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企业注册资本要求范文

2023-09-22

外资企业注册资本要求范文第1篇

(一)商标申请书件齐备:商标注册申请书需加盖申请人章戳,委托代理的应提供商标代理委托书并加盖代理人章戳;直接办理的还需提供: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或盖有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章戳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人的介绍信,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申请书件填写规范,如需改动,需加盖章戳或签名;

(三)商标图样必须清晰,便于粘贴;

(四)申请人用药品、卷烟或报刊、杂志商标注册,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文件;

(五)用人物肖像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的,必须提供肖像权人授权书并经公证机关公证;

(六)办理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还需提供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的商标使用管理规则。

商标注册申请

(一)商标申请通过形式审查即进入实质审查程序;若不符合形式审查,商标局将向代理人或申请人发送补正通知或有予受理通知,基本予受理保留申请日期、申请号,补正合格后进入实质审查程序。

(二)商标申请通过实质审查后即进入初步审定公告程序;若不能通过实质审查,商标局将驳回商标申请或要求修正,修正合格后再进入初步审定公告。

(三)商标自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若无人提出异议或经裁定异议不能成立,进入核准注册公告程序和发证程序;若裁定异议成立商标局将驳回商标申请。商标注册申请补正程序

商标局收到商标注册申请书件后,经审查,商标申请手续基本齐备或申请收件填写基本符合规定,但需要进一步修正和完善的,根据《商标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的规定 ,商标局将通知代理人或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并在收到补正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内补正并连同该通知一产交回商标局,保留申请日期、申请编号。未作补正或者过期限补正的,申请日期、申请号不予保留。

商标注册申请不予受理程序

商标局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收件后,经审查,商标申请手续不齐备或未按规定填写申请书件。根据《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的规定,商标局将予以退回的,申请日期、申请号不予保留;如需重新申请,补齐有关手续后再行申报。如代理人或申请人自行更换了盖有商标局骑缝章的商标图样,该申请书失效,如需继续申请,应重新办理手续,并交纳费用。

商标注册申请审查修正程序

根据《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商标局认为商标注册申请内容(一般指商标、商品或服务内容)可以修改后通过的,发给《审查意见书》,限其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天内予以修正;未作修正、起过期限修正或者修正后仍不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的,驳回申请,发给申请人《驳回通知书》。

商标国际注册

商标国际注册指按照马德里协定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进行商标注册。国内申请人申请商标国际注册,必须首先在中国取得商标注册、初步审定或者申请已被受理为基础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我国设有真实有效的营业场所;

(二)在我国有住所;

(三)拥有我国国籍。

申请国际注册,申请人可以直接或委托代理组织到商标局办理,也可以直接或委托

代理组织到国际局办理。

国际注册并不能产生专用权,只有当商标注册人申请并获准在某个成员国得到保护,该国示注册商标才能在该国享有同本国注册商标相同的权利。

提供优先权证明

优先权指在巴黎公约成员国中,甘一申请人向两个以上国家分别提出同一商标注册申请,相隔时间若不超过六个月,可用第一次申请日期作为第二次申请的日期,以取得优先申请的权利。如我国某一申请人于1998年1月1日向中国商标局提出商标国内注册申请,继而又于1998年7月1日前向名国商标主管机关就同一商标提出国际注册申请,那么这个申请人便可要求优先权,以第一次的1998年1月1日的申请日期作为第二次的申请日期。

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申请

集体商标是指由工商业团体、协会或其他集体组织的成员所使用的商品商标或服务商标,用以表明商品的经营者或服务的提供者属于一组织。申办集体商标除报送一般商标必备的申请书件外,还应提供由有关部门出具的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以及该商标的使用管理规则。

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服务具有检测和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其以外的人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上,用以证明该商品或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其他特定品质的商品商标或服务商标。办理证明商标除应提供上述集体商标所需材料外,还应提供由有关部门出具的说明申请人对某种商品或服务的特定品质具备检测和监督能力证明文件。

驰名商标认定申请

驰名商标是指在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并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注册商标。驰名商标由商标局认定,申请驰名商标应提交下列证明文件:

(一)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在中国的销售量及销售区域;

(二)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近三年来的主要经济指标及其在中国同行业中的排名;

(三)该商标的广告发布情况;

(四)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在外国的销售量及销售区域;

(五)该商标最早使用及其连续使用的时间;

(六)该商标在中国及外国的注册情况。

(七)该商标驰名的其它证明文件。

特殊标志登记申请

特殊标志是指经国务院批准举办的全国性或者国际性的文件、体育、科学研究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所使用的由文字、图形组成的名称及缩写、徽记和吉祥物等标志。申请特殊标志登记,除申请书外还需提交下列文件:

(1) 国务院批准举办该社会活动的文件或批示;

(2)准许他人使用该特殊樗条件及管理办法;

(3)其他文件。

商标异议申请

商标异议是《商标法》及其实细则明确规定的,对初步审定商标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的法律程序,其目的在于公正、公开进行商标确权,提高商标注册审查质量。商标异议的内容范围很广,既包括初步审定的商标与申请在先的商标相同或近似,也包括初步审定的商标违反了《商标法》的禁用条款或商标不具显著性,还包括申请人不具备申请资格等。

提出商标异议的可以是任何人,即:既可以是商标注册人,也可以是非商标注册人,既可以是企业、事业单位,也可以是个人,既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非法人。商标的异议期为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商标异议申请日期,以商标局请书件的日期为准。异议期的最后一天是节假日的,可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收到申一个工作日。

商标异议人须交送《商标异议书》,在异议书中要将被异议商标的申请人、商品类别、商标刊登初审公告的日期、公告期号和初审号填写清楚。

外资企业注册资本要求范文第2篇

一、项目名称:药品再注册申请

二、申办内容:山东省辖区内药品批准证明文件有效期届满前 6 个 月,药品批准文号的持有者拟继续生产该药品的注册申请

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关于印发药品再 注册和批准文号清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国食药监注[2007]257 号)、 《关于做好药品再注册审查审批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注[2009]387 号)

四、收费标准:不收费

五、数量限制:无数量限制

六、提交材料目录: 1.本项目《药品再注册申请表》(访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 站 , 下载药品注册申请表报盘程序,填写、打印并保存。 用于提交的电子文件(*.RVT)申请表与书面申请表的数据核对码必须一 致,含电子版) 2.证明性文件: (1)国家局统一换发批准文号的品种,提供药品注册证的复印件。 复印件上需注明省局转发该品种换发批准文号品种目录通知的文件号和 所附国家局文件号,并加盖企业公章。国家局审批的品种,提供药品注 册批件的复印件即可。 (2)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变更文件的复印件。 (3)《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营业执照复印件。 3.五年内生产、销售、抽验情况总结,对产品不合格情况应作出说

明。 4.五年内药品临床使用情况及不良反应情况总结。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提供相应资料或者说明。 (1) 药品批准证明文件或者再注册批准文件中要求继续完成工作的, 应提供工作完成后的总结报告,并附相应资料。 (2)首次申请再注册药品需进行 IV 期临床试验的,应提供临床试 验总结报告。 (3)首次申请再注册药品有新药监测期的,应提供监测情况报告。 (4)2008 年 1 月 10 日前批准的首次申请再注册的化学药品注射剂 和多组分生化药注射剂,应按照《关于发布化学药品注射剂和多组分生 化药注射剂基本技术要求的通知》(国食药监注[2008]7 号)的要求提 供相关的研究资料。 (5)首次申请再注册的中药注射剂,应提供国家局出具的中药注射 剂安全性再评价结果。 (6)对已开展生产工艺和处方核查首次申请再注册的品种,应提供 《山东省药品生产工艺和处方核查报告表》复印件。 (7)对需首批抽验或其它需核查抽验的品种申请再注册时,应提供 省局出具的《药品注册生产通知书》复印件。 6.提供药品处方、生产工艺、药品标准及处方工艺真实性的承诺书。 凡

明。

4.五年内药品临床使用情况及不良反应情况总结。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提供相应资料或者说明。

(1)药品批准证明文件或者再注册批准文件中要求继续完成工作的,应提供工作完成后的总结报告,并附相应资料。

(2)首次申请再注册药品需进行IV期临床试验的,应提供临床试验总结报告。

(3)首次申请再注册药品有新药监测期的,应提供监测情况报告。

(4)2008年1月10日前批准的首次申请再注册的化学药品注射剂和多组分生化药注射剂,应按照《关于发布化学药品注射剂和多组分生化药注射剂基本技术要求的通知》(国食药监注[2008]7号)的要求提供相关的研究资料。

(5)首次申请再注册的中药注射剂,应提供国家局出具的中药注射剂安全性再评价结果。

(6)对已开展生产工艺和处方核查首次申请再注册的品种,应提供《山东省药品生产工艺和处方核查报告表》复印件。

(7)对需首批抽验或其它需核查抽验的品种申请再注册时,应提供省局出具的《药品注册生产通知书》复印件。

6.提供药品处方、生产工艺、药品标准及处方工艺真实性的承诺书。凡药品处方、生产工艺、药品标准与上次注册内容有改变的,应当注明具体改变内容,并提供批准证明文件。

7.生产药品制剂所用原料药的来源。改变原料药来源的,应当提供批准证明文件。

8.药品最小销售单元的现行标签和说明书实样。

七、材料格式要求:

(一)申报资料的一般要求:

1.申报资料按资料顺序编号,按资料项目编号单独装订成册,并按顺序装入档案袋;

2.申报资料应使用A4纸打印,内容完整、清楚,不得涂改;

3.复印件应当由原件复制,与原件一致,并保持完整、清晰;

4.资料封面应包含以下信息:项目编号、药品名称、项目名称、生产企业名称、电话、联系人。封面须加盖各机构公章。档案袋需使用封面,内容同前,并在档案袋底部注明药品名称、批准文号、企业名称;

5.申报资料以批准文号为单位,每个批准文号提供一套申报材料(含申请表1份),但存在申报资料目录5第(1)、(2)、(4)种情形的品种,每个批准文号提供二套申报材料,用于技术审评;

6.申请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应当是有效的、真实的、完整的。

(二)申报资料的具体要求:

1. 《药品再注册申请表》

该表是申请人提出药品注册申请的基本文件,也是药监部门对该申请进行审批的依据,各项内容的填写必须准确、规范。填写前,请务必仔细阅读填表说明。

表中“药品规格”应严格按照药品标准中的内容填写,使用同一批准文号的不同规格按批准时间先后顺序,用(1)(2)„„隔开,中间加一空格,结尾不加句号。5年内未生产的品种,需在《药品再申请表》的“其他特别申明事项”中注明“5年内未生产”。

2.资料目录3

应从取得该文号的开始,按顺序列表,产量以制剂单位万计(如万片、万支、万粒等),原料以公斤计;抽验情况应写明具体的抽验部门、被抽批号和检验结果等。5年内未生产的,此项资料可缺省。

3. 资料目录4

应从该品种取得或换发文号的开始,提供临床使用情况总结、按《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要求进行的不良反应情况总结、

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定期汇总报告回执(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出具)。原料药和5年内未生产的品种,此项资料可缺省。

4. 资料目录5

对第(1)、(2)种情形中已开展相关工作或者临床试验但尚未完成的,应说明理由,提供进度报告,并对完成时限予以承诺。对第(4)种情形,申请人如已按照《关于发布化学药品注射剂和多组分生化药注射剂基本技术要求的通知》进行相关研究并上报审批的,做出说明,提供批准证明性文件即可。

5. 资料目录6

提供现使用的处方、工艺、药品标准,如与该品种取得或换发文号时有改变的,按时间顺序列出历次具体变更内容,并提供批准证明文件。处方按1000个制剂单位计,包括活性成分或中药药味、辅料的种类和数量;工艺流程应详述,包括完整的生产流程、每个单元操作、单元操作的主要工艺控制和质量控制参数等;执行药典标准的品种可不提供标准复印件,但需注明**年版*部*页。处方工艺真实性的承诺书应由法人代表亲笔签名并加盖企业公章。

6. 资料目录7

提供批准文号效期5年内所用化学原料药的有效证明文件、生产许可证和GMP证书的复印件;生物制品注明原材料来源;中药列出处方中每部药味的执行标准即可。若原料来源未变更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有变更的,提供备案情况公示内容。5年内未生产的,此项资料可缺省。

7. 资料目录8

提供按照24号局令或其它有关要求修改说明书的补充申请批件(或备案件)即可。常年未生产的,此项资料可缺省。

8.处方、工艺、标准、说明书、标签除提供纸质材料外,同时需填报电子文本。电子文本的填报请登http://60.216.97.249::8080/reg,查看山东省药品注册监管平台使用说明,按流程填报电子文本,纸质材

料与电子文本内容应完全一致。

八、申办流程:

申请→省局受理中心形式审查并予受理(5日)→省局组织审查,必要时,进行技术审评、现场核查、药品注册检验,并作出决定(6个月)→省局受理中心送达决定(10日)

九、许可程序:

(一)受理:申请人向受理中心提出申请,按照本须知第六项提交材料目录的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受理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二)决定:省局收到受理中心受理的资料后,组织审查,必要时,进行技术审评、现场核查、药品注册检验,在6个月内作出符合规定或者不符合规定的决定。符合规定的,予以再注册,发给药品再注册批准证明文件,并抄报国家局;对不符合规定的,将审查意见及申报资料报国家局,国家局经审查不符合规定的,发出不予再注册通知。

(三)送达:自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10内,省局受理中心将行政许可决定送达申请人。

十、承诺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6个月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十一、实施机关:

实施机关: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十二、有效期与延续:

药品批准文号有效期5年。申请人应当在药品批准文号有效期满前6个月申请再注册。

十三、咨询与投诉:

咨询: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处

投诉: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察室

外资企业注册资本要求范文第3篇

申报资料整理要求

申报资料完成后课题组应向注册部提供1套原件,2+1套资料袋。其中1套原件交省局(注册部负责更换资料),注册申请表、研制情况申报表各5份(公司公章由注册部统一盖),应同时提供注册申请表的电子版,注意申请表应为RVT格式。

补正资料通知下达后,需补正的资料请交1套给注册部,其余6+1套资料课题组自行补正,寄送资料1周前注册部通知课题组提交全部资料(包括纸质资料和全部资料的pdf文件),由注册部负责替换、存档。

补充申请:国家审批的,提供资料3套,申请表5份。省局审批的,提供资料1套,申请表5份。

化学药品6类:

申报时应提供药品注册申请表、药品研制情况申报表、药品生产现场检查申请表(生产时间应安排在递送资料2周后)各5份。应提供单独的生产工艺规程,以便进行生产现场检查。生物等效性试验完成后,填写研制情况申报表(仅需填写临床信息),提交5套临床资料(其中3套要求完整图谱)。

申报生产时,要对临床批件中所提意见进行答复,答复意见放在资料最上方。

6类药的化学名称应与所仿制的品种完全一致(以申报时国家局网站公布的名称为准)。注射剂不需

29、30号资料。其他制剂需准备生物等效性临床方案。

复方固体制剂:主要活性成分按等比例增减的,辅料种类不改变,按照不同规格进行申报;主要活性成分不等比例的,按照不同品种进行申报。

注册申请表的填写:

一个规格填写一份注册申请表,研制情况申请表也是一个规格一份表。不同规格可只准备同一套资料。

原料为化药3类,制剂为化药6类的,申请表中原料的申报阶段为生产。 如需减免临床,资料3中应提供依据。

如需特殊审批,应填写特殊审批申请表,并按照《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准备单独成卷资料。申报化学1类药和肿瘤、艾滋治疗药物均需申请特殊审批。

申请表15项应将同期申报的原料和其它规格的情况填写清楚。如申报品种为改变酸根、碱基的,前期已申报同类品种的,也应在15项填写。

16项包材应按照YBB标准名称填写完整。

19项所用辅料有型号规格区分的,应在表格中注明

28项中,生产地址应与生产许可证中登记的地址完全一致。 33项应填写所有委托试验的研究机构,请勿遗漏。

研制情况申请报表的填写:(请务必区分临床前用表和临床后用表)

表中研究地点应填写具体地址(**市**路**号**幢);

药学研究 注明样品检验机构(单独一行) 样品试制栏中将所有批次样品填写清楚

委托研究机构应填写清楚,结构确证、药理毒理、药效、临床研究机构、动物药代、人体药代,如委托单位某些项目又委托了其他机构进行试验,必须全部填写。

药学研究所需试验设备需填写稳定性留样所用恒温恒湿箱

药品注册生产现场检查申请表的填写:

生产时间应按批号分开,填写具体工序,关键工序时间应详细,以便省局领导安排检查时间。

所有表格均需加盖骑缝章。

送检样品的准备:

最小包装(铝塑板、安瓿、小瓶等)上必须贴标签,必须提供所有对照品并填写对照品说明表,提供1套申报资料,提供单独的质量标准、无菌(微生物)验证报告、细菌内毒素验证报告并加盖骑缝章。必须使用申报资料中的包装材料。

送检样品的量:

小针和粉针

每批3×100支

片剂和胶囊

每批3×200片/粒

输液

每批3×40瓶

原料

每批3×20g,20g应分做8个独立包装,如标准中有无菌检验,应按制剂规格装西林瓶30瓶。

送检样品的外包装:3个批号的1倍量装1箱,每个批号之间要分隔开 。

资料2

应提供

1、 所有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

研制过程中涉及公司名称地址变更的,应提供变更的审批意见证明性文件(可向注册部索取)。

生产单位的生产许可证副本(包括全部变更记录),原料注册分类为化学药品6类的,应提前通知品质部进行生产许可增项。

GMP证书(原料、未通过认证的新制剂不需提供)

对他人专利不构成侵权的声明

专利检索报告

包装材料注册证

申请商品名应提供商标注册证

应提供研制情况申报表中写明的全部批次的原料来源证明;

原料药需应提供主要起始原料的供货协议,

原料应提供主要起始原料的合成工艺证明、协议、发票、出厂检验报告 制剂应提供原料合法来源

应提供所有委托试验协议复印件 资料5

有效期去掉“暂定”二字

如参考国外说明书,应提供全文译稿

S.2,P.2

化学药品6类或报生产,应提供工艺验证方案和验证报告

注射剂应提供完整的灭菌工艺验证资料

S.5,P.5

应提供无菌(微生物)验证资料、细菌内毒素验证资料 S.4

资料装订顺序:1-注册证

2-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 3-生产许可证 4-GMP证书

5-出厂检验报告和自检报告

进口辅料需提供发票和进口商资质

所用辅料有型号规格区分的,应在资料中注明。

原始记录:

实验人员签名,与申报资料一致。 原始记录忌“同前”,应将参考文献附在记录中,特别是条件摸索阶段,应有明确试验设计。忌第一次实验即使用打印稿。

资料中提到的一定要在原始记录中找的到。 色谱柱要标明

型号、批号或编号 滴定液要有批号,领用记录 修改应签字

注册工作程序

1、递送资料时省局出具资料签收单1份;

2、 5个工作日内出具补正通知书;

3、 补正资料完成后,出具受理通知书和缴费通知书,如不需补正,则直接出具受理通知书和缴费通知书;

4、 审评会

审评会视具体情况而定,可能与其他厂家集中审评,也可能单独安排审评。单独安排审评时,则与药学研究部分现场考核同时进行。

5、 现场考核

包括委托试验在内所有研究工作均需进行现场考核,重点核对资料与原始记录的一致性,原始记录的真实性,需准备所有批次原材料购买证明、仪器使用记录,所有批次试制样品剩余量备查,现场核查前,所有样品不得销毁。 对委托试验单位的核查可能委托试验单位所在地药监人员核查,届时核查通知将直接下发试验单位,试验联络人员应保证所有原始记录完整,有完整试验报告提供给核查人员,同时向注册部反馈具体核查日期。

现场核查完成后,省局出具现场核查意见表5份,被核查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交省局。

申报临床不需抽样检验。

申报生产抽样3批,省局出具检验通知单,样品送省所检验,课题组应提供所有对照品,并填写检验/检测用对照物质说明表,注射剂应提供无菌验证报告、口服制剂提供微生物验证报告。

6、生产现场检查

化学药品6类需进行生产现场检查,为动态核查,在线抽取3批样品进行注册检验。

7、审评及核查结束后,省局出具审查意见表。资料由省局直接寄送国家局,由药品审评中心组织专家进行审评,企业可根据受理号查询进度。

注意:资料寄送国家局之前,均可进行合理更换,课题组应及时与注册部沟通。

注册申报资料任务分工

药学课题组

负责化药资料1~

7、CTD资料(中药资料1~18)的完整性; 药理事务部

负责化药资料16~27(中药资料19~28)的完整性; 医学事务部

外资企业注册资本要求范文第4篇

乙方(受托人):

根据《合同法》《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之上,就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公司LOGO和商标的相关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公司的LOGO和商标,乙方应提供不少于3套(含3套)设计方案供甲方选择。

二、设计周期

设计周期分为二个阶段:

第一阶段:

个工作日(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算),完成设计初稿并提交甲方校稿。

第二阶段:

个工作日(自甲方将修改意见反馈给乙方之日起算),完成设计修改并提交甲方验收。

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未能按上述约定期限交付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总设计费的万分之二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从设计费用里面直接扣除;逾期超过

个工作日,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返还全部已收款项。

三、设计费用

甲方本次委托的设计费用为:人民币¥

元整(大写:

)。

四、付款方式

设计费分2次付清。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即向乙方支付合同总费用的

%,即人民币¥

元整(大写:

)。LOGO和商标设计完成、甲方验收合格且乙方向甲方交付设计文本的电子版源文件后,甲方应在

天内付清余款,即人民币¥

元整(大写:

)。

五、著作权

1、双方确认对著作权的理解和定义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为依据。

2、本合同项下作品的一切著作权(包括图案与名称)自甲方付清全部设计费之日起归甲方独家所有,乙方对该作品不再享有任何著作权。

3、乙方在交付作品后不得再以任何方式对作品进行出售或使用,如擅自使用或二次出售的,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对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六、作品的修订

1、作品交付后半年内,甲方如需对作品进行修改的,乙方应免费且无条件予以配合。

2、修改的周期视修改的复杂程度由双方协商确定,若没有约定的,最多不超过

个工作日。

七、作品的交付

LOGO和商标设计方案经甲方确定后,乙方向甲方交付以下四种格式的电子版源文件:CDR、EPS、AI、PSD文件各一份。

八、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8.1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企业文化内涵;

(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合理的修改意见;

(3)甲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设计费用;

(4)甲方有义务提供与本设计项目有关的企业资料或其它资料给乙方。

8.2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企业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2)乙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要求甲方支付设计费;

(3)乙方有义务按照合同及甲方的要求进行作品设计;

(4)乙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设计作品。

九、作品的注册问题

LOGO和商标交付后,若甲方需要以该作品进行注册的,甲方应在作品交付后半年内进行注册。在此期间若因LOGO或商标本身的设计问题无法注册的,乙方应无条件配合甲方对LOGO或商标进行修订或重新设计,直至注册通过为止。对此,甲方无需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十、违约责任

1、甲方因自身原因单方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已收设计费不予退还。

2、乙方因自身原因单方终止本合同或者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所收取的费用应全部退还甲方。

十一、其他

1、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解决。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为正文,无签署页)

甲方(签字/盖章):

电话:

乙方(签字/盖章):

电话: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签订地:珠海市香洲区

外资企业注册资本要求范文第5篇

目录

3.2.S 原料药

3.2.S.1 基本信息 3.2.S.1.1 药品名称 3.2.S.1.2 结构 3.2.S.1.3 理化性质 3.2.S.2 生产信息 3.2.S.2.1 生产商

3.2.S.2.2 生产工艺和过程控制 3.2.S.2.3 物料控制

3.2.S.2.4 关键步骤和中间体的控制 3.2.S.2.5 工艺验证和评价 3.2.S.2.6 生产工艺的开发 3.2.S.3 特性鉴定

3.2.S.3.1 结构和理化性质 3.2.S.3.2 杂质

3.2.S.4 原料药的质量控制 3.2.S.4.1 质量标准 3.2.S.4.2 分析方法

3.2.S.4.3分析方法的验证 3.2.S.4.4 批检验报告

3.2.S.4.5 质量标准制定依据 3.2.S.5 对照品

3.2.S.6 包装材料和容器 3.2.S.7 稳定性

3.2.S.7.1 稳定性总结

3.2.S.7.2 上市后稳定性承诺和稳定性方案 3.2.S.7.3 稳定性数据

申报资料正文及撰写要求

3.2.S.1 基本信息 3.2.S.1.1 药品名称

提供原料药的中英文通用名、化学名,化学文摘(CAS)号以及其他名称(包括国外药典收载的名称) 3.2.S.1.2 结构

提供原料药的结构式、分子式、分子量,如有立体结构和多晶型现象特别说明。

3.2.S.1.3 理化性质

提供原料药的物理和化学性质(一般来源于药典盒默克索引等),具体包括如下信息:性状(如外观,颜色,物理状态);熔点或沸点;比旋度,溶解性,溶液pH,分配系数,解离常数,将用于制剂生产的物理形态(如多晶型、溶剂化物、或水合物),粒度等。 3.2.S.2 生产信息 3.2.S.2.1 生产商

生产商的名称(一定要写全)、地址、电话、传真以及生产场所的地址、电话、传真等。

3.2.S.2.2 生产工艺和过程控制

(1)工艺流程图:按合成步骤提供工艺流程图,标明工艺参数和所用溶剂。如为化学合成的原料药,还应提供其化学反应式,其中包括起始原料、中间体、所用反应试剂的分子式、分子量、化学结构式。

(2)工艺描述:按工艺流程来描述工艺操作,以注册批为代表,列明各反应物料的投料量及各步骤收率范围,明确关键生产步骤、关键工艺参数以及中间体的质量控制指标。

(3) 生产设备:提供主要和特殊设备的型号和技术参数。 (4)说明大生产的拟定批量范围。

3.2.S.2.3 物料控制

按照工艺流程图中的工序,以表格的形式列明生产中用到的所有物料(如起始物料、反应试剂、溶剂、催化剂等),并说明所使用的步骤,如下表。

提供以上物料的质量控制信息,明确引用标准,或提供内控标准(包括项目、检测方法和限度),并提供必要的方法学验证资料。

对于关键的起始原料,尚需要相关技术指导原则、技术要求提供其制备工艺资料。

3.2.S.2.4 关键步骤和中间体的控制

列出所有关键步骤(包括终产品的精制、纯化工艺步骤)及其工艺参数控制范围。

列出已分离中间体的质量标准,包括项目、方法和限度,并提供必要的方法学验证资料。

3.2.S.2.5 工艺验证和评价

对无菌原料药应提供工艺验证资料,包括工艺验证方案和验证报告。对于其他原料药可仅提供工艺验证方案和批生产记录样稿,但是应同时提交上市后对前三批商业生产批进行验证的承诺书。验证方案、验证报告、批生产记录等应有编号和版本号,且应由合适人员(例如QA、QC、质量及生产负责人等)签署。 3.2.S.2.6 生产工艺的开发

提供工艺路线的选择依据(包括文献依据和/或理论依据)。

提供详细的研究资料(包括研究方法、研究结果和研究结论)以说明关键步骤确定的合理性以及工艺参数控制范围的合理性。

外资企业注册资本要求范文第6篇

官网: 2018苏州如何注册外资公司?苏州注册外资公司所需材料

随着我们中国崛起,越来越多的外国朋友来中国投资,外资公司注册在国内已经是比较普遍了,尤其是苏州。在苏州怎么注册外资公司也是外国朋友苦恼的,下面苏州春语大家介绍一下注册外资公司需要的材料以及流程。

一、苏州注册外资公司所需材料

1、名称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

2、授权委托书

3、经办人身份证

4、承诺书

5、外方股东主体资格证明,需做公证认证

6、法定代表人有效证件

7、设立申请书

8、公司章程

9、外方股东主体资格证明

10、名称核准通知书

11、法律文件送达委托书

12、指定委托书

13、补充信息登记表

14、地址证明材料(产权人为公司的需要上传地址,并提供公司的执照)

15、所有外文文件需要提供中国境内翻译公司的翻译件

二、苏州注册外资公司的流程

1、核名

公司注册网

官网: 需要提供投资方注册证书复印件,个人提供护照的复印件;

2、商委备案

(1)名称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 (2)授权委托书; (3)经办人身份证; (4)承诺书;

(5)外方股东主体资格证明,需做公证认证; (6)法定代表人有效证件;

3、工商局

(1)设立申请书; (2)章程;

(3)外方股东主体资格证明; (4)名称核准通知书; (5)法律文件送达委托书; (6)指定委托书; (7)补充信息登记表;

(8)地址证明材料(产权人为公司的需要上传地址,并提供公司的执照); (9)所有外文文件需要提供中国境内翻译公司的翻译件;

4、刻章

5、出境管理局备案

6、地税报到

7、银行开户

公司注册网

官网:

8、国税报到

以上内容由苏州春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整理,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苏州春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是经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成立,并经苏州市经纪人协会备案认可的专业工商登记注册及相关业务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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