆的建设。这是因为,社区图书馆的功能具有整合社区文化,丰富社区生活,弘扬社区精神,培植社区新人的作用。农民工在社区图书馆中,受到拥有其社会文化体系,并通过这个体系得到城市中最重要的知识、价值观念和行为模式的熏陶。因此,高度重视社区图书馆的建设与发展,对于社区农民工在人的社会化方面,尤其是在农民工的补偿教育方面将发挥积极重要作用。

社区图书馆蕴藏着科学知识和理性的思维,丰富农民工文化生活,教育农民工知规、守法,引导农民工的行为取向,是农民工补偿教育的重要载体、休闲教育的重要基地、继续社会化的重要场所。随着社区图书馆功能的日益完善,农民工补偿教育模式建构日趋成熟。社区图书馆作为社区农民工“补偿教育的学校”,在构建有效的农民工教育模式与教育策略中,在农民工补偿教育中,为农民工融入城市社会正在发挥重要的功能。

一、社区图书馆是农民工补偿教育的重要载体

农民工补偿教育,必然要依托一定的载体,即需要有完成补偿教育工作所借助的工具。补偿教育载体包括社区的组织载体、物质载体和活动载体。从社区三大载体的内容来看,社区图书馆是社区教育的重要载体,因为,无论是在组织还是在物质或活动的载体功能上,社区图书馆都可承担起社区农民工补偿教育的重任。

第一,社区图书馆作为社区农民工普及科学文化知识、陶冶思想品德情操的重要文化教育机构,其所具有的公益性文化教育性质在社区内对农民工将形成一种向心力,吸引着农民工到社区图书馆馆活动。社区图书馆建在基层,贴近农民工的文化生活,加上社区图书馆的工作人员同时又是社区工作者,他们凭借着便利快捷的借阅优势和社区的亲和力,更受到农民工的接受和喜爱。因此,通过社区图书馆进行农民工的补偿教育是比较合适的。

第二,社区图书馆具有一定的活动空间,是农民工利用文献信息资源、开展阅读与活动的好场所。社区图书馆是重要的信息情报搜集、整合、发布机构。社区图书馆从城市图书馆以及高校图书馆联盟体系中获得书刊、电子文献乃至器材设备等更多的资源补充,从而使社区农民工的补偿教育资源有如活水源源不断。

第三,社区图书馆的“助教”机制可以为社区农民工的学习活动提供多样化的服务。传统的图书馆教育是通过提供相关的文献信息资源以及相应的服务手段来帮助教育对象完成其学习。随着农民工教育与学习社会化理念的提升,社区图书馆的教育职能也在扩大,社区图书馆的功能也在拓展。社区图书馆除了提供教育资源以外,还以文献检索工具作为农民工提供特殊的“助教”工具,以文献存取服务形式为农民工提供“助教”服务,并以读书活动和文化教育活动影响农民工情操陶冶、身心修养和人格完善。[3]

二、社区图书馆是农民工休闲教育的重要基地

21世纪是工作与休闲融合的世纪。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人们的生活结构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其中最大的变化是闲暇时间越来越多,休闲内容越来越丰富,休闲的方式越来越多样化,休闲的要求越来越高。

开展农民工休闲教育,是指导农民工有效利用时间,提高休闲品质的教育,从而引导农民工如何科学地安排休闲生活、体验生活,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社区图书馆是社区重要的文化设施,是弘扬优秀社区文化、建设和谐文化,为农民工提供休闲教育的重要基地。目前,传统意义上的社区图书馆面临新挑战和新机遇。现代社区图书馆的任务就是要让走进图书馆的每个人都能公平地享受到社会文化资源和人类文明成果。[4]

“休闲”观已经开始渗透到农民工群体,“闲暇教育”成为农民工的必然选择。如闲暇时间多了,农民工在享有“闲暇”的同时,却又发现拥有“闲暇”并不全是惬意,也有无尽的迷茫,并相应地引发了许多的社会问题。可见,休闲教育意义重大。早在1918年,美国就相当重视闲暇教育,把闲暇教育列入中学教育目标之内。闲暇教育的目的在于系统地培养闲暇的情趣,培养能力和提高素质,提高对闲暇生活水平的自我规范、自我决断和自我评价能力。

社区图书馆藏书多样且丰富易懂,服务方便且灵活,有利于满足农民工消遣、休闲、娱乐的需要,他们可以从中及时了解国内外时事、政策、法规,进而达到开阔视野、提高生活质量的目的。社区图书馆的闲暇教育多种多样、生动有趣和充满活力。如职业培训、读书演讲、知识竞赛、书画展览、美育讲座、生活常识宣讲、劳动技能比赛、网络道德教育、新书点评、作品鉴赏、学术交流会等,这样才有助农民工个性自由充分地发展,培养他们广泛的生活情趣和鉴赏水平,提高他们的文化素质和劳动技能,提高他们的社区认同感,提高他们城市的适应能力,在潜移默化中陶冶他们的思想情操,加速他们融入城市的进程。[5]

社区图书馆在开展文化休闲活动的同时,还可以组织专题休闲俱乐部,如“园艺俱乐部”、“集邮俱乐部”、“文学俱乐部”、“电脑爱好者俱乐部”、“英语学习者俱乐部”等,帮助农民工以书会友、以兴趣会友,为农民工提供一个与城市市民互相学习交流、共同提高生活质量的文化空间。[4]

三、社区图书馆是农民工继续社会化重要场所

社区是由全体生活在这个社区的人组成的,社区的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离不开个体——人的参与。反过来,人都是生活在社区之中的人,人的健康成长和发展又离不开良好的社会环境。因此,社会学考察这样一个问题,即人是如何从一个生物体成长为一个社会的人?个体的人格和角色技能是如何形成和发展的?如何将一个社会人培养有利于社会良性运行与协调发展的人格角色。这就是人的社会化问题。[6]因此,社会学认为,人一生下来,作为自然人或者说是生物人,如何让其成长为社会人,就需要一个社会化过程。社会化就是指作为个体的生物人,通过社会交互作用,学习社会文化,参与适应社会生活,成长为社会人的过程。农民工进入城市,就必须面临一个融入城市的问题,这就需要一个继续社会化的过程。农民工的继续社会化或称发展社会化指的是农民工为了适应城市工作与生活所提出的角色要求而进行的学习过程。也就是说,农民工在进行补偿教育中,一方面继续学习和掌握原有的社会知识,另一方面不断学习现代工业技术和城市生活方式。

社会化需要一定的条件,离开这些条件,即使具备了生物条件的人类个体也不能成为正常的社会化人。社区图书馆正是农民工继续社会化的桥梁。社区图书馆是社区文化的载体,是传播先进文化、提高市民素质的重要阵地,凭着它所珍藏的知识瑰宝,将以极大的社会渗透功能,造就农民工健康的心理人格,改善农民工的思想道德、思维方式和社会心态。因此,社区图书中蕴藏着科学的知识和理性的思维,能引导农民工知法、守规、依法办事,这一切都是维系城市社会安定的巨大精神支柱;社区图书馆为农民工提供知识援助,提供学习和获取信息的机会,引导农民工的行为取向,使他们展现人生价值尊严,真正成为城市社区平等的一员。遵循以人为本的管理和服务理念,是新形势下社区图书馆向现代社会图书馆转型的指导思想。关注农民工,为农民工提供图书借阅环境,弘扬社区文化,营造社区和谐氛围,塑造以传统文化为基础的现代思想和科学技术成果相融的知识空间,从而为农民工融入城市提供智力支持,是时代赋予社区图书馆的新任务。

(作者单位:广州大学图书馆信息研究所)

参考文献:

[1]谢建社.社区区工作教程[M].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2006.21.

[2]谢建社.新产业工作阶层——社会转型中的农民工[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2005.154.

[3]在创建学习型社区中发挥社区图书馆的教育功能[EB/OL].www.writehome.cn/html/200511/35603.html 14K 2006-5-12.

[4]徐双,等.中国人休闲观与图书馆休闲功能的开发[J].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06(16):139-141.

[5]冯长美.社区图书馆建设探讨[J].图书馆学刊,2005.(4):131-132.

[6]郑杭生.社会学概论新修[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2005.81.

农民工道德素养分析论文范文第2篇

一、加强体育专业师资队伍道德法律素养建设

高职院校体育专业师资队伍道德法律素养的高低, 关系到体育专业建设与发展的成败。因此, 必须要不断从道德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等角度开展对高职院校体育专业教师常规培训。只有不断提升他们自身的道德法律素养, 才能够更好地开展相关体育教育工作, 进而提升学生的体育道德法律素养。我国当前对学生的道德法律素养教育主要借助于《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等课程开展[1]。但是, 由于很多课程由非专业的教师或者辅导员老师负责, 导致在具体的课程开展中, 经常出现重道德教育, 轻法律教育的现象。究其原因, 就是由于很多法律知识如果不经历专业培养不可能完善的掌握。因此, 高职院校在开展体育专业学生道德法律素养教育中, 首先要解决的是部分教师自身道德法律素养较低、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具体做法如下:

一是要不断开展师资队伍建设。有鉴于法律与道德在课程内容、教学方式等方面的差异性, 可以把“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两部分教学内容进行单独教学, 不断建设适应上述不同教学内容的德育教师队伍和法律教师队伍的建设。

二是要不断挖掘自身优质资源, 依托高职院校体育专业学生认知特点和专业设置特点, 不断创新道德与法律素养教育的内容。同时, 为了解决相关师资不足问题, 可以选聘一些具有较高专业素养的思想政治辅导员老师担当相应教学任务。

三是要不断开展相关道德教育教师与法律教师的交流与合作。思想道德教师与法律教师应当共同研究当前高职院校体育专业学生特点, 制定协调一致的教育培训计划, 共同促进学生思想道德教育于法律教育的发展, 让《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真正发挥提升学生道德法律修养的积极作用。

二、创新体育技能培养模式, 搭建道德法制素养培养新平台

传统高职体育专业学生培养侧重于对学生体育技能的教育, 忽视对学生情感态度价值观的教育, 在学生道德法律素养培养方面更是存在明显的不足。随着我国高校大学生就业压力的加大, 必须要实现学生与职业市场之间的零距离。而要想实现这种零距离, 学生必须要不断提升自己多方面的素养, 而除了专业技能素养之外, 具备更强道德法律素养的学生无疑会更受到人才市场的欢迎。因此, 我国高职院校体育专业教育中, 必须把对学生的专业技能教育与道德法律教育有机结合。高职院校不但要重视学生体育技能的锻炼, 更要重视学生道德法律素养的教育。高职院校要努力建设道德法律素养的全新教育平台, 实现学生真正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三、积极开展道德法律实践活动, 促进体育专业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

道德法律实践是提升高校体育专业道德法律素养中不可忽视的环节。只有通过不断的法律道德实践, 高职院校体育专业学生才能够强化道德法律知识的认知程度, 通过体验不断强化自己的道德法律意识, 进而树立自己良好的道德行为习惯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2]。高职院校必须要创造条件尽可能多地为学生提供更多道德法律实践机会, 让学生通过各种道德法律实践, 提升自己良好行为品质。

四、积极利用互联网加强高职体育专业学生道德法制教育

在移动互联网时代, 人们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已经产生的重大变化。但是, 移动互联网的出现本身是一把双刃剑, 既有积极有利的方面, 如让人们之间的交流更加便捷顺畅, 能够实现在线互动、资源共享等, 也有消极不利的方面, 如一些不良网络信息趁机进入人们视野, 容易导致人民群众思维混乱、价值观失衡等。就高职院校体育专业学生来说, 也受到上述互联网的积极和消极的影响。因此, 我国高职院校必须要指导学生正确应用互联网, 趋利避害。尤其是在借助互联网开展各种学生道德法律素养教育中, 更是要对各种网络教育资源进行仔细的审核, 去粗存精, 去伪存真, 这样才能真正发挥网络资源对学生思想道德素养培养的积极作用。

五、结语

高职院校体育专业为我国体育事业发展培养了大批优秀人才。新时期要想继续发挥高职院校体育专业人才培养的积极作用, 必须要进一步提升高职院校体育专业教师自身道德法律素养, 指导学生正确认识到道德法律素养是全面提升自己素质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总之, 只有不断提升我国高职院校体育专业人才的道德法律素养, 才能够为我国体育事业的长远发展提供更多优秀人才。

摘要:随着我国体育事业的蓬勃发展, 国内高职院校体育专业的发展方兴未艾。如何在新时期进一步提升高校体育专业学生法律道德素养, 关系到相关高校是否能够为我国体育事业的发展提供更多优质的体育专业人才, 更关系到我国体育事业健康发展和未来体育强国建设目标的实现。

关键词:高职,体育专业学生,道德法律素养

参考文献

[1] 廖军.体育道德法律化问题初探[J].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2 (04) :54.

农民工道德素养分析论文范文第3篇

随着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深入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已上升为国家战略并取得显著成效。然而,目前各地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认识还不统一、工作进展还不平衡,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对象遴选以及相关制度建立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从近年的实践来看,要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达到预期目的,务必把握好以下几个关键问题。

一、培育对象遴选确定问题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不是一种简单的教育和培训,是一项基础性工程、创新性工作。要确保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卓有成效,首先必须明确并遴选好培育对象。中央提出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目的是引导和扶持新型职业农民发展,提高其综合素质、生产技能和经营能力,促进现代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快速形成,吸引和留下一批综合素质高、生产经营能力强、主体作用发挥明显的农业后继者从事农业生产经营,从根本上解决 “谁来种地”、“怎样种地”问题。这就对新型职业农民提出了较高要求。近年来,全国各地有关部门及大批专家学者对新型职业农民都进行了积极的研讨,目前已形成比较统一的认识和概念,即新型职业农民是指以农业为职业、具有一定的专业技能、收入主要来自农业且达到一定水平的现代农业从业者。在《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农办科〔2013〕36号)和《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农民培训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14〕66号)等文件中都对新型职业农民作了具体表述。从中可以看出,新型职业农民与传统农民、兼业农民不同,新型职业农民是职业农民中的优秀者,其基本特征:一是新型职业农民是市场主体,其充分地进入市场,并利用一切可能的选择使效益和报酬最大化,一般不低于外出务工收入。二是新型职业农民把务农作为终身职业,具有高度的稳定性。三是新型职业农民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现代观念,不仅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还要求其行为对生态、环境、社会和后人承担责任。四是具有较高的社会地位,受到社会的尊重。因此,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中,我们应准确把握新型职业农民的概念和内涵特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新型职业农民的遴选标准,正确遴选培育对象,让真正从事农业生产、迫切需要提升素质和生产技能、愿意成为新型职业农民的人优先接受培育。

二、教育培训问题

新型职业农民具有高素质的鲜明特征,决定着培育新型职业农民首先要对培育对象进行教育培训。要达到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目标,仅靠短期的一事一训的农民培训是不够的,需要进行全面系统的农业职业素质教育,使受教育者不仅具有基础、系统的农业知识技能,还要有农业方面的宽广视野、综合经营管理能力、优良职业道德和诚信经营意识等。因此,对新型职业农民的教育至少是农业中专学历教育,短期培训仅是辅助环节。应按照“教育先行、培训常在”的理念,大力构建经常性短期技术培训、系统农业培训和农业职业教育互相补充的教育培训层次,坚持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并重。对于新型职业农民的中专学历教育,教育部、农业部在2014年4月已联合制定了《中等职业学校新型职业农民培养方案试行》,这是为新型职业农民量身打造的中职教育方案,当务之急是各级政府应大力支持积极付诸实施。对于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训,财政部已经列出专项资金进行扶持,各级政府也应配套资金努力扩大培训规模。应加快建立包括留地务农农民教育培训、农业后继者培养和认定后新型职业农民经常性培训的配套制度。为确保教育培训质量,要创新教育培训模式,对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和社会服务型分类、分产业、分工种、分岗位开展培训,根据农业生产周期和农时季节分段安排课程,要注重实践技能操作,推行农民田间学校的教学培训方式,实行“分段式、重实训、参与式”培育模式;要创新教育培训内容,根据产业发展需要和农民实际需求安排教学培训内容,制定针对性强的培育计划,课程设置要符合农民特点和学习规律,教学实践活动要形式多样;要创新教育培训手段,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化手段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在线教育培训、移动互联服务、在线信息技术咨询、全程跟踪管理与考核评价等教育服务活动。

三、认定管理问题

认定管理是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一个重点环节。从当前的实践看,各地对认定管理的认识还不够到位,认定主体不明确,职责划分不清晰,对于认定标准如何确定、认定后怎么管理,考虑得不周密。新型职业农民只有通过有效认定,才能得到确认并据此享受优惠政策扶持;只有搞好管理,才能规范新型职业农民、建设高素质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认定管理是对新型职业农民扶持、服务的基本依据,是构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的载体和平台,应加强新型职业农民的认定管理。根据农业部的意见,新型职业农民的认定主要是对生产经营型的新型职业农民,对专业技能型和专业服务型的新型职业农民主要开展农业职业技能鉴定并建立统计制度。

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县级政府要制定发布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明确认定条件、认定标准、认定程序、认定主体、承办机构、相关责任,建立动态管理机制。认定条件是新型职业农民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应包括思想道德、身体状况、从业经历和教育培训情况等。认定标准是新型职业农民必须达到的标准。要充分考虑不同生产力水平和当地实际,分产业确定初、中、高三个等级的认定标准,重点考虑专业技能标准、生产规模标准和收入标准,确保新型职业农民的收入不低于一般外出务工收入。认定程序是新型职业农民认定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的程序,各地应因地制宜制定认定程序和操作方案,一般需要发布公告、个人自愿申报、村委推荐、乡镇审查、县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办公室汇总审核,然后报新型职业农民评审认定委员会评审认定,认定后应由县级人民政府发证。新型职业农民认定主体是县级人民政府,由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由于认定工作的复杂性和长期性,最好是委托各地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具体承办。认定后对获证的职业农民要建立信息管理系统和科学管理制度,实行动态管理,明确相应权益。要坚持政府统筹、农民自愿、动态管理、政策配套等原则保证认定管理制度的可持续性;要通过规范、严格的认定制度和工作规程来保证认定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可靠性,有效防止认定工作出现徇私和寻求部门利益的倾向。

四、政策扶持问题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首要目标是要培育稳定、高效、可持续的农业从业生力军,实现未来有人务农、能人务农、职业务农。为实现这一目标,就需要实行政策扶持,建立健全培养人才、激励人才、留住人才的良性机制。只有对新型职业农民落实一系列优惠扶持政策才能提高新型职业农民的吸引力,才能更好地促进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所以,强化扶持政策是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关键及根本保障。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政策扶持应是全方位的,归纳起来可分为支持教育培养、扶持产业发展、提供保障服务等政策。一是要大力强化教育培养政策。各级政府应加大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投入力度,积极推动将新型职业农民培养纳入国家中等职业教育助学和免学费政策范畴,对获证的职业农民,要建立免费继续教育制度,定期免费开展农技、经营、管理等培训。应加快农业职业教育、农民培训、农技推广等体系的融合,建立专兼职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与新型职业农民结对帮扶制度,保证新型职业农民的知识技术更新适应产业发展要求。二是要因地制宜出台产业扶持政策。以良好的产业政策增强农业吸引力、保障农业人才活力。新型职业农民需要以集约化、规模化、专业化为条件,应调整农村产业结构,促进产业升级,加快出台土地流转政策,使土地适当集中;要在土地流转、农业补贴、金融信贷、农业保险、农业项目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加大对新型职业农民的倾斜力度,确保种地能得实惠。三是要积极创设保障扶持政策。用以解决农民职业化发展的后顾之忧,包括社会保障、服务保障、社会地位保障等。应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参加并享受职工养老与医疗保险;改善农村金融服务与农业社会化服务,引导社会资金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直接服务于新型职业农民产业发展。培育新型职业农民需要各级政府制定有效的扶持政策措施,国家层面应尽快做好顶层设计,地方政府也要积极出台配套政策,形成稳定的制度。农业各部门以及财政、人社、发改、土地、教育等各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也应积极挖掘本部门的潜力,最大程度地支持扶持新型职业农民。

五、培育体系建设问题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是一项跨行业、跨部门、涉及众多影响因素的重大系统工程,是一项长期而繁重的历史任务,必须有专门机构和专业队伍作主体支撑。从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县来看,绝大部分已经形成了以农广校为主体,多元力量有序参与的农民教育培训体系。随着现代农业发展对新型职业农民培养的要求不断提高,农业教育培训资源不足、机制不完善、条件不配套、发展不平衡等问题日益凸显。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体系建设迫在眉睫。最佳方案是充分发挥农广校五级办学体系的优势,加强全国农广校体系建设,使之成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主渠道、主阵地、主力军。因为,农广校具有贴近农村、贴近农民、理解农民办学优势,具有把农民职业教育办到基层去的丰富经验,最适于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教育机制。虽然有的地方农广校办学条件相对薄弱,但他们积极创新办学模式深入乡村尽力为农民服务。同时,农业部一直强调加强农广校体系建设,2013年又专门下发文件、召开会议进行部署,有力促进了农广校体系的建设,多数农广校已成为当地的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扛起了农民教育培训事业的大旗。因此,应重点依托各级农广校,整合农民教育培训资源,加强农民教育师资队伍和管理队伍建设,迅速构建起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体系。一要构建以农广校为基础依托的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加强各级农广校基础条件建设和功能建设,满足新型职业农民多层次、多形式、广覆盖、经常性、制度化教育培训需求。二要构建以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为支撑的专业化、多元化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平台。统筹协调农民教育培训工作,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提供规划、计划、规范、模式等基础支撑。三要构建县域新型职业农民培育“1+N+X”基础平台。“1”是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的县级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 “N”是以县级农广校为骨干的多个功能和优势互补的教育培训机构, “X”是建在特色产业专业村、农业园区、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产业链上的现场教学及实训基地。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加大投入,不断完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体系,为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奠定坚实基础。

以上五个问题,遴选确定培育对象是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前提,抓好教育培训是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基础,搞好认定管理是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抓手,加强政策扶持是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保障,强化培育体系建设是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支撑。如果有一项处理不好,则会影响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全局,务必在工作实践中认真把握。

农民工道德素养分析论文范文第4篇

摘要:通俗来说,所谓学前教育就是学生在接受义务教育之前的教育过程,想要更好地适应未来的受教育的生活就必须在学前教育阶段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和生活环境,其中,学前教育工作者的综合素质特别是语文素养尤为重要,语文素养已然已成为当前学前教育专业学生能否承担起教师工作的重要标准之一。因此从学前教育专业学生的语文素养入手,有效提高未来幼教的整体素质是当前最有效的途径之一。本文以学前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及学生语文素养培养的途径为主要研究方向,根据幼儿学生的特点和学前教育专业学生语文素养培养策略进行简单的探索。

关键词:语文素养;学前教育;个性特征;培养策略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学前教育在十二五教育规划中被列为重点发展对象,学前教育专业中培养学生语文素养,提高学生语文应用能力等方面的教学内容是提高学生综合素养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对教学内容的创新和语文教学专业特色的突出有针对性地实现学前教育专业学生语文素养才是当前学前教育领域的发展重点。同时从教师自身素质、教学内容、教学模式等多个方面积极推动教学改革,促进学前教育专业学生语文素养的培养。

一、学前教育专业语文教学中存在的“弊端”

1.教师能力对学生发展有一定的局限性。从学前教育专业的语文教师素质来看,许多高职高专院校的语文教师大多是普通本科院校毕业,其教学内容中通常与学前教育的联系不大,即便是在上岗后有过相关学前教育相关内容的培训,也难以对本专业学生的职业教学中有较大的帮助,导致在学前教育专业学生所接受的语文教学和未来实践中存在一定的脱节现象,使语文教师在进行课程讲解的过程中难以与学生形成共鸣。另一方面,教师在讲课的过程中依旧采取传统的教学模式,教师讲,学生听或写笔记,直到考试,检验学生是否合格,这一过程难以对学生形成能力的提高,甚至会在一定程度上对学生的发展产生局限性。

2.生源存在个体差异。我们在教育过程中,学生的个体差异是客观存在的,但是近年来不断的扩招和相关政策的支持,使更多的学生有能够接受更高层次教育的机会,但是在这个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加大了不同学生之间的个体差异。无论是从受教育程度、接受能力、应用能力方面还是从学习态度、学习积极性方面都出现了较大的差异。同时由于语文作为从小就开始接触的学科,学生对于语文的学习难以形成长久有效的积极性,甚至在部分学生心理留下了不过尔尔的印象,对语文教学的工作开展产生较大的影响。

3.语文教学缺乏明确定位。从目前的学前教育专业相关课程设置来看,分为文化基础类和专业技能类、教育类三个主要类别,而从学前教育专业的特点来看,在课程设置的过程中难免会对专业技能和教育类有所倚重,从而导致文化类基础课程在一定程度上遭到忽视。而语文教学恰恰属于被忽视的学科中。因此在教学过程中,即便语文教学获得了课时上的增加,也难以改变不被重视的客观现实。对于语文教学定位的不明确势必会在教学中产生浪费教学资源、浪费学生时间的现象。然而,在学前教育的实践中,幼儿教师在传授知识的过程中,只能照本宣科将课本上的知识一丝不苟地进行传递。一旦幼儿提出一些超越了课本的奇怪的问题时,教师只能用“这个问题以后再说”或者以其他话题转移学生的注意力甚至刻意忽视问题,这无疑是对幼儿学习积极性的打击。

二、学前教育专业学生培养策略

1.优化教师整体素质。全面优化教师的整体素质,是培养学前教育专业语文素养的第一步。在这个过程中,既要对教师进行相关专业知识的培训,让语文教师在满足语文学科的基础教学之外,更要对学前教育专业中儿童发展等相关内容有所涉猎,实现自身素质的提高,并且能够将这些内容融入到日后的语文教学中去,同时针对幼儿教学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情景模拟,让学生的语文素养得到提高,实践能力也有所提高。教师要根据自身的条件,有针对性地提高自己的专业能力,可以从实践教学出发,了解学前教育的教学方式,并将语文教学与学前教育相结合,制定出一套更适合当前专业学生发展的教学方式。

2.从观念上进行除旧布新。基于当前“60分万岁”的学生心理,教师要从学生本身出发,使其在观念上对于语文有一个新的认识,让学生了解到语文素养在未来职业生涯中的重要地位,同时要改变传统的教学观念。对于学前教育专业来说,他们需要的并不是如何阅读课文,如何理解课文,更多是的如何跟幼儿交流故事梗概,如何引导幼儿去理解、去表达。因此必须从观念上进行除旧布新,以新的教学理念、教学方法去提高学前教育专业学生的语文素养和个人能力。

3.打破传统教学模式,优化教学结构。从近年来的实践来看,传统的一刀切教学模式已经难以适应当前的教育需求,因此在学前教育专业中学生语文素养的培养应采取因材施教分层教学的方式,针对学生的自身知识基础、学习能力、学习积极性、适应能力、接受能力等多方面因素考量之后,在班级形成隐形分层,按照各项因素将学生划分为A层、B层、C层,针对三个层次的学生制定相应的学习目标、学习内容、课后练习内容、测验合格要求等,力求让学前教育专业的学生在自己能力范围内有所提升,并时刻观察学生的进步或发展空间,及时调整分层。例如可以根据学生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向音乐、美术、体育等多个方向进行拓展。既能够对学生能力的提高有所帮助,又能够从全局把握学生的变化动态。同时在教学中尽量使语文教学变得有趣起来,这样才能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让学生对于语文教学充满好奇,充满探索的意识。

4.重新认识学前教育专业中语文素养的培养。要明确学前教育语文素养培养的重要地位,根据幼儿园教育工作纲要中对于教师素质的要求,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文化素质都是同等重要的,学生对学前教育专业中的课程分类,虽然存在认识上的问题,但是不妨碍我们对于文化素质重要性的肯定,而文化素质的提高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语文教学。因此在学前教育专业教学中,一定要对语文教学有一个全新的准确的定位和认识,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提升学生的文化素质,为未来职业发展奠定基础。

5.以实际为落脚点,增加学前教育专业的“实践性”。有针对性地完成学前教育专业四项技能的培养。第一,根据学前教育的职业需求,让学生对于语文的学习有一个积累和沉淀的过程,提高对幼儿文学作品的理解和讲解能力。第二,通过情景设置的方式,模拟实际教学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情况,让学生可以根据当前的语言环境,以更适合的表情、情绪或肢体动作来进行表达,提高口语表达能力。第三,从幼儿的特征出发,培养学生可以采取更贴近幼儿生活或学前教育的语言表达能力。第四,从语文教学中培养学生能够独立编写教学文案的相关文字表达能力,

通过以上四项能力的培养,实现学前教育专业语文素养的提高,才是当前学前教育专业学生最为迫切需要的。

三、总结

在学前教育专业的语文教学过程中,既要有针对性地提高语文教师的知识文化素质,也要促使其能够将语文教学与学前教育相关内容进行有机整合,从而从教育源头上为学生语文素养的培养提供强有力的基础保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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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梁鸿伟.提高中职生语文应用能力的探索和实践[J].中等职业教育,2013,(1).

Analysis on the Ways of Cultivating Students’ Chinese Accomplishment in Preschool Education

CHEN Hui

(Jiujiang Vocational University,Jiujiang,Jiangxi 332000,China)

Key words:Chinese literacy;preschool education;personality characteristics;training strategy

农民工道德素养分析论文范文第5篇

[摘要] 农民工的消费行为是伴随农民工群体在城市的出现而产生的,其消费行为受到农村传统消费观念和城市居民消费观念的双重影响。本文通过农民工的消费行为,运用社会学视角,从农民工消费的社会参与、社会地位以及农民工消费的利他主义行为方面进行分析,探索农民工的消费动因及价值取向。

[关键词] 农民工 消费行为 社会参与 社会地位 利他主义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中国社会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在城市中逐渐形成了一批新的职业群体,城市农民工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形成的一个特殊群体。农民工的消费行为是伴随农民工群体在城市的出现而产生的,其消费行为受到农村传统消费观念和城市居民消费观念的影响。农民工的消费行为在社会参与和社会地位上处于边缘态势,通过家庭利他主义的消费行为,农民工建构起了属于自己的消费观念;通过模仿城市居民的消费模式,农民工寻求着社会地位的不断提升。

一、农民工消费与社会参与

社会参与一般是指个人在社会团体或社会事件中的一种生活体验或活动状态。对农民工的消费行为来说,表现为参与某种共同的快乐或基本福利的体验。缺乏这种社会参与体验,意味着个人遭到某种形式的社会排斥,并因此而陷入某种形式的社会孤立。这种社会参与还直接影响到人们的自我认同感和社会认同感,影响到人们对自我与群体或社会的关系的定义或态度。

从我国目前农民工消费的总体情况看,农民工在消费行为上,受工资水平低限制,大部分农民工的月消费几乎全部用于住宿和食品消费,而每月的文化娱乐支出很少,主要靠睡觉、闲聊和看电视打发工余时光,而在生病时,只有少数人会选择去正规医院,其他人大都选择自己买药治疗或去个体诊所。由于长期存在的城乡二元结构户籍壁垒,造成农村与城市,农民与市民种种不平等。地方政府把农民工列在服务对象之外,他们无法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正式工人,享受不到当地的城市居民待遇,无法融入城市社会成为和城市居民平等的市民。农民工消费的社会参与受到种种制度障碍的阻隔,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一是农民工工资水平普遍偏低,并时常伴随欠薪现象的发生。农民工工资标准普遍偏低,且标准调整缓慢,一些企业主往往把最低工资标准当作实际支付给农民工的工资标准。农民工工资水平与物价和生活消费水平的提高不成比例,与社会平均工资的差距不断扩大。二是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待遇普遍缺失。由于现行社会保障制度是针对城市居民做出的安排,在加上一些地方政府和企业存在认识上的偏见,致使绝大多数农民工享受不到基本的社会保障。三是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困难。农民工子女上学难是农民工面临的最为突出的一个问题,很多地方没有将农民工子女纳入当地义务教育体系。四是农民工居住条件恶劣。很多农民工处于居无定所的状况。在一些工矿企业上班的农民工,他们往往居住在企业的集体宿舍,居住拥挤不堪,经常是几十人拥挤在同一个棚屋里,卫生安全条件脏乱差;从事建筑工地工作的农民工,一般居住在建筑工地的简易工棚、地下室和未竣工的房屋中;大量自找住房的农民工住在相对廉价的“城中村”和郊区农民搭建的棚屋中,环境卫生和食物安全条件很差。五是农民工生活质量低下。他们穿最廉价的衣服,用最廉价的商品,吃最廉价的食物,住最廉价的房子,业余文化生活贫乏单调。

在农民工消费的社会参与上,农民工一直处于一种无保障、低福利的状态。他们大都从事劳动强度大、工作环境差、待遇低的工种;劳动辛苦,收入较低,这无疑是限制农民工在城市消费能力的重要因素。正是这种无保障和低福利的状态,农民工要比城市居民支付更多的经费用于基本消费。受着种种条件限制,农民工享受不到城市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他们在城市消费的社会参与度低,导致农民工对城市社会的认同度低。农民工在城市消费中强烈的挫败感,加上在城市生活中遭到市民的歧视,使得农民工这一弱势群体的城市生活遭到城市社会排斥,处于一种“社会孤立”的状态。

二、农民工消费与社会地位

社会地位是指个人在社会体系里所拥有的地位、权势、财富或声望,亦指个人可以用来影响或支配他人的资源。在社会学中,马克斯·韦伯是最早也最为系统地阐述身份和身份群体概念的社会学家。韦伯认为,身份指的是在社会声望方面可以有效地得到的肯定或否定的特权,是建立在生活方式、正式的教育过程、出生或职业等因素基础之上的。在现代社会,消费者的消费行为和消费方式以及对服务所需求的层次,体现个人在社会中的地位。从凡勃伦的“炫耀性消费”和布尔迪厄的“趣味消费”理念中,都说明了消费模式对社会地位的重要影响。在消费行为上农民工受着农村传统消费观念与城市现代生活方式的双重影响。农民工在城市和农村的往返中,经历社会地位和消费角色的转换,这种社会角色的转换直接影响着他们在城市和农村不同场景中的消费行为。

在传统农村的社会关系网络中,人们的社会关系是建立在以血缘、亲缘和地缘基础之上的,人们彼此熟悉每一张面孔和每一个人,费孝通先生把这样的社会称为“熟人社会”。由于农村社会所具有的乡土性,在“以己为中心”建立起来的社会关系网络中,人们的消费行为遵守着共同的规范,成员之间的交换和消费是有限的。在日常生活中,人们甚至不需要支付任何费用就可以从村庄的关系网络中获得一些常用的农产品。村民的交换更多的是建立在交情上,受城市经济利益关系和权利的影响较小。在农村,家庭成员的消费是严格按照家庭的实际需要来进行总体预算,家庭消费在总体上表现为一种集体消费行为,而对成员个体人的消费需求考虑较少,但往往家庭的集体消费能够满足成员基本需求,个人也不需要提出另外的消费需求。在乡村这样的熟人社会里,人们的消费行为与社会地位的关联表现得不明显,或者说没有更多的关联。

受着收入水平和乡村传统消费惯习的影响,农民工在城市的消费行为呈现出复杂性和多元性。原有的消费经验、消费模式深刻地影响着他们的消费行为,他们认为自己的消费模式,应符合乡村和现在农民工群体成员的消费规范。由于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户籍壁垒,农民工虽然居住和工作在城市,但城市主文化并不接纳他们。他们自己也在方方面面存在着许多与城市不相融的惯习,如在生活方式、思想观念等方面与城市居民有着较大的差异。在离开乡村的熟人关系网络后,农民工在城市生活遇到了重重障碍,他们的消费行为由于现实环境的变化也发生了很大的改变,原有的消费模式已不能适应新的消费环境,他们必须拿出一部分薪水来维持自己的基本需求,而又不得不把收入的大部分积攒下来寄(带)回家乡,用于家庭的消费。在这样的现实环境下,形成了一个以农民工自身文化背景、生活方式和消费观念为基础的群体消费文化。通过这样的群体消费文化,农民工在生活方式和消费观念上寻找到了在城市生存的平衡点,对自己的角色与地位有了清晰的认识,群体的自我认同感增强。

在城市社会里,农民工是推动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建设的中坚力量,但是他们不认识每一个人,而是逐渐进入一个松散的社会关系网络,分享着比较直观的认识,即人人都有所属的群体,每个群体都有其标志性的人物。农民工候鸟式的生活方式不断改变着他们自身的生活现状,大批农民工徘徊在农村社会与城市社会的边缘,他们不断调整着自己的角色也适应不同的生活方式。在城市生活时,农民工羡慕富裕阶层的奢华生活,从服饰,首饰、家具、食品、商业服务和休闲,无不反映出富裕阶层的身份和地位,这是农民工可望不可及的,这样的消费观念对农民工的冲击是很大的。就是一般的城市居民,在消费的观念上也与农民工存在着很大的差异,城市居民往往在日常生活上的开支只占很小比例,而在住房、轿车以及其他的耐用消费品方面开支却占很大比例,在文化和娱乐方面的消费也是城市居民消费不可缺少的主要项目,这些消费方式对农民工的消费起着重要的示范性作用。农民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在消费模式上不断模仿城市居民的消费,如在崇尚品牌、人际交往、分期付款消费等态度上,与城市居民的消费态度逐渐趋同。农民工通过模仿城市居民的消费习惯来寻求社会地位的提升,也正是通过模仿这样的消费习惯逐渐适应城市社会生活。

三、农民工消费的利他主义行为

利他主义是指一种有利于他人,却有损于个人之助人行为。一种以他人利益为出发点的无私的行为或动机。对于绝大部分农民工来说,他们来城里的直接动因就是为了赚钱、养家糊口、送子女读书、修建房屋,改善家庭生活。因此进城农民工在城市里的消费行为是有选择的,他们通常节衣缩食、量入为出、追求实用,不盲目从众购买;他们千方百计积攒更多的钱,并将大部分的收入寄(带)回家乡。

据2006年8月国家统计局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一次城市农民工生活质量状况专项调查显示,2005年农民工平均寄(带)回家乡的钱为4485元,其中,18.78%的农民工没有寄(带)钱回家,12.90%的农民工寄(带)回家乡的钱为4000元~5000元,10.88%的农民工寄(带)回家乡的钱为2000元~3000元,10.41%的农民工寄(带)回家乡的钱为1000元~2000元。农民工之所以将自己所挣的钱的大部分寄(带)回家乡,是因为农民工的消费预算是以家庭为核算单位的,家庭作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使农民工消费的利他主义行为成为必然。由于家庭消费对农民工个人消费的制约,就促使农民工在考虑自己的消费需求时首先要考虑家庭的消费需求,并不断限制个人的消费欲望和规范自身的消费行为。通过这样的消费行为,农民工获得了家庭的长久支持,并建立起稳固、密切而持久的家庭关系。

尽管农民工与家的密切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民工在城市的消费水平和消费质量。但农民工与家的稳定密切的关系,一方面有利于家庭的持久稳固,维持家庭的正常运行。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农民工在遇到各种风险和危机时寻求家的支持。对于农民工与家的这种关系,李强教授分析认为,把农民工的高比例汇款原因理解为是一种双方平等交换的、信守合同的“ 契约安排”,是不符合实际情况的。中国家庭历来重视家庭内部关系,即使没有外出和汇款,家庭成员之间也保持着高度的目标一致性和密切的互动关系。中国人更注重家庭的整体利益,而不是某一个家庭成员的个体利益。农民工以家庭的整体利益为出发点,在城市消费的节衣缩食、量入为出、追求实用,不盲目从众购买的消费观念,充分说明了农民工消费是一种天然的家庭利他主义行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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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钱雪飞:进城农民工消费的实证研究.南京社会科学,2003.9

农民工道德素养分析论文范文第6篇

摘要:身份认同是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关键,也是农民工融入城市的根本尺度。我们通过分析广西南宁万秀村农民工的工资、住房、子女教育、医疗卫生、工伤保险、文化水平、生活方式、社会歧视等问题,探索其在职业、学历和阅历、心理和户籍制度等方面的成因,以此提出解决农民工问题的主要措施,以增强农民工的城市适应性,促进我国的城市化进程。

关键词:农民工;身份认同;影响因素;解决措施

我国改革开放三十年来各方面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工业化和城镇化得到了迅速发展,巨量的人口流动风潮更是风起云涌。万秀村位于南宁市明秀路和友爱路的交汇处,是广西典型的城中村。为了研究农民工的身份认同及影响因素,我们采用了个案法、访谈法、调查法等收集材料。据统计,目前万秀村的流动人口超过40000人,占当地总人口的90%,其中外来人口主要是农民工,这为我们的课题研究提供了范例。

一、农民工的形成背景

农民工是我国经济社会转型和现代化进程中相叠加的一种产物,同时又是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特有形式。农民工的形成背景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结果。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国出现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人口,亟需向非农产业与城市转移,在转移的过程中,由于特有的城乡分割的二元户籍制度的限制,使转移出去的农村劳动力形成了农民工。

二是城乡分割的二元结构是造成农民工的直接原因。首先,城市大量就业机会与农村劳动力严重过剩是农民工产生的主因。其次,城市高收入与农村低收益之间的巨大差别是农民工产生的内在诱因。再次,城市劳动就业制度的改革与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给农民人身自由是农民工产生的体制因素。最后,城市就业的结构失衡也为农民进城提供了机会。

三是农民阶层分化的产物。农民工从根本上改变了我国长期实行的城乡二元社会结构,打破了户籍藩篱,加快了制度创新,瓦解了不利于民主和法治因素生长、壮大的社会根基——小生产的社会土壤,加快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和城市化步伐,改善了农民的经济状况,提高了农民的生活水平,有利于“三农”问题的根本解决,因此,农民工是农民阶层分化群体中对社会影响最大的群体。

二、农民工融入城市的主要问题

1.工作报酬和时间长度问题。首先,由于缺乏必要的法律知识,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的现象屡禁不止,一些企业利用农民工不懂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或者钻法律的空子,往往非法克扣或拖欠农民工工资,也由于目前我国在维护劳动者权益的法律尚不够健全,没能有效地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其次,由于农民工自身文化水平不高,工作类型具有不稳定性,工作时间和报酬也因而不稳定。据调查,78.7%的农民工是初中以下文化水平,职业技能低,找工作较为困难,往往从事的是建筑、纺织、服务等劳动密集型工作,而且是城市人不愿干的脏、累、重活,工作时间长。据调查,46.2%的农民工每天的工作时间在8—10小时,13.8%在10—12小时,15.4%在12小时以上,报酬却很低,83.9%的月薪低于800元,与城市职工有较大的差别,使他们感到自己不属于城市。

2.消费、住房问题。相对于农村,城市的消费对农民工来说确实难以接受,城市的吃、住、穿、用等问题成为农民工最为头疼的大问题。据调查,78%的农民工无法承受城市的消费水平。目前南宁市的物价居高不下,肉类都在每斤十元以上,蔬菜也在每斤一元以上,每平方米四千元以上的商品房对他们来说更是一个天文数字,每个月约800元的工资,要想在城市中生存谈何容易!据调查,96.9%的农民工只能租房住,一间住房的月租金一般在二百元左右,几个人挤在十平米左右的房子里,他们的生活状况令人堪忧。俗话说“安居才能乐业”,没有住房,农民工在城市中便没有“家”的感觉。

3.子女教育问题。在城市打工,有的农民工的孩子也跟随而来,成为城市的一个新群体——流动儿童,其教育问题也日益凸现。他们不能像城市的孩子一样享受同等的教育,在城市公立学校读书要交如借读费等各种高额入读费,而90%的农民工子女只能进入私立或农民工子弟学校,这些学校的师资、办学条件和基础设施均比较差,他们被称为“农民工子弟”,受到城市居民的歧视。

4.医疗卫生、工伤保险问题。据调查,78.5%的农民工存在着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他们生病一般不上医院,通常去药店买点药来解决,仅13.8%的农民工去无证无照的小诊疗所,只有患上严重的疾病时才会到正规医院治疗,而这种治疗可能要花掉他们几个月甚至一生的积蓄。对他们来说,病是生不起的。据调查,68.5%的农民工没有购买工伤保险,29%的农民工对工伤保险的意义了解不多或几乎不知道。

5.生活环境、生活方式问题。农民工从农村流动到城市,与原来居住的环境及生活方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由原来慢节奏的、自由自在的生活方式变为快节奏的受诸多约束的生活方式,他们常常难以适应城市快节奏的生活方式,出现“文化震惊”的现象。

三、农民工身份认同的主要影响因素

农民工的身份认同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我们调查发现,57.8%的农民工认同这一身份,29.2%呈模糊状态,仅4%不认同这一身份。可见,大部分农民工对城市的归属感很弱。

1.职业因素。在企业中,拥有高学历的人往往从事一些相对轻松、高薪的工作,受到企业领导的器重。而农民工由于自己的文化水平和劳动技能比较低,往往从事那些时间长、强度大、工资低的工作,这是城市人不愿意干的脏活、累活,城市居民因之抱着鄙视的态度,这往往使他们更趋向于认同农民工这一身份。

2.户籍制度。中国长期存在着刚性的城乡二元结构,而户籍制度严格地限制着人们的身份地位,使农民工无法逾越城乡差别的鸿沟,虽然在城市工作,农民工却享受不到城里应有的社会福利。据了解,40%以上的城市居民不希望农民工把户口签入本地,认为他们给城市带来的消极影响大于积极影响,户籍制度影响了农民工的身份地位。

3.心理障碍。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农民工一般都有一种乡下人的心理倾向,难以接受城市的文化生活。据调查,67.2%的农民工从来没有参与过所在社区的活动,他们不知道能否参与社区的活动,认为那是为当地居民组织的,农民工没有参与社区活动的资格。表明农民工对社区关注很少或根本不关注,农村文化与城市文化的巨大差异使农民工对城市文化的适应程度不高。这就是美国社会学家威廉.奥格本所说的“文化堕距”。

4.需要不能满足,城市人身份得不到认可。马斯洛需要层次理论将人的基本需要从低级向高级分为五个层次:生理需要、安全需要、社交需要、尊重需要、自我实现需要。社交需要指人们渴望获得友谊、得到情感的支持、归属于某一群体,为群体和社区所接纳。尊重需要指人都有自尊和被人尊重的需要,希望获得名誉或威望,取得成绩时,希望被人所承认。据调查,66%以上的农民工很少或几乎不与城里人交往,80%的农民工认为自己来城市的目的是养家糊口,55.6%的农民工认为自己工作的贡献不大或没有贡献。

四、解决措施及文化适应对策

1.建立健全维护农民工工资的法律法规,完善农民工保障体系。各企业要贯彻落实《劳动法》,劳动部门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严惩侵犯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行为,要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真正把群众的事当作自己的事。各企业不能以任何借口拒绝保障因工致残致伤的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能以任何理由拖欠农民工的工资,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利益。各政府要建立和完善保护农民工权益的政策,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此外,社会保障的主体不应只限于城市居民,农民工也应有享受社会保障的权利,应降低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障的门槛,鼓励、支持农民工购买社会保险。

2.农民工应当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和文化技能水平,做合格进取的农民工。农民工一定要学法、懂法、守法、护法,当自身的合法权益遭到侵害时,农民工不要采取偏激、鲁莽的方式,这样不仅不能实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目的,而且盲目的行动可能会使自己走上犯罪的道路。提高农民工的文化素质,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农民工劳动技能的培训,提高农民工的职业道德水平。政府部门应该免费为农民工提供上岗技能培训,农民工自身也要肯学多干,做到谦虚上进,快速成长。

3.解决农民工的住房问题,消除户籍制度对农民工的限制。由于城市住房价格走势日益高涨,单靠农民工本身是难以买到住房的,因此必须努力整合社会力量和资源,让农民工有自己的住房,政府应有一部分的财政预算用于建造农民工的经济住房或廉租房。

4.消除对农民工排斥的政策,利用媒体打造农民工的正面形象。农民工进城务工对城市的发展有利有弊,但总的来看是利大于弊,他们从事城市中低收入、脏、累、重活,减少了城市的运行成本,对城市社会贡献巨大,我们应当以多劳多得原则提高他们的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给予他们应有的尊重,增强他们的主人翁责任感,建设城市的安全稳定与社会和谐。

从文化的层次看,由于结构变动导致了处于劣势地位的少数人群体的产生,处于劣势地位的少数人群体的存在一旦不再是暂时的,而是较为长期的现象时,我们就不得不考虑其中的文化因素的影响。调查结果表明,农民工大多认同他们属于农民工群体的身份,具有较强的群体归属感,他们对农民工群体的认同及认同程度基本不受性别、年龄、文化程度、职业状况、身体状况和家庭人数等因素的影响,从而使其作为一个群体表现出很强的一致性。

通过加强社会文化整合的行动来消除导致农民工的社会文化基础,是农民工融入城市社会的不可或缺的一个方面,帮助他们摆脱农民工群体认同感,给他们向上流动的机会,不让农民工身份长期化和固定化,以阻止其群体认同的“内卷化”建构,有利于农民工群体的社会融合,让他们对城市具有强烈的归属感和认同感,最终获得城市人的身份认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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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雅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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