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写作格式范文

2023-09-18

论文写作格式范文第1篇

关键词:格式条款;解释;规则

作者简介:邢培泉(1962—),男,河南杞县人,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法律系副主任,副教授,主要从事经济法学与民商法学研究。

文献标识码:A

收稿日期:2006-08—10

一、关于格式条款解释性质的辨析

关于格式条款解释的性质,我们首先要讨论格式条款解释是法律解释还是合同解释。理论上有两种不同的看法:有学者认为,格式条款是企业自立之法,是一种交易制度或规范,应采用与解释法规相类似的方法,即法律解释。也有学者主张,格式条款的解释应依据法律行为或契约的解释原则,须顾及各个交易当事人的具体意见探求各当事人的真意,考虑当事人对于约定条款的理解,进行合同解释。学界的通说认为,不能因为格式条款与一般合同条款有所不同而否认格式条款的合同性质,格式条款解释应该划入合同解释的范畴。

既然认为格式条款解释为合同解释,那么与合同解释性质的认定相似,关于格式条款的解释属于事实问题还是法律问题,以及如果解释错误,是否可以提起上诉,学者们之间的认识也很不一致。合同解释的性质,大陆法上有三种学说:一是“事实问题说”。事实说认为,证书文字的解释是法律问题,除此之外的合同解释均为对事实的确定,因此,合同解释是事实问题。日本的司法实践中多持此说。依事实问题说,当事人使用的语言、文字,采取的行动,周围的情形,当事人的经济或社会目的,何种交易习惯等,都是事实问题,均应依证据确定此种事实并得出解释结果。二是“法律问题说”。法律说认为,合同解释不是对事实的确定,而是运用解释规则,对事实进行法律判断和价值判断,并且对合同的解释,关系到诉讼上的争执是否妥当,涉及到法律适用是否妥当、判决有无违背法律规定等,因而是法律问题。目前,法律说是多数说,三是“折衷说”。折衷说主张将合同的解释分为两类:一类是就合同意思表示的事实的客观性进行判定,是事实问题;另一类是对合同意思表示的法律价值作出判断,以决定是否给予法律救济,是法律问题。英美法系在理论上认为,合同是明确当事人赋予合同的合理意思,因此是事实问题而非法律问题。但在审判职能划分上,陪审团负责审理事实,法官则负责对法律的审理,上诉法院一般只就后者进行复审。有趣的是,陪审团是事实问题的审理者,但书面合同的阐释及推定却在法官的专有管辖范围内,这经常被称为“法律问题”。笔者对此的看法是:一般的合同解释首先是事实问题,在事实问题的基础上也存在法律问题。对于格式条款而言,兼具合同条款与规范条款双重性质的特点,决定了其在解释性质上与普通合同相比,更应当属于法律问题。而且格式条款多是由经济上处于强势地位的一方当事人起草,产生不公平条款的可能性较大,其解释要遵循某些特定的规则,以谋求法律的公平与正义。故其法律问题的色彩较一般合同更为浓烈一些。

二、格式条款解释主体和对象的界定

格式条款解释的主体问题,是指格式条款应当由谁进行解释,这也存在较大争议,并由此形成广义说和狭义说两种观点。广义说认为,格式条款解释的主体不仅包括法院、仲裁机关,还包括当事人本身及其他人。狭义说认为,格式条款解释的主体仅限于受理合同纠纷的法院和仲裁机构。合同解释的根本目的在于使不明确、不具体的合同内容归于明确、具体,使当事人间的纠纷得以公平合理解决。因此,在合同解释实践中,当事人间在不发生合同争议或虽有争议但已协商解决的情况下所进行的一般意义上的合同解释,是没有法律价值的;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依赖于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等诉讼参与人的解释,也无法实现合同解释的目的。真正具有法律意义的合同解释,只能是在处理合同纠纷过程中对作为裁判依据的事实所作的权威性说明。由此不难得出结论,惟有具有法律拘束力的法院或仲裁机构,才为合同解释的主体,而格式合同作为合同之特殊形式,自然其解释主体亦为法院或仲裁机构。

明确格式合同解释之主体惟有法院或仲裁机构,而排斥包括当事人在内的其他主体,实际上是对格式合同相对人请求司法救济权的保护。眼下,商家往往在各种格式合同中订有类似“最终解释权归本商家”的条款,若承认商家为法律上格式合同解释之主体,再基于以上意思自治使商家解释享有“最终”性,即消费者不得再就条款争议寻求其他解释,包括法官和仲裁员的可能赋予的救济性解释,那消费者就等于说已经失去了请求司法救济的权利。因此,应当否认商家为格式合同解释的主体,商家没有格式条款的解释权,更不用说通过意思自治赋予商家解释权最终性。

关于合同解释的对象,从本质上讲其只能是意思表不。在合同中,该意思表示表现为合同条款,合同条款之外的材料只是解释合同所使用的手段或素材。具体到格式合同条款解释的对象,笔者认为,是当事人表示的外部的共同客观意思。格式条款解释首先是当事人的共同表示意思,如果该种意思不能确定,应依一般使用者合理的期望来解释,而不能仅以当事人或与当事人具有同等资格的人对合同的理解来解释格式条款,因为格式条款的相对人是不特定的人,在探求当事人的共同意思时,自然不能以当事人或与当事人有同等资格的人的理解作为对格式条款解释的基础。

三、格式条款解释具有的特殊性

在基本性质上,格式条款仍属于合同条款,因此对格式条款的解释,一般而言仍然应当适用普通合同解释的规则,但应以与合同解释的目的不相违背为限。并且要特别强调的是,格式条款与普通合同的条款不同,它不是基于双方当事人自由决定的合意,而是由经营者一方制定提供的,所以不能与一般法律行为进行同一解释。

格式合同从外观上看也是当事人之间的合意,但格式合同中的格式条款却是由当事人一方预先拟定的,相对人根本没有参与,而只有被动的接受。如果对格式条款的解释仍然适用普通合同解释中探求当事人真意的各项原则,无异于帮助条款制定人确定条款内容。所以,为使格式条款的解释能对当事人双方产生公平的效果,并且在特定情形下更有利于相对人,在探求当事人真意时,应当较普通合同的解释更加注意解释的客观性,运用客观合理的标准,而不是从条款制定人的角度来寻求条款的含义,即“一般条款的解释,原则上适用普通契约之解决方法,即应探求当事人真意不得拘泥于言词文字。不过,由于条款系营业所有人一方所制定,

故所谓当事人原意云者事实上仅指营业所有人一方之意思而已,为顾及他方相对人之利益,应注重客观之妥当性。”

正因为在格式条款的形成过程中,顾客事实上对于格式条款的内容是毫无影响力,主观上对条款内容也只能持漠然态度。因此,在解释格式条款以探求当事人真意时,顾客的意思没有任何意义,这就使格式条款与普通合同的解释之间存在重大差别。在格式条款的解释中,重要的不仅在于对合同当事人个人的意义,更在于对条款内容的社会意义的探究,这是因为格式条款是制定者为了与大多数不特定的相对人订立合同时而预先制定的,其适用范围具有广泛性。在任何一个特定的格式合同中,相对人都是大量潜在的订约人中的分子。为使格式条款的解释能够对广大潜在订约者具有普遍的适用价值,就应当摒弃当事人在合同中的个别意思表示,更多地注重解释的客观意义。因此,“在对于定型化契约为之法之解释时,实不能如往昔一般,仍严格囿于‘当事人真意之探求’,反而似应以大多数消费者利益之尊重为前提,依照当时存在之一般人正常、合理的观点去追求法律上之公平正义,具体言之,就某一特定之定型化契约为法之解释时,其所应探讨之主要内容应是,为该定型化之契约对象之所有消费者共通利益之确保,以及就企业之利益所应加以考虑之企业经营之合理性与合目的性”。格式条款解释目的上所采的客观理解标准,恰恰符合了在契约社会化的背景之下合同解释理论的变革。

四、格式条款解释应当适用的具体规则

第一,通常理解标准解释。即“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时,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这里所谓通常理解,应指合同当事人之通常理解,但这里的合同当事人只能强调为合同相对人而不能为条款拟定人,且通常理解标准也并非仅以作为特定合同相对人的单个主体的理解为尺度,而应以此类格式条款适用范围内的相对人群体的一般的、合理的、正常的理解为标准。此解释规则,是合同解释客观原则、统一原则的具体化。合同解释的客观原则,是指探求当事人真意时,应依客观表示的规范意义而定。在格式合同解释中,客观原则演化为两项下位原则,即解释资料客观化原则和法益衡量原则。这里的通常理解标准规则,是前一下位原则的体现,即当事人除有特别约定外,对于合同缔结时的特殊环境及当事人的特殊意思表示,不应列入解释的考虑因素,而应依该合同类型的一般共同真意,作为解释依据。所谓的共同真意,乃指该类合同类型上的一般消费者对附合合同所能理解的意义。然而,“合同解释毕竟以个性化为本制裁特征,因而对格式合同条款之统一解释也只能是指以该条款所预定适用的特定或不特定某地域或某职业团体的平均的、合理的理解可能性为基础进行解释。”这一原则要求,对格式合同相对人群体中有特殊地位、知识、技能的人,仍应适用一般理解的解释,惟此才能真正实现格式条款的保障交易迅捷安全进行的优势。

第二,个别约定优先或非格式条款优先采用的解释规则。所谓个别约定,即当事人双方就其合同内容经个别协商后所作出的具体约定。由于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一方为与不特定多数人订约而预先拟定的合同条款,故在性质上属于一般的、通用的合同内容。如果双方当事人就他们之间的个别合同经协商后,就合同内容的全部或一部分达成了约定,应当首先尊重当事人的特别意思,优先适用个别约定条款。此源于法律解释原则的特别规定优先于一般规定。其他国家立法也多采用此规则,如德国《一般交易条件法》第4条规定:“个别商议条款具有此一般契约条款优先的效力。”我国台湾《消费者保护法》第14条规定:“定型化约中之一般条款抵触非一般条款之约定者,其抵触部分无效。”因格式条款由使用人一方预先拟定,非格式条款则需经当事人双方协商共同制定,更能体现双方当事人的真意,故其效力理应优于格式条款效力。但需注意,如格式条款比非格式条款更有利于相对人,相对人却不知情而进行个别协商时,应考虑格式条款效力优先。这正如劳动法中的劳动合同作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个别协商的内容其标准不应低于该用人单位集体合同中的相应标准,惟此才能更有利于相对人。当然,合同中的非格式条款虽然具有优先效力,但仍应考虑合同文本的上下文进行解释,而且在可能范围内应与格式条款配合解释,以此才符合合同订立的目的。

第三,条款有疑义时,应作不利于使用人的解释。即“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关于合同解释,罗马法以来主要有三种特别解释规则:一为误载不害真意,二为言行不一的矛盾行为不予尊重,三为有疑义时,应作不利于条款制定人的解释。可见本规则乃源于罗马法上的“有疑义时应作不利于条款制定人之解释”的法谚。对此解释规则,后世各国的判例学说多予承继。如德国《一般交易条件法》第5条规定:“一般契约条款之内容有疑义时,由条款利用者承受其不利益。”我国合同法也是如此规定,据此进行解释才真正符合诚信和公平的基本理念。关于合同解释,我国学者多认为有偿合同应按双方都比较公平的含义解释。毫无疑问,格式合同均为有偿合同,但对其解释却强调不利于条款制定人,这从表面上看似乎对制定人不公,实则不然。所谓有偿合同应按双方都比较公平的含义解释中的合同,应基于当事人双方充分的契约自由才强调双方的公平。然格式合同中条款制定人享有完全的意思自由,而相对人则只能附从,其契约自由受到极大的限制,如此仍按对双方都比较公平的原则解释格式条款,其结果必然是条款制定人的权利过分得到保障。因此采“不利于条款制作人”的解释规则恰恰是公平地分配了风险、义务,最终对双方当事人均公平。此规则也是合同客观解释原则的第二个下位原则即法益衡量原则的具体运用。

司法实践中各国虽较多采用此规则,但仍多持审慎态度。如德国关于保险合同的判例认为,合同条款含义不明,应为利于投保人而不利于保险人的解释,但这种不利于保险人的解释,必须基于投保人全体的诚实信用和交易习惯进行解释也能得到有利解释。同时也有学者提出,有利于消费者之解释不能漫无标准,应受以下条件限制:一是附合合同由企业而非第三公正人拟定;二是有疑义的合同并显著违法,而且依有利于合同生效之原则,该解释不影响合同基本效力。从我国实际情况看,因我国的格式合同条款目前为止均为企业一方单独拟定,而非出自公正第三人,这样,我国关于“不利于条款制定人”的解释规则在适用时应受上述第二个标准的限制即可。

总之,对格式合同的解释应坚持客观、公平、诚实信用总的指导思想,并具体运用上述三个规则,严格限制条款制作人的权限,以尽可能地保护相对人主要是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实现社会正义。

注:本文中所涉及到的图表、注解、公式等内容请以PDF格式阅读原文。

论文写作格式范文第2篇

关键词:格式条款;解释;规则

作者简介:邢培泉(1962—),男,河南杞县人,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法律系副主任,副教授,主要从事经济法学与民商法学研究。

文献标识码:A

收稿日期:2006-08—10

一、关于格式条款解释性质的辨析

关于格式条款解释的性质,我们首先要讨论格式条款解释是法律解释还是合同解释。理论上有两种不同的看法:有学者认为,格式条款是企业自立之法,是一种交易制度或规范,应采用与解释法规相类似的方法,即法律解释。也有学者主张,格式条款的解释应依据法律行为或契约的解释原则,须顾及各个交易当事人的具体意见探求各当事人的真意,考虑当事人对于约定条款的理解,进行合同解释。学界的通说认为,不能因为格式条款与一般合同条款有所不同而否认格式条款的合同性质,格式条款解释应该划入合同解释的范畴。

既然认为格式条款解释为合同解释,那么与合同解释性质的认定相似,关于格式条款的解释属于事实问题还是法律问题,以及如果解释错误,是否可以提起上诉,学者们之间的认识也很不一致。合同解释的性质,大陆法上有三种学说:一是“事实问题说”。事实说认为,证书文字的解释是法律问题,除此之外的合同解释均为对事实的确定,因此,合同解释是事实问题。日本的司法实践中多持此说。依事实问题说,当事人使用的语言、文字,采取的行动,周围的情形,当事人的经济或社会目的,何种交易习惯等,都是事实问题,均应依证据确定此种事实并得出解释结果。二是“法律问题说”。法律说认为,合同解释不是对事实的确定,而是运用解释规则,对事实进行法律判断和价值判断,并且对合同的解释,关系到诉讼上的争执是否妥当,涉及到法律适用是否妥当、判决有无违背法律规定等,因而是法律问题。目前,法律说是多数说,三是“折衷说”。折衷说主张将合同的解释分为两类:一类是就合同意思表示的事实的客观性进行判定,是事实问题;另一类是对合同意思表示的法律价值作出判断,以决定是否给予法律救济,是法律问题。英美法系在理论上认为,合同是明确当事人赋予合同的合理意思,因此是事实问题而非法律问题。但在审判职能划分上,陪审团负责审理事实,法官则负责对法律的审理,上诉法院一般只就后者进行复审。有趣的是,陪审团是事实问题的审理者,但书面合同的阐释及推定却在法官的专有管辖范围内,这经常被称为“法律问题”。笔者对此的看法是:一般的合同解释首先是事实问题,在事实问题的基础上也存在法律问题。对于格式条款而言,兼具合同条款与规范条款双重性质的特点,决定了其在解释性质上与普通合同相比,更应当属于法律问题。而且格式条款多是由经济上处于强势地位的一方当事人起草,产生不公平条款的可能性较大,其解释要遵循某些特定的规则,以谋求法律的公平与正义。故其法律问题的色彩较一般合同更为浓烈一些。

二、格式条款解释主体和对象的界定

格式条款解释的主体问题,是指格式条款应当由谁进行解释,这也存在较大争议,并由此形成广义说和狭义说两种观点。广义说认为,格式条款解释的主体不仅包括法院、仲裁机关,还包括当事人本身及其他人。狭义说认为,格式条款解释的主体仅限于受理合同纠纷的法院和仲裁机构。合同解释的根本目的在于使不明确、不具体的合同内容归于明确、具体,使当事人间的纠纷得以公平合理解决。因此,在合同解释实践中,当事人间在不发生合同争议或虽有争议但已协商解决的情况下所进行的一般意义上的合同解释,是没有法律价值的;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依赖于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等诉讼参与人的解释,也无法实现合同解释的目的。真正具有法律意义的合同解释,只能是在处理合同纠纷过程中对作为裁判依据的事实所作的权威性说明。由此不难得出结论,惟有具有法律拘束力的法院或仲裁机构,才为合同解释的主体,而格式合同作为合同之特殊形式,自然其解释主体亦为法院或仲裁机构。

明确格式合同解释之主体惟有法院或仲裁机构,而排斥包括当事人在内的其他主体,实际上是对格式合同相对人请求司法救济权的保护。眼下,商家往往在各种格式合同中订有类似“最终解释权归本商家”的条款,若承认商家为法律上格式合同解释之主体,再基于以上意思自治使商家解释享有“最终”性,即消费者不得再就条款争议寻求其他解释,包括法官和仲裁员的可能赋予的救济性解释,那消费者就等于说已经失去了请求司法救济的权利。因此,应当否认商家为格式合同解释的主体,商家没有格式条款的解释权,更不用说通过意思自治赋予商家解释权最终性。

关于合同解释的对象,从本质上讲其只能是意思表不。在合同中,该意思表示表现为合同条款,合同条款之外的材料只是解释合同所使用的手段或素材。具体到格式合同条款解释的对象,笔者认为,是当事人表示的外部的共同客观意思。格式条款解释首先是当事人的共同表示意思,如果该种意思不能确定,应依一般使用者合理的期望来解释,而不能仅以当事人或与当事人具有同等资格的人对合同的理解来解释格式条款,因为格式条款的相对人是不特定的人,在探求当事人的共同意思时,自然不能以当事人或与当事人有同等资格的人的理解作为对格式条款解释的基础。

三、格式条款解释具有的特殊性

在基本性质上,格式条款仍属于合同条款,因此对格式条款的解释,一般而言仍然应当适用普通合同解释的规则,但应以与合同解释的目的不相违背为限。并且要特别强调的是,格式条款与普通合同的条款不同,它不是基于双方当事人自由决定的合意,而是由经营者一方制定提供的,所以不能与一般法律行为进行同一解释。

格式合同从外观上看也是当事人之间的合意,但格式合同中的格式条款却是由当事人一方预先拟定的,相对人根本没有参与,而只有被动的接受。如果对格式条款的解释仍然适用普通合同解释中探求当事人真意的各项原则,无异于帮助条款制定人确定条款内容。所以,为使格式条款的解释能对当事人双方产生公平的效果,并且在特定情形下更有利于相对人,在探求当事人真意时,应当较普通合同的解释更加注意解释的客观性,运用客观合理的标准,而不是从条款制定人的角度来寻求条款的含义,即“一般条款的解释,原则上适用普通契约之解决方法,即应探求当事人真意不得拘泥于言词文字。不过,由于条款系营业所有人一方所制定,

故所谓当事人原意云者事实上仅指营业所有人一方之意思而已,为顾及他方相对人之利益,应注重客观之妥当性。”

正因为在格式条款的形成过程中,顾客事实上对于格式条款的内容是毫无影响力,主观上对条款内容也只能持漠然态度。因此,在解释格式条款以探求当事人真意时,顾客的意思没有任何意义,这就使格式条款与普通合同的解释之间存在重大差别。在格式条款的解释中,重要的不仅在于对合同当事人个人的意义,更在于对条款内容的社会意义的探究,这是因为格式条款是制定者为了与大多数不特定的相对人订立合同时而预先制定的,其适用范围具有广泛性。在任何一个特定的格式合同中,相对人都是大量潜在的订约人中的分子。为使格式条款的解释能够对广大潜在订约者具有普遍的适用价值,就应当摒弃当事人在合同中的个别意思表示,更多地注重解释的客观意义。因此,“在对于定型化契约为之法之解释时,实不能如往昔一般,仍严格囿于‘当事人真意之探求’,反而似应以大多数消费者利益之尊重为前提,依照当时存在之一般人正常、合理的观点去追求法律上之公平正义,具体言之,就某一特定之定型化契约为法之解释时,其所应探讨之主要内容应是,为该定型化之契约对象之所有消费者共通利益之确保,以及就企业之利益所应加以考虑之企业经营之合理性与合目的性”。格式条款解释目的上所采的客观理解标准,恰恰符合了在契约社会化的背景之下合同解释理论的变革。

四、格式条款解释应当适用的具体规则

第一,通常理解标准解释。即“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时,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这里所谓通常理解,应指合同当事人之通常理解,但这里的合同当事人只能强调为合同相对人而不能为条款拟定人,且通常理解标准也并非仅以作为特定合同相对人的单个主体的理解为尺度,而应以此类格式条款适用范围内的相对人群体的一般的、合理的、正常的理解为标准。此解释规则,是合同解释客观原则、统一原则的具体化。合同解释的客观原则,是指探求当事人真意时,应依客观表示的规范意义而定。在格式合同解释中,客观原则演化为两项下位原则,即解释资料客观化原则和法益衡量原则。这里的通常理解标准规则,是前一下位原则的体现,即当事人除有特别约定外,对于合同缔结时的特殊环境及当事人的特殊意思表示,不应列入解释的考虑因素,而应依该合同类型的一般共同真意,作为解释依据。所谓的共同真意,乃指该类合同类型上的一般消费者对附合合同所能理解的意义。然而,“合同解释毕竟以个性化为本制裁特征,因而对格式合同条款之统一解释也只能是指以该条款所预定适用的特定或不特定某地域或某职业团体的平均的、合理的理解可能性为基础进行解释。”这一原则要求,对格式合同相对人群体中有特殊地位、知识、技能的人,仍应适用一般理解的解释,惟此才能真正实现格式条款的保障交易迅捷安全进行的优势。

第二,个别约定优先或非格式条款优先采用的解释规则。所谓个别约定,即当事人双方就其合同内容经个别协商后所作出的具体约定。由于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一方为与不特定多数人订约而预先拟定的合同条款,故在性质上属于一般的、通用的合同内容。如果双方当事人就他们之间的个别合同经协商后,就合同内容的全部或一部分达成了约定,应当首先尊重当事人的特别意思,优先适用个别约定条款。此源于法律解释原则的特别规定优先于一般规定。其他国家立法也多采用此规则,如德国《一般交易条件法》第4条规定:“个别商议条款具有此一般契约条款优先的效力。”我国台湾《消费者保护法》第14条规定:“定型化约中之一般条款抵触非一般条款之约定者,其抵触部分无效。”因格式条款由使用人一方预先拟定,非格式条款则需经当事人双方协商共同制定,更能体现双方当事人的真意,故其效力理应优于格式条款效力。但需注意,如格式条款比非格式条款更有利于相对人,相对人却不知情而进行个别协商时,应考虑格式条款效力优先。这正如劳动法中的劳动合同作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个别协商的内容其标准不应低于该用人单位集体合同中的相应标准,惟此才能更有利于相对人。当然,合同中的非格式条款虽然具有优先效力,但仍应考虑合同文本的上下文进行解释,而且在可能范围内应与格式条款配合解释,以此才符合合同订立的目的。

第三,条款有疑义时,应作不利于使用人的解释。即“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关于合同解释,罗马法以来主要有三种特别解释规则:一为误载不害真意,二为言行不一的矛盾行为不予尊重,三为有疑义时,应作不利于条款制定人的解释。可见本规则乃源于罗马法上的“有疑义时应作不利于条款制定人之解释”的法谚。对此解释规则,后世各国的判例学说多予承继。如德国《一般交易条件法》第5条规定:“一般契约条款之内容有疑义时,由条款利用者承受其不利益。”我国合同法也是如此规定,据此进行解释才真正符合诚信和公平的基本理念。关于合同解释,我国学者多认为有偿合同应按双方都比较公平的含义解释。毫无疑问,格式合同均为有偿合同,但对其解释却强调不利于条款制定人,这从表面上看似乎对制定人不公,实则不然。所谓有偿合同应按双方都比较公平的含义解释中的合同,应基于当事人双方充分的契约自由才强调双方的公平。然格式合同中条款制定人享有完全的意思自由,而相对人则只能附从,其契约自由受到极大的限制,如此仍按对双方都比较公平的原则解释格式条款,其结果必然是条款制定人的权利过分得到保障。因此采“不利于条款制作人”的解释规则恰恰是公平地分配了风险、义务,最终对双方当事人均公平。此规则也是合同客观解释原则的第二个下位原则即法益衡量原则的具体运用。

司法实践中各国虽较多采用此规则,但仍多持审慎态度。如德国关于保险合同的判例认为,合同条款含义不明,应为利于投保人而不利于保险人的解释,但这种不利于保险人的解释,必须基于投保人全体的诚实信用和交易习惯进行解释也能得到有利解释。同时也有学者提出,有利于消费者之解释不能漫无标准,应受以下条件限制:一是附合合同由企业而非第三公正人拟定;二是有疑义的合同并显著违法,而且依有利于合同生效之原则,该解释不影响合同基本效力。从我国实际情况看,因我国的格式合同条款目前为止均为企业一方单独拟定,而非出自公正第三人,这样,我国关于“不利于条款制定人”的解释规则在适用时应受上述第二个标准的限制即可。

总之,对格式合同的解释应坚持客观、公平、诚实信用总的指导思想,并具体运用上述三个规则,严格限制条款制作人的权限,以尽可能地保护相对人主要是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实现社会正义。

注:本文中所涉及到的图表、注解、公式等内容请以PDF格式阅读原文。

论文写作格式范文第3篇

(注:请各部门写计划、总结的同学们严格遵循改格式要求,统一格式上交,谢谢合作。)

一、工作计划:

工作计划是一个部门在一定时期内的工作打算。写工作计划要求简明扼要、具体明确,用词造句必须准确,不能含糊。针对当前大多数人的工作计划中所出现的问题,特总结一下工作计划的写作要求及工作计划格式,以资参考:

(一)工作计划的格式:(全文字体:宋体)

1. 计划的名称,也就是标题。内容包括订立计划部门的名称,如“动物科学学院团委 学生会××部门××(x月)工作计划”,字号:一号。整体居中加粗。

2. 计划的具体要求。一般包括工作的目的和要求,工作的时间、内容,实施的步骤和措施等,也就是为什么做、做什么怎么做、做到什么程度。正文字号:小四 3. 最后写动物科学学院团委 学生会xx部和订立计划的日期。整体靠右。

(二)工作计划的内容。一般地讲,包括:

1. 工作背景,也就是情况分析(制定计划的根据)。制定计划前,要分析研究本部门工作现状,充分了解下一步工作是在什么基础上进行的,是依据什么来制定这个计划的。

2. 工作目的,指的是工作任务和要求(做什么)。根据需要与可能,规定出一定时期内所应完成的任务和应达到的工作指标。 3. 工作的方法、步骤和措施(怎样做)。在明确了工作任务以后,还需要根据主客观条件,确定工作的方法和步骤,采取必要的措施,以保证工作任务的完成。

(三)制订好工作计划须经过的步骤:

1. 认真学习研究上级的有关指示办法。领会精神,武装思想。 2. 认真分析本部门的具体情况,这是制订计划的根据和基础。

3. 根据上级的指示精神和本部门的现实情况,确定工作方针、工作任务、工作要求,再据此确定工作的具体办法和措施,确定工作的具体步骤。环环紧扣,付诸实现。 4.根据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偏差、缺点、障碍、困难,确定预算克服的办法和措施,以免发生问题时,工作陷于被动。

5.根据工作任务的需要,组织并分配力量,明确分工。

6.在实践中进一步修订、补充和完善计划。计划一经制定出来,并经正式通过或批准以后,就要坚决贯彻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往往需要继续加以补充、修订,使其更加完善,切合实际。

(四)范例:

动物科学学院团委 学生会

xx部x月工作计划

2009年03月,新学期伊始,为使各项工作均有序进行,xx部紧跟我院团委学生会的工作大局,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按照我院团委学生会工作的总体要求,xx部将继续扎实推进团的各项建设,抓好团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引导带领广大团员青年为我院的发展作出积极贡献。特制定3月份工作计划如下:

1.组织团支书及组织委员进行培训

2. 发展新团员,补办团员证, 3. <<学生干部档案表>>及<<学生思想动态采集表>>的制作,为各学生干部做好服务及登记工作,由此把握我院学生思想动态。 4.我院本月学生工作团学简报的制作. 5.为四月的团内评优工作做前期准备工作。 6.推选一批入党积极分子。

7.规范各项材料要求,监督各团支部开展。 8.将各团支部马列学习小组工作规范化,正式化。

动物科学学院团委 学生会xx部 2009年3月10日

二、工作总结:

这里所说的总结,主要是就工作总结而言的,是事后对某一阶段的工作或某项工作的完成情况,包括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及得到的经验和教训加以回顾和分析,为今后的工作提供帮助和借鉴的一种书面材料。

(一)、写法:同计划一样,总结一般也是由三个部分构成的,即标题、正文和落款。

1、标题。也就是标题。如“动物科学学院团委 学生会××部门××(x月)工作总结”,字号:一号。整体居中加粗。

2、 总结的具体要求。一般包括对上月()工作的总结,即做得好的指出继续加强,做的不好的要总结做的不好的原因并提出改正方案。正文字号:小四

3、最后写“动物科学学院团委 学生会xx部和订立计划的日期”。整体靠右。

(二)、正文。正文一般包括前言、主体和结语几个部分,分别写人基本情况、成绩与经验及问题与教训、今后的意见等几个方面的内容。

“基本情况”也即“前言”部分,通常用以概述情况,或对工作背景和开展工作的条件,做一个简要交代。

主体的第一个部分是“成绩与经验”部分,在此要用翔实的材料,将成绩及取得成绩的做法写明,最好要有实例,有数字,还要有体会,要能够从中找出规律性的东西。

主体的第二个部分是“问题与教训”部分,在此要实事求是地把工作中的失误和问题写明,并深刻分析产生失误和问题的原因,指出应当吸取的教训。写主体部分,必须做到观点与材料相统

一、情况与分析相结合,而且材料要具体,情况要真实,观点要正确,分析要深入,只有这样,写出的总结才会具有较高的价值。夹叙夹议或先叙后议,都是总结的主体部分常用的写法。把存在的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措施放在一起,在“问题与教训”部分之后写出,也是比较常见的写法。

在“今后的意见” 也即“结语”部分,要结合经验和教训,提出改进工作的办法或下一步努力的方向。有的总结是在最后展望前景,表明决心。这部分内容也可以不写。篇幅较长的总结,常常要在每个部分之前加上序码,或者加上序码和小标题。 3落款。总结的落款同计划的落款写法完全相同。

(四)范例:

动物科学学院团委 学生会 xx部2007年--2008年工作总结

一年的时光已经在紧张而有序的节奏中度过了,我们动科院学生会xx部的工作即将结束。回顾这一年的工作有很好的成绩当然也有不足。当然,好的成绩我们将继续保持下去,不足之处我们会不断改进。

回顾这一年我们学生会xx部最大的收获就是各部门成员之间的互助和团结,正是这种互助与团结的力量促使我们学生会所有的日常工作正常的开展,让我们xx部的在本职工作的基础上有更大的创新,我们xx部在学生会发展中也奉献了自己一份不小的力量。

xx部的负责人坚持认真、负责的原则,处处以身作则,在工作中起积极带头作用,细心教授成员们,并且客观公正的指出不足之处,但更多给予的还是鼓励。其工作准则是“严格要求,以身作则,在鼓励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 xx部的干事们也保持积极的态度,以务实为原则,对工作不推脱,无论大小事宜都认真完成,xx部干事们的积极主动是学生会所有成员有目共睹的。但是成员们并非因此而骄傲,更不会因此而满足,停止前进的脚步,因为干事们的原则就是“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继续努力,继续完善”。主任与干事之间在工作上是同事,在生活中是朋友,大家一起工作,一起成长,一起为xx部的发展而努力,一起为学生会的发展而奉献。

在这些前提下,我们动科院xx部取得了如下的成绩:

1. xx部是学生会的一座桥梁,负责融洽各部门之间的关系,使学生会各部门之间的联系更加紧密,使我们动科院学生会成为一个温暖的大家庭,设在三教一楼的就是一个让大家互相交流的很好的平台。三教一楼是我们学生会工作的基地,里面布置的井井有条,一切办公用具整全,它是我们学生会的“家”。每一位委员或者成员都可以在晚自习期间去工作或者集聚咨询,这样进一步扩大了成员之间的交流。同时因为xx部的特殊职能,我们和各部门都保持着良好的关系,这样就有助于学生会各部门关系的协调,使学生会成为一个融洽的整体,从而提高我们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2. 协助各部门开展工作,俗话说:“多一个人就多一份力量”,学生会其他部门的人员数量是有限的,因此有时候就需要我们xx部的帮助,这也是我们的本职工作。例如:生活部的查寝等等。总之,一句话“办公室一块砖,哪里需要哪里搬”。xx部会在各个部门安排相应的成员去做其例会的会议记录,并参与其部门的日常工作,让各方面活动的信息传递更快。当然,有的部门也有工作量大、人手不够的时候,xx部会主动协调各部门去协助部门开展工作。这一定程度上是我们的本职工作,但体现出来的是我们动科院学生会是一个亲密无间的整体,各个部门一起共同发展。

3. 是主席团的资料库。因为xx部的特殊职能,其与各部门都保持着良好的关系和紧密的联系。因此对各部门的情况都有的了解,同时xx部与各班班长都保持着工作上的联系,相应的对各班的工作活动情况也有大致的了解。这就使得我们xx部成为学生会的一个信息库,能为学生会各项活动的举行提供相应的信息、意见和建议,为主席团做决策提供资料,使得我们的活动办得更好,更完善。 4. 收集各部门每月计划和总结,每个月我们xx部都会在规定的日期内向各个部门收取计划和总结,然后进行存档。这看似形式主义的工作其实有其特殊的意义,它是对各部门工作的一种监督,促使各部门认真的工作,努力的寻求新的发展,在总结中寻求长处与缺憾,在计划中思索创新之路。同时,这也是我们xx部掌握各部门工作动态的一个重要途径和方法,但最重要的意义还是在于为学生会的工作留一份档案,供以后的学生会人员参考、学习,提供指导作用。 5. 考勤分的评比。这包括连个方面,一是针对学生会内部各个部门的考评分,二是针对各班级的考评分,我们根据自己评定的标准公平的对其打出相应的考评分并给予公布。对于学生会内部各个部门而言可以提高其工作积极性,使其严格要求自己,更有利于学生会整体提高工作效率,重视时间观念。对于各班而言,有利于班级更加严格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认真学习,在生活中注意各种细节,积极组织和参加学生会的各项活动,为评选优秀班级提供重要的依据。总之,这是一项有效的约束措施。 6. 做好的会议记录。是对各个部门例会或者重要会议的记录。对各个部门例会记录是为了存档和了解各部门工作动态,这之前已经提到。做会议记录是事情进行时的一种监督。 7. 通知全体学生会同学开例会并找地点。每隔一段时间,xx部会通知召开每月例会,这是我们学生会内部保持联系的一个重要形式。在每月例会上我们可以及时向主席团传达我们的最近活动信息,听取主席团布置活动任务,同时可以了解其它部门情况,就一些问题进行及时的交流沟通,毕竟,学生会是一个服务的组织,我们必须随时和各个部门保持联系,及时了解他们的需求,更好的为学生会服务。 8. 公假条、加分条按时发放,如果因为学生会的工作需要请假就必须用公假条,xx部发放公假条要严格要求,各部门负责人领取公假条时办公室负责人都会签字并做记录,而且定期收回,核实曾使用的公假条,以防滥用公假条的现象出现。按时发放加分条可以鼓励学生会人员的工作,提高大家的工作积极性。

9. 负责活动的细节完善工作。毕竟学生会各个部门的职责有限,在共同组织一场活动时,总有一些不完善的地方,总有一些细节需要xx部去完成。例如,运动会期间的联络工作,活动文件以及签到工作等等,这就为学生会各项活动的成功举行提供了一份保障。 10. 以上就是我们xx部在这一年内取得的成绩,但是这些已经成为了历史,而且我们的工作也有不足之处,有一下几点,以便以后改进:

1. 信息不够流通,xx部是学生会的信息库必须做到让信息足够的流通,但这点我们做的不够。 2. 计划、总结等资料的收集有时候不够及时、准时。 3. 考勤制度没有建立很完善。

针对这些不足之处,结合以往的经验我们xx部提出了如下改进意见: 1. 继续保持以往的成绩,有针对的对某些细节进行优化,使xx部工作更加有条理性。 2. 坚持创新,继续开展一些学生会内部活动,促进部门间的交流。 3. 建立一系列信息流通制度,保证学生会内部信息的流通。 4. xx部对学生会的总体工作有一定的了解,所以要经常和学院的领导与主席团进行工作沟通,听取上级的意见,以便以后工作的开展。 5. xx部安排到各部门做会议记录的人员应一月换一次,以促进成员对各部门工作的全面了解。 以上就是我们动科院学生会xx部在这一学期的总结。总的来说,我们的工作做的还是比较成功的,虽然有一些缺点存在。但我们还是会不断改进。“细节决定成败,行动是最好的语言”这一直都是我们动科院学生会xx部的工作准则。相信我们会做的更好!

动科院学生会xx部

论文写作格式范文第4篇

工作总结的主要内容包括了以下四方面:

1、标题:主要是用来告诉读者做总结的是什么部门的人,是什么年份,总结的分类。

2、开头:主要用来概述基本情况,其中包含了所在单位的名称,工作性质、主要内容,以及总结目的、主要内容提示等。注意简明扼要,文字不可过多。

3、主体:最详细的部分,内容包括成绩和做法、经验和教训、未来的打算,这部分篇幅内容多,要注意层次分明、条理清楚。

4、结尾:在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提出今后的方向、任务和措施,展望前景。

5、署名

关于工作总结的写法

当2011年的年夏季到来时,我们的工作也告一段路,是时候对本学期所做的工作做一个总结了。工作总结是回过头来对所做的工作进行认真地分析肯定成绩,找出问题,总结归纳出经验与教训,从而提高认识,明确下一的工作方向,以便来年更好的开展工作,取得更好的工作成绩,将所总结的内容进行归纳,用文字表述出来,这就是所谓的工作总结。

那么工作总结怎么写呢?只要明确工作总结的内容,写起来就自然得心应手了。

第一部分:标题

标题分为主标题与副标题,主标题一般的形式是:时限+职称+总结内容。副标题是对主标题的的补充说明,其中包括了单位,时间与内容,副标题可有可无,如果在认为主标题不够清晰的情况下,可以选择拟一个副标题。第二部分:基本情况

此段内容应该用简单明了的话语,概述一下在过去这学期里工作内容与指导思想,它就相当于整个工作总结的引言部分,起到一个引导作用,为下面的主要内容作铺垫。

第三部分:工作内容的回顾

这段内容要详细的诉述本学期所工作的内容,针对每一项内容进行分析,回顾其中的完成方法与步骤,在完成工作任务的过程中碰到了哪些问题,又是怎样解决这些问题,采取了什么措施,从中吸取到了什么经验,获得了什么成绩,还存在哪些问题,有待改进的地方有哪些。这一段是整个工作总结的重点,需要用较长的篇幅来写。第四部分:经验与不足

经过一学期的工作,从中获得了哪些经验,存在哪些缺陷与不足,应该吸取到哪些教训。这一段内容是整个工作总结的灵魂与目的所在,需要好好的思索。

第五部分:工作计划与以后的打算

这一段落根据单位对工作总结的要求,一般的单位都需要写这一部分。这里是对来年的展望,希望达到什么样的一个目的,希望取得什么成绩,为下学期做好充分的准备。

第六部分:感谢与落款

礼貌起见,在最后结束的时候,最好对单位的领导以及身边的同事表示感谢。落款是写上自己的大名与完稿的时间。

工作总结写作的5个要求

写工作总结,要把这几个方面的特点反映出来。

1、自我性:工作总结要用第一人称来写,是以“我”或者“我们”为中心

2、条理性:要有清楚的条理,才能告诉读者你所要表达的内容,所以条理性是写工作总结必不可少的要求

3、经脸性:总结是概括过去,总结经验教训的一种问题,在总结中,要能吸取经验,获取规律

4、客观性:工作总结要非常客观的反应事实的全部,要实事求是,不夸大不缩小

5、规律性:通过总结找寻规律,发现规律工作总结通用模板

×××部门2011年春季×××工作总结

时光荏苒,在将近期末的这段时间里,我部门在团委指导老师的关心与支持下圆满的完成了各项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主要工作:

1、×××

2、×××

3、×××

主要取得了以下成绩:

1、×××

2、×××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也获得了一些进步,但是我还是清楚的意识到,我的某些方面还是存在着不足,具体体现在以下几点:

1、×××

2、×××

我将在明年的工作中克服自己的不足,改掉自己的缺点,争取向单位与领导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总结人:××

论文写作格式范文第5篇

摘 要:由于航道吃水限制及装载工况多变,新一代内河豪华游轮多采用双艉或者三艉设计,船型宽浅肥大,主要船型系数和海船差异较大。本文在以往内河船型阻力研究基础上,以新型内河三艉豪华游轮为研究对象,采用粘性流计算软件FINE/MARINE,考虑了自由面的影响,分别针对裸船体、裸船体带舵及裸船体带舵并考虑船舶运动的影响等三种不同计算状态的船型阻力开展预报研究,并通过水池试验进行有效验证。计算结果满足工程精度要求,可作为新型豪华旅游船的船型阻力评估依据。

关键词:三艉;FINE/MARINE;阻力

内河新一代豪华旅游船船型开发逐步成为行业发展热点。为适应行业新的需求,相较于传统客船,新一代豪华旅游船更安全、更经济、更舒适。特别是随着近年来国家对邮轮经济及产业大力扶持,在内河也掀起了一股豪华邮轮、大型水上娱乐设施的建造热潮。开展新型豪华旅游船船型研究,需要精确评估船舶快速性等参数,在船型设计前期,一般通过水池试验确定船舶快速性能,以便获得优良船型。但是船模试验需要制作船体模型,费用高,周期长,并且不容易针对多种船型方案进行调整。特别是在船舶设计初期,如何精确评估船舶阻力、流场数据,用以掌握船舶性能指标以及方便后期的船舶优化改进,是豪华旅游船船型开发的关键所在。

随着计算性能的快速发展,采用计算流体力学(CFD)研究船舶航行性能已成为可能。相较于模型试验,CFD 费用低,周期短,可以精准获得船舶周围流场特性,方便根据流场改进船型。目前,国内一些研究机构采用RANS加自由面的处理方法,对船舶快速性能预报基本达到工程实用精度[5~8],但以上研究大都基于海船船型。由于航道吃水限制及装载工况多变,内河船舶多采用双艉或者三艉设计,船型宽浅肥大,主要船型系数和海船有较大差异,目前研究较少。

FINE/Marine 是船舶与海洋工程水动力专业计算软件包[9],主要包括网格生成器HEXPRESS、后处理工具CFView和不可压粘性流场求解器ISIS-CFD。其特色在于,HEXPRESS为全六面体非结构网格生成工具,采用体到面的网格生成方式,可以快速生成高质量网格。而且,对于船舶工程问题的模拟都可以通过使用界面的设置计算实现,无需通过二次开发功能,方便快捷。

为精确获得豪华旅游船航速功率指标及船舶流场信息,基于计算流体动力学CFD方法,以往内河船型阻力研究基础上,以新型内河三艉豪华游轮为研究对象,采用粘性流计算软件FINE/MARINE,考虑了自由面的影响,分别针对裸船体、裸船体带舵及裸船体带舵并考虑船舶运动的影响等三种不同计算状态的船型阻力开展预报研究,并通过水池试验进行有效验证。计算结果满足工程精度要求,可作为新型豪华旅游船的船型阻力评估依据。

1数学模型

本文对水面船舶自由面扰流问题的数值模拟是将自由面流动作为两相流来处理,自由面为水和空气的交界面,使用VOF(Volume of Fluid)方法处理。水面船舶自由面扰流问题数学模型的控制方程包括:连续性方程、体积分数方程、动量方程,以及湍流模型的方程和方程。

1.1 控制方程

不可压缩黏性流体的连续性方程和动量方程分别为:

式中,t为时间;ρ为密度;V为控制体;S为控制体的面积;Ud为控制体面积法向向量的速度;U和p分别为速度和压力;Ui为在xi坐标轴方向上的平均速度分量;τij和gi分别为黏性应力张量和重力矢量;Ii和Ij分别为方向向量。

1.2湍流模型——SST           模型

1.3自由面捕捉算法

自由液面捕捉法将空气和水作为单一流体同时计算,该单一流体的性能(质量体积和黏性因数)在空间的变化取决于构成函数ci,在自由液面计算中,ci在空气中取值为0,在水中取值为1,通过求解下式确定:

自由液面捕捉算法具有更好的灵活性和适应性,可较好地模拟破碎波等复杂的自由液面。

1.4 离散格式

控制方程的离散项采用隐式有限体积法,直接求解三维黏性不可压多相流的雷诺平均方程,具有2阶空间和时间精度,动量方程离散采用GDS格式,时间离散采用时间步进算法。自由液面捕捉采用BRICS可压缩型离散格式,能减小自由液面附近构成函数的数值扩散。

2 研究对象

本文的研究对象为内河三艉豪华旅游船。航行于长江重庆-上海航线,设计航区为A、B、C 航区,J2级急流航段。船型为三艉、小球首单体船型。为准确预报船舶阻力,在702所拖曳水池进行阻力测试。本文对船模尺寸进行CFD模拟计算。主要船型参数如表1所示,船体三维模型见图1:

3数值计算

3.1计算区域及边界条件

为分析对比不同船型计算方案的影响,本文选择全船进行水动力计算。其中计算边界定义如下:

(1)前端——模型首部前約1.5LPP处;

(2)后端——模型尾部后约3.5LPP处;

(3)侧边界——模型侧方约1.5LPP处;

(4)上边界——水线以上约0.5LPP处;

(5)下边界——水线以下约1.5LPP处。

计算域上下边界取为压力边界,前后截面及船侧取为远流场边界条件,船体甲板面为滑移物面,其他表面为不可滑移物面条件。在求解过程中存在时间偏导项,船体从静止到某一航速,给定加速时间,然后船舶按照设计航速航行直至收敛。

3.2网格划分

计算网格质量影响数值计算的正确性和精确性。本文采用软件自带前处理器HEXPRESS生成全六面体非结构化网格。通过网格粗化、细化,吸附以及自由面附近进行细化形成贴体网格。其中第一层边界层网格间距及边界层层数根据y+确定。分别对三艉豪华游轮进行裸船体和裸船体加舵两种状態下的网格划分,其中裸船体加舵计算网格总数约为192万,裸船体网格总数为152万。网格质量通过网格之间的正交性来保证,即绝大部分网格正交性为90 deg。其中,对于裸船体的网格最小正交性为≥12.51deg,对于裸船体加舵的网格,由于舵尾缘尺寸较小,最小正交性为≥11.29deg,网格质量满足数值计算要求。计算区域网格、船体表面网格及船体首尾网格细节划分如图2、图3、图4所示。

4计算结果分析

分析结果处理中,无量纲系数傅汝德数Fr,雷诺数Re、船舶总阻力系数CT和摩擦阻力系数CF_ITTC分别定义如下:

式中:Vm为求解船模速度;g为重力加速度;ρw,μw分别为水的密度和粘性。Sw为船舶静水湿表面积。R为船模阻力。

水面船舶前进时,会对其周围流场产生影响,导致压力场和剪应力场发生变化,也就是使船舶所受到的力和力矩发生变化:

数值模拟中,作用在船体上的力和力矩可以有(10)~(11)两式得到,船舶运动的速度、角度、位置和姿态可以由(12)~(13)得到。船体在静水中前进时,流体作用在船体上的力和力矩会使船体产生运动(纵倾和升沉),船体运动至新的姿态后,又使得作用在上面的力和力矩发生变化,力和力矩的变化与船模运动数值模拟的过程是耦合迭代的。数值模拟的过程足够长时间后,力、力矩会相对平稳,船体运动姿态也会相对稳定,这个姿态就是船体航行的平衡姿态。

为后期进行船型研究需要,在进行CFD数值计算时,考虑三种计算状态,分别为:CAL_I,带舵船体数值模拟,考虑船舶运动(纵倾和升沉)的影响;CAL_II,带舵船体数值模拟,不考虑船舶运动的影响(纵倾和升沉);CAL_III,裸船体进行数值模拟,考虑船体运动的纵倾和升沉的影响。三种状态在不同航速计算结果以及与试验结果的对比如图5和表2所示,其中误差的定义为ERR=(CCAL-CEXP)/CEXP。

船模在进行水池试验时带舵进行的,为了进行数值模拟有效性验证及后期船型优化的需要,在进行数值模拟时考虑了三种状态。其中,CAL_I为带舵船体数值模拟并考虑船舶运动(纵倾和升沉),CAL_I与物理水池的实际更为接近,误差基本在2%左右,且CFD数值模拟结果比试验结果略小,趋势稳定,充分说明CFD模拟的精度和可靠性。CAL_II为带舵船体CAL_II,带舵船体数值模拟,不考虑船舶运动的影响(纵倾和升沉)。主要是为了验证船舶运动姿态对于船型阻力的影响。可以看出,随着船舶航速的提高,船舶运动姿态的影响越大。CAL_III为裸船体进行数值模拟并考虑船体运动(纵倾和升沉)的影响。可以看出,舵的影响相对来说比较稳定,三个舵阻力增量基本在4%左右。可以看出对于不同的研究目的,需要考虑船舶计算模态各不相同,对于船舶线型优化来说,由于舵等附体增加线型优化的复杂性,因此选择裸船体(CAL_III)进行优化,对于船舶航速功率预报而言,舵等附体阻力成分不可忽略,因此选择裸船体带舵进行计算(CAL_I或CAL_II)。船舶运动对船体阻力的影响随航速有所差别,对于低速船而言,船舶纵倾和升沉的变化较小,因此不考虑船舶运动的影响也相对合理,但是船舶航速增加时,船舶纵倾和升沉的变化对于流场的改变不可忽视,船舶运动将会对船舶阻力、兴波产生比较明显的影响,因此在数值模拟中需要考虑船舶纵倾和升沉的影响。

基于CFD的船舶阻力评估分析可以给出船舶详细的航速流场信息,方便船型的优化和改进,这是CFD的一大优势。上图分别为船模对应设计航速下的自由表面流场,船体侧方波高及船舶水线高度,未来可以根据。

5结论

为精确获得豪华旅游船航速功率指标及船舶流场信息,基于计算流体动力学CFD方法,以往内河船型阻力研究基础上,以新型内河三艉豪华游轮为研究对象,采用粘性流计算软件FINE/MARINE,考虑了自由面的影响,分别针对裸船体、裸船体带舵及裸船体带舵并考虑船舶运动的影响等三种不同计算状态的船型阻力开展预报研究,并通过水池试验进行有效验证。计算结果满足工程精度要求,可作为新型豪华旅游船的船型阻力评估依据。

参考文献:

[1]交通运输部.内河运输船舶标准化管理规定[Z].2014.

[2]交通运输部.内河运输船舶标准船型指标体系[Z].2012.

[3]中国船级社.内河船舶能效设计指数(EEDI)评估指南[M].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2012.

[4]中国船级社.绿色船舶规范[M].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2012.

[5] 黄少锋,李百齐,陈京谱. CFD在船舶工程的实际运用[A].第21届全国是动力学研讨会暨第八届全国水动力学学术会议暨两岸船舶与海洋工程水动力学研讨会文集[C].2008.323-332.

[6] 吴乘胜,赵峰,张志荣,高雷,祁江涛.基于CFD模拟的水面船功率性能预报研究[J].中国造船,2013,54(1):1-11.

[7] 方昭昭,赵丙乾,陈庆任.基于CFD双艉船型阻力数值预报[J].中国舰船研究, 2014,9(4):36-44.

[8] 邓贤辉,方昭昭,赵丙乾.基于计算流体动力学的最小阻力船型自动优化[J].中国舰船研究,2015,10(3):19-25.

[9] 魏子凡,井升平,杨松林.新型高速艇的CFD 模拟和对比分析[J].中国舰船研究, 11(4): 22-28.

[10] 刘应中,缪国平.高等流体力学(第二版)[M].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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