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教学督导工作条例

2023-02-01

第一篇:高校教学督导工作条例

高校教学督导工作条例

为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提高教学质量,加强对本科教学工作的指导,进一步完善教学监督体系,建立健全教学督导管理制度,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 教学督导组织的构成

学院成立“×××学院教学督导组”,对全院的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评估。教学督导组由5人组成,设组长一名。

第二条 教学督导员聘任条件

1、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2、一般应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副处级以上职务。

3、从事过教学或管理工作,具有较丰富的教学实践和管理经验。

4、责任心强,办事公正,坚持原则,有较高的政策水平。

5、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教学研究及教学指导能力。

第三条 教学督导员聘任办法

1、教学督导员由院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遴选,学院聘任,聘期为两年,合格者可以续聘。

2、在聘期内,教学督导员因特殊情况可提出解聘申请。对不能履行工作职责者,学院有权解聘。

第四条 教学督导员工作职责

1、对全院的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和建议。

2、深入课堂、实验室等教学一线检查、督导。

3、协助学院调查、核实教学事故,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4、根据学院需要开展专项检查。

5、参与教育改革项目的论证及项目实施情况的检查评估。

6、定期参加教学督导员会议,对反映上来的各种信息进行汇集、分析、研究。

第五条 教学督导方法

1、对各系(部)的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进行随机性检查。采取听(听课、召开座谈会听取师生的反映)、看(查看教学条件和管理软件)、查(抽查教案、学生作业、实验报告、实习报告、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等)、评(对教学条件、状态、效果进行评价)等方法,客观地掌握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环境是否符合教育教学改革的要求,是否严谨、规范,是否能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注重提高学生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

2、召开教师座谈会、学生座谈会了解教学信息。

3、及时将检查情况反馈到学院领导、相关职能部门及系(部)负责人。

4、教学督导可以是个人单独开展活动,也可以是集体开展活动。

5、根据学院的工作需要开展专项检查。

6、及时将对教师备课、课堂教学、课后辅导、作业批改等督查意见反馈给被督导教师。

7、由学院规定的其它方法。

第六条 几点要求

1、各单位应积极支持并配合教学督导员的工作,为他们的督导工作提供方便。

2、教学督导组应按照全面督导、突出重点的原则,根据学院工作重点开展活动。

3、教学督导员要加强学习和自身修养,熟悉教学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依据教学规程、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等有关教学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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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教学督导员每学期听课时数不少于30学时。平日填写听课记录,每月应撰写书面“听课小结”,每学期期末时,还应撰写“听课总结”,提出改进意见,材料送教务处。

5、教学督导组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例会,交流检查情况,提出改进教学工作的意见或建议,形成督导报告。

第七条 其它

督导组活动经费和督导员津贴由学院承担。督导员津贴每月200元,一年工作量按10个月计算,每年2000元,年底一次性发放。

第八条 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篇:高校秋季期教学督导委员会工作计划

根据XX师范大学教务处XX年度工作要点以及《XX师范大学教学督导委员会工作条例》,特制定本学期我校教学督导委员会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认真检查和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形成学校良好的教学氛围和环境;加强教学质量监控,保证教学过程和各个环节能按规范进行,促进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通过课堂听课、教学检查,发现全校教学工作的亮点,并在全校积极推广和实施;利用师生调查座谈、课堂听课后师生交流,注意倾听校内师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给学校教学主管部门和领导,促进学校教学工作内涵式发展。

二、工作形式

主要通过随机课堂听课、实践调查、学生调查座谈、教师调查座谈、教学检查、工作抽查、作业抽查、文本审核等形式,完成预期工作任务。

根据计划所列专题,进行以专题项目为导向的工作方式,通过小组讨论、大会研究等形式,实施项目计划和安排,完成所研究项目必要的调研报告等。

三、工作内容

(一)常规工作

1.常规听课检查

委员通过实践调研和随机听课等方式,对所负责院(部)的教师教学水平和学生学习情况进行评估,提出建议和意见,指导教师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水平,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通过听课检查,主要了解教师的讲授与教案(包括电子教案)准备情况,学生的到课率、评价、作业完成与教师批改等情况。要做好课堂听课记录并认真填写“教学督导委员听课情况反馈表”,将了解的情况和建议通过教务处,及时转达给相关院(部)和教师。

本学期听课重点为:(1)通识教育选修课;(2)外聘本科生任课教师的课程;(3)XX年拟晋升教授、副教授人员的课程;(4)新进教师试讲课。

同时,注意抓好各院(部)教学实践环节的质量监控工作,关注提高学生实践能力的新举措,切实促进和提高我校的本科教学质量。重点做好全员听课评课检查工作。

2.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

协助学校教务处进一步加强本科教学管理工作,做好各主要教学环节的质量监督工作,承担教务处委托的教学管理、研究、评估及检查等工作任务。

(二)重点工作

为了推进以质量提升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本学期要加强对部分薄弱环节的质量监控。

1.随机抽查课堂教学

做好所负责院系和全校课堂教学质量随机检查工作,指导教师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水平。按照委员所联系学院,随机选听任课老师的教学和学生学习情况重点了解教师讲授情况、教案(包括电子教案)准备情况、学生到课率、学生作业完成和教师批改以及学生对授课教师的意见和总体评价等情况。要做好课堂听课记录并认真填写“教学督导委员听课情况反馈表”,将了解到的情况和建议通过教务处,及时转达给相关院系和教师。

2.指导青年教师赛教与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提升

做好各学院35岁以下青年教师赛教情况的检查、评估和指导工作,推动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提升。

3.教师职称晋升教学评审

进一步完善我校教师职称评聘中的教学考核方案,积极做好本年度教师晋升职称人员的教学评估与检查工作,配合教务处完成科学、公正、准确的教师教学评价。

4.新进教师教学能力的评价

代表教务处,参加学校引进教师的教学试讲,从教育教学理想信念和教育教学能力水平等方面对拟引进人才进行评价,为学校教师引进工作提供参考和建议。

四、委员职责任务

1.以独立听课或小组集体听课等形式,完成各自主要负责的院(部)以及相关院(部)的课堂听课并签写听课情况反馈表,工作量不少于16节课。

2.根据委员会以及所在小组工作安排,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实习基地调查、检查等工作任务。

3.根据学期专题项目工作安排,积极参加并撰写专题教学调查任务,完成所承担的教学调研报告任务。

4.根据学校教学主管部门工作安排,积极参加学校职称评定教学考核等工作任务。

5.通过听课、调查等实践工作,积极撰写以个人或小组名义的教学意见与建议等。

附件1:XX-XX学年学校教学督导委员联系院(部)安排.doc

附件2:XX师范大学教学督导委员听课情况反馈表.doc

XX师范大学教学督导委员会

XX年9月1日

第三篇:对高校教学督导工作的认识与思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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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高校教学督导工作的认识与思考

作者:魏 洁

来源:《教育与职业·理论版》2008年第17期

[摘要]高校教学督导工作是教学质量管理的重要环节,它对提高教师教学水平、规范教师教学行为起着导向和保证作用,教学督导工作的成效直接影响学校教育目标的顺利实现。正确认识教学督导的意义是做好督导工作的前提,加强教学督导队伍建设是搞好督导工作的保证,创新教学督导工作方法是提高督导效果的关键。

[关键词]高校 教学督导 认识与思考

[作者简介]魏洁(1954- ),女,河北玉田人,右江民族医学院高教研究所副研究员,研究方向为高等医学教育管理。(广西百色533000)

[课题项目]本文系院级教改课题“立足民族地区高校构建有效教学督导模式”阶段性研究成果之一。(课题批准号:右医教字[2007]14)

[中图分类号]G64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3985(2008)26-0055-01

一、正确认识教学督导的意义是做好督导工作的前提

众所周知,高校教学督导工作就是按照国家有关的教育方针和政策,对教学过程及管理进行检查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分析指导,为教师教学当好参谋,为学校决策提供依据,因而对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1.务实的教学督导工作是实现学校教育目标的根本保证。教学督导工作的核心价值,就是通过督导帮助被督导者把握整个教学过程,发现问题,引导他们自觉开展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改革,总结经验,纠正偏差,促使教学活动在教育规律、法规的框架下健康有序地进行,保证学校人才培养的规格质量,打造学校品牌,促进学校教育目标的实现并推动学校的持续发展。

2.督导过程中的参谋和顾问作用促进了学校管理机制的完善。教学督导人员通常面向教学基层单位和教学一线,因而对学生的学习和思想、教师的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的执行等情况非常熟悉,通过督导人员将这些来自于最基层的信息向学校管理人员反馈,有助于学校管理者及时修改管理制度、调整管理措施。此外,督导员还可直接参与学校有关管理制度的讨论拟定,为学校发展规划等提供咨询、参谋服务,促使学校的管理机制更为科学完善。

3.教学督导工作中的沟通和协作加强了学校内部的联系。通过教学督导工作,客观地反映了学校管理、教师教学等问题,必将促使学校管理人员及时研究并解决问题。与此同时,还可

以促使学校各部门、教师与学生、管理者与职工等之间良好沟通,互尊互重,互相理解,从而更好地协调关系,促进了校园建设的和谐发展。

4.教学督导的无形压力促进了良好教风和学风的形成。教学督导通过督教、督学、督管等途径,对教学全过程进行监控指导,全面了解和评价教师教学效果及学生学习态度,其过程对教师和学生都起着警醒的作用,形成适度压力,增强了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激发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同时,通过教学督导帮助教师分析和解决教学中遇到的难题,也促进了教师的成长和进步。

二、加强教学督导队伍建设是搞好督导工作的保证

1.督导队伍的人员结构要科学合理。要建立一支专兼职相结合、专业结构搭配合理的督导队伍。在选聘督导人员时要重视考察学识水平、治学态度、个性品德、人际关系、行为举止和督导动机等。专职督导可聘请具有较高学识、较好修养和较高威望的、热爱教育事业、坚持原则、责任心强、乐于奉献的离退休专家或教授担任。兼职督导应从在岗的教师、领导或管理人员中选聘。同时,要充分考察到学校各学院、各专业的实际情况,宜采取以学科分类,按不同学科种类选聘教学督导的方式来组建督导队伍,以形成老中青相结合、管理者和专家相结合、专兼职相结合的人员结构,为督导工作和督导队伍建设的可持续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2.要重视教学督导员的组织培训。应采取多种形式的培训,使督导员熟悉有关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掌握有关理论及管理制度,了解现代教育技术的特点,掌握正确的工作方法。要定期为督导员发放相关的学习资料,让他们了解学校的发展方向和教育目标及要求,以保障教学督导工作更有原则性和方向性。同时,学校领导要注意关心督导员,听取他们的各种意见和建议,提高他们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待遇,对教学督导工作成绩突出的督导员应给予表彰和适当的物质奖励,以进一步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三、创新教学督导工作方法是提高督导效果的关键

新形势下,如何进一步强化教学督导工作,完善学校内部的质量监控体系,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是各高校在发展中面临的重要课题。为此,高校应围绕人才培养目标和教学实际,从以下方面创新教学督导工作:

1.根据新形势下教学督导工作的特点,建立健全教学督导工作机制。要结合学校实际、准确定位、理顺体制、明确权责、建章立制。一是要明确督导工作在学校内部的地位、角色以及隶属关系。教学督导在管理体制上要独立于学校职能部门,成为一个相对独立的职能机构,由主管校长直接领导,工作上对学校负责。二是要明确教学督导的工作职责。三是要赋予教学督导必要的权力,扩大教学督导对学校教学工作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要充分发挥校院两级教学督导体系的作用,逐步形成学校、院系、教研室教学质量保障工作的齐抓共管、各有侧重的局面,使教学督导工作更科学、更具实效。

2.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以现代教育思想和教育理念为指导,切实搞好教学督导工作。教学督导工作要始终贯彻“以人为本”的理念,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以“督”促“导”为工作的宗旨,在“导”字上下工夫。教学督导员要经常深入教学一线,本着向教师学习的态度,与教师共同研究教学工作,随时随地为教师提供帮助和指导,使其成为广大教师的良师益友,避免督导者与被督导者之间形成对立。要体现“以教师为本”和“督导就是服务”的理念,真正与教师建立起和谐、宽容、平等、合作和信任的关系。教学督导工作是在高等教育一般原理的指导下完成的,教学督导工作系统的运行也正是对一定的教育思想、教育价值观念的实践。大众化的高等教育质量观不受限于某一固定的或绝对的知识水准,而是着眼于每一个人的知识结构、文化价值观、理解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应具有个性化、多样性。因而在督导工作中,要以现代教育观为指导,以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为目标,体现人才的培养目标。

3.建立和完善教学督导指标体系,提高指标体系的科学性及合理性。教学督导评价指标体系是督导工作的科学依据。因此,要建立课堂教学评价、实践教学评价、考试考核、教师评价等一系列指标体系,并根据学校教学改革的实际情况和要求以及在教学督导与检查过程中反馈的意见不断进行修改完善,不断提高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督导对教育教学质量的评价,不能仅仅停留在检查日常教学、检查学生文化考试成绩优劣的层面上,更要注重学生的实践能力、创造能力、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的培养,要建立以提高素质教育为核心的评估体系。

4.重视教学督导工作的研究,为教学督导工作提供理论保障。由于我国高校督导工作起步较晚,在教学督导的理论研究方面还不够全面和深入,大量工作还处于研究探讨之中,仍比较缺少成熟的理论来指导和规范。因此,高校要结合学校实际,专题立项,认真组织有关人员开展研究,举办形式多样的研讨会、培训班、学术报告等,为新时期规范、高效地开展教学督导工作提供成熟的理论指导和保障,为促进高校教育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发挥教学督导应有的作用。

[参考文献]

[1]徐少红,林惠华,黄昌燕.高等学校教学督导体系的研究与实践[J].社科纵横,2007(3):160-161.

[2]蔡青.小议教学督导在教学质量监控中的地位和作用[J].教育与职业,2007(9):154-155.

[3]陈利华.新形势下高校教学督导工作实践与思考[J].理论月刊,2007(8):86-88.[4]康智杰.对新时期高校教学督导工作的思考[J].当代教育论坛(宏观教育研究),2007(11):25-26.

[5]杨勇,何聪.建立凸显以人为本的教学督导制度[J].广西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S2):66-68.

第四篇:高校教学督导效果影响因素分析论文

摘要:教学督导是教学质量的重要保障,教学督导效果是教学督导质量的体现。通过检索文献并采用内容分析法对其分析后发现,教学督导效果的影响因素包括难度、投入与态度,其中影响教学督导效果难度的至要维度包括教学督导环境、关系和内容等方面;教学督导投入主要包括科研、资源、时间、人力等方面的投入;教学督导态度主要是学校和教师对督导工作的认识程度及其价值判断的反映。通过难度、投入与态度的积极影响和作用,从而达到一定的教学督导效果: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塑造良好的教学氛围与环境,提升学术管理水平。关键词:教学督导;高校;因素分析

当前我国高等教育已迈入大众化发展阶段,科学、有效地协调速度、规模、质量、效益之间的关系,是实现我国高等教育良性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事关高等教育深层次发展的艰深命题。为此,党中央国务院及时作出了深化高等教育改革、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重要决策,教育部也相继出台了一系列重要文件,并正式启动了“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简称“质量工程”)。

以教学督导为契机,建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逐渐成为高校提升教学质量的一种行之有效的途径。纵观教学督导近些年在我国的发展,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与不足,教学督导尚处于自发、自律、各行其是的阶段,从而造成了教学督导作用发挥不充分、教学督导效果有限的局面,形成了教学督导重形式、轻实效,重外在、轻内涵的现状,严重影响了教学督导的发展,致使其不能完全适应高校改革的形势和发展的要求。

因此,反观教学督导工作,衡量教学督导质量,深层次挖掘影响教学督导效果的内在因素,及时开展教学督导的自我评价,已成为突破当前发展困境、推进教学督导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所在。

一、研究对象与研究方法

(一)“教学督导”概念介说

教学督导是高校对教学工作实施有效管理的重要手段,对加强教学管理、推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师素质和教学质量等方面已初步显示出重要的作用。教学督导是高等学校领导授权的督导机构和人员,直接面对校内的教与学双方和教学过程,以专家身份对教学工作进行检查、监督、评价和指导,及时、客观地向学校领导、教学行政管理部门及教与学双方反馈教学现状、教学质量等教学工作信息,提出改进教学工作的建议。此概念既指明了教学督导的本质与目的,也指明了教学督导的特点与作用,全方位、多角度地诠释了教学督导的内涵,为影响教学督导效果因素的分析提供了重要启示。

(二)“效果”概念介说

“效果”指由某种因素造成的结果。任何行为都是由一定的动机引起的,动机是效果的行动指导。效果是动机的行动体现和检验根据。动机和效果是统一的,但两者的统一是一个复杂曲折的过程。有时客观效果不能完全反映动机,好的动机不一定收到好的效果。判断任何事情既要看动机,又要看效果。对教学督导效果的理论分析的切入点也要从主观和客观两方面入手,这是探索与分析教学督导效果影响因素的逻辑起点。那么,教学督导效果究竟涵盖哪些方面呢?

目前学界明确以“教学督导效果”为提法的研究较为鲜见。根据上述分析,本文认为,效果是实践行为所形成的客观事实或后果,而这种事实或后果大都可以通过“影响”或“作用”表现。“教学督导效果”,在这里指的是一种正向的、积极的行为事实(行为影响或行为作用)。所以,教学督导效果就是教学督导行为实施后所产生的一系列有助于提高教学质量的影响或作用,具体包括:有利于增强教师的责任感和危机感,培养敬业精神和进取精神;有利于深化教学内容、方法和手段的改革,不断推进教学改革;有利于提高学生主体地位,推动学生参与教学改革;有利于纠正不良的教风和学风,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等。

(三)研究方法

考虑到期刊具有较高的研究现实性,本文以近10年(2002—2011年)教学督导文献为依据,基于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以及硕博数据库的文献,以“教学督导”分别作为“篇名”和“关键词”检索项的检索词,以“核心期刊”作为检索范围进行检索,得到相关学术共256篇,硕士13篇。首先,从篇名上看,将主题明显与高校教学督导无关的、检索到的重复等删除;其次,通过阅读摘要,剔除具体学科领域、具体高校等微观层面的。经过处理得到的研究67篇,硕士8篇。在此基础上,本文采用内容分析法对文献进行分析。

二、教学督导效果影响因素的理论分析

基于上述思想与方法,本文认为,教学督导效果的影响因素包括难度、投入与态度。其中,难度、投入与态度是影响教学督导效果的核心因素,而教学督导效果则是在三因素作用下所产生的积极的行为影响与作用。四个维度有机联系,形成了一个完整的教学督导效果影响因素系统。

(一)教学督导难度

难度是影响效果的一个重要的指标参数,其本质就是对自身性质的一种考量与检验。教学督导难度是影响教学督导效果客观的、现实性因素,与其生存环境及“天然”的一些特性紧密相关,是区别于其他教学管理活动的行为特征标志。根据现有文献中的表述,将不同形式的对教学督导难度现状的描述进行归类,可以发现教学督导的环境因素、关系因素及内容因素是影响教学督导效果难度的主要维度。

1.教学督导环境。由于我国教学督导制度是从国外引进的,目前尚处于起步阶段,实践不充分,理论体系不完善,因此,无论是教学督导机制还是督导权威、机构设置、督导评价等方面都存在很多问题与弊端。比如,虽然教学督导被规定为对教师和教学管理、保障等有督导权力,但这种权力与教务管理部门的权力是重叠的,教学督导对督导对象没有发号施令和直接进行奖惩的权力,只有建议权。可见,虽然原则上规定了教学督导有一定的权力,但是却无实质权力,自然很难落到实处,由此造成督导无位、无威、无所作为的现状。又如,教学督导评价指标体系是督导工作的科学依据。因此,要建立课堂教学评价、实践教学评价、考试考核、教师评价等一系列指标体系,并根据学校教学改革的实际情况和要求以及在教学督导与检查过程中反馈的意见不断进行修改完善,不断提高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然而,目前教学督导评价指标存在体系不完整、指标陈旧、缺乏发展性等问题,因此,难以有效评价和引导教师的发展。

诸如上述此类问题亟待深入研究和改革。我国教学督导的发展已经滞后于我国高等教育规模的发展变化,与国际高等教育实施的教学督导策略也有一定的差距。我国教学督导由于自身“先天不足”在发展环境中所形成的困境,从根本上决定了教学督导难以真正发挥作用,实效性大打折扣。

2.教学督导关系。教学督导涉及复杂的内部关系处理与外部关系协调问题,如何有效地平衡、利用这些关系,是决定教学督导能否运行、教学督导效果能否实现的重要因素。

首先,教学督导与教师、学生的关系。正确处理好教学督导人员与教师之间的关系,是影响教学督导效果的关键因素。教学活动是教与学的双向互动,表现为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的一种互动关系,是一种沟通合作的关系。所以,教学督导是对教与学两个互动过程的检查、评价与指导,涉及教师群体与学生群体,而彼此又有不同特质。因此,在对两类群体实施教学督导时既要照顾教师群体的意志与特点,又要兼顾学生群体的心理与需求。教与学本身就是一个复杂与冲突交织的活动,而教学督导以其独立的第三方“涉于”教学过程,毋庸置疑地更加增添了教学的复杂性与多变性;反过来,也为教学督导工作增加了难度,三者之间相互影响,形成了一个循环互动的系统结构。

其次,督与导的关系。督导,顾名思义即监督、指导。教学督导的“督”具有监督、督促、检查和评估的职能;“导”具有指导、帮助、服务和咨询的职能。目前,高校的教学督导工作大多存在着重“督”轻“导”的现象,把督导的重点放在监督、检查和评估方面,很少针对教师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根本性的解决方法,更谈不上加以具体指导和帮助,这种重“督”轻“导”现象拉大了督导与教师、学生的距离,削弱了督导的质量和效果。

最后,督导机构与其他部门的关系。这是涉及教学督导机构性质定位的问题。从其主体性质来看,教学督导属于教学管理范畴,但又兼具多重性质。既有一定的管理监督机构性质,又兼具专门性评价指导机构性质。但它既不是纯粹的管理机构或监督部门,又不是专门的评估机构。它超然于教学管理职能部门、专门研究机构和教学单位的身份,成为教学管理的第三方,扮演着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软组织”的角色。于是,教学督导机构不能独立完成质量监控与保障的重要使命,必须与其他部门相互配合、相互协调、相互补充。然而,由于教学督导是高校的新生事物,其发展的规律与学校自身实际尚未能有效契合,加之自身定位较为复杂,所以,教学督导机构与其他质量监控机构尚未能建立起良性的协调、合作的关系。因此,对督导效果的实现形成了一定的障碍。

3.教学督导内容。教学内容是教学督导难度的题中应有之义。教学督导是为教学服务的,教学质量的提升是教学督导的终极目标与价值追求。影响教学质量的因素不外乎教师、学生与管理。因此,“应然”状态下的教学督导既应对教师的教学过程进行动态化的检查与指导,也要对学生的学习绩效进行评价、分析,更重要的是对管理部门的工作效能进行监控,实现教学督导客体多元化,内容全程化。但是,在实际的操作中,由于各方面因素的影响和各种条件的限制,常常是过于单纯地重视对教师课堂教学的监督、指导,而忽视了对学生的学习过程、学习方法、学习意识与管理执行、管理规范的监控,使二者游离于教学督导之外。从而导致教学督导效果有限。

(二)教学督导投入

无论从教学督导发展的严峻性和挑战性,还是从教学督导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方面看,都必须对其进行投入。投入是开展教学督导工作的前提与基础,是实现教学督导效果的有力保障。结合当前我国教学督导的理论与现实环境,本文拟从科研、资源、人力等几方面的投入情况进行分析。

1.科研投入。对教学工作进行调查研究是教学督导的一项基本任务,是更加科学、合理地分析、研究、监控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然而,当前我国教学督导的发展状况,在某种意义上,恰恰折射出教学督导理论研究投入的不到位,以至于教学督导囿于目前的境况而缺乏深度与广度的发展。尽管近年来,致力于高校内部教学督导体系的理论研究与改革实践不断涌现,但总体而言,还存有一定的局限,即理论研究大多停留在经验层面,缺乏必要的理论支撑。当前,我国高等教育正在经历着前所未有的深刻变革,在高等教育改革深化过程中,将会不断提出有关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教学理论与实践问题,迫切需要通过研究加以回答和运用正确的理论指导改革实践,为此,应进一步加大对教学督导理论与实践的研究,以丰富的成果指导教学督导的实践,切实有效地发挥教学督导在高等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中的作用,逐步完善与优化教学督导工作。 2.精力、时间投入。根据文献资料显示,目前承担我国高校教学督导任务的专家一般由三类人员组成:第一种是全部由离退休的、具有正高级职称的教授或专家组成;第二种是由在职的部分党政负责人与在职的或已离退休的教授或专家组成;第三种是由在职的领导干部组成,主要是学校的教学管理干部和学院主管教学的副院长。现实中,这三类人员的精力与时间投入都会受到各种因素不同程度的影响。已经退休的老教师无论是精力上还是时间上都不能得到充分保证;而在职教师,由于承担规定的教学工作任务,同时还要完成科研任务,在教学、科研双重压力下,教学督导工作容易受到冲击;管理人员特别是领导岗位的管理人员,精力和时间更是受制于本职的事务,难以全身心投入教学督导工作。在这样的条件下,教学督导工作的质量与效果难以得到保障。

3.制度投入。教学督导是高校内部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手段,对教学质量的提升具有极强的生命力。但是,高校教学督导毕竟是新生事物,督导工作目前还只是初步的摸索实践,还处在感性认识阶段,还是一个相当薄弱的环节,普遍存在注重形式、疏忽效果、在实践上有一定随意性等问题与不足。究其原因,其中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缺乏有效的制度约束与保证,造成工作效果的实质性问题得不到很好的解决。为此,只有使高校教学督导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才能保证教学督导工作的正常开展。所以,高校教学督导及其制度的建设与完善是影响教学督导效果的一个关键前提与核心保障。

4.人力投入。教学督导员是教学督导工作的执行者,是教学督导理念的践行者。他们的学识水平、治学态度、个性品质、行为举止、工作态度等都直接影响到督导工作的实施情况。因此,这就对教学督导人员的素质、能力和品德等方面提出了很高的要求。目前,一些学者专门对教学督导队伍进行了研究。无论是从督导员的选聘条件还是建设投入等方面都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然而,由于没有成熟的督导理论指导,当前我国教学督导人力投入的现状存在着数量明显不足、结构不合理、专业化程度不高等问题;而且从宏观和长远的角度看,缺乏对教学督导员进行再提高与再完善的机制,致使教学督导员无法及时完成自身工作理念、工作方式、工作态度等方面的补充与更新,从根本上无益于教学督导工作的改善与教学督导质量的提升。

(三)教学督导态度

工作态度作为工作的内在心理驱动力,直接影响着工作的绩效。本文将教学督导态度理解为各相关群体在自身道德观和价值观基础上对督导工作的评价和行为倾向,是一种对教学督导工作的认识程度及其价值判断的反映。

1.学校态度。学校对督导工作的重视程度决定督导工作的成败。教学督导作为一种基本的教学管理形式,有着其内在的规律和职能,如果对此项工作理解不透、定位不准,就有可能在实施过程中出现偏差,不仅影响教学督导的效果,还会滋生一些矛盾,影响教学管理的协调运行。就目前的情况而言,实施教学督导制度的高校基本上都建立了相应的教学督导组织机构,但由于教学督导工作无法产生短期的工作绩效,而只是处于监督、指导教学工作的地位,所以常常遭到忽视,其作用的发挥也受到极大的限制。当前,我国高校教学督导正处在转型的关键时期,教学督导能否从当前的“普及”走向“深化”,将对我国高校人才培养质量产生深远的影响。为了推动教学督导工作的深入,各高校应当把教学督导作为学校内部的一项基本工作来抓,高度重视教学督导工作,全面支持教学督导工作的发展。

2.教师态度。教学督导是督导人员与任课教师的双边互动活动。教师既是教学督导的对象,又是教学活动的主导。然而,追根溯源发现,教学督导最初是行政监督力量的延伸与转化。虽然其根本意义是服务而非监督,是专业力量主导而非行政力量主导,但是由于教学督导在我国的发展历史较短,还处在一个逐步完善与优化的阶段,因此,教师对教学督导性质的解读与认识,并未超越现在的发展阶段。教师面对这种“传统观念”上的“行政”第三方力量对其主导的教学过程的“影响与干预”的态度如何,是决定教学督导工作能否顺利开展以及教学督导效果实现程度的关键指标。

(四)教学督导成效

我国大多数高校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陆续建立了教学督导组,教学督导工作逐步开展,不少学校在检查教学质量,探索提高教学水平的有效途径,挖掘优秀教师典型,促进教师队伍素质提高等方面做了大量且卓有成效的工作,在实践中积累了不少成功的经验,逐步形成了自己的特色。虽然各校有不同的做法,但教学督导的工作特征和所发挥的作用基本相似,集中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

1.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教师是教与学活动过程的主导,教师的课堂教学是最主要的教学活动,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因此,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和课堂教学质量是教学督导最关注的基本任务之一,也是教学督导工作的核心价值所在。务实的教学督导工作通过督导帮助被督导者把握整个教学过程,发现问题,引导他们自觉开展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改革,总结经验,纠正偏差,促使教学活动在教育规律、法规的框架下健康有序地进行,保证学校人才培养的规格质量,打造学校品牌,促进学校教育目标的实现并推动学校的持续发展。

2.塑造良好教学氛围与环境。教学督导通过督教、督学、督管等途径对教学全过程进行监控指导,全面了解和评价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学生的学习态度,学习纪律和学习效果以及教学管理的服务意识、执行规范、执行效果等多方面的情况,其过程对教师和学生乃至教学管理人员及部门都起着一定的推动作用,形成适度压力,增强了教师和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意识、工作责任意识、质量意识和服务意识,促使教师认真钻研业务,提高学术水平,改进教学方法,特别是对青年教师的指导尤为突出,起到了教师成长的“助推器”的作用。同时,也激发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3.提升学术管理水平的重要保障。教学督导是一种权威性的教学管理活动,而这种权威并非源自行政权力本身,而是专业领域的学术权力。在重塑现代大学制度、高校“去行政化”呼声愈发高涨的我国当代高等教育改革发展潮流中,学术力量的回归与强化势不可挡,而高校教学督导的诞生与施行是对其有力的回应。通过教学督导制度的建立以及教学督导工作的开展,传统意义上的高等教育教学管理的行政组织形式的单线性、垂直式、指令执行式的管理将被质疑并受到严重冲击。这种封闭的管理模式,没有独立的督导机制,行政色彩浓,指令性强,学术管理力度不够,许多信息反馈滞后,甚至失真。为了改变这一状况,高校必须构建和完善教学督导体系,加强教学督导工作。由此可见,教学督导对于学术管理水平的提升具有重要的保障作用。

教学督导是对教育、教学质量的控制、检测和评价,是保证合格人才的质量保证机制。有教学的过程就有督导的存在。高校教学督导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要使这项工作卓有成效,必须优化工作路径,而优化工作路径的前提则是必须把握教学督导效果的影响因素。本文认为,影响教学督导效果的因素主要有难度、投入与态度。其中,难度是影响教学督导效果实现的前提;投入是影响教学督导效果实现的保障;态度是影响教学督导效果实现的关键;而教学督导效果则是对教学督导的难度、投入与态度的集中体现与反映。本文从这4个维度入手,有针对性地诠释了教学督导在我国的发展,为进一步改善教学督导现状,深化教学督导的改革与发展,推进教学督导效果的落实提供了决策性的依据与参考。然而,难度、投入、态度与效果之间究竟存在着怎样的关系,3个因素对效果的影响程度如何,如何通过有效的途径对这些因素加以调节和控制,则是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与探讨的。因此,本文也为后续研究的开展奠定了基础。

教学督导作为一个新的工作领域,其督导理论还在不断探索中。督导工作不能只是维持现状,而是要力图改革。

第五篇:教学督导工作条例

教学督导工作条例(试行)

为切实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办好开放大学的意见》,进一步健全新型大学质量保障体系,强化质量监控,加强对教学工作的督查和指导,促进教学活动和教学管理、教学支持服务水平的提高,根据《质量保障体系建设方案》《教学质量监控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制定本条例。

一、总则

第一条 教学督导是学校教学质量保障和质量监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职能是:在学校的统一部署下,对教学活动、教学管理、学习支持服务等进行检查、监督、评价和指导,收集教学实际运行状态信息,研究教学质量问题,提供决策咨询和改进教学及管理、支持服务工作的建议,以促进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

第二条

教学督导贯彻以人为本,为教学服务的宗旨,以促进发展为目标。遵循高等教育教学的基本规律,把握开放教育教学的基本特点,以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学校关于教学工作的规章制度为依据。对教学情况的了解力求客观、全面、深入,对教学和教师的评价力求准确、公正、公平。

第三条

教学督导坚持寓导于督,以督促导,以导为主,充分发挥督导工作的指导和激励作用;常规督导、专项督导、研究性督导相结合,以常规督导为主,特别要注重对教学、学习和支持服务全过程的监督与指导,突出对网上教学关键环节的督导;网上监控与线下常规手段督导相结合,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分析教学状态数据,开展对教学过程的监控、评价;将检查、监督、评价、指导、反馈和激励机制引入教学管理与监控,注重总结经验,弘扬先进,树立典范,持续推进新型大学教学改革的深化和教学质量的提升。

二、机构与聘任

第四条

学校建立校、院两级教学督导体系。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在校长领导下组织实施全校教学督导工作;各学院成立教学督导组,在院长领导下开展本院内的教学督导工作。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对院教学督导组具有业务指导职责。

第五条

教学督导人员专兼职相结合,以兼职为主。专职督导员为在职人员,在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设相应岗位。兼职督导员主要从退休的或在岗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学或教学管理人员中选聘,同时也要聘任一定数量的其他高校专家、行业企业经营管理专家及技术能手。校教学督导员由学校统一聘任,颁发 1 聘书;院教学督导员由各学院聘任,报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审核、备案。学校与院督导员不得兼任。兼职督导员的聘期一般为2年,聘期届满,根据工作需要可续聘。

第六条

教学督导员聘任的基本条件:

1.自觉遵守、贯彻国家有关教育方针、政策,热爱开放教育事业,关心学校事业发展,具有敬业奉献精神,愿意为学校转型发展、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指导教师成长、提高教学质量服务。

2.熟悉开放大学教育教学规律和教学管理工作业务。有较丰富的开放教育教学或教学管理经验,有较深的专业知识,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和管理、研究能力,具有一定的威望。

3.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公道正派,廉洁自律。

4.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责任心强;能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 5.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6.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

三、职责与职权

第七条 校级教学督导工作的主要职责:

1.根据学校总体发展规划及工作计划,制订和落实学校教学督导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2.对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决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学校教学改革进展等重大问题进行专项调研,把握学校教学及教学管理现状,发现和推广典型经验,分析和梳理存在的问题,提出咨询意见和改进建议,为学校教学改革提供决策依据。

3.对开放教育的教学过程、教学效果,特别是影响教学质量的关键性环节进行检查、监督、评价和指导,对教师的教学和学习支持服务情况进行评价,对开放教育的教学质量实施动态监控。

4.对开放教育学生的学习情况、学习效果以及满意度等进行专项调研,建立开放教育学生信息网,了解学生的学习状态,了解学生对教学和教学管理的意见和要求,及时汇总、分析和反馈。

5.利用信息技术开展教学督导工作,采集网络教学平台的教学状态数据进行动态分析,开展对教学过程的诊断与评价,对教师教学与支持服务状态、学生学习状态的分析,进一步提升督导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6.做好教学督导信息反馈工作,撰写督导报告,通过网络、简报、会议、 2 交流等多途径、多形式、多层次,及时反馈教学督导信息,促进整改,提升教学督导效果。

7.指导学院的教学督导工作。

8.收集、整理各类督导活动的文件、资料,建立学校教学督导工作档案。 第八条

院级教学督导工作的主要职责:

1.根据学校教学督导工作和本院教学工作要求,制定本院教学督导组学期工作计划,并具体负责落实。院学期督导工作计划和工作小结报院领导和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

2.通过教学检查、调研、座谈等方式,对本院各专业的教学活动实施过程、课程教学改革情况、教学效果等进行检查、监督,尤其要关注教师实时和非实时网上教学活动的开展情况,及时跟踪、分析。每学期应开展有重点的专项检查,并形成检查报告。

3.加强与学生的联系,通过多种途径,了解学生对课程改革、教师教学以及教学管理的意见、要求和建议,了解学生的学习状态。

4.及时向学院领导、教师反馈督导意见;定期向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反馈督导信息和情况;处理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下发的对本院的督导反馈意见。

5.整理、归档本院督导活动的文件、资料,建立院教学督导档案。 6.完成学校统一部署的相关督导工作。

第九条

教学督导员要加强高等教育、开放教育理论的学习,开展教学督导、评价理论的学习,加强对新型大学建设发展的研究,不断提高督导能力和水平。教学督导工作要逐步建立并完善听课制度、检查制度、评教制度、调研制度、反馈制度、档案制度,以及整改通知制度等工作制度,不断提高督导工作实效。

第十条

教学督导员在履行教学督导职责时,可以行使以下职权: 1.要求被督导部门按督导事项自查自评。

2.向相关部门或个人就督导事项有关的问题进行调查;要求被督导部门或个人就督导事项涉及的问题作出解释与说明。

3.进入学校教学网络平台获取教学状态数据;进入教室、实验室或其他教学现场听课和了解情况(不影响教学秩序)。

4.向学校教学管理等部门提出改进教学、教学管理和支持服务的意见与建议。

第十一条

教学督导员在正常履行其职责的过程中,各有关部门和个人应给予充分支持,积极配合协助,及时准确地提供督导所需信息或材料。

3

四、考核与待遇

第十二条

专职督导员的考核按照学校统一的考核要求进行。校兼职教学督导员由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负责考核,完成常规督导、专项督导、检查评估和咨询参谋及岗位职责规定的其他相关工作,根据考核结果,每人每月享受学校规定的津贴。

第十三条

学院教学督导员由各学院负责考核,完成学院领导安排的听课、专项检查等督导工作,学期末由学院根据工作量实际情况和考核结果,折算成一定的课时工作量(一般不超过36课时/学期),报教务处与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校外兼职督导员待遇另定。

第十四条

学校对工作成绩突出的督导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负责任的人员予以批评和处罚。

五、附则

第十五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本条例由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市县开放大学可结合本校实际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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