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包括范文

2023-10-01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包括范文第1篇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1、目的

对不合格品进行有效控制,防止其非预期使用或交付,确保最终产品达到规定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资、施工过程、施工工序和最终产品的不合格品的控制。

3、职责 3.1工程部

⑴负责检查工程项目部不合格品控制情况; ⑵组织严重不合格品处置工作。 3.2材料管理中心

负责构成工程主体的不合格物资的处置。 3.3工程项目部

⑴负责不合格品的标识、隔离。 ⑵负责不合格物资的判定和处置工作。 ⑶负责不合格品的判定和处置工作。

4、术语和定义

引用公司《管理手册》中的有关术语和定义。

5、工作程序 5.1不合格品的分类 不合格品分为:不合格采购产品、中间产品、工序、最终产品,工程交付后或开始使用,在保修期内发现的不合格部位。 5.1.1不合格采购产品

⑴材料品种、规格、尺寸、公差、质量证明文件等项不符合标准或采购合同规定。 ⑵受潮、受损、变质及过期的产品。 ⑶采购产品的技术指标不符合标准规定。 5.1.2不合格中间产品、工序

⑴轻微不合格品:指施工过程中不合格工序,经作业班组及时 修整后,通过验收达到质量评定标准要求的产品。

⑵一般不合格品:指工程质量未达到质量评定合格标准,但不涉及工程主体结构安全,经过修整返工处置后,可达到质量评定合格标准要求,不影响使用功能的产品。

⑶严重不合格品:涉及主体结构安全、造成永久性缺陷、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不合格品。 5.1.3不合格最终产品:不符合验收标准,经甲方监理及监督部门验定为不合格的单位工程。 5.1.4工程交付后或开始使用或发现的不合格部位。 5.2不合格品的标识、隔离

5.2.1不合格物资标识、隔离、记录

工程项目部/分公司材料人员对已进厂的物资,发现不合格时,应用红色“不合格”标牌进行标识,必须与合格品隔离码放。 5.2.2不合格品的标识

⑴工程项目部/分公司质检人员对发生的轻微不合格品的标识,填写《工序质量评定记录》。 ⑵在质量检查过程中,发现不合格品时,应在不合格品周围做出明显的标志,如:在其两侧标上桩号等,通知工程项目部/分公司技术负责人和工号负责人。并填写《不合格评审处置记录》中不合格事实一栏。 5.3不合格品的评审

5.3.1轻微不合格品:由工程项目部/分公司相关人员进行纠正,质检员进行复查,填写《工序质量评定记录》。

5.3.2一般不合格品:由工程项目部/分公司自行评审,确定处置方案,制定纠正措施,并填写《不合格评审处置记录》,报公司工程部,工程部进行核实。

5.3.3严重不合格品:由工程项目部/分公司技术负责人制定处置方案,填写《不合格评审处置记录》,报公司工程部。由工程部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参加,进行评审,处置方案由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工程项目部/分公司实施。 5.4不合格品的处置和验证 5.4.1不合格品的处置方式 ⑴进行返工,以达到规定的要求。

⑵经有关授权人批准,合同规定时经顾客批准,让步使用、放行或接受不合格品。 ⑶改变使用方式和用途(如降级使用或报废) 5.4.2不合格物资的处置

⑴进入现场的物资,经验证或复检不合格时,现场材料管理人员应立即对不合格物资进行标识、隔离码放,以防误用。

⑵材料管理中心采购的构成工程主体的物资出现不合格时,现场材料员应立即通知材料管理中心采购员,材料管理中心针对不合格物资进行处置。 ⑶工程项目部/分公司自行采购的物资出现不合格时,工程项目部/分公司的采购员负责和供方联系,采取退货或更换。

5.4.3轻微不合格或一般不合格品,均应返工,使其满足规定的要求。 5.4.4让步接受

产品不符合规定要求,但能满足预期的使用功能,工程项目部与顾客、监理、设计单位、质量监督部门协商,在共同认可的情况下,可按让步接受处理。 5.4.5经过返工的产品,必须重新进行检验和试验。

5.4.6工程交付后,在保修期内,工程质量发现不合格时,工程部及时与顾客协商解决并进行组织维修,保证满足顾客的要求。

5.4.7对不合格品处置中形成的记录,按《记录控制程序》有关规定予以保持。

6、相关文件

6.1《产品的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6.2《纠正措施控制程序》

6.3《北京市市政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标准》

7、质量记录

7.1不合格品评审处置记录;

(十七)-纠正措施控制程序

纠正措施控制程序

1、目的 针对生产过程和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体系运行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事故、事件、不符合,分析原因,制定纠正措施,防止不合格、不符合的再发生。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生产过程,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运行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不符合的控制。 本程序包括GB/T19001-2000 8.5.2条款;GB/T24001-1996 4.5.2条款;GB/T28001-2001 4.5.2条款;

3、职责 3.1工程部

检查工程质量、施工环境的不合格、不符合,并跟踪验证纠正措施的实施效果。 3.2发展部

检查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体系不合格项,并跟踪验证纠正措施的实施效果。 3.3材料管理中心

检查物资采购、运输、贮存工作及供方的服务质量和环境因素的不合格项,并跟踪验证纠正措施的实施效果。 3.4安保部

检查公司安全工作中的事故、事件不符合,跟踪验证安全事故、事件、不符合、纠正措施的实施效果。 3.4行政部

检查公司办公区、施工现场生活区环境不符合,检查防疫/职业 健康 管理工作的不符合,跟踪验证纠正措施的实施效果。 3.5工程项目部/分公司/相关部室

针对本单位/部门出现的不合格、不符合制定纠正措施并实施。 3.6管理者代表

负责监督协调各单位/部门纠正措施的实施。

4、术语和定义

引用公司《管理手册》中的有关术语和定义。

5、工作程序 5.1识别不合格

5.1.1对于存在的不合格、不符合应采取纠正措施,以消除不合格原因,防止不合格再发生,纠正措施应与所遇到的问题的影响程度相适应。 5.1.2采取纠正措施的时机

⑴产品实现过程中出现质量不合格品并重复发生;

⑵走访或与甲方、工程监理座谈,结果对工程质量不满意,并有具体事例比较严重时; ⑶收到工程监理反馈的质量不合格的记录; ⑷顾客的投诉或顾客对同类问题连续提出抱怨;

⑸出现重大环境污染或环境事故;相关方对环境表现投诉时; ⑹出现安全、职业健康事故、事件、不符合时; ⑺供方的产品或服务出现严重不合格;

⑻内审和外审发现的不符合项;管理评审中发现的不符合项;

⑼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运行管理工作中,出现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时; ⑽其它。

5.1.3公司相关部门、工程项目部/分公司应对以上不合格项进 行监控。 5.1.4当出现5.1.2中⑴、⑵、⑶、⑷、⑸、⑺、⑼项时,公司工程部填写《纠正措施实施记录表》中“不合格事实”一栏,确认责任单位。由责任单位填写“原因分析栏”,同时制定纠正措施,经工程部审批后实施,工程部负责跟踪验证。

5.1.5当出现5.1.2中第⑸、⑼项时,公司控制重要环境因素的部门填写《纠正措施实施记录表》中“不合格事实”一栏,确认责任单位。由责任单位填写“原因分析栏”,同时制定纠正措施,经公司控制重要环境因素的部门审批后实施,并负责跟踪验证。

5.1.6当出现5.1.2中第⑺、⑼项时,材料管理中心填写《纠正措施实施记录表》中“不合格事实”一栏,同时分析原因,制定纠正措施并实施。

5.1.7当出现5.1.2中第⑹、⑼项时,公司安保部、行政部填写《纠正措施实施记录表》中“不合格事实”一栏,确认责任单位。由责任单位填写“原因分析栏”,同时制定纠正措施,经安保部、行政部审批后实施,安保部、行政部负责跟踪验证。

5.1.8当出现5.1.2中第⑻项时,由审核组填写不符合报告,执行《内部审核程序》。 5.1.9工程项目部/分公司在生产过程、环境、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过程中,检查发现有5.1.2中各项情况时,应填写《纠正措施实施记录表》,分析原因,制定纠正措施并实施,应对实施结果进行验证。同时,报公司相关主管部门备案。 5.2原因分析

5.2.1不合格品(项)、事故、事件的责任部门针对不合格事 实,组织人员对产生不合格品(项)、事故、事件的原因进行分析:

⑴未执行公司《管理手册》《程序文件》、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标准; ⑵现有的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文件规定的不恰当或无规定; ⑶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内容不全面或不正确; ⑷工序控制不当; ⑸施工、环境、安全设备不能满足要求; ⑹人员不具备相应的能力; ⑺缺少人员培训; ⑻生产作业环境不良;

⑼质量、环境、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 ⑽责任分工不明确; ⑾责任心不强; ⑿其他原因。

5.2.2不合格原因的分析要具体到可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的程度,填入《纠正措施实施记录表》中“不合格原因分析”一栏。

5.3研究为防止不合格再发生应采取的措施,确定并实施。

经过不合格原因分析和评价后,责任部门尽快根据原因分析,制定相应的纠正措施。纠正措施的内容应包括:实施部门(人员)、工作内容、完成日期、单位/部门负责人签字。

工程项目部/分公司制定的纠正措施,由工程项目部/分公司主管质量、环境、安全工作的经理审批,针对内审外审中产生的不符合制定的纠正措施由管理者代表审批。 5.4纠正措施的验证

纠正措施实施后必须跟踪验证,落实纠正措施是否真正执行,

并记录纠正措施实施后所达到的效果,责任部门应提供达到效果的证据。对于执行纠正措施效果不明确的,验证部门应要求责任部门进一步的分析和改进。

5.5由纠正措施实施引起的体系文件的任何更改,执行《文件控制程序》。 5.6重要纠正措施的实施效果,应作为管理评审的输入。

6、相关文件 6.1《文件控制程序》

7、记录

7.1纠正措施实施记录

(十八)-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1、目的

消除潜在的不合格原因,防止不合格发生。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施工过程及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预防措施的控制。

本程序包括GB/T19001—2000 8.5.3条款;GB/T24001—1996 4.5.2条款;GB/T28001—2001 4.5.2条款。

3、职责 3.1工程部

负责工程质量、施工环境因素预防措施的审核并监督实施。 3.2发展部

负责公司管理体系预防措施实施的跟踪验证。 3.4安保部

负责公司安全管理预防措施的审批并跟踪验证。 3.5行政部

负责公司办公区、施工现场生活区环境预防措施和职业健康预防措施的审批并跟踪验证。 3.6工程项目部/分公司/相关部室

针对本单位/部门出现的潜在的不合格原因,制定预防措施并实施。

4、术语和定义

引用公司《管理手册》中的有关术语和定义。

5、工作程序

5.1识别潜在的不合格

5.1.1公司应识别潜在的不合格,采取预防措施,以消除潜在的不合格原因,防止不合格的发生。所采取的预防措施应与潜在问题的影响程度相适应。 5.1.2潜在不合格、不符合的信息来源: ⑴质量、环境、安全管理监督部门; ⑵社会相关部门;

⑶顾客的需求、期望、意见和满意度; ⑷审核报告、管理评审的输出; ⑸数据分析的输出; ⑹过程和产品测量的结果;

⑺关于产品质量、环境、安全管理的建议;

工程项目部/分公司/公司各相关部室应及时了解体系运行过程的有效性,了解过程、产品质量、环境、安全等趋势及顾客和相关方的要求和期望,在日常对体系运行的检查和监督过程中,及时收集以上各方面反馈的信息。 5.1.3确定潜在不合格、不符合原因

工程项目部/分公司/相关部室,应对发现可能影响工程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潜在不合格、不符合进行原因分析。 5.1.4工程项目部/分公司每季度召开一次技术、质量、环境、安全工作会,分析施工中的质量变化情况,安全工作情况及施工对环境因素的影响,发现潜在不合格并分析原因。 5.2预防措施的制定和评审

5.2.1预防措施的制定,以利于体系的持续改进和提高顾客和相关方满意度为目的。

5.2.2工程项目部/分公司/公司相关部室针对潜在不合格、不符合的原因,在权衡风险、利益和成本的基础上,制定适当的预防措施。

5.2.3有关工程质量、施工现场环境因素控制的预防措施,报公司工程部审核,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5.2.4有关安全的预防措施,报公司安保部审批后实施。

5.2.5有关办公区域、现场生活环境控制、职业健康的预防措施,报公司行政部审批后实施。 5.2.6与体系运行有关的预防措施,报公司发展部,管理者代表审批后实施。

5.2.7当潜在的不合格原因是由于管理体系的有关文件不完善所致时,应对修改相关文件的必要性进行评审,执行《文件控制程序》。 5.3预防措施的实施

5.3.1负责审核、审批预防措施的公司相关部门,应在“预防措施实施记录表”上签名确认。 5.3.2制定预防措施的单位/部门具体实施,负责审核、审批预防措施的公司相关部门监督实施,记录实施效果。

5.3.3工程项目部/分公司/相关部室,应记录本部门/单位各次措施发出的时间、责任部门、完成时间及验证效果。逾期未能完成者,报告管理者代表,组织责任部门进行原因分析,再次限期完成。

5.3.4管理者代表在预防措施实施的过程中,负责配备必要的资源并监督实施过程。 5.4重要的预防措施的实施效果应作为管理评审的输入。

6、相关文件

6.1《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6.2《文件控制程序》

7、记录

7.1预防措施实施记录表

(十九)-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程序

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程序

1、目的

最大限度的识别公司在活动、产品、服务中能够控制或可望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评价并及时更新重要环境因素,实现对环境的污染预防和有效控制。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活动、产品、全过程中的环境因素识别、评价和更新。 本程序包括GB/T24001—1996 4.3.1条款。

3、职责 3.1发展部

负责组织编制本程序 3.2工程部

⑴组织公司各部门/单位对环境因素进行初步识别; ⑵组织对环境因素进行综合评价,确定重要环境因素清单。 3.3工程项目部/分公司/相关部室 负责本部门环境因素的初步识别与评价。 3.4管理者代表 审批重要环境因素。

4、术语和定义

引用公司《管理手册》中的有关术语和定义。

5、工作程序 5.1环境因素的识别

5.1.1对公司的生产、活动和服务过程中已经或可能对环境造

成影响的因素进行充分的识别确认,在进行环境因素识别时,应考虑正常、异常和紧急三种状态以及过去、现在和未来三种时态。 三种状态:

a.正常状态:指正常活动的。

b.异常状态:指关闭、启动、检修或可合理预见的,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c.紧急状态:不可预见何时发生对环境造成较大影的。 三种时态:

a.过去:以往遗留的环境问题。

b.现在:现场的、现有的污染及环境问题。

c.将来:原材料的来源与生产过程,考虑到产品实现以后可能带来的环境问题,以及将来潜在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还有计划中的活动可能带来的环境问题。

5.1.2环境因素的识别以污染预防的思想为指导,通过分析施工过程对公司涉及到的全部环境因素进行分析,找出有关大气、水体的排放、土地污染、噪音污染、废弃物、原材料和自然资源的使用、对社区环境的影响等环境因素及其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5.2环境因素的识别方法

5.2.1每年一季度或工程开工前,工程部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参加,进行环境因素识别工作。 5.2.2工程部将《环境因素调查表》发至相关部门/单位,各单位/部门根据本部门工作范围、生产过程、活动和生产现场的具体情况,填写《环境因素调查表》。 5.2.3进行环境因素调查时,应注意到物资供方、工程分包 方、劳务供方等相关方。

5.2.4工程部根据公司活动、产品、服务的具体变化和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变化修改补充公司环境因素调查表。

5.2.5工程部组织对汇总的环境因素进行综合评价,判定重要环境因素。 5.3重要环境因素的评价

5.3.1对有关大气、水体、土地污染、噪音、固体废弃物等环境因素采用以下评价方法: A、影响范围:

⑴全球范围5分;⑵周围社区4分;⑶场界内3分; ⑷员工10人内2分;⑸操作者本人1分。 B、影响程度:

⑴环境影响严重5分;⑵环境影响较重3分;⑶环境影响一般1分。 C、发生频次:

⑴经常发生5分;⑵不经常发生3分;⑶偶尔发生1分。 D、持续时间:

⑴持续不间断5分;⑵有明显的间歇3分;⑶影响时间短1分。 E、相关方抱怨:

⑴抱怨很多5分;⑵抱怨较多3分;⑶很少有抱怨1分。 F、可改进程度

⑴加强管理见效5分;⑵改进工艺见效3分;⑶较难节约1分。 5.3.2对资源能源类环境因素采用以下评价方法: A、消耗利用频率

⑴每天发生5分;⑵每周发生4分;⑶每月发生3分;⑷每季发生2分;⑸半年以上发生1分。 B、消耗规模

⑴很多5分;⑵较多4分;⑶一般3分;⑷较少2分; C、管控状况

⑴无管理措施,浪费严重5分;⑵有效管理,符合自定指标3分;⑶较难改进1分。 5.4确定重要环境因素

5.4.1采用5.3.1评分法,当A、B、C、D、E、F任何一项为5分或总分∑=A+B+C+D+E+F≥15分时,确定为重要环境因素。

5.4.2采用资源能源类环境因素评价方法,当A、B、C总分∑=A+B+C≥10分时,确定为重要环境因素。

5.4.3公司的环境因素若出现影响全球范围、社区强烈关注、客户的合理抱怨、对公司整体形象有影响、不符合环保法律、法规

和行业规定等任一方面时,都要将其确定为重要环境因素。

5.4.4工程部根据评价结果,填写公司“重要环境因素清单”,报管理者代表批准,发至有关部门。

5.5环境因素的更新

5.5.1一般情况下,每年初由工程部组织,对环境因素重新识别和评价。 5.5.2当发生下述情况时,应及时对环境因素进行评价和更新: ⑴与公司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发生变化时; ⑵公司活动、产品、服务发生较大变化时; ⑶相关方有合理抱怨时; ⑷发生重大环境事故后; ⑸环境因素识别有遗漏时; ⑹管理评审要求时; ⑺发生其他变化时。

5.5.3环境因素的重新识别与评价按上述相关步骤进行。

6、相关文件

6.1《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控制程序》

7、记录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包括范文第2篇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公司安全文明生产,确保广大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公司财产安全,防止和杜绝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职员。

3、 职责

3.1、 经理是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

3.2、 生产供应部负责落实和执行本管理规定,有关部门予以配合:

a) 设备、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b) 协助综合办进行安全操作证的培训和考核。

c) 协助综合办制定或修订本公司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标准。

d) 负责劳动用品的采购,保证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并按国家和公司劳

动保护用品的有关规定发放劳动保护用品。

e) 指导和教育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

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保护

用品。

f) 消防器材应按有关规定进行配置,并处于良好位置。

3.3综合办负责对本规定执行情况进行监查,对违规行为向其所属部门领导提出处理意见:

a)按照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制定或修订安全生产规程,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执行。

b)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并就其不合格要进行处罚,同时提出改进意见和跟踪验证。

c)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或重大安全隐患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向主管报告。

d)做好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和宣传。

4、 工作程序

4.1、培训

4.1.1新进公司员工在培训规程中,应包括安全操作规程。

4.1.2对从事电气、焊接、车辆驾驶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国家统一颁

布的操作证上岗。

4.2安全生产

4.2.1生产设备要严格按照原设计、使用要求,留有足够的空间场地和必

要的安全防护措施,进行安装调试。

4.2.2各种设备和仪器运行,操作者应遵守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超负

荷运行,遇有不安全因素时,应立即停止并向负责人报告,公司严格按煤安标准要求组织生产。

4.2.3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使用部门要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

作业,必须有防护设施;导电设施不得裸露在外或损坏操作

4.2.4生产场所通道平坦、畅通,光源充足。

4.2.5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

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4.2.6对放置易燃、易爆及化学物质的危险区域,应该有“严禁烟火”隔

离标志,并配备消防设施。

4.2.7生产场所必须配置必要的通风、照明、消防器材,保持适宜的温、

湿度和职业卫生安全。

4.2.8各级领导及员工应在防火、防盗、防水、易燃、电击等意外伤害几

个方面加强注意。

4.2.9各部门设安全员,办公室应在日常工作中,经常巡查各部门,注意

消除不安全因素,并监督各部门安全生产执行情况。

4.2.10对仓库、资料室等部门要配备消防器材。

4.2.11易燃物品按规定单独存放。

4.2.12仓库保管员要按仓库管理制度及贮存物品说明书要求存放物品。

4.2.13办公室保卫人员负责整个公司安全。

4.2.14全体职工均有责任注意个人工作区域内的不安全因素,下班要关好

水、电、煤气开关及关闭门窗,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

4.2.15驾驶员不得酒后驾车,行车遵守交通法规,按规定定期检查。

4.2.16一旦发现安全事故,办公室要及时处理,并组织调查,做到不找出

原因、不落实责任、整改措施不落实绝不放过。

4.2.17公司将对安全隐患消除者和事故责任人进行合理奖惩。

4.3劳动保护

4.3.1员工上岗应穿戴工作制服,佩带工作证,不允许赤膊、赤脚、酗酒;

4.3.2非生产员工或非当班生产员工不得穿拖鞋、赤膊、赤脚、酗酒进入

生产现场;

4.3.3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努力改善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定期

给职工发放劳保护品,并保证职工合理作息时间。

4.3.4对设备调试、检验人员,公司应配备防静电、绝缘等有效器材。

4.3.5对打高压人员,公司对操作人员配备绝缘手套和绝缘鞋。

4.3.6对灌封操作人员,公司配备口罩、手套等防护工具。

4.3.7对工作所需加班的人员,可安排调休和适当补助。

4.3.8对孕期女工按国家规定给予照顾。

4.4重大安全事故处理

4.4.1对从事有可能发生职业病的工作岗位员工,综合办每年安排一次职业体检,对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视情况调整工作岗位,并及时作出

治病决定;

4.4.2禁止年龄不满18周岁的青少年从事有毒有害工作,禁止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哺乳期从事影响胎儿、婴儿健康的工作,禁止儿童进入生产厂区;

4.4.3由于与本公司有关各种意外(含人为的)因素造成人员伤亡或厂房设备损毁或正常生产、生活受到破坏的情况均为事故;

4.4.4发生安全事故,按经济损失程度分为:

a)一般事故:经济损失不足1000元的事故;

b)大事故:经济损失1000—5000元的事故;

c)重大事故:经济损失5000—10000元的事故;

d)特大事故:经济损失10000元以上的事故;

4.4.5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分为:

a)一般事故:轻伤,总损失不足1000元的事故;

b)大事故:重伤,总损失1000—5000元的事故;

c)重大事故:重伤或致残,总损失5000—10000元的事故; d)特大事故:人员死亡或损失金额达10000元以上;

4.4.6发生事故的部门或个人必须接受事故的处理

a)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必要时,应做出标志,详细记录或拍照,绘制事故现场图;

b)立即向经理报告;

c)开展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发生事故的部门主管和当事人必须密切配合开展事故调查;

d)对事故责任人作出适当的处理

e)以通报或其它形式教育职工;

4.4.7各级单位主管或员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接受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职责,如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事故

的,按玩忽职守论处;

a)不执行有关规定、条例、操作规程或自行其事的;

b)对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和措施不力的; c)不接受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不听合理意见,主观武断,不顾人身和设备、财产的安危,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的;

d)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e)延误装、修安全设施或不装、修安全设施的;

f)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离岗位或对作业漫不经心的; g)擅动有危险、禁动标志的设备、机器、开关、电闸、信号等; h)不服从指挥劝告;进行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包括范文第3篇

1.1总则

为了适应工业及民用自动控制系列产品质量管理的新形势,满足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编制了该质量手册。

本质量手册阐明了工厂的质量方针和目标,描述了工厂质量管理体系,适用于进行内部质量管理,向顾客和第三方提供证实,是确保工厂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法规性文件。

1.2发放

a)质量手册发放至各位领导、生产单位、职能部门和从事质量管理工作的相关人员。 b)按照合同法规制定的向外部提供的质量手册,加盖印章进行识别,注明分发号进行登记。

1.3更改

a)质量手册需要更改时,质量管理人员填写更改单,报厂长批准后,再进行相关内容的更改。

b)更改可以采用局部划改换字、换页和换版等方式。局部划改时在更改处做更改标记,并做更改记录;更改文字较多时,可以采用换页方式,并做更改记录;发生重大变化换版时,要在手册封面注明版次。

2.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2.1质量方针

一次成功,追求卓越品质

持续改进,超越顾客期望

以质量管理八项原则为基础,坚持“一次成功,追求卓越品质;持续改进,超越顾客期望”的指导思想,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质量满足要求。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实施,满足顾客需求,超越顾客期望,达到公司的整体业绩和社会效益不断提高的目的。

2.2质量目标

产品合格率100%,顾客满意度100%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包括范文第4篇

第一条为减少发文数量,提高办文速度和发文质量,充分发挥文件在各项工作中的指导作用,根据区建设局关于文书处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单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文件管理内容主要包括:上级函、电、来文,同级函、电、来文,本单位上报下发的各种文件、资料。

第三条按照党政分工的原则,本单位各类文件(党支部和行政)统一由办公室归口管理。

(二)收文的管理

第四条公文的签收

1.单位所有文件(除领导订启的外)均由收发员(文书)登记签收、拆封(由上级或邮电局机要通讯员直送的机要文件除外)。在签收和拆封时,收发员(文书)需注意检查封口,对开口和邮票撕毁函件应查明原因。

2.对上级部门发来的文件,要进行文件、文号、机要编号的核定,如果其中一项不对口,应立即报告上级部门,并登记差错文件的文号。

第五条公文的编号保管

1.收发员(文书)拆封和签收后应及时附上"文件处理传阅单",作分类登记编号、保管。

2.本单位外出人员开会带回的文件及资料应及时送交收发员(文书)进行登记编号保管,不得个人保存,如职工工作需要借阅的可复印或借用。

第六条公文的阅批与分转

1.凡正式文件均需由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根据文件内容和性质阅签后,由收发员(文书)分送领导和承办部门阅办,重要文件或急作应立刻呈送领导(或分管领导)阅批后分送承办部门阅办。为避免文件积压误事,一般应在当天阅签完。

2.一般礼仪性质的函、电、单据等,可由办公室直接分转处理。如涉及几个单位会办的文件,应同各单位联系后再分转处理。

3.为加速文件运转,收发员(文书)应在当天或第二天将文件送到领导和承办部门,如关系到两个以上部门,应按批示次序依次传阅,最迟不得超过两天(特殊情况例外)。

第七条文件的传阅与催办。

1.传阅文件应严格遵守传阅范围和保密规定,不得将有密级的文件带回家、宿舍和公共场所,也不得将文件转借其他人阅看。对尚未传达的文件不得向外泄露内容。

2.阅读文件应抓紧时间,当天阅完后应在下班前将文件交收发员(文书),阅批文件一般不得超过两天,阅后应签名以示负责。如有领导"批示"、"拟办意见"办公室应责成有关部门和人员按文件所提要求和领导批示办理有关事宜。

3.阅文时不得抄录全文,不得任意取走文件夹内任何文件及附件,如确系工作需要,要办理借阅手续,以防止丢失泄密。

4.文件阅完后,应交收发员(文书),切忌横传。

5.办公室对文件负有催办检查督促的责任,承办部门接到文件、函电应立即指定专人办理。不得将文件压放分散,如需备查,应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并征得办公室同意后,予以复印或摘抄,原件应及时归档周转。

6.按照阅文范围,离、退休干部,一般由有关部门定期组织学习有关文件,或由办公室通知到单位阅文。

(三)发文的管理

第八条发文的规定

1.单位上报下发正式文件的权力分别集中党支部和行政办公室,各群众团体和部门一律不得自行向上、向下发送正式文件。

2.各群众团体、部门需要向上反映汇报重要情况或向下安排布置重要工作要求发文应分别向党支部、行政办公室提出发文申请,并将文件底稿分别交党支部、行政办公室审核。党支部、行政办公室同意发文,方可按党、政机构设置与业务分工统一归口以党×字、政×字发文。群众团体文件由党支部批转。

3.对单位影响较大,涉及多个以上领导分管范围的文件,须经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后批准签发。其余文件均由主要领导批准签发。

第九条发文的范围:

1.凡是以党支部、行政办公室名义发出的文件、通告、决定、决议、请示、报告、编写的会议纪要和会议简报,均属发文范围。

2.党支部、、行政办公室下发文件主要用于:

(1)公布单位规章制度;

(2)转发上级文件或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制订的文件;

(3)公布单位体制机构变动或干部任免事项;

(4)公布单位重大生产、技术、管理、政治工作、生活福利等工作的决定;

(5)发布有关奖惩决定和通报;

(6)其他有关重大事项;

3.党支部、行政办公室上行文、外发文主要用于:

(1)对上级机关呈报工作计划、请示报告、处理决定;

(2)同兄弟单位联系有关重大生产、技术、人事劳资、物资供应、科研、基建、管理、党群工作等事宜。

4.日常生产、技术、管理、党群工作中,有关图纸、技术文件、工艺修改、审批工作、安排部署、传达上级指示等事项,应按有关制度办理,经分管领导批准后,由各科室书面或口头自行通知执行,一般不用发文。

5.各科室如会议所作的决定,一般都不应发文,不备查考,可以科室名义用《工作简讯》发会议纪要。

(四)发文程序与要求

第十条发文程序规定:

1.各科室需要发文,应事先向党支部、行政办公室提出申请;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包括范文第5篇

(1) 组长(1人):罗敏

(2) 副组长(2人):何雨群、廖红 (3) 成员:周智玲、王芳、易丽芳、刘海燕

2、 工作职责:

(1) 在医院质量管理委员会的指导下及护理部主任领导下,负责全院护理质量管理和行政管理工作。

(2) 以加强护理质量建设为目标,建立健全护理质量管理体系,完善质量管理制度,研究质量管理措施,并参与论证护理部年度工作计划。

(3) 依据国家卫生部“护理管理与护理质量持续改进”的标准和要求,制定、完善护理工作制度、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以及护理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

(4) 按国家卫生部和各省市医院管理评价标准要求,制定并落实护理质量考核标准、考核办法和持续改进方案。

(5) 每月按护理质量考核标准,对全院护理质量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和评价,并将检查结果、护理质量分析及改进意见,汇编成《护理质量通讯》上报医院质量管理委员会及护理部。 (6) 负责检查各级各类护士的资质,制定各护理单元人力配置的原则与标准,以及制定在紧急状态下对护理人力资源调配的方案,以确保满足实施等级护理的质量于患者安全的需要。 (7) 负责制定各重点护理环节的应急预案与处理程序,定期分析与鉴定护理差错、事故,提出防范措施,减少或消除护理差错事故的发生。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包括范文第6篇

1. TZ—JL—001 文件/发放回收记录表 2. TZ—JL—002 文件更改记录表 3. TZ—JL—003 受控文件清单 4. TZ—JL—004 外来文件登记审批表 5. TZ—JL—005 供方调查记录 6. TZ—JL—006 供方评定记录表 7. TZ—JL—007 合格供方名录 8. TZ—JL—008 物品验收单 9. TZ—JL—009 物品领用单 10. TZ—JL—010 物品报废申请表 11. TZ—JL—011 委托检测合同书 12. TZ—JL—012 合同登记汇总表 13. TZ—JL—013 合同评审表 14. TZ—JL—014 申诉/投诉处理记录 15. TZ—JL—015 申诉/投诉登记表 16. TZ—JL—016 改进措施及实施情况表 17. TZ—JL—017 纠正和预防措施验证记录 18. TZ—JL—018 预防措施报告 19. TZ—JL—019 文件借阅登记表 20. TZ—JL—020 文件销毁记录 21. TZ—JL—021 内部审核检查表 22. TZ—JL—022 内部审核年度计划 23. TZ—JL—023 不符合(有缺陷)项报告 24. TZ—JL—024 管理体系内审报告

25. TZ—JL—025 不符合(有缺陷)项整改及验证报告 26. TZ—JL—026 会议签到表表 27. TZ—JL—027 会议记录表

28. TZ—JL—028 管理评审实施计划 29. TZ—JL—029 管理评审报告 30. TZ—JL—030 年度培训计划表 31. TZ—JL—031 岗位考核记录 32. TZ—JL—032 培训/验证记录表

33. TZ—JL—033 实验室工作人员上岗资格证(另附) 34. TZ—JL—034 人员培训情况登记表 35. TZ—JL—035 任命书

36. TZ—JL—036 实验室环境检测记录 37. TZ—JL—037 设施与环境检查及处理记录 38. TZ—JL—038 检查样品流转单 39. TZ—JL—039 样品状态标示 40. TZ—JL—040 样品登记表

41. TZ—JL—041 检测原始记录(另附) 42. TZ—JL—042 非标方法、检测细则确认表 43. TZ—JL—043 原认可/认证项目能力变更确认表 44. TZ—JL—044 新开展的检测标准确认表 45. TZ—JL—045 测量不确定度评定报告 46. TZ—JL—046 购置设备审批表 47. TZ—JL—047 设备验收记录单

48. TZ—JL—048 设备使用/报废/恢复使用审批表 49. TZ—JL—049 设备使用登记表

50. TZ—JL—050 设备维护计划及实施情况记录表 51. TZ—JL—051 仪器设备使用记录表 52. TZ—JL—052 仪器设备检定与校准记录 53. TZ—JL—053 抽样记录 54. TZ—JL—054 质量控制计划 55. TZ—JL—055 质量控制实施记录表 56. TZ—JL—056 监控技术方法有效性评审表

57.TZ—JL—057 检测报告(另附) 58.TZ—JL—058 更改检测报告审批表 59.TZ—JL—059 检测事故与差错登记表 60.TZ—JL—060 来客登记表 61.TZ—JL—061 授权签字人一览表 62.TZ—JL—062 63.TZ—JL—063 64.TZ—JL—064 65.TZ—JL—065 66.TZ—JL—066 67.TZ—JL—067 68.TZ—JL—068 69.TZ—JL—069 70.TZ—JL—070 71.TZ—JL—071 72.TZ—JL—072 73.TZ—JL—073 74.TZ—JL—074 75.TZ—JL—075 76.TZ—JL—076 77.TZ—JL—077 78.TZ—JL—078 79.TZ—JL—079 80.TZ—JL—080 81.TZ—JL—081 82.TZ—JL—082 83.TZ—JL—083

授权书 培训记录表

实验室人员上岗审批表 特殊类型检验人员授权书 培训申请表 年度培训计划表 人员考核成绩登记表 检测报告增补登记表 允许偏离审批表

允许偏离委托检验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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