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工程索赔论文题目范文

2024-03-10

国际工程索赔论文题目范文第1篇

摘 要:构皮滩水电站工程建设管理实行业主负责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在投资管控中,明确管控目标,建立管控体系,以创新招标模式、创新设计优化途径,合理处理变更,构建工程结算支付程序,完善了工程投资管理的各项措施和方法,有效促进工程建设,有效控制工程投资。

关键词:合同管理;完善制度;结算方法;工程建设

1 项目简况

构皮滩电站位于贵州省余庆县境内,是乌江干流11个梯级电站的第七级,电站总装机3000MW,年均发电量为96.82亿kW·h,是“西电东送”的标志性工程,也是贵州省、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的最大水电工程。电站以发电为主,兼顾航运、防洪及其他综合利用,电站总投资为154.8亿元(不含通航建筑物)。电站处于深窄狭谷,具有地形地质条件复杂,喀斯特系统极其发育,泄洪流量大等特点。在工程建设中施行了业主负责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以关键环节的管控为重点,强化工程投资管理,创造了工程建设2009年“一年五投”的佳绩;目前,电站枢纽工程完工结算已近尾声,预计建安工程可节约投资10亿元以上,其建安工程单位千瓦造价低于3000元,在国内外水电工程造价中处于领先水平;构皮滩电站2011年荣获国家电监会2009、2010年投产造价控制优秀电力工程项目,《以关键环节控制为重点的大型水电站工程造价管理》荣获国家级企业管理创新二等奖,为水电建设投资管理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2 投资管控中克服的几大难点

构皮滩电站工程巨大,明、洞挖方达2000多万m3,开挖洞室118个长度38km,坝体混凝土600多万m3;各建筑物、构筑物组成庞杂,工程量大,施工难度大,技术含量高,投资管理过程中对施工组织、措施方案等要求高,投资决策影响大。

电站地处强岩溶地区,岩溶系统极其发育,大断面洞室开挖期稳定困难,技术方案、施工措施的不可预见性调整,给投资造成重大影响。施工点多面广、交叉干扰,资源配置要求高,投资管控困难。电站可研概算在2003年国家批准,价格水平为2001年四季度,概算中无价差预备费;主体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在2003年左右,工期长达7a,人工、材料市场变化不可控给投资带来风险。

3 投资管控的措施及方法

3.1 明确管控目标,强化过程控制

3.1.1 制定工程造价管控目标,确定管控关键环节

针对影响工程投资高低的关键主要在设计更改优化、工程招投标、工程主材采购配送、工程合同管理、各工程竣工结算这些主要环节,制定投资管控目标。

3.1.2 明确管控模式,建立工作体系

构皮滩建设公司在工程建设管理上实行业主负责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在建设工程投资决策、工程设计、工程招投标、工程施工、工程合同、工程竣工结算等关键环节过程,创新管理思路,明确投资管控原则,完善管理制度,再造管理流程,提升管控能力,随时纠正偏差。建立了建设单位、设计、监理、承包单位“四位一体”的管控体系,为工程建设投资控制创造条件。

3.1.3 开展投资管控评估,及时纠偏整改缺陷

建立以计划管理为主线、以工程管理为核心、以技术管理为重点、以安全管理为保障、以效能监察为帮扶的管理思路,定期或不定期对工程静态投资、工程总量概算进度、部分在建子项工程单位造价发展趋势、 物资采购、价格走势、工程款支付等业务管理行为进行全面评估评价,发现问题随时纠偏。

3.1.4 建立管控制度,理顺工作流程

建立健全投资管理、资金管理制度,拟定投资管控过程的4个关键作业流程,即“资格审查、评标、定标”三分离的招标投标管理流程;“承包人立项申报、监理工程师审查处理、发包人审核批准”的合同变更三级管理流程;以PMS系统为核心的“申请、审核、批准”工程价款支付及完工结算动态管理流程;“计划申报、过程管控、定期核销”的工程物资管理流程;“计划管控、及时稽核”的资金管理流程;要求各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制度和流程,实现科学管控。

3.2 创新招投标模式,降低投资风险

3.2.1 分标与工程实际相结合,控制工程造价

正确的分标和合同策划能够促进合同之间相互协调,减少组织矛盾和争执,保证项目整体目标的顺利实现。分析工程地貌、交通、运输、物资来源、施工作业内容、工程进度等情况,确定了分标的原则和思路。分标的原则为:标段作业要相对独立;因地制宜分标,减少管理成本;提高现场设备设施的使用效率。

3.2.2 合理选择招标方式,优选参建单位

严格执行华电集团公司、乌江公司相关文件规定的基础上,通过在实际工作中的模索和总结,制定了《构皮滩水电站招投标管理办法》,形成了一整套能满足水电建设工作要求的招投标管理方式;不仅有效保证工程安全、进度和质量,还节省工程成本。

通过多渠道了解市场信息,掌握国内水电建设先进施工企业的成本控制能力、经济实力,市场资质等级等情况,为合理确定优质的承包人打好基础。

3.2.3 细化招标条件,规避投资风险

通过对招标文件相关条款的约定,引入竞争方法,有效挖掘投标人先进定额水平。

为有效控制工程质量和投资,从主要材料的质量、价格入手,实行工程主材由业主统一供给的原则,设立基础价格,主要材料的供应价格由业主统一采购;降低价格攀升所带来的风险。

对招标文件中设计条件的约定,避免由于设计阶段深度的不同和提供参数、地质条件不足造成承包人索赔的依据。

对主要材料消耗量的约定,达到降低业主所提供主要材料供应量与施工实际消耗量之差所带来的风险。

3.3 合理处理合同变更,有效降低工程投资

3.3.1 准确界定合同变更项目的属性

依据合同条款合理划分变更项目的属性,确定合同内新增工程项目、合同外新增工程项目、合同内补偿性工程项目,其目的就是按不同合同条款合理区分不同类别,对新增工程项目的单价审核计价的原则。

3.3.2 强化合同变更项目的把关审核

在变更项目的立项审核中,设计、监理及建设公司相关部门必须遵循合同原则,严格对合同变更的立项依据和有效性进行审核。

3.3.3 制定并严格实施变更合同处理程序

承包人在合同变更项目发生后,向监理工程师申报详细的立项依据及费用计算,由监理工程师提出审核意见后,报业主单位复审。

3.3.4 制定合同变更项目的计价方式和原则

对合同内变更项目优先考虑套用原合同工程量清单中同类工程项目单价;若需重新编制单价,其单价则采用综合单价形式,严格按投标报价的编制原则(投标报价水平、费率、取费标准、各项基础价格等)进行编制。

3.3.5 加强变更项目的前瞻性管控

当合同变更项目即将实施时,要求设计及监理对照合同相关条款,对立项依据、计价方式进行预见性管理。尤其是对于涉及金额较大、且施工方案需要现场调整的项目,提前预控由此引发的潜在索赔项目。

3.4 构建工程价款支付流程,规范支付手段

3.4.1 建立合同价款支付信息平台

采用工程建设管理信息系统(PMS),通过申请、审核、批准的严格三级权限界定,使进度款支付流程更加清晰、严谨。

3.4.2 完善合同结算管理流程,强化结算环节管理

调整了合同结算流程,明确了建设公司各部门、监理分级、限时的审核,做到责权分明。

3.4.3 通过工程跟踪审计提前介入,把好工程价款结算关口

工程跟踪审计提前对工程项目管理的审计,可及时发现并纠正在项目管理、工程管理和完工结算中存在的问题。

3.5 采用主材核销模式,规避材料失控风险

按招标文件中条款的要求,对工程所需主材由招标人统一提供的部分,业主对承包人进行定期核销,以达到规范物资供应和投资管控的目的。

在合同实施时要求承包人必须上报主材用量年计划、月计划和周计划,严格按计划执行,做到总量计划控制,季度、年度和竣工物资核销等合同控制措施来实施物资消耗的事前、事中和事后控制。

对所有新增(变更)项目应本着遵循招标合同文件不变的原则,依据合同标准进行主材单耗审核。

对承包人物资核销出现的超欠供现象,必须上报完备的相关资料(如计划、已批复的单耗量及施工组织措施),根据实际发生量进行分析后进行核销。对于承包人管理不善,造成物资流失,出现欠供情况在核销中不予考虑核销。

对承包人物资核销后出库存量大:充分依靠监理工程师现场工作的优势,加强对承包人现场物资管理,规范承包人的物资管理流程,避免物资核销出现不合理的欠供,减少工程损失。

对进出构皮滩工区的主要物资实行了进出工区签证管理、过磅、3方(业主、监理、承包人)现场验收和巡查等管理措施,有效地防止了主材自购和流失现象。

3.6 创新设计优化途径,降低工程投资

通过开展设计、施工优化、研究和应用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促进了工程的顺利实施,工程取得了自2001年11月底开始筹建,至2009年7月底首台机组并网发电仅7a零8个月的突出成绩。

3.6.1 加强设计技术优化研究,降低工程投资

根据工程实际,通过优化设计进一步降低工程造价。如构皮滩水电站在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上,对大坝体形优化研究,设计优化将大坝的建基面抬高4m,减少了开挖量27000m3,节约了混凝土浇筑量27000m3,节省了工期,节约工程投资1300万元。

对二道坝与下游RCC围堰结合布置优化研究,设计优化将围堰的建基面抬高4m,运用围堰一部分碾压混凝土,减少二道坝浇筑混凝土,使二道坝与下游RCC围堰有机结合;降低了施工难度,节省了工期,节约工程投资4500万元左右。

3.6.2 采用先进设备、先进工艺降低工程造价

构皮滩水电站以质量为前提、进度为目标,成功研究应用众多施工新工艺、新技术。如首次在高拱坝坝基中大面积采用无盖重固结灌浆施工工艺,解决了大坝建基面固结灌浆和混凝土连续浇筑及坝体接触灌浆之间的干扰影响,并为国内外高坝裸岩无盖重固结灌浆技术积累宝贵的实践经验;减少混凝土钻孔及水泥费用1000万元以上。

首次采用了国内独立设计制造的600 MW水轮发电机组、首次在600MW以上巨型机组推力轴承中使用国产弹性金属塑料瓦,降低工程造价,节约投资6000多万元;首次采用国内自行设计制造的30t缆机和32t混凝土侧卸车,3台缆机相比进口同类缆机节省设备购置费4500多万元,10台32t混凝土侧卸车可比进口同类车辆节省设备购置费1200多万元。

3.6.3 通过国内专家攻克技术难关达到管控投资的目标

借鉴国内水电建设成熟的施工经验,达到工程投资管控的目标。如在构皮滩电站拱坝中孔预应力锚索中采用分束穿索张拉和真空灌浆工艺,解决了施工干扰和工期长的难题,属水电工程上的首次应用,节省投资500万元以上。

4 结语

从工程实践来讲,要做好投资管理,合理优化设计、施工方案及做好合同变更处理等关键环节,是水电工程节省工程投资的有效途径和行之有效的方法。

作者简介:莫勍(1964-),男,大学本科,构皮滩建设公司副总经济师兼计划合同部主任,高级工程师,从事水电工程管理。

国际工程索赔论文题目范文第2篇

摘 要: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风险。本文针对如何加强工程项目风险管理,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合理分担风险,以及风险事件发生后的索赔处理进行了分析和探讨。

关键词:合同 风险管理 索赔

1、工程项目风险概述

工程项目是一系列具有特定目标,有明确的起始和终止日期,资金有限,消耗资源的活动和任务。并且由于内在和外部的环境的不断变化,它在管理过程中包含着一定的不确定性。这个不确定性可以形象地理解为项目风险。工程建设项目是最为常见也是最为典型的项目类型之一。

风险是客观存在的,是由工程的复杂性决定的,是合同双方必须共同承担的。一个规范的、权利与义务相对等的合同,其风险和收益是对等的,能够得到很好的执行。反之,风险失衡,必然导致合同一方利益受损,引起合同纠纷。

风险与收益形影相随,收益以风险为代价,风险用收益来补偿。但是高风险未必会带来高收益,决策者应在风险可承受的条件下,去争取尽可能大的收益,而不是去追求高风险。一般来说,对于工程项目的实施,由对风险最有控制力的承担相应的风险,同时承担的风险程度应与所得的回报大小相匹配,否则风险分担不合理必然会增加协议一方的成本,从而影响合作方的积极性,并可能导致项目失败。

2、承发包合同中风险的具体表现

合同风险是对合同订立时对各种不确定因素的描述,它是工程风险、业主风险、外界环境风险的集中反映和体现。根据合同主体行为,其大体分为主观性合同风险和客观性合同风险。

2.1 合同价格隐含的风险因素

随着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不断深入,以政府宏观指导、通过市场竞争形成工程造价的一整套较为完备的价格形成体系已逐步形成。招投标强调的是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平台,追求的是资源有效配置的高效率目标。

对于有标底的招标的招标底价,一般能够正确反映设定条件下的工程造价,包含了一定的风险因素。但是投标人往往为获取标的,采取低价中标、高价索赔的策略,经过激烈的角逐,最终形成的合同价格通常已经不具备抵御一般风险的能力,需要在实际管理过程中通过强化、细化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创造合理的索赔机会,来获得合理的利润空间,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2.2 客观性合同风险

合同的客观风险是法律法规、合同条件和国际贯例规定的,其风险责任是合同双方无法回避,通过人的主观努力往往无法控制的风险类型。

2.3 主观性合同风险

合同的主观性风险是人为因素引起的,同时能通过人为因素避免或控制的合同风险,包括组织风险(项目参建各方组织成员的资信和能力、水平)、决策风险(如一些节点工期要求超出正常范围的工程项目)等。

3、项目风险管理

工程项目投资者无法回避风险,只能认真研究项目风险,采取措施控制风险,使项目风险向着有利于项目的方向发展。

3.1 管理办法

风险回避是彻底规避风险的一种做法,即断绝风险的来源。工程项目决策过程中,投资人经过全面的较严密的市场研究,对高风险项目一般会进行回避。对于建设项目承包人来说,超出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建设项目,一般可采取抬高报价来避免中标,或较高的报价能降低中标后面临的风险。

风险控制是针对可控性风险采取的防止风险发生、减少损失的对策,也是绝大部分项目应用的主要风险对策。

风险转移是合同某一方试图将自身可能面临的风险转移给他人承担,以避免风险损失,或者将风险源转移出去,或只把部分或全部风险损失转移出去。后一种方法主要分为保险转移方法和非保险转移方法。

风险自担就是将风险损失留给自身。这又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已知有风险,但由于可能获得高额利润或因为企业战略考虑而需要冒险,必须承担这种风险。第二种情况是已知有风险,但若采取某种风险措施,其费用支出将大于自担风险损失。

3.2 合同双方的主要风险

3.2.1 发包方的主要风险

在工程项目经过论证进入实质性实施阶段,发包方面临的风险主要有工程风险、设计深度、招标方式选择、发包模式设计、施工队伍选择和过程管理与控制。

工程项目风险通常可以采用转移的方式,通过为在建工程投保、降低此类风险带来的损害。

设计深度一般应通过加强设计监理、签订限额设计合同来加强、完善。对少量的设计变更可以设定增减幅度包含到施工承包合同条款内加以限制,从而引导有经验的承包商参与到设计优化中来。

发包模式是否恰当,是否符合项目实际情况,是发包方面临的主要风险:对于准备工作不充分、水文地质条件复杂、不可预见因素较多的项目,一般适宜采用单价合同:主要材料市场价格变动频繁或有明显趋势,一般适宜采用可调价的合同。

工程款落实和支付信誉风险:建筑产品是特殊的产品,支付一般是随着工程进展同步进行的。发包方要筹集资金、避免款项支付不及时造成项目进展的停滞。

3.2.2 承包方的主要风险

在实施阶段,承包方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技术能力、物资供应、人身安全、职业健康、以及工程或设备损坏等,需要承包方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合理配置,妥善安排,积极应对。

3.3 重视招投标阶段的风险预控

招投标阶段是招标人实施风险管理的重要阶段,也是投标人风险识别的关键。双方都在进行选择和决策。招标人需要尽可能降低风险对项目实施的影响,投标人需要尽可能有效规避和预测风险,减少风险对企业造成损失。

3.4 完善的合同管理是风险管理的重点

合同是项目工程实践的基本依据,是项目得以顺利实施的保障。承发包双方的合同风险意识是合同约束性有效执行的关键。严格并完备的合同管理机制,是承发包方双方利益共同的保障。在具体工作中,发包方一般会尽量转移风险,承包方却往往由于准备不足,对合同的公正性缺乏严格的分析,缺乏识别力,当合同条款不全面、不完备、不具体、缺乏对业主的权力限制条款和对承包方保护性条款时,承包方没有全力争取去修改、完善,不自觉地接受了合同中大量的隐含风险,为最终产生合同纠纷埋下隐患。

4、风险发生后的处理

风险事件发生后,往往伴随着超过受损方承受能力的经济损失,造成建设工程管理的停滞甚至管理目标的重大偏离。

4.1 重视索赔行为是对合同双方的约束和激励

索赔通常是指在工程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因对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確履行合同,或者是由于其他非自身因素而受到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通过合同规定的程序向对方提出经济或时间补偿要求的行为。索赔是争取权力的行为,是双向的,对承发包双方具有约束作用,要求双方积极履行各自的义务,共同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积极减少风险发生后造成的损失,激励双方努力实现的项目的管理目标。

4.2 索赔处理原则

风险事件发生后,合同双方应积极面对,加强沟通与协调,公正合理地处理索赔,积极消除风险事件对项目的影响。

4.2.1 以合同为依据

索赔事件一般应以合同为依据,因为索赔需要相关的合同条件支持,有明确依据的索赔一般较易获得赔偿。

4.2.2 费用索赔

费用索赔都是以补偿实际损失为原则,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两个方面。所有干扰事件引起的损失,以及这些损失的计算,都应有详细的具体证明,并在索赔报告中出具这些证据。

4.2.3 及时性

索赔事件发生后,合同双方必须依据合同的准则及时地对单项索赔进行处理,积极使项目实施恢复到索赔事件发生前的管理状态,避免久拖不决,产生负面影响。

5、结束语

由于建筑市场特殊的供求关系,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作为工程施工方的工程承包人往往处于被动的不利地位。如何平衡供需双方的利益,更好地实现项目管理目标,创造项目管理的双赢,关系到项目本身的利益、参建项目的建筑企业生存与发展。促进和保持建筑市场的良性发展,需要我们从业人员综合运用项目管理知识,长期研究和关注。

参考文献

【1】邱菀华 现代项目风险管理方法与实践 科学出版社 2003

【2】刘晓红、徐玖平 项目风险管理 经济管理出版社 2008

国际工程索赔论文题目范文第3篇

【摘要】 通过分析造成工程施工索赔的原因,简述了监理工程师处理索赔权限和索赔工作内容,解决了监理工程师在建筑施工中的索赔管理问题。

【关键词】 监理工程师;施工;索赔;管理

在通常情况下,工程索赔是指承包人(施工单位)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对非自身原因造成的工程延期、费用增加而要求发包人给予补偿损失的一种权利要求。随着建筑市场的日趋完善,法律意识的增强,人们对施工中的工程索赔也重视起来,这不但维护了自身的合法权益,也对维护和规范整个建筑市场起着重要的作用。

一、施工索赔的主要原因

1.工程项目的特殊性。现代工程规模大、技术性强、投资额大、工期长、材料设备价格变化快,且工程项目差异性大、综合性强、风险大,使得工程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存在许多不确定变化因素,合同则必须在工程开始前签订,它不可能对工程项目所有的问题都能作出合理的预见和规定,而且发包人在实施过程中还会有许多新的决策,这一切使得合同变更极为频繁,而合同变更必然会导致项目工期和成本的变化。

2.工程项目内外部环境的复杂性和多变性。工程项目的技术环境、经济环境、社会环境、法律环境的变化,诸如地质条件变化、材料价格上涨、货币贬值、利率变化、国家政策、法规的变化等,会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经常发生,使得工程的计划实施过程与实际情况不一致,这些因素同样会导致工期和费用的变化。

3.参与工程建设主体的多元性。由于工程参与单位多,一个工程项目往往会有发包人、总承包人、设计人、勘察人、工程师、分包人、指定分包人、材料及设备供应商等众多参加单位。各方面的技术、经济关系错综复杂,相互联系又相互影响,只要一方失误,不仅会造成自己的损失,而且会影响其他合作者,造成他人损失,从而导致索赔。

4.工程合同的复杂性及易出错性。建设工程合同文件多且复杂,经常会出现措词不当、缺陷、图纸错误以及合同前后自相矛盾或者可作多种解释等问题,容易造成合同对合同文件理解不一致,从而出现索赔。

5.意外风险和不可预测因素。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震、台风、战争、叛乱、放射性污染、核危害等人力不可抗意外灾害及在施工过程中出现流沙泥、地质断层、天然溶沉陷和地下文物或构筑物等,都可能引起工程费用增加,延误,从而引起施工索赔。

二、监理工程师在索赔管理中的作用

1.工程师处理索赔的权限。工程师的权利源于业主的授权,他不是工程施工合同的签约方,也不是政府授权的工程管理者,而是业主的授权人。工程施工合同有关工程师条款的基本内容是:工程师经发包人授权行使发包人的权利。工程师的权利来源于其与发包人签订的委托监理合同,工程施工合同有关工程师的规定不过是发包人授予工程师其在工程施工合同中权利的一份授权委托书,工程师在工程施工合同中的基本地位是发包人的代理人。监理工程师仅仅有权核实或批准承包商提出的施工合同内的索赔要求,施工合同外的索赔与道义索赔由业主决定,工程师无权核定。此外,经监理工程师核定的批准承包商延展工期天数和经济补偿额的量值是否在业主授予的权限内,也是监理工程师应注意的问题,凡是超过权限的均须报业主批准:

2.工程师的索赔工作内容。监理工程师在处理索赔事件时应以事实为依据,合同为准绳的原则,注意“客观、公正”的职业要求,正确估价损失、分清责任、确定工期延展天数等:一般做法为:接到承包商的索赔申请后,工程师应及时建立索赔档案。另外,要立即对索赔项目进行监督,及时对索赔事件进行审核。

(1)分清索赔事件的责任。责任方大致可以分为业主责任、承包商的失误、监理工程师的失职和疏忽、分包商责任、供应商的责任和应由保险公司承担责任几个方面。只有确属业主责任时,承包商的索赔才能成立:但有时一个事件的责任并不是很明确的,可能是几方责任交叉在一起,监理工程师就应严格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和承包商的做法来加以判断。

(2)工期延展天数的确定。在核算过程中,应注意是否有重复计算和双方责任的拖期,并要注意指定分包商在违约时,业主应承担部分间接责任。

(3)计算经济索赔应注意取费的合理性和计算的准确性。哪种情况可取利润,哪些情况不包括利润,监理工程师应对取费费率进行严格核查。

3.监理工程师与费用索赔。在工程施工索赔中,业主和承包商双方产生的费用纠纷,一般都集中在“索赔事件”和“索赔数量”的确定上 实际工作中,对索赔数量的认定难度大大超过对索赔事件的认定难度。监理工程师在处理费用索赔时应遵循如下几个原则:

(1)必要原则。从索赔费用发生的必要性角度来看,索赔事件所引起的额外费用应该是承包商履行合同所必需,而所索赔费用只在所履行合同的规范范围之内,如果没有该费用支出,就无法合理履行合同,无法使工程达到合同要求。

(2)赔偿原则。从索赔费用的补偿数量角度看,索赔费用的确定应能使承包商的实际损失得到完全弥补,也不应使其因索赔而额外受益。

(3)最小原则。从承包商对索赔事件的处理态度来看,一旦承包商意识到索赔事件的发生,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的扩大和损失的加剧,以将损失费用控制在最低限度。如果没有及时采取适当措施而导致损失扩大,承包商无权就扩大的损失费用提出索赔要求。

(4)引证原则。承包商提出的每一项索赔费用都必须伴随有充分、合理的证明材料,以表明承包商对该项费用具有索赔资格且其数额的计算方法和过程准确、合理。没有充分证据的费用索赔项目有可能带有欺骗性,将得到监理工程师的拒绝。

工程索赔是建筑工程管理和建筑经济活动中承包双方之间经常发生的管理业务,随着建筑市场的不断规范,尊重事实,有根有据,合理计价索赔已是一种必然发展趋势。工程师必须加强工程索赔的控制和管理,正确处理索赔事件,维护承发包双方合法利益,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1]雷俊卿,扬平.土木工程合同管理与索赔.武汉理工大学出版社,2004

[2]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续写.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知识产权出版社,2004

国际工程索赔论文题目范文第4篇

摘要:文章通过对工程项目管理基本理论的探究,从业主管理的角度对工程项目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方法,从而促进企业工程项目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升。

关键词:工程项目;项目管理;问题分析;措施方法

工程项目管理是以工程项目目标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和投资控制)为核心的管理活动。从1987年我国开始试点“项目法”到实施项目管理以来,很多企业把推行项目法施工和项目管理作为企业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突破口。这不但打破了原有经济体制下落后的管理模式,促进了我国建设工程管理水平质的飞跃,同时也为企业全面实行现代企业制度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实施工程项目管理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的管理要素。不同的项目有着不同的管理重点,这就需要企业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加强施工项目管理,控制工程项目成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一、工程项目管理的概述

 1.项目:指在一定的约束条件下(主要是限定时间、限定资源),具有明确目标的一次性任务。

2.工程项目管理:指在一定的约束条件下,为达到项目目标而对项目所进行的全过程、全方位的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的过程。

3.工程项目建设程序:指工程项目从策划、选择、评估、决策、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投入生产或将会使用的整个建设过程中,各项工作必须遵循的先后工作次序。投资建设项目都要经过投资决策和建设实施两个发展时期。

4.工程项目管理的主要内容是“三控制二管理一协调”。即进度控制、质量控制、费用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旋工项目的生产要素有劳动力、材料、机械设备、技术和资金。加强施工项目管理,必须对工程施工项目的生产要素进行详细分析,认真研究并强化管理。

5.工程项目管理的特点:(1)每个项目具有特定的管理程序和管理步骤;(2)项目管理是以项目经理为中心的管理;(3)应用现代管理方法和技术手段进行项目管理;(4)项目管理过程中实施动态控制。

二、工程项目管理的组织

1.组织的基本内容:组织设计、组织联系、组织运行和组织调整。而组织运行应解决好人员配置、业务明确和信息反馈三个关键性的问题。

2.组织的构成要素:管理层次、管理跨度、管理部门和管理职责。

管理层次通常分为决策层、协调层和执行层、操作层。决策层的任务是确定管理组织的目标和大政方针,它必须精干、高效;协调层主要是参谋、咨询职能,其人员应有较高的业务工作能力;执行层是直接调动和组织人力、财力、物力等具体活动内容的。其人员应有实干精神,并能坚决贯彻管理指令;操作层是从事操作和完成具体任务的,其人员就在有熟练的作业技能。

 三、工程项目计划与控制

 1.工程项目计划是为实现工程项目的既定目标。对工程项目实施过程进行谋划与安排的过程。包括包括工程项目前期工作计划、工程项目建设总进度计划和工程项目年度计划。工程项目计划是实施项目控制的前提条件,而项目管理的目的就是使体现该项目目标的计划得以实现。

2.工程项目控制主要包括事前、事中和事后控制三个方面,控制的措施通常可概括为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经济措施和合同措施四个方面。

四、工程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工程项目管理是一项系统而复杂的管理过程,按照管理角度的不同。工程项目管理可分为业主的项目管理、工程建设总承包单位的项目管理、设计单位的项目管理和施工单位的项目管理。下面主要从业主管理的角度做一探究分析。笔者所在的工作单位属于大型国有煤矿企业下属的自备电厂,虽然在机组设备检修的管理过程中实施了工程项目负责人制度,但还很不完善,存在一些问题。

1.项目组织体系的不健全和不完善。

工程项目控制措施中组织措施是前提,一项检修项目,不论其工程项目内容和预算金额的多少,不可避免的会涉及到项目施工管理、技术管理、安全管理、合同管理、成本管理等多方面的问题,这就需要在项目方案确定以后,配套建立完善的项目组织体系,明确处于管理层面的工作职责,使环节管理者在项目负责人的引领下,恪尽职守,各司其职。圆满完成工程项目的组织。而现在的管理中往往是项目负责人跑单帮,或是配备了助手,双方责权利不明确,不能从制度上保证助手对项目负责人负责,而经常是凭感情进行协作。

2.未能形成一套完善的成本管理体制。

任何管理活动,都应建立责权利相结合的管理体制才能取得成效,成本管理也不例外。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任务委托一经企业内部审定,项目负责人在工程项目的成本管理体系中就享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在成本管理及项目效益方面对本企业的总经理负责,其他业务部门主管以及部门管理人员都应有相应的责任、权力及利益分配相配套的管理体制加以约束和激励。而现行的施工项目成本管理体制中,普遍存在一种现象,即在项目内部,搞技术的只负责技术和质量。搞工程的只负责施工生产和工程进度,搞成本的只负责材料的进场点验工作等,这样表面上看来职责清晰,分工明确,但也不可避免的造成对工程管理的片面性。因为工程项目的成本管理是靠大家来管理、去控制的,项目效益是靠大家来创造的。如果搞技术的为了保证工程质量,选用可行却不经济的方案施工,必然会保证了质量但增大了成本;如果搞材料的只从产品质量角度出发,采购高强优质高价材料,即使是材料使用没有一点浪费,成本还是降不下来。同时项目的成本管理缺乏成本超罚节奖的政策,没有形成完善的成本管理奖罚体系。也是项目成本居高不下的主要原因。比如在汽轮机主设备检修的过程中,项目管理组的技术人员提出了一个经济可行的施工方案,节省了10多万元的材料支出,此种情况下,如果不进行奖励,就会在一定程度上挫伤技术人员的积极性,不利于工程项目的成本管理与控制。

3.忽视工程项目“质量成本”和“工期成本”的管理和控制。

“质量成本”分为内部故障成本(如返工、停工等引起的费用)、外部故障成本(如保修、索赔等引起的费用)、质量预防费用和质量检验费用等四类。保证质量往往会引起成本的变化,这一点在业主的项目管理中显得尤为重要。长期以来,多数国有企业未能充分认识质量和成本之间的辩证统一关系,不能很好的体现修必修好的检修原则,只是简单的应付完成检修计划,造成了同一台机组设备多次重复的翻修,增加了工程质量所付出的质量成本,使企业的经济效益不够理想,特别是在实行基础增长制和投资回报制的经济政策下,可能会在几个会计年度中增加因未达到设备检修质量标准而付出的额外质量成本。

“工期成本”是指为实现工期目标或合同工期而采取相应措施所发生的一切

费用,工期目标是工程项目管理三大主要目标之一,它决定着业主能否提前组织生产运行取得额外的经济效益、施工企业能否实现合同工期取得良好的信誉等等。任何一个工程项目都有其特定的工期要求,保证工期往往会引起项目成本的变化。一直以来多数国有企业对“工期成本”的重视不够,虽然在工程项目合同中对工期有明确的要求,但对工期与成本的关系很少进行深入研究,有时会盲目地赶工期要进度,造成工程成本的额外增加。

4.不注重工程项目“工程造价”的管理和控制。

提高工程造价的管理和控制。多数企业往往习惯想到是工程预决算,确实,就目前的体制和现状而言,工程造价的管理和控制更多地体现在预决算方面,即预决算人员根据已经确定的工程项目委托书计算工程量,套用定额、计取费用。或在施工结束后根据现场施工签证记录等资料编制竣工决算,这固然是必要的,有用的,但同时也忽略了一个问题,当预决算人员编制预算和竣工决算时,工程项目实施方案已经确定,那么这时预决算人员所做的工作只是防止工程量的高估冒算,假如项目在经济上是不合理的,决策存在失误,假如工程项目实施方案在技术上不符合规范要求或者不是最优,则预决算人员无能为力,也就是说现行体制下,预决算人员的工作只是事后算账,只能被动地反映工程项目实施计划,这显然是片面的,不够的。工程项目的造价控制应该是全过程全方位的监控。而不是目前“忽视前期、只抓后期”的传统做法。因此,建立方案的审核优化制度,将工程项目方案纳入造价管理,使造价管理贯穿于工程项目的全过程,才能充分发挥造价管理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作用,才能真正降低和节约项目成本,提高企业赢利能力。

五、工程项目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对策分析

1.认真落实工程项目负责人责任制。

首先,项目负责人受企业的委托,代表企业通过对工程项目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实现企业在工程项目上的三大目标,即:工程目标、成本目标和施工现场的管理目标(包括企业的形象宣传、安全管理、标准化现场建设等)。这三大目标应该定位为项目负责人责任制的基本内容。也是项目管理的评价要素。

其次,要落实项目负责人责任职的基本条件,即:一是授权,保证工程项目的协调有序实施。二是机制,企业要用完善的用人机制、分配机制、服务机制和监督机制来保证项目负责人责任制的落实。三是素质,包括项目负责人的自身素质和项目部的管理素质。因为高素质是项目管理运行的基础。四是组织,即建立项目管理的组织体系,有效灵活的组织体系是实现工程项目四控制(进度、质量、安全、成本)、四管理(合同管理、现场管理、信息管理、生产要素管理)的基本保证。

第三,正确和全面发挥激励和约束机制对项目管理的作用,它是规范项目管理的内在要求,也是搞好项目管理的“油门”和“刹车”。只有全面有效地进行激励和约束,才能保证项目管理的规范实施。

2.认真落实项目成本核算制。

首先要充分认识项目成本核算的重要性。工程项目成本核算是项目负责人运用经济手段履行职责的前提条件。只有通过严肃认真、切实可行的项目成本核算,才能降低工程成本。

其次要正确制定项目成本核算的考核目标。企业对项目负责人成本考核的目标应该是企业下达的计划成本。依据企业的有关管理制度、费用核定的内容和范围。通过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预算,确定施工项目的计划成本。以计划成本作为对项目部成本降低和超支的考核、控制目标。

第三要准确把握项目成本核算的管理重点。项目成本核算的管理重点是项目成本的过程控制,它包括项目部本身为实现成本目标而进行的自我控制和企业为监督项目成本目标的实施情况而进行的跟踪控制。

第四要进一步落实项目成本目标责任制,使目标成本层层分解,横向要分解到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工序工程等不同施工部位的费用控制,纵向要分解到施工准备、主体施工、收尾交付等不同阶段的费用控制,确保项目经营成果的真实可靠。

3.注重项目实施方案的科学分析。

工程项目的投资计划,主要依据历史资料和工程项目实际情况来确定,在对项目作出投资决策后,控制投资规模的关键就在于工程项目实施方案,工程项目实施方案是在技术和经济上对拟建工程项目的实施进行的全面的安排,也是对工程进行规划的过程,技术先进。经济台理的方案往往可以使该项目建设缩短工期、节省投资、降低质量成本和提高综合效益。因而同一个建设项目。同一单项、单位工程,可以有不同的方案,从而有不同的工程造价,因此,在以前期历史资料为基础的前提下,根据检修设备状况做多个方案,通过技术比较、经济分析、安全评价和综合效益评定,选用最优化的方案,把项目实施方案引为工程造价管理的第一关,为总体工程造价控制打下坚实的基础。

4.建立科学的工程造价分析系统。

工程项目实施方案上,虽然我们通过科学分析、系统论证选择了综合效益为优的方案,但计划往往赶不上变化。在项目实施结算过程中,工程造价完全是由专业技术人员根据所采用的工艺技术,材料设备、现场施工环境等因素来决定的,在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的前提下,采用不用的工艺技术、材料设备会有不同的工程造价,其差额有时还会很大,因此在工程项目实施阶段的工程造价方面是大有潜力可挖的,这就需要我们在前面几项措施之外,建立一套比较科学的、客观的、动态的工程造价分析系统来实时控制工程造价,使工程造价管理的经济效益越发显现,从而最大化的降低投资规模,促进企业工程项目管理水平质的飞跃。

5.培养一批优秀的项目负责人。

一个工程项目最终管理和实施得如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项目负责人的素质,培养和提高项目负责人的思想素质、领导素质和知识素质。加强对项目负责人的继续教育培训和资质管理,是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的必备条件,也是“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的最终体现。

总之,工程项目管理是企业发展壮大过程中不可回避的管理课题,要做好这项工作有一定的难度,但只要企业重视、措施得力、科学管理、充分调动环节管理人员的积极性,相信工程项目管理一定可以产生相当客观的综合效益,为企业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实施手册[z]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2

[2]孙茂竹,成本管理学[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

国际工程索赔论文题目范文第5篇

【摘 要】索赔是企业利用客观性、合理性、合法性及双赢性,获取补偿的经济活动;是企业防止效益流失的重要的造价管理工作。

【关键词】工程造价;管理;索赔

在建筑工程市场上,一般称工程承包方提出的索赔为施工索赔,即由于业主或其他方面的原因致使承包者在项目施工中付出了额外的费用或造成了损失,承包商通过合法途径和程序如谈判、诉讼或仲裁,要求业主偿还其在施工中的费用损失。施工企业在实际施工项目管理过程中,往往出现如下观念上的误区:当索赔事件发生时,有些施工企业由于受我国传统工程管理模式的影响,考虑与业主、监理方面的关系,而没有认真对待索赔;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对索赔工作认识不到位,没有深刻认识索赔工作管理程序,对可提可不提的索赔事项往往无法把握;主管人员对技术规范文件及业主、监理、施工企业往来文件理解不深刻,对实际存在的索赔项目没有充分理由;只注重索赔意向的提出,不重视索赔过程中的证据收集和时间的准确性,没有及时做最终索赔报告;很多项目管理成员认为只有施工企业向业主索赔,没有考虑对方的反索赔。为了顺利地进行索赔工作,施工企业提出索赔必须有充分的证据,同时必须谨慎地选择证实损失的最佳方法,并根据合同规定及时提出索赔要求。若超过索赔期限,遭遇损失方将无权提出索赔要求。因此,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的项目管理中应认识到如下几点。

1 施工索赔的意义

1)索赔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环节。索赔和合同管理有直接的联系,合同工期是索赔的依据。整个索赔处理的过程就是执行合同的过程。2)索赔有利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双方自身素质和管理水平的提高。工程建设索赔直接关系到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双方利益,索赔和处理索赔的过程实质上是双方管理水平的综合体现。3)索赔是合同双方利益的体现。从某种意义上讲,索赔是一种风险费用的转移或再分配,如果施工单位利用索赔的方法使自己的损失尽可能得到补偿,就会降低工程报价中的风险费用,从而使建设单位得到相对较低的报价,当工程施工中发生这种费用时可以按实际支出给予补偿,也使工程造价更趋于合理4)索赔是挽回成本损失的重要手段。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由于建设项目的主客观条件发生了与原合同不一致的情况,使施工单位的实际工程成本增加,施工单位为了挽回损失,通过索赔加以解决。5)索赔有利于国内工程建设管理与国际惯例接轨。

2 施工索赔的原则

1)索赔必须以合同为依据。施工企业必须对合同条件、协议条款等有详细了解,遭遇索赔事件时,以合同为依据来提出索赔要求。2)及时、合理的处理索赔。索赔事件发生后,索赔的提出应当及时,索赔的处理也应当及时。索赔处理得不及时,对双方都会产生不利的影响。处理索赔还必须坚持合理性原则,既考虑到国家的有关规定,也应当考虑到工程的实际情况。3)加强主动控制,减少工程索赔。对于工程索赔应当加强主动控制,尽量减少索赔。这就要求在工程管理过程中,应当尽量将工作做在前面,减少索赔事件的发生,这样能够使工程更顺利地进行,降低工程投资、减少施工工期。

3 施工索赔的具体操作程序

1)承包人提出索赔申请、发出索赔意向通知。索赔事件发生28d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合同实施过程中,凡不属于承包人责任导致项目拖期和成本增加事件发生后的28d内必须以正式函件通知工程师,声明对此事项要求索赔,同时仍须遵照工程师的指令继续施工。逾期申报时,工程师有权拒绝承包人的索赔要求。

2)发出索赔意向书28d内,向工程师提出补偿经济损失和延长工期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正式提出索赔申请后,承包人应抓紧准备索赔的证据资料,包括事件的原因、对其权益影响的证据资料,索赔的依据,以及其他计算出的该事件影响所要求的索赔和申请展延工期天数,并在索赔申请发出的28d内报出。

3)工程师审核承包人的索赔申请。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d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接到承包人的索赔信件后,工程师应该立即研究承包人的索赔资料,在不确认责任属谁的情况下,依据自己的同期记录资料客观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重温有关合同条款,研究承包人提出的索赔证据。必要时还可以要求承包人进一步提交补充资料,包括索赔的更详细说明材料或索赔计算的依据。工程师在28d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4)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d内,向工程师提供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

5)工程师与承包人谈判。双方各自依据对这一事件的处理方案进行友好协商,若能通过谈判达成一致意见,则该事件较容易解决。如果双方对该事件的责任、索赔数额或工期展延天数分歧较大,无法达成共识,按照条款规定工程师有权确定一个他认为合理的单价或价格作为最终的处理意见报送业主并相应通知承包人。

6)发包人审批工程师的索赔处理证明。发包人首先根据事件发生原因、责任范围、合同条款审核承包人的索赔申请和工程师的处理报告,再根据项目的目的、投资控制、竣工验收要求,以及针对承包人在实施合同过程中的缺陷或不符合合同要求的地方提出反索赔方面的考虑,决定是否批准工程师的索赔报告。

7)发包人审批工程师的索赔决定。承包人同意了最终的索赔决定,这一索赔事件即告结束。若承包人不接受工程师的单方面决定或业主删减的索赔或工期展延天数,就会导致合同纠纷。通过谈判和协调双方达成互让的解决方案是处理纠纷的理想方式。如果双方不能达成谅解就只能诉诸仲裁或者诉讼。

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和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也可按上述时限向承包人提出反索赔。

4 工程索赔的管理

由于索赔引起的费用或工期增加,所以往往成为上级主管单位的复查对象。为真实、准确反映索赔情况,施工企业应建立完整的工程索赔台账或档案。索赔台账应反映索赔发生的原因、索赔发生的时间、索赔意向提交时间、索赔结束时间、索赔申请工期和金额、监理工程师审核结果、业主审批结果等内容。对合同工期内发生的每笔索赔均应及时登记。工程完工时应形成一册完整的台账,作为工程竣工结算资料的组成部分。

施工索赔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很强的工作,在索赔工作中施工企业要充分理解施工图纸、技术规范、签订的合同、补充协议及与业主、监理的各项往来文件,必须依合同、重证据、讲技巧、树信誉,踏踏实实地做好索赔管理基础工作,严格按程序办事。施工索赔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环节,也是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是施工企业赢取利润的重要手段,只有把索赔工作处理好,才能控制好工程造价,切实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取得效益最大化。

参考文献

[1]刘伊生.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M].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06

[2]柯洪.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M].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06

[3]宋国防.工程经济学[M].天津:天津大学出版社,2003

国际工程索赔论文题目范文第6篇

1 传统定额模式与清单模式索赔主要区别

传统定额模式与清单模式索赔都是以合同规定条文内容为基础, 但传统定额模式由于其判断标准更多局限于是否违反定额规定和是否超出定额包括范围这个问题;而清单模式则不然。这就反映了一个最基本的矛盾:定额计价的普遍性与项目的特殊性之间的矛盾, 是两种模式的根本区别。

尽管两种模式的索赔都有一个共同点, 就是个性必须服从共性。但是从定额角度考虑的共性, 是指全地区的共性。在清单模式下, 虽然也有其共性, 但不再是全地区的共性, 而只是项目合同范围内对所有子项目都通用的这样一种共性。清单范围的索赔, 是因为个别分项目在施工过程出现了与合同所认定的共性有差别的事件, 并且这种变化给其中的非直接责任方带来了实实在在的损失。从这个意义上来说, 索赔处理又正好突出每个分项目本身的个性。

2 索赔立项和标准的界定与游戏规则的关系

由于清单报价规则不同于过去的定额规则, 这就产生一个标准界定问题。就某项已发生的情况导致一方提出的索赔, 立项是否正确, 应不应该受理, 这是索赔案首先要解决的问题。

假定由于非承包人自己一方原因, 造成必须临时修改方案, 去消化因为发包方造成工期问题而发生赶工增加费用。这种情况的出现在施工中相当普遍。一旦发生这种事情, 任何人都会承认:承包一方确实产生了额外的损失费用。在过去使用传统定额计价方式时, 双方 (有时还加入第三方争论焦点, 尽管最后都可能在承认事实细节上达成一致, 但是对于如何计算费用问题, 就很难有一致意见。有时甚至连第三方——调解或仲裁方也十分为难。根本原因是由于清单项目报价构成仍然是按定额内容。定额内的消耗量是一种综合考虑的总结性的东西, 而定额又是法规性文件——尽管目前定额的法令性功能已淡化, 变成了指导性质。但除此以外, 至少在目前条件下, 很难找到更有效的、更具备权威性的标准去判断定你的新措施超出了定额的“综合考虑”范围。

所以, 如不解决游戏规则问题, 对于项目实施过程当中出现的索赔案例, 要得到合理解决十分困难。在清单计价方式当中, 别说目前清单内单价的组成多数是按定额含量, 就算是不按定额含量而按实际计划措施进行组价, 也还会有问题。因为对于审方来说, 对于报价是否合理, 索赔是否正当, 其测量标准至少在相当长一段时期内, 仍然是参照定额水平:比定额水平低者, 好解决;但工料用量在一些特定条件下也会比定额综合水平高者, 就算最后从思想上认定承包方是合理的, 具体处理上也难办。必须承认, 出现这种现象是在造价体系发展过程当中不可避免的。规范市场体制的形成, 总得有一个时间, 一个过程。只要这种规范市场游戏规则还没有形成一种社会气候和社会共识, 对于清单形式的具体单价组成的合理性和其针对某个项目的个性化范围的界定, 就会是不明确的。这就为索赔标准的界定工作产生极大障碍。

3 索赔中清单计价的要求

3.1 清单价格要体现项目特点和合法性。

针对索赔界定问题, 一定要在报价组成中体现投标每项报价的几个重要指标。

(1) 合法性:这种合法性被解释为除了不能违反国家有关法规外, 还必须符合标书要求, 符合当前项目的具体特点, 符合施工投标的方案。

(2) 时效性:建议报标人在标书中写明报价的规定时效, 而且必须与报出的施工总体计划时间一致。因为清单报价是包死单价的;投标文件上一般会规定考虑材料人工变化因素不能调整。如果计划被对方因素干扰而在时间上延误, 导致承包人刚好遇到计划期限以后人工材料涨价, 就可以据此以及对方犯错事实提出索赔。

(3) 清晰性:不可含糊地出现可以任意解释的内容。对于目前习惯上的通用格式分析单价表, 应该附上简单的图例和简单扼要的文字说明。或者把这东西作为单价组成的附件。

(4) 针对性:与定额规定不同。它只能作为本项目使用。如果引用定额相应子目的消耗含量, 也要在材料人工用量上表现出根据项目特点有所增减的项目子项。

3.2 清单报价模式下的索赔工作对现场管理提出更高要求

由于清单模式报价时, 单价组成在表现自己方面是没有松动余量的。否则就难以中标。所以, 现场在综合管理方面, 要求必然会更高, 包括成本管理, 施工技术和进度管理以及索赔管理。尽管有分工负责制, 但分工不能分家, 从事该项目的不同分工的管理人员, 必须配合良好。否则, 不但无法进行索赔, 还可能因己方的管理失误被对方 (包括发包方和分包方) 进行反索赔。

在清单计算模式下, 有一部分项目是要求包死工程量的。如现场管理人员全部工资和其他办公支出、临时设施、文明施工、大型机械、脚手架甚至模板体系等。表面看来, 工程再增加这些都要包死, 但要注意到对索赔有效有两个前提是项目经理必须分清的:第一是标书和合同规定的层数与建筑面积不变情况, 第二是在合同工期不变。工程规模增加属于违反招标时的双方约定, 发生这类变化, 就必须及时另行签订补充合同。习惯于定额模式者, 由于定额的现场管理费用与工作量成正比, 这类问题影响不大, 但到了清单计价, 现场管理就要对这类情况有足够认识和良好的事前预见能力。

4 结语

总而言之, 清单计价模式下的工程索赔是利用经济杠杆进行项目管理的有效手段, 关系到施工企业的经济利益, 所有施工管理人员都应重视清单计价模式的特点, 善于索赔。对承包商、业主和监理工程师来说, 对处理索赔问题水平的高低, 反映了他们对项目管理水平的高低。所以加强施工管理, 提高管理水平, 降低成本, 为企业创造更大的利润空间。而清单计价模式下的工程索赔随着建筑市场的规范和发展, 将成为项目管理中越来越重要的问题。

摘要:清单计价比传统的定额计价方法更趋于合理、准确、有效, 是真正的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一种投标报价模式。清单计价模式下, 工程索赔有很多问题有待于深入分析和研究。本文从工程索赔中定额模式与清单模式索赔的主要区别, 标准界定问题关系和清单计价要求的角度, 对清单计价模式下的工程索赔进行了简要的分析和研究。

关键词:清单计价,索赔,分析

参考文献

[1] 刘力.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与索赔[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 2004.

[2] 张月明.工程量清单计价及示例[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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